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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宗 103-09-01 22:49

我因為酒駕被抓有公共危險   但是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     另外再請問簡易判刑是能夠易科罰金嗎 ?

1.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等同於這個案件起訴一樣 2.但因為是簡易程序 法官可以不傳喚你就直接判決 如果你有意見表示 可以寫陳述意見狀 甚至請求法官開庭讓你陳述意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解答 103-09-01 21:45

前幾個月我領錢

發現戶頭不見七千元

後來去報了案發現是我朋友領的

可是後來證明是誤會

因為這張卡是我和我男友一起辦的裡面錢是我們一起存的

因為銀行在我朋友家附近所以我男友委託我朋友領

他有傳訊息告知我只是我沒有收到

後來我們都去警察局做筆錄證明誤會一場

可是警察說會移送地檢署審核

而且告訴我們不一定會寄通知

這樣要怎麼辦

不能讓家人知道一定會通知嗎

 1.如果確實是這樣  你還是這樣陳述意見  但是否會被移送誣告罪  可能看檢警單位如何處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阿銓 103-09-01 21:23

我3月的時候路邊停車開門撞到人,之前有喝酒,事發後警察來做筆錄酒測我0.15就說我已經公共危險了,開庭的過程中也已和對方和解了所以收到了判決書是不起訴,可是我還是有收到一張警察寄給我的紅單寫說我酒駕致人輕傷+要被吊扣駕照2年,我很不服這張紅單因為我不是行駛中發生的紅單也沒當場開讓我知道而是用寄的給我開我哪一條,想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能申訴上訴嗎?免繳會通過嗎?謝謝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1 23:36

您好~

對於紅單不服,請先至各縣市交通裁決所申訴;

若申訴被駁回,才能在法院訴訟救濟

回覆 阿銓 的發言內容:

我3月的時候路邊停車開門撞到人,之前有喝酒,事發後警察來做


對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舉發內容不服,如何辦理陳述(申訴)?
1.具備文件為:
‧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
‧陳述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若有採證照片,請附正本。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若陳述(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

2.辦理方式為:
‧親至應到案處所。
‧掛號郵寄至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 

小婷 103-09-01 16:19

我因使用海洛因被判刑一年十個月,101年3月2日入獄服刑,102年8月5日假釋獲准出獄,出獄後沒多久又開始使 用海洛因,但很狡幸都沒被逮到,今年8月26日上午被逮到,身上 用海洛因,但很狡幸都沒被逮到,今年8月26日上午被逮到,身上及車上都沒搜到毒品,但車上被搜出3支使用過針筒,我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接著又被移送地檢署,晚上就自保回家,我曾因毒品入獄四次了,這次假釋出獄才一年,又被逮到,想問我這次會被關很久嗎?刑期會比之前長嗎?開庭到入獄要多久時間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17:21

施用很少判那麼重,是屏東嗎?

我曾經先後在高雄及屏東地檢署擔任過檢察官

觀察的結果發現屏東施用的刑度幾乎是高雄的兩倍以上。

通常只會一次比一次重。

還有之前的假釋可能會撤銷,再執行殘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您的假釋應會被撤銷累犯也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1 17:37

小婷您好,因您再次施用屬於累犯,所以會加重且之前之假釋也會被撤銷。現在之程序為偵查庭,檢察官偵查後會將您起訴,起訴後會進入法院審理,若您於一審判決後未再上訴,原則上一個審級(偵查庭亦同)大概半年,所以一直到入監執行大概會有一年之時間。 

Shannon 103-09-01 11:15

各為律師好:

我是女生,被朋友的男朋友毆打,事後有去警局備案做筆錄

因為我手上只有驗傷單,沒有證人,但是有通話錄音記錄,

這樣算證據嗎?    警察說這是刑事訴訟 

那我要在什麼時候提出民事訴訟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1 11:37

您好:

1.  建議您提起刑事案件訴訟時,可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避免訴訟程序之重複,以及節省時間、人力,亦不必繳納訴訟費用。若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則必須繳納訴訟費用。

2.刑事附帶民事時間點係在檢察官偵察完畢正式起訴才可提起,最慢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最好。若刑事敗訴,民事就會被駁回,您亦可再到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可以了。因此您在傷害案件已提出傷害罪告訴,因您之身體,健康、財產等權利遭受侵害,可依民法184、197向其請求損害賠償(檢附醫院之驗傷單以為賠償之佐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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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9-01 10:35

您好

律師您好

我是做海運業的,商船能申請免稅菸酒,於是我同事申請了5箱公賣局香菸,由免稅店送至船上,海關有上去貼封條,出港後才能取出!!

該天當日我同事將5箱香菸取出放自自用車上後車廂要帶出,經檢查所員警查獲,由於我坐在副駕駛座上,警方連我一起移送!!

在做筆錄當中,我同事都說該事情都是他做,筆錄也都寫他所犯,警察也同意這樣做筆錄!!該事情發生6月,至今還沒開庭,由於我10月底要出國工作,我該如何做,我是否會被判刑?? 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1 10:55

您好:

1.  因警方移送至地檢署,若檢方開庭將會收到傳票,您可先詢問您朋友是否接到地檢署傳票,或直接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案件進度,以確認您是否可以出國。

2.  若警方將您以共犯移送,檢方將會傳喚您到庭,你可委任律師協助您主張無罪辯護,若無積極證據證明您有參與,您應可不必擔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傳票,依傳票日期到庭,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先委請律師查詢案號股別,再先寫個陳報狀給檢察官先延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芳 103-09-01 06:35

律師您們好,之前發生車禍


由於趕著上班,有跟同行的受傷的病患同事說


我趕著去上班,這邊你們來處理。


於是便匆匆去上班,後來接到警局電話。要去做筆錄


警方說可能成為肇事逃逸,對方的小孩也去醫院看了好幾趟。


緊接著打電話對方說要去看他小孩,對方說法院見。


我們誠心想跟對方和解,並且爭取緩刑


如果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會被判刑坐牢嗎?



