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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 103-09-03 16:48

家中土地原本是家父A與叔公B共同持有,因叔公欠款於債權人C

無力償還 導致此土地的1/2部分由C取得

目前A與C已完成土地強制執行分割 法院已判決下來

但目前衍生一個問題 在C取得的分割土地內 有A原本的地上物

C要求我們要拆屋還地 想詢問律師 針對這種分割地上物的問題

A是否可以要求C賠償地上物的損失

還是A本身就得拆屋還地歸還於C

由於此地A原先也持有一半 只是因為法院的判決 導致這塊地目前所有權都是C的

並非是我們無權占用C的土地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

依目前法院實務見解確實認為土地分割

原來之地上物即屬無權占用分割後單獨所有權人之土地

因此確實需拆屋還地予對方,且無法取得補償金

除非對方願意留下建物,你們才可以和對方商談價購之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程 103-09-04 08:51

感謝林律師的回覆

所以依照您的經驗 針對這種案件 若與對方訴訟A方是否有機會勝訴能得到地上物

補償金呢?或是這種案件 基本上都是屬無權占有??基本上不會有勝訴的機會

若敗訴 是由敗訴方支付裁判費費用嗎??

 

 您好:

確實A方比較難有勝訴之機會

而且當然是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法院之裁判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歐弟 103-09-02 22:18

您好,最近因有土地出售價錢談不攏問題,導致各持分人想要進行分割,但不清楚法律程序問題及分割狀況,想請教各位

1.土地面積180坪,為L型,僅有"_"這端臨路。

2.共有5位持分人,其中我朋友部分占了33%,為最大持分

Q1.請問分割時會怎樣劃分?是5位持有人一起協商嗎?這樣應該會為了誰要臨路這端吵翻天吧,或是有其他協商方式

Q2.其主要法律程序或是申請程序要如何進行,時間需要多久方可完成分割

Q3.目前有想要找坊間代書幫忙,但還是想要了解一些程序,請問是否有公正合法免費諮詢可以推薦,讓我先去了解狀況

謝謝您撥冗回答

 

 您好:

1.如果土地共有人全體無法自行協議分割(私下或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則可由任一共有人向法院提出分割共有訴訟,並以其他同意分割方案之人為共同原告,以不同意之他方為被告

2.向法院提出訴訟應擬起訴狀並附上自行研擬之分割方案及圖說,法院通常也會先排調解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就由法院進行審理(中間通常會有鑑價過程)後為裁判分割,一個審級短則半年,長則數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共有物的分割如果沒辦法協議決定,那只能起訴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各共有人都可在訴訟中主張想要的分割方式(原物分割變價分割金錢補償等),但法官依法可不受各種請求分割方式的限制,代書只是辦過戶訴訟涉及各種法律的適用,代書是無法勝任的,訴訟一個審級通常的時間落在一年至一年半之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2:49

您好,個別共有人皆可單獨提出裁判分割共有訴訟,全體同意分割共有人應將全體不同意分割共有人列為被告,起訴之當事人方為適格。又法院受理此種案件後,會先安排調解庭讓當事人調解,若調解不成才會正式進入訴訟,進入訴訟後,當事人須提出分割之方法,且法院為判決時,不受當事人所提之分割方法所拘束。又通常一個審級經統計為六個月到八個月之間,又該等分割事件案情較複雜,故較一般案件更久。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2 23:12

您好:

共有物的分割,分成共有人自行協議和向法院訴請分割。但協議分割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這點確實相當困難,就如同你所說的,到底誰要臨路就是個大問題,因此假如你們仍然堅持要分割,最後只能走到向法院訴請分割一途。

但訴請法院分割是否風險的,因為法官不會受你們拘束,而是追求土地利用利益最大化,所以未必能夠如你們所願,想分哪一塊就哪一塊。建議您可以帶相關資料去找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讓專業人士替你們評估分析,進而到法庭時說服法官,為何照你們的分割方式,是最妥當有利的。

您好

分割案件都會牽扯比較久

因為人多意見多

而且必須提出分割方案

有時需要補償方案

所以建議應該要找律師幫你們提出訴訟

專業的土地律師都會與估價師或建築師配合協助話出分割方案

分割方案寫得好

容易被法官採用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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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9-02 21:43

繼承了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一間違章建築
但是我把違章建築出租了(當時我還不知道是違章建築)
對方知道是違章建築反而更囂張還故意違約

我去告他違約要求"遷讓房屋"
不過都因為是違章建築所有權狀不符合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
法官是說違章建築是我爸爸蓋的
爸爸去世之後我只能繼承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而非"建物所有權"
所以我只能將建物出租卻無法要求返還

因為是違章建築所以我又告對方"拆屋還地"
但法官說建物是我爸蓋的,不是對方蓋的
雖然是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但仍屬爸爸的遺產
我和姊姊未將建物列入遺產分割協議之範圍
所以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對方沒有,所以我告對方"拆屋還地"並不合理
又說拆屋係屬於處分行為之一種,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
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即我和姊姊二人均同意,始得為之。

後來此建物也被檢舉,縣政府有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我有將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影印並加上存證信函寄給對方
要求對方配合我拆除違章建築
但對方卻不理會,還態度囂張說要縣政府來拆才能拆 還自稱自己是屋主
而我也已經祭出拆除行動,當時戶政人員也有到場
但是對方卻百般阻饒,我拆完的部分對方又私自蓋回去

所以我去告他"竊占"
檢察官說有租賃契約在所以不構成竊佔
並說違章建築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
違章建築的問題要由縣政府來解決
但縣政府那邊又推說你那有租約要司法解決

之前對方還超出租用範圍,硬是占用我的土地
我告他"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法官也確認租用範圍僅違章建築主體並不包含土地
所以判我勝訴

現在問題來了
違章建築已被檢舉並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但對方又不讓我拆該怎麼辦?

目前縣政府也知道我的處境所以暫時不會對我開出罰單
租約到期對方不搬故意拖時間 到時縣政府開罰單又該如何?

如果我以"土地所有權"告對方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所有權妨礙除去請求權
再加上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姊姊也同意我拆除違章建築,如果這樣告勝算大嗎?

還是我強行自行拆除違章建築,讓對方去告我違約損害賠償(就算對方穩贏也無所謂),反正租金很少,如果強行這樣做行嗎?

我不想為了對方和那少少的租金去冒險繳罰金
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土地上還存在違章建築
我要剷除我土地上的違章建築

除了我上述想的方法還有其他能馬上解決違章建築的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依訴訟方式來請求為宜,不建議強拆,會衍生出更多不必要的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原違章建築部分應視租賃契約有無合法終止,

如有,則就原違章建物部分應請求租賃物返還請求權。

超過違章建物部分才是依民法第767條訴請拆屋還地並得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與是否有所有權或是事實上之處分權無關

重點在租賃關係所生之債權請求權

您如係與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父親之租賃契約地位

則應先共同合法終止租賃關係

此涉及高度專業之法律領域(相信您之前已經經過法院之洗禮)

建議您應攜帶全部證物向專業律師洽詢

 

 

阿嘉 103-09-02 23:40

因建物是違章建築,而我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所以我只有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並無建物的所有權,但土地部分我有所有權,而租賃契約範圍只有租建物主體不包含土地

阿嘉 103-09-02 23:4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原違章建築部分應視租賃契約有無合法終止,

租賃契約無合法終止,因建物是違章建築,而我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所以我只有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並無建物的所有權,但土地部分我有所有權,而租賃契約範圍只有租建物主體不包含土地,所以我無法合法終止租賃契約...
沈恆 (沈律師) 103-09-03 07:20

