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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琦 104-08-18 17:48

請問大律師~

對方(女)在網路罵我髒話.我提告妨害名譽.因我們彼此不認識.對方又是通緝犯.所以由同居男友頂替出庭.經其他網友發現提供證據並主動出庭作證.請律師具狀.但律師怠惰.以致於偵查終結.是男生遭起訴.我於地方法院具狀呈證.法官並傳喚證人.....現男生已由地檢署另案偵查追加起訴"藏匿人犯".

請問:1.我該如何讓妨害名譽的真正行為人定罪?

       2.頂替的男生目前是以"妨害名譽"."藏匿人犯"起訴.我該如何聲請刑事附帶民事?

煩請大律師解惑.感恩~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17

 您好,

一、您必須提供確定是女方在電腦前對您犯下妨害名譽案的證據,或是內容可以證明,既然您原本具狀告訴的是女方,那女方是否有不起訴處分書,若有,請於七日內聲請再議。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是,被告檢察官起訴,而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必須具狀提起,您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訴狀。

三、至於您說之前之委任律師,但辦案怠惰,建議您也要配合律師,與律師討論出訴訟方針,提供完整證據。但若您要請好的律師,就請在諮詢的時候多觀察,多了解,並且看看律師是否有足夠的耐性解答。若您仍想安排律師諮詢,可以來電。

 

橘子 104-08-18 15:35

請問一下?

為什麼已經收到起訴書 (終結偵查)

還收到 刑事庭 調查單子

 

下午四點開庭,會不會有事情??

很著急 !!!

(另外想請問那位律師,可以提供Line做咨詢?)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15:42

您好:

因為偵查終結起訴後,才會移送給法院審判。若需LINE諮詢,加入我行動電話號碼即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起訴書,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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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30

 您好,

不知道您是涉犯什麼罪刑?

刑案程序:警方→檢察官(地檢署)→法官(法院)

您現在是遭檢察官起訴,檢察官認為你有罪,所以起訴您,再由法官認定您是否真的犯罪,檢察官起訴一位被告只需51%認為有犯罪可能性,而法官再審酌證據證人、情狀後,必須要有99%確信您有犯罪才會定罪。

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若有委請律師,可以聲請閱卷了解掌握的證據有多少,建議尋找專業律師,先當面諮詢,在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若想用LINE討論案情,加入我的手機電話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起訴書,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小市民 104-08-17 23:37

我在聊天室認識一名女子,加了LINE開始第一次聊天過程因為想法不同,對方突然生氣開始說出一些言語恐嚇,最後對話明確講出要求我出面當面道歉不然要找人抓我,不然至少讓我斷手斷腳。雙方有交換過照片,對方說有存檔我的照片。有保留對話完整記錄到轄區警察報案,但警察也看了對話紀錄,但說我沒辦法確認對方身分與地址無法提告,我記得恐嚇公訴罪,我有找到一個疑似嫌疑人的臉書,但警察說如果不是對方的話我報案提告會反被誣告??一直告訴我不知道對方身分所以沒辦法受理報案提告,請問如果在LINE被不知道身分的網友言語恐嚇真的沒辦法報案提告嗎?我已經活在恐懼下10幾天了,很納悶,跑了兩間派出所第一間叫我回轄區才能報案,回到轄區看完對話又說他問了刑事因為我無法知道對方身分所以不能提告,如果報案提告還可能被誣告。請我回家告訴我如果真的出事了再打電話回警局。我跑了兩間什麼資料紀錄都沒寫,就回家了,請問我要如何解決???難道要等我真的被斷手斷腳才能報案嗎?

獼猴 104-08-17 23:11

1/23 於鄉間十字路口發生,雙方皆有受傷住醫,對方未成年、無駕照,我媽無駕照、車子強制險過期2個月,有花3000千申請車輛鑒定。
對方:無照駕駛左方車未讓右方先行,為肇事主因
我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隨時停車準備,為肇事次因
我方有去申請調解2次,對方都沒有出面,目前已經超過6個月無法提刑事訴訟,因對方有去申請強制險部分,那保險理賠我該付全部嘛?
因我媽她並沒錯且是對方騎太快撞上,車禍發生後也很好心找對方和解
想不到對方完全不理睬,對於法律又不懂,演變到現在....
請問誰可幫助我後續該怎麼處理呢?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01:27

您好:

因為您母親強制險已過期,所以屬無強制險之狀態,會由補償基金去賠償對方損失,而保險賠償通常會預估過失比例後再予賠償,所以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應無可能全額賠償。且若對方無意調解,建議可提起訴訟請求賠償

Albert 104-08-17 21:46

各位律師 您好,

想請教關於房屋漏水一案。

小弟在2014年初於外縣市購買一透天房屋,屋況說明書載明無漏水,但於交屋時發現部分牆壁出現嚴重壁癌,另一房間壁紙浮起,因此當下請代書暫撥部分買屋款 ,待賣方提出解釋。賣方請第三方估價,並提出賠償修繕金。在過去的判例漏水不屬於重大瑕疵,只能接受賠償,並由仲介撰寫一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完全站在賣方立場,寫到賣方已針對漏水修繕補償金額,爾後不在負任何瑕疵擔保。

因本身在外地工作,一直未整理修繕,然問題在數月前發生,我常住兩天下,發現廁所排水管有嚴重漏水,向仲介反應完全不理會。我想前屋主必然是抱僥倖的心理,今天如果我翻新廁所了,那問題前屋主就可推得乾淨,而我因不知問題點,如翻新後依然會漏水,就變成是我請來的施工所造成的問題。

想請問的問題如下:

瑕疵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是依第356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嗎?

2.簽立的同意書是否有機會依※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3.因賣方故意用壁紙隱藏瑕疵,是否可依此情形,提起詐欺罪。或依廁所一般排水管嚴重漏水,是否構成詐欺罪。

4.仲介方在撰寫同意書時並未針對買賣契約中的瑕疵擔保是依法律條文所明定的內容撰寫,而是一味告知賠償是一次性賠償,問題是有些瑕疵是不易立即發現,是否可追究仲介沒有按買賣契約內容撰寫,是否構成背信

5.如要申請簡易庭,應該是提民事還是刑事

煩請各位律師能給予指點

謝謝

小陳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01

您好,針對的問題回覆如下:

1、瑕疵擔保責任時效就是365條規定。

2、倘若該和解書已經簽立,則可能遭到包含在裡面,必須審閱該和解書。

3、有關於隱瞞漏水問題,是否涉及詐欺罪,在法律上應該有爭議,建議還是以民事途徑解決。

4、就您所述的狀忘,應該先請工程公司進行評估,究竟瑕疵為何?修復費用為何?屆時再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曹大律師所言,並應針對漏水處為證據保全,且本件也應證明先前已有漏水情形,若仲介也知此事,則也可以一併向仲介請求退還仲介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自始就有漏水

對方卻刻意隱瞞

那麼要走刑事詐欺

如果不是那麼就要走民事訴訟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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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瑕疵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前屋主明知漏水瑕疵,且故意隱瞞漏水瑕疵,方有構成施用詐術之可能,證明難度頗高,不容易構成;若欲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必須證明瑕疵於契約成立前即存在,通常法院會要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作鑑定及估價,若未估價,還會要求動產估價師公會估價,以上鑑定費用,可能均遠遠超過律師費用,亦須加以考量之,若損害金額不大,建議以協調方式處理,降低損失較為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個問題,希望以下回覆能替您解惑:

根據您的初步描述,房屋目前發現的瑕疵有『壁癌』與『廁所排水管漏水』等。

當初簽同意書時,似乎只針對壁癌,賣方已經提出修繕金額,但當時我方並未發現

廁所排水管瑕疵,既然我方不知情,若賣方有意不告知或者以裝修方式加以掩蓋,

仍有給付瑕疵物之可能,該同意書可否免除該部分瑕疵責任,容有爭執空間,此部分

就得看實際屋況判斷該廁所排水管瑕疵是否屬於不能立刻發現的瑕疵以及同意書內容

而定。

依據法律規定,仲介對於房屋有向買方調查與說明義務,該屋況說明書填寫未漏水,卻

發生壁癌與廁所排水管漏水情況,若能證明房仲疏失,依據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買方可以主張房仲連帶負責。

至於刑事部分例如詐欺背信罪,無法一概而論,真的得看個案證據判斷是否能成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 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Lance 104-08-16 23:3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昨天晚上因為酒駕機車車跟對方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事故,交通號誌部分後來有員警說當時我是閃黃燈,對方是紅燈。後來有實施酒測,我酒測值是0.16,員警說因為有人受傷,所以必須把我送到拘留所待到隔天早上再到法院開庭,整個過程當中我一直倒歉態度很誠懇,也知道是我不應該。後來有聽員警說0.16超標一點點,因為標準是0.15,隔天到法院開庭以後問我一些問題以後就說可能要限制居住,我想請問的是我這樣子的狀況除了和對方民事賠償和解之外,刑事責任上面會怎麼判決,會有有期徒刑而被抓去關,還是只寄罰金通知書給我?因為從法院出來後聽外面計程車司機說我酒測0.16應該是罰錢,但怕被判有期徒刑所以想請教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測值應該是0.25才會有刑事責任。不過因為您已經有肇事的情形,還是可能遭認定您是因為喝酒,不能安全駕駛才會車禍的,故而還是可能成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車禍事故的部分,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再依據肇事責任要求賠償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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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104-08-15 13:46

之前貸款一台125cc的機車,頭期款繳了一萬兩千後,因為老公腰開刀而無法工作,所以未繳貸款。幾個月後車子借給大伯一位朋友,後來車子撞壞了,後來他的老婆拿了五千給我們,表示車子他們會負責,後面的貸款錢會去付,所以就把證件給予過戶。這事情就一直到7月15警察到我的租屋處,表示我已被通緝要帶我回警局歸案,當下真把我嚇到哭了出來 ,被移送法院開庭,檢察官說下次傳貸款公司來,讓我們自己說。11號開庭了,因為家裏經濟狀況不好,我和老公在外租屋還有一個孩子,算一算一個月只付的出三千左右,貸款公司覺得不能接受,所以不和解,而檢察官要找出哪位大伯的朋友,不然他會懷疑我說的真實性,但是現在我真的完全找不到那位大伯的朋友,檢察官說要從刑事去查,我真的很擔心又很害怕,貸款公司說下次開庭帶一萬五來,他們才願意接受談和解,若我找不出那個人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因此而被關?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的情形應該是採動產擔保交易模式購買該機車,當初應該有簽一份「分期付款約定書」,約定書上有記載全部價金未付清前,上開機車所有權仍屬於貸款公司所有,買受人僅得占有、使用上開機車,不得任意將該機車讓與、移轉、質押、典當或為其他處分。您收取5000元代價後,將機車過戶給第三人,已違反上開規定,涉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儘量向貸款公司承辦人及檢察官說明經濟困難之處,努力降低金額達成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因為將來如果檢察官把您起訴,此類案件法院判決雖然不會太重,多半為拘役或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但畢竟是一筆負擔,且貸款公司仍可再透過民事程序跟你求償,不如拿來協商和解。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winsanbb 104-08-15 11:19

律師你好,已經開完庭刑事的判決是否跟合不和解沒有關係呢?萬一他們開出來的價錢是我無法負擔的,是否不應該和解?如果去民事法庭他們可以要求我1500倍的罰款以及他們出庭的費用公司的損失35萬以上,不和解民事法庭真的可以求償到如此高的金額嗎? 這樣的賠償我真的是負擔不起,我該怎麼做才好呢?謝謝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既然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您可能會被判處易科罰金,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當然可以爭執對方請求過高,以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21

您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法院會下判決,對方會提起民事求償

Pray 104-08-14 15:47

請問各律師

匿名援援之前從事性交易被警察抓這一次(也罰了1500),因警察埋伏許久所以車夫也一同進了派出所,也在車夫車上收到帳冊;【那時候警察跟我說援交與嫖客都只是罰錢了事,也不追究之前帳冊裡的人只是要我清楚講明白上頭的人,又說如果最後我與車夫講的不一致可能會收到法院傳單】, 

筆錄時我依然堅持是第一次在網路上認識嫖客,然後拜託這位朋友(車夫)接送我,雖然帳冊有些頁數有寫著援援及數字(沒有日期)但我依然說那不是我,隔天得知車夫筆錄他承認是應召占馬夫,也把上頭的說了出去,就是沒說我,(那次事件後就在也沒跟他們任何一個聯絡了)

可是最近收到了法院刑事傳票傳我為證人,如果法官、檢察官有問道帳冊上名字或次數問題而我承認是我,會因此被罰後面的罰金嗎?

還是繼續堅持原來在警局的筆錄? 

因為我也不知道訊問時“上頭”有沒有說了我什麼或“車夫”會不會更改說詞……所以懇請問怎樣做對我最好?該注意些什麼?因為不想在因此增添任何麻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但若因陳述會使自己被告的話,則可以拒?證言,所以若有涉及到您的部分,您是可以拒?證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性交易屬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由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就算你在法院刑事庭他人案件中作證說對自己不利的話,原則上法官也不會移送你,因為他們沒那麼閒。 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但無恢復記憶之義務,說謊會成立刑法偽證罪,但法院無法對「記不清楚」的證人科以處罰。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一般警局的詢問並不會具結,就是叫你寫一個具結文,說一切都要說實話,如果說謊偽證的處罰然後簽名的。具結後說謊才有偽證的問題。

關於沒有具結不成立偽證罪的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391號刑事判決[無罪判決]。

二、但是地檢署幾乎都會叫你具結,如果你說謊就會有偽證罪的刑事責任了。

三、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ky 104-08-14 00:01

請問:

本人曾被某人於公共場合故意"吐口水"人身攻擊與口出"廢物"之公然汙辱惡言,經區公所調解,因對方未出現,而調解不成並有證明,本人決定提告,提告程序是怎麼樣的呢?如果自行到地方法院提告(無法於上班時間),該如何做呢?本人已有報案請警察調閱監視器並有備份,如果提告,需準備哪些資料呢?(監視器備份或調解不成證明.....等),如果只有對方部分資料(姓名與電話),該怎麼辦呢?此情形是屬於"刑事民事"呢?可以請求金錢賠償嗎?感謝您的解答喔,謝謝

感謝鐘律師的解答,如果我們要自行至地方法院提告,但是無法於上班時間前往,我們需要準備那些資料呢?需要有什麼訴訟狀嗎?如果至警察局提告,時間上是否會拖延很久?感謝您的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6:26

1. 有報警做筆錄的話,跟警方表示要提告即可。

2. 若是要自行具狀,就要將事實經過完整陳述並附上相關證據完整。

3. 刑事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蘋果 104-08-13 12:48

您好, 
我對某人在法律上有債權(有債權憑證),但因一直沒有對方相關資料無法強制執行,現在想以刑事的損害債權罪與詐欺來告他,我要自己撰狀請問要填哪個表格?如何寫?我在司法院資訊網都找不到可以用的。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拿債權憑證去國稅局、地政事務所查對方的財產

2、倘若沒有債權損害之事實,恐遭追究誣告問題,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適合提告為佳。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無論是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以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為要件】,或是第339條詐欺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施用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為要件】,以您現有資訊舉證上均有困難,且二罪均限故意犯,如貿然提告,恐有遭對方反告誣告罪之風險。 如您持有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可先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向國稅局調閱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如有財產立即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或調閱相關謄本追查隱匿財產之犯罪證據。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gigi 104-08-13 11:37

由衷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專業的回答, 

目前程序,已由當時申請扶助律師已於日前遞出再議申請狀至檢查官,但律師表示不會也沒有再補充新事證(其實還有其它新事證,本人有提出是否可上呈,應仍未呈),再議申請狀撰寫非我方委任律師範圍(僅到偵查庭),但律師表示基於服務願意幫助免費再出再議申請狀,也告知再議駁回機率是高也有可能,已送出的再議內容:只針對原不起訴:單方偏頗,應調未調查事情,進行反駁,未提新事證,要求重新調查。 

本件提告過程中,無意間發現,我方委任律師好像有跟被告的人脈圈有些微交集,有點疑慮擔心,是否會受影響做出對我方不利或較弱的舉證事實,致使在第一時間無法提出全面較完整的證據,證明我方所言,因而被駁回 

以上,如最後不幸被駁回,是否真的只有交付審判一途,同樣沒有提出新事證的機會?交作審判成功機率依然很低?

