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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4 22:44

請問一下,父親目前坐牢,小孩子與母親住在台中外公外婆家,生活費用均由母親一人工作負擔,但母親於102年1月份因發現已癌症末期,進行開刀手術及化療,導致已1年以上無工作生活費用已無法負擔,母親隨時會離開人世,故父母雙方已先協議決定將小孩子留在台中外公外婆家,以方便受教育,母親目前無法工作,父親之家屬(如兄弟姊妹或家長)是否應負擔小孩子教育、生活、食衣等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扶養費用只能向小孩父親來請求,至於小孩父親的其他親屬,在法律上尚無法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之撫養費用,僅能向其父親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雨 103-03-24 19:53

之前因為臨時得流感  沒辦法去
於是就延期  那間民宿的網站上是寫說
可延期一次   不扣費用  但僅只一次
之後若再不來  就不能延期  只能放棄(沒收訂金)

但昨天發生那些事情
實在沒心情在這周末去慶祝兩周年紀念
想去抗議(上班族只能周末...)  捍衛台灣民主


老闆現在就說只能放棄 說我們當時也同意網站上的規則

想請問該如何拿回訂金  我有查過
http://www.justlaw.com.tw/LawReport.php?id=90

星期六的房   照理說我們可以拿回40%還是50%?

但萬一老闆堅持不退我怎辦


麻煩懂法律的人幫幫我    我真的很想去盡一份心力> <

miffy 103-03-24 17:59

我有一張雙方都有簽名的切結書

現因對方違約

上面切結書有註明要是產生違約情況  

---------------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
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

請問這條有關於律師費用對方負擔是否成立? 在詢問如果我提告他 需負擔哪些費用

 

是由:

去年對方跟我認養一隻貓 簽署這份切結書  但貓咪已失蹤 且對方出境 惡意失蹤

我想要提告裡面還有這個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死亡失蹤或惡意遺棄
者,本人應賠償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
法律責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22:05

你好

切結書約定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對方負擔是有效的

建議你先發律師函限期請對方履行義務

仍置之不理就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該協議書對對方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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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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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103-03-22 03:08
您好 不好意思 百忙之中打擾您 

想請問您: 我本身從事女裝服飾 在FB經營粉絲團 
衣服的照片來源是來自於廠商~所以每每有新品 我都會上傳到FB上 

就在昨天收到一封信來自 好像網路上很紅的女MODEL 
內容寫:我是XXX(model名),你盜用我的照片還key上logo做商業用途,請負擔肖像權費用5000元外(這裡寫郵局帳號),並立即刪除!!!否則我將請律師跟之前一樣盜用的廠商直接求償20萬費用,tks!! ps.三天內付款後請告知帳號後五碼,不然直接處理。 

我連結到他的FB 是有幾款穿搭照在他相簿裡有看到 ;目前我已經把所有照片全部刪除 

我目前的做法是 這model似乎有個人的FB和粉絲團 他是用個人FB寫訊息給我 

但現今社會 FB也可能作假 我怕是詐騙 所以我沒回覆她 他在粉絲團上有"工作洽詢"的mail ,我傳了MAIL詢問她:這個FB(用來傳訊息給我的FB)是您本人嗎?還是被盜用呢? 但還是沒收到回覆~ 

請問這種情形我應該怎麼做呢? 他直接留下這些訊息 若是詐騙的可以不用理 但若是真的呢? 我該賠償嗎? 他直接留下帳號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呢? 

再麻煩您抽空回覆了 很需要您的幫忙 

謝謝  

 

 

您好,這種事情確實有可能是詐騙,建議你留言給他,表明不清楚對方身份是否真實,可否請他聲請調解,並由本人到場,否則無法付款,免遭詐騙,其實這種照片沒多少錢,不需要現在立刻就付款,而且通常肖像權遭侵害,不會只開五千元,有可能是故意壓低金額提高詐騙機會。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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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luke 103-03-22 19:1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這種事情確實有可能是詐騙,建議你留言給他,表明不清楚對方身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抽空幫我解答 您真的很熱心^^ 
不好意思 再打擾您~ 
我目前的作法是 等3天後 看她如何回應? 這樣會不會不妥?(因為期限到了) 

還是說~因為她也有經營粉絲團 我用我本人的FB問 還是用賣衣服的FB 留言問經營粉絲團的她

(不要問可能是假的本人的FB)請問這樣妥當嗎?---不知這樣說有沒有不清楚。 

若是本人 要請他拿出證據嗎? 相約和解應該是最好的方法吧?! 畢竟用匯款風險很大,那麼應準備什麼來做和解依據呢? 
再麻煩您了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準備和解契約契約載明和解金額及對方收受金額和放棄民刑事請求權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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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風 103-03-21 20:37

我(汽車)與機車駕駛發生車禍,對方無照駕駛,兩方為對向車,我要左轉進入學校,交通號誌為閃黃燈車身已進3分之1了(時速10-20)就和對方撞上(時速40-50),事後雙方認為沒大礙,就自行離去,我口頭承諾有事找我處理,而後對方要求8千修理機車費用,我覺得不妥所以打110報警處理。這垓如合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會有肇逃之問題,所以您報警是屬正確作法,但仍應注意後續發展,您也可以先聲請調解,以解決本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同條第3項並規定:「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初步來看,對方要請求賠償,首先就得揹上無照駕駛的罰鍰(原則上為6000元),而且民事損害賠償依法應由原告負擔各項構成要件之舉證責任,所以未必就真的能夠順利全數獲賠8000元,結果恐怕得不償失。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這並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如果有也是對方應該報警,因為你有承諾付款,但因為金額太高你無法接受,建議可以申請調解,請他出示修理單據,來研究看看對方請求是否合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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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求償金額,若您覺得不合理,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與分擔比例,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惟聲請鑑定亦需要繳交相關鑑定費用,可先嘗試與其調解降低賠償金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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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1 18:33

