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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潔 105-02-22 05:17

我無照,切換車道時我先內側切入後來對方尤外側切入,我已切入車道對方沒看到我切入所以往我右車頭撞,我一被撞失控撞分隔倒轉了好幾圈,滿嚴重,車上有小孩受傷當下沒送醫,做完筆錄警方看了後說對方責任比較重,筆錄做好小孩不舒服立刻送醫檢查並開證明,但重點是對方是租車的,跟我說我無照保險不會賠我,到時保險還會要我理賠

我被撞,雖無照我沒有違規,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單在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 無照駕駛跟肇事責任歸屬無關,只是道路交通管理之行政措施,若要提清肇事責任歸屬,就要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鑑定意見書為準。 保險公司人員會跟你調解理賠問題,要據理力爭,以免權利受損。 損害賠償可以請求之項目,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翊潔 105-02-22 22: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 ... (恕刪)

我要跟對方談合解理賠問題,因為我還有小孩受傷,對方卻全推說等保險,我們車只有強制險請問我該怎麼辦?

先告傷害嗎?

hsiuchi 105-02-21 01:31

因是大型Y字路口有4個號誌燈其中3個是2段跟3段號誌 對方騎機車機車等待區違規騎斑馬線到他左側路口紅燈(那這樣他可以減少一個等紅燈的時間) 我兒子是直行車 過停止線綠燈剛好跳黃燈 等於對方是從我兒子的右前方巷口(右側巷口約一台小自客寬度在對面斑馬線的旁邊)起步要左轉(他堅持自己已變綠燈) 當時我兒子已過大路口5分之3處才與從右前方巷口起步的對方碰撞 想請問因路口監視器沒拍到號誌燈(但有拍到他投機的違規行為) 要是肇責出來不利於我兒子 我可以提出什麼樣的異議嗎?比如他違規投機的部分可以算進肇責因素裡面嗎?麻煩律師們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警方調取分析表出來看,若分析表不利於您方,則您們可以再聲請車鑑會進行鑑定,並請求將對方違規之因素考慮進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傾城 105-02-19 09:54

你好我的狀況是在Facebook上某個社團裡有人發與社團主題不相關的文章於是我提出檢舉,不久之後當事人發文表示社團規定沒有規定如果違規他身為管理員會主動退出重點來了他刻意標記我接著在下方留言帶有恐嚇意味說他在某個遊戲團隊有認識朋友更註明我們團隊部分名稱說要好好照料我們,請問一下構成恐嚇罪嗎?

註.我語氣沒有恐嚇更沒有說不雅的言詞

註.我說注意言詞否則提告他還說他想等著領和解

一天 105-02-19 00:13

我以時速50騎在路上,突然前方有老阿嬤騎機車左轉,而她打算闖雙黃線到對向車道,於是我煞車不及撞到她,我車殼損壞也嚇到我,而我叫救護車也讓她去看醫生,結果是腳跟背部有些瘀青,隔天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確定是她違規,也發現當初她的紀錄說辭跟事實不同,今天是第二天我有跟強制險的人詢問過,她們只會給對方醫療費(依收據),我們也申請調解了,目前等通知和初步研判表中,如果到時候調解她們跟我要求精神賠償時,請問我該可以拒絕嗎? 而我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你好:

初判表只是參考,若將來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你有過失責任,對方可能會提告過失傷害,除醫療費用等實際支出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若你初判表顯示你無過失,可以暫時不用理會對方,但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若對方要求之金額你還可以接受),盡速解決紛爭。 有車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你若未受傷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
小崴 105-02-18 21:05

想請問車道共三個,我方由外車道路邊起步到中間車道要回正(車身都在中間車道上了),我左後方有一台馬自達在中間車道靜止,infiniti過馬自達變換車道撞向我方導致打滑撞向外側道路邊停車車輛的左側車尾(紅線違規停車),請問這樣的肇事為何?

為何承辦警員說對方變換車道直行車?我方要全賠兩方?承辦員警是寫出判表的嗎?申請事故鑑定是不是也會參考出判表呢?

煩請各位幫忙,因此事從事發到現在都焦慮睡不好(這樣做兩份工作不知道要還到什麼時候),兩方都向我方施壓索賠,第三方只認為反正他只是會受到違規停車罰單,我方要全賠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21:22

您好!

警察處理車禍事故後會作成初判表,您如果對初判表不服,可申請車禍鑑定,除了初判表之外,您可準備其他有利證據,也可提出書面陳述意見給鑑定機關,以爭取有利的鑑定結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周 105-02-16 10:47

事情是這樣的 大年初一那天我行走桃園市中正路往南崁的方向 路經桃園觀光夜市北埔路口(我的右手邊是桃園夜市左手邊是全家便利商店) 此時我是綠燈 我要左轉 要轉時我就看到一台125重型機車違規逆向停在我要轉進去的車道 我窗戶有拉下來示意要他讓我過 他有往旁邊挪一點 但是他還是在逆向車道 此時我左轉 因為我內輪差的關係 他又在逆向車道 我左右輪的圓弧內板金就擦撞到他的機車 我有打警示燈停下來並且下車跟他說我要叫警察 第一次他不予以理會 我再跟他說一次他就紅燈逃逸 因為我這台車是租賃車 所以沒有附行車紀錄器 因為當時車流量很大 我有挪動車輛 並且報警 警察得知我有挪動車輛後就請我直接到警局作筆錄 並且開了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我 還有跟我約時間要我去警局調肇事逃逸的人的地址資料好讓我寫存證信函寄給他 可是因為我跟車上的朋友都沒有受傷 只能用民事賠償來走 我已經賠車行5000元了 車行也有開收據給我好讓我準備跟對方求償 小弟請求各位前輩 先知 大師 教教小弟我該怎麼做 該怎麼寫存證信函 如何到法院控告他

