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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un 103-09-01 12:27
日前在山上行駛時,因為路旁停滿一排車,其中一台車頭稍微突出,導致我在會車時,不慎擦撞該車,當時該車上無人,且因擦撞痕跡不算明顯,故我就自行離去。請問在法律上我可能面對何種刑責呢?會是肇事逃逸嗎?那如果對方提告,我該如何處理呢?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9-01 13:02

您好!肇事沒人傷亡不會有刑責,但可能被處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另需賠償對方損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威 103-08-26 20:26

事故發生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4點33分,當時駕車國道3北上於芎林下交流道,道路速限50我時速也減至在速限以下,下交流道時見綠燈便向前行駛,不料車頭剛出路口便遭左方摩托車衝撞車頭,當下立即剎車向前查看並報警處理,對方右鎖骨斷裂,警方到場處理事故對雙方進行酒測我也一併將行車記錄器交由警方(驗出對方酒駕+紅燈)保險公司也到現場請我填寫事故授權書,但經是發後至今104年8月26日對方打來跟我說要談和解一事我說我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說那是民事方面但對方還說還有一條過失傷害和解,警察跟他說不合解的話6個月內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我車速不快欲左轉但A柱有死角對方酒駕紅燈車速又快跟本反應不及,這樣我還要賠償他的損失還有刑責嗎??請問板大我該如何處理此一事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肇事責任初判表分析,您有無過失,若您無過失即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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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3-08-17 01:02

你好本人在於新北市新北環快某路段發生交通意外

事發原因:現場為兩線道路口設有待轉區當下號誌為閃黃燈狀況

雙方都是騎乘機車 當時對方在我右側前方我在兩線道中線靠右側

對方在做筆錄時提到欲要進入迴轉道在號誌前約十公尺左右打起左轉方向燈直接往左靠當下因距離過近事出突然並沒看到對方有閃左轉燈也並無向右靠進入待轉區對方左側後視鏡是損壞的所以未注意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當下我有鳴示喇叭示警但對方並未注意繼續往左靠 我本身有跟著往左閃避但因距離過近反應不及車頭撞上對方左車側 

但據我所知機車如欲轉向時應於路口前方30公尺就須打起轉向燈以及不管當下燈號為何都必須進入待轉區再行左轉想請問一下這個是否正確 謝謝請為我解答一下!!

小貝 103-08-12 15:44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這次車禍責任問題,懇請幫小的判斷一下。

 

我方開汽車,對方騎機車。我方路邊停車買完東西後要迴轉(是從路邊要迴轉,不是從快車道迴轉),確認都沒車後慢慢地迴轉(也確定那條是可以迴轉的路),突然聽到碰一聲,才知道有輛機車從左車頭擦撞飛了出去,最後停在在逆向車道,對方的機車擦撞右邊後往左邊摔,毀壞嚴重,我方的汽車保險桿被整個扯出去,只有對方有受傷。

 

我方駕駛人第一次發生車禍很慌張,車上又載著老人跟小孩,一時忘記不能移動車子,把車子停好在路邊。(不過後來都有老實地跟警方說有移動過車子)

 小朋友跟駕駛人說要駕駛人別報警,因為她們家是單親,她又沒駕照,她爸爸來也只會罵她而已之類的。

但是剛好有警察在附近,警察就直接來處理了。

後來送對方去醫院(對方因為穿拖鞋,所以有擦傷跟縫傷口(腳後跟那邊裂開的樣子),沒有住院。),駕駛人擔心對方是個小朋友,會沒錢付醫藥費跟回家,就把身上全部的錢都先給了那個小朋友,處理一下後續的事情,之後去做筆錄,跟警員說小朋友可能過幾天才會去做筆錄,才知道小朋友已經做完筆錄了。

 

警察一開始有說因為我方迴轉,對方是直行車,這樣是我方錯比較多,這都還可以理解。

之後對方的家長說那台車是新車(說是七萬多塊,但是我們去問車行都說才賣六萬多)才買一個多月,修理起來要五萬六(後來去問那家機車行的老闆,老闆因為是稍微估價一下,不會有明確的數字,老闆跟對方說大概要五~六萬。)要我方全賠,講話的態度讓我方這邊都不太舒服。

