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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104-06-03 23:53

律師您好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您的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了
如果律師們願意回答幫忙真的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哪裡說不清楚的再請各位告知,非常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23

您好!

如果在幾年內由父親轉讓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兒子,確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害債權行為,除非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已轉讓給兒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03 09:44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我離婚多年,小孩6歲監護權前夫所有,我有探視權,但無任何探視協議填寫在離婚協議上,僅私下協商好探視時間。今年我再婚,希望可以在探視時間時,可以與老公共同將小孩帶出去玩或帶回家與小孩相處 ,但遭前夫拒絕。前夫表示只讓我一個人帶出去,如果有我老公一起,就堅持不準探視,刻意要小孩不知道我再婚的事實,因此造成我們很多的不便。我想知道前夫這樣合法嗎?因為一再溝通都無視我們的感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真的很困擾,麻煩律師能提供我方法去解決!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探視子女方式無法與前夫達成合意,建議可訴請法院重新酌定探視子女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霖 104-05-31 12:09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想請問一下.

1.我想和女方離婚.(沒有小孩)但是女方本身不願意的情況下

於昨晚他哥借奶奶死亡之實.行帶他回去之名.將女方帶走.

在沒有問我.我也沒有答复的情況下.我能怎麼做

離婚後我需要付所謂的膳養費嗎

2.另外若女方在半年都沒回來..我能請求離婚訴訟

3.有什麼辦法對我自身才比較有保帳

希望可以指導一下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與您同居,您可以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

     繼續狀態中為事由,訴請裁判離婚

2、贍養費須女方對離婚事由無過失,且因離婚陷於生活困難時,男方始須給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霖 104-05-31 11:47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想請問一下.

1.我想和女方離婚.(沒有小孩)但是女方本身不願意的情況下

於昨晚他哥借奶奶死亡之實.行帶他回去之名.將女方帶走.

在沒有問我.我也沒有答复的情況下.我能怎麼做

2.另外若女方在半年都沒回來..我能請求離婚訴訟

3.有什麼辦法對我自身才比較有保帳

希望可以指導一下我

一、離婚有三種方式: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二、協議離婚的話要書面,二個以上證人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的真意;登記。常看到有人協議老半天談不好,協議了再協議,然後協議又再協議。

二之二、調解離婚調解成立就已經離了。

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之前要先了解如果以訴訟離婚的話可以主張那些權利,有些人會急著離婚然後隨便拋棄權利,在發現拿到的東西太少的時候再慢慢的後悔。所以在調解離婚之前要先了解如果是以訴訟離婚的話可以主張的權利有那些。

四、因為你們還沒有小孩,所以問題只剩下財產離婚可能要處理的問題有:離婚是否符合法定原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精神上損害賠償

五、如果你單純的問離婚法定原因,參考法條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抽象的話是要搜集你們兩個婚姻沒辦法維持下去的證據及你們兩個婚姻沒辦法維持下去是對方的錯的證據

六、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話是婚後有償取得財產要均分的觀念。贍養費的話如果一方因為離婚而無法維持生活的話可以請求,如果是年輕人的話比較不容易成立;精神上損害賠償要沒錯的一方可以向有錯的一方請求。

七、分居的話要看那一個法院,上次我調查,台中地方法院及台中高分院對分居比較寬鬆,此外,大部分的法院包括最高法院都認為分居要看是誰的錯。

八、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5-31 13:26

您好!

如果只是短暫回娘家是人之常情,不應責怪。但若隔較久時間不回家又無消息,您可先正式發函請其回家履行同居義務,若無效果,再來就可考慮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或離婚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1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對您配偶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再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1 18:12

若只是短暫不返回家中,尚難成立不履行同居義務,但若已達半年,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其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仍不履行,可請求裁判離婚

芋頭 104-05-28 11:08

諸位律師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益,懇請惠予釋疑,我在前年於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女性(其已離婚),經由網路對話進而想追求對方,引此衍生出一些財物上的饋贈與借貸,惟直至近日,女方才坦言告知,網站上所示資訊,為不真實、虛構的,其於當時暨當下,是有交好之異性親密友人,而她也有誠實告知,先前的一切都是欺騙的,我也有將當時的購買證明、相關對話進行截圖並保留、存檔。

女方表示,不再說謊、欺騙,而我原本選擇了原諒,但是後來又發現其他事情,女方還是再行欺騙之實。

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詐欺呢?

我也有透過免費律師諮詢,但是其給予之解答為,頂多進行調解取回財物而已。

我又去電165,而得到之回應是因為該交友網站已有相關案例,是可以去報案,但是回覆的卻有點模稜兩可,這讓我感到十分困惑、不解。

煩請諸位律師,協助回覆,倘若此案例成立的話,提告我還能請求什麼訴願?

再請撥冗回覆,謝謝。

敬祝

      福體安康

困惑的芋頭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2:02

對方是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您可告知對方要求對方退還贈與物、清償借款等,否則即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所犯法條及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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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25

您好:

對方行為似已成立刑法詐欺取財罪,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侵權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04-05-26 20:18
媽媽因為爸爸家暴(約20幾年前),分居在外,尚未離婚  家中有7名子女(其中一名撫養爸爸,我撫養媽媽) 8年前媽媽重病從此永久需要坐輪椅(永久傷殘,輕度殘障) 八年來媽媽的醫藥費,生活費都是我一個人支出(有向其他5名子女請求分攤,但卻無回應) 媽媽可以跟其他5名子女要求撫養費用嗎? 我可以跟其他5名子女要求分攤八年下來的醫藥費生活費嗎? 媽媽雖然分居在外但都有撫養我們到成人,自己有某生能力,甚至還有結婚小孩,幫忙帶其他子女小孩(孫子) 如果可以跟其他5名兄弟姊妹要求的話我該怎麼做(有1名撫養爸爸) (5/27) 如果要提及訴訟程序(提告),是我本身跟媽媽兩人都要到法院提起訴訟程序嗎?

還請各位法學淵博的律師先生小姐請給我建議

也謝謝你/妳在電腦的另一端抽空看完,撥打鍵盤給我回應

謝謝你/妳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21:00

您好!

母親可以請求子女支付扶養費。您如果已經支付全部扶養費,也可請求其他兄弟姊妹分擔代墊的扶養費。如果私下請求無效果,可循法院的調解訴訟程序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10:55

您支付之扶養費用可主張其他兄弟姊妹有不當得利進而請求。

曜你好:

如同上面大律師所說,在母親過去的扶養費用部分,如果是由你所支出,可向其他兄弟姊妹請求返還各人應分擔的部分(原則上各七分之一),這部分應由你提出民事訴訟

在母親未來的扶養費用部分,則可以母親的名義提出訴訟請求各子女按月給付其應負擔的部分。

一旦判決確定皆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有關上開訴訟的進行就必需要整理對於母親扶養必要費用之資料,例如看護、醫療、日常生活所需之單據或證明,提出向法院說明,法院方能決定的金額。

以上供參。

小瑜 104-05-26 09:19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付孩子教養費 5000 元。今年三月,前夫經濟有困難,表明不想再付 5000 元,而要求放棄監護權,由我單一監護,我同意,但事後他又反悔。過了約二星期,他又提出要放棄監護權,但唯一要求是,他父母搬家時,我要從旁協助,我也同意了。於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皆是用 line 溝通)

最近幾個月,他一直要求要帶孩子(女,未滿三歲)外出,因考量到他個人狀態,我不放心讓他單獨帶孩子外出,故要求前公公一併陪同過一次。其間我也明說,白天時間(孩子白天由前婆婆照顧),他可以隨時回家去看孩子,我不會阻止(他交了酒家女,家人不同意,因此和家人鬧翻,不住家裡),晚上是我的時間,我希望他晚上盡量不要來打擾我和女兒的相處。但他還是一直要求晚上來看女兒。基本上,我不會每次都答應。他也一直傳 line 向我借錢,我也不理會。於是他開始用 line 恐嚇我,說要告我,要拿回監護權,要我跪在地上哭著求他。

我想請問律師

1. 他可以因此告的成,拿回監護權嗎?

