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著作權法之問題,您們應先保留原始稿,並就完成及交付的時間紀錄,以便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y6xCAcJs7PfcVZIclBMQ0lqdTA&usp=sharing
上面連結有三張照片~是存證信函
你好
這是我爸遇到的問題,24年前他曾經雇用一名員工,送貨時他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法院有判決,我爸把錢付了,但是24年後突然以前員工來找他,說這筆錢你要付,我爸說你突然跑來要我付這筆錢,真的很頭痛。
那員工說他也不記得有這件事,但他要我爸負責。
我不清楚這麼多年來為何對方不求償,可以延24年還要求加倍!!!
這如何處理才好~
我爸一定要負責這筆錢嗎?那員工自己都不清楚她怎麼跟對方談的,這算是誰要負責?
請法律人幫忙看看這三張圖~我們應該如何做才好~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經相談甚歡 她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 我成年了 之後相約去賞片時 因為邊看電影邊聊天感覺很好 於是我就與她發生關係 (其過程我並未聽到她有說出“不要”字眼 只有聽他說 好了啦!)但她在自白書上有說到 她雙手被我控制 而且她有說“不要” 但我自白書上有說到 我並無強迫她 也無用雙手控制 只有已身體壓在她身上...
之後我們變成男女朋友 而約過半個月我們有再約到同地點 當然也發生關係 但這次她再自白書上有說她並無受到要脅 或強迫等行為 因為她也喜歡我所以也就很自然的跟我發生關係 後來她與她阿姨就到警局對我堤告 我也去做筆錄了 現在我也很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所以我並沒想到她會告我....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現在該怎麼辦 想和解 但又怕對方堅持堤告 像降子的案例 會被告嗎? 而會被判刑嗎?可以緩刑或易科罰金嗎?怎麼可以把刑責降到最低呢?我並無前科但我有家庭 謝謝回覆





我因為朋友想玩彩卷下注很熱心的替他要了網站
結果他輸錢之後一直避不見面..只有3千6..
後來因為我真的沒有錢請朋友陪我去他家跟他要...
因為害怕被我要網站那個朋友怎麼樣...我也不懂..
結果他只有拿2千元給我...
我自己貼了1600環給對方 就想說都不連絡了..
之前接到通知去做筆錄...我那個朋友跑去告我說我在經營職棒網站...
還帶人去他家恐嚇他...可是我們並沒有 只是希望他自己弄得這些自己要負責而已..
而且他有提供我傳給他的帳號密碼和網址給警方..那個網站是我跟我朋友要的沒錯..但我沒有進去過..也不曉得如何操作...且我們去他家當時他爸爸也在場...我覺得我很冤枉...只是想幫他 結果惹的好像都是自己的錯..
我真的不曉得這樣已經觸犯到法律...我該怎麼辦....我會被判刑嗎...?
現在收到傳票了...20號就要開庭了..
我應該請一個律師嗎....?我覺得好亂好煩...不知道誰可以幫我了.....我也沒有很有錢..請得起律師嗎...?我還想考公務員 我真的不想這樣就留下案底...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賣給兩家我拿到的錢都是一樣的喔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約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可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和電話錄音)
下面是兩位律師見解
第一位. (和我想法差不多)
1.他認為是故意行為,所以有損失能求償
2.恐嚇要件已構成,可交由法官定奪
第二位. (打了我一巴掌)
1.他認為我要先合解才能賣,未合解就賣,問題在我
2.他認為對方是良性告知,不把求償7倍金額放在眼裡
針對以上我目前的處境能請大大給點建議嗎?
另外找消保官那個可能會來不及所以不用提了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但兩家我賣的價錢所拿到是一樣的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約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可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和電話錄音)

