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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3-08-23 20:16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王立中 () 103-08-25 16:09
你好:請用電子郵件跟我聯絡,系統有些問題無法回覆。 王立中律師 敬上
ken 103-08-23 20:12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ymc 103-08-25 18:29
現在調解應該不會成立,只能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您可以詢問勞工局申請勞工訴訟費用補助,訴訟期間生活補助,也可以申請法律扶助來協助您。若還問題再提問。
ken 103-08-23 20:10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21:4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公司無故變更勞動條件的部分都是違法的,公司片面的決定都無法拘束您。 2、有關於無故終止勞動契約,依法可以起訴主張確認雇用關係存在,並且請求給付短給之薪資;或是請求資遣費。因為已經勞資協調不成立,接下來只能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無正當理由調職係屬違反勞基法之行為,您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第1點所述,但由於是您主動發函終止勞動契約,故原則上應係以該函送達公司時生終止勞動契約之效力,您應該是可以訴請未經您同意短少之薪資資遣費及未休之特休工資,而非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羽 103-08-21 12:51

請問 現行法規有關道路佔用
公有路佔用農地會徵收私有地旁的路若是農路是屬於鄉公所 並不會畫製在地籍圖裡面。
也就是 不會有所謂道路佔用情事。

但是賣方地主面臨問題 買賣契約中同意代書加上:經鑑界後,若有道路佔用情事,需由賣價中扣除
現在買方跟仲介公司跟代書 都自行認定農地旁的田埂路就是農路!(農地沒有田埂路要怎麼通行??)
我說地籍圖跟地政機關的法規 就是證明 不是他們自行認定說了算!
仲介公司竟然說要我親自當面會同他們一道去地政機關 當場詢問 還很惡霸的問我是哪個地政人員這樣講 
甚至說大概是我問法錯誤地政人員才會這樣子回答。
請問
1地政事務所測量單位人員所說明的法規有錯誤嗎?
2若是仲介代書問題,該如何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小羽 103-08-21 12:47

請問 現行法規有關道路佔用
公有路佔用農地會徵收

而私有地旁的路若是農路,是屬於鄉公所 並不會畫製在地籍圖裡面。
也就是 不會有所謂道路佔用情事。
但是賣方地主面臨問題

買賣契約中同意代書加上:經鑑界後,若有道路佔用情事,需由賣價中扣除。
現在買方跟仲介公司跟代書 都自行認定農地旁的田埂路就是農路!(農地沒有田埂路要怎麼通行??)
我說地籍圖跟地政機關的法規 就是證明 不是他們自行認定說了算!
仲介公司竟然說要我親自當面會同他們一道去地政機關 當場詢問 還很惡霸的問我是哪個地政人員這樣講 
甚至說大概是我問法錯誤地政人員才會這樣子回答。
請問
1地政事務所測量單位人員所說明的法規有錯誤嗎?
2若是仲介代書問題,該如何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仲介代書可能是為避免損失而如此說明,若您認為有所損失,仍建議訴請法院為公正之裁判,才能釐清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閎 103-08-20 18:28

確認動產土地共有契約書是代表每個兄弟都有份嗎?因為現在全部土地都過在第五的兄弟上我們叫他把土地分一分他都不要請問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依該契約分配土地之,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重點應在該確認動產共有契約書是否有明確約定如何分配土地,如無,仍可能須先提出分割共有訴訟,且須視土地狀況是否得以原物分割,還是應變價分割等其他分配方式。故建議還是請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審閱契約後再為決定後續處理方式較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婷兒 103-08-20 16:54

我是婷兒於103/8/14日有留言詢問有關我買的屋子,木工做到2樓天花板欲拆下輕鋼架時(辦公室常見一的那種)拿開幾片板子時,看見大面積的水泥塊掉落在輕鋼架板上,抬頭看見鋼筋外露嚴重且腐蝕...(一)排除非海砂屋可能性的話...(二)對方堅稱為施工品質不良導致,造成大批浪護層剝落一塊塊...大小約5-20公分的泥塊剝落,賣方說明有意願修補坑坑洞洞,但我認為日後難保那些還在上方的泥塊不會掉落,...若影響到結構安全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沒問題....但若沒影響結構安全我就沒辦法主張解除契約?...我不敢居住於這樣有重大瑕疵的屋子裡每天提心吊膽過日子...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可否用重大瑕疵來提告?如果上法院我有勝算?...還有依你們建議請仲介協調...仲介傾向賣方要我履行契約走...另外我在看屋時輕鋼架封住無法得知瑕疵...我想如果沒有再討論的空間時...難道仲介沒有應付的責任?...請給個方向該怎麼處理好?...非常謝謝你們上次的回應....感激不盡!!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希望可以再次的幫助我...謝謝您們!!

 您好:

如果雙方還是各執己見,就透過訴訟過程請法院囑託專業鑑定單位(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等)進行鑑定,以釐清是否為重大瑕疵而可解除契約還是非重大瑕疵而只能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是否為氯離子過高,若為氯離子過高之房屋,可在打聽賣方於購買該屋時是否知悉該瑕疵,若有證據證明賣方知悉但卻於動產現況說明書中未加以說明,賣方恐有詐欺之虞;再者,亦可請求減少價金,但是否構成重大瑕疵可解除契約,仍需視鑑定結果,是否達結構安全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自己在訴訟委任鑑定費用無法認定係裁判費而由敗訴之人負擔,訴訟中由法院囑託者即可,這就是差異所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將輕鋼架之天花板移開看是否有鋼筋裸露之問題應屬於仲介合理之查檢範圍,故若您依所述仲介應屬未盡民法第567條之調查義務。

再者,在訴訟前先委請合法之檢測公司或是土木技師檢測是否為氯離子含量過高之房屋費用並非過鉅,且如此亦可評估減少價金之價額或是否達解除契約之標準。

最後,建議您亦可以屋主之身分,向較大型之仲介公司 (例如信義永慶)詢問該房屋是否為公司內部系統列管之氯離子含量過高之建物,蓋大型仲介公司之案量較大檔案也較健全,可探聽看看前屋主是否曾將該屋委託銷售。

以上酌參。 

您自己在訴訟外作的檢測,對方不會承認,何況瑕疵不一定是海砂問題(氯離子過高),所以在訴訟中會再作一次鑑定,很多當事人都認為自己作是白花錢,而且沒有效果。在訴訟中可同時主張解約及減價之請求,只是會不會在訴狀中表達。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果是永慶、信義等大型房仲,都會有海砂屋的買回或類似保證,你可以先找合約或廣告看看。

