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證據部分,若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須證明對方有發生性行為;若欲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可提出對方外遇之相關證據資料,就監護權之部分,須提出由您行使較為有利之證據,如自幼均為您照顧小孩等,另關於探視權部分,您可提出對方行使但是權之方案,請求法院酌定之,無法剝奪對方探視小孩之權利,除非對方消極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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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因為我把正在訴訟中(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被告答辯狀節錄某段落,PO文在FB不公開社團上(社團有1千多人),詢問大家意見。
首先此份答辯狀並不是法院交付,或當庭交付,是相對人在庭外親自拿給我,上面既無相對人年籍資料、也無收狀章、日期等等。
因答辯狀內容是關於我的土地權益問題。我捍衛我權益,因民法773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
那段落內容大概就是”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1段是說他們XX年XX月XX日申請再鑑界,因為地政已知於法為合,受理後擇期通知鄰地。但是這已經被駁回(法院發函2次都被駁回,原因因為上了法院就不應該再鑑界,這是法律有規定,但我不清楚為啥法官就是不聽原告說)
第2段就說地有XX平方公尺,是很小的。所有權狀是在地政處復丈(勘測)核發,量地坪是地政機關職責所在。
第3段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4段 以上(三)必須等再鑑界過後再議,相對人可先自行撤告和解,鄰居是可以喬的,耐心等待是相對人必須做的
第5段 被告很誠心解決方案,請法官主持公道
目前再鑑界申請一直沒下文,但我去問過了法院了2次都被駁回,必須再等開庭,第一次理由就是依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土地界址經權利關係人已向法院提起確認經界之訴者,地政事務所得不予受理申請界址鑑定。因為這法條是得不予,代表可以或不可以,所以法院誘發一次文給地政,但又被駁回,但理由我不知道是啥,書記官沒告訴我
第一段和第二段 個人認定是息息關關,因為上法院後只要法院囑託復丈測量即可,但法官卻又要走行政程序。
第3段目前已經不會有對方提供土地做汙水問題,我們也不用提供土地雙向雨排,因為工程方式改變
因為此篇留言下方被其他人留言,他們認為他們被汙辱,所以我連帶有關係
因為文章是我PO的,我公開了在法院中訴訟中的文件,我斷章取義,並沒有公開整份內容,這樣會誤導他人。
請問各位律師這要我有事嗎?
2.對方的答辯狀並不是透過法院或庭上給予,我怎知道法官有無受理
3.文章是我PO的沒錯,但我並沒有汙辱任何人,文章之後我也刪除,他說他們已有截圖備份準備提出訴訟(連按讚的也要告),大部分只有對我PO文章的按讚,沒有人對疑似妨礙名譽那個人的留言按讚
4.如果我真得有罪請問是犯了哪一條 ?洩漏公文?洩漏隱私?毀謗?妨礙名譽?還是
5.如我是犯了309、310,我可以用311條第1項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和第3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提出自保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如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王小威 的發言內容:
我透過仲介買了一間舊公寓,我們出的價錢在當區算高,只因仲介告訴我們沒有漏過水,後來我付了三成價款 ... (恕刪)
您好
漏水部分其實可以解約
而且兩人為夫妻關係
其實這個是重大資訊
所以這部分我認為應該有機會解約或甚至請求返還仲介費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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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闖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嗎?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16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16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15小時 · 已編輯 · 讚 · 2
湯凱成 幹?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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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1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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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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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應該是哦
13小時 · 讚 · 1
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不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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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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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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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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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10小時 · 讚 · 1
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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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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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會錯意了
10小時 · 收回讚 · 1
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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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6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屁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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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5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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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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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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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5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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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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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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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4小時 · 讚
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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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4小時 · 讚
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4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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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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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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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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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4小時 · 讚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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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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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4小時 · 讚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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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4小時 · 讚 · 2
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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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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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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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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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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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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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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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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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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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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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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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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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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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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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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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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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真是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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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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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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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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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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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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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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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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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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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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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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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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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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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4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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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開啊!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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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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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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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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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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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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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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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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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喔!三小
4小時 · 讚 · 1
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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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你在哭啥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說你嗎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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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4小時 · 讚
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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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4小時 · 讚 · 1
Wei Ni 唉 ~~
4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哈哈哈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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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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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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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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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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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4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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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4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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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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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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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4小時 · 讚
張志生 白目仔
4小時 · 讚
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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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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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4小時 · 讚
