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陳先生 105-01-12 17:16

105年1月9日凌晨5點左右.租屋處失火.那是我太太租來ˊ開檳榔攤的地方.沒有住人.我太太每天早上6點開門.傍晚6點下班.事發當天早上我太太還沒來得及打電話房東.房東就打來.一開口都沒問人是否平安.就說一定是冰箱太多台.還說他人在大陸.請我太太趕快把房屋弄好還他.請妥善處理.後來消防鑑定為起火處插座韌片老舊.有變色痕跡.且插座處有滲水痕.排除各起火原因後.椅電氣因素(積污導電)可能性較大.1月11日我太太連絡房東.問他何時回台灣.應該要面對面談看看怎麼處理才對.因為我太太的所有生財器具.包含五隻心愛的寵物.所有的所有也都在悶燒的高溫下通通沒有了.這通電話房東還是說請我太太趕快把房子清一清.房東的太太和小孩都在台灣.但是只有小孩來拍照就走了.房東後來要請他太太來看看好了.第二通電話態度整個大改變.房東跟我太太說他太太沒接他電話又說大家相處那麼久了.不希望為了這個事情撕破臉.還問要續租嗎?又告訴我太太說一樓趕快清一清.牆壁油漆上去.就可以繼續賣檳榔了.還有說叫我太太不要叫他賠償.我太太問他.房屋修繕費用以後可以從房租扣回來嗎?房東沒說好與不好.只說(妳修多少錢.到時再跟我說就好).可是我覺得不太對.我還是請我太太甚麼都不要動.等房東回國後.在面對面談才對啊.想請問 這件事責任歸屬到底是誰的錯?凌晨電線失火並不是我太太造成的阿.1月10日我太太還轉帳了房租房東能要回來嗎?契約租約還有兩年多才到期.現在我太太也甚麼都沒有了.能提前終止租約嗎?我太太該如何自保?

你好:

民法第434條:「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首先要先釐清失火之原因為何,以及有管理維護義務之人為何人。 若是你老婆,則無法請求出租賠償損害,而民法減輕承租人對於失火之責任,你老婆只需要就重大過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是房東提供之設備導致失所,則可依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民法第227條第2項加害給付)、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6條請求損害賠償賠償所受損害(失火燒毀之設備、寵物)、所失利益(無法營業)。 目前原因不明,尚難判斷。
陳先生 105-01-18 13: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房子是我太太跟房東契約租的(不是我).一月16日有與房東面對面談.房東問我太太想法是甚麼?我太太說請房東修繕完後.看能不能一段時間不收房租.因為我太太所有的生財工具也燒光光了.要繼續做的話也需要一筆錢來購買設備.房東說怎可能不收房租.說他只願意修繕鐵門.鋁門.油漆牆壁.其他燒毀的物品要我太太自己想辦法清理.還說鑑識報告寫插座處韌片老舊有滲水痕又怎樣.他也可以說是我方造成的.如果要弄到上法院.搞不好我太太還要全部賠償他勒.他已經對我太太很仁慈了.又一直說反正他房子租我太太.是我太太在使用.當然是我太太的責任.後來我太太說那終止契約好了.房東卻不說好或不好就走掉了.我太太怕不終止契約的話.房租若沒繳.會反被房東咬一口.租賃處已無發使用還要繳房租的話.這有天理嗎?但房東又不回應我太太提出的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我太太該怎麼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呢?沒終止契約還要繳房租嗎?

一名使用支票作為繳付房租的男子,近期因聯繫不上房東擔心支票被冒領,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沒想到,房東私下將支票轉讓給債主償還債務,導致債主存入支票後無法兌現。票據交換所獲報通知警方調查,發現開票男子不希望支票兌現,遂以遺失名義止付,但此舉已經涉及不實,開票男子調查後被依誣告罪嫌法辦。

 

高市一名黃姓男子(51歲)近6年來向李姓房東(53歲)租屋,雙方約定每年開立10張、每張金額15000元的支票繳納房租。今年9月中旬,黃男聯繫不上李男,擔心支票被冒領,上月1日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

 

沒想到,李男今年8月和9月初兌現2張支票後,因債務問題失聯。剩下的8張支票由李男請妻子廖女(53歲)轉交債主鍾姓婦人(61歲),以當作每月債務償清。

 

鍾婦9月底將支票存入屏東中小企銀大發分行,原以為10月5日能拿到欠款,沒料卻接到銀行通知「支票掛失無法兌現」,讓鍾婦以為拿到「芭樂票」。

 

台灣票據交換所屏東縣分所將鍾婦兌換掛失支票的訊息,發函警方調查。鍾婦到案表示,支票債務人給自己作為債務償還,不知已掛失;而開票的黃男則說,若沒把錢存進支票存款導致跳票,恐要付法律責任,所以只好以遺失名義止付。

 

警方偵訊後確認,黃男開出的支票遺失,也沒有被偷,只是不希望讓支票兌現,此舉已涉及不實,訊後依誣告罪嫌函送檢方調查。(楊適群╱高雄報導)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1/723542/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171條定有:「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二)於實務上,票據辦理掛失止付時,金融機構會要求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及「遺失票據申報書」等文件,並由台灣票據交換所將相關文件交予警方進行調查。但於檢警機關調查後,發現若該票據持有人,並非透過竊盜侵占遺失物等方式取得該票據,而係合法地直接或間接自開立發票人處取得,則此時因該謊報票據遺失,已造成警方開始偵查,該謊報之人即有可能構成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責。

(三)律師提醒:知悉票據去向,僅係因收受票據之人未履行債務或拒絕返還票據,擔心被不得享有票據上權利或票據權利應受限制之人獲得並遭提示之情形,可詢問一具有專業法律智識的律師,透過民事假處分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得便宜行事逕為掛失止付,否則民事糾紛未解,又將天外招來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妍妍 105-01-11 09:56
我租了一間小套房,住進去後發現濕氣相當重 衣服包包棉被不斷發霉,每天都開著窗 還是一樣發霉, 牆壁上還會滲水房東要我用除濕機,我使用後但狀況未改善,想請問 我能夠解約拿回押金嗎? 還是該怎麼爭取我該有的權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1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牆壁滲水應該屬於瑕疵,可以要求房東改善,倘若無法改善,可以解約並依求退還押金

2、倘若我方受有其他損失,並且可以請求賠償

Phoebe 105-01-08 18:52

您好: 吾是舊式公寓4樓原住戶,104年12月起深夜11:00~00:30~半夜1:00-在4樓主臥室常常聽見 5樓租屋房客搬物品叩囉叩囉重聲、拖拉桌子椅子聲、穿有更的鞋(高更鞋)在室內走動10分鐘以上,在客廳位置會有敲打物品聲類似鐵鎚、工具丟地上雜聲 有時候從10點半開始敲,斷斷續續的敲聲,非常吵很煩 沒辦法入眠,家人們也被吵難睡, 12月底時曾經凌晨2點上樓跟對方說不要吵,對方回答他們有小聲,問題還是聽的見噪音啊,怎麼會是他說小聲就可以深夜這樣吵。   

     5樓租屋房客中年男女+2個20歲左右男子,從12月1日起陸續的深夜噪音擾人,房東太太60幾歲住6樓加蓋屋,說她沒聽見(憑什麼裝死),只口頭告知該房客不要吵,房客只會安靜1、2天又開始敲敲打打..搬物..,房東法律責任不是嗎? 怎麼樣告知房東這種事情嚴重性,新聞有出現提告這種人賠20幾萬給樓下,自己想要搜證卻只能用一般手機錄影片,能不能成力當證據啊? 各種聲音都會錄進去,是做白工嗎? 都不能正常睡是要怎麼辦才好?