文彬 103-08-19 20:31

律師你好~我是保險業務員~我因與前女友在交往期間~有債務~且她也有請我代簽的保單契約變更~~分手後~他現在對我提告偽造及背信~~那有開過偵查庭~我也有坦承他所提出的告訴~~檢座有安排我們至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前女友透過律師表達如果將債務280萬清償完畢便可合解~~律師說要三年內償還完畢~且第一年要償還最少一百萬~~但這對我來說根本沒可能~~就算我日夜兼差也難以償還阿~我想請問第一如果協商失敗~回到法院有被判形的話~~~那對方提出的求償~如果我沒有財產~那要如何賠償~

第二是否有延長時間的可能~~對方律師說他會像檢座建議緩起訴三年~所以只能三年嗎~不能六年或10年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20:55

緩起訴最長就三年,法律規定的。

沒有錢就沒有錢,就依法辦理,賠不起他也不能把你賣去當奴隸吧。

建議你跟對方律師說你所得有限,是否先拿一筆相當價額的頭期款,剩下的再慢慢還,

要不然入監服刑,他們也只能拿到債權憑證而已。

當然,如果對方這樣很高興,那就認了吧

文彬 103-08-19 21:06

 可以請問什麼是債權憑證嗎~~那這是用來做什麼的~~

文彬 103-08-19 21:14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請問律師~那如果依我的狀況~法官會判刑嗎?大概判多久~

緩起訴最長就三年,法律規定的。

沒有錢就沒有錢,就依法辦理,賠不起他也不能把你 ... (恕刪)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0 00:02
回覆 文彬 的發言內容:

 可以請問什麼是債權憑證嗎~~那這是用來做什麼的~~

您好~

債權憑證就是民事強執執行無效果後(例如無財產可拍賣),所核發的一紙書證。

_

103-08-19 16:56

各位大律師

我和某甲簽訂一經營權轉讓契約,本人為受讓人,某甲為出讓人,合約簽訂當日即支付十萬元價金,並約定某甲應將名下所有事業之經營權讓與給我,雙方若有違約得解除或終止該契約並要求二十萬元損害賠償。目前某甲有違約之情形,且經查其並非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若要循法律途徑解決,應主張對方違約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抑或主張對方非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本無經營權撤銷契約並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呢? 希望律師能幫忙解惑,感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

對方所經營之公司是否合法設立登記與其是否有經營權係屬二事,無設立公司之商號亦有經營權存在,如對方有違約事由,應係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除非係因受對方詐欺誤信有設立登記合法公司而為意思表示,方係以撤銷您的意思表示而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處理。不過您亦可同時於訴訟中主張此二項請求權,請法官擇一為有理由之判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陳華明 (律杏) 103-08-20 15:17

 對方的事業是公司嗎?還是只是商號? 若只是商號則應是出資額之轉讓, 這是屬於契約關係. 既然約定有20萬元之違約金, 這是損害賠償額的預定. 建議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20萬即可, 還不必主張不當得利(http://www.lawmed66.url.tw)

Nell 103-08-19 12:41

你好~

想請問有關電信契約問題 , 起因如下 :

2014年7/30 到台彎大哥大電信詢問攜碼轉入台哥大電信月租費率及上網月租問題 , 並於8/1 轉入台哥大電信 , 7/30當時簽約的合約專案中有贈送一個免費簡配的智慧型手機 , 當時有跟門市人員反應贈送的手機我不需要 , 但台哥大電信門市人員說:是專案送的, 你還是要拿.

8/15 跟台哥大客服反應訊號及上網訊號不管任何時段都只有一格或兩格的問題 ,有什麼解決辦法? 客服回覆 :我提供的信義區住址確實是訊號微弱,  台哥大解決的方案為前六個月租費再減150元, 我就提問是指六個月內就能把訊號問題解決嗎? 台哥大客服回覆他們並不能保證六個月內能將收訊問題解決 , 於是我又提問那六個月內訊號問題無法改善的話 ,我詢問解約的可能性 8/16台哥大門市人員來電給我的回覆是 : 可以解約不用付違約金但是當初合約專案中贈送的智慧型手機必須買下來 , 理由是產品已開封不能退, 期限在8/29號前完成 8/18下午12:25分我再度打至客服反應 , 為什麼無法贈送的手機無法退?而且我在鑑賞期七日內只使用一次看手機功能 後就沒再使用, 包裝都還在 , 我給客服的訴求是 : 解約不付違約金 贈送的手機不用購買且退回 8/18晚上8:06分門市人員來電回覆 : 手機需要先維修確認是否為新機 , 是的話可以退 ,不是的話要購買 請問我還可以有什麼處理方法?謝謝
coco 103-08-19 10:16
請教~~委託銷售的合約書中有載明,房仲的成交價4%為服務費,但之後房仲給屋主簽的契約變更同意書,又是委託價的4%當作服務費,是可以用最後簽的為主嗎?

還是不論中間簽多少契變書都是以託售書為主??是不是應該以最後的契變書來談?

苦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簽的每份契約均具有效力,所以若您有簽署變更之同意書,基本上會以該變更同意書為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oco 103-08-19 16: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簽的每份契約均具有效力,所以若您 ... (恕刪)

想請教與買家議價完後,並未與仲介討論到服務費用,簽買賣合約時簽了一份空白服務費確認書,並無留意,後來才知道金額被該店長作填寫,並送交公司做扣款,也無交付確認書給賣家,也無告知賣家,請問此行為是否違法?

糸柬 103-08-19 02:45

律師你好

租屋契約打1年..因居住環境天天會聽到狗吹狗螺.聲音很大.還有工作關西必須搬離(我只住3個月-有提早20天告知房東.合約是註明要提早一個月告知)

入住5月15日-搬離8月15日房東還要我繳半年的管理費4800元.繳至12月(這個我有付了)因為他叫我去付管理費之後再來談押金問題..

月租1萬-押金2萬-押金連1員都不退還給我..(他這樣有算欺騙嗎)

還要我付搬離他要換門鎖的錢..

還要我去水電公司打單繳費到8月15日.要不然不跟我點交(這我也有付清了)

PS:因對方口氣真的太差了.真的不想忍讓他了.所以想尋求管道讓他知道部是甚麼都他說了算(我跟他商量請他扣一個月押金就好.他堅持不要)

那間房子屋主是她婆婆.跟我打合約的事她媳婦.也是簽她媳婦的名子.也沒有委託書..

我想去投訴他沒申報出租(漏稅)需要甚麼證明

點交那天我有跟他說我要去投訴他稅金問題..合約書正本我堅持沒還給他.還有繳的管理費證明.還有3個月房租我是用線上轉帳的證明

水電費的證明被他拿走了.