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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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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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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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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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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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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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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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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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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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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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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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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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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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鄰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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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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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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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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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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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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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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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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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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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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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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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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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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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比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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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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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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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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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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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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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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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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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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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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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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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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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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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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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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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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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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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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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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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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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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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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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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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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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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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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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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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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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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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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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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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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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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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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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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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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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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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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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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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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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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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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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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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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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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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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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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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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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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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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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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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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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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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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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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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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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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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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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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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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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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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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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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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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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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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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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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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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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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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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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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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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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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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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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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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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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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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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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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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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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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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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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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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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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另補充說明:若住戶長期未繳管理費,建議可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支付命令,以維護管委會之權益;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該住戶僅交罰款給主管機關,未必維護管委會之債權。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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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已經離婚了,與前妻共同有一位女兒,目前是共同監護權!最近遇到小朋友要不要上幼稚園的問題,小朋友目前3歲多,我是反對小孩上學的,因為年紀還小我認為不須要,但前妻執意要讓小孩上幼稚園.我之前不懂共同監護權的意思,想說既然前妻都讓小孩上幼稚園了,不同意也沒辦法.最近有上法院的調解庭,因為之前有發生好幾次對方因小孩哭鬧的原因為不讓我行使探視權!這當中法院的調解委員有跟我說你們是共同監護權,小孩要上幼稚園必須要雙方同意才能執行,我才知道原來我的這個權利.那調解完之後對方說現在要上整天的幼稚園,這樣就縮短我的探視時間了,但我從頭到尾都沒答應前妻要讓小孩上幼稚園,現在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請問律師,我可以因為我還沒答應小孩上幼稚園而不繳交幼稚園的學費嗎?若不繳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請教律師
最近接到某網友來信
想請教
1. 他說他通知我是他律師的建議, 請問有這必要嗎? 如果都要告我, 通知我的意義是?
2. 因為我對此人完全沒印象, 我詢問他在哪裡對他公然侮辱, 他說文章已被警察要求刪除, 請問警察會這樣要求提告人嗎? 另外我罵他的部份他已截圖提供給警察, 叫我自己等警察通知就知道了, 請問到時候我可以要求文章全文而不是他提供的截圖嗎? 因截圖有斷章取義的可能性
3. 如果在討論區中, 一群人對於某件事在討論, 我回文內容寫了類似「不要像某人這樣的瘋子一樣亂叫」或是「不需要跟某些像垃圾一樣的人計較」未指名道姓, 以某人、某些代替,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4. 通保法已經修正, 警察好像不能查IP或是相關電磁紀錄, 那他必須要知道我的真實身份才能提告是嗎? 如果他無法得知我的真實身份, 警察還會受理嗎?
5. 公然侮辱成罪最壞的狀況是罰錢嗎? 如果我能承受這樣的損失, 我是否可以不要跟對方和解? 因為我覺得對方只是為了錢亂告, 沒必要未審判就先和解給他錢...
6. 如果照一般程序來說, 我是不是可以完全不用理他, 等警察或是檢察官通知我到案說明我再去就好, 還是他一直寄信給我, 我必須要一直回覆, 才不會被當作「沒誠意」, 加重被起訴、判刑的可能?
先謝謝律師們撥空回覆

1. 他說他通知我是他律師的建議, 請問有這必要嗎? 如果都要告我, 通知我的意義是?
