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Owen 104-04-06 13:52
板上律師以及大家午安: 交通事故發生到上法院,相信流程漫長,各位律師也都如日常生活般的處置。但是對草民我,則是如熱鍋上的螞蟻膽戰心驚,以下將陳述一件交通事故。希望可以得到專家協助我的後續處理方式?或是提供建議。 敝人與清明連假前與一台機車發生事故,主因是我與機車皆為右轉彎車輛,我在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放開煞車遭到機車由我右後方擦撞,發生的事故。當下報警,並且獲得報案三聯單。並且雙方責呈由保險公司處理後續賠償事宜。後來經過與車廠的估價以及報價後,雙方皆只有保第三責任險並未有車體險。所以我無法由己方的保險公司出險後代位求償機車駕駛後因為堅持個人無疏失,且有受傷以及工作繁忙為由,堅持不出險理賠。因此,警方協調我門於明後天回警局做筆錄,並且提醒我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發生,建議和解。 敝人打算做完筆錄後送交通裁決,之後寫存證信函提醒對方。目前汽車的維修費用估價為六萬五左右。由於敝人工作業務性質,未來可能必需租車。請問這樣可以ㄧ併求償嗎?最少我希望可以協助我負擔汽車維修的部分,比例按造交通裁決的結果,這樣我後續該如何處理相關事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鑑定,若對方也有疏失,則亦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但若您也有疏失,則對方也可以向您請求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09:55

1. 對方因為車禍受傷,若對方認為您有疏失(先不管鑑定結果如何),他可能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 若不考慮刑事問題而單就民事賠償來看,賠償額度原則上是看肇責程度而定。而和解就是雙方各退一步就賠償達成協商,對方若堅持自己沒錯,要談和解恐怕也談不成,就只能等鑑定報告出來再看看。

3. 您這邊的損害,包括修車費用以及日後另覓交通工具的額外支出都可以請求,但修車費用若是上到法院去讓法官判,零件的部份要算折舊。

阿信 104-03-25 21:18

爺爺最近過世,沒有立遺囑
父親因為債務的關係拋棄繼承
想請問的是
原本財產繼承是由奶奶及父親兄弟一起繼承
那父親拋棄繼承後原本應繼承的等份是由奶奶及其他兄弟均分嗎?
如果奶奶要將父親的等份給我們孫子,是應先用協議遺產的方式將父親的等份先放在奶奶那再使用贈與的方式嗎?
為什麼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說拋棄繼承沒處理好會影響奶奶及其他兄弟的繼承?
這個例子裡面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替小弟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21:38

爺爺最近過世,沒有立遺囑
父親因為債務的關係拋棄繼承
想請問的是
原本財產繼承是由奶奶及父親兄弟一起繼承
那父親拋棄繼承後原本應繼承的等份是由奶奶及其他兄弟均分嗎?是的。
如果奶奶要將父親的等份給我們孫子,是應先用協議遺產的方式將父親的等份先放在奶奶那再使用贈與的方式嗎?爸爸拋棄繼承後,再由其他繼承人協議,可能讓奶奶的部分多一點,再由奶奶移轉與您們。
為什麼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說拋棄繼承沒處理好會影響奶奶及其他兄弟的繼承?
這個例子裡面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嗎?若父親拋棄繼承,則您們不會有代位繼承之問題(也無法代位繼承本來屬於爸爸的那一份)。
煩請各位律師替小弟解惑,謝謝。

阿福 104-03-16 12:57
2015、1、31我騎機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造成車禍事件,我左腿擦傷至今未痊癒,機車維修費2700元,只有強制險。對方是轎車側邊刮傷,有全險。警察局有備案,原本以為小事私下和解即可,但對方卻寄信函要求開調解會並打電話口頭告之對方保險公司要代位求償七成,約2萬,因車輛權責我方占七成。請問 1、在調解和解,主張各負各的損害,是否可拒絕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2、對方車輛只是刮傷卻將整扇車門換掉,是否不當利益輸送,而犧牲我的權益,我該怎麼做來爭取或只能賠償 3、因傷口未癒,調解會我是否可以爭取傷害賠償,有上限嗎?有時間限制嗎? 4、若調解不成需提起訴訟,是民事還是刑事,這樣是否可能爭取傷害補償,必竟我方過失較大。
楊律師 104-03-16 14:52

因對方對車禍發生也有過失

建議你先至警局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之後再向對方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來爭取你的訴訟地位高度

 

對方如要跟你索賠

建議等到法院後再說

以免你吃虧

喬喬 104-03-11 13:14

阿公在二月底過世(阿嬤已過世很多年)。阿公有五名子女:A男、B女、C女、D女、E男(依出生次序排性別)。B女已經在四年前過世。B女有三個兒子甲男、乙男、丙男,丙男(最小的兒子)在六年前過世(比B女早兩年過世,過世時已成年),丙男有一個目前讀國中的女兒,目前由生母撫養

請問這個讀國中的女兒也有繼承權嗎?

因為一種說法是,代位繼承只有一代,所以過了丙男就沒了。但也有人說有。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應仍得主張代位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呆呆 104-03-09 22:02

