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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萱 102-05-09 16:00

簡單敘述一下背景故事...

之前我爸媽投資我舅舅,結果公司倒了欠債,

爸媽為了要還清債務,所以辦理貸款成立新公司,而舅舅成為員工,

舅舅工作是負責設計機械,跑業務也是他

我們公司名稱叫OO有限公司,

結果舅舅在外面疑似有小三然後與小三成立一家OO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然後把我們家的客戶拉過去,而且之前我們公司的貨款他也不去收回來...

 

因為他貨款收走,禁背都請對方蓋掉,所以等於把我們家公司的錢都拿走了

 

 

然後我媽媽很切心,可是因為找律師很貴!

我媽媽想請我幫他擬一份存證信函,

目的要請舅舅完成他的工作(把機台做好),並且把貨款收回

我想請問我要怎麼寫,可以給我一個大概的方向嗎?

 

不知道這樣的陳述會不會不清楚?

拜託請一定要幫幫我! 

 芷萱,你好:

本案可能光用存證信函無法達成你要的目的,可能還是要透過刑事告訴才能解決問題,

你可以到你住所地的地檢署提起刑事業務侵占背信刑事告訴,要你舅舅出面解決問題。

如果真的要寫存證信函,你可以"把事實約略敘述,然後限期要求你舅舅在三~四天內出面解決,否則就提起刑事告訴"。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9 18:04
回覆 芷萱 的發言內容:

簡單敘述一下背景故事...

之前我爸媽投資我舅舅,結果公司倒了欠債,

... (恕刪)

臺灣律師收費並不昂貴,只是看您怎麼找律師詢價。

如果臺灣像香港、美國一樣收費,那才是真正貴。

貨款收走不代表一定債務清償

QOO 102-05-09 09:27

律師先生安好:我於2年前想前夫請求小孩扶養費(以不當得利請求).日前家事裁定下來駁回我的申請..原因是:我前夫出示一張債權轉讓書..說他民國89年有一筆債權轉讓給我..但是我跟法官說:此筆債權不是我前夫ㄉ..是當初我投資被對方騙..我曾經告過對方詐欺..但是不起訴對方..我又要求對方從新開立本票..開我前夫ㄉ名字..我一直以為我不能告對方詐欺2次..所以才要求對方開我前夫的名字..法官不採信..第二:這筆債權我又於民國96年透過我當初一位張姓友人介紹台北他的朋友來催收..我並不認識他台北的朋友..當初我沒跟對方簽委託書..因為張姓友人有在場..說他會幫忙我..不用簽..還有對方說:收不到他會把本票寄還給我..結果沒收回來..期間我有去找我張姓朋友請他跟他朋友說:把資料寄回來..張姓友人說好..事情就這樣過了幾年..我和張姓友人失聯了..法官也不採信..他說:我沒任何證明..昨天我終於找到張姓友人..他說:他願意幫我出庭作證..這筆錢真的沒有收回來..他還說:他會想辦法把本票拿回來..我想請問律師:裁定書上說:10日之內可提抗告..我如果到時還是沒辦法拿回本票..我抗告理由可以請張姓友人做證嗎?還是要另外聲請"請求張姓友人作證"?如果附上張姓友人自白抗告書上行嗎?我知道打官司要講求證據..但是我真的不甘心..我前夫強取豪奪不屬於他的債權..債權明明收不回來..法院又認定說:我有收回來..是不是沒有本票我就輸了?煩請律師撥空解惑..感恩..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家事法院以裁定駁回您的請求,則務必應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以免裁定因而確定;至於抗告的理由,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TOM 102-05-08 00:16

 

 

你好.....我與幾個朋友合資開一間企業有限公司。但公司一直虧錢,我投資50萬但合夥人確跟我說公司一直虧錢於是讓我簽了一張剩25萬的股權書,如果我要拆夥,我可以拿回多少錢。

公司型態是股份有限公司嗎?

您好,

      1.有限公司並沒有所謂退股的制度,只有轉讓給第三人;且股份轉讓必須得到全體股東過半同意才可以,此時轉讓股份價值是以公司淨值比例計算。

      2.但公司法第106條第4項規定可以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所以可利用這方式達到退股的目的,只是仍然要經全體股東同意,此時減資就是看實際減資金額而定。

      3.所以以您的情況而言,除非找到其他股東或第三人轉讓,或者是全體股東同意減資50萬元,才能實質達到您所想要"退股"的結果。

TOM 102-05-08 21:35

 

 

 

1.如果找不到其他股東或減資的話,就無法拿回投資的錢嗎。

2.是企業有限公司。               

小小 102-05-06 21:47

 

朋友為研究所學生,於民國102年1月底時因想賺錢而投資多媒體傳銷,陸續向本人借用六萬元,都是用我的信用卡支付的,後來又因為生活所需又跟我借了5000元。

後來這位朋友因為無法還款,後來退出了多媒體傳銷,之後就避不見面,我及朋友催討後都沒正面回應,反而在通訊軟體上換來了以下誹謗內容,朋友說是我自己到投資公司將帳戶改成自己的,然我沒有去過這公司。所以我寄出存證信函限於七天內聯繫,但是到第八天時收到對方回函,表示是我非經本人同意填寫加盟表格跟簽名說是刑法偽造文書的事實,又是一誹謗,因過程都是由朋友親自參與及簽名,且加盟也須個人隱私資料等,另外信用卡帳單資料也可顯示出產品內容為朋友所購買。

請專業的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拿回這筆款項,也一定要刷清自己的名譽.....讓對方得教訓 謝謝你們

原本預定是要先到調解委員會及該研究生就讀的教育大學,但不知怎麼做才是最省力的 麻煩律師

 

回函內容若僅係單純回復給你一人而無其他副本收受人,恐怕很難認為對方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自然也就不會有構成誹謗罪。至於能否以此項不實言論,作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依據,應該是有相當的空間。
就欠款部分,建議您儘速進行民事追償程序(當然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債權後續收回展望恐怕並不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另外提醒您,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因為都是以您的名義為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務必一定要依約清償,否則一旦延滯而有信用不良紀錄,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恐怕日後影響甚大(不能再申請房貸、信貸信用卡),尚請留意。

 

小小 102-05-08 08: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律師您好: 除了存證信函之外,朋友亦同時在通訊軟體上向共同朋友表示,是本人將戶頭轉移到自己名下拿走款項,亦表示自己只是掛名,這可論為散布?

