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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er 105-02-06 00:44

    老公爺爺於2/1過世,這兩天家族聊天談到繼承問題,由於奶奶於與公婆、叔叔、姑姑年紀皆偏大,且公公多年前有幫人借信用卡貸款,但實際借款人避不見面,銀行也多次來電、存證信函要求還款,因此提議直接由孫子輩繼承爺爺的田地、房屋

    目前問題是奶奶、公婆、叔叔、姑姑與姑姑子女要辦理拋棄繼承,除了叔叔設籍北部,其餘人皆設籍同一住址(有分戶)且姑姑住在附近,每天會回來探望奶奶,這樣有需要寄拋棄繼承通知書或存證信函嗎?爺爺設籍臺南市,臺南地方法院會要求要每個拋棄繼承人都各送一份拋棄繼承申請書嗎?還是可以直接在同一份拋棄繼承的文件上簽名蓋印?或者僅公公辦理拋棄繼承,爺爺的遺產直接登記在老公、小叔與叔叔的兩個兒子名下,這樣也是可行的方法嗎?

你好:

配偶跟子女輩都拋棄繼承,會由孫輩繼承;若子女輩有人未辦理拋棄繼承遺產由其繼承,孫輩並非繼承人也沒辦法代位繼承。 若輩繼承配偶、子輩拋棄繼承,就會由孫輩繼承遺產,此時除非公公之債權人以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否則拋棄後公公就非繼承人,無權繼承遺產。 至於公公債權人是否可以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實務學說有不同見解,目前多數是採取不得撤銷之見解。 拋棄繼承可以寫在同一份書狀即可,要準備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拋棄通知書收據(通知其他繼承人或次順序繼承人)。 拋棄繼承專屬繼承發生時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拋棄繼承仍無法解決債務問題,目前您應先搞清楚,您欲處理甚麼問題,再考慮是否已拋棄繼承之方法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3:10

您好,

 

1、可以只有公公拋棄繼承,公公的代位繼承人仍然可以繼承公公的那一份。

 

2、如要拋棄繼承,就必須按著法定程序,寄發書面通知給順位繼承人,通知已拋棄繼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even 105-02-04 09:31
敬啟者您好: 本人(債務人)於前年10月向債權人以本票方式借款 , 並有提供民下房產供設定抵押 , 先後借款20萬 , 以及10萬元整 , 但是當初設定抵押權為40萬元 , 以民間三分利計算 , 後來去年四月因故無法繳交而後 , 經對方以非訟事件申請強制拍賣民下房產 , 而後本人已先清償本票三十萬元部分 , (有存證信函及收據影本給對方) , 由於對方的利息(三分) + 違約利息(兩分) + 違約金四萬元 , 金額實在是不合理(而且已達刑法重利罪之標準) , 後來法院還是准許債權人的拍賣許可 , 請問非訟事件的精神不是本著(無爭訟議性質的事件)方能處裡嗎? 還有接下來本人可以如何處裡呢?

你好:

准予拍賣抵押權裁定屬於非訟事件,只就形式上審查,若有實體上之爭議要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1第2項準用同法第195條規定,向法院民事庭提請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若對方聲請強制執行要聲請停止執行,否則民事執行處就會依執行名義拍賣抵押物。

105-02-01 00:44

律師好,前同事以手機連絡方式向本人懇求借錢,只有轉帳紀錄,是否難以追討。另因本人與債務人分住不同縣市,難以掌握債務人現況,目前已知債務人已離職並將先前所使用之手機號碼停用以另本人無從討回債務,有先行看過版上相關案例。先發存證信函而後以支付命令債務求償適用嗎?另本人於先前與同事共事期間也多次遭同事借錢,因礙於人情關係借出,且因當時雙方有一定互信故借據債務人並未討回,但因同事常前債未清、後債又借令我不安,雖於共事期間均按時還錢,本人仍將借據留存,以待雙方無借款之事一舉銷毀,借據上有借款人簽名及手印但無地址與身分證字號(身分證字號本人已查得),此借據是否有法定效力,我可否認他之還款以憑此據提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01:08

您好,

 

1、有轉帳之情形,就構成一個大致可信有借貸關係之情狀,如對方否認為借款,就必須提出證據說明這筆款項之緣由。(可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2、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可據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1 01:54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但因本人不了解目前債務人是否仍留在原住址,假使債務人已搬走,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無法送達仍能發揮效力嗎?

另陳律師所提(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借據債務人擬稿全文向本人借款,文中有OO人向OO人借款多少,於結尾債務人有簽名落手印,並無本人手印及簽名,借據仍有效力嗎?

支付命令需到債務人之所在提出,因本人與債務人住地相差甚遠,且就本人對債務人之認知債務人恐怕會躲...,因此想問我若想盡快追回債款應以何種方式為佳且更為有效。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02:33

您好!

最快的方式就是先以匯款紀錄及借據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原住址無人收受支付命令,請法院協助查得對方戶籍地址再送達就算是合法送達,如果對方沒有於20天日提出異議,就可以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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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人蔘蒂不熟 105-02-01 00:34

去年借款給朋友家週轉
結果對方還不出來,朋友家的阿公阿嬤主動邀約4次討論債務清償問題
第四次去的時候,對方後來刻意越講越大聲越激動並報警 
我當下就離開
沒想到他們竟然跟警察說我恐嚇取財
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3月要開偵查庭
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如果我有證人可以證明債務關係及是對方主動邀約的可以出席嗎?
如果他們告訴失敗
我可以反告她們誣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01:11

您好,

 

1、不可直接請證人到庭,必須向檢察官聲請傳喚這名證人到庭作證,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相關訴訟與程序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2、依您所述,對方如果是"無中生有"、"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或情狀"等行為,確實可能構成誣告罪,可向檢察官提告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第一庭應先向檢察官說明您與對方的債務關係,以及協商還款之情形,並請檢察官傳喚證人到庭做證,而誣告的部分,建議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再研究內容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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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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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amay 105-01-31 15:18

