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law前輩 最近小弟遇到一個案例就是流行很久的 "廣西南寧 純資本運作"
起由是一位A朋友去大陸投資 投資內容A說了 副業是餐廳、房產等等 主業不能說
但是是由當地政府支持的 非犯法 非傳銷。(當面談的時候B有問A這些問題,A的回應是這些)
多少年可以賺多少巴拉巴拉的....
完全就像網路上分享的說法90%一樣。
唯一差別是去投資的另一項理由是
(因為A有寫一套股市交易軟體) 去大陸賣台灣人交易軟體的訊號。
而吸引B想去的理由為後者 也就決定去看看。
接著A請B匯款 由他的朋友(旅行社工作)代買機票 由於B相信A所以目的地也沒多問
畢竟信任A會帶著他。在最後出發日前2周 B就傳了LINE問A 此行的目的地是大陸哪個
省哪個城市、航班資料。 A回答是湖南 湘潭。
航班資料 國泰 TW->HK 2航站
港龍 HK->長沙
到了出發日,因為B早到 就依照A給的航班資料去了第二航站 找國泰櫃台
這時才驚覺第二航站根本沒有國泰 這B打電話給A問
B:A是第二航站嗎
A:對阿
B:沒有國泰阿
A:我也不知道 你等等我 我快到了 (一副很緊張的口氣掛電話)
過個10分鐘 A來電
A:唯 B喔 我在#13 長榮櫃檯這
B:怎變成長榮
A:可能有改變吧 我也不知道
B:好 我現在過去 (這時心裡有底是詐騙,B就不動聲色等checkin完後看
是不是像網路上說的那樣 會改目的地。於是便會合一起check in )
此行一共4位;A、B、A的朋友C(帶隊)、A的同梯D
一起check in後,C給了B TW->HK段的機票,卻自己保管4人的 HK->長沙 的機票
B發覺不對 應該有兩段的機票 於是便跟C要HK->長沙的機票
一開始C就很不想給"我來保管"的名義來推拖掉B
但是B很強烈要求說 機票可能有問題我要去請櫃台處理 最後還是拿到第二段機票
一看目的地"南寧" 這時候B很確定是詐騙 於是到櫃台辦理退票
但是退票必須由旅行社退票的動作。偏偏當天是禮拜六旅行社休假沒有人
於是此機票就作廢了。
想問的事是 B能否做些法律上的行動 去要回機票的損失及請假沒上班的損失呢
感謝看完此篇文章 希望給詐騙一點教訓
ps.有保留A提供的目的地、機票資料的LINE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