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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5-05-27 10:20

律師您好,上個月我在網路跟一個自售的人買一台中古車,當初有去附近保養廠請技師看過說沒事故泡水之類,但我很不放心於是跟對方簽約一份合約保證沒事故泡水,但買完後我去檢定卻發現車子是營業車且車頭有事故過,可是我拿合約去警察局報案卻查不到合約上的人,但有找到前車主可是並非當初賣我車的人他推托說是車子給人家賣的跟他無關,請問這樣我要怎麼處理??警察找的到當初賣我車的那個人嗎??

你好:

明知是事故車卻隱匿不報,佯稱正常中古車,導致你陷於錯誤購買,會構成詐欺罪。 可以蒐集當初你在網路上與對方連絡之資料、帳號電話等,以及你匯款與對方之資料,提出詐欺罪之刑事告訴,請警察、檢察官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或帳戶之申請人,屆時可查明被告係何人。
小陳 105-05-27 11:1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當初是現金跟他購買 我甚至連她叫甚麼我都不知道.... 警方說原車主也不知道他是誰,但我覺得他們是認識的只是故意不做證....如果這樣我能怎麼處理??警方說這樣他們很難找到人還是需要給他們壓力?? 
9023 105-05-24 22:27

律師您好:住家附近有位有精神疾病的鄰居,最近這半年都會在晚上出門亂砸車,有時是車頭燈,或磚頭砸車門,固定有幾輛車被砸,平均一星期兩次,所以家人三天兩頭就要跑警局跑和解,因為嫌犯家裡有錢,所以都用賠錢了事,警察也說只要他家人有賠錢也拿他沒辦法,想請問真的完全沒辦法嗎,如果不和解,可以讓他被關或是強制送醫嗎,就算只有關幾天也好,只想讓嫌犯的家人可以正視這個問題,謝謝律師幫忙

你好:

砸車會構成刑法第354條規定之毀損器物罪,可依法提出告訴或告發。民事上會構成侵權行為,可以請求該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 若該人罹患精神疾病而有傷害自己或他人之情形,可依精神衛生法規定,通知當地警察或消防機關,協助就醫。主管機關認定病情嚴重,會進行緊急安置並強制住院治療。 病人之法定代理人未協助就醫,會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處罰鍰及命接受輔導教育。
娃娃 105-05-23 23:11

律師好,因為車禍無法和解,對方提告,今天日警局作筆錄,無意間發現對方描述當天狀況,與車禍當天對方做的紀錄不同,當天時速成呈現60-70,今日控告我時所做的筆錄記載是30-40,檢察官會依初判表與當時的紀錄為主還是後來所做的筆錄為參考?初判表記載對方是未依號誌,標誌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而我是寫未禮讓直行車,但我對這點不服,因為對方從左方高速行駛過來加上馬路並非完全直線路,而是有弧度的路線,而我也是再三確認左方無來車才二次行駛準備離開門口要左轉,但對方看到我的車後緊急煞車不穩自摔而機車滑行往我車頭撞擊,雖然不服判決,但看在對方有受傷上希望能讓保險盡量賠償對方而因此沒有去申請鑑定,但如今對方金額起起伏伏,金額從25-74-30-61-50萬(以上都不含意外險)..因此和解失敗,對方也去警局控告我過失傷害

問題1: 我的案例,真的無法避免過失傷害的刑責??

問題2: 對方車禍當天與警局做筆錄的行車速度不一致,法官會採信哪個??我有權可以控告對方作假筆錄??對方筆錄前後不一,對我是否比較有利??

問題3: 過失傷害定義中的信賴原則,對我的狀況來說能幫上忙嗎??能依此原則爭取無過失??因為自己明明有做到確認的事,為何還要因為對方違規受傷而背上過失傷害的紀錄..關於路權這點真的很不公平...

你好: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可以聲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有過失而導致對方受傷,還是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跟對方和解調解後,請對方撤回告訴即可。 若無法和解調解刑事部分,無前科紀錄,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民事部分,對方可能會在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惟要舉證證明受有何種損害及損害之範圍,若無法證明,法院不會判賠,若對方也是車禍之肇事原因之一,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賠償金額。 對方筆錄前後不一致,可以具狀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檢察官或法官強調,爭取對你有利之認定。
陳先生 105-05-21 20:19

在沒有紅綠燈的T字路,直行車道是雙線道馬路,是微彎的路,結果有一輛汽車趁這邊直線車道等前面路口紅燈時一整排車停下時間,直接從那邊的路穿越過來從直線車道這邊等紅燈的車與車之間(這裡有畫班馬線)穿出要往直線道路邊的停車場進去,我剛好騎機車直線走因路有一點微彎,這台汽車又是突然穿越出我沒有看到沒有來的急反應殺車,我的機車就這樣撞上這台突然穿越衝出的汽車車身,然後我摔倒在地.機車車頭有損壞對方氣車車身擦傷板金也有凹陷,請問有沒有專業的人員可以回答我,對方說她沒有錯沒有責任要求我理賠負責,請問那該怎麼維護自己權利,這樣的車禍由對方突然穿越衝出造成對方沒有錯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20:30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不太可能完全無過失,可先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告訴,肇事責任可參考初判表,有爭執再申請鑑定刑事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1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爭取雙方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爭取雙方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橘子 105-05-20 16:40

在某天下課從台南回高雄的路上

因路面不平連續的坑洞及圓形孔蓋突出

那當時時速50 輾過地面窟窿和孔蓋

導致整台車滑行撞樹

車頭及車子右側近乎全毀

整個人滾了好幾圈

身上多處擦傷導致無法打工及上課

我當時後沒有拍攝現場照片

有路過的汽車駕駛前來關心

但是因不懂要報警 所以當下沒有報警

就抱著身上的疼痛

回高雄看診

我有行車記錄器證明我是因為地面窟窿而摔車

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

有無需要在做什麼相關的資料準備?

