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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勳 105-02-27 19:06

律師你好,問題如下:

我們大樓是一般公寓大樓(非住商混合大樓),剛好一樓的原住戶出租房屋給香燭業者存放物品(都是香燭那些並不知道還有沒有爆竹類物品無法得知)當倉庫,我想問的是,其他各住戶可否有權利開會投票讓其原房東讓他不要租給對方當倉庫,畢竟香燭類是易燃物品,有一定的危險性,假設如果沒辦法讓他搬走不租給他,我們有甚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其他住戶的權利?

 


你好:

可以向所屬消防局檢舉,請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進行檢查,看是否有違反規定或其他消防法規之問題,若有,消防局會限期改善並為適當處置。 若有上開違規情形,可請管委會出面處理,嚴重時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強制遷離、出讓、拍賣。
王小寶 105-02-26 12:24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於去年5月9號跟一位房東租賃一個店面,店面租金為18萬元整,因經營不善,故想要頂讓掉。

當初在跟房東簽約時,房東有部分設備盤讓給我們,盤讓金額為20萬元整(其中包含餐專椅、冷氣、水塔、菜梯、大型冷凍庫等等...)近期要頂讓掉,於使找房東來談,房東告知我們說,當初盤讓的設備是屬於他的,只是暫時提供給我們使用。但我有個疑問是:那為何要收我們盤讓金20萬?

合約書上其中一條寫:租賃物全部設備盤讓金額合計為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盤讓明細詳如附件。(後面第二張合約就是盤讓物件的清單)

小弟想請問的問題是,那這樣當初盤讓金20萬的設備,究竟是屬於我們的還是房東的?感謝各位律師大哥大姐的協助。

你好:

詳細狀況要看到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租賃契約部分已有租金約定,20萬元費用盤讓包含餐專椅、冷氣、水塔、菜梯、大型冷凍庫等等...,要依當事人真意去判斷,不得拘泥於文義,原則上房東出租房屋時並不一定會提供家具、設備,尤其是供營業使用時,原則上這些設備承租人要自行準備,但契約另有約定則依照契約約定。 20萬元是否足以購買上開設備(就算是二手物品也會有一般市價),應是考量之因素,若當初只是房東出租給你使用,租賃契約終止時就要返還租賃物;反之,20萬元款項與上開二手物、設備之市價差不多,盤讓就有可能是買賣契約,而所有權已現實交付或簡易交付給你,你就是所有權人,房東當然無權要求返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6 13:14

您好,

 

1、本案需依照契約文義、整體情事因素綜合來判斷。若盤讓金約莫等於所有設備之價值,則可認定盤讓金即屬轉讓之意義。

 

2、若房東堅持盤讓金僅係租用設備之費用,則您可請求折算所有設備之租賃價值與租用天數,扣除後返還剩餘之盤讓金予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歪 105-02-24 09:48
我已經簽租屋契約,也已經付了押金跟「一年份租金」,但是入住一周後發現馬桶會從側邊漏出剛如廁完的穢物。 我有簡訊告知房東,他卻已交屋時一切正常為由,說明房東通常只負責請師傅過去而已。(沒有表明他要負修繕費用,但語意中間接透漏需我自行負擔。) 我想請問,我能否不被扣留押金,且拿回已經預付的一年份租金?

你好:

首先要看租賃契約有無約定該部分如何處理。 若未約定,可依民法第430條規定,定相當期間請求出租修繕馬桶,若出租人不修繕,可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修繕費用。 除非馬桶損壞會造成你安全或健康上之危害,才有辦法終止租賃契約
小虞 105-02-24 09:47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肥肥 105-02-24 09:39
琉璃台在放抹布時 染色 要賠給房東嗎?
小雨 105-02-23 16:53

在我的租屋處出入口是在防火巷內,而那個違章建築是蓋在唯一汽車通行的路口,搬家時一定都倒車開進去巷子裡載,每次開車進去時都很怕後照鏡撞斷,當晚剛好開著小貨車去在轉彎的時候左車尾A到它們往外拓的鐵皮而柱子是有歪掉,當下對方(屋主親戚)有報警,彼此也有留下電話,我也有做了承諾會幫它維修(當時正春假),而它們親戚跟我估的維修價讓我無法接受,所以我也告知屋主元宵節我會找師傅在來估價,( 但是我無法在場,我有請我的房東協同幫我處理)。而陰錯陽差之下找的師傅又偏偏延遲了1小時,屋主卻開始生氣覺得我處理態度消,揚言要寄存證信函、說已經報警怎樣的。?到這裡,我聽到許多人告訴我,它是違章建築耶.... 

引起我的疑問是 違章建築責任歸屬是怎麼樣的?雖然今天a到它家我會賠 ,但是屋主是不是也有一半的責任呢?

以及關於賠償金的部份......還有...違章建築還可以申請提告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是違章建築,但是畢竟是屬於顯著物件,所以我方要完全免責恐有困難,至多只是比例的問題,又此類案件要釐清責任不容易,倘若雙方無法有共識,建議可以讓對方來告民事賠償即可。

2、違章建築的部分,可以向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進行舉發。

小虞 105-02-21 00:00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找當地主管噪音的單位來測定後開罰。

或請求該處的管委會介入。

都沒有用時,委託律師提告排除。

請妥善保存證據

小虞 105-02-22 10:07

感謝解答,可是我現在的住處是五樓式公寓,且我住在四樓,沒有管理委員,樓上是不定時發出噪音,很難請環保局來測量,另外該住戶是租屋,房屋的地板本身就有問題,請該住戶穿海綿拖鞋也不願意,只要它們放假的時候,午夜都會發出他們的腳步聲,咚咚咚的,這到底是房東責任還是租屋住戶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提告,還是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有該聲音及該聲音達影響他人住宅安寧之程度,否則無法救濟。倘若環保局無法配合檢測,可以自行準備相關設備,以錄影方式測試。

2、此類案件屬於排除侵害訴訟,主要提告製造噪音者,倘若是房屋瑕疵,可以將房屋所有權人同列被告

小虞 105-02-20 23:51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你好:

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85660401

小虞 105-02-22 10: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 ... (恕刪)

感謝解答,可是我現在的住處是五樓式公寓,且我住在四樓,沒有管理委員,樓上是不定時發出噪音,很難請環保局來測量,另外該住戶是租屋,房屋的地板本身就有問題,請該住戶穿海綿拖鞋也不願意,只要它們放假的時候,午夜都會發出他們的腳步聲,咚咚咚的,這到底是房東責任還是租屋住戶的責任!?