父親去世,留有一棟房產,父親留有公證遺囑,指定我繼承1/2,我兩位甥子各繼承1/4,併指定我為遺囑行人

現在甥子說,因為他父親(也就是我哥哥)已經去世,沒有繼承權,他們執行所謂代位繼承,所以是我兩位甥子跟我三人平分,一人拿1/3。

請問法律代位繼承是這樣分配的嘛?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09 22:24

Dear 呆呆,

代位繼承繼承繼承人的應繼分,也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在被繼承死亡前已過世者,則代位繼承人得繼承該已過世(如您哥哥)的應繼分。本案中如果計算您哥哥的應繼分,假設您母親尚存,則您與您母親、已過世哥哥的應繼分比例為三分之一。您哥哥的兩個兒子各分得六分之一。但因為本案中您父親立有遺囑,在不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之情況下,應以遺囑之內容優先適用。(由於題目未述及您母親是否還在世,所以我假設遺囑之作成時繼承人只有您與兄長的兩個兒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甥子只能代位繼承其父親那個部分,而其父親分得二分之一,您二甥子則再就此二分之一各取一半,即只能各取得四分之一,您仍取得二分之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應繼份為二分之一,姪子僅能就您大哥之二分之一平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丁 104-02-27 02:10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 年初時與人發生一起車禍,晚上1930上班途中下車買麵,當時這下大雨,視線不良,到車時右方有一輛車為了要閃避右方的車子剛好又死角,看不到後方有車輛不慎撞到了後方的車子(我的車子在白線內,他超出了白線範圍),導致前保險桿凹陷,人員皆無傷亡,我的車無損傷,筆錄也做玩了,當天早上我有飲酒酒測值0.49有刑責問題,今天保險公司跟我一起去修車場看車損毀狀況,也拿到了一張估價單約三萬元,想請問一下律師  幾個問題  我怕被保險公司騙

1.對方車輛因買不到兩個月,所更換下來的零件幾乎都只是缺角

最嚴重的就是前保桿凹陷而已  所以都是更換新的零件這樣是合理的嗎?

2.那麼維修的費用是先由保險公司先行之出,再拿發票跟我要求賠償嗎?

還是我自己負責而已??(那保險公司要幹嘛的)

3.如果是由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的話 我還必須附帶什麼賠償呢??

4.如果維修費用有問題的話 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關關 104-02-23 12:05

我爺爺先去世,家中遺產正在過戶,並請代書處理,在過戶的期間,父親去世,變成現在我們無法繼承父親從爺爺所分下來的遺產,想說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使我們可以行使正常的繼承權利

代位繼承可以嗎??要什麼的條件和規定


如果你父親生前未有喪失繼承權事由(實務上通常沒有),你們確實可代位繼承你父親的那一份,如果其他繼承人拒絕分給你們應有的部分,可以繼承回復請求權、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來主張權利,代書只會辦過戶,對於繼承法律通常不會非常了解,建議應找專業律師諮詢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4-02-23 17:57

您好!

爺爺過世時起,爺爺的遺產就已經成為父親等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所謂父親死亡就不能分得爺爺的財產是錯誤的見解。
父親死亡時,父親的繼承人可以繼承父親的全部遺產,包括父親繼承自爺爺,但還沒分配取得的財產。且這不是代位繼承,而是父親的繼承人本應有的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於爺爺死亡時,已享有繼承權,目前雖父親於爺爺死亡後亦死亡之,惟您為父親之繼承權人,可主張代位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這已經不屬於代位繼承

但你們還是可以繼承你父親繼承自你爺爺的應繼分

因為我國法律繼承是以死亡時為準

不需要登記即可繼承

所以如果他們要進行分割遺產登記

必須你們同意才可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Ricky 104-02-14 01:21

家母98年過世後因有債務,我們三兄弟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獲法院核准,第二順位由外公接收(外婆歿),當時外公未辦理拋棄繼承,後來100年外公過世後,舅舅阿姨們也相繼辦理完拋棄繼承獲法院核准,只剩家母沒辦(因已歿),故由我們兩兄弟變成代位繼承,前兩天收到國稅局通知我們才知道我們兩兄弟成為代位繼承人,且於100年舅舅阿姨們辦理拋棄繼承時我們兩兄弟都為收到存證信函,法院為何會通過。

問題一:現在我們兩兄弟辦理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嗎?(民法好像規定要在被繼承死亡三個月內辦理)

問題二:我們兩兄弟及我們的子女可以順便一起辦理拋棄繼承嗎?

問題三:下一順位繼承通知要通知誰?(舅舅阿姨們也都有子女

以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14 13:06

您好!

您是代位母親的繼承權,外公過世時您已當然取得繼承權,並不是因為舅姨拋棄繼承才取得繼承權,因此舅姨拋棄繼承時並不需要通知您,您現在才要拋棄繼承已經逾三個月期限,即使去辦理拋棄繼承也很可能會被法院駁回,雖然可以再提出抗告,但您既然可主張限定責任,應不需浪費精力去爭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朱 104-01-18 14:20

您好,

想詢問祖母過世,房屋繼承權的問題

我爸很早就過世了,後來祖父過世,將房屋所有權,分給我與祖母各1/2,現在祖母也過世了,而我還有兩位姑姑。要請問的是,祖母那一半的房屋所有權,是只能由兩位姑姑來繼承,還是我爸一樣有繼承權? 而我能代位繼承權,除非我放棄繼承;不然祖母那半的所有權應該要切成3份,由我、兩位姑姑來繼承,對嗎?

由於我們雙方希望把房屋給賣掉(已經沒人住),如果要賣掉這間房屋,是否需要先完成繼承,以及過戶手續,才能來進行房屋的販售?

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8 16:06

您好!

父親先於奶奶過世,您可以代位繼承,與奶奶的其他子女共同繼承奶奶遺產,應繼分依奶奶的所有子女數平均分配
若想賣掉繼承取得的動產,必須先辦理繼承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一、除非祖母另有遺囑安排分配所有權持分,否則依法即由您(假設您是獨子女)代位繼承和另外兩位姑姑均分。

二、要先辦理繼承登記後才能將整筆土地出賣予他人,因為您代位繼承祖母後,所有之持分原則上僅有(1/2+1/6=4/6=)2/3,且人頭數只有1/3,除非得到另兩位姑姑同意,否則無法直接出賣該筆土地

三、可與兩位姑姑協調,如果可以找到買家談好價錢就併同繼承登記及買賣登記一起辦;如果對出賣對象及價錢沒有共識,可以先請求辦理繼承分割登記,如果姑姑仍不願意配合,可以申請調解或起訴請求分割祖母遺留之土地持分;或以土地共有人之身分,向兩位姑姑請求分割共有物。

 

馬偉涵律師 敬上

小朱 104-01-18 16:38
回覆 馬偉涵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除非祖母另有遺囑安排分配所有權持分,否則依法即由您(假設您是獨子 ... (恕刪)

 

感謝馬律師詳細的說明,可否再請問一下,祖母過世後,繼承的時間限制大概是多久呢?

