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呵呵 101-09-06 19:36
我之前問的問題是以下謝律師你跟我說: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起來還不致於有犯罪情事,無庸太過於擔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那一位少男要告我會告的成嗎?會不會耽誤到學校一些事情之前聽少男說他住宜蘭所以開庭我是要到宜蘭那邊嘛? 我跟別人買東西說要電話認證(他再及時通給我一個手機號碼要我說859x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我就打電話過去講好了就掛掉了 我隔天才知道我打電話過去的不是本人是個未成年(少男)也是要跟那個人買東西(那個人就是跟我說要電話認證的人) 他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 身份證字號.859x帳密等各資交給那個人 未成年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資料給別人造成資料外洩 害他一直接到信用卡要錢的電話 請問我這樣打電話過去我也有罪嗎? 我目前未成年15歲會有什麼處分?最多關多久?最少關多久?最多罰多少錢?罰多少錢? 有一點讓我很懷疑為什麼未成年身分證字號能用信用卡?
您好: 對方若要告您,則需到您的所在地提告才有管轄權,至於他會不會告你,不得而知,提告是他的權利,若提告就會傳喚您開庭,多少會影響到學校的課業.
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優子 101-09-06 12:21

公開場合.甲方言語人身攻擊挑?乙方多次.最後乙方回以三字經.甲方作勢動手打乙方.經身旁有人拉開.乙方仍被甲方踢到肚子.
經屋主勸離.甲方先行離開卻躲於屋外視機行動.約莫ㄧ小時.乙方離去卻招甲方持汽車拐杖鎖擊重背部.期間因甲方因追打乙方重心不穩自己傷及手挽.均有證人目擊.兩造雙方均有驗傷.事隔多日.乙方多次就醫身體仍舊不適.某日晚上有幾分酒意.竟打電話予甲方.電話內容不利乙方.甲方也錄音存證.隔日.甲方向當地派出所提傷害公然侮辱告訴.雙方和證人都做了筆錄.因乙方憨直的個性誤了他.希望專業人士幫幫他.不勝感戴!!

近日.甲方請第三者來問是否要無條件和解......我們不知他動機為何?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9-07 16:0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甲方責任

甲方在公開場合以言語人身攻擊乙方,係非指涉事實而貶低乙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甲方踢乙方肚子,如導致乙方受傷,基本上會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甲方於第一次傷害行為的一小時後,再持汽車拐杖鎖重擊乙方背部的行為,係出於另一犯罪意思,因此會再多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依您的敘述,甲方涉嫌公然侮辱罪及兩個普通傷害罪,均屬告訴乃論罪,乙方應於甲方犯罪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又乙方因甲方之犯罪行為,導致名譽權及身體健康權受損。乙方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甲方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回復名譽(例如道歉)。

乙方責任

乙方在公開場合對甲罵三字經,亦屬非指涉事實而貶低甲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基本上乙方並不會因為甲方先人身攻擊而免於該罪。 乙方如未出手傷害甲方,甲方因重心不穩導致自己受傷,並不得告訴乙方傷害罪或是請求賠償。此部分宜由證人來證明乙方並未傷害甲方。 乙方以電話聯絡甲方,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來恐嚇甲方,可能會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要注意該罪並非告訴乃論罪,縱對方未提告訴,檢察官亦得起訴。

由於雙方均可能負法律責任,且多屬告訴乃論罪,故建議雙方以和解方式處理,以避免遭受刑事處罰。

(參照刑法第277、287、305、309、314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184、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RuRu 101-09-05 10:55

8月初時透過拍賣網站找到一家在嘉義的造型攤車工作
向對方訂做了一台木製造型攤車,並給付了70%的訂金及額外的帆布款項。
期間都是以電話及mail聯絡攤車製作細節
交貨前對方有將攤車的完成圖片mail給我,照片上看起來品質還ok

可是當我收到攤車時,目到實體才發現
不論是漆工、木工、及用料方面品質都非常差
漆工方面看起來就是半完成,只上了薄薄一層還會掉粉
木工方面很粗糙,組件邊緣都沒有磨平修飾,甚至抽屜沒有裝滑軌及把手...
貨運送到攤車當天,馬上以電話聯絡mail對方攤車有很多問題需要重新處理
對方不派員到高雄處理,同意我找當地木工油漆師父處理,費用他們負責

另外找來了專業師傅看過後,每個都說這台攤車的製作根本是不能交貨的
木工漆工暇疵問題太多,根本不合格,用料也是很差,似乎是用剩料拚湊出來的
請師父報價後,我回覆廠商那邊,但對方都不聞不問也不回覆報價
完全沒有售後服務,修繕費用及未交的帆布費用似乎就打算不處理了

現在攤車因為急需送交客戶營業用,所以我已經先將問題處理好了
但之前暇疵的地方我都有拍照存證
在對方的部落格有說明就算是網訂製作攤作也享有7天鑑賞期不滿意可以退貨
我們沒有要求退貨,只要求對方要負責修繕費用,對方也同意

請問現在對方電話不接,mail也不回,好像不打算負責
我可以有什麼法律管道去追回款項及責任??
我目前只有對方的電話、mail、工廠地址
還有另外一個聯絡人的電話、姓名及銀行帳號

對方的商標好像有註冊,是否可以利用這個途徑去找出廠商資料?

ps.當初製作時並沒有簽訂契約,但製作內容都有通過mail 雙方確認同意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雖然雙方並未簽訂正式書面契約,但依據雙方往來的電子郵件,應可認為雙方就價金及攤車性質互相表示意思一致,已成立攤車買賣契約。賣方本應依契約內容,給付功能完善的攤車,但對方卻給付瑕疵攤車,您可以自行請人修繕,再要求對方給付修繕費用以及因瑕疵所生之損失。 您可以先以電話聯絡對方,如對方不願給付,再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支付相關費用,否則將提起民事訴訟

(參照民法第15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da 101-09-04 16:35
請問,公家機關承辦一項工程採購案,有一家A營造公司投標進來,但將A公司投標文件送進來者為另一家B企業社之老闆持A營造公司之委託書出席開標,此A營造公司在開標前同時送來一份提出異議之公文,公文書上之地址及電話皆為B企業社之地址、電話及聯絡人。後經查訪A公司所留投標文件上之地址,公司鐵門拉起,門口貼告知郵差若有A公司之文件請轉送B企業社之字樣,寄還至A公司之包裹文件因A公司無人接收亦由B企業社領回,請問是否得合理懷疑A公司之正當性及B企業社「借牌」投標?機關應如何進行調查或做何種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09-05 01:36

這應該已經違反政府採購法了,

建議先調閱兩家公司股東名冊或董事名單比對,再調閱兩家公司銀行往來資料確認

 

政府機關在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如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可以依法要求投標廠商A和B就彼此間的關係與投標事項作出說明,以釐清是否有不正投標或是偽造文書罪等違法情事,如不提出,提出不完整或拒未提出,皆可依政府採購法加以處分。例如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第4款: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第5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等規定。

(參照政府採購法第50、51條第1項)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光 101-09-04 14:40

律師先生您好~

幾個月前我們一群五個朋友

被同個人慫恿去分期買了摩托車然後由他去過戶轉賣再換現金給我們

結果被那分期公司告了詐欺

這個月6號是第二次要開庭了,想請問一下這會不會怎麼樣啊?

