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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ter 102-05-16 23:18

事情是這樣,

朋友完成的論文於前陣子交由指導教授審查,

而指導教授卻指名一位學長做修正以及指導,

所以把所以研究的資料都交付給那名學長,

此篇論文也還未公開發表,

而現在那名學長已經畢業了,

可是卻發現他把此篇論文交給所上其他學生拿去發表,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該要採許甚麼行動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之後可以採取法律途徑嗎?

如果之後走法律途徑,需要保留甚麼證物或重要的東西以供日後使用?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著作權法之問題,您們應先保留原始稿,並就完成及交付的時間紀錄,以便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有證人能證明你確實有再進行此篇論文會更好.

妹妹 102-05-16 16:30

不好意思因為不懂法律

所以不知道主題分類該分什麼

希望不會造成困擾

如題
已經滿20歲的人
1.父母是否能干涉或限制其想法跟權利

我大概知道滿20歲的人有完全行為(負責)能力

所以我在想父母應該不行.

2.父母口頭上說他可以告甲(已滿20歲)和誘誘拐

是否告不成

告不成的原因是不是因為自己子女已滿20歲有自己的行為意願能力.

我想知道更多

麻煩你們幫我解答

謝謝!!

阿郝 103-03-16 08:26

 拜託你已滿二十怎麼可能告對方誘拐,除非你有障礙手冊

小蕾 102-05-15 21:39
我家因為淹水 水滲透到樓下的住戶 因而導致樓下住戶天花板受損 我們這邊有請我們認識的裝潢師傅去看過 承諾會做到對方滿意為止 也給了對方一個動工時間 但是對方卻希望由他們自己找工人去修 再將費用單據給我們 想請問 1.對方這樣的做法適當嗎?因為對方還揚言要提告 但是我們並沒有閃躲責任 我不解的是 假使我們真任由他們找工人去修 但如果對方趁機做出超出我們該負責的範圍 將自己其他想改的裝潢一起做 這樣也合理嗎? 2.對方只有傳簡訊通知我們 他要自己找工人來做 並沒有給我們機會 讓雙方找的工人一起評估 到時候上了法庭 我們能以此來作答辯嗎? 我所述的絕非只提對我有利的 因為我也想要有比較確切的答案 希望有熟知這方面法律問題的專家可以給我點意見 不熟法律真的很讓人不安..如果還有其他我沒注意到的要點 還請專家可以賜教告知 感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您先前已經先向對方表示願意修繕,但是對方卻執意自行施工,建議您應儘速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以留存您第一時間即表示願意修繕證據,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蕾 102-05-15 22:41

再請教一個問題 我國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而對方如果無視我的意見 對方有權自行決定動工嗎?若 已然自行動工 如此我還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呢??我依然需要對這筆修繕款項 如實負責嗎?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謝謝回答~

ERIC 102-05-15 21:11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y6xCAcJs7PfcVZIclBMQ0lqdTA&usp=sharing

上面連結有三張照片~是存證信函

你好

這是我爸遇到的問題,24年前他曾經雇用一名員工,送貨時他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法院有判決,我爸把錢付了,但是24年後突然以前員工來找他,說這筆錢你要付,我爸說你突然跑來要我付這筆錢,真的很頭痛。
那員工說他也不記得有這件事,但他要我爸負責。
我不清楚這麼多年來為何對方不求償,可以延24年還要求加倍!!!
這如何處理才好~

我爸一定要負責這筆錢嗎?那員工自己都不清楚她怎麼跟對方談的,這算是誰要負責?

法律人幫忙看看這三張圖~我們應該如何做才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如果您父親當年已經賠償了,對方怎會取得執行名義?當年係該名員工與對方發生車禍?則最終應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者,仍應為該名員工,而非您父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費 102-05-15 15:47

律師您好:

我們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教您,就是對方維修費欠款讓對方分期付款.他有付第一期之後就沒付了~

1.我們要怎樣才能提告?

2.如寄三次存證信函之後要如何提告ㄋ?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5 16:06

即直接向法院提告請求給付報酬。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當初對於維修費用是否有約定?如有,得提出向法院請求對方應給付剩餘的款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通常這種分期的應該會有白紙黑字約定應給付之維修款項,直接把契約等文件收集起來提告請求履行契約清償欠款即可。存證信函也可以當作證物附上。

      2.通常寄發存證信函,對方在限定之期限內沒有善意回應,就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直接撰寫民事起訴狀,再送去法院遞狀即可。

火麒麟 102-05-15 09:04
我老婆(甲)3月騎機車黃燈起步後 要到待轉區行駛 然而綠燈了對面車量也同時綠燈 被對面車輛兩台機車碰撞到左後方的排氣管 然而碰撞到兩台機車夜校生(乙丙)(互為朋友) 輕碰到機車後方 她[甲方]當下有感覺然後回頭看了一下覺得沒事 因她有事就繼續騎車沒停下看[P.S乙撞到甲方~丙撞到乙方] 但後來接到警局通知 請她到案說明 後來得知後方兩名夜校生有互撞摔車 請她製作筆錄 並且把甲乙丙三台機車毀損處都拍照存證 送去法院評鑑 後來我老婆有幫對方1台機車修理毀損賠償對方醫藥費 也與乙丙簽好和解書 後來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去說明 問她的人(應是檢察官) 跟她說肇事逃逸就是不對(口氣很大聲)我老婆和檢察官說 她目前懷孕也沒工作收入無法一次付這麼多錢 要怎麼辦? 檢察官直接回答說 要關一年 我老婆說她人現在懷孕怎麼關 況且已經和解了也都賠償了 那檢察官又說或是緩刑罰金9萬 如果當下不接受緩刑罰金9萬到時候還有開庭就讓法官做出判決了 有沒緩刑他就不知道了 想問說此情形是真的像那個問話的人說得那麼嚴重嗎 ? 對方夜校生他們也說本來就騎比較快 但是這樣被撞上已經夠衰了 還賠償她們就算了 她們人也沒什麼事 閃到腰去掛急診拿藥罷了 醫藥費賠他們4百多元 機車理賠他們3千多 也已經在第三方見證下寫好和解書簽名蓋章 雖然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但是會罰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酒駕肇逃 補充一點 是當時發生事情時候我老婆是無照 後來員警有要她去考駕照 她也考到駕照了 所以這樣算是無照逃逸嗎 ? 請有法律專業的人士看完我的問題可以給小弟個解答或意見嗎 ? 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5