2. 他有吸毒前科(現在也有吸毒,但大概只是像 K 他命/大麻等,日前還接獲法院驗尿通知),又有自殺前例(還曾因此住院),以及信用破產(積欠信用卡卡費和車貸多期未繳)。我怕他把女兒帶出去,可能因為精神狀況不好,開車傷害到女兒,也怕他用女兒要脅我,要我借他錢。如果他真的告我,上了法院,我可以用這些理由向法官說明,反而要求限制他的探視權嗎?

3. 如果到時上法院,我可否再要求他,按照離婚協議,每個月支付 5000 的教養費?

謝謝律師的回覆。

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1:06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 其實只要提出監護權變更就好了

依您所言,  如果您先生又有吸毒又有自殺侵向, 就最佳子女利益您這邊比較有優勢
請您將Line內容的恐嚇資料保存好, 如有生命威脅之顧慮可申請保護令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小瑜 104-05-26 11:17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但,不能單獨帶孩子外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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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2:07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 (恕刪)

應該這是說, 如果你有監護權, 對方有探視權但是您可以不用給對方那麼多的探訪時間, 也可以限定時段

不知道是否是您筆誤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如果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男方, 是無法現定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因為小孩就在他家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2. 扶養費是對小孩的扶養,目前實務有認為即使放棄請求,對方仍必須支付

小瑜 104-05-26 13:04
回覆 昍業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小孩白天是由我前婆婆照顧,所以孩子就在他家。只是他和家人鬧翻,沒有和家人同住。所以我才會對他說,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去看,只是不能單獨帶出門(因他的狀況不穩定),而晚上,我去接孩子,回到我住的地方後,就不希望他打擾(因我自己一個人住)。但他就咬定,他有探視權,他隨時都可以看孩子,所以一直要求,晚上要來我住的地方看女兒,讓我很困擾。

小瑜 104-05-26 13: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 (恕刪)

謝謝黃律師

如果他真的提告,到時在法庭上,我可以要求法官限制他單獨帶孩子外出嗎?(現在的情況,我讓他白天都可以隨時去他父母那看孩子,而一個月,只會讓他帶出去一次,但是由前公公陪同)

另,其實我不會真向他要那 5000 元,我怕他抓狂。我只是想用那 5000 元,為一個壓力,讓他不要一直騷擾我而已。因我們的離婚協議是訂定,他每個月要付 5000 元,直到小孩 20 歲為止。如果有一期沒付,視同一次到期。他這二個月已經沒付了,但我也沒有向他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但不一定會通過之,蓋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除非您有明顯不利之情形,否則不會輕易變動,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環境應更不利未成年子女成長,可對其目前之言行舉止錄音錄影蒐證,已備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3:21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小瑜 104-05-28 09: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 ... (恕刪)

謝謝律師

另想請問律師,他最近一直發民法 1055 條的條文給我,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看女兒,帶女兒出門。我也和他說了,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他家看女兒(我上白班,他上夜班),只是不能帶女兒外出,除非由我前公公陪同(我怕他精神狀況不穩,會拿女兒來威脅我給錢)。他一直說,法條上有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帶女兒出去。我自己看了條文,好像也是如此。所以,我真的不能阻止他帶女兒外出嗎?

冷冷 104-05-25 17:32

你好:
今年年初與前夫完成離婚登記,且離婚協議書上也協議好監護權歸我,前夫一個月有一次的探視權,離婚後前夫對小孩不聞不問,也沒有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這個月卻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才知道前夫去申請監護權改定,而且前夫還對我有不實的指控,指控我居家環境髒亂不堪,不適合孩子居住,法院因此將指派社工及調查官來我家進行視察,甚至還指控我對小孩時常語帶威脅,使孩子對我心生畏懼,事實上,孩子從出生到現在幾乎都是我在照顧,跟我也很親,反倒是孩子跟爸爸的互動少,下個月即將開調解庭,我想請問律師,如果我要反駁他是應該寫意見陳述書還是答辯狀?需要出具證據嗎?因為孩子從四個月大我開始工作,上班時間就是由外婆帶的,因此女兒跟娘家的關係親密,反觀跟爸爸那邊少有互動,我要如何舉證才對我有利呢?
其次,因為離婚後他完全沒有負擔孩子的任何費用,在調解庭時我可以堅持原協議的約定,讓他一個月探視一次嗎?離婚後孩子都我自己養,女兒現在目前就讀幼稚園小班,曾詢問過孩子的意見,是否願意從母姓?孩子也同意,像這種情況我要怎麼樣幫孩子更改從母姓呢?因為前夫不願意答應孩子從母姓,所以無法取得他的同意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監護權,則是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我方不適任。

2、可以同案反請求扶養費及酌定探視方式。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葉鞠萱 (昍業) 104-05-25 17:47
回覆 冷冷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今年年初與前夫完成離婚登記,且離婚協議書上也協議好監護權歸我,前夫一個月有一 ... (恕刪)

1.建議您先準備好離婚協議書請律師確認, 對方是會以那邊提出您不適任之由
2.可重新議定扶養費與探視方式
3. 改名部份還是需要雙方同意, 或待小孩成年後自行更改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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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陽光日記:你可以教導你女兒寫陽光日記,就是記載生活上開心的事情。這樣不僅訴訟上可以使用,就是對小孩的人生也有正面加分的作用。

二、相處融洽照片:多拍一些小孩跟你家人相處融洽照片,越多越好,要持續拍,這樣會有加分作用。

三、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好的其他證據,越多越好。

四、幼稚園聯絡簿要用心寫。然後之前的聯絡簿要先影印備份下來。

五、姓氏不那麼重要,重點是小孩要開心。但是如果你認為姓氏很重要的話,要改姓必需要舉證證明原姓氏對小孩不利,這個部分法官會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5 21:36

前夫提改訂監護,基於不輕易變動孩子現況之原則,對方需要提出由您行使親權,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

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嗶仔 104-05-25 11:59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某夫不堪其妻多次暴力相向,一次曾當眾以酒杯內之酒精潑灑其臉部,致眼球灼痛,一次於其辦公室破壞其內擺設,並將座椅以利刃毀成廢墟,待其夫返家後更以鹽巴砸向其夫,,眼部亦感疼痛,只因夫未能妥善處理前妻及其子女聚餐事宜。

試問

1.某夫與後妻婚前曾要求預立契約已證後妻非專為遺產而來,但後妻不願簽立並保證結婚不為財,實為情,故而某夫不疑有詐,豈料其妻婚後三番二次阻撓其探視前妻及其婚生子女,如不從,其後果即無法預知,就如同搗毀其辦公室來說,某夫之住家因與工廠公司合併同棟,遂該惡妻亦順理成章同住,並攜與前夫所生一子同住一屋簷下,今由於該妻破壞公司工廠設備,其夫之公司又有其他合夥人,他股東可否以其妻因住公司所造成之困擾與憂懼請求其搬遷 ? 又可否一併要求某夫共同搬離 ?

