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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 104-09-23 00:35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我男朋友載我,我們要直行

我們左前方有一台機車

前面是綠燈,所以我們也沒停就直騎

但前方那台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

後照鏡撞到我和我男朋友的手,

我們沒倒,她倒下,一看,她懷孕大肚子

我想請問大大,我們這樣有錯嗎?

我們沒撞到她,是她要右轉沒打方向燈

撞到我們的手,會不會因為她懷孕就覺得是我們的錯,好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會因為懷孕就有利,必須回歸車禍的肇事責任,本人認為對方應有違規右轉、我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因此應該是有肇事責任的,不過建議還是要先取得現場圖、照片及初步判定表來釐清

2、釐清完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倘若有受傷,則另外負過失傷害罪責。

您好,過失有爭議可以申請行車事故責任鑑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直行車相較於轉彎車有優先路權,但詳細責任歸屬還是要參考鑑定結果,依據雙方的過失比例求償,可主張過失相抵,若因賠償問題談不攏,可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就只能訴訟解決。

黃庭 104-09-25 16:38

感謝曹律師和許律師的建議

真的謝謝你們

我們現在在等2個星期的什麼報告出來

感恩

天橋下說書人 104-09-20 14:10

是這樣的,我經過十字路口擦撞到一輛停在紅線上的車,擦撞到對方的後照鏡,並沒有損壞,車主當場也有測試,所以當下我們並沒有要報警處理的意思,但是事後對方態度相當惡劣,我說如果有損壞我願意賠償,但是對方就直接動手推人了,然後就是一連串的垃圾話,最後是他的母親將他拉開,不然不知道還要怎樣招呼我,雖然我是沒有受傷,但是對這整件事的經過,除了報警還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因為我們的車輛有都沒有損壞,雖然他動手但是我沒受傷,所以來詢問這樣雙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一、施暴的部分如果沒受傷不會有傷害罪的問題。

二、要看他有沒有放話對你不利,若有是恐嚇罪。還要看他有沒有侮辱你若有是公然侮辱罪。

三、舉證上會稍有困難。

四、不建議提告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Anna 104-09-09 18:00

八月初某天,在早上騎機車時,為求方便到對面停車,因剛兩方向車道都沒車,越過雙黃線逆向車道停車,為求安全我騎在逆向人行道上,但剛好騎樓下有戶停著一輛休旅車的另一邊突然闖出一台重型機車滑出來(在我的視線也就是車輛的另一邊)對方正要將他的重機騎出來,因我的視線是剛被休旅車的另一面檔著,因而沒看見對方要從家裡騎樓下滑出,因而我的50CC機車撞上了對方保養得宜的重型機車,雙方沒受傷,(我的機車些微刮傷)當下沒報警,但當場跟我要電話及拍下我的車號,我的機車因撞上對方機車尾部,我撞到後小騎一下,再停下來,我以為只是稍微碰到,但因對方重機倒地,所以我趕快停車,當下我有立刻去道歉,對方事後來電告知修理費的金額及傳照片給我,對方說因為是昂貴的原廠,特規的面板,及車燈,後照鏡等,全部要我賠1萬4仟元,說完我去機車修車店詢價,修車店說只需要花3仟左右,因用的是普通的修理,修車店沒報最貴的原廠給我,對方告知我最貴的是前避震器因原廠,加拆裝工資等需要9000元,去年才剛換過,只是有小點被凹及刮傷,整個是沒壞,但可以換一個蓋子讓刮傷看起來變少,但小點凹沒辦法,再加零零種種總共花了對方開了這個價,請問這樣合理嗎?我本以為幾千元就可解決,但對方要求了我這個價格,是我半個月的薪水,真的很多,雖是我違規逆向,但我並非有意撞對方,因為對方在家騎樓下放至那台休旅車擋住我的視線,我根本不知道對方要從家中將機車滑出來……請問對方這樣要求合理嗎?....對方完全沒錯嗎?我是後該如何處理才能降低賠償呢?

 

 

律師 104-09-09 21:00

歡迎來信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9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Anna 104-09-10 10:30

雖說是我逆向撞到對方的重型機車,但主因是對方在自家門1樓騎樓放置一台休旅車才會導致我看不到對方要倒車重型機車騎出,這樣對方不用為此負責嗎?

即使要理賠,機車也不是新車,沒壞就因刮傷要換新的是否合理?難道都不用打折嗎?

小吳 104-09-04 11:08

述說那天情況 

晚上 光線那些都很清楚

當時紅綠燈是顯示綠燈 我要直行過馬路

前方有一台機車 突然左轉 未打左轉方向燈

我為了閃他車 自摔(沒有擦撞其他車子) 受傷機車左側都是擦傷後照鏡也都碎掉了

當下他是沒有跑掉 我也有報警 救護車也有來 我是兩膝蓋手 都是擦傷

筆錄時 對方也有親口承認是他沒打左轉方向燈 

然後我當時速度40~50 兩台車距離大約一分尺 

因為對方有保險 所以理賠部分我是要跟他們保險公司談

我想請問一下責任歸屬應該是怎麼判別 

我是覺得很倒楣 我身邊的人都說應該要撞上去的 或許還可以賠更多= =

保險公司他們的意思是各負一半責任

但是今天沒打方向燈是他們 我為了閃車 受傷 車子也壞掉

而且我那幾天行動也不方便 第一天還痛到都沒辦法入睡

各負一半責任我覺得不太妥 事發到現在 他們都沒主動聯絡過我 也沒問我傷勢如何

都是我一直傳簡訊跟他們說 真的拖太久 昨天才跟它們說我想盡快處理

結果今天保險公司才馬上連絡我 拖了兩個禮拜了

最後想請問應該要如何處理 還有責任歸屬 謝謝

你好:

責任歸屬可以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有受傷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告訴,邊偵辦邊談,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另可以向各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一次解決民刑事紛爭。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行駛欲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且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後方來車。依您所述情形,對方之駕駛行為應有過失車禍案件之肇事責任判斷,您可以在事故後7天向警局申請現場照片、現場圖,事故後30天向警局申請事故初判表,上面會有初步肇責分析,如有疑義,亦可申請送交通鑑定保險公司一般來說都會拖拉殺價,因為您有受傷,建議您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請被告自行向其保險公司協調賠償事宜。 其餘細節,請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4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小吳 104-10-10 10:41

現在初判表出來了 我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態肇事 她方是左轉彎未使用方向燈 這樣我也有錯嗎= =?如果沒注意早就撞上了.. 上面沒寫責任誰該付幾成 現在我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差 還跟我家人吵架 說我們家人死要錢 天天打電話過去 可是那一次是我媽打第一通電話而已 被講成這樣 之後那通電話他們也沒聯絡過我們 已經快一個月了 根本沒心處理 從頭到尾都我們自己聯絡他們自己申請資料 有時候想到還睡不著 失眠== 我該提告嗎..

marlboro327 104-09-01 11:48

想請問若被告恐嚇該如何處理。

過程:起因我騎機車於外側車道中間,對方開車由內側車道向外側車道超車,逼迫我更向外側靠,雙方車子很近。所以我一時氣憤跟上去,對方在前方路口停車,我騎到他車頭右前方時,對方也起動向前,所以我重心不穩倒向他的後照鏡,現場看無車損。我想請對方下車理論,所以有用手指敲他窗(類似敲門動作,非大力拍車窗),對方下車兩邊有爭執,但我無口出惡言,也無要傷害對方。對方是有說我有錢賠得起嗎!

