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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琳達 105-03-07 10:29
我在前公司是擔任會計,每天負責紀錄支出傳單及每個月做一次財務報表還有每月盤點庫存。我剛到公司時完全沒有同事帶我,所有會計帳目工作內容都是我自己摸索,所以很多地方難免出錯。而此公司因為有漏保勞健保在我去年104年12月離職後我向政府機關檢舉他們漏保勞健保一事,但前雇主卻不甘心被我檢舉而找出我在任職期間做的所有帳目科別,然後一一找出錯誤帳目,進而誣告業務偽造文書侵佔,但事實上我從未讓公司帳目有所虧損也從未侵佔任何東西。另外前公司是做美髮美容經銷商,倉庫都會有需多美髮品,而每天出貨量也極大,導致每月盤點都會有些許誤差,但誤差範圍值都是在1-2之內,卻被公司也誣賴我偷竊所以產品才會少,但我從未偷竊過如果可以監視器也可以調證明我清白。我現在在另一家新公司正常著上班,就在上星期收到了前雇主發出的存證信函,讓我有點擔心不知道怎麼辦,因為明明是清白的卻要跟他們到法院上耗,故尋求律師諮詢,懇請回覆,謝謝。
genius 105-03-06 17:03

請教各位律師

甲與乙為同居情侶   育有一子10歲

後來雙方不合大吵一架分手    

乙說甲在吵架時有動手打乙    告家暴傷害罪   有驗傷單佐證

當時10歲小孩也在場目擊

後來10歲子出庭作證說沒看到甲有動手打乙

如果最後判決甲無罪

請問這種情況   乙有構成誣告罪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無罪並不代表即會成立誣告罪,仍需證明對方確實是無中生有的事實,才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sa 105-03-02 16:29

我前男友因為不甘心分手所以展開一連串報復,他用我的照片及名字創立臉書&IG各兩個,共計四個冒名帳戶,從中po文許多私密不雅照片以及各種恐嚇的文字來威脅我,甚至設定公開帳號
所有證據我已經截圖保留
請問這樣我能採取怎樣的法律行動?
另外因為此事情導致我無法入眠甚至惡夢連連,身心靈受到極大打擊創傷
目前身邊朋友強烈建議去看心理醫生
因為已經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甚至產生胸口悶痛 時不時無緣因哭泣的狀況
但是不知道是否會影響事後提告的判決,我擔心如果去做心理諮商
對方可以咬住我因為精神狀異常所以誣告他  
請問會有這樣狀況嗎? 

你好:

刑事上可以蒐證提出散布猥褻物品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之告訴。 民事上可以請求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要求刪除侵害你名譽隱私的照片、文字,冒用你名義登記帳號,並請求精神慰撫金及以適當之方法回復名譽。 對方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可能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涉及個資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可以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以請求刪除你的個人資料,並請求損害賠償
Mina 105-03-02 14:42

您好,我目前在兩周前提告關於恐嚇威脅&妨害秘密以及妨害性自主的罪
因為目前身心狀態極差,社工及身邊朋友建議要我去做心理輔導 找心理醫師看診,但是我擔心我去看診,對方會不會以我精神狀況異常反告我誣告?
如果不會,我去做了心理諮商,是否能要求對方理賠精神損傷費?
以上問題感謝大家替我解惑 感謝 

去精神科就診不會有問題,另外如刑事部分經起訴,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當然也可不待刑事起訴,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琳達 105-03-02 12:27
我在前公司是擔任會計,每天負責紀錄支出傳單及每個月做一次財務報表還有每月盤點庫存。我剛到公司時完全沒有同事帶我,所有會計帳目工作內容都是我自己摸索,所以很多地方難免出錯。而此公司因為有漏保勞健保在我去年104年12月離職後我向政府機關檢舉他們漏保勞健保一事,但前雇主卻不甘心被我檢舉而找出我在任職期間做的所有帳目科別,然後一一找出錯誤帳目,進而誣告業務偽造文書侵佔,但事實上我從未讓公司帳目有所虧損也從未侵佔任何東西。另外前公司是做美髮美容經銷商,倉庫都會有需多美髮品,而每天出貨量也極大,導致每月盤點都會有些許誤差,但誤差範圍值都是在1-2之內,卻被公司也誣賴我偷竊所以產品才會少,但我從未偷竊過如果可以監視器也可以調證明我清白。我現在在另一家新公司正常著上班,就在上星期收到了前雇主發出的存證信函,讓我有點擔心不知道怎麼辦,因為明明是清白的卻要跟他們到法院上耗,故尋求律師諮詢,懇請回覆,謝謝。

你好:

業務登載不實不處罰過失,若只是登載上之疏失而非故意,不會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 業務侵占罪,客觀上要有業務持有他人之物而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將財務侵吞入己之行為,主觀上要有業務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若無侵占行為,只是盤點之疏失,不會構成罪。 惟雇主可能會以你有過失為由請求損害賠償,此部分雇主要負舉證責任

可先以存證信函回覆,表達並無竊取之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回函否認有犯罪行為,但若公司因此而提告,仍難免需跑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2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雇者可能準備對您提告,目前您應盡量避免與前雇主聯絡,避免遭對方錄音蒐證,並應準備委任律師,若收到警察局、調查局通知或地檢署傳票,應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2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雇者可能準備對您提告,目前您應盡量避免與前雇主聯絡,避免遭對方錄音蒐證,並應準備委任律師,若收到警察局、調查局通知或地檢署傳票,應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兔 105-03-02 03:50

我在網路公開罵對方是垃圾.對方去提告公然污辱.
我去做了筆錄.目前在等開偵查庭中
請問:

 

1.我罵他時.並沒有把對方的姓名打正確.例如"峰"打成"蜂".那我是否可以跟檢察官硬凹說:"我罵的人並不是他.我筆錄上承認的是別人"?


2.我會罵他是因為看不慣他的行為.他在網路上做了很多讓人不恥之事.(例如:盜用他人名義賺取錢財..這只是之一.而且我有證據可以呈上)我很氣憤.看不過去才會忍不住罵他.我是否可以跟檢察官講這些原由.藉以爭取不被起訴的機會.


