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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3-09-01 09:46

家人被打告人傷害

法官簡易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

最近知道 被告上訴了

 

請問他上訴會做什麼呢? 有可能推翻判決變成無罪嗎?

他之前都認罪了 上訴的話 被告如果說謊法官會相信嗎?

他上訴的話 我們告訴人一方一定會再和他開庭一次嗎?

因為我家人被和他的訴訟搞的有點煩心,想要了解一下,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1 13:27

您好!被告上訴無非是希望獲得更輕的判決,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當然改判無罪也是有可能的;至於上訴後開庭,告訴人不一定要出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 103-09-01 13:53

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告訴人這方沒有提起上訴的關係  就一定會讓法官把被告的刑度判輕嗎????

 

ca 103-09-01 14:01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

... (恕刪)

 

我們家 後來才知道被告提起上訴

所以現在也來不及上訴了(按到法院規定的10日期限)

所以這樣百分之百被告就會被減輕刑度了嗎? 

ca 103-09-01 18:10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希望有人可以指點我 感謝><~~~~

悔恨 103-08-31 20:15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可是我被告的是家暴罪 並且在偵查庭中我否認有傷害

可是我想在正式開庭時認罪 我該怎麼辦會比較好  因為我家人當證人 我怕我認罪會害到家人有可能被告偽證

被害人是小朋友 我姪子 可是他的監護權在政府那邊 我不知道該怎麼和解

法官那邊有他驗傷的傷口照片 還有被害人親口說 是我傷害

請問法官會看在我初犯跟年紀上從輕量刑嗎? 我滿18但未滿20

我最有可能被判甚麼刑責

我到底該怎麼辦誰能幫幫我 我非常需要幫助

謝謝各位律師們願意看我這篇文章 給予解答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7:58

 認罪當然法官會從輕量刑,通常會予您緩刑易科罰金較輕之刑,至於您所述家人作證部分,可能涉及偽證部分,檢方可能不會另簽辦,畢竟您已認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後悔 103-09-01 18:44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認罪當然法官會從輕量刑,通常會予您緩刑易科罰金較輕之刑,至於您所述家人作證部分, ... (恕刪)

恩 好的 謝謝蘇律師

因為我之前有線上網路法律免費諮詢過 他們是回答我說我認罪的話可能會害到證人被告偽證 讓我很猶豫

另外我想再請問 如果易科罰金會罰多少呢 我想知道個大概的價位....

 您好:

如果是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一定是要判六個月以下

每天一千元計算最多為18萬3千元

後悔 103-09-05 00:4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是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一定是要判六個月以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如果支付不起易科罰金的話 就要被關了@@?

只是 我是因為家暴被告

而起訴單 只有寫著普通傷害罪這一條的刑責  跟其他罪列如兒少法的加重其刑 主要只有普通傷害罪 其他都是幾等血親 家暴法跟兒少法而已...

其他都沒寫..... 所以主要是看普通傷害罪會被判如何嗎....

另外我想在問收到起訴單後 大概多久內會開庭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普通傷害罪,本文建議可以和解之後撤回告訴即可,可以請求法院移送調解庭處理。

103-08-31 18:41
我想問。他這樣會被判多久? 如果私下和解對方提出金錢過高。他可以分期付款嘛? 半年前的事情!現在提告是否還是違法呢? 如果真的會被告。他在法官面前一五一時的告知法官他還會被判的很重嘛? 還有!當然在發生關時對方女孩謊報年齡!兩情相願之下發生關係! 在法官眼裏我男朋友還是會被判的很嚴重嘛。? 麻煩律師們。跟我說說該如何是好?謝謝
nost 103-08-31 12:58

我的家人被判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毒品危害防制法條例第4條第2項有押票7月15日被收押新北地方法院押票。臺北女子看守所。警方到我家人的家中去收看有沒有毒品跟吸食器但都沒有。電話監聽譯文時有說到毒品證人為自家人被告人的媽媽跟弟弟。被告人有吸食的前科 。有沒有辦法可以讓他交保出來。拜託了一個小女生20歲左右被收押在獄中每天看他在裡面哭。做家人的都很傷心。

甚麼時候收到押票?  可以對羈押裁定抗告,或是之後聲請具保停押,有其他問題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應在偵查中,您們應先委請律師安排律見,以了解案情及後續聲請交保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為販賣二級毒品之重大犯罪,故建議您或家人為小女生委任律師,藉由律師協助了解辯護方向。又縱使有監聽譯文,亦可爭執並未說到毒品之種類數量及價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前往律見並為其聲請具保停押,及與其討論辯護策略與訴訟進行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黃先生 103-08-31 01:00

上個禮拜,有人看到我y 拍賣上的一只名錶,買家沒下標直接用line 跟我聯絡, 談了幾天,價格也談好了(10萬),約了隔天台中面交, 面交前一晚我有提醒賣家說如果需要去錶商驗錶我會全力配合, 可是賣家決定沒這個必要所以我們隔天就約在7eleven 內面交,3天後我收到了郵局的存證信函(期間都沒跟我聯絡),內容是買家跑去錶商驗錶, 錶商說這隻錶是假的, 所以要我退還10萬圓,但是這個錶在我買的時候我已經有驗過是正品, 問題是這個錶的零件很容易被更換,所以我擔心買家有對我的手錶動過什麼手腳所以才要求退費,所以我拒絕了, 現在買家跟我說他已經決定要對我提告,告我詐欺, 可是面交前我已經通知過他說要驗我可以配合一起去, 我也確定錶是正品, 我的問題是他如果更換了零件然後在對我提告,我要怎麼證明我是清白的,我在網路上也買賣過不少名錶,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還有請問這種情形我真的會被告詐欺嗎?這種狀況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5:28

 你交付的如果是真品,通常會有相關文件,

開庭時可以拿一些表及文件給檢察官看,證明你賣的都是真品,

且對方要求驗貨時你是同意的,

現在對方提告,提出的表你不確定是否已經被更換過,才拒絕退款

這應該是一般商業糾紛,不應該提告刑事

JACK 103-08-30 20:55

最近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

一開始說要威脅我當證人不然就要亂告我,我當然不可能同意我又不認識他  

 對方在他的案子他是被告,起初他是跟法官請求要我當證人.....                                                            法院就寄傳票要我去當證人,不然會被罰錢....