您好!是不是違章建築物並不是關鍵,在此打轉只是自我設限;若您仔細推敲法官及樓上律師的意見,建築物既然是您所出租,就可循租賃關係請求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當面談會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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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9-03 19: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不是違章建築物並不是關鍵,在此打轉只是自我設限;若您仔細推敲法官及樓上律師的意見,建築 ... (恕刪)

要請由返還都被法官說你只有事實上處分權,無所有權,無法依所有物返還請求終止租賃契約

阿嘉 103-09-03 19:42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建 ... (恕刪)

我會參考的

JILL 103-09-01 09:51

請問一下

土地裁判分割案件  一審判下來的

原本有三個方案  但其中一個卻被一審法官認為不合法

但開庭時都沒有告知雙方

法官這樣裁判合理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9-01 13:15

您好!裁判分割法官本來就可以不受雙方主張的約束,若對第一審判決結果不滿意,應速提出上訴才能救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8-31 15:44

1、被繼承人過世後,留有一房子銀行存款,繼承人妻及子女三人(妻:甲,子女分別:乙丙丁,共四人),其中一位繼承人丙不願按法定繼承各1/4,而希望持分較多,為了能依法定繼承辦理繼承,是否只能走法律途徑申請裁定分割

2、為避免逾遺產申報6個月的規定(得申請延長3個月),如果其中一位繼承人乙先去辦理動產共同共有,事後乙是否仍可向法院主張裁定分割?還是得由其他繼承人向法院主張裁定分割

3、如果被繼承人有自書遺囑,但遺囑上有簽名,並載有年、月,但日期欄空白,此遺囑是否有效?

4、本案如要請律師訴訟,請問律師費大約多少?

沒辦法協議的話,只能裁判分割,辦理繼承登記後,遺產成為公同共有,任何繼承人都可起訴裁判分割,不會因辦理繼承登記就不能起訴分割,自書遺囑沒日期的話,遺囑無效,費用部分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辦理公同繼承只是先履行繼承登記義務,其他不同分配之人,仍得訴請裁判分割,而本件既然有配偶在,則配偶有可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所以您們應先釐清整個財產狀況,再決定如何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外,補充如下:

1、如多數繼承人不能自行達成協議,亦可先至各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再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以免傷自家和氣。

2、乙及其他繼承人均可向法院主張裁判分割

3、此遺囑應係違反要式性規定而無效。

4、律師費應視各律師之年資、經驗及距本案管轄法院之遠近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繼承人每個人的法定應繼份都一樣

無法多取得

除非其他人願意給他比較多

但辦理繼承登記分割是兩回事

只要完稅之後就可以去辦繼承登記

分割是之後的事情

每個共有人都可以去訴請分割

不會因去辦理登記而有差別

遺囑可以減少或增多應繼份

但前提在於不侵害特留份的狀況之下

有需要可以聯絡

為您規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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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信 103-08-31 15:16

家中長輩有一塊農地和親戚共同持有,因親戚想分割農地再出售,並農地有375租約佃農,而親戚行文法院,已通知分割調解,我們應如何作才能保障自己權益,謝謝

 您好:

農地分割應注意分割取得位置、面積、臨路情況、用水設施、水流方位、當地市價等因素

建議應委請專業人士至現場勘查評估為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家中的長輩需要提出一份土地分割圖,否則法院原則上就會依據原告所提方案判決。

2、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是撰擬狀紙提出分割方案。

阿嘉 103-08-30 19:02

繼承了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一間違章建築
但是我把違章建築出租了(當時我還不知道是違章建築)
對方知道是違章建築反而更囂張還故意違約

我去告他違約要求"遷讓房屋"
不過都因為是違章建築所有權狀不符合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
法官是說違章建築是我爸爸蓋的
爸爸去世之後我只能繼承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而非"建物所有權"
所以我只能將建物出租卻無法要求返還

因為是違章建築所以我又告對方"拆屋還地"
但法官說建物是我爸蓋的,不是對方蓋的
雖然是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但仍屬爸爸的遺產
我和姊姊未將建物列入遺產分割協議之範圍
所以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對方沒有,所以我告對方"拆屋還地"並不合理
又說拆屋係屬於處分行為之一種,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
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即我和姊姊二人均同意,始得為之。

後來此建物也被檢舉,縣政府有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我有將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影印並加上存證信函寄給對方
要求對方配合我拆除違章建築
但對方卻不理會,還態度囂張說要縣政府來拆才能拆 還自稱自己是屋主
而我也已經祭出拆除行動,當時戶政人員也有到場
但是對方卻百般阻饒,我拆完的部分對方又私自蓋回去

所以我去告他"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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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的問題要由縣政府來解決
但縣政府那邊又推說你那有租約要司法解決

之前對方還超出租用範圍,硬是占用我的土地
我告他"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法官也確認租用範圍僅違章建築主體並不包含土地
所以判我勝訴

現在問題來了
違章建築已被檢舉並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但對方又不讓我拆該怎麼辦?

目前縣政府也知道我的處境所以暫時不會對我開出罰單
租約到期對方不搬故意拖時間 到時縣政府開罰單又該如何?

如果我以"土地所有權"告對方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所有權妨礙除去請求權
再加上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姊姊也同意我拆除違章建築,如果這樣告勝算大嗎?

還是我強行自行拆除違章建築,讓對方去告我違約損害賠償(就算對方穩贏也無所謂),反正租金很少,如果強行這樣做行嗎?

我不想為了對方和那少少的租金去冒險繳罰金
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土地上還存在違章建築
我要剷除我土地上的違章建築

除了我上述想的方法還有其他能馬上解決違章建築的方法嗎?

小紀 103-08-27 23:20

請問各位律師們:94年我和兄弟繼承父親一塊地(各持分1/3,無分割),這地位在7間住戶門口(住戶建物建足,踏出門口即是),當初父親有簽無償使用同意書但無定期限,現住戶依此不租不買也拒付償金,兄弟(另持有人)也拒絕買回我的持分,請問:1.如果封地是否侵犯住戶通行權?2.如鑑界結果住戶違建在這土地上,是否可申報違建拆除或要求拆屋還地(依我1/3持分)?3.已寄存證,住戶依然不理,是否有法可罰?

 您好:

1.您因為已繼受父親之義務,所以封地當然就侵犯住戶之通行權。

2.可申報違建,但您本身不能主張拆屋還地

3.就您本身所寄之存證信函對方縱不予理會亦非違約

4.法律上仍有其他處理方式。

補充說明:

終止使用借貸應與其他繼承人共同行使終止之意思表示,否則無效。

此為本律師近日之勝訴案例經驗,提請您注意。

且您和其他繼承人亦未必可以依法終止,因為有借用目的未完成之情況。

 

 

 

 

 

 1.如果曾經有同意使用  應該屬於借貸  這部分可以終止借貸關係   2.如果終止後  應可請求對方應將土地返還全體共有人 至於你將來是否訴請分割  那是另一件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因為這是使用借貸契約

如果沒定期限可以發函隨時終止

終止之後再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訴訟

這沒有罰則問題

但你可以報請拆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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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契約後定期要求返還,若對方拒不返還可主張務上請求權。 

小紀 103-09-10 23:0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

抱歉,我的問題重點沒講得很清楚1.父親已過往?且同意書至今也超過30年                                                                          2.現我要依公告現值便宜賣給兒子,那還受父親的義務約束嗎?                                                3.他們門口還有遮雨的,可以走自己的地方出入沒問題,只是要繞                                                 過我們的地,這樣有算侵犯通行權嗎?                                                                              4.請問所謂"償金"實務上該怎樣合法且合理計算呢?                                                              5.聽說律師好像有分區是嗎?請問有在台中服務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德

林小熊 103-08-25 13:55

家中住的房子是專蓋平房是我們家的(有稅籍證明),我們長期都有付租金,後來土地由甲乙共同繼承、共同持有,當初甲乙的父親有協調一人收一邊的地租,所以我們長期都付地租給甲方,但乙方要求我們拆屋還地,而甲方要我們繼續住,因為乙方發出存證信函要跟甲方強制分割,甲方選擇要我們住這邊的土地,但法院還是要我們拆屋還地,理由是土地是雙方共同持有,要兩位地主同意才能繼續承租,所以六月底時去法院協商要我們八月底前一定搬離,甲方一直要我們不要理會乙方,但法院表示若不搬遷,就強制拆屋,我想請問這樣我們可以向乙方求償房屋費用嗎?