小徐 105-02-15 11:20
請問我在2015/12/28日騎乘機車在路上被巡邏員警無故攔下並搜身 本人無任何前科以前交通違規,警察強制搜身後搜到k他命 後來2/6收到交通罰單毒駕紅單填單日期2/1已經過了1個月 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申訴紅單部份 因為我不是邊騎邊抽而且我沒有怎麼樣騎在路上就被攔而且還是馬路中間叫我停 而且還是罰9萬
賴小賴 105-02-15 11:16
我將車輛停在路邊店家旁門口(沒劃線),用餐完後,看見騎樓下的一台摩托車已經跌落與我的車門碰撞在一起(騎樓與馬路有斜坡落差),造成2~3處刮傷與凹陷,等了一會,對方車主也出現,於是報警處理。 警察查閱店家門口監視器查看,發現疑似大人帶小朋友在門口等待用餐時,小朋友碰到摩托車造成摩托車跌落(因影像前有棵樹,樹葉多又風吹搖晃,故用疑似字眼)。警察表示會協助找尋小孩和其父母,來釐清責任。但確沒有請店家保留檔案或複製檔案帶回。 請問1.我該向誰請求賠償?2.我與摩托車車主雙方的責任為何?3.雙方停車問題有無違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1:35

您好,

 

可向摩托車車主請求損害賠償,由於停車問制並無劃線禁停,況且停車位置與本案碰撞意外並無關聯,是以原則上應可請求對方車主全額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薇 105-02-12 20:33

我大哥2月10日下午5點左右,跟一個騎摩多車的年輕人發生嚴重車禍

對方送醫時搶救無效...。大哥說是對方違規在先紅燈撞他

因為我大哥他有毒品前科,而警方在我大哥車上也有搜到毒品

但是我大哥說那是昨晚有碰,這樣會不會成立毒駕?

這樣的過失致死罪會判得怎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結果不服,可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結果為有過失,再考慮與對方商談和解,請求緩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結果不服,可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結果為有過失,再考慮與對方商談和解,請求緩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3 00:01

您好,

 

1、身上持有毒品並不一定就會成立危險駕駛的罪名,需視您大哥騎車之當下是否受毒品影響,可經由驗血或騎車情狀來確認。

 

2、如有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確認對方確實紅燈,那本案之肇事主因應在對方,則您大哥即有可能不會被以過失致死罪判刑。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調查有利您大哥之證據並提出有力之說詞說服法院,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徐 105-02-08 17:08
請問我在2015/12/28日騎乘機車在路上被巡邏員警無故攔下並搜身 本人無任何前科以前交通違規,警察強制搜身後搜到k他命 後來2/6收到交通罰單毒駕紅單填單日期2/1已經過了1個月 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申訴紅單部份 因為我不是邊騎邊抽而且我沒有怎麼樣騎在路上就被攔而且還是馬路中間叫我停 而且還是罰9萬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8:35

您好,可以對交通裁處申訴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9:08

您好,

 

1、只有搜到K他命,只會科以罰鍰。

 

2、本案警方並無權力要求搜身,您可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警方臨檢、搜身之程序不合法,是以您不需要繳納系爭紅單。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行政訴訟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先確認究竟是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法院的簡易判決抑或是行政處分。

一、重點不在於你是不是邊吸邊開車,重點在於你是不是吸毒之後再開車。

二、法律所處罰的是吸毒之後再開車的行為。

 三、如果你真的沒有吸毒後再開車,那麼再考慮進行法律上的救濟

四、如果是有吸毒的話可以戒要儘量戒,這世界上就算是全世界的人都不愛你了你也要愛自己呀。這個是花千骨裡面東方說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 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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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慶 105-02-05 11:15

車禍當時  對方汽車紅燈  我綠燈直行機車 撞上  人有受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肇事原因:不遵守號誌指揮,"違規事實-路口紅燈"

我這邊 肇事原因: "疑" 超過速限行駛

最後 賠償明細 我提出9萬    對方只願意8萬  和解不成 

我想要 ? 提出 刑事訴訟 -過失傷害

請問 "疑"超過速限行駛  這在初判表 會有多大的責任?

訴訟不知道 流程??  還要準備什麼??

律師幫忙訴訟 費用大約多少?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若有受傷,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對方若不願意調解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或撰寫訴狀。
小何 105-02-05 01:22

我們是對向車道  中間有雙黃線 我已經綠燈但是他那道還在紅燈,經過紅綠燈之後我在一個路口左轉(沒紅綠燈左轉沒雙黃線路口)時速10km放慢有注意右方來車,確定沒車之後才穿過去,這時又方有機車突然撞上我,當時右方是兩台3.5卡車併停他從靠右邊的那台卡車的右方超車撞上我

這樣該如何歸屬責任?

直行車但是他違規超車並未注意前方路況

左轉車有打方向燈減速.停下注意右方來車

我是支線

 

他現在告我過失傷害,我們和解過程中並沒有提到他受傷當時也跟警察說沒有,也沒有行車紀錄器他時速25km(他自述)

這樣是他的錯還我的錯?比例怎麼判斷?

如果他沒有申請車禍鑑定他能告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50

對方要告你,就要舉證你有過失,沒有鑑定只憑單方描述、認定等,則不易告的成。

阿檡 105-01-28 15:07

我在一月十三號的時候停車在路邊

那因為我停在台灣聯通停車場的廣告招牌下面

那個位置剛剛好是紅線

我遇到大型搬家公司的車子他撞到台灣聯通的招牌

結果招牌的碎片砸下來打到我的車子造成車子大面積的刮傷

那我當下報警做筆錄

之後搬家公司說要由保險公司來理賠

那現在保險公司說只願意賠償七成

那我的疑問是說

今天我違規停紅線   我頂多也是被開違停紅單

也不能因為我停紅線   搬家公司造成財損我要自費三成

再來因為事故是搬家公司造成的

我車子進場維修一個多禮拜沒有車可以使用造成我的不方便

我可以跟搬家公司請求賠償嗎?

因為我真的覺得搬家公司態度很惡劣

我打電話去跟他說  你們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七成

那另外三成你們怎麼處理

他跟我說因為我停紅線所以有責任歸屬問題

但是我覺得   今天我停紅線是我的事情

你們司機在外面工作造成的損壞卻要怪在我停紅線

真的很難接受與理解

而且我打電話去給搬家公司  我跟他說這樣我可能去請求民事財損

他跟我講說   你去阿  反正上法院我們公司也不會出面

也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要告就去告吧

我真的是氣炸了   所以在此請問各位前輩

可否指點小弟我  我到底可以從哪個法條去求償

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5:40

您好!

