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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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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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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2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你的告訴期間已經過了有點可惜。 現在你該做的就是去警方那裏做筆錄(描述車禍發生當時狀況), 之後案件會移送到檢察官那去。你可以試著主張你沒有肇事責任, 請檢察官將本案送鑑定釐清肇事原因,和雙方歸責,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與對方調解看看。
小胖 102-06-27 01:49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林園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很抱歉,這麼晚才回應你。 你的案子有點麻煩,因為對方有受傷,而你沒有受傷,你會比較吃虧。 而我們國家對於過失傷害的認定標準是很寬的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要不然就有可能被認定是過失傷害。 作筆錄時,要強調是對方違反「支線道應禮讓主線道」的規定,且是對方來撞你車後,可見你已過路口了的這二個點,只能提點到這裏了 另外,要說明的是由於對方確實有受傷,因此你無法提誣告。還有既然已經聯絡保險公司,那你涉訟的這點,最好也能通知保險公司。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102-06-18 22:47

事情的經過是下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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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上班時,我是騎機車上班,

遇到一輛bmw的轎車,開非常快,

而且他一直超車,在行駛途中,他一直按我喇叭,並且惡意的一直向我逼車,

因為他直接強硬的切入我的前面,差點撞到他,我緊急煞車停了下來,

因為他逼車的行徑,我生氣了,

所以騎到他的駕駛坐車門附近,用腳踢了他一腳,就離去

不久,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明,這位bmw車主,告我損毀罪,

我到警局做了筆錄,看了對方汽車的照片,只有漆的擦傷,沒有太大的損壞,

所以我詢問警察先生,怎麼辦,警察一直不告訴我,就一直說明,我會按呈序進行,到時候,你們走法院,

然後,我問警察,是否可以合解,因為我先踢車,縱使他危險駕駛,但出手的在我,所以我最錯,

所以詢問警察,是否可以合解

警察只告訴我,不清楚,你們上法院在談,反正這個文件,我會上呈,

我問警察,那是否會有案底,他說明,無論是否合解,都會有案底,

事後,我電話聯絡車主,說明,是否可以合談,

對方說明,可以,但要重新烤漆,

我說明,只有稍微輕傷,做汽車美容,就可以復原,但對方,堅持要重新烤漆,而且要到原廠,

事情發生之後,一直要約他出來,請專業的人員,雙方在場,一超去看車的狀況與估價,對方一直不願意,請警方約出來,對方也拒絕,

結果今天,對方就又突然說,發現板金上面有凹損,說明,我也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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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與對方電話談話之後,我提出來在我認識的車行維修,對方始終不同意, 今天他打電話告訴我,如果要合談,他接受合解的條件是, 1:他只接受美車的大美容,或者他指定的原廠烤漆,如果是選擇大美容,5000元,     如果選擇他指定的原廠烤漆,還要支付他汽車維修的期間,他的通勤費用,與租車費      2:如果事後發生上法院,他請假的錢,通車費用,我也全部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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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事情明明可以很簡單的解決,但對方始終拒絕我要幫他修復的提案,一直托延,

而且有獅子大開口的感覺,例如:他接受的其中之一條件,做美容,

因為只是小擦傷,左門的單一美容,就可以處理完成,但是,他對方堅持要全車的大美容才可以接受合解

還有他提出的金額,也都非常不合理,

所以詢問律師,1:遇到這種狀況,如果我有心要合解,對方一直不接受,我們會上法院嗎?

                     2:如果一直無法合解,我會被法院判什麼罪?會被怎麼處理呢?

                    3:如果被判刑了,我還要繼續被他糾纏嗎?還要賠他錢嗎?

                    4:如果我答應了他全部的合解條件,在警察局寫了合解書之後,我們還必須要上法院開庭嗎?還是在還沒開庭前,合解了,法官收到合解書,就會直接徹告了,就不必上法院,是這樣嗎?

                   5:像我遇到這樣的對方,無禮的要求許多金額,也無法與我們溝通,無法達成合解共識,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麼做?

                   6:因為對方惡意逼車,危險駕駛在先,差點撞到我,我才會生氣踢他,但是我前往申請監視器,卻是完全沒有監視器,完全沒有他惡意逼車的證據,請問這樣,對方完全沒有責任嗎?感覺完全不公道,

                 因為我只是一個低階的勞工,所以請求各位律師們,幫我解上我上面的疑問,

並且告訴我,我到底該怎麼辦

謝謝你們

灰豹 102-05-12 17:38

下班開車於綠燈在非右轉道(中間道)行駛約100公尺,
當時車速約40左右(有打方向燈),超過停止線後準備跟著
內側車輛慢慢右轉,突然聽到右後方有不明聲響,
當時聽到聲響看後視鏡,右後方有摩托車已然右側著地摔倒,
反應後已離該車5~10公尺左右。停車下來看顧傷者(年約50~60的夫婦)有無大礙。
有路人報警+救護車。
後來我將車移置一旁避免阻礙交通。故並無當下記錄位置及拍照。直到交警抵達才有拍照記錄。
於交通分隊作筆錄時,有記錄當時狀況雙方並無任何擦撞,也無酒測值。

我是在非右轉道準備右轉,他方跌傷,但當時後我也還沒轉過去。
(行車紀錄有影片,但是也無拍到對方,畫面也停留在還未右轉之時。)
因道義責任,當天晚上有去醫院探視傷者,也有致歉。還未談賠償