談了一下,跟對方說我們這邊車子也有受損,後來對方說我們錯六成,加上我們車子的損傷,我們要陪他四萬塊,他說四萬塊是他的底線。(雖然我方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五萬六的六成是四萬塊……)

然後還有說他女兒現在出門都不能坐在機車後座,要搭計程車之類的(但是可以坐在機車後座去做筆錄……)

 

我方迴轉的時候車頭都已經過中間線了,速度也很慢,對方明顯騎在快車道上,老人家也說她速度過快(雖然老人家說了沒什麼被採信的可能,但是可以把保險桿整個扯掉感覺速度真的不慢……),後來擦撞後往汽車左前方,向前飛出去(雖然對方家長一直強調他女兒速度才49),所以感覺對方幾乎是騎到逆向車道去了(但調解委員會堅持他們是直行)。

 

我方家境有點困難,賠不太出對方提出的價錢(可能把汽車賣了還不夠吧,都是老車車了,不太值錢了……)。先前車禍的時候駕駛人因為對方算是小朋友先給她的那筆錢,對方還說那筆錢不能算在和解金裡,也不能算是紅包(對方家長要求要紅包),感覺意思就是直接給他,對方還說我方計較那筆錢很小氣(但那筆錢是駕駛人四分之一的薪水,駕駛人一個人養三個小孩,那筆錢真的很吃緊。)。

 

因為調解委員會是一面倒,我方有長輩去詢問過委員會,說那個調解委員感覺怪怪的,而且對方提出的價錢都跟詢問過得不太一致,所以想詢問專業人士跟其他管道(本來想去詢問法扶,但是工作都卡到,也不太確定法扶能否詢問關於車禍的事情……)。

 

雖然知道直行車路權優先,但是對方這樣一直私底下拉高價錢真的很讓人不舒服和煩惱,能請幫忙判斷一下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嗎,謝謝。QwQ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責任的部份,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倘若不是累犯,基本上是不會入監服刑的,都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2、至於民事責任的部份,對方請求的所有金額,都必須提出單據,否則無須理會。且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負擔。

3、肇事責任的部份,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大寶 103-08-08 13:26

我們和一台大貨車發生擦撞,我們的車在內線道,對方在外線道,我們都是待轉的左轉車,結果大貨車搶快,先行左轉,結果距離沒抓好,她的左後輪就猜撞我的右前車頭,導致我的右前輪爆胎,車頭損毀。當下有報警且對方貨車司機有說會負責,結果貨車司機的公司完全推卸責任,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

法院對於車禍責任判定,除兩造供詞外,尚須參考鑑定報告。

若您居於高屏地區,歡迎準備資料到所詳談。

大雄 103-08-03 01:30

首先我想請教,賠償理由在於"故意"與"過失"關於精神撫慰賠償的金額上是否會有差異?

假設有,民事法官是否就有要調查清楚的必要?如果發現法官已經預定立場判定為過失(對方事實上為故意)案子還在進行中,如何求助?
本案由於一審被告被判刑四年民事賠償於一審終結前有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對方故意開車撞人)一審判刑重傷害未遂,刑期四年
會這樣詢問的理由有:1.移交民事庭法官判定似乎以一般車禍賠償來看,沒有以重傷害未遂案件來看,因為我請求法官調閱我需要的證據,是一份警方現場勘查報告報告抬頭就是以被告名子涉嫌傷害案件所蒐集的證據報告,法官卻以[交通事故]的名義來調閱這一份報告。

2.民事庭法官當庭有提到賠償的衡量不會因為故意和過失有差異,光聽到這點我就很火了,我骨盆是因為對方開車撞擊後夾在車頭與電線桿中間,當下失去行動力,被抬上救護車,骨盆爆裂事後打了十幾根鋼釘固定,手術還得冒3~7成的死亡機率,手術後雖安然度過,法官竟然不判定過失或故意當作一樣來看,受害者的我太不公平。第一次開庭還提到對方不會無故開車撞人,天阿!對方就是因為氣憤開車撞人,於一審被判刑四年,正當防衛都稱不上,法官還這樣說,讓我感覺偏向被告明顯。

