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姊姊要主張那張票是遭妳姊夫盜蓋印章,那麼如果妳姐的主張被法院接受,則妳姊夫勢必會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有價證券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罪,所以妳姊姊要想清楚,不要主張盜蓋以後,發現妳姊夫觸犯重罪,才來後悔。
您好!糾紛詳情請看拍賣網址內的內容
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mimiagogo
我因為個人因素出清一筆蕾絲給該買家,該買家收到後寄信給我說
照片有色差,而且有一款是沒彈性的。更重要的是有胸針跟一樣贈品漏寄。
關於色差我承認照片真的很難拍出那種綠色,蕾絲部分我本來以為有彈性
後來想到不對那款沒有,於是跟買家承認錯誤並表示會贈送蕾絲作補償
因為我不知道他想要哪種"彈性蕾絲"於是主動告知說會把賣場中所有有彈性
的蕾絲剪2尺~1碼給她。這位買家表示不用並且選了他指定的款式。
問題就在收到補寄的胸針與贈品後該買家認為其中一款蕾絲不是他要的彈性蕾絲。認為是賣家標註問題要求給普評,剛開始我很不理解,幾次爭執都沒有共識。該買家的語氣越來越咄咄逼人,原本要給的好評,最後他說要我將自己將會給她的評價寫上來給她,但他認為有偏頗後我無法忍受直接拉黑處理
今天收到該買家的普評,因此我也將自己收到的信件片段貼上去給後人裁定
該買家的語氣我真心給不下好評,最後該買家給我所謂的法院見
意見:不是每個買家都會怕麻煩就認賠了事
過分修圖跟欺騙是不可取的,
要是我今天是個新手網拍買家,搞不好因此下次就不敢上網買東西
這樣會害大家可信度降低 也減少互利的機會
我只不過跟你買了1066元 算不上是多大的買家
但是這跟錢多錢少無關,
看賣家是要道歉改評價還是要退貨還錢
不然就法院見 你的原圖與拍賣網頁都有留存
以及你在評價公開私人信件也觸法了
我為什麼不跟著貼信件 因為犯法
而且那信件貼出來也證明你賣場誤標 以及嚴重色差
賣家改評價道歉或退貨還錢 就算了 不然就讓法院裁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無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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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於前日2/3晚上喝了三瓶啤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查酒駕,酒測值達0.27,警察有告知超過0.25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就被扣車以及帶回交通大隊的警局偵訊作筆錄。
做完筆錄後半夜就被送到分局壓指紋以及照相,在分局待了一晚後,一早就被送到地檢署,做簡易的開庭。
在簡易庭上,檢察官先詢問了一些基本資料以及犯罪事實後,便開了兩個處理方式給我,說酒測值達0.27觸犯公共危險罪現在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判緩起訴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完5萬元罰金;另一種就是交給法官判決,需要在法院開庭,讓法官裁定罰金的多少,以及我如果想要選擇勞動服務不想繳交罰金的話,也是要選擇第二種方式讓法官裁定。當下我問檢察官有沒有可能選第二種方式後,法官看了情形會判比較輕一點,檢察官則說:每個法官不一定,也有可能更重,看我要不要賭看看。
現在有幾個問題:
1. 在一開始被帶到交通大隊警局後,作筆錄前,他們有調資料查到我在101年1月有開車酒駕(當時是只有罰鍰扣車沒到觸法移送的標準),說我這算是五年內累犯,便開了一張35條第3項,說這張紅單是犯罪事實要我簽名,但又說這張紅單可以不用理他,因為"一罪不兩罰",以較重的公共危險罪罰則為主。這是真的嗎?
2. 我去查了一下35條第3項,好像是針對累犯,罰的很重,除了罰九萬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不能再考,那如果真的不用理他,但紅單都已經開了,我之後是真的不用管他,還是要走什麼銷單的程序? 怎麼處理? 因為紅單上還有壓應到案日是3月5日,感覺是有時效性的,很急迫。
3. 在地檢署時我選擇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並叫我之後等通知會寄到家裡。想問的是我多久內會收到通知? 以及收到的通知內容會有哪些? (怕等收到通知已經超過上面紅單的應到案日期)
4. 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是我必須要在半年內一次繳清? 還是我可以有分期付款的選擇? 或是能再提出以勞動服務的方式來折抵?