律師幫幫我..謝謝感激不盡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doris 103-08-18 22:35

您好,我是網路出租道具的賣家,一般出租流程會請買家先行選取道具後另開賣場給對方下標,上禮拜有一位小姐因為她要的日期太趕只好請她先匯款後我寄出後再開賣場給她,但她後來只匯款沒有來下標,也依約還貨了,但寄回時因她沒按照寄出時樣子擺放導致東西有損壞無法修復,我們請她賠償押金直接扣款後還她,結果她說我們沒有打契約沒有白紙黑字憑什麼扣押金,如果沒有將押金全數退還就要告我們,我可以用什麼主張嗎?或以後是否除了一定要請對方下標外還要另訂契約呢?以及若真的要告我們是要用什麼法條呢?還有若真的上法院是我們要跑到那邊的法院嗎?(他們在北部,我們在南部)抱歉,問題有點多,先謝謝您的回覆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20

您好~

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若您可舉證東西損害確實是對方造成,

即可請求對方賠償

我國民事訴訟被告所在地為主,所以應是要去北部法院開庭。

石田俊彥 103-08-18 14:40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與簽約之消費者權益受損關係,

小弟於去年(102年12月21日),在朋友的介紹下,

信用卡刷卡的方式,付了13萬2千元加入了慶云,

在法規修訂前,契約上的協議內文如下:

第十四條,契約之解除、終止與退款:

契約自自簽訂日十四日內起,甲方得以書面向乙方解除契約

乙方應於契約解除日起三十日內退還甲方已繳付之全部款項,

契約簽訂逾十四日,甲方要求終止本契約時,

按下列方式退款,

一、甲方選擇一次繳清付款者,乙方應於契約中止三十日內,

無息退還一次繳清契約總價款之百分之八十,但乙方開始提供服務者,

費用應予扣除。

小弟的狀況是在法規修改前的消費者,

如果硬要用法規讓消費者就範,

是否不合理? 在法規修改之後,

該公司未完全盡到通知之責,僅以平信方式通知,

簽訂契約時,有留下連絡電話

這種簽訂契約中途修改契約內容的行為,

應該以電話告知,並與當事人再次確定協商契約內容,

才算完整的吧?

而不是慶云公司以公告,平信方式,

片面主張自己的合法性,卻罔顧消費者權益,

慶云所寄出的平信,小弟沒收到,

不曾知道這樣的訊息存在,

以下節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四章 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

第二十一條 傳銷商於前條第一項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退貨。但其所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並以傳銷商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時,得扣除因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其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者,亦得扣除減損之金額。 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再來對照一下慶云公司依據該法條修訂之辦法,

(二)骨灰罐提貨單暨會員入會申請書部分:

1.骨灰罐退費方式修改為:「1.購買人購買之骨灰罐於三十日內,若無破損可向慶云公司申請退貨退款,慶云公司同意原價退回;若有破損恕不得退費。2.購買人購買之骨灰罐於三十日後,骨灰罐退費方式為:(1)第三十一日起至第四十六日止,原購價格×90%-已領獎金(2)第四十七日起至第六個月止,原購價格×90%-已領獎金-價值減損(原購價格×折舊10%)。(3)所持有骨灰罐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費。(4)骨灰罐商品價值減損之理由,請詳閱背面說明。退回之骨灰罐及防震筒一律銷毀,不再使用。(*上開骨灰罐退費方式係於民國 103 年 2 月 15 日修正施行。)」

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不過實際上問題大了,

該公司以法條修改為由,不讓本人退件,

但是小弟手上的契約條款清清楚楚的寫著可以退,

小弟並沒有接收到新的契約附件,

更動條款以及可以簽章認可該規章修改之認定行為。

因為小弟加入的時間是在法規修改前,

如果我是在2月16日出現在這裡,

那小弟認賠。

法規修改後,照理說是應當通知到契約持有人,

持有人到公司索取相關文件,

並且雙方必須簽章,方可承認契約更動之內容,不是嗎?

怎麼會是單憑書面通知就片面更動契約內容?

手機、家用電話手機簡訊,等方式完全沒用過,

這種契約條款異動,不該謹慎嗎?

如果說該公司已經具有單方面修改契約內容的行為,

請問是否合法? 請問該契約的合法性是否正當?

如果要退款的話,按理來說應該還是能退吧?

YAN 103-10-02 14:19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

我還有打去總公司問為什麼不是電話通知

客服回覆他們會員很多總不能一個一個打電話告知吧

但是就一張平信就說改掉契約內容很不合理

他說他們更改前有一段時間是開放會員可以退費

但是只有一個月的時間

那時候我們根本就沒有收到信

等收到信的時候早就超過時間了

才一個月的時間辦裡根本是怕會員都跑去退款才沒有告知的吧

有沒有人可以協助呢 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Mimi 103-10-29 11:32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我的舅舅和您詢問一樣的事情,請問有辦法可以退件嗎?我舅舅時常搬家而且是殘障人士,並未收到公司的通知信,也沒有接到電話告知,更不會用電腦不可能上網看公告,因需要用錢才想退件,致電至公司發現不能退件,可是手上的會員規章規範是可以退件的,請問是否有任何辦法可以協助申請退件呢?感謝!!

Angel 103-11-05 18:50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所謂的通知,慶云公司根本未盡到讓傳銷商充分了解的義務,憑著一張平信告知更改契約這不合理吧??,小妹我也是在2年加入會員,之後沒甚麼經營,那時會參加也是想說之後可以退費,法令一改契約變更的部分也要重送重簽吧??這樣對於在法令更改之前加入的會員豈不是權利受損??實在不能接受僅一張平信告知契約更改這件事!!

丫葉 103-11-24 01:58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可否有人可以提供退件辦法。

vivian 103-12-02 12:06

大家好~

我也有慶云退費問題,當我看到慶云新聞時,就先與慶云苗栗總公司連絡申請退費,客服小姐也是有告知他們有更改合約郵寄通知,但我並沒有收到,起初也是說不能退費,但我反問為什麼不能退? 最後幫我轉契約部,我不奢求拿回全部的錢,契約部小姐結算後是能拿回部份金額,後來約時間到總部去簽一些文件,合約書她們告知她們要收回自行銷毀,匯款部份目前她們說詞是因為公司資金被凍結,所以無法確認退費時間.

我到消保會申訴,消保會書面通知轉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又告知慶云已同意辦理退費,退費延遲糾紛事涉民事私權爭議,要我尋司法途徑處理.

想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

 

石田俊彥 103-12-08 15:13

有關於退件的部分,

本人正在研擬中,

目前考慮串連所有受害人的力量,

去推動促使大家儘早解決問題。

vivian 103-12-08 15:45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有關於退件的部分,

本人正在研擬中,

目前考慮串連所有受害人的 ... (恕刪)

今天有再打電話過去詢問,他們說詞一樣,她們也很著急已經在協調了,只要等到能匯款會電話通知= =.
我加你line. 