-------------------

1.

再被那個人過戶轉賣的隔天,那分期公司就打電話來叫我們一次處理七萬給他

他就不會告我們這樣子,那時候我是直接回答他說:"和你們辦理分期,一樣是會依約每月固定日期前去做繳費"這樣為何還要告我們

那分期公司語帶威脅並很兇的說 他現在就是要我們一次繳清,

錢就是要七萬(摩托車是60000)意思他就是要多凹一萬這樣子。

就是沒錢才會去辦理分期車後來轉換現金先做其他用途,也並不是說就是惡意不想去繳錢

結果是那分期公司不讓我們分期去繳費還要告我們,不知道會搞成這樣子

 

另外事後也發現,在網路上不少人也是碰上了這問題

而且都是同一家分期公司,而且也都是採取相同模式要凹我們這些辦理分期並去轉賣的人

我們都有在工作只是收入不是很多,且有能力可以去繳分期並沒有不繳耶~

 

2.我們這樣做真的是違法了嗎?會被判出甚麼樣的處份啊?

如果您在簽訂機車買賣契約時,就不打算付清價款,進而轉賣機車獲利,原則上可能會成立詐欺罪。另一方面,縱使您沒有不付清價款的意圖,如果機車買賣契約中有保留所有權條款,約定在買方繳清分期付款前,賣方仍保有機車所有權的話;您將機車轉賣出去的行為,仍可能會成立侵占罪。但是辦分期時如果對方明知會轉賣而未保留所有權設定動產擔保,則因為並未施用詐術,所以被告詐欺不一定會成立。

(參照刑法第335、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華 101-09-04 02:40

您好,最近身邊有一位朋友B的朋友A
A今年二月跟我買了機車零件金額21000,但由於他說他要四月才有錢
我因為想說他是B的朋友,所以就答應讓他晚一點給(東西給他拿去了)在這段期間,在和A的FB聊天中他又有跟我借現金5000,
但四月到時他利用各種理由拖延,像是(卡被盜刷銀行凍結她帳戶不能匯款,或是他會了然後又有問題已經通知銀行櫃員跟我聯絡之類的......許東我聽了都很佩服他想得出來的理由)
後來到了七月初,在有力人士的協調之下我願意給他分期,
他也給了我頭期款5000
但到了現在他人又搞失蹤,換電話,不回留言,或是用各種理由不出面以及拖延。
我手上只有跟A的電腦對話通聯記錄,以及那位友人B來當證人
當時交易時也有另外一兩位在場
 不知這樣我有沒有辦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呢?

萬分感謝您的解答   雖然可能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對我來說是至觀重要的一筆錢!

 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不過對方異議後還是要進行訴訟程序

 另外也可以考慮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101-09-03 19:49

因上星期在我即時通朋友跟我說 他經營運動彩券網路投注站因彩券投注每週匯款存取金額龐大,
公司名下帳戶不夠使用,想私下租借個人存簿作為營業使用,
每星期領2000元,我說那不就是人頭帳號了他回是正常使用
而我就笨笨借他用2個簿子(兆豐台新)
後他電話也打不通了,我才驚覺我被騙
今早我去銀行問我的名下所有帳戶已遭警示
8/25借他, 中間還有跟他聯絡但31號他電話以打不通

我今天有跑警局說我要報案 但警察說我帳戶已成警示戶
叫我回去等法院什麼書的
因為有位高雄尤小姐收害者他已經報警
 那為什麼我不能報案 我也是受害人
我該怎麼做辦好 我不想等這樣會有前科嗎??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依有社會經驗的人 這種情形應該是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亦即可以認識帳戶將被作不法使用 否則怎麼可能光憑帳戶就可以坐享高利潤 2.檢察官應是會依法起訴 將來如果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101-09-04 00:41

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因為我也是很無辜
主嫌當時跟我說是運彩正常使用,不知他們是用來詐騙
我這裡警員只叫我回家等,我不能備案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5 16:2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呵呵 101-09-01 13:22
我跟別人買東西說要電話認證(他再及時通給我一個手機號碼要我說859x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我就打電話過去講好了就掛掉了 我隔天才知道我打電話過去的不是本人是個未成年(少男)也是要跟那個人買東西(那個人就是跟我說要電話認證的人) 他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 身份證字號.859x帳密等各資交給那個人 未成年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資料給別人造成資料外洩 害他一直接到信用卡要錢的電話 請問我這樣打電話過去我也有罪嗎? 我目前未成年15歲會有什麼處分?最多關多久?最少關多久?最多罰多少錢?罰多少錢? 有一點讓我很懷疑為什麼未成年身分證字號能用信用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起來還不致於有犯罪情事,無庸太過於擔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呵呵 101-08-31 20:56

我跟別人買東西說要電話認證(他再及時通給我一個手機號碼要我說859x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我就打電話過去講好了就掛掉了

我隔天才知道我打電話過去的不是本人是個未成年(少男)也是要跟那個人買東西(那個人就是跟我說要電話認證的人)

他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 身份證字號.859x帳密等各資交給那個人

未成年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他把資料給別人造成資料外洩

害他一直接到信用卡要錢的電話

請問我這樣打電話過去我也有罪嗎?

我目前未成年15歲會有什麼處分?最多關多久?最少關多久?最多罰多少錢?罰多少錢?

有一點讓我很懷疑為什麼未成年身分證字號能用信用卡?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呵呵 101-09-02 10:4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龍 101-08-31 00:43
律師你好: 這段時間朋友因家庭.事業一些問題向我金錢求助.因為信任他斷斷續續借錢給他(約42萬)到現在承諾還款的時間沒有一次做到(問題很多)每次去電要求還款他都說我在逼他.不然就說要把命賠給我...因為很多事情我沒親眼看到所以已經懷疑是不是在騙我...借他錢的事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所以想盡快要回這筆錢...但是我借錢給他的證明只有匯款單和銀行的交易紀錄和名細..也只知道他目前用的2支電話.大概住哪(不知詳細地址)...請問我只有這些資料有辦法找到他出面處理嗎?我該怎麼做??(很急...麻煩張律師教我該怎麼做 謝謝!)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 就直接提刑事詐欺告訴吧 至少有金融帳戶 及電話可以查詢 除非這些都不是他本人所有 不然要查到他地址應該不難 這種情形提詐欺縱使對方不成罪 你應該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vidi 101-08-30 22:47