您好,以下僅就您的提問回答:
一屋二賣,是指二份買賣契約都簽了才成立,尚未正式簽約,何來一屋二賣?您跟B只是簽一般委託,不是專任委託,您當然還是可以自己賣(您跟A簽專任委託而賣給了B才會出問題),而3%服務費是屬於您跟B簽委託約成交後之履行利益,既然未成交,他要告的話,被駁掉的機會很大。至於定金的部分,您收6萬,他說補到21萬,這部分是他要舉證的。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難道要A、B同時告您違約嗎? =.=”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可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和電話錄音)
難度很高~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除了學費,孩子一直以來都是娘家的媽媽及我在照顧的,前夫有申請中低收入,所以學費花費不大,前夫工作常遲到,天天半夜玩線上遊戲到天亮,對兒女的功課考試夜輔都不知道,前夫常對兒女說他的責任只到他們滿18歲,最近這半年來一遇到女兒就要她去打工養自己,說他下學期開始不付學費....
1.我不懂...我娘家的媽媽跟我付出的愛及錢都遠遠超過我前夫一年支付的學費,前夫還常威脅若不滿他對孩子的行為,就要跟我要贍養費或撫養費?經常言語嚇我媽,說沒人要你們照顧小孩若不願意我就賣掉房子帶小朋友讓你們永遠找不到....當初我們是自願離婚,因房產留給他,所以孩子由他監護及撫養,若他現在想跟我要贍養費或撫養費可行嗎?
2.前夫的負債是他前前老闆害的,最近女兒問我為什麼爸爸沒錢卻要我們小朋友承受,這半年常被爸爸要求這個暑假一定要去打工(造成女兒心裡困擾經常哭泣與煩惱),她高中要暑輔,成績都在前3名,其實前夫他一直計較學費都他付,但都沒想過教養,吃喝都是我及娘家在照顧(他一年花在二個小朋友身上不到7萬元[含學費]),他因不想付錢,想讓我們不捨孩子又跳出來幫忙(這個技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問前夫若不支付女兒學費,這樣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制他嗎?
3.我女兒是一個高一生,去年有輕生念頭,常問為什麼我會有這種爸爸,前年及去年我有請社工介入輔導,社工也發現我們的問題點都在於前夫心裡不正常。
前夫天天晚上遊戲到天亮,我兒子每星期一到四晚上跟他住,前夫這些年都沒怎理他,只顧在網路上跟別人哈啦唱歌開心,卻讓自己的兒子一個人在房間,不問功課也不問他心兒情況,也不跟他聊天,我兒子曾經有想砍死前夫的念頭、也曾有自殘,離家出走過,我花很長時間去開導教他現在好不容易才好一點。
我想問他對兒女這樣,過年也說沒錢,連小朋友的衣服也不願意幫忙出,結果卻有錢跟網友出去玩,把對兒女的責任都丟給沒有監護權的媽媽,這樣對嗎?
4.我們實在受不了他一附自我感覺良好的樣子,我跟前夫都已離婚6年,實在不想再跟他有任何關係,雖然我們日子不是很富有,但跟兒女生活一起真的很開心,真希望監護權在可以拿回來,遠離前夫...但他死都不讓監護權,還說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飯,若要拿錢出來贖人...
因為我在1年多前再婚,我老公也不捨那二個小孩,同意我要回2個小孩的監護權,雖然生活可能會清苦些,但我們都願意去承擔,只是律師費確實對我們目前來講是一筆大開銷。
我想問如何可以請求轉讓監護權,又可以請前夫協助每月幾仟元生活開銷(或是他只付學費其它就不勞他)。
ps,目前女兒是跟娘家的媽媽一起住,兒子是星期一~四晚上回到前夫家睡,星期五六日及寒暑假2個孩子大都是跟媽媽一起生活。