若是將不實的訊息張貼而有多數人可以看到的情況,則應當是已構成誹謗罪。

從而本件可以此部分先行提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10 10: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niel 102-05-02 21:47
律師你好, 我與德國人合資開立公司公司,登記在我名下,我再私下跟他合夥,去年年底同意關掉公司,但他卻不願支付公司所有成本,要把投資的錢與利息錢全部要回去, 否則要告我詐欺業務侵占, 去年我已經把公司結算出來, 但是沒有關掉, 三月底退剩下一半的錢給他,但他不要硬是要告我,請問這樣刑事告訴會成立嗎 ?告我的德國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她還欠我一些錢,不還我透過我下了一些訂單,也沒付錢就跑了,我打算剩下的錢不還給他,試問有沒有法律問題. 阿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盡量朝民事糾紛去主張,否則仍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葉大熊 102-04-25 04:57

事情發生於2012年10月初有一朋友得知我因母親中風生病需一筆治療復健費用,於電話中跟我說家裡這棟房子應該可以賣到150萬,剛好家的對面在同時間約以180萬賣出,當下覺得行情價格合理便答應出售房子,這位朋友找來一位房仲要到家中簽約卻是以105萬還要扣除一些地價稅費用,實際金額不到100萬,只因當下母親生病復健急需用到錢;房仲同意先匯一筆40萬讓家裡救急一下,接著這位朋友於當天說因要投資數位教材需周轉205000元,等獲利了才要歸還這筆錢,經過好幾次追討遲遲未有下文,後來經查訪原來這位朋友到處詐騙借錢(有一位單親媽媽被他詐騙借錢遲遲不還且有物證)的不良紀錄,經過後來想想這位朋友心懷不軌來一步步設計我將房子賤賣出售然後藉故借錢 是否可以將對方提出詐欺控訴? 麻煩您給予建議....謝謝您! 

1.雖然房屋出售價格略低於市價 不過這也是經過你同意始出售 至於你是否需要用錢 是你個人出售房屋動機的問題 看起來成立詐欺機會不高 2.不過你還是可以提出詐欺告訴試看看

ROCK 102-04-23 11:39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前與馬來西亞一間公司有合作關係,並有簽署入股協議書,但是當時對方資金並不充裕,希望我方以出貨的貨款以及成本價進貨的方式,來代替入股的金額,那我們也同意讓他用奢帳的方式來代替入股的資金。

不料對方於2012年12月向我們提出我方沒有入股入股需要原告方另外再拿出資金投資,於是我們向對方提出如不履行入股協議,那就應該要歸還貨款,並提出相關欠款資料以及文件給對方。 
但是被對方以資料有大量錯誤為由拒絕還款,我方有提供相對應的出貨明細並要求對方提出錯誤的項目,但對方後續沒有提出,依舊已大量錯誤為由,並且再無聯絡。

入股協議書簽署是在台北地方法院處理,對方現在因為跟我方沒有合作,目前要經常性要留在台灣,還會不時出現在我們面前,問到貨款就一樣裝傻。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對方是外國人,有沒有任何建議的方式去處理這個部分的問題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雙方簽署之入股協議書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貴公司之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沈恆 (沈律師) 102-04-23 12:29

若知道馬來西亞公司跟其他台灣公司有往來並有債權,可以先查扣該債權,以免將來無法強制執行。另外,如果馬來西亞公司沒有在台灣經認許,可以連同其在台灣的負責人一起提告求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陳小翔 102-04-22 09:58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故事是這樣的.....
家中父母遇到離婚事!
簡單的說 我爸是台商
剛退休 但是在大陸待了20幾年了
回台灣後 無法適應生活 在台北沒啥朋友 沒啥親人 (都在台中苗栗一帶還有兄弟姊妹) 
不確定在大陸是否還有負債 但以前常常有   以前愛大賭六合彩之類的   平常又愛小賭

所以在我從小孩子到現在 就聽過我爸媽很很多次賭債要還錢
剛回1月份剛回台灣 就在樂透彩認識店主 不知道被設局還怎樣 就輸了快20萬 最後還10萬了事~


我和我哥都是25UP的成年人 都有工作 都沒結婚
我爸退休後我爸堅持一定要投資

我媽說假設我爸去幫忙慈濟 天天做公益 就答應他去貸款200萬. 投資我姑姑在大陸開的幼稚園。我爸每月可以從我姑姑那拿到兩萬五的薪水 什麼事都不用做 連大陸也不用去。

 但是一個月後我爸不知道哪跟筋不對 也不知道被外面哪些人慫恿 一直還要再拿幾百萬投資!  現在慈濟義工也是要做不做的~我媽覺得有點被騙

我媽說要錢很簡單 就離婚 ~~現在就是兩人條件談不攏 兩方都很堅決
(家中有三間房子 都在台北 都在我媽名下! 兩間租人~~其中只剩一間房子還在繳房貸大概剩500萬房貸  一間目前全家自住)  

目前加中生活費是靠我哥薪水 我偶爾負擔一點 因為我工作不穩定 (錢也都是交給我媽)

我爸目前開出條件 要我媽名下 一間最貴的房子( 大概可以賣1500萬.貸款沒繳清的這間)然後貸款的200萬不用還我媽
我媽說最多只能賣掉一間房子~~現金給1千萬 +已經幫我爸貸款200萬投資在我姑姑那了
不爽就去打官司!!  我爸又不肯就說 都問過了  錢都是他賺的 有什麼好打官司的~所以也不想簽字!
兩人就僵持在這 幾乎每天兩天一大吵 好在兩人都沒動手 但我都想報警了!

 我很怕我媽什麼都拿不到!!!  我媽心情很不甘願~~  畢竟是勤儉持家存來買房的。  因為很明顯的就算現在給我爸在多錢 以我爸花錢的速度 沒幾年就會敗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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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

1.我爸現在堅持說 三間房子都是他賺來的!說我媽不要臉~都他在賺~沒給生活費我媽怎麼買房子?.......   然後又說我和我哥錢都是給我媽 都沒給他!(因為我和我哥有錢都是給我媽當整家庭生活費 和 環房子貸款)

我和我哥立場一樣都是挺我媽~~要不是我媽勤儉持家 早就被我爸賭光了。我爸以前大概固定薪水大概8-9萬~每月到我媽戶頭     我媽靠這筆生活費 存錢買房 養我和我哥~~~~   以父親的立場 我爸都有做到 我和我哥沒話說 以後也會有照顧責任 天經地義。

但是 現在這樣每天吵著要拿錢 投資 我和我媽真的身心俱疲!

 
2.因為我媽 很擔心 就算現在給他再多錢 以我爸 不會理財 又愛賭! 很快就會花光 又會找上我和我哥!
我媽一直說 就算離婚 未來我爸負債. 我爸生重病. 都還是要兒子處哩! 可以透過法律找到我!?
孩子根本無法拒絕!!

總結!!   我想請問! 以上去打官司 房產財產部分 會怎麼配置呢?

我需要懂法律的人幫我解答!真的是這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04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爸本來離婚就可以分到剩餘財產,至於您所說的賭債等情,與本案無關。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是在婚後購買的,這樣離婚的時候您父親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就是婚後財產相減(不包含繼承贈與財產)後,少的一方可以向多的一方請求相減後的一半(當然您母親的財產是要減掉那500萬房屋貸款以及投資的200萬貸款的)。

      2.投資部分要看是以誰的名義投資,如果是您父親的名義,仍有可能算是您父親的婚後財產。如果是以您母親的名義投資,則算是您母親的婚後財產

3.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前提當然是先離婚才有可能處理後續的問題。

      4.至於您父親日後仍然可以請求您與您哥哥負擔扶養義務。但是負債的話除非您或您哥哥去當保證人,否則債務是不會落到您或您哥哥頭上的。

陳小翔 102-04-22 11:0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 ... (恕刪)

對 三間都是婚後買的

三間都是我媽的名下

現在有個問題就是
我爸說錢都是他賺的 三間都應該是他的! 真的是這樣嗎? 

而且房子買價 和假如現在增值後賣掉的話 相差甚遠~ 這樣該如何計算? 