各位律師

友人去年七月跟我借了小額兩萬塊 原本說是去年底還完

但是一拖再拖 說過年前會還 至今日通訊完全封鎖

去年七月借款時因為是用LINE通訊借的 沒有立下借據

而且當時手機重新安裝 通訊內容不見 但是12月跟今年一月有聯絡

有談到何時要還錢的內容 當時用網路轉帳查的到此交易記錄

請問這樣足夠當證據嗎 此外我需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嗎

如果提告的話 律師費用是由我付還是對方付呢~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願,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可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或聲請支付命令、直接提起返還借款民事訴訟。 要蒐集相關證據(對話紀錄、帳戶匯款資料、交易明細等)。 若委任律師處理,刑事民事第一、二審之律師費你要自行負擔,無法向對方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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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7:06

您好,

 

1、有匯款紀錄,即可推定為借款,如對方否認,可轉而要對方舉證這筆款項並非借款

 

2、可先以存證信函告知於聞到幾日內返還鉅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云云。

 

3、律師費用無法向對方主張,但可向對方主張利息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可以匯款紀錄及對話紀錄,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沒提出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2.詐欺應該不會成立,但有逼對方出面處理的效果。

3.律師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lton 105-01-30 13:51

您好 :

我的朋友要我一起投資向我陸續拿約100萬,這中間還有很多共同朋友也有相同狀況,後來才知根本沒有投資是她欺騙借款,只還款30萬左右,

後來就手機不接搞失蹤,公司電話都是老婆接,都是回幫忙轉達後卻都無消無息,

當初因朋友信任故只用Line及電話通訊,沒有立據只有line有訊息但已經被洗掉了,目前只有匯款紀錄,請問一下,這該如何討回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5: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其他證據、包含證人錄音或是錄影等,還是可以提告詐欺罪。

2、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小黃 105-01-29 11:44

請教個問題,我是第三方保人,因當初相信朋友作保,借款人當初有簽借款條及本票汽車讓渡書作依據,如今因為借款人始終不出面解決問題,而我就替他還了四個月的利息,最後因為覺得很煩,所以去將他的債務結清,現在將這些依據取回,我該如何走法律途徑將我所支付的費用取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幫債務人還款,則您可以檢付還款資料,向債務人來追討,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為簡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9 12:24

可檢附借款資料及代為清償證明,先聲請支付命令,請債務人返還。

您好:

因您於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所以您可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即可。

小暲 105-01-27 15:50

數年前,因父親工作需求,多次威脅母親與她親友及朋友借錢,因此找上B小姐,當時是以父親本人借款,他本人亦簽下本票,借款流程全由他自己完成,事後父親款項遲遲沒還,幾年後B小姐一直項目親催討,卻不去找父親!一直都是家庭主婦的母親受不了催討,所以就業了!(因父親債務不只一筆,還有母親的親戚,以及銀行貸款的部分(當時房屋夫妻對保),所有茅頭全指向母親),重點來了,錢都是父親拿走,母親完全沒拿到錢,也沒簽任何本票借據,(除了父母親及B小姐在銀行工作的友人知道)既然錢不是母親借的,為何一直向我們要錢??

(註:父親是要母親幫忙,不幫忙就拳打腳踢的人,有申請過保護令,有證明)

 

八年前父親過世,他的債完全落在母親跟我們三個小孩身上(當時我們都還是學生)銀行借貸開始極端催討,搞到母親待的公司都知道,並強制扣薪,也因這樣他身體無法負荷,身體變很差,所以無法繼續工作, B小姐的錢當然也無法繼續償還!當然B小姐嚴厲的對母親說:你不能沒工作,你就算做到死也要想辦法還我錢!(但因當時銀行執行強制扣薪,薪水幾乎被扣完,還能拿甚麼還她錢?在法律上她拿不出任何證明錢是我母親借的,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在法律上母親真的需要還錢?

 

近幾年,她屢次在FB上散撥謠言,在母親FB恐嚇留言,更在我FB上PO我的相片,說我母親欠她錢,叫母親快還錢,並到我住家樓下詢問她是否能上樓?還跟管理員及鄰居宣揚我們欠她錢,她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騷擾到我的生活,請問我該怎麼做?

你好:

要視繼承發生之時間點及繼承債務之性質而定,98年修正民法第1148條第2項,現在繼承制度已改採概括繼承責任限定之方式,且97年開始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陸續增訂第1條之1、第1條之2、第1條之3,已經限縮繼承繼承債務責任。 若不符合上開規定或母親就是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銀行債權人要求母親清償債務並無任何問題。 若債權人有催討債務逾越社會通念所容許之程度,可以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等。 補充:若已辦理離婚、拋棄繼承,就要判斷當初是否擔任(連帶)保證人(房貸部分應該是連帶保證人,要按期償還)或共同借款,若沒有,離婚後母親已非繼承人,而拋棄繼承後你們已非繼承人,父親遺留之債務與你們無關,當然毋庸負清償責任,可以委請律師撰寫律師函向對方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小暲 105-01-27 17:39

律師您好:

關於第一點,能在更詳細說明嗎?有點不懂你的意思!!

 

另外我要提一下,在父親過世前,母親跟他已辦離婚,他過世後我們也都辦了拋棄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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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你們都已經拋棄繼承,在民事法律上,只有您母親擔任保證人債務部分仍要負責,其他債務你們應無需負責。

小暲 105-01-28 08:23

 銀行的部分有連帶保證人我清楚!

我要詳問的是朋友的部分.....朋友的部分是由父親親自簽本票!母親沒有做任何擔保動作,更沒簽任何姓名當作擔保憑證!

只有當初好心幫忙還款時,簽名證明哪一個月的錢朋友有拿到,而且我也簽過,因為我也幫忙還了一陣子!

阿賢 105-01-27 04:53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我父親當時因為我叔叔土地貸款繳不出來去借錢還.事後我叔叔土地賣掉有錢後借款人要求我叔叔還錢我叔叔也還了那事後我叔叔還可以跟我父親要這筆錢嗎?畢盡這筆錢本來就是幫他還貸款他有資格要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我方可以撤銷借貸的約定。(倘若對方要求我方履約,我方沒有拒絕,則無法撤銷)

2、不過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約定內容,不能一蓋而論。

 

May 105-01-26 09:42
104年1月28日交屋時向銀行辦理貸款, 銀行附加其他約定事項借款日起120日後內未依約遷入擔保物居住或經銀行發現擔保品物非用於自住,銀行得逕調高利率為2.14%.並追付自備款一成. 至今已繳交貸款近一年,原想裝潢好後再搬入,但銀行期間自此百般刁難要追加利率及多付一成的自備款,即使一在強調這會自住,並且也在11月搬入戶籍並於5月27日遷入,但是銀行仍然在1月23日收到調高利率明細, 請問銀行如此做為, 身為消費者應該如何對應??