3.由於對方不服一審刑事判決,提起上訴正在審理中,民事如不判別清楚,假設民事法官輕判,對方將以民事判較輕為由來當作上訴之理由時,將會又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去釐清此問題,對我本身時屬不利。

4.對方因為害怕賠償已經做脫產動作,名下兩間動產已經過戶給年邁母親,時屬脫產明顯,又得另打債權損害官司。

5.對方又誣指我方要搶劫他的車輛試圖合理化開車撞人的理由,於檢查階段與一審階段對方都有提出,不過當庭就被檢察官與一審地方法院法官共計兩次當庭駁回。(超誇張的指控,誰會搶鄰居的車?我自有 Toyota Altis一手現金買斷,他開車行兇的車是Toyota yaris還是中古的)今年四月份又另外告我跟強盜,令我哭笑不得,偵辦檢察官還當庭就問了,不事都查過了還告?結果,重點來了民事庭法官還似乎相信了對方的說法?!不知如何自救

6.訴訟是一件很磨人的事,小老百姓沒有時間去耗,請問民事庭已經走到第三次開庭的情況下,有辦法挽回這狀況嗎?難道真得等到誇張判決產生後再來上訴不會太消極?

7.目前沒有得到任何賠償與慰問!
以上

蘇子良 (馬克) 103-08-08 12:06

 聽您說來案情頗複雜, 不過通常情形下刑事附帶民事之案件是依刑事判斷事實,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行為事實的部份,原則上必須依據刑事庭認定的事實範圍做基礎,然後由民事庭作判斷,倘若確實是重傷害,則民事違法認定的機會不高。詳情必須閱覽病歷判斷。

2、至於賠償的金額,除了精神慰撫金之外,確實與故意過失無關。

3、兩個訴訟確實會相互影響,本文建議您應該好好主張。

4、脫產的部份,倘若來不及扣押,則只能提起撤銷訴訟

5、有關對方不實指控的部份,可能另外涉及誹謗罪嫌,在看您是否要ㄧ併提告

6、倘若您認為法律事務過於繁雜且疲累,可以委請訴訟代理人及告訴代理人,您可自行斟酌。

 

 

ych19 103-08-02 22:28

我想請問我朋友的兒子在晚上11點多的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了,對方又肇事逃逸,等到隔天找到人的時候,身上的酒味已經沒有了,問他為什麼逃逸,他說手受傷去擦藥,這樣的話,是不是就不能說他酒駕了,刑責是不是就比較輕了,現在我朋友的兒子在加護病房,說是顴骨粉碎骨折還有腦震盪車頭也幾乎全毀... 這樣大概會怎樣判決或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仍會有肇事逃逸傷害罪等相關犯罪。又待檢方起訴後,被害人得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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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兒 103-07-30 22:02

請問~我是住社區型的透天別墅~停車的地方是屬於人車分道

社區是兩邊房子面對面~中間是車道~而我們隔壁左右兩邊鄰居都有停汽【機】車在車庫鐵門外面~左邊的住戶因他們個人因素要方便自己停在車庫裡的摩托車方便出入~所以都會把車停靠近我們家~而且停的很外面~我每天要出門會很難彎過去~幾乎一拜了。

上次還因為這樣~我車才剛出車庫就一台摩托車撞上我的車頭燈那裡~已經跟住戶反應過了~還是一樣停的很離譜~都不會替別人著想~

我有把他停車拍照起來了~~

請問我能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他嗎?總是讓我很困擾。

 

 

月兒 103-07-31 20:54
請問有人可以幫我想辦法嗎?謝謝
小文 103-07-28 21:29

您好:朋友的車禍糾紛

請問以下情形:朋友開的是卡車在待轉已經停下

對方騎機車一頭撞上卡車頭 ,對方沒有駕照及騎很快

有別台車提供行車記錄器,有拍到騎機車的騎很快。我有看到轉彎車必需負較大責任,也請保險公司理賠上問題,當下也馬上包紅包給對方壓驚。現在對方每天都打電話來說沒錢付醫藥費。每天都打來要錢。還說等著上法院。

