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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 104-10-10 12:53
經簡易刑事庭確定毀謗罪,檢察官不再傳雙方,如有和解再遞狀檢察官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不跟告訴人和解,會有何刑責?罰金?前科刑事附帶民事還會被求償嗎?前科會有何影響?怕告訴人無理要求,因為和告訴人還有其他官司,如果告訴人無理要求,所以無法和解檢察官是否會輕判?如僅易科罰金是否無前科紀錄?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10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建議在可能範圍內,盡量與告訴人和解為宜。

二、刑法第 310 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至於法官宣告之刑度輕重則由法官依個案具體狀況斟酌定之。

三、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因此,僅易科罰金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敬供參考,如尚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0 23:51

您好,若簡易判決已經下來並確定了,就無法撤回告訴了。在民事部分,告訴人雖無法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還是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訴訟

Lucy 104-10-10 01:34
我方開車行經外快車道直行(主要幹道) 對方騎機車左方巷子紅燈安全島至我行駛的外快車道,當時我是黃燈 因內車道有車輛要左轉,所以沒有看到對方騎機車紅燈,因此發生車禍。 我的車前保險桿以及駕駛座玻璃受損 對方頸部疑似被玻璃劃傷頸部大動脈,大量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目前有申請初估研判表 對方肇事原因:1違反號誌管制行駛、2酒後駕車(經醫院抽血檢測血液中含酒精濃度為83.2mg/dl)、3一般違規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我方肇事原因:1行車速度超過該路段。 刑事責任法院會如何批判? 肇事比例為多少? 民事上會有什麼責任嗎?

您好:

一、刑事部分,您會有過失致死罪之問題,建議和解,可以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二、肇事比例目前粗估您應該比較低,但仍有過失,具體要以車禍鑑定結果為準。

三、民事上會有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問題。

一、刑事案件是過失致人於死,或是無罪。

二、過失比例要看鑑定結果,這個部分要儘量努力。

三、民事可能要賠很多或是一毛都不用賠。

四、民事的話對方可能請求項目:如果有小孩或父母需他扶養扶養費;父母子女配偶的精神上賠償、醫療費用,喪葬費用。你可能答辯方向:無過失,退萬步言為項目答辯,退萬步言為與有過失答辯,退萬步言為抵銷答辯。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車禍案件在近期內要儘可能的把還能搜集的證據都搜集到手上,這個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enka 104-10-08 05:03

請問業務過失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可直接去簡易法庭訴訟嗎?

呈上述,如果原告與被告戶籍地在不同地區,是否可在原告的戶籍地提訴訟?

還是要依事發所在地提起告訴?

以上問題在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周緯緯 104-10-08 02:41

Dear 律師s

請問新屋八戶公寓入住三個月發現漏水.八戶均有漏水情形.漏水地方均為二次施工陽台外推較多其次為外牆滲水(建商給的圖面與竣工圖不符交屋漏水後比對發現.當初八戶住戶並無簽立二次施工同意書.預售合約與買賣合約並無記載二次施工事項.預售屋合約圖面也已經是二次施工圖面)

多次與建商溝通修繕無法有效改善(有修跟沒修一樣).感覺建商修繕方式想拖延保固時間及時效.八戶住戶協議各自發存證信函要求委外修繕(此時與建商感情已破裂)第一次協商八戶加上建商老闆.協調無效.建商態度強硬歡迎住戶提告

八戶住戶均為年經夫妻辛苦存錢買房能動用資金有限.暫時無法八戶請律師提告.期間管委會發函給縣政府使管科營建署也都無效.後來主委投訴媒體也上新聞反而讓主委夫婦吃上妨害名譽刑事官司

期間八戶住戶討論決定籌錢請了律師提告請委外營造廠估價整棟修繕68萬.民事損害賠償.物的瑕疵擔保(另外住戶接洽不是很懂)建商知道提告了加上主委投訴媒體情況下建商提反訴八戶住戶妨害名譽求償280萬

開了民事第一庭因建商反訴狀 審判長尚未收到.所以第一庭重點審判長提出鑑定方式由法院指派雙方無意見下結束第一庭

期間主委妨害名譽刑事案件也開庭 庭上面對檢察官緊張答辯不是很清楚於結束後一星期檢察官請主委補上答辯狀.時間內補上.最後結果不起訴處份

目前法院指派建築師公會也已經鑑定出來金額為219萬(等於砍掉重練)

請問

(1)建商民事反訴狀會成立嗎?(法院已經收到二庭通知書也有反訴)

(2)目前鑑定出來金額為219萬開二庭會有結論會被砍嗎?

你好:

詳細的狀況應該與你委任律師討論,比較能夠獲得正確的資訊。 刑事已經不起訴處分,民事反訴部分對你們比較有利,但民刑事認定之標準不同還是要特別注意。 可以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減少價金,法官應該會參考鑑定報告之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8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妨害名譽的部分,必須以投書的內容來判斷是否存有與事實不相符合的地方來判斷,因此必須檢閱相關資料,包含投書的內容、相關圖說、反訴起訴狀等來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鑑定的部分,雙方都可以提出質疑,不過礙於鑑定時雙方都在場,且法院會尊重鑑定人的意見,因此倘若傳喚鑑定人到庭說明的時候,除非有比較大的問題,否則基本上會以鑑定的內容為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8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鑑定報告,應閱卷後針對鑑定意見加以回覆,針對建商之主張及準備狀、答辯狀,亦須加以攻擊回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 104-10-07 13:13

FB上被指工作上的行為不好,並且被拍照(背影),並且將名字中的甘字寫成不雅字眼;刑事民事上,我可以提出哪種告訴?可以做哪些非金錢上的求償?報案需要截圖並列印成紙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7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公然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必須檢付網頁截圖。

2、不過該圖片必須能夠具體特定是在指涉您才會構成,反之,則否。

 

LUN 104-10-07 10:33

有位人士,常常會傳不實謠言,有時還會透過私訊或利用現場搭訕的方式來傳遞訊息,謠言當中還會把被害者的全名給說出來!