 

您好

如果是法院判決拆除

你們不能向乙求償

因為他是依法處理

你們現在應該做的是讓甲跟乙去分割土地

然後請甲方選擇分割你們租用的部分

這樣這樣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而且如果你們有租約

那就應該按租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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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5:01

您好!其實您可主張租賃關係應由甲乙共同繼承,甲乙都不能任意終止租約,只要租賃關係仍存在,就不用拆屋還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白?? 103-08-20 21:44
婆婆的房子說要在往生後才要給我先生,但婆婆一共三名兒子,其他二位都已得到婆婆給予的買的房子,唯獨我先生的是為我婆婆名下房子,恐說無憑如先以遺產分割同意書讓我大伯、二伯簽名蓋章,是否可以保障我先生在我婆婆往生後,大家又始口否認我婆婆生前的口頭承諾贈與我先生房子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在婆婆生前完成贈與,或委任律師先預立遺囑,避免日後紛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0 22:15

您好:

依最高法院的民事判例,在被繼承人(您婆婆)位死亡前,繼承人(您丈夫和他兄弟姊妹)所書立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會被法院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因此同房大律師所述,建議您可以先請你婆婆過戶,或請律師替您婆婆做遺囑的見證人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42

 繼承權無法事先拋棄,你大伯二伯就算簽署那樣的文件,也是無效

只能希望你婆婆可以在生前直接過戶,或立遺囑,來解決這個問題

小意 103-08-13 13:37
OOO段895地號,總評數368坪,由7個人共同持有895地號,無法分割。   A 持有1/4(92坪)。B 持有1/4(92坪)。   C+D 持有1/4(92坪)。E+F+G 持有1/4(92坪)。   A B 為兄弟,僅討論 A + B 持有土地184坪,包含贈與 H+I 坪數。   A 在895地號房屋:37坪/間(XXX路13號),自行再擴建使用1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52坪。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自行再擴建使用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43坪。(口頭答應贈與H,xxx路11號)   I 在895地號房屋:28坪/間(XXX路15號),(口頭答應贈與I,XXX路15號)   因 A 有二間房子在大馬路旁,B 只有一間房子在大馬路旁,故 協議895地號日後分割時,B 可再多分一間房子及其土地。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OOO段895地號,A B 共同持有土地,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   詢問以下問題,謝謝!   1.A 因為協議書上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並無寫房屋坪數,故 A 不予承認此條合約,不願意給 B 多分配一間房屋坪數,請問 A 是否有違約觸法? 有何辦法可強制 A 履行協議?   2.當初協議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因為剩下的都是XXX路11~15號房屋前後畸零地,根本無法可蓋一間房屋,所以可否要求比照 A XXX路13號,37坪/間??   3.協議書上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否只能分配房屋?萬一都無重建,是否就拿不到??可否改寫坪數??895地號上面蓋的XXX路11-15號房子,至少已經有50多年了,除非建商願意購買895地號,否則重建遙遙無期   4.贈與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其自行擴建7坪土地使用,故 想購買多擴建7坪土地,請問購買土地每坪金額應如何計算?及買賣金額是否 A 與 B 平分?(因土地尚未分割,仍是共同持有)   5.共同持有895地號:1/4屬於 A 名下財產,1/4屬於 B 名下財產,B 土地贈與時卻已逝世,故 須請 H 及 I 給付遺產稅,請問遺產稅應如何計算? 895地號皆是 A H I 使用,那有權也向 A 給付遺產稅嗎??   6.895地號 A 與 B 得給共同分攤贈與 H 及 I 坪數,過戶贈與是否寫協議書保障雙方??內容該如何訂定??   7.協議書: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意思是指895地號 A + B 共同持有土地184坪,扣除XXX路13號(37坪),剩下土地 B 先多分一間房屋後,A 及 B 再平分剩下的土地??(贈與 H 及 I 坪數先不談,填寫協議書時未贈與)    8.H 向 A B 額外購買七坪土地,是否應先支付遺產稅後給 B 後,再過戶贈與給 H ?? H 自認為土地還需購買7坪金額,故 拒絕支付 B 7坪遺產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7坪是 H 擴建使用中,可否有法律強制 H 得付7坪遺產稅??事後購買7坪土地費用再另外計算?? 總不能是 B 幫 H 多付7坪遺產稅吧?? 扣除贈與土地之外,空地也有 B 名下財產,895地號 B 確實都沒在使用,卻要讓 B 家屬繳龐大遺產稅,不是使用者付費嗎??   9.贈與過戶協議書必寫內容:贈與 H 及 I 土地坪數由 A 與 B共同分擔、H 購買 7坪土地金額由 A 與 B共同平分、H 及 I 支付 B 家屬遺產稅金額、贈與過戶金額由 H 及 I 自行負擔。請問還需填上哪些協議內容?避免吃虧…   10.請問可否有正式協商會議? 協議書都是找人在家談的,就因是自家人私下談的,A 才不認帳,不想多給 B 一間房屋,除了調解之外,尚有其他管道嗎??總不能每次調解都無下文,就擱置吧??這樣對 B 很殘忍!   11.若有其他遺漏未談到的部分,再麻煩多多指點,謝謝! B 家屬都是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怎有辦法鬥過耍心機的長輩,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盡可能詳細解答,謝謝大家!若不介意,也歡迎留下您們的聯絡資訊,若有問題可隨時向您們請教,由衷感激各位的幫忙!謝謝您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5

 你們的情況不是很單純,標的也很大,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

這裡固然會提供免費諮詢,但每個律師花費的時間只有幾分鐘,

不建議把這麼重要的協議用免費諮詢的方式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4:10

 您的問題相當多且複雜,本人僅簡單回答

1.土地協議分割是一種債權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2.贈與契約為諾成契約,亦是債權契約,只要一經承諾即有效力,並可訴訟法院請求履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怕遭長輩佔便宜,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提出分割分案,由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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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1 20:48

在高雄老家有一棟老屋,大約40多年了,本來土地是自已的

但經過政府重新規畫之後,房子土地變為3人共有

本來是沒什麼事,但由於對方的父親過世了

所以他們有一直催我們要賣掉或叫我們買

最近寄來存證信函,寫通知台端是否主張優先承買權

土地其實不大,共80幾坪而以,而我們佔20多坪

土地買賣的金額還是過大,我們實在沒法去買它

而老屋又像是家族的一種像徵,我們並不想失去

土地稅方面也是一直是我們的給付

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不理會這張存證信函

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嗎?像是他可強制分割之類的

還是我們必須要回覆他呢?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1 21:53

您好:

您在收到存證信函後,必須10內通知對方你要行使優先承買權(假如寄存證信函或其他非對話的方式,需在10日內信封"到達"對方住所),否則您的優先持買權將會喪失。

希望以上對您有有助益

若有問題,歡迎致電或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您好

所謂優先承買權是指如果該動產在你沒同意之狀況下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出賣時

才有所謂優先承買權

至於他如果只是要賣他自己的持份

恐怕並無此問題

何況只是出賣持份

會買的人不多

但畢竟房屋問題比較大

還是去問律師把狀況說清楚比較妥當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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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8-12 11:05

 依照對方的人數及持份總和, 他們可以不經你同意即把整塊地賣給別人(即使是只出賣自己持份, 也要通知你是否優先承買). 若金額過大無力買下, 對方是可以出賣後把你們應得的款項提存的

愷愷媽 103-08-03 09:08

您好,

因所再轉繼承土地很久以前曾由被繼承人(外公)向債權借貸且尚未償還債務至今,

外公於民國86年往生,原本媽媽是???繼承人之一,前年往生後由我們再轉繼承,

但外公所有遺產一直尚未分割登記,

如今債權人追討,法院來函要行使支付命令,

來函中載明如有陳報過遺產清冊應於聲明,

媽媽娘家委任律師提出聲明異議,

是否應一併提供我們於媽媽往生當年曾經?陳報過遺產清冊?

如何提供或聲明?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所聲請支付命令,應該是主張提出法律上的主張聲明異議,並且全案會進入訴訟程序。至於所謂的陳報遺產清冊,是否是當初曾經辦理過限定繼承

2、有關委請律師的部分,您與其他債務人的利害關係倘若不一致,則不建議一起委請。

3、您的敘述並不精確,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愷愷媽 103-08-05 08:19

 您好,謝謝回應,我的答覆如下:

???1.媽媽是101年往生,根據民法本就已是限定繼承,只是需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所以當年我們已陳報過了

2.債權人目前聲請支付命令(已收到法院通知),所以我說娘家媽媽那邊委任律師打算提出主張聲明異議,只是不知道要如何把當年陳報過遺產清冊時法院回覆我們的函呈給律師轉知法院與債權人?

但我已將法院來函呈給律師在處理了...

至於全體繼承人(即債務人),因所有近40筆土地皆尚未分割登記,如何分配坦白說起了不小的衝突,

一半贊成先清債務再談分割,另一半則認為應先弄清所有債務到底遺產夠不夠清償才要出面處理,

所以娘家媽媽那邊已另一頭申請強制分割登記,不想再因另一半的人一直拖時間擔誤,目前等於兩個案子都在進行中,這是目前的狀況,因我擔心我們家三兄妹受外公生前留下債務連累到,所以想趕緊出示法院回函證明我們已陳報過遺產清冊...

以上,感謝~

 

 

小程 103-08-02 13:44

家中因有一塊土地 進行分割  法院判決下來 我方勝訴 分割方式依照我方提出的訴求分割 但需補償另一持有人一筆10萬元的差價
想請問此筆差價該如何給予對方? 目前對方已提出申請查封部分 若將此筆差價歸還於對方 對方是否就得進行撤銷動作??
若以匯款方式給予 對方屆時不撤銷告訴 該如何處理?? 是否能透過法院將此筆差額交付給對方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清償方式只要事後有證據可以證明都可以,如匯款、給現簽立收據等。對方拒絕受領,則可以向法院提存。

2、清償後對方必須撤銷查封,倘若拒絕,則可以限期起訴,期限屆至之後直接請法院撤銷查封

 

 

小程 103-08-12 13:05

關於清償部分 可以直接前往代書那邊處理嗎?

債務人約我直接到代書那邊 給他現金 屆時直接請代書寫撤狀函 不知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代書是否會處理?還是正常都是交由律師處理呢?

Wo 103-07-31 12:54

日前家裡發生買賣土地糾紛,有想請問有經驗大大該如何處理

朋友A兩人在一年前一起賣土地土地持分的不同地段很多塊。
交給代書處理後,交易完成後,事過一年買方發現坪數有誤,少了10坪。
A的土地 5坪是變成不同地號之土地(不再簽約範圍內的地號)
家裡土地是 5坪是分割時短少
日前家裡土地溢收部分已退還給買方,A的土地過戶給買方
但現在買方說A的土地不再當初買賣契約裡,所以他不想要
最近買方寄存證信函說要取消當初的買賣

請問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1.會不會因為這個問題導致交易取消或無效?
2.買方是否有權要求不夠買不再範圍內之土地?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買方是否能夠解除契約,仍應視其解約之理由是否正當合理,若該爭點非屬本件買賣契約之重點爭點,則買方要解除契約恐有困難,但買方仍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非屬於契約範圍內之標的

對方確實可以不要購買的

但不會導致原契約無效

就是針對非契約範圍之標的進行找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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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無解除契約之正當事由,應不得解除契約,若恣意解約,屬於違約,可依契約規定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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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103-07-31 00:31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以下

我住的地方屬集中型住宅,我們社區有分公寓大廈跟別墅區,我住在別墅區.本社區的地下室車庫僅有一個出入口,進了地下室車庫後,別墅區各戶有獨立車庫,公寓大廈區的停車位分為B1和B2則在車道進入後另一區.

在我的地下室車庫鐵門外有車道以及一塊空地(查證過原始設計圖,該地應屬我們的迴轉道,該地沒有任何約定專用,管委會也拿不出任何產權證明),該塊空地及車道和我住宅建物的土地是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整筆土地屬長方形狀.

土地權狀的部份,此筆土地經過鑑界沒有任何分割,也就是說此筆土地從我建物最後方的擋土牆一直到對面鄰居的牆面為止都在我的土地範圍內,權力範圍全部屬一分之一.也就是說,若以實地查證,我的土地除了建物所屬的部分,還有車道部分以及此塊爭議的空地.

我在99年買下該處,100中旬開始,管委會不斷宣稱地下室為公共空間,因此要將我土地權狀以內的該塊空地畫成停車格租給其他住戶,在我不同意之下,管委會依舊故我將我該塊土地畫成機車停車格.

 

請問諸位律師

根據查證,管委會沒有任何產權文件或權狀來證明該塊土地管委會所有,他們僅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來宣稱地下室就是為共有,完全不將土地權狀放在眼裡,那麼該塊空地真如管委會所言是公共空間嗎?如果是公共空間,那麼管委會就有權不經過地主同意而擅自決定該塊土地的用處嗎?如此情況我該採取怎麼樣的方式才能自保我的權益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早期因為地下室沒有獨立產權

所以屬於公共空間

但如果您有土地權狀

這當然就不是屬於公共空間

建議你可以採取相關作法

第一

發函給管委會

表示你們會提告他們侵占

第二

你在該處貼上地籍圖及所有權

表示如果有人把此處私人土地當作自己的亂停

你們會依法處理

第三

先去找地政機關確認土地範圍

 

如果管委會依然故我

你就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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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管委會,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管委會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及民事返還土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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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7-30 22:59