2.某夫亟欲與後妻離異,惟囿於法令無法如願,今得知如夫雙方分居達半年以上即可清算財產,請問,如得以清算財產,接下來是否得以分居半年訴請離婚 ?

3.承上,由某夫未免後妻覬覦其財產,遂將公司股份逐年贈與子女,到底後妻如與某夫離婚,就某夫為公司負責人之區塊得否請求夫妻財產差額分配 ? 因公司屬法人,一般見解不屬負責人即某夫之財產,不知其概念是否正確 ?

4.某夫得否以不堪同居精神上即身體上 ( 後妻濫用暴力 ) 之虐待訴請法院離婚 ? 又得否訴請該妻不得請求上開分配請求權及贍養費 ( 其實婚前某夫及以後妻名義購置動產與其,並代其繳交房貸,又扶植其創業,故後妻溫飽無虞) ?

5.而婚後財產有關房貸部份可否視為負債抵銷 ? 又如有租賃收益是否得一併參與分配 ?

6.公司資產是否須提出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以明財產狀況 ?

 

1.  就閣下所述離婚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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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及嚴重家庭暴力,可以驗傷蒐證之後提告,並且可以訴請離婚

2、至於婚後財產的部份,必須就雙方所有的婚後財產全部離清之後平分。

3、訴請離婚時,可以一起爭取監護權或是探視權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ir 104-05-22 13:02

律師您好:

      我與前妻(協議離婚),一個在花蓮(我),一個在高雄(前妻);

兩個小孩監護權則各歸屬一個。我想請問若想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則我該委託那各地方的律師會比較好!?(交通的問題、與律師該在哪裡討論的問題等等)。

      另外,想請教的是,老實說,我前妻對小孩並沒有哪裡不好(因為舉證也很困難,但是會刻意不讓我與小孩電話),我只是想證明,小孩在我這會更好,不知道這樣的主張可不可行!?(工作家庭支持系統、教養計畫、學歷、生活教育環境等等,我都比前妻好;唯一的問題是小兒子今年滿7歲,若問他要跟誰在一起,一定會說跟媽媽,但是又問他要不要跟爸爸及哥哥一起他又說要)。上述的主張,我是不是可以準備哪些資料!?譬如 前妻那邊只有她爸爸,至於我這邊除了我父母健在 我的兄弟 我的叔叔 阿姨等等 都經常連絡,又譬如我自己寫小兒子從7歲到大學的教養計畫等等

      以上,謝謝律師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5-22 13:31

您好!

如果要改定小兒子的監護權,案件專屬小兒子住所地或居所地的法院管轄,應該委託法院管轄地的律師比較可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2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提起改定監護權,欲改定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否則法院不會輕易變動小孩目前之現況、成長環境,故除非您有很明顯之證據,證明對方不適任親權人,您再考慮是否請求改定監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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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ycc 104-05-23 03:0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提起改定監護權,欲改定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否則 ... (恕刪)

 房律師  真是一位會站在客觀角度  具體提出建言的好律師!! 簡單講 從上述問答  就知道不會為了接案而........

kiki 104-05-21 19:41

律師你好 

我跟我先生目前還沒離婚 目前分居 我回台灣後自去年11月到現在小孩在他家 目前也還沒判決監護權歸誰(目前共同監護)

但是他連合全家不給我看小孩 我寄了存證信函後他媽收到 (5月6號收到)

所以才由他小妹開視訊讓我看小孩 今日5/21 我提出要去帶小孩來我家住 禮拜天由他接回 他已不方便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理由拒絕

我有權力直接去他家把小孩帶回我家嗎?

如果他不肯打起來呢?

還是我申請假處分去他家把小孩帶走?

從四月初到現在我已經都沒跟小孩相處過了

請問大律師 如果我申請假處分 會批准的可能有多高

他們的簡訊 錄音我都有 上面都是拒絕我的證據

我想問 這樣去申請假處分若被拒 我只是多花錢而已 

還是我直接去他家帶小孩走 然後歡迎他隨時來我家看 或來接 

哪樣對爭監護權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對方拒?的事證,有助於假處分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2 07:42

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就兩造訴訟中的探視狀況先行約定,嗣後若對方旅有阻礙探視的情形,可蒐證並具狀向法院陳明。

哎咪 104-05-20 09:46

請問,我爸爸跟前妻在93年離婚,離婚前,前妻偷走我奶奶的印鑑並且去變更印鑑證明去設定抵押奶奶的房子
後來收到一封存證信函我們才知道有這筆債務~之後我們寫了抗告書~但是法院說對方撤銷告訴~就不了了之~
這件事就過了十幾年!到了前陣子我奶奶過世~又來一張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在五月底前一筆還清這筆債務要不然要拍賣我們的房子
想請問律師~我們該怎麼做!是否要告這個前妻?!並找出證據證明這筆債務根本不是奶奶借的?因為房子一直都是我們全家人住的~不想房子法拍啊~

葉鞠萱 (昍業) 104-05-20 10:41

資料不足, 無法判定

抗告書是抗告何事, 對方徹銷又是何事??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你們必須提起抵押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塗銷抵押權登記。不過訴訟中,你們必須對於該印鑑證明係偽造,當初你爸爸的前妻係無權代理,因此其所為之行為無效等負舉證責任

以上,如有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留言板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收到存證信函,則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若是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則應提起異議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0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存證信函可不予理會,若接到法院之拍賣抵押物裁定,應於期限內異議救濟之,目前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事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或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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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0 23:11

對方應該是聲請拍賣抵押物,故法院作出拍賣抵押物,誘因抵押權存在之前提在於有債權存在,一您所述,可能需要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訟,但建議還是先跟律師為初步諮詢後,再擬定訴訟策略。

小陳 104-05-19 14:24

律師你好:

我們當初只是掛3E田都電車的招牌也沒有簽任何約,可是自從發生火燒車的事情負責人對消費者不聞不問,還故意跟老婆離婚準備脫產,這樣子的話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仍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賠償後,您們可以再向上游廠商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賢 104-05-19 01:07