是否本人還有其它救劑方式可以主張我方權益?

另本人在網路爬文,有發現網友有做如下分享,不知是否跟本人情形同,且可參考流程?(因為本人不是法律背景,不是很懂其中部份說明~本人解讀出來:是不是如再議失敗,交付審判也沒通過,就沒有再訟機會,得放棄權益?但如直接向法院申請自訴,可補充新事證,勝率會高些?申請自訴,另狀提狀意思是可用同罪行提告?還是。。?

 ********************************

步驟一、檢察官若判定不起訴.。

告訴人可「聲請再議」,最後須寫 => 此致  XX地方法院檢察署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這是遞狀後由原檢察單位轉高等法院檢察署裁決。

 步驟二、高等法院檢察署若再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則:

1.      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別傻了,都被駁回,審判敗訴機率太高)。

2.      另提狀紙再告,須有新事證 (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一款; 第420條第一、二、四、五款,可聲請再審)。

步驟三、若在步驟一檢察官若簽結案件,則不得以同控訴內容及證據提告,這不會被受理;但,若有新事證,或新控訴才可再遞狀控告。

 *************************

公訴罪,即使是不起訴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

檢察官只有偵辦權與調查權,並無審判權,案件是否終了端看法院之最終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322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2條意思是說,告訴乃論或請求乃論,並未提到公訴之罪,故,公訴罪即使不起訴處分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3條意思是說,開始偵查就不得再行自訴,但偵查結案後,若以不起訴、緩起訴方式簽結,或沒有明載以何種方式簽結,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再議聲請駁回之後就只剩交付審判,總體而言,機會算是比較偏低的,不過不能一蓋而論。

2、要另行提告或是自訴,必須是針對新的事實才可以。

3、倘若再議還沒有遭到駁回,應該盡速遞交再議補充理由狀。

橘子 104-08-12 18:57

被告簡稱A小姐

受害簡稱B小姐

 

日前B小姐遭A小姐騙了2000元

A小姐已經退款給B小姐(有退款2千,有收據)

開庭B小姐也有到場,A小姐當時給B小姐1600當作車馬費

總共3600元

還沒退款的時候B小姐每天主動聯絡A小姐

退款以後開始不回應A小姐問題....

A小姐感到後悔,很對不起B小姐,也想辦法要彌補B小姐

 

 

A小姐 有收到一張終結偵查 起訴書

後來又收到一張 地方法院 刑事庭(調查)單子

下午4點開庭

刑事庭B小姐也會到場

 

 

請問現在A小姐該怎麼辦???

刑事庭的時候 A會不會被抓??

一、要看具體內容,詐欺的話必需是要施用詐術才算。

二、詐欺案件判得不是很重,這個你不用太擔心。

三、除非你說的2000是2000萬的意思。

四、如果你在地檢署已經認罪,那麼要完全沒事會有點困難,如果已經認罪和解,則可以試著跟法官爭取緩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

當初在退款時,有無簽立和解書?若雙方已經私下和解,且您亦表示出誠意,加上金額僅有2000元,只要A小姐沒有犯罪前科,並向法院上認罪,並出示雙方的和解書、通聯記錄等資料,應可向法官聲請緩刑減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橘子 104-08-13 07:11

還沒有簽任何和解書!

A小姐有找B小姐要談和解內容

但B小姐始終不回應

 

當時開庭(檢察官/法官)

說:兩千元其實沒有很多,希望我們私下和解 法院也可以安排和解

 

B小姐一直說要等法院安排和解才會跟A小姐談和解..

何小姐 104-08-12 10:12

於上星期上班途中行駛外側車道約40 km/h

在十字路口與行駛內側車道的婦人因對方無打方向燈直接右轉

雖然我本人有煞車還是被對方撞擊左前方發生擦撞倒地

經由路人扶起時發現婦人往其它方向逃逸.我在路上大喊叫她不要跑並以手機

拍下後方車牌號碼.但是婦人還是跑了..之後我自行報案等警方到場處理..

後續在警局也製作筆錄跟員警提出要提告的訴求.

事後致電給相關員警詢問是否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員警表示已送件往刑事案件處理叫我不用再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只要等候法院傳票就好..我想請問這個部份我是否可以去申請呢?

因為戶籍地在南部..而我住在北部.(北部發生車禍)..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向法院申請傳票寄到居住地而不是戶籍地?

若之後開刑事庭時我該什麼時候什麼時間點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2 10:42

您好:

1、針對事故的部份,因對方涉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而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故檢察官受理後應會主動調查相關證據,而針對過失傷害釐清肇事責任之部分,屆時如您開庭時如覺檢察官有何調查證據不足,可再請求其送事故鑑定即可。

2、關於送達之部分,您可先致電受理本案之檢察署,看是否已經分案,若已分案,則可寫陳報狀向該股書記官說明,請求送達至您收的到的地址。

3、如要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於檢察官確定起訴之後即可提出。

何小姐 104-09-16 21:14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日已經按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日期到庭接受偵問了.而對方也在檢察庭上回應了認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份..那我想請問之後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嗎?

而對方在庭上已經認罪是否也會判決過失傷害的部份??還是過失傷害我需要再提告民事庭?

是否開完偵查庭後下次再收到傳票等開庭時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呢??

 

感謝律師熱心回應  祝順心

橘子 104-08-12 08:19

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辦?

 

 

收到地方法院 刑事傳票 <調查>

原因:網路購物糾紛

開庭時間 :下午四點

請問會不會被抓???

 

我需要帶點錢再身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4: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內容有點奇怪,刑事法院的傳票一般而言,不會特地寫網路購物糾紛

2、建議您應該打電話去查詢一下,避免是詐騙集團。

3、至於實際上的答辯,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珊珊 104-08-09 07:08

四天前我在某知名外拍上購買代購的商品,但因?還是個學生,兩天後被家長發現後只得取消訂單(此拍賣可單方面取消訂單),但取消的理由我選---[想加購或合併商品],昨天我收到賣家的簡訊--[拍賣下標等於民事契約成立,隨意取消訂單即是刑事詐欺行為,請自重,賣場皆有公告絕不容許惡意買家]當下我非常驚慌,立刻搜尋他的賣場,看到上面寫----[賣場不接受下標後無故取消訂單,無故取消者一律依下標記錄提告刑事詐欺],我又回傳簡訊,表達我的歉意和取消原因,但賣家又回傳--[你已是第二次取消訂單,上次並未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非常惡劣的行為,我們絕不原諒,下標示買賣契約成立,將依紀錄提告]我真的嚇死了,又再傳了好幾封簡訊懇求她並一再道歉,直到今早她回復---[很抱歉,你的評價顯示,你每天還是持續購買其他商品並完成交易,明確表示你只是惡意取消我們家的訂單,並且謊話連篇,所有證據都將保留,一併提交給法院],怎麼辦!!!!!!!我真的要被告上法院了嗎?請幫幫我,我真的不想被告或留下紀錄,拜託幫幫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縱使您下標後,雙方買賣契約已成立,而您片面取消訂單,只是純屬民事糾紛而已,至多只是對方能否向您請求賠償而已,何況如您尚未年滿二十歲,下單行為依法須父母同意才能生效,不管如何,原則上並不符合刑事詐欺取財罪之構成要件,別被對方嚇到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珊珊 104-08-09 12:31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再請教您一下,我現年19歲,所以若對方向法院提告刑事詐欺,是不成立的嗎?還是法官依舊會受理,那我該怎麼做呢?