沒有意義,想嚇你而已。
2. 因為我對此人完全沒印象, 我詢問他在哪裡對他公然侮辱, 他說文章已被警察要求刪除, 請問警察會這樣要求提告人嗎?通常不會這樣要求。
另外我罵他的部份他已截圖提供給警察, 叫我自己等警察通知就知道了, 請問到時候我可以要求文章全文而不是他提供的截圖嗎? 因截圖有斷章取義的可能性。
警察若通知您到場,會將圖文拿給您看。
3. 如果在討論區中, 一群人對於某件事在討論, 我回文內容寫了類似「不要像某人這樣的瘋子一樣亂叫」或是「不需要跟某些像垃圾一樣的人計較」未指名道姓, 以某人、某些代替,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若不具有特定性會可得特定性,可以爭執不是在罵告訴人。
4. 通保法已經修正, 警察好像不能查IP或是相關電磁紀錄, 那他必須要知道我的真實身份才能提告是嗎? 如果他無法得知我的真實身份, 警察還會受理嗎?
還是可能查ip,但若您是在臉書上有糾紛,對於妨害名譽之犯罪,臉書公司不會提供ip。
5. 公然侮辱成罪最壞的狀況是罰錢嗎?原則不會超過六個月,應該皆可易科罰金解決。
如果我能承受這樣的損失, 我是否可以不要跟對方和解?可以。
因為我覺得對方只是為了錢亂告, 沒必要未審判就先和解給他錢...
6. 如果照一般程序來說, 我是不是可以完全不用理他, 等警察或是檢察官通知我到案說明我再去就好, 還是他一直寄信給我, 我必須要一直回覆, 才不會被當作「沒誠意」, 加重被起訴、判刑的可能?
不會,可以先不理他,等警察通知再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帶警局通知您去做筆錄時,再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想請教各位專業律師一些問題小弟的女友與公司簽訂半年的職前教育訓練申請書,當初簽約時雇主有口頭承諾告知有最低薪2萬元,但合約上並無寫明會有最低薪資,開始教育訓練時,每天都正常打卡上、下班、也配合公司出差、也有接待客戶做正式員工的工作,但目前都遲遲並沒有發工資,經詢問雇主後又改口變成 : 「受訓期間內並無薪資,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想請問是否已有違反勞基法呢?
且合約內容第三點有寫明說: 「申請人(意旨小弟女友) 完成職前教育訓練之後,保證與本店簽訂勞動契約並至少於本店服務兩年。」
目前半年合約已履行完成,本想職前訓練半年就當作學習、磨練,若真無薪資就算了,故想與雇主再簽訂勞動契約,應想簽訂勞動契約應該就會有薪資,但雇主又一直說明要經本店考核通過後才會給薪,但當初的職前訓練申請書第三點並無寫明一定要通過考核才會簽訂合約,堅持要考核過才會給薪,若離開於其他地點上班就違約並要求賠償訓練金額25萬,若不同意就要告我女友。
請問各位專業律師,小弟該如何幫女友來處理此事件呢?
先與您說聲 謝謝您的幫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雇主無善意回意,您再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律師您好:
當時因女友簽訂合約時,小弟在上班並不在場,女友有與另一位女性友人前往簽約,兩個人都有聽到雇主口頭告知會有最低薪資2萬元,事後女友告知我才得知事情的始末,後已有請女友採證如出差車票、打卡紀錄、公司舉辦活動的照片等等相關資料留存,且職前訓練時理應為學生,但卻在練習的材料等等都仍須自費,公司不願支出,實不知此真為培訓嗎...
本是想與雇主和平處理,告知主動要與雇主簽訂勞動契約,確保可以有正常收入,但雇主一直以沒有通過考核為由就不支薪,但詢問雇主合約中的半年期限履行已完成,且簽訂勞動契約條款中並無提及通過考核才會給薪,雇主卻又一直以若離開就屬於個人因素 怠於學習 (每天都準時上班,但偶爾延遲下班又沒薪水,實在不知怠於學習在哪 ) 要求賠償25萬,似乎此雇主不願支付薪資,且分店於北、中、南都有,經女友與公司同事詢問後才得知,我們並不是個案,似乎北中南各店都有相同問題,此雇主太過惡劣了,才決定要自保。
在此 向您說聲謝謝您的回答 ^^


事實經過:
本人不久前在網路上因為泄露A的個人資料(姓名 電話 照片等)在網路
並且加之毀謗侮辱的不實言語,對方告我加重毀謗跟泄露個資兩樣
前幾天開完偵查庭,我當場一概認罪。
不過對方沒有跟我和解,而檢察官跟我說若是沒有和解
他在考慮罰我四萬塊繳交給國庫 然後案子會往上給法官判,這個程序他說最慢會在半年內走完
想請問專業的律師:
若是沒有和解成功,這個情況(加重毀謗&泄露個資)
法官有可能會考慮到我是初犯跟學生身份判輕一點嗎?