3.如果雙方都願意和解.我願意道歉.那..如果他當庭對我要求賠償的金額是我不能接受的.或是我根本不想賠他錢.那是否算和解失敗.這樣會被起訴嗎?是否會留下案底?


4.如果我不被起訴.表示他告不成我.那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
以上問題~勞煩各位大律師幫忙解惑.小女子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6:45

1. 罵人垃圾雖無指名道姓,但可以推知是某人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針對對方非私德(就是不是個人私領域的事項而是涉及公共利益)去做一個表示意見的話,應有機會避掉。

2. 公然侮辱罪是輕罪,萬一真的無法和解,法、檢又不採你的說法,最多判到拘役,這可以易科罰金,至於案底的話,一定會查的到。

3. 不起訴反告對方誣告的話,成立機會不高,這是誣告罪本身要求必須故意捏造不實去提告有關。

小兔 105-03-02 22:0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罵人垃圾雖無指名道姓,但可以推知是某人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針對對方非私德(就 ... (恕刪)

謝謝鐘律師的解答.

那我想再請教一個問題~就是..

什麼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寫書狀呢?

我擔心在開偵查庭時會緊張.把想要講的話.講的不完整..

一緊張就腦筋空白..

這樣是否可以先請律師幫我寫好書狀呢?

黃黃 105-03-01 19:12
律師您好: 我與妹妹網路購買物品,2/5匯款,但一直詢問賣家卻一直說會寄出,後聯繫不上,我認為對方為故意不出貨故於228凌晨至警局備案,但當初賣家指定給我們的匯款帳戶非本人,故警示帳戶錯人,後對方表示因為自己感情事關版故我們無法聯繫,報案後才告知他以於227寄出,但當時未告訴我們!想請問,若此案不起訴,無辜賣家帳戶會有污點嗎?因為擔心會影響對方信貸,對方表示會告我們誣告,請問我該如何做?因為當初確信對方不會匯款才報案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1 2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於27出貨,所以對方應該會取得不起訴處分。

2、倘若對方提誣告告訴的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因為我方提告之前並未謹慎查證,此部分要成立不是不可能。

小泰 105-02-28 01:39

律師你好 問題如下~

外婆與孫媳婦吵架~並沒有打架~  兩者都有精神上的問題~

都有身心障礙手冊~分別為(外婆)中度 跟 (孫媳)輕度

警察有來家裡勸導~ 但是外婆去醫院驗傷竟然驗的出來有傷~

而且誣賴是孫媳婦所為令他受傷的 但是孫媳婦根本就沒打他!!

這幾天警察就會來家裡訪問~而外婆說要提告~

請問像這個樣子的話~~要如何證明說此傷非孫媳所致成的~

另外

請問外婆時常干擾孫媳婦夫婦倆~

時常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導致兩者時常吵架~

也時常用言語攻擊我們~汙辱人格~

外婆也激怒孫媳夫婦~時常叫孫媳婦滾回娘家~

也使出生三個月的小朋友受到驚嚇~

 請問像這樣的話能告外婆  1.誣告 ~ 2.妨礙家庭 ~ 3.霸凌 嗎?!!

或者是說能對外婆提出甚麼告訴嗎??!

在麻煩律師幫忙解疑惑了 感恩!!


阿成 105-02-24 20:51

您好!我是阿成。我目前有個事件想要詢問,這有關於性侵害(被誣陷的)。我任教於一家英文補習班,我在三年前認識一名來上課的國三女學生。該學生勤奮而聰明,久了就跟我在網路上互動頻繁。後來我們彼此有感覺,但她是未成年,所以我有告訴她要等她上大學後再進一步發展親密的關係,她也認同。在網路上聊天一陣後,發現她思想很大膽,屬於那種外表文靜而內心很狂熱那種類型。因為她家教嚴格很少能外出,後來我們就發展成為網路上用文字做角色扮演,雖然對話內容有些是屬於露骨大膽的想像角色扮演性愛文字,但我還是沒有逾矩跟她發生什麼關係。這些對話內容有關角色扮演的,我有存檔,裡面也有她主動邀約要在網路上文字play的敘述。後來她上了高中,也沒有在我任教的補習班上課,開始有很多高中學校的活動,也越來越少與本人上網聊天,本人後來決定要遠離她。在這之中她也有想要試圖挽回,但本人都不與理會,想說要斷的乾淨就是不要理她。她在這段時候,有傳了不少她自己後悔然後說她自己對不起我還有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我的簡訊,就連在臉書上也有留了類似的訊息。這些我都有存檔,因為我覺得保留證據是最好的,以防她日後翻臉亂投訴。結果我的預感是對的,她今年考完學測後,我那個補習班的老闆說有社會局的人在上禮拜五的時候,去補習班那邊找他談話。 因為本人不在現場,是老闆轉述給我知道的。該社會局的人說有接到匿名檢舉本人性侵兒童,老闆聽了就很憤怒,說以我的為人謹慎教學認真,不可能對兒童會做出那種事情。況且本人不教兒童,只教國中與高中生,而高中生又佔了90%以上。我老闆說那社會局的專員,僅出示打有我名字的三個字,其他有關承辦人的姓名還有其他的內容都不敢拿給我老闆看。我老闆當下報警,而該名專員馬上放軟態度,說只是要去提醒補習班有人檢舉我,不需要報警。但老闆堅持這樣做,因為本來就沒有的事情,而該專員又行跡可疑,於是該專員用自己手機打給他說的課長,讓老闆與該宣稱是課長的人談話。結束後,老闆又要補習班櫃台打給社會局,也找課長談話。老闆說打去然後談話的課長,與那名專員手機裡面談話的"課長"口音與說話方式截然不同。我馬上就懷疑是那名跟我在網路上角色扮演的女學生匿名檢舉社會局所為,但懷疑歸懷疑,沒有實質證據我也不能提任何誣告的指控。我想請問律師,雖然我自己沒有犯罪,卻因為與該名學生在網路上的角色扮演文字露骨,是否會有可能成為她誣告陷害的證據?但我有保留一些她與我的扮演角色敘述的內容,因為當時大部分的文字敘述是在msn上面,現在msn都關版很久了,有些訊息有消失,但本人幸運得留住有段她自己很明顯的在主動要馬上在聊天當下用文字來play性愛角色扮演;裡面很多都是用英文字母來簡稱某些動作或部位。這段最為完整且很明顯的就是她要主動做扮演的內容,其他的有些都消失不然就是不完全。在臉書上所留的文字,大部分內容都是比較雜,不過在後面她要挽回本人的那幾個禮拜,留的就是她對自己行為很後悔的文字,這我也有留下。還有她傳簡訊至本人手機的道歉內容,裡面包括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本人等等之類的;這我也有拍下來存在電腦。能夠保留的內容,我都儘量保留住,雖然臉書跟聊天軟體的內容不一定能當證據,但如果她惡意提告性侵,而沒有什麼證據的狀況下,法官會不會就拿這些當證據也很難說。雖然我有保存對我很有利的證據,但法官心證對被告來說,有沒有影響都是未知數。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警方或者法院對我有什麼傳喚的動作,但我覺得未雨綢繆對這事件來說是必要的。我非常肯定匿名檢舉性侵的就是那名學生,只是苦無證據,因為她用的是匿名,而且還說被性侵是兒童,這樣與本人任職教授對象完全無關,或許這是挾怨報復卻又怕被警察找上她的自保洩憤動作,本人也必須提防她接下來還要做什麼惡意的舉動。所以,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對方以網路上的聊天內容做為證據提告,那她主動邀我角色扮演的內容還有她後來的那些簡訊內容是否也可以當反駁她的有利證據呢?因為我跟她互動大部分都在網路上,我也沒有對她做出任何侵犯的舉動,但在這種案件,大部分的人不會相信男人不會亂來。因為我是在2014年7月中就遠離她,我跟她開始有互動是2012大概5月多的時候。也就是從她國三到高一下的這段期間有互動,如果說誣告我侵害,也不可能在後面傳一些有關她還是在等我回去跟她互動之類的話。因此,也請律師幫我解答這問題,多謝!