告訴我該怎麼辦?
我發這信給妻子»»»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
她給我的回信,,,,,,,,,,,,,
你沒有辦離婚還敢講這些話,你要看小孩隨時都可以看,我和小孩在xx住的地方你來去自如,你的戶籍也在這裡,幹嘛要帶小孩去你你的男女雜居處?你的憂鬱症、幻想症還沒治好嗎?有病要趕快治療,免得拖累小孩!
明天下午1點請帶兩位離婚證明人到xx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簽名字,我會再那裡等你們!我們已分居了六年,同時你也離開小孩六年!你只是有時候會很不甘願的給小孩教育費,並且會跟我和小孩談給生活費的條件,到現在還是要談條件!看樣子你跟本沒救了,因為你不知道什麼叫做『父親』!
你不覺得你的人生真得很糟糕嗎?連孩子的養育都要談條件?你若不辦離婚,我只好到法院訴請離婚!
十五年來我對孩子不離不棄,即使你曾數次致我於死地,對我和孩子施暴力,我也都忍過去,甚至去職場工作,招保險賺錢養家,不辭辛勞,連身體過勞而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因為怕孩子沒人顧,如今我已年過五十,體力大不如前,我仍然不敢怠惰,每天睡覺不超過六小時趕緊做該做的事,為得就是把握時間做好本份事,你呢?好手好腳好身體,卻是好吃懶做,每天只想等著客戶上門,不知更加努力,也不知悔恨改!
Txx好不容易考上歐、美交換學生資格,尊重你這位父親而告知的結果,卻是被你威脅阻擋,斷了她的學習路!而今,大部份的同學都已登記到志願的高中,就只有她還不知學校在那裡,你真得ㄧ直不斷的傷害家人還不自覺,反而沾沾自喜,以為疼小孩!
該是理清關係的時候了,就是該徹底的辦好離婚!
( 我)
Txx 每年的學費NT-160000元多是我給的。妳在工作五年,到去年我每個月給的五萬元這一年我每個月給妳的三萬元妳還不滿意
(她)
留下婚姻沒有任何意義!請於下午1:00帶著兩位證人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第二天
(她)
(我) 上次的離婚協議書無效,如果要離婚的話,需要重新協議。 -,,,,,.
.(她)
我已經問過了,你到底要不要離婚!不要像烏龜!
要從新協議你也要到戶政事務所!我會等到你來!
這件事情暫時先不要說了。因為小孩子也不希望是這樣的。
你不辦理我會馬上去法院訴請離婚,到時就沒有協議的可能!
你不配當小孩的父親!你跟本不知道她們是怎麼長大的,也完全不暸解她們的想法! ......,,,
(我)
但我知道我很愛他們他們也愛我,, 每次接小孩回來。我都陪他玩,我很開心,小孩也很開心,,,,
(她)
我ㄧ定會等到你過來!否則我也會請警察陪同去你家找你
你到底要不要來!
開心又怎樣?對婚姻有用嗎?你我之間已沒有夫妻之實,也沒有感情,離婚是我們要辦的事,你幹嘛要留?離了婚並不會抹滅你和小孩的關係,你還是要給負責養育費!
你不來辦理我就去法院了! ,,,
(我)
你確定到法院去會是你想要的樣子啊,,,
(她)
這ㄧ切都是你造成的結果,兩個小孩已經因為你的無知受到嚴重的傷害,你還想繼續用你的方法摧殘她們嗎?
那就試試看了!我ㄧ定會極力爭取養育責任,如果法院無情,那就聽天由命了!
你孤獨的時候就要小孩陪你!真是無恥!變態!把你的戶籍簽出!不要把惡臭沾污了我的家!法律也不會輸你!還有我因為同情你而讓你簽入戶籍,真是愚癡到家,趕緊將你的惡臭帶走!,,,,,
,(我)
很早就不在你那,,,,
(她)
你等著法院的傳票吧!法院ㄧ定會給我和孩子ㄧ條好的路!
我已同時跟警方備案,如果我和小孩有什麼不測!就ㄧ定是你的計謀!警方也會嚴密監視你!不會讓你逃離法網!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看看你說了什麼話?你真是骯髒到極點,你真是該下地獄!


請問有關偽照問題~我跟朋友出車禍~有駕照沒喝酒~警察在做筆錄做完後要做酒測~是我朋友吹的可是我開的~現場筆錄已完成了~要離開時就跑出一個正義使者出來說我開的~就暴出偽照文書~真的想不到會怎麼嚴重~我朋友想說車是他的處裡就好~也不知道會變這樣~ 沒喝酒都有駕照
今天開庭~我們不是去很大間~去一ㄍ偵查庭~我跟我朋友一起去~偵查法官沒問我很多~我把當時發生ㄉ事都跟ㄊ說~偵查法官就叫我朋友近來我又出去~問完我朋友就叫我進去~簽名然後就說叫我們可以走了~也沒說要拚什麼罪跟罰多少~ 我朋友說法官說我門的案子很奇怪~不知道要怎判ㄉ感覺~還查法律字典~偵查法官還問我門當時的警察是誰~因為我門都說當時警察沒問我們駕駛人是誰~我的感覺會叫那個警察來偵查嗎?不就還要去~警察一定會說有問~可是真都沒問~
還會會叫我門在去偵查第2次?還是會寄判決書? 不想再被問了