 

你好: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約導致你摔車受傷、機車毀損,可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可先依國賠法第10條規定,準備完整資料書面向道路養護機關請求賠償(協議先行),若不願意賠償,則要向地方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請求國賠。 依國賠法第8條規定,國賠請求權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亦同。
橘子 105-05-20 17:1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約導致你摔車受傷、機車毀損, ... (恕刪)

請問有沒有可能因當時候視線清楚而被拒絕嗎?

或是覺得我所申請的額度不高而拒絕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要在於路面管理有無疏失以及與您受傷有無因果關係,與請求金額大小無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娃娃 105-05-18 01:20

律師您好,早上我從社區大門開車要左轉,左邊離我約至少100公尺左右衝出一台機車(對方有承認騎快車),對方有看到我要煞車,但因車速過快,車子不穩而摔車倒地,車子從遠方滑行撞上我的車子左側,其實當天要離開大門時我已經有先停下來確認是否有機車通過,也禮讓了幾台車後,確認沒車我才二次行駛,但也是慢速滑行,因為也是怕還有突然出來的車,希望左方行駛而來的車可以看到我的車頭後有減速的機會,因為前面這條巷子並非完全直線,而是有弧度的,但還是避不了這台高速行駛的機車,對方有看到我也想煞車,但實在是因為騎太快了,對方因此受傷要索賠,金額一直增加,調解一次失敗,對方也去警局報案了,我想請問: 真的因為對方有受傷法官就一定會判我過失傷害?我也沒有故意或不小心,我是真的有看左右來車,我車上有小孩,我不會拿小孩開完笑,如果真的直接衝出,我想結局不是我直接被撞就是我撞傷別人,住那十幾年了,出門一定會注意左右來車,今天雖然被撞的是我的車,但只因為我沒受傷,就只有挨打的份嗎?我和孩子也是受到驚嚇,只差沒受傷而已,所以也沒辦法告對方什麼,只有挨打份,初判表對方也有責任,我也願意和解,只是金額一直增加,民事部分我也想讓法官判,但據瞭解刑事會先判,似乎法律也是保護受傷的那一方,自己也不想有刑事記錄,難道我真的沒辦法證明我是無過失嗎?真的只因對方提出受傷證明而我沒有就只能接受過失傷害刑責? 如果我堅持自己無過失,法官是否會認為我態度不好而重判? 懇請協助快崩潰的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出判表對我方不利,應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確實有過失而無法達成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peter 105-05-11 08:29

我爸開車通過閃光紅燈路口時,遭一輛從閃光黃燈開過來的休旅車撞上,我爸受輕傷,車子凹陷破損;對方休旅車車頭嚴重損壞,駕駛受輕傷,後座乘客有一人受重傷;初次調解未果(對方聲稱修車費70多萬,我爸有七分責任,扣掉我方損失,仍須賠付對方40多萬),請問我爸後續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1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紅燈依法應暫停之後再行駛,閃黃燈依法應減速慢行,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的肇事責任恐比較大。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應該聲請鑑定,並且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梅蘭 105-05-11 10: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紅燈依法應暫停之後再行駛,閃黃燈依法應減速 ... (恕刪)

Dear曹律師,您好:

紅燈支線路上的車如已停、看確認其他三方無車輛以時速35~40KM的速度,差一車身即行至對向車道,被對閃黃燈幹道時速查看監視器錄到的畫面,應該比支線車輛快3、4倍的速度,猛然往支線車輛右方車門及後車箱撞上,請問曹律師路權」在這稱狀況下,它還占上方、優勢嗎?開支線(閃紅燈)的車輛一定要吃虧、倒楣嗎?如果申請再鑑定還是「路權」占上方,我很想提告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5-11 12:00

1.如有監視畫面或行車紀錄器會較易判斷孰是孰非,否則在交通事故上,兩車距離多遠,車速多快,經過幾秒等事實,常常不易認定也不易舉證

2.因此,會流於純粹以違規事證判斷肇事因素,如此一來,行經閃紅燈的駕駛者較易被判定為肇事主因

3.如要獲較佳結果,可能委請律師處理較妥

梅蘭 105-05-11 12:07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阿彬律師

感謝您的回覆!

我先生有去警局調路口監視錄影器拍攝的畫面,確認幹道車超速。我不認同的是對方保險公司承辦人員的態度—他說看監視器錄影畫面沒用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拒?和我先生去看錄影畫面。

 

 

1.如有監視畫面或行車紀錄器會較易判斷孰是孰非,否則在交通事故上,兩車距離多遠,車速多快,經過 ... (恕刪)

 

Sharon 105-04-27 21:49

車禍發生於一週前,本人騎機車載一位朋友停在十字路口路口無任何號誌,在等無車通行時,一輛汽車右方車道左轉直接撞上本人機車車頭,造成機車前輪橫移至雙黃線上,後輪則留在線內,機車沒倒。在車頭三角台、車殼、車架板金等等皆毀損,人的部分已有驗傷腹部挫傷手臂挫傷,乘客則是小腿擦傷。報警處理做完筆錄後撞人司機無任何慰問、道歉,約出來調解後對方認為自己無任何過失,並不斷說是我們將車子停在雙黃線上才導致他撞上來。 機車維修報價為一萬出頭,對方找朋友來報價為四千出頭,但是根本就是刻意壓低維修金額,無法將車子狀態恢復原狀,且對方只願意付一半金額。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我想提出的問題為:

1.因為十字路口並無監視器,對方也聲稱無行車紀錄器,本人該如何證明己方機車並無壓在雙黃線上?

2.若最後因無法舉證而被認定為停在雙黃線上,那雙方的肇責過失何者較大?
個人認為對方為行進間轉彎車撞上本人靜止車為對方過失,是正確的嗎?

3.若對方擺爛不和解、不賠償,要如何處理這種狀況,可以提出告訴嗎?我們有受傷的部分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嗎?