Claire 105-02-19 13:49
我們在103年底跟某知名連鎖超商簽訂加盟合約,結果在今年過年前突然被通知我們的店鋪2樓是違建且店面高度也超過法規之2.5米必須進行拆除。我們接到通知時,第一時間通報我們區域所屬的直屬主管。但並未得到相關回應。在2/16當天來了一隊拆除大隊人馬,當時店面還正在經營中,在我們工作人員都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之下就直接把招牌拆了,天花板也打了。 關於違建的事情,超商總公司一直都知情,但是從頭到尾就只有指派一位小課長跟主任出來跟我們協調,有決定權的狗官沒有一個願意出來面對我們,根本感覺不到對方是真的想解決事情的誠意! 現在我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1、我們一年前跟他們簽約時,根本不知道這間店面有違建的問題,而且事後我很仔細的看過合約內容,對於所有的內容均無提到違建的內容與字眼,合約內容就只是很制式的規定如經營期間、經營模式及配合總公司要求與規定之管理等等等??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想對總公司提出解約要求、並且要返還全額之履約保證金及加盟金和我們因為拆除被迫停止營業一直到解約前所造成的損失,是否有勝算? 2、目前課長所傳達的訊息告知總公司只願意打算把違建的高度拆除後蓋回屋頂用合約展延的方式繼續讓我們接手營運,但我們有明確表示不接受這樣的安排。而且這當中還有另一個問題是:目前總公司這塊地是跟人承租的,房東也明確表示此地建照已經批准,預計今年底動工,所以屆時勢必一樣無法經營下去?? 3、另外想請教律師,如果我想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問還可以知會哪些相關單位請求協助?! 在此先感謝律師詳細與專業的回覆!

你好:

詳細的情形要依照加盟合約才有辦法判斷。 若房屋是總公司提供給你使用,因違建、及租賃問題造成無法營業,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 存證信函要詳載目前無法繼續經營之原因,要求總公司出面處理,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mickey 105-02-19 09:25
你好: 我在4年前租屋,房屋打3年約,合約上有寫第3年要漲1000元 但因為房東都不在國內,也不給我們電話,她都請代理人和我們連絡收租 第3年本來要漲的,但代理人說,她和房東說好了,我們是好房客,所以就不漲 我們一樣和前2年繳的一樣, 所以我們一樣開了1年票給房東,第4年要續約,房東也不在,也請代理人和我們續約,一樣說不用漲,所以我們又開一年票給房東, 這兩年都沒有問題,最近又要到續約期,房東突然來電,說他和代理人不合作了 然後突然要我們補上之前2年的少給的1000元,共24000 他說他不管之前代理人怎麼說,他要我們自己和代理人要,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票都是開給房東,也都是她名子的票,不是開給代理人 他都收的我們2年一樣的房租,他可以再第3年說要追討嗎??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2-19 11:05

關於這部分,原則上因為該管理人持續具有代理外觀與權限,因此倘該管理人具有合法代理權限,你們亦基於信賴該代理外觀 而為法律行為,則可主張表現代理,要求房東負授權人責任,即你與房東間的合約內容以該代理人表示者為準對房東生效,房東自然不得事後為相反之表示。

您好:

您可以主張本人即屋主應負表現代理責任,所以應無須再給付。

阿傑 105-02-19 09:18
9月20號入住11月初向房都反應窗台發霉,房東說是潮濕, 12月底1月初向房東表示有漏水狀況至今2月中都已人在國外無法處理, 房屋發霉程度已危害身體健康床墊底部大面積發霉牆壁也發霉跟壁癌, 房東說願意提前解約押金全數歸還,但這樣的狀況照成生活上許多不便, 身心也受到影響(但沒有醫師證明)搬家也是件很困擾的事? 為了這狀況特別買了一台除濕機衣櫃也放了克潮靈但還是沒有太多的改善 衣服依然會發霉? 請問這樣的狀況能像房東求償嗎? 已找班導新房屋

發現房子有問題,應請房東修,修不好或很難修,或不修,或嚴重影響身體健康或居住品質可終止租約,行使終止租約,應保留證據,並請求返還預先繳納的費用

肥肥 105-02-19 00:03
你好 我想請我 我是在不是故意的狀態下 用到鹽酸累的清潔在不銹鋼潮裏 變的色系不均 這樣我要賠房東嗎? 琉璃台白的也被抹布染到色 這樣我要賠嗎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2-19 11:01
回覆 肥肥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我 我是在不是故意的狀態下 用到鹽酸累的清潔在不銹鋼潮裏 變的色系不均 這樣我要賠

民事侵權行為規定,即便係過失(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只要侵害到他人絕對權,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mickey 105-02-17 15:44

你好:

我在4年前租屋,房屋打3年約,合約上有寫第3年要漲1000元

但因為房東都不在國內,也不給我們電話,她都請代理人和我們連絡收租

第3年本來要漲的,但代理人說,她和房東說好了,我們是好房客,所以就不漲

我們一樣和前2年繳的一樣,

所以我們一樣開了1年票給房東,第4年要續約,房東也不在,也請代理人和我們續約,一樣說不用漲,所以我們又開一年票給房東,

這兩年都沒有問題,最近又要到續約期,房東突然來電,說他和代理人不合作了

然後突然要我們補上之前2年的少給的1000元,共24000

他說他不管之前代理人怎麼說,他要我們自己和代理人要,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票都是開給房東,也都是她名子的票,不是開給代理

他都收的我們2年一樣的房租,他可以再第3年說要追討嗎??

 

你好:

房東已經授權給代理人並由代理人與你們調整原契約之內容,就會對房東發生效力;就算房東未授權,但房動之行為其房東知悉代理人之行為而不反對,會構成表見代理房東還是要負授權人之責任房東無法再向你們請求。 建議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房東上開情形,以免權益受損。
mickey 105-02-17 17:2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房東已經授權給代理人並由代理人與你們調整原契約之內容,就 ... (恕刪)

房東一直說因為最早合約有寫,之後口頭承諾不算,她只認白紙黑字。。。

但我們給代理人的票都有簽收,也都確認入房東戶頭,

她還要我們自己和代理人要。。。。說她不管

我們租約是沒去公證的,所以這樣情形,房東是不是也不能這樣?