(在事發到今天開庭 我有不斷地努力尋求和解,可以調出懺悔書、還有通聯記錄 學校老師跟同學可以出庭幫我作證。而對方也曾經表達過願意和解 無奈當庭時她卻拒絕和解。)
若是這段期間和解成功 但是是在法院宣判後
那這樣和解部分還有效力嗎? 謝謝版友解惑。


事實經過:
本人不久前在網路上因為泄露A的個人資料(姓名 電話 照片等)在網路
並且加之毀謗侮辱的不實言語,對方告我加重毀謗跟泄露個資兩樣
前幾天開完偵查庭,我當場一概認罪。
不過對方沒有跟我和解,而檢察官跟我說若是沒有和解
他在考慮罰我四萬塊繳交給國庫 然後案子會往上給法官判,這個程序他說最慢會在半年內走完
想請問專業的律師:
若是沒有和解成功,這個情況(加重毀謗&泄露個資)
法官有可能會考慮到我是初犯跟學生身份判輕一點嗎?
(在事發到今天開庭 我有不斷地努力尋求和解,可以調出懺悔書、還有通聯記錄 學校老師跟同學可以出庭幫我作證。而對方也曾經表達過願意和解 無奈當庭時她卻拒絕和解。)
若是這段期間和解成功 但是是在法院宣判後
那這樣和解部分還有效力嗎? 謝謝版友解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或至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們真的對不起那麼長 但是我真的希望我能贏 所以才想跟律師們詳細說明霸凌事件
國中我剛入學不到一個禮拜就被班上的女生討厭
因為他們曾經問過我一個問題是「你國小讀什麼學校」我回「私立靜x小學」
從那之後他們就不知道為什麼就討厭我 我也沒有做出傷害他們或是毀謗他們的話
在有一次星期三的體育課 我們在練習投藍
結果有一個女生〈我們稱她A〉在籃框下面 我投的藍球就不小心的打到他的頭
當下我就跑過去先跟她說對不起 之後跑去撿球了
撿完球之後當然就給下一位同學啦 那位A女生就開始追著我跑
我知道被藍球砸到很痛 我以為她只是開玩笑追著我跑而已
之後就被A抓到 她把我丟進一群女生群中丟下一句「幫我好好照顧她」
就在旁邊看戲 有一位B女生就說好 說完後就拉我頭髮掐我脖子
當下我就生氣的撥開那個女生的手 大喊幹就離開女生群中
那個A女生還跑過來罵我「你幹嘛對B那麼兇阿」我就很生氣回「那她就可以拉我頭髮掐我脖子嗎?」這個事情發生後我跟媽媽說 媽媽和AB兩個人的父母通過電話
剛開始都很表示歉意,媽媽就和我去OK便利商店買巧克力給他們
隔天就給他們兩個 雖然我真的很生氣 為什麼我被欺負要給他們巧克力
她們也沒有說謝謝唷 A還說「你知道我在生氣什麼嗎?」
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 但是老師知道 家長都知道
接著就是網路霸凌的事情 多到精采呢
有次我們班女生在網路嗆我罵我 那時候我回回去 私訊也私訊她
結果那個女生〈稱他為C〉還說的是我的錯一樣
但是我知道 誰會認錯呢?之後我跟她道歉 但是C女她並沒有把文撤掉
C女的表弟還是堂弟把我罵得很難聽 之後我就截圖印下來
智障的交給老師 老師就罵罵他們呀 老師教他們自己寫一個道歉的卡片給你要道歉的人 ABC女還跑去找老師「為什麼是我們要道歉呀 難道她就不用到歉嗎」
這個鬼理論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道歉了哈哈 反正我就沒有道歉
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 看看我以前老師多沒用 霸凌事件沒有一個完美結束的
第一件事情是國一 第二件事情是國三 之後我就畢業了
上了高職之後我整個大轉變 就是要更堅強然後不要在被別人欺負
在高二這年就是我現在發表知識+得這個事情