我姐姐在一百零三年九月十四日在路上行走被汽車撞,拖到年底十二月二十三日才再調解委員會的程序下和解總共調解了四次,最後會和解原因是因為急需醫療費用所以就以本來的三百萬一直改到對方叫來的保險員所開的二十五萬和解,但是和解內容對方以賠付醫療費(可以說是以就診的費用或是掛號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一切費用共計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不含強制險)理賠並拋棄刑民事請求,問題來了我覺得這等一切費用的意思是有項次的所有費用(理應著名用等來形容是否有爭點),並非一切等無項次(所有)的等費用,因為對方隱滿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和解書上並未提到,那我是不是可以依據強制理賠不足的由第三責任理賠補足,保險公司不願意我是否可以再提起刑(從九越算到現在已經超過六個月了,還是以撤銷告訴時間算)民事訴訟,而且當初口頭保險公司說都會賠的例如輔具都不賠看護限日車費限額,而且這樣衝撞理當我不是只可以看骨折的部分吧,我既有病加重是否有影響應該也可以看吧,精神受創傷後有壓力我應該也可以看精神科吧,或是內科神經科等,因為有神經問題跟肌肉萎縮精神問題新陳代謝問題出來,是否理當也在理賠範圍內,我前幾天去問一個免費律師看起來屌屌的他看我的和解書說等一切費用我就不用講的,我就懶的跟他講要律師幹馬,等一切費用跟一切等費用差很多吧,舊例如今天我們是被追撞(賠二分之一)還是推撞(賠全部)差一字差很多的意思一樣,我找他們保險公司認識的保險員幫我查資料才確定他有第三責任險的,而且他們公司 條款中第三責任理賠強制險不足的地方,雙方有爭點和解有效嗎?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可以仔細的告訴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效,否則您似無法再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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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4 21: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 ... (恕刪)

 如何主張和解契約無效那刑事方面我還在追溯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和解契約無效,刑事亦過了追溯期,再者和解契約無效須有無效事由,如詐欺脅迫等,但您亦負有相關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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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zxs 103-03-21 15:27

你好,我想詢問

因為公司想辦活動,然後購買LINE娃娃來當贈品贈送

購買娃娃的地方是網拍網拍的人說這是正版擁有版權

這樣子是否我可以直接買來  當門市的活動贈品贈送呢?

還是說這還得跟line公司 洽談授權費用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1 17:22

您好!如果賣方未真正取得授權,您買侵權物來當贈品贈送,仍可能侵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請求對方出具證明,為具有版權之物品;亦可向版權商詢問對方提供是否為具有相關版權之物品,避免侵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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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3-20 17:49

若要 提告詐欺的話 訴訟費用是怎麼算的呢??

我上網查到((刑事案件不需要繳交裁判費)) 是什麼意思呢??

我知道 提告 民事跟對方求償 是要律師費的 那費用怎麼算??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0 19:1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刑事案件沒有裁判費的問題

如果你要提起詐欺刑事告訴

除非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

否則提告詐欺是不需要繳費用

以上回應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David 103-03-20 20:07

律師 您好~

感謝您幫我解惑^^

那我想在請問 若不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的話

那是不是整個法律過程 都要自己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委任律師,整個訴訟流程均由您自己處理;若您有委任律師律師會為您開庭及撰寫刑事告訴狀等,您即無須處理相關訴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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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te 103-03-20 17:12

您好!我於昨日(3/19)下午至XX美語,並隨著人員講解引導簽下課程,共是108000元分36期信貸繳納+100元費用,但後來覺得不妥,於當天晚上打電話跟XX美語說我要解約,並且跟他說我有符合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十條規定的第一條:學生於開課日三十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習班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我契約上的開課日是3月20日)他就說我這樣還是要在付一千元,之後就說在打給你就掛我電話,但我隔沒多久又打給他,他跟我約今天早上當面談,我今天早上跟他講了許久我還是決定解約,然後她就幫我打電話到處理信貸銀行幫我徹件,並且收了我一千元,寫了一張課程異動表(停止上課必須寫的),他跟我說這樣就沒問題了,我就問他那我寫得申請貸款單+證件影本可以還我嗎?他說已經寄到銀行了,我後來打電話銀行做確認,銀行說我的案件已經取消,我問那我可以拿回我的申請貸款單+證件影本嗎?他說他們沒收到,叫我問XX美語,我說XX美語跟我說已經寄去你們那,他說這他不清楚,但如果有收到,他們會把資料銷毀(因為已經取消案件)。我有點擔心之後資料被不法使用以及之後是否還會有退費以及契約上的後續問題,因此想請問真的像XX美語說的不會有後續問題,還是可能還會有其他後續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請求補習班繳回您的相關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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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jan 103-03-19 22:31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karajan 103-03-19 22:24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01:12

您好!民事部分若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求償了,除非先合法撤銷和解契約刑事部分可以告過失傷害,但只能告肇事者本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被詐欺撤銷和解契約,進而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亦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基師 103-03-19 13:05

律師您好:我最近收到銀行經由法院寄來的簡易庭通知書。銀行對我提起告訴,原因是一筆微型創業貸款,因為公司沒獲利而停業,尚有約半數未繳清,經過和銀行多次電話協商,說明個人目前工作屬兼職教師,收入不穩定,特別是寒暑假完全沒有收入,以致無法按期繳款。但表明一定有還款意願。銀行過年前還打電話來,要我再繳一期,過年後同意給我多一點時間籌款。詎料,昨天就收到簡易庭開庭通知。想請問,(1)還有再跟銀行協商撤銷告訴的可能性?因為出庭的話,2千多元的費用要由我負擔。目前生活都有問題,根本不可能負擔這筆錢。(2)另外,狀書上寫「迭經催討,均置之不理」,顯然與事實不符,可是我又沒有電話錄音,如果要我舉證,該怎麼做?謝謝律師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銀行協商和解之,若達成和解,再請求銀行撤回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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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103-03-19 04:04