姑姑那邊是說兩個月,辦理還要一個月的處理時間,如果超過兩個月會很麻煩。

請問超過繼承時間的話,大概會導致什麼問題呢?

再次感謝解惑~

您好:

一、我國繼承已改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為原則,廢除「限定繼承」此一制度。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要拋棄繼承,也沒有債權人不明的情形(簡單講就是祖母生前經濟狀況單純未欠債),您「甚麼都不用作」,自然而然就是繼承人。

二、只有怕祖母負債較多、或因不知其他債權人存在而未使債權人公平受償,才需要依民法1156條在三個月內陳報遺產清冊、並透過法院公示催告債權人前來陳報債權;但即使沒有辦理,也不會因此負無限清償責任,只須就其他債權人未公平受償之數額負償還責任即可(民1162-1);此外有相關的就是「申報遺產稅」應在「祖母過世次日後六個月內」向祖母戶籍所在地得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三、除前開「陳報遺產、公示催告」有三個月之時限規定外,拋繼繼承亦需於三個月內辦理,令姑所稱辦理事項可能是我所提前項之「陳報遺產清冊」,但也可能是其他事項,為求慎重起見,特此提醒您簽署任何文件前,先洽詢專業人員意見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9: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母之遺產由父親及二位姑姑應繼份各三分之一繼承之,父親之部分由您代位繼承,目前應先辦理遺產登記,待完成登記後,再進行買賣之作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朱 104-01-19 10:04

感謝各位律師提供的建議,

最後還有兩個問題想要做個確認,

 

一、 所以目前最晚應該在六個月內,辦理完繼承登記對嗎? 否則會有罰款。此外如果找到房屋的買家,是可以同時辦理登記過戶給買方的手續對嗎?(六個月內)

 

二、 由於祖母最後這兩年是跟著姑姑住,姑姑有在索取祖母請看護費用,以及喪禮費用。關於這個部分,想請問法律上是否有條文規定要有長子/孫負責嗎?還是應由繼承人平均分攤呢?

在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您好:

一、六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即可,沒有硬性規定要何時辦妥繼承登記;但一般都是辦繼承登記所以去申報繳納遺產稅。如找到買家打好契約繼承登記和買賣可一起辦理。(以上業務可洽土地代書)

二、祖母的看護費用如果是由姑姑支付,要看姑姑是基於何種意思支付,如從保守觀點「墊付」解釋,則算成祖母的債務;另外如果是喪葬費用,也係先由祖母遺產支付。此外,法律並無規定最終應由誰承擔全額費用,祖母債務同樣由繼承人按應繼分比例負擔(繼承人為債權人時亦然)。

Vivian Hung 103-12-18 15: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發現的債務人是某動產抵押權人,推測應是債務人為了規避執行,故其名下不敢有任何置產,進而將動產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人,而債務人再設定抵押權,倘若真如此,我能怎麼做呢? 因請教過他人,對於要「代位行使抵押權」有一定程度之困難,因為要舉證債務人「怠於行使抵押權」...
另外想請問,這跟債務人當時抵押權設定之原因是「普通抵押權」或是「最高限額抵押權」以及「存續期間」有沒有影響?

就您所提(抵押權)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Vivian你好:

由於你的問題涉及個案執行程序聲請及處理的細節事項,無法在此即簡單說明,

謹先就你所提之問題回覆

1.在執行程序中所聲請執行的標的應該是「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抵押債權」,而非抵押權,而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話,那麼未必會有抵押債權存在,縱使債權存在但金額仍難以確定;但若是普通抵押權的話,原則上可以認為有他項權利部上所登記債權存在。

2.基本上在普通抵押權並沒有存續期間的問題(雖然謄本上都還是會記載),因此上開記載原則上不影響執行的問題,另在最高限額抵押權上或可認為是指融資期限。

最後仍建議你檢附相關資料向專業的法律人士當面諮詢討論,以維護你的權利

以上供參。

陳小姐 103-12-11 17:08

因奶奶過世,有房產要辦理繼承登記,奶奶有3個兒子1女兒,目前決定是要辦理遺產分割每人1/4,但因爸爸早於奶奶過世,查過法令因此我媽媽沒有繼承權,依法是由我們3個女兒代位繼承我爸爸的那份。

所以想請問:

1.由我們3女兒代位繼承分割後1/4產權,可以再將那份轉辦贈與給我媽媽嗎?(因奶奶是要留給媽媽,是因法無法直接登記)

2.另外,叔叔和我們3個小孩要戶籍滕本、印鑑證明及印章,請問這樣保險嗎?這3樣東西拿去是可以任意辦理任何資料的嗎?包含拋棄繼承繼承轉讓等等…

再麻煩法律前輩說明。謝謝。

 

1、可以,但有贈與稅之問題,建議仔細規劃為佳。

2、您所述文件,皆可能被持有者代為拋棄繼承,建議親自或委任可信者辦理為佳。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小姐 103-12-12 09:32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律師解答。

1、可以,但有

Kao 103-12-04 01:07

諮詢家的律師們好:

我因日前開公司公務車車禍因未注意而離開(後發現有折回, 對方只是擦撞輕傷)而被警察控訴肇逃, 公司聲稱公務車所投保之保險公司告知, 因我被控肇逃, 故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及車體險部份均不予理賠而不理會, 要我自己處理, 事後我自行與保險公司連絡, 保險公司才告訴我強制險, 及第三人責任險均有理賠, 後在保險公司的協助下已與對方已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亦願意就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 肇逃部份地檢署檢察官亦因和解緩起訴處份

請問被判緩起訴後的現在

1.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是否會被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2.而車體險是否仍然無法申請理賠

3.公司若不願配合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不願在理賠文件上蓋章),在法律上有無問題?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公司會行使代位求償權,至於公司不願意協助出險,尚無法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oung 103-11-26 13:26

今天有阿公 阿嬤 爸爸 小孩 四人同住 ,

小孩還是未成年 阿公跟爸爸在意外中去世了,

因為小孩可以代位繼承阿公的遺產 所以阿公的遺產是由阿嬤及小孩分,

如果小孩的監護人是阿嬤 那這樣阿嬤可以在當小孩的遺產分配法定代理人嗎?