  又前幾天去文O分局告訴管區警員晚上11點以後來處理,結果他晚上9點多就來,房客又還沒開始敲吵,是來做什麼用,且房客對警員否認前幾天深夜有敲東西..,原本都希望用和平手段處理這種事,但是遇到惡質番房客說也無用,此事確實是吵的讓吾家人非常氣爆!!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9條有規定.   這種由於噪音不易量測且發生具有偶然性、突發性,警察機關受限於路途、程序、人力、勤務等因素,蒐證不易,通常需要先自助,才能獲得警察機關的協助。】 這句話,怎麼辦理? 謝謝

那天房東孫子也有下來屋內親耳聽見敲擊吵聲半小時之久,而他竟然回答說他不懂怎麼處理 是他奶奶負責租屋(不負責任說法..),難道要求這種房客搬走,還需要賠房客房租錢嗎?   請問是要提告房東還是房客? 快過農歷年,非常不希望擾人睡覺聲音一直延續下去,不知道還能找誰講講看,請教律師們 立即解決方法 , 萬分感恩,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8 21:49

您好,

 

1、可以手機錄影之方式,紀錄吵鬧之時間與聲音,作為未來之證據房東孫子也有聽到吵雜聲,如其願意亦可作為證人。(法律要您先自助,就是先努力蒐證)

 

2、起訴房客,而非房東。您與房東租賃契約,約定房東責任多半屬於維持房屋結構、功能之完整,通常不包含這種處理鄰居吵鬧的責任

 

3、吵雜聲快要開始前或剛開始,可選擇立即報警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08 09:18

大概是去年7月份的事,7月20搬進租屋處。

我是第一次租房子,跟一個室友合租一戶一萬(兩房一廳一衛)平均每人是一個月繳$5000+管理費575,押金一萬,大概八九月的時候後悔要退租,因為室友帶她的一位同事回來住,但是我並不認識,所以我就說那可以請她負擔部分房租否則就不要每天住在這,但是另外一位室友不同意,說她有付水電費就好,這樣是可以的嗎?

我自己本身是因為認為不合理,家裡有不認識的人,可能亂進房間也沒有人知道,我也不知道房東知不知道她有帶人回來住,因為在不高興與室友又沒有共識下的情況搬走,搬走前要兩天要通知房東,但房東並未接電話,打了兩天皆未接電話,後來這件事就不了了之,直到最近那個室友聯絡我說叫我負擔接下來的月租,可是我從八九月就沒有住在那裡了,也並未跟房東押金的事,因為合約上並未寫違約金,照理說應該是只有押金拿不回來嗎?

最近還說要走法律途徑,想問問看如果走法律途徑大概是會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8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合租的意思是指兩人都有簽約嗎?

2、房東可以要求終止租約賠償,亦可以要求您繼續履約,並且給付租金,不論您是否仍居住於該處。

3、這樣的情形其實應該先跟房東說明(通常都會約定不可以帶別人回來居住),由房東去拘束對方,我方恣意搬離對於房東來說,我方的行為已經造成房東的損害。

Gladys 105-01-07 13:35

您好, 目前的租屋處原本是和一位陳姓房東租賃, 合約到期日是105年3月, 但於去年11月份左右, 陳姓房東將此租屋地點轉售給另外一位張姓房東, 轉售之後沒另另外訂立合約, 只有將原有合約上面屬於出租人的部分劃掉改成張姓房東的名字。

昨日, 張姓房東傳訊息說: 各房皆調漲租金, 但如果採用季繳方式, 可維持原價優待。

我有所質疑所以詢問漲租原因, 張姓房東卻回:

「這房子和前房東買的房價已超過三成以上,請問您我可以問他為何漲價嗎? 為何石油跌價,物價卻飛漲? 為何政府又調漲房地稅? E房前週修理熱水器2500元, 大門修莊對講機7000元, 都比以前調漲。石牌套房有漲4成的, 您說誇不誇張? 實際上三個月一付, 調漲是利率百分之零點二? 這是讓房客可以省錢, 房東可以省力, 大家都受益的方式。所以為何把電費改成一年一算。市面上水電維修調漲二到三成, 房東感受很深刻, 還很難安排修理時間。問題是不管漲多少, 還是要修理。」


請問,

1. 在我認知是合約未到期前房東不行自行漲租, 是否正確?

2. 我在合約中有看到這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請問是否與此案件有相關? 合約有寫明租屋人不報稅。

3. 張姓房東現在在原有合約未到期前, 可以作廢原有合約在另外新立合約要我簽署嗎?

4. 是否能提告?

 

 

謝謝回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7 13:38

您好,

 

1、房東不得調漲租金,應以您原先簽定之租賃契約為準,新任房東購入此房就必須承受這份租賃契約,無權任意解約或更改條件,此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除非系爭租賃契約有載明房東可調漲租金)

 

2、本案與該條款無關。

 

3、可以這麼做,也可以選擇繼續履行舊的合約即可。

 

4、可發存證信函告知現任房東,伊無權片面調漲租金,您仍照原租金按期給付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G 105-01-07 13: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房東不得調漲租金,應以您原先簽定之租 ... (恕刪)

謝謝陳律師快速的為我解答,

有關於第3點, 若在原有合約未到期前, 張姓房東作廢原有合約另立新合約漲租, 我有權不簽新合約嗎? 是否會造成違約?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7 16:31

您好!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舊房東出售房屋後,新屋主就應完全承受原租約,如果不是經過您的同意,租約的所有條件都不能任由新屋主片面改變。因此,原租約是您的保障,新屋主並沒有權利作廢舊約換新約,更沒有權利漲租,在租約到期之前,您可以拒絕修改任何租約條件,只要按時繳交原定房租即可,並不會違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r 105-01-05 18:16

????銀行個資法關係約定帳號不呈現戶名在網頁上,只有銀行帳號,導致個人以為是自己的帳戶,誤匯至前房東帳戶(人在英國),銀行協助發出數封mail通知她本人,我個人也發出數封mail,請求匯回款項,但她多次推拖(原因:不會使用網路ATM、沒有讀卡機、不要麻煩到她本人、請我不要跟她聯絡,她只對銀行...),各種理由....。但時間已過一個月,尚未得到確且答覆。如以民法方式向對方提出侵佔,法院能向銀行提出凍結帳戶? 並搜證其證明款項不是她的,是否能通知銀行強制執行匯回款項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0:53

您好!