各位大大安安,我想請教一下,之而弟弟買車因為貸款不下來,因此用我的名字購買,但最近因為一些家裡問題,我也怕弟弟不去繳這個費用,到時後落在我身上,請問我該怎麼發函,請弟弟繳清辦理過戶?存証信函該怎麼寫,麻煩各位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存證信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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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3-03-18 10:17

 看了一些討論,民法§797條只針對植物所有權人「無作為」,而由「被害人」於提出聲明時間後「自行」刈除之。我的問題是,這種事情應該由對方自行處理才對,怎可還要由「被害人」自己大費周章地去通知、刈除、請求相關費用,然後若不出費用→再訴訟,這樣根本就本末倒置了啊?是否可以「刑法切入另對方自行處理,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不夠刑法上之犯罪行為,此為民事糾紛,若您貿然提出刑事告訴,恐有誣告之風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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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3-03-18 09:53

看了一些討論,民法§797條只針對植物所有權人「無作為」,而由「被害人」於提出聲明時間後「自行」刈除之。我的問題是,這種事情應該由對方自行處理才對,怎可還要由「被害人」自己大費周章地去通知、刈除、請求相關費用,然後若不出費用→再訴訟,這樣根本就本末倒置了啊?是否可以「刑法切入另對方自行處理,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103-03-17 21:04

請教各位律師~

       最近因遺產問題需要主張特留分,表弟去問了律師費用說要20萬只到2審,如果包到完的話要抽三成,請問只主張民法所規定特留分,真的要花這麼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費用通常以審級計價,當然也有包審方案,端視您們與律師如何約定,也可以多問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商談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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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多詢問,找到自己可以信賴的律師比較重要.

陳華明 (律杏) 103-03-20 18:31

個人是覺得價格似乎高了些, 不過律師收費本就不同, 像中部就比北部低(http://www.lawmed66.url.tw) 

YY 103-03-17 20:36

律師你好

於去年八月因道路坑洞,騎車跌倒受傷,因跌倒路段屬工業區開發路段,目前鄉公所與園區雙方皆認定不屬維護單位,無需擔負賠償責任

因傷勢尚未復原,仍持續看診中,皆有大面積的擦傷

因不懂法律程序,但也不想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醫藥費已花近十萬元)

這樣的案子算複雜嗎?

想找桃園縣(近中壢、平鎮、龍潭)的律師,請教費用大約落在哪?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20:57

 這案子應該不複雜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國賠機關協議拒賠後,即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本件請求金額應不高,建議可委請律師代擬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議機關拒絕賠償,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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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3-17 05:00

請問離完婚了,但要申請夫妻財產分配權要怎麼做?請律師費用怎麼算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7 12:39

你好

請問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建議你先攜帶資料跟律師討論

小楨 103-03-17 12:44

是已經協議離婚,也生效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您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14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先列出雙方財產及負債清單, 標明那些財產是婚前就有的, 那些財產是婚後才有的, 那些財產贈與得到的等. 財產類別很多, 有動產, 動產, 定存, 股票, 基金 等(個人曾碰過一例,甚至人壽保險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也算), 很複雜. 就像在做資產負債表一樣. 若有律師幫您, 自然方便許多. 律師費用, 台中地區約4至5萬, 北部大概6至7萬吧(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得就夫親婚後財產計算並請求差額之一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班班 103-03-17 01:29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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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 103-03-17 00:57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23

 1. 若您都是用班班, 大家也知道班班是您, 那就會構成公然侮辱(就像藝名, 筆名, 一樣, 可確定是你即可)

2. 豬..等詞當然是侮辱

3. 形事是告訴乃論, 到警局提告或到地檢署提告都可, 律師當然是偏好到地檢署告. 不一定要律師, 言詞陳述, 寫狀子都可

4. 刑事是請國家懲罰他, 民事是制止他再如此做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都會一起告. 不過形式的威嚇力量通常較大(http://www.lawmed66.url.tw)

貓咪 103-03-15 03:26

恩為3/8號在路口發生車禍 當時之下肇事者立刻下車將車子移開現場 並僵持很久說願意先給6000給你做修車費 其他等拿收據再跟他拿錢

3/9號想說與肇事者約時間談和解事情 但是卻欺騙我1次 必大聲說6000是你所有費用 就這樣掛電話

3/13號我們去警察做筆錄 要請他出面卻無法到現場離由婉拒和解 必以假名謊報警察 

我們決定說要以傷害提告 但是警察說我們不一定會贏

這問題困饒我很久了 希望可以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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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103-03-15 01:54

您好~我們家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但房子貸款是由我們三個兄弟共同分攤.直到各自成家之後.貸款由三個變成二個最後變成一人分攤.當時我們三兄弟口頭協議房子留給大哥.但需跟父母同住及負責家裡所有開銷費用.二年前大哥提議將房子過戶到他的名下.父親也答應他的要求過戶給他(不清楚當時是用贈予還是買賣的).當時還有100多萬的貸款.現在因大嫂與家人不合打算要把房子賣掉.請問我們現在還有辦法能拿回房子嗎?大哥口頭承諾賣掉房子後需會租房子給父母住.但開銷及生活費要三人均分.請問我們如果三個人自己寫協議書(簽名加蓋章).協議各自負擔一定的金額給父母.這樣的協議書有法律效用嗎?還是需要律師見證或由律師填寫?如果協議完成後未依協議內容支付金額.是否能向他提告.謝謝!