謝謝各位看完此篇文章,希望可以得到一些建議,謝謝大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7 22:55

您好,

 

1、可在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時效則為兩年。

 

2、若車輛停車位置未在規定標線內仍屬肇事原因之一,無法單憑靜止車就一定無過失之理論推理,可向監理所聲請交通事故鑑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8 08:4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此類案型宜先了解交通大隊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作為初步判斷責任歸屬之用,若有不服,可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向自費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若經偵查後,可請求檢察官申請,此時即不囿於期限),到時候也會請當事人到場表示意見。

2. 至於您所受的傷害,建議於事發後六個月內儘速檢具事證,敘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告訴,如此才有籌碼與對方洽談和解事宜。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黑 105-04-22 23:08

各位律師好,想請教一下自用車停路邊(並無畫線),在半夜時分被肇事者撞,車頭毀損,肇事者自行報案,也完整做完筆錄,也已向交通大隊申請初判表了,但警察說這算財損(因無任何傷亡),所以請我們私下和解,但肇事者態度很差,會用帶點恐嚇口吻要求我們要配合他要求的車廠去做報價維修,要不然一毛錢也不賠給我。

我告知若擔心彼此車廠會高報價格,可將車送至原廠去做評估,但對方就完全不回覆了,但我只想把車恢復原狀而已。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遇此狀況,我只是平民老百姓,對方像極流氓樣,警察又不干涉,我該如何應對解決。

你好:

先蒐集遭撞毀之自小客車照片,證明確實因對方行為受有損害,若無法協議維修事宜可以自行送原廠估價或直接維修,將來無法和解調解,就直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以原廠估價單、維修單據作為請求之依據,法院通常都會採納。 零件部分有折舊問題,會依主計處公布之固定產耐用年限表,自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超過後,零件部分只能請求10%,但維修工資仍然可以全額請求。 另外可以請求交易價值之貶損,要送各縣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等機構鑑定釐清交易價值貶損之價額。
阿威 105-04-17 22:06

我上週行經無號誌的十字路口

四邊皆沒有號誌,但四邊都有

停字標誌,但我開車開很快,

快到巷口時,看到有左方機車

騎到一半了,但我煞車不及,

正確撞擊到時,

感覺他應該已經過3分之2,

車頭有稍偏右側

車損左側保桿裂開,被撞的是排

氣管破了,

筆錄時我是說雙方都直行車,我是

緊張才偏右。

對方受傷還車損開價1萬8,說可以讓我

自己牽去自己的車行修,

但我不想付給他,因為我知道

路權是贏的,

左方車應讓右方車,看了網路

些案例也是右方贏,所以我不想付

,現在反而想向他求償保險桿的

費用,現在對方生氣說要調肇事責任

鑑定,我應該是不會輸吧,求償

到吧 ?

沈恆 (沈律師) 105-04-17 22:21

路權優先不代表完全不用負責,依您所述開太快看到後煞車不及撞上,可能就會被認定有過失,應依過失比例負賠償責任,若對方受傷提告,也會有刑事過失傷害刑責。

阿威 105-04-17 22:4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路權優先不代表完全不用負責,依您所述開太快看到後煞車不及撞上,可能就會被認定有過失,應依過失比 ... (恕刪)

目前我就只是比較擔心過失傷害

 

車速部份,沒煞車痕,

現場巷口監視器剛好壞掉,

當下我說我行車記錄器沒插電,

警察就沒要了,但是對方後面

有車子有錄到撞擊畫面,但離很遠,

我看是影響不大,

因為路權關係,

我想我肇事比例應該比較少,

網路案例是3成?

我找原廠估保桿要16000,

如果依比例這樣我應該還是賺吧?

蝌蚪 105-04-17 15:01

我是直行車

馬路塞車而我慢慢騎在路邊

突然有一台機車從塞車的汽車車頭

衝出來而我來不及就直接撞上了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7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釐清當時後的路權、行車方向、雙方的車速及號誌,還有相關的事證,就您所述的狀況,過於簡略無從判斷。

2、建議可以直接報警,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進行和解

yu 105-04-14 10:52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下午我行經防汛道路T字路口,我為右轉車,且轉彎前有做到停看聽,並停留3秒,且與副駕駛確認雙方無來車(路口無任何指標及監視器),才剛轉彎起步就被右方直行車撞上,我車引擎蓋左側變形,保險桿也有擦傷掉落,對方則是直衝撞前方橋墩,當下前去察看對方是否有受傷,對方意識清楚,表示已叫救護車,且能自行下車,並表示「他的心都被撞傷了」,後來救護車來,只請對方休息一下,但最後還是有去醫院觀察,對方因衝撞橋墩,車頭幾乎全毀,左側車門因與我擦撞倒致凹陷

很不幸的是我的行車紀錄器有點秀斗,剛好沒錄到當時的情景

而我的車只有車頭保險桿及引擎蓋左側受損

因為我並不是看到有車不禮讓,昨晚做完筆錄也有致電慰問,對方已從醫院返家,本身就有心臟方面問題,表是醫生有開藥給他吃,其他沒有問題及外傷

1.想請問雖然我為轉彎車,依法應該禮讓直行車,但我轉彎前有做到停看聽,且確認無來車才轉彎,這樣我需付多少責任呢?

2.以車子受損狀況可以判定雙方過失嗎?因為我的毀損不太嚴重,對方車頭幾乎全毀且左側車門凹陷

 

請幫幫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分,倘若您已經轉彎過半了,或是對方有超速等,我方還是可以爭取,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並且傳喚您的有人作證。

2、車損程度不太影響肇事責任的判定,車損的位置才是。

3、待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就會依據過失責任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4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向警方聲請初判表,已初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若您確實有肇事責任且對方因此而受傷,對方有可能會向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cuby 105-04-13 14:10

急~~請問;

我和同事車子停在公司門口旁(無白線、紅線、黃線),我們的車被一位老伯伯撞爛(他當時高血壓發作),公司前面的路非常大條,我們這樣情況有可能要負擔肇事責任3成嗎?因為警察說我們這樣算違停?車子應該與牆面平行?不可以車頭向牆面?還是需要確認是否為私人道路或既成道路?麻煩提供一些經驗和看法,謝謝><事故地: 台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166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3 14:25

您好,建議直接向警方聲請初判表,已初步釐清雙方間之肇事責任歸屬。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3 14:34