回覆 火麒麟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拿判決書跟律師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予 102-05-15 03:3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經相談甚歡 她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 我成年了 之後相約去賞片時 因為邊看電影邊聊天感覺很好 於是我就與她發生關係 (其過程我並未聽到她有說出“不要”字眼 只有聽他說 好了啦!)但她在自白書上有說到 她雙手被我控制 而且她有說“不要” 但我自白書上有說到 我並無強迫她 也無用雙手控制 只有已身體壓在她身上...
之後我們變成男女朋友 而約過半個月我們有再約到同地點 當然也發生關係 但這次她再自白書上有說她並無受到要脅 或強迫等行為 因為她也喜歡我所以也就很自然的跟我發生關係 後來她與她阿姨就到警局對我堤告 我也去做筆錄了 現在我也很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所以我並沒想到她會告我....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現在該怎麼辦 想和解 但又怕對方堅持堤告 像降子的案例 會被告嗎? 而會被判刑嗎?可以緩刑易科罰金嗎?怎麼可以把刑責降到最低呢?我並無前科但我有家庭 謝謝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在筆錄內是提到第一次見面時,遭受到您的強暴而為性交,則有可能涉及強制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處罰不輕,且不在得以緩刑之範圍,又非告訴乃論罪,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對方阿姨可能誤以為對方未滿十八歲,與之性交會構成刑事犯罪,惟刑法規範的是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如對方在事情發生當時,已滿十六歲,則雙方合意性交並沒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小予您好,

強制性交罪(下稱本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得緩刑易科罰金,對於此女網友之提告請謹慎為之。且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告訴不得撤回,最好在偵查階段即取得不起訴處分,以免夜長夢多。 由於此位女網友之後有和您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訴訟上可能的策略是:

        2.1  發生關係時是你情我願,並無強制行為。

        2.2  關係發生迄今已久,相關證據恐怕多已滅失。

       實際訴訟策略之擬定,必須檢視您手頭上所有之證據,才可以為您量身打造。

 3.    建議您下次至警局或檢察署時,有律師陪同到場。避免因為臨場壓力下做出對於自己不利之        陳述,導致身陷囹圄。若有諮詢必要也可電話0973162871或email與我(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2
回覆 小予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 ... (恕刪)

和解等同承認犯罪。

建議您來本所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5 16:36

強制性交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而對方已向警察局提告,台端之後會先面臨偵查程序,倘性行為當時對方仍未滿18歲,如成立犯罪會有加重其刑,建議趕緊找律師協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你的案子在這邊詢問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否則一有閃失恐需坐牢,不可不慎。

小甲 102-05-14 22:01

我因為朋友想玩彩卷下注很熱心的替他要了網站
結果他輸錢之後一直避不見面..只有3千6..
後來因為我真的沒有錢請朋友陪我去他家跟他要...
因為害怕被我要網站那個朋友怎麼樣...我也不懂..
結果他只有拿2千元給我...
我自己貼了1600環給對方 就想說都不連絡了..
之前接到通知去做筆錄...我那個朋友跑去告我說我在經營職棒網站...
還帶人去他家恐嚇他...可是我們並沒有 只是希望他自己弄得這些自己要負責而已..
而且他有提供我傳給他的帳號密碼和網址給警方..那個網站是我跟我朋友要的沒錯..但我沒有進去過..也不曉得如何操作...且我們去他家當時他爸爸也在場...我覺得我很冤枉...只是想幫他 結果惹的好像都是自己的錯..
我真的不曉得這樣已經觸犯到法律...我該怎麼辦....我會被判刑嗎...?
現在收到傳票了...20號就要開庭了..
我應該請一個律師嗎....?我覺得好亂好煩...不知道誰可以幫我了.....我也沒有很有錢..請得起律師嗎...?我還想考公務員 我真的不想這樣就留下案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賭博罪,接下來會進入偵查程序,且以現今紛圍,職棒簽賭均會嚴辦,所以您要小心應對,當然委請律師可以幫助您不論在法庭上或書狀,均可多保障您的權益,所以是否委任,您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恐嚇取財罪得處以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既然已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免偵查庭時做出對己不利之陳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大田 102-05-14 20:34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賣給兩家我拿到的錢都是一樣的喔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下面是兩位律師見解

第一位. (和我想法差不多)

1.他認為是故意行為,所以有損失能求償

2.恐嚇要件已構成,可交由法官定奪

第二位. (打了我一巴掌)

1.他認為我要先合解才能賣,未合解就賣,問題在我

2.他認為對方是良性告知,不把求償7倍金額放在眼裡

針對以上我目前的處境能請大大給點建議嗎?

另外找消保官那個可能會來不及所以不用提了

大田 102-05-14 20:30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但兩家我賣的價錢所拿到是一樣的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您好,以下僅就您的提問回答: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一屋二賣,是指二份買賣契約都簽了才成立,尚未正式簽約,何來一屋二賣?您跟B只是簽一般委託,不是專任委託,您當然還是可以自己賣(您跟A簽專任委託而賣給了B才會出問題),而3%服務費是屬於您跟B簽委託約成交後之履行利益,既然未成交,他要告的話,被駁掉的機會很大。至於定金的部分,您收6萬,他說補到21萬,這部分是他要舉證的。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難道要A、B同時告您違約嗎? =.=”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賠給A的違約金)

提告前先假扣押您的房子才有可能會成立。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可求償嗎?

假扣押須供擔保,可對他提存的擔保金求償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難度很高~

ling 102-05-14 11:12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除了學費,孩子一直以來都是娘家的媽媽及我在照顧的,前夫有申請中低收入,所以學費花費不大,前夫工作常遲到,天天半夜玩線上遊戲到天亮,對兒女的功課考試夜輔都不知道,前夫常對兒女說他的責任只到他們滿18歲,最近這半年來一遇到女兒就要她去打工養自己,說他下學期開始不付學費....

1.我不懂...我娘家的媽媽跟我付出的愛及錢都遠遠超過我前夫一年支付的學費,前夫還常威脅若不滿他對孩子的行為,就要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經常言語嚇我媽,說沒人要你們照顧小孩若不願意我就賣掉房子帶小朋友讓你們永遠找不到....當初我們是自願離婚,因房產留給他,所以孩子由他監護及撫養,若他現在想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可行嗎?

2.前夫的負債是他前前老闆害的,最近女兒問我為什麼爸爸沒錢卻要我們小朋友承受,這半年常被爸爸要求這個暑假一定要去打工(造成女兒心裡困擾經常哭泣與煩惱),她高中要暑輔,成績都在前3名,其實前夫他一直計較學費都他付,但都沒想過教養,吃喝都是我及娘家在照顧(他一年花在二個小朋友身上不到7萬元[含學費]),他因不想付錢,想讓我們不捨孩子又跳出來幫忙(這個技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問前夫若不支付女兒學費,這樣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制他嗎?

3.我女兒是一個高一生,去年有輕生念頭,常問為什麼我會有這種爸爸,前年及去年我有請社工介入輔導,社工也發現我們的問題點都在於前夫心裡不正常。
前夫天天晚上遊戲到天亮,我兒子每星期一到四晚上跟他住,前夫這些年都沒怎理他,只顧在網路上跟別人哈啦唱歌開心,卻讓自己的兒子一個人在房間,不問功課也不問他心兒情況,也不跟他聊天,我兒子曾經有想砍死前夫的念頭、也曾有自殘,離家出走過,我花很長時間去開導教他現在好不容易才好一點。
我想問他對兒女這樣,過年也說沒錢,連小朋友的衣服也不願意幫忙出,結果卻有錢跟網友出去玩,把對兒女的責任都丟給沒有監護權的媽媽,這樣對嗎?