您好~

我父親於103年2月1日過世,留有部份土地,母親還在,含我總共有7個兄弟姊姊,其中我二哥已於7年前過世了,留有1子,自我二哥過世後我二嫂就小孩子回娘家,也從未連繫(刻意不接電話),我?父親過世至今我們有親自到二嫂家,但是對方刻意不出面,並且也接電話(第一次打有通有接電話,後續都不接),後續也有請民意代去她家,但是對方只回(我不協商也不分割,就是要你們什麼都辦不了),所以我們土地已經去辦理公同共有了,我的問題:1.我母親不是可以繼承百分之五十嗎?為何地政所不讓她登記?2.我們其他7人同意分割協議,可以自行辦理分割嗎?3.我二嫂先自我二哥過世後,就沒有跟我們有往來,連我父母親都是我在照顧的,可以取消她(二哥的小孩)的繼承權?好多的無奈~父親走了,還讓我母親如此心煩~請各位律師們幫幫忙!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包含您有七位兄弟姐妹,加上母親的部分共八人皆為父親之第一順位繼承人,且雖二哥已過世,但二哥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仍可代位二哥享有代位權。惟您母親亦可於繼承分配前,主張對您父親有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須符合剩餘財產分配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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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過世後,您母親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再主張繼承之;若公同共有人不同意協議分割,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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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23:41

您好!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個別計算所有婚後累計財產的價值,夫妻間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分配差額半數的金錢,但並不是就個別財產直接要求分一半,地政機關理應拒絕這種沒有根據的要求;您母親應在申報遺產稅時,即提出分配剩餘財產的主張才是正辦。另外,協議分割要所有繼承人包含二哥小孩也同意才行,若協議不成,還是可以提裁判分割,並不會無法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先生 103-07-30 23: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個別計算所有婚後累計財產的價值,夫妻間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分配差額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可是我們目前已辦理公同共有了,繼承分配前,主張對您父親有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現在還能辦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產的部分,倘若您的母親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可分得其中50%,然後就剩餘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7個兄弟姐妹+母親),平均繼承,倘若無法以協議方法處理,則只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2、在此之前,您的母親無法先行取得。

3、您二哥的部份,不會因為二嫂未盡扶養義務,而受到影響。

陳先生 103-07-31 20:16

 請問~我母親該如何做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得其中50%?

如果無法協議方法處理,我們該如何則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的時候,先詳列全部移產,並將其中50%先分配給母親,其他的再由全體繼承人平分。倘若有共識,則更可以就個別財產分配,如由母親單獨取得某塊土地

2、裁判分割的部分,必須詳列所有遺產,及繼承人,並提出分割方案。

 

陳先生 103-08-01 20:4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的時候,先詳列全部移產,並將其中50%先 ... (恕刪)

 您好~在此先感謝曹律師的詳細回覆~再次請問1.我昨天剛寄存證信給我二嫂,請她出面協議,如果她還是不出面呢?我該如何幫我母親先取得百分之50呢?2.請問曹律師如果對方一直不出面,後續處理可以麻煩您嗎?3.請問處理此類相關事件費用大概是多少呢?3.我住新竹

陳先生 103-08-03 21:05

 您好~在此先感謝曹律師的詳細回覆~再次請問1.我昨天剛寄存證信給我二嫂,請她出面協議,如果她還是不出面呢?我該如何幫我母親先取得百分之50呢?2.請問如果對方一直不出面,後續處理可以麻煩您們嗎?3.請問處理此類相關事件費用大概是多少呢?3.我住新竹

vichy 103-07-30 22:41

十年前母親過世,遺產協議分割書僅載明動產,並未註明現金部分所以超過十年可以提分割動產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23:44

您好!若確實還有沒分割遺產,才可以再分割。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所有財產都屬於遺產

除非有限制分割年限(如果有最長十年)

否則都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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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3-07-28 21:53

各位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小弟有一筆土地與鄉公所共有我與公所持分都是1/2,在土地上一部分是我自己的房子,另一部分是第三者A的房子現在也正居住,我不是很清楚當公所將土地給他們使用的名義是甚麼,可是我知道第三者A每年都有繳交補償金給公所,現在想要跟法院申請強制分割,有幾個問題

1.所謂強制分割,是只要所有權人有提出請求都可以執行嗎?還是需要有甚麼條件

2.土地強制分割,我跟公所都有畫一張分割示意圖但雙方都是以自己為考量所以分割方式不盡相同,到時候法官會依甚麼樣的原則來裁判呢?

3.因為第三著A的房子是臨路,而我的房子目前非臨路在裡面,有提議分割時要開闢一條道路

,方便進出,我是希望開闢一條6米道路,公所是希望4米道路,這個部分在法庭上我要怎麼爭取才會比較有利呢?

4.8月初就要開庭,因為第一次上法院也沒有請律師,有甚麼地方還需要注意的呢?

感謝各位先進幫忙 ~~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土地分割法院會斟酌目前使用狀況、土地不同部分的價值判斷雙方所提的分割方案比較合理。

2、您需要將您希望的分割方式包含建物如何保留、道路如何規劃,都詳細記載於分割方案上面。

3、本文建議您至少要委請律師協助提出正確的分割方案,否則倘若內容不對或是格式不符,都有可能造成法院無法採納之問題。

小明 103-08-02 15:14

   感謝律師的協助!!如果要請律師的幫忙 ,費用要如何算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費用的部份,一般委任案件為6~8萬元,但是分割案件較為複雜,則為8~12萬元,再依據案情做調整。

103-07-26 23:51

爸爸去世後.請代書幫忙弄的.代書是用分割繼承去弄的

但是有一張~分割繼續協議書.裡面有申明.爸爸的房子登記給我和大哥

房子所有權狀也是登記大哥與我的名下.而且也已經繼承6年了

最近.....姐姐積欠銀行債務.銀行說要提告代位繼續來求取姐姐的那一份

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銀行還能這樣做嘛?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爸爸去世後.請

 

令姐有繼承時有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嗎,若有辦理,雖然曾有爭議,但比較多數見解認為銀行即不能主張任何權利。

或是沒有,之後在辦理繼承分割只是單純沒有分割取得任何財產,那會是侵害繼承權的問題,時效是二年,銀行代位,也是時效超過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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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10

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應該是要主張詐害債權代位返還財產

2、這兩個主張,要主張時效並不容易,因為銀行只需要提出最近才知悉遺產分割協議的證明即可。

3、本文建議您應該釐清當初簽立協議書的主要原因為何才是能夠抗辯的重點。

好人 103-07-26 21:02

阿公生前有一土地,上有4層。3樓在30年前已過?我媽,故我媽已有3樓和1/4的土地持分。現

一阿公過世,土地和1,2,4樓為繼承人我媽和舅舅各半,公同共有。(無分割協議分割不成)。請問是否要先主張判決分割,還是可以按我媽的土地房屋持分較多(媽有3樓故持分為5/8, 舅舅只有3/8), 可自行向仲介放售,有買主有興趣買時,以存證信函通知舅舅優先購買我們5/8持分(按買主價錢),十天如無回覆,便可賣給買主,之後按持分分錢給舅舅?(不須經判決分割?)

 

 

 

另外如大家產權各佔一半,便不能私自主張買賣,只能經法院申請判決分割,然後選共有分割變價分割,如共有分割後,便能賣到自己的土地和獨立分割後有100%持分房子?謝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持分尚未超過三分之二,故不得出賣共有物全部,僅得就其持份出賣之;又可提起裁判分割訴訟,待取得單獨所有後,再出賣單獨所有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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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6 15:23

土地A上有一房屋,3層相連,土地B有4層,可獨立租出。(都為阿公之物,繼承人為我媽和舅舅)

公未過世時土地A為阿公和舅舅兒子住,土地B的2樓為舅舅住,土地B的1,3,4樓租出,阿公收租金,而土地A和土地b的2樓因為自己人住,阿公都無收舅舅和舅舅兒子租金。現在阿公過世,阿公的土地A和土地b都變成舅舅和我媽公同共有,但土地B的1,3,4樓租金都他們拿了,土地A(舅舅兒子住)和土地b的2樓(舅舅住)他們都?交一半租金給我媽,我媽是不是可以民事訴訟,向舅舅和舅舅兒子提出遷屋之訴?同時向他們租給別人的房子租金得利不當?因為不想不清不楚,打算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分割共有物,把產權弄清楚好就不會有一半的問題,我們可以請仲介管理好分割清楚好的土地房子,所有以上的都可同時進行對不?

