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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2-07 18:06

您好:三年前租賃了附帶家具的房屋,契約簽訂時有包含退租時,須按照交屋時現況回復清潔遷空還與屋主和應以善良管理人使用維護房屋,除因天災之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如房客故意或過失不當而致造成房屋或所附之原有裝潢,家具及家電有所毀損,房客需付修繕及損害賠償責任.但除了房子經過使用後的自然耗損狀況除外.

但上個月退租時,屋主提出(1)系統廚具的其中一面門板有變色,因為無法單烤一面門板,所以需要其他的門板也要一同重新烤漆----(但因為此門板是最靠近排油煙機的部分,我認為應該為長年使用所造成的,屋主要求負擔全部的烤漆費用是否合理?)(2)廚房出水的逆滲透濾心更換費用----(我們在入住的時候,屋主自行幫我們更換,也在契約延長時,自行提出要幫我們更換,但是退租時,屋主主張當初提供我們新品使用,所以我們退租時,需要還他新品,請問他們跟我們要求此項耗材的費用是否合理?)(3)系統廚具的水槽有損傷費用要求----(當初入住時,廚房的水槽為樹脂,但我們也沒有特別注意,但現在退租時,屋主主張水槽有碰撞痕跡與刮痕,所以需要更換,因為是系統家具,所以費用尚未提供.很怕他們提出高價要求.....但是我們也是正常使用,這算是自然耗損狀況嗎?或是我們可以提出水槽的材質就是經過長久使用而會產生的自然耗損嗎?)

(4)冰箱門磁條更換費用--(屋主提出他們交屋時,門磁條狀況良好,但目前門磁條有發霉的狀況,要求我們要支付更新的費用,請問這合理嗎?我們也是正常使用3年,而且也不太確認當初他們交付我們時的狀況,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屋主當初出租我們之前,他們也使住在此處,房屋內的設備也有使用過,才給我們使用的,而且我們也租賃了三年的時間,有些東西當初也沒有想到要拍照存證><,還請您們提供解決的辦法,謝謝!!

出租人請求之總金額是多少?
出租人是直接從押金扣去,還是另外向您要求給付?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1

 屋主應該是不想退還押金才做這些主張的吧,

建議與屋主再協調看看,

不成的話,這種小金額的糾紛也不建議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該耗損均為自然使用之耗損,非人為使用之破壞,仍向其主張押租金之返還,若其拒絕返還,可提起訴訟主張之,為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放棄押租金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使用租賃物的自然耗損  這部分要請求房客去回復  法律上應該比較沒有依據   2.如果是屬於房客使用不當所造成損害  這部分可能就有損害賠償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非人為之破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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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thia 103-02-07 17:43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此契約為我與哥哥互相訂定)。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ps…母親與姐妹當分放棄的部份是否可因哥哥違反與我約定,而有機會拿回回來呢?

提告

還是媽媽與姐妹提告

哪個勝算大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17: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您可以以哥哥違反約定內容為由提告

2.協議書沒有公證仍有效力

3.若媽媽跟妹妹已經辦理拋棄繼承則不得再主張繼承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2

 如果姊妹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繼承權還是沒有消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及姊妹無辦理拋棄繼承,似仍有繼承權,而各個繼承人均有權對您哥哥提告之,主張其應繼分之權利。若有辦理拋棄繼承登記,針對您哥哥違反協議部分,可由您協議之相對人對您哥哥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母親跟姊妹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這部分很難因為違反你跟哥哥協議  要認為拋棄無效   2.如果哥哥有跟你簽協議書  他違反契約約定  你是可以請求她履行契約或是請求損害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哥哥違反與您之相關協議內容,您可對您哥哥起訴請求履行該協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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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 103-02-07 17:32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17: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若買家有具體指謫不利於您商譽的言論

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但因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3

 除非你是專業賣家有大量交易,否則不適用消保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與對方僅為單純個人私下間之交易行為,只是以網路為平台,而非企業經營者,似無消保法之相關規定適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消保法主要是規範企業經營者  如果是單純拍賣的人   可能比較難被認定是消保法所稱企業經營者  有消保法之適用   2.如果你認為還是有侵害權利之行為  還是可以主張民法侵權的相關規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不適用消保法之相關規定。又若您得舉證您所受損害為多少,亦可對其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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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boy 103-02-06 18:27

你好:小弟有婚姻上的問題想請教,小弟與妻子從結婚以來感情就不好 ,分居了快7年 ,於是我在公司認識了一位心怡的女生 ,我們彼此相愛 就這樣我們生下了一個女兒,結果被我妻子知道她去法院告我們通姦,開庭結果法官要我們私下和解,我們就到了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調解的結果是我要賠100萬女友賠50萬,她撤銷了告訴,現在我跟妻子提離婚他開出的條件是300萬,我是一個上班族一個月才3萬 ,這麼龐大的費用我根本付不出來,請問還有甚麼方式可讓他跟我離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10

 你好

由於你跟你妻子分居已經很久

且感情不睦

建議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但由於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你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分居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的過失,則不論雙方分居多久,都不一定能夠離婚,因此仍有待進一步了解,分居原因兩人互動等。

2.倘若在雙方婚姻沒有結束前,您仍與新女友繼續同居,則日後仍恐發生再次提出通姦告訴的問題,建議您應該先行處理婚姻事件為佳。

anne6255 103-02-06 15:18

律師,


想詢問公司一名員工於1/24口頭離職說做到1/31日,主管皆同意蓋章並文書流程 至人事部,連續致電三日請這名員工來辦理離職手續,卻遲遲不來辦理,且於1/28已給付當月份薪資及年終獎金後,1/29日反悔不願自願離職,要公司開除他且要公司付資遣費用,但公司已另外找人來上班了,1/29日請該名員工直接去勞工局申訴,因時逢春節,2/5日人事部已辦理1/31勞健保退保,並已公告該名員工已非本公司員工,其該名 員工致電人事部2/6日要打卡上班,請問公司人事部要發存證信函給這名員工解除僱傭關係嗎?如何請他無法進入公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已為終止僱傭之意思表示,且公司既已同意,則生終止之效力,所以公司仍得主張雙方已不存在僱傭關係而拒?其上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名員工已表達終止僱傭契約之意,而公司亦同意之,該僱傭契約似已終止,員工之請求無理由。目前應蒐集彙整員工表達辭職之相關文件,及公司表達同意其離職之相關文件,以利於訴訟中提出。亦可對員工發存證信函,告知雙方僱傭契約已解除,若再擅自未經同意進入公司,將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7