她戶籍就是我們租的地方,她沒給我們其他地址我要怎麼寄存證信函給他?

信函該怎麼寫呢?

阿傑 105-02-16 19:35
9月20號入住11月初向房都反應窗台發霉,房東說是潮濕, 12月底1月初向房東表示有漏水狀況至今2月中都已人在國外無法處理, 房屋發霉程度已危害身體健康床墊底部大面積發霉牆壁也發霉跟壁癌, 房東說願意提前解約押金全數歸還,但這樣的狀況照成生活上許多不便, 身心也受到影響(但沒有醫師證明)搬家也是件很困擾的事? 為了這狀況特別買了一台除濕機衣櫃也放了克潮靈但還是沒有太多的改善 衣服依然會發霉? 請問這樣的狀況能像房東求償嗎? 已找班導新房屋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03

您好,可以發函通知房東改善,若房東不改善,可以自行修繕後向房東請求費用(從房租中扣除)。

您好:

民法第429條第1項規定,租屋處的修繕義務係由房東來負責,且依照民法第430條,您可於一定期限內,向房東要求修繕,如果房東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您可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此外,因為房東延遲修繕造成您私人物品或健康狀況的損失,可以提告房東要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21:42

您好!您在終止租約前的這段期間因為房屋發霉造成您的損失,向房東求償

黃先生 105-02-14 17:20

您好,我是房東,我的房客自104年9月搬進房子後(完工後未租過人的新房子),陸續發現上、下樓層及對門住戶疑似有吸毒、打麻將、抽菸、吵架等等狀況,經房客向我們反映、自行報警、尋求大廈管理室協助處理,約自104年11月初,房客認為大廈管理室會通知我們屋主,即未向我們反映此種情況,而我們也認為已經都解決了。105年1月中旬房客突然打電話告訴我們,樓上疑似打麻將、喝酒三更半夜製造噪音;樓下疑似經由浴廁管道間及窗戶,飄散類似煙毒味道仍未解決,房客考量自身有兩位就讀幼稚園的小朋友,時常半夜被吵醒,經與家人決定提前解約。但因契約約定每月支付租金的日期是每月12日,所以自反映後當期的房租租金迄104年2月12日到期,現在房客希望自105年2月12日後,能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主張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並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2個月)。我們也認同房客曾經反映的事實亦同意提前解約(因為是新蓋好的房屋,這個狀況我們也不曉得),但就原押金退還的方式,因105年1月中旬突然接獲告知,且將逢春節連續期間,恐難尋找新的房客看屋,似乎未有獲得提前告知之權益(告知日為105年1月中旬,惟當月月租金至次月2月12日止,通知亦未滿1個月),而且當初我們的新房子原來是不提供家具的,當初考量房客人還不錯,我們在沒有增加任何租金的情況下也增添房客所需的全新家具約15萬元,現在房客真正付的租金還不夠我們當初買的家具(每月28000元,依照房客提前解約的意思,只付了5個月租金),現在如自105年2月12日後即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我們當初收了兩個月的押金),似有損我們房東權益,我們是希望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跟房客解決這個問題,不知可否提供高見與合法的依據,另外房客所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是否合理符合他們所敘述的狀況呢(我的意思是我只能保證我的房屋沒問題,我怎麼能知道樓上會多吵有什麼房客呢),謝謝。ps:簽約使用內政部契約範本是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內政部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41號公告頒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6次委員會議通過)之房屋租賃契約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20:19

您好,

 

一般而言,所謂危及房客安全或健康瑕疵,係指房屋之結構或屋況本身,例如輻射屋海砂屋等情形而足以影響房客之安危,是以,單純認為其他鄰居吵鬧或疑似吸毒吸菸之情形,並不包含在房東責任中,您所須保障的是房屋本身之品質是契約所約定的狀況即可,從而您有權拒絕其題簽終止租賃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銘德 105-02-03 16:02

如題

房東堅持是我使用不當而造成洗衣機損壞,要我付修理費用

當初是洗被單,洗完發現洗衣機損壞,房東堅持是我沒有平均重量才導致損壞,但我當初調整洗衣重量分布,還特意使用兩台洗衣機分開洗。(洗衣機使用還需付費)

這樣我需要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16: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要求房東提出是我方造成的事證,否則無須理會。反之,倘若房東可以提出,則建議簽立和解書。

2、倘若房東無法提出,卻扣留押金解約等,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救濟

 

銘德 105-02-03 17:12

律師你好:

房東所提出的是:

1. 我洗被單(無公告說不能洗被單),監視器有錄到,然後使用完洗衣機軸心損壞,房東表示前幾天才修理好。

2.房東堅持說是我沒有平均分配重量才使洗衣機損壞,所以是不當使用,須由我賠償,但監視器應該有錄到我有調整洗衣機內衣服分配,而且我還特意分配使用兩台洗衣機(洗衣機須付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23: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請廠商來評估損害原因,並且必須是您使用所造成的。

lucy 105-02-02 13:29

店長因家事因素不能繼續工作,我想接下店繼續做,由於之前店長都是開支票,我沒有支票房東開條件是希望我去文具店買本票簽,每月入帳他在還我,這對於房東有保障,但我可以提出什麼保護我自己的條件?感覺本票很可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契約書中,就本票的使用約定明確,並且就該本票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受款人姓名。

2、倘若沒有記載清楚,票據流出,可能遭其他人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3、倘若是經營店家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陳 105-02-02 02:21
你好 前天退租並點交房屋房東,並拿回壓金但今日房東來電 告知沙發有破損需負賠償責任,但是沙發在我使用前已經 用了6年(公司行號用的所以坐的人少),我接著用了6年 所以我跟房東主張是正常使用下損壞,並不是我故意破壞造成的 ,房東也認同非故意造成,但卻認為是我未幫沙發上油才會如此, 但房東在一開始並未告知要上油,同時也沒提供保養油品,只是強調這是常識 ,請問我可以主張正常使用損壞,不做任何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自然耗損的話,我方無需負責,倘若是我方未盡到保養義務,則必須負責。