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部分您可請求搬家公司補足,包括修車期間的必要代步費用,對方若不願意賠償,您透過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如果您本身有過失造成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依法還是會有過失相抵的適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拉烏 105-01-27 15:03

在8月多我騎機車汽車擦撞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本來初判研判表我無肇責 對方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全責,但對方申請鑑定變成我違規右側超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全責 對方無責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 結果整個顛倒,我跟對方這幾個月等初判和鑑定所以都沒有進行過調解這個動作而且也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錢 ,剩幾天刑事時效要過了 我想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去警察局提告筆錄如果跟第一次講得不一樣會怎樣  我當時筆錄是說我前方有三台車 但應該是我的左側前方 我是靠外側行駛第一次筆錄講前方好像有問題  這樣會造成不實嗎 ? 警員問說我怎沒經過調解 反而就直接提告的理由  是因為我一直等鑑定報告的結果 這樣合理嗎? 

你好: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切勿遲誤期間。 針對鑑定意見書不服要申請覆議,若不覆議鑑定意見書對你不利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友會影響將來請求對方賠償時法官之判斷。 以實際情況為準,若前後說詞不一就要想辦法還原當時的狀況,例如有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等。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2:33

您好,

 

1、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無須一定要經過調解,但檢察官可能會因鑑定報告之意見,認定對方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2、可就鑑定報告提起覆議,於偵查庭時亦可向檢察官表示另擇第三方公正單位再行鑑定

 

3、筆錄內容前後不一,可信度會下降許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溫小姐 105-01-27 11:23

您好,日前我(機車)在中間有安全島之路段違規迴轉,當時我們是一群人一起迴轉的,但當我迴轉時,後方A機車擦到我的車尾,造成我機車直行時有點撇掉,(當時已經迴轉完成)後方B機車又因車速過快而撞上我,造成我膝蓋手掌大擦傷流血,無法上班,車子也維修多處,B機車情侶在筆錄時有說自己當時也在跟後座的女友聊天,所以沒有很注意前方狀況,他們輕微擦傷(不造成行動不便),車子維修了幾萬塊,請問他們跟我和解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均仍有過失,建議可以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斌 105-01-26 09:25
專業的律師們 小弟想請教發生車禍 肇事逃逸方面的問題 我爸開車在快車道上 被一台雙載的男女騎車撞上後 雙方摔下車後我爸下車看對方兩人爬了起來 也看了一下自己的汽車沒什麼事就先開走了 當時為下班時間 路況大塞車 事後我爸回到家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去警察局做筆錄告我爸肇事逃逸 對方表示說我爸下車只看了自己的車 沒有過去看他們兩人有沒有事 沒有關心他們的情況 覺得我方很殘忍 我爸認為對方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不對在先 而且 對方沒保持車距 我們是被撞 看了對方爬起後 以為沒事才離開 我爸做工的 也沒賺多少錢沒跟對方要錢修車 卻被反咬 我爸到警局後 警察因為對方在警局大吵大鬧 就先以肇事逃逸為案件送出 警察說我們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他卻忘了責任歸屬 是對方先違規在先 然後要我們上法庭後雙方再自行跟法官做解釋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想請問上法庭後要怎樣說或怎樣做才站得住腳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和我爸了解此經過後 認為對方應該沒甚麼事所以才有能力爬起來 如果今天對方倒地不起 大量出血 我方還不幫忙叫救護車那才叫殘忍吧... 沒有行車紀錄器但是警方那有此路段的錄影片段 對方騎在內側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自行撞上 謝謝...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之肇事逃逸罪跟行為人就車禍事故是否有過失無關,目的係在課與肇事之行為人救助義務或保障當事人求償權。 你父親以下車察看發現有肇事並致人死傷之情形仍然駕車離開就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 建議跟對方和解請對方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並向檢察官或法官求情,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機會。 若不會處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5 09:58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阿斌 105-01-22 15:39
專業的律師們 小弟想請教發生車禍 肇事逃逸方面的問題 我爸開車在快車道上 被一台雙載的男女騎車撞上後 雙方摔下車後我爸下車看對方兩人爬了起來 也看了一下自己的汽車沒什麼事就先開走了 當時為下班時間 路況大塞車 事後我爸回到家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去警察局做筆錄告我爸肇事逃逸 對方表示說我爸下車只看了自己的車 沒有過去看他們兩人有沒有事 沒有關心他們的情況 覺得我方很殘忍 我爸認為對方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不對在先 而且 對方沒保持車距 我們是被撞 看了對方爬起後 以為沒事才離開 我爸做工的 也沒賺多少錢沒跟對方要錢修車 卻被反咬 我爸到警局後 警察因為對方在警局大吵大鬧 就先以肇事逃逸為案件送出 警察說我們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他卻忘了責任歸屬 是對方先違規在先 然後要我們上法庭後雙方再自行跟法官做解釋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想請問上法庭後要怎樣說或怎樣做才站得住腳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和我爸了解此經過後 認為對方應該沒甚麼事所以才有能力爬起來 如果今天對方倒地不起 大量出血 我方還不幫忙叫救護車那才叫殘忍吧... 沒有行車紀錄器但是警方那有此路段的錄影片段 對方騎在內側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自行撞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肇事逃逸,與該車禍事故有無肇事責任完全無涉,本案的重點應該是下車查看的過程。有無肇事責任的部份,只是過失傷害判斷的依據。

2、倘若對方傷勢嚴重,或是無法和解,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7:05

您好,

 

1、車禍事故發生,就必須保持車禍原狀報警處理,不能擅自移動車輛或離開現場,如果對方受傷而您父親未報警就擅自離開,即成立刑法肇事逃逸責任,與車禍過失責任歸屬沒有關係。

 

2、監視器的內容可作為民事上請求賠償之依據,但對於刑事肇事逃逸的部分沒有任何幫助。

 

建議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委請信任之律師擔任辯護,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父親肇事後未加以處理即為離去,應會構成肇事逃逸,與誰的責任比較重無關,建議可以和解爭取緩刑

105-01-22 14:46

律師您好,這件車禍的狀況是:大概在九月底的時候,那天我下班回家,結果撞到放在機車道的拋錨車;那地方很暗沒有路燈,旁邊種很多樹,當天又有毛毛雨,車主未放置三角架等來提醒人,說是他爸爸開車開到一半壞掉了,所以把車放置在那,他想說等到下班要叫人家把它拖走,結果卻在晚上7點20多分的時候被我撞到了………。那天我沒有怎麼撞到車子的記憶,等到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馬路上,腳也不知道怎麼受傷的斷了三段,之後有一對夫妻在我車旁重經過幫我報警、叫救護車以及把我拖到路旁邊,然後沒多久我的機車又被第三方給撞飛了……。