本於於8591上購買了一個價值一萬元的遊戲帳號 未附切結書
當初買賣我詢問對方登入方式為何 對方只回答說是綁定入口帳號登入
該帳號事實上有兩個登入口 一個是原始登入口(FB帳號登入) 一個是設定給官網登入方便的綁定入口
原始登入口只要密碼沒更動 都可以上去自由更改掉綁定帳號的入口密碼
當初他只提共綁定帳號的入口 並未告知說有原始登入口的存在
但實際上他提供的那組帳密 不管怎麼改 都不影響他用原始入口登入 甚至改回來
所以就交易完成 本人在未知實際情況下 同意了該比較交易(此時不知道對方是否知情)
原賣家請朋友來跟我說 希望買回原帳號 對話中透漏事實上他可以從FB登入口去登入我這遊戲帳號
隔天我發現我買的遊戲密碼已經被對方更改(已經知情可以從FB登入修改) 我就馬上提告8591的客服申訴
後來原賣家出現指稱說 該帳號實質上有兩個人可以開 可能是他朋友從FB登入口更改了我的密碼
他說願意歸還原本的一萬並且將帳號買回 之後就強登我的人物帳號(在帳號還屬於我的期間更改密碼並且登入)
8591平台無法取消此交易 所以該方希望我自行隨意開個單子填寫一萬讓該人下標
但是帳號還屬於我的期間 密碼被更改 人物被登走
而且當初交易的時候 完全沒有告知說密碼可以被其他地方更動 只拿了一個沒保障的綁定入口及可販售
當初本人也沒跟他協商說我沒有需要FB入口 因為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有該入口的存在 而且這個登入口才是權限最大的
目前要求對方把真實的帳號登入口及切結書一起提共 對方也拒絕
本人選擇不予妥協
個人目前的立場是偏向於想要這個帳號 但是他完全不能提共給我
以及交易的時候沒有告知正確的帳密 是後跑出一個正確入口 還跟朋友共同使用
這樣觸犯了什麼問題?


你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要請教!
我有個曾經跟我是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他送了一顆輪框給我說那個輪框他撿到的!放在家裡跟本用不到送給我,可以讓我騎得輕鬆些!
後來因為口角而就沒緣再繼續是朋友,也就沒有任何聯繫!
而我因為工作忙碌很久沒有騎腳踏車,就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了!
後來他得知消息,就馬上發手機短訊跟我說既然我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還給他!但我就沒有去理會他.
過了幾個星期,今天他突然發訊息給我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請問: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讓我真的搞不太清楚程序是這樣嗎?我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葉先生

您好:
您說有個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送了一顆輪框給您,後來您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後來他得知消息就發手機短訊,說您既然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應該還給他。過了幾個星期,對方突然發訊息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問題: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請問您有無證據可證明是那位車友將輪框送給您嗎?有證人或手機簡訊嗎?
告訴人告您侵占,他必須先證明有輪框是他的,同時有將輪框交付給您,舉證責任在對方。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法院偵查庭是就告訴人所提的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偵查庭進行一段程序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被告就有可能會被起訴;反之,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無罪,被告就不會被起訴。所以偵查庭是釐清案件事實的程序,不必太緊張,只要準備好對您有利的證據資料即可。
如有問題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雙方是熟識的人,建議您可以先行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以解決本件爭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一審只判他賠我10萬,我要先對此部分假執行再一邊上訴
所以,這次我想先對他的股票及存款假執行
我的問題是:
1.聲請假執行時必須附上判決書正本,那若他已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此次執行不到,我要在申請對他的不動產執行時就無判決書正本可附,要如何處理?
2、他的兩筆不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3.我的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如股票、存款次此執行不到,書記官的做法有可能:
(1) 通知您陳報其他財產,屆時再以「同一案號」追加執行不動產即無須補正本。
(2) 直接結案,此時會將您的判決正本寄還給您,屆時再另案聲請假執行該不動產。如果您等不及,在法院未寄還之前已先遞狀,可於聲請狀內請書記官調原卷之判決正本即可。
2、他的兩筆不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法院會針對您指定的那筆執行,如果您聲請二筆皆執行,則會通知您已超額,請您撤回其中一筆。
如你已足額受償,法院會將餘款發還債務人。
刑法之損害債權,成立的時點須「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所以要看你後案的進度到哪,才有辦法判斷,如果後案還在訴訟中尚未確定,就不會構成損害債權。
3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不需準備繕本,法院扣到股票、存款的時候,債務人才會知道(除非他銀行有認識的人通知他)。可否針對他惡意脫產再告他,則要視狀況判斷~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要看裁定駁回的理由是什麼,該裁定有無違法不當之處,才能討論。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國民年金之老年年金等各項給付其本質屬「社會保險給付」;第31條、第35條及第53條規定發給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則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皆涉及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有可能無法執行。
以上僅針對您的提問回答,如能提供前、後案資料一併觀察,才有辦法判斷、選擇對您最有利的執行方法。