 

依各位律師角度來看  三間總價值假如3600萬(三間動產全賣掉來看) 我媽大概能拿到多少呢?大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3:20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精算,細節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及後續應如何處理離婚事宜。

如果您在台北,可以跟樓上劉大律師預約時間面談,瞭解整個法律流程,對您也是有幫助。

如果您在高雄,也歡迎您跟我約時間面談。

小娟 102-04-15 11:46

我先生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么。公婆年事已高(都已70歲),獨自租屋居住。

去年大家約定好每個月拿固定的生活費給公婆,但二哥後來反悔說沒錢,一塊錢都不拿(小孩卻可上私立小學);大嫂在幾個月後得知二哥都沒拿錢心裡很生氣,在前幾天也說她沒錢也不拿,所以這個月公婆的生活費就只有靠我們給的,但還是不足已應付基本生活開銷。

我想請教一下,像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因為我們實在也沒有能力支付所有開銷。

ps.大哥名下有房,但還有房貸;二哥自行創業是公司負責人,房子登記在二嫂名下(房貸已快繳清);我們名下什麼都沒有之前投資失敗目前還負債累累。

1. 如果父母確實需要受到扶養 你們代墊扶養費用後 可依比例向其他扶養義務人請求返還 2. 或是以父母名義對其他扶養義務人起訴請求應負擔扶養義務 3.起訴前 可先以存證信函催告義務人應履行義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3:01
回覆 小娟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么。公婆年事已高(都已70歲),獨自租屋居住。

去年大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由您公婆委託律師幫您提告訴請扶養費用,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曾詢問過公婆的意見?他們是否有意願向其他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是否有與先生的其他子女協商過?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居間協商處理,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如對方仍置之不理,再採取訴訟程序,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娟 102-04-15 15:1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娟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們在新北市,謝謝蔡律師的回應。
小娟 102-04-15 15:1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曾詢問過公婆的意見?他們是否有意願向其他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是否有與 ... (恕刪)

 有跟公公提過,但公公觀念保守他說沒留財產給兒子就很沒對不起了,怎麼敢再跟兒子要求什麼?

如果哪天過不下去他活到這個歲數也夠了(聽了很讓人心酸),但現實生活就真的容不下他這骨傲氣,所以我們也很擔心公公會想不開。

如果跟婆婆溝通,單由她出面可行嗎?

謝謝趙律師的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僅由婆婆出面,所請求的扶養費用便只有婆婆的部分,當然您也可請婆婆詢問公公的意願;另外倘若由您配偶先墊付父母之扶養費用,也可起訴請求其他子女給付應分擔的部分,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BLUE 102-04-07 10:33

我是今天逛網站時,無意中逛到這個網頁,才知道這個新天地,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自民國96年結婚迄今,育有一子,與先生共同分擔家計3萬多元,一直到去年才發現自己完全沒存款,而且這件事我也一直沒告訴娘家,導致自己長期的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擔心再生育子女,所以一直推托夫妻房事,但先生也從未關心我心裡的壓力,只以「我從來不覺得錢是個問題」為由敷衍我,而我也一直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小孩也生了,今年6歲,但其實我心裡長期真的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去年12月有次對先生說話大聲,當晚他就拿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他主張他受到(未履行房事)精神壓力及教育兒子要我每月給他3萬元,直到小孩20歲,另外,我名下有間套房也必須過戶給他,我每2個禮拜才能看到兒子一次,我看到後真的很心寒,從那之後,我們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才終於和娘家求助,但我一直不敢跟他說。

其實,自民國96年開始我聽先生的話,換了手機號碼,手機申辦人是我先生,所以他可以隨意去調我的通聯記錄,去年11月至2月間,因工作原因加上家務事找人訴苦,在深夜、凌晨有電話簡訊的通聯記錄,因對象是異性,加上我工作的時間較長,也常常會忙到半夜,所以先生發現後,一口咬定我是出軌強迫我要簽夫妻共同生活約定書,內容要求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夫妻義務等5項。從那之後,我被迫調整工作,其間他不停的要求我簽約定書,不然就是離婚協議書要我二擇一,我也因此身心俱疲,才找身心科希望能舒緩精神上的壓力,連醫生都說,我已經忍的夠久了。

不過從今年3/14,我先生以去年我11月-2月的通聯記錄為引爆點後,我就不敢返家甚至看小孩,因為回到家我的心裡壓力就很大,就很怕,也不知為何在怕,甚至一想到要回家我就會大哭,我也不敢接先生的電話,因為覺得他很可怕,但最近我先生傳簡訊,一反常態以前威脅我的口吻,說「就算妳生病了,也是老公帶你去看醫生」,但我現在聯想到我先生他個性陰晴反覆的態度,就覺得很可怕,甚至他4/1來跟我談時,(當時有個女同事陪同)我也跟先生說了是長期錢的壓力,讓我崩潰,跟本沒所謂第三者的問題,協商每月匯款錢的事情後,我也允諾會匯錢,但希望他能給我一些空間,原本以為可以安靜一段時間,但他現在又要一直強迫我回家,真的讓我好莫名的害怕,因為他都一直要別人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一點都不替人著想,我真的忍了很久,我才想請教關於精神保護令,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是不是要檢具醫生的診斷證明,如果有對方傳簡訊都可以當做佐證嗎?還要請律師寫訴狀紙,因為我有上網瀏覽網頁,但還是不大懂,想請問專業人士,謝謝!

另外,夫妻間財產如未約定,是否是法定財產制,因為我先生在外貸款不少錢,又在投資股票,這也是近年來我一直將錢投入家用的原因,否則家庭就無法維繫下去,因為他的錢光每月在清償負債及個人支用外,其他的就是生活費,所以我很擔心,如果有天我們離婚後,我還要背他的負債,結婚前我是無債一身輕,結婚後,又以我的名義在外借錢,到現在還在清償,以我的名義的部份,我自已背都沒關係,我只是怕還要幫他負擔他的部份,所以要請教所謂的「拋棄繼承」,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的狀況嗎?還是兩人有一方,不在人世,才能用這個詞嗎?因為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都是有人過世,才會提到這個詞彙,還是我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嗎?要怎麼做?

您好,

      1.目前看來,因您丈夫並未對您為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雖然仍然可以精神上暴力為由申請保護令,但成功的機會不高。建議先行蒐集相關的診斷證明以及每一次要求您簽的約定書,如果沒有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作為日後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2.法定財產制是針對離婚時"婚後勞力所得"去做一個分配,所以無論是婚前的自有財產,或者是受人贈與財產,都不會列入分配。如果您的套房是婚前就已經購買的套房,是不需要拿出來分配的,反而是丈夫名下的財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後,如果還有剩的話仍然需要拿出來分配

      3.拋棄繼承部分,原則上一旦離婚,您與丈夫婚姻關係消滅,互相也不會是繼承人,無所謂拋棄繼承;如果沒有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就算沒有拋棄繼承,現行法下也只需要拿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即可。

bigseven 102-04-02 10:51

當事人是我的一位親戚,多年前,朋友借他一筆資金並立下合約合約上載明此筆資金投資如有獲利,必須按比例分紅給他朋友,投資如有虧損,仍須全數歸還本金。
一開始兩個月仍有獲利並提供分紅給對方,後來投資失利,血本無歸。當事人因無力償債就躲了半年,現在他願意出來跟對方協商,可是對方早依詐欺提告,偵查庭傳喚時,當事人正在躲債,沒接到傳單出庭,因此被通緝了。
現在:當事人在大家的鼓勵下願意出來面對債務,請問該如何協助他:

1.詐欺罪是否成立?判刑的情況?
2.目前通緝中,是否要投案?還是有更好的選擇?
3.依當事人的現況,每月收入僅有1萬五,合約載明本金有100萬,該如何去協商金額?債主目前是本金分文不減的態度,還要一次給現金,這讓人十分頭痛,還不時以黑道的交情來威嚇。
4.雖然已立約,但此合約內容對債主十分偏頗,未來在協商債務時,是否有調整空間?