我當然很生氣打電話去問書記官為什麼他可以不經過我的同意就要我去當證人?                                          他就跟我講不認識的話你就寫狀紙寄給法官,民事訴訟法第309條也加上去.....                                         之後就沒消息.......................

什麼才過不到1個月變成我是被告,而且很奇怪隨便附個無關緊要的東西(發票 收據....)                                就告我欠他錢.........原告就是一開是要求我去當證人的人,                                                                 我想等調解的時間到再說   到調解庭我當然是很生氣劈哩趴來的把它臭罵頓                                              想不到她竟然還跟我講:你幫我當證人我就撤告,而且更無言的是調解員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當然很生氣回不可能和解這個案子根本是他亂告                                                                             調解委員既然跟我講:他不做主,要交給法官裁定.......                                                                        不和解的話就來這裡簽名吧,我很生氣簽完就直接走人想等過一星期收到傳票再說。

結果等了超過半個月都沒有,一開始我以為是撤告,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我還是打通電話去給書記官,

他居然跟我講那件案子已經轉給其他法院,因為標的金額超過50萬元以上,案號也改成別的案號........ 

我回:怎麼可能,她明明告我欠他5萬多元,這不是簡易庭嗎?為什麼變成這樣?                                            他回:他(告我的人)好像有案子要上訴吧.......                                                                                   我回:這關我什麼事? 他要不要上訴跟我欠他錢  何況還是他亂告......                                                      他回:我不清楚,可能要請你去閱件,或是等傳票來 .......

我的心裡告訴我,對方不知道動了什麼手腳,一定是要強迫我去做證人....                                                難不成對方想把他的案子跟我的案子合併?(這是我自己猜)  

              

請問律師有辦法終止這種一來再來的烏龍事件嗎? 他在調解庭那種要求應該算是威脅? 調解員可以放任他隨便亂來? 到假日又沒辦法去閱卷真的快煩死,就算去閱卷也未必可以看出所以然.....  希望律師能給良好的建議,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證人有到場作證之義務,若您已經法院或地檢署通知而不到場,最重除了罰錢外,還可拘提。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00:29

您好!對方提告的詳情,還是應去法院閱卷才會清楚明瞭,若對方無理由亂告,會很快被駁回,但被駁回確定之前,建議還是要小心應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8-29 18:00

我朋友的押票內容

羈押理由及所犯法條: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

觸犯之法條刑法339

羈押理由所依據之事實:被告自白.共犯供述.被害人證述

請問若以書狀向法院提出抗告是否有解除羈押的機會

我朋友現在有正常工作,好像是因為之前犯的案子被抓,早就沒從事不法行為

請問若請律師是否有辦法或機會解除羈押,可以告訴我有多少機率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17

您好,因為您朋友被羈押禁見裁定,故僅有律師可前往看守所接見,故建議趕快由朋友家屬為其委任律師,方可就案情加以討論而知悉答辯方向,以及討論以何種理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再者,由於除了律師之外,無法由其他人接見,故受押人心理上會感受孤立無援,故若有律師可前往探視,並將外面的家屬訊息帶給朋友,會使朋友較為安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先進行律見與被告討論後,才能了解案情並提出聲請解除羈押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前面兩位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應盡快向朋友的公司申請在職證明及並向國稅局申請所得清單

以作為已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之證據

方較有機會抗告成功,或待檢察官查獲共犯到案後聲請具保解除羈押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香菇 103-08-29 00:05

我想請問,事情發生是因為我上網買了鞋子,但隔幾個禮拜自稱是賣家打電話來,說他的價錢打錯了,叫我匯錢給她,我到提款機時,叫我匯進他的帳戶,匯了錢後,他的指示告訴我說我用錯了,叫我明天再打給銀行,之後才知道被騙了,但對方好像是人頭帳戶,所以它變成了被告,他現在說想和解,但錢是馬上就拿的到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23

很簡單,你要求他給現金才願意簽和解筆錄,這樣錢就馬上拿的到了。

香菇 103-08-29 16:3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可是如果說他要分期,叫我先簽,以後領不到怎麼辦?

Miao 103-08-28 11:47

被告刑事訴訟上因檢方認為其為無辜人頭帳戶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有承認其有過失,金額是3萬元。

現在我想提出民事訴訟-不當得利

但3萬好像是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請問走小額訴訟程序還要另外拿什麼表格繕寫嗎?

還是我寫起訴狀即可?

被告在外縣市,聽說正本給法院、繕本給被告,影本自行留存

自己的這份也要一併寄給對方所在地法院蓋章才有效力嗎?附回郵信封?

還是就寄正本、繕本給法院,自己這份不蓋章也無所謂?

"自本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年息的部分是有公定嗎?要寫多少呢?

謝謝老師們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寫起訴狀,以一式三份直接寄到法院即可,法院會先裁定補繳裁判費,接下來即會定開庭程序,而您訴狀內的請求權基礎,應該要確認清礎,會影響到您的請求,利息未約定者,即以法定利息年息百分之五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o 103-08-28 14:35

請問謝律師,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不恰當嗎?><或是主張民法第184、185?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17:30

應該是侵權行為,不是不當得利

Miao 103-08-28 21:29

謝謝沈律師,可是我是102年7月3日收到警局通知,知道帳戶主人的名字及位於基隆的,這樣有超過提侵權行為訴訟的期限嗎?