 建議請律師發函把事情說明清楚比較好,

你們自己弄自己寫的東西往往到法院都是砸自己的腳

依您所述情形,本件既已因勞方自請離職而終止勞動契約關係,則其主張自屬於法無據,再者,本件勞方嗣後亦早已有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之情形,則縱使就前述自請離職之事實,雙方各執一言,真偽有所不明,退步來看,貴公司亦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逕行終止契約。(形式上最好能以存證信函方式來作處理,另務必要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項之法定期間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資方跟勞工應該已經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所以應該沒有再行終止契約或是解除契約的問題  如果勞方對於是否還在職有疑義  經勞工局調解不成  他自然會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2.因勞動契約已經不存在  當然可以禁止其進入公司上班場所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nne6255 103-02-21 16:53

 

anne6255 103-02-21 16:54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anne6255 103-02-21 17:2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sylvia 103-02-06 11:58

請問協議書上需2證人見證費用是多少(本人住南港)

 

電話討論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6 12:20

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不一定要男女雙方都認識,也因此才會出現所謂「離婚證人」這個行業,通常行情價在2000~3000元左右,如果非有必要,男女雙方各請一位朋友出面協助,自不需額外花錢。

而見證人的重點在於確認雙方有無離婚的真意,保守起見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當下,男女雙方、見證人均在場,使見證人可在場知悉見聞,以免日後一方提起「確認離婚無效」或「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訟

離婚,除男女雙方身分受到變更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扶養費多寡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均為重要課題,倘若未能在離婚協議書一併處理,將在日後埋下訴訟的爭端。

因此,離婚協議書應妥善撰擬。若有疑問,請來信指教~

 您好,通常一個紅包三千元.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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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造市場上行情擔當離婚證人  紅包應該會在2-3千元不等  如果你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  費用應該可以另議   畢竟見證人將來有出庭當證人風險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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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30

 原則上是一個證人兩千元,建議到事務所處理清楚並立即辦理離婚登記較妥

 

cnithia 103-02-06 10:37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如今哥哥不照契約內容覆行承諾…

PS... 契約是本人及哥哥二人互相訂立的契約…並無媽媽的簽名或見証…若要提出覆行契約內容及相關違約賠償…是要我還是媽媽提出告訴呢?(還是可以一起呢?)

謝謝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是契約相對人,由您提出民事訴訟即可,母親可列為證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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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提告,但要看契約內容詳細怎麼約定,訴訟重點在舉證和法律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這契約是你們寫的,當然是由你們去提告,與你母親無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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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主張契約內容  當然是以契約當事人為訴訟當事人起訴請求   2.但你的問題似乎是涉及扶養費相關問題  這部分你可能要一併考慮  將來扶養費用如何分擔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lexandra 103-02-06 10:36

您好!!

我們先前租賃了一間廠房, 當時的房屋仲介在邀約簽約時,並未提供我們租約審視期間, 近日要報稅的時候,經由會計師告知才知道, 合約中的規定是與現行法令相衝突, 也與我們支付金額也是相衝突的!

合約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0萬元整(未稅),乙方不得藉詞拖延或拒付,且不得由押租保證金中扣抵作為租金。每月支付租金時,由乙方從租金內代扣2%二代健保費用繳交政府機關。房屋租賃所得稅由乙方負責申報繳納。

二代健保的部分,我們已經先申報每個月2000元整,但是,年終申報所得稅才知道,這個條文與稅法、我們已繳交的健保費等,都是相牴觸的,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讓屋主自行去繳納所得稅

因為剛剛去電房仲詢問,房仲說屋主有告知要實拿10萬元租金,這部分會影響承租人的實際租金支出金額,卻未明確告知金額並註明於合約上,房仲業者在這部分,是否已有涉嫌隱匿?未確切告知承租人相關詳細訊息?

感謝協助答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仲業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若其有違反造成您的損失,可對其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租金所得本來就是由出租人依法繳納  只是你們契約是可以約定如何負擔這些稅捐  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2.如果你認為出租出租時並未盡說明  且契約規定跟法律規定有相抵觸  可能契約約定效力有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稅金之負擔,雖然繳納名義人是固定的,但內容之分擔,仍可經由約定來負擔,所以該所得稅應由何方負擔,應探求雙方訂約之真意,若確實是對方所應負擔,但卻由您們來繳納,則可向對方請求不當得利返還已繳納之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nithia 103-02-05 21:30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1.因為受扶養義務人是母親  所以要求給付扶養費主體應該是母親  但如果是請求你已經墊付扶養費  則請求主體是你   2.母親如果曾經有贈與事實   哥哥如果不願負擔扶養義務  是否有撤銷贈與的問題 你可以考慮看看   3.如果可以查到哥哥將財產轉移  是可以提出詐害債權訴訟  請求將房產移轉回哥哥名義下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得對您哥哥請求撫養費,就契約部分,即使無公證,仍具有契約之相關效力,若哥哥違約,仍得向其請求履行契約及相關違約損害賠償,若哥哥將房屋脫產,則可請求撤銷該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37

 以你講的狀況,你哥哥已經違約,應可持契約提告請求兩百萬元,

至於你母親提告要求撫養撤銷贈與,那是另一件事情

cnithia 103-02-05 20:52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joise 103-02-05 15:39

請問客戶(債務人)寄放在我們倉儲商品一批~自102年9月起因破產被法院查封債權人是某銀行,之前跟銀行承辦人請求支付倉租,他說等法拍完會支付相關費用。但是到現在已經經過2次法拍都沒有拍賣出去,銀行方面表示要撤銷該保全事件。請問此筆費用該向哪一方收取?若都無人願意支付,那我們公司要向法院提出何種申請才可收到積欠的倉租費用?

誰跟你們簽約寄放就跟誰要,你們應該有跟客戶簽約,就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就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oise 103-02-05 16:16

謝謝~ ^0^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相關契約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楨 103-02-05 13:55

請問我要怎麼請男方履行夫妻同居義務才有法律效益,如請律師辦理費用是約多少?大概多久會通知對方?要出庭嗎?