是您自己匯錯帳戶,並不是對方犯罪行為所造成,而請求對方還款是民事糾紛,如果對方不願配合還款,您可先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返還錯匯款項,等判決確定後才能強制執行,由法院通知銀行強制執行對方存款。另外,若擔心對方於訴訟脫產,可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由法院命令銀行強制扣押對方存款,以供判決確定後執行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峰 105-01-04 17:43

十年以上因為要投資很多設備房東說不用擔心隔壁2家都租十幾年了

他們是在地人不會要除非政府徵收現在才5年就不續約現在無約狀況

到約前1個月前問他是否要租給別的業主建廠房他否認要我們不用擔心

我們就相信了就夠入新設備讓我們蒙受損失如何請求賠償或續約

你好:

要視租賃契約如何約定,通常長期租賃會選擇設定地上權或將租賃契約公證,以求保障。 依你所述,租賃契約顯然採用短期再續簽之方式,租期屆滿原則上出租人有權決定是否要繼續出租,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出租人拒絕並無任何問題。至於你所述當初締約時出租人有承諾絕對會續租是否有載明在契約內?或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若無要據以請求損害賠償恐有疑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在租賃契約明定損害賠償的條件,以保障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租賃契約房東之義務為何,若租賃契約未明確規定,僅能靠您錄音蒐證,蒐集房東曾經答應您繼續租給您之證據,方有機會請求因房東違約而造成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市井小民 105-01-03 18:12

事情敘述如下:

我是房東租約於2015/11/30到期(未公證),於10/20寄送存證信函告知房客,本人也已簽收,但我在11月中詢問何時搬出時,已找不到房子為理由,遲遲不肯搬,最後一期11月房租遲繳,11/28才繳交(租約內容為每月1日),起初相信人性本善,多寬裕一個月(12月)並不收取房租(因也有設想到若收取,會成立不定期契約),於12月中和12月底再次前去詢問(這兩個日期皆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房客也是以推拖為理由,但我有明確表明已有寄存證信函告知與多寬限一個月,需要明確告知我搬離時間,最後又拖到2016/01/02(這個日期也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態度720度大轉變!!!說跟我不熟不理會我,直接嗆要告就去告並將門鎖上!.....當天我去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人員跟我說這是民事他們不受理!!!不受理!!!不受理!!!!...所以我想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了!!!!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沒有頭緒,不知從何下手,有歸納問題如下,煩請解答了,謝謝!!

此時此刻2015/11/30約滿至今,已積欠2015/12與2016/1房租)

問題如下:

1.請問簡易訴訟民事訴訟的差別?兩者都適用此案例?兩者中較為快速的步驟為何?

2.這3段影片可否當證據?需要自行剪接重點片段嗎?(3段影片約20幾分),影片是放在隨身碟裡到時候繳交給法院?

3.訴狀的撰寫,有範例嗎?(需要多少費用)還是說去法院會有人員協助辦理?

4.法院的流程為何?以及整個案子(房屋返還)落幕需要耗時多久?

5.最後拜託!!拜託!!!拜託!!小弟跪拜,能詳細點告知我如何處理的流程與步驟,因將來房子要做結婚用以及需要裝潢等等,婚事不能拖到,想盡快處理完成,並能有頭緒的一步一步走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3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撰擬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告,簡易跟普通是依據標的價值來判斷,倘若您不會寫,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只是諮詢跟簡易的書狀教學而已。

2、遞狀、開庭、審理、攻防、證據提出,一個審大概4~6個月,要看雙方的攻防有多少。這些程序無法在這邊詳細解說,建議您還是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會比較快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3 20:20

您好!

可提出民事起訴狀給法院,請求遷讓房屋返還不當得利,遞狀後等通知調解或開庭即可,每次開庭後法官會交代下次開庭時間或另外書面通知,直到雙方已沒有證據請求調查時,就會結案並訂期宣判。至於,適用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法院會依訴訟標的金額幫您決定,您不用費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市井小民你好,有關你的問題,若無法進行調解則必須透過起訴請求房客遷讓房屋才能解決,雖然法院有相關的例稿,但仍建議洽詢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了解案情並撰擬書狀,才能讓法院能迅速進入狀況,進而加快審理的進度早日獲得勝訴判決。

另外,此類訴訟須注意的是裁判費的課徵,因為此類訴訟所需課徵的裁判費是以房屋價值來計算,現在實務上常見的有以課稅現值或交易市價兩種方式來認定,若是以交易市價來計算的話,通常會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建議可先與律師討論評估。

以上供參。

葉子 105-01-02 22:23

.他先申請調解但是調解那一天我發燒有打去請假.他生氣我沒去調解叫水電師父私自將我將電錶拆走.我前去報案後電錶3小時之內送回之後.我想會有2次調解.怎知他直接對我提起告訴.我想請問.......?

由於我要陳述我損失的部份法官聽不進去就說與本案無關. ( 在第一庭時我是有給法官4張我大約的陳述以及房東該支付的費用支付的明細以及屋主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私自將水電表拆除.. 他叫警衛將我們的卡鎖住.所以我們必須1樓爬到11樓.過著沒水爬樓梯的生活幾個月.以及屋主隱瞞漏水事實.我有大約要求他必須賠償 ) 他說就只針對搬遷房屋為主來說.至於前因他不願意聽.我不懂法律.所以以為我們損失要開另一庭另外上訴.法官也沒問我屋主要求我們賠償金額我們有無意見. 所以就只徵對搬遷房屋我說我們會搬遷.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只是問我們何時搬遷....收到判決書我不知道我們還要賠償屋主比如說5萬元好了!且其中要求陳述的都很多錯誤.所以我認為判決錯誤.我又提起上訴.而我是先上訴理由候補.理由還未補就收到這個裁判費要支付約6000元(裡免寫說包括在上訴標的價金35萬所以我要支付的金額.若沒繳納不得上訴)且若對訴訟標的價金有問題還要支付一千元的抗告費才可抗告

1.我想問我這6千元裁判費是以什麼為依據?我在上訴理由還沒補理由請問這36萬元從何而來?

2. 裁判費是由什麼來做為依據?

3.那法官他沒審慎我的陳述判錯了.因為他判給屋主的金額事項都沒有在法庭上問過我.就判我敗訴!我不服的情形上是要上訴還是抗告?如果我沒有那麼多錢支付裁判費!就不得上訴嗎?!