你好:

要先確定你是否構成借貸契約約定之調整利率要件,若符合,要爭執難度甚高。 遇有金融消費爭議,可先向金融業者申訴,不服處理結果可向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若評議不成立可向依契約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原約定利率。
劉小姐 105-01-17 22:09

您好,我有一位前男友為台灣籍外國人(在台灣有公司營業登記,不過名下似乎沒有房子房子是租的,只有一部車是債務人所有),在過去二年中陸續與我有金錢上的往來,因愛情而不理性的提供了協助,且對方皆承諾會歸還,但都並未實現! 因此,我現在想採取強制執行的方式,請此債務人歸還所欠之金額,請教我該如何處理?

目前可提供的證據有:1.LINE的對話記碌 (債務人提及所要求借款之金額,且我也有同意借款的對話) 2.對方使用我的信用卡購買對方使用之產品記碌(刷卡明細,與登記對方名字的產品資料明細)。想請問律師大人,若我提供這樣的資料,不知是否能佐證債務人需歸還金額??

另外,最近這位債務人都以不在台灣之名意,躲避還款的部份,並直指我提出的資料全為偽造(明明就是與他的對話),說我是LIER! 並不斷告知法院見。但實質上此債務人明明就在台灣!並且請問律師大人,我可依據對話記碌,依他不斷攻擊我是LIER的部份,進行誹謗的告訴??

麻煩律師大人協助我的問題,謝謝您。

你好:

可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討借款,若對方不願意清償,可檢附存證信函律師函及對話資料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清償債務

若只是私下對話,不具備公然情狀及散布與眾之意圖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

一、要有證據證明有借款

二、建議先搜證並與律師討論證據足不足是否要再加強。

三、第二步是假扣押對方財產,對方放話他在國外的話假扣押聲請會有機會。

四、第三步才是提告民事賠償

五、未必要告刑事

六、若對方查無財產卻裝有錢人可以研究怎麼限制他出境。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于小蘋 105-01-14 17:12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借款的問題想請教

對方用支票請中間人跟我們借了很多錢,也簽了本票

說好給的利息,到現在一毛都沒給

一直追,前陣子才肯還了一些些,但還有大部分金額完全抵賴!!!

用來跟我們借錢的支票也全部出紅單

現在中間人推給借款人,借款人也耍賴推託給中間人

反而要告我們詐欺 錢他們都拿走了 現在死不認帳

這年頭...欠錢的比借錢的還厚臉皮

金額龐大..攸關我一家老小的經濟..

如果委託律師幫忙 錢我們拿得回來嗎??

 

你好:

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先聲請假扣押裁定及辦理強制執行,查封、扣押對方財產,以免求償無門。 要先釐清消費借貸契約(借款契約)之當事人為何人,以及簽發支票代表何種意思,有無簽署借據契約支票跳票,可持支票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債務人拒絕清償債務亦可持借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 確定後還要看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財產、所得,若已脫產完畢,還要追查隱匿財產至何處,並起訴追回財產,再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們需舉證有利息的約定,若僅有口頭約定,對您們會較為不利,並餘同徐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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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堯 105-01-13 20:20

律師你好

                    請問簡易法庭調解返還借款 如果沒去會被拘提或是轉變成刑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民事被告未去的話,則法官可以一造辯論即判決,但不會轉為刑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丁太太 105-01-13 15:03
律師您好: 先生陸續幾年內借某位朋友錢共7萬元開店,當初先生因為信任朋友並未寫借據,但後來對方遲遲未還款,對方口頭承諾每月會還3000-5000不等金額,可至今也只收過一次3000元,之後就未曾再接到對方還款,中間曾跟對方聯繫,對方承諾開立本票借據給我們,但對方目前只給本票並未給借據,請問這樣本票還有效用嗎?本票上面有註明還款時間1060228、金額67000、對方姓名、指紋、印章、戶籍地址等。 因為此人素行不良,從99年第一次借2萬至今都還未還完,還陸續借了5萬元,如今也才還3000元,我實在無法承受若本票也無法令他還錢的話,那先生的辛苦錢就這樣沒了, 請問律師, 1、本票是否可以送法院直接裁定?但時間又定在1060228,中間若他人消失或無法聯繫上,豈不是白費工夫? 2、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對方在這段時間陸續先還我們錢嗎?如存證信函? 3、亦或是可以直接請法院支付命令讓他直接把67000還完呢? 4、先生得知對方目前不在戶籍地址縣市工作,而在外地工作,但工作公司並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法院強制扣除每月部分薪水,直接給予我們? 5、若我們這邊自寫借據請對方簽名同意,是否可以成立? 6、若對方不給借據證明,那是否可以以存證信函方式來獲取借款證據?中間我有留對方LINE借款的訊息! 真的不好意思,麻煩律師了!實在是因為這件事情鬧的夫妻倆不是很愉快,我只想趕快解決這件事情,不想夜長夢多!還請律師幫忙解惑!謝~~
105-01-13 15:02
借款給朋友約60幾萬 事後發現他的借款理由都是騙人的 也一直騙我要還款 我的匯款記錄匯款過去的帳號是他女朋友的 手機也有他承認有借款的對話 事後他女朋友才知道 請問這樣有辦法用民事訴訟狀 讓他還款嗎 我的訴訟狀是要針對借款人 還是他的女朋友呢 這樣有辦法提告嗎?