錢錢 104-08-20 18:34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根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珊珊 104-08-09 07:04

四天前我在某知名外拍上購買代購的商品,但因?還是個學生,兩天後被家長發現後只得取消訂單(此拍賣可單方面取消訂單),但取消的理由我選---[想加購或合併商品],昨天我收到賣家的簡訊--[拍賣下標等於民事契約成立,隨意取消訂單即是刑事詐欺行為,請自重,賣場皆有公告絕不容許惡意買家]當下我非常驚慌,立刻搜尋他的賣場,看到上面寫----[賣場不接受下標後無故取消訂單,無故取消者一律依下標記錄提告刑事詐欺],我又回傳簡訊,表達我的歉意和取消原因,但賣家又回傳--[你已是第二次取消訂單,上次並未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非常惡劣的行為,我們絕不原諒,下標示買賣契約成立,將依紀錄提告]我真的嚇死了,又再傳了好幾封簡訊懇求她並一再道歉,直到今早她回復---[很抱歉,你的評價顯示,你每天還是持續購買其他商品並完成交易,明確表示你只是惡意取消我們家的訂單,並且謊話連篇,所有證據都將保留,一併提交給法院],怎麼辦!!!!!!!我真的要被告上法院了嗎?請幫幫我,我真的不想被告或留下紀錄,拜託幫幫我

您好:

依照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若您只是單純買書未取貨,並未有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自身利益之特定意圖,係屬民事糾紛,因此對方可以以刑事民事,透過提告刑事讓您對方還錢的成分比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珊珊 104-08-09 08:5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照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 ... (恕刪)

引起糾紛的這筆訂單是代購商品,賣家須向日本追加商品,我取消時並未出貨,請問這樣構成刑事詐欺的條件嗎?我應該採取什麼行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主張屬民事交易糾紛,但檢察官仍會將案件處理完,即便最後是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9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但您亦可以民事糾紛加以抗辯不成立,無施用詐術等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待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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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9 16:37

對方必須證明您有不法所有意圖且有詐欺故意且為施詐術,但這不容易,因為這種多半會被認為是一般民事交易糾紛。對方如此,很可能要以此方式要求你付出一定程度的賠償金額。

錢錢 104-08-20 18: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主張屬

那請問依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錢錢 104-08-20 18:4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

請問根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cynicism 104-08-08 14:32

律師你好..

對方在網路上以私信辱罵,且我沒有故意引起事端,就只是很單純的一些字眼,只因為他方EQ不好而自行胡亂解讀造成對方辱罵行為是我始料未及..

 

您說私信辱罵這種行為,刑事民事無法列管,

那所以任何人私底下隨便辱罵被害人,被害人都無法約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7:5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人信件或是訊息,確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但是倘若涉及誹謗恐嚇等罪嫌,還是可以提告。 3、否則就是必須因此受到精神疾病,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Chang 104-08-08 04:22

各位律師好:
我在上個月把家中一台開不到的車在FB上售出
 今天那位買家致電給我說
車子的里程數有被調整過
說要告我刑事詐欺說罪很重是公訴
挖咧我聽到整個嚇到
因為車子也是我跟二手車商買的
我根本不是店面車行或網路的車商
也不靠這個賺錢的
我怎麼可能會去調表我也是買家跟我說我才知道
說要請律師告我
而且糗的是我們當初根本沒有設立合約都沒有
就他試完車沒問題後就現金交付過戶
這樣我該怎麼辦 真的有點可怕><

Chang你好:

對方有跟你說希望如何處理嗎?(退費?折價?)又,是否有提供相關資料給你(例如車廠出具的證明等)?

若你沒有去調整里程數也不知道是否有被調整過,原則上應沒有詐欺取財的問題,但仍建議先冷靜地蒐集相關資料,才能評估對方的請求跟主張有無道理。

以上供參。

Chang 104-08-08 13:20

謝謝陳律師拔刀相助
對方有傳給我車廠的里程數證明
他希望折價或買回但我很怕他這樣會獅子大開口
我也是他告知我才知道里程數有被調整過
不然之前完全不知情
如果這樣到法庭上我的勝率大嗎?
怕他獅子大開口連修車保養之類的錢都要我出 
律師是建議折價或買回嗎?

Chang你好:

若對方所開的條件是你可以接受的,那麼或可以與對方和解避免後續紛爭及麻煩。

若對方所開的條件你無法接受,那麼也只能等對方採取法律程序後再行答辯反駁。

依你所述,刑事上雖不至構成詐欺取財,但民事上仍可能有瑕疵擔保減價的問題。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8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詐欺告訴,但亦不一定會成立之,對方須證明您主觀上有詐欺之故意,客觀上有施用詐術之行為,本件汽車買賣即使存有瑕疵,亦為民事債權債務問題,若無法證明您有詐欺之故意及行為,仍考爭取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您無須過度擔心,目前應小心不要再回應對方任何問題,避免對方蒐證之,同時亦可將對方相關回應蒐集,待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如果你是買二手車轉賣但你從來沒有調過里程數,那就不是詐欺

二、這個部分你的前手是不可能承認他自己有調里程數的,但你也可以否認,理由是因為你的後手自己也可以調,怎麼證明是誰調的呢?

三、如果真的被告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但是在台中而且費用第一個問題是一萬八千元,第二個問題以後測一個問題多六千。

四、如果雙方講好了解除契約你把錢退給他他把車退給你,這樣是可以考慮的,至少你會少了律師費…

五、不用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真的開很大的時候再找律師協助處理即可。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如果告訴人有提出該車真的有調過里程數,而您是他買車之前車主,如果您無法提出在你買這輛車前該里成數已被調過,有可能構成詐欺罪,契約並不一定要以書面,兩人口頭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為成立

cynicism 104-08-08 02:06

首先我已確定互告的話百分之百我贏。

因為我只是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字眼就釣到對方以三字經、低能兒、喜憨兒等字眼來辱罵我。

只是我不知道這樣子能以何種名目提告?

對方總共寄了四封信,我除了改未來被告帳號外,將信原汁原味貼上。

-------------------------------------------------------------------------

alphaxxxx(xxxxxx)

幹你娘

2015-08-08 00:31 喜憨兒一個

ZZZ

可憐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喜憨兒

2015-08-08 00:31 幹你娘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喜憨兒

2015-08-08 00:30 幹你娘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低能兒?

2015-08-08 00:3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的好開喔...

好像低能兒一樣

要不要幫你叫醫生啊?

還是你老媽沒生腦子給你

所以你就是個喜憨兒?

低能ZZZ

-------------------------------------------------------------------------

以上四封,內容隻字未改。

想請問這樣我該以何種名目提告?

自己稍微查了一下,似乎以寄信方式罵人因為構不成"公然"侮辱,所以刑事無法管?只能以民事訴訟?