已有多名被害者受害

想請問律師咨詢家,這位人士亂傳不實謠言於眾,且還把被害者的全名說出犯了哪些刑事民事責任,如果被害者堅持提告需要怎麼做來維持自身權益??

小豬 104-10-06 21:17
您好,我是賣家,買家在我的賣場下了三個單, 因為我沒對帳,導致我把貨物寄給對方(對方沒匯款) 之後,因為有雙鞋沒調到,我打了通電話給買家,把款項退給他,以至於最後才發現,他從頭到尾都沒匯款給我!請問我能告買家嘛 刑事民事都能提告

你好:

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你可以請求買方給付買賣價金,建議你準備訂購資料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買家之財產或所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對方提告詐欺,以逼對方出面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07 14:56

您好:

民事的話當然沒問題,可主張其不當得利返還商品或是給付價金,以支付命令或直接以訴訟為之皆可;刑事的話或許可提告詐欺,惟自您文中判斷,您尚需證明其主觀上下單時就沒有付錢,而故意欺騙您想讓您將商品寄出之意,此在舉證上恐有困難,尚須更多證據方能告的成。

Michelle 104-10-06 12:54

之前弟弟把家裡的車開走之後,就沒有再跟家裡聯絡,所有聯繫方式都找不到他

車主是我本人,前陣子收到警局通知,說弟弟開著我的車去打人後棄車逃逸

目前檢察官說這是證物,需要扣留住,暫時無法發還

那台車貸款已經欠了三期,原本找回車子後想要出售,現在被扣住,動彈不得

這案子我完全不知情,之前也將弟弟報過失蹤人口,是否能證明與弟弟久未聯繫?

有詢問過法律扶助的律師,對方建議我先送"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狀"去地檢署

這種狀況下,那台車有可能先讓我取回嗎?

真的很急...請幫幫我...感謝

你可以提出聲請發還證物狀,說明該車輛屬於你所有,且該車輛已經勘驗及進行照相足以做為證據,已無再扣押之必要。如果法院認為確實沒有在扣押之必要,可能會提早發還給你,如果法院仍認為有必要作為證據,可能要等到判決確定後才會發還。

一、聲請返還扣押物,經裁定返還的案件有之。

二、我摘要一個裁定供你參考:又系爭車輛為聲請人所有一節,亦有行車執照、保險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等存卷可憑。…本院經核系爭車輛既非違禁物,又非被告○○○所有供犯本件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且業經檢察官為勘驗採證拍照,已無留存之必要,揆諸前揭規定,自應發還聲請人。

三、如果你已聲請,法院自會裁定而為准駁。如果法院認為是應扣押之物,也會在裁定裡面寫什麼時候可以聲請返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hianchian 104-10-06 10:42

您好最近遇到一件很惡劣的事情,本來就有在代購服務,這幾年來也認識了不少網路上因為代購而結交的沒見面過的好友客戶。偶爾也會幫他們先墊付貨款給店家之類的。

最近遇到的是,一如往常朋友從通訊軟體請我在先後兩天轉了約莫台幣6~7000塊先轉付給大陸的人(通訊軟體的的語氣態度跟他之前非常相像完全無異),說再轉給我,後來卻沒有轉,等到我對帳的時候發現他還沒入帳,便從通訊軟體提醒他(未讀未回),也傳簡訊給他問他在哪(他說在國外,便請他回國聯繫,他也回好),之後通訊軟體有傳貼圖,我再回覆就全都未讀未回了

後來一直打他手機及傳簡訊數十通都不接不回,然後某天傳了一封,他的通訊軟體跟電話號碼不在同一支手機上,有安裝通訊軟體的那個手機遺失了(他還說他的通訊軟體是專門業務在用),所以所有的交易都不是他,但他不說明遺失日期也不解釋,對我的訊息幾乎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連我說要去提告,他也說那你去提告反正遺失資料我都備齊(不知有預謀或其真假),還說到時他會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幾條以原告就被告然後要我舟車勞頓去開庭。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1.贏面:我當然知道如果證據足夠我肯定贏,他肯定要坐牢。萬一他非常狡猾我該怎麼辦。

2.以原就被: 這點是否能按鈴申告時直接跟書記官說明是否能在原告開庭呢>

謝謝您耐心閱讀及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用網路銀行,且相關的犯罪地也不在我方住所,則縱使我方去按鈴控告,屆時檢察官也必須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檢察署。

Chianchian 104-10-06 10:25

 

您好最近遇到一件很惡劣的事情,本來就有在代購服務,這幾年來也認識了不少網路上因為代購而結交的沒見面過的好友客戶。偶爾也會幫他們先墊付貨款給店家之類的。

最近遇到的是,一如往常朋友從通訊軟體請我在先後兩天轉了約莫台幣6~7000塊先轉付給大陸的人(通訊軟體的的語氣態度跟他之前非常相像完全無異),說再轉給我,後來卻沒有轉,等到我對帳的時候發現他還沒入帳,便從通訊軟體提醒他(未讀未回),也傳簡訊給他問他在哪(他說在國外,便請他回國聯繫,他也回好),之後通訊軟體有傳貼圖,我再回覆就全都未讀未回了