你好:

有辦法,只要你們就消費借貸(借款)契約雙方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清償期屆至就可以請求返還借款,若未約定清償期,要先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催告。 若是請求返還借款要針對借款人,可蒐集對話資料、匯款紀錄,並先發送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返還借款,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丁太太 105-01-12 17:12

律師您好:
先生陸續幾年內借某位朋友錢共7萬元開店,當初先生因為信任朋友並未寫借據,但後來對方遲遲未還款,對方口頭承諾每月會還3000-5000不等金額,可至今也只收過一次3000元,之後就未曾再接到對方還款,中間曾跟對方聯繫,對方承諾開立本票借據給我們,但對方目前只給本票並未給借據,請問這樣本票還有效用嗎?本票上面有註明還款時間1060228、金額67000、對方姓名、指紋、印章、戶籍地址等。
因為此人素行不良,從99年第一次借2萬至今都還未還完,還陸續借了5萬元,如今也才還3000元,我實在無法承受若本票也無法令他還錢的話,那先生的辛苦錢就這樣沒了, 請問律師
1、本票是否可以送法院直接裁定?但時間又定在1060228,中間若他人消失或無法聯繫上,豈不是白費工夫?
2、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對方在這段時間陸續先還我們錢嗎?如存證信函
3、亦或是可以直接請法院支付命令讓他直接把67000還完呢?
4、先生得知對方目前不在戶籍地址縣市工作,而在外地工作,但工作公司並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法院強制扣除每月部分薪水,直接給予我們?
5、若我們這邊自寫借據請對方簽名同意,是否可以成立?承上封訊息,不好6、若對方不給借據證明,那是否可以以存證信函方式來獲取借款證據?中間我有留對方LINE借款的訊息!
真的不好意思,麻煩律師了!實在是因為這件事情鬧的夫妻倆不是很愉快,我只想趕快解決這件事情,不想夜長夢多!還請律師幫忙解惑!謝~~~

阿坤 105-01-12 16:08
您好:想請教律師有關聲請拍賣抵押物乙事。 原因:本人95年承接一處新建飯店水電工程 營造廠商即業主於96/2/27日發生跳票,始簽本票保證,最終還是未清償,只好交由法院處理,本票金額130萬98年度司票字第132號裁定本票債權新台幣130萬元,業經99年2月22日確定。 99/7/15日於債務法律顧問事務所與我簽訂一份債務清償協議書,協議清償方法:一.簽訂本協議書同時支付新台幣5萬元正(不另立據),另分別於8/15.9/15.10/15.11/15各支付5萬元,共20萬元。 二. 債務人願將台中縣沙鹿鎮鹿寮段一處建物地下一樓停車內之停車位共11車位之建物應有部分持分(其持分依建物登記面積比率計算)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我。 99/8/27日將11個車位過戶給我,於點交車位權力範圍同時將建物所有權狀,及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交給我,於給我的書狀上查看並無設定擔保等相關紀錄,債務人也並未告知其有借款500萬而將車位拿去做擔保設定抵押權。 從簽訂債務清償協議書後,每月應付5萬共20萬也都未支付,前幾天忽然收到台中法院民事裁定,有債權聲請拍賣抵押物,因為債務人98/3/2日向其借款500萬元而將所有車位拿去做擔保設定抵押權清償日為99/3/2日據了解其他相對人均是債務人的親戚家族是受讓人,實際處份權力還是債務人說了算。債務人慣用的脫產行為.使我懷疑聲請拍賣抵押物之債權人也是債務人集團裡的一員,會否用此方法欲將過戶給我抵債的11車位取回,債務借款清償日為99/3/2日債權人怎能容忍到現在才聲請拍賣抵押物,似乎於理不合.是否出於通謀虛偽,不知所從,請問我該如何辦理此事呢?裁定書上第四項寫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

你好:

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631號裁定:「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於最高限額抵押,法院祇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債務人或抵押人對抵押債權之存否如有爭執,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謀解決。」 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屬於非訟程序,僅進行形式審查,對於實質上之法律關係糾紛並不介入,提起抗告並無任何效果。 非訟事件法第72條:「民法所定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及依其他法律所定擔保物權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由拍賣物所在地之法院管轄。」、第74條之1:「第七十二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院應曉諭其得提起訴訟爭執之。前項情形,關係人提起訴訟者,準用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第195條:「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若有證據證明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係虛偽債權,可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抵押權人若聲請強制執行可依法聲請停止執行。 債務脫產還是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後再想辦法追查財產
愛比比 105-01-10 13:40
家母幾年前向友人借款十萬元,當時未簽立借據及未言明利率。後經過數年對方就要求我母親簽立借據金額二十萬其中十萬為利息。當時借據上言明每月還4千元且免付利息,就在最近快要還清時說我母親在那其中沒還錢還欠很多,但家母都是交付現金,也只是自己記上還款日期。後來?方?要在加計利息,如果我們不照她所說的就要上法院告我母親,為此我該如何做。煩請律師給我一些建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0 14:50

您好,

 

1、若借據載明還款金額且不包含利息,就只須返還這個金額之款項,縱使進入訴訟時法官也會以系爭借據為準,無須給付對方更多金額。

 

2、若進入訴訟,本件重點會落在是否有交付款項一事以及舉證責任分配,因您母親均以現金交付而無其他匯款證明或證人佐證,是否能說服法官就難說了。

 

建議未來如有進入訴訟,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彰 105-01-09 23:27

抱歉,我問題可能比較多,但都遇人不淑,麻煩各位律師能給小弟見解!

1、我爸先前跟朋友一起工作,但工作款額一直沒有拿到,如今爸爸已故,沒有字據,若打電話跟對方談,錄音下來能成追討依據嗎?將來能以錄音檔尋法律途徑嗎?

2、 我媽先前因我爸工作把錢借給我爸合夥人,但拆夥後對方手機換掉也搬牽,重點我媽當初有請對方白紙黑字寫下借據,也有請對方簽本票,如要追討的話,要如何追 討,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嗎?但對方沒有財產,我可以告對方什麼,詐欺背信嗎? 我爸朋友先前有跟這朋友合夥過,好像告詐欺之後他出面調解然後每個月都有固定償還他的債務

3、我哥講義氣(但他信用破產),幫3~5個好 友做保人…  向地下借錢,對方還不起,地下錢莊來我哥,但能力有現,我出面跟銀行借款償還…已還清! 我哥的好友有寫借據本票方放在我這邊,只是每個說要還都沒有還… 我真的快氣瘋了…   借據債權人是我哥的名字, 但我要怎麼去追討…  是要請我哥寫委託書嗎?   借據上我有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  我現在只想能依法律途徑來解決,有的不接電話有的躲起來,我哥說給它們時間,,但錢是我去支付掉了,誰給我時間…  對方有的有黑道背景,我只時想讓對方能否每個月還我一些,匯至銀行帳戶,若一次沒視同詐欺什麼之類的! 就像銀行這樣我每期要匯款,,,這樣也不用碰到對方,直接找對方收,又說沒錢!

 4、支付命令有何作用,對方沒錢,我又能作何處理

 

 

麻煩各位律師能告知小弟該如何處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39

您好!