阿勛 104-08-13 16:44

如果只有你們兩個看的到

去報警應該也沒得告吧

cynicism 104-08-08 01:53

首先我已確定互告的話百分之百我贏。

因為我只是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字眼就釣到對方以三字經、低能兒、喜憨兒等字眼來辱罵我。

只是我不知道這樣子能以何種名目提告?

對方總共寄了四封信,我除了改未來被告帳號外,將信原汁原味貼上。

-------------------------------------------------------------------------

alphaxxxx(xxxxxx)

幹你娘

2015-08-08 00:31 喜憨兒一個

ZZZ

可憐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喜憨兒

2015-08-08 00:31 幹你娘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喜憨兒

2015-08-08 00:30 幹你娘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低能兒?

2015-08-08 00:3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的好開喔...

好像低能兒一樣

要不要幫你叫醫生啊?

還是你老媽沒生腦子給你

所以你就是個喜憨兒?

低能ZZZ

-------------------------------------------------------------------------

以上四封,內容隻字未改。

想請問這樣我該以何種名目提告?

自己稍微查了一下,似乎以寄信方式罵人因為構不成"公然"侮辱,所以刑事無法管?只能以民事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8 0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人信件往來,不屬於公然情況,所以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亦無名譽侵害,故而不會構成犯罪,亦無民事賠償問題。

2、另外,倘若是我方故意引起爭端,對方才辱罵我方,屆時法官還是可以權衡當時情境,不處罰對方。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8 21:06

刑事上不構成公然侮辱,但民事上若是對方頻繁寄信羞辱您,造成您不堪其擾精神受影響,仍可提告請求侵權損賠。

sammyx 104-08-07 17:57

土地承租人屢屢違約 寄了半年的存證信函 也沒辦法獲得解決
因此在6月的時候寫了訴狀給高雄地方法院. 
目前時間已經快2個月了 不過法官遲遲沒開停,也沒駁回訴狀.也沒移交
打給書記官,
一個月前說檢察官在調查中(不是只有刑事案件才會有檢察官??)
2個禮拜前說 法官還在斟酌裁判費用
請問目前的可能情況會是??

小吉 104-08-07 14:35

今天收到一張

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

案由:商標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辦

我在社團經營網拍

突然接到告知

我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幫幫我~拜託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我也是看網路很多人賣才想說應該可以賣

會不會有前科判刑什麼的?

我真的很害怕....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可能構成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可與商標權人商談和解,若有辦法達成和解檢察官有可能於偵查中為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ming 104-08-07 14:27

家人於去年11月發生車禍,對方於路口未到中心即轉彎,致撞傷腦部,現在

均需依賴呼吸器(已氣切)照護,對方保險公司看過診斷證明判斷是一級殘

請問律師

1.對方小貨車強制險200萬,任意險300萬

   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有無包含強制險,如若因生活增加支出等...判決

   金額300萬,是否扣除強制險200萬,只需再賠100萬

2.現在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在法院還有調解庭,實務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

   判決的刑期是否都不高,對方認為等判決之後,在易科罰金即可

3.肇事者開小貨車幫家裡送貨,已提出刑事附代民事之訴,可否對他家裡

   提出附帶賠償責任

4.如需對對方假扣押,是需於何時提出?如當事人無財產需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事損害賠償以填補損害為主,所以若已領取強制險,則法院會扣除.

二.本件實務判決仍可能會以易科罰金為主.

三.由於本件是業務過失致重傷害,所以您可以連同其所任職之公司行號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但應先確認是公司還是行號.

四.假扣押現在就可以提起,若當事人已無財產,則只能取得債權憑證日後再來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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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8 21:33

1. 是。

2. 若是達重傷害程度未必就可以獲得6月以下,若對方執意如此,可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3. 附民只能對本人。

4. 檢察官已起訴,已可提附民,同時假扣押也可提起,但要供擔保。不過若對方無財產,日後強制執行就只能取得債權憑證,待查有財產再行執行。

真是可惡至極,苗栗銅鑼鄉有戶喪家,告別式當天,竟然遭竊賊,趁著法會進行中,偷走親友皮包,遭竊金額約10萬塊,現在喪家把嫌犯模樣PO上網,希望大家幫忙,早日揪出嫌犯,別讓其他人受害。

 

這名理平頭,穿黑色背心的男子,依照客家喪禮習俗,批著一條紅色毛巾到喪家告別式,冒充親友,穿越人群,從後門走進喪家,看到門口,坐著一位老先生,男子一臉淡定,觀察地形,趁告別式開始,所有人到前面,他就跑到後面開門,親友換了孝服,皮夾都放在樓上,男子再走出門時,口袋已經放滿皮夾,口袋都鼓起來,嫌犯依然神情鎮定,偷完錢,居然又再次回到現場,想看看大家有沒有發現他偷錢,行為大膽囂張,懷疑是慣竊,而家屬失去親人,已經夠傷心了,又無端損失十萬塊,氣得將嫌犯影像,PO上網,希望盡快抓出這名沒良心的竊賊。

 

內文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7/201507271641371.html#.VcL_ivmqqko

 

新聞出處:

 

2015/07/27 18:49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20條第1項定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復定有:「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本件依報載,該名男子從後門走進喪家並竊取財物,可能構成刑法加重竊盜罪之責任

(三)律師提醒,雖本件該男行逕於道德及法律上皆令人難容,但並不代表他人即得對其進行「人肉搜索」;申言之,依現行個人資訊保護法之規定,人肉搜索影片中的資訊,縱經間接方式,但若足以識別該個人,則仍符合個人資料之定義,而須受個資法規範。所以「人肉搜索」行為應以具備公益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為前提,且該相關資料,亦應取自於一般可得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來源;反之,則可能尚須負有其他法律責任,不可不察。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killua456 104-08-05 16:15

您好,上個月中被人持偷來的信用卡盜刷成功拿走商品,但因當下覺得那人很奇怪且簽單也被他拿走所以有立馬打去信用卡公司詢問是否卡片有報遺失,前後打去確認過兩次都說沒有,但是最後下班時接到信用卡公司打來說失主報遺失了。

已有跟警察報案且案件還在偵查中,目前信用卡銀行有撥款給公司,但因簽單被拿走,信用卡銀行有權回收款項,請問這筆款項是由誰負責?

而我做到7月底離職離職單上有一條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本人任職期間所經手之帳款、客戶資料或相關職務範圍內事項,若日後發生因本人之故意或過失導致對貴公司或第三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概由本人承擔民刑事責任,絕無異議。

但公司現在要求我再回去簽一份切結書,要我先放簽單上金額的押金在公司,等到信用卡公司6個月追朔期過了就會還我,請問我有需要去簽這份切結書嗎? 假如我去簽不就等於我要負這案件的全責了?

麻煩律師了,謝謝。

您好:

依照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1628號民事判決,特約商店若未盡核對簽名是否為真正之責任,是沒有辦法對持卡人要求償還代墊款項,此時發卡銀行會轉過來跟特約商店主張權利。 若有盡到核對簽名真正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銀行無從對特約商店主張權利,但若有過失銀行還是可依契約主張。 您是特約商店受僱之勞工,若您核對簽名有過失時,雇主還是可以對您請求損害賠償
林先生 104-08-05 10:34

最近買了一間一樓公寓套房邊間 ~轉角處 有小巷 鄰隔棟大樓。中間小巷已被設鐵門。經報建管局 說明為 法定空地。
前屋主本來有留小巷的鐵門鑰提~但是後來夏天發現 發現地下室用戶把冷氣掛在我們家 側牆後要求移位 地下室房東 私自把小巷的鐵門換鎖

請問 
1.法定空地的牆面未經全體住戶同意可以扇掛冷氣嘛!?
2.因為小巷有鄰棟公寓,如何知道中間這條巷道法定空地 是屬我們的還是 它棟大樓人所有。
3.如為我所有之法定空地,地下室房東 善改鐵門目前只供它的房客使用 是否直接可以報 刑事 竊佔罪。

謝謝! 