後來一直打他手機及傳簡訊數十通都不接不回,然後某天傳了一封,他的通訊軟體跟電話號碼不在同一支手機上,有安裝通訊軟體的那個手機遺失了(他還說他的通訊軟體是專門業務在用),所以所有的交易都不是他,但他不說明遺失日期也不解釋,對我的訊息幾乎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連我說要去提告,他也說那你去提告反正遺失資料我都備齊(不知有預謀或其真假),還說到時他會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幾條以原告就被告然後要我舟車勞頓去開庭。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1.贏面:我當然知道如果證據足夠我肯定贏,他肯定要坐牢。萬一他非常狡猾我該怎麼辦。

2.以原就被: 這點是否能按鈴申告時直接跟書記官說明是否能在原告開庭呢>

謝謝您耐心閱讀及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6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涉犯詐欺罪,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對方的說詞是否合理,必須檢視相關證物。

2、被告的住所不是唯一個管轄法院,是在哪邊匯錢的?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委請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Chianchian 104-10-07 09: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涉犯

謝謝曹律師的回覆,

他匯款給我都是用他自己網路銀行的戶頭轉給我的,應該也在他的住所範圍,請問我被他詐騙的話(南部),請問按鈴申告(是檢察官書記官會出現嗎?),在我這邊開庭的機會高嗎?

ShaoLung 104-10-05 16:08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我正在進行一件著作權侵權的案件(我告對方),

 

對方是未經由我同意就下載本人拍攝的照片,然後私自在上傳到對方經營的賣場來當產品目錄。

 

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若請您來打,費用大概是多少?

 

盜用的照片五張,五張原始檔案我都還有。

 

另外,檢察官是有撤告的權力嗎?還是他能把刑事案件轉成民事

 

因為他一直告訴我他不會把此案件送出去,若真沒送出去我能提再上訴?或是要求更換檢察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20: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倘若認為犯嫌不足或是證據不夠等理由,可以選擇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 2、費用的部分,要審酌案件位置、目前審理的程度、及我方的請求等,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僅能以不起訴,緩起訴或起訴來結案,而您所述的情形,有可能是檢察官在逼和解,民事部分應另行提告,檢察官不會幫您處理這個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oLung 104-10-05 15:28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我正在進行一件著作權侵權的案件(我告對方),

對方是未經由我同意就下載本人拍攝的照片,然後私自在上傳到對方經營的賣場來當產品目錄。

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若請您來打,費用大概是多少?

盜用的照片五張,五張原始檔案我都還有。

另外,檢察官是有撤告的權力嗎?還是他能把刑事案件轉成民事

因為他一直告訴我他不會把此案件送出去,若真沒送出去我能提再上訴?或是要求更換檢察官

你好: 拍攝照片要有原創性才能主張享有著作權檢察官可能認為你拍攝的照片沒有原創性,所以會作成不起訴處分,你收到不起訴處分後可以在7日內提出再議,在義被駁回可以委請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建議你把完整資料準備好尋求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104-09-30 16:04

各位律師好:

先生為了小三堅持要離婚還帶小孩離家在外租房子,有一次利用小孩上課手機放家裡時,用手機防丟的程式錄音錄到先生跟小三上床的聲音,這個證據要告小三太薄弱了,於是我跑去找小三理論有錄影存證,內容小三一在強調說是我先生一直纏著她還搞自殺,還帶離婚協議書去找他告訴她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書是真的有簽但證人是先生私下找人簽的離婚不成立已判決,小三只推說她不知情,後來我拿了他們上床的錄音跟影片對兩人提告,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讓兩人在外等只留我問話,檢察官說他們兩人否認有發生關係,問我怎麼證明錄到叫床聲是他們兩人,因為完事後兩人只說幾句話而且錄的不是很清楚只大概知道說到先生昨天上大夜班忙到幾點,然後早上在打電話小孩起床上課,影片裡小三當然也是推的很乾淨,雖然說是我先生纏她但也沒說她跟我先生發生關係,檢察官就問我要撤告嗎?我問檢察官通姦告不成不是可以告侵害配偶權,檢察官說那是告民事的,告訴我還要告下次就要拿明確的證據,我說錄音中他們說話時先生有叫她的名字,檢察官要我下次開庭把錄音的譯文給他

請問錄音裡我先生是有叫她,可是聽起來不是她的本名,其他對話也沒說什麼,影片說在一起但也沒承認他們有發生關係,證據不足是不是就不起訴了?下次開庭要撤告嗎?如果要告民事的侵害配偶權是要等刑事判決再另外提告嗎?

 您好,

一、看您敘述,應無委任律師提出告訴,證據整理或是證據本身不足以讓檢察官起訴,檢察官就有可能勸諭撤告,但若堅持還是想告看看刑事通姦罪,建議將證據整理好,及譯文準備好,尋找專業律師諮詢,也許律師有更好的建議。

二、民事庭屬於賠償部分(損害賠償),證據的要求並沒有那麼高,若刑事走不通,提告民事勝訴機率會比較高。一般賠償金額在20萬到60萬間,但還是要看雙方社會地位等狀況。

三、民事部分還有離婚監護權贍養費等,這些則是另一個訴訟

四、若有問題或是需面談諮詢,歡迎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30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檢察官確實有可能勸諭撤回告訴,但仍是建議向律師為初步諮詢,將可能之資料藉由律師專業重新整理。