1.  這要看您的錄音內容而定,錄到欠錢證據就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索討。
2.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單純欠錢不還不會構成詐欺背信
3.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不會因「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就構成詐欺,還是要依實際事實判斷。
4.  支付命令對方可以不附理由異議,之後需再進行訴訟,勝訴確定之後才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23:47

您好,

 

1、錄音檔可做為證據之一,最好還要有金流證明。

 

2、可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執行,若債務人無財產,要告詐欺背信也難以成立,此僅屬民事糾紛

 

3、4、此僅屬民事糾紛借款予他人本就有風險;借據可請哥哥委託你處理或直接將債權轉讓至你名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得視您錄音內容而定,若證據強度夠強或是有其他證據,您可提起民事主張返還金錢,或事先跟您父親的朋友調解。 您可聲請支付命令債務人若於20日內未提異議,您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沒有財產,可聲請執行薪資,若對方有異議,將進入訴訟程序。 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您是持有債務人所簽發的本票,在到期日請求發票人付款,無法獲得發票人清償或給付票款時,可依票據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法院准許持票人的聲請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的財產,以滿足債權支付命令為較快速可或清償債權之方法,且就算對方無財產,你亦取得一執行名義可於對方有財產時隨時強制執行,不用經過複雜的訴訟程序。

 

李先生 105-01-05 11:03
當初乃因「上班小姐」表示向高利錢莊簽立本票借款20萬,每月還利息2萬還不完,情非得已,自己也非常不想從事這工作,拜託我能拿出20萬借貸幫忙,但並非事實,是否為詐騙? 我可否請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給當事人,告訴她所犯刑責的嚴重性,請他出面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5 11:05

您好,

 

1、該名小姐之行為確實已涉有刑事詐欺之嫌疑。

 

2、可委請律師律師函向對方提出還款要求,若伊置之不理,可向警察局提告,或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詐欺罪之告訴。

 

建議可備齊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後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阿虎 105-01-04 15:42

您好:

想請問如果是用自己的信用借款給朋友,結果朋友卻跑路了,前提因為相信所以沒有留下任何借條,是不是就只能自認倒楣,還是可以有其他方式解決?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5:50

您好,

 

雖無簽立借據,但若有交付金錢之證明(例如匯款證明,或有證人看到金錢之交付等),仍可作為雙方債權債務證據;此外與朋友聯繫時亦可嘗試以錄音方式記錄下其承認有向您借款之對話內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竹 105-01-01 16:19
3月借給阿姨(一起合夥工作)了20萬說好月息2000,到7月只還款
(7月前有拿到,後來我離職了)。7月要還借款沒還,到12月還了15000。阿姨只說我會處理,
時間不確定。
那我這樣可以寫存證信函,之後再走民事訴訟可行嗎?
15000可以算利息嗎?
這個追溯期有期限嗎?

另為合約書、借據是否只要有雙方簽名就算具有法律效應(即使用手寫的)
雅婷 104-12-30 15:23

在一起同居10個月;當初說好聽他愛我要跟我一起生活;其餘付擔他來;他工作是工地工頭;有資金不足問題;像我說可以先借他錢;他會賺錢還我也會一些利潤給我;我借新光保單五萬他半年後才還一萬一千;國泰貸款借十萬給他週轉工地;還刷卡幫他說油錢;基本費用;修車費用;累積到七萬左右;一年了;錢都拿不太出來;每天住一起兩天吵一次;念我罵我!之後把我衣物載到他車;恐嚇我;說跟我玩到底走法律還差他遠;拍我裸照說要傳到fb!我回家兩個月叫我給他機會;可是還是一樣;真的好累;事情都沒解決;還來我家大小聲;爸媽都在;媽媽講到流淚;說感情不合就當朋友;不要在一起;爸爸之前不知道我他叫我借款給他用;聽了也很生氣又心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說裸照要傳到fb,會涉及恐嚇罪,若有對方紀錄可以一併檢附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得恩 104-12-30 10:10

Dear 律師

請教一個問題,我女友在三年前借款給一位朋友,但遲遲不肯還款,期間有用FB訊息追討,但電腦重灌,對話全沒了,但有三年前的匯款紀錄,現在對方換手機號碼,FB封鎖了。但知道他住那裡跟新的電話號碼,這樣有辦法申請支付命令嗎??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清償債務。 若無效果,知道對方姓名、地址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並將存證信函律師函當作證據。司法事務官會命你提出債務人戶籍謄本,若相符送達就會合法,債務人若未在20天內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惟債務人異議後會轉成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你開庭,屆時要想辦法證明消費借貸契約存在。
得恩 104-12-30 10: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清償債務。 ... (恕刪)

Dear 徐維宏律師

感謝您的回覆,可是沒有對話訊息 還可以提出 存證信函或者律師函嗎?

唯一證據只有三年前的匯款紀錄。

阿義 104-12-26 19:06

大家好、小弟因與妻不睦,欲辦理離婚。但妻說明需先還借款100萬。才開始辦理。這100雖未有證明,但的確是我所借,我也有想還,但一時無法貸出。若使用本票外,是否有其它方法?請各位專家指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借款係屬二事,要訴請離婚,仍要看有無離婚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義 104-12-27 06: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 ... (恕刪)謝謝律師協助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借款返還為二回事,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借款返還為二回事,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程 104-12-25 23:05

家父於民國103年1月份過世,身後留有動產房子一幢,經調出土地謄本發現;家父身前於民國85年4月間有向一位女士借款,並以房屋做抵押設定,因目前家中有金錢需要,想向銀行房屋抵押貸款,現在就卡在這個民國85年間抵押設定的問題上,對方目前手上有當初借貸的資料,要求還錢,想請問從民國85年間至近民國104年將近20年,債權人都無追討動作,請問這樣這筆債務是否已超出追訴期限?,那本人可否向法院提出要塗銷設定的申請??

你好:

要先判斷是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法律效果不同。 一般而言,民法第880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通常消費借貸契約借貸物返還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本金部分),只要確認消滅時效完成後超過五年,就可以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有時候借款會約定到期日,請求權會從到期日後才開始起算時效,要特別注意。 建議先跟抵押權人聯絡,詢問其是否可以配合至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若不願意或無法聯絡到抵押權人,再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05:22

您好!