還是要由法院選特別代理人?

如果以裁判分割,小孩與其法定代理人利益衝突的的話,在法院程序中,法官會指定程序監理人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ifan 103-11-19 21:39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B)亦撞上另一台車(C),因為是停紅綠燈起步時不小心凹到,我的車(A)沒事,(B)車車尾保險桿有壞掉且掉漆,(B)車前方因為追撞所以車頭也有輕微毀損,但(C)車根本沒發覺就開走了,所以當時做筆錄只有我(A)車跟(B)車。雙方都沒酒駕也沒有人受傷。

因為我的保險公司說我的保險過期還沒繳錢,所以不予理賠也沒幫我做後續處理,導致(B)車車主的保險公司,在103年9月代位求償,來告我民事賠償

我個人覺得因為我是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歸我,這點我吃虧所以我要賠償對方車損,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我賠償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我自己的車(A)沒事,(B)車追撞到(C)車,(C)車沒發覺就開走了,要我賠償(B)車頭車尾車損到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

請問我在簡易庭開庭辯論時,我要怎麼做才能將賠償金額降至最低~我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是2萬元,在法庭上要如何主張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少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ifa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 ... (恕刪)

ifan您好:
本件賠償金額的重點,在於(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能否主張扣除折舊,因此必須先釐清(B)車的車齡多少年,以及(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具體內容為何,才能進一步判斷。
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建議您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及折舊之問題,以降低賠償金額。 

阿銘 103-11-10 19:41

想求助各位律師, 之前深夜騎激車不小心跟一台賓士車主發生碰撞 講碰撞應該嚴重了 只是因為過灣煞車不急 我機車車頭輕微的碰到他的車頭的車牌 在一個小巷子 當下我看他車子沒怎樣 他堅持要報警 但是因為那天跟朋友去吃薑母鴨 看他車子沒怎樣 我也不想被開酒駕 我也很誠心的跟他道歉 看要如何賠償部份 結果他堅持要報警我就先離開現場了 後來接到警方的電話 車主後來去警察局備案 我也去做了筆錄 因為當時是在小巷子 路口沒攝影機 車主車上也沒行車紀錄器 後來我想說不了了之了 結果收到一張產險公司的通知信 代位求償我十萬多元 我看到那車主把他的車子 前保桿 水箱互罩 全部通通都換新的 但是他車子當下我確定我碰到他的車牌而已 而且車子根本沒受損  他卻還開去維修高額的費用 讓保險公司跟我求償 現在產險公司寄法院通知書來了 要我在二十天內有異議要向我們地方法院提出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產險公司對您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您必須盡速向法院異議之,避免支付命令確定後,遭強制執行;關於維修費用部分,產險公司均支付原廠維修費用,故費用可能偏高,但您亦不可請求對方不能在原廠維修,故您可主張鑑定,依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再請求零件之折舊,惟若為新車,折舊比例亦不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3-11-10 22:02
您好!
應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進入訴訟民事賠償部分應先請對方證明事故確實有造成損害,及證明損害範圍為何,對方無法證明的部分不用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0-30 09:22

我跟對方因車禍已經達成共識要到警局和解,對方也在電話上表示同意取消代位求償撤銷過失傷害告訴,那到警局簽和解書附加上去這些東西,蓋手印就具有法律效應了嗎?還要注意什麼?如果簽和解前她反悔,電話記錄在電信業者那調的到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30 12:39

您好:

1.和解書有明確記載放棄民刑事訴訟權利,則簽約後就生效。

2.對方若在簽約前反悔,除非有取得當時口頭同意之錄音,否則單靠電話通聯紀錄很難證明對方

  確有和解之意思表示。

以上 謝謝

103-10-28 20:07

我想請問,我們都是騎機車,而我是主幹道,她是支幹道,我行駛時是綠燈,但她說她也是綠燈,可是撞擊點是我的車右側,沒有攝影機,也移動現場了,警察來也是拍受傷照跟車輛損壞照,畫圖也是畫撞擊我車的右側,但經2次和解都破裂,她還跟保險申請代位求償,還另外要一萬二的賠償,我不要,所以她向我提告過失傷害,這樣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仍有被起訴之風險,建議仍應調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所提到之問題關鍵在於對於車禍之發生導致對方受傷您有無過失責任,若是您有過失責任,縱使對方亦有過失,則您亦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所以,目前情形各說各話,究竟是誰紅燈?情況不明,所以若能提出現場目擊者,可以幫助釐清車禍肇事責任之事實真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告您過失傷害之成立要件在於,您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責任,故您可先請警察針對該次車禍作成初判表,初步分析雙方之肇事責任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posch530 103-10-19 18:47

甲為乙之父,乙為丙之父,甲除乙丙外,並無其他繼承人,乙教唆丙隱匿甲之遺囑,這樣乙是否喪失繼承權? 丙會因此代位繼承?或丙也同時喪失繼承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兩人共同隱匿遺囑,同時符合喪失繼承權的要件。

 

Beryl 103-10-08 08:09
幾天前詢問過祖父母遺產繼承人, 我父親過世我想採用代位繼承來跟姑姑們爭 請問律師們我該從何管道得知姑姑們有無私下處理遺產? 另外姑姑有個兒子從母姓說要傳我們家香火, 請問他生的兒子也能繼承嗎? 還有繼承人是有幾個就分幾份嗎(我+3姑姑=4份?) 以及祖父母居住的那棟房子我該怎麼留下它, 因為它是我爸爸生前蓋的對我來說有很多回憶, 但幾年前爸爸過世我跟媽媽就搬出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贈與的話, 其繼承人可爭奪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8 08:58