具狀向法院聲請,並且要說明履行同居義務處所為何,這要看你們是不是有共同住所而定,也要提出對方未同居證據,大約1個月內對方會收到通知,這樣的案件會先調解,法院通常在開庭時也會試著調處,沒辦法調解之後法院再裁,但要注意同居義務不能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需要具狀向法院提出聲請  家事案件原則上都需要經過調解  而且原則上都需要當事人到場  2.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原則上一個審級的案件費用應該會在5-6萬以上  看律師個人收費而定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小楨 103-02-05 14:13

律師:請問那一個審級的費用有包含我目前要具狀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嗎?怎麼有聽說去郵局寫存證信涵就有法律效用嗎?您事務所在何地區?我這位於板橋

1.存證信函只是通知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將來可以用於訴訟時之舉證  證明你確實曾經通知對方應履行  但效果只有這樣   2.如果要請求對方履行或是將來作為離婚手段  還是需要向法院訴請   3.我們事務所位於南部地區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仍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並整理相關事證資料,以利將來訴訟之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楨 103-02-05 14:56

那請律師擬狀紙(履行同居義務)需多少費用

小楨 103-02-05 14:58

存證信涵該怎麼寫呢?

1.律師代擬聲請狀或是起訴狀  都會依案件性質以及書狀收費  可能在幾千元或是上萬元不等   2.存證信函可至郵局購買  填寫後至郵局寄發  存證信函原則上是存證之用  如果要請求還是要向法院提出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一般來說,一個審級通常收六萬.不過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打贏了也沒用,無法強制要求對方回家,目的通常是之後的離婚訴訟,建議您一併規劃後續的處理方針為妥.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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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定期限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不履行,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及裁判離婚,並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05 12:20

律師您好:

外公與外婆在我媽小時候離婚扶養權在母方,所以離婚後外公也毫無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後來外公再婚,生下了幾個子女,接著外公再婚的老婆也過世了。

而外公前幾年住進了安養院,費用由外公再婚的子女負擔,之後再婚的子女們把外公的房子賣掉後,錢自己收著。

現在外公再婚的子女,向我媽及我媽的姊妹們表示外公長期住安養院負擔不輕,跟我們要求幫忙分攤花費,否則將告我們棄養....(因為外公在原家庭離婚前有短暫的扶養了我媽媽他們)

 

請問律師,外公都有新家庭了,財產也沒繼承給我們這邊舊家庭的人,我們

有義務幫忙分攤安養花費嗎?

 

 

PS:外公再婚的子女表示,因為外公好賭,都把錢輸光光,僅剩那房子是外公和他老婆合買的,因此賣掉的錢一半還賭債,一半他自己收著(他認為她媽媽的分他們可以自己收著)

1.外公還活著所以沒有遺產問題  至於原有財產浪費光了  那也是他個人如何處分資產問題   2.事實上如果他目前需要人照顧  子女依法就有扶養義務  如果不願履行扶養義務  社會局可能會介入  甚至強制執行子女財產    3.如果外公有未扶養事實  可以依法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2-05 13:27

非常感謝張律師的耐心,我想確認,

外公與外婆離婚後,5個子女丟給外婆扶養,即使外婆與孩子過的辛苦也不聞不問

如此情節構成的未扶養義務,是否有利於我方依法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呢?

謝謝

1.這涉及小孩當時幾歲  外公就不負擔扶養義務  可能會影響情節不同  法院認定也會不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依您提示情形,似得加以主張對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Waterm 103-02-04 23:52

我:機車駕駛

甲方(女):後座乘客

乙方:小客車駕駛(肇事者)

日前我載著甲方出門途中遭乙方紅燈擦撞機車

我跟甲方雙雙倒地,乙方傷勢比較嚴重送醫,

現在傷勢復原良好,可是傷及臉部,經醫美判斷消除疤痕費用不少,

 

問題:

@醫美醫師並分享經驗說這類車禍通常乙方只負責賠償機車駕駛的部分,而甲方後座乘客是要向機車駕駛索取賠償,乙方在法律上不用賠償甲方,是這樣嗎?

 

以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9

您好!乙方若有過失,就須負責賠償甲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乘客(甲)會向駕駛(您)及對方(乙),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乙無過失,及無須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只是駕駛車輛者有過失行為  就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並非只有賠償駕駛人  所以對方駕駛跟你可能都有民事賠償責任  但你朋友是否跟你主張  這是另一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2

 機車騎士汽車駕駛都要對你的傷勢負責

小楨 103-02-03 11:44

我先前委任徵信社幫我調查外遇收證,他們收取費用五萬元7-10工作天,但期間業者ㄧ直沒回報我任何消在第七天我打去跟業者諮詢他們進度,但業者說我執疑他們能力,乾脆終止契約,如果有退費會退還給我(退了8000),我說好,於是結束了徵信,但這前面七天裡面業者也並沒有給我任何交代啊?就了我42000我能要求什麼?或請他們退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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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徵信社前期委託  工作範圍應該是跟蹤對方  不包掛抓姦或是查獲   2.一般來說至少要跟到人提供相關資料或照片  對方工作才算完成  如果對方都沒提供  這樣可能是有問題   3.如果你認為對方有詐欺嫌疑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業者之契約規定而定,若業者有違約情形,可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vette 103-02-03 01:45

日前,我舅舅中風不良於行,舅舅名下只有一間鄉下的三合院與外婆同住,平日是靠我外婆每個月的農民年金生活(3000元),他三個兒子經濟狀況皆有限,對於扶養費、扶養方式無法達成共識,(沒人想照顧,三個人願意拿出來的扶養費 加起來也無法請人照顧)

請問這種情況可申請法院裁定嗎?如何申請?

如果舅舅三個兒子的經濟狀況算下來真的無法負擔他爸爸的照顧費用,請問法院會要求其他的兄弟姐妹也共同負擔嗎?謝謝回答!!