我的哥哥新婚兩年,他的妻子不喜歡我,覺得我如果不當泰傭幫忙她顧小孩、做家事就趕快離開她的視線,我是她的小姑,出國留學期間傷到手腳,有工作經驗,但是因為過於疼痛回家休養,後來外住的哥嫂回家入住,要我做家中所有的家事、清掃她與小孩弄亂的客廳、陪她的小孩玩、還要教她小孩課業。我覺得很累不從,嫂嫂打電話請兄長指責我,一天多次讓我疲憊不已,後來因為家中沒有人指責我,嫂嫂開始大鬧說要改嫁離婚,後來我與他們起了爭執之後(我有報警但是家人覺得我是錯的)兄嫂外住三個月後又搬回家中,我的生活型態是早起早睡,而兄嫂則是晚起晚睡,也有打電話諮詢過張老師,113諮詢人員更是被我的抱怨聲惹的困擾不已,並且覺得我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後來嫂嫂開始教小孩怎麼惹我生氣(例如叫我不要吃飯因為我是胖子、或是說我個性保守很逼機,也讓孩子放手去虐待我飼養的愛犬所幸沒有外傷),這兩天更是讓我沒有辦法好好休息,因為嫂嫂不願意做家務事,所以都是我全包,對於這件事感到很困擾也常常被嫂嫂言語攻擊。

如果家人有不合理的辱罵行為,你可以向警察局報案,並請他們協助你提起家暴保護令聲請

doridocu 102-01-16 22:1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家人有不合理的辱罵行為,你可以向警察局報案,並請他們協助你提起家暴保護令聲請

我有在報警之後與對方和好,沒有留下驗傷單,也沒有申請保護令,只有一直打電話詢問113、1980、1995等志工專線,也有到校中輔導處諮詢,還因為這樣操性成績被扣到只剩下-1,我還是會很害怕。

 

阿Q 101-08-30 08:15

您好,

最近我女朋友交了一個朋友

然而這個男性朋友似乎相當喜歡我女朋友

雖然說他們有連絡,但是因為這男生,我跟女朋友常常吵架

我跟女友討論之後,我們決定要跟這個男生斷絕來往,以免吵架吵更兇

首先當然就是把他的電話設定成拒絕接聽

這男生似乎相當不滿我女朋友不接電話

然後電話就一直打、拼命打、死命打

然後簡訊一直傳 : 你幹嘛不接電話阿~妳給我接電話喔!!

中間還夾帶一些髒話之類的簡訊

短短幾天而已,已經打了百通以上了

我跟我女朋友不堪其擾,身心俱疲

請問這位男生有沒有構成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

如果我要以法律途徑解決的話該怎麼處理?

以上只是簡述,如有問題歡迎再詳細一點問我沒關係

還請律師先生為我解答謝謝。

 可能涉有刑法強制罪的問題

 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虛擬幻象 101-08-29 03:02

99年牽扯了有關毒品案件的事
主要是因為通聯而被約談要求當證人..
但當時因為不懂 又加上緊張 所以筆錄內容有些都是辦案人員引導該如何回答才回答的..
但事後發現裡面真的牽扯到很多事情...而且是要我指認曾經對我不錯的朋友
99年到現在開過兩三次庭 最後一次大約是去年5月
記得那次開庭時 說真的 筆錄到底說了些啥根本記得不是很清楚了..
原本想說直接回答忘了 不清楚 不記得之類的....
但誰知最後法官竟然放監聽的錄音帶出來 當場真的有點傻眼
那次開完後一直沒再傳開庭 原以為不用在出庭了 沒想到5月時又收到傳票要求要出庭作證 那次我沒去開庭也忘了打電話去請假..之後到六月時又收到傳票但時間是七月初 到那天我是真的人不舒服 所以有打給單子上的拘提小組承辦人請假. 一直到前幾天又曾依法傳喚不到 月底要我去法警室報到. 因為有人說三次不到就一定會拘提 而且會三萬以下罰款 那我想請問 如果真的被罰款 繳完是否還是一樣要出庭作證 還是說繳完就可以不出庭作證了呢? 還有當天去法官如果問前兩次為何沒到場 我該如何說比較好..會不會因為這樣而被轉為被告呢?

1. 如果拘提不到庭 處罰鍰後 看被告是否堅持一定要傳喚  否則法官還是會傳喚你

 不過實務上通常不會堅持  法官會跟被告講  已經盡了傳喚的各種方式

2.證人被告是因為案情擴張到你自己涉嫌犯罪

並不會因為你證人身分不到  就變被告

101-08-29 01:47

我自己在一家公司任職(打工)
任職時間大約有四五個月
後來因為自己私人因素所以要離職
但是老闆當初簽約的內容有

「任職未滿半年即要扣薪」
離職前一個月未告知也要扣薪」

等等不合法的規定

上面違法的規定我已經有請勞檢處去檢查
然後也確實違反規定然後有送到勞工局核裁了
但是我還是被扣薪了


雖然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要的回來被扣的薪資(勞工局也說可以)
可是老闆的態度一直很差
讓我覺得非常不悅

(因為我不是直接去勞檢處申訴 我一開始有好好的跟他說 但他態度很硬)


但最近要跟他要回被扣的薪資
他的態度一樣令人火大(跟別人說我到店裡鬧 說我說謊之類的)
我想要把這些「事情」打在他們店的部落格跟臉書
讓大家知道他這樣扣薪是違反法令的
並且想告知其他員工可以領回被扣的薪資

(因為還有很多員工也是被扣薪 只是他們都摸摸鼻子算了)

對我來說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
我想讓其他員工知道他這樣是違法的(不管是離職還是在職的)

所以在這裡想請問一下

「將這些違法的事情或條例具體po在他店裡的臉書或部落格」

有造成任何違法的事情嗎?

