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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102-06-07 17:52

一名未成年騎乘我的機車
於上學途中撞上一台自小客車
肇事逃逸,該騎乘未成年有受傷。
客車駕駛到警局報案,
當時有連絡我到警局作筆錄
我當時有爆機車失竊,
那名未成年當時作筆錄矢口否認不是他騎乘
也不知情機車的去向。

但他的腳骨折以及手骨折,他竟向自己爸媽說走路上學遭人撞
現在警局調閱監視器,證實當日是他所騎乘機車
請問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5

 既然你的機車並非你提供給少年使用,那你就沒有任何責任

小王 102-06-07 17:26
律師您好!! 我想跟妳諮詢一下有關法律的問題~"~ 我女朋友酒駕被抓!!開庭時不知道要在庭上就提出分期 因為是第一次被抓 所以緊張!! 開庭完後 有刑警還是什麼人去了 跟我女朋友說 能分期!才得知有這消息!! 之後想說 是不是 等收到到案繳款單之後才辦分期!! 結果去到那! 說 緩起訴確定之後 要在三個月內繳清! 可是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雖然我們是有錯 但是繳款種額度是七萬 我們都還是年輕人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 根本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籌到!! 我想請魏律師幫幫忙告訴我!! 看有沒有辦法 上訴 或是 另外的處理方式!!謝謝了!!(很急)
小王您好: 緩起訴條件若未履行者,檢察官聲請撤銷緩起訴,屆時檢察官將依法追訴酒駕犯行。一般在罰金情形,執行單位設有分期繳納要點可供民眾分期繳納,然您的情形為緩起訴條件,是否可援用分期繳納要點,可至地檢署執行單位詢問。 若無法分期者,建議您可透過銀行小額信貸方式,先解決燃眉之急為宜,後續再向銀行分期攤還。若有疑問請您來電至本所(02)2397-1998
小王 102-06-07 17:25
律師您好!! 我想跟妳諮詢一下有關法律的問題~"~ 我女朋友酒駕被抓!!開庭時不知道要在庭上就提出分期 因為是第一次被抓 所以緊張!! 開庭完後 有刑警還是什麼人去了 跟我女朋友說 能分期!才得知有這消息!! 之後想說 是不是 等收到到案繳款單之後才辦分期!! 結果去到那! 說 緩起訴確定之後 要在三個月內繳清! 可是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雖然我們是有錯 但是繳款種額度是七萬 我們都還是年輕人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 根本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籌到!! 我想請劉律師幫幫忙告訴我!! 看有沒有辦法 上訴 或是 另外的處理方式!!謝謝了!!(很急)
檢察官說明理由請求看看能否改為義務勞務或者拉長分期時間。 (緩起訴的處分金與罰金是不同性質,緩起訴處分金依法並無執行時可分期之規定,只能由原裁定檢察官決定) 但是緩處分書都已經下來了,有沒有機會更改就看檢察官的佛心了。 而無論如何,建議錢還是要繳。如果不繳,撤銷緩起訴,到時候起訴到法院去,我想罰的肯定更多。
小王 102-06-07 18:16
回覆 劉家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說明理由請求看看能否改為義務勞務或者拉長分期時間。 (緩起訴的處分金與罰金是不同性質,緩起訴 ... (恕刪)

那請問寄來的通知書下方 檢察官蓋章處
那個就是承辦我女朋友的檢察官嗎??

如何找到檢察官?直接親自到嗎 還是寫什麼陳情狀之類的~"~
麻煩您了 真的很煩 萬分感謝!!

Crystal 102-06-07 15:31
律師您好 這週二我們買了一台二手車,但交車後的隔兩天我們開去合格的檢驗廠檢驗,發現有板金被更換的問題, 但我們當初在付訂金時簽的合約,車行寫"鈑件絕無碰撞,泡水,如果檢定不實訂金金額退還",我們購買時,車行說若有問題可直接退還車給他們 我想請問的是,因為合約上只寫保證,似乎沒有寫賠償方式,我們是否只能退還車 拿回車款 謹此而已?而無其他賠償? 畢竟驗車費+這陣子花的時間也不少,這些在法律上無法請車行理賠嗎? 以及 我應該得到的合理賠償是? 謝謝您的回覆!
因此而多支出之費用可以主張民法第227條第二項加害給付來向對方求償 如果對方是故意欺騙,也可以主張侵權行為向對方求償
湘湘 102-06-07 15:21

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約一兩天前我男朋友到我家來找我,出門前他母親阻止他,但失敗了,然後他母親就開始瘋狂打我的手機,本來我是沒有接,畢竟他是我男朋友的母親,也不想弄得太難看,但他一直一直撥打,受不了後我設拒接,他還是一直撥打,從大概快12點左右一直持續到凌晨約1點多,最後甚至留語音信箱辱罵我,內容大概是"爛女人、叫我兒子回家、不要臉的女人"之類的。

 

在這前提我之前都沒有跟他母親有什麼口角,我就算有什麼不滿也從來都沒有當面跟他母親有任何口語衝突也沒有對他母親說過任何不好的話,所以我是有點傻眼,也不知道到底哪裡得罪他母親,更之前也有一次我男朋友來找我吃晚餐,他母親也是打我手機,那次是我男朋友接的,他母親是說了類似我下了我男朋友的蠱之類的話,真的很傷人,我這次覺得他講得太過分了,因此想尋求法律協助。

 

請問他母親這樣的行為有構成騷擾辱罵的行為嗎?拜託請幫幫我,謝謝了。

王耀星 (Eric) 102-06-08 08:21

男友之母親已經構成強制妨害名譽,有進一步諮詢之需要可來電0939151259王律師

魚仔 102-06-07 13:02

這位是我的學生,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們:

1.原告和被告是好朋友,但被告無照駕駛,單純吃完飯要在原告回去而路上出了車禍

2.肇事責任被告越雙黃線超車不慎,導致原告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膝挫傷撕裂


求償明細如下:

1.醫藥費18363元
2.看護費140000元(均由原告母親擔任看護協助其日常起居事宜)
3.其他必要費用5100元(電熱毯、去疤痕膠等)
4.增加交通費用61500元整(醫院往返費用和搭乘計程車前往學校費用
5.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整
6.綜上,被告賠償原告新台幣四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元整 

這位同學並非無誠意和解
但是由於家中經濟真的有困難(目前就讀夜校、以前是日校生但是沒錢才休學讀夜校半工半讀)

而原告也是自願上車且知道被告並無駕照
請問這部分原告是否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大約幾成?)