您好,若有違規停車之情況,恐會有部分之肇事責任

Adam 105-03-29 07:38

不好意思想麻煩請問律師!事情狀況如下:上禮拜我從學校的側門欲駛出,車頭剛出校門一半右前方便遭一台逆向騎乘人行道上的摩托車撞上,當場有立即請警察來處理,警察當時也確實說對方違規,但是因為對方腳上有挫傷可以對我提刑事,我的車子有方接縫處有輕微凸起,原本我想說小事就不要對方負責,沒想到今天接到警察打來說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想請問各位大大,這過失傷害會成立嗎?然後如果不成立我是否能反告他誣告呢?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我方有肇事責任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因為事實經過有疑義,所以基本上不會有誣告問題。 2、 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之後,依據過失比例處理。
葉子 105-03-28 21:1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薪資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至於您實際請求金額是否合理妥適,則必須檢附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等,不能一概而論。

2、基本上,現行法院對於沒有受傷的一方的提告權是採取嚴格認定,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3、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葉子 105-03-28 11:2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葉子 105-03-25 17:3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葉子 105-03-25 17:19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 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brad 105-03-25 16:22
車禍發生描述如下:我騎在內車道突然前方車子聽下來,我看一下後方沒車,我就切到外車道,有打方向燈,在我切到外車到車頭要拉直時,右側有一台機車撞上,我就倒了,但他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我手當時無法動(有挫傷&扭傷),他有下車來看我,但沒有幫我叫救護車,於是我自己打了救護車,救護人員到了,把我扶起來,我就看著他騎車跑掉了,他沒有留下任何資料,是我偷拍下他的車牌才找到他,因為是山路,所以每有任何監視器。 目前開過一次庭,他跟檢察官說,是我追撞他,我跟檢察官說,他是直線道,我從內車切到外車,車速從0去加速追撞直線車,怎麼可能? 檢察官叫他要好好跟我和解,在庭上他也說好,後來到外面,他女兒就說他有證據說拍到,救護車來他爸爸才離去,就不是肇事逃逸,態度很凶,他們就不想跟我和解。 這樣第一次調解我還需要請假去嗎?感覺他們沒有想和解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5 17:34

在外面當然各自都會有說法,但若有和解機會建議雙方還是談一談。

彥軒 105-03-24 21:39

請問我在大約2/7號的時候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 我直行對方左轉不過都是綠燈 撞到當下對方是轎車我是機車 轎車車頭引擎蓋有碎裂一些 我的機車沒事 當下剛好就在警察局旁邊警察有來不過對方跟警察說我跟私下處理就好 當下她也沒有說要賠償或辯解誰對誰錯 我們只給了雙方一張名片

不過就在昨天3/23號 他跑來我公司跟我求償修車費1萬2  請問我需要賠他嗎? 因為沒有叫警察誰對誰錯不是自己說的算 不過都已經過了快2個月了突然來求償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向警方調取初判表,並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4 22:43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方證明所請求的金額與您的過失有因果關係,且您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

彥軒 105-03-24 23:28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 ... (恕刪)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 ... (恕刪)

謝謝你  但事隔兩個月 如無法還原現場監視器畫面了話 還有賠償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07:17

您好,對方若主張其有損害,可以要求他舉證。(白話文:若對方沒證據,可以先不用理會他。)

大貓 105-03-24 21:04

Dear all

近期有發生兩起事故,想要請問目前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1.行駛在路上要停等紅燈,車輛靜止三秒後,遭後方來車追撞,馬上報警做筆錄筆錄上對方回答當時彎腰撿東西沒注意到前方車輛才會撞到我。事故到現在都三個多禮拜了,對方說有保險,會去辦出險,但我一直沒接到對方保險員的來電,導致我沒辦法約對方保險員去勘車。請問這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2.車子停在路邊,停的位置,車頭部分 路邊沒畫線、車尾停在紅線部分。欲牽車時發現車尾有被撞凹,旁邊店家知道事情經過,是一婦女騎機車撞到我車尾,事故發生後就自行離去,店家有幫我記住車牌。當下報警做筆錄後,到現在一個禮拜了,警察說還沒找到人,有關維修費的部分,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後續才可以要對方賠償

兩個問題,麻煩律師們幫忙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4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肇事責任應該都是對方。

2、倘若對方拒絕出面處理,則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檢附相關單據向對方求償

大貓 105-03-26 11:24

律師 您好

1.情況1的部分,警察初步也是說都對方的錯,目前是想請問,如果對方沒保險/或者有保險但不去出險,我要怎麼處理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情況2的部分,相關單據 是要發票嗎,還是修車廠開的維修項目與金額的單據就可以呢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肇事責任應該都是對方。

2、倘若對方拒絕出面處理,則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檢附相關單據向對方求償

brad 105-03-22 13:25
 

車禍發生描述如下:

我騎在內車道突然前方車子停下來,我看一下後方沒車,我就切到外車道,有打方向燈,在我切到外車到車頭要拉直時,右側有一台機車撞上,我就倒了,但他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我手當時無法動(有挫傷&扭傷),他有下車來看我,但沒有幫我叫救護車,於是我自己打了救護車,救護人員到了,把我扶起來,我就看著他騎車跑掉了,他沒有留下任何資料,是我偷拍下他的車牌才找到他,因為是山路,所以每有任何監視器。 目前開過一次監察庭,他跟檢察官說,是我追撞他,我跟檢察官說,他是直線道,我從內車切到外車,車速從0去加速追撞直線車,怎麼可能? 檢察官叫他要好好跟我和解,在庭上他也說好,後來到外面,他女兒就說他有證據,救護車來他爸爸才離去,就不是肇事逃逸,態度很凶,他們就不想跟我和解。 這樣第一次調解我還需要請假去嗎?感覺他們沒有想和解

問題如下

1.如果在各說各話下,也沒有監視器,這樣傷害罪成立嗎?