後續警方有到場處理,沒有車體碰撞,事後也要由交通鑑定裁決。

目前對方說要告我恐嚇,對方若報案後我該如何處理?可以和解?還是要上法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1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屬於公訴罪,因此縱使和解,員警還是會移送檢察署偵辦。

2、是否涉及恐嚇罪,必須看當天的事情經過,您所有的言行作判斷,倘若客觀上可以看的出來有加害對方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的意思,就會構成。

3、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1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恐嚇之言論,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是否會構成恐嚇仍需以當時之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耀 104-08-21 01:32

我從路邊停車格要轉出來,已經打方向燈且有注意後照鏡,當時公車湊巧靠右進站,起步與公車發生擦撞,無人受傷,後續交由警方筆錄處理,雙方都有第三方責任險,後來都交由我方保險處理。目前情況,我方保險認為我負全責,保險理賠對方公車的修理費用,請問我車子修理費用是否可以跟對方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是全責的話,無法向對方求償

2、建議還是先釐清肇事責任,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

 

willy 104-08-18 23:54

您好,
下午於台灣大道二段騎車載著女友回家,行進中前方是一台公車及一台大貨車前後開,
所以時速約只維持在20~30,這時一台機車從左後方貼近逼車,
但根本沒路可以超車,隨後又從右側水溝蓋貼過來,我根本動彈不得
之間從後照鏡跟他對眼超過三秒以上,希望他可以停止這種行為。

路稍微寬一點後那台機車立刻從右後方硬擠到我前方,
急煞加上要躲他車狀況下機車往左晃動,為了不讓車倒右手施力點只能用力催油門
因為倒下去有可能會被貨車輾過去,導致有點暴衝
期間對B車按喇叭但他似乎只想要加速騎走,
想要理論追上去後反應不及追撞到他後車尾
下車抓住他衣服領子叫他不要跑並問為什麼要逼車...

...之後跟他對話不在這邊講也罷,非常讓人氣結。
結論他認為沒對我造成傷害
我卻撞了他的車,還抓了他的領口。針對這兩點要對我提告
重點他的車根本沒受損反而是我的前車殼有破裂,我想請問我是否沒有任何辦法了??
重點是他說他是律師...哀...

 

明天要去派出所再做一次筆錄了。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要依照具體的情形才能判斷是否會構成。 你有無行車紀錄可以還原當時的前後狀況? 警方第一次筆錄告知你所犯之所有罪名為何? 逼車要使你嗣後行為阻卻違法恐有困難。 若真有涉及犯罪,你可以跟對方道歉請求原諒並賠償損害,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或向法官爭取緩刑。 詳細狀況還是要依具體個案情形才能夠判斷。
00 104-08-16 14:57

您好,我騎車發車後小爆衝撞到停在停車汽車後照鏡又衝過一個紅綠燈,我在前方路口待轉回去停下車,對方車主已準備開走,我招手她也沒理會我,就走了。

請問,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問題?例如肇逃或民事責任?

你好:

若雙方都沒有傷亡,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單純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需判斷你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之要件及是否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及折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20:22

您好,肇事逃逸之前提在於有致人死亡或受傷,因此若無人受傷而僅有財產上之損害,僅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僅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偉 104-08-10 03:58

各位律師您好.內文有點長請多包涵.謝謝

事因:

我們家屋頂因為會漏水所以加蓋了一曾鐵皮屋頂(還不到三年)

前日蘇迪勒颱風過境8日約03~04時將鐵皮屋頂吹翻一半,當日9點左右風雨漸歇,我們出去整理環境時發現有些鐵皮及鋼架被吹到對街社區馬路上,當時路邊停了一整排汽車,萬幸我們並沒有發現有鐵皮或鋼袈砸在任何車上,最多只是在車旁地上,但是當我們在清理時卻有車主及住戶要求我們負責他們車子及住家的損害賠償,我們去看他們所謂的損害:

一些車主車上板金有一些散亂的細刮痕,

一位車主的右前門有刮痕且右後照鏡折斷掛著,

有兩位車主宣稱他們的檔風玻璃被打破且車內進水.但是當時這兩位車主的車並不在現場它們說已經先把車移到公寓的地下停車場避雨了....

還有一為先生認為他家頂樓的遮雨棚被打凹一角也是我們家鐵皮砸的...(這位先生的住家是4樓半我家是3樓半而且對街社區地基比我門們這一條巷子高2公尺,兩家直線距離約30公尺2點鐘方向)

我們問為何要由我們賠償,他們說因為地上有很多你們家飛過來的鐵皮和鋼架阿...

我們提出幾點?明

第一:現場沒有任何我們家的鐵皮或鋼架在車體上或房子上,甚至連靠在旁邊的都沒有.請各位釐清真正造成車輛及屋頂雨棚損壞的物品以確定責任歸屬.

第二:地上並非只有我們一家之物,還有許他家的鐵蓋,角鐵,鐵皮,鐵架,磚瓦,瓶瓶蓋蓋等物...如何證明是由我家之物所肇,只因我家之物較多且所有人明確而其他之物難查所屬,就將所有損失歸咎於我家,恕難接受.

第三:颱風天各位將車露天停靠在沒有停車格的路邊,如有所損失不是該自行承擔嗎.

第四:這是風災,非人力因素所造.咎責與我家不合理.

但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好像認為我們家飛這一大片過去不是兇手還是誰.就咬著不放了,而且還到處宣傳說誰家有東西被砸壞的可以去找我們賠...

而更過份的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在8日下午居然與他們的里長大人(我們不同里)一起要到我們家頂樓看屋頂的損壞狀況,當時家中剛好只剩我母親一人(我與父親出去找鐵工要修屋頂),老母無力阻攔由里長帶隊且強勢要求一定要上去的一群人,只能無奈的陪他們上去,當我接到消息趕回家時這一群人已在頂樓觀看且拿著手機四處拍照,好像在犯罪現場搜查證據似的,我母親則一臉無奈的站在一旁,那位里長大人在看完殘留的一半鐵皮屋頂後還大言不慚的自我推斷說:應該有多少支鋼架和鐵皮被吹過去.四周其他住戶的鐵皮看起來也沒有被吹走,應該只有你們一家了,也不用釐清責任了有這種泡棉的鐵皮就是你們家掉的了...(一付找到兇手的模樣),最後還下結論:你們應該自己協商賠償,我只是做個中間人從旁協調.不能干涉太多,要是我是當事人就直接全賠了...(這就是要我們家賠摟?)然後一群人擁護著里長大人離開,到此我以經不想再跟這群人廢話了.法律程序見.

在此我必須說明我家用的鐵皮是內層有附隔熱棉的,用的是不鏽鋼材質的C型鋼架,而且我們從未否任現場的這些材質的東西是我們家的,只是現場還有其它材質的這類物品不知從那飛來,所以才要求先釐清責任.

就上述情形在這請教律師先生幾個問題:

1.這幾位先生的賠償要求合理嗎,有法律依據嗎,我們須要負責嗎.

2.我們也無法確定沒有損傷到任何物品.若真有人舉證是由我們被颱風吹飛的屋頂所造成的損害,那我家真的該賠償嗎(颱風天,而且他們自己車亂停),如真要賠也該有責任分配吧.該負多少比例.