法院不當得利訴訟的範例恰好是以詐騙做為範本,我一直以為主張不當得利即可

請問這樣是引185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3:58
您好!侵權行為在知悉侵權人起兩年內提出民事訴訟就不會時效消滅,對方也是被騙,錢並未入他口袋,沒有不當得利;只告一個人,184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ao 103-08-29 10:41

謝謝熱心的沈律師,抱歉我打錯了><,是101年7月3日只被警察告知被告的姓名及所在戶籍地而已,到102年5月才收到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才有被告的完整資料,這樣如果現在要提有超過兩年時效性嗎?

請問民法184條不是適用於詐騙集團的成員嗎?處分書認為對方也是被騙而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這個行為一方面不構成對你施行詐術,另方面也不是使你陷於錯誤而為金錢交付的原因,只認其有保管不周的過失而已。

如果我引184條,對方如果說又不是他騙我的怎麼辦呢QQ?怕因為因果關係我會敗訴

也想說引185-2條是否能讓被告成立過失幫助?只要探討是否成立幫助行為就夠,只要成立法律效果就能適用185-1,應(直接)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訴狀,除了引用法條外也可以順便引用判例嗎?

這是我在網上找到的"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90號判決,「民法第185條第二項所規定造意人,乃教唆為侵權行為之造意,其與刑法不同者,不以故意為必要,亦得有過失之教唆」,「倘若欠缺注意而過失造意教唆第三人,該第三人亦因欠缺注意而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則造意人之過失附合於行為人之過失,侵害他人之權利,造意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即應與實施侵權行為之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可以寫進訴狀或是等開庭在講述即可呢?

Ren 103-08-27 19:08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辦的不是用我名義辦理的門號)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假若要是不繳清款項,會有甚麼樣的影響?除了信用變爛以外還會延伸甚麼樣的問題? 請律師幫幫我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已。是否該繳清款項還是不予理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是以您的名義所申辦之手機,則亞太向您主張給付手機費用並無不妥。建議您向對方談(亦即殺價),看可否繳納較少之費用。 

Ren 103-08-27 19:22

我想問的問題是,這支門號不是我本人辦理的,是我家人用自己的名義辦理的 不好意思剛剛沒說明清楚,我想詢問律師們,倘若這些款項若沒繳清,往後是否會有其他問題衍伸像是

       (1)會不會要跑法院打官司?

       (2)是真的會強制在此人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 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是有其他影響嗎?

       (4)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此門號的人嗎?)

       (5)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 

       (6)當事人辦理手機門號後(地址是寄到我住的地方),之後在外工作加上又連繫不到人,那麼

           若門號欠款又沒繳清這樣是否會影響到自家人的生活? 會不會有人上門討債之類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3:54

您好!手機不是您辦的,您可以不理會;打官司是辦手機的人要處理,也只能假扣押他的財產或查扣他的薪水,未繳清欠款前利息會繼續增加。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8 23:57

你家裡的人用你的名義辦理的,若未經你同意,在申請書上簽你的名字,則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不得不慎。

Ren 103-08-27 18:54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自己去亞太辦得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要繳清還是放著不于理會還是說有甚麼建議之類的...倘若不繳款是否往後會對當事人的信用造成多少損害?

請幫幫我這些東西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事情,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當事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

啟仁 103-08-27 05:33

律師:你好,我是被告,一審判決1年,因我開庭所說的話跟警察調出的通聯記錄不符,還有從監視器照片就說我所說的不符常理,問我認不認罪,不是我去偷的,我就不認罪,法官就因此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判刑一年,請問我要上訴上訴理由狀要如何寫,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27 09:37

您主張的事由是否符合常理能否再尋找其他有利的證據或其他有利減刑法律上理由等,因此上訴狀需要相當的專業訴訟程度的人撰寫,若您的資力不佳,建議可請律師代為撰寫較減省費用,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41

要請律師閱卷,只看判決就寫上訴書,我覺得是不太負責任的作法,

因為很多細節就在卷宗資料裡,例如應調查的證據未調查,或者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的部分,

這些都要看卷才看得出來。也許要就卷裡面的證據互相連結而為論述,運用邏輯及推理能力尋找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或說法,是否符合罪疑惟輕原則而為無罪主張。檢察官當久了,吃過無罪的鱉,大概都知道關鍵點在哪裡。

以上看法僅供參考。有問題再洽

ncc101ds@yahoo.com.tw

或瑞瀛律師事務所

單純問問題儘量先用電子郵件信箱,因為真的忙爆了

(因為我都自己出馬,沒有請受僱,真的很累)

rita 103-08-26 15:14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問

A幫B介紹工作,當初在B同意下拿履歷給A~讓他轉交XX公司的主管,事後XX公司人資說沒有收到履歷,主管也說沒收到

B去警局報案~說要告A(因為洩漏個資),警察請A私下與B處理

請問Q1.A這樣算洩漏個資被告嗎?

Q2.因為A的確有拿履歷給主管,但主管卻說沒有~若B不撤案~有案底在警局會怎樣嗎??

TKS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15:24

 您好,B須證明A有將其個資外洩,才屬違反個資法,若僅係主管沒收到,不代表A有將個人資廖外洩。

rita 103-08-26 15: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B須證明A有將其個資外洩,才屬違反個資法,若僅係主管沒收到,不代表A有將個人 ... (恕刪)

 那請問這樣去警局備案~如果A都不理會~會有案底在警局嗎?TKS

林翰群 103-08-25 22:43

 

如題 我家最近被警察 台電 說有偷電 但是我們家買的是中古屋

一開始沒有撿查清楚 現在住了 7- 8 年了直到最近才被告知 我們其實一直都不知道我們用的電的設計 是偷電的設計  那我們民事方面已經跟台電和解 但是還是收到傳票說 要去開庭  但是我們沒有錯ㄚ我們不知道我們有偷電 那法官就跟我們說 沒有偷那為什麼要和解 現在我的家人很心急 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

 您好:

如果能證明您家人購買中古屋前就已經存在竊電裝置,

就可能不易被認定是有竊電之行為。

建議您可先請專業技師初步勘查大概的設置年限,

再向法院聲請鑑定釐清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可以請法院命台電公司提出原來的相關裝置,就可以進行鑑定