我們夫妻有兩個小孩,每年收的紅包錢我們有開戶幫他們存進去
當然也都講好不要動用小孩的錢除非緊急事故或特殊原因
這樣結婚2年後大吵小吵每天吵不停剛好去吵到小孩的錢
才發現說我好婆偷偷拿裡面的錢來用而且還不少
用途卻說不出原因但,因該是花在自己身上
我兩個小孩裡面各有4萬跟3 萬,當時每個月固定給1.5萬活費不夠會在拿
單純小孩奶粉尿布錢跟晚餐錢而以還有政府補助可領5千
其他帳單水費電費房貸我都另外繳, 當時知道我非常生氣
老婆用的花的我都出錢買,兩個小孩一個月2萬買奶粉尿布不夠嗎?
也講好不要去花他們的錢,這事情就這樣過了想說算了
這陣子夫妻打算離婚才發現戶口錢花的差不多了
距離上次發現偷領錢也才半年這次卻剩沒1 萬
該給都有不夠也會在拿但一定要偷拿裡面的錢嗎?
請問律師是否能提告侵占偷竊呢? 需要哪些證據
會走到這部是真的逼不得已   在麻煩律師解答了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發函要求對方交代存款的去向,並且要求對方交還存簿跟印章,再決定是否提告

2、要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阿揚 104-05-18 03:15

我不太清楚我這情況算那類型案件……

大概過程……我在網路認識A女,A女說已離婚有生兩女兒,

後來兩人見面有發生性關係

某日接到是A女的丈夫來電,跟我爭執…

我回應你們離婚了,你有什麼權利阻止,

A女丈夫說並未離婚,之後談好後也說好我不與A女聯絡就過去這件事,

我沒與A女再聯絡…過幾日A女丈夫又打來,

說我有跟A女發生關係,要告我妨礙家庭通姦

我當時說我是不知情,如果知道我根本不可能介入,

A女丈夫就是要我拿錢出來和解

我說我沒錢,不然提告我,我所有與A女的對話記錄都再,

也已經存檔,我能證明我確實是不知情…

A女丈夫就揚言要告我讓我被關,叫我等著…

並且說自己本身就是通緝犯,也吸毒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並揚言要查我的個人資料如住址之類…

我再這想問一下,如果對方真提告

上述罪名是否成立,再來是有什麼方法保障自身或是先發制人,

我和我朋友討論過對方可能是想詐財,

也有可能會讓A女提告強姦

可是上述有提所有對話記錄我都有保留並且存檔,

實屬不知情A女有婚姻,並且能證明發生關係是妳情我願,

這段期間騷擾電話不斷,讓我心裡倍感壓力

希望有律師大人能為我解答,十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不知悉對方有配偶,則可以主張無罪,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就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要與對方和解,則必須簽立和解書。

2、可以蒐證,包含錄音等,倘若對方涉嫌恐嚇等,可以另外提告

 

畢昴 104-05-17 21:22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因眷村改建而開始繳新屋(軍宅)貸款(總價750萬左右),
由公公與兄弟姊妹六人共同合意此新屋要給我老公,
因為是眷村改建而購入的新屋,
五年內不能過戶,還是我公公的名字;
所以由我老公繳貸款(由我老公的戶頭轉帳至公公的帳戶每月自動扣款);

-----以上是前情提要-----

現在公公的老婆(續弦)離家不願回來(未辦離婚),

公公的身體情況也大不如前,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該怎麼樣才能確保房屋是我老公的名字?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9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在公公有意識的情形下,先行簽立協議書。倘若兄弟姐妹都可以一起簽立更好

 

鳥兒 104-05-15 18:50

目前已離婚2年多,離婚時協議書上只寫雙方各持有兩位子女探視權,但因為我又再婚而遭到前夫多次找藉口阻擋我看小孩小孩,而我已正在等著和前夫上法院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但法院給我的回應是對方協調意願不太高,我想問對方若不協調我還有機會與小朋友見面嗎?且其實我也得知他並沒進到照顧責任只是沒實體證據且得知他沒工作,我改怎麼改定監護權會比較有利?因為法院律師事先建議我一樣先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因為對方沒工作也許只是暫時,若協議好再遭阻擋再進行改定監護,醬真的會比較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探視權

2、倘若對方拒絕探視,或發現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舉動,就可以蒐證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1:5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子女由對方照顧不利之證據及由您照顧較有利之證據,以利您爭取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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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鳥兒你好:

既然已經進入法院的程序了,你應該先決定向法院請求的順序。

例如請求法院改定後取得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若法院認為沒有改定的事由,才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一旦法院做了裁定,便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如何向法院說明請求的依據,則建議進一步就個案與律師討論分析,以維權益。

以上供參。

EVA 104-05-15 10:31

各位律師您好:

      現已丈夫協議離婚中,已簽字待登記,若我於離婚號想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前夫同意嗎??另外協議書上的內容是否具法律效益,若他不執行撫養費,我又該如何??

晶晶 104-05-14 15:23

我和老公92年11月結婚,
育有一對兒女
去年12月21日發現
老公和一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的
外籍新娘發生關係(已離婚,
他們大約於去年10月開始聯絡
且約出去幾次,發生二次關係)
第二次時有拍下影片

我想離婚但他不肯(為了小孩)
他說和那位林小姐沒有感情
單純只是想做做看
(我不知道林小姐的住處,只有她的line若要提告,這樣有辦法告嗎?)
(他覺得這種女生,比較不會有麻煩,
也不需要付責任,單純當炮友而以)
所以不想離

我和他事後約定如下
1.公司的股份過戶二分之一到我名下
   (但他哥哥不肯,二個是合夥關係)
   但我老公還是願意寫同意書給我
2.保險的要保人,全部改成是我
   (現在因為保單有豁免權的問題,也還沒改)
3.若再犯,願意承諾支付精神慰撫
4.刪除這個通訊軟體,並不再和林小姐聯絡
   (但在上個月,我發現他又偷偷下載
     同一個通訊軟體tango,他說他只是
     好色,因為裡面有些女生穿得很清涼
     ,他只是把他當做在看A片的心態而以)
5.放棄房子
   房子是在結婚前92年以我的名義購置,
    因為在婚前,我就和他說得很清楚房子的部份,
    都由我來負責,所以後來我解了定存.
    賣了基金和股票償還了一些,其他的就慢慢還
    頭期款是我付的,之後也是由我戶頭支出
    從93年3月開始每個月要繳房貨14000左右
    這是我負擔的起的,(但現在他反悔了,說他也有份)
    一直到96左右,
    他因為違反私自借錢給別人而交出薪水,
     一切生活開銷由我來處理
     婆婆認為那房子是我的嫁妝,
     嫁過來就是她們的.
    且我於95年4月便在家帶小孩,
    夫家人認為是由丈夫工作所得支付房貨,
    所以認為我老公也是所有人,
    房子他也有份,我想問,
    這算是婚前的財產嗎?
    他有權主張嗎?

事發到現在,他一直認為他沒有錯
他覺得這是單一事件,不是背叛
過了就算了,
還說現在很多這種事
男人在外都是玩玩,
說我沒必要逼他去法院公証房子的事及財產分開的事
和請律師公証協議書的事
他覺得我像是只要他的錢不要人
還說很多女人,面對這樣的事
都選擇寬容原諒,
為什麼我要逼他去公証

(我有他們的性愛光碟)

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做呢
若談離婚,我應該要如何做呢?