2.救護車到他才離開,也沒詢問過我他能不能走,也沒留下任何連絡方式,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3.因為檢察官偵訊完後,到外面他們態度很差,說不會跟我和解,要告就來告,這樣調解委員會那邊,我還需要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2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的部份,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不過您還是應該盡量提供相關事證給鑑定委員會,如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證人等。

2、肇事逃逸的部份,必須由對方提出相關事證,否則縱使車禍沒肇事責任,仍然會構成肇事逃逸

3、您還是要去,避免對方造成我方不願意和解的假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2 13:53

您好,

 

1、車禍發生時雙方不得任意移動車輛,須待警方前來現場製作紀錄,對方如仍任意移動車輛逃離現場,應就破壞現場一事負擔大部分之肇事責任,而認其仍有過失傷害之該當。

 

2、因肇事逃逸罪欲保護的法益除了受傷者之人身安全外,還包括留在現場協助釐清車禍事故原因,是以,對方雖待救護車來到現場,但並未留下個人資料,也未等待警方前來製作現場事故圖而自行離開,仍然阻礙了本案釐清事故之程序,仍應認定其有肇事逃逸罪之該當。

 

3、是否前往調解拰有選擇的權利,並非強制,如時間尚無法配合可向調解委員聲請改期,或以對方態度惡劣為由拒絕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lla 105-03-17 04:59

您好:

事發經過:敝人在去年7月發生車禍,對方駕駛小貨車黃燈(此路口當下實測從黃燈紅燈僅2~3秒),我是綠燈直行機車,剛起步就被對方從車頭左側直接撞上,當時我人直接連車倒地有撞到頭,對方立即下車並報警。

調解過程:後續對方於2個月後提出調解,但當時我輕微腦震盪身體還是持續不適,於調解日前一個禮拜打電話至對方申請調解委員會表示身體不適需延期,調解委員會承辦人員表示會向對方通知延期資訊。但調解當天該委員會致電給我問為何未到? 對方已經到場在等了,我立即向調解委員表示一個禮拜前已電話調解委員會請假,對方表示未收到委員會通知延期訊息。

一個月後我使用市政府民政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申請調解,系統自動分派調解調解當天對方未出現,致電對方提醒今日為調解日期,對方表示未收到通知也無法出席,並要求將電話交給調解委員會人員接聽,電話調解委員向對方確認下一次調解日期,對方也同意且不另寄書面通知,我當下也以簡訊提醒對方調解日期&時間。

到了調解當天,已過報到時間仍未見對方報到,致電也不接,請朋友幫忙致電對方就有接通,且對方態度惡劣...對方表示因本人申請調解對方地址及生日有誤,前幾日已自行來區公所變更地址及申請取消調解,並另至其它區公所再次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就在6天後。(但我馬上去問調解委員會承辦人員,他們說對方哪有權限可以取消我申請調解??)

我對對方為何堅持一定要在該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認為有疑慮(此區公所既不是事發地也不是雙方戶籍地),隨即前往該調解委員會表示對方申請的日期我公司無法請假,屆時不會出席調解,請承辦人員當我的面致電給對方告知此訊息並告知本人即將提告過失傷害,對方也在電話中向承辦人員表示將索取本人當日調解未到之證明。

向法院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後,第一次開庭對方就在庭上說謊,說他因為看到已轉黃燈所以加速通過,是我自己從他車尾後方撞上,他認為自己有盡到注意車前狀況之責任,且對賠償有異議。

當下檢察官就有針對警察拍的現場照片及繪製的圖片說對方陳述的過程與照片不符,照片裡對方車損明明就是右前車頭

他就又馬上改口說他因為緊張所以忘記事發經過,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我雖是綠燈直行車但未注意左右來車是否已消化完畢認為我有疏失,並建議我賠償金額需自行負擔四成,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有同意,就在明天...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1.針對對方說謊的部分是否可以加告他偽證?

2.庭上同意調解後我有向檢察官陳述對方一直以來都堅持在某調解委員會,我認為對我有疑慮,檢察官徵求雙方同意後就安排第三地調解委員會,我想請問若到時對方仍持續態度惡劣且繼續說是我撞她的我可以直接說不和解嗎?因開庭時檢察官有說這次調解不成功就要直接起訴他,我該如何順帶提出民事賠償呢?

3.事發到現在已8個月了還是對騎車有恐懼,且後遺症頭暈延續到現在仍未改善時常影響工作,尚在複診中。對方不聞不問就算了,車禍至今我才跟他通過電話2次,對方每次態度都很惡劣,可以向對方提出精神賠償嗎?請問大約多少合理呢? (目前醫療+車損+工作損失大約8萬)

不好意思...陳述很多,感謝各位撥冗閱讀…

請協助解惑,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5-03-17 07:37

對方是被告,不是證人,不會有偽證的問題。全部條件都同意再和解,否則就讓調解不成立,不用勉強。刑事起訴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訴訟,可請求精神賠償,但仍需扣除自身的過失比例。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7 15:36

您好:

1.首先如律師所述,因對方不是證人所以不構成偽證罪的問題。

2.刑事起訴後,於訴訟適時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若您不滿意對方開的調解條件,可不在調解

3.求償必須要有依據才可請求醫療費用、修車費用、精神撫慰金、及工作損失,另外依據事故所需付的責任,法官可能會酌減您請求的費用

 

建議您如有以上的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呼啦啦 105-03-12 05:50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臨停在路邊未拉起手剎車,車子往前滑行撞倒停在前方的車(我的汽車右邊車頭燈撞到對方的左後方)當下有報警請警方來處理,員警問我們要不要當場和解,因為沒有很嚴重的損傷也沒有人受傷,請修車廠人員來評估烤漆2000元,於是我們雙方答應以兩千元和解(現場也付了兩千元),但只有在警員紀錄的圖畫上寫上「雙方協議以兩千元和解」並雙方簽名,想請問這樣的和解具有效力嗎?會不會對方之後反悔又來追討民事責任?後續應該怎麼處理較妥當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11