民事上願意讓步和解確實容易給法官有承認偷電的感覺,這在當初和解時應該要考慮到的,但民事和解或判決並無拘束刑事法官的效力,如果買屋時設備就是這樣,也確實都不知情,那可朝沒有主觀犯意來切入鑑定結果影響會蠻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5 23:09

以前當檢察官

處理過相關的案件,(魚塭的),屏東地區養殖漁業多,魚塭常常要省電而改電錶。

可以請求法院調取台電此電錶的用電量,查明何時開始用電量開始有異常的情況。

(電費暴減),

也許電費就是在你的前手時暴減。

林翰群 103-08-25 23:1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能證明您家人購買中古屋前就已經存在竊電裝置,

... (恕刪)

那如果台電技師已經來更換過裝置 還有辦法可以鑑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主張您無竊電故意,購買該屋時亦無認知有相關竊電設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和解不代表刑事即成立,法官可能要逼您們認罪,但若您們覺得是無辜應該要堅持無罪,而節電器到底由誰裝設,事後您們是否知情,均是本案爭執之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薇 103-08-25 15:09
週五收到傳票證人身份去開庭 但開完庭被檢查官轉列被告 案件是詐欺 被告和告訴人我都不認識 認識其中一個人頭戶他是我多年前在酒店帶的小姐 兩年前我第一次到酒店當經紀,上班一週後經紀公司老闆要我跟小姐那存簿印章薪轉用 我不疑有他的幫小姐拿了存簿交給老闆,後來做個三個月我沒做了,一直到上週五開庭我才再見到那個小姐,才知道是他存簿被當人頭戶,而他要我去證明我跟他拿了薪轉的存簿,因為太多年沒聯絡,所以我真的不清楚是否有這件事情,結果我一直說不出是否有拿,小姐的老公進來證明我有去他家拿了存簿,就這樣我被檢察官轉列被告 現在的我對案情還是完全不瞭解,只知道下次開庭要以被告身份出庭,我真的沒從中得到半點錢,真的要因此賠250萬,很不甘心,我目前能怎麼做,請律師有用嗎?

就你所述,目前情況對你來說是比較不利,要從沒有詐欺共同犯意來辯護,但要再詳細了解過程,從中找出可以使用的事證或有說服力的論述,只要沒被起訴判刑,那民事判賠的機率就很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如果確實因為工作需求而去拿存簿

你的理由是正當的

至於後面被拿去當非法使用

這是檢察官要證明你與該詐騙被告是有犯意聯絡

相關連性是很薄弱的

所以這應該是有辦法打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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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案件已經不是賠償就能了事了,檢察官已把妳列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旦轉列刑事被告,則您有權可以委請律師辯護,既然您覺得是無辜,更應堅持自己的清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遭起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閱卷,為您撰寫刑事準備狀、答辯狀,與您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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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初步看來應可由該名小姐之前的薪資是否確實轉到該薪轉帳戶,以及有何證人可證明您係聽酒店老闆指示而拿取該名小姐之存摺及印章辦理薪轉,不過詳細案情還是建議需與專業律師詳談為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ander 103-08-25 10:29

平安您好!

由於8月19日本人在台南地檢署依刑法第240條第一項和誘未滿20歲少女離家...向被告提出刑事自訴書狀;隨後被告得知告訴人提出告訴乙事教唆他人至

原告家中恐嚇其女兒在他們手中必需徹銷告訴否則令其終生不得見面等事..故而告訴人依刑法第298條略誘妨害自由罪於8月22日向被告提出刑事追加告訴狀暨依刑事訴訟法第219-1條聲請證據保全程序及291-1條聲請證人保護書.

唯期間透過北地檢友人瞭解狀況前往與被告協議後被告於08/25願意將該名少女安然送回家前題是徹銷上述告訴'請問好1)8月19日提出的刑事自訴案已立案25日分至受理股別偵辦,何時向法院提徹銷告訴?(2) 是否需寫合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34

和解書在開庭時或前均可提出,惟因被告所犯和誘未成年部分係非告訴乃論之罪,送回未成年人及與對方和解,僅是減刑的依據,即使撤回告訴,訴訟不會因此而終結,惟略誘未成年部分為告訴乃論之罪,應得和解撤回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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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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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103-08-24 20:59

請問被告坦承犯罪,而收到了起訴和不起訴書,找不到對方和解,如何處理呢?

和解是有利爭取減輕刑部度,不過關於量刑還有其他因素,沒和解的話,就要從這些其他因素來切入爭取減輕刑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問題不夠具體,故僅得猜測您的意思。是否為被害人提出強制性交告訴,而檢察官認為非強制而為合意,故針對強制之部分不起訴,惟針對與未滿合意性交之部分起訴之。若被告欲與被害人和解兒無法聯繫,建議於開庭時向法官或開庭前致電承辦股書記官表達和解之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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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遭起訴,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之相關證據為何,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及答辯方向,為您撰寫準備理由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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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4 23:07

可以請刑庭法官訂調解期日,

我手上有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有請法官訂調解庭。法官也有訂。

如有意願,再請來信或致電瑞瀛律師事務所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8:33

 你現在要處理的,是起訴部分,

至於和解事宜,不建議由你出面,應該由律師出面處理比較妥適,

如果可以達成和解,對刑事部分是有幫助的

 

MIA 103-09-05 01:18
回覆 MIA 的發言內容:

請問已經是公訴罪了,是否還能找到免費律師呢?