如果不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哪一部分的錢要贈與給你即可,這部分屬於無償取得將來如果離婚,不須計入婚後財產。你的房子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或是無償取得的部分,將來離婚無須計入婚後財產,對方對此部分沒有剩餘財產請求權。另外,房子登記你的,除非是借名登記,否則法律上就認定是你的,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老公的。

如果要離婚,那就是算清楚婚後財產,然後就差額的部分你有請求權。你可以就對方通姦行為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最後,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的行使,也要在離婚的協議中或訴訟中一併解決。

建議,如果老公本人心地還是不錯的,也願意把一部分的財產登記到你的名下,你有財產的保障,對方將來作怪的機率也低些,也許可以原諒對方,然後好好經營雙方的關係,對小孩會比較好。

以上,清官難斷家務事,要如何決定還是應該要看你自己的想法及感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離婚,就必須簽約保障自己。

2、倘若要離婚,可以先協議,無法協議就提告處理,並且應該注意6個月時效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惟通姦犯罪成立之證據要求嚴格之,並準備協議書給您配偶,避免日後發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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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稚氣 104-05-14 09:45

您好,我定居於桃園市,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小孩出生沒多久即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他放棄監護、扶養探視權

小孩目前1歲7個月,而小孩的父親於小孩3個月時自殺離開了,

之後都是我與我的家人在照顧這個孩子,

而我擔心的只是在小孩成年無須監護人之前,人生很多事情是無法預測的。

因而想自立遺囑遺囑內容僅指小孩監護權方面的事情,

想請問如請律師協助幫忙費用約多少?

可來電討論,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案情及費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遺囑不能去影響監護權

監護權順位法律明文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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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陳小姐 104-05-12 13:24

律師您好!我想與另一半離婚,但對方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無法與之聯絡。公公於7年前曾抓過我胸部,因他們家人的哀求,當初並未報警也未有留下任何證據。最近因報稅需要資料有跟婆婆通過電話,並提到公公這見事情,有錄音。請問這樣走上法院有辦法當作佐證並提告嘛?還是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天使媽咪 104-05-11 23:06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3:11

1~可以撤告嗎?如果是親屬間竊盜(5親等內血親,3親等內姻親),則可以撤告,非親屬間竊盜,則不能撤告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撤告對方仍可能提誣告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一般來說竊盜罪判刑都不會很重,但要注意有沒有加重竊盜的情形,加重竊盜罪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4.如考慮個人安全,建議可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陪同可避免問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擔任告訴代理人,並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0:26

前面的大律師也說的差不多了

我其實很想強調一個觀念, 在提告前應該是先諮詢有實務經驗的律師而不是隨便的東問西問,然後就提告, 似乎覺得法律不就這麼簡單, 鬧上法院後,又發現整個事態的走向不如預期, 有太多的後續現實上的問題.

網路上發問多半資料不齊, 在只是單純的問答之間只能給出個大概的結論, 而非全盤的思考, 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一個值得信賴的律師,就花這一次的費用,好好的把問題有個妥善的解決。

從您的敘述中, 我只覺得您朋友都是在猶豫, 不肯狠下心來一次把事情做個了節而整個陷在矛盾中如果真的那麼在意孩子, 為何把監護權家暴的前夫??
我相信想讓前夫坐牢也是為了避開與他碰面的機會??
因為害怕報復所以採取了會讓前夫更激烈的手段?? 

我建議先整理好心態, 再請律師資詢, 對您的幫助才會是最大的

一、可以撤告。

二、只要你朋友告的東西裡面沒有虛偽的,就沒有誣告的問題。

三、竊盜多數會易科罰金,量刑的部分有浮動性(每個法官判得不一樣),可以找律師談一談律師查些判決給你朋友參考。

四、不要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天使媽咪 104-05-11 22:0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盜罪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便撤回告訴,檢察官仍會偵辦。

2、只要有合理根據可認定前夫竊盜,告訴人就不會構成誣告罪。

3、如果前夫無前科竊盜罪刑度原則上都能易科罰金,只要繳罰金就不用入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NIAN 104-05-10 23:09

不好意思,想請問小時候父親便無撫養我們還常家暴以及外遇等等沒有盡到為丈夫以及人父所該有的責任

而後,父親與母親離婚後父親便馬上申請重大傷病以及殘障手冊(極重度),因他去醫院開刀檢查罹患罕見疾病肌肉萎縮症

而他也有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所以不用擔心花費(有補助)

目前問題100-101年告哥哥們棄養以及要索取撫養費(有民事刑事)

最後會結案是因為父親有保險理賠200多萬,所以他才要撤銷告訴,重點來了 他說要撤銷告訴要簽一份協議書 一人每個月要給他5000元 但他說不會跟我們要 因為他有200萬了..(基本上好像被騙了,因為是私下說沒有公證人==)

今年104年突然又接到法院寄的單字....

目前他要提告之前協議書的錢沒有給他,他現在要這筆錢...

目前這裡哥哥們已經有請律師處理

我想問

我要跟父親脫離關係有可以嗎(因為哥哥的律師說,其實他可以告我,但只因我還是學生)

目前6月就畢業,想請問有可以申請嗎

(以前被家暴以及撫養我的都是哥哥)

 

你和你父親間的親屬關係沒有辦法解除,但是如果他過去沒有負擔過扶養義務或對你們有嚴重的傷害侮辱的情形,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免除或酌減扶養義務的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問提,歡迎到本所的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gain.blogspot.tw

104-05-09 08:15

小弟的家中是從事成衣製造跟進口服飾買賣,是家族企業,父親排行第二

成員有姑姑,父親(公司負責人),三叔(精神疾病,沒在公司做事,工作是清道夫),四叔(好賭虧了公司資產,在大陸往生)

二,三十年前家中生意好買了幾棟房子,祖母叫父親房子都寫自己跟弟弟,但是父親覺得是兄弟所以房子都只買在弟弟名下,但兩間房子貸款一樣都由公司支付,後來去大陸發展失敗之後收回台灣,四叔在那往生,房子由10歲兒子繼承,就被已離婚的四嬸直接賣掉不跟家中往來,公司變成負債,而父親希望能用以前買在弟弟名下的房子貸款周轉,三嬸不僅不願意,還叫三叔來公司偷權狀把房子過到自己名下,兩間房子都是父親,姑姑努力拼來的剩下的卻只剩一堆債務,精神疾病的三叔收入根本無法負擔房貸,只有房子被搶走之後他們才開始借錢繳,卻因為名字是他的而束手無策...父親和姑姑都是60幾歲的人了,每天為了還債努力賣衣服好幾年沒休息,而我這個做兒子的雖然幫忙賣,但父親和姑姑真的很辛苦....想請問律師們有沒有辦法拿回房子呢...或是只能任由這些親戚霸占著別人的心血...