請問遇到這情形該怎麼處理。。非常謝謝大家看完這篇。感恩

 

 

103-07-25 13:01

各位律師、網友大大 午安:

小弟於前陣子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但是抓不到頭緒該怎麼處理後續,"車禍新手"XD,因此想懇請各位律師、網友們幫小弟一點忙,即使只是提供一點點意見也好,小弟先說聲感恩。

事由:

5/28 中午,小弟如往常般在家用餐完畢準備回公司,出門沒多久即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地點是一條約6M寬的雙向道路(單向約3M),當天小弟因機車壞掉臨時改開車上班。當時眼見一部機車迎面而來,如果煞車對方肯定會撞上我。周遭無其他人、車。我立即往對向車道閃避,但不幸的,對方也騎回他本來的車道,於是撞到我的右車頭

現場處理:報警並通知救護車,現場處理完善後趕往醫院探視對方。 現場:無行車紀錄器、無監視器酒測:兩邊都是0。 刮地痕:位於中心線,但方向是 | ↙ | (中間那一條) 煞車痕:無。 對方損害:人-換人工關節、車-應該是報銷了。 我方損害:擋風玻璃裂掉、右側車頭凹損。 醫療費用;出於誠意,由小弟先行支付。

由於本次車禍事故才知道,在上一次驗車時,驗車廠將我原先的保險公司換掉了,事故發生的當下只剩下"強制險",原來的其他相關保險都已經沒有了。

 事故發生後,小弟立即去申請交通鑑定,可是等一個月後的結果是無法鑑定,"明明是對方逆向在先,卻搞得好像都是我逆向去撞他"。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如果申請覆議,還是會維持原來的"無法鑑定"嗎?如果要申請覆議,我應該怎麼撰寫或是在那裡可以找到相關資料嗎?需要再提供新的證據?

2.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要談和解的話,大約在多少金額的範圍內算合理呢?(對方大約54歲男生,小弟目前待業中)

感謝各位律師、網友大大的幫忙,感恩。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3:16

您可否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證明您是為閃避對方違規行為,否則依您所述恐怕車鑑委員會會作出不利於您的判斷。至於賠償要看對方受傷程度、年齡、身分地位等綜合判斷,以上答覆,請參酌。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103-07-17 16:57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 源於103年,本人在去年12月底 有一不認識男子(後得知是鄰居友人)駕車至我家大門進出口停車,因不曉得是誰, 故請警察出來處理把車移走 我可以去上班就好! 後來該車主大吵大鬧, 一直不願意,還主張我門口未劃線 故買到這樣的房子算你倒楣, 警方後來取得他的鑰匙,把車移開,車主很不爽, 還衝向我正在移動的車頭前阻擋三次,後他與警察後他與警察拉扯,又被推開! 他推不過警察,就繞他朋友之妻(即我鄰居之妻)另駕一台轎車擋住社區路口, 不讓我出門上班,但我跟警方反應路口轉角不可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明定! 警方當沒聽見看見! 完全沒有排除!

後我向地檢提出妨害行動自由罪之告訴 ,檢座傳警員作證 ,警員翻臉變說, 他只是違停! 沒有妨害自由的動作或言論! 完全是偽證匿 飾 增 減! 與當天的監視器,照片等物證內容不符!甚至道, 被害人根本不在場!什麼叫我不在場?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提偽證罪之告訴呢? 是寫告訴狀還是據名附證據檢舉告發? 還有我是否應該向地檢聲請交付偵察庭庭訊錄音檔及譯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該員警偽證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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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擋車的行為,應該是涉犯強制罪而不是妨礙自由,因此該員警的口供並非全然錯誤。

2、倘若您要提出偽證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當天的行為是否確實有監視錄影畫面,及該名員警的詳細筆錄,不要任意提告,避免日後遭提起誣告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loud 103-07-15 18:19