我有次密一個女生 她是我國中曾經要好但是最後出賣我的人〈稱D女〉
我密這個D女只是要問曾經有沒有把我當朋友 沒有吵架的意思
問不到10分鐘我就結束對話也就沒有密她
之後我智障密B女 就是拉我頭髮掐我脖子的那個女生
各位大大知道她說得好像很厲害一樣要PO文罵我
的確她真的PO了 我把整個對話都給我一個朋友看
我朋友說截到B女她PO的文之後告她
現在我手上有我和他的對話+她PO的文及留言的資料 律師們如想要一份我能給你們


如果高檢署駁回再議,可以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一定要強制律師代理,
第 258-1 條告訴人不服前條之駁回處分者,得於接受處分書後十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 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律師受前項之委任,得檢閱偵查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但涉及另案 偵查不公開或其他依法應予保密之事項,得限制或禁止之。 第三十條第一項之規定,於前二項之情形準用之。
根據司法院統計,交付審判制度實施後,全國共七千五百二十一件聲請案,僅五十件獲准,成功率僅約千分之六點五,因為刑事訴訟法第260條之規定,法院在聲請交付審判中不可能針對原檢察官偵查過程中未顯見之證據、事實進行實質調查,此一法定障礙造成聲請交付審判成功率頗低
如果通過交付審判,代表法院通常已經四有罪的心證。
以上僅供參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並提出對方行使監護權對子女不利之證據及由您行使監護權對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我想請問
我在某候選人的競選辦公處工作,一開始應徵的工作是文書打字人員,
一個小時是140元,實做實領,可是在前幾天
他用Line發語音信息告訴我,要我轉到網拍部門,做網拍的東西
一天上班8個小時,只有4個小時的薪水領
另外4小時是學習時間,不支薪
如果不接受的話,就請我離職
他通知我的當下是晚上了,我也還沒找到其他的工作
所以我無法馬上離開,只好接受
可是,在實習的4個小時裡,依然是做他交待的工作
說好是學習,卻要我們自己上網找資料,沒教我們任何東西
又一直說我們在消耗他的成本,下班時間也不願意準時讓我們回去
要我們留下來開會討論,幫他做事情,卻說我們是在學習
還要加入他要創立的政治團體,簽定做8小時領4個小時的合約
在Line裡面說同事不想保管鑰匙是我害的,我亂說話
又跟我們說,我們來學習做網拍,有給我們半薪,很好
說只要回家有飯吃,有地方住,半薪就夠生活了
我有跟他說過,我是在外面租房子,不是住家裡
還跟我說,我一個星期沒滿40個小時,要補時間
但我請假是因為我生病,也有在Line裡告知他
他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而是等我上班後才跟我說
要求我星期六、日都要去上班,補時間
我有拒絕,但他一直堅持要我用自己真實資料
也曾把我的私事跟其他人說,讓我覺得很不受尊重
說我一直在浪費他的成本,卻又看不見成效,
還三不五時精神轟炸我一下
讓我的精神壓力很大,晚上一直睡不好
而且他說因為要成立公司要花很多錢,暫時不會成立
所以我也沒有勞健保,連團保都沒有....
我想請問,如果我去申訴的話,會成功嗎?
他在Line裡的對話跟語音檔,我都留著,可以成為證據嗎?
如果他不服的話,要繼續上訴會成功嗎?
請各位律師們,幫我解答這個問題好嗎?