又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且有親密關係,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提告民事,可小三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先提出民事起訴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30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部分,須證明對方有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與發生性交行為時知悉已婚,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證據要求比較沒那麼強烈,若有深夜共處一室、進出汽車旅館、擁抱接吻相片,均有機會構成之,可整理目前證據,撰擬民事起訴狀,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將錄音及手上所有證據交給律師瞭解,免得均僅係推測,如果無法告訴刑事通姦罪,因對證據力要求之不同,亦可另起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alsenlei 104-09-28 20:15

家母欲拾取一住宅附近的廢棄物時,詢問周遭鄰居該屋主是否不需要該物,鄰居說屋主不要了,所以家母才拾走,沒想到屋主突然出現、攔住家母並報警,警察隨即將她上銬及腳鐐帶走。在警局拘留一夜後,第二天被送往地檢署訊問後飭回,現在收到地檢署刑事傳票要出庭,請問:

 

1. 由於家母為文盲,面對被列為被告很害怕、國語也不流暢。請問我是否可爭取陪同出庭?若可,是否需要寫任何書狀?請問有範例可參考嗎?

 

2. 由於她十五、六年前有竊盜前科 (當時被判緩刑),請問是否很容易會被檢方認定為累犯而直接起訴?

 

以上,感謝各位律師百忙中詳細回覆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聲請為輔佐人,而本件若當時有經對方同意,則應尚無構成竊盜罪,即便會構成,檢察官可能也會考慮給予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趴趴走 104-09-28 07:44

我玩天堂私服敵盟的開一支新創人物放在主城裡用自動喊話ID叫做我是死胖子然後後面打了一些辱罵字眼跟個人的一些基本資料!其他的則為私底下密語罵人或嗆人!
喊話內容大致上是:個人姓名,個人手機電話,LINE:ID,個人住址。
罵人字眼為:體重非常"重"長的"癡呆"
我這裡有錄影檔也有用電腦拍照的檔案?如循正常管道程序該怎麼處裡?如報案大約多久能得到回覆?因為私服隨時可能會倒如果倒了這樣還查的到人物是誰開的嗎?他是否觸犯公然侮辱個人資料保密呢?這樣他該負責什麼刑事民事責任呢?我能要求的賠償方案又有哪些呢?
私下密語的是否也有違反其他法規呢?
麻煩律師給我個建議

趴趴走 104-09-28 12:59

請問有人能給我點建議嗎?有點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8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趴趴走 104-09-28 06:51

我玩天堂私服敵盟的開一支新創人物放在主城裡用自動喊話ID叫做我是死胖子然後後面打了一些辱罵字眼跟個人的一些基本資料!其他的則為私底下密語罵人或嗆人!
喊話內容大致上是:個人姓名,個人手機電話,LINE:ID,個人住址。
罵人字眼為:體重非常"重"長的"癡呆"
我這裡有錄影檔也有用電腦拍照的檔案?如循正常管道程序該怎麼處裡?如報案大約多久能得到回覆?因為私服隨時可能會倒如果倒了這樣還查的到人物是誰開的嗎?他是否觸犯公然侮辱個人資料保密呢?這樣他該負責什麼刑事民事責任呢?我能要求的賠償方案又有哪些呢?
私下密語的是否也有違反其他法規呢?
麻煩律師給我個建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8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ALLEN119 104-09-27 15:52

我跟同事每個月的薪水約5萬元  但雇主永遠都用最低的投保薪資給我們投保
勞保與勞退的部分都是以多報少  十分的可惡!
離職後想去地檢署提告
但實際的老闆叫張三<~~涉嫌最大
但經濟部商業司查出的負責人卻叫李四 <~~從未見過
我想提告張三  卻又擔心張三說 他不是負責人 將刑事責任推給別人
請問律師可否指點一下  感激不盡 

VM 104-09-26 12:23

請問委任民事刑事委任費用各為何?又債權債務問題,已有債權憑證也查得財產,能否為將來執行程序進行中,債務人可能提出無理拖延狡賴之訴而先行委任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執行程序中遇到惡意脫產,必須提起相關的撤銷訴訟,要看實際上的財產類型、脫產方式來判斷。

2、費用的部分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律師費,則要視案情狀況和複雜度判斷,尚難一概而論

一般而言會先建議客戶先尋求律師做正式諮詢, 一來可以了解案情, 二來也可以讓客戶知道自身目前面臨的狀況, 看是否委任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type=%E6%B0%91%E4%BA%8B&page=1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n 104-09-26 10:10

律師您好

11年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上人力銀行工作

接到一通面試通知,就進入工作

他是銷售未上市股票的公司.當時只任職了兩個月

也介紹朋友來投資.朋友向銀行貸了一百多萬買了該公司股票

離職後,看到新聞說公司是非法吸金詐騙公司

朋友也有向法院提告,104年7月,法院有初審判決,當時公司負責人都已列為被告.也被判刑

現在,有人要到警察局告我詐欺

請問律師:

1.11年了,案件還會成立嗎?

2.我只是員工,完全不知道公司是詐騙集團,而且公司也沒要求我提供帳戶給公司使用,那些非法吸金的錢我也沒拿,是否構成詐欺罪?

3.對方也是自己向銀行貸款,完全沒有任何脅迫,我有必要還對方錢嗎?

4.這算民事還是刑事詐欺?

沈恆 (沈律師) 104-09-26 16:11

您好!