 

凱凱 103-08-24 20:03

案由:○月○日下午17:30分,有人撕毀電信箱上張貼之標語

    張貼人發現隨即報案,員警至現場處〈○村○路○巷〉,張貼人〈原告〉要求毀損罪告訴,撕毀人〈被告〉亦在現場,並於員警錄音拍照下承認撕毀,張貼人隨即先行至派出所準備作報案筆錄

    在所內時過約10分鐘,該員警返所至大門前時,所長已在門前跟他交談〈內容看似本案〉,張貼人走出打招呼後,三人就走進所內,張貼人向所長及該員警請求告訴毀損罪,員警隨即準備製作筆錄,此時所長交代要對張貼人提行政罰張貼文宣物,張貼人回答犯法規願受罰,之後員警善意建議雙方坐下談談,過程中,張貼人感覺主管談話不甚善解人意。

1. 員警進所前所長剛好在門口談論本案,是否有人事先關心?

2. 違規廣告物行政罰之權責、舉發、開罰,程序有疑慮?

3. 毀損罪起訴與否,兩造之權益,由法令範圍及上級單位處理裁決

4. 張貼標語屬言論自由,如有違法或損及他人權益,應依法處理而不是當面指責報案人〈所長說:若不起訴,被告可提起誣告追朔〉

5. 所長談話內容及眼神有不公平善待兩造之感覺

6. 所長舉例說:有人在派出所大門上張貼紙張,所長撕毀,張貼人可以告他毀損罪嗎? (聽後本人愣住,他又對我說:你發什麼呆…)

7. 電信箱敢貼標語,小老百姓誰敢貼公署〈派出所〉,若我貼文:『波麗士大人善待小老百姓,警民合作愉快』。所長要撕掉嗎?要罰張貼人嗎?

 

本案之1.撕毀人  2.張貼人  3.派出所所長 ,三人各有哪些法律或行政責任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張貼人將廣告傳單張貼於公共場所或是他人物品上之後,應可認定其拋棄所有權,該物變成無主物,將該傳單撕毀,應該難以成立毀損罪,況且,您應該不是基於毀損的故意而撕毀傳單,應該是?了環境清潔。

2、本文建議您無須猜測對方與員警的關係,您只需要好好的提出答辯,倘若順利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在考慮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即可。

3、倘若您確實查獲事證員警有收受賄賂等罪嫌,則可以依法檢舉

4、有關於張貼人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鍰。

剛剛 103-08-24 02:36

請問,因為之前有發生車禍

然後最近地方法院有寄出起訴書

開頭有寫到「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體起公訴

」。

然後最後一頁有寫說,我犯「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那請問,我現在是要等到在一次開庭審理嗎?那是會再次寄開庭時間嗎?

如果我對判決有異議是否可以在提出,因為我是騎機車被別人撞,然後撞飛出去,撞到路人。覺得這樣判我過失傷害,有點不公平。

 

 您好:

您目前的情況是受檢察官偵結起訴,移送法院審理中,還未判決

法院之後會寄出傳票給您通知開庭時間,

您在法院進行準備程序階段可以具狀或當庭提出有利之事證答辯並聲請調查證據

待法院審理完畢後再進行宣判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當面找律師諮詢,否則如果事與願違,被認定有過失,不僅有刑事上的罪名,亦需繳納易科罰金賠償對方之損失。

青蛙 103-08-23 14:55

我在去年偷了老師的錢包,因為害怕所以我沒有坦承,後來老師到了警局報竊盜,因為竊盜無法銷案,老師私下問我她懷疑是我朋友拿的!結果我因為害怕就說是我朋友拿的,我也說我在朋友的包包看到老師的錢包,就這樣讓我的朋友背了這個罪名,而去年也要到臺北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當時我是以證人而去開庭,我朋友也有像法官說錢是我拿的那個時候我還是沒勇氣認罪沒說實情,法官要求我與朋友兩個測謊,而我的測謊沒過,當下我就像檢查官認罪了,說明錢包是我拿的,錢是我偷的,事隔了半年多我收到了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刑事傳票,而我也變被告了!想請問我當天如果我都認罪了,可以減輕罪行嗎?我可以怎麼做?當天會被收押嗎?現在的我很害怕也好後悔我從沒前科真的很害怕因此被留了前科,各位律師大大誰可以交我怎麼做?求求大家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52

才一個包包而已,不會押拉。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在和解書上載明同意對被告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然後跟檢察官請求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以前當檢察官時,內勤常遇到女性去偷A+1百貨的物品,甚至還有老師去偷,

有的還在警局割腕,我也搞不懂那個也沒多少錢,A+1的警衛也跟我說很煩,每天都會抓到人。

不過我也從來沒有因為這樣羈押被告

以上僅供參考

Sean.K 103-08-23 02:45

請問
1.如聲請假扣押被告是否也會收到法院的核准假扣押裁定
亦即法院會同時寄裁定債務人?使債務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

2.聲請假扣押也包含在聘請律師的服務範圍內?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36

 假扣押裁定對方不會收到,僅在您聲請強制執行時對方才會收到

另您律師辦理假扣押裁定強制執行當事人可自行辦理,或委請律師辦理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大根大根 103-08-23 01:13
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在今年8月12日收到簡易判決書,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小弟為初犯,想請教是否能夠上訴爭取緩刑之結果,判決結果內容有提到(末斟以被告迄未賠償告訴
人2 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是因為沒有賠償所以無法緩刑的原因嗎?
當時在偵查庭外談論賠償問題時,我很願意賠償被害人,但賠償金額無法達到被害人要求,所以被
害人拒絕接受我的賠償,所以才想說遞狀看是否能爭取較輕之罪名,但現在結果易科罰金換算也要
十八萬之多,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求償二十幾萬,這樣是否應該直接賠償給被害人再上訴,還
是直接上訴交由法院裁決,我絕無不想賠償之意,只是當初大家談論沒有結果,才想說交由司法來
裁決,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上訴是否有機會能夠緩刑,懇請各位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3

上訴時間只有十天,很短,先上訴再說

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要爭取緩刑是有困難的

頂多爭取少判幾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爭取緩刑,仍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前提,本件您仍可以先行上訴,之後仍可以再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原審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若逾期,該判決即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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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8-22 21:24