狀況與疑問:
1. 一方有腕骨碎裂,已動過一次手術,打上石膏,下半年仍需開刀一次。
   對方稱受傷導致經營餐飲須先收攤,稱須賠償期間不能工作費用
2. 但對方也看我剛出社會,所以要我看心意賠償。(但是我真的沒概念)
   對方有提一句"基本工資",之後我算了一下,(當時對方聲稱有年薪百萬)。
   若以2年恢復期,需償付46萬以下(對方並無提出任何數字)。
3. 目前狀況是,還未取得事故研判表,無法釐清責任。(對方稱是閃避我車摔倒)
   沒有第三責任險,只能賠醫藥費(強制險)。收到調解書還未進入調解
   我釋出善意先將保險理賠資料一份給對方。
   但我還未將蓋有印章的申請書給保險公司。
4. 雙方若沒擦撞造成的車禍,該怎麼判? 有可能不賠嗎?
   對方受傷,強制險可理賠,但是工損部分我是否可以不理?
   若需賠償,應該賠償多少?
   將理賠資料給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了嗎?
5. 家人認為可以不必主動理他們,等到上調解會再說。
   且是對方煞車不當摔倒, 要我不要被傻傻吃定。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08

過失傷害不以沒有直接碰撞為要件,

如果警方製作的肇事報告或車禍鑑定認定你有過失,還是要負賠償責任,

對方如果也有疏失,只能減輕你的義務,無法免除

您好,

      1.如果對方是因為您右轉而摔倒,那您可能還是會有過失責任。但初步的認定還事先等警方初步研判再說。

      2.醫藥費部分建議可以先行賠償,至於工損方面如果認為過高,可待對方實際提出請求再處理(這部分當然也需要單據提出)。

mandy 102-05-01 18:06

您好:我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進入前有確定左側無來車,右側有一台跑車剛好行經到上一個十字入口處,我便進入車道,沒想到車還沒開到路中間那台跑車就已經在我這個入口旁所以我便停下來,當時該跑車也有停下來,我們在互等對方通過,等我確定他要讓我先行後,我便往前開,當車子已經過了路的一半,這時發現左方突然有一台車,當時煞車已經來不及撞上,看過入口監視器發現當我進入到路中間停下時,左方車才剛到這個入口,但他並沒有停下來反而是偏向跑車那邊的車道,想請問一下...他這樣開車有算違規逆向嗎?初判表被判支幹道未讓主幹道車先行...我很有疑問我是先進入入口的車,還是要讓後來才來的左方車嗎?他把車開到對向車道想繞過我和跑車中間,難道沒有責任嗎?真的很不解...請幫幫我 謝謝

mandy 102-05-01 17:44

您好:我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進入前有確定左側無來車,右側有一台跑車剛好行經到上一個十字入口處,我便進入車道,沒想到車還沒開到路中間那台跑車就已經在我這個入口旁所以我便停下來,當時該跑車也有停下來,我們在互等對方通過,等我確定他要讓我先行後,我便往前開,當車子已經過了路的一半,這時發現左方突然有一台車,當時煞車已經來不及撞上,看過入口監視器發現當我進入到路中間停下時,左方車才剛到這個入口,但他並沒有停下來反而是偏向跑車那邊的車道,想請問一下...他這樣開車有算違規逆向嗎?初判表被判支幹道未讓主幹道車先行...我很有疑問我是先進入入口的車,還是要讓後來才來的左方車嗎?他把車開到對向車道想繞過我和跑車中間,難道沒有責任嗎?真的很不解...請幫幫我 謝謝

原萃 102-04-22 13:42

上星期五的早上約5:00左右,我所駕駛的小貨車遭對方撞擊上,對方在經由我報警後測出酒精濃度為0.92,目前筆錄是完成了。

因為我的車子是靜止狀態,對方是從左後方高速撞擊,(2.75頓得利卡有拉手煞車),目前車子的部份由保險公司去洽談,我有聽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是無法提供理賠是由對方自行賠償,那我的部份因為車子是營業用的我有跟對方說過少了車我無法做生意,要求營業損失與貨物損失這部份是應該等到何調解會再將明細都確定再給對方看嗎??
還是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想請問對方有承諾請我先租車解決我目前無車可用的情況這部份須要對方立約嗎??
還是口頭承諾就可?? 

Yami 102-04-20 17:27

我上班在第三道機道上騎乘

前方有臺計程車在二道上,突打方向燈邊往第三道移動以至於我反應不及緊急按煞車然後機車打滑我整個人全擦,機也飛出撞到那臺計程車導致我的機殼全毀,他侵佔到我的路權我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Yami 102-04-20 17:38