2、不過我方可以主張雙方已經點交、當初並未告知沙發的材質等拒絕賠償要求。

蓁兒 105-01-28 09:19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 文章日期:105-01-27 02:04 文章人氣:16個人積分:2 請問有房屋糾紛可以請教一下嗎? 就是我們家最近搬去新的租屋處 是一整棟有三樓層 然後女房東是說把三樓最大那一間留給她, 她偶爾會回來一年幾次而已, 也承諾不會帶男的(因為我們家是三個女生) 所以我們同意三樓最大那一間給她使用,偶爾回來給她住一下。 昨日女房東告知今日下午要回來,結果有帶一個男伴, 然後說整層三樓都是她的, 我們只可以在一二樓而已(目前我的房間在三樓的小房間) 然後還說她會經常回來還會帶孫子回來,今日男伴要睡在三樓的小客廳。 當初這些口頭約定並沒有註記在租契合約中。 我們有在許多人作證下簽下租契合約 裡頭無註明這些口頭約定 也沒有註明只有租一二樓 而是住址並圈註房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如果依照法律房東是否已經侵犯了? 可以咨詢一下嗎,感恩。 因為這樣子變成常常要回來,那麼我們的空間已經遭受到侵犯, 而且水電費是一整棟的計費,那該如何分攤呢? 我們想法是女房東按照當初承諾 偶爾回來,並且不帶男伴,而且她只有她的一個房間而已。 而且浴室只有二樓有熱水,變成經常別人在我家浴室裡洗澡?感覺收到侵犯與干擾。 謝謝您們 感恩不盡

你好:

你與房東租賃契約存在,可先依租賃契約內容主張權利。 原則上出租人有提供租賃物給承租人使用、收益之義務,契約已約定將房屋出租給你們使用,就可以依約主張權利,房東拒絕提供租賃物會構成債務不履行,可催告後解除契約房東違反租賃契約之約定攜帶男伴回租屋處,若已影響你使用之權益,可視清況主張終止契約。 建議先與房東溝通,制止房東違約之行為,無效果再循法律途徑解決。
球球 105-01-28 06:36
去年剛出社會應徵了助理工作 老闆是前公司認識的經理 另外創業和他的朋友合資開一間投資有限公司 老闆和股東討論要我當負責人 基於人情壓力簽了當負責人 過了半年後 公司經營不善 收了..期間我只領助理薪水並沒有額外獲得什麼 職務也是做助理工作 實際負責人是我老闆 後來收的太突然 我只被吩咐下禮拜不用來了 等過了三個月 被公司承租的辦公室房東追討房租未繳清且要負責違約被告民事 後來又發生電信費用也沒辦停約導致被電信業者寄支付命令 現在公司暫時停業中 公司負責人還是掛我 我老闆根本避不見面也不想負責 股東又不願意解散公司 無法到市政府註銷只能等停業超過六個月讓政府介入強制解散 但公司有沒有有欠稅 會計師也不太敢確定 中間負責人跟不是我 前老闆跟我要了私人章之後一直沒還我 直到公司停業半年 我一直跟他要他才還我 公司資料文件還有電腦設備都被前老闆帶走 我沒有什麼資料 這樣我能夠提告侵佔讓前老闆出來面對嗎? 還有 有關於公司是否欠稅、電信費用是否真的要我負責、房租欠款等.. 我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拜託各位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09:19
您好, 1、人頭負責人仍然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公司如果欠稅或有其他不法行為,您仍須負責。2、您可向公司實際負責人請求損害賠償;如有未經你同意蓋你的章,可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提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可對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及民事確認訴訟,確認移轉公司之行為無效,您非負責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蓁兒 105-01-27 02:04

請問有房屋糾紛可以請教一下嗎?

就是我們家最近搬去新的租屋
是一整棟有三樓層
然後女房東是說把三樓最大那一間留給她,
偶爾會回來一年幾次而已,
承諾不會帶男的(因為我們家是三個女生)
所以我們同意三樓最大那一間給她使用,偶爾回來給她住一下。

昨日女房東告知今日下午要回來,結果有帶一個男伴
然後說整層三樓都是她的,
我們只可以在一二樓而已(目前我的房間在三樓的小房間)
然後還說她會經常回來還會帶孫子回來,今日男伴要睡在三樓的小客廳。

當初這些口頭約定並沒有註記在租契合約中。
我們有在許多人作證下簽下租契合約
裡頭無註明這些口頭約定
也沒有註明只有租一二樓
而是住址並圈註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如果依照法律房東是否已經侵犯了?
可以咨詢一下嗎,感恩。

因為這樣子變成常常要回來,那麼我們的空間已經遭受到侵犯,
而且水電費是一整棟的計費,那該如何分攤呢?

我們想法是女房東按照當初承諾
偶爾回來,並且不帶男伴,而且她只有她的一個房間而已。

而且浴室只有二樓有熱水,變成經常別人在我家浴室裡洗澡?感覺收到侵犯與干擾。

謝謝您們 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於房東承諾「偶爾回來,並且不帶男伴,而且她只有她的一個房間而已」,倘若我方可以提出證物,不論是證人或是書面、錄音錄影等均可,我方可以要求房東限期改善,否則可主張房東違約,要求解約賠償

2、 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房東,倘若對方拒絕履行,屆時可以提告

 

小嗨 105-01-26 05:41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最近租了一間房子租金7300

我12.29號搬進來的

房東有些事沒說清楚

這邊的房租含水.清潔.網路.第四台

可當我簽約搬進來時差不多快十天我沒有網路沒有第四台可以用

因為這是新房子他們還沒用好

但是這事前都沒有跟我說明

再來就是我住近來因為空間狹小

我的電腦衣櫃冰箱全部都只能放置在陽台

爾後陸陸續續出現了一些問題

因為最近天氣濕冷

有露水冷空氣滴到了我的電腦主機~喇叭~螢幕

找了房東過來.他說要幫我家板子

而住進來的這時期

我常常熱水用不到十分鐘

甚至有時候五分鐘

就沒有熱水了!!!都讓我等了好久才有

甚至好不容易等到了!!卻一下子又沒熱水

這些房東都沒有說

而他是說會找人來看

說甚麼用熱水十分鐘因為是電熱水器怎麼等等的

用電多少是我自己要負責的

而我每每洗澡都等了好久熱水才又來

住不到一個月卻問題多多又很不順

我想要解約~但是房東好像不願意

雖然他有處理

但是很多問題他根本一開始沒有說明

我也覺得家電多少放在陽台有他的風險在

這誰也不能保證吧!!