小可 103-12-14 23:28

 此公司ㄧ直以資金被凍結為理由,遲遲未退費,退出時因已超過47天而被扣了2次9%的金額,扣除後雖說可拿回部份的錢,但資金被凍結,遲遲未能退款,打電話去總公司,得到的答案就是無止境的等待,但得知,此公司仍一直在營業,並即將於12月份舉辦尾牙,有營業代表有資金,可以舉辦尾牙,代表有資金,但就是不還錢,如此惡質的公司,身為消費者的我們該怎麼自保??

vivian 103-12-15 11:49

Dear 小可

我也有同樣狀況.

 

 

 

 

 

 

小可 103-12-15 22:59

Dear ViVian:

我們應該都是被親近的朋友騙進去的吧!!等到妳退時,朋友屁股拍一拍,所有後續問題自己扛,妳們的line我加入囉~~想想看該如何拿回我們的辛苦錢,她們根本無力要處理退款消費者的問題

104-01-25 14:03

各位大大好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我已經辦理退件了,可是該公司一直以資金被凍結為由不予退費,前幾天打電話去詢問的時候居然說目前到1/29只辦理到10/14的退件,我是11/19辦理退件的,我問至少給一個可以完成退費的時間,卻說不知道,這到底是有沒有要辦退件啊!!

Ni 104-02-11 11:14

各位大大小弟我是今年1月份左右辦理退件,但是公司總是說帳戶被凍結所以暫時無法退款,請問該如何處理

呆澤 104-04-04 22:25

 

,,

霏霏 104-05-03 09:56

 您好 請問可否加我LINE ID:starsweet01 謝謝

雅凡 104-05-18 16:58
回覆 vivian 的發言內容:

大家好~

我也有慶云退費問題,當我看到慶云新聞時,就先與慶云苗栗總公司連絡申請 ...

雅凡 104-05-18 17:46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你好,我跟你有一樣的問題,不知道你的退了沒?

我是102年大概11、12月簽的,想退可是今天打電話去問,契約部的說4萬多的是福罐的錢,所以超過一年了,所以不能退費了。

所以跟你的問題是差不多的…請問要怎麼辦?

kelly2000 104-06-04 00:00

你好,我跟你有一樣的問題

我是101年大概11、12月簽的,想退可是今天打電話去問我的上線說我超過一年了,所以不能退費了。

所以跟你的問題是差不多的…請問要怎麼辦?

我有看其他人也有此問題,請問我可否也加入line團隊,詳細問大家如何解決呢??謝謝~

我的line為575827 吳玲

Doris 104-06-16 17:58

你好 因為我有相同的疑問 去年10月我男友購入了這個老鼠會的死人罐頭 

但是現在6月說要退費 卻不能退 

以下是我的Email Aniu651@gmail.com 還請來信跟我說 line ID 我也想解決這個問題 

樂樂 104-06-19 08:49

你好,目前也跟大家一樣想詢問如何從慶云退款..

加入的日期102/12/28,雖然有去慶云參加他們所謂的課程,但始終還是無法認同人找人的方法,所以真的很想從慶云拿回部份的金錢,所以"跪求"一個能解決退費的方法(((T︵T)))~Line(chiao0516)

kosvj 104-07-30 04:39

您們好:我是近期的受害者

只有簽約未付款

就放著不管可以嗎?

基於信任朋友的心

所已簽了合約

她跟我擔保沒付錢契約不成立

是真的嗎?

潘潘 104-09-12 22:13

我是103/11月時購買1份成為一般會員,

在104/1月又購買2份成為高級會員,

在1月底的時候它們推出生活平臺(開賣化妝品)

又繳了一千多,但也跟大家面臨差不多的問題,

超過六個月,他不給退,我實在是求助無門

我需要拿部份回來,拜託大家同心了。

line: luckysaturday

加我時,請告知我,謝謝你們。

司徒耀揚 104-10-12 11:14

我入會超過五年當初也是朋友拉進去的,但我無法認同以人拉人

想要退費公司卻一直不退錢,想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退錢.....

我的賴ID king6989

石田俊彥 104-10-22 17:03

目前已經有自救會,

junglex1985@yahoo.com.tw

請使用信箱聯絡,感激。

 請問我們是104/11/07簽約的~~當天刷卡全額~~104/11/11收到商品(未打開)

請問我們想退~~可以全額退嗎~~會像其他人寫的那樣不知何時才能退到錢嗎?

我也有寫信到自助會的信箱中~~請求協助~~拜託大家了

dennis0820 103-08-18 11:16

我們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明訂去年十一月底前動工,實際沒動工,到今年七月才寄通知要繳交開工款,但都現在八月下旬也還沒開挖基地,詢問建商回應,他們已於去年三月向主管單位申報開工,沒有逾期開工問題

請教律師,開工如何認定,我有錄音他們有說到因一些因素,到現在才要實際動工開挖,請問是否可依合約逾期三個月未開工尋求解約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契約明定,逾越3個月未開工可以解除契約,則您可以發函通知對方,並且要求返還交付之款項。

2、不過實際上的權利義務仍然必須依據契約記載為主。

dennis0820 103-08-19 20:52

 買賣契約有明訂開工日期,也有寫到如逾三個月未開工可解約,但問題出在建商認為他們早已向主管單位申報開工有合乎買賣契約規定,但實際並未開工只是完成申請開工作業,到目前已過開工日期超過八個多月,都還沒開挖基地,針對開工部分如何認定.這樣可以申請解約嗎.謝謝.

希望一切都好 103-08-17 20:0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補習班契約糾紛的問題。

首先,我於今年4月2日於某電腦補習班(學X電腦)買了一個課程(96小時)。他讓我簽小額銀行借款來分期繳款(共30,000) 。並且也於今年八月已繳交了5,100元。但由於時間及其他因素我一直沒有去上課,也覺得知後無法去上課。我決定退掉這門課程。談的結果是:補習班要求我需繳納15,000.才能退課。

我覺得很離譜,完全沒有拿到教材、贈品或上過一堂資訊班的正式電腦技術教學課程,竟要繳如此高額的費用。我手邊的東西有:1.一份契約書影本2.4月的排課表(時間因素沒去上課)3.課程保留書4.7月的排課表(但在排完課後的隔天以電話提出退課申請;也沒去上過課)
ps.4/8 時有去拿契約書,並讓我聽一堂遊戲課程介紹,並在我的契約書上寫開課日為4/8號。但那堂我認為並非上課(非我申請的課程),而是推出新課程的宣傳介紹,讓大家去報名那堂課而已。

於是補習班咬緊我有去排過課及有申請過保留課程為由要求我一定要繳錢。我問補習班,如果我繳納了這些費用(15,000),能得到什麼?贈品?1/3得上課時數還是其他?補習班表示沒有,要退課就什麼也拿不到15,000也一定要交。

契約書第十條上寫: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但收取之百分之時不得逾新台幣一千元整。契約書第十五條寫:本契約個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甲方(消費者)之解釋。我認為根本沒有實際開過課,所以最多補習班也只能對我收取1,000元。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來伸張我的權利呢?另外,因為之前在補習班時,鬼迷心竅簽了小額貸款,我很擔心還沒繳的一萬元,會不會對個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拜託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15:38