全身擦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因本件車禍受有身體的傷害財產的損失,可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璇 102-04-18 12:39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突然騎車出來到車道~我來不及煞車往旁邊閃於是還是撞上他機車屁股~~當時我是綠燈直行!!我就滑了出去~~而他是當場倒地骨折!!當時他還跟我道歉要我先走所以我先拍照把車騎移開以免妨礙交通後來幫他報警處理~~後續我也有表示關心~還幫他申請強制險為了幫他申請我自己上班都請假損失一些錢~~但是我沒要跟他計較~~等到他們拿到強制險ㄉ錢反而跟我說還有些部分ㄉ錢我要怎ㄇ處理~~我回覆他違規ㄉ不是我~為什麼我要賠你錢~~肇事分析也出來了肇事歸屬是對方!!我也跟他說ㄌ~他還說要告我傷害~~他是三月底說要告我~~但是我到現在是都沒收到通知~我想詢問如果是在肇事半年後才收到他告我通知~~那我之後要反告他會有效嗎??因為好像是說提出告訴傷害要在肇事半年內~~~@@~~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已經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則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雙方責任之比例分擔之。至於本件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會否成立,應該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有關您的部分有無涉有車禍肇事因素,若沒有的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若本件車禍造成您受傷,且尚在告訴期間內,您亦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若您怕超逾期間的話,可以先行提出,並待雙方協商處理告一段落再行撤回告訴即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38
回覆 小璇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拿分析表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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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 102-04-16 22:04

車禍情況是

我方是直行車(當時騎在快車道上,因慢車道及路旁剛好是逢百貨公司下班時間,為了閃在路旁停等的車輛,所以停了一個大路口後,過路口切入車道要直行,筆錄車速當初我是說大約60)

對方是從巷子口出來,橫跨慢車道騎到快車道,我騎在她左後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彎,以至我有煞車但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第一 初判結果下來是我方涉嫌超速

第二 我方申請車輛事故鑑定 鑑定結果  我方路口未注意前車狀況,不當超車,為肇事主因

      對方未在轉彎路口前30公尺預打方向燈告知後方來車,為肇事次因

我想要申請覆議,未打方向燈,而且我是直行車,為何路權是判給他,若兩台車直行的話根本不會發生碰撞

我想要問的是 對方只經過第一次調解,就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是公務人員,是穿制服騎公務車,是否我也可以對他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兩造雙方都有受傷) 

本件車禍導致雙方均受傷,且雙方也均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就對方而言雖為肇事次因,但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就此建議您務必在車禍事故時起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起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否則在刑事部分您恐怕只有挨打的份,而全無反擊的機會,協商上自然是絕對的不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維維 102-04-14 10:00

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當時是綠燈,摩托車不小心滑倒
來不及緊急煞車,撞到旁邊違規停車的摩托車共2台
違規停車的摩托車撞倒後一台測數線斷掉另一台刮傷
撞車的人腳剛好被卡到扭傷,當場有請警察做現場紀錄

原本是單一方要求全機換殼,幫繳機車貸款,跟換車零件
但警察說那2台是違規停車所以雙方有錯,說先讓撞車的人去驗傷再做打算

想請問一下後續該如何處理
我必須要全額理賠要幫繳車貸嗎?
驗傷單開好後是直接交給對方還是警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4 10:38
回覆 維維 的發言內容:

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當時是綠燈,摩托車不小心滑倒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民事問題,對方會向您求償,您需要先拍照證明對方違規停車。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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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102-04-10 02:04

我爸爸在102年12/28號發生車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lBeUKtyqyo這是車禍的行車紀錄器

目前傷勢 雙下肢癱瘓 大小便失禁 性功能喪失 以目前醫療水平無法醫治(榮總的診斷證明書)

車禍的初步研判分析表

我方是(黑色摩托車) 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銀色轎車) 1.跨越分向限制線,佔用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款)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在第一時談和解的時候 只有我方提出賠償的明細跟金額 約略4000萬

第二次談和解時 對方說 我們事先滑倒才撞到的 所以不可能負責那麼多

他們保險公司說算一算 大概400萬多左右

而我們家人都認為 是因為對方先違規導致煞車不及才會發生車禍

而且400萬也跟我們心中的數字差太多 因為4000萬是全部都有依據 也參考了霍夫曼系數

想請問 先撞到才摔車跟先打滑再撞到 這樣的責任歸屬會有差很多嗎??
還有對方說如果要提告 一定要先開過調解會 不然不能告

是這樣嗎...?
另外對方已經80歲 還在洗腎 很怕對方脫產 也進行假扣押 但是兩次都被駁回

還有其他方法或該怎麼進行下去嗎?需要花3000元鑑定嗎? 感謝
另外對方保險公司還說需要去年跟前年整年的扣繳憑單 還有今年的存摺紀錄

需要這麼多嗎? 謝謝>.<

 

1.撞到才摔車 或是打滑 主要都是在爭執你父親自己過失比重有多少 這部份如果沒辦法確定 建議還是送鑑定吧 畢竟請求金額非小 2.要提告 法律並沒有規定要經過調委會 至於法院調解則是強制先行程序 但這都不影響你們提出民事求償訴訟 3.至於詳細請求數額 沒有相關資訊 這無法給具體意見 不過依你所述 要法院判賠到4000萬 應該是很有難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因本件車禍身體受到傷害,本件應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偵查程序,地檢署應會將本件車禍事故送請鑑定,該鑑定報告會呈現您父親與對方之過失比例,以釐清相關責任,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10 11:36

請求金額之高低往往就決定了案件准否的可能程度!

