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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 103-09-11 17:16

我與A朋友在小吃店聊天喝酒,但無故遭同行A朋友的同事毆打(我不認識)

,我頭部及手縫了13針,有去警局做筆錄也對他們提告,但事隔快2個了都一直沒下文。想問一下,一般這案件多久會收到開庭通知?且能要求他們賠多少,因被毆打跟公司請兩星期。

 您好:

如果您沒有取得警方之報案三聯單,

不見得確實有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建議您先確認此事,否則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就不能提刑事傷害罪告訴了

警方將案卷移送地檢署後通常在1、2個月內就會開庭

至於可以請求之金額建議應提供相關醫療及薪資等資料與律師討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驗傷監視器畫面)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又若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對方確實成立普通傷害犯罪而起訴,則可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美山 103-09-11 13:35

我是開資源回收場的,日前有客人載運廢鐵來賣,我也不清楚那是堪用品,但我是以一般對客人的回收價格回收,沒幾天,警察便帶著竊賊來我回收場指認,說東西是賣給我們的,我有說我收過,也看過他們,但我不知道那是他們竊盜而來的物品,有去刑大做完筆錄了,我想請問: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收到贓物,且該物品我視同"廢鐵"以一般價格轉賣給上游廠商,並未於我的回收場查獲此物品,我也提供監視器影帶給警方,這樣的情形我會有罪嗎?有的話形則是怎樣的?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4: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收受贓物之故意,則不會構成贓物罪。

2、您是否有故意,則必須依據對方所載運的廢鐵、交易的情形等,判斷是否與一般的交易情形不同。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公司的部份則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避免相類事件之再發生。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關鍵即在該名竊賊之供述是否會說出您知情為贓物之說法

以及您是否有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得證明您確實不知情

本所有辦理此類型之案件並使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林智群 (klaw) 103-09-11 18:34

 如果你不知情的話,是不會構成贓物罪,

不過有的檢察官會把收贓物的人當成竊盜罪的主嫌,

如果檢方態度對你不利,你又堅持無罪的話,建議請律師替你辯護,比較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結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未有收受贓物之故意,若允許,亦可提出買受價格佐證之。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1 21:26

您好,

如同上開律師所述,依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會綜合卷證資料判斷,

例如水溝蓋上面已經印有市府公務,你還收購,就難說不知是贓物

又很明顯是魚塭或台電的電纜線,竊嫌多次並且大量販賣,

在這種情況下被起訴的機率很高。

若是一般的用品,應該就還好。

以前當檢察官時曾奉檢察官之命,向屏東地區的資源回收業者宣導相關概念,

當時在旁的是屏東縣警察局長陳家欽。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阿棋 103-09-10 22:19

因收到詐欺案通知到案說明,作筆錄後得知原因如下

1.因詐欺案件被害人通知警方,最後案件的上線說我是他的下線

2.然後我詢問警方為何該事件我完全不知情卻通知我到案,警方表示上線所提及的姓名全台灣從民國1年至100年只有我一個人是這個名字,而對方使用這個名字進行拉下線及詐騙行為,所以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

3.警方告知上線的LINE 內有我的對話紀錄,使用的名字是本人全名,而本人帳號所使用的名字並非為全名!以及使用這個名字在網路上發布拉下線的訊息

4.警方質疑為何我並非下線而詐欺人的上線強調我是他的下線,但本人網路及通訊、帳號均未有任何與該案情有關之所有訊息,是否因詐欺人冒用姓名而本人需造成法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為相關詐欺犯罪行為,證據意無充足得證明您有違詐欺行為,仍可委任律師為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根本沒有詐欺之犯意及詐欺之犯行。亦可請求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22:47

警方以此部分指述證據薄弱,本人擔任檢察官時也指揮過偵辦詐騙集團案件,

「2009-08-30 自由時報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31196

個資信貸 近百原民上當

專案小組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指揮偵辦,除了破獲該集團,並查扣大批人頭存摺、證件等贓證物,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擴大偵辦中。」

大概知道相關案件的流程及證據所需程度,

高屏地區若有疑義,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當執行檢察官時還有遇到偵查、法院判到同名同姓不同人的。

【石秀華、李菁豪、陳宏銘╱連線報導】司法機關搞烏龍,竟抄錯詐騙案嫌犯的資料,一名台商的黃姓女助理被誤當成同名同姓的詐欺犯,無辜被通緝,上周四返台時,在老闆和日籍客戶前遭航警上銬移送、並被裁罰;女助理事後查證屏東地檢署抓錯人,屏檢昨通知黃女領回罰金並致歉。

黃女氣得大罵:「太離譜!」要聲請國賠、控告屏檢妨害名譽自由、並要求登報道歉。

備受屈辱 這起烏龍通緝案的受害人黃米淇(四十八歲),是在菲律賓一家鮪魚外銷台商任女助理,昨她到屏檢領回日前所繳的五萬元易科罰金時,屏檢檢察長羅榮乾當面向她致歉,並強調:「小案件竟犯那麼大錯誤,對同仁是很大教訓」、「嚴重侵犯人權,是不該犯的錯。

」黃女憤憤不平對《蘋果》記者說:「檢方錯得太離譜!我從沒受過這種屈辱。

」 點下放大 當老闆客戶面被帶走 黃女表示,上周四她與老闆、日籍客戶一起由菲返台,機場查驗人員以她涉詐欺案被通緝,通知航警前來上銬逮人,儘管她一路喊冤,卻沒人相信。

老闆要她:「弄清楚再來上班」日籍客戶也詢問怎麼回事?黃女說:「我很怕被客戶誤會。

」黃女說,她被帶到屏檢時,值日檢察官邵勇維告知她判拘五十天、可易科罰金五萬元,要她先繳罰金再幫她調卷調查,於是她找朋友幫忙繳了錢。

當晚立即向電信公司查詢,得知問題門號是另名二十三歲的「黃米淇」使用,再向屏檢申訴。

Elaine 103-09-10 11:46

我有一個朋友,騎機車時,對方是開車,副駕駛座沒有觀察後方是否有車要過去,直接開車門機車無預警就撞到了,車上的人,沒有等到警察來,擅自把我朋友的機車移到別的地方,還一直強調說保險公司會處理。很讓人懷疑是不是公家機關車子

等到警察來時,警察沒有聯絡交通隊的,也沒有做相關紀錄,就直接開通知單叫我朋友禮拜日到警察局作筆錄,因為我朋友當時撞到已經頭暈說不出話來,有叫救護車,送到醫院,可是警察居然也不問要家醫院,就開通知請他禮拜日去警察局作筆錄

試問警察一般不是還會問,送往哪個醫院,會前往醫院跟傷者作筆錄嗎?

可是警察到事故現場,並沒有做任何動作,只開通知請我朋友禮拜日到警察局作筆錄,想請問說警察這樣做是否有疏失

擅自移動是不是也有罪??

 

 您好:

如果現場有證人監視錄影可證明是對方過失車門導致您朋友受傷

縱使機車被移動還是有機會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

並於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對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如果您的朋友不方便至警局作筆錄,可以請警察到醫院現場製作

擅自移動應僅構成交通違規之行政處罰,應無刑責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laine 103-09-10 14:3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現場有證人監視錄影可證明是對方過失車門導致您朋友受 ... (恕刪)

撞到時,警察有來跟肇事者做筆錄,但我朋友因為撞到在地上無法做筆錄,得送去醫院,但警察連問都沒問說他在哪家醫院治療,就開個通知單,請我朋友9/14到警局作筆錄,而且警察到事發現場也沒請交通隊來做鑑定,只是很單純的作筆錄量完酒測就走人,那警察這樣做是否有疏失?