1.請參考所在地政府教育局 短期補習班管理條例,有退費相關標準。

2.建議到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以上。

希望一切都好 103-08-17 20:03

抱歉,點錯分類QQ

可以幫我刪掉嗎?謝謝。

我將此貼文放契約審議擬定。 

TB 103-08-17 19:34

因家人中風,雙親要上班,於是向仲介公司申請外籍看護來家中幫忙照顧中風家人的生活

前陣子這位外籍聘雇勞工中風,檢查發現該位外籍聘僱看護本身有先天性心臟病MS(二尖瓣狹窄),導致血塊栓塞造成中風

依照勞委會的規定,我們帶該位外籍看護去身體健康檢查,並未查出異樣,該位外籍看護以及仲介公司皆無告知該位外籍看護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情況下

依照仲介公司所給定的契約來看,我們家將負擔這位中風外籍看護的醫療費用,包含之後遣返回國可能會搭醫療專機的費用

仲介公司愛理不理,基本上都是我們家去醫院處理這位看護的問題
那請問仲介公司在這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嘛?

所以我們家就必須乖乖負擔所有費用以及勞委會相關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另外涉及偽造文書或是剝削勞力的話,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問題。至於您與仲介間的責任,則必須依據所簽訂的契約而定,建議提供審閱。

2、倘若對方均拒不回應,則可以嘗試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或是主管機關(勞動委員會)提出申訴。

Hayata 103-08-17 16:30

各位律師好:

家父因有一土地出租汽車零售商,近來承租戶想要續約並擴大營業,並將原本的房舍重建,家父擔心後續房屋所有權人(承租戶)與土地所有權人(家父)不同,會造成日後之糾紛,請問有無相關制式之作法可參考,簽訂之後租令契約,是否需要律師協助,或是一般代書即可,感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8-17 16:55

您好!既然有疑慮,可以不續租或在租約中將疑慮處約定清楚,例如在租約中明訂不可重建房舍或明訂將來租約到期後地上物的處理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爸爸想法是正確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可以考慮是否由你們興建房屋或建築  然後將土地房屋一併出租承租人  但需要約定清楚承租年限  以免損害自己權益   2.如果有需要可以請律師協助簽約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raxli 103-08-14 21:50

日前承包一件室內裝潢工程,施工期間...業主不斷干涉施工進行及不當言語羞辱施壓..且有變更工程細節遲遲不與討論..變更內容所產生之費用也避之不談...甚至強迫我方於非工作時間施工並不顧及我方安全要求我方不眠不休要如期完工...最後於我方缺乏適當休息情況下..仍要求我方於夜間將近凌晨時分趕往施作工地施工..趁我方已疲憊不堪,無法正常思考情況下..逼迫我方另外簽署不合理契約(內容包含要求我方在不合理時間內完成所有工程,如未達成,我方須賠償該業主房貸房租及精神損失,另須以總工程款50%作為賠償,還必須完成所有工程).

請問 該份契約書一式兩份,上面只有我個人單方面的簽名..並無業主方面的簽名,該契約書是否有效,簽署契約後.業主於約定時間未到之前仍不斷干擾我方施作進行,有蓄意造成我方無法履行約定之意圖,這樣行為是否觸犯相關刑責?

契約書內容已載明工程延誤之處理條款,該業主於施工期間一再干擾施工進行且經我方明確表明態度後仍藉故干擾,甚至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名譽之話題,嚴重影響我方施工進度後,仍趁我無法做正確判斷情況下要求我方簽署那分不合理契約,想請問,該業主行為是否屬故意或刻意要詐騙我方之行為?

業主當我面前與第三方通電話,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的言語,導致第三方致電責問與施壓,業主對第三方說我的是非的這種行為是否已構成公然毀謗?(第三方身分是業主的同學,也是我很好的客戶,是我跟業主間的介紹人)

另業主曾於閒聊之餘提到過去前輕時本身也屬逞兇鬥狠之人,且於工程期間曾暗示他現在脾氣已收斂許多,所以才會好好跟我方用講的.....這算不算是一種恐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傳述有損名譽的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已經涉犯妨害名譽罪,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有關恐嚇的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尚未構成。

3、有關履約的部分,比較難主張對方趁我方意識不清楚簽約,可能需要詳細分析當時候的狀況,但是倘若對方有阻撓施工的話,我方延誤期間可主張是無須負責。

4、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本事件,並且建立相關制度,保障權益。

婷兒 103-08-14 17:54

我購買一棟房屋花了一個月討論格局及裝潢終於要開工了,當木工做到2樓天花板要拆下輕鋼架時(辦公室常見的那種)拿開幾片板子時,水泥就大面積的掉落往上一看嚴重腐蝕連鋼筋都生鏽...還好師傅跟工人沒被砸傷...恐怖的是大家瞬間聞到一股鹹味...好像我們去海邊聞到的海..鹹鹹的味道很像...木工師傅拿起一片水泥塊近聞告訴我疑似海砂屋..我第二次驚訝怎麼可能?我往地上拿一塊來自己仔細看看跟聞一聞...我還用舌頭舔一舔真的是鹹的...我立即現場停工,也立即通知仲介來了解,我想法很單純只想主張解除契約...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一)此買賣過戶尚未完成...(二)看屋時輕鋼架未拆無法發現... 

 

 您好:

建議您可立即發存證信函仲介及賣方進行海砂屋檢測並由仲介及賣方負擔費用

如確定係海砂屋,則可另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對方應返還全部買賣價金並負契約上之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與賣方及仲介,告知瑕疵存在,請求鑑定,若影響到結構安全,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若尚未影響結構安全,可請求修補及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購買之房屋有極大之可能為氯離子超標之瑕疵房屋(即俗稱之海砂屋),建議您可向屋主為瑕疵通知後解除契約;關於仲介之部分,您可主張其違反民法第567條之調查義務(蓋將輕鋼架拿起看是否有天花板有鋼筋外露等屋況查檢行為並非不具期待可能性),又若其明知卻未告知,亦屬違反據實告知義務。再者,若屋主及仲介於簽約出賣系爭房地給您時,明知卻未將該等瑕疵告知,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in 103-08-14 14:50

您好

想請問..結婚前因與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兩位女兒相處並不融洽,協議下先生同意婚後讓我暫時住在娘家,直到我孩子生下並已達讀幼稚園歲數再搬到夫家同住,但因當時是口頭承諾並未寫下任何契約

婚後的兩年之中,先生常因我未與他們同住為由,多次爭吵不休...惡意批評我對他小孩有成見..未盡媳婦之責等等,後來有次帶女兒回夫家無意間看見先生與一名陌生女子的曖昧簡訊(當時我也無拍下存證)...終於慢慢釐清先生是想假藉爭吵逼我主動提離婚

上月無意間懷孕,先生誘騙我去將小孩拿掉,隔兩週後又拿我沒與他們同住的理由要求離婚(目前為止我們都沒聯繫,也還沒簽離婚協議)...至今1足月,期間先生只匯女兒的保母費用,其餘生活費均不負責....

