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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 103-05-03 17:35

律師你好 , 昨日晚上我要上班 在T字巷口 要往左轉 稍微往前 要看路口有沒有車子 ,之後對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戴安全帽急煞自摔 他說看到我 來不及煞車導致自摔(無擦撞,我當時看到他已煞車在原地) 因無報警且沒有叫救護車 但是我沒有跑走 我有過去詢問對方人有沒有怎樣, 對方說他趕時間去找他朋友 , 對方起來後說他的機車部分我要對他進行賠償 ,我有給他聯絡電話,雙方離開後 ,對方到醫院包紮並打電話要我不要上班了過去醫院看他的傷勢,並全額支付他的醫藥費

我下班後有先到警局備案 員警也表示 不太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部分

但是有可能會被提出過失傷害  

請教律師  這樣有構成過失傷害嗎 ? 

對方住在事故地點附近,他知道有巷口但是他沒有放慢速度

而導致急煞不穩摔車 我要替他負責嗎 ?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冷 103-05-03 18:10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 (恕刪)

我上大夜班,職務在身 我無法離開公司去醫院

沒有賠償他醫療費用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對事故無過失,即無須負責之,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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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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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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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志 103-05-02 21:21

我小弟於3月多  我弟直行一個媽媽從巷口逆向衝出來  我弟撞上去

他們有上救護車  我們也有去看她們  對方一直說我弟沒煞車痕 再加上我弟沒受傷也沒飛出去 摩托車也沒損傷
現場目擊店家都說是對方逆向出來  現在對方有經過調解委員會要調解   

所以我們也需要去

申請事故現場圖

申請事故現場照片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果要去找附近店家當證人又該準備什麼讓他們填寫或者是什麼方式

那還需要申請什麼準備什麼

那如果對方又很硬要我們拿錢出來  我們該怎麼跟她們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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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3-05-01 18:27

弟弟就讀大學一年級19歲,每天行駛機車載女友到校上下課,及上班

於103年4月29ㄖ下午如往常到校內停車場要騎機車時,發現自己機車後照鏡煞車,後座扶手等多處的螺絲,遭人故意鬆開螺絲,雖弟弟及時發現,否則在騎車或載人時,若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想問,我們已掌握監視器畫面及肇事者19歲的承認肇事之錄音,我們可做哪些舉動

提告,告哪條?可求償嗎??對方及對方家長是否需負刑事民事責任

謝謝你們的回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或許有不確定之傷害殺人故意,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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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2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將有關證據整理好,然後進行正式諮詢,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問題.

2、就您所述的行為,對方可能涉犯強制罪、毀損罪,致於傷害罪跟殺人罪的部份,恐認定上有困難,可能還是有必要釐清您目前有的證據.

3、本案可以等到檢察官起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只是倘若本件只有財產損失的部份,應該就是請求賠償修繕費用.

小琪 103-05-02 10:23

謝謝你們的回應!有需要我會與你們連絡

小琪 103-05-02 10:24

謝謝房律師,有需要會與你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0:26

您好,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1.刑事責任部分比較明確應該是毀損罪  至於是否成立傷害罪或殺人罪要看具體對方損害程度如何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oanne 103-04-29 20:44

律師你好:

行經某路段,右前方有停在路邊的小客車沒打方向登開出馬路,我減速慢行慢曼繞過汽車,我後面在的朋友聽到煞車聲音,後坐朋友轉頭看到後方有摩托車傾斜,但當時後方朋友還在幫忙一起關心旁邊的小客車還在往外行駛,所以就不以為意,後來我往前行駛一段路,後方朋友轉頭看~說看到那輛摩托車已經倒地,問我是否要回頭去幫忙一下,我說應該是後方摩托車也要閃避那輛小客車跌倒的,他們應該會自行處理,然後我們就走了,結果隔天一早接到交通大隊打電話來詢問,是否經過某路口有發生什麼事故,我說後方朋友有看到,結果警察就要我騎著摩托車過去讓他們看看,當天晚上我到警局,警察說察看我的摩托車說有痕跡,三個小點. 後面輪子與煙檔管內側有塵土被刮走痕跡+後車燈下方有對方菜籃子的痕跡,說後方車子應該是輪子有卡到我的煙檔管跟後輪裡面碰到,問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我真的沒感覺到~後面有發生事故是後方朋友在我行駛一段路後告知我才知悉的,結果現在警察就認定我是對方撞到的前方摩托車,說我不在現場變成肇事逃逸,真是嚇到我,雖然後方車子是小擦傷.摩托車也沒什麼損傷,但我還要吃上肇事逃逸罪名,真的很恐怖,明明不知道狀態被警察這樣告知,真不知道如何處理。警察後來給我看監視器,是在案發地點遠遠的下個路口,拍到一輛小小點的摩托車倒地,然後他說依照那個路口去找每輛經過的摩托車確認。當然這是在幾乎做完筆錄的時候才給我看的,我要求警察給我看清楚的後方車輛有確實撞到我的影片警察說沒有。

後來警察找來受傷的阿伯到現場進行比對痕跡,然後對我進行筆錄,我也是照上方講法做筆錄,最後警察說一定會被傳喚一次,我問警察如果被傳喚會問我什麼?他說檢方會問我認不認罪,我問警察我要如何回答,警察說回答:我認罪~但因為對方也傷害跟車子損傷,所以要我請法官從輕量刑,警察也教我要打電話找受傷的阿伯出來和解看是多少賠那阿伯一點醫藥跟車子修理費之類,但我是到警局警察進行比對痕跡跟我說有接觸才知道後方有車子碰到我,(如果我今天知道為什麼我要離開。我是被撞的人,然後警察找我去我又在騎著摩托車原封不動去讓警察一一比對,有這麼笨的肇事逃逸者嗎)