從第一次求償36萬到這次求償42萬,
實在不希望這位學生被敲竹槓,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調解委員會也無出席,
只說金額不到就是法庭見,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各位,
這是對方的民事訴狀,
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主要是原告父母想求償,倘若原告願意作證,那金額是否得以減免?)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是有所依據 2.你可以考慮的是損失的細項 數額是否合理 是否都有相關單據證明 3.另外原告利用被告擴大活動範圍 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魚仔您好:

    有關您詢問事項,經本律師研究後,簡覆如后:

一、關於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造成後座人員受傷,後座乘客是可以向騎車之駕駛主張侵權行為的,此與後座乘客是否知悉駕駛為無照或自願上車並無關連,故除非係後座乘客乘車時刻意為干擾駕駛之行為(如搔癢、在耳邊呼氣)並因此造成駕駛車禍之情形,始有過失比例之問題。

二、另,對方請求之費用部分,對造都可以請求,惟對造當然就各主張部分需提出明確之證據以實其說,否則,法官亦不會准許。其中,看護費用部分,此可大為爭執(傷勢是否已達不能自理生活之狀況),特與提醒。

三、以上係針對您詢問內容簡覆,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阿龍 102-06-07 12:22

律師大人你好 :

  我們公司有經營一個網站, 但是最近常常被網友張貼一些色情內容與圖片(摸摸茶或是小姐外送的資訊)請問我們公司有責任嗎? (目前是已先刪除, 但是一直都不定期會來張貼),  另外我門是否可以採取法律程序對它們求償? 大約可以得到甚麼賠償呢? 因為我們也沒有實際上真的受損, 不知到是否無法得到任何的賠償!! 或是只能去警察局備案而已? 

 

謝謝你的解答

1.或許可考慮提出散佈猥褻物或性交易訊息 2.要請求民事賠償 要證明自己損害在哪裡 你認為商譽受有損害 可能要針對這部分提出證明

阿龍 102-06-07 14:50

謝謝律師

但是我們很難舉證 看到也立即刪除 對我們的管理很困擾 難道都沒有任何方式可以保護我們?

低調 102-06-06 18:11

律師你好:
我96年3月多退伍後剛好急需用錢後來在網路上看到有工作機會於是問了他結果他說是賭博性質!

工作想說應該沒啥問題於是就給了他提款卡跟帳戶結果到了四月多被警察抓被帶回去問筆錄

說我是詐騙集團的..帳戶也被凍結了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等到現在都沒傳票給我說要去開庭之類的...

現在覺得很苦惱又很後悔..因為本身對法律真的布太懂請求律師能幫忙解答我這小小問題好?萬分感謝!

  剛剛也去了檢察署訴訟輔導處查詢了可是他說查詢不到資料.意思說我沒事情了?那我該從哪處理呢....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知道相關案件目前情形

低調 102-06-06 18: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 ... (恕刪)

  剛剛我有去檢察署問過裡面的人說可能要去你原先作筆錄的分局去查詢..我剛剛就去問裡面偵查

隊的可是他今天休假..可能明天再去問問看到底案件現在是怎樣了...當時承辦我做筆錄的員警以調

離現職了..很像調到我附近的派出所了事情這麼久了可能不知道了吧!..我有問過他也把我身分證

號給他了用了警政系統可是也查無結果...如果正常來說我這樣算有事情還是沒事情呢.會不會被吃案

低調 102-06-06 17:58
律師你好: 我96年3月多退伍後剛好急需用錢後來在網路上看到有工作機會於是問了他結果他說是賭博性質的工作想說應該沒啥問題於是就給了他提款卡跟帳戶結果到了四月多被警察抓被帶回去問筆錄被說我是詐騙集團的..帳戶也被凍結了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等到現在都沒傳票給我說要去開庭之類的...現在覺得很苦惱又很後悔..因為本身對法律真的布太懂請求律師能幫忙解答我這小小問題好?萬分感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06 21:00
建議您與律師約時間詳談,討論是否以認罪換緩起訴,謝謝。
howie 102-06-06 14:41

法律諮詢家你好.

我現在己經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裡注冊了我的個人商標.但在網站上查詢時,己經有記載,但情況屬於"有優先權"情況.

 

那是否得等到這個優先權變成正式登記後,才可跟侵權提告呢??

感謝回覆!!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21

 現在就可以提告求償

howie 102-06-06 19:55

但上經濟部網站查, 註冊日期還未出現呢

這樣也可成立??

 

感謝回覆!!

orz 102-06-06 12:54

一開始本人向房東先生租店面開店營業,約期五年,合約中,收到房屋稅單,告知房東先生,但出面的是房東女兒,表示爸爸身體每況愈下,住養老院了,故房東女兒代父傳話,房東女兒表示,房屋被出軌外遇的媽媽偷過戶,也就是房東太太已經變成屋主,請我們找房東太太處理房屋稅,然後請我們直接與房東太太重新簽約, 
房租付給房東太太即可。房東先生也有透過電話做一樣的允諾。

問題來了!

房東太太完成合約之後,房東女兒出現要跟本人收房租,並且打死不承認自己說過的話,反過來指責本人不該與房東太太簽約外,還說門口的空地,以及,隔壁本人掛招牌的牆壁,仍然是房東先生的名字,本人這邊的水電是牽隔壁的,本人使用的水電費用帳單,是寄到我承租的店面,本人也按時繳款。
房東女兒,要向房東太太,索取門口及隔壁外牆掛招牌的費用,但是,房東太太不願意接房東女兒電話,所以本人無奈從中間當傳話者,房東女兒要求每月收15000元整,房東太太也同意,但就在要簽約的當天,房東女兒請本人到養老院找房東先生,房東先生激動表示要收3萬,一切沒得談。

3萬已經超過本人承租的月租金了,房東太太願意讓步,請本人直接每月付三萬給房東先生,房屋稅金部分請房東先生負責,但房東女兒表示,那是房東太太自己應該要繳納的,還表示,若不願意支付這3萬,就要請人來封路,到時候生意做不下去,請本人上法院告房東太太,眼看談判瀕臨破局。

綜合以上狀況,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路熟法律的高手指點迷津~

Q1.倘若房東先生突然斷水斷電,使本人無法營業,是否已觸法?
Q2.房東先生是否有權力請人門口封路?
Q3.倘若房東太太請我每月支付3萬給房東先生,本人是否可不用配合,因當初合約是25000元
Q4.倘若決定上法院,本人是否還能繼續在這營業,還是該被強制搬遷?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29

 房東女兒的要求都沒理由,你沒有義務配合,

只要出25000租金即可,對方應該讓你承租五年,

如果對方斷水斷電,或用車子擋住門口,建議提告強制

orz 102-06-06 23:0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房東女兒的要求都沒理由,你沒有義務配合,

只要出25000租金即可 ... 