小張您好,

一、我國動產登記主義,房屋登記在大哥名下,故大哥有處分權。若要打借名登記官司,必須證明現金流。

二、扶養父親的方式,可以立一協議書,由三方簽名並由律師見證。若之後一方不履行協議,得提起履行協議書之訴。

三、若有撰寫協議書或見證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證明相關現金流向,可主張借名登記,將房子回復成三人共有登記狀態。又關於協議書部分,可書寫完成後,至法院公證處請法院公證人公證之,若對方不願資公正之協議履行其義務,可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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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戴律師所言甚是,可依其所述之方式來執行,以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桃 103-03-14 23:51

我在某大電信做直營門市人員
某大電信對於每間直營門市有分區
今天我只是休假出門走走
以一個消費者的身分順路去別區的直營門市辦理退租
事後卻被那家店點的門市人員COPY我的個人退租申請書(上面有我的雙證件和個人資料)用內部mail傳送到我們區的主管信箱,然後又再轉寄到我們店長信箱裡

就因為我是員工,個人資料就可以這樣被傳送嗎?雙證上面還有我的照片...

當下我出示我的雙證,她可以查詢我的資料,但我人離開後,並沒有授權她可以這樣COPY拍下來用mail方式內部傳送我的個人資料

如果跨區無法退租,當下門市人員可以說明,因為公司並沒有文明的規定說不行這樣做,只有不能自己退自己的,當時也只是休假,並以一個某大電信消費者的身分去做辦理退租

如今我的資料被這樣傳送,導致我工作環境週遭的同事都對我冷眼甚至覺得丟臉,讓我很受傷...尤其她內部傳送的email標題還打"哭哭",讓我覺得對方是很刻意、執意要這樣做的

請問這樣的狀況,有辦法提告嗎?

如果可以提告,請問可以用什麼方式?費用大約要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使用之方式已超過您的允許範圍,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您須具備相關之證據。亦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該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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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咖 103-03-14 22:13

您好,

我目前已年滿20歲,我父親從我小時候到長大對我們家庭從未有過扶養責任,我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皆由母親負責

目前我父親人因腦中風在越南的加護病房,國外醫療費用非常高我們家庭無法負擔也不願幫他出這筆醫療費用

我父親已經去國外4年但是他和我母親並沒有離婚

想請問

1.如果我和我母親就放我父親在越南不管那這筆醫療費用會不會之後需要由我負擔?

2.有無辦法可讓我免除負擔這筆費用的辦法?或是將來讓我父親無法告我棄養

我父親有賭博的習慣,在台灣也有信用卡債務,越南方面不清楚是否有無債務問題,且我父親在出國前夕向我母親拿房子銀行貸款60萬以及向我舅舅借了28萬如今都尚未償還

因我名下有一戶房子(是我母親賣掉舊房子以我的名義貸款但實質上錢和貸

款是由母繳交)我怕房子會因為這筆醫療費用而被越南醫院查封拍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您可主張該條規定,於您父親向您請求撫養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母親若有民法第1052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又關於您父親債務之部分,您亦無需承擔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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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咖 103-03-14 21:50

您好,

我目前已年滿20歲,我父親從我小時候到長大對我們家庭從未有過扶養責任,我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皆由母親負責

目前我父親人因腦中風在越南的加護病房,國外醫療費用非常高我們家庭無法負擔也不願幫他出這筆醫療費用

我父親已經去國外4年但是他和我母親並沒有離婚

想請問

1.如果我和我母親就放我父親在越南不管那這筆醫療費用會不會之後需要由我負擔?

2.有無辦法可讓我免除負擔這筆費用的辦法?或是將來讓我父親無法告我棄養

我父親有賭博的習慣,在台灣也有信用卡債務,越南方面不清楚是否有無債務問題,且我父親在出國前夕向我母親拿房子銀行貸款60萬以及向我舅舅借了28萬如今都尚未償還

因我名下有一戶房子(是我母親賣掉舊房子以我的名義貸款但實質上錢和貸

款是由母繳交)我怕房子會因為這筆醫療費用而被越南醫院查封拍賣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4 23:18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聲請法院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另外建議母親對父親提起離婚訴訟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您可主張該條規定,於您父親向您請求撫養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母親若有民法第1052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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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e 103-03-14 17:15

您好,想請教去年十二月,某日下雨夜晚父親開車向右轉進巷子時,被後面車子攔下,告訴父親他撞到人了。父親和母親立刻下車查看,看到車子後方有一女子倒在機車旁,父親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並由母親陪同到醫院,急診醫護人員說女子沒有大礙,只是跌倒所致肌肉疼痛休息觀察後就沒事了,隨後警察做完筆錄後告訴我們,我父親的車後方和女子機車前方沒有任何擦撞的痕跡,應是女子自已緊張跌倒的,所以不會做我父親這邊有肇事的記錄,但對方家屬堅持一定是我父親急轉彎或沒打方向燈造成女子跌倒的,父親原想即然對方都受傷了就負點道義責任,請對方開立好診斷書後,我們願意支付醫藥費後個自離開。但過幾天後對方打電話,說她機車因上次的事情壞了,要我們支付修理機車費用,父親覺得不太合理,便聯絡上次幫忙處理的警察,警察說前幾天對方有到警局去調閱路口監視器,要我父親也去看一下,監視器畫面當天我父親車速很慢也有提前打右轉方向燈,和對方機車也沒有碰撞。看完後父親和警察聊天,警察說對方的意圖很明顯,要我們不要理他。但母親陸續有打電話給女子想問候,可是都是對方家人接的一直要我們付修車錢,之後對方寄來了2次調解通知,我們沒有前往,還請某議員打電話到家裡,說如果父親的車沒轉彎的話她也不會跌倒,要我們"同情"她。之後對方就沒有任何動作。一直到這週二法院寄信來要我父親出庭,對方提告我們過失,下週二早上要開偵查庭。

想請教一下,我們該如何處理?有需要申請當天的監視器畫面嗎?(但記得是原告要負舉證責任)當天有沒有什麼應該注意的或是可以自我保護的方法?