請各位前輩不吝給予建議,感恩!

lambQQma 102-04-01 21:06

家母在躁鬱症期間,遭人慫恿當了借款的連帶保證人,當初不知嚴重性,以為只是投資

事由是這樣的,一開始遭友人推銷加入民間互助會(標會)團體,入會50萬,(我們覺得是詐騙,但家母躁症時不聽勸告),但後來互助會會員不足沒成立,友人自行將家母的50萬匯入另一帳戶,並再度慫恿可投資飯店當股東。但家母完全不知經營狀況,更是傻傻當了保人。後來清醒時知道事態嚴重,更因此事自殺住進精神病房多次。事後飯店易主,家母以為經濟部那邊撤銷股東就沒事了,事實上還是保人,現在因為借款人有時還款不固定,銀行跟法院都有寄通知過來,內容就是借款人如果再不還錢,就要從家母及其他三位連帶保證人身上求償

他們當初是用飯店名義借款,但家母並無參與經營,這樣銀行還是可以向家母催討嗎?
如果借款人真的還不出錢,是否會先拍賣飯店才可能追到我們身上?(因為當初用飯店貸款)
眼看家母一看到催繳又陷入憂鬱狀態想不開,真的很擔心,請問我們該怎麼做??謝謝

克勞 102-03-31 07:2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大一的時候,有存一筆小錢,但我覺得存在那賺利息不是說很有用

於是想找基金

開始詢問親戚,問到我堂姊,她說她有在買

她說她可以介紹幫她處理基金的人給我

她在跟我介紹時,她說她是什麼襄理的

我以為襄理是處理基金的一種職位

直到我買完時,過了一年多的時間發現我存款不夠

想看一下我基金賺了多少

後來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基金,是投資保險

我幾乎三分之二的錢都變成保險

我也才知道襄理是保險業務員的一種職位

我要求她賠償我的損失

她說是我自己沒看好

但我當初是基於信任家人加上我沒經驗才完全相信與她

她說她知道那是保險,但我當初是要她幫我買基金

這樣她算不算詐欺背信

克勞 102-03-31 05:1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大一的時候,有存一筆小錢,但我覺得存在那賺利息不是說很有用 於是想找基金 開始詢問親戚,問到我堂姊,她說她有在買 她說她可以介紹幫她處理基金的人給我 她在跟我介紹時,她說她是什麼襄理的 我以為襄理是處理基金的一種職位 直到我買完時,過了一年多的時間發現我存款不夠 想看一下我基金賺了多少 後來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基金,是投資保險 我幾乎三分之二的錢都變成保險費 我也才知道襄理是保險業務員的一種職位 我要求她賠償我的損失 她說是我自己沒看好 但我當初是基於信任家人加上我沒經驗才完全相信她 她說她知道那是保險,但我當初是要她幫我買基金 這樣她算不算詐欺或是背信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5-16 08:37
阿文 102-03-30 08:52

事由: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姊姊,在2012年10月下旬在自家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一筆投資,我的家人和我女友有在場一起聽,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沒有任何的簽名也沒有任何的保證,有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投資理財有賺有賠,投資風險要自行負責。投資者只有王先生與他姊姊,王先生投資三萬六姊姊投資六千

提告原因:2012年11月19日晚間11:19分王先生在網頁Facebook上標註了我,王先生與劉先生都把PO文刪除了!!王先生與劉先生的PO文都有拍照存證!!我與王先生有共同朋友,因為都是同個國小、國中一起畢業的!!!劉先生在隔幾天PO文但是沒有標註我!我可以另外提告嗎?

王先生的內容:「****~~~~~被騙的心情有夠差的啦~~~~~害我白白做了一個半月的薪水就這樣飛走了~不管啦你一定要環我啦~~都鄰居那麼多年了~~慢慢環也好~至少吧我當初的錢環來就夠了」

劉先生的內容:「連十幾年的鄰居也要騙,他媽狗養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視對方po文之全部內容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律師) 102-03-30 11:34
回覆 阿文 的發言內容:

事由: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姊姊,在2012年10月下旬在自家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一筆投 ... (恕刪)

 阿文您好,

依據您所述之情形,王先生與劉先生皆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章。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顏寧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17:17
回覆 阿文 的發言內容:

事由: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姊姊,在2012年10月下旬在自家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一筆投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胖 102-03-29 23:51

是這樣的,多年前我母親曾經跟朋友一起投資一間"龍祥投資"公司,金額高達700多萬,但後來這間公司好像是一間吸金的地下投資公司,網路上搜索所能得知的訊息也僅知道這間公司後來好像破產,負責人也被判刑,20多年來沒消沒息,但今日我母親卻在戶頭裡收到一筆龍祥投資破產管理人匯來的9千多元,我想問一下這筆錢是處分龍祥資產所分得的錢嗎?那是僅有這一筆還是會有應得的賠償呢?因為欠缺這方面的訊息與知識,所以請求各位律師的專業意見

心急如焚的浮雲 102-03-28 11:07

我朋友向友人借了不少錢投資 

 投資失利友人要求開立本票 我朋友也開了

這段期間我朋友也都有陸陸續續有再還錢

所以也換過一次本票

但最近債權人卻把未到期的本票開立委託委託討債人員來要我朋友現在還錢

但我朋友真的沒有那麼多錢可以拿出來還 只能分期慢慢的還

但對方不同意還說我們沒有誠意要還錢

討債人員甚至還恐嚇我朋友若不還錢就要找他家人要

搞得我朋友根本無法靜下來好好賺錢

心情很差很

因為當初投資賺錢時他也給友人不錯的利息

有時有人還自己問他還需不需要錢

再說這幾年他也拼命在賺錢還債

所有債權人中他這個有人是還最多但他這友人卻如此對他

讓她對人性失望想自我了斷

 

 

我很想幫他所以想向您們請教

我朋友該怎麼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8 12:45
回覆 心急如焚的浮雲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向友人借了不少錢投資 

 投資失利友人要求開立本票 ... (恕刪)