然後今天去調解委員跟對方車主談,對方保險說只能賠三成,因為初判表上寫我是主因超速、為注意前方,對方是次因違規停車、沒安置警示物……。

抱歉打的很長,我想請問我這件事故如果要提告有勝算嗎?而第三方我能跟他要求裝壞機車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5:32
您好, 1、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自己求償的空間。 2、民事上的賠償金額,法院最後會依照過失比例來判,假如判決對方應賠償你30萬,但你有七成過失,則對方只需給付你9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Rulu 105-01-20 23:23

我下班騎車回家時因前方有一台違規停車 我為了閃它沒看後照鏡而和後方計程車有輕微差撞他的後照鏡合起來  我的沒事  他沒有下車也沒有搖下車窗  我停在他旁邊和他說了一句對不起我就騎走了  我媽媽跟我說我這樣是肇事逃逸  我想知道我這樣會構成什麼刑責嗎?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20 23:42

Rulu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85-4條定有明文。

二、因此若無人死傷,就不構成刑法上之肇事逃逸,不會擔負刑事責任

                                                                      王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1 07:09

若無至人死傷則不會有肇事逃逸刑事責任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26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33

標題是酒駕將毀了我的家庭...多日沒闔眼精神力已經不佳..抱歉注意到標題有問題

你好:

若宣告有期徒刑2月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在酒駕會構成刑法第41條規定之累犯,會加重本刑至二分一。 刑事部分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你的狀況,請求從輕處理。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建議先詢問看看修復車輛之費用,再判斷是否同意對方的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算是累犯,但仍可以朝易科罰金來爭取,以免入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3:06

 想請問律師大哥大姊們...我知道我酒駕不對不能喝酒開車所以此生絕不再碰一滴酒.我也願意承擔負責有打電話跟他們先電話連絡協調.但是對於對方違規停車在天橋下方出口處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還且我問過他車輛的價值可能在85萬維修費用要我陪75萬感覺上是我全錯他違規停車沒錯.要是他不違停在那麼危險的地方我也不會撞到他的車又讓他推撞到騎樓下的車.....難道我只能任意他開價錢賠償嗎.說不和解的話會重判我要去關....但是我有朋友說之前有案例違規停車酒駕的從後方撞上酒駕的人死了..違規停車的反而判賠酒駕的幾百萬.老實講我腦海有過念頭要是這樣拖累孩子跟老婆我願意是我死了.但是這樣又是消極不負責任的想法 我真的很無助躲著流淚也不感讓小孩老婆知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23:32

您好,

 

1、通常五年內第二次酒駕,尚不至於判處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2、對方無人受傷,所以本案不會有其他刑事責任

 

3、違規停車當然也須負擔部分責任,實際過失比例須由專業機關鑑定後才能知悉。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較輕之判決,減輕易科罰金之數額;民事部分也應考慮請律師協助處理,避免遭對方漫天開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20 00:12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前有遭判處有期徒刑2月,5年內再犯,故算是累犯,會加重其刑。

二、你之前已有酒駕之紀錄,但可按家庭情況、犯後悔悟之狀況向法院求情,通常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另因尚未酒駕滿3次,這次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三、民事部分,違停車輛亦屬與有過失,應自行分擔一定比例之損害,不應由我方完全負擔。

四、刑事部分可委請律師撰寫辯護狀,儘量減少刑期,民事部分則須視對方態度再擬定戰略,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王律師

 

1.  就閣下所述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0 17:30

只有醫院診斷書到時候可以用來提供過失傷害的證明嗎。因為當時沒想到要開驗傷單。事發到今天已經第四天。當時出院護士有告知我老婆可能有輕微腦震盪要注意。因為陸續有頭暈想嘔吐眼睛浮現黑青。加上心情鬱悶。都是躺在床上胡思亂想。這樣還能去開驗傷單。沒有驗傷單的話是不是很大的問題。去別家醫院可以開嗎

妞妞 105-01-18 21:32

我先生去年三月向某車商租車一直都有按時轉帳 約去年四月或五月時,有人未經我先生允許開走租車發生重大車禍,事後有先告知車商意願談理賠 車商知曉肇事者也做筆錄了 但接下來就沒有接獲任何消息 我先生在去年十月十九入監 在去年十一月陸續收到違規單 我致電到貴公司詢問老闆 請他確認租車人才知是老闆冒用我先生租車個資租車 他回應「我的車被撞掉寄幾張罰單給他也是剛好而已」 通話中有說明先生入獄目前無法處理(租車的雖然是我先生但是由他人肇事)若要處理的話只能走法律途徑 車商敷衍幾句話之後表態不以為意並再次用我先生之前租車所留的個資租他公司的車故意違規

目前有違規單與在監證明

請問我應該如何提告之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商會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可以對其提告,別有關罰單的部分,可以向監理所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22:41

您好,

 

1、可對車商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罪等告訴。

 

2、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上損害賠償之請求。

 

3、另可向交通裁決所就罰單的部分聲明異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HelpMe 105-01-18 10:07
本人為雙重國籍, 之前以澳洲核發之駕照, 在台換領台灣駕照, 因故吊扣一年. 期間本人返回澳洲另申請澳洲核發之有效國際駕照, 曾遇臨檢亦無事. 但前日前往機場接朋友時, 遭航警無故臨查 (本人當時並無任何違規事項或阻擋交通) 遭開罰單指駕照吊扣期間仍駕車行駛. 請問事項有二: (一) 現行道路法規是否有禁止使用互惠國所核發之國際駕照? (二) 無故臨查是否有違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 如是則是否所開罰單亦無效? 本人曾請問過監理站及交通裁決所皆無確切回覆僅說本人得填寫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送審 希望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幫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0:11

您好,

 

1、若您持有有效之國際駕照,且持澳洲護照入境,則航警不應對你開罰。

 

2、臨檢須有合理懷疑您行蹤詭異、具有可疑之外觀,才能對你實施臨檢,是以無故臨檢之情形所開罰之罰單,也為無效。

 

程序上應先向交通裁決所異議,如被駁回,再據以提出行政訴訟,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艾蒂 105-01-17 14:28

請問大樓社區規約是否可以尚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區權會)訂定社區停車場處理違規罰則前管委會請住戶先簽立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同意切結書?是否有不當或違法之嫌?