小米 105-02-18 14:28

我先生的朋友在臉書指名道姓罵我先生(XXX幹你娘咧),事後我們已捷圖去警局報案,但對方第一時間知道我們去報案,也立即把臉書關閉,請問這樣我們還告的成他嗎?

事後我先生去他開的餐廳粉絲團上面公開留言說明希望公司負責人三天內公開道歉,卻被他們覺得影響公司聲譽,也保留法律追溯權,第一時間我先生馬上禮貌性的說,對於如有影響到公司營運而道歉,並請對方即可刪除留言,請問這樣會被他們反誣告嗎~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了,謝謝

對方仍有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責任,至於你丈夫的發言,不會涉及妨害名譽

小米 105-02-18 15: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仍有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責任,至於你丈夫的發言,不會涉及妨害名譽

對方也有打電話來罵三字經跟叫我們出去輸贏,已造成我們身心的恐懼,當下我們有錄音,也告知他,我們正在錄音,他仍無視繼續狂罵,請問錄音對我們有任何幫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0:57

您好,若沒有留下證據,對方又不承認,恐難提告成功。

小米 105-02-18 22: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沒有留下證據,對方又不承認,恐難提告成功。

電話錄音不能算證據嗎?

小克 105-02-18 12:17

剛開完偵查庭,不好意思發個問題


104年11月十號凌晨約三點三時至四點


我是凌晨一點下班,我跟朋友在家樓下公園聊天,突然一輛車輛下來兩人,正駕駛座的人持槍朝我跟我朋友射擊,副駕駛座下來的人手持長棒狀物品對我們追趕,我跟我朋友都有受傷,當下馬上往社區警衛室跑去。
那兩人持槍先是待在原地用槍枝攻擊我朋友的車輛,隨後開車衝來警衛室,警衛叫我們往大樓裡面跑,他已經報警了。
之後我們是等到警察來後才出來,隨即去醫院驗傷,傷口也有給警察照相,
毀損的車輛也有送往警局鑑定
當時他們車開過來停在我朋有車輛後面,由於他們車燈很亮,加上我近視沒有配戴眼鏡,無法確認樣貌,但是記得車款。
警方調閱監視器,沒有拍到他們攻擊我們的那段路,有拍到該車輛在社區繞了好幾圈,當時凌晨時分,社區沒有其他車輛,我們確定是該車輛。
但是剛剛開偵查庭時,對方說他們只是經過,去找朋友吃飯,看到我們在打架,還說我跟我朋友有拿槍,他們看到以後就跑了。
1.凌晨三點快四點去吃飯。
2.說看到我們在打架還有拿槍,隨即就開車走了,但是他們有開車追來警衛室前面,警衛當時也在場。


檢察官中間有輪流請他們其中一個出去,個別問他們,他們講得當時目的地都不一樣,還非常確定是我跟我朋友一個持槍,一個拿鐵鎚,但是同樣距離,我跟我朋友都跟檢察官說無法辨識對方樣貌,只記得車款。


我想請問這樣有辦法定罪對方嗎?還有公然說謊誣賴我們,這樣構成誣告了吧?
因為我是凌晨才下班,早上開庭幾乎沒有睡覺,請問繼續下去的程序,開庭次數會很頻繁嗎?

 

開偵查庭我們說方都有當庭確認身分證、住址、電話等等,對方疑似有黑道背景,該如何防止對方私下報復?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相關知識都很缺乏,如果要請律師的話,費用會很貴嗎?

家境並不富裕,薪水也比基本薪資高一點而已‧‧‧。

你好:

要有充分之證據證明對方有犯罪行為才有辦法使檢察官相信並起訴。 實務見解認為接受訊問而為虛偽不實之陳述,並無申告使你受刑事處分之意思不會構成誣告罪,但若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 開庭頻率要看承辦檢察官之辦理進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金機會協助。

您好:

會不會遭起訴要起檢察官手上證據判斷,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到場會比較清楚正確情形,且誣告罪之成立需以故意為要件,你們成立機率不高。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15:37

您好!