和解仍有效力,但建議若可取得和解協議書面的話,若屆時對方反悔提告,可提出作為證明。

Weishiou 105-03-09 17:47

想請問有關車禍責任歸屬問題,在2月初時,我開車行駛在雙向一線道即將左轉,轉至一半時,對向一台直行的機車急煞自摔滑行到我車頭前,當下我立刻煞車,並沒碰撞到對方,事後警察來處理也主動提供行車紀錄器,之後申請初判表雙方欄位內容都為[依現有跡證無法明確分析本案肇事原因],當下在醫院時警方在雙方面前做筆錄,內容並無不一

目前對方堅持要求我全額賠償,但我覺得不太合理,想請問該如何去歸咎責任?以及這樣是否還有過失傷害?還是一定要申請鑑定委員會才會有明確的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肇事責任無法釐清的情況下,不建議輕率和解

2、建議應該由對方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離清我方肇事責任之後再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蓓蓓 105-03-03 16:4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6月28日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支道(轎車),對方是幹道(機車),車駛至路口時,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車頭已過路口,此時我的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發現撞到時約5-6秒,當時剛從家裡出發,車速約30公里,當時未裝行車記錄器。 請問(路權)是絕對論嗎?? 當下立即報警&叫救護車 騎車駕駛輕微擦傷,後座被載的腳骨折(已可以走路,還未拆鋼釘) 隨後有送水果去醫院關心並且給2000元壓壓驚, 之後都是以簡訊方式關心  當時要約他們談和解,他們說等傷勢好一點 總之在12月份時 他們知道快過了法律追朔期, 才約出來談和解 對方已有去申請保險理賠 但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們只拿到1萬多塊的理賠 最後結果是 騎車駕駛要求我賠償3萬(擦傷&修機車的錢) 後座骨折的 要求我賠償60萬 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最近還要再去調解一次 想請問律師這樣合理嗎
年年 105-02-27 20:18

我(東華大學生)在這個月的23號發生交通事故

發生經過:

在一條直路(沒有交叉入口)上看見前方機車左轉燈,下意識往右邊騎,但對方向右靠把左轉燈熄掉又減速煞車不及擦撞對方右後照鏡且撞上路旁路燈,車頭毀損,車行估價至少破萬元。

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處理,對方當下有報警也做了筆錄,但好像要我們自己去談賠償的問題也不知道肇事責任在誰的身上,我騎乘的車子是室友的所以需要負擔修車費: (  想跟對方談賠償但不知道怎麼談,拜託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士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7 20:28

您好,

 

1、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等結果出來再做決定。

 

2、如對方有行車紀錄器,可請其提出,或詢問警方可否調閱當時路上之監視器畫面,以利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im 105-02-26 17:55

律師您好 

我是公車司機在上個月和一台小客車平行等紅綠燈

當時我在外車道 對方在內車道我們平行 當綠燈亮時正要起步 我準備右轉

但他的車道有點縮減關係 疑似他搶快直走或右轉?

車身比較高當時也沒看到無法判定他的動作

當下他的車後輪擦撞到我左前車頭 也有向警察備案作筆錄 

他沒行車紀錄器而我的拍不清楚 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能拍到

後來初判下來為" 無法判定責任" 對方不服硬咬是我錯比較多

他要申請重新鑑定 請問律師 是否轉彎車的肇責真會比較大嗎?

麻請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2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權或是直行轉彎並不是唯一的標準,就您所述的狀況,都在起步,我方在外側車道右轉時,對方擦撞到我方車的左前方,本文認為應該是對方來撞我方的。

2、因為是對方向我方求償,所以應該由對方舉證我方肇事責任,可以先等車禍事故鑑定以結果之後,再依據鑑定結果考慮與對方和解即可。

翊潔 105-02-22 05:17

我無照,切換車道時我先內側切入後來對方尤外側切入,我已切入車道對方沒看到我切入所以往我右車頭撞,我一被撞失控撞分隔倒轉了好幾圈,滿嚴重,車上有小孩受傷當下沒送醫,做完筆錄警方看了後說對方責任比較重,筆錄做好小孩不舒服立刻送醫檢查並開證明,但重點是對方是租車的,跟我說我無照保險不會賠我,到時保險還會要我理賠

我被撞,雖無照我沒有違規,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單在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 無照駕駛跟肇事責任歸屬無關,只是道路交通管理之行政措施,若要提清肇事責任歸屬,就要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鑑定意見書為準。 保險公司人員會跟你調解理賠問題,要據理力爭,以免權利受損。 損害賠償可以請求之項目,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翊潔 105-02-22 22: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 ... (恕刪)

我要跟對方談合解理賠問題,因為我還有小孩受傷,對方卻全推說等保險,我們車只有強制險請問我該怎麼辦?

先告傷害嗎?