父親於八年前被債權聲請支付命令,但因判決書是寄到舊戶籍地,所以父親並不知情。日前收到執行命令書,才知道自己股票已被執行要求不能買賣,這才知道自己被告申請閱卷後,發現是媽媽的債權人以媽媽開的銀行支票告爸爸為連帶債權人,但支票上也沒父親印章,父親也不知情,所以現在收到執行命令,有點錯愕。請問我爸爸可以聲請異議嗎?或有自救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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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9

 支付命令確定後很難救,

除非你可以證明當時已經遷出舊戶籍地,否則支付命令已經有效送達

至於你父親沒有簽名的抗辯,那是比較後面的攻防了

欲晴 103-08-22 19:54

兩個月前我家人騎車

剛起步就被後方車撞,衝往逆向,但拉回來了

對方摔車,我的家人沒有過去訊問狀況就先騎走了

畢竟是被撞的,想說自己沒事就先離開了,那裡是大馬路

如今對方要告我的家人肇事逃逸

我是單親家庭,被告的是我父親,這樣家裡會沒有主要經濟來源

請問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 還是只能談和解避免父親被關?

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23:58

您好!若不想坐牢,和解取得被害人諒解是很有幫助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貝唯一 103-08-22 06:23

您好 前些天我在行經中和區臺64線時,被一內車道大卡右轉時撞到。導致車子受損嚴重,車上乘坐駕駛在內4成人,一2歲幼兒,救護車載我們到醫院當時個人覺得除了擦傷就是頭暈,簡單看過醫生後就回家了。由於我小孩每個禮拜都要去臺北上課2次,這下沒車只能坐計程車。對方保險電話給我時,我有詢問出行代步事宜,被告知。這不在他們的理賠範圍內,今天事發第四天,我主動打電話給肇事者詢問,他卻告訴我他沒有要負責的,他都是保了全險。而且我們沒有車用也是我們自己的事情

由於小孩還不太會講話,我也沒帶小孩去檢查,看起來沒什麼事,只是現在每晚睡覺途中都要大哭一會才繼續睡

我們的車子沒那麼快修好,而且修車費說是比較多,如果折舊又沒多少錢,現在出行很不方便

在這次事故中我們是受害者,而他不聞不問。想請問,我有哪些要維護的權益?可以告他哪些?謝謝

您好:如果您和其他乘客有因此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向大卡車司機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他和僱用人連帶賠償
HBK 103-08-22 00:14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後續更新 本人之後有找到當初的車行.還有當初那個業務..我之後有再去車行找老闆.老闆的說法也是避重就輕.不過自己有承認他知道那部車子.還有來這邊辦轉貸.也證明是那個業務.我有錄音.後來向和潤公司得知車子就是在當初那個車行買的.對保業務也是當初那個拿走我證件的業務.也才知道那間車行老闆也是有黑道背景.有前科.還有一些買賣糾紛.還有那個業務.也有很多這種案件在訴訟.我在今年8月4號第一次開庭.被告沒到庭 她連筆錄都還沒做.到現在都找不到人.至於那個業務跟車行我有跟檢察官提供資料.我也向檢察官說我可以確定應該是那個業務做的 只有他才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來偽造.也有提出筆跡鑑定.證明不是的我簽名.還有我本人根本沒去對保.也不認識被告許珮茹.我怎麼可能幫她當保人.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被告許珮茹這個人一直不出庭.還有那個業務死不承認是他偽造的.我能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真的很氣.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的部份,應該可以透過筆跡鑑定及相關人事物到案說明來釐清,證明該作保的行為是遭到第三人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做的,屆時,不論許小姐是否出面,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置。

2、待刑事部分有個結果之後,就可以提起確認保證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且向涉案人請求賠償

3、相關程序比較複雜,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小偉 103-08-21 01:37

今天有警察來找我說違反兒同少年性交易防制法

我在部落格上傳了48張真人未滿18歲的性器官裸露圖片

(東西全部都是從別的網站下載 再貼到我的部落格)

 

相簿都有用密碼上鎖和別人交換相簿密碼

然後今天警察就來抓我去做筆錄 說我散播色情資源

可以請問律師做完筆錄接下來還要做甚麼嗎?

我做完筆錄警察就放我回家

我今年才剛滿18而且沒有前科紀錄 會不會判比較輕?還是可以緩起訴?

網路上說好像做筆錄的時候就要申請緩起訴了 所以我剛做完筆錄是不是不可以申請緩起訴?

 

刑事訴訟法253條之1規定中指出,緩起訴是立法者給予檢察官的職權,故不是每一位行為人皆會緩起訴的權利,有不少數違反兒少法的被告,在接受檢察官的偵查程序後,不久就直接收到起訴書,失去自新的機會。惟有許多的警方為了便於處理兒少法案件,故常有要求、脅迫、利誘等情形讓行為人自白,好讓行為人相信自白才有緩起訴的機會,以利警方的績效及偵辦程序,進而影響當事人權益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從網站下載色情圖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電子相簿,然而該電子相簿是任何網友均可觀看,因此觸犯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另外,我國為保護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訂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其中第28條規範凡散佈色情圖片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5:53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有的檢察官不喜歡用緩起訴處分,覺得將來有撤銷緩起訴的可能,還有一堆流程要跑,

很麻煩。(例如職權送再議等等)

律師也是常常要幫當事人求情。

若要做無罪答辯,或緩起訴處分部分,再請來信

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08

您好,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係屬非告訴乃論罪,司法警察知悉後須收集證據並移送予地檢署,再由檢察官開庭偵辦調查,並決定起訴與否。依您描述,警方必定將該案移送檢方,緩起訴權責在於檢方,後續您將再收到地檢署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向檢方聲請緩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3