建議蒐集當初公司或你父親買賣房子的相關資料,及後續繳款或支出憑證等,找尋當地律師諮詢,以便取得是否有以借名登記取回之可能。勿拖延而失良機。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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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子為三叔偷過戶,可至地政事務所調閱相關登記謄本,對其提起刑事偽造文書告訴,請求塗銷登記,返還原所有權人即為您父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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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104-05-08 17:46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的父母在我約三歲的時候離婚,監護權歸父親,因父親在外工作,所以我與二個姊姊都是祖父母帶大的,而母親自從與父親離婚後即完全沒有盡過任何扶養我們的義務(不管是金錢,照顧,教育等...),至今已三十幾年,這三十幾年她有和一個男人同居,但未結婚,而我的父親.祖父母在這十年內也已相繼過世了

近日因她的同居人病重,其家人要將她趕出去,不讓她再住在她的同居人家中,所以她才想要來投靠我們姊弟,而我們姊弟三人目前也都有各自的家庭子女扶養,且對她跟本就沒有感情,甚至於是痛恨她,所以並不想接受她

想請問律師們,若我們都不理她,進而造成她無家可歸,生活出現問題(目前她63歲,身體沒有什麼大的問題,無業,但大姊每月會寄五千元給她當生活費,條件是不能再來打擾我們姊弟的生活--因為她之前威脅要告我們棄養)這樣我們會有什麼民事或是刑事上的法律責任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律師們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8 18:16

對方沒有盡過任何扶養義務,無論是要告刑事遺棄或是民事要求扶養,基本上都可以拿來抗辯,而得免除或至少減輕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大姊即使不寄錢給她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對方可對您即姊姊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但您及姊姊亦可主張未受撫養,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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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104-05-28 09:18

謝謝律師的回覆

 

r1 104-05-28 09:30

謝謝律師的回覆

大致上我已經了解了,不過現在有另一個問題是,她現在每天都打電話在煩我大姊

難到我們都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要求她不要來影響我們的生活嗎?

 

CHRIS 104-05-06 15:05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是有婦之夫,說婚姻不快樂卻一直沒有離婚,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分手後當他知道我和男友的近況時,他寫了簡訊來,要當時交往中他匯給我的錢和他幫我打官司的費用(他是律師),可是我不明白的是,官司是他要幫我打的,錢是他看我單親帶三個孩子辛苦給我的,現在說了一個150萬的數字,說不告我是給我的?容,如果我再沈默以對,他就會收回他的?容,我不是律師,不懂法律,不知道能怎麼辦?可以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要釐清的事情是,對方是有配偶之人,倘若兩人有通姦事實,恐有通姦罪。

2、交往期間的贈與,必須依據雙方經濟狀況、給付時間及頻率等來判斷,請詳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向您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並進行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若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可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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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祥 104-05-05 11:13

請問一下 如果跟另一半 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寫的內容 一定要有律師見證嗎?

還是離婚證人有簽字就有法律效力

只要有兩位以上的證人證明雙方有離婚的意思並簽章,然後離婚當事人持相關文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無需由律師見證。

不過,很多人在離婚時沒有想清楚離婚前及離婚後可能發生的問題,有個律師提供意見或許對於預防將來發生問題會有幫助。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05 16:21

您好:

離婚協議不一定要由律師作見證,只要確認有找好兩位證人親自見證並親筆簽名即可,實務上多半由律師為之係因律師可了解雙方真意後提供協議書擬定之意見甚至草擬協議書,更能了解雙方權利義務,之後仍可一併請律師見證,故多半仍找律師為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應確認您們雙方之離婚意思,否則日後會有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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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兒 104-05-04 12:14

各位律師你好:目前我與先生已經說清楚要簽字離婚了.目前男孩歸他女孩歸我.

我希望監護權是共同所有.因為先生的身教很差.會偷.騙.跟無賴.偷吃.做事很沒擔當又愛逃避

我很害怕男孩被帶壞.像他爸這樣加上現在又是判逆期.氣氛有些緊張.我怕先生不願意付女兒扶養這樣是否等同遺棄罪.他連自己爸媽都會遺棄了.而且他爸媽一值在保護他兒子.

再來我想詢問因為之前先生趁我年輕時一直慫恿我亂半信用卡貸款.我幫他開店有的沒的.導致幫他負擔100多萬的債務.目前我已作做更生.更生已作啟動.但是判決環款金額尚未下來.如果我再這時候離婚是否會導致金額變動或對我不利??因為必近之後我要帶女兒駐外面.我很急麻煩你們ㄌ

是否有哪幾條法律可以控制這樣無賴的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倘若可以達成協議離婚,就協議,倘若無法,則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2、子女監護權的部份,倘若沒也協議,就是共同監護

3、倘若對方對於子女有不良影響,建議應該都爭取監護權,再以請求扶養費的方式處理。

4、離婚不會影響更生程序。

5、倘若您是為了對方負債,可以嘗試提起借款清償訴訟

陳小霜 104-04-30 13:41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與前夫已於今年初於新莊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造自願離婚.當初離婚協議書上載明2個孩子共同監護.哥哥今年17歲.弟弟5歲.弟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當時我未提出 贍養費.前夫才願意離婚.現在我想爭取弟弟的單親監護權贍養費 每月$25000.直到弟弟成年.請問我該如何做?? 前夫 每月 收入 10萬 .有動產.有車.有正當工作.但是 對我有過3次家暴.有申請一次保護令記錄

如果前夫也同意我的提議.那我們還需要走法律途徑嗎?只需要兩人去申請監護權轉移嗎?是去哪個單位申辦呢? 如果他不同意我又該如何是好?? 謝謝大家.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14:16

1.如果前夫也同意你的提議,則只要一起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約定為由你單獨監護,扶養費或贍養費 每月$25000也可以協議約定,

2.如前夫不同意,則只能訴訟聲請改定監護以及請求給付扶養費.如提起訴訟,委請律師撰狀會較佳,比較能針對法院審酌的事項寫明(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前夫同意由您單獨行使監護權,可雙方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之,若前夫不同意,可能須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監護,並提出由您單獨行使較為有利之理由,再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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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必須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才行

 

但要改定監護權必須要有相當理由

並非隨意能夠更改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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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均 104-04-30 05:54

律師您好:我有關於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您!就是我與前夫有一個兒子在103/11月離婚時因前夫是獨子於是小孩監護權在他那,當時我會答應週一至週五可通電話,六日只擇一日探視兒子2小時左右是前夫說小孩他顧而他是上一天休一天的班我給他方便的且當時對方也承諾當時不會讓我帶兒子出門,但日後絕對有機會的,我信他們的話,心想也許他們是要讓孩子習慣沒我在身邊所以才這麼做的,直到今年過年我請他讓我帶兒子回我家讓我奶奶看看他卻說帶兒子出門的事以後不用談了,不可能讓我帶的,我才覺得我被騙得很慘,時間經過快兩年至今我還是只能一週陪兒2個多小時連牽兒子在他家門外散步也不行,而每次我得離開時兒子總是哭又鬧的我當然會不捨但對方連我安慰兒子的時間也不多給,還叫我要提早跟孩子講我要離開了,每次兒子都會難過的先問,媽媽您等一下又要回家嗎?這些日子我心已經碎到不能碎得一直重複這種行為,本來我是要讓兒子知道他也有媽媽很愛他,結果對方這樣,讓我感覺我好像一直再傷害兒子,深怕兒子反倒認為我不愛他每次來一下馬上就要走。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好傷心請您幫助我如何做才能使探視權能如一般規定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06:08

您好!