補充同意切結書內容如下:

本人XXX同意遵守XXX社區停車管理規約,並保證所購E-TAG貼條為本人同戶關係人之所用,如有欺瞞或日後有違社區停車場管理規約,願接受XXX社區停車場規約鎖訂定之處理程序,不得異議。

此致  XXX社區管理委員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7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委會對於公設有管理之權限。

2、該切結書可以拒絕簽立,倘若其他違反情事,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Linda 105-01-12 19:15

去年我友人向我借車,並承諾會幫忙攤還車款,也承諾會繳納稅金
(有點像是借我的人頭去買車,總之車子是在我的名下但實際上從頭到尾車子都是友人在使用),但最近,我家開始收到一些監理站的違規罰單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之類的,發現友人拖欠稅金未繳,已多次告知友人積欠多筆罰單要他繳納,友人說明會繳納但還是遲遲未處理藉故拖延,還言語恐嚇說明會去繳納請不要一直煩他,打手機聯絡不上傳訊也不回應,因警察找到家裡去詢問車子的使用狀況覺得友人不知把車開去哪做何用途。因此車是用我的名子去貸款買的,但友人遲遲不還車也不攤還車款和罰單。我可告他侵占罪嗎?那我要如何把車子拿回來呢?

f7016385 105-01-10 18:53

接獲部落格通知,經民眾檢舉,台北市衛生局來函查違規廣告。

(1)2013年撰寫食品購買分享文,網誌內容雖然有標示購買價格,但我不是賣家,也從來沒有在網路上賣過相關產品。也非置入性行銷亦非試吃文。

(2)違反食安法28條第1項,28條第2項。違規部分可能是購買的食品包裝上,有一味中藥栴那葉(番瀉葉),由於不懂甚麼是番瀉葉,所以查詢相關說明後,把說明貼在網誌中。並無意圖強調該產品有何功效。

我只是很單純像日記一樣撰寫的分享文,根據我購買時的事實加以描訴而已。因為通知說涉及違法,我已經請網路管理員關閉部落格,以及已經刪文處理。老實說時間久了,我根本也沒在經營部落格,甚少登入。

函文主旨中寫說請部落格管理員提供"賣家資料"。

目前,已經約好時間去衛生局說明。

想要請教律師,這樣我會被罰款嗎?

到衛生局說明時,應該如何自保(需要提供甚麼文件嗎)?

我可以請他們將不利我的說法(如賣家字眼)刪除嗎?

105-07-02 11:49

最後結果?

f7016385 105-07-03 11:40

  謝謝 年 的詢問,以為都沒有人關心這件事情。

當時,自己也花了很多時間參考網路上查詢的案例與法規條文。

 

﹝結果﹞
收到衛生局郵寄的雙掛號,到局說明「本人在XX公司服務,並非網路賣家...案內產品是我購買食用,並沒有販賣...」等詞,惟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經查違規網頁已經刪除....如日後再犯,將加重罰則。

最後沒有被罰錢,但當時的焦慮已經讓我覺得備受懲罰。

 

﹝處理﹞
攜帶身分證,和衛生局約談,寫陳訴書(承辦人員會打字),對方會列印身分證並且要求你看過陳訴書內容,確認陳訴內容無誤,並且最後列印出來請你蓋章(或用手印)。
離開時,獲贈一本衛生局編彙的廣告例句/案例書冊,以避免日後再犯。
※承辦人員電腦當時有貼一些便利貼,如果不是太焦慮了,搞不好我就可以看到檢舉我的人名。

 

﹝相關事實1﹞
到底算不算違規廣告?
藥字第0960000327函釋:
於網頁上刊登之公司資料及藥物、化妝品資訊....旨皆藉由傳遞訊息而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即為廣告。
FDA0990012724 函釋:
複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簡字第00374號判決要旨摘錄:「...網路公開刊登資料之活動,不論公私,均足使一般大眾得以共見共聞,並無時間及國界之限制,是其流通率,無遠弗界,核屬『傳播媒體』之歸類...」。貴局如認定網路平台業者及平面媒體為傳播業者,並就其違規違規態樣依主管法令逕行查處,應無疑義。

 

﹝相關事實2﹞
勞民傷財,我不是台北人,所以要搭車去台北約談,還要請假被公司扣錢。
加上等約談那幾天,天天失眠。
找了很多網路案例,幾乎都要罰錢。後來看到一則台北市議會質詢,說是不是衛生局對在網路上賣OK繃、眼藥水等對法律無知的民眾罰則太重。

還不要臉地找以前老師,老師給我她當律師學弟的電話。該學弟說現在也不清楚會怎樣,不過放心,不會有前科;當時很焦慮,卻只能等約談後的情況。

承辦人員雖然沒有多講甚麼,但態度是肯定的(畢竟人家桌上有山一樣的案件,應該頗了解算不算違規)。所以人家也只是公事公辦,這時也不要跟承辦人盧小小。盡量保持理性與低姿態的方式約談。

 

﹝如何小心藥事法
去逛連鎖藥局時,舉凡在店內陳設的東西都要小心。
因為店內配有藥師,所以他們販售時比較沒有違法的問題。

 

﹝關於檢舉

請先參考一下認定原則,另外提醒網路檢舉是收不到獎金的。
所以我的案例,如果不是熱心民眾檢舉,就是不小心誤踩某網民跟該產品公司內鬥的下場。

台北市衛生局檢舉專區
http://jobs.health.gov.tw/ChiefEmailNew_Client/AddReport.aspx


【相關連結】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Law.aspx
台北市衛生局-違規廣告相關內容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295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處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作業程序與認定原則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10041000300-0930614
十二、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處理原則如下:
    (一)以每則違規廣告為一行為,一行為處一行政處分。
    (二)每則違規廣告之認定:
        1.電視、電台、電影、幻燈片:以廣告播出為認定標準,每日為
          一則。
        2.報紙、刊物:以廣告出刊為認定標準,不同縣市版分別認定。
        3.網路:以網址、一日之刊發為認定標準。
        4.車輛:以不同車輛(車牌號碼)、一日之刊登為認定標準。
        5.海報、傳單(DM):依查處事實認定。
        6.看板、廣告牌:以一處廣告為認定標準。
食品廣告標示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691#.V3h5r9_r21s

網拍OK繃…違藥事法》沒宣導就開罰〈解說:許盟志律師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654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療器材
http://www.tychb.gov.tw/form/index-1.asp?Parser=2,9,190,188,,,253

 

 

 

方芳 105-01-09 16:56

試問:各位律師大人.