今天受傷阿伯打來約我去警局調解電話中阿伯說趕快調解對我比較有利,他說他沒有要我賠什麼,還一直跟我抱歉讓我要賠什麼大條的(我在猜他的意思事後面如果被起訴我要賠易科罰金之類).今天詢問公司法務是說去協調什麼要求都不要答應. 因為一旦答應就是我認罪,請問是這樣嗎?好多人跟我講好多說法,聽得我越來越亂,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我現在是在警察告知有接觸痕跡後知道這件事情,這樣我就是肇事逃逸嗎?為何警察都沒講到對方沒保持安全車距跟那輛小客車未打方向登切出?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50

您好!如果確實有撞到您的車才倒地受傷,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請您先別慌保持冷靜,因為您的情況較複雜,是否應該與對方成立調解,後續又該如何處理,除了看警方現有證據外,也要視您警詢筆錄內容及雙方肇事情況而定,這涉及整體綜合判斷,建議您找值得信賴的律師諮詢,一起討論找尋對您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及犯意,亦無肇事之認知,但仍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以求緩起訴或不起訴之空間。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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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確實沒有發生擦撞  這應該是沒有逃逸的故意  建議你還是可以先這樣爭執  畢竟警方目前掌握資料未必能證明事故發生跟你有直接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zhrick 103-04-29 19:40

3/4 晚上9:30於中和路上發生車禍;當時狀況大致情形是下著雨,去永和捷運站接同學,行車在內線車道突然發現一位年約60幾歲婦人穿越馬路,車速約40-50公里/每小時,煞車不及,車子滑行出去致撞導婦人頭部受傷(未直接撞擊,閃避後車子滑出去後對方才被掃到)
送醫治療並在派出所作筆路至深夜12:00

第二天凌晨4:00因公司自強活動前往日本北海道此期間委請同學前往探視婦人,說是有輕微腦震盪,住院觀察3、4天後返家休息。

返國後一週亦親自前往探視,兩日後永和調解會上對方突然提出她掉了祖傳的玉鐲,我表明住院及她請看護費用及一切醫療約一萬元他可以負擔。但是第二次協調會對方竟要求九萬元賠償。經談判後為四萬元,但我只能拿出三萬元,對方仍不接受,以致調解不成,對方打算提告

現在想請教的問題是:

1. 肇事初判判定

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超速行駛.

對方 : 在劃設行人穿越道線100公尺處穿越道路.

由於當時是下雨天, 有注意到對方,並且閃避過去, 只是剛好路面是網狀線劃漆所以煞車鎖死打滑, 打滑後車子滑行出去才導致撞擊在馬路中間的對方跌倒這部分可以提起覆議嗎?
另外涉嫌超速行駛的部分, 當時做筆錄可能也很晚了, 而且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所以也有點慌亂, 做筆錄時陳述的車速為50-60公里, 但後來發現實際上只有約40-50公里, 現場快車道上無禁行機車, 也無特別速限, 所以超速的部分也可以提起覆議並再做更進一步的鑑定嗎?

2. 對方要求玉鐲的賠償, 是一直到調解的時候才提起,說是傳家寶,  對方家屬是說, 是婦人醒來之後才發現不見, 但現場未發現有任何玉鐲的碎片, 也無法證明是在現場遺失的, 但對方家屬仍要我賠償這部分.
那如果這部分對方要向我求償請問我應該要負擔嗎? 因為我也覺得有點奇怪, 我出國期間,同學代替我去探視的這幾天沒聽說有玉鐲這件事情.

以上,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有過失致傷罪的問題,建議仍應盡力達成和解,以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36

您好!若僅差一萬元,建議還是讓步和解為上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初步來看,4萬元的賠償金額若能把民刑事責任問題一併處理似乎是不算太貴...

首先,即使您在該事故中僅具有百分之一之過失,也不影響過失傷害罪之成立,若無法打到完全無過失,恐怕還是有過失傷害之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易科罰金一天至少就一千元,十天就一萬,若判四五十天,光易科罰金就要繳多少?運氣不好遇到比較有正義感的法官,判個易科罰金標準一天二千元或三千元,那不是...??

何況對方一定會在刑事提告外,另外請求民事賠償,您可以自己估量估量全部要付出多少錢來擺平這件事。

刑法第41條第1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嘗試與對方和解和解金額亦不算太高,應考慮之,過失傷害若成立,即使僅判一個月有期徒刑,罰金均為三萬元,對方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故若能一次解決民刑事紛爭,可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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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鑑定結果出來認定你應該還是有過失  如果要爭執還是先行提出覆議再說  2.超速部分可以主張跟車禍發生是否有因果關係   3.對方要主張民事賠償  原則上需要他自己證明損害範圍  所以還是不要輕易跟對方和解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AYE 103-04-24 17:06

律師大哥大姐們 你好:

想請問一下,在年初的時候,我哥哥到松山載我回家的路上,我們停紅燈時哥哥煞車沒踩穩,推到前面的一台機車機車倒地,斜穩在旁邊另一台停紅燈機車身上。那兩台機車是一對母女。

當場下車後詢問那位母親只說腳很痛(推到的機車騎士),後來沒有報警,是因為那位母親說他家有事他要趕回家沒時間叫警察。

於是哥哥留了名片,請他有事跟哥哥連絡,可以支付醫藥費

過沒兩天晚上,那位母親自行跑到了醫院看,並說警衛幫他報警所以要求哥哥過去做筆錄。(因為警衛有問他看醫生的原因是甚麼)

後來當天做筆錄討論的結論很不好,因為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元。但哥哥覺得車子並沒有倒下。嚴重性沒有那麼多,哥哥可以接受提供5000-8000。因而後來沒有和解。對方要告哥哥,目前民事訴訟賠償費用是21萬。

哥哥請我五月出庭當證人,想請問一下律師大哥大姐們,這樣子的案子,我的證詞是會被採用的嗎? 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當天哥哥也是疼我才會來載我,中間發生這種事真的很對不起哥哥。

當然我也不覺得事情有嚴重到要賠償21萬那麼誇張。

另外哥哥在刑事訴訟已經賠了4萬 (拘役40天)

還請律師朋友可以幫忙回覆。謝謝。

 

1.  你與此事屬相關人,也是見證人,你有意見當然可以向法官陳述,這是你的權利,你也可委任律師幫你們辯護。  

2.  21萬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據,必須要詳細了解案情才可以做進一步判斷,【建議委請律師閱卷】了解整個案情後,協助你哥哥透過調解和解的方式消弭民事糾紛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Kaye您好,