我不是想鬧事 
只是雇主太過分 
有些氣嚥不下去
還盼律師前輩幫幫小弟我

(或是有其他的意見也可以跟我說 感謝)


ps我不是第一天出來工作 
我也知道工作上有很多需要跟店家互相的地方
而且在離職前一個月我也有做告知的動作(讓他們找新人)
所以在我個人的方面我覺得我沒有為難到店家
他只是看我學生好欺負想扣東扣西

(有的離職員工家長生氣打電話來他就沒扣)

 

在此感謝前輩 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8-29 11:2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情 101-08-28 20:5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在日前我個人從某店家離職但卻在離職過後遭不知名的人士冒用我的名字到處去跟這店家的相關分店應徵~還說是我本人~並且在店家的門口大鬧~每個店家紛紛打電話回我原本離職的地方詢問是否有這個人~還冒用我的名義傳了很多不合理跟言語上的刺激到我以前同事的手機裡面~並冒用我名義打電話報警說店內有位工讀生要謀殺我~之類的言語警察也到場關心~我也有去警局詢問~並沒有以我的名義的備案~嚴重對我自身構成困擾~有想過是否應該尋求法律途徑來找出這位人士~但卻不知道該如何蒐集證據或者請警察們幫忙~

周兄 101-08-28 17:01

我的電腦在7月1號時被台北刑警大隊科偵組拿走,他說結案會還我,之後我就跟他們上台北做筆錄,之後他們又載我回桃園少年法院似乎是基押庭但在庭上我沒有看到我的電腦被當證物,之後就回家,之後又搜到通知去中壢少年法庭開庭,判決結束後我也沒看到我的電腦,之後過了一下他們有寄放棄提告書給我,但是保護管束通知書沒寄來(快兩個月了)之後我打電話給科偵組,問說如何取回電腦,他說結案向法院申請,我是打算開始
服刑時再請保護官協助我,但我又怕那時候我電腦就被拍賣掉了,而且由於我在院上都沒看見電腦,我懷疑電腦不在法院...

林智群 (klaw) 101-08-28 18:10

你這個是刑事案件,扣押你的電腦室要當證物,不會拍賣掉,開庭沒有提出不代表被賣掉了,等案件結束後再聲請發還即可

茶米茶 101-08-28 02:56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茶米茶 101-08-29 04:14

 那請問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JH 101-08-27 12:02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我想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前因是校外實習六月三十日我跟女同學發生不愉快,某男同學說要替他''報仇''。上公車因平時大致都有固定座位所以沒特別占位置也不會有人去坐,我都跟我男朋友坐;而同學故意找碴坐了未佔的位置說他會暈車也有溝通請他前往前面空位置未果,後來我男朋友重複了''起來''三次把他叫起來,那位同學走回到他平常的位置把雨鞋丟到後面背對著我們當著全車的面罵了一句三字經,因為才剛發生不愉快理所當然覺得是辱罵我們所以我一氣之下轉過頭也頂了回去;當下覺得莫名其妙跟我男朋友談論為什麼會這樣要不不要問他們,結果坐我們座位前的那位男同學友人爆了句:''俗辣,不然出來共阿'',因為這同學在校曾為爭奪藍球場七八人一起去只有他被對方約二十人針對圍毆,我們不開心就回他:''有人就很喜歡惹事阿!難怪會被圍毆''。

回飯店時去找老師說明,老師說若對方再罵人就錄音、動手也不要還手去驗;同時那位被我們說圍毆的同學帶了他們那個房間的起碼四五個去我男朋友房間找不到我們;回去時我室友說他們是來道歉的! 過了一天早餐的時候佔位置的男同學影射我男友名子最後一個字講了一句''X哥,X你娘咧!'',我聽了很不高興,因為我跟男友不同個實習場所以都通電話講,佔位置的同學剛好從我前面走過去,我就說:''他剛好從我面前走過去'',那同學不開心我也不開心,因為他們都不在我男朋友面前罵他都在背後講;說不關我的事是他跟我男朋友的事,還說''叫他出來阿''、''昨天我們去找他不敢出來,龜兒子!''(錄音檔我的手機壞了調不出來),而且也不承認剛剛講的那句話,他朋友也都幫他。

回飯店時我們三個人被五六個人分別從電梯內外圍堵。後來改至飯店一樓正門口談(有錄音),對方一直說''不是要共''、''不是要定孤支''等等,但我們從沒說過要定孤支。然後一直挑釁我們、威脅我們為位置的事道歉,我們不願意他們就說要打電話叫朋友來;不道歉就會被打,人也聚集越來越多。甚至我男朋友在那裏耗了很久想廁所也被譏笑''嚇到閃尿嗎''、''整個XX都是火''(但是錄音錄不太清楚);還有人說我們是''狗男女'',有的人跟著起鬨、叫囂。一直到那個被說圍毆的同學說我男朋友講''起來''很沒禮貌,我回他:難道在公車公然辱罵別人母親的人他媽媽就有把他教好嗎? 那位佔位置的同學就生氣了說我罵他媽媽要我道歉,我反問他我問的是在公車上罵人這件事,你有沒有; 他說有,我說我只是疑問。後來我不願道歉他忍不住打了我男友一拳(下巴),我男朋友在先前有忍不住想跟他單挑的衝動,因為我攔下來事先也講好不動手所以都沒打人,我們從頭到尾也沒罵任何髒話。最後是居民打電話警察到場關切。

但是實習有換老師,這個老師不讓我們出去驗傷、也不讓我們調監視器,把我們帶去老師的房間就不讓我們出來了;剛開始老師一直指責對方,但聽到我們要驗傷就開始一直說我錯、因為被打得不可能錯,說因為我太保護我男朋友,說我主觀意識太強。但是我認為是他們故意找碴、看我們人少好欺負。而且如果老師為我們我們就會去驗傷。他說他當初在車上罵三字經是發洩沒針對誰,到後來那同學在老師面前誠懇的認錯也說不會再講這件事,隔天卻故意讓其他人在實習場影射我昨天被老師說。我就說:''我認為,昨天的道歉都是個屁'',後來實習時我的東西有被別人丟到旁邊、有人朝我丟石頭但沒丟到。晚上去驗傷也驗不出來了。

班導師和這個老師都一直說不要鬧大,之前教我們錄音的老師又說他不管;班導說鬧大的話三個都被記大過而且同學說如果鬧大會被老師盯上(大學很多科目都是申論題可以看老師的心情改,或許就沒辦法畢業了),雖然我覺得整件事情很幼稚,但是我想要的只是公道,因為老師怎麼判大家就會覺得誰錯,現在打人的反而認為是我錯;而且一個被打、一個只罵過髒話跟一個打人、罵人又恐嚇同學的人都一樣記大過未免太不公平了,如果告同學的話有可能讓同學留下紀錄,我們也認為那位同學是因為被同學唆使下不了台,而且對方人多、光憑一小時的錄音、沒有人想出來當證人,就算有證據也不一定拿的到公道;如果有證據還是沒辦法說對方錯到時候也會被說是我們錯,錄音也未必能證明什麼,頂多能稍為證明他們罵人跟打人,但打人又沒驗傷單。 聽說錄音檔的有效期限是六個月,上述的事情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如果算聽說是公訴罪所以不可以亂報,而且還有其他的公然侮辱?毀謗?等等,其他起鬨罵人的同學也有罪嗎。我不想害了同學一生但又想在開學時如果同學再找碴時適時的把錄音檔拿出來,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無端應該被別人威脅辱罵,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如果必要時我還是會想爭取我的權益、保護我自己!