律師謝謝您熱心的回答,今日晚上七點多,本人承租的地點,被房東女兒強制斷水斷電將近兩個小時,也報警備案了,透過警察對房東女兒勸說,已恢復水電。

請問若本人提告強制罪,是告房東太太還是房東先生或是房東女兒呢?房東女兒跟警察說是聽爸爸的指使才去做這個動作的。

倘若本人自行去法院,寫民事訴狀,可以告房東女兒及房東先生嗎?

 

棉花棒 102-06-06 08:34

各位先進好;內人因為誤買贓物,由於怕挨罵,一時編了很多理由,後來紙包不住火,才向我坦承,但此時已被以竊盜罪起訴。因為供詞前後不一,故檢察官以此為由懷疑有犯罪意圖,故而起訴。惟檢方並無案發當時之目擊證人,或竊盜行為監視影帶,更無相關物證人證或其他跡證可證明其竊盜罪行,惟以電話通聯記錄(贓物手機)及偵訊內容逕行起訴。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大德:1。目前剛收到起訴書,請問距離下一階段的法律程序為何?時間大約多久以後?2。針對本案,我方需以何種方式配合較能獲得最有利之判決?3。按本案而言,通常的判決結果會是何種刑度?---以上請諸位先進不吝解答,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您太太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律師便可以進行閱卷,了解本案之全數證據資料,以便與您進行案件辯護策略之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4

 一般遇到這樣的案件,認罪是最好走的路,

如果你太太沒前科,應該不用被關,頂多罰錢,

不過勒,如果你太太真的是無辜的,要他硬吞下檢察官給的罪留下前科,對他也不公平,

不過打無罪是比較難走的一條路,要有心理準備

102-06-05 22:57

各位法律高手晚安

 

有位朋友是16歲女孩

被一位18歲男孩上下其手

 

但因女孩過去有類似事件的陰影

所以當下不敢反抗

 

事後覺得深受侮辱

怒急之下卻仍不知道該如何制裁這位男孩

 

請問如果提告和解等狀況下

在道德與金錢皆能達到最有效的懲戒方法為何

 

可以的話

請告訴我最嚴酷的懲罰狀況與最令人髮指的和解狀況

 

感謝各位!!

102-06-07 02:56
回覆 貓 的發言內容:

各位法律高手晚安

 

有位朋友是16歲女孩

... (恕刪)

嗯...

 

似乎在這裡比較得不到幫助

還是感謝各位律師

 

晚安

小寶 102-06-04 17:06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如果將用自己名義與資料申請的預付卡贈予網友後 事隔多年,卻收到這張預付卡使用者被人控告詐欺 據警方說是那名網友用這支電話去欺騙對方急需用錢 由於之前跟對方聯絡的方式也只有網路及預付卡這支電話 並且已經斷了聯絡許久找不到對方 所以需要走上法律程序 如果是這樣的話,該怎麼蒐集資料或是有我們一般民眾可以使用的管道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嗎?! 麻煩你解答了,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4 17:29
本件檢警辦理到那裡?傳你做筆錄了沒?原則上你必須證明該號碼非你在使用,始為上策。如需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roy 102-06-04 00:38

律師您好

雖然只是很小的金額1000塊...但是付出去就是覺得很不甘心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
                                                                               
我跟好友去日本玩...然後跟網路業者租借無線網路的機器
                                                                               
裡面附有一條充電器線..兩個東西裝在一個黑色包包用宅急便寄過來
                                                                               
因為主機的充電頭為一般手機的接頭(mini usb)所以我就只拿我自己的充電器去日本
                                                                               
回來後我把無線網路的機器放入黑色包包..充電器也還是在黑色包包裡我都沒動
                                                                               
然後寄回去
                                                                               
隔天網路公司打給我說充電器的零件有少...當下我根本無法理解..詢問充電器為何

還有零件...
                                                                               
對方回覆它插插座兩片金屬頭和變壓器是兩件式可以組合的...而兩片金屬頭不見了...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這回事..說我再找看看..
                                                                               
但因為東西我根本沒拿出來..當然是找不到...
                                                                               
要怪就怪我東西來的時候沒有拿出來檢查
                                                                               
現在對方要向我求償1000元...而且說他們拆封都有拍照
                                                                               
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依我的敘述..是否在法律上我是需要賠償給他們的
                                                                               
如果我不理會對方是否可以告我?...是依哪一條法條?會牽涉到刑事嗎?
                                                                               
2.若法律上須賠償...他們官網有說配件遺失費用為1000元
                                                                               
但我覺得那件商品價值不到1000元..並能找到現在新品的售價低於1000元
                                                                               
我是否有權力向他們要求賠償較低金額(因為畢竟官網有說配件遺失要1000元..但
                                                                               
我覺得不合理)
                                                                               
可能走上法院我要花更多錢和時間...但我覺得我很難接受這種莫名的賠償
                                                                               

還望請教律師解答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對方後續或許會請求損害賠償,而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而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主張損害賠償之一方應舉證證明1.有損害之發生;2.有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責任原因之事實存在;3.損害與原因事實間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故對方所主張損害賠償之債,如無法舉證證明前述各項成立要件者,法院即無法採信其所謂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之主張。
綜上所述,本件依法須由對方先證明東西在送回他們手上時即有短少的事實,此部分依您所述內容初步來看,恐怕對方在舉證上明顯是有問題。(事先知道有短少所以全程拍攝?)

再者,對方是否會為了這一千元特別花費時間提告求償?也是可以思考的一個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蛇蛇蛇 102-06-03 23:04

今天在學校遇到書展的問卷調查,填完問卷對方開始拿出MENU讓我選並向我介紹,當時一時心動就簽了約,490*24期,但沒付訂金,對方說明天會再打電話過來,然後會寄書給我,但是我到了剛剛就後悔了,想要退款。對方給得名片是公司電話,剛剛打過去可能是過了上班時間所以沒有人接。

 

        爬了些文說未滿二十歲簽約需法律代理人同意(我到今年十月份才滿20),還有訪問買賣收受商品七天內可無條件退還,請問這些條款是到現在還適用的嗎?我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契約呢??

訪問買賣 還在猶豫期內 直接解除契約比較直接

蛇蛇蛇 102-06-04 18: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訪問買賣 還在猶豫期內 直接解除契約比較直接

        我已經打電話過去,接電話的小姐也說會直接幫我取消掉了,請問這樣我還需要以書面方式解除契約嗎??  如果真的要以書面方式的話,內容書寫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嗎??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

 

小妤 102-06-03 14:34

您好~請問一下我的母親是養女,養父母還有另外再領養一個養子(舅舅),母親跟養父姓,舅舅跟養母姓,所以母親的身分證上父親欄為養父姓名,但母親欄為空白,舅舅則相反。這是在領養當時就協議好的。但舅舅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偷偷變更,所以舅舅身分證上面養父母都有。而養母在5月過世,對母親跟養母之間來說實際上是有扶養關係,母親是否有權利可以請求分配遺產?因為舅舅把所有財產包含養父的部份全過戶到自已名下,而母親則什麼都沒有。是否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請求分配?謝謝!