你有點太樂觀了,檢察官通常會起訴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DIY是行不通的

建議找一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比較妥當 

法律小學生 103-08-21 13:51

大大你好 你的行為高度有觸法的疑慮 

            而且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

            你恐怕太過樂觀    建議要謹慎處理才是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37

分享以前的經驗,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婦幼組檢察官

那時候常常收到警察釣魚及網路色情移送的案件,

以前佛教信仰很濃厚,對於這類的被告,我緩起訴的條件都是一年內心經壹仟遍,

我的想法是早中晚各一遍,戒除淫欲之心,後來我發現幾乎沒有一個人完成,

執行科的學姐覺得我這個諭知條件很好笑,有的被告後來就亂寫,想要矇混,

記者也問主任說為什麼這個檢察官都叫人寫心經,

以後就直接諭知社會勞動了。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有點類似認罪協商的感覺

以上僅供參考

小偉 103-08-21 18:53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我是放在部落格上面的相簿上鎖然後網友就會用私密留言進行交換密碼

我不知道警方怎麼拿到我相簿的密碼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能夠明確確認未成年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符合猥褻定義圖片內容有直接裸露性器官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我覺得我沒有無罪的可能性空間.....所以現在是緩起訴沒有希望了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9:13

可能就要調查警方如何取得密碼,是否每個人都可以取得密碼。

還是可以拼緩刑緩起訴處分,尤其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詳情再請來信。

(又要寫一些鈞長慈悲,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把歐陽修老爸搬出來)

然後又要一直跟檢察官或法官鞠躬拜託了Orz

以前當檢察官時,各位道長跟我鞠躬,

現在變成道長,要跟以前的同事鞠躬。

為了五斗米,腰還是要折下去><

以上開玩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珊珊 103-08-19 20:56

關於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 妨害性自主 

本人因與網友見面沒多久就發生關係,因為在汽車旅館被對方強迫,後來與他吵架就跑去告他強暴,之後對方有賠償金錢給我,也苦苦求要求我撤告,我也原諒對方了並去了警局但警察說是公訴罪不能撤告最多只加做撤銷筆錄,下星期就要到地檢署開庭,我要如何做才能幫對方脫罪?雖然是同一天開庭但不同時間開庭,我是早上,被告是下午!被告很擔心會被判刑影響到個人名譽工作,

可以請求律師幫忙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檢察官說明雙方已和解,不再追究,以便對方能夠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對方之和解書,並請對方一同到庭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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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3-08-19 23: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檢察官說明雙方已和解,不再追 ... (恕刪)

請問緩起訴,是指還會被起訴的意思嗎?

有沒有辦法讓對方不被起訴呢?

因為怕對方留下前科影響工作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00:23

弄不好會有偽證誣告的問題,小心為上,

之前處理前手的案件,前手起訴後因為和解,被害人到法院交互詰問時證稱係自願的,

因為性交易價碼談不攏所以才在地檢署亂說。

結果被公訴檢察官簽分偽證分到我的手上(屏東地檢署荒股)。

剛好分到曾慶雲律師手上,他求情我給被害人(也就是偽證被告緩起訴處分)

事後曾道長一直說我人很好@@

又在說古了。

以前處理案件的經驗

還有一些細節涉及到律師倫理的爭議,不方便在這說了

補充如下:

簡單來說,檢察官會問為什麼之前告,現在不告了?

如果只是因為和解,仍有被起訴的風險。

如果本來在警察局回答說被強暴,後來回答說沒有被強暴

又有誣告的嫌疑。

這就要看你警詢如何回答,事後又如何自圓其說了。

 你還是要據實陳述,以免自陷風險,至於男方如何減輕責任,建議請他自行委請律師為其辯解。

珊珊 103-08-20 12:4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絕對不是性交易啦,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啦!
還說好要一起去出庭

小女子 103-08-19 20:33

律師您好

我跟我前男友 因為有點糾紛

我就在FB上面 公開罵他

然後我也用LINE罵他

過了不久男方就傳給我一張 我之前的自拍裸照(但是只看的到臉 其他 他都有蓋掉)

並說 如果我在說他壞話 他就要PO這個

還說要告我公然侮辱

請問律師 這樣我可以告他 恐嚇

他告我公然汙辱 我會被告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脅公開裸照之部分,以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犯罪,您可委請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女子 103-08-19 21:1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是在fb 罵我前男友 (吃軟飯) 設定為公開 這句話算是公然汙辱

至於前男友在賴裡面 他沒有提到 要公開我的裸照 這句話

他是打說 (如果你在罵我的話 我就PO這個)

這樣的話 他可以告我公然汙辱

那我可以告他 恐嚇嗎 

我LINE他 跟他說 都互相不要告 但是他堅持要告 還說他不怕我告他 因為照片只有露臉 .....

103-08-19 11:58

各位律師:本人收到傳票毒品案已被告身分8/20早上要開庭我需要辯護律師陪同,我是第一次出犯,我不想勒戒因為我有一位女兒要照顧不想進去也不想有紀錄!不知道是否有幫助!(我要專門對毒品案的律師,我有很多問題要詢問!我要新北市的地區律師)我不要花了錢又沒有對案子幫助到的!我很急!不知當哪位律師專門打毒品案的!!真ㄉ很急明天就要開庭ㄌ

蘇子良 (馬克) 103-08-19 12:24

 如您需要幫助,可逕洽本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次施用毒品,您應於觀察勒戒處分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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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 103-08-18 23:03

律師您好:

由於102年8月左右,家人出國多買了一些日本藥妝而我上網拍販售後,

收到衛生局的信函,也被約至調查局約談後,最後判決罰鍰三萬元.