向法扶聲請更生

阿文 102-03-26 16:52
事由: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姊姊,在2012年10月下旬在自家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一筆投資,我的家人和我女友有在場一起聽,本人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沒有任何的簽名也沒有任何的保證,有與王先生和他父母、姊姊講投資理財有賺有賠,投資風險要自行負責。投資者只有王先生與他姊姊,王先生投資三萬六姊姊投資六千 提告原因:2012年11月19日晚間11:19分王先生在網頁Facebook上標註了我,王先生與劉先生都把PO文刪除了!!王先生與劉先生的PO文都有拍照存證!!我與王先生有共同朋友,因為都是同個國小、國中一起畢業的!!!劉先生在隔幾天PO文但是沒有標註我!我可以另外提告嗎?       (*=ㄍㄢˋ) 王先生的內容:「****~~~~~被騙的心情有夠差的啦~~~~~害我白白做了一個半月的薪水就這樣飛走了~不管啦你一定要環我啦~~都鄰居那麼多年了~~慢慢環也好~至少吧我當初的錢環來就夠了」 劉先生的內容:「連十幾年的鄰居也要騙,他媽狗養的?」
新手 102-03-23 03:00

我是一個投資股票數年的人

最近藉由這些KNOWHOW寫了一套選股程式

但我沒有證券分析師的職照.也沒有投顧顧問的身份

最近想架設網站.並將買賣資訊PO上去讓我的會員做以參考

網站並不對外開放註冊,需我個人邀約及對方有興趣下才會加入我的網站

加入網站雖不收取任何費用

但要續用做參考者,必須向我購買我本業的產品(如租用機器設備)

才再開放一個月或數月的權限使用

而網站裡會出現的字樣如:EX: "台積電.賣方壓力大"等字眼

並不會提及買賣參考的價位點

請問這樣會違反證券交易法或投顧法之類的嗎??

感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我國目前對於金融業採取控管之態度,因此相關資訊行為也會被列為控管之範圍,您既基於營利目的架設網站,網站之經營涉及多方法律關係,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為您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新手 102-03-24 23:0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我國目前對於金融業採取控管之態度,因此相關資訊行為也會被列為控管之範圍,您既 ... (恕刪)

感謝趙律師的抽空回答;因為我只是好奇網路上一堆談股的網站仍大肆開放,有些更甚者談論並影響其股票買賣價位點,卻仍存在著數年;這些暫且不談

若我的經營網站模式若改為...對方只要示出捐款單

例如捐款給慈善機構

我就FREE奉送一個月參考資訊

這樣...還會違法嗎?感恩

阿尼 102-03-22 14:33

律師 您好!

小弟約六年前於一家投資公司上班,擔任招攬資金予老闆做股票投資之用。後才發現原來這是詐騙公司,小弟亦無辜捲入此風暴而於刑事庭被判緩刑。現小弟當初招攬之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小弟及另五位連帶責任求償。小弟與其達成共識,在道義上應協助其取回所有損失。想請問:1.依連帶責任人之定義,亦即所有連帶責任人皆應負起共同分擔此筆債務之責,若對於置之不理之連帶債務人,小弟向他們求償法律依據與實務程序為何?2.若該連帶責任人名下已無資產,但是在本民事案件成立後才辦理資產轉移,請教要求其返還債務法律程序為何?感謝您的回覆!

1.本件依你所述,投資人應該是以共同侵權行為人來請求你們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連帶債務對外而言(由債權人的角度觀之),是連帶債務每個連帶債務人均負有全部之清償責任,在該連帶債務責任全部清償完畢前,均負有連帶責任,對連帶債務人之間內部而言,則有分擔比例的問題,其中一人清償而使其他連帶債務人同免責任時,得請求其他連帶債務人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及利息。此時求償權人在求償範圍內承受債權人的權利,若係全部清償者,得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直接強制執行取償,若是部分清償的話,則無法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須另行起訴請求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珈瑄 102-03-21 16:01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乙方

因為101年4月聽信朋友介紹而投資(甲方)高雄某家私人公司的經銷合約但是我所投資的所有金錢都是甲方幫我找的銀行個人信貸,而當時我的月收入較高,我不清楚甲方是用何種方式替我製造收入證明而向大眾銀行、遠東銀行、萬泰銀行、渣打銀行一共四家銀行借貸出將近180萬左右的貸款

而我投入之後,甲方在101年的6月到11月都有正常給付應給的獲利,好讓我也有收入償還每月的貸款,可是在101年12月甲方請介紹的那一位朋友來轉達告訴我因為102年有二代健保所以公司給付獲利方式有改變~變更為要消費甲方的公司商品才能領到獲利,而且乙方也照著甲方規定消費但是卻沒有如期給付應給的獲利,造成我偌大的金錢危機,

而且從101年度4月到101年度12月這段期間,甲方說是因為公司活動改變,前後又請我改簽兩種版本的合約-一共是三種版本,後來我覺得不能再這樣耗下去,所幸我到甲方談解約問題但是甲方卻以第二份合約的內容要求我如果要索回原有投入的資金要打六折

但是我反問~第三份合約又沒有寫要打折,但是甲方強烈要求要以第二份合約的條例為主,但是獲利給付的方式卻要以第三份合約,而且我只是想把我投入的錢扣除曾經領到的獲利剩下的錢~

因為我把剩下的錢拿回來我準備要去大量還款,剩下其他的債務就要去協商......

可以幫幫我嗎?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有辦公室或是可以面對面的地方,好讓我把所有的合約書面資料給律師看過

或是我拍照上傳或是傳真可以嗎?

 我的信箱:lisajung0630@gmail.com(如果願意給我電話可以發到我的信箱裡面)

 

因為我已經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0

對方應該是非法吸金,建議以此為籌碼請對方退還你原本投入的資金,不然就去舉發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29
回覆 珈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 ... (恕刪)

這有違反銀行法或詐欺的問題。

可以跟當地的調查局詢問是否有成立可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珈瑄 102-03-23 10:0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補充給蔡律師明白一下~因為我有把所有合約跟相關文件都請協會幫我COPY一份下來~還有中華民國生活法律協會是屬於政府設立的嗎?

 

polly 102-03-19 11:52

因C股東本身有技術能力但沒資金成立公司,故A股東找B股東一起投資

,原出資額共1000萬,原A股東:股權40% 原B股東股權40% 原C股東股權20%,

合約書中說明C股東經營權但掛名總經理,若二年內公司無獲利需由C接收A與B原有股權

問題一:

但公司財務經手是董事長(A股東)妻子(非公司財務人員),這樣的經營權算干擾嗎?

問題二:

公司廠房進行修建時,因發現B股東介紹進公司擔任採購人員,與工程供應商勾結利用廠房建立的採購事物進行揀財,經股東討論後結論,B股東退股拿回原有投資額,由新股東D與E投資各500萬入股,但A股東未經C、D、E股東同意,竟將公司資金私自匯給B股東,而股權所有人為換成A股東,造成公司虧空400萬,又要公司將這虧空事實吸收,請問這是否已侵佔公司資金與股權法律的問題嗎?

問題三:

後來公司經營不善,A/D/E將股權售出給C,每股5元,但實際上公司已無資金, A股東借C股東800萬買回原來股權,請問這合理嗎?
(原合約書中說明C股東經營權但掛名總經理,若二年內公司無獲利需由C接收A與B原有股權。)實際公司只有1.3年就發生這些事

投資本是有風險,這風險不應是投資人需要承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的關係是蠻複雜的,首先要先看當時有無訂立合夥或出資契約,先依該契約來審視,而虧空公司這個部分,也可能已涉及詐欺,侵佔背信罪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ifer 102-03-11 11:18

因為我的債務人他是某公司負責人,看到他在他成立的公司粉絲頁上學紅X天非法吸金,吸引投資入股1萬~20萬不等買權利金,鼓吹每月可拿10%紅利....