一路下來身心俱疲..只想好好照顧女兒,不想再與夫家有任何牽扯

想請問先生財力條件遠在我之上...我若主動提離婚,能爭取到小孩監護權贍養費用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5

必須先離得成婚,才有後續贍養費的問題,

在台灣,分居並不是一個法定離婚事由,僅能作為雙方關係出現裂痕的事證,

不過一旦可以離婚,如果你們之前沒有簽訂夫妻財產契約,你是可以請求分先生財產

至於贍養費小孩扶養費,可以在離婚訴訟裡一併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對方惡意批評、故意爭吵、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均未扶養子女等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包含證人或是證物均可),則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判決離婚,且您完全沒有過失,並且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才能請求,實務上比較少。應該是請求子女扶養費用為佳。

3、監護權的部份,倘若子女都是由您來照顧,則可以爭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在實務上不益取得,蓋因若您正值二三十多歲,則法院會認為您有工作能力,故不易取得所謂之贍養費。又孩子之監護並不全以經濟能力為唯一之考量,法院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評估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mes 103-08-13 20:55
上週在台中某家車商,看中一台二手車 現場有附訂金,合約內容中提到...... 契約附註事項: 甲方需全力配合銀行所需貨貸資料及保人貸款無法過件訂金全數退還。 現在因二手車商說照會異常,無法借貸, 但可以找朋友跟其它保人購原車。 我要求如合約上所寫,貸款不過件,需退訂金。 車商仍堅持不退我訂金。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來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業已提供相關文件辦理貸款,惟無法核貸,則因契約已約定可解約返還訂金,故您可要求車商返還訂金,若對方拒不返還,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壹 103-08-12 15:38

律師大大 抱歉小的想請問

前幾晚小的在路上遭後車追撞,,之後對方肇事逃逸

(我車輛損毀,,但人沒有受傷)

到警局報警後發現,,該車是民間租任車

隔日後車主相約警局提出出租契約表示不是他開的車

租車人是通緝犯,,車主這兩天有與我電話協調

之後我的車子維修估價單出來是30000多

但車主說他只願意付15000,,並且說按造法條來走

他是不需要支付這筆金額的,,而是等肇事人(通緝)抓到

我直接跟肇事人求償。想請問律師大大是否真是如此

 您好:

如對方確實並非實際駕車肇事之人

則依法確實無須對您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筱芸 103-08-12 15:06

事情是這樣的

本來是約好要簽約,應該會有契約書的

但是她說太忙忘記準備,所以先用紙代替

我當時也沒想太多就說好吧

所以我就付了兩個月的租金與第一個月的房租總共10650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

到了八月,我想說應差不多該繳房租

我問房東這個月的房租應該是多少錢?我需繳多少 我得準備

他說差不多4500左右~

我當時嚇到 怎麼可能這麼多

他說 房租3500 水費150加電費總共4500左右

大概準備5000應該可以

如果照她說的來計算,不就代表我的電費是850

我冷氣開不到一小時,這樣就850 是怎麼了?

我一直追問單獨的電費是多少 房東卻說不知道 又說我冷氣用很多

後來我去問別人找到電表 看到我的電表去計算

我的電費才兩百多塊 哪來的850

後來想說跟房東約今天要繳房租的 但是他卻失約 我等不到人

我想問清楚所有 這些事情真的太奇怪了

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我跟房東說要搬走 他會還我押金

2.這樣我沒有把約住完 我算毀約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8-12 18:16

 租賃契約並非要式契約口頭約定也算。但一般都會寫契約書,原因在於證明雙方約定之內容,期限、租金押金金額、水電費由?負擔等,用以避免爭議。雖然沒有使用一般制式(例如書店販售的...)契約書,以一般紙書寫,如果載明契約成立要件之事項,雙方簽名,仍屬有效。

您的爭議在於電費金額,建議與房東協調,確認水電費計算方式,並且另外再寫一份完整的契約書,保障自己的權益。

1.如果我跟房東說要搬走 他會還我押金嗎?

問題在你們一開始寫的那張紙,有沒有註明承租人終止契約,應該於多久之前通知出租人,否則有違約或是沒收押金問題。

2.這樣我沒有把約住完 我算毀約嗎?

同上。

筱芸 103-08-13 01:05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了

那張紙寫到

茲收到何芸儀小姐之租押金10650元

於103年7月1日到103年12月31日之租約

收款人(房東先生)

中華民國103年6月21日

這是那張紙的內容,都是房東寫的,這也算契約嗎?

我也想要跟房東先生討論清楚但是他給我的答案都是模糊不清

隨便不然就是都可以 這樣怎麼解決事情

小宇 103-08-12 12:47

律師你好,有關支付命令的問題想請教:

申請支付命令後地院書記官要求提供債務人戶籍謄本,但我目前只有對方姓名、手機號碼跟當初訂立買賣契約時他給的地址,沒有身分證字號,持法院通知去戶政事務所查詢,以債務人給的姓名查詢,並以債務人配偶姓氏做確認,查出來的年紀和債務人都不符,(債務人年約20~30多歲,但戶政人員查出的兩位則是50歲以上,且配偶姓氏亦不同),因此債務人給的資料可能是假的,告知書記官,書記官要我們以刑事方式去找警察處理,要警察用債務手機號碼去向電信業者查他資料,但去了警局警察卻要我們去法院直接按鈴申告,想請問一下,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謝謝。

 1.如果無法查報相關資料  就考慮提出刑事告訴解決  但如果只是單純未履約  應該是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你可以寫書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壹 103-08-12 05:17

律師大大 抱歉小的想請問

前幾晚小的在路上遭後車追撞,,之後對方肇事逃逸

(我車輛損毀,,但人沒有受傷)

到警局報警後發現,,該車是民間租任車

隔日後車主相約警局提出出租契約表示不是他開的車

租車人是通緝犯,,車主這兩天有與我電話協調

之後我的車子維修估價單出來是30000多

但車主說他只願意付15000,,並且說按造法條來走

他是不需要支付這筆金額的,,而是等肇事人(通緝)抓到

我直接跟肇事人求償。想請問律師大大是否真是如此

您好~

建議您可向該租車行人員詢問是否有保險

如有,請保險公司給付修車費,

或可達成您的目的。

阿壹 103-08-12 18:10
回覆 何明諺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您好,,民間租車的車主好像只有強制險 再加上 肇逃
好像無法申請保險,,我想了解的是,,最後求償我是能跟車主(民間租車)求償嗎?
還是就真的如它們所說的,,它們有提出租契約 所以賠償跟他們無任何關聯
阿維 103-08-11 21:54

問題1.