最近我朋友希望我可以找專家詢問這解決方法,我朋友是女生,不過由於父親很早就撒手人寰,她的家都是她跟她母親一肩扛起,不過很可憐的是,她還有一位大哥,從小就不學好,好賭又不負責,常常老是債務都是由她母子兩代償,最近又欠了一條為數不小的款項,我朋友每天工作是站也不是,做也不是,很擔心債主會找她母女倆麻煩,身為朋友的我實在很替她擔心.....
老實說,我本身也有遇到她類似的經驗,是我父親,不過由於他今年過世了,我選擇了拋棄繼承,所以也了卻了我心中的一塊大石頭;只是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前輩的是,以她家這種狀況,可以對她哥行使拋棄繼承,仰或不行的話,是否還有別的法律方法可以保護她呢?我相信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還請各位大哥,大姐幫她想個方法,感謝您的大恩大德....^^"

人沒有死亡的時候,是沒有繼承或者拋棄繼承的問題,在被繼承人死亡前所為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也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果的。
其次,除了是有擔任保證人外,原則上清償責任僅及於債務人,應由債務人個人的總財產來作為債權實現之擔保,兄弟間並不必為對方的債務負責,至於您所提到先前朋友曾為其兄長代償債務部分,基本上並不是因為法律上他們母女負有清償責任,而是基於其他考量。即使他們母女不予理會,在法律上債權人也是沒有權利來要求他們清償的,如果債權人有對他們母女有不當催討債務行為則應該是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各位大大好,我一個朋友今年25歲,與一個13歲少女發生關係,有法律上的苦惱,想請網上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事發經過如下。
於4月28日有兩名未成年少女透過交友網站找我朋友到旅館喝酒,當時他們並未透露年齡,且網路上年齡選項為18歲。
喝酒後甲少女提早離開,乙少女和我朋友由於酒精催化下兩情相悅方生過兩次性行為,皆有使用保險套。
後來便盡10天無下文,於5月8號由甲少女告之隔天乙少女父親到學校告訴主任前天乙少女深夜未歸與陌生男子到旅館喝酒,以致兩人記大過處分,且甲少女還告訴我朋友對方父親有通知警方,表示我朋友很有可能已被警方盯上。
想請問這件事情我朋友法律上觸犯了什麼罪名?
如果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需要什麼證據呢?那是否成立?
警方如果盯上大概何時會通知呢?