4.是否我要先支付敗訴費用+上訴費用才能提起上訴是這樣嗎? 即使法官誤判裁判書都要事先支付嗎?還是等結案在支付?

5.所以民事要上訴是不是開庭判決後就要支付一筆費用?之後不管之後你要上訴或是提告又是一筆費用

6.到了二審法官還是同一個人嗎?

p.s另外請問屋主刊登不實且隱瞞漏水事實.導致我租了他的房子.(開庭有告知法官此事.他只是笑著說房子漏水為何不搬?可是搬家是很辛苦的我想沒有人願意住不到3個月就要搬家了吧?!)契約書又是他自己打的.裡面有說房子出租後裡面修繕問題他不負責.所以住進去有8成家具都是壞得.那契約書裡面錯字連篇.此契約書我能針對他打錯字的部份來提起質疑嗎?還有不願負責修繕家具家電.當時有特別說家電部份至少要修繕一次.他不負責得部份可以求償嗎?

謝謝各律師的回答謝謝!!

謝謝大家幫我一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訴訟費用是依據民事訴訟法,倘若要上訴就要先代墊上訴的裁判費,至於醫審的裁判費則於案件確定的時候繳納。

2、本文認為倘若要提起上訴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因為本文認為您可能搞錯案件的審理方向,應該是提起反訴或是另訴的問題。

3、至於漏水、家具等,可以請律師一併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Ath 105-01-01 20:21

目前為大學生,在外地讀書,由4月與房東簽約,7月初入住,到期時間為12月底,故房租先繳了。日前,12月底將要搬出之際,房東認為合約簽訂為一年,只是先繳了半年房租,而我未事先告知只住到12月底,使他隔年1~6月不能立刻接洽下一位房客,期間造成損失,要我多賠償1個月的房租,這樣合法嗎? 

那麼,如果當初合約雙方未簽訂到隔年1~6月,房東有權跟我討追多一個月的房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契約內容來看,若契約期限只到12月底,則房東主張自不合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21:02

您好,

 

未約定期限之租賃契約房客自然有隨時終止之權利;然若有約定租期為一年,您提前解約,便須依照契約之約定賠償房東,通常係約定扣一 ~二個月的押金,是以房東之請求尚屬合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約未約定為一年期,房東之要求可置之不理,且房東亦不至於為一個月的房租,提起訴訟向您請求,即使提起訴訟,亦可針對其主張之內容加以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olive 104-12-31 16:47

律師您好,我與朋友跟一位房東租屋於他的透天厝四樓(五樓為頂樓陽台),一樓房東則是出租店面給他人,最近一樓新的租客開店面販賣電器類商品,一樓店面由正門進出,樓上住戶則於後門進出,但是中間隔有一扇百頁門窗,自從此租客搬進後我們進出時經常聞到煙味,且蔓延到頂樓,甚至連我們四樓房間內都聞的到煙味,更別說進出家門時了。

剛好這次進出時又聞到濃厚煙味,與一樓租客反映卻反駁說他們在他們租的空間抽菸是他們的權利,但其煙味已滲入到我承租的空間危害我的權利了,且反駁有甚麼證明那是他們抽的,但是當時在那棟的只有我們這間房及一樓店面,三樓雖有一租客但並不是以住宅為目的的,所以一天只待幾個小時,一樓店家有提到會盡量少抽,但是若有客人來他們不能叫客人不抽。店家跟我說此話時其店內共有兩人(不確定是否皆為店營業人),若有任何一位客人進來卻抽菸是否違反室內三人以上不得吸菸之規定?

因為一樓與其樓上空間並非完全隔離有門相通(但是一樓租客無法透過此門進出),是否包含樓上租客也能算在室內三人的人數裡呢?
若與房東反映後還是無效,是否可以與當地衛生局檢舉呢?
麻煩律師 謝謝 

Teresa 104-12-31 00:18

你好,我是個租客,昨天我的透天租屋處玻璃門被不明人士整扇射破,已經報警處理,監視器也有拍到相關畫面,但我們還是需要一扇門方便出入,我已經告知房東希望他們能處理,如果房東沒時間處理,我們會找人來估價並安裝,之後的費用房租裡面扣除,他的說法是他們這扇門才裝一年多,加上他們也是受害者,為何不能等警察找到破壞者付賠償金再裝新的門?我也有把民法的相關規定告訴他,如果他們堅持不修繕,我們是否可以將押金拿回並提前解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修繕,屆期不修繕,可以自行修繕之後從租金抵扣費用或要求出租清償費用

2、另外,也可以拒絕修繕之後終止租約,並且要求退還押金

 

Yan 104-12-30 19:52

11/1租了一間老公寓,所以裡面的東西也比較舊,洗澡的水龍頭開水閥本身就已經有點鬆脫,結果昨天洗一洗要關水時關不起來整個斷掉導致水一直流由於當時是凌晨,所以等到早上時先傳LINE給房東詢問是否要幫忙換或是我們自行更換,可是房東沒帶手機出門只好先連絡水電師傅過來換,可是房東知道後卻怪我們不等他來修,找外面修比自己修貴,我們說可是水一直流,我們無法洗澡。

房東卻說水流一整天頂多50元,叫我們先用洗手台應急洗澡,房東說跟他講損壞他沒有義務要馬上修,至少也要等兩三天,如果一星期他都沒去修才是他的問題,但是重點是今天我們都不能洗澡了,該告知的也告知了,房東卻跟我們說叫我們一月底搬出去押金也退我們,可以這樣說不租就不租?現在天氣都13.14度我們東西損壞難道不能自己修?這已經不是房東第一次叫我們搬出去了

Jackie 104-12-30 13:11

之前有跟六個同學一起合租一間房子

但是因為後來我轉學了所以沒住了

跟那個負責的同學要當時付的訂金的時候他說他們還在住所以不能跟房東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Shin 104-12-30 09:46
因為之前養了一隻魚在前在我們之前同居的房間 吵架(家暴)幾天後我趁他不在時找朋友去把魚帶走 前男友便從房東攝影機畫面截圖說要告我竊盜 他之前有家暴紀錄,但我尚未提告,有送驗傷單至派出所 請問這樣他能成功提告嗎?
Shin 104-12-30 02:14

因為之前養了一隻魚在前在我們之前同居的房間

吵架(家暴)幾天後我趁他不在時找朋友去把魚帶走

前男友便從房東攝影機畫面截圖說要告我竊盜

他之前有家暴紀錄,但我尚未提告,有送驗傷單至派出所

請問這樣他能成功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魚是誰購買的?倘若是對方,對方是否有贈與您?倘若我方未經對方同意取走屬於對方的魚隻,就會構成竊盜罪。

2、傷害行為的部份,除了診斷證明書之外,您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是對方下手的?倘若有,可以於6個月內提告