1.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財產上損害(有單據的部分)與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

2. 財產上損害,要要求對方提出單據或證據;非財產上損害,我國司法實務精神賠償的數額大多偏低,這點您是可以放心。

3. 您出庭作證的話,解決方案是要想辦法證明哥哥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不負侵權行為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您所問的問題,前面的律師前輩已經回復得很清楚了。提醒一點,記得請你哥哥問一下強制險的部分,有沒有去申請,對方受傷,如果有單據,強制險會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為您哥哥作證,說明您哥哥無相關過失,減低您哥哥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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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103-04-23 20:29

今天收到警察局說我肇事逃逸的到案通知
打過去警察局問的結果是某次
我開車行經小巷 突然看到路邊有一隻狗 有人站在他旁邊聊天
因為是小型犬 一開始沒有看到 小巷其實沒有很大地方閃
我稍微閃了一下 帶了一點煞車 但我經過沒有撞到狗的感覺
過了之後後方女生一直尖叫 於是我停車打雙黃燈
然後就有一個人應該是他朋友走過來跟我說沒事 可以走了
今天卻收到說我肇事逃逸的通知
當下覺得也太無辜 明明你就跟我說沒事可以走了 為什麼還到警局說我肇事逃逸 
而且小狗在馬路上我其實也嚇到了...
總不能叫我撞牆壁吧 
想請問這種事情我應該要怎麼處理...
謝謝 

依你所述,應該沒有肇逃問題,但既然被通知到警局作筆錄,建議由律師陪同,警察問筆錄常會誘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urt 103-04-24 08:31

員警是說對方表示他的狗有受傷
但當時明明告訴我是沒事情可以離開
現在說肇事逃逸感覺是故意說我是肇事逃逸為了取得我的資料
有種被誣告的感覺... 
請問如果他的狗受傷 那到警局我應該注意什麼呢? 

您好,肇事逃逸必須要有發生車禍,且對方有受傷才會構成,如果都沒有的話,會構成犯罪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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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肇事逃逸必須要有發生車禍,且對方有受傷才會構成,如果都沒有的話,會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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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103-04-24 18:23

請問他現在如果是用故意說我肇事逃逸的方式找到我的人
然後跟我說他的狗受傷要賠償
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管道嗎...
如果撞傷狗又是犯了什麼法呢?
雖然我覺得是沒有撞到 但員警似乎表示對方是說狗受傷的關係
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6:13

您好!過失撞傷狗不犯罪,也不是刑法肇事逃逸,至多只要負責賠償損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您似不構成肇事逃逸,且您亦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撞傷狗,非肇事逃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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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103-04-27 16:3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謝謝律師回答 另外想請問他用這種方式去得知我的身分是否有犯法?
因為感覺還滿不舒服的... 

Kurt 103-04-27 16:35

您好,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另外想請問他用這種方式去得知我的身分是否有違法的嫌疑
因為感覺還滿不舒服的... 
另外跟寵物的處理方式該注意什麼呢
因為我認為我是沒有撞到的 是否有他的寵物跑動到馬路上的問題
如果受傷賠償注意又需要注意什麼呢@@
真的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賠償和解,須注意和解書之條件、金額和對方簽收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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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如果並無人員傷亡之狀況,即不構成該罪。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van 103-04-22 16:06

律師你好。我媽媽開車在T字路口左轉。。車身已經超過3分之2了。結果左側來直行的機車。她是沒有撞到我媽媽的車。但她突然急煞車。。於是自己摔車。原本我媽媽已經問她是否要叫警察。她說不用。。結果事後打電話要求賠償機車損壞修理的費用。。

 對方有受傷?
若無人員傷亡之情況,初步來看即無構成刑事責任之問題,而後續民事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請求之原告負擔舉證責任證明被告涉有侵權行為原因事實並產生其損害始可,空口白話法院不可能照單全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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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y 103-04-21 17:07

本人喝了點酒,行駛高速公路遇連環車禍,總共六台追撞,本人是最後一台,這六部車體毀損最嚴重的是第二台,其他車子只有保險桿有不同的損害,並無人員傷亡,當時已是傍晚,天候昏暗且下雨。

酒測第二台0.24m/l,本人0.17m/l,當場就被帶回警局羈押,隔天被送到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公益罰金八萬,並上生命教育安全課程三次。

檢察官職權必須把案件送到高檢署再議,正常來說高檢署會駁回再議,但我卻收到高院的發回續查。最近又收到傳票,又要再傳喚一次。。。目前正在等待傳喚。

本人疑問:

1. 依照最新修正的刑法153條之三,酒精濃度超過0.25m/l,而開車視為犯罪,本人酒測0.17m/l 而開車,並未構成犯罪,既不是在犯罪的前提下開車而肇事,為何要被當場羈押?

2. 肇事原因還有遇到天候不佳,前車先肇事後,我車也來不及煞車,檢方卻要完全歸咎我因喝酒肇事 ? 本人知道超過0.15m/l,就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之不能安全駕駛,可是這是行政罰,但這樣到底有沒有觸犯刑罰,必須接受檢察官刑事處分? 在警局也通過平衡測試。

3. 我已接受當時檢察官的處分,為何高檢署還要發回續查,讓其他檢察官再偵辦一次 ? 高檢署發回續查的理由,會是什麼 ?

依新修正之刑法規定、未達所定0.25的標準者、還是可能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並不是只以酒精濃度為唯一標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達未能安全駕駛,仍有可能構成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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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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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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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穎 103-04-14 23:01

交通事故:(2者皆為機車)-本人還是學生

因為自己左轉彎,後方車速亦很快且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後方緊急煞車摔倒雷殘受傷(大腿瘀青),但並沒有撞到我。(監視器也是如此)

當下本人有關心對方,對方說沒事沒事!路人亦有詢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對方也說不用。因此當下沒有報警,但隔幾天對方就報警了....