我幫朋友當申請人.貸款了一台機車.我是申請人.朋友是使用人.車主是掛名機車分期公司的名字.因為現在使用人一直道路違規.導致車主(分期公司)收到紅單來找我清償紅單費用..而使用人(我朋友)..現在聯絡不上人..分期繳款也不正常繳納..還有欠分期公司..尚未繳清..

請問~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找到使用人.

例如:監理站辦理  不過戶註銷---這個方式  如果未來路上警察零檢的話..是否會扣留車和人呢?

拜託各位幫忙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9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辦理,但是程序上被攔查也不會通知您。

2、但是相關稅務、罰單仍必須繳納,之後的相關罰單、稅金,就可以提出異議。

3、之後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對方清償相關費用

105-01-09 17:27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

再請教...如果我先幫使用人繳清紅單...那事後要向法院申請甚麼才能找到對方.討回我支出出去的費用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51

您好!

您如果能證明是使用人造成的罰單,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沒在20日內異議,您就可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花花 105-01-07 00:08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在2015年10月時,我(甲方)行駛機車在單向道外車道(車道只有兩個)要準備二段式左轉,快經過紅綠燈時發現沒有機車代轉區,方向燈準備切入內側車道(沒有雙黃線的那種)時被後方汽車撞到(乙方),過沒幾秒時間丙方追撞乙方(我們三台車皆是在外車道行駛並且發生了碰撞),無人員傷亡

事後我(甲方)經過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收到一張違規左轉(我還沒有切入車道就被撞了),今天丙方汽車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跟我說要我賠償他們7成的費用(33萬3千902元)。
保險員說因為他申請研判表,我的部分(甲方):多向道違規左轉。乙方的部分保險員沒有仔細說明,他們(丙方):沒有注意前方車況

丙方的保險員表示因為我違規左轉是肇事主因,他們因為沒注意前方車況是次因,所以他們要向我求償7成的賠償(他說警方也沒有說誰要賠誰的問題)不然就要準備走法律程序。我想問我(甲方機車無損壞)並沒有跟丙方(車頭壞了)發生直接的碰撞丙方沒注意到前方車況追撞乙方跟我有直接關聯嗎?這樣我還要賠償他嗎?而且我需要賠償的占比到那麼多嗎?我該怎麼做呢?
這件事我有很大的疑惑,懇請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你好:

只要你對於交通事故具有故意或過失責任,對方就有可能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規定,對你請求損害賠償。 為釐清你對於兩件車禍是否具有責任,可將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規定。 鑑定意見書出來後,若有責任,還可依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規定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啊鈞 105-01-03 03:26

酒駕  被一個老啊伯,沒打方向燈直接切過來  而我閃避不及與他撞上 老阿伯去世了  我酒測值為0.35   我雖然酒駕,但我是被阿伯違規撞的  我知道死者為大  對方家屬要我先申請強制保險金給他  我不知道到底該不該先申請給他  也不知道法官大約會判賠多少給對方  怕不先申請給他們 他們後續要求金額會很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08:35

您好,

 

1、強制責任險係由被害人之所有繼承人,自行備齊相關資料後向保險公司申請,您應無權利申請。

 

2、若本案阿伯的過失較大,嗣後法院判決之賠償金額也會依照過失比例分攤,至於判決賠償金額會多少,需視具體情形而定(有無餘命之計算)。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委由律師協助處理,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然 104-12-31 02:02

我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為直向車,遭到橫向直行車擦撞,但事後調出監視器沒有錄到號誌。

監視器的內容大致是,綠燈之後我直接騎出去,跟我對面的直行車也有往前約2個輪子,可能對面有看見肇事者要闖就停了下來,他過來方向剛好他位置是在我面前,當下反應有閃他被他車拉倒我就摔。

事後談賠償肇事者卻否認說紅燈,說他搶黃燈而我也搶快。

聽承辦警員說肇事者有多項違規所以被吊扣駕照,等於他是無照上路。

我車和人皆受傷,他僅有排氣管擦傷

我想問但憑此影帶和初判表,會怎麼判定此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拍攝到我方於綠燈時啟動車輛駛出、雙方碰撞過程及路口距離就可以大概知道對方是否有紅燈,倘若我方沒有紅燈,那麼肇事責任應該都在對方身上。

2、程序上,取得初步判定表示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就可以依據肇事責任提告,不過應該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

 

張賢 104-12-28 14:30
自有(所有權)之汽車車位...被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止停放大型重機於汽車格,並罰款$600並連續罰之. 我的大型重機在交通部規定下..於公有路段停車,須視同汽車(停汽車格)!!違規罰則適同汽車!!! 多次與管委會溝通..我的重機是停在我的汽車格內,沒有影響住戶的權益與安全,管委會無權干涉!溝通無效!! 6/14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停重型機車並要求罰款!!! 自有所有權的車位..被要求只能停汽車,不能停兩輪重機? 請問我是否一定要走向法律途徑來解決嗎?那管委會所開的罰單有法律依據嗎?