一般債權請求權時效15年,自約定還款日起算,可從借貸資料先確認該債權是否已罹於時效。但因該債權設有抵押權抵押權人於時效消滅後5年內仍可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來還債,超過5年抵押權才會消滅,屆時您提塗銷抵押權設定訴訟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ang 104-12-24 16:03
辦理離婚後到地政查詢個人動產,發現有一筆被前妻偷拿證件、印鑑章與權狀去民間設定借款,而未繳貸款息,該如何循法律途徑把該筆動產保留住?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6:16

您好,

 

抵押權設定,應為動產登記之所有人的權利,然若第三人為善意不知情,就有善意取得動產抵押權之可能。

 

法律上可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及塗銷抵押權登記;另可對前妻提起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等告訴,若抵押權無法塗銷,可再對前妻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不當得利等請求。

 

建議將相關資料備齊交由律師提起相關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太陽 104-12-24 11:37

請問各位律師:甲方在今年某月跟我方借款,其原因表示甲方家父身體不好需要一筆錢來開刀住院,我方當下以幫助甲方為原則,並與甲方有簽屬商業本票為證明,事後已到還錢時機發覺甲方以欺騙行為(有透過第三者友人確認),我方當下已提告民事,並強制執行本票

事後發現甲方疑似詐欺行為,除了與我方借貸本票外,還以同樣手法與第三者簽本票

請問甲方之行為足夠詐欺罪名嗎?

對方有開立商業本票,且表示是要借貸,應該屬於民事債權債務關係,不會構成詐欺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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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香蕉 104-12-22 16:52


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加入成為股東事宜,各方誠意訂立條件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加入共同經營○○○○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

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目下由甲方所經營,其資本額為新台幣(下同)(  )元,乙於民國(下同)  年  月  日出資( )元(一次繳清)為加入成為股東之出資額,○○公司之資本額達(  )元,依出資比例,50萬取得( )%股份,並成為股東(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乙方不得將其股份轉讓第三人),甲方之持股占○○公司( )成。

三、乙方入股之資金( )年內需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在一年內以○○名義向外借款、融資。

四、甲方需在一個月內變更股東名冊。

五、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本公司註冊之章程及民法公司法等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六、本契約所生之糾紛,各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契約一式( )份,由各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八.各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全者,視為放棄入股,並應賠償由此造成其他股東之損失。

九. (一)盈餘分配:以公司章程為依據,經營獲利50%公益信託,剩餘50%依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依所出資的額度負責任

十.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 公司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依法及公司章程行之

2. 股東享有利益的分配權,並依公司章程分配之。

3. 公司經營積累的財產股東共有;

4. 股東人有退股的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 按照入股協議的約定維護公司財產的統一;

 

契約書人  甲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其實你的契約要是沒能力找律師審閱,只要約定入股的金額、取得的股數等即可。其他的部分公司法都有規定,甚至有些是強制規定,你們契約的內容違反了那些強制規定可能會使得契約無效,將來有發生潛在糾紛的風險。

如果真要挑剔,你的契約有違反強制規定、事前口頭約定的內容如何處理、程序執行的方式不嚴謹、沒有約定違約效果等瑕疵。


chang 104-12-21 21:14

辦理離婚後到地政查詢個人動產,發現有一筆被前妻偷拿證件、印鑑章與權狀去民間設定借款,而未繳貸款息,該如何循法律途徑把該筆動產保留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1 21:31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46

感謝中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是

抵押權登記設定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51
回覆 chang 的發言內容:

感謝鍾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抵押權登記

                                                    登記原因--->設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抵押權設定部分,可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且可就前妻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刑事告訴。

依你所述,乃民間借款,本於債權人立場,恐怕他要對你前妻為不利,而協助偽造文書等官司,讓你塗銷,非常不可能如此,故請蒐集更多證據後,再啟動。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23:55

您好!

設定抵押權一定要經動產所有權人簽章同意,因此若被他人擅自設定抵押權,應該是他人偽造所有權人的簽章,此時所有權人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抵押權設定無效,如果法院調查確認是偽造文書設定抵押權,就會判准塗銷抵押權登記。他人偽造簽章部分,則可另外提告刑事偽造文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D 104-12-21 17:49

律師您好,約去年朋友透過口頭及通訊軟體陸續借了十多萬,後又幫他貸款七十萬,匯了六十萬給他,他還是持續的借錢,ㄧ直有維持聯繫提醒還款,但都沒有動作,現在連絡不到人了,不幸的當初沒開借據也沒有保留通訊紀錄,找不到人更不知道他的通訊地址,之後有找到人了,但他還是持續的借款無還款,後來在今年11月請他簽本票,分別是20萬與60萬各一張,一個月後12月他人又消失了,透過電話與通訊軟體和之間的朋友都找不到人,有匯款紀錄和今年10 月後的通訊軟體文字檔案,本人打算透過法律的方式來追回這筆債務,請問律師,間隔一個月的本票有效用嗎?這筆債務追得回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18:17

您好!

本票只要必要記載事項都有記載,且已到期,經提示未獲付款就可聲請本票裁定債務強制執行,這是透過司法途徑最快的追償方式,但如果對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您還是只能先拿到債權憑證,等發現對方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可以先聲請本票裁定,並視對方有無財產,再決定是否就不足額部分提起訴訟請求返還。

阿祥 104-12-21 13:44
您好~ 2014/1/15我請家人向銀行申請舊屋修繕貸款.貸款180萬.申請人是姐姐.實際上是我跟家人借180萬.想去買房子當頭款.而還款是我每個月薪資帳戶匯給借款銀行 2014/6/1看房子 2014/6/15請設計師故價丈量也簽約了(簽約金3萬) 於是我2015/2/1取得動產登記.(名下就一間房產) 2015/2/2辦理戶籍遷入及自用住宅.沒出租營業 2015/2/4簽委託仲介銷售.(單純想換房.因為蓋好後去看才後悔) 2015/2/28搬進去住也買了家具家電.簡單裝潢.邊住邊賣.不知道要賣多久? 2015/3/15找到買主簽正式買賣契約.但因為我需要時間找住的地方. 所以又跟買方修改了買賣契約時間於2015/4/15正式簽約. 2015/5/15賣出房子.賣房後的交易金額都在我的戶頭.而當初買房花446萬.沒有要賺錢投資的意思.所以賣468萬.給仲介服務費18.72萬 所以我實際一個人居住了1個月.也有水電瓦斯帳單(都超過900元).也有買家電.家具是2007年買的(但收據都丟了).有拍照留存.也請了社區管委會主委簽名留電話證明實際居住 請問: 1.我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2.國稅局會認定我有實際居住嗎?只住一個月 3.到目前我還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要我去說明.假設我有問題.何時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呢? 4.國稅局會覺得我是人頭戶嗎?(我真的不是喔..)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規定,要符合下列之條件,才能免徵奢侈稅: 