菲菲 103-09-09 13:36

我已申請家暴令(有通報113.報警.驗傷)目前收到的是暫時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擇期開庭

有收到一份先生需要去認知輔導.但他沒去

我並沒有因為家暴分居離家

仍然和先生同住一個屋簷下

這是否會影響我將來因家暴而訴請離婚?

法官是否會認為雖被家暴但我卻沒有因此離家代表婚姻仍可維持?

我非常想要我女兒的監護權以及擔任她的主要照顧者

(我白天有工作.婆婆代為照顧.但晚上都由我接手.女兒和爸爸不親近.因為她親眼見到先生毆打我)

因為我先生沒有善盡照顧她的責任

每天就是滑手機打電動跟喝酒

我該如何蒐證他並不適合照顧小孩?

她才兩歲半.但已可以清楚表達.我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在判決時是否會詢問她的意願

家暴發生當天.證人都是公公婆婆以及小姑.全是夫家的人.我並不認為他們會願意當證人

另外.通報家暴中心當天.對方有詢問我整個家暴過程.我有提到先生拿起剪刀對著我.雖沒有刺我.但我因為奪下剪刀而受傷流血

再來 到醫院驗傷時 醫院的社工也同樣詢問我過程 剪刀部分我依舊老實告知

到派出所作筆錄時.第一份做的是要傳給社會局的 我沒有提到剪刀部份

第二份做的是派出所的筆錄 我提起剪刀部份

警員說:你第一份沒有提 這份你就不要提了!不然會不符合!

是我粗心大意慌了手腳

 

您好

家暴分居是兩回事

法官不會因此而為不利的認定

不過你可以要積極收集證據

但原則上子幼從母

而且如果你是小孩的照顧者

不會有這問題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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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令開庭主要是審酌有無家暴家暴程度,來決定保護令救濟範圍,有家暴可以不堪同居虐待或婚姻有重大破綻來起訴離婚,當然訴訟過程中的其他論述也是必要,監護部分,法院會考量雙方經濟、工作、教育、小孩意願、支持系統、持續照護原則等等,並做訪視報告,供作決定,有家暴會先推定不適合監護,既然決定要訴訟了,所有的對話要錄音,訊息要保留,有其他問題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9 14:11

您好:

1.  雖然您有保護令,但法院判決離婚之重點是,您是否有民法第1052條可以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先生不想離婚,可以提出相關證明如法院核發保護令後,並無暴力發生且夫妻同居相處融洽等理由,說明爭吵只是單一偶發事件,還不足以無法維持婚姻,如此法院並不一定會判決離婚

2.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因此若法院認定家暴成立,對於您取得監護權相當有利。您後續須蒐證對方有持續家暴傾向、對方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家庭暴力的行為,應可作為訴請離婚,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的重要依據,倘若您持續住於家中,並且沒有及時提起相關訴訟,確實會讓法院認定該次家庭暴力行為僅為雙方偶而衝突,因此不利於訴訟

2、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提起訴訟,至於其他證據的部份,可以傳喚證人、並且錄音錄影的方式取得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證據主張受肢體及精神上之暴力而聲請家暴令。之後再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 

小威 103-09-09 00:32

想請教一下通常筆錄做完送去地檢署之後,多久(通常)會收到傳票

那收到傳票之後,去出庭結束後還會在收到甚麼東西嗎?

案子:酒駕未肇事(0.89),初犯,也無前科紀錄(含無交通違規過)

通常出庭會怎麼判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9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約一至二個月後,將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若為酒駕初犯,均有機會得請求緩起訴之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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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3B0 103-09-08 20:08

最近我跟一個人在FB買了LOL帳號

剛開始我跟他說350點數跟他買他說好 

7/19號的時候我支付給他

支付方法:給點數序號

中間他還騙我說 300點沒儲值近去 結果我去全家查發現他在騙

7/20號他跟我說:我機分連跳10場!被封鎖了

所以他說要給我一隻新的帳號 中間他跟我說 8月初就會好 會幫我練到滿等(30) 我跟他說好

7/21~7月底我一直密他 他一直假裝看不到 故意不看

8/1我在他FB照片留言:大大你可以給我了吧

8/2他對我說:你好 我不喜歡你在相片上的留言 幹你娘 不要在我朋友的地方留言 耖 請刪除

我刪了之後 我跟他說 可以給我了嗎?

他才跟我說 老實說我跟你說一件事...那支帳號只有10幾等

我聽到了一整個心理喊了個*

我就說麻煩你把350點數還我 我今天就要

他就說他沒錢 沒辦法現在立刻支付我 月抵找工作再給我

我就說好 你月抵給我錢 可是我給的時間是8/27號

8/25號我跟他說該給我了吧 兩天後要給 他說好好好 我在辦事情別吵

可是我看他朋友那時候PO在跟他玩CS 我想說 反正他兩天後會給我 那沒關西 我等

8/27號的時候他給我看那支帳號的ID 他說27等給我可以接受吧 我說好

他說今天前就會給你

8/28我跟他說你昨天好像忘記給我了喔

他:那支帳號拿去換了 等我換到就給你

我:那到底還要多久?

他:我不知道嗎!

我:你一直跟我拖  從7/19跟我拖到現在

他:我哪有

我:所以到底還要多久?

他:媽

我就換到會給你

你要問幾次?

我:兩個禮拜我沒拿到我只好作筆錄了(我也是學他一行一個字只是太浪費空間了所以合起來打)

他:你以為我會怕你喔?我說會給你就會給你 你一直說我真的會發飆

------------------------------------------------------------------------

結論:

你一直跟我拖時間 說要給我 結果你都在玩CS然後騙我錢

你說你會發飆是你這賣家沒盡到你的義務 我買家都做到了你還敢這麼說 真的要說發飆得也要說是我

那他跟當初說好的已經不一樣了

我可以用網路詐欺罪起訴他跟要求他還錢並且額外賠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對話紀錄及對方之相關資料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電話),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unny 103-09-08 18:29

律師團您好,我們是家小公司,在暑假有一工程延誤到開學,但因只剩部分工項,校方要求要建立圍籬,而我們雙方有些微的認知不同,所以僵持在圍籬的級數問題上,而此事也讓工程科的人來關心,而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公司的人態度也沒說很好,而開始有點爭執,此時公司的人好像有把手舉起(我不在現場,但覺得公司人可能氣,但絕對不會動手真打人的),所以公務科人員堅持要提告,警方當初也到了,只是公務人員去作筆錄,而公司人因還有事要做,而且也不是現行犯,所以沒必要立即出席去警察局,此事就這樣過了約一個星期吧,最近接到警方來電,說要作筆錄,所以公司的人員也去警察局作筆錄了,知道對方好像要提告的是妨礙公務罪及恐嚇,我十分擔憂之後會遇到什麼事,所以向各位律師詢問一下…………

 

1.請問對方這樣提告的成立嗎?好像說雙方經過筆錄後就是成立,之後就等傳單,那要注意準備什麼嗎?

 

2.對方當天突然出現,我沒注意是否有工作證,但這樣算妨礙公務嗎?我們一樣有圍籬措施,只是認知不同,雙方都還在商討,公務就突然出現,並且語氣也不好,明明就是雙方語氣都不好,卻要因此提告妨礙公務,難道不會太誇大事情了嗎?