wumhi 105-02-20 22:17

你好~去年9/9,媽媽騎機車載我去上班的途中,與另一人的機車因車距過近,車頭互碰(互卡),造成我們的機車不穩倒地,當時對方從我們的左後方直行而來(初步判定表是這樣畫的),當我轉頭看到他時,他的機車已經在我們左邊,且他的機車還不斷往右偏向我們(我們的機車在行徑中可能也有向左偏),我們還來不及反應,下一秒他的機車車頭就與我們的機車車頭卡到了,我們因此倒地,他則因車速比我們快,衝到前面紅燈後才停下來,迴轉回來。媽媽被送醫診斷後發現左手肘(粉碎性)、左手腕、左膝蓋3處皆骨折,右手腕則是脫臼,開刀開了10幾個小時,在事發當天,對方雖有打電話來,但也只是詢問我們關於機車強制險的部份,之後幾天也只有用簡訊與我聯絡強制險該準備哪些資料,並給了我保險公司承辦員的電話,說等媽媽傷勢穩定後再辦理保險理賠,就沒再連絡,也沒過問媽媽的傷勢,更沒來醫院或家裡探望過,由於事發當時的路段並無監視器畫面(攝影角度沒拍到那),也無路過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或店家的錄影畫面可證明誰對誰錯,加上筆錄是分開紀錄(警方先做他的筆錄後,再到醫院找我們做筆錄),所以警方的車禍事故初故判定表上標示為:判定不出結果,經過了4個多月,在上個月底(1月),我們聲請了第一次調解調解一開始,對方口氣就非常不好,說不懂我們為何要聲請調解浪費時間,當調解委員問及媽媽傷勢及醫療花費時,他們說年紀大都會(暗指媽媽受傷骨折吧),還說那天是他們運氣好,不然倒地的是他們,然後提到理賠,他們說要就機車強制險的20萬(可以幫我們申請理賠送件),其餘多的不可能,要我們不要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身上,他們不接受,說看我們主張的是什麼? 是要強制險20萬的理賠,還是上法院,若要上法院,他們沒時間,會委任律師等我們,最後調解就沒有結論 (對方很強勢,也不願意再調解)...由於下個月3/8就滿6個月了,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至少要2~3個月,等鑑定結果出來,也過半年了~我們應該也做不了任何事了吧,車禍鑑定會建議我們可先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在開庭時向法官申請車禍鑑定(這樣才能在期限內2者都提出),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誰對誰錯(或雙方對錯比例各佔多少),這樣提出訴訟可行嗎? 會有勝訴的機率嗎?若提告需花費多少訴訟費用呢? 若不幸的我們官司打輸,是否須負擔對方的所有官司費用? 謝謝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有利於將來爭取和解。 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等候鑑定意見書。 鑑定意見書認為對方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切勿遲誤。 刑事部分無訴訟費用問題;民事部分敗訴一方要負擔訴訟費用。 刑事及非強制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補充:當初受理之交通警察機關會有對方之資料,直接向該機關申請,並準備初判表、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
wumhi 105-02-20 22: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 ... (恕刪)

律師你好~首先先謝謝你的答覆,但我想再請問一下,我手上只有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我要提出告訴,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另外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跟手機,其餘對方的資料都沒有,能提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3:43

您好!

如果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口頭向警局提出告訴或寫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後續警檢就會處理,必要時會通知您到場詢問或補充資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 105-02-20 13:47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你好: 1.先去調閱停車場的監視器畫面或你自己的行車紀錄器。2.若有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偵查中再處理和解事宜。3.若只有車損,就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4.建議先請管委會協調或自行聲請調解委員為調解,無效果再依上開途徑主張權利。

一、建議先搜集證據證明是他突然後退才撞到你的,不然後續也許他會說是你從後面撞他是你的錯。

二、證據搜集了之後再做後續處理。

三、如果不是很大的車禍的話可以和解要儘可能的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 105-02-20 13:17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2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應該有倒車未注意其他車輛的違規,倘若當時是夜間,則我方有夜間未開大燈的違規。 2、 可以依據雙方的過失責任求償。 3、 倘若雙方可以洽商,可以簽立和解書。
wei 105-02-20 12:59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0 15:22

您好!若對方倒車未充分注意車後狀況,則可能有疏失,可先看看地下停車場有無監視器,或者也可考慮與對方溝通和解雙方各退一步處理。

Buda 105-01-29 16:59

您好

2015年12月晚間,於台北市某山區產業道路(木柵動物園後方萬壽路)與垃圾車發生會車時擦撞。我方為14年老車且是下山方向,垃圾車為上山方向,擦撞地點為我方進彎處(垃圾車出彎處),垃圾左前方保桿與我車身後視鏡車身中間處發生擦撞

事發當時我正於下山方向,在左轉彎(近90度)前已看見對向有車上山,於是在彎道之前就已減慢車速並向右靠,已經幾乎靜止下來時,垃圾車上山出彎時車頭左前方保桿直接撞擊到我左方車身,我方車身後視鏡車身中間處受損。垃圾車煞車痕在我方車身中間至車尾後方總共約4.2公尺(員警測量數據),而我方地面則無煞車痕。

初步分析研判表兩方皆為「涉嫌會車未保持安全間隔」,想請問是否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送肇事鑑定?亦或申請民事訴訟?因為是第一次發生此狀況,所以想請教接下來該如何動作,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還煩請您的幫忙與回答,萬分感謝,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調解方式為之,可以向區公所申請調解,另若對於肇責要釐清,則可以申請車鑑會來進行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由調解委員會協調解決,若無共識,再考慮是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ina 105-01-24 01:29
您好: 104/11/15下午在十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機車機車),我在待轉區等綠燈亮起步直行,卻被右側紅燈對方撞到,當時我視線發現對方來車馬上急剎停下,卻被對方從我車頭撞過離我有距離停下來(人車沒事),導致我車龍頭被撞過成左偏中心不穩人車右側倒地,造成我右腳骨折受傷,起先打石膏但沒好轉而改要開刀住院,醫生診斷需休養與復健共3個月,對方車並沒有保機車強制險。 一個月後初判表出爐,寫說雙方說明燈號不同(我說綠燈、對方說闖黃燈二秒)各執一詞無法判斷,並沒有測量,而車禍發生後我有調閱路口監視器,只有拍到對方撞到我後停下來畫面(對方人車),並沒有拍到我或號誌,另又調閱隔壁路口監視器,跟我同方向的號誌在1點23分26秒已變綠燈,我現場勘察過整條路(東西向)與各路口(南北向),只要一方紅燈另一方就綠燈,派出所警員說各路口同方向紅綠燈切換有些同步時間變相同燈號有些是差2~3秒,而對方卻在1點23分30秒撞到我,且我有目擊證人他是與我一樣在待轉區等候的路人,也是他幫我報警叫救護車的(在場證明),確定我們是綠燈,對方紅燈,但車禍當時目擊證人沒做筆錄。 隔日11/16下午我主動打給對方,第一通沒接,第二通他朋友接起,我請他朋友轉告他,他撞到我腳骨折快跟我聯絡,等到傍晚對方用無電話號碼顯示打來,很不客氣對說我現在要怎樣,當我說要他負責,說著受傷損失時就掛我電話,他都沒有主動關心我,交警幫我送調解委員會,第一次對方沒出席,第二次意見不合,對方不承認有錯也不願談賠償,二次調解不成立,調解會說我可以對他提告,105/1/21我到派出所要提告,卻沒遇到承辦員警,其他員警叫我回家等警員電話,都沒等到之後我自己打過去找,感到警員有點想當和事佬,聽完我陳述後說根本沒調解到,我有意和解對方卻沒有,警員說還會打給對方再問看看,看怎樣警員再打給我,說要提告再處理來得及,其實我很擔心提告日子又被拖到,如果自己上法院提告,需要哪些流程與資料與費用嗎?會比警方辦理到法院快嗎?我有人證與監視器佐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4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釐清賠償刑事責任