您好:

扼要回答您的問題:

1.可向當地國稅局查詢遺產繼承狀況。

2.姑姑生的小孩目前無法繼承,除非姑姑拋棄繼承他才有資格。

3你與其他繼承人平均繼承,所以有3個姑姑與你是繼承人的話,就是分四份。

3.要保留房子,在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時,可主張要房子,然後補償金錢給其他繼承人。

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為宜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父母之小孩,即您父親、叔伯姑方有繼承權,您為代位您父親繼承,至於姑姑的小孩,不管姓甚麼姓,都沒有繼承權,目前應先確認遺產範圍有多少,依應繼分繼承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除何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您可自行向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之所得及財產清單

再拿相關證明您為繼承人之文件至銀行或郵局申請存款往來明細

這些都是可以查得資訊的方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Beryl 103-10-06 13:17
祖父母的兒子已過世但媳婦.孫女.女兒(也就是我姑姑) 如是這種情況我適用代位繼承嗎 但如果姑姑們私下分配完 我該怎麼做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13:40

您好:

1.祖父母過世,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繼承人有孫女(代位繼承)與姑姑,二人平

   均繼承;媳婦無繼承權。

2.如姑姑已私自分配完畢,可請求回復繼承權與返還不當得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主張代位繼承

2、         倘若未分割完畢,可以要求協議分割或是訴請裁判分割。倘若已經分割完畢,可以於2年內訴請繼承權侵害回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明 103-10-03 22:57

我本身欠銀行很多錢大概有150多萬 台新最多115萬  台新發現我有一間未繼承房子  房子是一間老寓大概100-130萬  所以向法院提出 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現在我真不知道要什麼做 我有跟銀行談過 要馬上30萬清楚 分期不要給分期

問1房子是我弟擁有 財產我只有1/2 法院會法拍房子

    2繼承登記弟弟嗎

   3法院通知書 我要去嗎

蘇淑珍 (蘇律師) 103-10-06 13:09
以下針對您的問題,分別回答如下: 1. 如果您當初沒有拋棄繼承,依法由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由您的意思看來,’似乎’房子是由您與您弟弟共同繼承,兩人之持分均為二分之一,銀行向法院訴請代位分割後,如先前已取得對您本人之債權憑證,應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名下的應有部分,以實現其債權
小明 103-10-02 21:27

我本身欠銀行很多錢大概有150多萬 台新最多115萬  台新發現我有一間未繼承房子  房子是一間老寓大概100-130萬  所以向法院提出 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現在我真不知道要什麼做 我有跟銀行談過 要馬上30萬清楚 分期不要給分期

問1房子是我弟擁有 財產我只有1/2 法院會法拍房子

    2繼承登記弟弟嗎

   3法院通知書 我要去嗎

 

 

現在是「分割遺產訴訟」,是決定要不要分割、如何分割等問題。至於您所提法拍問題,須前開訴訟結束後,債權人才會拿前開判決代為執行;建議您出庭,以表達您對分割方案的意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明 103-10-03 22:29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現在是「我有欠銀行銀行提告 要我做房屋分割 打官司到最後 我輸了 銀行拿到1/2

那會進行法拍嗎 會有人買嗎 因為沒有錢還銀行 所以現在我要什麼做才是最打算

 

 

 

小林 103-09-22 15:16

小弟於上個月,行經國道,變換車道之後,見前方車速遞減停止,於是我也踩了剎車,放慢速度,就快剎停時速大約20以下,之後的1~3秒遭後方追撞
到了國道警察做了筆錄時警察問我們雙方有無人員受傷, 皆答:無
30天後的國道公路警察局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後方"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之後幾天,對方電話來要求我方和解,但和解的內容我方必須同意
我方的保險不要找他代位求償我的車輛維修費
又過了幾天,對方電話又要求我一次,然後直接講明,他不賠償, 若我不和解就上法院
事隔幾天後,我方保險理賠專員告訴我,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說他有受傷
今天,我方保險理賠專員告訴我, 對方要求我賠償對方的車輛維修費用
請問,我被告過失傷害容易成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2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您可主張依初判表分析為後方車輛之過失,非您過失所導致,且當場對方亦表示無受傷,故受傷與該車禍是否具有因果關係,亦可加以爭執之,故是否成立過失傷害,容有爭執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ex 103-09-17 15:09

請問~今年7月阿嬤過世了.阿嬤名下有動產.而父親去年過世了.所以我跟我姊姊是代位繼承嗎?爸爸有3位兄弟1位姊姊.所以遺產需劃分為5份對嗎?如今叔叔們不打算讓我跟姊姊分遺產.這部分要如何處理?提告侵占嗎?另外叔叔們把阿嬤戶頭留下來的現金轉到其中一位叔叔的帳戶.那麼這部分又該如何處理?謝謝

 您好:

1.您和姊姊是代位繼承無誤,且遺產各為應繼份1/10。

2.您和姊姊刑事上可提告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罪(如對方有使用奶奶之印章取款),

   民事上可提告分割遺產,並可請求回復繼承權請叔叔給付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需要看阿公在世與否,倘阿公早就過世,則就如您所述遺產分為五份,您與姊姊代位繼承您爸爸的應繼分。您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告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須注意自知悉繼承權被侵害的兩年內要行使,否則請求權消滅。

遺產是分成5份,你跟你姐姐拿你爸爸的那5分之1,至於其他繼承人不願意讓你們分,把錢轉走,民事部分可主張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繼承回復(如果其他繼承人有否認你們是繼承人的話,沒否認你們的繼承身分,單純不給遺產不適用),來請求應得之遺產刑事部分,對方有可能有侵占、盜領遺產款項部分可能成立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多多 103-08-31 15:51

我的問題如下:

阿嬤(被繼承人) 有3個兒子4個女兒,大兒子(大伯)跟小兒子(我父親)已死亡二兒子(二伯)還在但有點癡呆,我是死亡的小兒子的兒子,也是被繼承人的孫子。

阿嬤有農會跟郵局的存款,我也有去調帳戶交易明細。

帳戶內的錢,自阿嬤死亡前兩天開始被提款卡提領,目前帳戶內剩下一千元。

是誰領走的我跟二伯跟大伯母都明白是姑姑(阿嬤的女兒)領走的。

我的問題是:

1.我的父親是阿嬤的小兒子,已死亡多年,我現在是否擁有代位繼承的資格?