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


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

 

這個變成舉證的問題,因為形式上你確實離開,又沒有證據證明你已經留下任何可以特定年籍資料或對方同意你離開的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要洗刷肇事逃逸,實務上會有困難。刑法一八五之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跟對方和解,讓檢察官緩起訴或法官緩刑,最少就會判一年有期徒刑

2014/8/31 下午 10:17:08 補充
當然如果你的同事確實有受你的委託照顧傷者,也確實留給警方或傷者你的年籍資料,那就有無罪的空間。

再請教邵律師,如何請求跟對方和解。請問對方所說的法院見,是否為在法院上和解?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16:01
應該是不願私下跟你們和解之意,你可以跟檢察官聲請調解
阿宗 103-09-01 00:30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1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簡易判決聲請書與事實不符,您可以依法提出答辯,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 2、 另,簡易判決基本上就是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是否仍然提起答辯,您可以斟酌,或是尋正式諮詢加以分析判斷。
Nanae 103-08-31 20:13

您好,想請問一下,已於8月初開庭時,經法官協調有至協調處去協調,雙方已談成合解(有合解筆錄書),在續審庭時(此庭為我方告訴對方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我也與法官告知已和解且不在追究,但今天又收到地檢暑的起訴書(地檢署的是對方事故發生時,對我提出的過失傷害部份)?是為什麼呢?記得協調室那裡的人員有說,合解後~所有的告訴皆會取消....那收到此份起訴書的用途是什麼?接下來要??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8:06

 您告對方公共危險非為告訴乃論之罪,因此不會因雙方和解刑事責任,只是法院會考量是否給予對方較輕刑期的考量,如緩刑易科罰金,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Nanae 103-09-01 22:38

之前有把合解筆錄影印後寄至之前開庭的偵察庭告知雙方已合解,我想請問為何我還會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那收到之後接下來是要等開庭文件嗎?那是否已與當初開庭的檢察官已無關係?因為他已對我做起訴處份,接下來就是到法官那裡了嗎?還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是僅就你提告對方公共危險的部分和解,倘若如此,則對方對您提告的部分則依法繼續進行,此部分請檢附和解筆錄以利判斷。

2、倘若您涉嫌過失傷害部分,對方沒有撤告,則會收到開庭通知,屆時需要就雙方已經和解的部分作攻防。

小芳 103-08-31 20:08

律師您們好,之前發生車禍

由於趕著上班,有跟同行的受傷的病患同事說

我趕著去上班,這邊你們來處理。

於是便匆匆去上班,後來接到警局電話。要去做筆錄

警方說可能成為肇事逃逸,對方的小孩也去醫院看了好幾趟。

緊接著打電話對方說要去看他小孩,對方說法院見。

我們誠心想跟對方和解,並且爭取緩刑

如果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會被判刑坐牢嗎?

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

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22:13
這個變成舉證的問題,因為形式上你確實離開,又沒有證據證明你已經留下任何可以特定年籍資料或對方同意你離開的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要洗刷肇事逃逸,實務上會有困難。刑法一八五之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跟對方和解,讓檢察官緩起訴或法官緩刑,最少就會判一年有期徒刑

 1.如果交通事故後沒有留在現場處理  或是互相交換聯絡方式  確實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如果對方受傷程度嚴重  雙方沒有和解  是可能判超過六個月而需要入獄服刑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103-08-31 18:50

小弟從事超商服務業,13號開始有活動是商品二ˋ三件折價及1元價格,因為貪小便宜從活動開始後到30號皆有刷取商品,直到公司主管注意到坦然跟老闆承認有刷取。老闆讓我立即離職,明天到警局作筆錄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

可能構成哪些部分刑罰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00:15

我認為有可能是背信

因為他折價的目的是要給客人刷作為促銷,不是讓你佔小便宜,

這部分還有得辯。

邵勇維律師敬上

阿宗 103-08-31 18:18

因為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但是裡面內容跟我當時做筆錄的內容都不一樣

我想要向法院陳述案情

請問各位律師我要怎麼做?

是一定要去法院聲請嗎 ?

可以跟我說明一下做法嗎 ?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23:07

您好~

如對簡易判決處刑不服,

僅得上訴救濟,在第二審開庭時陳述您的意見。

宏宇 103-08-31 12:53

未滿15歲少年在某處性交未滿14之少女。少年法庭在筆錄節本審理終結宣示為保護管束...請問,被害人為單親媽媽,只能眼看自己女兒白白被玩而沒有對方道歉與賠償嗎?再請教所謂筆錄節本是等同於判決書ㄇ?如有不如10日內抗告是指法官上的日期還是書記官的?還是收到掛號的日期為主?? 請大大幫小弟解惑...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4:36

 收到後十天內要提抗告,以收到法院裁定時為準

如果你不滿意結果,要在十天內抗告,不然就確定了

宏宇 103-08-31 12:52

未滿15歲少年在某處性交未滿14之少女。少年法庭在筆錄節本審理終結宣示為保護管束...請問,被害人為單親媽媽,只能眼看自己女兒白白被玩而沒有對方道歉與賠償嗎?再請教所謂筆錄節本是等同於判決書ㄇ?如有不如10日內抗告是指法官上的日期還是書記官的?還是收到掛號的日期為主?? 請大大幫小弟解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2:55

應該是裁定吧,效力跟判決書一樣,應該是以收到掛號在在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準。

保護管束裁定吧。又他說十日內抗告,也是表示裁定的意思。

以我以前擔任婦幼組檢察官收到少年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經驗,

通常只有強姦才有可能移送檢察官,如果是合意性交,通常第一次就是保護管束

除非保護管束完以後又再犯,才可能移送檢察官

 

你可以抗告的時候請高院的法院協助處理賠償或道歉的事宜,送個調解庭看看。

不過這個是順便的。刑庭法官不能強迫被告一定要達成民事上的和解或具體的賠償內容。

要不然就是另外提告民事請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道歉及賠償

宏宇 103-08-31 12:59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應該是裁定吧,效力跟判決書一樣,應該是以收到掛號在在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準。

 上面是"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筆錄節本"

宏宇 103-08-31 13:0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法庭以觸犯刑法227條第1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名之刑罰法律事件。本庭審理終結,宣示如下:XXX交付保護管束...請問大大,所以只能這樣不能提出賠償事宜或道歉等ㄇ??