2、程序上還是要在6個月內提告,避免逾越告訴期間,倘若日後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即可。

 

1.  就閣下所述車禍過失傷害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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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4 19:44

您好,

 

1、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不會擔心被吃案,且速度快很多。

 

2、有人證、報案紀錄、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影像,已有足夠證據可以提出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在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laudia.H 105-01-18 18:18

於1/13晚間10點55分在國泰醫院旁巷子騎機車直行,車上有載姐姐,已看到巷口有狗~就減速慢行,但右方汽車開很快且未於巷口停下來直接掃到我的車頭,當下發生很大的撞擊聲,我們兩人應聲倒地,旁邊有3人都跑出來看(還有狗的主人),但是汽車完全沒停下就離開了,當下有報警~且有告知會調監視畫面,車子前方右邊殼都撞裂,龍頭也歪掉了。我與姐姐兩人為筋骨拉傷,姊姊膝蓋有傷(有去看醫生)。

隔天與汽車車主於交通大隊見面(他被警察找到且通知),對方態度很差且堅持為我們撞他,他並沒有任何感覺,所以他當然就直接開走(附近的人卻都跑出來!旁邊還有停車管理員跑出來看也嚇到),車主說車子後面輪胎也有受損。但是~他車子卻已經去烤漆了!!

監視畫面很遠只拍到他的車子開往監視器方向的路口,過了路口我們兩個人就已經在地上,然後狗就走過去了(晚上太黑,我們騎車的方向很不清楚,且都是黑色的車子及衣服)

現在對方沒有要理賠和解,目前要申請影像確認,我擔心如果影像確認出來說是我們撞他~我想確定一下我們站得住腳嗎?!或是還會有別的部分可以控告他!!因為警方有告知我們,對方等於肇事逃逸及巷口有需停下的標誌他也未停!

再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還是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提告

2、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監視器畫面為準,可以先聲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eer 105-01-16 09:37

1.我老婆(A車)在支線,號誌閃紅燈+讓標誌之路口,對方號誌閃黃燈(B車)

2.A車駛至(讓)標誌前,有發現到右方非常遠處有間房子前有B車駛來(我去測了一下,距閃黃燈約250~300公尺)

3.A車駛至白線前,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

4.A車之車頭已過中心線,此時A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

5.A車發現B車,到被撞,約5-6秒。(好險雙方人平安)

6.A車之行車記錄器,並無攝影到B車

7.A車之車速約30公里,有行車記錄器佐證,並有注意路況,以為能安全通過,孰不知B車之車速過快...才發現車禍

8.如果(路權)是絕對論,我以上是廢話,B車不管在多遠處高速駛來,A車就算規矩注意開車也是輸家...

你好:

支線固然要讓幹線先行,但不代表行駛幹線之車輛都沒有過失責任,可以申請初判表現場圖,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如果有保全險也方便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對方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Doris 105-01-12 16:05
於學校地下室停車,因當時燈光昏暗,故倒車撞到另一車輛車頭,主動報警,警員說非道路,只能備案,也主動找車主,願賠償括痕,車主說要回原廠修復括痕,我同意,但不同意連保險桿也要換新品,保險公司對我提出代位求償賠償金額超出我預期,是否有何方法能談到合理賠償對方價格?若循其它解決方式例如:調解委員會、上法院,對我來說是否有利?
小流 105-01-12 01:48

近日下雨騎車,時速在40以上50以下,為閃躲同為順向突然往轉往左側道路的年長者(騎乘腳踏車),先緊急煞車機車自摔打滑,碰撞到年長者腳踏車導致摔傷。

第一時間,從地上爬起,去扶跌坐在地上的老先生至路旁,也再三詢問勸說報警、跟救護車或者我親自送老先生去醫院。目測及詢問老先生有右腳踝前一處3cm擦傷,被數次拒絕報警、送醫後,我留下電話給老先生,等他離開後,便自行去醫院急診。

由於第一次發生車禍,雖然知道要先報警,當時摔車頭很暈、加上胸口撞擊機車龍頭,當下已經失去正常的處理判斷...

自行至醫院急診,雙腿擦傷、胸口肌肉挫傷

後續主要擔心老先生摔倒後可能會有其他後遺症,有可能會有巨額索賠。基於沒報警的後續車禍,我應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還是先去報警,讓員警可以調閱路口監視器等,倘若互不追究,就撤告即可。

2、倘若對方願意息事寧人,可以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Hunk 105-01-11 19:5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在去年7月多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車禍

就是我騎機車時速50公里的時候走中線超一台小貨車我從左邊超車他當時打著左轉方向燈  由於他時速很慢 所以我才想抄他車左轉  沒料到在我超車到一半的時候  我的車頭已經過了他的車頭 他突然左轉掉頭 不是在路口 是大概在路口前15公尺的 虛線上他撞到我機車車尾  當時候我報了警

事後警察判我100%全責 

這也是保險公司告訴我的    之後我就都給保險公司處理   突然有一天我莫名其妙接到一個和解委員會的電話  他有說他有寄信給我 可是我連掛號信都沒有收到 他問我可以不可以到場 可是我連他有寄信來我都不知道 而且當天我也沒辦法到場我也跟他說我不行到場

到了今年一月多我又收到他告我   要求我賠償他10萬元 (上面寫說工作車損壞的工作補償)

請問一下我改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5-01-11 20:37

您好!

如果您對肇事責任的判斷有意見,可以申請車禍事故委員會鑑定,損害賠償金額會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另外,應要求對方提出賠償金額的證明,可扣除折舊,沒必要照單全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