你好: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9條之1向各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若無效果,則要討論決議是否違反比例原則,若有則必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 詳細狀況要看到決議內容及規約才有辦法判斷。
Peach 104-12-28 14:17
某天和朋友騎車經過延平北路,因一台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黃線10公尺內又有公車站牌,雙向路段有雙黃線,但因為有台公車和該違規自小客車並排,因本人不想跨越雙黃線,於是從公車自小客車之間過去,因該車後照鏡擋住,於是用手摸了一下後照鏡,才可駛過,事後收到警方通知說,我撞他的車子 還肇事逃逸,我確定當時駕駛座位確實沒有人,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只是錄到摳的一聲,應當是我摸了他後照鏡的關係,但事後車主說要賠償他損壞的地方,而且損壞的地方並非我弄的後照鏡,而是車輪前方的刮痕凹處,我認為完全不合理,對方有向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是保險公司來向我代位求償,但保險公司只看經查局的資料,並且在調解庭中要我賠償,但損壞地方並非我所弄,下次要上法庭
小愛 104-12-28 13:39
肇事者不願理賠,所有車禍責任歸就他違規左轉而我前一個路口綠燈直行到車禍路口正抬頭看右邊燈誌與路口一回神就發現車已在我眼前,然後失去意識嚴重的傷勢至今只恢復5成,我沒錢請律師所有訴訟都是家人填寫進行,要開庭了是否要準備陳述文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中,應該盡量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對方的過失責任及我方的傷勢,包含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及相關單據等。

2、程序上,等對方遭到起訴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倘若傷勢重的話,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不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權益受到影響。

 

Peach 104-12-25 18:49

某天和朋友騎車經過延平北路,因一台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黃線10公尺內又有公車站牌,雙向路段有雙黃線,但因為有台公車和該違規自小客車並排,因此本人不想跨越雙黃線,於是從公車自小客車之間過去,因該車後照鏡擋住,於是用手摸了一下後照鏡,才可駛過,事後收到警方通知說,我撞他的車子 還肇事逃逸,我確定當時駕駛座位確實沒有人,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只是錄到摳的一聲,應當是我摸了他後照鏡的關係,但事後車主說要賠償他損壞的地方,而且損壞的地方並非我弄的後照鏡,而是車輪前方的刮痕凹處,我認為完全不合理,對方有向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是保險公司來向我代位求償,但保險公司只看警察局的資料,並且在調解庭中要我賠償,但損壞地方並非我所弄,下次要上法庭。

你好: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原告要就侵害事實負舉證責任,既然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是你造成刮傷,只要單純否認,對方若無其他證據就會敗訴。 建議你整理行車紀錄器畫面,並說明無法正與刮傷有關,以書狀方式說明,對於保險公司不可裡之請求可以拒絕。
阿誌 104-12-24 16:09
如題,我名下汽車被車行牽走做抵押(兩台,一台名字是我,一台是我弟但他有簽讓渡書,但我沒印象簽訂任何契約),現在因為車行到處交通違規,罰單一直寄給我,通知車行,口頭說要繳也沒繳,為保護自己只好自行繳罰款,但有把收據留著,以便日後抵銷債務用,現在我繳怕了,準備籌錢還他,他說先還15萬就先還我名下那台車給我,怕他口說無憑,有什麼辦法保護自己呢?簽訂何種契約切結書嗎?

你好:

可以請對方給予清償證明,並將借據票據等返還給你,若只是清償部分款項還是可以請求給予清償證明。 若怕沒有保障,可以聲請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請律師見證、公證人公證
Becky 104-12-23 19:16

您好,我跟朋友在晚間六點多要騎機車上班途中撞到一位婆婆

我們騎在機車道左前方有一輛大車擋住從左邊穿越馬路的婆婆等到我們看到婆婆時有煞車但來不及,那是黃網格路口沒有斑馬線警察也婆婆算是穿越馬路

婆婆當下想走掉被我們叫回來,結果她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我們以為是要和解就跟婆婆說車子的損傷大概怎樣其餘我們受傷部分就算了,她就說她們家在附近要叫他女婿來處理,結果她女婿來就直接說我們撞到人就是我們不對,接著他就報警,走之前還跟我們說老人併發症很多要告我們,我想請問

1、警察說那是無號誌路口應該要減速,我們沒騎很快看到婆婆也及時煞車所以婆婆好像也沒怎樣,可是警察說減速的意思是指沒撞到人才是減速,真的是這樣嗎?

2、因為被前方大車擋住婆婆,我們也沒違規,婆婆也是穿越馬路,我們撞到她這樣還是算我們的錯嗎?

3、我們這樣還能要到修車費嗎?還是應該要賠償對方所謂的併發症之類的?

4、女婿說撞人就是不對,可是我們也不是故意的,所以真的是我們的錯嗎?

5、法律一定保障老人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有違規穿越馬路,我方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減速的部分,基本上確實是要求的很嚴格。

2、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屆時再依據過失責任相互求償

3、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屆時就不用跑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1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Yotuk 104-12-23 18:46
因被害人去報案說被人偷錄影 , 警方調查到我這,警方說被害人報案並不是報我對被害人怎麼了,是剛好我出現在監錄器上 ,所以對我做調查,警察也拿著搜索票 對我找詢過 ,但沒找到任何證據 且 監錄器上也無法證明 , 那已經做完筆錄 ,警方把筆錄寫為嫌疑人 ,但沒任何證據是指向我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檢察官會依據啥麼而做傳喚的動作呢?因為我覺得去上偵察庭好麻煩 而且我也真的沒有違規作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非告訴乃論案件,所以接下來檢察官仍應會傳喚您去訊問,但若無事證足以證明,仍會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縮龜 104-12-23 13:57
小弟騎機車剛下班時,在到家前450公尺左右時,有兩名警察在學校旁邊可能是蹲草叢抓違規什麼的我不知道。反正看起來就只是普通的兩名交通警察且也沒有在臨檢。 我就這樣騎到我家,然而到了家門口前時。突然被喇叭按了一下,回頭一看是剛剛在學校旁邊那兩位警察,我問他們有什麼事情時,他們說我騎車"看起來""怪怪的"認為我酒駕並"在我家門前"要對我檢測。檢測完沒聞出酒精味就要走了,而我問他們我看起來怪怪的是哪裡怪他們也完全沒有回答我。 請問警察有資格就只因為"看起來怪怪的"的理由尾隨人民450公尺進行檢查嗎?若有,我想知道原因;若沒有,我想知道他們有沒有犯法。
104-12-22 09:56
我給同學載 我們在回學校的路上 我們是直行車 前方A車想要在雙簧線迴轉 離雙簧線還有一點距離 我在後座就已經先緊張會不會撞上了 結果過每幾秒撞到A機車車頭 同學硬ㄍ一ㄣ了很久我們還是摔車了 (刮地痕5公尺) 我硬爬起來盤腿坐地上 右手肩膀下方覺得特別痛 膝蓋擦傷 同學手腳擦傷 A很緊張來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 後來A移動他的車子 一直拉我跟他去診所 我拒絕他 後來A說沒什麼事他要先走 我不讓他走 因為還不知道我們傷勢怎麼樣 而且如果他走了就找不到人了 後來我們報警叫救護車 A就只好留下來 救護車警察來了之後 A留在原地做筆錄 到醫院以後 醫生說我右手肱骨骨折 脫臼 要開刀 轉院後 我住院四天 裡面裝了鋼板跟11根鋼釘 (不用拆的) 休養一個月後去交通隊拿現場照片 現場圖 初步判斷書 現場照片 A車頭有裂開 刮地痕有5公尺 現場圖 兩台車均移動 (但不記得是誰移動我們的車 我們兩個都受傷不可能去移動車子) 初步判斷書 A 違規停車或暫停不當 同學 未注意車前狀況 1.這樣的話 肇事比率是多少? 2.移動車輛 嚴重影響判斷 應該怎麼辦? 3.刮地痕能判斷車速是多少? 4.應該去找證人證據嗎? (目前沒有監視器) 5.對方尚未跨越雙簧線但行車方向往對面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44