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特種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免徵特種貨物
勞務稅: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
    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
    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或因
    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後仍符
    合前款規定者。
三、銷售與各級政府或各級政府銷售者。
四、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
五、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
六、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
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八、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
九、依銀行法第七十六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處分,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
    令處分者。
十、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合建分屋銷售者。
十一、銷售依都市更新條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分配取得更新後
      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者。
十二、確屬非短期投機經財政部核定者。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尖兵 104-12-19 23:00

您好:

      請教:我借款給朋友,朋友也提供土地抵押,並完成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不過事後朋友未依約還款且刻意搬家,更糟糕的是我遺失當初借款的文件(好像是借款契約?還是借據?),且確定找不到了,所以目前應該只剩土地謄本能查到那筆土地抵押權設定的資料。

      請教:1.以這樣的狀況,我有辦法向法院申請法拍,且成功獲得分配嗎?

             2.我需在多久時間內向法院申請執行呢? 是否有時效性的問題?

            3.若債務一直無法解決,且確認有時效的問題,我要如何繼續延長這筆抵押權設定(應該準備的資料,所需費用等)

      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2-19 23:52

您好!

最高限額抵押權實行前需先確定債權額,法院會要求您提出債權證明,否則不會准許強制執行。可實行抵押權時效是所擔保債權時效期滿再加五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祥 104-12-18 01:42
您好~
2014/1/15我請家人向銀行申請舊屋修繕貸款.貸款180萬.申請人是姐姐.實際上是我跟家人借180萬.想去買房子當頭款.而還款是我每個月薪資帳戶匯給借款銀行
2014/6/1看房子
2014/6/15請設計師故價丈量也簽約了(簽約金3萬)
於是我2015/2/1取得動產登記.(名下就一間房產)
2015/2/2辦理戶籍遷入及自用住宅.沒出租營業
2015/2/4簽委託仲介銷售.(單純想換房.因為蓋好後去看才後悔)
2015/2/28搬進去住也買了家具家電.簡單裝潢.邊住邊賣.不知道要賣多久?
2015/3/15找到買主簽正式買賣契約.但因為我需要時間找住的地方.
所以又跟買方修改了買賣契約時間於2015/4/15正式簽約. 2015/5/15賣出房子.賣房後的交易金額都在我的戶頭.而當初買房花446萬.沒有要賺錢投資的意思.所以賣468萬.給仲介服務費18.72萬 所以我實際一個人居住了1個月.也有水電瓦斯帳單(都超過900元).也有買家電.家具是2007年買的(但收據都丟了).有拍照留存.也請了社區管委會主委簽名留電話證明實際居住 請問:
1.我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2.國稅局會認定我有實際居住嗎?只住一個月
3.到目前我還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要我去說明.假設我有問題.何時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呢?
4.國稅局會覺得我是人頭戶嗎?(我真的不是喔..) 謝謝您 
靈月 104-12-17 15:44

你好!

我在11月26號跟高利貸借2萬,因急需償還房租,已求助無門才會透過他人介紹,

跟高利貸借款2萬實拿1萬5,簽下2張2萬本票扣押身份證機車行照,利息5000/10天1期,因近期工作不穩定加上高利貸打電話到公司追討本金加利息造成我失業,讓我害怕的不敢接對方電話,還打到我媽媽手機怒罵難聽語言,我的手機還收到對方傳的簡訊說我都不接電話要告我詐欺,原本預定12/4要還第一期利息,但因本就求助無門了也籌不出利息5000,我想問這樣告的了我詐欺罪嗎?我可以告高利貸重利罪嗎?

你好:

你若自始就沒有還款的意思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反之則屬於民事糾紛。 若你借款時有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之情形,對方可能會構成重利罪。 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年利率超過20%,債權人無請求權,超過部分可以拒絕給付。
靈月 104-12-18 09: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本來就有計畫要還款,本來跟對方借就是有急需,如果我不急就不會跟對方借,而且我11月26跟對方借,跟我說利息10天為一期,但是12月4還不到10天就跟我要利息了,但是那幾天工作就突然不穩定了,我籌不出5000還給對方,對方就開始打電話給我媽媽跟公司假借一堆理由,搞的我被迫離開公司、媽媽出入不安全,這樣讓我沒工作是要我怎麼還錢?我才想說我可否報警請求警察協助,對方利息是否有超過20%?

ag059087 104-12-13 23:20

敝人國中畢業後, 離開老家, 獨自北上在外求學, 工作, 現在已婚, 生子並定居於北部, 近一年才知道家母有債務問題, 這些年她一直隱瞞本身債務問題, 直到最近雪球越滾越大, 對方寄了支付命令給我, 內容描述民國90年我(大學一年級)借了100萬, 至今沒有償還, 電話詢問家母, 才知利息之高, 被利息壓垮, 問題才爆發, 有以下問題請教 Q1:媽媽與其朋友間的負債, 她每月負擔高額利息, 現已無法償還, 後續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我請她拿出借據, 卻聲稱遺失, 現在對方希望用媽媽住的房子(Q3)來抵押 Q2:若媽媽冒用我的名字跟朋友簽借據, 借款, 後續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媽媽是否違法?  Q3:當初房子民國80初年是媽媽所買, 她是房子所有權人, 後來因媽媽與朋友借貸問題, 於民國90年過戶給我, 我變成房子所有權人, 這些我事先皆不清楚, 媽媽名下已無任何資產, 房貸是媽媽向其工作的公司(某壽險公司), 用她的名字所貸(員工貸款), 我是保證人, 期間也有增貸, 目前每月房貸皆由媽媽繳, 若後續媽媽繳不出房貸, 是否會影響到我? 有想過狀況是, 我每月薪資收入的幾分之幾被判定拿去還債.. Q4:我與太太已在北部購屋, 北部房子所有權人為太太名字, 今年初發現媽媽有些財務異常, 因問她也不肯明確說明, 之後我們決定申請了夫妻財產分開制, 建立一道防火牆, 每月房貸由我繳款, 上述種種問題, 是否還會牽連到我太太或小孩?  目前已委託房仲出售/上網自售, 賣掉媽媽住的房子, 來償還房貸和債務, 雖然不夠, 但也只能這樣, 且為了避免以後被債務牽連, 甚至被討債, 已有跟我太太家商量到離婚這條路, 雖會對兩個年幼小孩造成傷害, 但這也是我為人父的萬般無奈與不願... 以上問題牽涉複雜, 無法清楚描述, 煩請各位不吝提供意見,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02:41

您好!