Shin 104-12-30 09: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魚是誰購買的?倘若是對方,對方是否有贈與您 ... (恕刪)

律師您好,魚是我的,且之前在家暴筆錄中有提及對方曾企圖傷害我的寵物

家暴日期已是八月份的事了,我該先行提告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Message.chen 104-12-29 11:01

你好~本人是新手房東,遇到一些問題,我朋友把我的房子租給一個房客(明年1/1起算)結果發現這房客竟光明正大的拿著吸食器到處跑,自言自語,說一些外星文,很可怕!報警處理,警察好像也沒辦法(說吸食器裡已經是空的) 因為契約過程中,我完全沒有出面,也沒簽約,也沒見過這位房客,契約上是簽的我朋友的名字,請問如果是這情形,我能夠強制請這位外星房客搬出去嗎?(侵占?還是什麼方式???)那如果這方式可行?我朋友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請各位幫忙解惑?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2:09

您好,

 

除非雙方租賃契約有載明如有吸食毒品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可終止契約云云之類的條款,否則法律上您無權終止契約,若強行終止,房客可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是以,您至多僅能以協商之方式請房客搬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essa.chen 104-12-29 16:43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3524295

這是我自己找到的解套方式~~~不知道有沒有用

美瑩 104-12-28 13:54
你好,我已經被騷擾很久,但不知道此事件是否可以報案處理?因為目前租屋套房有共用洗衣機室,已經有非常的多次把衣服拿去洗衣機洗時,等差不多洗好時間回去拿衣服時,衣服總是被更動過,原本是應該要洗好衣服時間,去看時卻發現衣服很明顯被動過,洗衣機被調整到還要再多洗30分鐘,甚至被調到還要再洗2小時,已被騷擾很長一段時間,我的房門口甚至無故被亂丟食物,飲料等,之後房東終於安裝監視器,原本一段時間後,類似事情沒有再發生,沒想到過沒多久,有再一次發生騷擾事件,一直在催房東監視器,但事情被一拖再拖,我經常被騷擾到不能睡,擔心他人會不會有做出甚麼事情,怕報警的話,警方會不理會像這樣的小事情,我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能否諮詢請教一下,謝謝
104-12-24 15:55
今天12月租屋,和房東打好契約租金(一年份)、押金都繳了,住了一個月,房東因故入監服刑。突然冒出房東的姪子,主張房子不是屬於房東一人的(約家族4人共同持有房東佔1份),房東沒有權利出租房屋,要求我搬離,而且租金不予退還(房東姪子說是房東收的,找房東要) 問題:1.在法律上,租到這種產權不清的房子租賃契約還有效嗎? 2. 不知道房東需服刑多久,押金該找誰要?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16:19

您好!

您所述情況租賃契約仍有效,但只能向與您簽約的房東主張違約,也只能向他追討押金,不能拿租約對抗未與您簽約的所有權人。這是簽訂租約前沒有先查清楚產權狀況的風險,建議您還是要先調謄本確認姪子所述是否屬實,若屬實則姪子的主張基本正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雪狐 104-12-24 09:28

請問一下,11/28找到一間電梯3房的房子,當初跟房東房租是15000含管理費,當下就打了一份租屋的和約和約日期是打12/25開始算起,但是和約內容有一條條款是說租屋時間起的水電管理費清潔費由租方負責,當時管理費沒劃掉所以之後要交屋房東卻說費用是不含管理費,他說和約管理費沒劃掉所以我們要出管理費,所以如果我要反悔不租押金要沒收,問題是那時候房東是說15000含管理費當時我老公的姐姐有跟我去談所以他也有聽到,請問那這樣押金他能扣掉嗎?

你們可以堅持契約書面的內容,如果房東不租,應當返還兩倍的訂金,如果房東還是不願意租也不願意返還兩倍的訂金,你們可以直接提告,請房東支付兩倍的訂金。

堅持一點,最好拿出手機錄音錄影,表示如上述的內容,這樣房東應該就會軟化態度。

小雪狐 104-12-24 10:1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可以堅持契約書面的內容,如果房東不租,應當返還兩倍的訂金,如果房東還是不願意租也不願意返還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一下,現在變成合約是打成管理費要我們自己付(15000不含管理費)跟當初口頭跟房東講的不一樣(15000含管理費),但是當初在談的時候有一個證人也在場,如果說我們不租了房東可以扣訂金嗎?那如果是房東的錯他後來改成找之前的和約下去做但是我們不想租了,這樣他能扣押金嗎?因為他說如果不租要扣一半訂金,叫我拿合約跟鑰匙給他他才會推錢,那我要先還給他嗎?

Nico 104-12-24 01:14
房租到期日為105年7月9號,每月三萬月租,茲因轉讓其他業者營業,於11/1通知房東,但房東在三推拖延遲,到11/16才與轉讓房客簽約。簽約過程中,房東答應給新房客整裝期15天,於12/1開始計算租金。事隔一個月房東要求我付擔11月費用違約損失共五萬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11月租金的部份,要看雙方怎麼約定的、我方有無繼續占有使用,有多少事證可以證明。

2、違約金的部份,倘若是房東遲延締約,並不可歸責於我方。

3、您敘述的過程過於簡略,至少必須釐清契約之約定、房東如何拖延、有哪些證物,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美瑩 104-12-24 00:44

你好,我已經被騷擾很久,但不知道此事件是否可以報案處理?因為目前租屋套房有共用洗衣機室,已經有非常的多次:把衣服拿去洗衣機洗時,等差不多洗好時間回去拿衣服時,衣服總是被更動過,原本是應該要洗好衣服時間,去看時卻發現衣服很明顯被動過,洗衣機被調整到還要再多洗30分鐘,甚至被調到還要再多洗2小時,已被騷擾很長一段時間,我的房門口甚至無故被亂丟食物,飲料等,之後房東終於安裝監視器,原本一段時間後,類似事情沒有再發生,沒想到過沒多久,又再一次發生騷擾事件,一直在催房東監視器,但事情被一拖再拖,我經常被騷擾到不能睡,擔心他人會不會有做出甚麼事情,怕報警的話,警方會不理會像這樣的小事情,我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能否諮詢請教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要求房東協助改善,否則可以房東無法提供可以符合約定狀態的洗衣機、公用空間,要求解除租約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失。