您好!

肇事責任歸屬應該申請車禍鑑定,以鑑定委員會判定為準。若可能就盡量去調閱監視錄影紀錄或找證人,否則鑑定委員會會以現有資料全盤考慮再做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美 104-12-21 13:54
剛搬來高雄市不久,想說上網找有關 網拍工作 所以gppgle網頁上去尋找""高雄工作"" 後來在http://tw.indeed.com/jobs-in-%E9%AB%98%E9%9B%84%E5%B8%82 (indeed天下工作,一網搜盡) 一開始對方跟我說工作內容是yahoo奇摩拍賣po商品.回覆買家問題 我詢問對方網上indeed刊登的獎金另計的意思是什麼 對方說是抽成 我問還要注意什麼事情 就問我是否有奇摩帳號、什麼時候可以上班 我說最晚12/7上班 對方就先請我試po兩個商品在奇摩拍賣網站上 對方需要我證明我是不是會做po商品的工作 我問工作時間 對方說 時間比較彈性,薪水23000+抽成,上滿22天,有時候工作忙一天要po100個商品 我想說薪水跟外面差不多,應該 後來我詢問薪水每個月幾號匯款、詢問po的商品資料怎麼提供給我 對方說 每個月10號匯款給我,用line給我商品資料 我問幾點上班 對方說中午12點上到晚上8點 到了12月7日中午 對方請我先登入yahoo奇摩拍賣帳號,問我有認證"安心賣家"嗎? 對方看到我傳的圖片,證明已經在網上認證通過 對方就給我3個商品po,在po的過程我都有詢問對方如何po 然後對方請我先留意奇摩拍賣上,有沒有人提問題,然後負責回覆買家問題 對方要我證明有沒有po成功,我就截圖傳給對方看! po商品大概30分後,我發現商品被違規下架 對方說 是帳號沒有認證好,說她同事也有反應過,說都是讓工程師專業認證的,才不會停權 對方請我重辦一個奇摩帳戶,讓他們公司工程師幫我認證通過 說工程師認證的帳號都不會被停權 還說資料是寄送過來還是面交 我問是什麼資料 對方說需要 銀行卡片 因為要用讀卡機認證過,說認證大概2天時間 還說公司認證通過會補助3000元,認證通過後就會先給3000的錢 我當時不是貪這筆3000元,而是我剛搬到高雄,想趕快找到工作,就沒有想太多!! 而且對方也給我拍給我看,她的身分證件(假的身分證件照片) 我想說對方都肯把重要的資料,拍給我看了 應該不會有假......... 對方問我有哪幾家銀行? 我說第一銀行! 她說還有別家嗎?說第一銀行不知道行不行認證 說一般提供兩家以上會比較好認證 所以我就寄 第一銀行和合作金庫的卡 她說收到認證會用到密碼,先跟我告知一下 請我去7-11用黑貓寄 給我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115號 地址 收信人:大同社 電話0979304364 說運費可以到貨付款 12/8收到後,就問我密碼 一直到晚上我問她認證好了沒 她都沒有回應,我想說該不會是詐騙吧!!!! 12/09中午12點才回我說 認證要2天 說12/10就會認證好了 然後叫我幫他們刊登廣告 然後12/09下午兩點零七分 第一銀行電話告訴我是不是被詐騙,因為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 要我趕快去警察去問妻衝怎麼回事!! 想報案 可是警察說我也不能報案,因為我已經是嫌疑犯了 要報案事在還沒被警示帳戶之前,就要先報案! 我能做的只能是等通知做筆錄、上法院、準備好證據證明我也是受害者 雖然高雄警察分局說等通知,所以我就打電話問165 165的警察教我,去警察局問問看能不能先作嫌疑人筆錄 結果我再次去問警察局,還不能做筆錄!!! 在12/14晚上9點37分打電話到新竹縣竹北分局的偵查對問情況 警察就幫我查兩個帳戶 第一銀行在嘉義分行:有3筆 合作金庫在 虎尾分行:有6筆 說以後要上法院做筆錄,是要以第一筆入帳單來看 除非戶籍遷到高雄,以後上法院 做筆錄,就不用高雄雲林來回跑 想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今天我戶籍地改成高雄了,也準備好證據 這樣會被關嗎?或是被罰錢嗎?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變這樣!! 好無助!!
CINDY 104-12-23 14:29

我在12月初也被''大同社''騙了,和你一樣想趕快找到工作,雖然一開始有懷疑是否詐騙...

我是在知道自己被設為警示帳戶才去報警的,警局親報沒用的話你就用網路

寄上去的卡片我還是有向銀行掛失(服務電話那種)...

我也擔心會不會罰錢或服刑...超無奈

小美 104-12-23 15:38
CINDY

我已經在12/20第一次筆錄!!!Orz..

請問一下

如果我開庭時,不知道您是否可當我的證人呢?

有人做證很重要>"<

如果方便私下談談的話,可以來我信箱留言:storage688@gmail.com

CINDY 104-12-28 11:41

妳寫的這麼長,結果沒有律師們有看到幫忙解答....

我也想知道律師會給什麼建議阿...難不成我也要寫那麼長發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