對方持槍及開槍傷人的部分都已構成犯罪,定罪與否或其他犯罪則要看證據是否充分,若沒時間或不想與對方接觸,後續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小棄 105-02-14 15:13


                                             原登記所有權人獨子依買賣過戶在我名下借名向銀行貸款保證正常繳息不會使我信用不良至今10年因本身需要向銀行貸得知信用瑕疵。對方多次鬧事還要要求我授權和交出權狀印證。一氣借貸民間清償銀行。後雙方協議內容對方全無遵守還私下取走權狀告我詐欺。開庭2次我也出式證據。存證信。銀行匯款單。協議書。銀行繳息記錄。最後不起訴。那我能提誣告對方。損壞債權。協議內容繳息償還一樣都違約。我想賣掉清償。但又怕原所有權人告我背信。對方之子找買家我希望他父原所有權人簽名同意或授權讓子買賣。也消沒息。我提告會贏嗎?  

迷途羔羊 105-02-06 14:06

我家人在電視購物賣果汁機  結果客戶訂了卻拒收  我家人拜託客戶贊助運費200元  不然他自己要賠200元給貨運公司  結果客戶電話中答應 事後卻黃牛拒付   我家人只好自己賠200元給貨運公司

結果該公司法務人員 聽過錄音檔 自認為事有蹊俏 合理懷疑我家人想騙客戶200元 佔為己有  竟去地檢告我家人詐欺  最後地檢署傳喚客戶作證  客戶承認只是口頭敷衍 也無匯款我家人  不起訴處分確定

過程中 我家人舟車勞頓 常請假出庭 花一堆時間寫答辯狀 心裡很委屈
請客戶贊助200元 也可以被(合理懷疑)叫詐欺 若我方請律師提告誣告 是否可以成立?

還是如同公司法務人員所說:他只是合理懷疑 並不算誣告  這是公司的權力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14:29

公司如果第一次是因聽到錄音發現員工向客戶要錢,並非無中生有,應不致構成誣告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7

您好,縱使提告檢察官可能也會認為沒有誣告的犯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57

您好,

 

只有無中生有、憑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或證據,才會成立誣告罪,所以公司法務並沒有說錯,本案若公司有合理懷疑,便有提起刑事告訴的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迷途羔羊 105-02-05 09:00

小弟從事金融商品販售  因公司制度問題離職  與前公司不歡而散

離職後卻接到地檢署通知 被公司告詐欺  公司提供錄音檔佐證 (合理懷疑)我與之前的客戶有金錢糾紛 經過證人的說明 並無糾紛!  公司法務代表卻說:合理懷疑又不犯法  我想提誣告 卻也告不成 最後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誰之1個月後公司又再度提告 手法如出一轍 都是合理懷疑 而我又要辛苦解釋
 請假出庭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若公司每次都用合理懷疑 外加錄音檔佐證 再請一個法務人員故意反覆提告 而我又告不成誣告  我之前服務過的客戶上千人   公司都握有錄音  要如何應付公司的惡整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09:29
您好, 因為合理懷疑而提告確實不會成立誣告罪,公司有提起告訴的權利,但如提告動作太過頻繁且蓄意,可考慮提出強制罪告訴。且也必須有一定犯罪的可疑程度,案件才會被受理,所以也不太可能每個客戶的對話都能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49

若真的公司以此方式不斷提告,造成您身心受到影響的話,可提出民事賠償請求。

沈恆 (沈律師) 105-02-05 15:32

可委請律師協助提出誣告罪告訴,第二次的處理方式會不同。

conan 105-02-02 21:32

去年7月買東西 匯款好幾個月了 對方遲遲沒有寄東西過來(一直推託)

今年1/24去報案 結果對方1/30寄來 2/1收到

我想撤銷起訴 但是警察說已經呈報上去了沒辦法取消

過幾個月就會收到法院傳票

怎樣提出和解?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告訴 然後不用收到傳票嗎?

對方提出誣告的話會不會成立?

四月底要考試 如果沒辦法撤銷 可以第一次開庭就請假嗎?

或是考試的前幾天要開庭也可以請假嗎?(理由是因為要準備考試 這樣可以嗎?)

如果請假的話 被告也會跟著延期出庭嗎?還是會如期到場?

若如期到場 對方對檢察官說對我不利的供詞怎麼辦? 

謝謝~~

一、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二、如果是誤會一場就寫清楚,然後撤回告訴,寫個撤回告訴狀就可以了。

三、有看過告訴人寫個狀說是誤會然後都不出庭檢察官直接不起訴結案的。

四、誤會就釐清就好了。

五、不用太擔心誣告的問題,只要你告的都是依據事實去告,亦即「並非全然無據」就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onan 105-02-02 22: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二、如果是誤會一場就寫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快速回復

那請問撤回告訴狀寫完要寄去哪裡呢??法院嗎??

謝謝!!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看你在那個地方,上網查一下就知道管轄的檢察署是那個檢察署了。

不然打電話問警察他也會告訴你他送去那個地檢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onan 105-02-02 22: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看你在那個地方,上網查一下就知道管轄的檢察署是那個檢察 ... (恕刪)

 抱歉 問最後幾個問題

撤銷沒問題的話

會收到結案通知信件之類的嗎??

大概多久會收到?謝謝!!新年快樂!!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15

您好!

寫個撤回告訴狀給檢察官,表示誤會已澄清不用告了。之後可能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結案,但有些檢察官還是會通知開庭,確認事實及您不追訴的意思,然後才不起訴結案。時間多久不一定,每個檢察官的處理方式及進度都不同,有進度會通知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人蔘蒂不熟 105-02-01 00:34

去年借款給朋友家週轉
結果對方還不出來,朋友家的阿公阿嬤主動邀約4次討論債務清償問題
第四次去的時候,對方後來刻意越講越大聲越激動並報警 
我當下就離開
沒想到他們竟然跟警察說我恐嚇取財
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3月要開偵查庭
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如果我有證人可以證明債務關係及是對方主動邀約的可以出席嗎?
如果他們告訴失敗
我可以反告她們誣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01:11

您好,

 

1、不可直接請證人到庭,必須向檢察官聲請傳喚這名證人到庭作證,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相關訴訟與程序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2、依您所述,對方如果是"無中生有"、"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或情狀"等行為,確實可能構成誣告罪,可向檢察官提告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第一庭應先向檢察官說明您與對方的債務關係,以及協商還款之情形,並請檢察官傳喚證人到庭做證,而誣告的部分,建議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再研究內容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1-31 22:12

律師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在社群網站社團中疑似因為誤會而遭到了其他成員的排擠與踢除。目前對方咬定我的朋友說話方面有些不快,甚至想對她提出誹謗告訴。

我的朋友在該社群網站社團中是個很親合的人,就連在批評對方時也沒有任何粗俗的語言,對方竟要對她提出告訴,請問這樣是否構成網路霸凌毀謗,甚至是誣告?