4.我們實在受不了他一附自我感覺良好的樣子,我跟前夫都已離婚6年,實在不想再跟他有任何關係,雖然我們日子不是很富有,但跟兒女生活一起真的很開心,真希望監護權在可以拿回來,遠離前夫...但他死都不讓監護權,還說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飯,若要拿錢出來贖人...
因為我在1年多前再婚,我老公也不捨那二個小孩,同意我要回2個小孩監護權,雖然生活可能會清苦些,但我們都願意去承擔,只是律師費確實對我們目前來講是一筆大開銷。
我想問如何可以請求轉讓監護權,又可以請前夫協助每月幾仟元生活開銷(或是他只付學費其它就不勞他)。

ps,目前女兒是跟娘家的媽媽一起住,兒子是星期一~四晚上回到前夫家睡,星期五六日及寒暑假2個孩子大都是跟媽媽一起生活。

 

1.如果未成年子女年紀已經不小 前夫也有未盡保護教養的事實 這樣改訂監護機會應該很大 2.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監護 法院多會尊重這樣年紀的未成年子女意願 並同時請求前夫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如果只是請求幾千元 我想這應該不是問題

ling 102-05-14 11:25

請問  只要去法院提出申請即可是嗎?不知需要什麼文件...

程序開啟都需要聲請聲請狀記明聲明事項以及相關可以證明的證據資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21:02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 ... (恕刪)

您可以做下面幾件事:

1.錄音錄到對方說要您拿錢來贖,才願意給您監護權,如果硬要監護權,就要賣房屋等話。

2.要聲請改定監護,必須有改定事由。

3.扶養費您前夫至少每月要負擔九千。可以以此查封對方房屋

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如果有符合資格可以轉介。

本所官網: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tony 102-05-14 01:24

告訴我該怎麼辦?

我發這信給妻子»»»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

她給我的回信,,,,,,,,,,,,,

你沒有辦離婚還敢講這些話,你要看小孩隨時都可以看,我和小孩在xx住的地方你來去自如,你的戶籍也在這裡,幹嘛要帶小孩去你你的男女雜居處?你的憂鬱症、幻想症還沒治好嗎?有病要趕快治療,免得拖累小孩

明天下午1點請帶兩位離婚證明人到xx戶政事務所離婚簽名字,我會再那裡等你們!我們已分居了六年,同時你也離開小孩六年!你只是有時候會很不甘願的給小孩教育費,並且會跟我和小孩談給生活費的條件,到現在還是要談條件!看樣子你跟本沒救了,因為你不知道什麼叫做『父親』!

你不覺得你的人生真得很糟糕嗎?連孩子的養育都要談條件?你若不辦離婚,我只好到法院訴請離婚!

十五年來我對孩子不離不棄,即使你曾數次致我於死地,對我和孩子施暴力,我也都忍過去,甚至去職場工作,招保險賺錢養家,不辭辛勞,連身體過勞而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因為怕孩子沒人顧,如今我已年過五十,體力大不如前,我仍然不敢怠惰,每天睡覺不超過六小時趕緊做該做的事,為得就是把握時間做好本份事,你呢?好手好腳好身體,卻是好吃懶做,每天只想等著客戶上門,不知更加努力,也不知悔恨改!

Txx好不容易考上歐、美交換學生資格,尊重你這位父親而告知的結果,卻是被你威脅阻擋,斷了她的學習路!而今,大部份的同學都已登記到志願的高中,就只有她還不知學校在那裡,你真得ㄧ直不斷的傷害家人還不自覺,反而沾沾自喜,以為疼小孩

該是理清關係的時候了,就是該徹底的辦好離婚

( 我)

Txx 每年的學費NT-160000元多是我給的。妳在工作五年,到去年我每個月給的五萬元這一年我每個月給妳的三萬元妳還不滿意

(她)

留下婚姻沒有任何意義!請於下午1:00帶著兩位證人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第二天

(她)

我已經到了!上ㄧ次的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不必再帶證人

(我) 上次的離婚協議書無效,如果要離婚的話,需要重新協議。 -,,,,,.

.(她)

我已經問過了,你到底要不要離婚!不要像烏龜!

要從新協議你也要到戶政事務所!我會等到你來!

這件事情暫時先不要說了。因為小孩子也不希望是這樣的。

你不辦理我會馬上去法院訴請離婚,到時就沒有協議的可能!

你不配當小孩的父親!你跟本不知道她們是怎麼長大的,也完全不暸解她們的想法! ......,,,

(我)

但我知道我很愛他們他們也愛我,, 每次接小孩回來。我都陪他玩,我很開心,小孩也很開心,,,,

(她)

我ㄧ定會等到你過來!否則我也會請警察陪同去你家找你

你到底要不要來!

開心又怎樣?對婚姻有用嗎?你我之間已沒有夫妻之實,也沒有感情,離婚是我們要辦的事,你幹嘛要留?離了婚並不會抹滅你和小孩的關係,你還是要給負責養育費!

你不來辦理我就去法院了! ,,,

(我)

你確定到法院去會是你想要的樣子啊,,,

(她)

這ㄧ切都是你造成的結果,兩個小孩已經因為你的無知受到嚴重的傷害,你還想繼續用你的方法摧殘她們嗎?

那就試試看了!我ㄧ定會極力爭取養育責任,如果法院無情,那就聽天由命了!

你孤獨的時候就要小孩陪你!真是無恥!變態!把你的戶籍簽出!不要把惡臭沾污了我的家!法律也不會輸你!還有我因為同情你而讓你簽入戶籍,真是愚癡到家,趕緊將你的惡臭帶走!,,,,,

,(我)

很早就不在你那,,,,

(她)

你等著法院的傳票吧!法院ㄧ定會給我和孩子ㄧ條好的路!

我已同時跟警方備案,如果我和小孩有什麼不測!就ㄧ定是你的計謀!警方也會嚴密監視你!不會讓你逃離法網!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看看你說了什麼話?你真是骯髒到極點,你真是該下地獄!

 您的問題是不是不想辦理離婚登記,以及後續對方請求離婚如何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父親的法律關係。協議離婚是比較快速的方式,不必再到法院去大吵一頓。對方如果聲請裁判離婚,法院會看對方提出的證據還有你們在法院的互動狀況來決定是否准許離婚。要不要離婚,並不是法律問題,是你自己人生的價值取捨問題,應由你自己決定。

tony 102-05-14 13:2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 ... (恕刪)

陳俊溢律師,您好可以請你留下電話號碼?