2.若要提告,我該怎麼提告? 存證信函該怎麼撰?

3.我已繼承房屋土地被其中一個繼承出租出去,我卻沒有收到租金房屋沒有收到鑰匙該怎麼處理?

盜領部分有刑事竊盜偽造文書等問題,你確實可代位你父親繼承,所以可起訴主張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如果被否認有繼承權,也可主張繼承回復請求,起訴是具狀向法院起訴,不需要存證信函,沒收到租金一樣是主張不當得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就民事刑事分別著手,若怕您姑姑把領取的存款挪走,則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3:03

 

阿嬤(被繼承人) 有3個兒子4個女兒,大兒子(大伯)跟小兒子(我父親)已死亡二兒子(二伯)還在但有點癡呆,我是死亡的小兒子的兒子,也是被繼承人的孫子。阿嬤有農會跟郵局的存款,我也有去調帳戶交易明細。帳戶內的錢,自阿嬤死亡前兩天開始被提款卡提領,目前帳戶內剩下一千元。是誰領走的我跟二伯跟大伯母都明白是姑姑(阿嬤的女兒)領走的。

我的問題是:

1.我的父親是阿嬤的小兒子,已死亡多年,我現在是否擁有代位繼承的資格?

您可代位繼承遺產

2.若要提告,我該怎麼提告? 存證信函該怎麼撰?

可就盜領部分,提出刑法339-2之告訴。毋庸撰寫存證信函,可直接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出告訴。

3.我已繼承房屋土地被其中一個繼承出租出去,我卻沒有收到租金房屋沒有收到鑰匙該怎麼處理?

繼承財產繼承分割前係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故可向其主張損害賠償

小羊 103-08-29 21:58

有關限定繼承,有相關問題想請教,煩請線上律師撥戎指教

我外婆於今年6月底仙逝,

外婆的繼承系統下

配偶已死亡,繼承者為子女共4名,2名過世(過世子女代位繼承)

我是屬代位繼承系統下的子女,因主張限定繼承

已向法院申請限定繼承,但法院寄來請我七日補上資料,

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及繼承意願................

問題如下:

1.是法院誤解嗎? 只有我代位繼承系統下想要限定繼承,

   為何還需要全部人的意願表及戶籍謄本?

   可向法院說明 我們不是辦理全部人都要限定繼承

2.若真的需要舅舅 或阿姨的戶籍謄本,我是外孫方,

   舅舅是屬三等親內嗎,戶籍謄本有辦法可以申請嗎,

   再者,有名舅舅已經過往,由他的子女代位繼承,這樣就超過三等親內

  請線上律師幫忙解惑,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9 22:55

您好!只要拿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就可去戶政申請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雯 103-08-21 08:57

想請問我的父親三年前過世了 , 我有一位阿叔(爸爸的弟弟),我阿叔沒有結婚沒小孩,想請問若阿叔百年後,我爸小孩有遺產代位繼承權嗎? 我阿公走了,阿嬤還在(95歲),我阿嬤共生四名男生兩名女生(其中已走了一男一女),感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8:49

 代位繼承人須妳父親先於您祖父死亡,您才會成為代位繼承

您祖母與其下四名子女,如均在您祖父死亡時均生存,每人之應繼分為五分之一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小羊 103-08-17 09:10

您好,生前外婆留有土地5份,在外婆在世前,留有公証之遺囑

載明 土地權留給大舅....

但因外婆過世前,大舅先過世了

查過民法,繼承者先過世於立遺囑者,遺囑之部分條約失效

於私情,目前小舅,希望可以完成外婆之遺願,

希望其它繼承者,可以將土地贈與給非繼承

我的問題如下

1.如果先辦限定繼承後,可以指定將部分遺產指定給繼承人之一者嗎

2.承1,或者可以將遺產指定給非繼承法定者之外的人嗎?

3.若以贈與的名義,多少金額以內不會有贈與

4.因為我是代位繼承者,遺囑中,有寫到存款給特定者,代位繼承者可以繼承此  部分嗎?

5.目前有請代書幫忙協辦,但我不認識,其它繼承者,希望我把印鑑證明交由代書辦理土地事宜,實為妥當嗎

 

律師協助幫忙釋疑,感謝^^~

 

 

 

 

 

 

 

 

 

 

 

 

 

 

 

 您好:

依現行法律您可以不必特別去辦理限定繼承。全部繼承人可以分割遺產協議約定任何分配方式。 可以,其實就是一般之贈與。 原則上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新台幣220萬元。 遺囑中所述之分配方式如未侵害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之特留分,則該名特定者有權依遺囑請求存款。 其實較為不妥,最好是一一看到文件再用印並交付印鑑證明書,但如不得已您可以請代書簽立授權書或發存證信函代書載明授權其使用之範圍及實際內容。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ume 103-08-08 13:18

我最近被詐騙集團用atm手法詐騙,雖然當天晚上已經去警局報過案了,但是我希望我之後能夠採取怎麼樣的手段和方法,來要回我失去的錢.

我有在網路上稍微爬過文了,有聽說起訴人頭帳戶的人?也看到有什麼代位求??的方式取回了被騙的款項.

希望有人可以指點,再來就是拿著報案用的三連單到銀行去,請問那是個怎麼樣的動作?惠需要注意些什麼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08 13:33

您好!收款銀行帳號的所有人比較好抓,若其被認定是共犯,可向其請求賠償;不過,該人頭帳號所有人可能也是無辜被騙走帳號的受害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ume 103-11-05 12:1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收款

我昨天有收到此案件的判決書通知,如果想取回我被騙的金額,我該採取什麼動作?