先謝謝您很耐心的把它看到這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41
回覆 JH 的發言內容: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錄音檔沒有所謂六個月的效期問題,但是如果告訴乃論之罪就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超過再提出告訴就會被判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

從您所述及之事實,如錄音檔能完整呈現當時的狀況,驗傷單可能不見得必要,只是證明有傷害的造成的輔證而已,不過要看錄音檔是否聽得出有人被打,倒是必須要聽過才可以確認的。如您所述的事實都有被法官採認的話,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傷害罪。

owen hung 101-08-27 10:46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下,信用卡盜刷所面臨的相關刑責

小明到a旅館去消費,由某甲櫃台人員負責接待,小明用信用卡支付他所消費之款項

某甲在小明刷卡之後,將信用卡放在櫃台旁,沒有將小明之信用卡歸還給小明

某乙為於某甲之同事,在處理下一筆消費時,發現小明之信用卡

某乙看沒有人注意的情況下,將其信用卡收到口袋裡

等待下班後,便用小明之信用卡前往b商店消費

小明在離開之後,發現信用卡不見了,打電話去掛失時

小明發現有一筆不是小明自己所消費的款項,而確定信用卡遭到盜刷,並報警處理

請問:

一、某乙將面臨怎樣的刑責呢??

二、某甲在案件中,是否有責任呢??

三、a商店在案件中,是否有民事or刑事責任呢??

四、小明可以主張那些權利呢???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24

這看起來像是作業,作業要自己寫,才是真的有收穫

owen hung 101-08-28 01:59

我也好希望是作業,還是考試的考題

可是不是,這是上星期我的信用卡盜刷的情形

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我的權益有那些和犯罪行為人要負的刑責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34
回覆 owen hung 的發言內容:

我也好希望是作業,還是考試的考題

可是不是,這是上星期我的信用卡盜刷的情形< ... (恕刪)

某乙可能構成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名。

某甲如果非故意,可能無法構成刑責,但民事過失侵權行為或有可能;a商店之責任要看法官是否認為某甲有責任,那a商店才會連帶負僱傭人責任

owen hung 101-08-28 15:05

律師謝謝您

那可不可以再請問一下

某乙算是竊盜還是侵占呢??因為警察是跟我說他這算是侵占不是竊盜??

某甲在我入住之後,曾打內線電話.表示因入住時電腦當機,詢問我的身分證字號,但當時也未告知我的信用卡,未取回,這樣算是故意的嗎??

除了某乙外,我可以向某甲跟a商店請求民事侵權損失賠償嗎??

ps.之前銀行曾向我詢問某乙的名字電話,我打去警察局詢問時,警察表示需起訴後才能告知,這正確嗎??我有權可以向警察索取當時的監視器畫面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1 11:3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茶米茶 101-08-27 10:27

請問律師~~以下是我的問題~~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SHan 101-08-27 00:10

各位律師

我想詢問說,1個月前我就開始一直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簡訊,後來經我查證有人在他本人Facebxxk上面貼文說要找他請撥打某某電話,貼了兩張文,結果大家打電話等於全都是打給我,雖然他沒假冒我的名字,但他亂張貼我的手機有算偽造文書毀謗嗎?或有算是其他法律相關問題呢?

畢竟我手機號碼已經5年了,也是個好記的號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5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Han 101-08-27 19:47

 郭律師你好:

要去哪找公證人呢,公證書又怎書寫成效,有辦法直接報案嗎?

如果報案的話需要準備什麼?

或是有要控訴該怎麼做,又該準備什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3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安妮 101-08-26 23:58

請問朋友借錢不還如何處理?.我只知當事人的電話及姓名.住址只知在什麼路的交叉口及最近換了公司的名字,完全不知地址如何可查到對方的住家地址?因要寄存證信函.當初借款時,總共匯了三次及現金共4次,本人只有列印一張匯款單,然後下面有註明xxx向xxx借款共xx萬元,將於xx月xx日歸還的字句,然後請他簽了名.請問我要如何查到他的住址及解決方法?

呵呵 101-08-26 23:27

我最近在玩s*線上遊戲看見有人在賣槍枝我就好奇跟他買了

但他說要電話認證他給我一個電話要我打過去並說(8x9x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並要我一字不漏的說講完馬上掛掉

到了隔天我接到8x9x遊戲虛擬交易網說我盜用別人帳號把別人的錢花光有3400元

我後來打電話到賣槍支給我的那個電話   她跟他跟即時通一個帳號是HK4xx的人交易東西碰巧我也是跟那個即時通的人交易才發現我們被騙了

我跟被害者說(是被盜用帳號的人)我會環你錢因為我自己也有錯他說我只要環1200就好

但是他後面卻說因為我害他的身分證字號也外流了所以他懷疑我是共犯可是我並不是

我和他都是未成年   請問這樣我會被罰嘛?       我覺得我的罪是1.在不知情狀況下幫助犯人打給被害者讓被害者說出帳號密碼   2.害被害者身份證外流(遊戲交易網內有身份證但是數字沒顯示所以交易網無法得知身份證字號)他說賣槍枝的說要與s*遊戲帳號連結並要辦遊戲的身分證他說他身分證是他的這樣我有罪嗎?

妍麻 101-08-26 22:10

各位專業的律師您們好

是這樣的~我是兼職的網拍業者 跟買家有買賣糾紛~
買方購買前有看過實品也有試穿也知道材質...等等等
跟我 是 客製化商品->量身訂做的->尺寸由買方提供->禮服測量後尺寸都是對的
但穿上去之後 他覺得 這邊歪 那邊歪的
但是我把禮服穿在假人+朋友身上~都是正常的~沒有歪沒有斜
但是他堅持要全退~我堅持退1半~全金額3520元
因為都住的台北 所以約他出來當面 測量衣服是有哪有問題
對方也不肯 打電話給對方也不接

中間往來信件後 中間當然一推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買方回覆之最後一封如下

因為接下來的時間我都得忙婚事,
所以從8/24-9/13這三周的時間給你考慮,
如果你願意全額退費我就將我的帳戶提供給你,
如果你不願意也無法接受,
那麼我將走法律途徑,
消保官出面協調。
而何時找消保官也是我的權利。
謝謝!



於是我原本請快遞去回收衣服回來 昨天8/22又寄回去給他們了
且寄了存證信函給他們 告知他們
請他們三日內處理 如沒下文 將視同 交易完成 日後不得再有異議


請問一下 我寫的--->三日內處理 如沒下文 將視同 交易完成 日後不得再有異議
是有效的嗎??
中間他們也都沒任何下文了

但我怕他9月份又出現
而且他如果申請調解 我必須到他的所在地去
是否我可以在我的地區先申請調解ㄋ??以免日後又爭議
日後變成我要跑他那邊的調解處???

我該如何保障自己ㄋ???


 

 

妍麻 101-08-28 17:47

 昨天請員警幫我致電給對方

對方也都說沒空 不處理

新娘與伴娘都說沒空

請問是否可以再寄一封存證給對方

以下這樣可行嗎???