5. 目前整個過程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吊扣或吊銷駕照。想問的是,我目前這樣的情形與判決,需要吊扣或吊銷駕照嗎? 如果需要,那吊扣或吊銷的時間為多久? 是只會吊扣或吊銷我當時案發的機車駕照? 還是會連我的汽車駕照一起吊銷?
6. 目前整個過程也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參加道安講習,我會有可能需要參加嗎?
PS.現在最擔心的是,我的處罰是只要罰檢察官的判決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還是連35條第3項的紅單也要罰?因為一個月也沒賺多少錢,真的繳不出那麼多...
另外就是駕照會不會被吊扣或吊銷,因為平常工作都需要用到交通工具,如果只吊扣或吊銷機車駕照而汽車駕照還能使用那還好...會不會連所有的包括汽車駕照一起被吊扣或吊銷?
對於法律以及後續程序的問題我真的一竅不通,希望能有人幫忙回答我的問題,真的萬分感激!!!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除了本人以外
一般家人或朋友是沒辦法的
所以建議你幫他找個律師
這是很重的罪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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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親友目前被羈押禁見,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前往看守所律見,了解案情,與其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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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致電承辦股書記官,詢問當天是否執行觀察勒戒,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您具狀答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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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描述===
1.我家的住宅屬於30年以上5樓以下非封閉式公寓
2.有甲區、乙區、丙區、丁區、各有一張獨立使照,4區並無共同共用部分
3.在民國87年以前本社區是4區為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為了響應當時政令希望合法報備成為合法組織,才發現各自有獨立使照需分開成立,但因地方長期自治文化因素,雖分開報備但還是由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至民國102年,乙丙丁也未有自己的管理委員會運作。102年經地方簡易庭裁定為甲區管委會非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成立之管理委員會,亦非民事訴訟法所規應之非法人團體,故而不待撤銷自始無效
===管委會法定效力問題===
1.甲區管委會被裁定自始無效後,若我單方面認為甲區管委會公告是無效公告,那麼以甲區管委會名義召開的區權會及重新成立管委會決議是否亦無效?
2.若自始無效的組織召集也可以產生法定效力管委會,那麼甲區新一屆的管委會收取了乙,丙區的管理費(已委託書委託服務方式),還會再變回成自始無效的組織嗎?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人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
楊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以本金利息不合理為主要訴求,因為之前貸款金額是30萬,訂金1萬、繳了前三期4萬多、拍賣車18萬,但這些金額都完全沒有扣除,一月初收到支付命令上寫道之前貸款金額為27萬,要我還本金14萬多再加上歷年來累計以20%計算的利息;期間模糊不清的過程跟金額,真令人不所措!
前日代理人電聯我,用技巧性問答方式跟我說:未來找到工作又要跑法院或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對妳來說都是困擾吧!所以我們約個時間,看要怎麼還款妳比較方便,我能幫妳就盡量幫!
可我就覺得不妥,待業無財產條件不佳,所以不好談條件也是都他說的,現又要我見面私下談,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談比較好!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人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說明:
民國99年因繼承遺產糾紛,經高雄家事法庭判決後,債務人所繼承之不動產有他項權利之設定。今因債務人欲出售此繼承之不動產,擬於過戶前完成他項權利設定之塗銷,而欲清償他項權利設定之債權金額予債權人時,債權人不願意直接接受此債權金額之償還,試圖阻擾不動產交易之進行。今若將此債權金額提存法院來處理,債務人有以下幾點問題請教:
2.提存至法院的那一個帳戶?
4.債權人若收到存證信函後未於限期內至法院提領債權金額,債務人是否可訴請法院裁定,依法院之判決書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他項權利之塗銷?