 

3.此外,對方還要告恐嚇罪,因為覺得我們公司的人有要動手打她的意圖,所以以此為提告的依據,當天人不只他們倆,還有其他校方人員,對方好像是說因有其他人擋住所以沒打成,但是我們公司的人最多真的是氣而舉手,但絕對絕對不會真的打人的,知道這舉動對我們不好,但是也覺非對方講的那樣,所以我希望還是可以把事釐清,不要讓公司人員承擔非事實的罪名,拜託指點我們一些要注意的事吧,謝謝

 

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讓我知道怎麼解決此事,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助,也懇請大家多幫助給予一些應對此事的注意事項,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49

這只是民事履約糾紛,

至於現場溝通過程有點火爆,只要不動手,並不會因此成立犯罪

不過對方提告了,警方也只能找你們作筆錄再移送給檢察官,

並不一定會成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尚難成立任何犯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案件原則上仍會送到檢察官手上,以您所述之情形,難保檢察官不會起訴,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K 103-09-08 15:48

各位律師好:

小弟在9月4晚間7點被經方查獲持有2及毒品安非他命(初犯、無前科),且我主動交付以及無意義配合警方之詢問及製作筆錄,以及在9月5日當晚被攜至台北地方法院,當凌晨12點多開庭,在檢察官面前承認持有、吸食。

當晚檢察官有說等抗告期一過,將會收到法院的裁決書,我要甚麼時候提出申請院外治療比較適合?

上網查詢有人說是現在,有人說是等收到裁決書之後提出抗告,但自己對法律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想請各位律師們幫我解答。

 您好:

建議您還是應儘早具狀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較妥

並應檢附可以求情之相關事證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您如果會自己繕寫當然可以自己具狀

如果不會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如您有委託撰狀需求歡迎於明日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ERIK 103-09-08 16:18

律師你好:

感謝您的回答!!

所以我現在需要尋求律師為我"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嗎?

還是說我需要自己準備一份聲請書交至台北地方法院?

第一次被抓到吸食,要趕快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通常檢察官會命被告緩起訴處罰金大約五萬左右,以後要去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接受藥物治療,並接受心理輔導等。

建議你趁這個機會,還是趕快把毒癮戒了。以後再吸,可就會被判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是初次吸食被抓,要趕快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前,具狀向地檢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如此可以提高檢察官以替代療法之方式取代聲請勒戒。故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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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ting 103-09-22 09:31

吸食2級毒品之後沒多久被警察抓 (因為朋友抽k煙 所以我也一起被帶去警局) 結果驗尿出來呈現陽性 因此有去法院開庭 書記官問我 我都說沒有 不知道 之後過了兩個月(七月)收到判決書判處勒戒 上星期五收到單子說星期一開庭當天要執行勒戒 如果想申請緩起訴該怎ㄇ申請 我沒有任何前科 而且是初犯 況且當時警方沒有收到任何二級毒品 為什麼只開一次庭接著就直接送勒戒 不能戒癮治療嗎?


風雨無情 103-09-08 02:38
小弟在今年大約六月份被四位刑警帶道分局派出所 當時有拿我跟對方的譯文對話給我看 筆錄我也把該說的都說出來了 我也坦承前幾天有用過安非他命 想請問的事情是 藥品的來源我交代清楚了 這樣還需要被觀察勒戒嗎? 不是說自己不敢去面對自己的過錯過 只是自己身體不是很方便 想看說能否在外戒癮就好 拜託各位幫個忙 拜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08:37

你問一下警方有無函送,再補一個狀紙聲請戒癮治療,自己也先去治療。

當然如果你要問尿液結果,有時候警方可能會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太願意說。

高屏地區,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以前在擔任高雄、屏東緝毒組檢察官的經驗

如果是初犯吸食安非他命,或離初犯後超過5年再吸食,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自費戒癮治療後緩起訴,如有准許,可不必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建議您可儘速具狀並檢附相關可求情之事證資料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啊宗 103-09-08 00:40

我在網路遊戲上 有和人發生爭執  他先罵我 但我確實也有罵他 後來他說他去做筆錄了 說要不要提告公然侮辱 是看他 也說警察在查我IP 他說他要和解  可是他要5萬的和解金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修正通保法  那這樣警方還能查我IP或通聯嗎

或什麼方式找到我嗎 他做筆錄 警方會約談我到案說明嗎 他做筆錄等於已經提告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罵您,您亦可提出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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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 103-09-07 13:42

我朋友於08月15日酒駕自摔,酒測值0.89,後續就沒消息,但在9月初我朋友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我朋友前往作筆錄,還有我看過很多案例~酒駕超過0.55以上未肇事也是違反公共危險當事人當天都是被拘留然後隔天就出簡易庭了被判決了

那為何我朋友拖盡快半個月才作筆錄,然後筆錄作完也沒去簡易庭,請教一下現在是在等那一段???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局完成筆錄後會移到地檢署,故之後您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于兒 103-09-07 03:39

有吸食k他命,因藥頭被檢舉被帶去警察局驗尿指證,我已經承認我有吸食了,如果驗尿沒有驗到那還要罰嗎?

當天也去開庭完,現在藥頭下落不明,有八個人指證他販賣,那如果藥頭被抓我們還要開庭跟他面對面嗎?

如果筆錄上沒有說服用其他藥物,可是檢驗出來有,但是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用,可是筆錄上也沒提到,會怎麼樣?

假設是驗到二級的呢?一級的呢?

那初犯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10:18

實務上都是以驗尿報告為準,沒有就沒有,驗出二級的就以二級的處理。三級的就以三級的處理。

有關對質的部分,就算偵查沒有對質,到法院那邊一定會對質詰問。

建議你偵查與審判時證詞要一致,我已經遇到太多審判中翻供被法官告發偽證的案例。

 您好:

原則上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您只有施用第一、二級毒品部分(施用三級毒品沒有刑責規定)

則可盡快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如有供出其他毒品上游因而查獲將來亦有機會可以減刑或免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03

您好,若驗鬧報告只有驗到k,僅須受行政罰處法(罰錢與講習課程)。若有驗到其他一二級毒品,才會有犯罪之問題,故若您無法確定是否還有其他毒品參雜,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狀,以爭取院外治療取代勒戒之機會唷!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36

吸食的罪責較輕,

不過為了避免檢察官聲請勒戒,建議先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

阿龍 103-09-06 22:12
你好,我今天凌晨我去一條巷子找朋友,我剛到他們就說有警察來快跑,我就跟著跑,後面我被抓到,警察再朋有車子旁邊撿到一把西瓜刀,一條巷子他們好幾台摩托車停在左側,我停在右側,刀也不是在我這一側撿到的,隨後把我帶入警局作筆錄說我是 妨害社會安寧法 嫌疑人 罰三萬以下或拘役三天什麼的,我一值否認我認識他們跟西瓜刀不是我的,因為真的也不是從我的車上搜出來,作筆錄我也是一直否認刀不是我的,而且那把刀也沒開鋒過,我也沒碰過那把刀,之後我做完筆錄就回家了, 現在是要等通知書寄到家裡嗎? 還有一定會被起訴,要開庭嗎? 調查庭一定會開嗎 警方做完筆錄一定會報上去嗎 承認刀是自己持有的話,警方會叫你千物品扣押的筆錄還是什麼的嗎? 我有蓋他問我的筆錄而已 我滿18歲,其他跑的幾乎都沒滿18,會被抓深夜未歸,所以他們才跑,我也傻傻的跟著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社會秩序維護法為行政罰法,故不會有起訴之問題。

惟若刀子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違禁品,則會有刑事問題。 

103-09-06 06:01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今年六月時,於線上賭博網站贏得大筆賭金,但由於數目龐大,組頭稱一時間無法拿出來,他有收受於另一個賭客(稱乙)的支票,想以其支票向我支付金額,由於當下他拿不出錢給我,我也沒有辦法,不得已情況下接受這張支票,後來才發現,這張支票為乙父親之所有,當時乙是向組頭說這張票是他父親同意後所開出,當時我收到時只有蓋章,日期,金額,抬頭都還沒寫,他叫我自己寫就好,由於我擔心涉及偽造有價證券之類的,所以我要求簽立一張借據兼收據及取得授權,上面就是寫說當場交付收受之類的,其他內容如下:

五、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保證所提拱擔保物,完全為合法所有,願受詐欺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六、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七、本約所載,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均願負連帶責任,即負單獨清償全部債務責任,並願拋棄民法債篇第二十四節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之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八、其他特約事項:乙方所開立支票為其父親所有,經得其父親同意所開立,因行動不便而無法當面交付,由乙方轉交,口說無憑,特立此証,若有不實之處,願受詐欺罪、偽造有價證卷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簽完之後,經過大概半個月,友人提醒我,萬一他爸不承認,可能無法追償,所以在六月底我又叫他開立一張本票,可是現在跳票了,對方父親稱他不知道開支票出去,是被偷竊,並且報案,不過後來他兒子有去做筆錄,承認是他偷竊的,他父親現在也不願意清償,說那些東西都是我們自己寫的,連借據本票都是偽造的,但我詢問組頭,組頭確認是本人所寫,按耐指紋也是本人,他兒子卻說,指紋是他的沒錯,但他簽名是由他友人所寫,他當時怕筆跡一樣,交給組頭時會被發現,連帶保證人也就是其父親簽名的地方由他模仿筆跡簽名,他的簽名部分則由他的友人代簽,所以主張無效,我找到他說的友人,確認之後真的是如此,我謊騙他的友人說我要告他偽造文書,除非他幫我作證,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有取得跟乙對話的錄音,內容有提到當初簽名是由乙所授權,我手上也有列印當初我所贏的注單,組頭也願意提供我乙下注所輸之注單,組頭也表示如果再他出庭作證,但是在他不會涉及告訴的情況下,也願意幫我作證,請問我有辦法拿回這筆錢嗎,麻煩對這個案子有見解的律師回答,如果需要委任也沒有關係,謝謝

 您好:

1.依最高法院判例如您取得票據非出於惡意或詐欺

  則乙之父親仍不得因乙之侵權行為取得票據之原因對抗您。

2.就乙而言就算其父親能夠證明是乙偽造其票據

  乙仍應就該票據票據文義上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您本身亦有看出問題的重點所在,應有作過相當之研究

而且票據行為有無因性,非前後手間可以僅主張票據關係之權利,不受原因關係之拘束

如您確有委任需求,本所於台中、彰化有配合之律師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103-09-06 09:43

律師:

謝謝您的用心回答,我最主要的部分在於由於支票上面的日期以及金額跟抬頭都是我自己寫的,擔心觸法或導致支票無效,不過如文章裡我有提到的第八點特注事項,因而主張是我是善意第三方及有取得授權填寫?

另有一部分是關於在法律上,賭債是自然債務,因此對方主張債務不存在?

如果林律師對此案有興趣,不知道彰化這邊有服務嗎?

希望能進一步詳談,委託,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09

您好!縱使支票本票沒有瑕疵,但賭債非債,您最終仍可能要不到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9-06 10:15

律師您好:

但由於我跟乙方不是賭客與莊家關係,就事實而言等同於他跟我借錢去清償賭債,我可否主張這是借貸關係?

賭債非債,開立票據的原因既然是為了清償賭債,對方只要作賭債的票據原因抗辯,那就不需給付票款, 至於能不能用其他說詞包裝,要看能提出哪些證據來支持

啊宗 103-09-06 02:44

就是 我和對方有在網路上 發生爭執 對方有去做筆錄公然侮辱 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現在說要跟我和解 那我應該注意些甚麼 才能防止他日後再告我

或是要求拿精神賠償

 您好:

依您所述應視雙方所擬定之和解書內容而定

當然還要在其中註明對方應對您拋棄一切民刑事可請求之權利

不過最好還是委請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和解程序

以免像之前有網友問說對方後來反悔稱是被逼和解

而難找客觀證人來證明並無該事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1

您好,若撰寫和解書,建議您直接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和解之,蓋在區公所調解委會作成之調解書一經法院酌定調解方案,就會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如此亦可避免在生糾紛。又調解之內容建議載明事件發生之經過及內容,最後再載明雙方願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 

103-09-05 21:26

(地點房間)男方沒案底記錄第一次

男方與女方發生真吵.女方先動手打人.拉扯當中男方導致女方手腕於青.抓女方頭髮.女方有去驗傷已經提告以申請暫時保護令

男方沒去驗傷有做筆錄筆錄當中承認有拉扯頭髮.抓手腕

女方臉部挫傷男方沒承認是他毆打(因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會自殘)

女方口共沒說女方先動手打人男方口共有說女方先動手打人

請問這樣傷害罪成立機率高嗎

另外女方打算傷害>保護令>離婚>監護權>贍養費

PS:女方有憂鬱.躁鬱.卡債還有之前的小孩(並非男方的)

(男方與女方結婚有另外生一個小孩)

如果傷害罪成立離婚監護權問題這樣判決是比較有利於男方還女方呢

 另外小孩戶籍在女方那邊

小孩也在女方那邊

男方住南女方住北

 另外一點沒提到事件發生在南部所以在南部審理

女方有任何機會能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縱使您有驗傷單,以此為由提起離婚訴訟也無法使法院判決離婚

2、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且雙方是屬於互相傷害的狀況,無法據此就取得子女監護權

3、管轄的部分,由夫妻住所或是經常居住地、發生離婚事由的夫或妻的居、子女戶籍地當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4、就您所述的狀況要在北部提告應無問題,反倒是您的離婚事由,恐略為不足,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家暴聲請之部分,法院判斷是否准許核發家暴令之判斷關鍵在於您是否經常性的為精神上及肢體上之暴力行為,故若僅係偶有拉扯而導致受傷,不至於構成家暴聲請之要件。

至於管轄之問題, 家事訴訟夫妻之共同住所地具有管轄權。

103-09-06 10: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一點不明白.請問管轄權問題女方戶籍跟小孩戶籍在北部(娘家).男方在南部.案發地點也在南部.女方因事情發生逃回北部居住已在北部提告.目前已知在南部審理所以不太明白.女方有任何機會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103-09-06 10: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男方沒打算離婚.只是女方有離婚打算如果傷害罪成立.怕女方會申請保護令在告民事傷害.在請求離婚如果情求離婚准了監護權不知屬於男方女方(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卡債還有跟前任男友生的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管轄的部分,法律規定有很多的管轄法院,法院會依據比較有關係的部分作管轄,因為您與對方主要的住居地在南部,所以會在南部審理。不過考量子女的戶籍地在台北,因此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移回台北的。

2、有關於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沒有離婚,除非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或是您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否則沒有酌定監護權的問題。

3、有關監護的部分,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與子女的互動等做判斷。

kobe 103-09-05 02:41

請問一下律師,事情是這樣的,3個月前我把一包毒咖啡交給家人,請他拿去醫院化驗,因為想了解這到底甚麼成分,事後三個月的現在,因為近日有跟家人起口角,於是家人就把毒咖啡交給警方,說我在處所吸毒持有,於是警方3人上門帶搜索票找,可是沒找到任何毒品,我也被帶回去驗尿,一位員警作筆錄說那包毒咖啡15公克(我的疑惑來了 聽說2級超過10公克持有會有徒刑,但我根本不是當場被搜到啊,況且當時看到那包毒咖啡還有含咖啡粉才會15公克..),結果筆錄上竟然寫我持有,但那包毒咖啡不是當天在處所搜到的,只能說那是三個月前的東西,然後員警說函送,真要看還是驗尿結果,當然我知道驗尿結果一定會過,因為是整整超過三個月前的事情了,只是我在意說那份筆錄寫我持有是什麼意思?,這樣我會有甚麼刑責之類嗎,那包毒咖啡15公克 我不是現行犯 也沒被當場搜到 在處所也沒搜到其他毒品,那那包毒咖啡的筆錄會是硬栽贓我嗎 還是程序上只是做銷毀呢? 再者請問一下,筆錄上的聯絡電話會被監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二級毒品並沒有持有數的限制,只要持有就會構成,至多是超過20克必須加重其刑的規定。