拜託各位了,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應先請檢察官調取當天的錄影紀錄,對您們才比較有保障,而本件既未擦撞到對方,則可以否認,檢察官仍應會移付調解,可以先談談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確實未碰撞到對方,針對對方之請求可拒絕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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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e 103-03-14 17:00

您好,想請教去年十二月,某日下雨夜晚父親開車向右轉進巷子時,被後面車子攔下,告訴父親他撞到人了。父親和母親立刻下車查看,看到車子後方有一女子倒在機車旁,父親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並由母親陪同到醫院,急診醫護人員說女子沒有大礙,只是跌倒所致肌肉疼痛休息觀察後就沒事了,隨後警察做完筆錄後告訴我們,我父親的車後方和女子機車前方沒有任何擦撞的痕跡,應是女子自已緊張跌倒的,所以不會做我父親這邊有肇事的記錄,但對方家屬堅持一定是我父親急轉彎或沒打方向燈造成女子跌倒的,父親原想即然對方都受傷了就負點道義責任,請對方開立好診斷書後,我們願意支付醫藥費後個自離開。但過幾天後對方打電話,說她機車因上次的事情壞了,要我們支付修理機車費用,父親覺得不太合理,更聯絡上次幫忙處理的警察,警察說前幾天對方有到警局去調閱路口監視器,要我父親也去看一下,監視器畫面當天我父親車速很慢也有提前打右轉方向燈,和對方機車也沒有碰撞。看完後父親和警察聊天,警察說對方的意圖很明顯,要我們不要理他。但母親陸續有打電話給女子想問候,可是都是對方家人接的一直要我們付修車錢,之後對方寄來了2次調解通知,我們沒有前往,還請某議員打電話到家裡,說如果父親的車沒轉彎的話她也不會跌倒,要我們"同情"她。之後對方就沒有任何動作。一直到這週二法院寄信來要我父親出庭,對方提告我們過失,下週二早上要開偵查庭。

想請教一下,我們該如何處理?有需要申請當天的監視器畫面嗎?(但記得是原告要負舉證責任)當天有沒有什麼應該注意的或是可以自我保護的方法?

拜託各位了,感激不盡!

小楨 103-03-14 13:30

您好:我與先生已辦理離婚,由於從結婚後所有賺取的財產全在先生名下(我們是自己開行號蔬果配送的),那我現在想訴請夫妻財產分配;請問如果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小楨 103-03-14 13:09

請問我已經於3/3跟先生辦理離婚登記,但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夫妻財產分配嗎?先生開的蔬果行號於今年買了四輛貨車,也是用我們共有財產的錢那請律師幫忙訴請費用是多少呢?所買的那有算夫妻財產嗎?還是他的特有財產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協議離婚,則應先看您們離婚協議書有無特別約定,若無,則可以在離婚二年內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您可於兩年內向您前配偶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雙方之婚後財產計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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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14 17:57

您好!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沒有聲明拋棄剩餘財產分配,就可以在兩年內請求,在婚姻中購買的四輛車,應可計入其婚後財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avis 103-03-13 23:32

Dear 律師大人們~
◎事由:我父親工作雇主為管委會,二月中在??住戶後方的山坡上除草,被草絆倒後,跌落撞到住戶的圍牆,後頸椎及神經受挫,手術急救及診斷後下半身終身癱瘓、上半肢部份功能受損。
◎現況:管委似對於??目前的醫療費近50、60萬不願意幫我們支付,我父親沒有多少存款,我只得四處向親朋好友借錢(管委會讓我很心寒),他們有透露:想待公共意外責任險200萬下來後再一次和我們和解
◎自己做的功課:目前僅知道,雖是職災~但勞基法、職保法內所稱雇主,目前未將管委會強制納入,所以相關權益都...T.T(我也知道目前管委會的心態就是我們拿他沒辦法)
◎想求教各位律師大人們:我和我父親的處境,是否只能依他們所開的條件來達成協議呢?我真的很不甘,也很心寒難過,我一直在思考,200萬給我們支付醫療費用之後,後續的照料(目前插鼻胃管、導尿管)及龐大的支出,加上我本身還有小孩要養,身為家中獨子的我,實在是無法面對明天的未來,想懇請律師大人們,能否指點我迷津,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TT,謝謝您們

◎謝謝律師大人們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管委會有無幫您父親投保勞保,若有投保,則仍可聲請職災,另也可對管委會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管委會未替您父親投保勞保,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管委會違法行為,若管委會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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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s 103-03-14 12:34
◎謝謝律師大人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小李子 103-03-13 21:52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在老家有兩塊土地,所有權在我們這邊,但因為整家人都住在都市,沒有務農,老家親戚當時就說要種農作,想說親戚,就同意了,當時也老實沒有白紙黑字,現今問題就出來了,前陣子剛賣掉其中一筆,賣好幾年了,佔用的親戚,就說要賠上面竹林的費用,大約一間普通房間大小的竹林,開口要20萬,後來因為急著成交,只好跟房仲一起給了15萬解決,如今還有一塊地要賣,上面被種了菜,但因為已經同意10幾年了,這邊應該就吃虧了,所以如果真的賠錢,是想以合理價格付,而不是被獅子大開口,因此有以下疑問,不知道對不對,因為看到的例子都是被蓋了建築物


1.如果我們想要回土地,是不是應該先寄存證信函跟申請土地鑑界,跟親戚說在一定期限內剷除,不然以後土地賣掉了,就不負賠償責任,還是不行,就走調解訴訟途徑?
2.土地是跟小叔共有的,如果我們這邊寄存證信函外,如果我小叔那邊還是同意他們種,是不是就無解了?一定要兩家都寄出才行?擔心老家親戚那邊又趁要成交的時候,沒有辦法去調解,又要被獅子大開口
情況有點複雜,謝謝各位

Chris 103-03-13 12:54

律師好:

公司於派訓前有要求簽署切結書,如受訓後服務未滿三年離職即須賠償受訓相關費用,但此切結書正本已丟失,請問公司可以憑影本向法院提出有效的訴訟索賠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憑影本請求之,惟可針對該條款之效力進行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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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並不能排除公司依影本請求之可能性,但若僅有影本而無原本,依舉證責任而論,對於據以請求之原告而言並非有利,就此情形您於民事訴訟時或可爭執其文書形式之真正(否認簽署,質疑其真偽),屆時再由法官依其調查證據之結果認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哲 103-03-13 00:11

1.我拿調解書、受讓的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民事判決..等)去跟法院聲請核發來的債
權憑證(已繳納行費用1000元),在日後發現到債務財產以被其他債權聲請執行
拍賣,我去參與分配還需要繳納執行費嗎??
2.債務財產已被其他債權聲請執行拍賣,那我直接拿調解書或是因之前有去參與
分配但餘額不足,而直接換發來的債權憑證去參與分配,有需要繳納執行費嗎?
3.直接拿受讓來的執行名義去參與分配,這樣情況的執行費需要繳納嗎??(有分債憑不用而其他名義救藥的區別嗎)

4.若參與甲法院分配不用繳納情形下,且名義也已檢送去時發現其他法院也在拍賣該債務人其他財產,那這時是要向甲法院寫請求參與他院分配?還是向甲法院寫請求追加執行?(這樣情形下需要繳納執行費用嗎?)
5.若是係屬同一法院,而債務財產去分給兩個股別辦理情形下,這種要求併案執行
要 繳納執行費嗎?(若併他院有無區別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2規定:民事強制執行,其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徵執行費;新台幣五千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七角,其畸零之數不滿百元者,以百元計算。前項規定,於聲明參與分配者,適用之。執行非財產案件,徵收執行費新台幣三千元。執行人員之食、宿、舟、車費,不另徵收。關於強制執行費用,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費用有關之規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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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費是按債權金額以千分之八計算(不是千分之七)。若先前是聲請逕行核發債權憑證而未依上述千分之八計算之數額繳交者,於聲請對於債務財產或所得強制執行時,應予補繳差額,否則其強制執行之聲請即不合法,執行處會依法限期補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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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Lee 103-03-12 21:27

各位專家您好:

以下是我準備讓管委會正式函詢士林地政事務所的內容,可否麻煩各位專家撥冗看一看內容有無語焉不詳、不當或提問待加強之處,謝謝。雖然您應該不是相關官員,但我仍希望您提供可能的答案和意見。

(因為目前兩個社區管委會就某些費用攤分比例有爭議,所以得弄清一些狀況才知如何談下去)

另外,原始標題是「有建號,有門牌號,無房屋實體」,但為引吸注意和突顯問題而刻意使用了聳動標題。不過我刻意另加了7/8兩個提問後相信您就可以明白這絕對不是「題不對文」。(下文中紅字表示在此刻意隱藏真實資訊,非真實)

---------------------------------------------------------------------------

背景:

 

本人所居大樓位於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下文以A樓稱之),計55戶。主建物總面積約2312平方公尺,有立案之A樓管委會

A樓建物所有權狀之中有一張為「建號:10001-000建號」、「門牌號: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面積12.18平方公尺」。然該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所在位置並非實體有門窗四壁的「房間」或「室」,而僅是位於一樓大?一隅,為公共使用空間的一部份。

該10001-000建號登記所有權人共19人,事實上也就是相鄰一棟大樓(士林區甲乙路002巷003號,下文以B樓稱之)全部19戶的所有權人。另有立案之B樓管委會

B樓先完成於民國84年,公共設施極少,且人、車出入皆必需經過A樓所有權範圍內的車道和大門。A樓後完成於民國85年。因此B樓19戶住戶利用共同持分A樓的「建號:10001-000建號」、「門牌號: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建物,主張其雖無「實際房間或室」位於A樓,但因為共同持分A樓建物的一部分,因此認為其權利等同一般「實體住戶」,因此享有「住戶」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所以變成B樓所有住戶也可以使用A樓的所有公共設施包含車道、大?、花園、電梯、溫泉和保全清潔服務等。同時,A樓地下停車場之法定停車位原屬不可轉讓使用權予社區住戶以外人士,也因B樓19個住戶共同持分這張10001-000建號而可以合法購得車位的使用權利。

爭議:
今A樓的公共支出和修繕費用要求B樓管委會分攤時,雙方管委會在分攤比例認定上產生歧見,因此提出以下問題希望貴所提供意見以確認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以作為雙方進一步談判的參考。

問題:
1.此10001-000建號,即門牌號: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虛擬住戶」,並無日常認知的「實體房屋」存在,請問是否為現行法規所許可?是否可認定為「建物滅失」而撤消其所有權

2.承1.,若現行法規許可這樣的「虛擬住戶」存在,請問其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可等同一般有「實體房屋」的住戶嗎?

3.承1.,若有於法不合,請問違反何法律規範?貴所將如何處置?

4.A樓現行管理費收取以「每戶權狀上持有之主建物面積」為計算基準,每平方公尺收取54元。若「門牌號: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這「虛擬住戶」主張其權狀上主建物面積僅12.18平方公尺,所以只需繳交約每月658元管理費,而這19位所有權人所對應的B樓19戶及其居住者或親友,可行使等同A樓「一般住戶」及其居住者或親友的權利使用A樓範圍內的所有公共設施。很明顯地,B樓所有住戶利用這樣的方式以付出極微的「平均代價」卻享有等同A樓一般住戶的所有權利,請問這樣合於法令規定嗎?

5.若以上討論的「門牌號:士林區甲乙路001號之5」是真實存在的「一戶房屋」,亦即B樓全部住戶共同持分方式購買A樓的某一戶「真實房屋」,以上討論問題的適法性是否會有所不同?