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若您的母親在法律上與其養母並不具有親子關係的話(收養關係、戶籍資料上登記為養母),則並無權利繼承該名養母之遺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木子 102-06-03 11:32

昨晚6/2與先生去游泳

游完後發現我與先生的個人物品袋子不見了(是開放的置物櫃)

後來請游泳池管理人員協尋

再男生沐浴更衣間找到我們的袋子

我們袋子裡面並無放重要文件及金錢(僅有少數零錢與衣物)

很快的確認東西無缺之後原本不想計較了

但是後來準備更衣時才發現

我的女性內衣及外短褲都被撕破了

貼身小褲也有被翻過的跡象(原本衣物都有整齊的摺疊)

這樣惡意的破壞讓我有受到侵犯的不悅感受

 

後來調閱監視錄影,發現是一年輕男子直接走向置物櫃

完全沒有確認的動作就直接拿走我們的袋子後,就走進男子沐浴間

後來又發現沒幾分鐘,他又走出回到置物櫃拿了自己的紅色袋子

我們是經由他沐浴完畢還拿著紅色袋子到梳整區梳整

將一系列甚至是他跟朋友剛入場的錄影,皆有蠻清楚的正面影像

(男子離開是和其他4位騎腳踏車離開,應該是學生)

但當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蒐證到可疑人物的影像後

前往警察局,警察局卻沒有太大意願受理

還笑笑的說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他真的一值連續問我)

之後什麼正式表格也沒讓我填寫

只問了我姓名電話住址後就說如果有任何消息會通知我

就把我打發了,這就讓我更生氣了!

當我受到侵犯的感受時,人民的保母竟然是這樣處理我的感受!

 

想請問律師,關於可疑犯案男子他已處了什麼法律

那我又該怎麼做?

警察局似乎很被動不太願意受理,我又該怎麼做?

律師協助回答,感激不盡!

yingho 102-06-02 20:15

如果房東把房間租給我們 
請問他還可以擅自進出我們宿舍嗎?

他現在其他房間再整修,可是我的房間明明就沒有整修,每次常常一回到宿舍地板被弄髒,東西也被亂丟沒有歸位。

 

租屋契約理面沒有寫說不能帶其他學生回來宿舍

房東事後才說不可以這樣

請問這樣口頭講有算法律效益嗎

102-06-02 08:49

 最近我老婆跑了好幾天後回大陸~丟下兩個女兒而且還兩個生病又發燒!我媽氣的碎碎唸~於是念到介紹人介紹我老婆時說多乖怎樣ㄉ~(因為我老婆會跟我爸媽大小聲~很不尊重它們)所以我媽很氣!唸呀唸才脫口而出由其是她公公特別兇!我媽才告訴我~她上次去是"差不多1年多前"ㄑ介紹我老婆的大陸新娘家找介紹人(也是大陸籍的新娘想問她我老婆不見了有沒有去找她!結果被她公公用髒話亂罵一頓而我當時沒陪我媽去對方家所以不知事情經過~而且我媽也是個60多歲的人也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權益(向帶錄音之類的東西)也沒想到她公公會用髒話亂罵我媽!所以當時並無任何證據!直到最近我老婆又跑了~我媽才在碎碎唸的說給我聽~而且她公公罵我媽~還說我頭殼壞掉~我聽到很不高興~要我媽帶我去它家向我道歉!去它家後我並無直接闖入~先在外面看有人嗎?後來他公公看到我們才從裡面走出來~我才向前詢問它"你是不是對我媽說"你兒子頭殼壞掉"(當時詢問口氣並無不當或大小聲)結果他不但不說明又對我媽用"*****"之類髒亂對我們亂罵~後來我才生氣說你兇什麼~也跟它罵起來了~但是我並無向對方動手~髒話是有對罵!就這樣你來我往ㄉ!後來它跑去拿一隻扒土的東西吧!也不知道到底叫什麼!只知道它鐵爪朝上木棒朝下~(它們是開園藝ㄉ)想打我!但是我並不怕便靠近它說"有種給我敲下去呀!雖然鐵爪有碰到我手但是只是輕輕ㄉ褲子有被它碰到後的土的衡機~我就叫我媽快去報警~可是我媽怕它真的敲我於是很緊張的檔來檔去的~我就直接跑到車上拿手機報110(因為我不知我們這分駔所電話)當電話通時~我便向詢問警察站在它家外面門牌告知地址有人罵我還想要打我~並請它們敢快過來處理~講完我便在它家外面等警方到~警方很快的來了!我便馬上告訴下車警察說有人罵我頭殼壞掉!並且拿出東西作勢要打我!而且馬上跟警方說我
要告它罵我!(當時還在它家外面)後來警察就進去了~說我要告它是嗎?"我說是"警方就對我們說好那到警局做比錄~於是警方對我說妳們先到警局~我媽便開車帶我ㄑ當地派出所"我們等了差不多快15-20分有ㄅ!於是我叫我媽去看怎麼那麼久!(對方家離派出所跟本不用5分鐘就可以到了)(當天是24號早上已經跟客戶約好時間要去台中的)過沒多久警查終於回來ㄌ!我只見我媽車子跟著警車後面也到了~警方進來時是要先做我比錄ㄉ!但是我媽由於跟客戶約好時間了!小孩在家只剩我爸顧(因為前天才發燒感貌)我媽就很急怕客戶那來不及~警員並說比錄製作需2小時左右!警察也知道我們趕時間~於是告訴我們回來在做比錄也沒關係!我們不疑有他要離開時~那個老人家便大聲嗆說為什麼我們可以先走~後來我很氣ㄉ跟我媽說不然做完比錄再走~客戶那邊到時在說了~警察帶我到轉角處的一個辦公桌開始詢問我事情經過~由於重點是"我告訴警方說它罵我頭殼壞掉 ~還罵我們三字經已及拿東西敲我大腿褲子留下土的痕跡"警員看了一下~警方問我"罵我頭殼壞掉"有證據ㄇ?我說我媽當時自己去的"我媽被罵她可以忍受就算了更不可能亂說話的~我沒ㄑ卻也罵我"妳兒子頭殼壞掉"所以我才到它家要求對我道歉!反倒是被它又一陣亂罵起來!警方說其實可以大事化小~意思說我沒證據它說我神精病~我說但是至少它有打到我~而且大腿褲子留下土的痕跡警察也看到了!後來我媽堅持先ㄑ客戶那,警方也表示這沒什麼嚴重ㄉ就說有事先ㄑ處理,到時再做也一樣!於是我們走ㄌ我媽自己ㄑ台中我沒心情所以在家工作~重點來了~"直到當天因該是26號ㄅ禮拜日!早上帶孩子ㄑ考試下午回家差不多4點半左右~我媽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我們前往做比錄時間是5點到警局(我媽就趕快幫2個小孩洗澡)我叫我媽快點實在已經很累了(連小孩子都還來不及吃飯,及我大女兒因為有熱筋鑾,所以每天固定晚上7點要吃抗顛癬的藥,想說做一下筆錄因該不用多久,也差不多5點ㄌ)我們就先趕到警局~"重點在這"結果確是變成對方告我"恐嚇"及"要帶流氓ㄑ它那"我敢對天發誓~也對警員說我沒恐嚇他"及"要帶流氓ㄑ它那"並問警員他有證據嗎?為什麼告我"恐嚇"及"要帶流氓ㄑ它那"員警只說我可以ㄑ法院再說給法官聽嘛!我就回員警那麼我也可以隨便說說告它ㄇ?不是要有證據ㄇ?員警只說它們只負責受理!並說到時它沒證據我也可以告它汙告呀~(而且員警並不是當天到現場的警察!而且這個警察態度特別差又很兇,而後來發現當天我報110後到現場,要幫我做筆錄那個員警就坐在值勤台那)請問~明明當天24號是我用手機打110報案的,並且是我先告訴員警說"我要告它罵我的頭殼壞掉~還拿東西想打我"(難道只是當天有事先走~也不懂得自保~及事情嚴重性!警方也說我們先處理事情後再做也一樣"就因為我們當天先走結果變成我是"被告"了嗎?而且告的理由讓我覺得很誇張,好像真的我有~恐嚇它及帶流氓ㄑ它那被現場逮捕一樣~為什麼~這樣公平嗎?我沒犯罪過!更別說懂得自身的權益了與法律了?只覺得太不公平了!