各位律師

大概兩個禮拜前行駛國道,當天下大雨視線非常差,我們當時走在內線道,時速約70-80,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台停住的車,沒有雙閃燈警示也沒有放三角錐,當下雖剎車但還是擦撞到對方的車,因為有將車頭往左偏,所以我們的右前方擦撞到對方的左後方。我們在原地停了三分鐘,一直不見前車有人下來,又因為在內線道,視線又差基於安全考量我們也沒有下車,在車上查看對方車子並無大礙看起來也無損傷,我們想說感覺雙方都有錯,當下又那麼危險怕後方車子撞上,所以我們就先行離開了。

結果前天接到警察來電說對方當時也離開了並到休息站報警說我們肇事逃逸,對方沒有受傷。我們目前只做了筆錄還沒和解。請問律師,這種情況錯只在我們嗎? 還是對方也有責任? 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價格不合哩,我們拒絕和解,那我們會面臨什麼刑罰嗎? 若是這樣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32

 既然沒有人受傷就沒有構成肇事逃逸罪,

至於你跟對方的財物損失,要看雙方過失程度判定,並且要跟保險公司協調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即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您與對方之民事損害賠償比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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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Hsu 103-07-10 21:29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四月因前方號誌紅燈,我們未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踩急煞,為了怕煞不住所以車頭往右偏所以有跨越車道線,後來有煞住已靜止,但是又遭後方來車推撞,現在初判表出來,可是為什麼變成我們的錯,上面寫我們“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不依標誌指示行駛,有違規定”。然後撞我們的車寫“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這樣子被撞還要負大部分責任,是否太不公道。如果初判表出來,不認同,除了申請鑑定,還有其他的辦法嗎?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Hsu 103-07-10 22: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 ... (恕刪)

律師,謝謝您耐心的回答。我們決定申請鑑定,只是針對跨越禁止變換車道這部份,

因為當下情況所逼,有違規我們願意承擔,不過這個部份會不會使我們必須承擔大部份

車損(因為目前對方保險是這樣提出)?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為您具有較大之過失比例,您即須負擔較多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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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 103-07-08 16:07

律師您好: 

我在5/28下午發生車禍,三方各以甲乙丙代替

甲(汽車)迴轉沒禮讓直行車乙(我.機車)導致擦撞擦撞滑行到對向車道碰撞到正在停紅燈的丙(汽車)

發生擦撞前我已經有看到對方車輛要迴轉於是減速,同時對方車輛也已經減速,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去,殊不知我剛過他車頭他就加速撞過來了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結果出來是

對方: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現在對方的保險要求賠償三七分,我三對方七

但我覺得不太妥當,畢竟肇事原因是在對方,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如果我必須分攤的話,還得要分攤丙方的修繕費用

感謝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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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麻 103-07-04 13:30

前幾天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弄十字路口與小客車相撞(我是東西向, 對方為南北向)因為對方車速過快, 我車頭嚕出去(我有減速)閃避不及先撞到對方的前方左側車頭, 因為撞擊力太大我的車頭整個全毀, 車身偏左,我受了點輕傷 (有去醫院驗傷), 對方沒事
依肇事責任比, 依路權, 我需付較大的責任7成 , 對方3成, 雖有不甘, 但也認了, 誰叫我開的馬路比對方小條

我有報警處理並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後續理賠事宜, 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為5萬, 我的是10萬


現在重點來了, 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先撞他, 而且我的車子維修費大過於他的, 他也沒保第三險責任險所以不願意理賠我任何一毛錢,
對方的維修廠打來就嗆要我理賠, 說是對方委託他們處理的(他們應該是認識有關係的), 態度很差~
而且在我方保險承辦員過去確認對方車況維修費用前, 他們就自行更換了一些零件, 所以無法判定是我方造成的還是他們藉機換的

另外有一點不知道能不能向政府機關要求賠償, 就是我的前方路口原本是有面凸面鏡的可以照右側來車的和我們這一方向來車的, 但是那面鏡子在前陣子被人轉向照到只能照左側來車, 正常來說那邊應該設立兩面鏡子的,
也因為這樣我的車頭必須嚕出去一點才看的到我的右側來車 (因為左右都有死角和遮蔽物), 但對方若沒注意到前方路況或是車速過快就很容易閃避不及,對方態度若還是堅持不願意理賠, 這樣是否只有走法院途徑了呢?