如果行為確實已過11年未被起訴,因11年前適用舊法詐欺追訴權時效僅10年,至今追訴權已消滅。 您可能成立詐欺共犯,但因時效已完成,只能不起訴處分。 您可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時效只有二年,可以時效抗辯拒絕還款。 既有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6 23:20

可以主張時效消滅唷。

ALLEN119 104-09-26 08:37

我們老闆很可惡  離職員工薪水都不發   等離職3個月後才發放
這3個月內如果有退貨下來  就從暫押的獎金裡扣除  我們是做業務
這很明顯的是預扣工資  網路上說有刑事責任?
請問可以罰這壞老闆什麼?  是哪一條?
謝謝律師指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6 1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違法預扣薪資,僅有行政罰鍰責任,無刑責,可向各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賴賴 104-09-25 12:17

您好

想詢問朋友在晚上準備騎機車回家的路上

前方有台汽車違規停在路邊與另一台汽車並排

朋友因前方汽車有緩速煞車,原本走第四道轉移至第五線道

因緊張看到前面有違規車輛,造成摔車,請問刑事責任為?

沒撞上違規停在路邊的車,但車上有人,現在車主極力撇清

請問這樣就沒有刑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雖有違規停車,不過對於前車及我方是否是否未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距離等,則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

2、建議可以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來判斷肇事責任,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提起相關民刑事責任

austin 104-09-23 23:04

各位律師大大好,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今天收到一封新北警局的筆錄通知,事由寫著刑事案件,打電話過去

警方說是網路留言我被告妨礙名譽,要請我去做筆錄

我認為我留言並沒有不當,我也不想跑這趟

也因為我住南部,不想舟車勞頓我想請他轉移管轄,對方不願意,

但後來我查了一下網路,說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中第三十條有提及是可以申請

轉移至嫌疑人所在地的,但又有人說妨礙警察辦案,筆錄會不順利..

第一個問題:我是否該再打電話去申請轉移管轄權 是否會影響我筆錄?

第二個問題:通知單寫的是我姐姐,也就是網路申辦人,但當事人是我,我下

個月就要出國,而且要過至少半年才回來,如果我出國期間通知要開庭,該

如何處理?是否會影響到我姐姐或家人?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4 20:16

還是可以請求道您戶籍地之警局,不用擔心妨礙筆錄之問題。

蕓芯 104-09-23 22:06
本人三年前發生此事為過失致死 至今一審判決八個月有期徒刑 二審上訴中已開過一次高等法院刑事庭了 同時民事部分也有進行一次調解 但因為對方求償之金額高本人無力償還 倘若最後調解談不成時我就勢必要服刑嗎? 服完後賠償金才是由民事法官判定嗎?

你好:

刑事部分要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才比較有可能獲得緩刑或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 民事責任部分,被害人家屬應該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與刑事訴訟同時判決,案情複雜會裁定移送民事庭)或獨立提起民事訴訟(此部分法官會審理後判決)。 若被害人家屬未於2年內提起訴訟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依民法第144、197條規定主張時效抗辯。
靖Jay 104-09-23 17:31

各位律師你好 是這樣的 我前陣子 有在網路購物貨到付款

不過後來詐騙集團打電話給我說 因為 便利商店員工刷錯 所以可能會扣到你銀行帳戶的錢

然後我也不知道 他怎麼知道我有在網路上買這項東西 以及 我的銀行有多少錢

就這樣子 我工讀的錢就被騙光了....... 於是我去報案了

結果最近收到刑事傳票 我是被害人 是在明天開庭 我有打電話過去問

服務人員說是抓到車手而已 所以

1.我到現場收益大麻? 有機會或者有方法可以要回我被詐騙的錢?

2.賠償之類的好像是民事之類的 會很麻煩麻?

3.監護人 或者 朋友 可以陪同到庭麻?

一、民事若要請求需對方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去開庭有機會要把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及姓名背起來。

三、家人可以去幫忙背是好事。

四、偵查不公開,起訴後才能請律師閱卷

五、金額若不大,去開庭對方可能會想跟你和解,若是現金要賠你不要不收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y33512 104-09-23 15:36

本人於104/9/21 21:35在南港軟體園區借ubike。於104/9/21 22:40歸還車輛,腳踏車扣入後,刷卡後有看到消費金額是25元。但於9/22 09:22收到簡訊說未還車,但通知費率計算為累進費率,目前仍在計費中。中午立即請假處理此事,回到原歸還點,車輛不在現場,和客服再次通話後,便到警局備案ubike遺失,再將報案單傳真給ubike公司。離開警局後,便前往南港軟體園區捷運站在警員的陪同下,看了B104-2 錄影機,影片中於104/09/21 22:39:10-19秒有照到我歸還車輛,但因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留存此段影片,但影片捷運站只留存15天。

 詢問客服,回答說,雖然我已經和警局報備ubike遺失,但租借的費用仍繼續計算到歸還為止?而且若三個月後未尋獲,我要賠九千

請問

1.明明有拍攝到我歸還腳踏車,未何還要賠償九千元?影片不能留存,我如何證明自已有歸還腳踏車呢?我自已從esay wallet看悠遊卡的交易紀錄,並沒有此筆借ubike的紀錄

2.已經至警局報案腳踏車遺失,未何費用仍可繼續計算?

3.歸還時,我有看到費用是25元,未何腳踏車遺失要找我賠?