 

 

 

 

宏宇 103-08-31 12:52

未滿15歲少年在某處性交未滿14之少女。少年法庭在筆錄節本審理終結宣示為保護管束...請問,被害人為單親媽媽,只能眼看自己女兒白白被玩而沒有對方道歉與賠償嗎?再請教所謂筆錄節本是等同於判決書ㄇ?如有不如10日內抗告是指法官上的日期還是書記官的?還是收到掛號的日期為主?? 請大大幫小弟解惑@@.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3 14:13

您好

刑法第27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27條之1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與您未滿14歲女兒性交的少年他觸犯的是刑法277條第1項之罪

但因他為18歲以下之人,且雙方應是合意性交,所以適用227條之1減輕或免除其刑。因此才會在少年法庭上為保護管束裁定。至於少年法院的裁定都會有裁定書,不會僅以筆錄節本做為判決書。

至於如需對裁定不服要提出抗告是以我方收到裁定書為計算10天日期。

至於您要少年道歉及賠償建議您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侵權行為,少年法院只就行為究責,賠償的部分是民事法院在審理的。

 

宏宇 103-08-31 12:48

未滿15歲少年在某處性交未滿14之少女。少年法庭在筆錄節本審理終結宣示為保護管束...請問,被害人為單親媽媽,只能眼看自己女兒白白被玩而沒有對方道歉與賠償嗎?再請教所謂筆錄節本是等同於判決書ㄇ?如有不如10日內抗告是指法官上的日期還是書記官的?還是收到掛號的日期為主?? 請大大幫小弟解惑@@.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1 15:28

掛號收到文10日內。

小芳 103-08-31 12:17

律師您們好,之前發生車禍

由於趕著上班,有跟同行的受傷的病患同事說

我趕著去上班,這邊你們來處理。

於是便匆匆去上班,後來接到警局電話。要去做筆錄

警方說可能成為肇事逃逸,對方的小孩也去醫院看了好幾趟。

緊接著打電話對方說要去看他小孩,對方說法院見。

我們誠心想跟對方和解,並且爭取緩刑

如果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會被判刑坐牢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12:32

您好:

由於您有交待留在現場的同事處理後續,

所以他可證明您並非肇逃,

另,若無法達成和解

車禍過失傷害初犯,通常都是被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謝謝

小芳 103-08-31 15:45

可以再請問律師,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

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

小芳 103-08-31 17:17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由於您有交待留在現場的同事處理後續,

所以他可證明您並 ... (恕刪)

可以再請問律師,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而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23:01

小芳您好:

對方的同事如提出這樣的主張;

則本件您交代留在現場處理後續的同事,

於日後訴訟中則更須要強調「當時被您交代後,留在現場處理後續的過程」此一部分,

以舉證供法院瞭解您當時確實無肇逃之故意。

阿宗 103-08-31 02:04

因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2:48

如果沒有酒駕前科,寫個悔過書給法官,也許有效果,寫的懇切一點。

以前當檢察官時,簡判一件酒駕被告自己寫悔過書給趙家光法官,

內容我看了也覺得有點感動,趙法官就只判拘役二十天而已。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因為

法院逕依簡易判決處刑時,並不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訟累(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交通費),對於被告和告訴人均有莫大的實益。其次,法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有最大的實益。 

匿名 103-08-31 00:13

無故收到法院傳票

恐嚇

都不用先通知做筆錄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00:17

您好!請先看清楚法院傳票上面記載的傳喚身分,原則上就是通知您去做筆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00:50

您好~

請您先確定您被傳喚的身分:

1.若是證人,則僅是到法院作證而已。

2.若是被告,則法院不可能未經檢察官偵查起訴就傳喚你到庭,您應是錯將地檢署當成法院;

   又地檢署傳喚您到庭訊問,也是在製作偵查筆錄,並非由警方製作的才算筆錄

阿宗 103-08-30 20:47

最近我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但是裡面的內容跟

我當初在警察局做的筆錄都不一樣

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

因為處刑書上的內容說的很嚴重 但實際上我根本就沒有這樣

請問應該是要照我當初做的筆錄打出來才對吧 ?

 

 

 您好:

如果您對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不同意見

則建議應儘速向法院具狀陳述意見

請法院開庭調查釐清事實

以免您受到冤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未適時維護自己刑事權益,建議被告接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如認有受法院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者,即應以書狀向該法院簡易庭陳明接受訊問。

CGSX 103-08-30 19:03

律師你好,案由是這樣的:103年7月16日下午5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華5路跟正勤路的路口,小弟我在那發生車禍,我騎乘125CC重型機車沿中華5路慢車道由南向北,就在經過正勤路口時(那時是綠燈)被一輛沿中華路由北向南要在正勤路左轉汽車碰撞到我的車左後,然後我的車失控滑行又撞到了右前方一位老伯的腳踏車,我跟老伯均受傷送醫.

請問:1.當初就醫時,交警做筆錄問我當時時速多少?我回不知道,然後他又問了你平常騎車時速約多少?我答可能50公里左右,一個月後的初判表上面我的過失部分竟寫上自認疑似超速(慢車道限速40),還有對方的過失僅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這條,並沒有紅燈(當時我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居然沒有畫面),請問可以找旁邊的攤販當證人嗎?程序是?