5.從訴請法院裁定到判決書下來之時間是否非常冗長?(預計多久時間?) 因為擔心會影響到不動產交易之時效(目前已與買方簽立不動產交易合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需先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及判決內容,才能夠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須於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前,具狀聲請之,方有機會,若目前已有觀察勒戒裁定,再聲請也是沒有用,於勒戒所內表現優良,累積積分,早點進去,早點出來,約35至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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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
父親於民國93年底過世,並留有遺產一塊土地(當時價值50幾萬),立即辦理限定繼承,經法院裁定公示催告,也登報並呈送法院,之後無銀行報明債權。土地我與我弟各繼承一半。
民國97年,因我父親身前有向大姑私下借錢,經我們同意將繼承的土地過戶給大姑(無金錢往來)
直到去年103年底,中國信託寄信表明我父親身前有卡債11萬(3萬消費款+8萬利息),要我們償還,我們沒有理會。
今年104年初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內容大概是要從我們繼承之遺產範圍支付債務,我們依法在20天以內向法院呈送民事異議書提出異議,目前就是等銀行要調解或訴訟。
問題1.依民法第1162條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不於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賸餘遺產應該是指繼承的那塊土地 現在問題是土地早已在97年過戶給別人 銀行要如何行使其權力? 對我們繼承人的私人財產進行扣押嗎?
問題2.假如有意與銀行調解,可否表明只償還"消費款+利息計算到繼承當天"? 有沒有法規依據?
問題3.假如之後又有五家銀行來表明其債權 是否就又要應付五次? 這樣也太麻煩了吧...
以上 煩請各位律師解惑 謝謝~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之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聲請之,目前裁定下來,已經沒有機會了,不建議您嘗試抗告,一來機會非常渺茫,二來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之,毫無意義,建議早點進去,好好表現,早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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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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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住台北,與前妻已離婚快兩年,有一個女兒目前3歲半,另前妻尚有一子非我親生,當初針對女兒監護權的問題有提民事訴訟,法院裁定小孩監護權歸女方,然後我有探視權,探視時間是雙數週的六、日,後續有因撫養費的金額問題又開過幾次庭,最後和解。
發生問題的因由是,近期女方常常臨時說有事,要求我將小孩帶回(都是當天聯絡.當天要求帶回),我都會盡量跟家人協調後當天去接,但這次前妻趁我將小孩帶回探視結束,要將小孩送回的那一天,臨時電話通知要求我多帶一個禮拜,但我拒絕,原因是因為我父母隔天要到大陸分公司考察,我平常要上班,加上下個月要考國考,一個人無法帶小孩,電話中前妻就說那這樣還是麻煩我照法院約定的時間將小孩送回。
當我在送小孩回前妻那邊的路途中,她傳了簡訊說她已經在苗栗火車站,叫我小孩多帶3~4天,我就回應這跟剛剛電話中說的不一樣,後續我前妻短時間就沒再回應,等我開到指定交付小孩的地點時,前妻或前妻的家人都沒出現,打電話也未接,我心想該怎麼辦時,我前妻又傳了封簡訊說她已經快到高雄,沒法趕得回來,我就回她說,電話中已說過無法多帶幾天,也已跟她表明我父母要出國考察,若是因為這樣影響我父母出國考察,後續的機票費用她要賠,結果我前妻回說因為她有急事要到南部,叫我多帶2~3天也是逼不得已的,然後她以前有急事,她也是托保母帶,也沒另外跟我收保母費用,她不懂為啥要賠償我父母機票錢,我回覆她說,監護權在她那邊,她有事情,那是她要想辦法去克服的,況且她每次要我幫忙帶小孩,都未提前3~5天確認,更何況這次我並未同意要幫忙帶,她就這樣丟著不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母費用或機票損失不得向對方情求損害賠償,蓋您亦為小孩之父親,照顧小孩之花費,不得認為損害向對方求償之;若您欲爭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故您應蒐集對方照顧子女不利之行為及證據,以及由您行使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加以改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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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若您不想保證金被沒收,則應趕快自動去報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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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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