爾後洗衣機又出問題

不知道是接觸不良還是怎麼的

我一個月花了7300

卻一住進來全是問題

我下午要上班

卻常因為這樣房東來看

也嚴重影響到我睡眠

常常為了處理這事搞得很繁雜

這兩天我想退租但他好像要收我違約的錢

可是我覺得~我花了那麼多錢

一住進來全都是問題

如果我知道會這樣我當初一定不會租

我覺得我本不需要付那些錢

再說這個約的租金我也有給他

請問該怎麼辦??麻煩請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空間過小、陽台使用、溼氣過重屬於雙方洽簽契約時,我方應該看房的時候就應該詢問的事項,很難歸類於房東應該主動告知。

2、就您所述的熱水器、洗衣機、第四台的部份,可以以存證信函限期房東改善,否則可以解除契約或是自費修繕之後,以租金抵扣。

小J有問題 105-01-22 22:13

我與住宿的室友發生糾紛,他們向房東告狀說我破壞宿舍裡的設備,損壞部分我都已向房東承諾會負責(這不是重點)

房東傳損壞的照片給我時,我發現有一張照片是我房間門的內側的損壞,我從來沒有自己拍這張照片過,確定是其中一位室友擅闖我房間進來拍的,雖然我還不知道是兩位其中一位的哪一位,但是房東承諾過等損壞處理完後,就會把傳給他這張照片的人的對話紀錄截圖給我,到時就能確定是誰。

請問僅靠擅闖房間的室友傳我房間門內側的損壞照片給房東的對話紀錄截圖照片,在法律上就足以證明這位室友曾經擅闖我房間嗎?

請問就算這樣足以證明這位室友曾經擅闖我房間,但我東西沒有不見,他沒有偷任何東西,這樣有能成立罪名嗎?要以什麼罪判定?
請問這樣我們報警有用嗎?還是該怎麼處理?

小J有問題 105-01-22 11:23

我們四人合租宿舍,押金為兩個月的房租30000元,一人平均7500元
可是只有我朋友一個人代簽合約(A同學)
B同學與C同學是情侶,並沒有簽名在合約上,
我和A同學是朋友,我是男生,A是女生,曾經一次在宿舍吵架,我一氣之下用手搥了門和木條柱子,門和木條柱有些微受損。後來又有一次吵架,A同學生氣下在廚房摔東西(陶瓷碗),我為了怕A同學在廚房做出什麼危險的事(她並沒有做,只是我擔心)並且在生氣下打了她,一方面喝止她,她請C同學打電話報警,警察有來但沒有做筆錄關切一下就回去了,

事後過了一陣子,直到日前B同學與C同學1/20突然搬走,害大家無法繼續續租,害我和A同學也無辜的損失押金,我和A同學請B同學與C同學賠償我們原本應得的押金,他們不願意,他們提出的理由是他們認為我和A同學在宿舍吵架造成他們產生害怕所以才搬走的,請問這種理由成立嗎?
我個人認為這是我和A同學吵架的私事,我們住屋期間完全沒有對B同學與C同學造成任何傷害,也沒有任何吵架或恐嚇什麼的,請問他們以這種理由這樣就可以不用賠償我們押金了嗎?

這是他的指控,她在網路上的發文https://www.dcard.tw/f/all/p/1015595

如果他們可以以這點當理由不賠償的話那他們是否需要確切證據?
我打人的事與A同學有摔東西的事,與房屋有些地方有些微損壞的事,他們沒有任何錄影錄音,只是在LINE群組上面爭論時有互相提到(LINE上面有承認),及打人摔東西事發時其中一位(C同學)有在場,警察有來但沒有做筆錄關切一下就回去了,這樣可以構成任何證據嗎?
警察有來關切過但沒做筆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只憑LINE上的紀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如果他們的理由並不可當成突然退租害我們損失押金的理由,
那B同學與C同學並沒有簽名在合約上,我們頂多只可以透過像社區監視器以及有租社區停車位之類的提出他們有居住的證明,以及房東知道他們有住,這樣有辦法要求他們賠償嗎?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

105-01-21 20:28
二個月前租一房屋,打2年契約,已付1年租金,及押金。 住一個月後,房東被抓去關,此次自稱房東姪子,來電表示:房子不只屬於房東一人,主張契約無效,要求我搬離;我亦主張,契約已打、房租已付,拒絕搬遷。 不料今晚下班回家,發現大門已被換鎖、大門被噴漆噴上「請電0912345xxx(房東姪子電話),勿換鎖」等字樣。 當下我即報警處理,可是警察到場只建議我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已約好明天下午調解。 問題1.若房屋產權不清,我的租賃契約還有效嗎?2.若契約無效,我可否要求搬遷時限,以及押金返還,與預付房租返還嗎?3.若契約有效,我可否告他妨害自由毀損入侵民宅等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0:40

您好!

租約有效,但效力只存在於訂約雙方當事人之間,如果房屋是第三人所有,第三人可主張不受租約拘束,可要求您搬離,您應向出租人請求違約賠償押金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要先釐清房屋所有權歸屬才有辦法判斷法律關係。 租賃契約債權契約,只要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惟若出租人非所有權人或只是共有人之一而為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賃契約無法拘束真正所有權人或其他共有人,真正所有權人或其他共有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821條規定請求遷讓房屋。 此時你可依民法債務不履行規定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預付之租金押金。 若有強制罪、毀損罪、侵入住居罪之情形可提出刑事告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2:27

您好,

 

1、調解時請對方提出房屋所有權證明,若系爭房屋確實為共有狀態,則原來之房東沒有權利將房屋出租給您,對方要求您搬離是合法的。

 

2、您可向原房東提出刑事詐欺偽造文書等告訴,民事上並可請求原房東退還租金賠償所有相關損失。

 