        2. 8月18日上午接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前鎮復興派出所的林姓警員的電話要求到派出所(原因是3天前派出所接到老伯家屬的電話說老伯因傷快要病危了),到了派出所林姓警員就直接要求做過失傷害致死的筆錄(我跟撞我的那位都),筆錄作到一半,我問警員老伯何時過世的,他居然只說3天前家屬致電的事,我懷疑老伯過世是假的(因為筆錄上是有日期的),於是要求警員再跟家屬確認一次,警員居然說這3天他打家屬的電話都打不通(我更懷疑過世真假),於是我拿出車禍的3連單,上面有老伯家屬的電話(結果是警察3聯單印本的5看成了3),然後致電家屬問其情況,家屬回早上因為細菌感染正急救中,我又問了警員這筆錄的正確性跟正當性,他居然答反正這筆錄遲早要做的而旁邊的警官也異口同聲,還說反正都拔管了一定很快就往生了,我說不過他們,於是筆錄跟錄影都完成了,到了傍晚林姓警員打電話來說,老伯是拔管了變植物人,所以醫生不能開死亡證明,所以筆錄無效,請問這過程警察沒死亡證明先行改筆錄?

       3.撞我的那方的車保險一直要和我單方面和解,且強調未紅燈(因為沒監視器錄影畫面)還有我方超速及車齡過大(9年)跟物損折舊,我應該和解嗎?還是提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呢?要告過失傷害到警局還是地院呢?

        4.請問對我方最好的做法是?

打了那麼多,謝謝你的耐心研讀,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1 15:30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2.看不懂你的筆錄的部分是指誰的...

3.和解簡單來說就是錢,多少錢給你,你願意跟對方和解? 但是,你是否有超速,被撞到,而又撞到老伯,這個部分需要討論。都哪都可以。

4.你有沒有去醫院看那位老伯? 撞你的車主的態度? 重點是你要如何證明對方違規的比例比較大?

以上,若您符合法扶申請標準,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CGSX 103-09-01 20:06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1.8月18日做的筆錄是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2人

2.在7月底跟今天我有到醫院探望過,而老伯的家屬是要等未來老伯身體狀況決定,目前沒有和解的意願(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只是以後怕老伯又惡化導致不幸過世,應該還是會變過失傷害致死吧,或情況好轉復健恢復,可是不知要多久...但對我而言(我對撞我的汽車車主)若要和解還是要提過失傷害卻必須在半年內,我很怕撞我的汽車車主把老伯被撞的錯都推到我身上

3.初判表我申請到了,上面沒寫肇事主副因,只有由上到下依序寫每人的肇事原因:撞我的汽車車主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而我是自認疑似超速50公里,老伯沒有肇事原因這樣比例是?

4.因為從事故到現在除了7月16日案發當天,撞我的車主有到醫院看我外,我再見到他的時候是8月18日到警局更改筆錄時,但我們沒有打交道,還有他的保險專員有來電和解賠償事項,但口氣不好外,覺得為了減少賠償金額,不認他的客戶(汽車車主)紅燈事情,一直強調賠償對老伯跟對我是分開的,就這點我覺得他們想要切割部分刑責,所以我覺得汽車車主的態度對自己過失部分沒有誠意要解決

阿輝 103-08-30 11:19

請問 您所需要的資料

是否過程或者筆錄之類的

我可以用打字敘述

在傳真給您嗎?

很好.....
阿欽 103-08-30 05:17

律師你們好,本人於8月28號~上午1院0點3開0分~至11點左右~在自己開的小吃店門口,看見一位婦人將自己喝完的鋁箔包飲料盒,丟人我的水桶內~當時我跟這位婦人說,這不是垃圾桶,請他拿走,但是他不要,開始用言語辱罵我度量小,當時我有跟他說不要在罵了,不然我會告他公然侮辱,但他不聽,還是一樣罵,後來我把飲料盒,放在他包包上,請她拿走,但他生氣用力把飲料盒丟在我店門口,我就拿起飲料盒,丟上他身上,請他拿走,他又用言語挑釁我,我在一氣之下打了他一巴掌,事後有請員警來處理,員警也說他在處理,請他不要罵了,但是他還是罵我瘋子,罵很久,我當時有跟他說對不起了,但是他還是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也到派出所做完筆錄了,員警也問我是否也對他提出,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但是我回員警我暫時不提告,等法院通知,還是等對方願意合解,在做打算,我知道打人不對也當場道歉了,強制罪是公訴罪我瞭解,我想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是否也先提告他,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呢?(謝謝請幫忙)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本來就不容易構成強制

故建議您可先行提告公然侮辱

因為這條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但應該注意是否有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可以證明對方所罵您之內容

不過還是雙方能夠達成和解為上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利您與對方討論和解,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阿欽 103-08-30 22:17

 謝謝各大律師,當時警員到現場處理時,婦人還是一樣有辱罵我,我是否可以要求員警,幫我做證呢~~

 

阿欽 103-08-30 05:14

律師你們好,本人於8月28號~上午1院0點3開0分~至11點左右~在自己開的小吃店門口,看見一位婦人將自己喝完的鋁箔包飲料盒,丟人我的水桶內~當時我跟這位婦人說,這不是垃圾桶,請他拿走,但是他不要,開始用言語辱罵我度量小,當時我有跟他說不要在罵了,不然我會告他公然侮辱,但他不聽,還是一樣罵,後來我把飲料盒,放在他包包上,請她拿走,但他生氣用力把飲料盒丟在我店門口,我就拿起飲料盒,丟上他身上,請他拿走,他又用言語挑釁我,我在一氣之下打了他一巴掌,事後有請員警來處理,員警也說他在處理,請他不要罵了,但是他還是罵我瘋子,罵很久,我當時有跟他說對不起了,但是他還是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也到派出所做完筆錄了,員警也問我是否也對他提出,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但是我回員警我暫時不提告,等法院通知,還是等對方願意合解,在做打算,我知道打人不對也當場道歉了,強制罪是公訴罪我瞭解,我想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是否也先提告他,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呢?(謝謝請幫忙)

阿宗 103-08-30 00:11

我最近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通知

裡面有描述我酒駕的經過情形 

因為我當時在警局做筆錄並沒有說到我是因不勝酒力才跟對方擦撞

而且也不是因為不勝酒力擦撞

但是現在單子寄過來上面卻寫說我是因不勝酒力才會跟對方擦撞

那這樣會對我到時候的判決有影響嗎 ?