而且它閒閒ㄉ又有錢跑法院沒差~而我和我爸爸(60歲了)還是要每天工作,才能養家活口的人~我真的不知道那裡得罪它了~就因為我老婆也在幫忙工作沒回大陸~就對我媽媽罵而且連我也被扯上ㄑ罵"你兒子頭殼壞掉"這天理何在呀!請各位懂得法律相關的幫我解答好嗎?因為老婆跑了~與這事件~我快沒辦法專心工作ㄌ!請幫幫我好嗎?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2 09:38

關於台端文中所述情節,應是雙方爭執當時所發生的言語及肢體行為,可能是你當時報案時未明確表示提告對方,而對方明確向警察表示要告你恐嚇等,如已做過筆錄,本案應會移送地檢署,檢方會再傳喚訊問你,建議你找律師討論因應為上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現在已提起刑事告訴,則您身為刑事被告,會被通知前往地檢署進行偵訊,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您本來要提告的部分,建議您應委請律師將對方的言行據以提起相關的刑事告訴,包含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以維護您的權益。

陳小輪 102-05-31 23:40
    關於新北市十大伴手禮第一名的猴硐貓型鳳梨酥鬧雙包的事件裡面,兩店家因此對簿公堂,請 問依照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以及商標註冊相關法律中,哪些權利是需要去申請的,才不會 使對方侵占自己的權利呢? http://tw.news.yahoo.com/%e9%83%bd%e8%b3%a3%e8%b2%93%e5%9e%8b%e9%b3%b3%e6%a2%a8%e9%85%a5-%e7%8c%b4%e7%a1%902%e5%ae%b6%e5%ba%97%e7%88%ad-%e6%ad%a3%e7%89%8c-063729087.html

   因為我的問題其實就是想要自己做東西出來賣,但是不知道那些項目是需要委託事務所幫忙,

所以列舉了這一個案例,幾乎跟我所面臨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了。所以我再假設深一點的問題案

例中兩店家暫時分別命名為  甲方(猴硐貓王)  乙方(猴硐貓寶貝)兩店家是不是分別需要為自己的

店名去註冊商標?而至於所謂的貓形狀鳳梨酥,是不是由先申請通過專利權的取得生產資格?就我

了解,專利權是不是分為發明、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貓形狀鳳梨酥因為製作方法及配方幾乎

等同其他鳳梨酥,所以沒有辦法申請發明專利,但是可以申請新型或是新式樣專利嗎?問題是,假

設我本來是貓頭的形狀,而後來別人使用整隻貓的形狀,這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還有如果我

是做貓型鳳梨酥,假設有人做貓型綠豆糕,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假設都沒有?那申請專利

什麼意義?

小傑 102-05-31 04:20
因不知什麼原因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無故被公司告知有人檢舉我說上班都在干擾其他同事
甚至說我竟然在看限制級節目
然而這些當然是完全沒有的事
因此我在已經告知公司的情況下開始在上班中用手機錄影
手機是固定在牆上, 拍的是我的位置
目地就是要證明我跟本什麼都沒做
之後公司竟說我那樣違反隱私要我拿掉
但我事前查過網路
說有正當理由則不構成違法
但我仍然想訊問律師
因為我不可能只拍我的側面,這樣會看不見我自己的另一邊動作
所以手機的位置在我的右側牆壁那裏稍微比我前面一點點這樣側拍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有稍微拍到我旁邊的另一位,也就是我懷疑的那個人
前面提到我拍攝的目的在於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卻被公司要求拿掉
原因是被稍微拍到的那個人不爽被拍到,原本要我拿掉
因我不同意所以他才致電公司主管,改由主管來要求我必須拿掉手機錄影
從他開始反應到公司主管打電話要求我的部分也全部都有拍到
我翻了網路強制罪 一、“可能”觸犯法律:1.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那位故意致電主管逼我拿掉手機錄影的人,是否構成強制罪的【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而我這樣算不算是有侵犯隱私呢?
chuchu 102-05-30 22:45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教像勞工局申請調解的問題,關於資方的委託代理人的部分,是否有法律規範說代理人是要隸屬於該公司員工或是老闆等身分,才可以出席調解的會議嗎??如果是律師出面,非該公司的內部人員之類的,這樣委託代理人的部分可以嗎?因為想弄清楚這點,所以可否律師告知呢!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資方如委任律師代理人,只要資方有出具委任狀給律師即可。

小安 102-05-30 22:28

男生年滿20 女方未滿18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強制猥褻)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目前對方提告:強制猥褻

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

是否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都算構成?