 

敬啟者:

  一、台端於101年7月30日付款訂購客製化伴娘禮服二件,本人於101年8月13日寄出給台端,101年8月20日向伴娘李若菡回收禮服,經詳細檢查未見台端所稱之瑕疵,乃於101年8月25日再度出貨給台端,但台端拒收包裹(附表1),此交易金額共?千伍佰貳拾元整。 

  二、此交易,在購買前台端有看過實品並試穿,量身訂做的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消保法七日猶豫期的無條件退貨條款。 

  三、本人多次釋出強烈之善意,藉由信件、存證、員警通知台端與伴娘們解決此事件,台端與伴娘們均無善意回應。 

  四、禮服遭台端拒收後,禮服於101年8月27日本人再度收到,從101年8月27日算起只替台端代為免費保存十日,限期取回日期為101年9月5日,預期後本人向台端收取每日新台幣100元之保管費,保管費累積逾禮服價格後,即以禮服抵充保管費,台端不得日後要求本人賠償或主張其他民事刑事之權利。

小慧 101-08-26 21:13

今年7月份到台中遊玩入住汽車旅館因有小孩陪同,房間太過昏暗當下打電話至櫃檯要求換房而櫃檯人員卻要我自己前往櫃檯拿鑰匙.就一家三口分工合作我拿鑰匙爸爸開車女兒拿行李卻沒人發現我的隨身包包沒拿.到了新房間大概過3-5分鐘我發現了包包沒拿,跑至原本的房間卻發現房間已經賣出而那房客卻是開車離開,我跑了上去包包已被拿走就算第一時間報警那人已不知去向.那一晚我生不如死作完筆錄我腦袋一片空白, 旅館人員什麼也沒說就這樣.我們一家回到台北我趕辦所有證件信用卡,回來兩天後我比較清醒想了想若不是旅館的服務流程有嚴重疏失.我今天會是如此嗎?若不是一開頭的房間真的太過於昏暗我們一家三人會看不到包包 因為電視若不打開真的很昏暗而又沒有第二次確認房務就隨隨便便賣了房間 .現在我向旅館求償我損失一半卻是要我等找到拿走我包包再說.有人可以幫幫我給我點建議.畢竟這不是巧合 這是一連串的疏失才會有的結果 謝謝

貝比 101-08-26 19:11

我男朋友8∕8﹙父親節﹚
中午外出之後就沒再回來了...
我知道的訊息....只知道是毒品案件通緝
101年/5月公佈通緝

至於為什麼被捕..我也不知情
8∕8下午大約兩點左右 我有收到未接來電的訊息﹙傍晚時才看到的﹚
我回撥回去是 (松山)警察局
得知他真的出事了.....不過被移送到地檢....因為好像有卡案件

我向警察局詢問是什麼案件....他說沒辦法告訴我 
給我地檢的電話要我打去查詢.....
但因為下班時間我就等到隔天打去詢問

行政人員很憤慨的回答我:你要查的人也不再這了 你現在才要問我
﹙就一副想草草敷言代過..想要我說掰掰的感覺..﹚

之後我開始上網找...只能找到他通緝的號數
以及發佈通緝時間...我想找他通緝案件的資料是否可以呢??

因為我事後一直透過機關 打電話去每間看守所.監獄詢問
回應都是【查無此人】
我真的很頭痛...
最後我受不暸只好硬著頭皮去翻他以前有可能留下的資訊

瞎猜的被我猜到他家的電話(雲林)
終於和他媽媽聯繫到...我還以為能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

但是他媽媽原來完全不曉得事情的頭尾...
因為他媽媽沒有受過教育...也沒有過經驗這種事情
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應對...甚至麻煩我在台北這邊能否打聽看看

 他人是在哪裡.....到底是什麼事情......

我和他媽媽說: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要查詢這些恐怕無法有結果。
但聽到阿姨請求我幫忙他...我又不曉得該怎麼辦了...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另外補充...至於毒品案件
好像是販賣....是否已判決我不清楚是不是正確
但是本人所告訴我的是18年.....﹙推理來說應屬於販賣﹚

我沒有看過案子的法院單所以無法確定
是否有方法可以查詢

還是有哪些政府機關能夠幫助我?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阿尼 101-08-25 15:42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

電話向法院書記官確認說目前等刑事判決出來就可以轉民事

這幾天肇事者有約保險公司跟我們談和解

但條件跟態度非常之差,我們想要繼續提告

不過從事發到現在已經9個月,家人是怕因為台灣的法律訴訟是很冗長的 ..

怕等待開庭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怕拖越越久對我越不利 

大約情形是 初判表上寫 對方汽車違規右轉 我方是機車疑似超速 我是被機車載的

目前只針對汽車肇事者提告

想請問這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多久的訴訟期 ? 拖越久真的對我越不利嗎 ?

對方一直喊說沒錢 , 那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要脫產 ? 這個程序要在什麼時候執行 ?

那他如果真的沒錢 , 可以被抓去關嗎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尼 101-08-25 17:18

那請問假扣押的部分,我該怎麼樣申請呢 ?

vivityo 101-08-24 22:47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1.刑事部分可以考慮誣告罪跟強制罪 2. 民事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不過這種情形司法實務上不容易成立就是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38