但是今天(已過一年了)卻收到刑事傳票,於8/22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法警室(刑事報到處)..我是被告,請問是否請律師比較妥當呢?因為之前已經罰鍰過了 卻又接到傳票非常不知所措..煩請律師指點

感謝您

傳票案由是什麼?刑事案件請律師陪同較妥,最好在偵查庭就可以解決,換不起訴或緩起訴。否則若起訴,要歷經一審及二審,會更麻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偵查庭,並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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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8-20 15:38

 藥事法會有刑事責任的, 多是賣偽藥或禁藥, 您賣的藥妝有此情形嗎? 還是有其他案由? 有律師陪同當然比較能保障權益(http://www.lawmed66.url.tw)

103-08-18 22:45

各位律師們:本人收到(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本人是被告身分

8/20要開偵查庭!!我需要專打毒品案的律師!!我要找辯護律師!不要收了錢卻沒有做事的律師喔!!因為我男友部份我已經請兩位了,我是初犯也不想(勒戒處分)因為我有小孩要照顧!我希望請律師辯護說能夠讓我在外面可以照顧我女兒!!人家給我的建議是說請律師陪同,我本來想申請法扶怕時間上會來不及,最近家中辦喪事今天才出殯到現在才有空上網找律師!我不希望太遠的律師最好是新北市地區~~(台北跑太累了)因為帶小孩子不想跑太遠地區!!麻煩各位律師

 

 您好:

本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67號9樓(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由於開庭時間緊迫,如您有意願委任本所辦理,請於明日上午致電本所預約開會時間,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次施用毒品,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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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8-18 20:23

想請問,法官在上一次開庭完全沒有預告這次開庭就是民事言辭辯論終結,然後在這次開庭時就突然說今天是言辭辯論終結,造成我有證據尚未提出,而被告今天提了一份陳報狀,我被強迫當場要看完表示意見,
這樣,
1. 有什麼方式可以自救呢? 有什麼法條可以維護我的權益提出使用?
2. 這樣情況下,可以聲請換法官嗎?

勞煩解答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8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官通常不會在上一次庭期預告下一次是否會言詞辯論終結,故法官所為並無明顯須迴避之事由。又若您仍有新事證需要調查,可具狀向法院聲請再開辯論,若法院認為有必要,會再開辯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再開辯論聲請狀,並說明尚有何證據未調查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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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103-08-18 09:42

請問我在2012年透過行銷公司投資老董牛肉麵未上市股票!他們當時藉由王品、85度C食品業成功再台掛牌上市,且又有郭董合作名人加持!包裝販賣其未上市股票,並且委託金鼎群益證券做為股務代理,以46元溢價賣出,在外以掛牌前須分散股權的話術直銷股票

但近期已經連環爆出老董打的郭台銘投資的名義郭董已經正式否認。且有多位投資提告詐欺以及租車不還等情事!已被告詐欺

就我所知它們至少違反了證卷交易法第22條非券商不可以向不特定對象從事推銷股票業務!我是否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股東或者當初銷售的直銷公司返還股款

亦或是對於購買了這樣未上市股票相關人等是否違反了其他的罪責我可以主張的?

蘇子良 (馬克) 103-08-18 12:59

 您可向行銷公司及該股東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並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相關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背信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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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103-08-20 23:26

因曾至調查局檢舉!調查官已告知已有股東提告劉正雄詐欺但被判敗訴!原因是其間劉正雄的確曾委託群益證券股票承銷的業務!故不構成詐欺認為是商場存在的風險問題!詐欺不成立!但這家公司目前的資金流向完全無法交代!可否提告掏空公司資產?

又其個人的行為實已造成公司商譽的損失及股東權益的受損!股東該如何主張本身的權益?

小羽 103-08-18 09:32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1.民事案件如果沒有其他特別審判籍法院  就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2.刑事案件如果不是向犯罪行為地法院告訴  就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安安 103-08-18 02:29

請問一下,
現在臉書很流行社團買賣
如果要購買一些東西
臉書私訊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例如:
今天A用臉書密B說要買一樣東西
他們已經說好多少錢...之類的
B已經把物品寄到A的家裡去了
但是A一直沒付錢
B報警,開三聯單了

但是A現在要匯錢給B,問B匯款資料B一直不回

 

請問

最後A要匯錢,B不給資料還可以告嗎?

警察會怎麼處理?

A被告會被關嗎?還是罰錢?罰多少?

這種會有案底嗎?

有人說18歲以前的案底都會在18後銷掉是可以的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8 09:46

您好:

通常B告的都是詐欺,需視A行為初始有無詐欺故意。依個人打過這類的案件經驗,幾乎能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至法庭大多也是爭取到無罪判決。

但仍然需依您與對方交流之紀錄觀之,才有辦法做最佳的判斷。建議帶相關資料至我們事務所,我們可以為您做訴訟策略之研擬。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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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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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103-08-16 14:21

之前與前東家因工作上有糾紛

被告公然侮辱今天法院寄來了簡易判決

想請問 我是被判易科罰金嗎?還是????

判決書如下 

http://i.imgur.com/vvrn8Kn.jpg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6 14:39

這個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還要等法院判決。通常不會開庭而判處可以易科的刑度。

ted 103-08-16 02:48

當天才認識的朋友餐後,陪同他去找朋友,誰知無辜演變成被告恐嚇.

請問該怎麼辦!

您好,本案關鍵在於您朋友之證詞及告訴人之指訴內容,您應儘量搜集有利事證為宜。

您好,請問當天的情況如何?必須要知道事實經過才有辦法提供您需要的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針對對方所提之證據資料加以爭執之,是否構成恐嚇之言論或造成對方恐懼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徐冰兒 103-08-15 23:44

我想請問 我本身住台北市  上個月和前夫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用放棄贍養費方式拿到監護權

現打算讓對方負擔孩子一半的責任

有稍微了解法官是依每月孩子平均消費去除以2

被告前夫所需負擔扶養費金額

但講白點養一個孩子真的沒那麼簡單

未來光學費教育費 不是區區一個月一萬五就足夠的

如果我另外附加用提告精神賠償100萬的方式

來補貼給孩子 這樣行的通嗎?他過去曾有家暴的紀錄 但那時我沒提告

我需要精神鑑定 或是什麼資料嗎???

您好,若對方過去曾有家暴傷害等行為,您當時有報警,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證據資料,且距今尚未超過兩年,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支出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惟因事涉婚姻關係存續間夫妻財產等複雜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