巧巧 103-02-02 21:54

你好……我的小馬爾基斯在初一下午不小心開門時跑出去咬傷對面鄰居女孩二個小瑜傷……我付藥費600元紅包1000元她門的家人還不滿意一定要3600才肯罷休……當晚本是一千紅包過半小時確又改要3600還要補2600元……不包括後續藥費問題……歐說要月底才付……她們說月底沒付三月一日要去提告報警……歐是覺得配償3600元對我才說負擔重又不合里……金天跟她們提說在補680元是1680……她門家人不肯……請問如果提告歐要如何應對要什麼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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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小狗不小心咬傷他人  是否會有刑事責任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2.但動物佔有人因為有保管義務  所以民事賠償責任應該是免不了  如果金額合理  可以考慮跟對方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星星 103-02-02 17:43

你好,請問一下。

在99年期間,我姐結婚。因當時姐夫原本住台北,後來一些問題不得已要搬走

之後便暫住在我台中家。直到去年初他們買了房子搬走之後。從他們搬進來後未收取任何費用以及房租,其間共2年半。請問一下。房租現在還可以追討嗎?其間他們有生小孩、小孩子生完之後也住在家裡。未有任何租借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25

您好

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時效是五年

所以你還可以要這兩年多的租金

但因為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資料到本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Yu 103-02-01 17:31

你好:
以下轉貼的內容,也就是我最近碰到的事
我擷取主要部份:有一天收到一個傳真, 從www.yellowpages-taiwan.com
的網上廣告,詢問我們要不要刊登, 我那時候沒看清楚,就把公司的基本
資料填一填回傳了。 沒想到後來他寄來催款通知說要我們支付USD1188的
費用, 讓我十分緊張。沒有看清楚就回傳是我錯了,不過當時我已經打電
話去取消刊登服務, 結果最近又接到一次催款通知。然後我馬上寫EMAIL
過去解釋上述的情形, 但沒有獲得回信。原文:
http://www.ptt.cc/bbs/intltrade/M.1365860011.A.000.html

我的狀況,跟上面這位差不多。當初,只看它的抬頭是yellowpages-
taiwan,就以為是台灣黃頁,想說那就是免費的。填了公司資料就回傳了
,之後就收到USD1188的費用通知付款,我有馬上寫信說要取消但也都沒收到
回信,也有再打電話通知。客服小姐表示,讓我寫封取消合約通知的mail
即可,沒想到催款通知還是一直來。
我問過165&消保官,他們都說如果合約上確實有註明費用,那對方就有權
利要求我方支付,故要我先寄存證信函正式通知取消並終止合約。但我查
了一下,發現存證信函不能寫英文那我該怎麼做?而且,他們現在要求我
們支付的金額是USD2376(1188*2年)+延遲金USD150。請問,那我是否可主
張在我發現是付費廣告後,就已實行通知取消的動作,應附金額應為這之
前的費用即可(大概3個月)。
另外,基於以下幾點,我很懷疑這間公司
1. 打電話過去時,一開始是用英文,但見我們英文沒問題,又改說中文。
2. 抬頭名稱寫yellowpages-taiwan,根本有意誤導!
3. 我寫mail給對方,從來沒回信。
還請律師們幫忙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無法發存證信函,但您們仍可以MAIL通知終止契約,並以公司名義發函給對方,並留存相關的發文資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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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巖 103-01-31 17:14

兩個禮拜前

我晚上騎機車至某處  雙黃線雙向  路側買晚餐 要往前啟動時龍頭向左擺(車子停止沒動)  被一台過快的機車撞上前方

不過因有閃一下所以當下只是車殼小擦傷  無人倒地 

我大約在原地等1分鐘以後  看對方沒有事情  我道歉以後就離去

走之前還回頭確認有沒有事

今天晚上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我肇事逃逸還她說腳有受傷

警察打電話來時   說對方倒  地(事實是她說謊  有搖晃但沒有倒地)

我絕對不是故意!!

 請問:

1這是否以確定構成肇事逃逸?   

2強制險是否可以保證對方的醫療費用?還有其他費用嗎?

3因為我是被撞的那一方  我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機車擦傷費用?

4如果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太誇張  我無法負擔時我該如何處理?

5無法和解真的就只能上法院了嗎?出庭費怎算呢?

6我騎車以來(9年)都沒出過車禍  也無肇事紀錄  這對我有幫助嗎?

 

如果其他遺漏請補上

非常感謝!!

因為在個人發表文章裡沒看到  如有重複請見諒

小巖 103-01-31 17:51

補充:兩車皆為同方向 我原本在最右側買東西   買完欲往左偏   騎進道路(太偏右會撞到攤販)    謝謝

 

 

小巖 103-01-31 18:17

從文中我犯了幾條法規?對方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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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巖 103-02-01 14:27

再請問   如果和解時對方條件太離譜  我我不同意 是否可以請法官主持最佳 賠償金額 再行和解?來的及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您覺得合理之金額,供其參考,然而,對方亦得加以拒絕,請求判決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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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肇事逃逸還是需要有主觀上逃逸的意思  如果能證明確實有跟對方處理  未必會成立   2.如果雙方都有受傷且都有過失  可能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犯行  民事責任上也需要互相賠償   3.建議還是先跟對方和解看看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1-31 11:18

(機車)
我方因為看見甲方打右轉方向燈 所以未打方向燈要一起轉彎

我正要從他前方一起和他彎過去 結果甲方沒轉彎變直行 而撞上我

一開始甲方不能動的位子是腳踝 也和救護人員說 膝蓋部分不痛也可動 就是腳踝不行

當下警察去看後也說骨折要打石膏

未知結果隔天變成說''膝蓋周圍有碎片''需要開刀 ‘還需要打鋼丁‘ "腳踝變完全沒事
"

結果問我願不願意支出開刀費九萬 
原本沒事的東西突然蹦出來 又高達九萬 又還想請看護問我願不願意出?

請問這是不是想敲詐錢
問過身邊朋友車禍開到過的 都說這價錢有點太高..