3.這位里長大人的行為可有不法?我們有何管道可以檢舉或申訴.還是有其它方法反應...

4.關於這種風災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各位律師能給點建議嗎?(立場.注意事項.應對...之類的)

請各位律師指導,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求賠償前提是必須證明所受損害是由於您住家鐵皮屋頂所致,這部分在訴訟上是由對方負責,不是由您負責證明,至於因鐵皮屋是遭颱風吹毀,若您可證明鐵皮屋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即便對方損害是由鐵皮屋頂造成,您亦無須負責。

如真要賠償因對方將車輛違停本身應有過失,您亦可主張過失相抵原則減輕賠償額。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庚庚 104-07-17 15:26

記憶中與對方一同同向停紅燈綠燈時起步過路口,由後照鏡發現停在右側邊一同等紅燈的婦人倒地(騎機車載人)所以靠右停於路邊經後照鏡查看是否需要幫忙(當時無任何碰撞聲響、感覺,車身也無擦撞跡象),因對方馬上起身牽車,並坐回機車上,判定無需幫忙,所以離開現場,於7月16日接獲警方通知當時婦人主張我方擦撞後照鏡,導致他跌倒,請問這時我方應該如何處理?需做那些保護自己的動作?是否應該報請保險公司出險?

S4ENOHPI 104-07-06 21:29

律師您好,
我媽在雙線道的外車道, 因前方有台自小客車行車速度慢(後面統稱A車), 左邊的機車便切換至快車道(禁行機車)並超車, 而我媽運氣跟做法都不好, 也沒打燈且隨後跟著那台機車切換至快車道(沒注意到後方有來車)後, 便被後來來的自小客車(後面統稱B車)撞, 當下沒了意識也被送進醫院(問我媽發生什麼事她也不知道, 只說醒來後便在醫院了), 診斷後發現肋骨斷2根, 工作也不能上, 必須家裡休養2~3個月。
我們到警局看了行車紀錄器(B車後面的車主提供的), 發現B車行車速度很快, 且沒有看前方雙線道的狀況, 在我媽切換車道後不久便直接撞到我媽(右側照後鏡撞到我媽手把)..., 我媽倒地後, B車有即時停車但沒幾秒時間就把車開到路邊, 破壞了現場...
之後, 我媽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接著這幾天收到初判表, 上面載明A車及B車皆無發現肇事原因, 反而是我媽被認定有肇事原因...


想要請教的是: 
1. 我問過我媽, 她說做筆錄時警察讓她看行車紀錄器, 且說是我媽這樣騎車, 才會出車禍, 雖然我不知道筆錄進行的情況是如何, 但我覺得我媽已經下意識地在筆錄上承認錯誤, 警察這樣做妥當嗎? 筆錄部分可以重新製作嗎?
2. 一般行駛雙線道, 後車不是應該要注意前方車況, 怎麼會沒有肇事原因呢

3. 破壞現場影響警察判斷是否可以討論, 不然感覺有失公平性
4. 若支付3000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是否有可能會與初判表有出入
5. 假若我媽是完全主因, 在調解時, 對方說右後照鏡要維修可能需要3~4萬, 這部分可能需要全額支付, 但我方要求對方支付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賠償是否有可能要得到全額?
6. 有無哪條法規或是例外條款可以讓我媽得到全額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聲請鑑定,基本上可以主張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本件您母親要主張全額賠償,應也不太可能,因為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但您們仍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六個月內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二、若主張對方有過失而有爭議,則可聲請鑑定律師律師倫理不能保證勝算的,所以鑑定結果怎麼樣也只能努力了。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若要請求請在二年內處理。

四、可以調解儘量調解,但是在調解之前宜先研究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可以主張的權利及可能要負擔的義務。

五、你母親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醫療費用,就診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含親屬間看護費用,因車禍期間無法工作薪資損失,精神上損害賠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6-26 01:34

律師您好:

我女兒17歲(無照駕駛),因為明年要考駕照,所以近期有教她騎車,但平時只有偶爾自己騎到離家不到五分鐘路程的地方買東西,昨天因為學校月考,她平時下課回來時間約5:20-:30左右,她身穿校服,就出去買飯,我5:41分接到電話,說在家外面巷口與人發生擦撞,我立刻前往. 對方機車左照鏡斷掉,右腳小腿表皮小擦傷,很淺的小擦傷,經女兒說,她當下有跟對方道歉,跟對方說看車子後照鏡壞掉多少錢,她自己有存一點錢,家在前面這而已,她可以回去拿,對方很久都不說話,一開口說要五千,我女兒說她沒那麼多錢,對方叫她打電話看家裡誰可以出這筆錢.

肇事路口為T字路口,女兒從對面要過馬路,為騎到紅綠燈,因抬頭看到是綠燈,就先行通過到雙黃線外側後右轉,對方在停在雙黃線的轎車的另一邊,當下女兒說騎過時,因為擔心危險並未抬頭看號誌燈是否已變紅燈,她說聽到對方是第一台衝出來的機車,有聽到催油門的車聲,她停下來後,立刻下車去扶對方,已有路人幫忙,我車部份是右後車燈殼破碎.

我到場後,雙方車子已移動,詢問人是否有怎樣?對方就邊說邊跳的說,他身上怎樣怎樣的(就真的還可以一直跳,一直走),肉眼可見就是很淺的右小腿表皮擦傷,然後說他過幾天要出國,現在怎樣怎樣的,我問女兒怎麼發生的,我女兒還沒說,他就一直劈哩啪啦的說,我女兒紅燈什麼的,我就直接說,對不起,我拿不出那麼多錢,那我直接報警處理好ㄌ!!等警方時間,旁邊就有機車行,問他要不要先請機車行前來看況,他也不要,姿態擺很高,問他需不需要叫救護車,不是不回應,就是一直說他人受傷怎樣的,所以我就不再多說.

等了有一下子,警察才到場,問對方需不需要去醫院~對方原本說不用,後來警察說,去檢查一下好了,就開始說他右手舉不起來,但是當下可以舉高舉直繞好幾次圈圈,預估離肇事時間一個小時了,因為小孩當下也講不清楚,原本以為二方是不同方向,後來解釋完後,是同一方向,女兒紅燈右轉,對方直行,但分別是在快車道的轎車二旁,因視線擋住,所以雙方對未看見對方,當下覺得是,既然在同一方向,一個紅燈,另一個也是一樣,警方說,調監視器是要開罰單用的,要我們先協調看看,約7/28晚上前往警局做筆錄,是回家後,再次問女兒,才得知,她是在對面車道,未到號制燈(下大約二台轎車距離吧),就先行騎到雙黃線,再右轉.

昨晚警員打電話來說,監視器畫面是已變綠燈,對方才啟動(我們尚未看到監視器畫面),建議我們5000元合解,要不罰單更多,也是給政府,趁這兩天與對方聯絡,但依小孩口中承述是說,當下其他車子並未跟著啟動,是肇事後,才有其他車子啟動.

今天女兒下課,因為直接前往打工的美髮店,4點51分我打電話叫她去關心一下對方,心想她是肇事者,先叫她打電話去關心一下,等她8點下班,去接她回來,我再打電話.