我有足夠證據證明她也希望我摸、親、抱這樣也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釐清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如女方已經滿十六歲,則倘若未違反女方的意願而有猥褻的行為,是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的,至於女方家屬要提告強制猥褻,那要看當時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

Wintus 102-05-30 15:44

我有個姪子,目前國中,從小父母離異,父親從小對他惡言相向,比較少嚴重的肢體暴力,最多就是在小時候因為小孩子寫字不好看,把小孩從書桌上打到跌落在書桌旁哭泣。最近則是因為父親說小孩沒禮貌,賞了他一巴掌,導師知道後協助通報處理,目前社工協助了解家庭狀況中。

 

小孩父親工作、住所、水、電、瓦斯、有線電視費用都是由小孩的阿公阿罵所提供,也就是父親本身並無任何的生活經濟壓力,但是在此情況之下,父親依舊跟阿公阿罵伸手要錢,包括學費、營養午餐、補習費、安親班費用等等。父親本身則是將工作所得花光,無意願負擔小孩的費用

 

目前小孩並無受到暴力的現象,社工協助輔導的方向是改善父子之間的關係。但是小孩行動被嚴格的限制,甚至假日也不能有休閒的生活,整天被父親限制在書桌上,只能看書度日。

 

基於以上情況,想請教幾個問題

1.      父親是否觸犯了家暴法中的精神虐待,因為他影響了小孩的正常人格發展、傷害小孩的自尊、並且進行嚴密的監視行為

2.      小孩是否有法律上的權利,可以拒絕父親的禁錮行為,自己決定假日的休閒方式?

3.      父親不願負擔小孩的教育生活費用,是否犯了扶養上的相關罪責?

4.      因為父親並無積蓄,小孩成年之後,應該如何保護自己,讓自己不用去扶養這個不願意扶養他的父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倘若父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起訴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以維護未成年子女之利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bird 102-05-30 13:38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去年在花蓮泛舟發生傷害意外,泛舟業者拒絕北市消保官的申訴協調,以法院管轄權及以原就被為由,要受害消費者到花蓮申訴、調解訴訟,現在準備去法院提起小額訴訟,以下主張是否可行?被法官接受機會有多大?  

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消費訴訟得由消費者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而消費關係發生地,可解釋為消費契約成立地、付款地、貨品交付地等等,原告預訂民宿同時,即同時利用傳真及電子檔提供個資,請業者訂購被告之泛舟行程,故契約成立時亦屬台北,該泛舟行程乃係住宿契約之附屬契約。事故發生當下,原告沒有支付被告泛舟費用,而於102年2月8日自台北匯款,請求民宿業者代為支付費用被告,付款地亦屬台北,故原告提起之訴訟,應屬台北法院管轄。由於消費者多屬於分散之一群,消費者個人財力、法律力及資訊力往往無法與企業匹敵,因此消費者於消費爭議發生而受損害時,如欲循法律途徑向企業經營者求償,在訴訟上多處於較不利之地位。消費者保護法乃就消費訴訟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期以平衡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訴訟上之地位,使真正於消費爭議中受損害之消費者,能有有效之救濟管道,向知法玩法的不肖企業經營者求償。望 貴院對責任管轄權做原告最有利之解釋,以避免消費訴訟障礙,讓原告在為生活打拚工作同時,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

       緣原告同親友於101年7月22日,參加被告提供之泛舟旅遊行程,當日連續豪大雨且被告亦聲稱當日大水,從船上第一位成員被沖下水後,全程皆由被告所屬之救生艇及救生人員,以拖繩拉著原告同親友所乘的船,原告完全沒有自主控制的行為能力,被告所屬救生人員,因執行工作過失,沒有在第一時間將原告同船上成員,拉至安全處所安置,反而越過安全區域,一路將原告拉進急流處,解繩索、拋拖繩、棄原告同船上14人而不顧,致船上14人接連數次沖撞山崖,最後翻船下水,造成數人受傷送醫及隨身物品財產損失。

  原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及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向北市消保會提出第一(北市法服字第10230360000號)及第二次(府法保字第10230611710號)申訴。第一次申訴被告以報名表之注意事項視為定型化契約,作為推責依據拒絕賠償,但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所述,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定型化契約應屬無效。 第二次申訴被告責任管轄權為由,拒絕出席消保官調解消費爭議之協商會議,意在製造消費者申訴訴訟障礙,讓受害消費者因長途奔波知難而退,依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消費者可向消費者住居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調解被告利用種種手段,拒絕消保官居中調解協商,其目的為躲避應付損害賠償責任

       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請求貴院判決如訴之聲明。

      請各位法律先進,提供您的法律見解,如何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與被告之間在臉書上的陳述,是否可以提供給法官,當作佐證的一部份? 若想了解詳細經過及消費申訴的過程資料,可到以下網址查閱資料!

謝謝。
http://tw.myblog.yahoo.com/jw!_jTFBCCQGQWQLCArLSH6pg--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在台北地院提告,並主張台北地院有管轄權,若法院認為沒有管轄權,則之後會再移轉給花蓮地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vc 102-05-30 07:49

母親已立遺囑將老家遺贈與 4弟, 但2弟不願搬離. (雖母親遺囑已將另一棟房子贈與 2弟, 但2弟仍拒絕搬離老家). 請教如何以法律程序合法執行母親遺囑, 強制2弟搬離老家. 謝謝!

本件若所有權已經移轉登記到您四弟之名下,則可以由現所有權人對於無權占有的人,請求返還房屋。若屆時仍不搬遷者,則須進一步以勝訴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本案您或許也可以思考送交調解委員會看看能否以調解進行處理,若能調解成立,則時間花費相對會比較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先辦理登記,再由所有權人出面主張權利。

陳小輪 102-05-30 01:17
     因為我的問題其實就是想要自己做東西出來賣,但是不知道那些項目是需要委託事務所幫忙,所以列舉了這一個案例,幾乎跟我所面臨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了。     關於新北市十大伴手禮第一名的猴硐貓型鳳梨酥鬧雙包的事件裡面,兩店家因此對簿公堂,請問依照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以及商標註冊相關法律中,哪些權利是需要去申請的,才不會使對方侵占自己的權利呢? http://tw.news.yahoo.com/%e9%83%bd%e8%b3%a3%e8%b2%93%e5%9e%8b%e9%b3%b3%e6%a2%a8%e9%85%a5-%e7%8c%b4%e7%a1%902%e5%ae%b6%e5%ba%97%e7%88%ad-%e6%ad%a3%e7%89%8c-063729087.html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凡足以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皆可成為商標註冊之保護客體,不限於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建議您應攜帶您所創作之商品前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針對您提出的案例,除了就品牌部分會有需要申請「商標權」的問題以外,另外就實際所販售的商品,也會有需要申請「專利權」的問題。此部分建議可直接洽詢專利商標或者是律師事務所,審閱相關資料後俾利詳細評估。

陳小輪 102-05-30 22:26

那我再假設深一點的問題

案例中兩店家暫時分別命名為  甲方(猴硐貓王)  乙方(猴硐貓寶貝)

兩店家是不是分別需要為自己的店名去註冊商標?