Q1:請問這價錢真的合理嗎? 
Q2:要怎麼樣我才可以出少一點錢 不要出到全額
Q3:調解委員會真的會幫助我方嗎?很怕他們偏向甲方索取更多費用

ps:(而且甲方/甲家人說詞一直變,一開始和我說"雙方都有錯",我態度一直低姿態,他們也很客氣,
後面甲方/甲家人突然態度轉變,說是我一個人的錯,與甲方無關,說那不是方向燈,是機油沒換所以閃兩個燈(但我真的看見只有一個),狂要錢,天天打電話問錢的事)

我才18歲...對方我不清楚幾歲 九萬這數字...大大們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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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對方似乎也有過失,此部分是可以要求減少賠償,而如果對方有向您所保的強制險請求理賠強制理賠的部分也可以扣除。但是因為您亦是有過失,所以您在刑事上也有過失傷害責任,因此若您想和解,建議由鄉鎮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如此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對方就不能再向您提起告訴,對您也比較有保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ena 103-01-30 02:57

是這樣的,我在約莫4年半前進入目前在職公司,應徵職缺是門市銷售人員(零售業)

*問題一

一開始的三個月未加保勞保,是否可以追討?(因年代已遠,無任何出勤證據。)

大約1年半至2年前老闆好像有成立新公司(細節無法確認,只說是分開經營的餐飲業)並開設品牌下午茶咖啡簡餐輕食類的餐廳,並在今年漸漸的把零售業的據點結束營業,在今年某月份將會全部撤掉,老闆並於30日前發了一封e-mail,內容是要將所有現職零售業的同仁調至品牌餐廳(餐飲業)工作,並有提到薪資以及基本工時休假的條件。

 

*問題二

 品牌餐廳的工時明顯超過勞基法兩週工時之規定,因為內容說明基本月時數是198(或207)小時,也未提及加班費/午休/休息時間等等,再者薪資部分就是跟新進人員一樣以現有薪資工時相比較,實質為降薪(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比較?)。可以此為由拒絕嗎?

(已經電話諮詢過新北市勞工局,是跟我說業務領域的變更已經與當初應徵的雇傭條件相去甚遠,勞工本就有權利拒絕,並要求資遣費,而上述餐飲工作待遇違法之部分是否更可以加強拒絕動機?)

 

而在老闆發出信件的隔天,我就先以e-mail回覆告知將於30天內寄出存證信函告知至現職據點結束營業之上班日下班起,即終止僱傭關係。

 

*問題三 

  寄出存證信函後,老闆是否有什麼漏洞可鑽而主張或導致我寄出的存證信函無效力呢?(老闆已使用app通訊軟體回覆我,堅持她並沒有開除我,而是我理應要配合公司的如此調動,我有向老闆提及有權利拒絕並依法要求支付資遣費的部分,措辭態度上都是很客氣理性的去述說,而老闆完全無視,並指明地說:那就請你(勞方)去申訴,在那之前還是要按照她的規矩調動。真的是如老闆所說嗎?)

 

*問題四 

我在今年有年假10天,尚餘7天未使用,排班督導說我要自己找代班人員,否則休假就要算曠職。這部分我該如何爭取呢?(我是先回覆說應該是公司要找代班人員而不是我自己找。)


*問題五

有稍微查過網路上的法條資料及案例,之後關於資遣費用部分的爭議之走向是否會變成老闆若置之不理,即使開調解也無約束或強迫執行支付資遣費的效力,就是要上法庭才有辦法嗎?有查到一個「獨任仲裁」,需要前置的條件嗎?


*問題六

 我已經找到下一個工作,需要提供離職證明跟勞保轉出證明,如果現職公   司執意惡意不給我,該如何解決呢?是否有別的管道可自行申請取代之類的?

 

*問題七

 開調解或獨任仲裁或上法庭是否可以請代理人出席呢?

有沒有什麼更好的建議來解決以上這些問題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有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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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晴晴 103-01-30 00:28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
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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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件原則上由戶籍地法院管轄  但當然可能其它因為在不同法院或檢察署開庭  你收到傳票就可以確認   2.如果有意願和解解決  可以向檢察官陳明  看是否移送調解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案件多收費5萬元以上  提供你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sa 103-02-09 00:31
我跟你遇到的應該是同ㄧ人耶,您有mail 或line嗎?回覆 熊晴晴 的發言內容: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

湯包 103-02-10 00:33

你好`我也發生跟你一樣的事情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ㄚ澄 103-03-27 21:41

我也是被JACK騙的~是否有聯絡上妳們的資訊?

LINE ID:JERRY0221

阿彥 103-06-14 01:58

原來不只一個受害者 ... 

被害到依詐欺罪起訴了

blue 103-01-29 17:43

我在103/1/4 接到電話說有贈品請我到最近的補習班領取,後來我到了補習班後他以104人力銀行有免費提供30000獎學金補助學習,後來跟我推銷專案,說一個月繳3000元,可以分36期,補助獎學金所以可以讀四年,後來簽合約
第一點疑問:合約日期與開課日期都是1/4,
第二點疑問:修業期間自民國103年1月4日至103年5月3日止(四個月) 共96小時 每週授課時數6小時, 四個月的課要108100元??
第三點疑問: 繳費總金額108100元(繳費細目如開立收據所示) 重點是我沒拿到繳費收據只有拿到報名費100元的繳費收據
第四點疑問:分期貸款繳納,共分36期(月)每期3000元 可是他沒有血也沒有說是跟哪一家銀行貸款,我如果有簽同意書不是應該有副本?或收據?
第五點疑問:我實際到課上課日是1/26, 我在1/28日前往補習班辦理退費,但是他說要先寫課程異動表,他們會送件至總公司審理,工作日約2星期,只能退5成,但是他實際開課日寫1/4,我那天才簽合約就開課了? 
第六點疑問:依照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1條,1.實際開課日前30日(含),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實際開課日前29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九十 , 可是他都沒有給我這些期限就開課了?!!!
這個合約是正確的嗎? 我已經收到分期貸款繳納單,2/10前要繳第一筆,我打去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問可否取消我的信貸(想說還沒開始繳) ,他回答我他們已經將錢匯給廠商(補習班),需要由廠商將錢還給他們才可以取消!! 所以我要先繳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補習班之相關契約條款約定而定,由於問題眾多,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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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 103-01-27 15:48

我家有一個老人家,兩個妹妹一個弟弟!我是高中  兩個妹妹一個國中 一個國小  弟弟今年才開始要上課  老人家已經70左右了!父親因為被通緝 案子卡身都沒有在家...但是他每個月都會寄20,000回家當我們小孩子的上課費用...等,但母親都沒有!

因為我家父母親感情問題...母親跑掉,已經跑了一年多了!再這一年多裡都沒有音訊!也都沒有寄錢回家什麼的...如果是這樣我可以以我們小孩子的名義去告母親遺棄罪嗎?