還請律師能夠解決我的問題,謝謝!

你好:

誹謗罪客觀上要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主觀上要有誹謗故意及散布於眾之意圖,且有諸多阻卻違法事由限制(刑法第310條第3項、第311條、真實惡意原則等),要依照具體情形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會構成。 誣告罪要對方明知無犯罪事實,意圖使你朋友受刑事處分,向警方或地檢署檢察官提告,才會構成,若有所誤會,就算提出刑事告訴,也不會構成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袋您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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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5-01-30 01: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因為與公司有委任契約糾紛,我發現該契約不足以對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口頭約定終止合約..首先協議不成,因為對方騙我說要解約要附帶解約義務... 但後來我知道委任契約是可以隨意終止的,所以發存證信函終止.我與公司在 Line 上吵架後,罵了一句: 壓死人不償命的血汗公司... 因為相當氣憤與同事的Line提到此事,好心討論提醒告知大家這契約有很大陷阱,請大家拿著契約法律人士諮詢,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以保自身權益,但公司知道後說要告我毀謗...

負責人在公司群組裡公告,說我毀謗他,並擷取片段圖片意圖毀損我的名譽,並又私下傳了一堆截圖給我同事的Line..  但是我們的訴訟尚未開始,也沒有成立我毀謗公司的事實...  等於他空言指摘,我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可以反告他毀謗誣告呢?? 這樣公司算是意圖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我的名譽受損嗎? 我要怎麼爭取權益? 我也有他們回覆的Line的截圖,還有所有契約內容,我都有證據,請問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應該要先防守,就對方告你誹謗的官司先研究怎麼沒事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卡特曼 105-01-29 14:45

對方在警察局時大聲說我要找人打他

我父母也在現場聽到,在場有3位以上警察

當時我在做筆錄他聽到我要告他傷害公然污辱

他卻突然大聲說這種話~

請問律師大大~我真的沒這麼說話也沒罵髒話~是他惡意捏造事實

我可以告他誹謗嗎??

誣告罪(對方亂講~他有控告公然污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對方誹謗罪,若對方以此告您恐嚇,則您可以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an 105-01-27 20:06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

首先,爸爸已經在十幾年前被吊銷駕照,至今沒有再重新申請

事件1:去年12月,爸爸(那時沒喝酒)有發生小車禍,爸爸當時是左轉車,對方直接直行往左前車燈撞過去,爸爸聞到對方有酒氣,有問了對方有喝酒對吧?因為對方沒否認,所以彼此都沒有立即報警,對方看到自己的車子側邊凹陷,就撂下一句你不要跑,就把車子移到旁邊,開始打電話,爸爸當時都留在原地等,但對方都沒有要過來處理的意思,爸爸就先行離開,一直到這個月初,就收到一張對方告爸爸肇事逃逸的單子,車主(姐姐)和爸爸有去分局作筆錄,當下有開一張罰單,如果駕駛人不繳的話,車主會有事嗎?,另外,爸爸當下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爸爸車上沒有裝行車記錄器),還下車跟對方交談,這樣還構成肇事逃逸嗎?我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事件2:在上禮拜,爸爸(駕駛人)被開一張酒駕的罰單,也是如果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這台車只是掛名在姐姐名下,使用人都是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0:29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必須報警待警察到場處理,否則就是肇事逃逸。本案中如果對方有受傷,那您父親的行為就屬肇事逃逸,有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沒受傷,那就只有罰鍰的問題。

 

2、罰單係處罰行為人也就是車子之使用者,如果車主沒有辦法證明車子借給別人使用,才會需要繳納該罰單,您父親係經警察舉發當場開立紅單,故您父親為車子使用者應為明確,罰單由父親繳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之人名下之財產、所得。汽車所有人若允許違規駕駛人違規,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若有致人死傷之情形就要留在現場等候,並履行救護之義務,若擅自離開還是有可能會肇事逃逸罪,對方因此提告不會構成誣告罪。 同1。汽車所有人若未盡查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有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細狀況要視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補充:沒有致人死傷不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只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會科處罰鍰。
Joan 105-01-27 20: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Joan 105-01-27 20: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不會構成肇逃,另本件處罰對象為您父親,若其未繳罰款,則不會找上車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肇事逃逸有兩種,一種是知道有人受傷還逃,這種既有刑事責任(判刑),又有行政責任(罰錢)。第二種是沒有人受傷的肇事逃逸,這個只有行政的責任,沒有刑事責任

二、刑事案件才有誣告的問題,但必需是對方提告的不是事實才有誣告的問題;如果在第二個情況沒有人受傷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的,因此,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這樣會不會太複雜…)

三、如果沒有酒駕卻被開酒駕的罰單,這個部分收到罰單之後要快點救濟,這個有時間限制(罰單上有寫),而且時間很短。

四、民事部分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之部分,可針對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及無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爭取不起訴處分;罰鍰之部分,應盡速加以繳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刑法第185-3不安全駕駛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卡特曼 105-01-20 10:15

與人發生糾紛,但對方口出惡言,又出手傷人~

但我沒有用污穢字眼污辱他。

他卻因為我提告他,心生不滿而編造理由向警察說非事實陳述

和告我公然污辱,對方並無任何證據~

我是不是可以再向警察提告毀謗誣告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0:21

您好,

 

1、誣告罪成立要件比較嚴格,除非是完全無中生有,才有可能該當誣告罪;對方如僅係無證據提告、或在陳述案件時有誇大之情形,都還不構成誣告罪。

 