英雄 102-04-09 23:43
您好: 我上星期三發生了車禍 我是機車騎士 對方是行人 大致經過為 我是直行車,我經過路口後切換為黃燈,但對方已經衝了出來(他有走斑馬線)我緊急煞車後還是撞上了他! 因為很多人都說對方是行人 他只要走斑馬線就有絕對路權 所以是我的錯...想請問的是 行人紅燈而導致我撞上了他 我有受傷 但對方沒什麼事 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行人真的有絕對路權嗎??就算紅燈也有嗎?? 懇請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行人若真的紅燈的事實,則行人本身仍應負責任,若您本身也確實有受傷,則您也可以對該行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un 102-04-08 14:47

  前幾天,騎車回家時,在一個沒有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前面有一台小客車右轉,等我發現他打方向燈右轉時,已經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他的車子側身,他們人沒怎樣,估計我當時時速60左右,飛到旁邊的田裡,之後我有受傷送醫院急診,警察跟我說我可以告他們過失傷害

  隔幾天後,對方打來說,如果我要告他們過失傷害也不一定會贏,然後說保險公司理賠太少錢,他說修理要三萬九,他問我要賠她多少。

  如果我有超速的話算是我的錯嗎,當時我沒看到路上限速多少,這樣我應該要全部賠償他們嗎?他們有沒有什麼錯的地方?

本件後續肇事原因分析必須要看初步研判表及交通事故鑑定之分析結果而定,但是以目前之情形並不能排除對方之駕駛行為有過失的可能性(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就雙方均有過失之情況,若因此導致他人受傷者,即須負擔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在民事部分分,針對所受之損害依雙方的過失比例負擔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就算沒有交通號誌

對方也已經侵犯到你的路權

對方過失責任較大,還敢向你嗆聲

可見背後應該是有人在教。

建議你,車禍案件雖然簡單

但還是由專業的律師來幫你出庭處理,較安心、較妥當

Rex Wang 102-04-05 11:18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煞車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覺得不是我的錯 她也只有腳擦傷
警察跟我說對方說我不用賠任何費用(算和解嗎?)
但是警察給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
叫我要打給強制險說受傷的是哪個人 還要講編號
因為我沒經驗  我打過去 他跟我說要備案
他說上班時間會有專人打給我 可是我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
警察又說要在5天內 我很怕會有什麼更大的責任

還有機車是我媽的 不知道他會不會有責任?

要幾天以後這件事才算完全沒事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7:54
回覆 Rex Wang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保險一定要有警方備案資料。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本件依您所述應已完成交通事故報案程序,所以才能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故本件並無肇事逃逸刑事責任,另外當時開車的並非車主,車主也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之問題,您後續應該只要儘速依照保險公司之指示辦理強制險出險的相關事項即可,不用擔心太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ojo 102-03-29 12:27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謝謝您 我於下班時間騎機車直行回家,突然遇到一台機車,要右轉,問題來了
1.我與對方都同時行走在3.2米寬的機車道上,我當時時速30-40,有注意前車安全距離且走在最外側,但下班時間,機道當時有4排車並行而走,對方看我前面有空間,就鑽進來了進行右轉,雖有打方向燈,但幾乎是同步並行的。

2.我緊急煞車後,仍被對方排氣管摩擦到,結果造成失去平衡而摔車

3.車禍當下對方移車,初步研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可是警方拍的

照片上對方機車的排氣管是有摩擦痕跡但範圍不大,而我的機車左側前輪

泥版也有擦傷痕跡

4.我有嚴重後遺症,對方卻拒絕賠償,若告上法院,我有勝算嗎?

本件初步研判表結果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主要是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且目前已確定之事實有限尚不足以進行肇事因素研判所致,建議您設法尋找其他證據,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還原事發經過,以證明對方涉有過失而導致此次之車禍、造成你受傷。本件若對方涉有過失(不論是肇事的全部因素或者是部分因素)者,即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則以刑事責任的追究促使對方在民事部分進行賠償,應當會是比較有效果之方式。
另外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4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李先生 102-03-27 14:32

今年一月底我騎車在關渡橋上,
左前方一台休旅車突然迅速地往右橫移一台車的距離
我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人卡在關渡橋柵欄跟他車右側上面,
當時情況像是他在閃東西,後來警方來了,
得知他休旅車前方有個阿桑騎車突然往左撞到他右前方,
他如果繼續開過去會輾到那位阿桑,
他馬上往右開,我完全沒路也來不及煞,左手骨折
最後初判表
阿桑:涉嫌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
我:涉嫌後後車與前車之間為保持隨時可以煞時之距離
我問警察說,所以我開車突然往右讓旁邊的人撞上也是他沒保持距離這樣
警察回說:就像一個老人過馬路紅燈,雖然他違規
但你撞到他,你也是過失傷害,他叫我跟休旅車那位聯絡調解我跟休旅車的那位聯絡,
他態度很差,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不願賠任何東西

請問我這樣要自認倒楣嗎?還是能做什麼?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7 14:55

若初步研判分析表中有認定休旅車駕駛也有過失,亦可對其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或直接向阿桑提出告訴或民事求償

李先生 102-03-27 15:02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初步研判分析表中有認定休旅車駕駛也有過失,亦可對其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或 ... (恕刪)

先感謝林律師熱心的回覆
初判表上沒寫休旅車有肇事  
所以我是跟阿桑聯絡提告訴 附加民事賠償
即使我跟他完全沒接觸到,他也算是過失傷害嗎?  
反而不是跟我碰撞的休旅車有過失傷害責任

因為 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通常法律會怎麼判斷賠償的金額,
民眾也無這個數字觀念,可以請教如何去計算嗎? 
我公司請了一個星期的假,之後兩個月都是左手打石膏上班 
損失的應該只有一星期的工資,和醫生說這以後天氣變化就會痛,即使我骨頭好的情況 
機車當時休旅車那位有幫我修好