還是可以請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先賠給我對方該給我的3成維修費, 再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追討維修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的部分,雙方都必須依據肇事比例賠償對方因車禍事故所受損害之損失。

2、您可以另外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保險部分,必須看您所投保的險種為何?倘若事責任險,則無法,本文建議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小勳 103-06-26 17:58

想請問一下.... 隔壁車位的摩托車刮到我的汽車 但是停車場的監視器又只照的到車頭的部分.

有問社區主委,是否能加裝監視器...但是主委說不行..我說那我自己出錢加裝...得到的答案也是不行...

監視器照不到對方刮傷我車子的證據....我就只能任憑他刮我的車嗎? 已經2次了

各位大大...能幫我想想辦法爭取我的權益嗎? 拜託...拜託.......

林林 103-06-26 14:44

你好,

車禍地點: 無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A方開車(南北向/路口地上寫有”慢”字), B方騎摩托車(東西向/路口地上則是寫”停”字), 初步判定是A方無減速(實則有減速再開, A方都已開過中間白線), B方判定是酒駕酒測值0.32, B方經醫生檢查為腿部輕微擦傷, 股間挫傷(也無法真正得知是舊傷或是因車禍造成的, 且事故發生沒2天就開心的上地方電視台唱歌), A方因是開車, 故車頭右前方保險毀損, 但現B方不願與A方和解, 硬是說要醫到其尾椎完全好, 可是又提不出正規醫院的醫生證明

問題1: 若是走到法庭這一步, A方的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前提B方是酒駕, 酒測值高且已構成公共危險罪, 簡單的說, A方會有多少勝算? 酒駕者到底是會承擔多少責任?
問題2: B方能否在每一次的調解庭中提高和解金(一次比一次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對方有無酒駕,倘若A有肇事責任,均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但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損害賠償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包含收據、診斷證明書等,不是隨便開價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並且委任律師協助。

Eric 103-06-14 15:48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提告 過失傷害 已經開過偵查庭 中間已經兩度談和解 但無結果 一次是在偵查庭之前 一次是之後再調解委員會

初步研判表示: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行,以致人受傷

車禍發生其實大致如下:一月初 我從購物中心機車出口出來(出口跟外面道路成直角)當我出來時,道路旁邊停滿了在汽車停車格的車子,導致我看不到左向來車,又因為左邊為紅燈,我就緩緩的前進,車頭剛超出停車格的車子時,發現左邊有來機車 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到我左側機車側身,雙方車子都有毀損,都有輕微的外傷(我是左小腳擦傷瘀青,對方是雙腳膝蓋擦傷,胸口疑似放到自己龍頭),當下旁邊就是警察局,報了案,叫救護車把對方送到馬偕醫院,到醫院時,關心了對方傷勢,有問了護士,對方暫時只有外傷,胸口疼痛是因為撞到暫無大礙,在看後續觀察,就個自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近日收到士林檢查署起訴書 大概 提下重點以及法條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任應提起公訴,.......

犯罪事實:

(1)  ......省略(就是描述 車禍發生過程)等等

(2)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之傷害罪嫌。....(省略)
,此舉已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所定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請審酌依
該條規定減輕其刑。
(3)依刑事訴法1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

我的問題是:

1. 可以大概我跟我解釋一下 法條的含義 以及 訴訟的流程?我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庭?

2. 這種案子法院通常會怎處理?很嚴重嗎?

3.有必要請律師嗎?我好像不符合法扶可提供免費律師的資格。

4.再調解委員會時,委員說這擺明百分之百都我的錯? 真的是這樣嗎?我知道車禍過失主因在我因為我沒有讓幹道車輛先行,但是我認為車禍會發生沒有說一定都是哪一方完全錯吧?,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是有要做閃避以及煞車的動作,對方完全沒減速也沒煞車,導致我被他撞到對向車道,他自己也因為沒煞車的關係,因為慣性的關係身體往前傾導致膝蓋?地,胸口撞到龍頭,也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往正前方看,車速也沒有過快?