103-07-26 23:51

爸爸去世後.請代書幫忙弄的.代書是用分割繼承去弄的

但是有一張~分割繼續協議書.裡面有申明.爸爸的房子登記給我和大哥

房子所有權狀也是登記大哥與我的名下.而且也已經繼承6年了

最近.....姐姐積欠銀行債務.銀行說要提告代位繼續來求取姐姐的那一份

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銀行還能這樣做嘛?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爸爸去世後.請

 

令姐有繼承時有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嗎,若有辦理,雖然曾有爭議,但比較多數見解認為銀行即不能主張任何權利。

或是沒有,之後在辦理繼承分割只是單純沒有分割取得任何財產,那會是侵害繼承權的問題,時效是二年,銀行代位,也是時效超過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10

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應該是要主張詐害債權代位返還財產

2、這兩個主張,要主張時效並不容易,因為銀行只需要提出最近才知悉遺產分割協議的證明即可。

3、本文建議您應該釐清當初簽立協議書的主要原因為何才是能夠抗辯的重點。

小姐 103-07-25 18:47

先生的姊姊欠銀行債.銀行那方查到姐姐有房屋的4/1繼承權.

說要用代位訴訟去爭取姊姊的繼承權.然後把房子查封拍賣.

很擔心如果銀行這樣做.我們一家四口(婆婆.先生.我與小孩)將無處可去.

公公去世前.姐姐就有積欠債務.但是公公去世後.依照老一輩是給兒子沒給女兒繼承.也有簽寫協議書.說日後無異議.房屋登記為先生與先生哥哥的名下也已經很多年.所以姐姐是沒有繼承的.也沒有登記......現在銀行方面要代位爭取姊姊的繼承權.銀行是否可以這樣做?如果跑法院.我們這方是否會敗訴?房子是否有可能被拍賣?非常擔心.....很怕.....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1:03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只能拍賣1/4部分,您們也可以將1/4買回來,不致無處可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25 21: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 ... (恕刪)

 

 

 

TO:沈律師

協議書上面是寫說:房子登記給先生與大哥的名字..以後無意議的..所以姐姐等於拋棄繼承...而且都有簽名.蓋章.在地政也有記錄.所以房子所有權狀只有哥哥與先生的名字.但是現在銀行卻要以代位繼承訴訟要求姐姐那4/1得權利來進行房屋拍賣....我們是生活比較窮困的家庭.實在無能力有錢去買下那4/1....銀行方面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的主張並不一定有理由,若銀行提出訴訟,則應積極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繼承事實已經過多年,銀行提起訴訟,可嘗試主張民法第245條規定之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芸兒 103-07-22 11:34

請問:

A至愛前農會借錢,由BCD擔任保證人

扣押B愛前農會帳戶,10年後,死要錢農會又假扣B的帳戶

(全台的各農會是共通?)為何不假扣押郵局的帳戶?

Q1:銀行是否已無法依1030-1代位求償夫妻財產請求分配

Q2:是否會禍延子孫?還是拋棄繼承就好

Q3:保證是不是沒有請求權時效之問題,因清償期是90年

Q4:未來退休金是不是會被1/3

小柯 103-07-22 09:45

各位律師先進們好     

      小弟我有個問題,我小時約莫3歲時父親就已過世,而奶奶則剛於2個月前過世, 因小弟的母親與大伯那邊不合,我也與大伯因我父親的農地遺產而有糾紛,長期素無往來,所以無從得知奶奶那邊是否有遺產債務問題,日前聽我老闆說有「代位繼承」問題,所以想請教以下問題:

1.我父親早逝,而我奶奶於2個月前剛過世,是否我會有代我父親繼承奶奶遺產狀況產生? 要跟哪個政府單位確認?

2.如有代位繼承問題,我大致上應如何處理? 以避免產生後續可能發生的問題?

以上,律師先進如能撥冗回答,在此至上萬分的感謝。

 

您好
只要你父親先於你祖母死亡
你就是代位繼承
至於後續要怎麼處理
可能要看你們想怎麼作
建議先取得遺產清冊後
討論看看後續要怎麼處理
看要分割還是要怎麼分配遺產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人可提供身分證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就近向國稅局申請列印被繼承財產歸戶資料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稅之核定資料。

2、倘若確實查到財產,則可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0:46

您好:

1. 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一三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時,就由自己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原本應該繼承的部份。因此在您父親繼承還沒開始前過世,就由孫子代位自己的父親原本應該繼承的部份,您可向地政事務所確認。

2. 辦理代位繼承程序和一般繼承辦利程序大致相同,只是須戶籍資料另外證明代位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關係,先至國稅局辦遺產稅申報,待國稅局核發文件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代位繼承。為避免爭議,您必須先與各繼承人溝通協議是否分割遺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柯,你的問題交給柯律師為你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Martin 103-07-16 10:50

您好:

我是土地所有權人,其上設定地上權。日前業經法院判決終止地上權塗銷登記(§833之1+§767)、且判決確定,判決主文如下:

如附表一所示被告應就被繼承於坐落○○縣○○鎮○○段○○○○地號土地上如附表二所示之地上權,辦理繼承登記
原告所有坐落○○縣○○鎮○○段○○○○地號土地,其上如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地上權,應予終止。
被告乙、丙、甲1甲2甲3甲4應將前項地上權登記,予以塗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按附表四所示比例負擔。

(甲、乙、丙為所登記地上權人,惟甲已過世,甲1至甲4為其繼承)
想請教:甲1至甲4至今遲遲不辦繼承登記,則我若欲代位辦理繼承登記,應如何辦理?是否須先幫他們代繳遺產稅?                                               

(我目前手上有的資料:判決正本、判決確定證明、甲之繼承系統表)

感謝撥冗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勝訴確定判決正本至地政事務所詢問尚須那些資料方得辦理塗銷被告地上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嘟麻 103-07-04 13:30