理賠部分:

由於對方說一開始覺得沒有很嚴重,所以有去朋友那去做幾次的推拿等,亦沒開出醫生診斷證明,直到中期才去大醫院看才開到診斷證明。對方也知道可能理賠賠不到,因此像我多要求賠償。(但我認為前期沒開到診斷證明那是他自己的事)、並要求至少付他薪水3萬五。

想再詢問如果談不攏,對方還能告我過失傷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得對您提告過失傷害,但您可爭執肇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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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會不會成立過失傷害,必須看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過失為何,如果完全無法認定你有過失,告你過失傷害也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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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103-04-09 10:55

本人於103年3月19日下班,17:20行經台中市瀋陽路(雙黃線)上時(由東向西行),因前方自小客車車速過慢,故在經安順東四街十字路口時想超車。但在本人加速想經過路口時,突然有輛自小客車由安順東四街疾駛而出(由南向北行),本人因煞車不及撞上對方車輛右前方並翻覆平躺於十字路口中央無法動彈。之後對方便打了電話呼叫救護車與警察前來,於現場時警察也對本人實施酒測,因中午公司聚餐有小酌一番故酒測值0.20,之後本人上救護車前往急診室,經X光檢查後,左腳盤第四指與左肩肩胛骨閉鎖性骨折,並於當晚做完筆錄開了酒駕紅單,也被送到偵查隊過夜。次日(20日)到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開庭,並說明發生車禍原由,開庭結束後檢察官便告知本人先回去等候通知。

 

    問:1.於車禍肇事部份,本人需負之責任為何?及後續處理方式為何?

 

      3.本人為初犯,無任何前科,後續所應負責之刑責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部分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對方亦可能對您提告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為初犯,就過失傷害部分可試圖與被害人和解酒駕部分可請求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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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酒駕肇事的部分會被追訴,至於過失傷害的部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與你談和解,一般來說,如果談妥和解,這部分就沒事了,至於酒駕部分會被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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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7: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酒測值未超過0.25mg/L的話,基本上是不會有醉態駕駛之刑事責任問題的。對方若有受傷的話,則您可能會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當然這還要看未來的鑑定結果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定。

若您無前科紀錄,且犯後態度良好,縱然無法與對方和解而被起訴,基本上法院也不會判太重,通常都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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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 103-04-06 09:39

請問一下日前騎機車因為前面突然不知何原因剎車機車道中間 因距離太近來不及煞車撞上
我摔倒流血 車壞 但對方沒停下就離開 (有路人經過有關心我一下說對方跑了,因為附近沒什麼住家跟店家) (因為是我撞到對方),所以我也沒備案叫警察來紀錄,因為自己受傷後流血不止 所以直接去醫院 看醫生後 機車自行送修, 其實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受傷 因為當我起身時 根本已經不見他人, 還是另外路過機車駕駛過來關心我時才跟我說 對方跑了. 如果之後對方要追究 這樣我算肇事逃逸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肇事逃逸罪,您可向警方報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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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15

既然是對方跑掉,你不會成立犯罪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0: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對方逃離車禍現場,而非您逃離現場,因此,依法應是對方有肇事逃逸之情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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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蘭 103-04-03 19:53

你好.我去年12月發生車禍.我直行對方是左轉.對方是貨車我是機車.因當下沒有號誌燈.對方從分隔島左轉沒打方向燈也沒停看聽.我當下不知他要左轉所以也沒放慢速度.來不及煞車而撞上.我受傷當場昏迷.發生事故至今已四個月了.之前是有私下談賠償問題.我們也已提出我們要的條件.對方說要回報公司評估.可是從我們談完事到現在也快一個月了.這當中我也有打電話去訊問.可是怎感覺他們在拖延時間.現在追訴期只剩兩個月.請問我是否能直接提出告訴?還是得要先調解才行呢?因時間快到了.我怕先走調解會超過追訴期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20:33

你好

建議你先提告以利談和解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8:03

您好:

建議您先提出刑事告訴,一來可避免告訴期間經過,二來可藉此讓對方比較願意出面談和解,當然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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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於告訴期限,於提出告訴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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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門 103-04-03 09:00

昨晚我騎著機車經過路口被一台機車從巷子裡面直接衝出來撞上我的側邊龍頭。 我因為反應快,當時就已緊急煞車雙腳放下,所以人與車都沒倒,只有車殼有擦傷,而撞我的對方,人與車都倒..(聽說人有擦傷)。 當下我有下車查看(對方當時跌倒已站起),我並說了一句『你車子衝出來都不用看車的啊!』,然後我以為對方可能是無照駕駛也不想跟他計較,所以車子騎了就離開現場了!


但事後3個多小時,我收到了交通大隊通知.. 說我肇事逃逸...
監視器來看,我的路權是佔優勢的!

我想了解一下以下問題..
1. 我這樣肇事逃逸算成立嗎? (真是有夠倒楣.. 被撞耶!) 如果成立,刑責跟罰金?
2. 如判定對方是肇因的肇事者,他因衝撞我而倒地受傷.. 他可以對我提告過失傷害罪嗎?
3. 如判定對方是肇因的肇事者,即使我人沒有受傷.. 但我可以反過來要求他賠償嗎?

 

阿寶 103-04-02 05:19

我方(機車)停在雙黃線對面並確認無車後穿越雙黃線行駛,已到對向車道後聽到對方(機車)喇叭聲,我方減速確認後並未看到對方,接著立刻遭對方追撞撞擊點於排氣管上方車殼部份,當時我方車速約為20~30,對方聲稱自己車速為50上下。由於遭撞擊前並未聽見煞車聲,對方疑似未減速