2、對方向司法機關提告的行為,並沒有公開散布對你誇大不實的指控,是否構成妨礙名譽,仍有商榷的餘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0 12:36

除非能夠證明對方是刻意捏造,否則以現今實務上對於誣告罪的認定嚴格,加上雙方爭執過程中情形混亂也無法排出有誤認的情形,誣告罪不容易成立。

誹謗的話,除非對方是以對外散佈不實的事實,否則若只是單純提告,也不致於構成。

min 105-01-19 16:24

您好:

敝人因車禍事件,向政風處陳情此事件警員處理態度草率,偏頗,並陳述事實的經過及對處理不妥的回應,內容也一併附上交通道路規則及處罰條例提供參考,期待請警方值勤時,可以秉持公正公平.(內容絕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就照實敘述)

事後, 接獲警方來電告知悉之陳情一事 ,也告知此舉陳情是無用的,

於是敝人轉向市政府陳情.

另,也在他方(非雙方當事人)得知我方陳情一事,並告知警方有意提告.

目前已收到由政府機關之信封寄送的函復.

請問,警方提誣告妨害名譽成立嗎?

另,偵查時間內有被他方告知陳情一事,

以及由"政府機關信封"寄送回覆函一事,陳情人個資是否洩漏了?

求解,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虛偽不實、是否涉及隱私、是否基於評論等,不能一蓋而論。

2、要看對方如何知悉陳情,不能一蓋而論,倘若是該員警告知的話,不會構成違法

min 105-01-19 17: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不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 ... (恕刪)

感謝曹律師了回答,

請問是 不須看我陳述內容(?內容事實陳述,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即可提告嗎?

 

小游 105-01-17 21:42

請問保險公司主管發佈消息該發的傭金沒發給,是要告主管民事給付?或刑事背信?還是兩者都可告?會有被告誣告的風險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整理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來主張,而對象應是公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依民事處理即可。

二、民事誣告之問題。

三、與主管糾紛的話以和為貴。除非你將離開這圈子你不在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名使用支票作為繳付房租的男子,近期因聯繫不上房東擔心支票被冒領,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沒想到,房東私下將支票轉讓給債主償還債務,導致債主存入支票後無法兌現。票據交換所獲報通知警方調查,發現開票男子不希望支票兌現,遂以遺失名義止付,但此舉已經涉及不實,開票男子調查後被依誣告罪嫌法辦。

 

高市一名黃姓男子(51歲)近6年來向李姓房東(53歲)租屋,雙方約定每年開立10張、每張金額15000元的支票繳納房租。今年9月中旬,黃男聯繫不上李男,擔心支票被冒領,上月1日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

 

沒想到,李男今年8月和9月初兌現2張支票後,因債務問題失聯。剩下的8張支票由李男請妻子廖女(53歲)轉交債主鍾姓婦人(61歲),以當作每月債務償清。

 

鍾婦9月底將支票存入屏東中小企銀大發分行,原以為10月5日能拿到欠款,沒料卻接到銀行通知「支票掛失無法兌現」,讓鍾婦以為拿到「芭樂票」。

 

台灣票據交換所屏東縣分所將鍾婦兌換掛失支票的訊息,發函警方調查。鍾婦到案表示,支票債務人給自己作為債務償還,不知已掛失;而開票的黃男則說,若沒把錢存進支票存款導致跳票,恐要付法律責任,所以只好以遺失名義止付。

 

警方偵訊後確認,黃男開出的支票遺失,也沒有被偷,只是不希望讓支票兌現,此舉已涉及不實,訊後依誣告罪嫌函送檢方調查。(楊適群╱高雄報導)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1/723542/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171條定有:「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二)於實務上,票據辦理掛失止付時,金融機構會要求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及「遺失票據申報書」等文件,並由台灣票據交換所將相關文件交予警方進行調查。但於檢警機關調查後,發現若該票據持有人,並非透過竊盜侵占遺失物等方式取得該票據,而係合法地直接或間接自開立發票人處取得,則此時因該謊報票據遺失,已造成警方開始偵查,該謊報之人即有可能構成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責。

(三)律師提醒:知悉票據去向,僅係因收受票據之人未履行債務或拒絕返還票據,擔心被不得享有票據上權利或票據權利應受限制之人獲得並遭提示之情形,可詢問一具有專業法律智識的律師,透過民事假處分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得便宜行事逕為掛失止付,否則民事糾紛未解,又將天外招來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105-01-09 03:41

您好,我因為前往大陸投資,當時在2013年的時候去的,因緣際會認識其他的人,當時基於好心幫幾個人(我原本不認識)匯款至大陸投資大陸事業,但是因後來投資失利,這幾個人因為找不到當初投資的負責人,轉而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其中有一個人還告我侵占詐欺,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當初這些錢都是這幾個我不是很熟的人匯款到我的帳戶,統一經過我的帳戶匯往大陸地區投資,法院有可能依據這個條件說我詐欺嗎?

2.相關支付命令的通知書我已經收到,我要如何提出異議,是依照相關網路上所附的相關格式提出異議狀嗎?

3.如果這些人不實的指控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4.對方如何取得我的個人資料,如果是用不當手法取得我可以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5.當初這些人去大陸出入境皆有紀錄可查,現在投資失利都怪罪於我,沒有人強迫他們投資,而且我又跟他們不熟,這些人甚至闖到我們家要我們還錢,還出示當初匯款紀錄,我該如何提告

最後我想要問類似這樣的案件請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諮詢是免費的還是就要開始收費!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10:20

您好,

 

1、詐欺罪之成立尚須有詐欺之意圖與行使詐術之行為,是以若您係受他們之託幫忙匯款,款項確實也匯至他們指定之戶頭,則應無成立詐欺侵占之可能。

 

2、是,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無須附任何理由,簡單陳述您並無積欠對方該筆金額云云即可。

 

3、可在未來訴訟中與律師討論是否提出誣告之告訴。

 

4、他們係為採取合法法律途徑而使用你的資料,並非無故、不法蒐集、使用你的資料,沒有違反個資法。

 

5、可能成立誣告罪、與無故侵入他人住居之罪名,可向警察局或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建議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協助處理後續民、刑事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PAUL 105-01-08 21:03

剛結束一段合夥關係,卻被股東背信業務侵占,原由是補習班因為有一個收據本上面寫了不入帳三個字,那不入帳的原因是因為收到的學生報名的是一對一家教,並非常態的七八九年級,所以不入各年級的帳,只入現金帳,或者撥部分比例撥給家教老師做為勞務支出,後來開會解釋完之後我無力與他們共事而大家選擇賣掉補習班,我則轉為單純行政不投資拆夥後大概幾個月他們又用這個理由要告我,我想問說他們告得成嗎?他們用"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是否可以告他們誣告呢?