女兒說對方說什麼他手怎樣的,上石膏,還?28要出國,然後就一直念,女兒就一直跟對方說對不起,不知道問了什麼,女兒就說有看監視器畫面的,然後就說什麼昨天要5000元,你們就不要什麼的,然後一直念,後來就說他要休息了,就掛電話了!

晚上8點接小孩下班,8點24分播電話給對方,打了二通都沒接也沒回,我打電話找承辦警員想要看監視器畫面,說今天與明天都休假,要星期六早上才有上班.

當天在那至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對方一直好好的,附近認識的店家,也有前來看,當天晚上去買飯,也說看他好好的,還可以跳,可以走,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知道無照是錯的,只是女兒真的是出自於獨立,都自己照料,因為家裡真的經濟狀況不好,本身有低收入戶,我父親就是小孩的外公,因跌倒導致腦出血,長期住在加護病房三個多月,出院差不多還不到一個月,剛支出一大筆的醫藥費,跟養護中心的費用,本身沒在工作,目前就讀大學夜間部,因必需照顧中度肢障的母親與一名未滿四歲的兒子,母親也是因為前一.二年公公過世,母親滑倒打腿骨斷裂,所以要照顧母親和兒子,所以沒辦法工作,先生也在月初沒工作,正在重新找中,偶爾先去朋友那幫忙,眼看養護中心費用又要支出了,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去支出這筆費用,有告知警員說,一時根本沒辦法有那麼多錢,我本身沒工作,父親又剛支出一大筆醫藥費,警員就只是叫我去借來給.

今日晚未聯絡上對方,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比較好處理嗎?因為有聽人家說,有什麼紅燈緩衝期,什麼車道過半,然後,因本身車子的毀損是在右後車燈殼,所以我對此問題有疑問,想尋求解答與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也不了解車禍的過程,所以您的敘述很亂,無法精確判斷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已經完成右轉後,對方從後面追撞我方的話,本文認為與紅燈與否無涉。

3、無照駕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0~12000元,但是與肇事責任無涉。

4、您的小孩未滿18歲,所以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不用過於擔心。

5、倘若可以與對方和解,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

6、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則應該就肇事責任、對方傷勢等都提出合理質疑,屆時再循正式諮詢。

mina 104-06-19 21:51

不好意思,想諮詢一下

今日和男友騎車去購物中心吃飯

停車時發現右側摩托車的左後照鏡已事先被翻轉

吃完飯回來牽車時

看到掛在右側安全帽鏡片整個斷裂

懷疑是否對方誤以為後照鏡是我們弄的 而毀損我們的安全帽

已向購物中心調閱監視器 但作業流程需要一天

想詢問若真的是對方故意造成的 是否已經犯了毀損

我們能報警討回自己的公道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查驗影片結果,是故意毀損安全帽,則可以提告毀損罪,倘若是過失損壞,則只是民事賠償問題。

您好:

刑法第 354條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方的行為已經造成您的物品損害無法使用,惟刑法毀損罪處罰之構成要件,係以「故意犯」為限,因此必須透過監視器畫面判斷,若為故意,因本罪係屬告訴乃論,您必須依法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僅是不小心造成損害,應係民事爭議問題,如有損害您的權益,僅能依民事調解訴訟處理,不構成刑法毀損罪之要件。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ina 104-06-23 15:13

嗯嗯,謝謝曹律師與謝律師的幫忙

QQ 104-06-08 13:25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相關車禍擦撞應該如何處理?主要發生機車機車擦撞,在綠燈剛起步時,右前方機車因雙載重心不穩車子晃動往左偏後緊急煞車,我位於"她 當事者1"左後方我讓我左邊車先超車,並等前面車起步後我騎我車道慢慢往前騎,但往前騎的同時,因右前方旁邊的機車因自己龍頭不穩後煞車,我已經反應不及,看到時已勾到我右後照鏡,導致我往右邊摔車,當下騎車者只覺得勾到東西繼續吹油門往前騎,是後坐被載的人跟他說勾到人摔車才停靠路邊,目前,我受傷對方未受傷,對方完全不覺得自己不對,車體要修的錢也一毛不付,現在等鑑定出來,但因為監視器畫面怕調不到,不知道這樣現在要怎麼處理?

你的案件光由你的陳述無法確定到底對方有沒有過失,對方是否有過失請先等警方的初步判定表出來,如果對方有過失,你可以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如對回覆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QQ 104-06-23 15:33

 鑑定結果出來,我完全沒有肇責,但對方父母態度強硬,不准我先去修車要找第三家,另外又開始扯東扯西,另外我也有說要把請假看醫生的時間算進去一起求償,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並不想做任何賠償,在之前已經談兩次都談不隴,請問現在這樣我可以直接做什麼處理?

QQ 104-06-08 11:18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相關車禍擦撞應該如何處理?主要發生機車機車擦撞,在綠燈剛起步時,右前方機車因雙載重心不穩車子晃動往左偏後緊急煞車,我位於"她 當事者1"左後方我讓我左邊車先超車,並等前面車起步後我騎我車道慢慢往前騎,但往前騎的同時,因右前方旁邊的機車因自己龍頭不穩後煞車,我已經反應不及,看到時已勾到我右後照鏡,導致我往右邊摔車,當下騎車者只覺得勾到東西繼續吹油門往前騎,是後坐被載的人跟他說勾到人摔車才停靠路邊,目前,我受傷對方未受傷,對方完全不覺得自己不對,車體要修的錢也一毛不付,現在等鑑定出來,但因為監視器畫面怕調不到,不知道這樣現在要怎麼處理?

 

Philtron 104-05-08 02:25

小弟於稍早晚間七點左右發生交通事故,直行欲左轉便停下待轉,遭紅燈機車後照鏡擦撞後方女友的肩膀,結果對方摔倒,本人停下車將對方人與車扶起,並詢問對方有沒有什麼問題,確認對方無大礙便逕行離開。事後約過四小時後接到警方來電,對方報警並向警察提起肇事逃逸之訴,稍後便到案說明,將事實的經過呈報給警察,警方說路口監視器有拍到我們將他的車扶起也在旁陪伴對方約五分鐘,但是對方有無紅燈需等待車禍處理小組之鑑定,請問小弟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呢?因為對方並無提起傷害罪或毀損之告訴,是否該主動聯絡對方和解還是等待肇事逃逸之判定呢?請求各位給予小弟良好的建議,萬分感謝~

首先說明有沒有過失傷害的問題,這部分要看後續的調查資料,經過分析後才能夠確認你有沒有過失。如果你沒有過失,那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也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如果分析肇事責任後,認為你有過失責任,那你可能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至於肇事逃逸的問題,如你所述,你有將他拉起來,然後她表示你可以離去,這表示你沒有肇事逃逸的故意,不會構成肇事逃逸之罪。

以上,如這件案件後續有什麼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情深 104-05-07 10:42

大約是去年6月發生的事.

小弟是職業客車駕駛.那天本來開的好好的.後來從後照鏡發現有一位老翁.騎著機車.腳踏板上不知道載了什麼.一直往下看.所以我就故意打方向燈將車停妥路旁讓他先過.?知他一樣撞上我的後面防撞桿然後倒地....

事後基於道義有去看過他2.3次.也想跟他提一下和解.可是他不跟我談.反而問我保險公司電話.於是我也一五一 十的告訴他.然後他有去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本來以為已經結束了.