對方的行為應該已經構成誣告了,浪費司法資源,建議可以提告,不管有沒有成立,起碼讓對方知道你不是息事寧人的人,這樣的話也許反倒可以嚇阻對方

deliciosa 101-08-24 16:09
你好,感謝您在諮詢處的回答 "1.如果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是仿冒品 那可能沒有犯罪的故意 確實可能不處罰 不過實務上要證明不知情並不容易 2.如果分案 那你回台 可以跟警方先連絡好 看以怎麼樣的方式去面對這案件 3.警方單純以電話聯繫 沒有違法的問題 除非是用強制手段而不依據法律 或是電話瘋狂擾民 不過目前應該沒有這樣的問題" 那我想再請教的是,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可以提供之前的交易記錄,佐證我的確在不知情的況狀下將物品賣出),建議聘請律師陪同到案說明嗎? 那我一回台,是要直接跟所在地派出所連絡,還是跟發出傳票處連繫? 如果打算聘請律師,該怎麼跟您連絡? 謝謝。
我們之前處理過的通緝犯 會先跟認識警局聯繫 到機場會合 然後看怎麼樣做將來的應訊 這些都可以溝通 如果有需要委任律師可以跟我們聯繫
Jessie 101-08-24 12:30
律師您好: 結婚前,我爸買車,強迫我簽名當保人(可是不確定是不是連帶保證人),幾年後,他的貸款都沒有繳納 債權銀行有告到法院去,拖了好多年,最後也有協商出每個月應繳金額 但是~~~我爸竟然只繳一期,後面都沒有繳了 這樣拖了10多年, 可是在今年,我卻收到一張法院郵局強制扣款的文件,將我郵局內的存款扣光 我不懂的是~如果我是連帶保證人,為什麼現在才找上我, 從結婚到現在10多年了,這些年我都為了爸爸的債務拖累 好不容易今年可以開始買自己的房子了,但是為了這件事情,我好擔心 後來我爸爸打電話債權銀行,表示他願意還錢,可是現在銀行說,要本金加上利息,要100多萬才行(之前協商只需繳70多萬) 且他們好像是委外討債,打過去的電話幾乎都沒有回音 我想請問律師: 1.若我用我的名字買房子,是不是也會被扣走 2.我在其他銀行若有存款是不是也會被扣走(我有問我常往來的銀行他們說,目前沒有收到強制令)目前我家的生活費都存在老公的戶頭 3.我的老公名下財產也會遭殃嗎(他名下有他父母給的房子) 4.收到法院涵,我們曾將打電話問過書記官,他說只有郵局會理會強制扣款,其他民營的銀行不會理會,是這樣嗎,我們的債權銀行是信用合作社 5.這樣的狀況,我以後死後會債留孩子嗎 6.現階段的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才能正常過生活,畢竟做錯事的不是我,我也不想影響到我的老公 7.是不是我的名下都不能有財產, 8.說真的我已經背完好多債務,我要如何自保才可以免去很多忽然飛過來的債務,我想安心的過日子 如果聘請律師幫忙可以解決,我非常樂意 靜待回覆
1.當保證人如果不是連帶保證 通常要等對債務人追償無結果才可以對保證人求償 不過債權人還是要取得執行名義才可以執行你的財產 所以還是先確認債權人執行名義是甚麼 2.如果有執行名義 原則上名下財產都可能受到執行 至於銀行帳戶則除非債權人知悉 否則未必查的到 3.因為你們結婚蠻久 如果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債權人將來可能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執行丈夫名下財產 這部分應該要先去登記夫妻分別財產
Jessie 101-08-24 11:49

律師您好:

結婚前,我爸買車,強迫我簽名當保人(可是不確定是不是連帶保證人),幾年後,他的貸款都沒有繳納

債權銀行有告到法院去,拖了好多年,最後也有協商出每個月應繳金額

但是~~~我爸竟然只繳一期,後面都沒有繳了

這樣拖了10多年,

可是在今年,我卻收到一張法院郵局強制扣款的文件,將我郵局內的存款扣光

我不懂的是~如果我是連帶保證人,為什麼現在才找上我,

結婚到現在10多年了,這些年我都為了爸爸的債務拖累

好不容易今年可以開始買自己的房子了,但是為了這件事情,我好擔心

後來我爸爸打電話債權銀行,表示他願意還錢,可是現在銀行說,要本金加上利息,要100多萬才行(之前協商只需繳70多萬)

且他們好像是委外討債,打過去的電話幾乎都沒有回音

我想請問律師

1.若我用我的名字買房子,是不是也會被扣走

2.我在其他銀行若有存款是不是也會被扣走(我有問我常往來的銀行他們說,目前沒有收到強制令)目前我家的生活費都存在老公的戶頭

3.我的老公名下財產也會遭殃嗎(他名下有他父母給的房子

4.收到法院涵,我們曾將打電話問過書記官,他說只有郵局會理會強制扣款,其他民營的銀行不會理會,是這樣嗎,我們的債權銀行是信用合作社

5.這樣的狀況,我以後死後會債留孩子嗎

6.現階段的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才能正常過生活,畢竟做錯事的不是我,我也不想影響到我的老公

7.是不是我的名下都不能有財產,

8.說真的我已經背完好多債務,我要如何自保才可以免去很多忽然飛過來的債務,我想安心的過日子

如果聘請律師幫忙可以解決,我非常樂意

靜待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1-08-24 13:0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8-23 21:59
前1個月我收到日本寄來的包裹郵差送過來要我簽名但是我跟郵差說這因該寄錯了但是她還是叫我先簽名.

隔了1個月郵差打電話來說日本寄來的地址寫錯了要我退給他們.但是我已經打開看過裡面都是一些沒用的衣服褲子(穿過的)後來我都丟了.郵差說如果我不環給他們我就是侵占罪因為簽名的是我本人.

我在想(1日本寄過來的地址寫我店面的地址)(2收包裹的時候郵差知道包裹收件人不是我還叫我簽名這不就表示這是我的嗎?)
這樣我會坐牢嗎?
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F 101-08-22 12:17

請問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同居 的問題

因本人先生是有搬在外面住了怏1個月~後來搬回來了,可是床單證據被丟了

也在電腦裡找到我先生跟第三者的發生性關係影片(但只有對方的樣子出現和我先生是只出現下體器官的部份,太概1分03秒的時間)

另外也有十來張的親嘴及合照照片。

通話明細表是電話帳單上那種明細嗎? 不知要如何申請到這部份的證據~因本人已在電信客服強調跟客服人員說明非本人不可申請明細

我非常痛苦已經尋斷二次,一次又一次的給我先生機會,他總是欺騙我已經沒聯絡,那女人也經常打給我先生!

通話記錄被刪掉,行車記錄器的證據也刪了 , 因本人只想告那女人妨礙家庭,不想告通姦,請給予意見我找尋證據

每天想每天作夢..真的很無助~請懂法律律師幫幫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22 13:3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靜歆 (林律師) 101-08-22 13:4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F 101-08-24 03:22

我現在已把證據藏到朋友家裡,我先生也跟我提過不會信任我沒有備份在手! 我想繼續維繫這段婚姻,因本人跟先生已結婚9年,是從香港嫁來的,去年懷孕意外的是子宮外孕也動過了手術。我跟先生並沒有什麼財產,那麼多年都為了生活而工作,為了這事我先生也離職了,外遇的對象是同公司同部門,存了那幾萬塊這一次的事件已經用完了。我先生有慢慢的回來,可是我曾要求過斷掉所有的聯絡,我先生就辦不到就說我太急,他沒辦法~寧願分居都不願斷掉他跟那女人的聯絡,我痛苦萬分,但我又無法分開,所以我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告那女人!