 

沈恆 (沈律師) 103-08-30 03:08

您好!簡易判決有可能不開庭就直接下有罪判決,因此,您若對處刑書內容有意見,或想爭取無罪判決,應盡速寫詳細的答辯書狀進法院說明或要求開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宗 103-08-30 20:34

?請問要怎麼寫? 答辯書去說明呢

晨靜 103-08-29 23:07

我男友在騎車回家路上前喝了瓶啤酒 ,遇到臨檢 ,因無駕照也害怕中,就想騎車逃跑,也撞傷了警察, 所以帶回警局作筆錄妨礙公務罪起訴,但在過程當中他一開始就都是謊報弟弟的駕照資料,所以他緊張中也不改開口說謊報,到開庭審判時也還是沒有自首謊報,現在剛離開法院,想請問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目的也不希望弟弟知道這件事)如果去自首謊報是回警局自首嗎?是否罪加一等? 又會是甚麼樣刑責? 

 

沈恆 (沈律師) 103-08-29 23:30

您好!謊報另犯偽造文書罪,但自首不會判太重;若決定不自首,仍可能被發現而判較重的刑;若一直未被發現,則會連累弟弟變成有公共危險罪前科,且將來弟弟終究可能會發現,以上分析供您自行參考決定。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紅烈 103-08-29 16:46

我租了一部自小客車..在等紅燈時...被一輛聯結車追撞

我租的自小客車幾乎全毀..車上連同駕駛兩人均有受傷

那時有警方到場..我們兩人也都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在醫院警方有來做酒測筆錄..當地派出所跟交通隊都有來

目前知道雙方車子都有保險...現在我應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後續呢

有關刑責及賠償事宜..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建議您可先與對方協調(私下或至調解委員會)賠償事宜,

如協調不成則應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對方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7:16

您好

依據問題所述您是在等紅燈時被撞,因此肇事責任應在聯結車方

您受傷的程度應屬輕傷

故聯結車駕駛應係觸犯了刑法第284條第二項之業務過失傷害

刑法第287條規定:第284條之罪需告訴乃論

因此您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

當然在期限未到之前您可以試著跟對方聯絡要求保險公司來協商

或向戶籍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調解

如對方不願意賠償您的損失

在期間內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謝謝

如有問題可來電約詢07-334633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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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45

 建議先跟對方談調解,

不過如果調解沒結果,在事發六個月內要提告過失傷害,不然就不能告了

 

hi 103-08-29 15:41

想請問一下

上個月底的時候

(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

突然被一台逆向機車撞上(應該是快車道上 沒有寫禁行機車之字樣)

當下回神我就攤做在地上了

而且當下我騎車我沒有酒駕,騎車也都很注意狀況

因為當時道路的路燈

結果對方的長輩卻要告我過失殺人

然而隔天檢察官就在對方的家裡要去詢問我的口供

當下我出院的時候是早上6點多

當天中午就要我去做筆錄

可是我當下剛出完車禍頭腦昏昏沉沉的

當下很多事情也不是記得很清楚

當下他問我我跟前面機車大概幾台車距離

當下我被逼問就說出大概似乎5~6台機車

可是當下我的感覺(出車禍)只知道很快很急我連閃都閃不了那種感覺就撞上我了

 

而對方就要告我過失殺人

而且我家裡的人在猜測

或許因為我傷勢比較輕

(身上多處擦傷鎖骨斷裂臉部下顎骨斷裂右手縫3針)

是否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同情? 因為他們人已經身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ANK 103-08-29 16: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 ... (恕刪)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

而目前我是收到9月4號的傳票

我這邊只有當初警察的初判表而已!!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16:33

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當然路口監視器、現場圖、散落物品的位置、車輛的擦刮痕、

地上的煞車痕有無、現場照片等等,都要一併查明,以釐清有無肇事因素。

我想對方如果逆向酒駕,一定會想辦法卡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四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個帝王條款。

以前當檢察官外勤相驗案件處理的相關經驗。

若有問題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就警方之初判表爭執,您有無過失,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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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羽 103-08-29 06:34

最近接到警局通知 有一個詐欺案件要到案說明

詳情:警方說 在今年六月間 甲方(詐騙人)在某線上遊戲中跟乙方(被害人)   做交易 乙方把遊戲點數儲值到甲方遊戲角色(帳號)後 甲方就不履行交易    躲避乙方 乙方就報警處理 經過公文往返 警方依照遊戲公司提供的甲方      亂編照的聯絡方式資料 找上我

第一 我沒有玩該線上遊戲

第二 甲方填寫假聯絡人和住址 連絡電話卻冒用我個人手機

因此 警方在日前只能依據電話線索要我去警局說明

這幾天 讓我很困擾也擔心

請問 發生這種事情 我該怎麼辦? 我到警局內要注意甚麼?

有哪些說話部分或是做筆錄時要注意的 

懇請 給予我明確方向 因為過幾天就要去說明 時間有點急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9 08:47

您好:

至警局說明案情請勿過度驚慌,

因為警方是循線依你的手機號碼才傳你到局說明,並不是已認定你就是犯罪嫌疑人

重點是要詳實交代你的資料是被冒用,並無玩該線上遊戲等等重點

沒有做的就是沒有,問心無愧。

103-08-28 22:00

各位律師們好!