小江 102-05-13 19:08

你好:

債務糾紛假扣押債務動產一批.並支付命令確定.但因承租廠房所付房租已無法承受.假設:如變賣所有假扣押物品會有何法律上的刑責!!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5-13 19:41

如果支付命令已經確定了,那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透過法院拍賣原先假扣押物品,您是不會有刑責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江 102-05-13 22:0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支付命令已經確定了,那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透過法院拍賣原先假扣押物品,您是不會有刑責的。以 ... (恕刪)

感謝你ㄉ回復...重點是沒時間沒多餘ㄉ錢能再付房租ㄌ..律師也還要費用阿...非常困擾..如果真ㄉ賣掉ㄋ...該負什麼刑責ㄋ!!

阿弟 102-05-13 18:57

請問有關偽照問題~我跟朋友出車禍~有駕照沒喝酒~警察在做筆錄做完後要做酒測~是我朋友吹的可是我開的~現場筆錄已完成了~要離開時就跑出一個正義使者出來說我開的~就暴出偽照文書~真的想不到會怎麼嚴重~我朋友想說車是他的處裡就好~也不知道會變這樣~ 沒喝酒都有駕照

今天開庭~我們不是去很大間~去一ㄍ偵查庭~我跟我朋友一起去~偵查法官沒問我很多~我把當時發生ㄉ事都跟ㄊ說~偵查法官就叫我朋友近來我又出去~問完我朋友就叫我進去~簽名然後就說叫我們可以走了~也沒說要拚什麼罪跟罰多少~ 我朋友說法官說我門的案子很奇怪~不知道要怎判ㄉ感覺~還查法律字典~偵查法官還問我門當時的警察是誰~因為我門都說當時警察沒問我們駕駛人是誰~我的感覺會叫那個警察來偵查嗎?不就還要去~警察一定會說有問~可是真都沒問~

還會會叫我門在去偵查第2次?還是會寄判決書? 不想再被問了

 

 

102-05-13 17:55

本於於8591上購買了一個價值一萬元的遊戲帳號 未附切結書
當初買賣我詢問對方登入方式為何 對方只回答說是綁定入口帳號登入
帳號事實上有兩個登入口 一個是原始登入口(FB帳號登入) 一個是設定給官網登入方便的綁定入口
原始登入口只要密碼沒更動 都可以上去自由更改掉綁定帳號的入口密碼
當初他只提共綁定帳號的入口 並未告知說有原始登入口的存在 
但實際上他提供的那組帳密 不管怎麼改 都不影響他用原始入口登入 甚至改回來
所以就交易完成 本人在未知實際情況下 同意了該比較交易(此時不知道對方是否知情)

原賣家請朋友來跟我說 希望買回原帳號 對話中透漏事實上他可以從FB登入口去登入我這遊戲帳號
隔天我發現我買的遊戲密碼已經被對方更改(已經知情可以從FB登入修改) 我就馬上提告8591的客服申訴
後來原賣家出現指稱說 該帳號實質上有兩個人可以開 可能是他朋友從FB登入口更改了我的密碼
他說願意歸還原本的一萬並且將帳號買回 之後就強登我的人物帳號(在帳號還屬於我的期間更改密碼並且登入)
8591平台無法取消此交易 所以該方希望我自行隨意開個單子填寫一萬讓該人下標
但是帳號還屬於我的期間 密碼被更改 人物被登走
而且當初交易的時候 完全沒有告知說密碼可以被其他地方更動 只拿了一個沒保障的綁定入口及可販售
當初本人也沒跟他協商說我沒有需要FB入口 因為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有該入口的存在 而且這個登入口才是權限最大的
目前要求對方把真實的帳號登入口及切結書一起提共 對方也拒絕
本人選擇不予妥協  

 

個人目前的立場是偏向於想要這個帳號 但是他完全不能提共給我 

 

法律而言在帳號還屬於我的期間更改密碼並且登入

以及交易的時候沒有告知正確的帳密 是後跑出一個正確入口 還跟朋友共同使用

這樣觸犯了什麼問題?

Jasmine 102-05-13 04:14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家房屋原是三人共同持有,但卻因為某些原因被賣出。可是當時我根本就沒有簽名(因為我根本就不同意,當時我在外地念書,所以連合約書長怎麼樣都不知道),等我從外地回到家後才聽家人轉述房子已經被拿去抵押要還卡債用,最慘的是,錢根本從頭到尾就沒到我們家手裡。聽家人轉述,房屋地契是拿給第三人作為抵押用,但很奇妙的事情是若是抵押給銀行我們每個月應該要繳交費用,可是已經過了好幾年我們家裡卻連一毛費用都不須繳交,只需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我有上網GOOGLE一下偽造文書罪起訴期是20年,試問,這樣房屋被作為抵押是否還具有法律效應呢?

 你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罪的告訴(包含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應該也是共同正犯或幫助犯),等偽造文書罪判決確定後,可以另外向民事法院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不過房屋共有人取得的利益(從銀行取得的錢),銀行還是可以向房屋共有人請求的,將來如果沒辦法還錢,銀行應該會以該債權起訴,勝訴後再請求拍賣那些共有人對房屋的應有部分。

葉先生 102-05-13 01:32

你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要請教!
我有個曾經跟我是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他送了一顆輪框給我說那個輪框他撿到的!放在家裡跟本用不到送給我,可以讓我騎得輕鬆些!

後來因為口角而就沒緣再繼續是朋友,也就沒有任何聯繫!
而我因為工作忙碌很久沒有騎腳踏車,就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了!

後來他得知消息,就馬上發手機短訊跟我說既然我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還給他!但我就沒有去理會他.

過了幾個星期,今天他突然發訊息給我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請問: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讓我真的搞不太清楚程序是這樣嗎?我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葉先生

 

 

 

 

 

 

您好:

您說有個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送了一顆輪框給您,後來您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後來他得知消息就發手機短訊,說您既然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應該還給他。過了幾個星期,對方突然發訊息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問題: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請問您有無證據可證明是那位車友將輪框送給您嗎?有證人手機簡訊嗎?