哪知道今年的四月收到他去法院控告我"非駕業務傷害"..我真的不懂什麼是非駕業務傷害?

請問律師先生:

我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面跟他談嗎?

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出庭跟他談呢?

謝謝

需要一些幫忙 104-05-01 23:55

您好,今天我騎車不小心碰到一台汽車後照鏡。後來他畢我三聲,我轉彎後停下來看他就開車開走了。這樣我會被關或者肇事逃逸嗎?距離現場大概30公尺的地方我停下來看算嗎?這樣會不會被關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沒有人員傷亡,所以沒有肇逃之問題,但仍有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千澈 104-05-01 22:59

本人於今年104/02/13日晚上8:30分左右於                                                          承德路七段公館路交叉口前最外側車道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南向北 由最外側車道之最左側偏右行駛(無變換車道也沒有要右轉) 我先看了後照鏡確認後方並無車輛才偏右行駛 直至近道路中線時 突然被一輛距離我15~20公尺遠的後方來車衝過來撞上(我只看後照鏡一個閃光就被撞了)  
是後車左前撞到前車右後
我輕傷 他因為穿夾腳拖右腳整個犁田嚴重挫傷

然而在製作筆錄的過程對方的爸爸教她說自己是直行車
是我突然又切才害他撞上 造成警方事故圖劃錯
1把兩車車距劃的只有3.258m(行車紀錄器上兩車距離超級遠!!)
2我車彈飛7.606公尺(這麼厲害?碰撞力道到底多大?)                              

實際上兩車相距超過15~20m
我車也只是被撞後滑行約2m即向右傾倒 

但卻因此 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是我車變換行向未注意後方來車 肇責100%
對方0肇責 
我對初判表提出申訴之後仍維持原判
我指出:對方有超速可能 (該車道速限60)
交通大隊:查無具體事證
我指稱:應注意前後車距
交通大隊:非屬直行X直行 

所以是只要變換行向就得死嗎?
對方從[那~~麼~~遠~~]跑來撞我耶! 
肇事時路人問對方事情經過 對方稱是自己只看到綠燈加速
今天開偵查庭就改口說他到路口減速
看了行車紀錄器就惦惦了 
檢察官仍說{對方[可能]也有肇責 但我變換行向有錯 
而且當天車多對方可能也沒有超速之類的}(檢察官啥時變成原告辯護人了!?)

還問我認不認錯 那種情況不認也得認啊! 
對方稱 因為過程中我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我被撞耶!!還要慰問你?)
獅子大開口咬價12萬 
回家後想想覺得整件事實在太莫名其妙了!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16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小安 104-04-27 17:07

騎車時有位行人走到路中間  附近也有蠻多機車經過

他背對著我 我快撞到時有按喇叭 

他發現後 往後退手臂剛好a到我的後照鏡

我有停下來看他沒怎樣就騎走了 

但當下我沒問他有沒有怎樣  這樣我算肇事逃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7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就該車禍事故沒有共同處理,單純的停車看一下,仍然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不過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至多只是罰單的問題。

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葳 104-04-22 19:52

幫我朋友問問

車禍情況:甲<機車>乙<自用客車

當時路段限速50,雙向道路段,甲方在乙方後面約6尺,乙方車速約20-30,甲方車速大約50,要跨越雙黃線超車時,甲方突然到小路口左轉(未打方向燈)甲方撞上乙方車左前方葉子板及後照鏡,甲方彈出5尺外,甲方雙手雙腳及背部擦挫傷,乙方沒有人受傷,通知警方錄比錄後,甲方才去掛急診包紮,監視器未錄到,,請問各大律師,,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呢?要如何談?

執行者 104-05-27 10:50

 車禍事件儘可能談和解,這樣的話大家可以好好談,若是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那就只好訴訟解決了,不過若是情形嚴重,要將事故先送鑑定,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而拖長訴訟的時間。

sheen 104-04-17 17:17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大樓地下機車停車位的糾紛問題。 事由:我隔壁機車停車位的車主,說我斜停機車妨害停車。故而將他的機車逆向斜停,以後照鏡超出其停車格,故意檔至我車墊上方。嚴重妨害我開啟置物箱及乘騎機車,提報大樓管理委員會後依然故我。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他這樣行為是否有構成民事刑事案件?

sheen你好:

除非雙方可以用調解的方式處理,否則在法律程序上處理相關問題所耗費的時間物力金錢,恐會超出你預期,也可能得不償失。

是否可透過管委會或協調的方式將機車位調整更換,移到該住戶的旁邊車位以外的位置,以解決目前問題。

以上供參。

sheen 104-04-19 10:57

律師您好!可否告知我她這樣行為,是觸犯了哪些法規。我好在調解時提出讓對方知道他的行為是犯法的。

希望陳律師能大約告知一下,也能讓類似有這種困擾的朋友查閱參考。在此感謝陳律師的回覆。

yenyenyen 104-04-16 22:42

之前騎自行車行經楊梅省道一號時,與一輛同方向的小客車發生事故,因為我有皮肉傷,對方則後擋風玻璃全毀,其餘車體無損傷。在做完筆錄後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對方則認為我應該負起全責賠償,以下是我與對方大概的筆錄:

我:我以25km/h行進,為了閃避一輛停靠在路邊的汽車(非當事車)而偏頭(自行車無後照鏡)注意後方來車,再次注意前方時發現對方的車打警示燈停靠在約十公尺外(紅線禁停區)及煞車,但煞車不及而撞上。

對方:以15km/h行進,打右燈欲找停車地方。

我有戴安全帽。而警方的分析研判表表示無法釐清肇事原因。

有幾個問題相請教:

1. 在省道一號上自行車與汽車路權有分別嗎?

2. 因為我認為他是違停,而他說他慢速行駛。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慢速行駛欲找停車位是否有過失責任或是交通違規?

3. 在各說各的情況下,有哪些權益我可以爭取,我又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4. 事發後我是由家屬帶回,我是否可以爭取車子油錢以及家屬工作停滯的薪資損失(這部分沒有收據)?

5. 因為我的傷口位在下巴(有疤痕),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顏面損傷的撫慰金?

阿成 104-04-16 20:37

我上個月 我騎機車汽車有點擦撞  當時停路邊 他的後照鏡歪掉 調回來就好 他也承認他車速有點快 我們就互相道歉 加握手 沒人受傷 就沒報警  之後我就讓他先開走 我在走 但我現在很煩惱的是 我們沒簽和解書僅以口頭和解 我怕被他 告肇逃 我現在該怎麼辦 有甚麼方法補救

執行者 104-05-27 11:00

原則上這種情形你不會有事,但是記住一件事,以後只要是車禍就要立刻報警,然後在警察局作和解筆錄,這才是正確的作法,否則不小心上了法院,官司打下來約半年左右,甚至更久,這很煩人,我出過一次車禍,我約四個小時就把車修理好,並在警察局作了和解筆錄,我有受傷,但是我沒有要求對方賠償,因為對方也是經濟狀況不好,我本身有保險,沒有要求對方賠償;還是提醒你,車禍的當時,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報警,再寫和解筆錄,這樣就不會有後遺症了,我在桃園地院當書記官時,很多當事人沒有處理的概念,後果是後來冗長的訴訟,這是最常發生的結果,不過你的情形原則上不會有事,這是我的法律見解,你參考一下。 

殺哥 104-04-02 21:00

上禮拜六晚上和兩個人發生車禍,在一個路窄車多的景新路上(南勢角附近),一開始在等紅綠燈,當號誌轉為綠燈時,我違規雙黃線左轉,對向有兩台機車幾乎並行朝向我且速度很快,他們看到我完全沒煞車直到經過我旁邊才立刻煞車,其中一個自己先摔倒,另一位因前面摔倒而跟著摔倒,兩者都只些微擦傷,我則是剛好前一秒就已經過去了所以才沒被撞到。我承認自己先違規,但全部都要我負責嗎?對方車速也有70~80,我是一綠燈左轉,對方在對向等綠燈應該早就看到我了,且我也有打方向燈,但他們看到我沒有減速,就這樣在我旁邊摔倒,等紅綠燈的人很多,可是只有他們兩個衝最快,後來才知道他們是朋友!