而至於所謂的貓形狀鳳梨酥,是不是由先申請通過專利權的取得生產資格?

就我了解,專利權是不是分為發明、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貓形狀鳳梨酥因為製作方法及配方

幾乎等同其他鳳梨酥,所以沒有辦法申請發明專利,但是可以申請新型或是新式樣專利嗎?

問題是,假設我本來是貓頭的形狀,而後來別人使用整隻貓的形狀,這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

還有如果我是做貓型鳳梨酥,假設有人做貓型綠豆糕,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

假設都沒有?那申請專利有什麼意義?

小安 102-05-30 00:36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熊猴單身聯誼}~!!

我在裡面聊天~直到5月23日~有位0號15?今年7月要滿16歲的小男生~加我好友與我聊天~

我們聊天~他有問{今晚有空嗎~我可以住你家~妳下班來載我~},於是我下班就去載他~

他在車上有跟我聊到~平板有衛星紀錄行進路線~他紀錄今晚我們去哪玩~

於是我開車載他去基隆夜市吃飯~海邊沙灘看海~山上看夜景~!

就再看夜景時~他就過來索吻~脫他與我的衣服~

當時越來越多人上山~他就因此作罷~!!

我就開車回到我家中~而他儲存衛星紀錄~!!

在房間~他又再度索吻~就這樣我們發生關西(無套內射)~洗澡時他有弄出體外~!!

隔天5月24日早上6點~他醒來而我還在睡覺~他又再度想做愛(第2次發生關西)~有排出體外~!!

早上7點半我出門上班~他留在我家~直到下午5點回家~他又再度想做愛(第三次發生關西)~未排出體外~!!

之後他發現我的一些秘密~在不開心與我發生口角~於是我載他回家途中~

他就告知我~{我第一任因為劈腿~而我就告他~讓他去坐牢~我沒恐嚇你~我只希望你能與我交往}~

於是我的惡夢開始~他都在LINE的方式與我對話~全部只要不順他意思~他就拿出要告我來恐嚇我~逼我就犯~

這個情況到現在都還是一樣~28日他就說~他手上握我的精液~再不聽他的就對我提告~!!

他認為他很懂法律~他說{未成年不必負帶法律責任}~他爸是分局長~我真的快被他逼到走頭無路~!!

我手上只有5月25日~今天29日與他LINE的對話(都是恐嚇)~其餘我都沒有證物來表示他自願與我做愛~前幾天他有對我說{想再與我做愛}~最近他想約我見面~我很害怕他再用恐嚇逼我就犯~而我有再與他對話當中表示{再妳未成年時~我部會在與你做愛~我也不會主動}~而他說{我不管~你一定要主動~第一次見面都你主動}~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

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該怎麼辦~我不想活在他恐嚇之下生活~請給我一盞明燈吧~求求您們~!!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 ... (恕刪)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現在如果真的告您的話,您的處境會非常危險

因為,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暫時順著對方的意思~

(注意LINE訊息要避免使用不當用語)

另一方面蒐集、保存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等您手中握有對您有利的證據之後,再考慮跟對方攤牌不遲...

幸運的話,或許再過不久,他另結新歡,您就可以安全下莊~ @@

 

小安 102-05-30 09:0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感謝~政通法律事務所~幫我解答~!!

我需要收集到哪些資料對我比較有力~??

感謝廣大的律師們~!!

ALISA 102-05-29 16:00

1.法院判他要給我小孩扶養費,他不願付,我強制執行,當初法官判決時,有調查他的所得他有三處銀行存款有400多萬,我強制執行只扣到1萬多,其他的都轉走,有些銀行回覆書記官他未在這裡開戶,很明顯轉走存款結清帳戶,而今年申報綜所稅發現他的利息收入都沒有,他媽媽郵局利息收入就有五筆,有點異常,難道不能請法院查他的資金流向嗎?我是懷疑轉到他媽名下的定存,書記官說股票有查到,但扣不到這是不是賣了,目前還在查扣中,我可以告他惡意脫產嗎?什麼時候去告,有期限嗎?

2.監護人是我,小孩存摺他拿去了,我可以直接去銀行或郵局重新辦過嗎?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3.我查封他的房子,他不給我住,我只是回去拿我的東西,之前的婆婆找我麻煩,拍照和錄音我只是搶他手機,並沒有打他,他對我提告侵入住宅.強制傷害罪,這些會很重嗎?我要如何處理

4.如果他在大樓做水電維修保養可以去扣押他的貨款嗎?

5.可以去扣押他公司股份嗎?

6.他自己有公司,沒報薪資執行處扣不到他的薪資,這部份我要如何做呢

7.他這樣脫產我就拿他沒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強制執行之際,對方會涉及詐害債權之情事,您可以另行起訴請求,並調取其帳戶資金流向資料,以利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5-29 13:46

本人現在擁有某家股份有限公司的15%股權

但這是 父親(逝)或爺爺(逝) 十幾年前做主弄的

目前公司是由父親的哥哥 堂哥一家主導(從父親過世就是如此直至今日

我的問題是 假設公司名下資產有形無形約兩千萬

如今 不想再擁15% 那麼我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要求公司

買回我這15%股分嗎? 是2000裡的15% 現金?

如果他們不同意 那我可以再請法律途徑要求強制買回?

因為是小公司 我想也沒人會買 也從沒得到分紅 

講難聽點 可以要他們花錢買回嗎?

您好,

      1.依您所述該公司應該不會辦理公開發行,所以原則上還是依照公司法規定。

      2.依照公司法規定,公司是禁止買回自己的股份。但是也有例外,

(1)特別股買回(公司法第158條)

(2)公司為了配發股票給員工,在規定範圍內可以買回自己公司股票來配發給員工。(公司法第167條之1)

(3)公司依照第185條所為之股東會決議,可以買回反對該決議內容股東股份公司法第185條及第186條)

      3.除非是符合上開三種情形,否則公司不可以任意買回您的股份,但如果可以找得到買家的話,您仍然可以把股份賣掉。

102-05-30 17:1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依您所述該公司應該不會辦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解說