以上的問題我和ubike客服反應過,都沒有用。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首先,你應該將該錄影的資料翻拍,以免資料遺失

其次,由該錄影資料可以證明你有歸還該車輛,ubike公司繼續扣你的款項,是因為該扣款設備有瑕疵,屬於可歸責於ubike公司之事由,ubike公司取得的扣款屬於不當得利,你可以請求返還。

最後,該ubike於歸還後由其他人借走,ubike公司無法確認的原因係扣款設備及伺服器有問題,並不能歸責於你,亦不能向你請求。Ubike公司如果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你可以提出相關的錄影證據,請求法院駁回其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正式發函給ubike公司,告知我方已經返還車輛,該車應該是失竊。

2、有關於該車倘若失竊的話,當然是刑事案件,我方可以依法告發,員警有保留影片的必要,倘若員警拒絕,可以索取辦案三聯單。

屁呆 104-09-23 13:31

無照駕駛開車發生交通事故 ( 機車衝出煞車不及 ),並有後車追撞 ( 不明是否未保持安全間距而追撞上 ),由於駕駛畏於報案 ( 擔心無法考照 ),而轉由他人頂替為駕駛,這是 [ 偽證罪 ] 嗎 ?

 經員警發現又改為自己製作筆錄,這樣是否頂替之人即無上述罪責 ?

駕駛因擔心受罰,請問,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 ( 非經由臨檢 ),且責任尚未釐清,請問其有無行政、刑事責任 ?

 該駕駛數年前已因酒駕而被吊銷駕照,請問這次係發生事故,試問可否辯稱未帶駕照 ? 又如無法推諉,無照駕駛是否有可能記明於筆錄中 ?

 既已無照了,如果再次受罰,會受那些罰則 ? 是否會延後考照時間或終身不得考照 ? 其相關法規為何 ?

  望大律師解惑,謝謝。

頁子 104-09-23 12:08

有人跟我說竊盜罪若賣場不願和解聲請調解 但我記得調解不是告訴乃論刑事案件才可以嗎? 公訴竊盜罪也可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3 20:27

調解沒有規定是哪種案件,但若賣場堅持不調解,就算把案件移付調解,賣場代理人員應該也不會到,調解也不會成立。

sarry 104-09-23 11:30

遺產問題,經法院訴訟,刑事加上民事訴訟時間長達兩年多,

今辦理繼承登記,可否以: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可與扣除.

而不被罰款,謝謝

Help 104-09-22 21:20
我想請問我姐先去工作因為不滿,所以多次把公司衣服帶回家藏起來。之後被老闆發現,已全數歸還後並願意賠償和解,但對方要求賠償金40萬。因為對方態度很硬,如果先民事和解,他仍然可以告刑事訴訟,請問一般這種情況是否直接讓法院判刑比較妥當當。還是有其他的建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對方可以提告刑事責任,但若有和解,也有機會可以爭取緩起訴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您姐姐的行為已經涉及業務侵占,因業務侵占罪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雙方能和解,且侵占東西價值並不高,就可以得到檢方緩起訴或不起訴之機會。

2.  若您直接讓法院判刑而不願意和解,恐會讓檢方認為您姐姐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議仍以金錢和解為最好的方式。此外,您與對方和解時,最好將和解內容交由公正之第三人見證,以確保和解內容之真實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若先行與公司和解,因為業務侵佔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公司仍有可能提起刑事訴訟,但檢察官可能會斟酌已經和解給予緩起訴處分,尤其是金額標的不大更有可能這樣處理,但若未和解直接進入訴訟檢察官可能會依法起訴,但是因為犯案情節不嚴重所以一般都會易科罰金或是緩刑

 

沛沛 104-09-22 00:07

請問各位律師,在刑事法上,被告如果一開始不滿一審的判決而提起上訴,但後來又撤回上訴,這樣法院會通知原告對方已經撤回上訴嗎?

我是原告,案件在一審判決後又通知開庭,但當天有事而向法院請假,然後就一直沒有後續,後來打去法院問書記官才知道原來被告已經撤回上訴,但書記官只說這個不會另外通知,所以想請問為什麼?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2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程序中,告訴人不算是當事人,因此被告撤回上訴,無須正式通知告訴人。

2、倘若被告撤回上訴,則原審判決就確定,被告仍須依據原審判決負刑事責任

 

 

yim 104-09-21 22:27

我是104年7月30日收到無罪判決

其間有被羈押50日

刑事補償法

依該法第40條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修正施行前,補償支付請求權消滅時效業已完成,或其時效期間尚未完成者,得於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行使請求權。但自其時效完成後,至本法修正施行時已逾五年者,不在此限

是只100年9月1日修正之日起五年內行使請求權所以在105年9月1日止

我所在102年7月30號無罪判決現在申請刑事補償的時效性來得及嗎?

假如來不及預期的話,申請賠償的成功率大嗎?

國內有人預期申請有成功的案例過嗎?

 

你好: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度刑補字第10號判定書:「按刑事補償聲請人之請求補償時效起算日,應依刑事補償法第 13 條規定之時間點進行計算。然聲請人補償支付請求權期間依前開規定計算,其消滅時效業已完成者,惟其完成日係在刑事補償法第 40 條修正施行日前者,仍得在該條修正施行日後五年內聲請補償,是聲請人原請求權時效雖已完成,不過未超過前開規定之五年期間者,仍得請求補償。」。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2年度刑補字第2號決定書:「法院決定刑事補償聲請人每日補償金額時,應注意其受拘禁之種類、人身自由受拘束之程度、期間長短、所受財產上損害及精神上痛苦等情狀進行綜合判斷,且聲請必須尚未超過刑事補償法第 13 條規定之二年時效。」。 你的情形已經罹於2年消滅時效,請求不合法,法院不會准許。
Ray 104-09-21 21:41