您可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或變更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或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按家事事件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法院酌定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得命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按夫妻離婚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民法第1055條第5項前段定有明文,為此,建議閣下應具狀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以維護您與幼兒間親子關係之權益,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即可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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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祥 104-04-28 15:52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因為我目前正在跟我老婆談離婚  我目前有一間公寓聯名但是貸款都是我在繳納(一個月7500)  目前一個月薪水36000

但是我老婆房子也要孩子費用也要跟我拿6000 

因為我還有父母要照顧 所以請問 如果到法院我一個月大約要支付他多少錢

沈恆 (沈律師) 104-04-28 16:08

您好!

如果到法院離婚,對方可能請求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按月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數額需考慮雙方經濟能力及當地生活水準而定,在北部地區大約要每個小孩每月一萬元)。此外,若對方就離婚過失且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還可請求給與贍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是協議離婚

給多少是看你自己

如果打官司

其實法律規定

除非對方有生活困難或無法工作

否則是不需要給對方贍養費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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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的女人 104-04-27 11:51

實在是求助於無門.每天過著行屍走肉的日子.三年前生下小孩之後.因為婆婆精神上給予很大的折磨.先生也無力從中化解安撫.倒至事情一再的擴大.所以我先搬回娘家住並且撫養小孩.中間先生一再的用拖.跟說讓婆婆想開了再行回婆家.(我住南他住北)中間給先生無限大的情與理.但是最終無解. 

在去年決定請律師向先生提出離婚申請

我己對先生早己沒感情小孩的事情他也不聞不問。

全都丟給我及我娘家扶養。這一年的訴訟中他提出我不讓他跟小孩會面跟小孩失去了親子之情.也因為彼此都反目成仇他想盡辦法來證明他有看小孩.他想要小孩......我也告知.小孩你要請帶回去.怎樣就是不肯..請刺激我的精神倒至我傷害他.他告我傷害也成立我被役科了55000....還告我跟朋友只是出去吃飯就是通姦(不成立)...寄了存證說我偷抱小孩回娘家沒經過答應.加上警告逃妻。

從102年11月告起至今104年4月..離婚訴訟我有請律師..居然還打輸對方沒請律師....加上這三年來全都是我一人工作兩份再加上網拍扶養小孩.娘家不忍有幫忙.但我說先借的..將來有錢還...先生從沒出個一分錢給小孩...我離婚訴訟裡只希望他能做負責任的父親對小孩往後能每個月出個9000多塊的扶養費用...其它我都不要...沒想到法官居然判說我與他不能離婚.因為我是自己逃家的.

分居己經三年了.完完全全沒有聯絡可言.但是卻沒想到對方己轉換成報復我的生活而來耍很多手段...

除了他今年過年前開始每個月一封簡訊來灰...說要看小孩...我也回應很歡迎..但是沒一次來真心的...都是來做證據的......小孩請他代回去..還硬要我一定也要跟著回去才行...但我己經無心了....實在是痛苦萬分...無地適從了.......只求他放我一條生路.大家好聚好散.至今年四月他總共傳了四次...我不知道他後面高人有在教他什麼..這樣每個月固定的煩...我會不會又被告什麼了...我中間又收到他的民事要求賠償我與友人的通姦60萬....但是...照片全是他從公開的FB裡截取....完全都是吃飯或聚會的照片.....加上還有告我交付子女的事件....

我一再的說明我不會再與他有夫妻之情..小孩我也願意?付給他.但是他這樣人的說一套做又是一套.;我真的己經走到不知道什麼路可以走了...軟硬兼施了...也請他將兩人需共同扶養小孩費用大家平均分攤...他就縮起來了....

想請問...我還有其它的方法可以快點離婚嗎...因為我目前只想到跟孩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才能讓對方放手了.............

總之.對方根本就無心想要孩子跟婚姻...只因他不想付錢養小孩.但我提出小孩還給他時..他有要賴皮跟我要有完整的家說不離婚....我實在是一個頭兩個大啊....

均均 104-04-30 06:23

您好:聽起來妳真的很無助,但妳想過嗎?對方一直來陰的,而妳ㄝ忍耐他如此做近四年了,這當中只有妳一直承受,妳何不嘗試著順他的意跟他回家,看他的反應?回去之後對於婆婆妳可不必在意!你只是順他的意!回了後妳還是妳,只是接下來換成對方必須照顧妳與小孩,妳也可以從中搜證,回後只需要時間我想妳就可以如你所願了吧!有時反其道而行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ㄝ說不定!

但這都只是給妳的建議而已,妳的決定才是最重要的,不管如何千萬不能帶孩子做傻事,孩子什麼都不懂,而且孩子一定會是妳撐下去的重心!祝你好運!加油~~“打敗妳的不是別人,而是妳自己”

和妳一樣需要好運的傷心女人,留

安琪兒 104-04-26 19:04

我於民國95年與我前夫協議離婚,育有二個孩子,當初協議書上是寫他不會來看孩子,也不用付撫養費;(他第一段婚婐,也有一個孩子,目前已經成年,以前是我婆婆在照顧),因為他很強勢,我也不敢要求他,但因為真的經濟很沈重,又有負債,他去年又再婚,我覺得他再婚卻對孩子們不負責任,故今年我有去問市公所的扶助律師,他是說雖然你們離婚協議書有約定,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的義務,不因為約定而消滅,故三月我寄了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負擔孩子的費用,但對方不予理會,我想請教:

1.若想請律師寫狀紙需要多少錢??

2.走這樣請求撫養費的法院的流程和過程,通常會多久就可以判決下來??

3.走法院中間需要支付那些花費???

4.我住桃園,離婚約8年多,二個孩子分別是92年次和94年次);原來存證信函請對方每個月給付16000元(桃園平均消費支出約為19000元),但他不理會,那如果我要走法院,我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離婚到現在中間支付的負擔費用嗎?來一併請求嗎??(扣除小朋友之前有回我婆婆和去台北的一段時間,加起來約2年多);我以5年來請求計算,可以請求對方攤期每個月給付24000元,給付10年,這樣合理嗎???謝謝回覆!!!

阿芬 104-04-24 13:45

律師好:請教一下 已經離婚育有一子兩歲共同監護由我照顧小孩戶籍歸我  對方探視不固定 但如果我告知對方要帶小孩去小旅遊他就說他要看小孩 但我住宿都訂好了不能改期啊但多次溝通他都不願意 …他還說要強制執行 我的生活被他搞的好煩 小孩看到他也嚇到尖叫大哭不願意給他抱 連要帶小孩出國他都有意見 請問能否更改單獨監護? 他3天2頭就說要強制執行 行的通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4 14:52

Dear 阿芬,

 

如果當初共同監護是約定的話應該可以重新約定為單獨監護,如果當初是判決離婚法院判決共同監護者則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改為單獨監護(應該是說由您來行使親權),但須附理由及證據,最好能夠有社工探視的證明。

 

姜百珊律師敬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請求改定為您單獨監護之,惟對方仍得行使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4 17:41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或請求變更會面交往方式!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要看能舉出什麼事證證明對方確實有不利小孩的作為,如能舉證,就能成功聲請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請求改定為您單獨監護之,惟對方仍得行使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茵 104-04-23 13:40

律師好 請問雙方已離婚共同監護1子(2歲)我是主要照顧人 因對方工作休假不一定所以協議每週6日上午可看小孩但他不是每週都來  而這假日我要帶小孩去2日小旅行 對方卻說要強制執行因我不讓他看 這樣能成立嗎?…

之前都有讓他看小孩只有這周末要帶小孩去旅行。

還有我要帶小孩出國旅遊幾天我會告知他但是需要他同意嗎?…護照在我這。

沈恆 (沈律師) 104-04-23 15:08

您好!