3、原房東姪子若確實為房屋所有人,本案看來其行為尚不觸法。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像原房東刑事告訴及民事之損害賠償訴訟,以維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先生 105-01-20 14:38
105年1月9日凌晨5點左右.租屋處失火.那是我太太租來ˊ開檳榔攤的地方.沒有住人.我太太每天早上6點開門.傍晚6點下班.事發當天早上我太太還沒來得及打電話房東.房東就打來.一開口都沒問人是否平安.就說一定是冰箱太多台.還說他人在大陸.請我太太趕快把房屋弄好還他.請妥善處理.後來消防鑑定為起火處插座韌片老舊.有變色痕跡.且插座處有滲水痕.排除各起火原因後.椅電氣因素(積污導電)可能性較大.1月11日我太太連絡房東.問他何時回台灣.應該要面對面談看看怎麼處理才對.因為我太太的所有生財器具.包含五隻心愛的寵物.所有的所有也都在悶燒的高溫下通通沒有了.這通電話房東還是說請我太太趕快把房子清一清.房東的太太和小孩都在台灣.但是只有小孩來拍照就走了.房東後來要請他太太來看看好了.第二通電話態度整個大改變.房東跟我太太說他太太沒接他電話又說大家相處那麼久了.不希望為了這個事情撕破臉.還問要續租嗎?又告訴我太太說一樓趕快清一清.牆壁油漆上去.就可以繼續賣檳榔了.還有說叫我太太不要叫他賠償.我太太問他.房屋修繕費用以後可以從房租扣回來嗎?房東沒說好與不好.只說(妳修多少錢.到時再跟我說就好).可是我覺得不太對.我還是請我太太甚麼都不要動.等房東回國後.在面對面談才對啊.想請問 這件事責任歸屬到底是誰的錯?凌晨電線失火並不是我太太造成的阿.1月10日我太太還轉帳了房租房東能要回來嗎?契約租約還有兩年多才到期.現在我太太也甚麼都沒有了.能提前終止租約嗎?我太太該如何自保? 房子是我太太跟房東契約租的(不是我).一月16日有與房東面對面談.房東問我太太想法是甚麼?我太太說請房東修繕完後.看能不能一段時間不收房租.因為我太太所有的生財工具也燒光光了.要繼續做的話也需要一筆錢來購買設備.房東說怎可能不收房租.說他只願意修繕鐵門.鋁門.油漆牆壁.其他燒毀的物品要我太太自己想辦法清理.還說鑑識報告寫插座處韌片老舊有滲水痕又怎樣.他也可以說是我方造成的.如果要弄到上法院.搞不好我太太還要全部賠償他勒.他已經對我太太很仁慈了.又一直說反正他房子租我太太.是我太太在使用.當然是我太太的責任.後來我太太說那終止契約好了.房東卻不說好或不好就走掉了.我太太怕不終止契約的話.房租若沒繳.會反被房東咬一口.租賃處已無發使用還要繳房租的話.這有天理嗎?但房東又不回應我太太提出的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我太太該怎麼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呢?沒終止契約還要繳房租嗎?
小菁 105-01-20 13:43

請問,我承租處,當初打一年契約押金2個月18000,房租一個月9000,之後期約到,房東沒再提出要續約,我因當下有困難,有積欠少許房租所以也不敢要求跟她再續約,但依舊陸續有繳房租繼續住,但近期,因之前老公工作有中斷,於是到目前為止共積欠了一個月的房租9000,及上個月的房租的3000元,好不容易慢慢工作又接上了,承租處若有任何修繕問題,我們也都自行處理,不曾要求她幫負擔,孩子就讀的幼稚園也即將在7月份要畢業了,且我目前也沒能力在拿出一筆錢搬家,但房東目前一直以傳簡訊方式說,若不怎麼樣我就要請你搬家等字眼,請問我欠這12000,她能限我一個月搬家嗎?

小璇 105-01-20 00:29

【非常緊急*幫家人代問】

事由:

去年11月左右到A朋友的地方打臨時工

是私人的養殖業(蚵仔),開工之前有講好此工作是短暫性的(1個半月左右)

日薪最少1500元(勞力、以蚵量計價),工作告段落後就發會薪水,講好才開工

工作已經結束近兩個月,多次電話簡訊詢問薪水都遲遲不回應

不然就以各種理由拖延: 不是說他自己也沒錢、就是無限的過幾天再說.....

甚至還封鎖家人的電話,訊息

最後到了1月9號好不容易連絡到他,還是說他沒錢給就不回應了....

 

這筆錢真的很重要,因為每個月有房租,車貸等東西要繳

又遇到家裡突然一筆醫療開銷..

錢不夠用,才答應先去朋友那裡暫時做工先熬過再說!!!

結果後來沒錢繳房租,被房東趕走,車貸也拖了半個多月

逼不得已還是跟其他朋友借錢繳車貸過生活....

那份工作期間就有找到正職的工作,現在持續在做...

但是那筆錢還是想要回來.......畢竟還是要還人要生活


而B朋友也是因為認識一段時間了,當時不疑有他。只有口頭講好就做了

結果最後.......要不到錢...

想請問這種情況(沒有公司行號),是否有方式能要回薪水?!

拜託!拜託!拜託!幫幫我們......



你好:
要先判斷與朋友間是承攬關係(不具從屬性)或勞動契約(具有從屬性)。 若是承攬契約可發函催告給付報酬,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 若是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第79條規定:「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可先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會依法開罰,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給付薪資
 
瑞秋 105-01-19 03:23
最近因為戶籍地問題上網查了很多資料, 真的是因為房東不願讓我們遷入戶籍, 而戶籍地址是很小的時候就放在那邊, 目前租給誰或變成怎麼樣我也不是很清楚, 而我目前長時間也沒有額外的錢可以搬家(目前失業無薪水,僅靠妹妹先暫時付房租) 加上目前租金也是比較便宜,搬離此處我們沒有額外的錢可以負擔, 但又擔心法院的一些單子收不到, 所以剛才上網查詢一下, 看到說 「聲請人向戶籍地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經法院以債務人並未實際住於戶籍地,僅因子女就學、實際居住之租屋處不准設籍、或其他自身考量而設籍於戶籍地,但未實際上居住於戶籍地,而認定戶籍地並非債務人生活中心,故移轉管轄至實際住所地。」 "其中自身考量而設籍於戶籍地,但未實際上居住於戶籍地,而認定戶籍地並非債務人生活中心,故移轉管轄至實際住所地" 我目前沒有欠債,只是擔心我有任何法院信函若是沒有收到 會對自己權益受到很大影響 因此,才急著要找到在不用變更戶籍地的情況下也可以收到法院通知書~ 我目前知道稅徵機關、健保局、汽車罰單等可以改寄送至居住地 但唯獨法院公文我不知道能不能真的可以去申請改寄到居住地 其實法院可以戶籍地跟居住地一起寄都沒關係 我只希望能收到東西就好~ 以避免無緣無故變成通緝犯而又要花錢交保等問題 雖然我目前沒有要告人或者有被告的問題 但因為看到網路上有人寫到 無緣無故變成通緝犯? 原因是因為在網路上怒罵他人而被網友提告, 因為法院單子都是寄到戶籍地 而他沒有住在戶籍地也沒人幫他收信 導致他變成通緝犯, 因為擔心自己也是無緣無故或者因為某些原因被網友檢舉 而沒收到法院通知信因而吃上官司 所以才想要把寄送地點改成目前租屋處 但又不希望因此而影響房東跟原戶籍地, 希望律師可以幫幫我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20 00:30