 

蘇子良 (馬克) 103-07-27 13:13

您的問題簡略答覆如下:

1.依您所問,您阿公留下的A及B二動產,上面的房屋應也是你阿公的,而現由您母親及舅舅繼承,您母親應是共有人之一應不得為訴請拆屋

2.租金部分,如是阿公生前由阿公出租,則您母親與舅舅應也是共同繼承租約,在繼承人未分割繼承財產前,該租金應由全體繼承共同收取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謝謝

好人 103-07-25 17:33

有一問題請教,如土地A現在是A和B公同共有,都無分割土地上有4層樓,1,2,4樓也無分割,都是A和B公同共有,但3樓是A的。

 

那A是不是因為持有3樓,因只有4層樓層(其實還有5樓可是是加蓋的,無權狀) 所以A已有4分之一的土地,只是4分之三和B公同共有?還是土地全部都是公同共有?謝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三樓為B單獨所有,則三樓之土地持分亦為B單獨所有;就一二四樓及加蓋五樓與一二四樓之土地持份,為A與B公同共有,若無法協議分割一二四樓及加蓋五樓,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一二四樓及加蓋五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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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5 23:40

謝謝顏律師,但我也有問其他律師,有些?土地屬於公同共有,還未分割,不一定是?3/4是公同共有,A已佔4分之一土地,會不會因為未分割,在法律上存在盲點??謝謝

阿裕仔 103-07-24 17:13

您好:

我住戶社區有一條出入用地,已是既成之道路用地,也有鋪設柏油路,地權是屬於24戶所屬,另外有六位(不住在此社區)持有土地比例達1/2,近日向地方法院提出"強制分割"可能要另作其他用途,我社區因擔心被強制分割後,會影響住戶進出,此案除了住戶在簡易法庭表達"不贊成分割"外,若對方再上訴地方法院,該地是否會被強制分割或是被"拍賣"??

此案是否有需要委任律師代為處理??

是否有建議該如何應對才不會被強制分割??

您好,若該條路為您所居住社區對外唯一的聯繫通道,縱使對方分割取得部分所有權,您社區亦可主張袋地通行權,要求對方保留供社區進出的通道,惟依您所述,該土地仍有既成道路及共有等較複雜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出相關分割方案或拍賣由其他共有人優先承購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強制分割方案您們可以提出,並非一定要現物分割,也可以主張變價分割,而以貴社區而言,或許盡量朝單純之分割方案,才對貴社區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程 103-07-24 14:12

主旨:請派員鑑定如附表所是動產之價格,並於本函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將相見估照片上傳維護致司法院鑑估報告圖片管理系統後,按副本人數會送鑑定報告書....等俾利本院另行通知債權人,債務人及抵押權人陳述關於鑑價之意見

我想詢問 我們這邊是債務人 這個應該是債權人申請查封是嗎? 這樣我們這邊需要有什麼動作嗎?
另外我們這是因為土地分割後衍生的問題 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 那他這樣申請查封是合理的嗎??

黃中信 (axin) 103-07-24 15:07

您好︰

首先,請您先釐清法院來函「附表所示之動產」是分割前之地號,亦或是分割後之地號?

依您所述︰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以下假設附表所示之動產分割後之地號︰

Q我們這邊是債務人,這個應該是債權人申請查封是嗎?

A是。(但在收到此函之前,您應該有收過法院寄來的查封函。)

Q這樣我們這邊需要有什麼動作嗎?

A等您收到鑑價報告,即可具狀陳述關於鑑價之意見(例如︰價格太高、太低,或願意自費另求鑑價等。)。
Q另外我們這是因為土地分割後衍生的問題,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那他這樣申請查封是合理的嗎?

A法院的查封,通常是合理合法的。請您先確認債權人是誰?是否於分割後,您所取得的土地法定抵押權(即您因分割而須對其他共有金錢找補而未給付)?不過,不管債權人是誰,債權人一定有「執行名義」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小程 103-07-24 16:52
回覆 axi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首先,請您先釐清法院來函「附表所示之動產」是分割前之地號,亦或是分割 ... (恕刪)

你好 土地分割後 需給債權人一筆金額 這筆金額尚未給 應該是此原因導致債權人申請查封

想詢問如果要給債權人這筆金額 應該如何給予 或是透過什麼方式給予呢??

債權人若收到此筆金額 理應退回查封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53

您好!此種分割方式,應得補償金之人對您因分割取得的土地抵押權,您若未按時支付補償金,對方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您分割取得的土地;因此,現在應不只是查封,而是已準備拍賣,建議應速通知對方並主動支付補償金,支付補償金後就可撤銷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好人 103-07-24 13:42

各位律師,想請問如遺產是我媽的,有台灣身份證,但如她行動不便,我知道可以委託我去台灣代辦租金得利不當和判決分割,只要在委託書授權蓋印鑑證明,但我不是台灣人,?有台灣身份證,是不是要去什麼政府機關辦其他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5:3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您的母親都有中華民國的身分證,則只需要簽立委託書即可。

2、亦可委請律師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3 22:48

有2土地持有人A和B繼承,各50%, 如持有人和持有人B談不攏,協議分割不成,持有人A想做判決分割,拍賣共有物,自行和律師談,請問要準備什麼文件?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00:39

您好!先去地政事務所將相關的土地、建物謄本申請出來就可以。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好人 103-07-24 10:4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沈律師
請問如辦侵入,租金得利不當,文件也是一樣嗎?
因為在阿公過世前他們已住在那裡,可阿公老人痴呆和過世後他們就無付租金
兩樣可以同時辦嗎?謝謝
好人 103-07-24 10:51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另外現在遺產是我媽的,我媽行動不方便,她能授權我去幫她搞這些事嗎?是不是可以授權我,還有我拿著她的印鑑證明就可以?用白紙寫上授權蓋章就可?有什麼要特別注意嗎?

 

您好

分割訴訟要準備相關土地謄本、現場照片

以及你的分割計畫書

你的書狀要說明為何要用拍賣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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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攜帶該土地登記謄本及其他該土地相關資料,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裁判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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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巧克力 103-07-23 21:31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假如一筆土地甲乙丙三人分別持有1/2、1/4、1/4

現場甲蓋有建物一棟

 今乙有意分割

但三方無法達成協議分割

遂訴請法院判決分割
請問法院可依三人的持分大小直接判定分割線並分割為單獨權屬嗎?
還是法院只能判決可以割,但不會判決分割分配給每一個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就您想要的分割部分應提出分割方案供法官參酌,當然現有建物是一個考量因素之一,但仍有其他方割的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分割訴訟要準備相關土地謄本、現場照片

以及你的分割計畫書

你的書狀要說明為何要怎分割

不是那麼簡單按照比例去分

因為要看現場狀況及土地大小

適合怎麼樣的分割方式

沒有那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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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鴻 103-07-23 18:20
父親仙遊後,有關遺產土地及建物的分割繼承問題: 因身在傳統家庭,所以被要求要讓獨子繼承,但實非 所願。只希望能在回家時不至於要看人臉色、可以自在。 所以請問要如何設訂條件式的分割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仍可主張您具有繼承之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父親未立遺囑,則您仍有繼承權,若對方無法協商,則只能請求法官裁判分割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沒有拋棄繼承的話

你仍有權利繼承

分割協議書必須經過所有人同意才可以

所以如果分割協議書侵害你的權利

你可以拒絕簽立

至於要如何分割

建議你這個要所有繼承人一起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告強制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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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 103-07-23 15:39

請問我這份合夥契約書凝定的妥當嗎?