遺棄罪要遺棄多久才能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母親遺棄罪部分似難成立,但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扶養費,依民法規定,母親對未成年子女撫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oo 103-01-24 18:02

想請問:
1.勞工提起恢復僱傭關係告訴時,可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提出假處份嗎?
2.勞工需提擔保金之類才能提嗎?會有任何費用需先支付才能執行假處份呢?
3.若勞工提訴訟救助,法院上在審理中,則還能再提假處份嗎?
4.假處份的訴狀內容應該要怎樣寫呢?
不好意思,勞煩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54

 可以聲請假處分,但通常不會過,

至於如何寫,除非付費請律師寫,不然跟你講老半天你也是不會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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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 103-01-24 14:33

我想先請問,我拿機車去抵押,簽了本票本票右下角也寫了先生的名字。

因為我們要協議離婚前,說了很多(我有留下簡訊記錄和通話內容)

他說了句,如果我不能協議,那要告我不履行同居義務和偽造文書

請問如果告我偽造文書,這樣是成立的嗎? (本票已經無效,且本票是我的名字,但是我忘了當初當舖為何要我另外右下寫下先生名字,是保證人嗎? 因為先生沒到場嗎?)

那我們現在已經協議離婚,協議書內,監護權歸男方、費用規男方,女方不得探視。我如果去訴請變更監護這些,他如果反告我偽造文書這條,是不是對我不利?

孩子出生(孩子目前兩歲多)至我搬出之前,都是我帶我教,上下學也是我接送,孩子重心是以我為主,但是搬出來之後,因為先生不願意和我配合孩子部份,已經造成孩子行為脫線偏差(學校老師有像我反映這部份)

我和前夫家,有很大的落差,我擔心我的收入少,無法獲得判決,我雖然無法給孩子物質生活、但是我可以給小孩好的生長環境、人格和觀念,先生收入多,可以給孩子物質生活,但是他和家人和家裡環境,真的無法將孩子?好,我只是很擔心這一點,至於向不向他討贍養費,這我倒是無所謂,如果可以,當然是最好。

我搬出來之後,就住在前夫家附近,騎車不用三~五分鐘車程,我當初找房的訴求是可以就近照顧孩子,娘家也就住附近。但是先生不這麼想的!

我在1/20 辦理離婚,請問多久可以訴請判決監護、扶養贍養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偽造文書部分,仍需視您在本票上簽您先生的名字是否會生法律效力而定,但本件依您所述,似與本票之文義性不相符,要生效力仍有疑義,而您們既然是協議離婚,則需先視您們離婚協議書如何約定,再評估是否有改定監護權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白白 103-01-24 22: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偽造文書部分,仍需視您在本票上簽 ... (恕刪)

因為本票已經還清,也撕毀了,不知道這樣日後他是否還能告我偽造文書??

目前協議書上,監護權、開銷歸他,我則沒有探視權

我不知道我手上掌握的,夠不夠奪回監護權扶養....

有考慮請律師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偽造文書部份似不成立。就離婚協議之部分,若您覺得對您明顯不利,可考慮不予接受,再為談判,或對方有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eo 103-01-24 13:57

情況描述:

本身為經營女性Spa小型企業,運作正常,且正面發展中。

而企業發展行銷管道之一,使用FB粉絲團。

昨日1/25,因企業粉絲團系統整理時,無意間得知一名毫無關係之個人(男性。本公司顧客群,完全以女性為主),張貼一張照片,其照面內容為一篇文章,文章影射本公司『缺乏知識』、『迷信不只是無知』(...完全不懂意圖為何?),並且使用標簽,標記本公司。

而此文章刊登於2013/11/14。

此日至今,本單位也大量行銷曝光近20多萬次(這些全是得實質金錢花費得來的)。昨日得知此事,實在無法接受。若是本企業之客戶,若為我們服務不周,引發客訴紛爭,恐怕此刻不會來此發表文章,並且我們自身應該檢討。但,此人竟然只是因為經過本公司樓下(因為觀看他個人FB時,竟然僅僅出遊狀態,頻頻打卡),使用FB進行無明確目的的商業打擊。故我方不打算輕易饒恕。

本公司重視網路評價,如履薄冰,竟被無緣無故,無冤無仇的攻擊。無法接受。

因此前來此網站,尋求協助。

法律需求:

1.想了解,如何與律師接觸洽談此事。(想了解,律師是否有意願?其費用與流程想法)
2.想要求此人賠償本公司之11/14~至今的商業比例損失,實質金錢

3.還有什麼細節,會引想這些期待結果? 

其他:

本公司位於臺北,懇請位於北市之律師事務所接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妨害名譽之民刑事責任,但是否構成仍需視其文章完整內容而定,以及是否能特定指稱的對象,目前您們可以先把FB上的資料先列印下來,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eo 103-01-24 14: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妨害名譽之民刑事責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稍後會整理一下內容,寄送給您參考。

那我有使用畫面截圖與錄影機錄下我這的瀏覽過程。

等一下先寄送給您看畫面。

 好,再請您寄到MAIL,謝謝

Neo 103-01-24 15: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好,再請您寄到MAIL,謝謝

已寄出。^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6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資料等,至地檢署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芸芸 103-01-24 02:1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於103年11月搬到高雄,因為她沒工作沒收入一切需要重新開始,因為同情就收留了她,這期間都沒有收取任何房租水電等費用,之後因為舊家租約到期我必須搬家,但因為一些糾紛並沒有在繼續收留朋友的打算,於是我自行找新家簽約準備要搬家,朋友於情急之下就用line拜託我繼續收留她,她會付一半的租金給我,九天後後她男朋友的媽媽自行幫她找房子,但當時她已經住進我家,但也不好意思拒絕男友的媽媽,於是就搬離我家,並允諾領薪水後將房租給我,一個月過後的現在,她突然傳line說她只住9天所以只願意付9天的租金及少許水電,最多僅付2000,我不願意就拉倒。我很生氣,因為期間我完全沒有趕她,是她自己搬走,我只要求她記得給我當初說好的房租,我們沒有簽約但所以line的談話內容我都有保留,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用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有法律效用,但9天的租金跟15天的租金,為此提起訴訟,您必須考慮您的訴訟成本。若不計較成本,是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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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g 103-01-24 00:1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2/8開車與一位騎乘機車的50歲婦人發生擦撞,對方受傷,他的職業是"挽臉"。之前電話中對方一直強調他的膝蓋韌帶斷裂,神經受損,但今天1/23去調解委員會,他是能行走的,而他出示的醫療證明僅記載"左手腕,右膝蓋十字韌帶挫傷"。至事發隔天開始對方都是去中醫看一次$600的自費膏藥,到現在已看了約3萬元的費用,有請他轉為看健保,如此強制險也能支付,但對方堅持看自費,說健保的膏藥好的慢,且還仍需要繼續看下去,也宣稱至今都無法工作,要求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共12萬,後來調解願意降為7萬。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的金額合理嗎? 對方已提告,若他持續看自費,法官判賠我應該要理賠全額自費費用嗎?這樣刑事民事對我是否更不利?該和解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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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4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醫療費用的部份,仍然必須以合理為限,如明明就在台灣看醫生即可,對方卻要去美國看,則超過的費用當然無法請求,同樣的,倘若健保給付之醫院即可治癒,則對方執意要去自費診所看病之費用,於超出之範圍部分應無理由。