瑞秋你好,法院原則上還是以戶籍地為寄送地址,若你目前沒有案件在法院,就無法預先登記現居地,只有在你有案件在法院時,可以要求將訴訟文件寄送到現居地來。

                                                                                   王律師

sammi 105-01-18 22:27

這個月房租已經有繳,應該是可以住到2/15,但還是欠二個月房租房東又不同意從二個月壓金扣,一直跑來租屋處找我,一整天打了不下20通的電話,搞的我上班電話關靜音,家也不敢回的,很怕他進來家裡坐著不走,嚇到小孩怎麼辦?不是不跟他溝通,他堅持我一定要把二個月房租先繳清,並在2/15交屋,不繳的話就馬上搬,我該怎麼辦?他是不是可以在2/15前把我趕走?這樣一直來找我,電話簡訊一直傳一直傳,快瘋了,我知道是我不對在先,所以他1/15說不租了,也說給我一個月時間搬走,但又每天打來跟我要錢,我該怎麼辦?

sammi 105-01-18 16:55

當初租賃契約是在仲介公司簽約的,合約是打一年,房租每個月是八千元,壓金二個月一萬六千元,承租一年後,問房東是否可降房租房東同意改為每個月七千五佰元,但沒有再續打合約,因為個人家庭經濟忽然有問題,所以在去年開始有欠房租,累計至目前是二個月,房東在105.01.15跟我說不租了,要求我欠的二個月房租要先給他,不然就馬上搬,如果給他了,就可以2/15再搬,還一直說要去家裡找我,我也跟他說,如果有錢可以給你,我就不會欠你房租,是否可以用押金扣,他堅持不行,一直打電話給我,要去家裡找我,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1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房東已經可以解約並且要求我方搬遷。押金一般來說可以抵租金違約金等,要看雙方的約定。

2、不過房東也不能私自使用強制力,還是要透過法定方式要求您搬遷,程序上倘若涉及違法,可以蒐證自保。

3、還是建議可以用協議的方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瑞秋 105-01-18 14:44
目前在台北租屋房東不讓我把戶籍遷入 請問我可以將戶籍改遷到我姊姊的房子嗎? 姊姊住台北戶籍在姐夫那邊 而姊姊目前在南部有一間房子沒有人入戶籍 房子只供每年返鄉時暫時居住之用 屬於自用住宅, 我是他妹妹我可以將戶籍遷入嗎?還是可以採用寄居方式? 遷入的話會不會影響到他?譬如需要多繳稅? 另外,自用住宅是不是可以申請一些減免? 那些減免是不是要主動申請?
冷可樂 105-01-18 14:06
因為我未婚夫他吸食安非他命初犯被抓,後來收到他開庭日期,可是我們都認為他單純開庭或驗尿或告知什麼時後勒戒想當下申請緩起訴,不知道他開庭日那天就是要直接進勒戒所,因為我懷孕七個月了,無工作收入,都是他去工作,他們家境不好,我本身是給人收養,在國中畢業後因為養父去世,養母在我小時候對我不好,就把我趕出去,我在也沒回去那裡,幾乎可以說我沒有親人支援我生活方面,未婚夫的爸媽都年紀大了,所以根本沒多餘的錢負擔我們的電話費,健保費,生活費房租費,繳還錢的費用,還有一些費用,他1/13進桃園看守所,之後會轉新店那裡,我不知道怎麼做該讓他出來不然我現在動不動腹痛,他家人無法照顧我,我現在一個人照顧自己,身上他原本的錢所剩不多,房東也在吹繳這一個月的房租不然要把我趕出去,我覺得這樣很無助,我查網路都看至少要一個月以上,我沒什麼朋友幫忙,對我來說他要被關的期間,對我是種現實生活折磨,這種事情也不知道找誰商量,請問我該怎麼辦和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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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 105-01-18 02:10

律師你好

因為某些原因戶籍地跟現在居住地不同

戶籍地目前也不知道是時居住

有一個問題是法院任何案件都是寄到戶籍地去

可是戶籍地址是擺著好看,卻從不知道那個地址現在是誰在住

或者變成甚麼樣都不知道

本來很想遷出到目前租屋處,但因為某些原因被家人制止

房東也不准人家遷入戶籍......如果把原本戶籍地遷出

?地方給我遷入 我就變成遊民一樣...

所以想詢問一下有沒有辦法知道自己有沒有法院通知?

因為之前常常在網路上匿名留言,擔心會有網友提告而不知道

若不處理會變成通緝犯...加上本身沒有工作

法院通知也沒有公司地址可以寄.....

希望律師可以給我點建議

看有沒有甚麼辦法是可以查到?或者讓法院有任何信是寄到我現在的通訊地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行法制沒有可以取代戶政登記地址的制度。

2、建議您應該與家人溝通,釐清目前戶籍地住所有無人可以幫您收信,或是另行租屋,否則倘若日後發生司法爭議,恐遭通緝或是羈押

愛芯 105-01-17 18:42

最近租套房,簽約時因非房東本人而是房東的弟弟,簽約時要求委託書,可是當下屋主委託人說要下次拿來,但是現在拿來時,委託日期和簽約日期不同,簽約是12月25日,委託書日期是12月26日,這樣有問題嗎?因屋主和委託人是兄弟關係,但委託日期令人擔心,簽名蓋章都不是屋主,感覺怪怪的,請問這樣會出現另我權益受損的問題嗎,請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您

你好:

只要有取得代理權並在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為之意思表示都會對本人發生效力。若能夠確定弟弟有獲得哥哥(屋主)授予代理權,並提出所有權狀、房屋繳稅證明等作為佐證,就可以放心締約,就算將來發生爭議仍然可以主張表見代理。 若日期有錯誤可以請求更正。
阿辰 105-01-17 10:52

今早8:45分左右,房東猛烈敲門,開門後用嚴厲的口氣說我們把電梯弄壞,旁邊房東的老婆還執意要告我們破壞電梯

我方事實情形:

昨晚十點多我們吃完飯回來,進電梯按樓層5,5樓到了電梯門開,走出來。

房東講述情形:

我們在5樓出電梯後,過了兩秒樓上有人按電梯,卻一直沒有動靜。在這兩秒內,沒有其他人出現。故房東直接100%認定我們要出電梯時,刻意將電梯門扳開,造成電梯門損毀。

之後又上樓與房東調看監視器及面對面再次談話,房東就又改口說:「因為沒有確切證據是你們做的,但2秒鐘發生的事情也只有你們用電梯,我99%肯定是你們弄壞的,如果監視器進一步調查發現你們沒有破壞,我再向你們道歉。」

結論:

我們沒有做的事情,不怕監視器拍到,也不怕房東告。但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之下,房東一早猛烈的敲門,且一開口直接認定我們的過錯,還執意要告我們。

我們可以做甚麼事情來維護我們的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1:04

您好,

 

1、刑事上要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會有困難,因為當下您並未錄音,且房東是因為主觀上真的以為是你弄壞電梯才去找你理論,並非為了損害您的名譽才故意去指責您。

 

2、民事上要件較刑事寬鬆,故可以民事起訴房東侵權行為,侵害您的名譽與人格,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豪豪 105-01-15 13:34

房東要把公共空間客廳收回不給使用可以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42

您好!

請拿出雙方所簽訂租約詳閱,先確認約定的承租範圍是否包含客廳,若有包含客廳,您就權利使用。若沒包含客廳,或約定不明確,您可試著主張在使用約定租賃物的合理必要範圍內,仍有使用客廳部分範圍的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13:43
您好, 1、檢視雙方租賃契約,其中應有約定租賃物之使用範圍或面積,一般而言,雅房之出租應包含浴室和客廳之使用,較為合理。 2、可請求房東減少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 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豪豪 105-01-14 20:17

房東要把公共空間客廳收回不給使用可以嗎?

Zoney 105-01-13 13:28

您好,我方是房客,想諮詢一下該如何處理下列狀況。


104年8月因租約要到期,因此和房東續租到105年12月,但續約後沒多久,大概在104年11月時,房東突然說要賣房子,跟我們說仲介要來照相,之後若有人要看房也請讓我們讓人進屋參觀。關於租約問題,經詢問後房東表示若房子賣出,他會跟買方協商,留時間讓我們搬家,雖然我們很錯愕,但想說房子是別人的,也就同意房東的要求。


之後房仲業來看過房子拍了照片,本來還要掛售字布條,但因為不好懸掛才放棄,之後房子出售的資訊也都放在房屋仲介的網頁上,這種好像隨時會被輾走的感覺不好受,所以我們也開始在找房子。106年1月,也就是最近我們找到了新的地方,所以打電話告知房東,說月底就可以搬走了,結果房東說我們沒有提前告知,因此不會退還兩個月的押金


我不知道現在這種狀況如何處理,兩個月前房東告知我們要做好搬家的準備,結果現在又說我們沒提前兩個月說要搬家所以要兩個月押金都要扣掉,而以原契約論的話,則是註明提前解約要扣一個月的押金。老實說我們想把押金都拿回來,不然以契約來看也只要扣一個月而已,押金都被收走實在無法接受,所以應該怎麼和房東表明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15: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同意續租,是否有簽立契約?是否有約定續租多久?

2、姑且不論是否有買賣不破租賃,既然房東已經請你們準備搬家,我方也同意,則我方就沒有違約問題。

3、至於有無提前告知的義務,則必須看雙方有無另外約定。

 

Joe 105-01-13 09:18
律師您好,就是我們租到一間店面,但最近一直接到民眾報案,說我的店面佔用騎樓,但是租屋房東沒有告知是騎樓店面,只有在契約上畫出ㄧ個分租的圖,而且這店面有水泥牆及鐵捲門,外觀牆面與大樓同樣,跟本看不出是騎樓,而且簽約時地址房東也寫是某某號右側,分租的,警察告知這地方就是騎樓,要我趕緊搬遷,連續收到二張罰單,第二張罰單時告知我們要關門不要在開了,並表示我們不關門他們不走,因為檢舉者會ㄧ直報案,警察不想造成雙方的困難,所以我們從那天就關門了,我所購買的器具和設備也花了不少錢,結果現在臨時無法營業,我可以向房東求償損失嗎?而且房東違建租賃給我,我可以告他詐騙嗎,為了賺房租,卻讓我投資設備卻無法營業房東還說如果不能做就不要租了,那我的權益在哪,只能自認倒楣嗎?可以民事求償我的損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09:29

您好,

 

1、先檢視所簽立之租賃契約

 

2、如契約有載明房屋使用目的,而實際上房屋卻根本無法達到應有之功能,應可主張解除或終止契約

 

3、房東若有刻意隱瞞之情事,可再考慮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民事上也能向房東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應將契約、其他資料交由律師評估,才能提供更完整之回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建議以民事處理即可。

二、房東有義務提供符合約定可以使用的租賃標的,他違約造成你的損失的話可以請求賠償

三、但如果契約就寫得很清楚說這個是違建,甚至寫說是騎樓的話就沒辦法。雖然你說契約沒有寫清楚,但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契約來判斷。

四、據我之前搜集的判決,例如租給人做餐廳使用但依法令該處不能經營餐廳的話房客來告的話房客是占優勢的,類似判決很多。你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我比較常用fb,你可以考慮加我fb…

一、建議以民事處理即可。可以聲請調解聲請調解

二、房東有義務提供符合約定可以使用的租賃標的,他違約造成你的損失的話可以請求賠償

三、但如果契約就寫得很清楚說這個是違建,甚至寫說是騎樓的話就沒辦法。雖然你說契約沒有寫清楚,但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契約來判斷。

四、據我之前搜集的判決,例如租給人做餐廳使用但依法令該處不能經營餐廳的話房客來告的話房客是占優勢的,類似判決很多。你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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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房東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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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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