且如簽定後需要去公證才有法律效益嗎?還是不用呢?

合夥企業名稱:

 

企業住所住址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如拆夥需甲方及乙方達成共識,不可無正當理由則叫另一方退夥或拆夥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2.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或以金錢結算。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須知:

 

1. 《嘉義縣私立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總資產為         ,甲方佔        ,乙方佔        。盈餘分配,甲方         %,乙方         %。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如需轉住民去其他機構照護,需依照顧天數分配收費金額。轉出之住民,移轉新成立機構,乙方得可分配10%之利潤。

 

3.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需有正當理由才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如因此原因退股,則須歸還賺取之盈餘。

        ?退股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 

          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在基本合理範圍內,仍舊聽從(甲方)合夥人的指揮調度。

 

4.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5.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在民國103年8月1日之前之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承擔。民國103年8月1日之後之所有相關費用,則由甲、乙方依合約總資產%比例分攤。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各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甲方)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甲方)合夥人在大量增資。

 

4.如各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代書)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之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如合夥需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

     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依現有法規處理之)。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只要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效力,至於是否公證,若為避免就契約效力有爭議,則可籍由公證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3 02:42

祖父母先遊後,並?有立遺囑,留下了2塊土地:

第一塊(A),有4層房子,外面還有5平方米的公共設施用地。

第二塊(B)有3層房子,2塊土地的承繼人為我媽和她弟弟。

第一塊的3樓,在我媽結婚時祖父已給了我媽為嫁妝(有房契和土地權狀), 所以現在土地A和土地B,和上建物都是我媽和我舅舅各持50%, 房子土地都?分割(除了我媽有土地A的3樓房契和土地權狀).

因為我媽不在台灣,現在土地A的1,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都租了給人,土地B就我舅舅自住,但他們租金都?給我媽,我們不在台灣住,請問有辦法拿回一半租金(土地A的1,4樓和外面5平方米,土地B舅舅住就不收)?我們是不是可以委託仲介管理我們的一半,確保能收回應有租金

土地A我們其實打算賣,但舅舅不給賣,我們知道可以賣3樓,但剩下的土地A上的1,2,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跟土地b上的3層樓就無法賣(因房子土地都無分割大家公同共有50%),如我們和舅舅談不成分割,是不是可以我們自己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那分割後是不是我們就可以賣我們所持的部份了?

 

如要估價,是不是要仲介去估?我聽?仲介一定估低價,那有什麼辦法?

 

最後聽?公共設施用地是很重要,我舅舅之前談分割一定要這塊,是很值錢嗎?謝謝各位代書解答

 

謝謝各位代書的幫忙!

好人 103-07-23 11:24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律師幫忙給點意見,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土地A的3樓之外,其餘的都是媽媽與舅舅共有的狀態下,原則上是雙方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才請求法院裁判分割。等分割完畢後,媽媽當然可以自由處分自己所分得之部分,至於出售時,怕售價太低,這部分您們可以多請幾家房仲幫您們做處理,讓您們從中去拿捏合理的售價。

2.至於舅舅就共有房屋土地予以出租,所獲得之租金,媽媽依法理應可以請求一半。但在共有關係尚未明確明割前,房仲業者是否受理代您們為出租,這要問他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所以若要單純化的話,仍應先訴請分割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3 15:17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

謝謝葉律師解答,那即是在判決分割前,我們可不可以申請遷讓房屋之訴和租金不當得利?另外

判決分割,是否可選拍賣共有物和地,然後對分拍賣金額?我們持50%產權,他們也是,如他們不同意可否拍賣?

好人 103-07-23 15: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 ... (恕刪)

知道,謝謝謝律師,我們會訴求申請判決分割

好人 103-07-23 15:32

另外判決分割他是否可以上訴?有否次數限制?因為協議分割他們一直要求7-3之比,所以我們不接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分割方案不服,對方可提出上訴;若您對分割方案不服,您亦可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1:09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如果不行,能不能去法院栽判分割或是法拍

 

第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有土地權狀可是土地?分割有問題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屬您母親獨立所有之嫁妝部分,自可直接出售。惟其他共同持有之部分,因母親部份不足三分之二之公同共有部分,故僅得透過請求裁判分割之方式分割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2:04
回覆:
謝謝房律師解答,公同共有之部份是各50,那遺產分割便會把土地分為前面為我媽的,後面為舅舅的(舉例, 因不會有公同共有了),但房子的覆蓋面不是整塊土地,那會如何分?如分割後,便可進出售該已分割土地房子?(因我相信房子不會有50%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分割方案法官會請雙方先提出,再由法官審酌,依公平原則來分割,所以現有建物會影響分割的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1 18:16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能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

 

如不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好人 103-07-21 18:22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 ... (恕刪)

另外我舅舅?: 目前你來台灣?法賣,財產土地?辯,分割承繼清楚賣不出去,所以我去台灣也?用。

請問什麼意思三樓的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我媽的名字。。只是其他土地和1,2,4樓?有分割。。

黑毛評 103-07-18 10:31

我們去年經由法院拍買購得住家隔壁一塊土地

因為這土地有3人持份沒有分割法院拍賣拍賣其中2份

分別由我們及鄰居購得

後來住家的土地重新蓋房子鄰居現在去告我們偷挖和他們共同持份

土地的泥土地墊高地基說我們竊盜

可是我們土地墊高的土是跟建設公司的人購買完全沒有偷挖

而且有人可以證明

也開過一次庭他們完全沒證據只是用猜的

可是最近又收到他們去報案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又告我們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是貧民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

請問想這樣他們到底可以告幾次呢

我們沒做的事他們這樣誣告我們

我們也可以告他反誣告嗎?

我們有正常的工作沒那麼多時間陪他常上法院

他還跟當地警員說他沒有財產又是貧民又有孫子又扶養

就算輸了!

也不能拿他怎樣

我們家覺得很煩沒時間陪他耗下去

 

您好,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針對相同事實重複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1:24

您好:

1.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同一案件,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無法在同一法院重複起訴,為避免一案兩判,對於後來的起訴會以形式裁判終結。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亦為免訴之判決。因此若是相同犯罪事實,對方係無法重複提告

2.您可以對他提起誣告,但誣告罪是否成立決定於對方是否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即使對方提出的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若對方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係無法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3.若您不願意繼續與對方耗下去,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刑事訴訟部分如果您這邊可以提出土方來源的證據,那定罪率應該是不高。

如要終局解決這問題,既然您提到這是持分地,我建議您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法院裁判分割土地,在取得土地正式範圍之後,把地圍起來,這樣就可以避免鄰居不斷的騷擾了。畢竟您也提到鄰居是老人家,有的是時間,且鄰居未來過世之後,繼承人也可能繼續找您的麻煩,未來加上繼承人的加入,土地分割就會變得更複雜。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俞 103-07-14 16:06

想請問一下...

土地分割清楚未依住戶同意就地蓋房子違建嗎?

那我該怎麼做才可以檢舉他讓他停止施工呢?

因為當初他跟我們說會造原來的房型重建...可是當她們地基做好時跟當初所說的不一樣...也沒有申請建築執照...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全力阻止他們繼續動工??