告訴人告您侵占,他必須先證明有輪框是他的,同時有將輪框交付給您,舉證責任在對方。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法院偵查庭是就告訴人所提的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偵查庭進行一段程序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被告就有可能會被起訴;反之,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無罪,被告就不會被起訴。所以偵查庭是釐清案件事實的程序,不必太緊張,只要準備好對您有利的證據資料即可。

如有問題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1.如果成立贈與 你當然沒有侵占的問題 因為東西是你的 2.原則上檢察官應該會請警方問完 再移送地檢署 警方會通知你到案說明 3.準備可以證明對方確實將東西送你的相關證明

Alex 102-05-12 19:48

情況如下:

郵差送包裹來,是認識的朋友幫我簽收,

但他後來把東西打開並據為己有。

 

請問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如何處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雙方是熟識的人,建議您可以先行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以解決本件爭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余先生 102-05-12 18:45

請問各位律師 如何聲請戒癮治療,我是使用二級毒品,初犯。

我有詢問過法院書記官,書記官是請我提出抗告書,

我不是法律科系的,抗告書對我而言真的有點困難,

所以我想詢問,抗告書的書寫內容以及我需要提供甚麼證明。

目前如果去勒戒工作就會沒有,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穩定的工作

家中我又是唯一的經濟來源,所以煩請熱心的律師

能告訴我該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9:53

你必須在收到裁定五天內提抗告,

必須要針對法院裁定法律層次提出不同意見,

建議儘速委請律師處理,不然確定就沒救了

您好,

      1.目前的狀況是?檢察官已經裁定勒戒?如果已經裁定勒戒,才需要提出抗告書。

      2.原則上戒癮治療僅適用於施用第一級毒品。但如果是台北地檢署,可以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試辦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作業要點」;就算不是台北地檢署,也可以參考上開要點去抗告。但抗告部分因須對檢察官所為裁定為反駁,建議還是速找律師處理較為適當。

阿強 102-05-12 10:37

A棟 土地是我爸和我大伯二分之一的持分 
A棟 建物是我阿伯的
A棟 一樓都是我媽的工作室作生意 有繳所得稅等等
A棟 二樓以上都是阿北住處
A棟的地段又很好又是店面
A棟 地下稅房屋稅都是我爸繳的
問題來了 我媽死了一出殯 我爸就要把A棟 的池分都賣給我阿伯 也

沒跟我們商量 就自己做決定

我爸是不負責任的人他個人問題也不是一兩天能說完的

B棟地是我爸的
B棟建物是我的

請問 :我很害怕A棟都這樣 見錢眼開就要賣了 那B棟不是一樣會賣掉
請問有法律途徑可以把A棟檔下來嗎 B棟有以法律途進黨下來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4

如果a棟是你父親名下,他完全有權利賣出

b棟如果要賣,你可以主張優先承買

夏木 102-05-12 09:49

我從國稅局資料查出對方應有股票、郵局存款及兩筆動產

因一審只判他賠我10萬,我要先對此部分假執行再一邊上訴

所以,這次我想先對他的股票及存款假執行

我的問題是:

1.聲請假執行時必須附上判決書正本,那若他已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此次執行不到,我要在申請對他的動產執行時就無判決書正本可附,要如何處理?

2、他的兩筆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3.我的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1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我從國稅局資料查出對方應有股票、郵局存款及兩筆動產

因一審只判他賠我10萬, ... (恕刪)

您的債權只有十萬,不可以超額執行,否則,會被反訴賠償

執行涉及專業技術,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代撰為宜。

夏木 102-05-12 21:5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沒有要超額執行,假執行狀我已寫好,執行金額我也只有寫10萬

聲請假執行時必須附上判決書正本,那若他已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此次執行不到,我要在申請對他的動產執行時就無判決書正本可附,要如何處理? 

股票、存款次此執行不到,書記官的做法有可能:

(1) 通知您陳報其他財產,屆時再以「同一案號」追加執行動產即無須補正本。

(2) 直接結案,此時會將您的判決正本寄還給您,屆時再另案聲請假執行該動產。如果您等不及,在法院未寄還之前已先遞狀,可於聲請狀內請書記官調原卷之判決正本即可。

 

2、他的兩筆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法院會針對您指定的那筆執行,如果您聲請二筆皆執行,則會通知您已超額,請您撤回其中一筆。

如你已足額受償,法院會將餘款發還債務人。

刑法之損害債權,成立的時點須「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所以要看你後案的進度到哪,才有辦法判斷,如果後案還在訴訟中尚未確定,就不會構成損害債權。 

3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不需準備繕本,法院扣到股票、存款的時候,債務人才會知道(除非他銀行有認識的人通知他)。可否針對他惡意脫產再告他,則要視狀況判斷~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要看裁定駁回的理由是什麼,該裁定有無違法不當之處,才能討論。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國民年金之老年年金等各項給付其本質屬「社會保險給付」;第31條、第35條及第53條規定發給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則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皆涉及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有可能無法執行。

 

以上僅針對您的提問回答,如能提供前、後案資料一併觀察,才有辦法判斷、選擇對您最有利的執行方法。

QQ 102-05-12 02:09
今年3月媽媽告知我有幫我買了一棟中古屋,在我知道的時候訂金已經付了10萬元!也來不及反悔了 在四月的時候完成了交屋,我又因為剛結婚沒辦法搬出去,所以媽媽又決定要委託仲介在轉賣, 五月初就在這個月!奶奶聽聞該棟房子重新翻修的時候有發生事故,導致死亡的事件。 屋主和仲介完全都沒告知!而且仲介是不是在裝傻我們也不知道,然後我問他!他隔天回電告知確有此事, 在我們沒辦法承擔之下,我要求他們依原價買回(並且負擔當下的所有必要的花費) 結果他們隔天說他們會盡快把房子賣出,要我們相信他們! 因為我沒有辦法做決定,於是我叫他們和我大哥聯絡!他們也說兩年內一定把房子賣出,要不然願意負擔所有費用並買回,也願意白紙黑字簽合約書。 但是就算白紙黑字根本也沒法律效力!我大哥、二哥在和他們約好的當天早上!跑了法院、消保會、調解委員會終於找到有人願意幫我們做調解。 結果告知他們約在那要做調解,他們就突然說和客戶有約了,稍後回電。 在回電的時候該仲介說他們已經退讓很多了,我們要告就去告! 真的很可惡,沒告就算了!還說要告就去告!於是我們決定提告 但是他們一定有律師,我們又沒有錢在請律師了!我想請問如果出庭我們要怎麼樣做陳述? 媽媽因為有憂鬱症服藥的習慣,他常常都忘記自己在做什麼?!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44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今年3月媽媽告知我有幫我買了一棟中古屋,在我知道的時候訂金已經付了10萬元!也來不及反悔了 在四月 ... (恕刪)

這種案件是您要起訴對方,您可以陳述事實,但基本上還是建議您委請律師開庭比較好,如果無法委任,您可以選擇請律師幫您代寫狀紙。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ALEX涂 102-05-11 21:47

最近我朋友希望我可以找專家詢問這解決方法,我朋友是女生,不過由於父親很早就撒手人寰,她的家都是她跟她母親一肩扛起,不過很可憐的是,她還有一位大哥,從小就不學好,好賭又不負責,常常老是債務都是由她母子兩代償,最近又欠了一條為數不小的款項,我朋友每天工作是站也不是,做也不是,很擔心債主會找她母女倆麻煩,身為朋友的我實在很替她擔心.....