這種情況是我完全負責嗎?對方有沒有超速的問題?警察說根據路權我要先讓直行車,我知道是我先錯,但他們看到我完全沒有要煞車!

原本想要私下和解,但那兩個人說車子兩台總共要修6萬多!!!我看照片只有一些殼跟後照鏡摔壞...我覺得太超過了....目前還沒答覆對方,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楊律師 104-04-03 01:47

可以建議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或者請律師偕同調解幫忙爭取你該有的權益 

Mason 104-03-22 13:36

我在一條雙向馬路,中線分隔雙向道的是黃虛線,這時我機車的時速是30km,我正常行駛,但從我前方的右邊突然跑出來一個阿婆從我的車前走過,我根本沒看到,來不及閃躲,我的機車左邊後照鏡撞到她,結果她倒地肋骨斷裂,送醫急救,請問現在對方要告我,我會有罪嗎,我有試著跟對方協調及調解,但對方不接受,看起來是希望透過告我要拿到更高的金額賠償。(對方說有拿到第三方的行車記錄器說我沒有騎車時眼睛沒有直視前方)揚言要告我,但我沒違規行駛在我的車道上,也沒超速,這樣子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Mina 104-03-11 14:27

日前我從路邊自小客停車格開出時與機車擦撞騎車的老伯擦撞左側後照鏡後摔車。老伯因跌倒擦傷臉頰和小腿,沒有太嚴重的傷勢,機車因路面磨擦有輕微擦痕,我的車則是左側照後鏡往前折斷。我從停車格開出時速約10公里左右,有打方向燈,也先看過後方路口紅燈沒車才切出。真的不知老伯是從哪裡竄出來的,也不知他車速到底騎多快。(朋友說有可能是從巷子鑽出來的)

現場有其他路人協助報警和叫救護車,不過在警察到場作紀錄前已先將機車立起。老伯一開始堅持沒事不肯去醫院,勸了半天才去醫院急診包紮,人看起來應該無大礙。雖然是他撞我,但老伯年紀大又有受傷,我原本想在警察面前以$6,000和解,不過老伯覺得太少,我們目前先送鑑定再說。

我擔心對方想藉機獅子大開口,請教律師我應該如何自保?謝謝

楊律師 104-03-11 16:43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車禍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對你提過失傷害告訴 車禍後2年內對方可能對你提出民事侵權賠償

 

對方會不會獅子大開口 不是你能決定的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1 20:31

靜待鑑定結果並持續蒐集對您有利證據,其餘同上楊大律師所述。

小梅 104-03-04 23:03

您好:除夕當晚開自小客車經由台1線善化往新市方向路段 因為忽然想上廁所所以看見前面有間沒營業的加油站 當下打了右轉方向燈距離加油站(大約八公尺此時車子在汽車道正準備要往機車道駛入)看後照鏡有發現一台機車距離我大約八公尺車上載了2~3大袋的物品因為有些距離所以我就駛入機車道準備進加油站這時那台機車減速煞車從我右後方保險桿撞上 當下女騎士有摔倒機車擦傷保險桿破裂掉下 由於當下對方不想報警我看她臉色蒼白所以堅持報警叫救護車 (因為她不報警擔心她的機車所以好像請路人把車往加油站裡面移動)當時雙方都沒保留現場 騎士送醫後傷勢為肩膀骨頭有裂縫未開刀眼睛有烏青當下包紮後就回家休養。隔天我先生就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我因為當天有稍微撞到方向盤(當下沒有不適我懷孕5個多月)隔兩天有出血現象有到醫院掛急診 在我安胎其間我先生都有打電話關心對方 對方也都回應很好沒什麼大問題 但是對方母親有打電話給我先生說明要私下約出來談和解事項但我先生有跟對方母親說明因為車禍當天是除夕警方說過完年後在錄口供是否可以等錄完後在談 對方母親說好。但是就在錄完口供隔1天就換對方父親打電話給我先生 內容說他女兒手斷 腦震盪 差點死掉我們都不聞不問 不私下出來跟他們和解 我先生有跟對方說是否可以等初步鑑定報告出來在來談車子賠償問題(在事發隔天我先生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時就很明確的跟對方說不管誰對誰錯我們都願意負責醫藥費)對方父親馬上態度大轉變說如果我們不願意出來私下和解沒關係他時間很多有空陪我們慢慢玩一直說我差點害死他女兒要告我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因為她是從後面撞上我撞擊點是在屁股 但是是在機車道上 是否她比較有贏面 她無照駕駛。要和解為什麼不申請調解委員會一定要私下談。我們從沒說不賠償但是請他等鑑定出來在談車子賠償問題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車禍中亦有受傷之情形,您亦可驗傷對對方於期限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取得和解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律師 104-03-05 00:19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因為你也有因此車禍受傷(撞擊方向盤而有出血現象且掛急診),建議妳保留相關受傷單據,於車禍後6個月內,看情況判斷是否要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爭取你的談判籌碼.

2.對方目前看來是要獅子大開口敲你一筆,請謹慎面對之

 

供參

路人甲 104-02-25 00:05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嗎?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

一、交通事故的資料可以向交通隊調,這個以前我調過。

二、如果沒有人在車禍中受傷的話,就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私下和解重點是內容而不是形式。如果對方現場有說他受傷的話就會有過失傷害的風險(六個月內對方可提告)。

三、酒醉駕車的部分,有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看酒測值多少…如果成立的話罰得不輕…如果確有酒駕且超標,收到開庭通知後宜速具狀向檢察官認罪悔改並聲請緩起訴;如果未超標,由於實務上縱未超標但有發生車禍,有很多也會認為成立犯罪(尤其是北部),這個地方就要看你是要爭到底(空間略小,尤其是北部法院對酒駕容忍度較低,但還是有查到過無罪判決)還是向檢察官認罪爭取緩起訴了。

四、在公開的網站被罵上述內容,的確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若要提告六個月內處理即可。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路人甲 104-02-25 08:44

那我想再請教~因為我比較擔心和解內容會不會遭對方任意加碼,現在是雙方都做完筆錄,筆錄這種東西也可以調閱嗎?例如筆錄裡面說沒受傷 事後又改口說有受傷這種類似的事....

對了~和解有需要雙方去類似調解委員會的機構嗎?

酒駕的部分~酒測值是0.8左右 不過是初犯(地點在南部),請問律師所說認罪悔改聲請緩起訴的程序是找承辦檢察官嗎,那要不要找律師擬狀子呢?