2、  其實您的狀況,倘若有實施,在訴訟策略上會比較好。

3、  就您的狀況,本文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不要電話網路也不事宜。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14:12

如同曹律師所述,

宜於面談時方談論辯護策略。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我們再約面談時間

之前曾任屏東、高雄緝毒組檢察官,指揮過相關案件。

辜苟一下就知道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次依同法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考慮是否供出毒品來源,若因而查獲,可請減輕其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雪莉 103-09-05 00:53

各位律師

今年9月1號收到警察通知說我觸犯商標法當下我都傻了

在9/3號就去做筆錄了...當初在網拍上賣了一件類似香奈兒的LOGO 衣服

圖型是以其他圖型拼出雙C的圖案,就被警察買走被檢舉,當時真的不曉得這樣是犯法的也不曉得會這麼嚴重....經過員警解釋才知道香奈兒註冊的不只是他的專屬LOGO只要是雙C標連類似的圖型都算他們家只要不小心都算觸法....真的不曉得這樣也會觸法,如果知道了我也不敢賣,因為現在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

有可能不被判刑或罰金嗎?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真的很害怕感覺一生中留下汙點

並且也在網路上查過和解金都不便宜,但那些和解金我也拿不出來開怎麼辦?

現在我是要等開庭嗎?需要寫悔過書之類的嘛因該怎麼做才好,真的非常崩潰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4

您好!作完警方筆錄後,檢察官會傳您開庭,可能會問您是否與廠商和解,若有達成和解有可能爭取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恆 103-09-04 21:42

我想詢問一下

我當初在停車場內車遭對方撞 警方也到場做筆錄可是也沒給三聯單只給一張便條紙寫在哪被撞時間+辦案員警印章 之後就說停車場內的他們沒辦法處理也不上繳做初判 對方也交給他們保險公司處理 由於警方那邊沒辦法做初判對方保險公司也就說是各一半責任想推卸 可是事後我調了監視器去警局存檔明明上面拍的很清楚是對方撞上來的 對方保險公司堅持戶撞不處理 之後我問警方他們還是說這他們沒辦法處理需要我們雙方私下和解 可是我打給對方 對方確態度很惡劣的對我說 我不想跟你說 我這樣打給他等於騷擾 他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那邊處理 就掛我電話 所以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如果填訴訟單告上法院該如何填? 對方態度極差可以如何告他呢?

 

LeoC 103-09-04 10:38

律師您好

我在103/9/3凌晨被巡邏車攔檢酒駕0.43,早上被送簡易庭

當時什麼都不知道,我以為檢察官只是要核對筆錄的資料,所以也沒跟檢察官做什麼求情的動作,他會不會以為我沒有悔意,然後影響之後的判決?

他說之後會寄傳票給我,後來當天很多酒駕的好像只有我有留下來等交保。

之後看板上討論才知道好像在簡易庭的時候求情會比較好,現在有點後悔當初沒釀做。


我是初犯,沒有任何前科,想請問律師

如果這樣的話,在開庭的時候再請求緩起訴會有用嗎?

如果沒有緩起訴的話,可能會被判什麼判決?會有機會被關嗎?

 

謝謝律師

 1.只要檢察官還沒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應該還是有爭取緩起訴機會   2.可以先到地檢署查詢你案件的案號  然後寫個陳述意見狀給檢察官聲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LeoC 103-09-04 10:53

謝謝張律師

 

想再請問一下

1. 簡易判決是在下次開庭之後才會決定嗎?

2. 簡易判決的話,會大概是什麼內容?有可能被關嗎?

3. 案號是多久之後可以查到?要本人去還是網路上可以做?

 

感謝!!

 您好:

除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下:

1.檢察官就此類案件通常不會開太多次庭(通常只開一次),所以您還是盡快遞狀聲請為宜。

 2. 簡易判決通常是判得易科罰金緩刑,原則上不會被關。

3. 有開過庭就有案號,要拿身分證去地檢署櫃檯查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eoC 103-09-04 11:16

謝謝林律師

請問遞狀有一定的格式嗎?

內容有什麼必須注意的地方嗎?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狀紙內容部分,您可以直接至地檢署服務台直接詢問擬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涵 103-09-04 09:04

您好:我先生有吸毒(安非他命).所以我帶著警察去抓他.我只是單純的希望他能悔改(只有抓到吸食器.沒有毒品).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我先生身上居然帶著槍(改造的槍).現在因私藏槍械被起訴.該如何是好?我先生沒有任何前科.請問罪是否會判很重?而我去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跟警察說我曾經看過.這樣我會有事嗎?

1. 先看槍枝是否有殺傷力  如果沒有  那應該比較沒有問題   2.如果檢驗結果是有殺傷力  那看是否願意承認犯罪 這部分可以跟律師討論看看 如何做對自己權益比較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供出槍枝來源,可依證人保護法,槍炮彈藥管制條例規定來?取減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持有槍械至少三年以上

所以這是很重的罪

建議要請律師協助她處理會比較妥當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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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11:51
回覆 小涵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先生有吸毒(安非他命).所以我帶著警察去抓他.我只是單純的希望他能悔改(只有抓到吸食器 ... (恕刪)

如同上開大律師所述,

首先也是要看槍枝的鑑定報告有無殺傷力。

再看有無減刑的事由。

以前擔任緝毒及槍砲專組的檢察官,指揮過相關案件,

大概知道注意的細節。

若有疑問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4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之先生持有之槍枝類型判斷為制式手槍或改造手槍,再送鑑定判定是否具有殺傷力,再看是否為主要零件,又您先生可於偵查及審判中自白,可減刑。 

希希 103-09-04 08:26

您好,我想請問,我在8/24號跟男友開車誤紅燈撞到機車駕駛,後發現有叫警察過來處理,但因為是男友開車,他非台灣人,所以情急之下我跟警察說是我開車的,但是警察之後調監視器發現我說謊也做了偽證,說我犯了偽造文書罪,筆錄做完就說要等法院通知,請問,我傳票還沒來,可是我下個月要出國3~4個月,這樣有影響嗎?會不會到時我還要返國??

ps:車禍部分已經跟機車駕駛人合解了!

1. 如果目前沒有限制你出境  那出國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2.但需要注意將來檢察官還是會再傳喚你 如果真的無法到庭  需要辦理請假  否則檢察官是否權限可以拘提你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您好

不用擔心

你可以打給該股書記官

跟他說一下

可以延期開庭的

或者請律師協助你也可以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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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偉雄 103-09-04 07:40

報案之後的後續處理。

先來說說情況:

我太太發生車禍,因為前車緊急剎車,她也跟著緊急剎車(有煞住),正在慶幸的時候,後面的車卻追撞過來了,結果導致一共五輛車追撞,她是第三輛。

下車查看,發現第1、2輛之間輕微擦撞,第2、3輛之間稍微大一點的擦撞但也不嚴重,第4、5輛之間再更大一點的擦撞,但也不嚴重。第3、4輛車之間嚴重碰撞,第3輛車(我太太)後面毀損嚴重,但車還可以開;第4輛車的車頭整個翹起來,一直在滴水,安全氣囊爆開,小孩嚇哭...。我太太認為整個車禍主要責任應該是在第4輛車。

報案之後警察來做筆錄,各自聯絡保險公司,結果對方(第4輛車)的保險剛剛好過期,而且保險公司認為他沒有續保,所以不幫他理賠(這是不關我們的事,但會讓人擔心他因此耍賴,民事協調部分一拖再拖)。我太太把車開去修車廠估價(她平常固定回原廠保養、修理),估出來結果17萬,這比我們自己想像的還要高出一截,因此猜想對方應該也會覺得金額過高,但因為我們對車子一竅不通,因此尊重車廠的報價。

我的問題是:

1. 估價單出來之後,我們還不敢修車子,怕修下去對方不認帳,我們打算先請車廠把受損需要修理的地方詳細用照片記錄下來,接著打電話跟對方協調,對方同意了才修(但若對方不同意呢?),不知這樣處理好不好?但也怕對方先口頭答應,到時候不認帳,請問需要簽甚麼維修同意書嗎?還是可以電話錄音為證?