2、有關於丟垃圾及變動洗衣機設定的部份,未達違法程度。

小布 104-12-21 13:05

我們住的是公寓,在搬進去之前就有聽說隔壁鄰居的不良行為,幾乎整棟大樓的住戶都不喜歡她們一家,連房東也跟我們說不要理她,但是她最近的行為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隔壁的女主人很奇怪,總是打開她們家的門在偷聽別人說話,會知道是因為她們家的門剛好在我們家廚房旁邊,廚房邊是一大片窗戶,我們用百葉窗遮起來,不時就會聽到她們家的門關上的聲音,但是都沒有聽到有人出門的腳步聲。加上我們在自己家客廳聊天,她聽到我們可能有提到隔壁的鞋櫃放得很靠近我們的大門或怎樣,通常就只是講講也不是要抱怨,但她就向我媽的朋友投訴(因為當初這棟大樓是我媽的朋友她們自己蓋的),說我們說她怎樣怎樣,所以從那時候我們就知道她一直在偷聽我們說話,真的是很病態。
後來她們家似乎是遭小偷,所以她們就決定要裝監視器,但是,監視器不是對著她們家門,是對著我們家門,氣得我爸差點要請律師朋友來看是不是能提告,但是我們家人都很忙,不像她那麼閒還可以待在家裡偷聽別人說話。
這幾天又發生很過分的事,我們這棟大樓的格局很奇怪,我們客廳的窗戶對面是樓梯間的窗戶,從電梯出來從窗戶看我們家裡看得很清楚,所以前屋主就在樓梯間的窗戶那邊貼了一塊黑布擋著,一直到我們搬進來後,我媽又再貼了一次,但是那個女人居然用刀片割破那塊布,還在上面貼”這裡是公共空間不得亂貼,不要吸菸妨礙別人”,讓人覺得傻眼又莫名其妙,第一,那塊黑布從我們房東住在這裡的時候就已經貼了,如果有意見為什麼現在才提出,擺明針對我們。第二,我爸抽菸都在房間裡抽,她是怎麼聞到的煙味我實在很好奇,而且我媽和我爸好幾次目睹她老公在我們家門口和樓梯間吸菸,煙味的由來應該是她老公吧,做賊的喊抓賊啊!
想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有什麼方法可以懲治嗎?像是告她裝監視器侵犯隱私或是有辦法可以趕她走之類的。

你好:

可以請管理委員會出面協調。 針對你們家出入口裝設監視器恐已侵害隱私權,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及精神慰撫金。 強制住戶遷離必須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之事由,目前並無該條所定之情形,無從強制遷離。
D 104-12-18 11:52

律師您好,我跟我先生租了社區大樓12樓一間套房,當初簽約時房東只說可以養狗,卻沒有旁邊鄰居怕狗叫的部分,我們之後也有用狗套防止狗狗叫,但鄰居還是會跟管理員反應狗叫,我們簽約從今年10月到明年9月才到租,我想請問如果我想提早解約,是否還是只能拿回一個月的押金?(租屋契約是寫提早解約要給房東一個月押金)

還有廁所馬桶沖水後會漏水,導致氣味難聞,這部分我還沒有跟房東說過,是否這個問題可以一併跟房東說,讓他可以退我們兩個月押金?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13:32

您好!

可以跟房屋協商看看,只要房東同意當然可以全部退還,但若房東不同意協商,提前終止租約就只能依契約約定。漏水部分可以請房東修繕,若房東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找房東付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婕 104-12-18 00:06

房東說,因為熱水器在我房間,我隔壁房客一直盧她,我手機沒接(我在騎車),所以不得已才開門。。。

萬一當時我是在洗澡或睡覺呢…真的很生氣

可以要求退租並拿回所有押金嗎…

一、熱水器在你房間如果是瓦斯桶的是比較危險。

二、可以談儘量談。

三、未經房客同意房東入內恐有侵入住宅罪刑責,但不建議告刑事

四、冬天沒熱水洗澡是很慘的,如果真是這樣建議就跟房東談一談搬走也是好事,冬天這麼長她是要進你房間幾次呢…

五、可查些判決來參考再下手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無法作為合法解除契約之事由,應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無法作為合法解除契約之事由,應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旺旺 104-12-14 01:05

  上星期房東安裝電子電表並改以儲值卡方式扣電費,但是我發現我的儲值卡即使拔掉所有插頭情況下還是會扣費,這才發現房東當初配電時居然把三樓樓梯間的公用區域電燈,以及整棟共用的無限wifi分享器的電配在我的房間電表上,導致我必須額外全額支付這兩樣應屬於公用電的電量。
  後來詢問房東,並且要她想辦法,她以配電無法接公用電線以及每個房客房間都有額外接到全棟抽水馬達、樓梯口監視錄影器、電燈...等等為由,認為每人分攤一些公用電器很公平,也不願意出錢補貼我所額外支付的公用電費。
(當初簽約時房東並沒有說出這些事,我問過對面房客他說她也不知道原來自己被偷電,一直到我這幾天發現房東為什麼一直要求我把卡插著後才察覺異狀,並且從LINE對話套出房東的話她才吐實)
而且她也一直顧左右而言他,一直推託認為我怎麼這麼小氣之類的。
因此我利用這周末把卡插著並且把房內所有電器拔掉,結果星期日回來發現2日又2小時總共耗費1.1度電(有拍照),這樣計算,我一個月至少要額外支付15度電(60元電費)
租約一年計算這樣我至少要額外支付720元電費耶.....但要房東處理她說沒辦法,要她另外補貼她也不要,根本無心要處理這件事,還說自己收一度電才4元已經算很好了...之類的(非常無言,扯一堆無關緊要的事情)

1.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房東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偷接房客的電這樣合理嗎?
2.請問以這樣的狀況我能向房東要求無條件解約,並且拿回我當初所給的一個月5500的押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詐欺罪。

2、倘若您打算解約要求賠償,可以一併提起刑事告訴。

莊萱萱 104-12-13 18:39

我一個朋友找了一間與房東住一起的房子

房東1.2.3樓我朋友四樓。

還沒有進去住前說包水包電

進去住就說只包水不包店

自從我去我朋友家玩幾點吼。。房東就多收我朋友300元房租

房東說只要朋友來拿東西就要三百

原本一個月5500+我等於5800又要繳兩個月押金5800

之後我姐也偶爾來他就跟我朋友說因為卡到電費所以有住在這要加五百

被她(房東)抓到要加一千還跟我姐和我要身份證正反影本說怕警察查所以要

 

怎麼辦。。我朋友遇到惡毒房東怎麼辦

你好:

房東無權片面更改租賃契約內容,你可以拒絕房東無理之要求,至於水電費部分若未載明在契約上,你要主張由房東負擔要負舉證責任

李小姐 104-12-12 00:56
您好,我和房東租屋今年暑假就滿兩年了,原本已經講定等房子漏水維修後再續約,後來臨時反悔。兩年多前我和前男友一起租四房的房子,其中兩房自己使用,剩下兩房分租給其他人,這些也有告知過房東。去年我和前男友分手後,因為合約還沒到,在有租金壓力下,我又將其中一房分租給別人,屋內有多少人居住,我都有跟房東告知。因為工作需要(我有兼職當家教),今年過年後,我私自將客廳隔成一個工作室,房東發現後很生氣,但我有跟她說我的用途,我有答應退租後會將原屋返回原狀,她也接受了。直到今年四月份我被車子撞到骨折,因為租屋處是公寓五樓,在無法行走的情況下,我回老家休養,房間全部分租給別人,我想說等我腳傷恢復後再回去住。合約快到前,我們line討論過續約,她要漲房租我也同意了,但房子漏水情況,我們約好維修完後簽約,結果現在房東反悔續約,說我當二房東騙她等等的,要求我馬上搬走,當下我原本想說那就搬走,後來顧慮到其他房客臨時找不到房子狀況,我又拒絕了。現在房東會貼一些公告在家門口,讓我很難堪,也讓現在住在屋子裡的房客們紛紛想搬走...讓我目前狀況是進退兩難...最近房東獅子大開口要漲更多租金,讓原本車禍已經失去經濟狀況下的我無力承擔。我希望這個房子還能繼續租下去,但不希望房東這樣對我。主要還是對於房東要求二次再漲房租這個手段很排斥。 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一些建議,拜託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2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雙方達成續約協議,倘若房東片面毀約,我方可以拒絕要求繼續履約或是要求違約賠償

2、不過雙方之間發生很多事情都會影響契約效力,包含我方多次轉租、多次協議,所以要看您有多少事證可以證明雙方的約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小姐 104-12-11 20:53

A需要把錢拿給在南部欠房東租金,剛好提款卡在B男友身上,想說請B把錢提領出來交給房東,A就到郵局填寫無存摺匯款單,匯了一萬二到提款卡裡面,並請B一定要把這一萬二轉交給房東,但是過了幾天過了一個星期,房東說沒收到錢,A打電話給B問錢怎麼沒給房東? B卻說因為幫朋友作保朋友跑了,來找B討錢,急用,所以先把錢還當鋪,A也告訴B,給B時間還完一萬二,B一開始說有錢一定還,誰知道這樣一拖再拖,到後面假裝無事訊息,也都無回應好幾個月,連一塊錢也沒有歸還A,目前A當初匯款的單字還保留著,刷本子也有清楚的明細B在南部提了一萬二。請問像這樣B是有觸犯什麼罪?A是否可以寄存證信函到B家?是否還有什麼方法要回錢?

Cindy 104-12-10 17:11

請問租屋處在7樓因屋主頂樓加蓋8樓提供給她的妹妹住,

8樓發生電線走火, 火災波及 7樓造成嚴重90%全毀, 已無法住人,簽定壹年合約房東告知有誠意賠償, 但經第一次協商告知房東損毀清單和賠償金額後,

房東開始避不見面且委由律師處理, 打給她的律師也避不見面掛掉電話都不處理, 請問有什ㄇ方式可要求賠償? 感謝提供專業意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就是必須提告,建議可以先提起刑事失火罪的告訴,然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2、應該蒐集相關證據,包含失火現場物件的照片、單據、火災報告書等,以利後續訴訟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1 10:07

 您好

如果您所要求之賠償金額  達一定數目

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蓓蓓 104-12-08 14:09

請問各大律師,若房租於明年2月到期,現在已跟房東告知沒辦法承租到2月,欲提前解約房東答應,但不退還押金

契約內有約定一方提前解約需得他方同意,若承租方提前搬遷他處,出租方可不退押金

但是因為工作換地方的關係,沒辦法繼續承租,這樣能否請求房東返還押金呢?

 

PS:現已點交完畢

 

謝謝~~

小龍蝦 104-12-07 15:52

年初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資100萬合夥開火鍋店,由甲方經營 負責人為甲方老婆,因經營不善積欠房租及電費 遭台電斷電歇業,甲方避不出面處理,房東找上乙丙方吹討房租電費(房租及台電合約之前都由乙方出面簽)

請問 1.申請倒閉甲乙丙三方應該如何處理? 2.若甲方一直避不出面處理,乙丙方應如何處理? 3.積欠房租及電費誰該負責? 4.如果甲方避不出面,乙丙方還有需要償還其他債務ㄇ? 5.甲方個人向丙方借50萬(有借據保人甲老婆)這筆債追討ㄉ回來ㄇ? 6.甲方避不出面,乙丙方可以對甲方提出什麼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外,要看締約人是誰,就由他負責。

2、對內,因為是合夥事業,所以負連帶責任

3、甲個人積欠債務並由甲的配偶當擔保人,倘若未依約清償,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4、倘若甲均拒絕出面,可能涉犯詐欺罪、侵佔罪等,不過要看整個的過程才有辦法精確判斷,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你好:

要先判斷你們當初訂定之合夥契約是一般的合夥或隱名合夥。 要看你們當初依商業登記登記時是以獨資或合夥登記而定,負責人或經負責人授權之人可依商業登記法第18條規定辦理歇業登記。 依你們訂定之合夥契約辦理,可依民法第692條解散合夥事業,並進行清算。 若當初登記合夥而非獨資,由合夥財產負責清償,不足時依民法第681條規定合夥人要負連帶清償責任。若當初是隱名合夥,則由出名營業人負責。 依上述情形辦理。 可發函推討,或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先進行清算程序,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請幫幫忙 104-12-04 14:43

鄰居開一間經紀公司,但經營的事業是舞蹈教室.常常有體驗課程讓不同客戶體驗.音樂外放.常有蹦蹦的聲音(低音頻).與老闆溝通,他覺得一點點聲音有差嗎??

與他的房東溝通.他說是房子結構的問題.他不想跟房客處理.經紀公司的客人也常在樓梯間聊天甚至唱歌.在屋內都聽得到他們的聲音.請問遇到這種鄰居有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噪音問題,可以先向環保局進行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an 104-12-04 12:20

您好

目前所遇到的問題是10/28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

合約上已載明每月25號前繳付租金

現在房東解釋要我們每個月25號前,提早繳付下個月租金

合約上並無註明要提前繳交,這樣的方式是否符合契約內容呢?