購屋搬遷時發現,隔鄰既有窗型冷氣及分離式冷氣跨越土地非常嚴重(報載曾經有類似案件但本人案件更加嚴重),窗型冷氣幾乎已經貼齊本棟建物樑柱,整台冷氣外凸至本人持有土地圍牆內,而梁柱距離本人戶外空間圍牆與相連之隔壁棟外牆約有70多公分,窗型冷氣安裝高度離地只有170多公分,進出戶外空間(防火間隔巷)都要低頭以免撞到窗型冷氣架,且窗型冷氣及安裝高度頗高的分離式冷氣室外機外觀鏽蝕恐有墜落遭砸傷之虞,本人等到今年8月隔鄰在該遮雨棚上方另安裝冷氣後,才提出拆除需求,第一次溝通未果並遭惡言相向及不合理要求,再請里長溝通也遭拒絕,第一次調解委員會也未能達成共識,今日鑑界後等待第二次調解委員會,請問這種案件算是民事或是刑事侵占(侵佔)糾紛?如惡鄰在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持續要求不合理條件,應該直接控告上法院嗎?可以請求侵占賠償嗎?

你好:

台灣高等法院86年度上易字第5131號刑事判決:「房屋廚房外所搭建之鐵製突出物延伸至該公寓大廈法定空間上空,是否與刑法竊佔之要件該當,應否以刑法竊佔罪相繩而已。惟按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竊佔罪,係指行為人佔據他人之動產,以自己實力予以支配之謂,乃在破壞他人對動產之管領權,而所謂動產者,依民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係指土地及其定著物而言,而土地所有權之行使,固及於土地之上、下,土地所有權之行使與土地本身並非相當,自不包括在刑法竊佔罪之客體範圍內,苟行為人雖延伸其工作物至他人土地上空,而未佔據他人土地並予以實力支配,所為則與刑法竊佔罪之要件不符。本件被告所有前開房屋,固在其廚房外搭建鐵製突出物,延伸至該公寓大廈法定空地之上空,而防礙其他共有人之依法使用該土地之該部分上空 (僅突出物所佔之箱型空間) ,惟被告所有該房屋廚房外所搭建該鐵製突出物,並非搭建於該土地上,對該土地本身行使其管領權,而排除其他共有人之共同管領權利,僅係占用該土地上空之部分空間而已,屬其土地所有權行使時,是否逾越其應有部分之權限,致損害其他共有人之管理、使用、收益權,洵屬共有人行使土地所有權是否逾越其應有部分之民事上紛爭而已,洵與刑法竊佔罪之要件有間,尚難以該罪相繩。」 冷氣越借裝設懸空在土地上方,因並未占據土地並實際支配,尚不構成竊佔罪,但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請求除去侵害,並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惟占用面積甚小,法院判決給你的數額會非常低。
邱小蘭 104-09-21 20:08

各位律師您好

在104.4月份時.家母將所購買的日常用品暫放於社區住戶的後車箱上,前後一共放過2次,過了幾日,被社區主委通知,該車車主指控家母刮傷車子後車箱,要求理賠原廠烤漆,金額共為2萬多元,但在這之前車主已將車子開去先行初步處理(費用為3千多),所以我們當下看到的刮痕不是最初的刮痕,我們有和對方說明:應該當下就要通知我們,不應該先將車子刮痕初步處理,再告知我們要理賠,(對方回覆:有告知社區主委,但不知為何主委沒通知我們)我們有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的角度是由車頭向後照的,無法看清楚後車箱的情況,車子所停放的位子是剛好是我們那一棟的地下室出入口,車主主張他的位子是他租的,我們不應該將東西放在他的後車箱,但來來往往的人那麼多,因為家母在第一時間有和對方道歉,所以車主表示刮痕是我們造成的,他要求後車箱與左後側要原廠烤漆,我和對方表示:如可證明是我們造成的,我們願理賠,但是為何左後側也要烤,最初的刮痕也被處理過,這要我們如何接受?之後對方表示他要去提告,現在我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案由為刑事案件,要去做筆錄

請問:

1. 對方提告刑事案件會成立嗎?我們該如何應對處理?
2. 我們可以主張最初的刮痕也被處理過嗎?
3. 去做完筆錄之後的程序為何?

以上 感謝回覆~~

一、毀損罪必需是故意毀損才有刑事責任法律並不處罰過失毀損行為。

二、如果你媽不是故意刮的話就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三、對方還得證明有損害及因果關係才能告刑事。他把車開走了誰知道他繞到那個角落自己a到了然後怪你媽了。

四、跟你媽說不用太擔心。

五、中秋節快樂。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邱小蘭 104-09-21 20:2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毀損罪必需是故意毀損才有刑事責任法律並不處罰過失毀損行為。

二、如果你 ... (恕刪)

 楊律師您好

本來我們認為是民事案件,後來問警察才知因毀損刑事案件

家母當然不是故意的,我們也沒想到會造成刮痕

毀損罪如不成立,對方依然可要求民事損害賠償嗎?

謝謝您的回覆

nini 104-09-21 18:01

裝潢廠商拿了訂金後進場, 推託一堆只做了10%工程進度 我們卻已經付了30%,然後就消失了!

請問律師刑事民事上可以如何主張?

 您好,

此案應屬民事類型案件,有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的問題,既然您們有簽約,建議先撰擬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告知對方請對方退款或是繼續履行契約,否則終止合約並且起訴等語。

在信函內仍可以提到可能觸犯的刑事責任,給予對方適當的壓力。

若要委託律師撰寫或當面諮詢,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逼對方出面,可以考慮提告刑事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也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1 22:51

您好,若有證據可證明承包商一開始就未有施作完全之意思,僅是為拿取報酬,可能會有詐欺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ni 104-09-22 10:23

再請問如果告詐欺那可以求償哪些損失呢?