2、有關和解部分,您可考慮和解後無需再跑法院等因素,自行斟酌。

Ivan 103-01-23 10:25

因個性不合於102年7月23日與前妻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育有1子(100年3月11日生),
我跟前妻都非常的愛孩子 前妻表示一定要孩子跟著她。
離婚協議書上因草率同意了前妻寫下的內容(必須支付小孩費用,直到小孩有謀生能力,每個月兩萬元整 父親有探視權力)
,因雙方皆無任何法律常識所訂下的契約。事發後102年8月,9月有依約將每月兩萬元匯入前妻指定戶頭,
10月時因自身家庭變化而造成支付上的困難,有同母親找我前妻到我父母親住處口頭協議將此費用改為1萬元(用來支付小孩的學費(因前妻工作的關係
無法長時間顧小孩 以致於送到私立幼兒班就學))。事隔半月,前妻表示因工作無能力繼續照料小孩的生活起居,
希望將小孩寄居在我父母家給我父母親照顧(母親無工作於家中管事),學校轉於我父母親家附近的私立幼兒園,學費依然是由我支出。
且口頭協商要將監護權變更給我。同意後我找她訂定契約,前妻藉由工作繁忙無法抽空為由,告知我將訂定契約之事宜延期到12月初,
因我體諒她工作繁忙並同意,12月初時我再度連絡她,她卻反口表示:我朋友說不用把監護權給你。為由拒絕訂定契約
過了兩天後因在電話中跟我妹妹起了口頭爭執,負氣將孩子從我爸媽住處帶回也把孩子轉學。
接著又向板橋法扶分會申請扶助(扶助律師:陸正義),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告我102年10月起並未依約給付兩萬元整的差額。
在我收到她寄的存證信函後我也多次跟她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有保存相關對話紀錄)詳述我的經濟狀況並商量如當初改約一萬並訂定合約,她態度強硬表示依約寫兩萬,私下通融我給付一萬,
等我有能力在給付約上的兩萬。(我無法妥協是因私下通融的並無法律效溢萬一哪天她又翻臉追討那我就積欠她一筆鉅額了)
如今板橋地方法院已寄送家事法庭通知書調解種類。給我。因自身法律常識不足。整個過程又倍感無奈 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我想問的問題是 1.這流程下來法院會不考量我經濟狀況而依離婚協議書上的判我應付還是有其他可能性)
2.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否我有空間去爭取(因考量到她經濟狀況不好及她母親也無力全心照顧小孩)

補充:離婚後我也時常想探望小孩但常常被前妻刁難(不是說沒空就是不回應),少數幾次探望到小孩甚至帶回家探望父母時對小孩疼愛有加,孩子也非常想念我。
除了依約給付的金額外平時也時常花費在小孩身上(比如收到前妻通知小孩感冒就醫的費用等)

補充:我前妻家的經濟狀況不好 無動產 單親(我前妻爸媽在她國中時已離婚),她家全戶成員及資產收入她媽媽(成衣廠工作 月薪:20,000)我前妻(耳鼻喉科診所助理25,000)
資產(價值10,000機車一輛) 我家經濟狀況:父母與弟妹在外租房(父在塑膠工廠擔任幹部 月薪:60,000 母:家管(無收入) 妹:中醫診所助理 月薪:25,000 弟:在學)/
我與奶奶及叔叔同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只有我有收入(運輸 月薪45,000上下)家中由經濟我負擔(包含奶奶 叔叔 生活起居 水電瓦斯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2:3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應該是希望法院能改定小孩監護權

由於你們先前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我無法得知

如果你們當初是協議由前妻監護

則你可以考慮請求法院改定監護

法院主要還是以最有利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出發點來裁判

為了能完整給你建議及維護你的權益

你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板橋站一號出口 王品那棟)

或來電諮詢

 

103-01-22 19:27

本人楊珮宇於101年8月29日,至屏東學承電腦補習班試聽課程,當時簽下為期兩年課程並與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代收和潤企業分期款)貸款每個月需付2千8百38元整,分24期付款,當時櫃台人員說明若是不適合可全額退費,而本人上完2堂課後,覺得教師教學與學習環境並不完善要求退費,當時另一名服務員說必須先繳交12期以上才有可能退費,並強調當時與我服務人員是別縣市支援,而且我並無證明對方之承諾,合約註明若是上課只

能退費五成,今年繳交至第16期時經由新竹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協調退費,對方同意退費六成,並需自付四成與贈品與書籍費用

學承補習班回應,因本人已安排兩個月課程並已簽名所以只願退費六成,但當初簽約時並未給予五天審閱期,而且課程是一次性安排,在本人要求退費後並未取消,雖然有要求保留,但那是經服務員建議降低損失,並非還想要再上課。

而在劉耀仁議員協調一案,曾求學承電腦依上課比例為原則退費,本人強烈希望依照此案例辦理,並不可扣除所謂違約金,且退費日期須在簽屬退費合約內三星期內完成,並先終止本人於銀行方面貸款,協調時間也須在一星期內完成避免發生拖延之情形

freddie 103-01-22 19:25

兩年前因房屋漏水問題委託防漏工程公司進行修繕修繕完工且完成驗收後支付修繕費用,並與該公司簽訂兩年保固期限的保固合約

目前面臨狀況為保固期限即將到期,但房屋卻出現漏水現象,故衍生下列問題希望獲得相關諮詢

1. 是否可向該公司要求返還全額修繕費用?若可,而該公司以非施工瑕疵不願意支付,應如何向該公司主張?