您好:

是否構成犯罪應會以帳目為據,只要您該本帳簿所收取之金額有入合夥事業帳戶,則應不會有背信侵佔問題,而要證明他們有誣告之故意非屬容易,建議可以蒐證作為日後提告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8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任何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8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任何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神手 105-01-06 23:42

對方沒證據公然污辱~

可告他誣告嗎?

事實上也沒有講那些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6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須先爭取到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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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6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須先爭取到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橘子 105-01-02 19:36

某天停在公寓地下停車場的機車車牌被撞凹

監視器畫面有找到人

並請總幹事聯絡私下和解

在此事的下個禮拜

我的車牌被板平

報警後

監視器看是別人撞到

他以為是他把我車牌撞凹就心急的把他板平..

現在因為入庫畫面沒有存檔,所以不能正確指出第一次是誰撞的,怕對方不承認且反告我誣告

警察也還未將此案件送出

請問我可以撤告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20:12

寫個簡單的撤回告訴狀,給當初負責本案的員警,若已送到地檢署,可至地檢署查案號股別,把撤回狀遞進去。

橘子 105-01-03 13:56

想請問如果要撤告除了寫撤回告訴

這樣還需要雙方的和解書嗎?

謝謝您的答覆!

wewe 104-12-31 15:01

您好

我在網路討論區討論懷孕的事情,

後來刪除了該文章後,

在網站內的私信收到陌生人的信件,

內容只寫了「祝你流產」,

我的文章沒有任何的可能談到他,

我也不知道他是誰,

網站內可以查到對方的ip位置,

我後來有去警局備案,

警察一直勸我不要告,

告了失敗會被對方告誣告

 

請問這樣子告恐嚇的成功機率高嗎?

被反告誣告的機率高嗎?

或者我直接去告民事?

 

我雖然心裡想著不想浪費司法資源,

又覺得這種人我如果苟且他,

那他是否只要看誰不爽就可以任意寄出這種讓人不安的信件……

我不想他再這樣傷害別人

 

請經驗豐富的律師能給一些意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文章內容是否達恐嚇的程度仍有疑義,不過並不是沒有機會,只是因為查閱IP,再以IP查到帳號持有人會比較困難。

2、倘若擔心誣告罪,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當然,也可以提告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dd 104-12-31 14:29
樓下住戶不定時於06:00~08:00往上敲天花板造成我們在睡夢中驚醒,反映管委會及警察也是依然故我,是否可以用蒐證方式告他們?但是蒐證有困難度,告上法院後是否能要求測謊,因為怕他們會反駁不是他們,會不會之後反被他們告我們誣告!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23:41

您好!

可以妨害居住安寧為由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沒有誣告的問題,也無法強制要求測謊。採取有效法律行動的前提,還是要先多花些心思蒐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sir 104-12-29 11:17

謝謝曹律師回答,我是那位職場遇到有其他員工說要打我的那位,因為我不是親耳聽到的是別的員工轉述的,這樣開庭的話如果轉述的員工願意做證那法庭上我贏的機會大嗎?再來是對方如果還是不承認會反說我誣告嗎?請問出庭前會要我們「」庭外和解」嗎?我不願意,面對職場暴力就是要勇敢站出來,請問一連串報案以及出庭,我要負擔哪些費用呢?能不能跟我說報案到開庭的所有流程呢?以上,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4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 基本上都會建議和解,可以私下簽立和解說,也可以移送調解委員會,不過我方可以拒絕調解。 3、 只要如實陳述,不要虛構犯行就不會有誣告問題,倘若擔心的話,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4、 刑事的部份不會有訴訟費用及也無須繳納證人旅費。
Mike 104-12-27 22:45

律師您好,想請問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純屬捏造誣告之事實,有必要在對方提出的期限內回覆:"所述內容均非事實"嗎?(PS:對方只給三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建議回覆,不過要小心不要說錯話。

2、倘若您不知道怎麼回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琦琦 104-12-23 07:55