2. 聽說7天之後才能向警方申請一些文件,將心比心猜測,對方可能會認為責任都還沒釐清你怎麼說得好像都要我賠似的,他應該會想要等鑑定報告出來、責任釐清了再談(這些都是猜測),但是我太太急著想要把車子修好拿回來,如果對方不太理會我們或者一直拖延的話,我們該怎麼處理?直接修理下去會不會有問題?我上網看到有人分享自己的案例,他直接修理下去,之後對方如果不理不睬的話,就告對方,這樣的作法好嗎?

3. 想請問像這樣大家緊急剎車追撞,前車有沒有責任?

不好意思拉拉雜雜寫一大堆,因為實在外行,請多指點迷津,謝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10:25

 您好

會發生追撞主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你太太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沒有撞到第二台車

後方來車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追撞到你太太的車輛

基本上肇事責任在他方

當然你們因為他的追撞致車輛受有損害

可以請求他回復原狀或賠償價金

如果對方遲遲不願意賠償

那你們就把因為此次車禍受損部位請車廠將明細列出(建議可以回原廠估受損部位比較公正)

存證信函請對方回復原狀

告知他如果他逾期仍不回覆你們就自己修復並就金額向他主張

當然最後如果他都不願意負責

就要對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吳偉雄 103-09-04 10:51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會發生追撞主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你太太有保持 ... (恕刪)

 

感謝律師回覆,

想再請問一下,若對方要求在他熟識的保養廠維修(因為金額會有差距),

但我太太習慣在原廠維修,我們可以要求在指定的原廠維修嗎?

小龍 103-09-03 18:16

如題 但是這是車禍時的筆錄

我想知道這樣會不會被判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要判多久? 還是罰金就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說謊之權利,故縱使您未說實話,也不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問題。 

嘟麻 103-09-03 15:41

我與K先生在6月時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對撞, 有報警做筆錄, 依路權,我是肇事主因, K先生是肇事次因, 我們已於8月初達成和解,雙方都有簽和解書, 我的保險公司賠償K先生車損維修費用7成, K先生由於沒有保第三責任險由他自己付我們所達成的維修費用給我, 現在問題來了, 他所提出的維修收據是6萬 (說真的這個維修費用很不合理, 太誇張了, 我們預估只有2-3萬的車損維修費用), 但是我的保險公司與維修廠判定折舊維修費用只有2萬, 只賠償7成14000元, 現在他來我公司找我要求我給付應該賠償維修費用的餘額(42000-14000=28000), 我們雙方已達成和解, 我當初有受傷也沒有對他提告, 很擺明的他就是來盧, 可以不用理會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的部份,原則上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和解書判斷雙方權益。倘若已經依約賠償,則針對對方新提出之要求,原則上可以拒絕理會。

2、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倘若未包含於和解書,且仍然未逾越告訴期間,則仍然可以提起告訴。

 魏克仁律師回覆:  2014/09/03

1、和解為常見之解決糾紛方式,依民法第七三六條之規定:「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和解僅為契約的一種類型,只是其特色在兩造彼此相互讓步以定紛息爭。
和解契約與法庭上之訴訟和解不同,並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得直接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故為確保和解契約之實現,最好於訂定和解契約同時履行和解條件,以免和解契約發生一方違約不履行之情形。

2、另依民法第七三七條之規定:「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即當事人因和解讓步所拋棄之權利均將歸消滅,原則上不得再行主張,至於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則由和解契約之約定內容為準。

3、可以考慮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履行,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其屬於金錢方面的和解條件,還可以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此外,若擔心對方可能脫產,造成未來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之情形,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



 

christy119 103-09-03 10:27

你好,律師

請問香奈兒商標法有效期大約多久? 之前在網路社團認識一位賣家賣給我香奈兒九件一組的化妝品,他是有告訴我是平輸款不是百貨公司專櫃款,他要求是要5組才出貨,結果我跟三位朋友一起團購買了香奈兒化妝品,但事後有刑事便衣警察有詢問我貨品來源,卻沒有要我去做筆錄,這樣我算有違反商標法嗎? 商標法的追訴期大約多久? 甚麼情況下才算違法商標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香奈兒公司有相當多的商標,因此無法直接回復您的問題,至於商標權專用期限為10年,並且可以延展。

2、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商品恐怕是仿冒品,但是倘若您沒有轉賣行為,原則上不會構成違法,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3、本文建議您可以保留相關的交易紀錄,包含對話紀錄等,以作為將來自保之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未將仿冒商標之商品再行出售,單純之持有並不會構成犯罪,您可放心。警察之作法係為了查獲賣商品給您之賣家而已。 

猴子 103-09-03 09:18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我住新北市,於今年度五月出遊花蓮時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當地人仕,我開車(友人的車輛),對方騎車,對方年紀大約是阿嬤那一輩的。

事故發生由我方副駕駛人員先叫救護車及報警,未移動現場,副駕駛陪同傷者去醫院,對方右手脫臼。

由於傷者有年紀加手脫臼,由我留置現場並去警局作筆錄,因對方為原住民,語言方面無法清楚溝通,且有受傷,警方言,之後再補作筆錄,但本人因工作關係需於隔天離開花蓮,作筆錄前有載對方家屬去醫院,對方說要等她大兒子回來處理,我當下也一直留在醫院到晚上,隔天我再至醫院等候。

因對方受傷無法寫字且語言方面溝通不易,只能較為簡單對話,多次確認要全權由兒子處理,故當下與其兒子談完和解由其兒子代為簽名,因為我覺得阿嬤手已經受傷所以沒有請他寫委託書,但已多次與其確認要交由兒子處理,過程中我女友皆在場(副駕駛人員)(第三方公正人簽字人),和解書共三份,其中一份當下我就送去了警局,員警詢問為何非本人簽字,告知情況後員警也跟幫我作筆錄的員警再次確認(詢問時,當時承 辦員警外出),告知我那這樣可以了,已經和解

我再詢問這樣傷者是否需再作筆錄部份?警員告知這樣已經完成和解就不需再作筆錄,當下我也回電給傷者家屬告知情況,對方也說好,知道了這樣。

事隔約兩個月對方又申請強制理賠,我想說對方有受傷所以並無與保險公司有異議,讓她們請款,對方也無與我方聯繫,我有去市政府設立的法律諮詢協助作詢問,告知當時情況,因為和解書非當事人簽名,但我也有帶第三人作公證法律諮詢告知這樣對方一樣可以申請保險。但對方若要提告我方這邊有人可作證應該ok。

但前日又收到對方寄來的調解委員會的文件,因我要工作且地方遙遠已去電公所告知我無法到場,公所人員告知我,對方委託第三人處理,給我聯絡電話,但我多次聯繫未果,想請問我有何辦法先行處理,因不勝其擾,9/2號我已聯絡上對方的委託人,對方言雖已經和解但事後我都沒有聯絡及關懷對方等等的說要如果調解未到場又無法多補償對方金額就要以過失傷害對我提告

因當下我已很有誠意與對方和解,但事後又這麼多事,已經造成困擾,我也沒有什麼錢,所以想請您幫忙看看是否什麼辦法,因為感覺他們無限制的就是想要錢。

如您能抽空看一下我的問題,和需要和解書的話我再寄給您看。 萬分感謝

我之前有去市政府設立的免費法律諮詢詢問過。律師是告訴我上面已經載明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利,但是其兒子代簽名沒有委託書但我方已多次當面確認,且有第三方公正人,若開庭可陳述給檢察官知道應該沒問題,但我還是非常擔心,想請問若我真的被提告,我方的證人可以証實當下和解書的情況。這份和解書到底還具有效力嗎?