以上 非常謝謝回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酒測值0.8已超標且似乎有肇事造成車體受損,惟因是初犯,故若處理得宜的話,您的酒駕部分是有機會可以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禎 104-02-24 23:39

我12月分,在路上發生事故(雙方都是機車),原因是因為機車道上有停一輛汽車,對方要閃汽車,推擠到我發生事故(雙方都有擦傷),對方一職咬定是我從後方撞他(因為我看到他有做禮讓減速的動作),警察建議我申請調解,但對方調解沒到,今天我再次打電話詢問對方要怎麼處理,得到的回應是法院見,我今天也把驗傷單交給警察了,警察依舊建議我再申請調解

我想問

1.如果我要提告,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2.有人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這樣是否是當?

3.如果他提告,手上就診單據多(我只有當出的驗傷單),這樣是否對我比較不利?

4.當時發生事故對方跟警察說,他有打方向燈有看後照鏡沒看到我,但我說我有看到她,而且他接近時有做禮讓減速,這樣是否對我不利?

5.警察說我可以一職申請調解,但我查到資料是說只能3次,我想問正確的是哪個?

一、依你所述,若在車禍後發生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二、存證信函僅有通知效力,是否採取,見人見智。

三、就診單與受傷回診次數相關(對方所提出的單據也不一定全然與該次車禍相關,所以要仔細查看每張單據),無法從這樣的資料判斷有利與不利。

四、對方的說法似乎對你不利,但是還要綜合其他證據才能準確判斷。

五、調解可以一直申(聲)請,沒有次數限制。

六、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七、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阿賓 104-02-14 00:19

事情發生在前天的中午,我騎著機車載著我女朋友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對方也是一男載著一女,事情發生前我方的車是在對方的車後面,我們兩台機車都是看到紅燈然後急煞,結果我方的車煞不住就從對方的左手方擦撞過去,於是我就趕緊問對方有沒有事,因為在我的印象中我方車子的後照鏡有打到對方男騎士手臂,男騎士說他沒受傷但他的附載人把褲子掀起來大腿上有一小塊皮肉掉下來,對方男騎士趕緊叫我們把車騎到旁邊然後叫我們打119,之後我和我女友也趕往醫院看她的情形以及做筆錄

警察幫我們成立一個案子,因為我方車子沒有保強制責任險而且我是騎家人的機車,然後我的筆錄是說當時我們都是因為看見紅燈然後緊急煞車,我方車子煞不住就擦撞到對方的男騎士手臂,而且當時擦撞完我們兩方的機車都沒有倒,車子都沒有撞到及損傷而且兩台機車都是在停止線外面;對方的筆錄是說他們的車當時看到紅燈已經停在停止線後方是我方機車的手把撞到他的附載人,但那時候沒有維持現場的狀況而且那個地方好像也沒監視器,所以誰對誰錯也難講…
當天的晚上我與家人帶了一些水果去醫院探望她,她說她有特殊疾病(紅斑性狼瘡),只要受一點傷就會很難癒合,這次的受的傷也必須住院一星期,然後今天我父母又有代替我去探望她,我父母有包一點慰問金給她,我們是希望在過年前就能把事情做個圓滿的和解,對方有收慰問金並說等她出院後再來談和解的事情,想問說像這種的事件要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4 17:35

第一:建議您或您的父母持續探望對方表示關心,很多時候案發後的態度對於和解與否很重要。

第二:如對方不願意就是否願意和解乙事儘速表示立場,建議您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第三:對方所開和解金額大小,需看對方所提出之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以判斷其所開金額是否合理。

小盧 104-02-04 10:43
某日騎車在上路橋口時,側方機車騎士右手放開油門單手駕駛因時速過慢偏右,以致跟他剛好併行的我擦撞後照鏡摔車,如今他不合解還要告我,請問我要反告要該怎麼提告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04 16:30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先至醫院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2-01 13:06

律師您好

前兩天我朋友騎車要去載她妹妹,貪快且當時路上沒車,在轉彎處騎到對向車道後來才看到對向騎來一輛摩托車,那個路段因為屬於較偏鄉下的道路所以沒有路燈視線不佳,兩人閃避撞到了後照鏡,我朋友沒有受傷只是機車不能立中住,而對方跌倒在地,舊傷復發手折到,當時沒有目擊證人也因路段偏僻沒有監視器,雙方打算私下和解所以沒叫警察,只互留電話聯絡,後來隔兩天由當事人的女兒打電話賠償她的醫藥費及損失費用,因為手受傷不能工作要依痊癒的天數賠償他的損失,對方說他靠種花一天賺一千多塊,加上說因為痊癒力沒有年輕人來得好所以復原時間也較長,我朋友因為還是學生且家裡管得嚴所以不敢通知家人打算自己負責賠償金額,可是如果對方一直尚未痊癒拖至幾個月以上,賠償金額太高我朋友無法負擔,請問可以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婷婷 104-01-27 17:54
我是一個讀五專的學生,在103/12/18下午要上補習班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是騎機車,那時時速40且直行,對方是開賓士的女人,對方要右轉時沒打方向燈,導致我煞車不急被擦撞到,連人帶機車摔倒,滾到一輛停在路口的車底下,左半邊擦傷挫傷機車龍頭(好像叫三角架)撞歪,兩跟後照鏡全斷,左邊的機車板都刮傷,她說會請保險員與我聯絡後續,但是一直到調解當天104/1/26都沒任何保險員打電話給我談後續問題,車子修理的總金額是8900我只要求對方賠償所有的醫藥費及5000元的修車錢,對方也說好,但是到調解當天104/1/26對方又改口說只願意賠我4000,說她的賓士鏡子也有裂掉換了3000,要從原本談好的5000中再扣1000起來,態度非常惡劣,一直責怪我說是我騎太快才會撞倒,從頭到尾都不給他人開口講話的機會,還欺騙調解委員說她的保險員有跟我聯絡,後來講到調解委員也受不了,請我們各自回去,一切賠償重新再談,104/2/13再進行一次,因為我家境不是很好,為了念書上補習班及打工好不容易買了機車,現在遇到這種事真的有點手足無措,我們的要求也不多,只要求醫療費及修車費一半約6205,但對方還想討價還價,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賠償我所要求的金額?(總金額是10105)對方的保險員在調解的當天下午才打電話給我,但是他說只能賠償醫療費的部份,因為對方沒向他們保車險(應該是沒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該怎麼辦?我104/2/13就要調解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不因刑事程序進行而影響民事時效之進行,二年內處理即可。另,民事時效如果中斷而重算的話時效是五年。

三、關於車禍過失比例,如果有爭執的話,進入訴訟後是以鑑定為準。

四、以和為貴,和解當然是好事,大家可以談的話就好好談,沒有一定要訴訟,畢竟如果告刑事你也是要開庭。

五、民事請求的方式很多:(一)和解調解。(二)支付命令。(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四民事起訴。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您好

因為金額其實不大

對方應該只是欺負你是學生

建議你直接向警局表示你要提告過失傷害

檢察官去逼他處理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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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09 09:24

律師您好:

前幾天騎車在板橋發生一場車禍,由於超左前方的機車超車不慎,以至於和機車有小擦撞(我的後照鏡不知道撞到他哪邊 應該也是後照鏡不然就是把手),由於後照鏡當下是被撞歪的,也沒聽到後方機車有摔倒的聲音,便繼續騎乘至下一個路口紅燈(與肇事地點大約距離200-300m),在當時有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撞到人,對方摔車了,我便在旁邊停車準備打電話報案時剛好有員警經過,便告知員警自首我騎機車撞到人,並詢問過來的時候有看到對方的情形是如何,該員警說沒有但是要留下聯絡資料,後來又有兩個巡邏員警經過,該員警便詢問經過的那兩名員警問說剛剛有看到車禍嗎?那兩名員警也說沒看到,接著該員警抄完我的通訊及駕照上的資料後便跟我說:如果對方報案的話會通知我,那如果對方沒報案的話就算了。

隨即離去,因為趕時間,所以也沒有繞回去事發地點了解當時情況。直到當晚某分局的員警打電話過來說因為我有肇事,所以需要做一下筆錄,做完筆錄也打電話向對方詢問和解的事情,但對方目前卻不願意打算有和解這條路,也就是說要走法院這條路,因為承辦員警跟我說我可能有涉及"肇事逃逸罪",當下覺得不妙!
按照時間推算,我報案的時間應該是比對方來的早,再加上該員警也跟我說若有是會通知我,若沒事的話就算了,便叫我先行離開,於是我就傻傻地離開了沒回去,現在覺得欲哭無淚,想請問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23:3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有爭議,因為您雖然跟員警說明可能有車禍,但是您並沒有回到現場,致令車禍事故不明。 2、建議應該盡速找出之前留下您聯絡方式的員警,並以此證明並無肇事逃逸的故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0 07:09

您可以了解一下您是怎樣被查到肇事的,如果是因為您當初主動留資料的話,那應可認為是自首,惟無論是否,建議您儘快找到當初您留資料的那名員警,以資證明您並未逃逸,以上。

Iris 103-12-31 01:07

於12/1發生機車機車擦撞 雙方說詞不一,我認為它的位置在我左後方,當我發現雙方靠太近後就撞到了,然後她的後照鏡勾到我,他往前騎沒事,但是我控制不穩就摔倒了。他認為是我的車頭左方靠撞到他,他已經太靠近安全島躲不了,然後他有控制好沒倒,我自己倒了。

第一時間因為我沒辦法動,路人們把我抬到路邊,機車也移到路邊,所以警方沒辦法只能用路權判斷我們都是直行,所以責任都是50%。

我只有車禍當天送急診,3天後復診一次,其他都是自己買人工皮賀紗布包紮換藥,但是強制險沒理賠,所以我想請他出一半,機車部分因為我也是比較嚴重責任50%,所以我想說雙方修車的錢相減再讓他出一半,請問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因此可請求之金額均必須減一半。

2、醫療費用部份,只要您能夠提出單據,且與該次車禍事故所受的傷所致,均可以向對方求償50%。

 

Iris 103-12-31 09: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 ... (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今天早上我們見面談和解,我提出上述說法他不接受,也去警局調無監視器畫面,警察也提出與律師相同看法,並建議開調解為員會,而後他提出因為當天車禍導致工作遲到且無法全勤,我也有打工當家教,有一星期無法上班,還間接因此失去工作,想請問調解會是否要提出證明,及如何提出證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31 09:42

您好:

若有證據要提出,只要在調解時當場提出即可,但因為調解本質就是雙方在談條件,如果價碼均可接受就OK了,通常不會按實際損失賠償;如要按實賠償,就必須要尋訴訟途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1:12

您好,既然您有受傷,對方一有百分之五十的過失,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藉以使對方感受壓力,爭取更高之賠償

 您好:

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應該無所謂之責任比例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蜥蜴 103-12-29 17:41

今天在上學的途中(騎機車)在準備停紅燈的時候我的後照鏡與一台汽車後照鏡稍微擦撞

當下對方有按了我喇叭

我也有轉頭示意表達道歉的意思

之後我透著他汽車的玻璃看到他有揮手示意

我當下是判斷說他可能是表達OK的意思

然後擦撞真的就小小擦一下,連後照鏡都沒歪掉

所以我趕時間就先騎走了

 

事後在學校回想到這件事情突然開始有點擔心

如果車主事後報警我是否會構成肇事逃逸阿...

一、車主事後報警的話,頂多只有行政上肇事逃逸的處罰,因為依你說的情況不太可能對方有受傷。

二、只要對方確定沒受傷,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三、所以不用太擔心。

四、如果對方有受傷,就算是小小的傷也要報警。

五、以後車禍宜留在現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示者 103-12-21 23:22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您所陳(車禍理賠)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示者 103-12-21 04:53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有關【過失傷害理賠事件,應妥善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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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eng 103-12-20 12:03

首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事情經如下,我方為轎車,車內有三個人,是同事。

車在三線道的外車道(附近無路口),慢速前進,右邊有一機車騎士並騎,因此是平行前進。
右前方有一輛小卡車,停在白線內,車內無人,當我車與機車同時前進時,小卡車的前端突然走出一路人,因此我的車,路人,小卡車,在行進的過程中,形成類似ㄇ字型的空間,而機車前進的路被堵死,勢必要煞車 或是降低速度。
爭議在於,當我的車前進時(直線前進,無轉彎),有注意到右後方後照鏡,有看到機車騎士倒地。車內三人,皆嚇一跳,但當時因為無任何聲音,亦無撞擊,且是在車後因此三人皆認為,騎士倒地是他自己去碰到小貨車,我車依相同速度,前往出差的公司。
幾個小時候,收到通知,肇事逃逸過失傷人,就馬上前往分隊做筆錄
一收到通知,當下反應是,馬上檢查車身是否有刮痕或是撞擊,車上三人仔細看過,皆沒有察覺。
到分隊後,員警查仔細檢查,指出我右後乘客座,有個凹點,約小拇指一節的大小,是鈍器撞擊,無刮痕,也就是垂直撞擊。凹的程度是,要用手去摸才感覺得出來;銀色烤漆+沒掉漆,所以拍照幾乎拍不出來,員警說是新的撞傷,並很肯定的說,那是新的沒錯。
員警似乎用這個判斷有肇事,而當下做筆錄時,有關證據的部分,我的回答是:"我看不出那個凹點的新舊,我對這方面是外行人,員警受過訓練,
我相信員警的判斷,讓證據說話"。之後看路口監視器,因監視器在我車左面,也沒有辦法拍到車子右邊(ㄇ口內的狀況),簡單而言,就是只看到騎士平行前進,而前進超過小貨車時,在我車尾倒地,無法看出是怎樣倒地,是緊急煞車,是撞到小貨車,或是撞到我的車?
我當時直行,沒有要轉彎,不會特別去注意右後方,是同事發現我才看到.....
而且真的有撞擊,我相信會有刮痕,或是更深的痕跡,而不是一個凹點。

註:我的保險狀況是,陪對方人、車都有保,但就是完全沒有肇事逃逸的意思,也電話關心機車車主,只是對方有戒心(當天出院,傷勢不願告知)....
希望她沒有大礙.....

問題:

我想問的是,這種狀況,我認為我根本沒有肇事,更不會逃逸
筆錄說了"相信員警的專業",是否代表我默認那個凹痕是證據?

其次,根據各位的判斷,對於這種狀況,我的未來應該如何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