除了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建議您或可聲請勞資爭議調解,另補充準備事項如下:
1、每月薪資單(明細)、薪資入帳之存摺明細、每年所得扣繳憑單。
2.、若有「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 ,需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免費申請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注意:在去勞工局申訴前,最好先至各地勞保局服務處,調閱自己的勞保投保資料並請服務人員列印出來,免得到時已在勞工局寫申請書了,又要再跑一趟勞保局)。
3、上下班打卡資料(可拍照當證據)、主管核准的加班或請假申請單。
4、雇主有違法事實之書面公告、e-mail信件等。
5、老闆或主管口頭說「要你領半薪」或「調網拍職務」等之錄音。(調解書上證據欄上先寫上項目名稱,可不先交出實物,等開會時再當庭播放)。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以下資料,有些問題,可以再請問嗎?
除了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建議您或可聲請勞資爭議調解,另補充準備事項如下:
1、每月薪資單(明細)、薪資入帳之存摺明細、每年所得扣繳憑單。
我們沒有薪轉,是每日下班領現金
2.、若有「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 ,需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免費申請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注意:在去勞工局申訴前,最好先至各地勞保局服務處,調閱自己的勞保投保資料並請服務人員列印出來,免得到時已在勞工局寫申請書了,又要再跑一趟勞保局)。
我們沒有勞健保,所以無法申請
3、上下班打卡資料(可拍照當證據)、主管核准的加班或請假申請單。
我們沒有打卡制度,都用Line做聯絡,但每日下班領薪水時,都會簽收,可當證據嗎?
4、雇主有違法事實之書面公告、e-mail信件等。
我有老板要我們簽的合約書,裡面有說到做八個小時領四個小時,可以嗎?
5、老闆或主管口頭說「要你領半薪」或「調網拍職務」等之錄音。(調解書上證據欄上先寫上項目名稱,可不先交出實物,等開會時再當庭播放)。
在Line裡公司的群組,有他要我領四個小時薪水的語音,要先錄製成光碟嗎?
還是直接當庭播放就可以了呢?

Q1..調解庭 可以讓家人一起進去嗎?? 謝謝!!
Q2..依我目前的狀況 調解時 我該用什麼態度與對方談判
才有較高的機率 在互不拿對方錢的情勢下 達成和解共識呢?
狀況如下:
目前
對方告我"傷害"已起訴
我希望大家都無事就好 希望可以和解
起先是對方先告我
家人才建議我也該告他 因為他告我主要是為了要跟我?索'錢' (他口頭上有跟我說)
所以家人才跟我說 寧願花錢請律師 也不願把錢花給這種人!
主要發生的事情是: 當時我要開車離開去上班
對方故意一直開我車門不讓我離去 要跟我要錢
然後我拉他的手離開車門 他也拉我 最後路人報警 他就開始跟警察說話 我就自行先離開去上班了 然後上班到一半 警局打電話過來 跟我說要去做筆錄
後來開完貞查庭時 感覺的到檢查官在暗示我應該告回去 不然我會冤妄
所以後來我才告他的!!
現在他被起訴兩條 我被起訴一條
但依我對對方的了解 他吃軟不吃硬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願意兩人相安無事就好 同時撤銷告訴!! 不想給他錢!!!
謝謝 謝謝!!