再假設... 公司營運結束時資產清賣

持有的15% 有何作用呢? 會變廢紙嗎?(雖然沒看過實體

筱戀 102-05-29 08:18

我老公去年接到1封信,是他以前的菲律賓女朋友(她們沒結婚)來台灣工作用政府設立的法律輔助會的律師告她扶養費,大概要他支付2W多塊,因為那個律師覺得很過分而法官也很懷疑說菲律賓的生活水平有那麼高嗎,加上我老公那時候才19.20歲而對方整整比她大了5歲,他把小孩生下來我老公也都有陸續匯錢給他大約1X萬實在沒錢在匯給他了才沒在給他,(我老公的家境並不好父母都沒工作又負債),但是我老公那時候覺得麻煩+上我們不太懂法律問題所以答應每個月給他5000塊並寫了和解書做為和解,但是現在我有了小孩而且我老公是上長夜再加上每個月加班才有3.4W可是他的身體已經越來越不好了還要付車貸.給家裡的!想到每個月還要多給5000塊而且1X年感覺很有壓力,我看到新聞菲律賓平均生活大部分1個人1天約60塊,加上養小孩因該是共同支付吧! 我想請問我老公雖簽了和解書但是可以少付一點嗎?又或者可以不要再付了嗎? 那這樣以後會有什麼問題?聽說可以要求1次付清真的嗎?但是我老公沒存款又沒錢也沒資產那政府會從我老公的薪水扣嗎? 如果真的這樣每個月支付5000塊真的越來越有壓力該如何解決?我老公是說等他付到真的不行就不要理他了,等小孩20歲就沒差了,真的嗎? 不是有簽和解書真的沒關西嗎?

ppan 102-05-28 15:22

50年前我爸結婚未生子,所以認養一子,但當時政府並無設立領養程序,報戶口也不需出生證明。所以就直接報戶口登記為子;後來我爸離婚..又娶了我媽,演變成在法律上我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

這個無血緣的哥哥,他小時候十一~二歲就不接受管教逃家。至今40年來..他沒結婚,也沒子女。都居無定所,四處流浪,大部份無法聯絡,只有遇到麻煩或負債,才會回來尋求幫忙,對我的家庭只有拖累沒有貢獻,更沒有感情可言..但他戶籍仍在我家。

最近,醫院及社工一直打電話來,說他中風被人送進醫院,需要人照顧。

我們沒血緣,沒相處沒感情,負擔不起、更不想負擔…
憑什麼他幾十年來只帶給我們麻煩,卻要我們負責他以後的生活?所以我們完全不理會。

想請問..

1. 他中風,社工一直打來要我們去處理照顧他,我們完全不理會..法律強制我們負起扶養他的責任嗎?若我們不理會,需要負什麼刑責嗎?

2. 有辦法和沒血緣的他..脫離法律上的親兄弟姐妹關係?(父親已過世二十幾年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7:09
回覆 ppan 的發言內容:

50年前我爸結婚未生子,所以認養一子,但當時政府並無設立領養程序,報戶口也不需出生證明。所以就 ... (恕刪)

您應該要確認的是您父親是否曾經收養該子?之後才有必要訴訟免除扶養義務。

法律不會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cut 102-05-28 10:32

請問各位律師,若婚姻持續中,購入房屋一幢,雙方共有,但借款人及付款人皆為其中一方,在雙方離婚後,房貸仍有約8/9未清償,此時支付房貸之一方,可以採取那些法律行動呢?例如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申請產權分割等,望請各位有經驗的律師能抽空指教,也期望位於台中巿具熱心及正義感的律師,能接受此等委任的,留下您的聯絡方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52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若 ... (恕刪)

基本上要看您離婚是怎麼協議。

委任律師,請您主動聯繫當地律師

律師沒義務要主動聯繫您,

這是基本禮節。

 

mcut 102-05-28 12:3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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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離婚訴訟調解離婚的,沒有任何協議,至於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留下聯絡電話,是因為不知找那位律師好,我想與禮節一點關係也沒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2:58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若 ... (恕刪)

您的留言邏輯是認為『有經驗的律師能抽空指教,也期望位於台中巿具熱心及正義感的律師,能接受此等委任的,留下您的聯絡方式給您』,

那從邏輯學的觀點,可否解釋成:沒經驗的律師就不需要抽空指教?也期望不位於台中市或不具熱心或無正義感或不想接受此等委任律師,就不需要留下您的聯絡方式給您?

基本上來這個網站上的律師,都是在忙碌業務外,抽空上網,

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

您如果要找律師,可以直接點選網站左上角『找律師』進去後,搜索台中地區的律師

之後撥打電話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mcut 102-05-28 15:4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謂的"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我並不認同,因為我最近經歷到的經驗即如此,我付的都是委任一審的錢,但是卻遇到訴狀送出內容也沒先給你看,而出庭前應先準備民事準備狀等也沒說,都是我自己看資訊,發現該準備資料,而且還是我自己寫的,開庭才簽名,試問真的是"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嗎?以上只是純發牢騷,自己的心得罷了

您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涉及雙方有無選定夫妻財產制、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取得之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等問題 (調解時可能怕雙方因討論財產分配問題而導致「離婚調解」不成立,故就此部分暫不予處理) 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78-571613指教。

苦鹹 102-05-28 03:52

這陣子剛好遇到房屋續租與否的問題,我與棟友們分租整棟共6人,小弟與女朋友都不
打算續住,但其他4位卻已與房東簽約。我是完全不知道簽約日期而我女朋友以說不打算
續租,而他們卻以已經簽約了要我們負責違約金,這樣該怎麼辦。
小弟對法律不熟不過他們自己簽約應該是他們要自己承擔吧?

我是認為我們確實沒有主動告知房東所以我們的押金被扣是合理的,但他們自己簽約了
就是他們自己要去處理了對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36
回覆 苦鹹 的發言內容:

這陣子剛好遇到房屋續租與否的問題,我與棟友們分租整棟共6人,小弟與女朋友都不
打算續 ... (恕刪)

您不續租是您的權利。押金租約期滿本可拿回。

法律不會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要如何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cut 102-05-27 22:28

請問各位先進,若婚姻持續中,購入房屋一幢,雙方共有,但借款人及付款人皆為其中一方,在雙方離婚後,房貸仍有約8/9未清償,此時支付房貸之一方,可以採取那些法律行動呢?例如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申請產權分割等,望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HeavyBlue 102-05-27 20:50

事實經過:

當年我的父親在與我的母親打離婚協議時,因當時祖父健在,祖上傳下不少土地

而我父親為離婚,自己在離婚協議上寫下

「日後可繼承遺產,拋棄繼承而由三名兒子繼承

而今年我的祖父過世,留下了大筆的遺產份額給他

(他們是三兄弟與一女,遺產事前已分配好)



問題:

我的父親所寫的「拋棄繼承子女」部分 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呢?

倘若是有效,我們該如何去爭取呢?

open 102-05-27 15:42
您好,請問我的土地都市計畫變更,從住四土地變為住三土地,容積率也因此調降,發文市政府,市政府回覆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告發布實施,一切依法律程序執行: 1.就此容積率損失部分是否可提行政訴訟賠償? 2.如要找尋前例,關鍵字應鍵入字元為何?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市政府所為之都市變更,仍屬行政處分之一種,自得循行政救濟途徑來救濟,至於關鍵字,可以輸以都市變更,容積率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