老實說,我本身也有遇到她類似的經驗,是我父親,不過由於他今年過世了,我選擇了拋棄繼承,所以也了卻了我心中的一塊大石頭;只是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前輩的是,以她家這種狀況,可以對她哥行使拋棄繼承,仰或不行的話,是否還有別的法律方法可以保護她呢?我相信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還請各位大哥,大姐幫她想個方法,感謝您的大恩大德....^^"

人沒有死亡的時候,是沒有繼承或者拋棄繼承的問題,在被繼承死亡前所為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也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果的。
其次,除了是有擔任保證人外,原則上清償責任僅及於債務人,應由債務人個人的總財產來作為債權實現之擔保,兄弟間並不必為對方的債務負責,至於您所提到先前朋友曾為其兄長代償債務部分,基本上並不是因為法律上他們母女負有清償責任,而是基於其他考量。即使他們母女不予理會,在法律債權人也是沒有權利來要求他們清償的,如果債權人有對他們母女有不當催討債務行為則應該是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ALEX涂 102-05-11 22: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人沒有死亡的時候,是沒有繼承或者拋棄繼承的問題,在被繼承死亡前所為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也是沒有 ... (恕刪)

 感謝賴大律師的回答,原來死後才會有所謂的繼不繼承的問題,生前是沒有的,不過如您所提到的,清償責任僅及於債務人,應由債務人之總財產作為債權實現之擔保,兄弟間並不必為對方的債務負責,也就是債權人對她母女做出不當強迫,或恐嚇等一切不法舉動,都是觸犯刑法,也就是可以走法律途徑告對方嘍,感謝您的回答~

阿本 102-05-11 19:18

各位大大好,我一個朋友今年25歲,與一個13歲少女發生關係,有法律上的苦惱,想請網上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事發經過如下。

於4月28日有兩名未成年少女透過交友網站找我朋友到旅館喝酒,當時他們並未透露年齡,且網路上年齡選項為18歲。

酒後甲少女提早離開,乙少女和我朋友由於酒精催化下兩情相悅方生過兩次性行為,皆有使用保險套。

後來便盡10天無下文,於5月8號由甲少女告之隔天乙少女父親到學校告訴主任前天乙少女深夜未歸與陌生男子到旅館喝酒,以致兩人記大過處分,且甲少女還告訴我朋友對方父親有通知警方,表示我朋友很有可能已被警方盯上。

想請問這件事情我朋友法律上觸犯了什麼罪名?

如果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需要什麼證據呢?那是否成立?

警方如果盯上大概何時會通知呢?

依您所述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對幼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建議在接獲警詢通知要前往制作筆錄之前,能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案情,以免在警詢時自為不利之陳述而事後無法挽救,如此應較能夠維護被告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阿本 102-05-12 03:3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對幼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 ... (恕刪)

 

     那我稍等早上致電給您再詳細說明

Emily 102-05-11 16:50

請問一下,我爺爺過世已經十年了,可是因為我大伯和小姑姑不願意拿印章出來,
所以遺產一直沒有過戶...請問這樣還能辦理遺產分割嗎?
如果要提起訴訟會不會費用很龐大?
而幾年前我二伯過世了,他有一子一女,這樣爺爺名下的田地過戶又更麻煩了!
因為我大伯他自己的那份田地在爺爺生前已經先過戶了,
他對於剩下的部分又表示他也有繼承權!所以要過戶的話他也要一份~
而祖厝的房屋所有權還在我爺爺名下,但是房屋土地是很多人共同持有的,
(我父親房屋的部分也有土地持分)
而大伯僅自行表示房屋是他當初工作時拿錢回家蓋的,所以歸他所有~
不准任何人自行進入房屋!且房屋鑰匙也在他手裡....
如果要告他的話可以如何提告呢?

因為我父親怕哪天他走了,這個部分會變得更複雜(因為我們家自己就有4個小孩,而大伯和大、小姑姑她們的小孩也是3~4個)
且大伯的態度一直很囂張跋扈,所以想要趕快處理好跟他沒有瓜葛!

因為之前都不懂法律,所以也覺得似乎沒什麼辦法可行,就一直拖著,
但今天看到遺產分割這個詞,
所以想說是不是有辦法..

James 102-05-10 17:11

4月3日(一個月前)在按摩店內警察進來我已著完衣 之後警察逼我承認我來這家店的意圖  我坦承該店(養生會館)有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 並且說我才剛進去 並沒有從事性交易 是意圖嘗試性交易 (但其實我有) 我再做筆錄時 業者一直要我說是被警察嚇到才會承認的 但我都配合警方 今天法院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我出庭,即表示該名女子的供詞對我相當不利 法院才會傳喚我出庭。在證據確鑿下,我可能會由<證人>變成<被告>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資訊)。 警察局已經給我一張單子 說我這是社會法 上面原因說我是意圖從事性交易 所以並不判罰  但是過不久之後 來了一張傳票 要我上法庭當證人 請問我上法庭 要照筆錄上說我沒有從事性交易 還是坦承說我有作半套性服務 因為偽造罪比違法性交易判的重多了 

還有到時候業者會要跟我談和嗎? 還是我跟業者都不會碰到面? 業者會要我串供嗎? 如果我翻供的話不就是跟法庭/政府作對嗎? 我一定玩不過法律的! 那我要站在哪一邊呢? 要翻供? 要照筆錄的說? 還是就全部坦白說我有做半套性交易?

還有如果業者後台很硬 去玩法院後 要找我麻煩/要我賠他們錢/甚至要攻擊我 我出法院的時候要怎麼辦? 我需要找人帶我去會比較安全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以便自衛嗎(比如說辣椒水/鎮暴槍)? 或者要帶錄音筆把他們說的話錄下來?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米酒 102-05-10 16:26

麻煩大律師們幫我解答

問題如下:

前陣子我朋友向我借錢,但我借他錢也沒有跟他要求寫借據,之後不久我離職了而他也離職了,但離職之後繼續跟我借錢,而我不知道該怎樣向他要回那筆錢,我想去申請債權確認之訴,但我法律知識不足,而且我也沒有他的地址只有他本人的電話跟匯款記錄,煩請律師們幫我解答,該如何去要回這筆錢,感激不盡。

回覆 米酒 的發言內容:

麻煩大律師們幫我解答

問題如下:

前陣子我朋友向我借錢,但我借 ... (恕刪)

1.發支付命令給他。

2.地址寫你之前知道的任何地址(EX:公司),之後法院會要你補他的最新戶籍謄本再陳報。

米酒 102-05-12 20:55
回覆 劉家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酒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請問律師...

譬如我之前是在雲林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那我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的話,是寄去上銀公司嗎?

再來法院要我補正的話,我沒地址怎麼補正?