我也沒想說要多索賠多少金額
只是想說能把工資有拿回來就可以,手傷就算我倒楣
也不知道要開多少金額是在提告法律合理範圍內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7 16:46
回覆 李先生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沒有出現在初步研判分析表上,不代表一定沒有過失,若覺得有疑慮,也可以一併對休旅車駕駛提出告訴,請檢察官就此送交通事故審議委員會鑑定。至於求償金額部分,一般可以計算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減損、及慰撫金等相關費用

EGG 102-03-24 20:34

前幾天發生車禍,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人
今天對方向我提出私下和解的條件
不知道合不合理以及程序是否有問題,想請大家幫忙

事發經過
是因為騎車時沒有注意到前面有一位騎電動車的啊嬤,注意時雖煞車並向右閃卻還是有撞到阿嬤車子尾燈,造成阿嬤網前加速然後摔倒,而自己因碟煞鎖死而倒在煞車處。兩車大概距離2台轎車遠。
事發後有叫警察並將阿嬤送救護車,雙方都有受傷,阿嬤是右腳膝蓋瘀青加上右邊額頭有碰撞,有輕微腦震盪與頭內部出血,醫生說明天可以出院,頭不要等淤血散開被吸收就會好。阿嬤住院期間我大概隔1.2天就去看他一次。

阿嬤兒子開的和解條件是,明天出院時我去付出院費用,之後我的強制保險公司鎖理賠的也規他們,也就是我要付等同於醫藥費的金額當賠償金,這樣合理嗎?我的家人是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公司會跟他談並且給予我和解書?

因為住院7天可能要上萬塊,還是學生怕自己賠不起,我又沒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想問醫藥費之外有需要額外賠償那麼多嗎?如果真的要賠償,是不是要等醫療單據及其他的賠償一一列清楚,還有等警方的鑑定報告以及阿嬤去做筆錄後再談比較保險呢?
另外和解的程序是要怎樣進行比較有保障,是不是要看過那些醫療單據與其他額外求償的部分嗎細項?是不是要請保險公司的人在旁邊比較好?

阿良 102-03-21 14:02

我母親被一位惡劣人士撞死後,他輕浮態度、當下否認、事後處理態度不聞不問...讓我們家屬相當生氣!法院再3/11寄了第一封起訴書,但內容明顯有出入!

(1)職業不符:對方職業是務農,他卻駕駛無牌照的拼裝車,輾斃我母親。但判決書上卻寫載運土方及挖土機為業

(2)痼疾問題:雙腳膝蓋曾更換人工關節,需助行器步行,又有糖尿病反應較慢...煞車不急。迎面撞倒我母親人車,明明是前輪輾過,為何起訴書上寫後輪。明顯規避案件?

(3)坦認肇事者 跟 否認撞擊差別:對方於肇事後,隨後向到場處理車禍之員警坦認為肇事者。但事實是他在警局卻否認撞擊我母親,他認定我母親自摔!但起訴書為何指他坦承肇事,請問檢察官這方面是否遺漏些什麼?

我想補充的問題...

1,他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年輕路人甲乙經過現場才打119,與他打救護車時間間格差了10分中。年輕甲乙路人說當時我媽媽嘴角略有顫抖...請問肇事者他是否有延誤就醫

2,他車禍第一時間沒打救護車,卻把我母親身體拉離車輪置於一旁,隨即馬上把卡車駛離現場,約20公尺外。然後待母親送上救護車後(員警尚未抵達),他便駛離現場回家,擦拭掉與母親車輛擦撞的痕跡,繼續他當天從是載土的工作,隨即被後來到現場員警當場攔下,才坦承

3,肇事者第一時間到警局,認定我母親自摔,並沒有輾斃,一位作偽證路人丙當天到警局也胡說我母親自摔,事實證明他根本沒有看到過程,卻胡說八道。第二天法醫到我家證明,我母親身體是遭車輪輾斃。否定掉肇事者當天所說的自摔。做第二次筆錄他才坦承輾斃...。

以上種種為何檢察官起訴書輕描亂寫帶過!?請問律師大人們我如何自救,澄清判決書上的錯誤..........4/9要開庭了。

我最疑惑的問題...

起訴書檢察官是否有被收買之嫌(肇事者有政治背景),起訴書上,是否有對方的高人指點(律師)

我想找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法院已定庭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維護您的權益,本件尚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3

你如果真的想讓對方判重一點,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不然你質疑的點法院是不會積極處理的

阿良 102-03-21 13:58

我母親被一位惡劣人事撞死後,他輕浮態度、當下否認、事後處理態度不聞不問...讓我們家屬相當生氣!法院再3/11寄了第一封起訴書,但內容明顯有出入!

(1)職業不符:對方職業是務農,他卻駕駛無牌照的拼裝車,輾斃我母親。但判決書上卻寫載運土方及挖土機為業

(2)痼疾問題:雙腳膝蓋曾更換人工關節,需助行器步行,又有糖尿病反應較慢...煞車不急。迎面撞倒我母親人車,明明是前輪輾過,為何起訴書上寫後輪。明顯規避案件?