因為a土地所有權人目前須借貸,但是a建築物所有權人是不同人,且a建築物是合法登記,加上a建築物所有權人不願意當共同借貸人,請問這樣可以單方面土地貸款嗎?

問2.

如果a土地所有權人承諾借貸利息&本金將由他自已償還,私下與a建築物所有人簽立契約(由a土地所有權人負責全額利息&本金償還) ,且不動到a建築物所有權人在其他地方的金錢動產( 非a土地建築物產權,指扣除了在a土地權上建築物以外的動產&金錢都不被法律扣押),法律如果要扣押也只扣押在a土地上的建築所有權,這樣算有效契約嗎?  

還有勞律師們 幫忙解答  感恩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23:59

您好!土地本就可以單獨設定抵押,法律貸款應無問題,但放貸會考慮抵押品的品質,只抵押土地未抵押建物條件較差,您該去問債權人願不願意放貸給您;另外,若A建物所有人願意提供建物設定抵押,為您的貸款做擔保,將來債權人本就只能扣押當抵押品的該建物,如此約定似乎沒有更多用處及實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問題應該以實務回答

理論上你與房屋所有權人單獨簽約都沒問題

土地也可以設定抵押

銀行不會同意

設定土地設定房子

這是他們無法接受

到時候出問題

這樣的土地拍賣是很困難的

所以銀行不會同意用這樣的條件貸款

至於你們的內部協定銀行不會管

只要土地房屋一同設定抵押

出事他就一定一起拍賣

不會管你們兩個如何協議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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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8-11 14:21

律師群你好:

去年9月小弟我買了人生第一間公寓5樓,102年10月底交屋時,房仲有提供6個月保固期,至今(103年8月)已過9個月,最近豪雨不斷,前天才發現家裡客廳牆壁整個滲漏水漏水原因是樓梯外的客廳外牆漏水,造成樓梯間積水(且客廳外牆也發生滴水現象),打電話仲介仲介說他們不知道房子漏水情況,但是因為保固期已過,所以他們代為連絡賣方,賣方也回說:保固期已過,無法賠償。我想請問的有下例幾項問題:

【1】是否可以因為客廳整面牆壁滲水(因為這個滲水問題絕對不是1年可以造成),當初買房時房仲有說屋主有全部重新粉刷,所以沒有漏水問題,這是否可以請求前屋主修繕(因為前屋主故意不告知客廳牆壁有滲漏水,而仲介也不知情)。

【2】因為配電箱位於客廳牆壁,若此處滲水對我家人已造成嚴重生命財產安全之疑義,此是否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並返還價金。

小林您好:

一、雖已過保固期間,但得按民法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請求前屋主修繕

二、倘得證明屋主惡意詐欺,得按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解除契約。但須注意時效規定為,發現詐欺後一年內為之。

三、若有需求,得撰寫存證信函,或由律師撰寫律師函,向屋主或仲介主張您的權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請求賣方限期修補該瑕疵,若屆期賣方拒絕修補,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但尚難以此作為解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約翰 103-08-11 11:40

您好:

我的弟弟今年19歲,未經父母同意擅自借自己的名義讓朋友貸款買車,且貸款是朋友付;車是朋友騎。先前已查明資料且多方諮詢過,貸款的效力是無效,且父母只需表明拒絕承認該貸款契約即可。但後續的各項金錢機車等返還細節及融資公司、車行、弟弟的朋友與我們,各對象相互間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敝人駑鈍,可否請律師們說明地詳細些,感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3:55

令弟借名給他人的行為在法律稱為借名登記,原則有效,惟因令弟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律行為應該都要經過父母親的同意,否則無效,故本件令弟的借名、貸款及簽發本票的行為依法皆為無效,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可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sfang 103-08-10 13:03

律師 你好:

      父親當初因急需用錢,與某家私人公司約定於自己的動產設定抵押權,做為貸款之擔保,並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了抵押權設定登記貸款終於全部清償後,該家公司也開立了清償證明書,也還給父親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但父親卻忘了要再回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而如此一眨眼就過了20多個年頭(存續到期日期起算超過20年)!前幾年父親去世,我繼承動產且辦理完成,才發現動產設定抵押權,我詢問母親卻發現當初該公司給的清償證明文件竟全數遺失,而且借款的公司也已倒閉不知去向,我詢問過地政單位,他說只能向法院請求註銷,才能依照法院判決註銷此抵押權! 我想請問如何向法院提出申請?聽說有個公告日期? 那是多久呢? 法律規定20年後 債權不是會失效嗎?如果債務人沒有要求行使債務權力,為什麼法院還要有個公告期限呢?而不是直接判決註銷呢?

請各位好心的律師幫忙解惑且告知如何處理?  十分感謝!

請就我的提問回覆! 勿打廣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抵押權具有從屬性之特徵,故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已經清償,則抵押權已經消滅,惟因物權登記具有絕對效力,故應委請律師為您起訴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even 103-08-09 16:31

律師們好...

1.甲案伙食費被取消。 2.甲案流水帳充當薪資。 3.乙案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甲案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乙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乙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兩三萬。先前的甲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甲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乙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乙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 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乙案算是以談判溝通的方式變相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否認當時對甲案的伙食費承諾與工資計算)

甲案可界定為雇傭關係(但雇傭關係的待遇也不合理,這或許是業界的所謂共體時艱。),但乙案可界定為承攬關係。(但承攬關係的內容是有些不合理)

所提到的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合約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 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 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1.老闆很摳很吝嗇 2.老闆做錯事都推給員工 3.老闆會讓你加班加得很爽 4.我在職期間6個月已經走了快8個人每個人都不超過1個月 5.老闆會打人(2011.8)發生的 6.老闆會扣薪水 7.老闆很會罵人 8.老闆嘴上說不強求可是會強求你 9.如果你是應徵程式繪圖或資處請小心裡面有很多爛攤子要收 10.該公司到9月多只會剩1個人 所以如果你要進去做的話時薪100卻要做行政+資處+繪圖等等雜事 然後做錯就會被罵得跟狗依樣

1.喜歡在辦公室抽煙. 2.曾經酒駕. 3.老闆記性不好. 4.要讓老闆聽懂一件事很困難. 5.它的正面評價來自於它的負面評價.