因我個人知道他公司財務狀況有問題,因此好心提醒在FB上留言想要入股的網友,用私訊提醍對方欠錢不還還在非法吸金請小心的字眼,今天看到他已把吸金內容從FB拿掉,並揚言要告我,他要求網友們提供我寫給大家的私訊內容,他要告我?謗.

私訊是否無法成立刑事?如果網友提供我給他們的私訊我可以告對方(或網友)觸犯個資法嗎?

而吸金的內容我有收集相關證據(合約書,入股資料,FB頁面..等)我可以提告他非法吸金嗎?

1.私訊原則上不會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2.如果有違法吸金 可能涉及違反銀行法規定 可以提出告訴或告發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4
回覆 Jennifer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的債務人他是某公司負責人,看到他在他成立的公司粉絲頁上學紅X天非法吸金,吸引投資入股1 ... (恕刪)

如果是詐欺意圖,就不構成銀行法。不是隨便就可以告的。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Jennifer 102-03-12 14:51

昨天對方已在公司的FB粉絲頁及網上所有吸金招募入股的資料拿下了,所以他應該心虛了,但又揚言要告我.

我是否可以把他之前留在網上及招募股東說明書/合約書等內容先向警察機構檢舉?雖然我不是受害人...

另補充: 我並無在網友私訊內容寫任何謾?的字眼,只存善意提醒大家,那他可以以私訊內容提告嗎?法院會受理嗎?

Jennifer 102-03-12 17:00

對方的股東招募內容裡寫:
投資方式:每個單位10,000元
每個月回饋金100元,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投資方式:每個單位200,000元
1.每個月回饋金2500元,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退股: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
?退股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半數股份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我只截取部份內容,請問上述有構成犯了銀行法第29-1條嗎?因為我準備要去檢舉

Jennifer 102-03-14 16:5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私訊原則上不會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2.如果有違法吸金 可能涉及違反銀行法規定 可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我已經告發了.

kun 102-03-09 01:22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拆夥金額糾紛問題< 我:甲方                       合夥人:乙方 甲方與乙方共同投資生意,因經營理念不同..開會中乙方開口..甲方自願離開退股, 經雙方同意乙方願將歸還甲方投資之總金額全數... 因乙方開出的歸還時間與金額令甲方覺得不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 (當初合夥有簽署合夥協議書),乙方說他沒那麼多現金!到最後乙方有詢問當初建立合夥協議書的乙方代書... 裡面有一條 *未經合夥人之同意不得轉讓借款給第三人*...(就是這一條,咬住不願於甲方達成協議) 也因為乙方代書這些話,認為已經沒有法則可以提告,於是乙方不願與甲方再進行協商.... 所以乙方多次 告誡甲方 ((如果甲方不喜歡 可對乙方提出告訴))就是因為乙方的代書說明沒有法則可以提告 甲方也有申請地方的調解委員,詳知如果乙方仍不出面解決 調解委員這邊也沒有執行力...就沒下文了!! 想請教律師:是否有法則可以處理此事?讓乙方可以出面解決!!!              萬分感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雖然雙方先前約定之內容包含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份轉讓於第三人,此約定與民法規定相符合,但是這邊的限制是指不得轉讓合夥人以外之第三人。

另外,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的聲明退夥,但應於二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此為民法第686條第1項規定所明文,因此本件除非當初有先約定存續期間,否則仍可退夥,建議攜帶合夥契約書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代書的見解,顯然有認知錯誤,若您們合夥未明定期限,您仍可先發函聲明退夥,但本件退夥之結算,是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所以您仍要注意對方有無亂用該合夥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UNHONG 102-03-05 22:14

我在97年間 認識一位朋友 自稱是投資客 專做房屋買賣  說自己有很多房屋可以買賣套現等等

之後又說他名下有房屋 不方便背房貸 看到我信用良好 就拱我去買一間華廈 也沒多大 約30坪不到 我也只看到過ㄧ次 因我住台北 也在台北工作 所以真的 只看一次

重點是 他只要我幫忙當人頭背房貸 並且說要幫我繳房貸費用

不過 只繳了6期左右 其他都是我繳的 有轉帳資料可以証明!!

再來 大約在99年間 我朋友又出現了 就說有人要買我房子 之後 就向我要了證件等等資料

就逕自幫我辦過戶囉...

後來才發現 所有權移轉了 不過 我名下房貸還在!

一般不是房子過戶了 房貸就會塗銷??結果沒有 

在100年間 我這位朋友又連絡上我 又說

因為當初是要用這房屋去引誘我現在這位 屋主 當人頭的誘餌

對方又不願意揹債等等的裡由....

所以 請我去地政辦 限制登記 因為他怕這位新屋主偷賣

我也去辦了 證件是我朋友傳真給我的

到後來 我朋友和這位新屋主 都沒露面過 

這位新屋主前年還來電問我 要我給他30萬 就過回來給我...

現在我只想把所有權要回來

我是知道民法上有所謂 催告程序

還有可以請求回復原狀等等

旦是 請問 我要向地方法院提告否?

要相關費用否??

謝謝各位大律師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舉證的困難,而本件房屋既然已經辦理過戶,則勢必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塗銷移轉登記,才能夠進一步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51

建議提告請求返還房屋,並且在地政機關註記,不然對方賣掉你就麻煩了

小胖 102-03-03 20:23

您好:
     之前鼓吹別人投資,並口頭約定給與紅利,後來我把錢拿去投資期貨,以致血本無歸.我寫了本票,並還了一些錢及設定一棟房產給他,約償還總金額的一半,已身無分文,剩下的他不讓我延期攤還,還要告我詐欺.昨日已收到存證信函,本人既無前科也有意工作分期攤還,也誠心道歉悔過.但對方除了現金之外並不接受.我真的需要一段時間去籌錢.

請問:
1.存證信函提到我還款的目的是為了逃避詐欺,這點我該怎麼抗辯?難道不還款就是對嗎?
2.請問他從提告到偵查庭到法院判決要多少時間?(應在台南法院)因為我還是很希望在判決前籌到錢跟他和解.如果時間來不及,我可以提上訴爭取一點時間,在二審判決前跟他和解,讓二審給我輕判或緩刑嗎?
3.可以給我現在的情況給些建議嗎?這種情況請律師較為有利嗎?(因朋友說詐欺律師沒什麼作用,可是我又沒有法律常識與經驗)

請各位律師給我一點建議吧,我還有妻小得養,被判太重的刑責真的家庭就毀了,先謝過大家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仍有疑義,故本件應仍有無罪之空間,且詐欺罪屬公訴罪,一但對方提告後,檢察官就一定會受理並調查,不會因為對方撤告檢察官即不理,因此,本件應視您們當初如何約定來決定訴訟方向,而律師即是可以協助您訴訟方向,以爭取最有利之權益,自然會有所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請律師有沒有用,還是先建議尋求律師的意見,討論過後再行決定。

      2.針對有付錢的部分,您可以告知檢察官為了還錢已身無分文,並告知檢察官自己已經還了多少錢導致自己無資力。

      3.一般偵查時間要先看字號,如果是偵字案的話一般偵查時間是8個月,但實際偵查時間還是取決於檢察官

小胖 102-03-13 10: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仍有疑義,故本件應仍有無罪之空 ... (恕刪)

 現在他已經將本票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我該怎麼做?該抗告嗎?謝謝律師熱心地回答!