(3)坦認肇事者 跟 否認撞擊差別:對方於肇事後,隨後向到場處理車禍之員警坦認為肇事者。但事實是他在警局卻否認撞擊我母親,他認定我母親自摔其車輪底下才遭輾斃!請問檢察官這方面是否遺漏些什麼?

我想補充的問題...

1,他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年輕路人甲乙經過現場才打119,與他打救護車時間間格差了10分中。年輕甲乙路人說當時我媽媽嘴角略有顫抖...請問肇事者他是否有延誤就醫

2,他車禍第一時間沒打救護車,卻把我母親身體拉離車輪置於一旁,隨即馬上把卡車駛離現場,約20公尺外。然後待母親送上救護車後(員警尚未抵達),他便駛離現場回家,擦拭掉與母親車輛擦撞的痕跡,繼續他當天從是載土的工作,隨即被後來到現場員警當場攔下,才坦承

3,肇事者第一時間到警局,認定我母親自摔,並沒有輾斃,一位作偽證路人丙當天到警局也胡說我母親自摔,事實證明他根本沒有看到過程,卻胡說八道。第二天法醫到我家證明,我母親身體是遭車輪輾斃。否定掉肇事者當天所說的自摔。做第二次筆錄他才坦承輾斃...。

以上種種為何檢察官起訴書輕描亂寫帶過!?請問律師大人們我如何自救,澄清判決書上的錯誤..........4/9要開庭了。

我最疑惑的問題...

起訴書檢察官是否有被收買之嫌(肇事者有政治背景),起訴書上,是否有對方的高人指點(律師)

我想找律師...

亞倫 102-03-17 18:4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某天早上違規右轉,害一名機車騎士摔倒。 當下我本身是不知情的,之後當天晚上警察局打電話來請我去做筆錄 我的車子並無撞傷痕跡,警察也拍照。 有行車紀錄器拍到我違規右轉 對方從我後方摔車!! 然後有錄到我踩煞車(但我並沒有停下來) 我會踩煞車原因是因為我我違規右轉後我行徑路上右邊還有個小路口!! 我突然聽到喇叭聲 所以我慢速前進 看右方沒有來車後我就慢慢開走!! 並不知情我車後方有事故發生!! 但是警察找我去做筆錄 警察也不能確定是否又碰撞 但是有因果關係!! 現場只剩下摔車的人,所以警察以肇事逃逸案移送地檢署~~ 後來沒多久 我連絡到了對方 對方也願意和解~~(目前還沒和解,但是有約時間跟保險公司一起去談和解) 我想知道是,民事賠償完,至於公訴肇事逃逸這個罪名有可能成立嘛? 有機會不起訴嗎? 我是真的不知情,車子後面也沒撞擊痕跡。我也不是故意離開現場 也不知道後方有人因為我違規右轉摔車(我違規右轉那個路段中間有分隔島 摔車的人騎的是直向車道。我所在的車道 是不能右轉的,所以我轉過去後才害到對方摔車) 還有,對方有受傷(皮肉傷,有去醫院檢查過無大礙)
如果確實能證明不知道事故 所以將車開離現場 是可能不成立肇事逃逸罪的 行車紀錄車所錄的的時間 應該會影響本件的認定
Ray 102-03-15 08:23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快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被後(乙)方騎機車撞擊後方保險桿。
當時路燈為綠燈前方車輛有狀況停住造成(甲)方急煞車
後方車輛(乙)方為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車禍
當時(甲)方有下車處理,但告知(乙)方說責任歸屬因屬於(乙)方造成,
如果報警需要負責全部的賠償責任,而(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車禍狀況,(甲)方說如果沒有疑義他就要離開了,
(乙)方則答應說好。

當(甲)方離開後,(乙)方則打電請求家人到現場處理,
處理狀況流程:
(1)車禍發生時間:16:35

(2)家人到現場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甲)方肇事者沒有在現場車已開走, 16:54
對方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在現場有監視器請警方處理調影帶。

(3)大約17:15~17:25肇事者自己開車回到肇事現場找警方作筆路。

(4)到警局看監視器,有錄到當時發生情形。

雖然後車撞前車責任較大,但(甲)並未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希望可以爭取到較好的
和解結果。

問題點(一)如果向警方舉發肇事逃逸是否會成立?
(二)會有誣告的狀況發生嗎?因為當時肇事者說要離開(乙)方有答應


(甲)方肇事者車禍後第一時間並未報警,與確認(乙)'方受傷狀況叫救護車,而離開現場。

(乙)方手部鈍傷_輕傷 有就醫診斷證明

車損狀況:(甲)方保險桿掉漆 (乙)方新機車 車頭損毀

保險狀況:(甲)方目前已知 強制
(乙)方強制險+駕駛人傷害險+第三責任險。

您好,

      1.所謂的「逃逸」是指發現自己肇事,為免遭他人發現而離開。但是本案甲已經告知乙如無疑問要先行離開,與是否有叫警察是兩回事,要提告肇事逃逸可能會有疑義。

      2.如果甲方可以證明當時乙方確實有同意方離開,乙方仍提告肇事逃逸則有可能被甲方提告誣告

      3.如果現場都有監視錄影畫面,建議可先聲請肇事鑑定來確認雙方過失程度(因甲方急煞車,可能也會有過失在)。如果甲方也有過失,可考慮過失傷害提告(但有事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的期限)。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4
回覆 Ray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 ... (恕刪)

據您所述,(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這可以騎機車在路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溶溶 102-03-12 23:18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

蔡律師 (蔡) 102-03-12 23:55
回覆 溶溶 的發言內容: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 ... (恕刪)

您是否要找律師當面諮詢一下,比較周全?