您好!半夜跟朋友兩人在熱抄店吃飯突然遭到別桌客人拿酒瓶毆打,朋友導致臉有被玻璃割傷,可是後來我們是離開現場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後來有去做驗傷證明,那些肇事的人在警察來之前已經離開,警察也有去到店家了解情況店家沒有監視器,所以無法找到肇事的人,當時有人證.熱炒店老闆員工.一桌客人可是都說不知道,如果提告的話會不會被人反告誣告?如果要提告傷害還要有哪些有利證據?因為當時離開現場沒有記下他們車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告傷害罪,並請警方追查嫌犯為何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神手 104-12-22 10:05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去公司上班但班表已經排好, 但另外一位同事不滿今天的工作項目,想找我換工作, 我ㄧ開始說我已經習慣了這工作表示拒絕,但他又不滿去找 排班主管,主管說你們自己安排,到工作場域時,對方向我要求更換 工作,因是做夜班我就說上半夜我做下半夜你做,說完當時他怒氣沖沖的說 幹x娘,為什麼不現在就換!!! 我回答說:你這樣一開始就說髒話請問誰要跟你配合~ 他又去找排班主管說我不配合~大約在主管2公尺面前,我跟主管說 是他一開始就罵三字經,我為什麼要配合他~然後他又開始再主管面前對我說一堆髒話~ 我就回答說:你不要再說不然我就提告~ 說完對方惱羞成怒衝向我並用右手揮拳打中我的左眼和右眼也有瘀青,左眼皮有一道3公分的傷口而且血流如注身上衣服褲子都是血跡~ 排班主管完整看到過程也有去警察局幫我作證,並將他開除~ 我已經向警察告他傷害罪與公然污辱也有筆錄~ 但當時晚上主管聯絡他到警察局說明~當時我也在場~父母也在場了~ 他起先向我父母道歉但後來他打電話又不知道向誰求援~ 然後說我恐嚇他要找外面的人打他~ 我直接跟警察說他亂講我完全沒說這句話~指著他說再說就要告你誣告~ 我真的沒有說那句話~請問他如果要告我恐嚇的話~我該怎麼辦~ 他根本就是瞎掰的~和誣告罪要如何成立呢?? 希望好心的律師大哥大姊能幫助我給我ㄧ些建議~感激不盡!!!!!
神手 104-12-22 10:04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去公司上班但班表已經排好, 但另外一位同事不滿今天的工作項目,想找我換工作, 我ㄧ開始說我已經習慣了這工作表示拒絕,但他又不滿去找 排班主管,主管說你們自己安排,到工作場域時,對方向我要求更換 工作,因是做夜班我就說上半夜我做下半夜你做,說完當時他怒氣沖沖的說 幹x娘,為什麼不現在就換!!! 我回答說:你這樣一開始就說髒話請問誰要跟你配合~ 他又去找排班主管說我不配合~大約在主管2公尺面前,我跟主管說 是他一開始就罵三字經,我為什麼要配合他~然後他又開始再主管面前對我說一堆髒話~ 我就回答說:你不要再說不然我就提告~ 說完對方惱羞成怒衝向我並用右手揮拳打中我的左眼和右眼也有瘀青,左眼皮有一道3公分的傷口而且血流如注身上衣服褲子都是血跡~ 排班主管完整看到過程也有去警察局幫我作證,並將他開除~ 我已經向警察告他傷害罪與公然污辱也有筆錄~ 但當時晚上主管聯絡他到警察局說明~當時我也在場~父母也在場了~ 他起先向我父母道歉但後來他打電話又不知道向誰求援~ 然後說我恐嚇他要找外面的人打他~ 我直接跟警察說他亂講我完全沒說這句話~指著他說再說就要告你誣告~ 我真的沒有說那句話~請問他如果要告我恐嚇的話~我該怎麼辦~ 他根本就是瞎掰的~和誣告罪要如何成立呢?? 希望好心的律師大哥大姊能幫助我給我ㄧ些建議~感激不盡!!!!!
神手 104-12-20 21:47

我被公司同事打傷辱罵(我沒還手主管在場已幫忙作證了,有診斷書)

但他反咬我ㄧ口說我恐嚇他要找人打他~

但我根本沒說過這番話~我在警察面前說他亂說話~如果他告會告他誣告~

我只有制止他不要再說一些髒話三字經~否則要提告~

律師幫忙~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22:13

您好,

依您所述,案件所需證據完整,且事實明確,除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開庭、撰狀,使檢察官更能清晰掌握全盤案件外,待經地檢署起訴後,可再附帶提起民事賠償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進一步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與我討論,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監視錄影畫面或證人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所涉法條與對應之證據,方便檢察官偵查對方犯罪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驗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監視錄影畫面或證人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所涉法條與對應之證據,方便檢察官偵查對方犯罪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驗傷

湘湘 104-12-20 10:59

想請問誣告罪最輕的刑責

若我是無心 也是初犯

想請問誣告罪最輕的刑責是什麼?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20 11:24

您好

 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律師 

您好:

1.誣告必須故意犯,也就是明知為虛偽不實之事項卻故意向職掌之公務員提告,造成被誣告者有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有可能構成本罪。但如果您只是無心要讓人入罪,只是因為懷疑或誤會對方有犯罪事實才提告,您所說的事情並非完全出於虛構,誣告罪就難以成立。

2.誣告罪依刑法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都可以符合刑事訴訟緩起訴處分要件,因此,若您確實是故意誣告他人,因係初犯,若您態度良好,且動機單純,檢方可施以緩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16:08

您好,

通常誣告罪的認定比較嚴格,除非您是故意、完全憑空捏造事實與證據去陷他人入罪,才有可能被判刑;單純無心、誤會、甚至誇大事實的指控,並不會成立誣告罪。

然而誣告罪仍屬七年以下之重罪,建議如有相關資料(起訴書)可備妥後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提供您完整之保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是合理懷疑而提告,則應不致於構成誣告,然若有構成誣告,一般而言是不可易科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建國 104-12-15 13:49
說某甲"你丟中國人的臉"屬公然侮辱嗎? 在公開場所~ 某甲為黃復興黨部幹部 在台灣享有18%特權 卻自稱自己是中國人 以中國人為榮 為驕傲! 還鼓吹希望台灣早日被中國統一! 某乙看不慣其行 對他說:[你真丟中國人的臉!] 某甲遂提告某乙公然侮辱! 請問: 1. 該告訴案成立嗎? 2. 若不起訴 某乙可以依據 不起訴書 告某甲誣告嗎?
子育 104-12-15 12:40

在十月初我老婆約我出去談事情,但她妹妹有偷偷跟去,我老婆坐在7-11窗戶門口有看她妹的指示,先用言語讓我生氣,導致出門口時兩人有拉扯,後面我老婆有打我一巴掌,我等一分鍾回她一巴掌,接下來她有打我,我用一隻手把她壓制下來,她妹妹來就說報警我說去報,後面不了了之,事後她妹待她去驗傷,報傷害請問這傷害罪告得成嗎,我可以反告誣告嗎,及預謀犯案

郭建國 104-12-15 12:10

在公開場所~

某甲為黃復興黨部幹部  在台灣享有18%特權  

卻自稱自己是中國人  以中國人為榮  為驕傲!

還鼓吹希望台灣早日被中國統一! 

某乙看不慣其行  對他說:[你真丟中國人的臉!]

某甲遂提告某乙公然侮辱!

請問:

1. 該告訴案成立嗎?

2. 若不起訴 某乙可以依據 不起訴書 告某甲誣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