偶而有正當理由不能讓對方探視沒關係,對方不能強制執行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44

若是共同監護,若要帶小朋友出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仍需經過對方同意唷!

+0 104-04-22 21:33

我跟老公結婚1年多,他是美軍退役軍人,一直有"被害妄想"、"精神分裂症"的問題,最近他將我納入幻想,他覺得我是壞人的同夥被派來殺他的間諜。他就把家裡的門鎖換掉了,把我的東西都丟出來。我被鎖在門外。後來我請鎖匠偕同警察幫我開門,事後他竟然到警察局說:請警察不要再幫我開門,如果我要進門要他同意,不然他要告我(他跟警察說我是壞人他很怕我,希望警察保護他之類的,但那都是他的妄想)。警察也打電話給我建議我不要再去開門,以免被他告。可是我們不是夫妻嗎?我有權利進去的對嗎?(房子是我老公租的,立契約的人是他),真的很無奈自己的家進不去。還要被同意。想請問各位律師

1.我是否可以訴請離婚?我真的受不了他這樣反反覆覆的精神狀態,他會把我丟出家門,或把鑰匙搶走,這次是直接把門鎖換了。

2.不管房子是誰租的,我們是夫妻我還是有權力請鎖匠開門吧?

3.他精神疾病有去醫院就診過(我騙他去的因為他覺得自己沒病),但是因為要本人簽名所以我拿不到診斷證明,法院是否會去調資料呢?不然我這邊永遠都拿不到證明(醫生有說他病情很嚴重),我手邊有一些他手寫的資料以及我門的對話內容錄音,足以證明他有妄想症。

請幫幫我,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他這樣疑神疑鬼真的受不了了。我之前跟他生活再一起,做甚麼他都認為我再跟壞人接洽。就連我跟朋友在門口聊天,他也認為要預謀害他。  我想請律師,但是我不知道我的狀況勝的機率高嗎?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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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配偶之診斷證明,委任律師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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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4 14:58

您好,

 

如果對方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或甚至使您被鎖在門外等類此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則您提告請求離婚的勝算很高。至於該房屋若是您們的共同住所地,您當然有進入之權利,不會因此被告非法侵入住居,若您欲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或來信(heatherpisces@gmail.com),謝謝!

jovian 104-04-22 13:35

您好:

朋友因為發現先生外遇,但一直沒有抓到證據,而先生期間一直叫朋友要離婚,朋友不堪其擾,最後什麼都沒要求就到戶政辦理離婚了,朋友搬出去才二天,先生就把小三帶回家住,請問這樣還可以追溯期間去告他們嗎?他們辦理離婚還不到一個月,先謝謝律師們解答!

對於外遇,配偶可以對侵害身分權的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自知悉起算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10年。你的朋友可以請求在其尚未離婚階段產生的損害,於知悉起算2年內起訴請求其前夫及外遇對象賠償

另外,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其前夫及外遇對象有通姦的行為,可以在知悉起算6個月內提起告訴。

以上,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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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22 17:30

看掌握多少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掌握於婚姻存續中,配偶通姦證據,即使離婚,能可委任律對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2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掌握於婚姻存續中,配偶通姦證據,即使離婚,能可委任律對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告訴之。

Jennifer Li 104-04-21 11:23

父親94年車禍過世,當時我與弟弟皆未成年。這十年來半工半讀扶養弟弟總算也即將大學畢業。當年並未辦理任何拋棄繼承、並繼承了一間鄉下的房子。(父親生前已與母親離婚繼承人僅有我與弟弟。)103(去)年底遭到資產公司發支付命令催收父親生前卡費,本金加利息高達20多萬元。(我們希望保住爸爸留下的房子因此無法使用限定繼承)在提出支付命令異議後已於上週開第一次庭,由於我主張利息時效抗辯,因此對方在庭上主動降價將金額壓至11萬。但我們姊弟倆仍無力支付。計算後父親當初本金其實僅有五萬多元,我們願意償還本金部分但資產公司不願接受。

目前正在等待六月開二庭,並且有查詢到其他疑點想請教各位大律師

----------------整理如下------------------------

一、繼承開始:民國(下同)94年5月間。

二、第一次債權讓與(中華商銀-X豐資產公司):

(一)債權讓與證明書:93年10月28日。

(二)登報公告代通知:98年 6 月 2 日。

三、第二次債權讓與(X豐資產公司-X誠資產公司):

(一)債權讓與證明書:97年12月27日。

(二)以存證信函通知:103年11月20日

----------------------------------------------- 

第一次債權讓與之公告代通知,竟在第二次債權讓與後始補行,時序倒置,不合常理。且依行為時相關金融法令,該不良債權民法第294條第1項不得讓與之債權,93年第一次債權讓與時,主管機關尚未開放銀行得將信用卡

現金卡及消費性信用貸款之不良債權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95年才開放)

且依當時金融法規,不良債權不得再次轉售予第三人。〔(金管會)95年5月12日,以金管銀(四) 字第09500190540號函〕

現在來跟我催討的資產公司卻已是轉售第三人...但目前我都只有查詢到金管會的相關函釋、找不到法律依據...因此想請問這筆93年就被讓售、並且還再次轉售予第三人的債權我是否可向法官主張債權無效?(但顧慮到僅有相關函釋、擔心法官不會接受)或藉此與對方談判金額? 謝謝各位大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當時候未成年,故而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明細,並且主張時效抗辯(利息的部份是5年),只要沒有時效中斷,都可以主張。

3、倘若讓與行為無效,則催告也不生時效中斷效力。

Jack Lin 104-04-20 00:19

我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兩子, 於4年前被公司派到大陸工作, 去年期間大陸籍女友懷孕, 與台灣妻子商量離婚一事, 由於我們沒有財產與負債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 我負責贍養費小孩讀完大學. 原本已協議好了, 後來由於妻子心有不甘, 不願與我聯繫, 我也因工作問題常常不在台灣, 現在大陸女友與我的小孩已出生, 無法在大陸報戶口, 請問律師, 如上所述, 我要申請協意離婚, 該如何進行? 是否分居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判決離婚. 因錯誤在我, 而我與台灣元配也已討論過不可能再一起生活, 請專家們給予寶貴的意見, 萬分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7:19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雙方分居已久且感情不睦雙方已提及協議離婚一事,訴請裁判離婚

 

兩造分居多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足見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婚姻關係有名無實,其情形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您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婚姻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14

 您好

        可考慮請求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具體案情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尤生 104-04-20 16:39

直接跟她說明看她要什麼才肯離婚,現在不管哪種離婚主導權都在她手上,請她也別浪費錢去找徵信社查什麼證據,孩子都生了,妥協是你目前的路。

還有比較不厚道也不建議的方式:查她在你不在台灣期間,是否另外有人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https://007yuanda.blogspot.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有責配偶,即使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亦不容易成功之,可嘗試與對方協調,若對方均置之不理,亦僅有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中尋求與對方和解協議離婚之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