這是它們公司內部對公司的評價...到目前為止我還不敢打草驚蛇...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2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是勞資關係,則您就可以主張勞動相關法規的權益,包含資本工資、勞健保等,並不會因為簽立不平等的勞動契約而受到限制。

2、   本文無法判斷您究竟想要主張何種權益?公司無故扣薪?或是超時加班

3、   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倘若要主張權益,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直接提告

seven 103-08-09 10:57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

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

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合約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我也不敢打草驚蛇。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flied 103-08-09 10:44
家人重病 申請保險理賠被拒

申請金融消費中心協調
保險公司以
入院後症狀穩定
無需接受緊急醫療照護之情況
只願意賠一部分
不願意全額賠償 原本的保單內容 附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八、「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 九、「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十、「住院」: 係指被保險人因痴商或傷害, 經醫師學斷,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時,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家人都符合上面的定義 但保險公司後來的解釋卻認為 入院後症狀穩定
無需接受緊急醫療照護之情況 很相似的例子 癌患住中醫病房 保險理賠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7650
問題:

自己找資料寫民事起訴狀
一般看到範例是只寫簡單寫依法起訴請求賠償
而沒寫到過去協調情形

1 ) 請問建議詳細寫和保險公司理賠申請及保險公司回應的情況嘛? 還有過往的資料 2 ) 是否建議寫對我方有利之法條內容 ? 保險法 第 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
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3 ) 請求金額約35萬
適用於簡易訴訟
建議以簡易訴訟進行嘛?

 

4) 另外自己草擬的起訴狀

http://ppt.cc/ooTp

能否給我意見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09 14:27

 1. 醫療保險是日額型還是實支實付型? 要註明一下

 2. 拒絕理賠後如何與對方協商? 稍微敘述一下

 3. 雖然簡易訴訟沒有說一定要列出依哪一條法條去請求, 但還是要稍微找一下

 

flied 103-08-09 22:58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1. 醫療保險是日額型還是實支實付型? 要註明一下

 2. 拒絕理賠後如何與對方協商? 稍微敘述一下

 3. 雖然簡易訴訟沒有說一定要列出依哪一條法條去請求, 但還是要稍微找一下

1. 加入描述是住院日額型

2. 加入敘述協商過程。

3. 找到應是 民事訴訟法第427條

http://laws.mywoo.com/2/7/418/40.html

 

再將修正自己草擬的起訴狀

http://ppt.cc/Thfg

http://ppt.cc/Thfg

 

4) 請問我的證物需要附上客訴、評議中心和消費服務中心的回覆嘛?

麻煩先進前輩指正錯誤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18
回覆 flied 的發言內容:
家人重病 申請

1. 應是依保險法第125條請求保險給付

2. 是日額型, 要乘上住院天數得出確切金額, 不能約35萬

3. 要附上診斷證明書註明住院幾日, 以及保險契約書影本當證據, 那些申訴內容並不是證據

seven 103-08-09 10:14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我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

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我有要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Mini 103-08-08 19:21

你好~~7/30下班後.員工打電話說要離職!但是之前有跟他簽了承攘契約.我跟他不是勞雇關係.不適用勞基法!也另外簽了中止承攘契約.為滿2年自行離職須賠栽培金8萬!!

但因為他不想賠錢.所以我還沒給他7月份薪水!但今天我收到新北市政府的開會通知!

內容是要我給她102/12/1~103/7/31 補足其間內的基本薪資!

我們是美甲業的!算抽成的! 也無打卡紀錄!

這樣我還要賠給他基本薪資嗎?!那毀約金我能拿到嗎?!

很急~~~因為8/19號就要去調解了!!

BEAN 103-08-08 15:14

您好:

我在昨天被朋友背叛帶我到直銷公司半強迫我簽了契約,但只有簽名,未提供身分證(上面有要提供身分證複印的框框),也未填寫購買的商品和金額,只付了訂金1000元。另外,那間直銷公司還聲稱因為契約要給公平會審核所以沒有給我副本或存查。

想請問一下這樣子的契約算成立嗎?若是成立的話,我該如何終止契約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只是給定金,則契約還不算成立。

2、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向該公司表示,不願簽約,並取得該公司的書面同意資料。倘若該公司拒絕給予,則應該發存證信函要求。

3、有關本約的部份,公司不得拒絕,但是定金的部份則應該會被沒收。

BEAN 103-08-08 15:10

您好:

我在昨天被朋友背叛帶我到直銷公司半強迫我簽了契約,但只有簽名,未提供身分證(上面有要提供身分證複印的框框),也未填寫購買的商品和金額,只付了訂金1000元。另外,那間直銷公司還聲稱因為契約要給公平會審核所以沒有給我副本或存查。

想請問一下這樣子的契約算成立嗎?若是成立的話,我該如何終止契約呢?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09 15:04

您簽的應該是定型化契約吧, 依消保法11條之1, 有30日內的契約審閱期間, 直銷公司違反此規定, 您可對之主張條款都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可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Jack 103-08-07 20:17

您好

我阿公是祭祀公業管理人,幾十年前與A員用祭祀公業部分土地(1/4)交換A員農地耕種,因A員幾十年前要登記所交換祭祀公業土地於名下,但登記不過(因祭祀公業土地為派下員所共享),便與我阿公簽下契約契約內容為須等祭祀公業解散,就要歸還祭祀公業土地給A員(有署名)。 

我阿公往生後,由我伯伯繼承管理人,近期以派下員多數決賣出土地,也獲得一筆價金,因我伯伯怕土地賣出後,A員會提告訴,所以他沒有解散祭祀公業,僅保留一小部分當祭祀公業土地,其餘皆賣出,而且他還設計一套領錢規則,每次他會從銀行領錢出來,除保留一部分當基金,其餘直到分完為止,他並要求每位派下員均要填借據(內容最後寫一定要歸還祭祀公業),而他說自已因是管理員不能填寫借據說會監守自盜(請教律師,這句話對嗎?),而他每次領都有分到錢,我對他非常不信任,所以請教各位律師: 

我伯伯設計這套領錢規則是否對我們派下員非常不利,A員若提告訴說我們賣出土地,他會有勝訴機會嗎?若他勝訴,未來我們派下員所領這些錢是否又要還回祭祀公業(只有我伯伯不用還,因他沒填寫借據,而且大家還要分擔他的份)? 這些價金可否直接依派下員會議來決定分給所有派下員(不用填寫借據?),若分完後讓A員知道,他可以提出告訴嗎?他會有勝訴機會嗎?若A員勝訴,我們是否要買回土地歸還給他或只要1/4價金還給他就可以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非一人說了算,仍應先確認您們祭祀公業就該分配問題有無開會員大會來決議,若無,則管理人員的分配恐有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 103-08-07 17:23

最近高階主管發來一封信說要簽訂工作契約,大約的內容是,薪資工作時間等等以現況為主,雙方違約賠償金是一個月全薪,想請教簽約沒有簽約金可否拒絕,另外高階主管威脅沒有簽訂契約就會沒有年終,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內容實無法明確得知公司要您簽署文件所可能涉及之違約風險

建議您應將該文件攜向專業律師詢問

較能為您分析利害取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