5. 現階段還可以跟對方和解 請對方撤銷告訴嗎?還是說先等開庭後再說?

還是能先和解和解?


第一次 和解是私下約在警察局談 因為對方提出的金額跟我願意賠的金額 差太多(對方開10萬 我說2萬)對方聽到馬上走人

第二次是在調解委員會 中間互相提高以及減少金額 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一開始對方還是堅持10萬(這邊對方分成三部分 醫療費(有收據大概1萬 就衣些甚麼中醫診所的,推拿的等等的  ) 修車費(5千) 再來是工作損失

(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他說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一次請假50天(證明是一張紙上面寫從幾號到幾號 有蓋了類似公司大小章?) 然後 一個月可以收入6.7萬以上(對方是大陸籍女子 沒有身分證 沒有工作證明 沒有勞保 沒有薪資證明 只有薪資袋)

我覺得不合理得地方是 對方受的傷 根本沒那麼嚴重到要一次請到50天休假 (他有拿出後來馬偕給他的診斷書:胸部閉鎖性骨折)他沒開刀也沒住院,如何去證明他的傷真的需要休息到50天?受的傷真的無法讓他工作?,再來 薪資損失方面 對方無法證明。

經過不斷的協商,我願意提出4萬5當作相關賠償以及協助對方申請醫療費部分,但是對方只願意降低到8萬,導致調解破局。

但是現在  再調解後幾天 對方傳訊息來 願意跟我和解 但是金額部分希望我能再高一點。

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或著做甚麼樣的因應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被起訴,則接下來即會進行法院審理程序,但只有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基本上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您仍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才能避免遭受刑事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Eric 103-06-14 17:0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恕刪)

就對方提出的金額實在太不合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滾滾糖 103-06-12 21:12

今天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三重客運前面,騎普通重型機車於中線道,當時路況正常,前方號誌也為綠燈,忽然前面的小客車急煞,緊跟在後面的普通重型機車亦做了緊急煞車的動作,我看到後雖也做出急煞動作,但是由於距離只有約3公尺,時數也是正常限速的40~50,撞擊到了前方普通重型機車的尾部,前方普通重型機車車子有倒,車主沒事,後載一名女性,有些微擦傷,對方車子有些微刮痕,與尾巴的車牌與排管有受損,然後待警察來後,他們也只咬定我沒有做好安全距離,而他們的急煞動作實屬正常,而要告我過失傷害(對於後載女性的些微擦傷),而我方車子,車頭毀了一半,想問,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我就要賠償所有金額?(調閱監視器,拍不到我們出車禍的畫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照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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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kiss 103-06-12 18:09

對方闖紅等致我姊重傷骨盆裂開撕裂傷無法上班

今日收到起訴書竟只依刑法第284條判賠五百元

請問接下來有甚麼方式處理?收到起訴書時我都傻眼了,從出事到談判對放嗆明就是沒錢,醫藥費不賠說是我們不長眼活該?肇事者還撞了我姊之後繼續追撞第二台轎車,因為該路段監視器故障也無測速器,但以車頭全毀,並將人撞至對向車道來說它的速度就不只他說的20KM了,這樣只賠五百塊?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們有遇過類似案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遭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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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kiss 103-06-12 18:00

對方闖紅等致我姊重傷骨盆裂開撕裂傷無法上班

今日收到起訴書竟只依刑法第284條判賠五百元

請問接下來有甚麼方式處理?收到起訴書時我都傻眼了,從出事到談判對放嗆明就是沒錢,醫藥費不賠說是我們不長眼活該?肇事者還撞了我姊之後繼續追撞第二台轎車,因為該路段監視器故障也無測速器,但以車頭全毀,並將人撞至對向車道來說它的速度就不只他說的20KM了,這樣只賠五百塊?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們有遇過類似案件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看到的起訴書應是檢附的法條,由於對方已被起訴,所以您仍可以在法院審理時表達您的意見,並可在一審程序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 103-05-23 22:21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直行車車禍發生後昏迷到醫院後才醒來,

警察來做筆錄是說對方從騎樓出來正要起步,

我找派出所要調閱監視器,派出所說要找里長調,

里長說監視器壞了不能看,請問是不是里長有問題?