麻煩一下...謝謝

聲請假處分,但要以甚麼理由聲請,要詳細了解過程才能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停止興建,當然對方可能會再繼續興建,則除聲請假處分外,也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哭葉 103-07-12 23:09

就讀的學校跟國教署申請實習經費貌似申請127位,

然而我沒去實習,老師打電話

你不去是要陪50~60萬元,你賠得起嗎?

同學的學分呢?你賠得起嗎?

------分割

實習前我有簽學校發的資料

內容並沒有提到賠償,但違規需依相關法規處理

目前高三17歲,文件有本人簽章及家長簽章

這件事讓我很困擾,

想請問真的要賠償這麼大的經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所簽之契約內容為何,再視有何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哭葉 103-07-13 21:25
您好:
那再問您,那份文件上只須本人及家長簽章並沒有實習店家任何印章,不過有自己填店家名稱及地址,共一份,這樣的文件算契約嗎?
約有12條的規定不外乎是校規及*相關法規處理*這又是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得有強制性,若學校有違規情形,則可以向教育局來進行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10 00:03

先生過世遺有動產一座、銀行一點錢,膝下無子女,所以目前相關繼承人是配偶和公婆,先生過世後一年內我們已就遺產部份請代書申報遺產相關稅款,只差沒辦理完繼承分割。因公婆主張有資助先生置產前期部份費用,要請我代還錢,再就剩餘的部份協議分配,當時我也釋出善意擬定協議書並簽章,未料因想看頭期資助房產單據,公婆生氣兩人並未在協議書上簽章也未退回那三份協議書,遂一段時間後我另擬作廢那份協議書申明,且三方都已同意簽章。但因此事雙方暫無往來(彼此不同居住地)

時隔多年近期公婆突然又開始要繼續處理事情,跟我要錢,目前彼此同意就是房產分割清楚,由一方繼承處理,同時給另一方錢......

自此想請問:

(1)我們只差沒分割協議,遺產財產清單當初已申報完成,如若我現在想委託律師出面處理,是否會再另重新調出最新的個人財產清單? 還是以當初最早調出且已申報完畢之版本即可? 因公公態度一直很強勢,我已不想再單獨與他們爭論奮戰與被罵,也不希望自己近幾年的財產狀況被他們知道(比如投資、或置產之類..)

(2)公公一直想主張先生勞團保也要當遺產一併談分配,請問這不在遺產清單內他要拿出來談是否合理?

(3)因為自己也不懂,當初先生走後只聽說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凍結,所以當下有提領先生銀行的錢轉入自己戶頭以利日後生活雜支運用、及按月轉回錢於該戶頭扣繳房貸,當下事後也有告知公婆(但不知他們是否記得),但我後來陸續才知原來我不可以有此行為,但事情已發生且多年來日常動產生活雜支、稅捐、所有大小事務、資金流動都我在處理,這樣子我錯很大嗎? 會不會有觸犯什麼罪責?

(4)生活雜支(現金轉帳都有、轉帳、稅捐等有單據的我都有儘量保留。

大致敘述如此,我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注意的事情或權益? 現在我只想委託律師代為出面快速解決,趕快讓事情落幕..

問題陳述有些冗長,還請各位律師不吝協助回答,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13

 既然一直無法達成共識,建議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分割,

聲請強制分割時,通常只針對你先生帳面上有的土地房屋,

至於存款部分,除非帳戶被凍結,不然很少會聲請分割這各部份

 

 

 

沈恆 (沈律師) 103-07-10 00:48

您好!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裁判分割分割範圍原則上以報稅遺產清冊為準,有其他主張的人必須舉證證明還有其他遺產勞保死亡給付不是遺產,不需要分割;死後還拿印章提款可能犯偽造文書罪,但若對方不追究就沒事;先生死亡後,您的財產增加及開支都與遺產分割沒有關係;另,若還在死亡二年內,您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後之餘額才是應分割遺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針對遺產分割方式無法達成協議,則需循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之方式進行,您可委請律師居間與對方連繫,避免您的困擾,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分割,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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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J 103-07-07 19:26

103年的時候,我繼承了爺爺留下來的一塊土地

然而這塊土地上有鐵皮屋有住人,也有繳房屋稅。

但鐵皮屋的稅籍證明,依附在隔壁親戚某甲的獨棟房子那邊。

一直以來,稅金都是爺爺繳的直到爺爺去世。

今年我們跟某甲請求做稅籍分割的動作,如此一來我們才能獨立稅籍,

某甲也不用幫我們負擔鐵皮屋的稅金。

某甲也來跟我們收了今年的房屋稅(鐵皮屋的部分)

原先口頭答應會去辦稅籍分割,但現在卻反悔,並且說鐵皮屋是他的。

所以我們就沒有權力主張要求他做分割了嗎?

鐵皮屋的稅籍依附在那邊,是代表鐵皮屋是他的嗎?

另外,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主張要求某甲把鐵皮屋拆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既然是土地所有權人,則您們可以終止與地上物之權利,進而要求對方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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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可能沒有搞清楚法律關係

稅籍沒有什麼分割問題

只有動產才有分割問題

土地如果是你們的

那當然沒有分割問題

如果鐵皮屋是沒辦法所謂分割

只有事實上處分權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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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CashJ 103-07-09 20:31

thx

Apple 103-07-07 18:34

您好! 日前媽媽過世,在協調遺產分配的同時,爸爸提出在自己名下與母親共同持有動產一併贈與給我跟姐姐。以求產權在我們手上各別持有(兩處動產,一人一處)。因爸爸年歲已高,故將印鑑章及身份正等委託姐姐處理。因我擔心爸爸印鑑章等都在姐姐身上會有變掛,經代書建議,將爸爸贈與給我的意願寫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由姐姐與我親簽、蓋上父親印鑑章。表同意。

後來,屬於姐姐繼承及受贈的動產過戶完成後,她就以當時協議書上寫的是繼承贈與同時辦理,所以動產繼承沒辦完,不可以完成贈與給我的部分而要求代書暫停送件。又以各家銀行內規不同,她還沒準備好要辦理的資料為由,不斷拖延。請問該如何要求她出面辦理?之前寫在協議書上的贈與有效嗎?

感謝回答!

1.可以先電話或口頭通知對方履行遺產分割協議   2.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配合  可以考慮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分割協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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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甄 103-07-05 20:58

我想請問一下

我阿公過世了 土地給爸爸還有其他兄弟繼承

是有說分割好了 就是有幾個兄弟不合作簽名蓋章 甚至故意不蓋章想拿更多地  不簽名蓋章的一天.....他們就會爭吵  一直吵架 因為一直不簽所以無法拿到土地證明  要怎麼樣才能讓他們簽名 有的兄弟住在外面也不配合回來簽名  要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兄弟全部回來協調  如果真的要走法律途徑 是否要請律師   我們沒錢請律師 有的兄弟就是有錢才把我們看扁扁 吃死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大家均無法協議分割,則最後也只能請求法院裁判分割,才能解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全體共有人無法協議分割,亦僅能走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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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甄 103-07-05 23:09

 

是已經有分割好了  只有差大家簽名蓋章  就有人不合作
如果法院裁判分割的話....會跟原先分的不一樣是嗎?
妍甄 103-07-05 23:09
是已經有分割好了  只有差大家簽名蓋章  就有人不合作
如果法院裁判分割的話....會跟原先分的不一樣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大家未簽名蓋章前,協議即未成立,若法院裁判分割,有可能會與原先不一樣,但基本上法院可以參酌先前的方案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大家未簽名蓋章前,協議即未成立,若法院裁判分割,有可能會與原先不一樣,但基本上法院可以參酌先前的方案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