事後對方車殼幾乎毀壞、身上有部份擦傷,我方也有部份機車的損失、經醫院檢查後有腦震盪的情況

請問這樣的情形,責任歸屬誰會比較重,還有應該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

雙方應該都只有強制險,還有對方有意思要我方賠償機車損失。

高個 103-03-30 21:26

3月中,發生一場車禍~原因是這樣的,我車停疏洪道路停車格,上班準備開出來~當時疏洪道也正在整修(但沒圍起來),我開出來迴轉時有看後向來車,沒車才迴轉,左右張看是否有來車,速度是放油門速度,當我行駛到路中間時,發現右側有台機車快速朝我衝過來,我發現時已經沒有繼續行駛,但對方車速還是很快未煞車,就撞上汽車,剛好撞上車上的後視鏡&A柱,對方膝蓋碎,大腿骨折受傷。我行駛迴轉道,中間也無違規雙黃線或是禁止迴轉標示,目前判決尚未下來,我有意與對方合解,但對方不想談,因對方陳述生活困難,已資助2萬元作為日後和解金一部分(可扣除),第二週,對方又要我們繳交醫藥相關費用3萬多,我方已無法負擔,因為一週一次的金額,無法負擔,且也有與他們協調希望一次性付清,讓對方開出合理金額,但對方不肯。針對車禍糾紛,肇事責任歸屬,比例尚未出來。畢竟對方受傷,我沒受傷。但是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我也不知該如何是好,現階段不知該如何處理。尋求律師們的意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14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不服該分析,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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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妙 103-03-29 06:01

位於外車道路,前方有輛車緊急煞車,我與我左側方的車皆緊急煞車,幾乎並行的狀態。不料我與我左方車造成擦撞,倒向我這方(他車子壓在我上面)。請問這樣兩方急殺造成的擦撞,怎麼判別責任歸屬??

 左右兩車皆未保持左右安全距離,且皆未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依判斷應該兩車皆有責任,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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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樣的情況對方應該會受有傷害。 二、有受傷的一方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對方有可能會告你。 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 如果怕對方脫產可考慮先辦假扣押 三、責任歸屬部分如有糾紛,是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來決定,如對鑑定結果不服則可聲請覆議。 四、如果有行事紀錄器的話行車紀錄器要先備份影像,不然過了一陣子就洗掉了。 W 五、再來就是,如果你認為你錯得比較少而現場有監視器的話,宜速聲請保全證據,因為監視器這種東西幾個月之後就洗掉了,這件事會比較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預約,謝謝
manky 103-03-26 08:31

律師你好前幾天發生交通事故,我方(汽車)綠燈前方無車才左轉,結果對向車道衝出一輛(機車)沒煞車沒帶安全帽直接從我方右後車門撞上。對方送醫(2小時內自行出院)我們致電關心但對方一直不出面談,我想問

1責任歸屬我們錯較多嗎?

2、對方一直不出面詳談我們現在該做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6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責任的部份,還是必須要依據現場狀況、相關證據來做判斷.

2、就您所述,當下似乎沒有報警?則恐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3、您可以直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再為討論賠償事宜。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若您為無責配偶,亦為您向對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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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o 103-03-18 19:04

我騎機車是直行 他開廂型車要從對向左轉

他可能覺得快轉過去就沒事感覺沒在看 我一看到車頭煞車

還是撞上他車身然後摔倒 沒超速 他一下車就把我拉起來把我車牽到旁邊

匆忙留個電話說看要賠多少打給他 他就住附近 就走了

後來警察到場 我留資料也報他車牌跟電話給警察

警察問說要結案還是要做筆錄 我說結案

後來打給他 我說修車6000 醫藥費4000(我腦震盪+多處挫傷)

他說他前門打不開也要修6000 只願賠3000醫藥

當時兩個車上的都下車了 門打不開應該是騙的

-

1 請問他沒等警察來算肇事逃逸

2 請問他算是過失傷害

3 請問他未經劃線就移動車子要罰多少

4 請問肇事逃逸吊銷駕照還要罰多少錢

5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賠償

6 他如果不賠可是我跟警察說結案了要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8 20:5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驗傷後向對方提起過失傷的刑事告訴

並與對方談和解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則等到對方被起訴後

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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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3-03-18 12:09

您好 律師

我朋友上個月底,下班回家路上喝酒後駕車(酒測值0.32) ,在某山路轉彎處的雙黃線上,見一黑影即煞車滑倒,自己昏迷了幾分鐘,事後才被告知有撞到一名(酒測值0.9)的80老翁,送醫後不治

目前民事部份是跟對方家人談合解(對方無妻小,只有兄弟姐妹),調解庭第一次對方提出350萬(強制險200+150);刑事部份,明天要開偵查庭,

對方提出的合解金是否合理 投保第一保險強制險,是否因酒駕,不管肇責,都會跟朋友求償200萬 刑事部份是不是確定一定會被關三年以上,有可能緩刑,易科罰金嗎?

      (他去年0508酒駕才被罰兩萬多,因此此次算無照)

       懇請幫忙答覆解惑  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部分,可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和解金額太高不合理,方放棄和解,就刑事部分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民事損害賠償部分,請求法院酌解相關賠償金及主張對方亦具有過失請求與有過失進而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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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103-03-12 19:43

我11號騎摩托車在十字路口紅燈,準備左轉(有打方向燈),結果綠燈我一起步,就有另一台摩托車從左邊擦撞,雖然我沒受傷,可是我車子(去年9月牽的新車完全沒刮傷)倒地車殼全花、煞車拉桿也斷了,他完全沒事,結果我一緊張就馬上把車子移到路邊,後來警察做筆錄說我們沒有明顯擦撞痕跡,剛好又是監視器死角,叫我們自己和解,問題是他從警局出來就離開,我打給他跟他說估價單出來,車殼有刮到全換要6500,他愛理不理,說自己沒有錯最多只願意賠三成,請問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無誠意解決,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針對肇事責任歸屬,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或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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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訴訟恐怕您得考慮一下舉證的問題,畢竟損害賠償訴訟應由您這一方先證明對方涉有侵權行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您的損害...如果無法證明,提告極可能也還是沒辦法獲得賠償的...