6.承5,為突顯此案不合理之處及可能衍生的社會問題,若B樓住戶為200戶或2000戶,而全部共同持有A樓相對較小面積單位的部分建物(或一戶),以上討論問題的適法性是否會有所不同?

 

7.承5,為突顯此案不合理之處及可能衍生的社會問題,若今招募十或百或千人共同集資買下一戶帝寶,全部出資人共同持分之。因所有出資者為所有權人之一,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住戶」的定義,因此可以自由出入和使用帝寶的所有公共設施。請問此做法合於法律規範嗎?

8.承7,為進入明星學校,在其對應學區以多人集資購買一戶並共同持分而不必分割,因每位出資者皆為所有權人故符合學區要求的限制。請問此做法合於法律規範嗎?

HiBioman 103-03-12 23:32

會有19戶持分房屋的情形,是當時建商為了外賣多餘車位,兼能符合法規

 

車位有三種:法定車位、獎勵車位、增設車位

 

法定車位屬於共有部份(公共設施),一般而言只能賣給同幢所有權人(住戶),不能單獨持有或外賣,因法定車位必須依附於專有部分(主建物或房屋 )。

 

建設公司為了 外賣多餘-法定車位,所以設立坪數極小的建號來共同持分,車位即可符合法規外賣,有點像是法律漏洞。

 

至於您說的該建號是開放空間、公共設施,是否符合法規,要請教其他法律高手

 

法律相關科系,就實務經驗提供,有錯請指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具有持份,仍為區分所有權人,僅是持份較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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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蓁 103-03-12 17:55

去年8月多朋友要我幫她申請門號合約 

但現在費用欠了15080費用了 

手機不接 人也不見面 

請問這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是替您的友人申辦門號,則您可以於代繳電信費用之後,要求對方清償,對方拒絕,則可以聲請調解或是起訴追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對您朋友發支付命令,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可強制執行之,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該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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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3-12 10:51

律師您好,

2013/10月我撿到的狗狗我將牠治療,施打預防針並植入晶片後送養,當時有請對方簽認養切結書,且沒有收費,2013/11月我因信任對方於試養期將晶片轉給對方(認養人),但2013/12月 認養人飼養態度明顯差異,不照切結書走,導致狗狗體重一個月內急速下滑,皮膚疾病惡化,在2014/12月底,認養人因出國委託我照顧狗狗,我才發現狗狗因未遵巡切結書方式,未採納我與醫生的指示和建議,導致狗狗皮膚疾病惡化,後我多次與對方溝通,勸導請求對方歸還,(目前狗狗仍留於我家中)

 

認養人多次信件有同意之意味,且多次讓友人代為發言,在2014/01月 認養人友人以郵件說明認養人決定放手要求我務必去把晶片過回,以免日後造成認養人困擾,於是我當下將「來往的信件過程」與「認養切結書」,通知醫院幫忙將資料過回。但2014/02月認養態度一直出爾反爾,並與其友人多次以信件騷擾與攻擊我,其友人甚至將要求我過回晶片之事堆的一乾二淨,認養人與其友人三不五時又發郵件警告我侵占罪等等的條例,且在外以別人通知我「要給一個我教訓」

 

我想問的問題是 ??

(一).雖然我在試養其間將晶片過回,但我們認養前是有簽定切結書的,對方違反以下三條,我是否有權將狗狗狗要回

12.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我二次提醒認養人一日飼養兩餐,但認養人仍不理會,導致狗狗二月期間,急速由7.4公斤->5.8公斤

(此狀況若嚴重將導致急性腎衰竭之風險)

14.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醫從有醒醒認養人複診,我也提醒認養人按時複診,但認養人未採納,延遲兩週,導致狗狗皮膚嚴重惡化

1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認養人於戶外未使用牽繩(醫院有監視錄影帶)

(二) 目前狗狗在我家且晶片也過回,且我也將認養人支付過的費用歸還(認養人也有回覆收到我歸還的錢)但本人三個月來因多次遭受認養人與其友人經常以郵件恐嚇狗是她的,及恐嚇侵占罪嫌..等騷擾。不予理會,其友人卻叫別人通知我:想給一個我教訓,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當牠轉讓遺失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lulu 103-03-12 11:16
回覆 lulu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剛打的編號有亂掉

更新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3.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4.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5.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6.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7.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8.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9.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

10.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11.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12.         當牠轉讓遺失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13.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4.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15.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6.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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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已同意過回給您,再對您騷擾,可進行蒐證,對其提起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lu 103-03-12 11:28

 律師您好~

但認養人(對方)的郵件只有寫到"若你堅持要要回去,我也將不會再養狗"...etc。

正式的郵件是由其友人發出 ,要求我務必將晶片過回的

但事後其友人卻以是她誤會了認養人的意思,且她不知道 我未經認養人同意 ,將此事推謝

lulu 103-03-12 11:32

 律師您好~

若對方要以刑法335條 恐嚇告我

因為狗是我送養的,我能否以民法412條 強制帶回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由於對方違反協議書之規定,視為違約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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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方確實有違反切結書內容 是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寵物  況且你也將相關費用歸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MASAKI 103-03-12 01:12

我在網路上的某店家代po的認養貓咪資訊 上面有送養人的電話 在這比做A君

隨後連絡上了A君 並約定於隔日晚上在該店家碰面 看貓咪

到了隔天晚上 我們到了店家看貓 店家說A君7點要去上課

要認養要先付2000元的結紮費用

並由A君代去結紮後一周傷口復原再跟我們聯絡並把貓交給我們

然後店家說A君是他們熟客 我想說是熟客而且有店家幫忙 就答應了

並將2000元 交給了店家 (忘了要收據) 

到快一周時 A君均無跟我們聯絡 於是打了電話過去 是關機狀態

打了幾通都一樣 所以打電話給店家 說我們聯絡不到A君 要怎麼辦

店家說他可能在上班 (之前不是說晚上是上課?)