小胖 102-03-13 10:18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請律師有沒有用,還是先建 ... (恕刪)

 現在他已經將本票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我該怎麼做?該抗告嗎?謝謝律師熱心地回答!

小芃 102-02-26 10:59

拜託各位幫幫忙…教我如何寫存證信函!我真的很無助…幫幫我的忙
我與前男友(告訴人)於99年3月一同開店,當時我因為他沒錢沒人支持他所以他拜託我去新光銀行貸款20萬匯入他的戶頭借給他做生意來當作投資這間餐館,我當時也沒存款但因為我們交往也五年也將論及婚嫁了只好貸款給他了,他當時也說以借款為由說會還款的,但也沒有。
但當因匯入他的戶頭只有183400元有含貣款手續費6600其中10000為本人帳戶內做為繳交貸款用!
倆人為同居人也為工作夥伴,於99年11月10日下班倆人吵架前男友竟反鎖門不讓我回去…並要求分手,錢也不打算還我了!
這期間的貸款錢也是我從自已的薪資中繳付貸款的!他也沒履行還款…
我們之間因當時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故沒簽借款証明只有口頭上的答應而已
但我有當時貸款的記錄,並將184000元匯入他的帳戶之事實。
想請問我是否還有機會將我的錢拿回來嗎???
那我該怎麼撰寫存證信函呢?
還有在他店工作約有4個月的薪資沒給我,他說每月要付我3萬也沒,雖然生活費都一起用,但真正卻沒有給我所謂的薪資,這樣約有12萬也可以追討的回來嗎?我的帳戶也無他匯款轉入薪資的事實!!
ps:我前男友於100年6月卻告我業務侵占但因我無侵占之屬事故已不起訴論
我就是在等這個案件終結才告他民事但又因自已沒有能力請律師所以想請問
大家麻煩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去要回這些錢呢?
當時在法庭上他的妹妹有口述他知道這件事(因為貸款銀行是她介紹的當時她也在場看我寫貸款資料)所以她說這筆錢尚末歸還,不起訴書內也有提到此事,不知道可否證明他跟我借款的一項人證呢?
目前我還因為這些貸款錢的問題還在負債中…請求幫忙謝謝~~~~
請各位大大們幫幫我,怎麼寫存證信函?求範本,要對方還錢的!!
幫幫我…我真的好無助~人被騙了,錢也被騙了怎麼辦…
我還有父母要養這些錢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原想要有好一點的生活卻落空,還要父母親來擔心我的事,真的很不孝。求求大大們幫幫忙吧!!

契約的成立方式,並不限於書面訂約,如果口頭達成合意並有依約定內容履行者,也可證明契約成立的事實。本件你可以當時匯款之資料主張請求返還借款,至於是否傳訊他的親人為證人的部分,建議還是先行提出前案的筆錄為主張依據,以減低偽證翻異前詞的機會。

另外該案你的前男友是否涉及誣告,也是值得探討的,如果可以民、刑訴訟二個管道一起進行,相信會更有利於你的借款催討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至於請求給付薪資的部分,他既然提告業務侵占,則似乎可以此佐證你在該處任職工作之事實而作為請求之依據,不過詳細的事實仍應視具體資料而定,而針對已給付薪資的部分,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則應由雇主舉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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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2-02-04 22:03

如果欠債的那個人,名下無財產薪水也是領現的,是不是申請本票裁定也是沒有用?
如果沒用,我去申請本票裁定,是不是就有點打草驚蛇了呢?
如果對方是已婚身份,可以要另一半出面嗎?
或是如果對方以小孩身份有投資如定存這些…
這樣本票裁定可以針對另一半或小孩部份做扣款的動作之類的嗎?

如果簽本票的那個人,蓄意以薪水領現、以小孩身份投資之類的,這樣是不是就要不到錢了呢?領現金的,很多都是沒有勞保的居多,沒勞保的可以扣嗎?扣三分之一,一直扣到還完債嗎?

蔡律師 (蔡) 102-02-04 22:32

您認為本票可以拿在手中都不會失效嗎?時效一過,您連打草都不能打。

 

小p 102-02-04 22:35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您認為本票可以拿在手中都不會失效嗎?時效一過,您連打草都不能打。

  ... (恕刪)

所以不管會不會打草驚蛇,就是送本票裁定囉!

那領現金的人、沒勞保的人,是不是就扣不到薪了?

名下沒財產、以小孩名義投資、另一半不幫他付,這樣我就算本票裁定了也拿他沒辦法嗎?

對方名下是否有無財產,屬於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問題,但是前提仍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因此本件仍須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處理如何執行有效果之問題。

小p 102-02-04 23:0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名下是否有無財產,屬於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問題,但是前提仍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因此本件仍須先 ... (恕刪)

好的,我了解了。還是先本票裁定,再來想後續的問題!感謝您針對問題的回覆!

對了,請問我要本票裁定需要什麼資料呢?本票、對方身份證影本還需要什麼嗎?我在台中市,就去台中市的地方法院就可以了嗎?

您好,

      1.本票裁定應向付款地轄區的法院聲請;如果沒有記載付款地,就以發票地(通常是發票人後面寫的地址)轄區內法院聲請;再沒有就向發票人戶籍地或營業所在地轄區法院聲請。不是以執票人戶籍地為準喔。

2.另外,本票裁定只能對發票人本人強制執行,對於配偶或小孩都不行。勞保的有無並不影響對方是否確實在公司受僱,如果確實查到對方有在該公司受僱,不管有沒有勞保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扣押命令。

去要本票裁定,然後去強制執行
他若繼續脫產,就是犯了刑法第356條毀損債權
告他!

後續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rbcchen 102-01-19 23:12

問題一:請問以下致人自殺或逼人自殺案例能否適用殺人罪或重傷罪?

案例1.

A 公司為知名上市公司,且號稱其所營事業係高科技產業,於是投資人一窩蜂搶進,股價也飆到三百元以上。幾年後才發現 A 公司的財報造假,股價遂一落千丈,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甚且有人因此經濟陷人困境,燒炭自殺。這種情形下,A 公司、A 公司的董、監、經理人,甚至簽證會計師應不應該負責?負何種責任?又該對誰負責?如果應該有刑事責任,這些經營者的刑責與一般刑法上之殺人重傷等罪,有何評價上的不同?

案例2.

道路擴建計劃中,執法官員強行拆除民宅、毆打屋主,屋主不堪受辱服農藥自殺。
其中執法官員沒有預期到屋主可能自殺

案例3.

憑借某種權勢或與他人的特殊關系,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故意造成他人心理和精神的極大恐懼,致其自殺的行?。

問題二:是否有因果關係截斷的應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38

請問這是作業嗎?

rbcchen 102-01-20 16:10

這不是作業,第一個案例是我在準備研究所課程時所看到的案例,出處為台大科法所100年案例分析,我看到這個題目不知道該怎麼寫,心中認為股市禿鷹間接導致人死亡,即使不適用刑法,仍希望法律能給這些人一個評價。

第二個案例以後是我自己延伸的想法,所以比較短,但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相關的解答,不確定與實務見解相不相同。 

rbcchen 102-01-21 14:4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請問這是作業嗎?