我前幾天接到違反著作權法案的通知書,要去警察局受詢,

今天到警局也做了筆錄了,

受詢原因是下載未經授權的 BT,並且完成下載,

(我不記得自己究竟有沒有下載,而且該電腦有無密碼分享網路)

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是 BT 同時下載和上傳,因此涉及公開傳輸。

 

警察跟我說會移交地方檢查官,一般是和解

我想要多了解後續的處理程序,問題如下:

1. 是到檢查庭再提出和解嗎?

2. 一般和解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3. 和解有可能會留案底嗎? 因為我不希望自己有不良紀錄...

4. 有能夠更快速處理此事的方法嗎(否則要兩地跑很花時間...)

5. 上檢查庭需要律師陪伴嗎?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向對方連絡和解,抑或向警方表示有和解之誠意託其代為轉達。又和解金額需視您下載之種類及數量決定。無法一概而論。另外因該罪為告訴乃論罪,故若對方願意和解而徹告,不會有案底。最後,可先自己處理,不用一定要先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可在偵查前或偵查中請求,當然您應先去警局製作筆錄,才能知道告訴人為何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28 22:2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向對方連絡和解,抑或向警方表示有和解之誠意託其代為轉達。又和解 ... (恕刪)

非常感謝您!

我另外想要請問幾個問題:

1. 我已經做完筆錄也知道告訴人是誰,您建議我事前找告訴人和解嗎? 還是開庭時再提出較好?

2. 在收到出庭通知後,直接找告訴人和解並且撤告,會取消開庭嗎?

3. 今天做筆錄時了解是 "以 BT 下載一部電影",這種類型的和解金額大約多少呢?

再次感謝! 希望在處理事情前心裡先有個底。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2:34

您好!若要早點解決,就趕快找告訴人和解和解金額可以跟對方談,支付和解金時要讓對方同時遞交撤回告訴狀,就有機會不用再開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律師所述

並提醒您應於和解契約中加註對方應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

才能連同民事部分一起解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小弟 103-08-28 11:19

Dear 律師大大:

小弟愚昧想請教關於近來時下的婚事服務案件

因小弟也是受害者之一,因感性過頭而與業務員購買

結婚包套服務,但交付購買金額後,對方瞬間反應冷淡及消失

這部分隱含透過人類情感不理性而驅使人購買之決定,是否屬於詐欺之一種

(對方表示,需要協助競爭爭取此份工作,同時表明有其他人正在追求,我承認當有點喜歡她。同時業務員表示父母雙亡(還是媽媽跑掉,爸爸離開人世),這部分我感覺有引起同情心及競爭心理)

近來即將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我該如何表達以利檢察官論定該案件實屬詐欺案件呢?

 

此外,本結婚包套另有回饋金紅利部分,每月定期不定額給予回饋...只是一切都沒有當時說的一切美好

依曾有的法院實務見解,刑法詐欺罪所謂的詐術,是要針對交易上重要事項作不實之欺騙,而使人陷入重要交易事項的錯誤,欺騙感情這類,不會構成詐欺罪的詐術,也會只有動機上的錯誤,所以不會成立詐欺罪,你必須要透過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本件為本所承辦

目前檢方已經大規模搜索

並針對所有契約受害者大規模調查

歡迎諮詢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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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女方利用向你敘述家境之清苦須金恐懼之詐術,致您不疑有他陷於錯誤,並為交付金錢之行為。

又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提告,並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若對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甚至還以結婚為前提(詐騙手法),使您陷於錯誤而甘願為他付出,交付金錢等財物給他,造成您財物上損失,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詐欺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天蔚藍 103-08-28 10:03

被買家用釣魚方式騙去面交,此買家為原起訴人

經過歷程:

在 昨日 晚間 因為買家直接連絡我希望與我面交,我也沒想太多就帶著xbox 360 主機250GB 薄型白(已改機)+Kinect與正版片+破解片,到指定地點交易,結果解說完檢警從旁邊衝出來,說你現在是現行犯就把我帶回警局偵訊,並作完 筆錄

今天晚上才經由檢察官與書記官開的臨時庭,偵訊完後以一萬元交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32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光碟的罪特別重,據說是怕美國三○一報復所致。
只要超過六個月就沒辦法易科了。所以常常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我以前當智財組的檢察官不喜歡辦智財案件就是有這種感覺。但是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高檢署又會以
未得告訴人同意為由發回。
2007年10月,監察院九職等公務員陳瓊瑜在淡水投宿的旅社上吊自殺,遺書中向法官說「
: 被告已死」。
: 陳瓊瑜上網賣她看過的一套日劇盜版光碟,被代理提告求償90萬元,受不了高額求償金
: ,選擇結束生命,此案,深深刺痛負責智慧財產檢察官的心。
: 近來「以刑逼民」的智慧財產案在全國各地檢署滾滾冒出,原本是要打擊盜版仿冒品的
: 著作權法、商標法,因為侵權求償金相當高,達侵權價值500倍到1500倍的利益大餅,引
: 來新興行業「賞金獵人」、「賞金公司」林立。
: 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因而淪為戕害學生、卡拉OK店、社會弱勢族群的惡法,讓檢察官、法官
: 等司法人員無端成為不肖業者斂財工具,如今又傳出智產公司不肖查緝人員,利用查緝作
: 為上下其手,讓檢察官們痛心。
: 無法辨識什麼是授權歌的卡拉OK店小老百姓,可以因伴唱機裡一首歌沒有授權,面臨10萬
: 元起跳的求償;到夜市買日劇、韓劇盜版光碟的大學生、高中生,僅因看過後丟掉可惜上
: 網拍賣,竟面臨有代理權卻沒有發行光碟的業者鉅額求償。向大盤商批來服飾上網販賣,
: 引用盤商給的照片,卻遭攝影師提告求償……不一而足的案例,打著智慧財產保護大旗,
: 卻壓迫著社會弱勢,執法的適切性,值得檢討。


天蔚藍 103-08-29 22:12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那另外 我還想知道我是初犯,而且遊戲光碟其實算是附贈的.