還說這是我跟A君之間的事要自己去聯絡

就想說晚一點在打到了晚上6點 A君還是關機

所以又打電話給店家詢問是否有其他聯絡方式 說我都連絡不到A君

店家態度很差說怎麼可能連絡不到 A君8點才下班 然後就掛我電話

結果網站上的PO文 就被刪掉了(下午打第一次時才去看過並備份)

晚上從8點開始每半小時打給A君一次 到晚上11點 都是關機

從頭到尾我都沒見過A君 連收錢的都是店家 

我可以告詐欺嗎? 店家也算幫兇?

如果告了 對方要和解 求償多少算合理範圍?

好心收養卻這樣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惟您必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對方屬於蓄意詐騙  確實可能成立刑法詐欺罪   2.你可以將相關通聯以及網路資料提供做為證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華明 (律杏) 103-03-12 18:43

 1. 先確定店家到底有沒有把錢交給A? 除非店家和A是一夥的, 否則若A沒收到錢, 就可能不會構成詐欺既遂(因為A沒有獲得利益), 但仍是未遂

2. 這在法律上其實是買賣問題, 妳交了2000元, 卻沒有拿到貓. 所以A有施用詐術, 使你受騙交錢. (http://www.lawmed66.url.tw)

Lilian 103-03-11 22: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般新屋的保固問題。

我五年前買了一棟新屋,去年4月才入住,隔壁鄰居在去年12月初向我反應我家水管漏水導致他們家牆壁漏水,他們家那面牆壁剛好對到我們家浴室,而我家浴室都有貼磁磚所以我們家沒有漏水的問題。過幾天他們也請了水電來看,但還是不知道哪裡漏水也不清楚是哪條水管漏水。隔壁鄰居也要求要打我們家牆壁(但我們廁所都是磁磚看不出哪裡漏水),並且還要求施工費用要由我全額負擔。

我想請問我雖然是5年前購的新屋,但去年搬入住不到一年,我可以向建商請求賠償嗎?

HiBioman 103-03-12 00:07

實務經驗

 

【防水保固】一般保固是3年左右,要看當初跟建商簽的買賣合約內是註明幾年,【防水保固】一般是依交屋日開始起算,不是您入住的時間起算。所以應該是過保,但還是可跟建商反應看看,有些建商重視信譽及售後服務,過保仍有可能會修繕或補貼部分費用

 

目前還無法確定【滲漏水】的地方,當然也有可能是樓上住戶漏下來,種種情形皆有可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若尚未確認滲漏水的地方,很難釐清責任歸屬...


你也可跟對方事先寫合約,若修繕完畢後,仍然有滲漏水情形,表示滲漏並非由我們造成,由對方支付全額修繕費用

 

法律科系畢業,若有錯誤~ 煩請指正

 

您好,你要跟建商求償當然要能夠舉證這是可歸責於他們因素導致漏水,否則可能告不贏,因為漏水原因甚多,建議你告訴對方,如果要抓漏,費用他們出,除非最後結果確實是你們導致,否則你不會付錢,要他答應這條件,不然牆打掉了,發現與你們無關,你不就白白花這筆錢。他無權強制要求你打牆壁的。縱使告上法院,法院也會要對方先付鑑定費用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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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請求,您可無須理會,除非對方提出證據證明漏水之原因為您所造成,故即使對方提起訴訟,仍需經過鑑定程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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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漏水瑕疵  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但注意交屋後五年內要行使權利   2.另外也可以主張對方債務不履行  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包括請求回復原狀之方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ana 103-03-11 21:00

您好..我在前年結婚.我原本在台北有一個3萬元的工作,婚後婆婆要我辭掉工作搬到南部跟丈夫一起生活(因丈夫是在外地工作),婚後因丈夫一直不肯交待清楚他的經濟狀況,為了保障我的基本生活支出我跟丈夫有協議搬到南部後我的生活支出如保險手機費用等等都是由他付支並給生活費,協議的內容有書面文件,生活下來因為觀念差太多己經沒有多少感情有可能會選擇離婚,我丈夫也在今年開始不再支付我的費用,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丈夫支付這些費用,因為我現在住的地方很鄉下我雖然有工作薪水很少不足以支出,但我跟丈夫的財產是選擇夫妻財產分別制並且有到法院公證,是否會抵觸協議的內容.
另外如果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我可以搬出現在住的地方嗎,我想到比較城巿的地方找工作,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依協議內容請求對方支付費用,若對方拒絕,可起訴加以請求之,若在不離婚之前提下,您至外地工作,仍須定期回夫妻同居之住所,不然有可能有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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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生活費用有白紙黑字,那麼你可以跟他請求生活費用是沒問題的,分別財產制與生活費用無關,分別財產制是針對財產歸屬問題,與家庭生活費用由誰出無關,建議你要搬出去的話不如把離婚談一談,因為你搬出去的話,是你離家又何來家庭生活費用?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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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縱使是夫妻分別財產制  你們還是可以協議家庭生活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如何去支出或負擔   2.如果對方不願給付  你是可以依法請求對方給付的  3.如果工作上有需要  當然可以搬離目前現住地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ana 103-03-12 21:46

 謝謝律師們..我想再請問..要如何依法請求,是口頭上跟我丈夫要求請他支付,還是要去法院申請(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申請或是各地的地方法院申請),若是我丈夫不願支付的話,有什麼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權益嗎.
另(1)若要離婚的話,我有哪些保障可以在談離婚時提出(目前沒有小孩),比如贍養費我可以提嗎,或是離婚後因搬離現在住所(房子是我先生的)有可能工作銜接不上,我可以請求丈夫支付這段時間的贍養費

(2)婚前/後協議是否屬於正式契約,有法律的保障嗎

謝謝

nana 103-03-13 02:33

 再詢問..請求是否可以用郵局的存證信涵來請求呢..那要寫上哪些內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