您好~我想要詢問:我表姊先前由於忙碌當時把飼養兩歲的狗給我,原本我在租屋處飼養,後來我跟女友同住,所以我們一起飼養,兩個人都很愛牠!分手後,由於知道她情緒會很難接受,所以讓她跟狗同住,但還是一起飼養,我也常常帶牠出去,也會有時帶回家照顧幾天,因為搬回家裡家人都知道,也知道前女友跟我一起照顧牠,漸漸的前女友開始限制可以看、可以照顧狗的時間,近期中有次因為爭吵,我特地去醫院打算要掃晶片確明是二表姊的名字,還是三表姊的名字,結果醫院說我女兒已經被植晶片,名字竟然是我前女友,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私自植晶片寫上她的名字,為這部份我很生氣也很生難過! 不久後我發現我狗兒患有嚴重的癌症前兆,我就跟前女友說我要帶回照顧一陣子,因為什麼原因...等等,我需要到大醫院做醫療的部分。為此她無法接受,甚至報警說我抱走她的狗,警察請我前去了解,我也前去派出所說明事件;說明狗的出處,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雙方同意寫下平均飼養的天數日期與條約,星期一二三四由前女友照顧;星期五六日由我照顧,前女友還要求兩個項目:1.不得騷擾對方2.如違反上例條約視同放棄飼養權利。並在雙方同意下做深入檢查,確定是骨癌,雙方同意把要緊急處理的患處手術掉。後續我依合約內容照顧我女兒,也遵循我們約定時間,但沒想到前女友都會藉故跟我爭吵,還常常說警局見! 不得騷擾對方是她立的,卻是這樣的行為!她說合約是警察跟我逼她簽的, 現在更是過份,我這星期依合約星期五去她公司接我女兒(狗),她要我當場簽立一份不合理承諾書,我不簽就休想帶走狗,我不簽她就強調不能帶走狗,我說她已違反合約了知道嗎? 她竟回說:你告我阿...她是被逼簽合約的...。我請警察來, 警察也無法處理我們的糾紛而離開,我繼續跟她說妳違反合約的事這是要走訴訟的,她說:去阿...,還說她有的是錢要搞死我,她同事坐在旁邊都有聽到! 後來我沒強行去樓上辦公室帶走狗,我認為那是私人場域,我只能先離開尋求別的途徑,我女兒因為骨癌所剩的生命有限,我真的非常需要陪牠到最後,我每次都和氣理性要處理事情,但我退一步她就進一步。律師大人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 她現在完全不讓我見狗了。


有關強制猥褻,依刑法第224、224-1條之規定,基本行期是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起跳,而由您的敘述,您或有被起訴之可能,建議您儘快找律師正式諮詢,並委任律師,以調查對您有利證據。
刑法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4-1 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除律師外,不宜與其他人討論案件。有些人是故意來套你話錄音要做為不利於你的認定。而且流言流來流去最後會失去你原來說話的原意。
二、由於此類案件搜證不易,你搜證不易檢警也搜證不易,所以檢警的重點會擺在你事後的處理方式上,例如:如果你沒有做但卻不斷發簡訊向對方道歉,那麼這個道歉的簡訊就會變成不利你的證據。
三、正因為此類案件搜證不易,所以你這邊的重點也在對方事後的處理方式及事後的態度,或是事前與你相處模式上,例如:如果對方曾寫情書給你之類的,或是之後他寫信跟你道歉之類的。
四、可以搜集證據,例如錄音,但這是一刀二刃,如果你沒錄好或是反過來你錄的內容讓人誤會,那就麻煩了。錄音前可以與律師討論,錄音後一定要先跟律師討論。
五、找個律師聊一聊吧,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給你看,也查一些有罪判決給你看。看無罪判決可以增加你的信心,也了解有沒有其他的搜證方向;查有罪判決,你可以知道法條要件,也可以避免因為對詢問者問題不懂而致生誤會,進而誤為不利自己之陳述,也可以就最壞的狀況進行沙盤推演,才不會懸著一顆心睡不著覺。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律師您好:
我八月份在中壢某處租一間雅房作為工作室,因為房東是二房東,那層樓有五間房間,八九月有我跟另一位房客租了其中兩間,其餘三間是房東自住跟放東西,因為我白天下午才會帶模特兒去雅房練習美 甲考試項目,並沒有住在那。簽完約八月初我的材料工具有先搬入雅房,等第二趟過去的時候,我發現房東有進過我房間,因為桌上多了一張就報紙,當下我很禮貌 性的提醒她,如有需要進入房間先事先知會我。她因為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突然在10月的時候找我麻煩,還說她進我房間又沒拿我的東西,當下我沒錄音,但我 想我都沒計較第一次她進我房間,她反倒拿這件事來找我麻煩,九月底我有一個禮拜沒去雅房,10月初去發現另一房客搬走了,房東還跟我說是她趕走她的,我們 的契約在10/6那天經雙方同意修改契約到期日到10/31,這天我有錄音她有說月底她會還我押金,10/6那天我就請我先生幫我換房門的喇叭鎖,以防她再次未經同意進入我房間。
上周26日我提前去整理房間順便換回原鎖,順便要結束契約跟房東拿押金退鑰匙給房東,她卻跟我說因為我擅自換鎖,等於是破壞房屋內裝,所以她不退押金。
定型化契約第11 條店(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得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店(房)屋時自應負責回覆原狀,請問她用這條當理由不退押金,對嗎?換鎖也包含在這條裡嗎?