琳玉 103-03-07 15:08

你好

由於兩個月前在板橋某處的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今天雙方調解但是對方卻要我賠償接近25萬,我實在無法接受,所以想詢問,

因為路口並沒有紅綠燈,所以我的車速大約30左右,在快要過T字路口的時候,並對方從右邊撞上,當時我車上載著媽媽,我們兩個只是多處擦傷以及多處瘀青,對方好像比較嚴重,好像是傷到鎖骨附近,車禍發生的時候,因為有路人見狀,所以幫我們打電話叫警察,而且還移動了我們雙方的車子,所以來不及在第一時間拍下事發當時的情形,

當天我們做筆錄時,我們把該說的說完,對方只是重頭到尾都跟警方說不知道,之後判決書下來,判決表示我們行駛於次要幹道,並且未停下來所以導致車禍發生,可是當時我有煞車,還是被對方撞到,

一直的今天調解,對方說她半年無法工作,所以要我賠償她一個月三萬五的薪水,以及精神賠償,總共24萬,我實在無法接受,之前我有打電話去問交通大隊,他們表示因為路口沒有紅綠燈所以無法說是誰對誰錯,只能說雙方都有錯,只是錯的多少,那這樣我該如何?

我們並不是不願意負責任,只是對方這樣的要求有點不合乎常理,請問我可以怎麼應對呢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3-07 16:17

因  台端文中有提及判決書,本件交通事故是否已經法院處理,因涉及事後民事賠償責任比例,尚須了解,所以不易提供確實意見,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您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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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30

 對方提的金額不太合理,建議讓對方提告請求賠償,

讓法院判定誰有過失,要賠多少錢

jrmpcj 103-03-04 21:31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件車禍的處理方式. <事發經過>
   我騎車直行經過十字路口,(當時為綠燈)
   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發現一輛轎車他要右轉,
   因距離太近煞車不及(有向右閃躲),
   我前面的一輛機車有閃過,
   但我還是被他車頭撞到,
   當時有叫救護車 & 警察 <問題>
   現在打電話跟他說要求賠償醫藥費機車維修費,
   他竟說我車速太快,
   有看到他打方向燈還不煞車,
   跟他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也不管我,
   說那個路口機車都會煞車汽車過,(這有可能嗎?)
   反說我去撞到他的車,
   我說撞到我時他根本沒減速,
   他還回說沒減速你現在會更嚴重,
   當下是很想回他你轉彎是能有多快,
   還說雙方都有錯,沒有誰錯比較多,
   想要我自認倒楣的意思?
   我一直跟他說那種距離根本不可能停的下來,
   前面的機車有閃過是他好運,
   沒閃過是我活該被撞嗎?
   請問我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呢?若是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21:56

您好!對方既然沒誠意談,您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解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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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4 12:08

前幾日於十字路口,被橫向機車紅燈撞我汽車左側輪胎,行車紀錄器完全已拍下,我方直行車綠燈且車速不快,亦有路人向警方作證機車完全沒煞車,直接快速紅燈, ??騎機車的媽媽載了兩個小孩都受傷,我方汽車有保第三責任險,可賠償紅燈機車醫藥費,

如此,我方還需負擔什麼責任? 機車那方又需負擔哪些責任? 對方紅燈是否還可對我主張過失傷害?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本案肇事事件無相關可歸責事由,亦無相關肇事責任,您似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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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5 0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 ... (恕刪)

律師您好,對方家人主張《傷者為大,他們才是受害人,我雖綠燈,也因注意有無紅燈者,認為我有過失,雖無主要肇事責任,仍需被告刑事上的過失傷害,且對方不賠我車損》          如此對方主張是否成立? 我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我綠燈且車速不快,要如何自保?若告上法庭是否需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您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時,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本案若您無肇事責任亦無可歸責事由,似不構成過失傷害罪。再就您損害,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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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先生 103-03-02 20:41

昨天下午騎摩托車時前面一條巷口一台轎車開出來,因為附近在施工整條馬路都灑水我煞車整個人撲出去快二十公尺,摩托車壞了手腳都擦傷左腿膝蓋腫的很難走路沒辦法工作,今天去那邊的派出所報案,警察先生說因為都沒互相撞到我是自己摔車的不能讓對方理賠,我當時又沒馬上叫救護車跟警察今天給我開了一張三千塊錢的紅單,我健保跟機車強制險也都沒繳,警察先生叫我去驗傷申請國賠看看,可是事發是昨天現在才去驗傷的話這樣申請會過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驗傷,再至施工單位聲請國賠之。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惟您需考量您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及花費之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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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C 103-02-25 16:06

我在人車共行車道右邊河濱散步,狗未繫牽繩在左邊草地,一台腳踏車騎來看到我的狗跑過來找我閃避不及緊急煞車往前飛,當下我並未看見也沒有叫狗過來,直到他飛出去我才去扶他,因為對方摔斷兩顆門牙要牙套另外一顆要植牙,調解第一次對方開23.5萬,目前談到12萬,我想請問如果對方去告我的話我的賠償金額會不會比這更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欲提告,必須盡其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之額度為多少。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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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賠償金額多少才是合理之前,或許您應進一步確認是否有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追訴刑事責任之風險,若有刑事責任問題的話,沒有和解而使告訴人撤告,此等有被害人之案件基本上通常不會獲得緩起訴處分或被判緩刑,而最終即使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您恐怕還是得在民事賠償以外,另外須再花一筆錢或者去做工來抵刑(判刑一天至少須以一千元或勞動六個小時來抵),此部分應該也是您決定是否接受對方求償金額時必須一併衡酌的。

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確實是因為你沒有看管好寵物原因發生本件事故  你是有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所開金額不合理  你是可以等到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後  檢察官調查初步結果  再決定如何進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stillysea 103-02-17 21:22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於訴訟中可聲請事故鑑定,又交通事故賠償金額若無共識,可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謀求金額共識,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4ENOHPI 103-02-17 14:03

律師您好,

是這樣, 去年年底, 我騎機車載老婆(以下稱簡稱我們)行經某處單行道, 在事發處的路口前約50~60公尺的路口有台轎車(以下簡稱他)右轉出來並靠右行走, 轉出後我便從他左方通過, 但因我跟他的車速都約40km/hr, 所以算是併行, 但到了事發路口前約10公尺, 他越來越靠近我, 到了事發路口沒打方向燈便馬上左轉, 就這樣我跟我老婆被撞倒在地...。 該單行道標線算清楚, 燈光明亮, 天氣陰沒下雨, 事發時間是傍晚。