Q:是否還可在法庭上追加我方辯護律師?

Q:如果想申請到最輕的刑法民事責任我應該如何做??

Q:接下來法官問的問題要避開哪些點對我不利的??

Q:是否需要先於開庭前與起訴人和解(雖然起訴人專利只在23片光碟裡面涉及2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涉嫌的犯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餘以下罰金。算是蠻重的,本文建議您應該委任律師,協助與被害廠商和解並且出庭。

2、倘若您無法為有效的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認罪。

3、法院攻防的部分我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4、有必要與被害廠商先行達成和解

天蔚藍 103-09-03 21:45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n720427 103-08-28 07:29

小弟最近在市區行駛汽車,因不知情違規右轉(從快車道右轉時速僅20也完全確認右轉時慢車道無車直行,後經警方告知此快車道已改為不可直接右轉)導致一輛機車從右後方擦撞!
當下撞擊不大,有轉過頭看機車駕駛好像無大礙也以為右轉並無違規就沒有下車查看繼續行駛!
過沒多久就接到警察局電話也馬上到警局到說明,目前尚未做筆錄但已與機車騎士和解!請問肇事逃逸刑責上將來有緩起訴空間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8-28 08:28

一般若非嚴重又無前科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若要爭取緩起訴機會,建議您坦承肇逃事實,並表達已與被害人和解同時看有無相關和解書據提出。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8 09:39

您好,您的行為涉嫌違法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及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其中「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或是撤回告訴,警方還是要依法將肇事者移送法辦,您還是會受到刑事追訴。至於「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您即可免於受到刑罰,警方會直接將「過失傷害」的部分予以銷案,但肇事逃逸的部分,還是要移送法辦,然而檢察官通常會斟酌雙方已和解的事實,給予「緩起訴」的處置,使您免受牢獄之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之裁量在法官手上,請留意當庭陳述之態度,法官亦會參考兩造是否和解以為量刑之參考。

咪咪 103-08-27 19:18

我想請問一下

 

我過去沒有任何案底

但在今年年初。因好奇心所以抽了幾根k菸。同車的友人也都被抓了。

但去警察局做筆錄時有驗尿。當場我只被驗到k它命

但友人有被驗到搖頭丸。隔了一個月後警察局又打來說我有被驗到搖頭丸

但我連搖頭丸長怎樣都沒看過。另一個友人也是當下沒驗到後來才說有的

但我跟後來的這個友人當天都有同樣的身體不適。但我們真的沒有她們說的搖頭丸

但那天同車的四個人。只有我們兩個女生這樣

那天我們同喝一杯從夜店裡帶出來的飲料。其他都沒有共同食用的東西了!

但是我們真的沒有食用她們說的搖頭丸

現在另一個女的以經收到勒戒的單子了!

我還要讀大學還有家要養。我不能這樣去勒戒,家裡會沒收入。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或是可以有悔過的機會。

我真的沒有食用她們說的搖頭丸

但如果真的有驗到那就是那杯飲料的問題了啊!

但飲料喝起來很正常啊。我真的不知為何會這樣

想知道有什麼解決辦法!!!求解拜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19

警方第一次初驗通常是用快速篩檢試劑,這個通常比較不準,

複驗都是用氣相層析質譜儀,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之前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

只要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聲請書一出去,法院就會裁,這時候就來不及了。

我以前當檢察官時通常收到警卷內有複驗報告的就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了,

也有同事(檢察官)是傳訊後當庭向法院內勤聲請觀察勒戒的,這個會有爭議。

我以前給緩起訴處分的情況都是販毒案件,施用毒品者依據通訊監察譯文指述上游,

此時有特別要求者,因為體諒他肯指述上游販毒者,又為了避免其翻供(如果偵查與審判中證詞不一致一定有偽證的問題,屆時緩起訴處分就會撤銷),才給予緩起訴處分。

一般警方移送單純施用毒品案件,給予緩起訴處分者,幾希矣。

說真的,施用毒品案件我諭知緩起訴處分者,後來幾乎全部因為再犯施用都撤銷了。

所以以後我就不太想給緩起訴處分了。

椰子 103-08-27 18:00
律師您好 我前天騎機車和車子發生碰撞 做完筆錄後就和對方說好要互賠對方的財損 就寫下了和解書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對方沒有保 跟我說我車子修多少錢他就付多少錢 當天我們雙方都去估價 我給他看我的估價單後他確叫我不能修 跟他聯絡也不回覆我 和解書內容: 「甲方賠付乙方財損,乙方賠付甲方財損」 內容只有寫賠償沒有寫確切的賠償金額 想請問律師如果對方不賠償我該怎麼辦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們的和解書沒有確定之金額,可能會有爭議,蓋雙方對於財產損害之認定一定不一致,建議您在與對方直接向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談妥確切之金額後再為和解書。 

您好
其實這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在於因為當下也無法確認金額
但對方有承諾
只要在合理必要範圍內他都必須賠償
如果上法院法官也是以這樣標準去判斷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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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對方之後沒有賠償的話,就拿和解書加上損害證明單據來起訴即可

 