我真的不勝其擾,也無法專心工作了,麻煩你們幫幫我,謝謝!

補充一下,當時和解金額是12000,對方兒子簽完名後,錢的部分是直接交付當事人手中,我也當下跟她說那我們這邊和解了,跟兒子都處理完了,請她好好養傷,當時跟對方兒子談時也說了因為阿嬤這邊沒有作筆錄責任尚未清楚‧但我願意幫阿嬤支付醫療費用,也因工作關係需要回去想要和解,因為阿嬤受傷我沒受傷,希望對方能諒解這部份沒辦法一直下去跟他們談,所以希望快點和解,也都是由對方同意後才簽署。後續的保險費用支出約四萬多元,明細的部份我還要去查因為是同學的車,麻煩大家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3 10:16

您好:若已經過雙方合意和解,並在和解書上已註記「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雙方並互不再追究對方之刑事責任。」,即使和解書係由兒子代簽名,和解依然有法律效力,若對方堅持提告訴訟是她的權利,你可找當時承辦警察及您朋友證明已經雙方溝通並給付和解金,檢方會根據你的敘述判斷本案已經和解後,會予你不起訴處分,或是協調您們雙方再次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猴子 103-09-03 10: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經過雙方合意和解,並在和解書上已註記「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雙 ... (恕刪)

感謝大律師的回覆,謝謝,也想再請教一下謝大律師,可是對方沒有簽委任書,這樣沒關係嗎?

還有如果開庭的話一定是要在花蓮嗎? 那我是否還要主動做些甚麼事情呢?

因對方委託的處理人只說不多補償金額就要提告,但我認為已經和解了所以無法再多支付費用

這樣我需要先去檢察署之類的嗎?? 麻煩了,謝謝您。

阿翰 103-09-03 02:52
你好,我在2014年1月5號的時候被被抓到持有跟吸食2級毒品,後來我在2014年2月初的時侯吸食k菸,2月20我入伍的時侯驗到了k他命,到退伍2014年6月12號之後,1月五號的案子才寄開庭傳票要我去報到,7月初判決是緩起訴戒癮治療2年,我也沒在碰任何毒品,每次到醫院定期驗尿也都沒事,可是在7月中的時侯之前在入伍軍中驗到的k他命突然要我去做筆錄,我也有跟他說我之前的案子正在戒癮治療,我聽說k他命只是罰錢,我請想問一下會影響到我緩起訴嗎,醫院驗尿報告也都沒事,因為k他命也是之前的事,只是到很後面才做筆錄

1.K 他命目前屬於第三級毒品  施用第三級毒品  目前只處罰鍰  所以應該是不會影響你的緩起訴處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您好

原則上不會影響

因為吸食K他命應該是勒戒而已

但你如果又吸一次

這次恐怕不是勒戒那麼簡單

會被判刑

哪就會影響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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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0:45

您好,k他命係屬三級毒品,並非二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可知,僅 有吸食一級二級毒品係屬刑事犯罪,故若您僅有吸食k,僅係屬行政罰,只需繳納罰金及上毒品講習課程。又因既非犯罪,則不會有緩起訴撤銷之問題,您可放心。

阿貓 103-09-02 23:31

事情是這樣的我 ,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當下 , 我是用 line說要散布她的不雅照 ,但並沒有做 ,已做完筆錄被依恐嚇起訴 ,有跟對方父親談過 , 雖對方父親說我只要不再犯 , 不會有事,但我記得恐嚇公訴罪還是得開庭的不是 ? 也打去派出所問過警方表示案件已送出要我等法院通知開庭 , 也要我不要再跟對方有所聯繫, 我該信誰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已起訴,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又若您有和解之打算,建議您可於開庭時向法院表達有和解之意願,並請求法院安排調解之機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2 23:52

起訴通常會有起訴書,你有收到嗎?

通常檢察官要起訴的案件一定會開庭,不然會被法院策,因為欠缺中等品質給付。

你的部分可能只是警方剛函送而已,還要等地檢署開庭。

還沒有開偵查庭之前,還是有可能不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上午開庭才幫這個網站的網友兒少案件爭取到職權不起訴處分。

恐嚇案件,除非太超過,實務上都有衡量的空間,尤其是氣話。

以前剛分發當檢察官時,遇到一件男女朋友吵架,男生強行把女生身上的車鑰匙用暴力搶走然後把車開走,警方移送強盜,形式上有強盜的外觀,我聲請羈押,院方的學長提醒我說,你不會

覺得男方是因為男女朋友吵架,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嗎?不過法官學長還是很客氣,

改交保二十萬元,以上是在雄檢及屏檢當檢察官的經驗

會多長不知道耶,你有去地檢署網站看到偵結公告嗎?有去服務中心查你的繫屬地檢署案號嗎?

如果偵結公告後剩下的就是書記官的流程,大概兩週左右書記官就會把書類寄出去,

當然有的書記官會拖,但比較少。你先確認案件地檢署有無繫屬

高屏地區若有問題及委任等情狀,請先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律師客氣了。很多情況下,偵查的彈性很大,偵查可以處理好的,就不要拖到法院,

因為說出去的話,查到的證據,就是潑出去的水。

地檢署傳票不知道您收到了沒?如果還沒有,可能還只是函送的階段。

檢察官不太可能沒有問就起訴,主任檢察官現在都會檔,公訴檢察官及法院看到這種的會罵,

我剛分發的第一年不懂事,也被罵過,而且會被法院裁定補正,很丟臉。

如果起訴一定會照你的戶籍地或陳報的地址將起訴書寄給你的。

阿貓 103-09-02 23:5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已起訴,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又若您有和解 ... (恕刪)

所以我現在還要等法院的開庭通知嗎?

 您好:

依您所述如僅係警方將您的案件移送

則您之後應先係等地檢署檢察官傳票

雖然檢察官偵查階段可以委任律師為辯護人但還不能聲請閱卷

但是還是盡量能夠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發現與邵大律師所見略同)

補充:被起訴就會收到起訴書,不起訴就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阿貓 103-09-03 00:03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起訴通常會有起訴書,你有收到嗎?

通常檢察官要起訴的案件一定會開庭,不然會被法 ... (恕刪)

所以不管會不會起訴 ,都會收到起訴書嗎? 那時間大概會多長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是送請檢察官偵辦,從警方送給檢方,檢方通知開庭差不多會有一二個月之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恐嚇罪為公訴

無論如何警方一定會送到檢察官那邊處理

如果要和解也是在地檢署和解即可

和解之後可以緩起訴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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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 103-09-18 12:14

收到傳票,等同要開庭嘛?

那對方是否也會出庭?

如果以目前我20歲,沒前科,審判緩起訴的機率高嘛?

緩起訴的但書大概會有怎樣的條件?

如果庭上和解,法官會要求賠償金嘛?

第一次的傳票是偵查還是直接開庭?

阿比 103-09-02 19:49

我騎機車在無劃線道路,前車左轉因為太慢打方向燈,而去追撞他車子,而我有挫傷,我速度在60左右,有叫警察作筆錄,想問看看這樣子是誰對誰錯的比較多,他車子左後側有凹陷,修理完了跟我報價五千,感謝律師幫忙回答!

 

 對方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過失,而你的部分可能有為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惟對方之過失造成你受傷,所以需負過失傷害責任,故建議可向對方提出賠償金額要求協商,如協調不成,可於車禍發生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供參考。

阿比 103-09-07 18:23

感謝你的建議! 

103-09-02 16:56

今年二月一日標得一間法拍屋,跟原屋主開協調會對方不出現!

之後去民事法院訴訟6月底開第一庭,至今都沒有下文!