2. 若該公司同意再次進行免費補強工程,則進行工程前可否要求施工品質或展延保固期限?若可,而該公司不願意提供相關承諾,應如何向該公司主張?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仍需先確認保固內容為何,當然您們仍可再跟對方公司協商,以延長您們的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保固期限到期前,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瑕疵,視您與廠商之契約如何約定,加以請求修繕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48

 都已經維修完畢是不可能退錢的拉,

頂多要求對方再補強,

至於補強部分通常不會延長保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7:5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租屋族,我租的房子有以下幾個問題

1.鄰居家概的陽台離我房間窗戶非常近,但她們喜歡在半夜2~3點左右洗衣服,導致我無法好好睡覺

2.合約上說除了冷氣電費獨立計算以外,其他瓦斯(桶裝)、水費、電費都以人頭平均計算收費

但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三個房間再使用,我這間住2個人

另外兩間房客都說她們不要用桶裝瓦斯,於是不願意支付瓦斯費,但因為我沒有煮菜,熱水等於是只有洗澡的時候使用,兩人使用也不超過40分中得熱水

但不到一個月就用掉一整桶瓦斯,我們覺得很誇張,向房東反應,但房東確定另外兩個房客說話,說他相信她們不會使用到瓦斯

不過瓦斯是裝在公共空間,並解無攝影機,房東也不院處理瓦斯費用得問題

3.我房間經常跳電(2個月跳了5次之多),但總開關並不在我房裡,再另外一個房客房間內

我向房東反應會跳電的問題,造成我的困擾跟危險,請房東處理,但房東不願意處理,反倒是要我自己節省用電,還要我多付電費

 

由於以上三個問題,我已經確定要搬家了,但是押金房東肯定不會還給我

於是才會出此下策

我打算不繳交房出,我房租是每月12日前繳交,但因為有押金2個月在房東納,所以我若押金滿的話是到3/13

但是我預計2月底就會自己搬走,等於拖欠1個半月房租,等搬走之後會告知房東,請他把我積欠的部份用押金抵扣

若是這樣,房東可以對我做出什麼動作嬤?

因為我也沒想要讓房東損失到,而我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的部份

才會想說拖欠一個半月就搬走,剩下的半個月可以抵扣水電費。

 

請問若房東想要對我提出存證信函或是趕我搬走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等您積欠2個月房租房東方可趕您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8:35

那想在請問一下,所謂的兩個月是要滿兩個月嗎?

若向我這樣,一個半月我就會搬走,但也是拖了兩次繳費的時間

這樣也算是兩個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是還有繳2個月的押金,故不會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y407sw 103-01-22 16:20

各位大律師

1. 目前妻子提出訴請離婚,可是今日開協調庭時又無故不到場,擺明了要打訴訟離婚,原因是對方要的金額談不攏,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

2. 我的房子(婚前獨立取得,也是我獨自繳貸款),在還沒有開任何協調或是訴訟庭的情況下被假扣押(我沒有欠他錢,他主張我應該給他一筆精神賠償費用,然後怕我不給或是脫產),請問我可以主張無效扣押聲請撤銷嗎?

3. 妻子一聲不響把小孩(一歲八個月,女生)帶走,要離婚也沒有商量,直接走法律程序,關於帶走小孩這點和擅自離家部分,有相對應的法條可以制止嗎?或是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妻子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如目前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惡意離棄,您可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就財產部分,若為婚前財產,則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計算。又就假扣押部分,亦可主張無相關假扣押之原因而撤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37

 你目前只能專心跟對方處理離婚官司,

至於假扣押部分,除非你可以提出與房屋相同價值的擔保金,不然無法塗銷假扣押登記,

至於對方擅自帶離小孩,應有略誘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jalex 103-01-22 15:25

友人先生已於101.12.7歿. 有少許遺產也有遺書.

但因其外遇.所以依遺書友人得不到半毛錢.

只有他先生公務人員遺族的撫恤金可用.

目前繼承之程序已辦到.有完稅證明了.但子女尚未辦理繼承.

請問友人現在如何申辦..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是直接向家事法庭提出聲請嗎? 法庭就會強制執行嗎?

請告訴我執行的程序為何? 需要費用嗎? 謝謝..

(友人沒什麼錢耶...75歲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向法院提起訴訟,對其所有繼承人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3

 你這個還是要提告才能執行,先生留下的財產扣掉太太可以分得的部分後才是遺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N 103-01-22 11:52

請問:
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
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

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強制費用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因為強制險不會去受理鋼釘的費用

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我目前狀況只能支付7萬元,對方也願意接受,除了簽收據之外,此外有附加條件”若我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若對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及車損”。但因對方不能接受撕破臉,7萬元也沒給。我還是有繼續傳簡訊關心對方。

前幾天上調解,對方大開口求償50萬(兩次開刀20萬+精神+上班12萬+媽媽在家她照顧無法上班)我拒絕,直接上法院,對方又改口說那負擔醫藥費20萬就好。

我是個學生真的無法拿出這麼龐大的費用,我也有受傷如果他告我傷害,我反告他傷害能成立嗎?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呢?
對方一直認為說被撞的不可能是主因者態度很差。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2.至於民事賠償部分 如果無法和解 對方要請求也是需要提出受損害之證明 然後再依過失責任比例去扣除 所以如果對方需要負擔主要過失責任 對方請求要超過15萬元應該有難度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SHN 103-01-22 12: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 (恕刪)

您好: 

會不會因為我只是皮肉傷,雖然告的成,卻失敗呢?這樣互告的話,易科罰金是會怎麼算?

對方現在咬死說我撞他,他受傷大,卻沒有去釐清事故責任路權問題,初判表單上未寫說我超速,當初發生事故時,我也是起步沒多久而已,所以超速這部分就沒有我的責任對吧 ?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我方沒請律師這樣勝算會比較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故您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初判表之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對方有委請律師協助,建議您亦可委請律師加以協助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烏鴉 103-01-21 14:24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煞祿 103-01-24 14:04

契約 雖然已經處理好 但是那是屬於金錢算錯

好比你去買東西 找錢 多找了500給你 你還是要歸還的 不然有侵佔之疑慮

之前新聞就有案例 有個傢伙 去提款機領錢 他多吐出來 結果還爆好康給朋友去領

最後 那些錢花光 還不是要還 ( 強制執行分期歸還 )

所以建議你 把多餘的錢給他 大過年的 別因為官司而晦氣

烏鴉 103-01-21 14:16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 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 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 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 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房東之要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8

 不用理會,房東不太可能為了1500告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訴訟成本之考量,可無須理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