Osmond 104-08-05 03:46

事情是關於我妹妹(18歲),她在今年三月收到國稅局寄來的通知到要求補證所稅,經查證後發現是舅媽不知何時偷抄其身分證字號並假借自己是受託人的名義去證卷公司以妹妹名義開戶並辦理未上市的股票抽籤(後來有抽到價值20萬的股票並已賣出),抽股票是民國102年的事情,而舅媽當時有抽到股票並未給我們知道,是直到今年三月因為政府有頒布新的法律,似乎是股票要另外補稅的,那時候國稅局來函通知,我們也就今年三月才知道這件事情,而當下舅媽只跟我們說:「奇怪,我就已經有去把之前該繳的錢都繳完了,怎麼還會寄通知給我們叫我們補繳。」之後舅媽把錢補繳完之後,一句道歉也沒有,事情就不了了之了,甚至還推卸責任是我們自己將妹妹的身分證字號給她。抽中的股票後續如何處理以及她是否還有用妹妹的身分證字號去做其他銀行或證券行開戶的類似投資行為我們也不清楚。我妹妹和媽媽一直對這件事情很生氣,但是父親卻百般阻饒,希望大事化小事,不要對舅媽提出告訴,想詢問您們,是否有建議方法可以處理?以及那位證券行業務員未經仔細查證就讓舅媽辦理是否也可以提告呢? 最後媽媽想問的是到整個案件終結的花費大概估計會多少呢?例如請律師費用等等。以及應該採取民事或是刑事途徑會比較有利。 拜託您們幫忙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05 05:26

您好!

未經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可能已構成偽造文書罪,若因此造成損害,另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5 06:10

舅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若過程中有偽簽妹妹姓名或是盜用或偽刻印章蓋用的話亦可能分別成立偽造署押、盜用或偽造印章。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舅媽未經過您妹妹的同意而擅自用您妹妹的名義開立證券帳戶,可能涉及刑事偽造文書、偽造署押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法律上,您舅媽構成偽造文書等相關刑責,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將來若起訴後,則可以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不過親屬間,仍建議先試行協商,畢竟也需考量父親心情與立場,若無法取得合理共識,再尋求法律途徑,建議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出面協商,或者透過鄉證市公所調解程序調解

至於證券商隨意開戶部分,有查到類似案例,遭到冒名開戶的被害人有對券商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但是勝敗機率不確定,要看個案情況與證據來判斷。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細閱讀資料,若能提供詳細資料,則能提供更明確分析。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蔡鴻燊 (David) 104-08-05 19:29

未成年人開證券戶,倘非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辦理者,應有該法定代理人出具之委託書,而非該未成年人之委託書。

所以若證券公司僅徵提令妹所出具之委託書,而非令尊、令堂之委託書,且亦未向令尊、令堂進行對保流程,開戶承辦人員即有違法,建議得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之申請。

至於舅媽偽造文書部分,誠如上面幾位律師先進之建議,不要擅自提告,因為該罪乃公訴罪,告了就不能回頭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5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考慮與舅媽協商如何解決,若舅媽態度惡劣,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Osmond 104-08-06 02:38
回覆 David 的發言內容:

未成年人開證券戶,倘非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辦理者,應有該 ... (恕刪)

律師您好,關於您說此為公訴罪,所以即全交由檢察官審理並提起告訴嗎?這樣還有另外請律師的需要嗎?

chenchun 104-08-04 17:57

1.檢察官說:想補證據或是相關想到的事物都可以,那請問:「補件的話需要什麼格式或是直接寄到花蓮法院地方法院嗎?」

2.多久可以收到判決書呢?

3.有照檢察官的意思去申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聲請後一定會要到賠償的損失嗎?

4.檢察官也有說到私下和解,這方面的話是我主動比較好還是等被告人提請呢?

5.被告人是有要了我的電話,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打來,如果?聲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

一定會賠償的話,那也可以選擇不和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案件除了在法庭陳述外,另一重點的溝通方式即為以書狀來陳述,所以若您有何請求及聲請,原則上均以書狀為之,而被告若已被起訴,則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也不一定要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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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5 10:55

您好:

1、要補的證據或資料可以書狀寄到本案管轄刑事庭,如已分案到民事庭,則寄到民事庭即可。如不清楚補正或陳報狀如何書寫,其實亦可直接寄到法院即可。(但最好都要寫上案號和股別)
2、 須視您和解民事案件進行狀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基本上如果和解完判決應該很快就會下來了。

3、您若已提了刑附民的聲請狀,在刑事那邊證據認定沒問題的話,基本上就應有損害賠償可請求了,只是金額多寡仍不一定。至於和解原則上應是被告會主動聯絡你,因為若和解不成,他在刑事方面的責任可能會比較重,所以可以等他來主動連絡。如他遲遲不肯連絡,您就可直接以在刑附民起訴狀中提的金額向他求償,只是這部份就要等法官判,也不一定會全判。若您在未下判決前就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則金額就可直接照和解書上約定的向他請求。

阿旭 104-08-04 16:39

請問一下 我的重型機車交給人改裝物品 但是對方卻不按照當初商量好的時間交貨

錢有分兩次付完

最後他簡訊說 車子按照當時送過來的樣子還我 錢給他一點時間會還給我

時間是他自己說好的 但過去好幾次都說他沒錢

最後有跟他說在不還錢就要到警察局報案了 他也說好

以到警察局報案 但是是到別的轄區備案 最後轉到刑事但她們說付錢的地方

不是他們轄區還要轉交當地的警察局 可是過了1個多月都沒消息

電話給當初幫我改筆錄刑事他說要等1~2個月的時間

這樣子我要去當地的警察局詢問嗎?

時間太長會不會對我所報的詐欺案不利 最後會不會變成我誣告?

這個事情讓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擾了 家人也很擔心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4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致電給承辦的員警詢問辦案狀況,倘若員警都拒絕處理,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2、所謂誣告罪是以虛構犯行為必要,倘若您的敘述都實在,縱使不構成詐欺罪,也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提告詐欺外,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rry 104-08-04 15:18

日前開車停在路口綠燈左轉後方突然被大貨車撞擊,導致受傷住院,警局初估報告:大卡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我方無肇事責任,今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請問我方需自付3000元做事故鑑定嗎?如果不鑑定就無法提出刑事告訴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車禍案件之肇責判斷,法院判決多半依據鑑定報告,您可先支付鑑定費用,亦可將來聲請檢察官或法院送鑑定,並無未經鑑定不得提告之規定,但前者優點是,如果鑑定結果對您有利,可大幅漸少訴訟時間,且如係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鑑定,准許與否亦未可知,至於鑑定費用部分,只是代墊性質,將來法院認定對方有過失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可一併向對方求償。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1.車禍只要有受傷有驗傷證明即可提刑事過失傷害, 與鑑定無關

2.鑑定報告只是釐清肇事責任比重, 方便法院判決, 或是於和解時提高談判籌碼

3.鑑定費用為代墊, 會依肇事責任比做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因為警局所做之初判表,已經先認定您無過失,對方有過失,如果對方要主張自己無過失,就要去花3千元鑑定,才可能推翻先前所做之初判表,否則對方將會構成業務過失

jun 104-08-03 19:22

您好!由於剛離婚不到一個月,離婚時協議書上面協定共同監護.而對方卻避不見面,對方家長也說找不到人!(其實她們都知道)小孩在他們那邊.目前1歲3個月.而我自己本身有刑事案件.在25天就須去執行了!對方還有趣聲請保護令.還未實施(本人有接獲派出所通知)但是家中還有小孩的奶奶與高齡90的祖父.也是思念孩子.想探望孩子.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協議書是約定共同監護,您可執協議書請求法院命對方履行協議書之內容,不過因您即將入獄,即便提出該訴訟,恐怕亦無法在此之前有結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104-08-02 23:15