想請問是否可以告對方侵占呢?告侵占之前是否要先寫存證信函呢?

如果可以告侵占的話,是先去警察局筆錄還是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呢?

麻煩有處理過類似案件的大大們給我一點意見

蘇子良 (馬克) 103-09-03 13:32

 本案不會構成侵占,建議與原主協議搬遷,訴訟勞費過高,本人以往處理經驗通常要支付一筆費用,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小郡 103-09-02 12:55

未滿18歲前吸食過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被送少年觀護所 出來後 兩年保護管束都有定期檢驗尿液 都無異常 之後 跟朋友出去吃飯 朋友叫我開車 開車途中他在吸食k他命 而我完全沒吸食 被臨檢 做筆錄跟以上敘述都一樣 過幾天 警察局傳喚我 去做第二次筆錄 偵查佐 叫我承認有吸食就好 頂多罰款 這樣不會害到朋友也不會很麻煩 當下我也沒想那麼多 罰款繳完 也上課 每個禮拜都驗尿 這段期間 因為每天上班到連休息都沒時間 壓力大到無法承受 家人起疑我是否又吸食 但我沒吸 每天壓力大就算了 還面對家人起疑每天逼問 去哪裡都要交代 煩到想自殺時 想說算了 家人說我有施用毒品 那我就真的用然後想說自爆自氣 後來真的我吸食安非他命 被家人抓到 衛生局的驗尿我用白開水 現在也被查出來  衛生局說這幾天會安排我去警察局交代 事實我有吸食 我本來想尋死 但因為很不舍家人 被關一樣生不如死 因為這次可能有刑責 身上有記號的人說話都是屁 但我真的不想被關 我曾經也住精神病院住 失去自由不如不活 我沒碰身體不會覺得養痛 但會煩躁 可能是以前住精神病院的抑制藥物上起了作用 只是我真的不想在被關現在衛生局要我到警察局驗尿 衛生局驗尿結果 不是尿 因為我用白開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此次距離上一次勒戒完畢未滿五年,則依法必須由法院審理。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代為答辯,協助取得緩刑或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將來可以易科罰金,以避免入監服刑的結果。

魚兒 103-09-02 08:40

請問講1.<關到頭殼壞掉>.還有講(被害妄想症和妄想症)  這樣會行成公然毀謗侮辱罪嗎?

2.對方已說他已到警察局正式對我提出提告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且警方也說我的簡訊足夠打贏官司也可以附帶民事賠賞.接下來警方會找我作筆錄,請問他講的話是屬實嗎?

3.對方告不成,我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嗎?謝謝律師不耐煩解答^^

 1.單純兩人的私下對話  應該沒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2.但縱使對方提告不成立  應該也不容易構成誣告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0:23

您好:

若要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必須是公開地對不特定的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若您僅在私人對話中批評他,並無法構成,除非您在對話記錄中顯示出您有對外批評他的作為。 若對方確實提起告訴,最後也會以不起訴結案,您可對對方提起誣告附帶精神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菲菲 103-09-02 03:08

急急急……求助!

律師您好:

請問:1.未滿14歲少年與女童發生性行為法律程序為何?

2.未來是否會留有記錄?

3.學校是否會得知此事?如果會,是否應為保密及保護少年?

而事後若轉學,案件資訊也會一併帶至新學校嗎?

4.是否可談和解?時間點為何最佳?

5.如進行至民事求償約莫多少錢為合理範圍?

6.若判保護管束,時間為期通常多久?

7.被害人通常在何時會正式提告?(目前一天後到案做筆錄

8.一般狀況到最後的裁定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屬於少年事件,由少年法院審理。

2、會有少年紀錄,一定年限之後會塗銷

3、少年事件審理時通常會通知校方協助,因此校方會知悉此事。

4、和解的部分應該盡速進行。

5、和解金額必須斟酌犯行輕重、雙方資力等作?合評估。

6、少年事件,法院會斟酌少年的家庭狀況、犯行輕重等決定是否需要保護管束,管束的長短,甚至於可能會有感化教育。

7、此類案件屬於公訴罪,製作完筆錄,就會依法辦理。

8、少年事件的處遇包含。訓誡、假日生活輔導、交付保護管束、勞動服務、交付安置、感化教育。

9、本文建議少年事件影響少年甚深,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做比較妥適的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欽 103-09-02 01:18

請問傷害罪有可能不被起訴嗎?對方不斷用言語辱罵,挑釁,在一怒之下給對方一巴掌沒有很大力,警員到場處理,對方還是不辱罵,對方也請員警檢視過對方並沒有明顯外傷,流血,紅腫,我也當場向對方道歉說對不起了,對方還是提告,我也做完筆錄了,我也暫時沒對提告公然污辱罪(這算是保留法律追束權嗎?筆錄中有寫),我也有證人看到,警員在場時,對方還是不斷辱罵我,我有開店做生意怕對方找麻煩,請問我要如何自保?我是否可以要求員警做證呢?謝謝大律師請幫忙~~

 1.如果沒有成傷應該不會成立傷害罪  但可能有公然侮辱罪  看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驗傷,並且提出診斷證明書,則會構成傷害罪,此類案件檢察官給予不起訴的情形較少,至多就是檢察官斟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原因及相關事證給予緩起訴處分。

2、本文建議可以提起公然侮辱罪告訴,促使雙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之後分別撤回告訴。

小忠 103-09-01 22:53

郵局沒錢.卡跟郵局簿子不見.卡在房間找不到.簿子是因要去郵局問為何被凍解.之後路途上掉了.郵局因被詐騙集團去騙其他受害者三十幾萬. 發生時間是7月8號到7月10號.筆錄我也做了.警方讓我一個禮拜想想到底有借誰使用.但我沒有.
那段時間7月8號到7月10號我也在上班.假跟公司申請證明我在公司.是不是能證明沒去騙人.真的沒有去做騙人家錢的事.
快1個月  都失眠又要上班.我真的好累.我到底該怎麼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22:57

道長?

如果是道長的話,只要拿出財力證明,例如動產或定存單,相信就會不起訴甚至無罪。

如果要判決的話,小弟幫你找。

以前看到學姐起訴有資力之人,一審判無罪,學姐上訴,二審的法官說寧願相信人性光明面判決無罪。

司訓所同期的在刑庭當任法官也說邵勇維如果你帳戶掉了我一定判你無罪。

蘇淑珍  100臺檢證字第9349號

你註冊錯了,你是當事人,你註冊到律師的部分了。

如果你能夠拿出財產證明,我有信心幫你不起訴處分。

這種案件檢察官生涯辦了一百多件,有特別研究過其中的道理。

請洽ncc101ds@yahoo.com.tw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23241854395948&id=716812275038906&fref=nf

阿宗 103-09-01 22:52

我因為酒駕被抓有公共危險   但是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     另外再請問簡易判刑是能夠易科罰金嗎 ?

阿宗您好: 如果您已經向其他律師詢問,而且獲得其他律師的回覆。我們相信律師們的意見,都可以提供您作參考,所以我們考量該版面為公開版面,並基於相互尊重其他律師意見的立場,我們就不便再作回答。
阿宗 103-09-01 22:52

我因為酒駕被抓有公共危險   但是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     另外再請問簡易判刑是能夠易科罰金嗎 ?

1.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等同於這個案件起訴一樣 2.但因為是簡易程序 法官可以不傳喚你就直接判決 如果你有意見表示 可以寫陳述意見狀 甚至請求法官開庭讓你陳述意見 3.只要你不是犯三次以上 應該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阿宗 103-09-01 22:51

我因為酒駕被抓有公共危險   但是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     另外再請問簡易判刑是能夠易科罰金嗎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2 09:21
1.不服,具狀上訴到地院。 2.花錢請律師;或是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3.通常都可以易科罰金,看判決書上寫什麼。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