不是很懂.請見諒...

lu 102-05-10 11:39

請問如果母親的同居人對於未滿14歲之學生性侵害 母親得知後即將同居人趕出家中 但是該學生就此之後 星期五下課後即到該同居人家居住 至星期天晚上才回家 如果是這種情形的話 應該要怎麼走法律途徑申告此同居人呢? 謝謝

涉犯與幼女性交罪 直接向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提告訴即可

lu 102-05-10 14:3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涉犯與幼女性交罪 直接向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提告訴即可

抱歉再請問一下~若是此種情形可否需要什麼證據?如果是這種情形是否可提告略誘罪呢?另外對於提告之人是否也有所限制?不知旁系四親等可否提出告訴?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0 16:36
回覆 lu 的發言內容:

請問如果母親的同居人對於未滿14歲之學生性侵害 母親得知後即將同居人趕出家中 但是該學生就此之 ... (恕刪)

您應該先確認是否能證明有性侵事實,之後再提告訴。否則會有誣告問題。

如果您想委任律師,可洽詢本所律師面談,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思苹 102-05-10 09:16

您好~
有個問題請問一下~
之前朋友的友人要跟我朋友買車子~
然後車子他先開走(手續還沒有辦),結果車子被刮壞了~
之後他把車子還給朋友~
朋友有跟他說要他賠償,他也說好,之後會找他談~
但到現在他都避不見面~
電話給他~
一開始會接~
後來都不接了~
傳訊息給他,也不回應~
因當初沒有白紙黑字寫下買賣合約的內容~
請問這樣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這樣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如果可以~
請問內容要怎麼寫?
再麻煩各位大大幫寫文章~
或是有其它解決的方法可提供~
謝謝><
感激不盡~~~

PS.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車款只繳了兩次,APP有對話紀錄~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是他的問題 2.一是認為車子還是你的 你請求賠償損壞車子的損失

思苹 102-05-10 09:3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 ... (恕刪)

 嗯嗯,車子已經過戶給她了~
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賠償的部份她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

這樣有需要寄存證信函嗎,還是可以不管她,因車子已辦過戶了~

小婷 102-05-09 23:27

我母親在未婚狀態下生下我(79年出生),一直到我要上幼稚園都沒戶口和健保,母親為了讓我有戶口,就找了他男朋友結婚好讓我可以用他的姓報戶口(89年入籍,父親欄是這位男友)

到目前為止這位先生是誰?長得怎樣我跟本一點印象都沒有!!!

然後我國小五年級跟我生父相認了,當時他也有試過要把我的父親更改為親生生父,但訴訟期間,法官就說反正我都要成年了,所以也沒在開庭,我親生父親也不了了之了!

如今我親生父親肝硬化急需換肝,礙於法律規定要五等親已內才可以活體捐贈,所以我於成年的兩年內提出否認之訴!

1,我於102年4/19號提起訴,一週後花蓮地院告訴喔我的戶籍在新北市,所以他們要移轉管轄到新北地院(書記官說他有在訴訟書上提到我爸肝硬化急需換肝),我想知道移轉管轄要多久啊?

2,我是不是有什麼辦法讓案件盡量快一點!寫陳報狀附上我爸病歷嗎?

3,要開幾次庭啊?

4,會順利成功嗎?

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父親!所有身體檢查都通過了!只差更改生父!

幫幫我好嗎?

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提起否認之訴,否認身分證欄位之父親為您的生父,因您於未成年時便已知悉,所以須於成年後二年內提起;經法院判決確定您確實非為婚生子女,則您得經由真正生父之認領,而變更為您生父之婚生子女。由於您有急切的需求,建議您應將生父之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提供給法院,請求法院儘速進行審理,並且您應聯繫生母之配偶,請其務必配合開庭,以利審理程序之進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免在程序上出現錯誤,而造成訴訟程序拖延之情況,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婷 102-05-10 00:3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提起否認之訴,否認身分證欄位之父親為您的生父,因您於未成年時便已知悉, ... (恕刪)

我爸之前提那個不了了之的訴訟時就傳喚過身分證上的那位先生!但他不願意出面,而且我也已經跟我親生父親驗過dna,是符合的!

1,我母親已過世,會好辦些嗎?

2,身份證上那位先生不出面(他覺得不關他的事)訴訟這樣可以進行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身分證上的那位生父是本件訴訟被告,如果法院傳喚他,他不到庭,仍有可能會拖延到訴訟的期間,可是您有急迫的需求,建議您還是先與對方溝通。

BB 102-05-09 20:26

律師專家們, 個人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

      父親於兄長小時候以他們的名字購買土地房子動產, 在父親8~9年前往生時, 基於尊重母親, 當時全由母親做主, 僅做父親名下的土地進行分配, 父親於兄長小時候買的動產並未提出異議; 在母親最近往生後, 就母親名下的財產討論時,  個人是否仍有權利可將父親以往用兄長名字買下的動產, 再列為雙親的遺產並請求大家一併擁有繼承權.

      以兄長名字買下的動產, 究竟法律上是歸屬於兄長或只是兄長掛名而實際仍屬於父親, 直系親屬均擁有共同的繼承權.

 

如蒙解惑,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除非有借名登記之情形,否則是以登記之名義為主,所以本件並無法列為遺產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0 01:48
回覆 BB 的發言內容:

律師專家們, 個人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

  &n ... (恕刪)

除非您能證明當時是借名,否則是不能分配

如果您想委任律師,歡迎來電預約時間。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andy 102-05-09 09:22
請問過失傷害的部分,如果去調解委員那調解成功,不是都會送一份至法院判決嗎? 不是也同等有法律效力!那麼請問我們還需要到警局那邊撤回傷害告訴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外面的調解委員會應該不會送文件至法院,如果您是在法院的調解室成立調解,法院才會收到這樣的文件,所以仍需留意這個部分,既然都要賠償對方損失了,那一定要確認對方會因此撤回刑事告訴,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調解成立是雙方達成民事損害賠償的和意,如果另外約定要撤回告訴,那也只是你有請求對方唯一定行為的請求權利。調解成立並不表示對方有向偵查機關做出撤回告訴的意思表示,所以最耗是當場請對方簽一份撤回告訴狀,然後由你親自送到地檢署或警察局,這樣才不會後續發生對方反悔不撤回告訴的問題。

您好:

如果案件在偵查中或審判中移付調解,並調解成立,是不需要再到「警局」去撤回告訴。

倘若是在鄉鎮市調查委員會成立的調解,才有需要另外再具狀撤回告訴。至於向哪個機關撤回告訴,則視案件的進展程度「 警局→地檢署→法院」而直接對該機關撤回

簡單來說,如果案件已經在法院,僅需向法院撤回,地檢署、警局可以不用理它。案件在地檢署,僅需向地檢撤回即可。

而且看您是原告還是被告,處理方式亦有不同,如果是原告,等對方通知再去撤回就行了,如果是被告,才有上面二位大律師說的問題需要注意。

小雨 102-05-09 02:10

ㄚ呆魚之一的大魚罵人囉!不過還是呆...自己承認!...虧她還是成年魚耶!   人胖心美總比人美心壞來的好!   你說是不是丫...自己乖一點!  老是沉不住氣喜歡唉唉叫...FB耶...公開場合耶....我有指名嗎?  做啥自己跳出來給人知道捏?     真是莫名其妙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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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上這些話! 是在自己的留言板上發言....並未指名!! 是否有法律責任?