因為以前我住在一個朋友家,吃住都是他自願出錢然後過年時還有給我一包ㄧ萬圓的紅包,我也沒跟他借是他自己給我的,過沒多久之後我找到工作搬離他家,後來因為他敗光家產,委託朋友打電話來跟我要之前住他家時產生的費用他開口十萬元整,我跟他說哪來這麼多錢頂多五萬而已!且我也沒有簽本票借據!可是因為他之前對我不錯,想說他有難就算了!給了他十萬後來也有簽債務償還切結書了!因為我怕他後面繼續來搗亂所以才用了這張切結書!然後後來他們那些人在外面打架還什麼的!刑事警察查到我這邊來警察開口就問說 你認不認識xxx 然後是有欠人什麼錢還是簽什麼票嗎?我當然說沒有阿!上次給的錢是還他人情,順便再簽債務償還切結書於是就給警察看這張,然後警察就說你不是沒簽本票借據幹嘛給他們錢?我就說會怕阿加上之前他對我不錯所以還人情,警察就說你這樣算是被恐嚇取財阿!!因為那個被委託人在電話中有跟我說"你去報案沒關係!"加上給錢那天,我那個朋友直接跟我說 你家路上很暗回家要小心點!這些內容我都有跟警察說..我不敢保留...所以警察才會說這算是恐嚇了,必須要跟他回警局作筆錄做了四個小時的筆錄 我也給警察當時給錢的影片還有一些賴的對話紀錄這樣案子會成立嗎?因為有那張債務切結書 所以應該也不算是恐嚇取財吧會不會被判定贈與?然後我沒有拿到刑事的三聯單 只有製作筆錄 這樣算是報案了嗎?如果只要製作筆錄就算數的話,送到檢察官那邊到開庭需要多久時間呢?之後我要出庭嗎?可以不出庭嗎?不出庭的話會怎樣呢?我有問過警察我要不要出庭?警察說正常來說是不用,但是他不能保證..因為我怕他們會私下報復..所以才花錢消災的..現在花了錢又因為他們那些人打群架 查通聯記錄 查到我這邊來...逼的我把之前的事情講出來..原本以為安靜的生活又感覺離我而去了..律師大大們我該怎麼辦才好?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的時候是出於對方將將來的惡害告知你,還是你出於朋友仗義報恩。

三、地檢署如果認為有必要還是會傳你出庭,如果後續有起訴的話到法院還是會傳你出庭,這些應該是免不了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8-02 23:4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 ... (恕刪)


律師你好
               1恐嚇證據來說真的只有這些話而已 如果這些話沒辦法當成是恐嚇也好
               
               2當時給錢是因為心理多少有恐懼 然後之前幫我太多所以覺得內疚 

               3地檢署若認為有必要出庭的話 這句話意思是前提是要案件有成立嗎?萬一不幸真的成立了起訴了..我不出庭會有什麼後果呢? 

104-08-02 23:4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我剛忘記問..若這件案件不起訴的話,後續有什麼流程要跑嗎?
還是就都沒事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3 0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將對方恐嚇之言論錄音,蒐集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告;若證據不足,收到不起訴處分,可於收到不起訴處分七日內,聲請再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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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01 23:39

三年前我被告詐欺,而在今年刑事民事賠償都已經判決下來了!

但是今天卻有黑道拿著當初我被原告威脅下所簽的本票來我家要錢

想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我很怕他們會用那些什麼潑漆的方法來對我們家

我該怎麼辦才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0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您家裝設監視錄影機,隨時錄音錄影蒐證,若對方有任何違法之行為,即具狀彙整錄音錄影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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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29

同上房大律師所述,請謹慎應對、搜證,必要時報警處理。

一、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人身安全,閣下可以先向當地管區備案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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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104-07-31 14:00

房客目前未繳房租已經三個月了,我申請調解,對方故意缺席,而後我申請支付命令,他又故意不收件,請問我在民事或者刑事上還可以有什麼主張? 對方一直避不見面的話。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31 14:23

您好!

因欠繳達二期以上,建議您可先終止租約,再向法院訴請返還房屋,並請求給付積欠租金及終止租約後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Kaltu 104-07-31 03:22

大家好,我是剛滿18歲的大學生。


昨天晚上回家時檢查信箱發現裡面有一張A4列印紙上面寫請我三天內到轄區警局領取司法文件,沒有署名承辦員警只有蓋轄區警局印章。
收到警察局不具名文件母親非常緊張晚上十點半馬上飛車前往警察局詢問,由於沒有署名不知道是誰發的文件,查了班表和負責區域人員之後才用Line通話聯絡已經下班的員警東翻西找找到三四張文件。


值班警察拿了其中一張給我其他的拿在另一名員警手裡
但沒有讓我細看,所以只看了一眼拿在櫃台值班警察手裡的文件,記得有?妨礙名譽?字樣,是台北文山分局發出,而我在高雄的一間派出所。
迫於父母與員警壓力,我沒有時間細看就在員警手指的地方簽名,所以沒有看到對於我的稱謂為何。


簽完名之後這張文件隨即被收回,我根本不知道我簽了什麼。
遠遠看到另一名員警在一張印有表格的紙上應該是?已通知本人?或者其他類似陳述的地方打勾。


臨走前給了我一張標準的警察局通知單,上面只有刑事案件和到案時間,到案時間已經是兩天前(7/29下午兩點)了。
值班員警電話連絡台北文山分局之後跟我父親(不是跟我)說後天下午直接打通知單上的電話跟偵查佐聯絡。 


剛剛在網路上到處找資料的時候發現,似乎根本不應該理會完全非正式的?通知領取?文件,也不應該簽一張我根本不知道是什麼的文件,我有哪裡做錯了嗎?

我後天要打那通電話嗎?
如果他要求我從高雄跑到台北辦事情一定要去嗎?
其他問題文有律師說修法後沒有正當理由可以直接請檢察官開拘票,沒有錢上台北可以算正當理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5:41

可先回想一下先前是否有與人有紛爭,另警方傳喚建議還是要到場,請您打電話聯繫就是要您跟中山分局約妥時間做筆錄

Kaltu 104-07-31 14:1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先回想一下先前是否有與人有紛爭,另警方傳喚建議還是要到場,請您打電話聯繫就是要您跟中山分局約 ... (恕刪)

所以沒有辦法不跑整個台灣上台北作筆錄嗎?

HU 104-07-30 13:05

去年朋友因涉入毒品案被約談,

筆錄中坦承過去有向A購買且被約談的五六個月前自己有吸食毒品

但後來因為驗尿、毛髮均無毒品反應

檢察官以不能以被告自白作為唯一犯罪證據不起訴處分

但最近收到刑事傳票因為毒品案需要去作證(可能指證A有販毒)

但朋友不想去作證但不能不去,嗣後又怕A報復且又怕去指證後先前不起訴之毒品案會被調查

不知該如何處理 謝謝

離水 104-07-30 12:03

問題是這樣

之前在十字路口跟兩個雙載的學生發生車禍,我開車,雙方都是直行車

我是閃黃燈的主幹道,應減速慢行通過,我有減速動作,但可能減的不夠多吧,對方一直說是我開太快,才會害他們撞到我!!!

對方是閃紅燈的支道,應該停車再開,但是我看他們高速衝出來...

兩邊都出馬路了,結果就是碰撞碰撞點是我左前輪

偏偏我被撞偏我的跑道後沒有馬上把剎車踩死,而讓車滑行至另一路口才讓車停下,所以漏來我就被警察判定我是"開"過去的,我的滑行說法警察完全不理睬並強調我就是移動現場...