依您所述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對幼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建議在接獲警詢通知要前往制作筆錄之前,能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案情,以免在警詢時自為不利之陳述而事後無法挽救,如此應較能夠維護被告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請問一下,我爺爺過世已經十年了,可是因為我大伯和小姑姑不願意拿印章出來,
所以遺產一直沒有過戶...請問這樣還能辦理遺產分割嗎?
如果要提起訴訟會不會費用很龐大?
而幾年前我二伯過世了,他有一子一女,這樣爺爺名下的田地過戶又更麻煩了!
因為我大伯他自己的那份田地在爺爺生前已經先過戶了,
他對於剩下的部分又表示他也有繼承權!所以要過戶的話他也要一份~
而祖厝的房屋所有權還在我爺爺名下,但是房屋的土地是很多人共同持有的,
(我父親房屋的部分也有土地的持分)
而大伯僅自行表示房屋是他當初工作時拿錢回家蓋的,所以歸他所有~
不准任何人自行進入房屋!且房屋鑰匙也在他手裡....
如果要告他的話可以如何提告呢?
因為我父親怕哪天他走了,這個部分會變得更複雜(因為我們家自己就有4個小孩,而大伯和大、小姑姑她們的小孩也是3~4個)
且大伯的態度一直很囂張跋扈,所以想要趕快處理好跟他沒有瓜葛!
因為之前都不懂法律,所以也覺得似乎沒什麼辦法可行,就一直拖著,
但今天看到遺產分割這個詞,
所以想說是不是有辦法..

4月3日(一個月前)在按摩店內警察進來我已著完衣 之後警察逼我承認我來這家店的意圖 我坦承該店(養生會館)有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 並且說我才剛進去 並沒有從事性交易 是意圖嘗試性交易 (但其實我有) 我再做筆錄時 業者一直要我說是被警察嚇到才會承認的 但我都配合警方 今天法院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我出庭,即表示該名女子的供詞對我相當不利 法院才會傳喚我出庭。在證據確鑿下,我可能會由<證人>變成<被告>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資訊)。 警察局已經給我一張單子 說我這是社會法 上面原因說我是意圖從事性交易 所以並不判罰 但是過不久之後 來了一張傳票 要我上法庭當證人 請問我上法庭 要照筆錄上說我沒有從事性交易 還是坦承說我有作半套性服務 因為偽造罪比違法性交易判的重多了
還有到時候業者會要跟我談和嗎? 還是我跟業者都不會碰到面? 業者會要我串供嗎? 如果我翻供的話不就是跟法庭/政府作對嗎? 我一定玩不過法律的! 那我要站在哪一邊呢? 要翻供? 要照筆錄的說? 還是就全部坦白說我有做半套性交易?
還有如果業者後台很硬 去玩法院後 要找我麻煩/要我賠他們錢/甚至要攻擊我 我出法院的時候要怎麼辦? 我需要找人帶我去會比較安全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以便自衛嗎(比如說辣椒水/鎮暴槍)? 或者要帶錄音筆把他們說的話錄下來?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我母親在未婚狀態下生下我(79年出生),一直到我要上幼稚園都沒戶口和健保,母親為了讓我有戶口,就找了他男朋友結婚好讓我可以用他的姓報戶口(89年入籍,父親欄是這位男友)
到目前為止這位先生是誰?長得怎樣我跟本一點印象都沒有!!!
然後我國小五年級跟我生父相認了,當時他也有試過要把我的父親更改為親生生父,但訴訟期間,法官就說反正我都要成年了,所以也沒在開庭,我親生父親也不了了之了!
如今我親生父親肝硬化急需換肝,礙於法律規定要五等親已內才可以活體捐贈,所以我於成年的兩年內提出否認之訴!
1,我於102年4/19號提起訴,一週後花蓮地院告訴喔我的戶籍在新北市,所以他們要移轉管轄到新北地院(書記官說他有在訴訟書上提到我爸肝硬化急需換肝),我想知道移轉管轄要多久啊?
2,我是不是有什麼辦法讓案件盡量快一點!寫陳報狀附上我爸病歷嗎?
3,要開幾次庭啊?
4,會順利成功嗎?
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父親!所有身體檢查都通過了!只差更改生父!
幫幫我好嗎?
感激不盡……






ㄚ呆魚之一的大魚罵人囉!不過還是呆...自己承認!...虧她還是成年魚耶! 人胖心美總比人美心壞來的好! 你說是不是丫...自己乖一點! 老是沉不住氣喜歡唉唉叫...FB耶...公開場合耶....我有指名嗎? 做啥自己跳出來給人知道捏? 真是莫名其妙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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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上這些話! 是在自己的留言板上發言....並未指名!! 是否有法律責任?
再者,若有人至自己的留言板上發言....例:連一隻小強都生不出來之類的話語..是否有法律責任
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公司已經到此地步,則公司可以進行重整或直接宣告破產,才能進一步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