 

如對方引誘您先生離家搬出去住,可能成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如果對方和您先生有進行猥褻或是性交行為,還會依刑法第240條第3項加重處罰。但是如果您先生否認有離家,而且還常跟您聯絡,這時候不一定會成立和誘罪,就只剩下通姦罪可提出。 您可以提出雙方搬出去住的事實,作為對方和誘脫離家庭證據。發生性關係影片、親嘴和合照照片則可作為猥褻或是性交行為的證據。至於尚未取得的雙方通聯紀錄,您可以在告訴對方犯罪之後,請求檢察官調查通聯紀錄作為犯罪證據。 另外要注意第240條第2項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知道犯人之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第240條第3項之犯罪雖非告訴乃論罪,但建議您仍應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參照刑法第239、240條第2項、第3項、第245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nis 101-08-22 09:28
我在一家美容連鎖機構前後服務了10年以上,從美容師做到店長, 有擔任店長3-4年的時間,去年3月公司忽然要求我配合職務異動先安排我到另一家店擔任美容師3個月之後會在幫我升上來,理由有些遷強當然我ㄝ不太高興,對當時的主管不諒解,所以我就告訴自己以後都不想再.擔任店長了, 過了好幾個越一直到10月份有家店一直沒有人願意接任店長找不到人之下來了一位高階主管 到店裡起我幫幫忙接店,總共來了3次 位後一次說了重話不管我願不願意都要接,就算不願意也要接到過年後再說, 同時要求簽一張2年的合約,我有提出不願意因為我無法保證做滿2年,當時他表示過年後再說,當天我有再打電話到公司跟另一位主管表示不願意,但他ㄝ表示上面決定了無法改變 合約內容主要是因為培訓店長,公司會安排課程給予訓練為感謝公司器重願服務滿兩年,為服務滿2 年要違約金3萬,人事拿給我簽時金額跟時間事空白的,兒且我在這公司已擔任過店長所以ㄝ沒有再去上培訓課,薪水ㄝ比美容師領的少每個月只領23000左右,不堪經濟壓力我是單親媽媽有2個小孩要養要怎麼過生活阿,於是3月提出離職正常程序,3/20離職了我的特休還有8天也不給休也沒給錢,又要我賠錢是要逼死人嗎?我想爭取一個正義公平,我去過勞工處他們說幫不上我的忙,我到底該怎麼辦? 9/4要開調解庭了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08-22 13:2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nis 101-08-22 17:5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nis 101-08-22 18:01

 謝謝您熱心的幫我!我就先這樣吧!等開始訴訟在想辦法

妹妹 101-08-21 10:59

初衷:

因為不想積欠信用卡循環利息費用的產生,所以才透過網路認識了宣稱和所有銀行都有合作的快x捷公司.

 經過:

在2012年4/6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毓芸經理)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填完後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要我先回傳做審核,比較不會耽誤時效性,然而這是他們作業上的一個流程.等審核通過後再來談我提出費用上有異議的部份,如果沒達成共識,不申辦了也沒關係,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是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了...但過2-3天,審核過件了,接到快x捷公司打來,並非當事人何經理,(而是宣稱自己是何經理的助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我當下傻眼,我都還沒收到過件通知~也還沒對保,銀行也沒撥任何一筆款項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我當下覺得事有稀竅,沒經我同意怎可以任意轉案給她人,對於他們公司處理事情太吵草率,態度不佳,言辭不善,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謹慎從事,我請求要求對方請何經理與我連繫,但對方不願意,直接告訴我案子已由她處理,不管我最後選擇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得馬上支付服務費用10%,不然就會提告我.然而我也有向那位助理說明我與他們何經理所談的經過與議意的地方,但她一概否認這件事,就是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並加付違約金50000元,共70000萬,事後掛上電話我馬上打打電話去渣打銀行客服去做撤件的動作,在所有事情釐清真像前,並非我個人因素不去對保,所以我有權利先暫緩對保動作以及支付對方所提出的任何賠償之金額.果真沒多久在2012年7/4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第一份公文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7萬,我當下也回寄一份民事議狀書向法院申訴了,但又在2012年8/9又收到法院第二次寄來公文要我在2012年8/27到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

開庭要準備什麼~我都不知道~怎辦???

 

 1.說實在  我看你已經可以將事情詳細說明

   如果自己出庭  也是這樣主張就好

 2.不過主張通常都需要附上證據資料

  所以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妹妹 101-08-21 23:4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謝謝 律師 給我的回應,

但是我看不懂您的第二點...附上證據資料???

地方法院也是要我在8/27提出證據資料,我哪來的東西ㄚ??

我真的不懂ㄚ~我只有當出對方傳來叫我填寫的契約和我個人資料ㄚ 

他們都口頭答應,現在死不承認~我怎拿出證據ㄚ~拜訪教教我好嗎?

我沒兄弟姐妹可以問,也不想讓父母擔心,公司同事都沒遇過這方面的事, 我好煩腦...

在來您說的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這個我也不太懂ㄝ,

契約看很清楚ㄚ~就他們要告我的ㄚ~

對方確認...我不知確認什麼,

我真的很沒大腦吧~

我只知道何毓芸經理是一開始幫我承辦的人員,

再來就無故換為我什麼都不清楚,自稱她是何經理的助理ㄚ,

他一概否認我和當初何經理講好的ㄚ...

律師~您可以白話文一點嗎???我不知道我去要帶什麼和準備什麼資料,

求求妳~感激不盡 


m 101-08-21 00:35

請問各位律師:

 

因在2011年10月
奇摩知識政黨發問時
留 一刀斃了蔡英文 這段文字
被人檢舉到刑警
去年11月22日 到我家搜索後拿走電腦主機
去年12月第一次台北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
訊問後說會緩起訴
後因發生地屬士林地檢署管轄
轉到士林地檢署
今年5月
檢察官
訊問後沒說結果
今天8月我打電話到士林地檢署問案號進度
說可能起訴
轉士林簡易庭


在此問一些問題

1此時我是否還須出庭?

2若不需是否應該寫答辯狀給法官會對我有利?

答辯狀內容大約是事發時的不清楚嚴重性 與徹底認錯悔悟等給法官順便附上重度憂鬱症的診斷證明 這樣會比較好嗎?

3若我寫狀到士林地檢署給簡易庭法官請求開庭是否會更麻煩使結果更糟?

4我在檢查庭都說我有悔意為何士林檢察官黃硬是要起訴?

5這類案件法官會後判決大都是如何?

6我如果有在醫院的憂鬱症判定證明對此案件是否有無罪的效果?

7我上網查詢得知該檢察官在8月12轉調至台北地檢署

請問這樣此案件會換檢察官審理嗎?

 

 

 

以上請教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米奇 101-08-20 17:02

我在我們公司網站po了一篇有關我們自己行業的文章,那全是我自己創作

但在同行他們的網站也出現一樣的文章

我有打電話給對方請他撤下,但他說我沒去註冊登記,所以我沒有法律效用

但我們公司網站的下方有標註 xx公司版權所有,但沒有"禁止轉載"

請問這樣對方算是侵權嗎?我要告的話能告他嗎?還是因為我沒標註禁止轉載所以就不行?

您好,

      1.這是有關著作權的問題。著作權本身並不需要註冊登記,當您寫了這個著作,並且公開的時候,您就已經有著作人格權以及著作財產權了(依您意思來看著作財產權會是公司的)。

2.建議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若對方仍無回應,可考慮以對方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以下(刑事責任)以及著作權法第84條以下(民事責任提告(先以刑事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