車停下後,我趕快讓我的兩個乘客下車先去報警求救,因為我的駕駛坐門已經北撞爛了,玻璃也都碎了,所以等到成客下車,我才從副駕駛坐爬出來,然後跑過去第一現場了解傷者狀況,並問我的乘客有沒有先幫我報警求救,我乘客表示已經都報了,但是一直還沒來,所以又再打了一次,然後一個乘客幫我指揮交通,另一個我請他先幫我把現場狀況拍照

後來警察跟救護車一起來了,兩名傷者指定醫院送,警察有跟我酒測並且懷疑我真的是駕駛嗎,因為我乘客都男的,就問我為何不是男的開,我說車是我的當然我開,可能警察懷疑我是頂罪的吧

初判結果是對方應禮讓為禮讓,我則是應減速減速....因為我車子離太遠,所以這麼判嗎?但是路權是我優先,所以對方主因,我是次因

然後我就送鑑定委員會,結果出爐我方維持原判,對方的變成為禮讓反而超速,但是鑑定報告內容的筆錄真是另我傻眼,對方筆錄有變還跟同學串供,他同學說他有停下來,事實上根本沒有,說有貨車擋住他們視線,可是貨車的位置串供沒串好,兩個人說的不同位置,到最後的竟然說我沒有下車...是想害死誰....我覺得他這個證人同學根本是來亂的

人家說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以及受傷的人一點都沒錯

從頭到尾他們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家長來也都事先聲奪人,一再強調就是我開很快,就只因為我沒有受傷而已,沒受傷的就比較倒楣嗎....明明我才是被撞的....

後來調解委員都他們都以還在觀察為由不來,快要滿六個月時,我終於收到了刑事過失傷害的傳單!!檢察官問訊時對方也是很強硬說我超速,說我根本沒有誠意要和解?還說警察可以作證我開很快的事;依程序,檢察官要求雙方再和解,這次他們來了,要求我必須賠償4~50萬!!我這邊當然是不同意,可是我們沒有意價,是委員叫我方先去外面,結果委員好像自己跟他們喊3~5萬吧,這是他們後來開庭前最後的和解才說我上次喊價太低,我說我根本就沒講這個數字,可能是我有說我覺得10萬都有點過份,所以委員自己幫我喊的吧,所以和解不成立

再來就是接到起訴書了,然後等著開庭,本來多少有點把握自己不會輸太慘,甚至已經做好準備可能會被判過失傷還成立,結果開庭前的和解過成真的是只有吵架的分,對方三個家長,當事人駕駛完全不用說話就有人開口,我一個人對三個人感覺一直被打壓,調解委員是完全沒有管誰對誰錯就開始要我們談,對方一樣是開價將近50萬,然後我只要講道是對方撞我,三個家長就會干擾我說話,說我亂講話,還說我自己開100才造成的(扯),甚至說我把行車紀錄刪掉(扯)我不過是沒插插頭而已是有被害妄想症嗎...從事發到最後都很會掰,他們說的算

結果委員直接幫我砍價至15萬,我依然覺得太多,要就10萬,不然法官判,他們覺得太少最少要20萬,委員希望我退一步,15萬和解,我就這樣被半推半就的被委員帶去簽和解,真的覺得很不甘心,對放態度是這麼的高傲又一直汙衊我,真真氣死人而已

後來開庭問我認不認罪,我依然是選擇不認罪,法官問為何和解了還不認罪,我認為他是肇事主因為什麼是我有罪,所以我還是說不認,法官有點變臉,跟我解釋過失傷害什麼的,我認不認罪,我問法官我只能認罪嗎?他說不是,所以我還是說不認

我不知道後果會如何,只覺得整件事到最後出庭都是對我比較不利,真的是太誇張了,甚至覺得他們這麼搖擺,我幹嘛要因為委員拜託我退一步就和解了,後悔啊~

人家跟我說應該要讓它上訴到最後

沈恆 (沈律師) 104-07-30 12:27

您好!

不管多少錢和解,應該以對方撤告為條件,沒要求對方立即撤告您就輸慘了。且應注意,不管您有沒有路權,那怕您只有1%的過失,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離水 104-07-30 12:3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管 ... (恕刪)

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復,談和解當然一定是有要求撤告訴,還有不再追究後續

我求分期支付賠償對方共10期,對方條件收到兩期後才撤告

所以我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我的和解金已經算少了我知道,只是心有不甘而已,遇到這種家長高傲當事人又跩的,真的是很倒霉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子也差不多完結了

這邊也是講一個觀念, 寧願事情發生前先請律師諮詢, 也不要已結案後才來問律師怎麼補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33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離水 104-07-30 18:01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 ... (恕刪)

旅師你好,謝謝你回復

因為我已經簽和解了,只是感到不甘心,所以我在這裡發表的是"討論"而不是"問題"

可以給有需要的人做參考,別像我一樣後悔

和解之前我早就諮詢過三個律師,並不是什麼都沒做

離水 104-07-30 18: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復

是的,不甘心但簽和解了也都沒有用了,需要一些時間調整自己的心理

來此也是分享一個經驗給大家看,別跟我一樣後悔

李先生 104-07-30 00:18

各位律師好 ,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有一間房子 , 父親委託一位房仲友人出租 , 僅口頭契約 , 但是後來那位房仲 , 卻叫自己的子女搬進去住 , 並無與子女簽訂書面租貸契約 , 居住約一年時間 , 由於我工作忙碌也未發現 , 每個月房仲並未將房租匯進我的戶頭 , 等我發現時 , 已經過了一年 , 之後我要求房仲子女搬離 , 但房仲子女表示無力償還債務 , 簽下承諾歸還房租切結書以及壓扣身分證影本 , 但至今對方卻遲遲沒有歸還 , 也不知道現居住所 , 向戶籍地寄送存證信函民事支付命令 , 皆拒收信件 , 我想要提問的問題如下

1. 請問刑事提告的話 , 我在無書面委任契約的狀態下 , 可以對房仲提出哪些罪狀的刑事訴訟呢?能要求民事賠償嗎?

2. 請問其子女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 或是成為共犯?該如何請債務人出來出庭面對債務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37

既然其等住在那裏,則可聲請支付命令,請求直接對該地址送達。另刑事部分,若房仲一開始就不打算付房租,或可提告詐欺得利,其他租客則要是其是否知悉未付房租等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0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分,仲介或許有詐欺背信犯罪之可能;仲介子女或許僅有民事不當得利之部分,除非有證據嘗試將子女仲介以共同正犯處理之;惟仍建議您,若損失金額不大,是否花費民刑事訴訟時間及成本提告,亦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房仲部份,可能成立刑法詐欺罪或背信子女部份因為無行使詐術之具體作為(未履行切結書之內容,較可能被認定為民事糾紛),如果要以共犯提告,舉證上比較困難。民事上,支付命令3個月未送達失其效力,但可提起訴訟,如果對方還是不出庭,仍可一造辯論判決取得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取償。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李先生 104-07-30 12:17

感謝各位律師的專業諮詢!!謝謝 , 大家的協助

李先生 104-07-30 12:27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 謝謝您的回答 , 但是目前我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對方住所地址 , 只知道對方人現居台北 , 由於房仲本人戶籍花蓮 , 房仲子女戶籍地在金門 , 是否我只能在花蓮和金門地方法院施行民事提告或開庭 , 如此便會耗費相當的時間成本 , 

我本人是希望能夠在北部開庭 ,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由於積欠金額不小 , 加上對方態度惡劣 , 本希望對房仲和其子女藉由刑事提告.民事賠償的方式 , 在北部開庭 , 不知道該用何種方式能夠在北部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