另外26日那天協調過程,她故意喊朱小姐完後,裝豬叫聲齁齁齁鼻音,這算公然侮辱嗎
過程中還包括她對我先生講了一句:叫你老婆小心黑道找上,這去算構成恐嚇嗎
侮辱跟恐嚇的部分都有錄音存證,有需要去警局報案筆錄嗎?
今天我已經先寄出存證信函要對方於10/31日前匯款押金,但我知道對方一定不會匯
那我該採取什麼措施來應對
請律師撥空回答,謝謝您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
律師您好:我提支付命令後,對方提出異議,法院先送簡易調解庭,
調解不成,對方不願歸還押金,所以還要再送上法院等開庭。
12/24開調解庭,我今日收到對方告我『妨害名譽等案件』
的刑事傳票,請問如果她提不出證據我妨害名譽,那會怎麼判?
我可以反提誣告嗎? 我該怎麼應對這個案件
還有上次提及恐嚇案,我是有去警局做筆錄,
但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還要去找警察補件嗎?
最後想問的是妨害名譽開庭時,是公開的嗎?我朋友如果陪同我去,
可以坐在後座陪我嗎?因為上次開調解庭,朋友陪同我進調解庭,
調解員都回答說沒規定不能有人陪同,但對方一直以我沒申請委託人,
堅持不相關的人離場,否則她就不調解,所以調解員只好無奈請我朋友
出去,我朋友一出去,她就百般故意拿話激我插話不讓我說話,如果
開庭時是可以公開進場的,我會再找朋友去,我看她敢跟法官說不驅離
其他人就不開庭的要求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撥空回答,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遺囑需依照法定方式,方有其效力,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代筆遺囑,並與律師討論遺囑內容,符合民法第1189、第1194條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不起訴處分,應盡速委任律師於七日內為您提出再議,若逾期,該不起訴處分即告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各位律師您們好 :
小弟我最近八月中下旬接觸了美容的一些產品
一開始是先讓你小額200體驗試看看 試了以後 我也發現不錯 買了這產品
2000繳24期 但過了下次還下下次的時候他們又給我推薦了一個另一種背部上的精油油壓這種 (也是試過了發現不錯) 當時在他們三催四請之下也答應了
這產品我買了以後 做了四五次吧 到現在 覺得價錢太貴 6000 (24期)
我一直跟他們說我不要做了 他們一直說 產品拆封了無法退 像塗抹在身上的經由這種產品 我是要怎麼處理退啊? 加上分期的銀行打電話來催...
臉部的我有意願繼續 背部這個產品的 我沒有意願 也還沒有繳 (第一期)
希望律師們幫幫我 教我如何應對 謝謝 再感謝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父親原與一群親戚共有持分一塊土地, 此土地上僅剩我一家人所居住的磚造房, 父親因子女成人後, 搬遷至其它地方居住, 戶籍亦遷離原址, 但原房子仍舊有繼續維護使用, 但原土地上前幾月因建設公司看上那塊地便與所有持有人討論買賣事宜, 當建商與我父親討論價格時, 我有特別跟建商提現有房屋仍在, 需要加價, 但建商回覆因戶政事務所查無原磚造房的資料, 無法計算價格, 現已買賣完成, 合約上有寫明地上物需清走所有貴重物, 但左思後想, 此房屋仍屬可住人的狀況, 應可要求建商已實際坪數計價, 因無相關經驗, 感覺被建商所欺騙, 想請問律師, 這樣的狀況下, 是否可再跟建商進行求償? 需要準備怎樣的資料或證據?
盼覆
感恩
升斗小民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