畢竟只要您筆錄作了,就改不了。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溶溶 102-03-12 22:56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Salty 102-02-21 20:49

前天在一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發生情況如下(與筆錄相同)

當時已經過路口了,號誌燈轉為黃燈,看到想說要加速過去

但是這時右方有一輛機車加速行駛,但他是加速左轉

因此我撞上了他車子的左後方(此時反應煞車),而我也被後方車子煞車不及撞上,跌倒並滑行數尺

 

做完筆錄後,警察也有說一句:筆錄內容三人相同

但是兩天後,對方與我在電話內容中改口說是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才撞上,且我騎車是在快車道上,錯都是在我身上,才會導致這場車禍

原先是想與他私下和解,修車費估完一萬出頭,其他醫療費就算了,但是對方反咬錯是在我,且說出他們的修車費兩萬多,不是互賠就是這件事算了

 

想請問:

當時路口上,並沒有禁行機車字樣,且我為直行車,是否對方轉彎車應先禮讓我?(並行情況)

若以對方講法,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撞上,對方機車並未裝後視鏡,無法看到後方來車,是否這樣錯是在我身上?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對方在最外側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是否就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5

如果有爭執,要看車禍鑑定報告而定

楓小飛 102-02-20 14:42

100年6月10號在高雄的保泰路跟南華路上被一台計程車以時速最少80從機車道直接撞上我的葉子板.當時我要去小北買東西.在我快到時.計程車完全沒煞車直接撞過來.一開始做筆錄時.說甚麼小車禍.要用他保險陪他自已就好.但是初步是寫我閃紅她超速.隔日開始就一連串的假和解.騙.因為他計程車行老闆專門處理車禍.利用我年輕人不懂法律來拐騙.但是這些都算了.最誇張的是法院我告到最高法院和請律師.對方的驗傷單有2張.第1張是手寫的日期是6.10號.第2張是真正電腦打的但是日期是6.21號.我也有跟法院申請調查病例查看.但日期只有6.21號~沒有6.10號.很明顯第一張是做假的.但是我告到最高.得到答案是駁回於一審相同.2個禮拜後的驗傷單~有誰會承認.法律好黑暗.請問大家我該如何?對方還告我民事.當初沒和解是因為他前保感壞了跟我說修25萬TOYOTA的車.而我喜美8代才修8萬.根本是詐欺.在法院有談好5.5分我先給他1萬之後他維修多少拿發票或收據來我再給尾數了可是他一職拿不出來又一直告我.好煩.法院又是這樣判決.好想自殺喔.誰有辦法幫我解決這煩死人的問題.重點我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辛辛苦苦賺到第一桶金買了新車.卻遇到這樣的事.法律常識又嚴重不足.誰能救救我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52

你既然有請律師,直接請律師處理即可

楓小飛 102-02-20 22: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既然有請律師,直接請律師處理即可

但是那個律師說.另外問題還要加收費.

阿步寬 102-02-07 00:18

發生車禍後來看,是前車急煞以致我煞車不及追撞上去,後來請員警來處理也做了筆錄..但回家後看到行車記錄器是對方從我左側切入我的前方後突然急煞的狀況,便燒cd給員警再做第二次筆錄,但員警不收cd,他請我交給保險公司做處理..保險公司方面有請我簽一次委託書(應該是要申請初步分析表),但我請保險公司把cd交付上去,卻又叫我拿給員警,這樣我要怎麼處理才對呢?......cd方面應該是否要交給員警這樣在做初步分析表時才會更有依法呢?
個人因為對方從左前方切入後急煞導致我的追撞部份..認為對方應該也有責任問題(因為切入後我與前面車距不到3~4公尺)...因為道路交流法規中都只有提到應保持"安全距離"..太簡單扼要了吧....不過後來在"交通安全知識網"→"正確交通觀念"中有相關示意圖應該可以提出安全距離的意義來平反嗎??
那後續我應該還要怎麼處理才是對我有利的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對方初步分析表不服,應該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並附上行車紀錄器之光碟,以便車鑑會可以完整的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GB 102-02-06 22:46

甲方:摩托車(年約40歲)
乙方:摩托車(年約70多歲)
丙方:於乙方共乘並坐後座

地點為T型路口 無號誌燈 無監視攝影機 ,學校附近

於 平日九點左右
甲方為直行車,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

據甲方家屬判斷 ,甲方欲閃躲乙方,煞車車頭打左斜,失去重心,頭著地失去意識,就醫恢復意識後忘記當下情況,診斷為腦震盪,恥骨與腳掌骨頭裂開,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而摩托車體左側有摩擦痕跡,車體並無明顯大傷,

據當事者說明: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已到甲方順向路中間,看見甲方摩托車後緊急煞車,受到甲方摩托車擦撞,跌坐地面,乙方表示有腦震盪,丙方腳些微擦傷,且有就醫紀錄。

現場並無明顯煞車痕,現場無監視攝影機,無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
就甲方家屬判斷與乙方說詞似乎有些微矛盾,但因現場無目擊者,目擊者為當事人。

問題一
就這件事情 甲乙雙方肇責比例是?

問題二
若乙方釋出善意欲賠償甲方骨折所受精神、實質傷害,應負擔多少費用才為合理?