個人債務個人負責,媽媽的債務與您無關,您沒有義務償還。如果沒有事先約定抵押房屋,可以拒絕,但若仍有欠債,債權人還是可能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的房產。 冒名簽約的債務無效,您可拒絕清償。媽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主債務人無力清償債務,保證人需代負清償責任。 個人債務個人負責,媽媽的債務與您無關,更與您太太小孩無關,為此離婚是多此一舉也無幫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母親偽造簽名、偽刻印章並用印,已構成刑事偽造文書罪,民事上要在收到支付命令翌日20日內異議,爭執母親偽造文書之,主張保證契約不存在。 只要處理完保證契約之問題,除非繼承發生否則母親的債務與你無關。
ag059087 104-12-16 12:36

法律規定來說,也許如同各位所言,但擔心實際上遭遇到的狀況,如同電視上那些負面新聞,不管如何,我們還是選擇面對種種問題。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很有幫助,感恩!

ag059087 104-12-23 13:17

有幾個問題想再請教

Q1:高利貸的定義為何?利息超過什麼標準?視為高利貸

Q2:對於放高利貸的人,能有什麼抵制的方式?若對方提告,走法院,是否有勝算?家母所付的利息已超過本金100萬好幾倍…

家母跟對方談,最後付200萬母金,重簽借據,每月平均攤還。倘若對方是高利貸,是否就可以不用還,交由法院判決?

謝謝!

小甄 104-12-08 19:46

我想請問我在8月轉帳83000到朋友帳戶投資然後請對方寫了借據借據上有寫借款人姓名、金額、還款日期(10月左右)等等……請問這樣的借據有成立嗎?如果一直沒還錢的話我該採取什麼行動使對方還錢?謝謝

您好:

首先要先釐清您是借貸還是投資,若是借貸,可以先寄存證信函催告,再聲請支付命令要求返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借據若有對方之簽章,則當屬有效,若對方逾期未還,則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紅花 104-12-08 11:53

1.公婆十幾年前因為互助會倒了很多人的錢
2.公公十幾年前拿了房屋土地抵押給銀行
3.我先生剛成年時因為公公向銀行借款做了保人(無法拒絕 因為是父子)
4.公公後來也無力償還貸款而被追討
5.以致於我先生長年無法有自己的財產
6.後來和我小叔共同經營一個農產行 當時我先生還是因為替公公做保尚未解除 公司就掛我小叔的名字
7.前些日子小叔結婚了 就用不平等的方式讓我先生離開這農產行 雖然我們想爭取 但是農產行小叔的名字我們有無可奈何
8.公婆始終都知情 但是就是偏袒小叔 我先生擔心父母親為難就作罷
9.半年前婆婆有口頭告知他目前的財產分配方式(我先生 我小叔 我小姑和長孫)
10.二個月前我婆婆私下用不公平的方式幾乎都給了我小叔
11.我們不想鬧 我們只是灰心 我們想要遠離 我們只想過自己的生活
12.目前公婆身體硬朗健在 有工作能力
13.就因為他現在都把好處給了小叔 公婆年邁後小叔應該要盡扶養之責的
14.我擔心公婆未來來找我們告我們棄養之類的
15.總不能好處都是小叔 要盡責任時就來找我們吧  是否有辦法讓我們從此劃清呢??有沒有哪種方式保護我們自己?

你好:

農產行可依借名登記契約向小叔主張借名財產返還請求權,請求將農產行登記回出名人名下。小叔若有違背借名登記契約之情形,可視情況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繼承還沒發生,父母的財產並非遺產,但若有生前特種贈與之情形,在繼承發生時可依民法第1173條規定主張歸扣。反之,子女無權限制父母處分其財產。 你配偶擔任連帶保證人,若有清償債務,可轉向公公求償。 實際上公婆如果還有財產,應該先去還債,而不是放著債務不管,擅自減少其財產,造成你配偶的困擾,你配偶可依民法第750條規定請求除去保證責任扶養義務部分,在公婆還能維持生活狀況下,扶養義務不會發生,無須擔心。
Janice 104-12-02 22:36

律師您好,想詢問有關親戚(簡稱乙方)和債權人(甲方)借錢的事
幾年前乙方和甲方借款,但至今乙方還沒還錢
由於雙方沒有寫借據,這樣還有辦法向法院申請訴訟嗎?

你好:

可以先發函催告返還,並以存證信函律師函作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儘量蒐集有關借款證據,例如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證人等等。
teresa 104-12-02 11:03

去年長輩被騙印鑑和土地去當擔保人,總共三次借款共240萬,借款人繳了3期利息後就未再繳納,收到存證信函時已近5個月利息未繳,調閱登記資料時才知土地實際被設定480萬(因有懲罰性違約金條款即借款120萬本票簽2張,其中一張未押日期)此時,有回覆存證信函告知其中一筆債權非本人親簽,故實際債權實為160萬,近期收到對方本票裁定,想問針對擔保人其他名下財產是否可現在辦理轉移過戶?

每次借款都簽2張同等金額本票(1張未押日期),本票裁定上要求償還2張本票金額

本次抗告說明未押日期這張本票債權不成立可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2 11:26

您好!

已經收到本票裁定將被強制執行,此時才要脫產,若有害債權實現,有可能被告刑事損害債權罪,債權人也可主張此為詐害債權行為,請求撤銷過戶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動產上已經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依民法第867條規定,動產雖然讓與他人還是不會影響抵押權之效力,所以債權債權已經有充分之保障,保證人就算處分動產,也不會有損害債權之情形。

您好:

您所述之被騙情形不知為何,若真有詐欺存在,可以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