當下找了警察來劃現場圖, 酒測雙方都0, 現場圖簽名, 也有找救護車來載我老婆去附近的醫院, 他說有事要先走, 所以沒跟我去醫院, 我則自行騎車到附近的醫院掛急診, 老婆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 我的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流血, 下巴擦傷破皮流血, 右手擦傷破皮流血, 右胸背肩挫傷

原想私下和解跟他要求3000元醫療費, 但他說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不承認他有撞我們, 說車沒有損傷, 認為是我們自己跌傷, 事後約3周對方不聞不問, 我們便去警察局作筆錄, 再隔1個月提告(對方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隔了2個月,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要資料, 說用line傳醫療花費給他, 保險員說有看到我的line, 但我卻沒有收到保險員的任何訊息, 後來也沒打來問...。 我們有監視畫面並提供給警察, 有初判表(我: 疑似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安#93-1-2; 他: 左轉疏忽)。

以下是我主張及自己看到的事實還有問題:

主張: 他沒有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也未依規定於路口中心處轉彎, 再者要轉彎應該前後左右都要注意是否有來車才能轉彎

事實: 他靠近我們時我有發現, 但我們沒法直接判斷他要轉彎, 只能覺得可能會轉, 當下有按煞車減速, 但以來不及, 他撞到我們後有停下, 我被撞倒後有過去要他下車負責, 但他開車門後我發現駕駛腿上有條白色小馬爾濟斯(或博美)...

問題:

Q1. 依初判表來看, 像是我們是主因, 但搜尋資料後看起來又不是, 究竟主因跟次因應該為何方? 就經驗上可能各佔多少比例? 

Q2. 筆錄上有提到說我們有要煞車, 但已來不及, 但分析表把條文編號寫出來, 他卻沒寫,是否可以不用負擔3000元直接請求重新鑑定

Q3. 從事發到目前為主, 都是我們主動通知跟蒐證(監視畫面是去跟住家求來的), 這部份可以主張嗎? 可以加入到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害部份嗎? 警察那邊是否有執行勤務上的疏失?

Q43. 白色小狗的部分在筆錄上有寫, 這個主張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但是否在調解或是法庭上強調呢?

Q5. 對方的態度是提告的主因, 這部份是否可以歸在精神賠償部分呢? 因為這樣讓我們很痛苦, 可是又沒有實質上的衡量計算標準...

Q6. 除了實際上的醫療支出外, 精神賠償約多少較為合理? (我跟老婆年薪各約50~60萬, 他是學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保險理賠部份,應不包括精神賠償,可先評估對方地位職業衡量後提出賠償金額多寡,又倘對方無傷勢,我方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者,告訴及請求賠償金額部份及和解相關問題,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1.雙方肇事責任原則上先依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不服  可以聲請車輛事故鑑定   但對方左轉  看起來他應該是有過失沒有問題   2.可以考慮先行提出過失傷害  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男 103-02-10 19:45

之前因車禍撞死了一個老阿伯,因對方紅燈  我煞車不及撞上

現在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因為單身   沒有父母沒有老婆沒有子女

只有3個弟弟    說弟弟沒有權力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

所以不賠   只打算賠強制險200萬

弟弟真的不能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嗎?

我當初是保乙式全險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400萬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契約內容,應該以雙方所簽立的契約為準,倘若您沒有,可以請求保險公司提供。

1.你可能還是先確認你所投保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主要會依照契約約定理賠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訂定之相關條款規定,是否對方之弟弟無領取權,若為繼承人有領取權,目前對方無父母及子女,故弟弟為其法定繼承人,似即有領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男 103-02-09 19:26

晚上七點多左右,跟家人逛完街準備回家,我開車行駛於縣道(速限70),我車速約100行駛於主幹道,綠燈我直行,對方是一個老人家(七十幾歲)由支幹道紅燈,因煞車不及撞上去,結果對方到現在還昏迷不醒,住在加護病房,情況不樂觀,這幾天會開刀,不過醫生說機會不大,可能會上天堂

我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我是綠燈,不過車速過快,這樣會有刑責上的責任嗎?

PS:我有保險 車子是乙式全險 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 保險金額四百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責任 保險金額五十萬

對方的家屬是說他們紅燈,就看保險賠多少算多少,有意思要和解

假如順利和解,不過對方老人家身故了,這樣我會上法院被判過失致死罪還是有另外甚麼罪名嗎?     我聽人家說也有在地檢署就可以解決不用上法院

另外我駕照會被吊銷嗎?    假如吊銷可以重考嗎    因為我是一位司機

駕照職業客車駕照

請各位大大幫小弟分析一下,小弟感激不進阿 ! !

車速過快,就有過失,初步分析表和鑑定結果應該就會寫明,刑事部分,因為你職業是司機,所以是業務過失致死,不是普通過失致死,民事部分,就有賠償責任,不過因為對方也有責任,所以相抵結果,可以賠的比較少,如果是用談的,那雙方談得攏就好,民事和解的話,搭配其他刑法的量刑法定事由,可以爭取刑事檢察官緩起訴,如果檢察官還是起訴,那就跟法院爭取緩刑或輕判,吊銷執照部分是行政處分,跟訴訟沒有關係,檢察官和法官都不處理這件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如果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被認定有過失  不過或許有機會沒有因果關係   不超速對方還是可能發生這件車禍   2.如果有意願和解  保險這樣理賠應該是足夠行情了  畢竟對方年紀也不算小  3.和解檢察官應該是有機會給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期滿就沒有前科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對方和解金額太不合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好 103-01-29 03:31

如題

事發地點是在住宅區的巷弄

當時我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行駛到十字路口時發現有輛普通重型機車正從我方左側疾駛而來,當時我的車速大概約30公里以下,車子還沒到十字路口正中央時就已經煞車,而且有煞住,煞住同時,對方距離我車大概約1個半的車身對方閃避不及就往我車頭左側迎面撞上,對方到警局說他當時時速有40~50公里,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雙方除了車速都無違規(因為我不知道該路段限速為多少,就一般的住宅街巷),責任歸屬該由何方負責?