 

以下這4項都可以嗎?有其他可再列出的嗎?

1.溢付款返還

2.工程延滯的利息損失

3.對方施工不當造成之我方修復之損失

4.精神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試看看告詐欺

也許有機會成立

並逼他出來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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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va 104-09-21 14:42

律師您好~

妹妹(大學生)與酒駕者(吐氣酒精濃度0.15)發生擦撞~對方要切到車道時未打方向燈(對方堅持他有打方向燈且中途警察未到場時他有跑回家)~妹妹反應不及撞了上去~開調解會時(家人無陪同到場)~他跟妹妹說他一毛都不會負責~並一直強調他酒測值有過~沒有被依公共危險起訴~還說如果不和解他也會上法院~直到調解委員告訴他可以申請保險~他才說如果保險有他才要付~沒有的話他不會私人付~本週三要陪同妹妹一起前往~我想請問

1.酒駕值雖未超過0.25但有發生事故者是需移送刑事法律論處~即使我們和他和解了~他還是需要面對刑事責任嗎~還是會緩起訴或不起訴~

2.如本週調解會他態度一樣不好~我們堅持不和解~只想讓他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們一毛也不要~後續須做什麼動作~

以上

謝謝

 

 

                                                                                                                                                                                                                                                                                                                                                                                                                                                           
玲玲 104-09-20 22:24

晚安~謝謝你很快速回覆

已從地政調出所有權

 上面記載的日期是協商約定9月之前設定辦理,這算不是脫產??

他媽媽8月初又設定抵押導致學障兒子變成第3順位這算不算侵權?

所有權狀明白記載日期不算證物嗎?

這算不算是刑事~詐欺&偽照文書罪& 佔權利

我不想再協商因為這次協商我律師..法官書記官都說低收很可憐(他十幾年都沒工作還沒餓死表示實力很雄厚.…)

不准我提先付一半現金和剩下的分期付款

誘導我簽下這不平等條約

之後律師又拖將近一個月時間才給我正本調庭筆錄..

並告訴我9月若前夫沒辦理才可以辦理設定抵押,

現在已經離婚..他卻半毛不需還我代墊兒子的十幾年來的扶養..

因為他和他媽已經把設定抵押最高額度且分30年還清

那輪得到我學障的兒子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的權利欺侮弱勢的單親媽媽和需要幫忙的學障孩童嗎?

請問

如何才能取消他低收資格現在他還接收納稅人的補助合理嗎?

民事提告~除了~詐害債權~還有別的法條嗎?

 

再次謝謝您的解說!

玲玲 104-09-20 17:33
調解如果有無效或得撤銷的情形,可以請求繼承審判,但你所述之情形似不符合。-----應該沒辦法徹銷----- 對方若通謀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提起代位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再聲請強制執行。-----提告刑事損害債權(脫產) &侵占 ?-------    若是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告發使公務----這算是偽照文書嗎?

請問

刑事提告~.損害債權&偽照文書罪& 侵佔~可嗎?

民事提告~除了~詐害債權~還有別的法條嗎?

PS~他的媽媽明知已達成的協議,孫子設定抵押第2順位,8/5又去設訂抵押,明顯的是共犯對嗎?

謝謝你的幫忙~祝你平安喜樂!

你好:

刑事可能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損害債權罪。不會構成侵占罪(對方並未持有你的物品)。 可以代位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是否構成債害債權還需要更多資料才有辦法判斷,目前看不出來會構成。 你現在應該可以持調解筆錄向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 對方母親是否為共同正犯也是要依客觀證據認定。 建議你先與對方調解看看,說明事態的嚴重性,無效果再提告

一、刑事程序不會有民事效果。

二、若要告刑事證據還是先評估一下比較好。

三、民事部分還是要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何小姐 104-09-20 08:22

各位律師您好:

於8月7號發生車禍

今日已經按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日期到庭接受偵問了.而對方也在檢察庭上回應了認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份..

那我想請問之後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嗎?

而對方在庭上已經認罪是否也會判決過失傷害的部份??

還是過失傷害我需要再提告民事庭?

是否開完偵查庭後下次再收到傳票等開庭時

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了嗎??

 

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回應  祝平安..順心..如意

你好:

要視檢察官偵辦進度而定。 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書後,就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要開庭法院會寄發通知單給告訴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0 14:27

您好,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仍應盡速向地院查詢案號,並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慧琳 104-09-20 05:50

因為酒駕而被帶去執行關三個月難道執行刑事後真的沒有其他辦法嗎昨天帶進去後神麼時候會開庭法院神麼時後判決會下來要怎麼查詢判決還有如果不是家屬只是女朋友可以去會客嗎她家裡的人都沒空去怎麼怎麼辦聽說還有老動服務那她這樣還有機會嗎

chenchun 104-09-19 22:39

請問:

1.開庭後續的結果要怎麼知道? 七月底開庭 到現在約要兩個月了

2.可以上網查嗎?或是去哪裡詢問呢?

3.什麼時候可以等到判決書呢?

4.去開庭後馬上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這部分會跟判決書一起寄來嗎?

5.開完庭後到至今都沒有任何消息 損失的錢 是不是要不回了?

如有律師回復 先跟妳說聲 謝謝 了~ 真得很懊惱 怎麼可以那麼久~

 

一、刑附民請求宜一次要足,否則裁定移民庭後追加部分會有訴訟費用問題。

二、刑案判決那天法官會把刑附民裁定移民庭。

三、若金額大而怕對方脫產可考慮假扣押

四、如無資力請律師及供假扣押擔保則可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五、訴訟不會快,向來如此。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