 

 一、這個部分要解釋當事人真意(民法第98條)。

二、如果雙方各說各話,進入訴訟的話法官除了看條款及雙方的解釋外,可能還會去看兩邊的履約狀況來判斷這個契約怎麼解釋才公平。例如,如果一開始的時候就先收了幾期的租金,那麼法官可能會認為這個租約租金前付的情況(一般租約都是租金前付,所以如果你是要主張租金月底給的話這個部分有可能會被認為舉證責任在你,也就是說你要去舉證讓法官相信租金是月底給)。

三、租賃其實要有信任的話比較不會有糾葛,遇到不對的房東寧可另覓適合的點跟別人租房屋,請三思。

四、租賃的話是以和為貴,如果雙方已經談好了條件,建議把條件寫清楚,寫得越不清楚越容易生爭執糾紛

五、做為一個房客,多了解一些租賃可能糾紛也是必要的,了解的越多越能避開風險避開糾紛,只是比較少房客會找律師上課(笑)。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葶 104-12-04 11:46

您好:
今年10月在台北市租了一間店面,進駐營業後發生了一些麻煩,想請教如何處理解決
麻煩一:社區管委會要求我們不能放活動式立黑板在店門口旁,請教是否只要是店門以外的區域都不能放置呢?
麻煩二:我們每個月都有付管理費及公共電費,但是社區公設部份我們只會用到「進社區收信件」(信箱在社區內部)、「進社區地下室倒垃圾」 兩項,但是管委會卻突然要求我們外圍店家不得進入社區,只派管理員幫忙送信件來店家及清潔人員每天定時來店收取垃圾。請問管委會這樣的要求,我們店家就只能配合照做嗎?這樣的要求算是合法嗎?在這個部份我們能合理要求房東在管理費部份減免嗎?

 一、關於行銷部分,放黑板只是一種行銷方法而已。

二、曾有一個老人,在日本擔任老師,因為有了一點錢,所以就開了個禮品店專門在日本賣台灣人喜歡的日本高價禮品,賣日本的電器及日本的水果。日本的電器及水果在日本很便宜,但是因為台灣人很喜歡,所以賣給台灣的觀光客的話就可以賣很貴…他的店開在小巷子裡面,因為他很有生意眼光,知道小巷子裡面的租金比較便宜,但是他找了一些大學生打工,去大路上吸引台灣的觀光客進來他的店…後來他賺了很多錢還在日本買了一個島。講這個故事是要跟你說,如果不能放黑板的話或許還是有別的方式可以吸引客人。行銷這個東西可以再研究一下。

三、入境隨俗,既然在這邊做生意,建議還是與管委員和平共存比較好。至於你說的要請房東調降房租部分,可以談而房東願意當然很好,如果房東堅持不肯的話就要看你們的契約怎麼約定了。一般租賃的定型化契約很少看得到這一塊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到這一塊的話,你說租金是包括管委員要提供那些服務的部分就不是契約的一部分。我國法院大部分在契約糾紛上是採契約嚴守的原則,如果在約定的時候沒有談到租金包括這一塊,那麼法院極可能會認為對方沒有義務減租。

四、做生意以和為貴,建議跟房東好好談,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肥貓 104-12-01 20:39

租屋糾紛涉及詐欺要走民事訴訟還是詐欺?

租屋契約到期後房東不歸還押金9000元,還直接說錢已經還我了

房屋契約有註明2個月押金9000元,有雙方簽名,沒公正

亦沒有簽字收到押金,所以對方沒證據,我該走民事訴訟還是告對方詐欺

告完詐欺能要回這些錢嗎?

我只是要回押金而已,不希望因訴訟請假的損失超過所得利益

我該走民事訴訟還是告對方詐欺?

律師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有約定違約金的話,除了押金還可以請求違約金。

2、就您所述拒絕返還押金的問題只是民事糾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押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押金不當得利,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需考量所花費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其實完全不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僅屬民事糾紛應循民事訴訟途徑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23:46

 你可以先與房東溝通,如果溝通不了。可以自行或委任律師發函給房東催告他盡速返還押金,否則將提起侵占罪之告訴。

油條 104-11-30 11:06

各位大大律師 

我在2012-11月租屋至2015-1月 兩年
後來房東想賣(83年建造的中古屋)
我們住了兩年環境還可以,算算房貸和租金差不多也就交易買下 
交易金額270萬,房貸170萬,現金60萬,尚有尾款部分50萬, 房東也願意使用設定讓我們(2016年~2010年)每年償還10萬
我們找了附近的代書幫忙簽買賣交易合約書及過戶事宜

目前交易過戶不到一年,2015-11-24早上無風無雨
我們這排共6戶透天厝,有4戶的後面排水溝牆整片倒塌
並影響後陽台地基掏空了一半
(之前我就問過...後陽台與廚房鐵皮屋連接牆縫有裂痕縫隙,看得到隔壁的光線,當時房東有告知是因為地震拉扯,鐵皮屋彎彎才會有裂痕,但不會影響地面)

請問這我能跟他講瑕疵擔保責任,幫忙修繕減少價金或是要求解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油條 104-11-30 14:14

謝謝兩位大大

jen 104-11-27 23:13

您好

今年6月將頂樓出租給一位已經領有身份證的越南新娘,最近他有帶幾位朋友同住,但不知道身份如何,想請問他的朋友如有非法居留的,那做為房東的我會受到牽連嗎?要如何自保呢?我可以提前解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都可以約定不能找人同住,倘若未約定的話,必須是對方有違法使用才可以解約

逃逸外勞的部分不算是刑事犯罪,所以不會有窩藏罪犯的問題,無須過於擔心。

阿皓 104-11-26 21:38

我於104.7月12與房東簽約,簽約當天我們有注意到屋內有幅畫,房東說那是前房客留下的保存很好看我們要擺哪裡!我租期是從104.8.1~105.7.30,簽約當天房東有說我們可以先搬進來不算錢,但確沒告知7月中~8月這段時間的水電瓦斯費用是算我的!再加上我因一開始認定畫是前房客的,而畫表面也有裂痕因而把畫拿去回收,另外有一組燈飾因被小朋友用壞所以也一起丟了。事後告知房東確說畫是他的,但我要強調第一點:契約裡並沒畫的存在。我一開始很低下的說燈飾多少我賠給你,房東一開始說不清楚,我就說不然8月前的水電瓦斯都算我的,房東也說好。怎知有一天洗衣機(裝在室內)接水龍頭水管漏水,漏到整個屋子都淹水,至少有1~2公分。我隔天打電話告知房東房東確說因為我丟他的畫這比修理費要我自己出。這合理嗎?

事後我傳簡訊希望在租約裡加上我之前幫他繳的水電瓦斯和這次的水管修理費用來當做丟掉他畫和燈飾的賠償並要房東簽名。

房東確說我難搞要跟我解約,使我只有一個多月時間要找新住處和搬家!(10月中提只讓我住到11月底)還說要找調解委員會。我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他到時又提畫跟燈飾想扣我押金我該如何應對?

2.如果他找調解委員會來跟我索賠畫跟燈飾的錢他贏得了嗎?

我有當天簽約的錄音檔,另外房子淹水我2個櫃子因此發霉丟掉

公司資料也泡到水…1千多塊的拼圖也碰到水都沒跟他索賠了。且租約裡沒有畫的存在。就算要賠燈飾也該有折舊率的問題吧!?

3.當初簽約是用書局買的契約,裡面只有乙方違約賠償都沒寫到甲方違約賠償,這樣是否就真的無法要求房東給與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若能協調處理,避免訴訟,亦為一可考慮之選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