汽車機車真的會是汽車比較吃虧嗎?

求解,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對該分析不服,亦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已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1,如果都沒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去量停車點跟撞擊點還是有剎車痕去認定吧 如果對於過失有疑義  可考慮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以釐清雙方責任   但原則上因為對方受傷  開大車一定比較吃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贊 103-01-25 19:07

今天來上班~

突然接到一通說我肇事逃逸電話

我只記得前方有一台汽車緊急煞車

然後我從旁邊閃過去

並沒有撞到

可是警方說告我肇事逃逸的人

車子後方有被撞痕跡

叫我明天要騎車去給他們看

機車前方原本就有破隕

會不會影響到他們的判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破損確實有可能會造成誤會,但仍可從破損之新舊狀況,以及擦痕顏色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4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只有車輛受損,你就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小贊 103-01-26 00: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只有車輛受損,你就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那請問如果只有車輛受損~

我最多會被告哪一條罪呢

若僅單純的只是造成車輛損害,若非故意行為而係出於過失不會構成刑事責任刑法毀損罪係以故意為要件,沒有所謂「過失毀損罪」),則後續僅為被害人得向加害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而已。

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只有車損,則不會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造成相關人員之受傷,不符合刑法肇事逃逸罪之相關構成要件,不構成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夜市 103-01-11 18:03

路面上無交通號誌

只知道對方騎的那條路有讓的路標

我方為幹道

雙方都是機車

然後出是當下對方看到我方緊急煞車導致自己飛出去

但對方口供時聲稱他忘記了

而飛出去當下我方車子有和對方車子擦撞

我方車子無損傷 對方住院

調解時對方醫藥費+沒工作薪水等等要求索賠20萬 有哪些索賠才是合理的

應該說他只能索賠哪些

如果不想賠上法院互告該如何告 對方會有怎樣的賠償

我方吃案底無所謂 主要是對方自己撞飛出去還自認委屈很

而攝影機已證明他先飛出去 機車才差撞我方車子 

我方如要求償能怎樣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又如可盡量拖延至6個月後,對方之刑事告訴權逾期,您會更有談判籌碼。但不要忘記自己的6個月期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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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薇 103-01-10 11:27

你好,今天早上上班時候,在橋上遇到前面機車煞車,後面幾台車也跟著煞車(包括我),最後一台車,機車前面似乎因為撞到而毀壞機車前面,但是因為是上班時間,只有第一台、我和最後一台車留下,當時我下車前,我後面那台車原本要停下來,後來就離開了,所以我撞的人和被撞的人都離開了,現在最後一台車,問我和第一台車,要怎麼處理?要報警還是賠錢,我們選擇賠錢了,但是我是中間人,有這責任付這筆賠償嗎?我們是直行,且機車到路上本來就該有一些距離...我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報警,並對離開之人,提告肇事逃逸。若對肇事責任有疑義,亦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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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47

 相關賠償責任應依據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分析研判表而定,比較客觀

ㄚ硯 103-01-09 19:55

早上時我要去打工 (假日)
由於我是學生而已 所以未滿18騎車去打工
去的路上(我直線行駛中)  突然一台車轉彎過來 
我雖然有按煞車但是還是來不及 跟他撞到 我們兩個都倒地
可是我只是小擦傷 對方卻比較嚴重 (對方是一個老婆婆 她也是無照
警察那些都處理完後 
我們去看它們   看了幾天 我們也有順便問說 是否要和解
對方說  到時會打電話跟我們說  到後來對方卻都沒有通知
我們也沒送和解書  警察就找我們˙ 叫我們去和解 對方才出現
和解時對方要求金額過高 我們無法承擔 (對方要求金額不包括強制
我們也很有誠意要和解 可是金額真的太高 對方卻不看路權誰對誰錯 
就咬定我無照 要我陪賞 (我心想她也無照ㄚˊˋ)
後來我們和解4次了 都不成立  最後對方卻告我過失傷害!!!!!

我該怎麼處理!?   求解
雖然我知道我有錯 我也有誠意要和解ㄚ 可是真的金額我負擔不起ˊˋ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53

 如果對方也有過失,且要求過高,你沒有義務與對方和解,

且對方也造成你受傷,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亦造成您受傷,您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以求增加您的談判空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硯 103-01-09 19:49

早上時我要去打工 (假日)
由於我是學生而已 所以未滿18騎車去打工
去的路上(我直線行駛中)  突然一台車轉彎過來 
我雖然有按煞車但是還是來不及 跟他撞到 我們兩個都倒地
可是我只是小擦傷 對方卻比較嚴重 (對方是一個老婆婆 她也是無照
警察那些都處理完後 
我們去看它們   看了幾天 我們也有順便問說 是否要和解
對方說  到時會打電話跟我們說  到後來對方卻都沒有通知
我們也沒送和解書  警察就找我們˙ 叫我們去和解 對方才出現
和解時對方要求金額過高 我們無法承擔 (對方要求金額不包括強制
我們也很有誠意要和解 可是金額真的太高 對方卻不看路權誰對誰錯 
就咬定我無照 要我陪賞 (我心想她也無照ㄚˊˋ)
後來我們和解4次了 都不成立  最後對方卻告我過失傷害!!!!!

我該怎麼處理!?   求解
雖然我知道我有錯 我也有誠意要和解ㄚ 可是真的金額我負擔不起ˊˋ
 

Tiff 103-01-02 00:05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對了,補充一下,租車公司保險是會幫忙賠10萬,而對方的車子是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

3、車子維修費用的部份,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照片跟估價單,然後找尋自己熟識的車廠確認較佳。

 

Tiff 103-01-02 13: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以利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一、可以的話請你這邊車子的保險公司協助。 二、肇事過失比例的部分,初步分析研判只是參考,如果有糾紛還是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的鑑定結果,如果不服鑑定結果還可以覆議。 三、車損的部分,零件部分有折舊的問題,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這個部分他六個月內也許會對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這個部份你們也有受傷嗎?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 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