問題三
乙方需要賠償甲方損失嗎? 若不賠償 甲方會有何動作? 民事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09:22

1.當時是否有請警員到場處理?若已報警,可向分局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2.損失計算通常包括醫療費用(要有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看雙方學、經歷、收入、損害等一切綜合評量)。

3.是否要賠償損失必須先看是否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一方若未賠償,若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當然若雙方都有過失,也都有受傷,也可能出現互相都能提出告訴的情況。

牙籤 102-01-17 19:37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謝謝律師~~

牙籤 102-01-17 19:31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小弟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也有附上驗傷單在筆錄上面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40

您所述事實是肇事逃逸,而對方的說詞法官不一定會採信。

牙籤 102-01-17 23:01

感謝沈律師的詳細回答  幫小弟解惑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愛之痕 102-01-07 09:05

您好

請問 那天 我下班開車行經十字路口 我(路) 對方(街) 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十字路口地上有網狀線 我已經過了一半 一台機車突然從右邊衝出來 我給對方按喇叭 他一直轉頭跟後方講話 時速也很快 根本沒煞車煞車時 他就把我撞上去 (我有行車紀錄器) 撞到我車子的右邊葉子 全扁了 前面保險桿也擦傷 對方有輕微擦傷 但無大礙 剛接到我保險公司的電話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機車沒有 所以對方的車跟人 全交給我保險 但 我的車修車估價要兩萬 保險公司說 我是主因 對方只賠我三成 這樣對嗎?? 我被他撞 他的人跟車我全賠 但我的車 就我自己賠比較多?? 若調節不成 之後程序是什麼呢??若對方只賠我三成 我可以不要調節嗎?? 真的覺得很倒楣= ="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3:36

對方損失不是你全賠,保險公司還是會依照過失比例給對方七成,處理上是一致的

宇軒 102-01-05 19:46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當下我立刻打110和119 也有呼叫老太太 但都無法反應

我很緊張立刻騎車前往最近的醫院 想叫救護車

回頭則反時 現場都沒有人了 我有立刻請朋友帶我到附近的醫院找人

但都找不到 所以回警局報警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為甚麼員警一直以肇事逃逸詢問我

還要我等候法院通知 我之後有打算出國念書 要申請良民證 這樣會受影響嗎

回覆 宇軒 的發言內容: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 ... (恕刪)

這個是在臨界點的問題

差一點就有罪

差一點就可以無罪

建議你要找律師幫你辯護

 

如果開庭自己不會講

可以再來問我

宇軒 102-01-05 20:22

那我開庭時大致要說些甚麼

辯護律師要自己找嗎 還是.....

在警局做解釋的時候我有拿手機證明我有撥打電話

要先和對方談和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20:27

先跟電信公司申請通聯,證明您確實有撥打電話,這部分警方是不會幫您調的。如果想出國,建議您偵查中就該找律師,以求周延。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Nic 102-01-02 20:47

律師您好: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閃黃燈) 時速在30 經過十字路口處我有減速 因右前方有貨車擋住當我看到右邊機車突然衝出來(對方閃紅燈) 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對方 但是撞擊非常的小 雙方摩托車都沒有倒地,但是我前輪胎有撞到他的腳,對方有打電話報警坐救護車到醫院 這種撞擊力大概只是腳輕微扭傷,我倒是重頭到尾都很有誠意地跟他狂道歉, 在做筆錄的時候 我敘述右前方有車擋住時速在30 閃黃燈 當我注意到對方的時候煞車已經來不及就撞到了 我倒是人、車沒事,基於道義上想說負擔他一些醫藥費,後來發現我強制險過期三個月,我當下就想跟她和解 因為我覺得沒有很嚴重 對方就說要等他看完醫生再說,經過一個月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腳看得差不多 ,費用大概在快五千元 ,還說他是做打石工有兩天請假要我補償他這兩天,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撐的 雖然五千元數目不大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造成負擔,我疑惑是不是人太好被對方吃死死的 警察也說雙方都有錯 但是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情但是我強制險過期但是又不想付他這麼多的醫藥費 我該怎麼解決呢?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Nic 102-01-02 22:29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我剛發現我最後一段話打錯 警察是說我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當初很有誠意要解決 現在聽到他 看腳看了五千元 還要我負責他請假兩天的費用
我能不付他任何費用嗎? 畢竟他理虧的比例佔比較重

法律上是依比例去賠償損害。但是你能不能主張全部不賠?就看你們之間要怎麼談了。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小鄭 101-12-22 11:30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日前我騎機車直行持續上坡,此路段是單一車道沒有其他標示,本人沒有違規,

但被左後方另一台機車行駛到我左前方欲超車至我前方行駛車道,他機車後方撞到我前機車前輪,

導致我摔倒受傷(當時他車速過快我有按喇叭並煞車),而他本人並沒有受傷他的車子也沒有損傷,

請問如果調解不成功,我提告對方惡意超車過失傷害這樣成立嗎?我有沒有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二.車禍案件,通常會送請鑑定,而本件對方並未受傷,所以您沒有刑事責任,若鑑定出來認定您有過失,也只有過失相抵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P 101-12-22 22: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個疑問~為何您會說鑑定出來的結果如果我有過失?

我的疑問是我被撞倒在地為何我還會有過失呢?我受傷了還會有責任嗎?

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