小儒 103-08-27 15:11

律師們 妳們好

昨晚 因為想說很晚了 就沒遵守交通 在分隔島中央要轉彎

結果再等時 後面一位算是老年人  開車撞到我 我有開燈 以及方向燈

但那老人也因該是違規了 <我想 >  撞到後 下車看了一下

我一直叫他幫我一下 因為我左半身被壓住

就上車開走  我被摩托車壓住所以沒起來阻止她離開

勉強爬起後  我聞到殘留的酒味很重 因為當時也沒人看到  要是他沒走我可能也只會要求和解  不敢報警  第一次經歷到所以才會這樣
 <老人=道路殺手>

   因為這樣所以我自己爬起來前著車走了  我不敢報警<當下恍神了所以做了錯的選擇> 

隔天中午 有警局打給我  說 有人來投案  也有路人當目擊者  叫我去說明

結果 全部顛倒是非  說成我喝酒  也因為這樣 他們家屬都不要何解

一直要訴訟提告  我已經以淚洗面了 可可哀求  都不肯  <在警局時  有1個

暮集正人說了顛倒是非的事  又因為我沒證據 證人 所以被吃死死
<也許是警察看我是外地來的 沒什麼靠山幫助 所以 一位警察是說  就給他們告 但是我的口錄筆錄要屬實  不然會吃上官司  也謝謝那位警員幫我去地毯式的收所每一個路口攝影機>

律師妳好 和妳說我的事情 雖然還沒處理好 但是公司要證明  到底警局開始到結束的証明  請問律師有  資料嗎 可方便讓我揣摩一下  從被叫去訴說
到上法庭  因為事情很突然 跟公司請半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5: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酒駕的認定不是由目擊證人說的算,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對方肇事逃逸的部份,不會因為我方酒駕(縱使遭認定)就認定無罪。

3、您的敘述不是很清楚,但是本案還是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權益。

小儒 103-08-27 16: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妳好 可以再跟我說一次  流程嗎

開完驗傷證明後  

明天還要再去警局 

可以和我說一下 明天去大概會是怎麼樣的流程嘛

有人跟我說 還會去 調解委員會 不會那麼快讓他提告

第一次遇到 又不想讓家人擔心

方便的話 可以把流程<最壞的結果 提告了>

程序給我看嗎  包含 大概還要寫些甚麼委任書的

 

小白 103-08-27 14:26

小地因六月底左右用迅雷下載了未成年影片,

在七月底的時候警察持搜索票到家裡面(我住高雄)。

那時候已經被查扣電腦,到警局作筆錄認罪,

已經轉偵字號要我九月去檢察署報到開偵查庭。

但是昨天晚上有五個便衣持搜索票又來我家,我看了一下應該是同樣案件,

第一次被抓是三個警察,這次居然來五個,這麼大陣仗。

所以我很擔心是否在其他時間點犯了同樣的刑罰。

但是一看根本是上次警方抓我時的影片照片,而且還是同一個分局的!

當下就告知電腦已經被查扣,為什麼還要來第二次?

警察不知道怎麼想的,就看了我的分身證抄了資料以後就回去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

一.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這不是什麼大案子,有可能緩起訴

   因為我是初犯且沒有任何前科,且配合調查。

  但是我上網看了資料,違反兒少法28條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散布)

  而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等於是看運氣。

  在偵查庭階段,我是否該請一位律師陪同,委託代寫緩起訴聲請

  但是費用不知道是否會很高, 還是先自己去開偵查庭呢?

  目標是請檢察官給我一次機會,給予緩起訴機會。

二.有可能已經做完筆錄,扣押證物以後,

    同樣的案件,同樣分局的警察第二次來搜索嗎?

    會不會一個月後,警察用同樣的案件來我家第三次,第四次,

    這樣我以後不就隨時活在恐懼中?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15:56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
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項拍攝、製造兒童及少年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
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
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
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我之前擔任過高雄及屏東地檢署的檢察官,在高雄及屏東也都在婦幼組任職過,
指揮過很多案件,會第二次搜索,可能檢察官擔心之前有沒有查明的部分,
要不然同一事件反覆搜索,可能會有問題,這個部分,若有委任,我再去跟警方溝通,確認程序有無違法之處。
並爭取緩起訴處分或緩刑的機會
如果有需要委任,請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法律小學生 103-08-27 23:20

大大你好 你違法的情況 確實並沒有員警說的那麼輕鬆

             而且會第二次再來查扣 也證明這案件有一定的嚴重性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有可能是檢察官指揮再搜一次。刑案會擔心多是因為不了解,找個律師聊聊,查些前例給你看找個方向準備證據,這樣你會比較安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720427 103-08-27 07:49

小弟最近在市區行駛汽車,因不知情違規右轉導致一輛機車從右後方撞上!

當下碰撞聲不大,轉過頭看機車駕駛好像無大礙就沒有停車繼續行駛!

過沒多久就接到警察局電話也馬上到警局到案說明,目前尚未做筆錄但已與機車騎士和解!請問肇事逃逸刑責上將來有緩起訴空間嗎

願 平安 103-08-27 00:00

律師 您好
我想請教您
我因為在便利商店偷了四瓶指甲油
但是店家已扣了當時當班的員工的薪水(四瓶指甲油)
我也到了警局做完筆錄
我知道竊盜是不對的 但是我還是做了
現在我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我想和這名員工和解並把他被扣除的金額
如數的歸還給該名員工
我沒有前科也是初犯 我不知道我這麼做可以嗎
8月29日就要開庭了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
希望 魏律師 給我一個方向

1、您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對本案,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依法對竊盜案件均會判處有期徒刑或處拘役,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之判決。 3、感謝您的來文諮詢,讓本所有機會為您服務!
103-08-26 16:25

發生日期:103年8月23日下午3點

現場狀況是 我是直行車 對方也是,經過十字路口時,我見對方車完全靜止,所以我往前直行,車速約莫20,當我車身已經過一半時,突然受到撞擊,下車查看,對方直接撞擊我車右後方車門,雙方人員無任何傷害

警方做筆錄,對方坦承他只看右方無來車,就直接往前開,撞到我車之後才知道

對方在現場承諾會賠償修車費用,對方的車只有小傷,他跟我修車廠表示不求償

現在問題是,我是無照駕駛,對方保險公司會賠嗎? 然後這樣的狀況,我應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