再者,若有人至自己的留言板上發言....例:連一隻小強都生不出來之類的話語..是否有法律責任

謝謝您的答覆

小雨,妳好:

關於你所述引文是否有公然侮辱的問題,首先要視這些輕蔑、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之言論,是否有針對特定人?如果沒有針對特定或可推知之人所發言論,可能也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JEFF 102-05-08 21:54

請問各律師

我是公司負責人,共有三個股東
A持股40%
B40%
我20%
三個人都知道公司經營狀況,但日前公司因為 A 挪用公司資金導致周轉不靈,也補不回來,面臨倒閉危機
外面總共欠額350萬左右 有開立發票的欠款為100萬左右 未開250萬
想請問一下,就法律上我該承擔哪些部分,或者多少錢
另外就道義上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
該怎麼做可以將傷害降到最低
以及我跟B該做哪些動作來保護自己跟家人
急~萬分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4
回覆 JEFF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律師

我是公司負責人,共有三個股東
A持股40%
B ... (恕刪)

您問的這些應該要找當地律師付費諮詢,才能正確研判。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09 09:24

關於  台端文中所述,如果僅是以公司名義負擔債務者,除非台端是連帶保證人債務責任應不及台端,如A君確有私挪公款自用情事,亦可能涉及刑責。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或來信lawachi638@gmail.com指教。

順祝日安!

 A非法挪用公司的資金,會構成背信罪,你們可以對她提起刑事告訴並請求其返還侵吞的資金。另外,關於公司的欠債部分,你們應該負的責任要看你們公司的型態而定,如果你們的公司是經過登記股份有限公司或是有限公司,那就以公司的資產負有限責任(即你們的出資及公司保留的盈餘及資產的增值等)即可。如果你們不是有限責任的公司,而是合夥,那妳們要負連帶的無限責任,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向你們兩位合夥人要錢(全部的債權)。

JEFF 102-05-08 21:49

請問各律師

我是公司負責人,共有三個股東
A持股40%
B40%
我20%
三個人都知道公司經營狀況,但日前公司因為 A 挪用公司資金導致周轉不靈,也補不回來,面臨倒閉危機
外面總共欠額350萬左右 有開立發票的欠款為100萬左右 未開250萬
想請問一下,就法律上我該承擔哪些部分,或者多少錢
另外就道義上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
該怎麼做可以將傷害降到最低
以及我跟B該做哪些動作來保護自己跟家人

急~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公司已經到此地步,則公司可以進行重整或直接宣告破產,才能進一步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0 00:42

您的問題應該先界定您所稱的"公司",是"合夥"(無限責任)或是"有限公司"?通常台灣中小企業多半是有限公司,另外有些老闆也會稱"合夥"為"公司"。法律效果差很多,請您盡量將事實釐清,如有需要諮詢,也請您不吝來信。

majorwang 102-05-08 16:58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嚇,並以不理性字眼惡意攻訐本人黑心、沒人格等話語,要求開除本人。目前我已收集在場部分同是錄音,請問該店東有無涉及毀謗污辱妨礙名譽背信(片面解除委任關係)等法律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從您所敘述之對方陳述內容,對方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錄音證據律師討論,另外在場的同事也可以以證人方式證明對方確實有當著同事的面說這樣的內容,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是否涉及片面終止委任關係,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0:55
回覆 majorwang 的發言內容: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 ... (恕刪)

您可以帶相關錄音證據委任本所律師代您提起救濟,以維護您權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Grace 102-05-08 14:16

(1) 在網路上買名牌包覺得是假的,所以覺得有義務在評價裡反應,所以我寫道:

"賣的東西像是高級的仿冒品(我有把東西直接拿到專櫃去比),但是賣家(和賣家姊姊J&S 精品小舖)堅稱是正品,不過至少退貨退款很乾脆。"

結果賣家回說:

"不實誹謗請刪除或提出實際證明,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處理"

我說"像是"高級仿冒品,這樣有涉及毀謗妨害名譽嗎?

如果不算的話,賣家這種回覆算是恐嚇嗎?

(2) 當初賣家跟我說東西是在義大利買的,而且是專櫃,東西收到後我再問了一次時才說不是專櫃。拿出來的購買證明是貿易公司的invoice,無法證明是真品。把東西拿到台灣專櫃比,發現有些小細節不一致。 如果可以證明他不是專櫃正品,他這樣算詐欺嗎?

網路上發言均需有證據,您指稱:對方的東西像是高級仿冒品等語,則您必須要有證據支持你的主張,是怎樣的專業證據認定對方的東西像高級仿冒品呢?而且您前後論述,易造成一般人誤認商品為仿冒,對店家的商譽產生影響。故如對方先前曾承認商品為仿冒,或有相關專業人證得證明該商品像高級仿冒品者,台端比較不會產生誹謗罪的法律風險。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1:03
回覆 Grace 的發言內容:

(1) 在網路上買名牌包覺得是假的,所以覺得有義務在評價裡反應,所以我寫道:

... (恕刪)

您把買到的東西拿去鑑定,如果是假的,對方就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您可以進而向對方求償。如果您不能證明是假的,那您所言確實構成誹謗罪。建議您趕緊委任律師,以免因小失大。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1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8

 目前事情發展的進度是~昨天警察來我工作室把那台筆電帶走,也看過我手邊留存的收據,

                                 並對我說請我明天親自去警局一趟要做筆錄,目前還不知道失主

                                 會不會對我提告?

刑法第349條的贓物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失主沒有提告,但本案檢警既然已經開始偵辦,則最後還是得由檢察官之處分而結束偵查程序。
本件就贓物罪部分,您是否有收受贓物的故意其實是很有討論空間,但實務上就這個部分是採取相對較?鬆的未必故意標準,所以在偵查程序時建議您還是努力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填補其損害)、爭取緩起訴處分,以免遭起訴後,法院逕為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2
回覆 坎坷人生 的發言內容: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不是開資源回收廠,且您有請對方留姓名及手機,成立贓物罪的機率不高,但還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5-07 15:30

前男友打電話給我父親說我在網路約網友回家睡覺的事實,並把我FB密碼給我父親看對話紀錄。(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有密碼??)

而且把他與我朋友討論我的事(有包含我的性觀念還有對我的評價)貼給我看!

我知道我有不對,不過我想他也該受點懲罰,請問她有觸法哪幾條法律??

本件對方私自盜用臉書帳號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CITY 102-05-07 12:29

被朋友拉去聽它們的簡介

然後繳了500元的入會費及填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手機&地址其他都沒有)

本來要先繳4900 可是只先給了3000 其餘的證件藉故沒繳交

請問3000+500元拿得回來嗎?

有什麼法律依據或是法條可以拿出來逼那個朋友還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