前幾天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弄十字路口與小客車相撞(我是東西向, 對方為南北向)因為對方車速過快, 我車頭嚕出去(我有減速)閃避不及先撞到對方的前方左側車頭, 因為撞擊力太大我的車頭整個全毀, 車身偏左,我受了點輕傷 (有去醫院驗傷), 對方沒事
依肇事責任比, 依路權, 我需付較大的責任7成 , 對方3成, 雖有不甘, 但也認了, 誰叫我開的馬路比對方小條

我有報警處理並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後續理賠事宜, 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為5萬, 我的是10萬


現在重點來了, 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先撞他, 而且我的車子維修費大過於他的, 他也沒保第三險責任險所以不願意理賠我任何一毛錢,
對方的維修廠打來就嗆要我理賠, 說是對方委託他們處理的(他們應該是認識有關係的), 態度很差~
而且在我方保險承辦員過去確認對方車況維修費用前, 他們就自行更換了一些零件, 所以無法判定是我方造成的還是他們藉機換的

另外有一點不知道能不能向政府機關要求賠償, 就是我的前方路口原本是有面凸面鏡的可以照右側來車的和我們這一方向來車的, 但是那面鏡子在前陣子被人轉向照到只能照左側來車, 正常來說那邊應該設立兩面鏡子的,
也因為這樣我的車頭必須嚕出去一點才看的到我的右側來車 (因為左右都有死角和遮蔽物), 但對方若沒注意到前方路況或是車速過快就很容易閃避不及,對方態度若還是堅持不願意理賠, 這樣是否只有走法院途徑了呢?

還是可以請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先賠給我對方該給我的3成維修費, 再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追討維修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的部分,雙方都必須依據肇事比例賠償對方因車禍事故所受損害之損失。

2、您可以另外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保險部分,必須看您所投保的險種為何?倘若事責任險,則無法,本文建議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ice 103-06-26 09:28

律師您好:爺爺在94年過逝,父親在84年過逝,我是代位繼承人,其他繼承人還有6位叔叔和奶奶,及一位姑姑,爺爺生前85年間有3筆土地設定借款360、200、295萬,利息3分、延遲利息3分,5叔是保證人,6叔是介紹人。我們近期才知道這些事情,295萬的貸款土地拍賣已被拍賣,尚不足七千多萬,360、200還在民事訟訴中,請問:這符合刑事重利罪嗎?有沒有辦法使債權無效,還本金就好,關於債務部份我們該怎麼辦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6 10:36

您好,依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最高可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因此構成重利罪的關鍵在於是否「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及「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民間三分利雖已超過利息之最高限制,但司法實務上還不至於構成重利罪,因此必須由「乘他人急卻迫、輕率或無經驗」來判斷。此外,若繼承人已知被繼承人之遺產不足清償債務,或有其他原因不願繼承時,得為繼承權之拋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本件似乎應先釐清代位繼承人即您的祖父是否為各該借款之保證人,或者僅為擔保物之提供人(抵押人),如果被代位繼承人僅為抵押人而沒有擔任保證人者,則其對於該債務除了所提供之抵押物因設有抵押權而可能遭到拍賣取償外,其他財產則並非各該借款債務之擔保,從而亦不會由代位繼承人因為繼承而加以承受,另外在抵押權塗銷前,則只要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未依法履償者,抵押人均可依法聲請拍賣抵押物,此部分並不因為抵押物所有權變更而有影響,因此所有人是你祖父或者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其實對於抵押權人來講,實質上並沒有差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佩岑 103-06-23 11:18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我的兄弟姐妹中有人欠銀行債務,被銀行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在資產管理公司向法院請求代位分割共有物(該共有物是父親的土地房屋遺產,我們沒有辦理遺產分割),現在法院也已判決要以應繼分比例分割分別共有,我繼承1/5,請問若資產管理公司要把我兄弟姐妹(債務人)的那份遺產拍賣,是否會影響到我的部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銀行拍賣不影響您的應有部分,但您可對該拍賣應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購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對你這類案情更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6:06

您好!拍賣債務人1/5的應有部分後,只是換由拍定人成為共有人,形式上對其他共有人權利沒有影響;但若您不想讓陌生人成為共有人造成以後麻煩,可於有人得標後主張優先購買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疑惑 103-06-18 17:22

爸爸欠了很多錢,所以在爸爸死掉之後辦理了爸爸的拋棄繼承,爾後,祖父死掉之後繼承了祖父的土地繼承的祖父的土地是許多人共有的,現在共有土地的親戚要告我說我詐欺,說我不能繼承爺爺的土地,要我們歸還土地,請問一下,因為我以為我是代位繼承的,是不是辦理了拋棄爸爸的拋棄繼承就不能繼承爺爺的財產

 

如果以目前狀況來說,我有可能在那個環節可以構成他們說的違法詐欺繼承

 

我在想會不會我是拿到的土地是其他共有持分人分給於我的呢!?因為是土地其他的共有人去辦過戶的,我其實都在上課所以不太清楚他們怎麼辦的,年代久遠,這個項目要去那裡查詢,才可以得土地是怎麼過戶給我的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沒有所謂詐欺的問題,您是依法代位繼承該筆遺產

2、您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異動索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是拋棄對爸爸之繼承權,故您仍可代位繼承爸爸對爺爺之繼承權,故並未有任何刑法上之施用詐術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59

您好!拋棄對父親的繼承權,並不會影響代位繼承祖父的權利,您仍有繼承權;動產歷年過戶資料可向地政調閱異動索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

阿南 103-05-16 19:10

前幾天因為警察在逮捕嫌犯,此嫌犯開車企圖逃跑
而我的車停在家門前,嫌犯倒車時撞到我車子的右側車頭~

目前我的車仍在保養廠等待最後理賠鑑定結果~
雖然對方的車已經有先出險,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說

他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公司不賠,要我們自己去跟那個肇事者談理賠

現在想請教的是肇事者犯罪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修車費用~~那麼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人員先負責修車費用~~然後再由該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轉而向那位肇事者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撞您車之人請求,因保險公司已表示非出險,不屬保險契約範圍,似難以向保險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