律師您好,這真的不是作業,但我上網查很久都不知道要如何同時解釋經濟犯與自殺的案例,請律師為我解答,我每天都一直在看這篇的回覆...........

小何 102-01-18 14:59

民國100年,我與朋友們參加一間公司的投資,後來該公司倒閉,將所欠我們的錢,換成房子抵債,與朋友商議,因為金額較大由其中兩位收入較好掛名將房子登記貸款拿下。有簽立契約(賣出時依比例退款),後來,這段期間,又增加要求每一位朋友固定每個月繳貸款(這點合約上沒寫),但我有每個月的轉帳紀錄。後來,三個月前兩位持有房子的朋友私自將房子賣出,沒有告知,所得沒有退還給我們,
(1).該怎麼辦? 要怎麼將錢要回來?
(2).這件事,要提告的話是否有期限?
(3).如果賣掉房子的朋友說他還欠別人錢,我是不是討不回來了。

1.如果是借名在對方下登記 你隨時可以終止借名關係 請求返還你相關權利 2.民事部分時效應該是15年內主張 不過重點應該在怎麼證明是屬於借名之關係 3.目前房屋已經處分 所以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你確實可能將來無法獲償

DAVID 102-01-16 12:27

請問律師開設動產公司之負責人能否與他人共同合夥投資物件?

比方A為公司法代理人A公司為仲介公司

A尋公司內物件經過其專業判斷將可以獲利物件挑選出來找B一起合夥

雙方有協議切結書(盈餘=售出總價總價-仲介費-相關過戶費用)及錄音黨譯文可證明..因房子為A公司業務所開發出來ㄉ案件.下一手買方也是A公司業務的客人所購買,所以B在售出價金回流後從獲利盈餘理提出仲介費給A公司之後當A向B要求分配合夥盈餘時B卻主張2人並無合夥且A此行為違反動產管理條例規定.並主張那原本雙方簽訂之協議書無效....等

請教律師這種人該怎麼對付他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約定,看起來應無違反公序良俗或禁止規定,所以應屬有效,而既然雙方有此承諾,則對方違約時,您方當可以向對方請求,當然對方有可能會否認,此時則應提起訴訟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合夥,不是隨便可以空口否認
況且合夥契約不是要式行為
只要雙方同意,就成立了
這可以從相關的契約文件看出來

至於違反動產交易規定的部分
到底有沒有違反,誰來判斷呢?法院沒判之前,他怎麼認定?
這個也不是他來主張的
畢竟,他也有參與
要主張也是買受人或其他有來主張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ord 102-01-13 15:24

律師您好: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父母經師失敗,積欠銀行大量債務,現在父母薪水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給我的每月生活費和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費貸款,在加上多年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執行,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要投資股票,但是心裡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投資股票,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或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

令尊令堂欠的錢和你沒有關係

你的錢就是你的錢

你不用怕

 

加油!祝你早日脫貧!

以後還有什麼問題,都可以來問我

您好:

依照您所提之事實來看,如果並未擔任借款或授信案件之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則基於債權關係之相對性,銀行方面依法是無法對您主張返還借款請求權的,另外在民法繼承編,也已經針對父母債務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修法,因此日後在這些債務繼承問題上,也不致有損及你個人固有財產之可能。

以上簡單答覆,如果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lord 102-01-13 14:54

律師您好: 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雙親經商失敗,積欠銀行大筆債務,現在父母薪資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貸款,再加上所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扣款,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將這筆錢投資股票,但是心裡也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或投入股市,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JOYE 102-01-09 19:37

我想請問律師:

我兄長在100/1/02自殺 自殺有投保投資型保單

但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原因是曾經斷保未滿兩年

但是想請問的是 投資型保單可以簽屬所謂的停止繳費計費保費

讓保單持續有效而不至於讓保單失效 但是保險公司當時卻未幫兄長簽屬

而讓保單進而失效 停效 在100年2月停效 5月復效 卻在8月讓我兄長簽屬停止保單計費保費

卻不努力在停效前讓兄長簽屬而讓保單進而失效 導致停效 兄長在隔年1月自殺 當然這各過程未滿兩年請問我可以跟保險公司進行訴訟嘛?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0:28

投資型保單要看是不是具有人身保險。故意自殺,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您看,才能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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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仍應回歸到您們的保險契約書來看,看其內容如何約定,跟保險公司訴訟當然可以,但有無理由,則在於保險契約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1-07 12:10

律師您好:

前幾個月因親戚鼓吹參加外匯投資,開戶為美金一萬贈送一萬每交易200次返回帳戶內的10%(時間約每兩個月交易200次),只領一次約五萬多元,並轉換公司拖延給金時間,親戚如此詐欺行為,我該怎麼辦。

1.因所述案例看不到關於詐欺內容的陳述,如確為詐欺,請發函撤銷先前交易的意思表示,並請求對方返還款項。

2.因鼓吹者為親戚,請透過親情逼迫親戚幫忙取回款項。

3.如無法取回,且有證據對方為詐欺,或台端有證據合理懷疑該親戚構成詐欺者,得洽警局提出詐欺罪之告訴。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既已懷疑對方信用

且對方已經延滯給付

你可以馬上要求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投資金額

 

關於投資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這個除非有十分確切的把握

不然,實務上要讓檢察官起訴詐欺

是會有難度的

 

目的就是保本,把資金拿回來

如果不行,再來考慮刑事告訴

 

關於解除契約的部分,你可以先寫存證信函

如果不會寫,可以隨時來問我

小雯 102-01-03 23:15

您好~

因為之前我們分租房子給妹妹的朋友,有天妹妹的朋友拿了她的金融卡盜領了十五萬元後,人就搞消失,我們姐妹建議她去警局備案,之前也作了筆錄。後來追?案件已轉送到地檢署。之前警察有發給妹妹的朋友要她到案說明,但她一直沒有到案,最近她從大陸返國,告知妹妹當時是因為投資失利才會盜領她的錢,已來道歉並表示會慢慢償還費用。但今日已收到地檢署通輯書表示要通輯她朋友。她想詢問如果現在要作和解取消告訴的話,該如何處理,因之前我們都沒有這樣的經驗,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問題,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3

那是公訴罪,在法律範圍內沒辦法取消告訴。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阿賢 101-12-21 10:32

3年前小弟跟一位保險業務人買了一張投資型保單(那時早已滿20歲了),並且小弟也再三的強調不要給任何人知道,在小弟保好了之後,這位保險業務人,馬上跟我媽媽說我買了什麼保單,要不要一起買,然後我媽媽也買了下去,各位律師大大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小弟的隱私個資是否被侵犯?以及是否能夠提起法律途徑?或者是說有什麼能夠投訴的單位?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5

建議向金管會保險局投訴

chloe 101-12-17 12:02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身分並不會構成詐欺,對方之提告詐欺,應該很難成立,但本件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loe 101-12-17 11:46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 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 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 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原則上自願贈與他人財物 收受人不會構成詐欺 不過如果有敘述特定事項 讓對方信以為真 而給予財物 事後發現非實情 是可能構成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