 

而我的車壞右半邊,對方車壞車頭

我全身擦傷還有縫好幾針,對方輕微擦傷醫藥費

 

筆錄上面寫說我是反應不及,

對方強調我騎很快是我撞他,

但我認為我是直行車路權應該在我這邊,

況且我的車只壞右邊,他卻壞車頭

我要如何只用右邊撞他車頭

想問問看說基本上這樣的話,

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後,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呢?

還是說我要去路邊問問店家,去找目擊證人嗎?


這邊先謝謝各位前輩幫忙解惑

 

 

莊惟堯 (名寶) 103-05-23 23:53

您好

關於你的車禍意外問題,雙方都可能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的嫌疑,當然也有民事求償的可能,建議你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先大略計算一下準備求償的金額,跟你可以接受的金額,然後心平氣和的去談調解條件。如果調解不成,始建議您找專業之律師為您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

如果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建議找尋目擊證人證明您為直行車,並建議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討論,以維護您權益,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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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3-05-23 17:32

我方A車為併排臨停,後方8~9公尺處另一台B車併排臨停,

機車行駛中閃避B車後,騎至隔壁車道中間跟C車發生擦撞

機車倒地滑行機車車頭小撞到A車後方排氣管後停止,

騎士機車一同滑行,但人未碰撞到A車,

可是騎士年紀大又頭部受創傷勢嚴重,目前被告傷害罪,

現在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

A車:併排臨時停車

B車:併排臨時停車

C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機車:涉嫌閃避疏忽

請問我方現在的責任問題大嗎? 還要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身權益??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真正肇事責任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判定為準,您可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諮詢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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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 103-05-16 19:10

前幾天因為警察在逮捕嫌犯,此嫌犯開車企圖逃跑
而我的車停在家門前,嫌犯倒車時撞到我車子的右側車頭~

目前我的車仍在保養廠等待最後理賠鑑定結果~
雖然對方的車已經有先出險,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說

他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公司不賠,要我們自己去跟那個肇事者談理賠

現在想請教的是肇事者犯罪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修車費用~~那麼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人員先負責修車費用~~然後再由該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轉而向那位肇事者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撞您車之人請求,因保險公司已表示非出險,不屬保險契約範圍,似難以向保險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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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燎野 103-05-14 20:05

我的父親年60歲,過年前騎自行車穿越馬路發生車禍,當場肋骨斷裂、顱內出血死亡。肇事車與父親均是由東向西方向。據路前店家監視器(角度不清)、警方紀錄,當時父親自行車騎至路中央行車分向線。父親的倒地位置距離撞擊點有13公尺,自行車除車頭與加裝的小電燈,其餘都已撞爛。肇事車未成年無照駕駛,稱車速40並且是父親突然左轉才導致閃避不及,之後失控後滑行對向車另造成連環車禍
經過事故鑑定與出庭,法官說,網狀黃線區就在前方是父親未依規定轉彎,為肇事車與連環車禍主因。肇事車無照駕駛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與連環車禍次因。
請教,事發地並非禁止穿越之雙黃線,真如法官所說未依規定至網狀黃線區轉彎就構成車禍主因?如果我方沉默,是否會因車禍主因關係,後續被要求賠償?另外再請問,監視器法拍到事發的瞬間,沒有煞車線,真的就無法依現有的推測對方車速實則是多少?

 

您好,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協助,並且向學術單位請求重新鑑定,否則你們為主因的話,你們恐怕要負擔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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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再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卻為主因,對方似會主張過失相抵減輕損害賠償範圍。目前您得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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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15:39

您好:

本人於公司樓下停車場發生事故,停車共有東與西二個出口,本人奇機車由東向西出口,本人在車道靠左行駛。與乙方機車由南向北欲往西出口行駛。

因而擦撞,乙方車頭撞至我方機車左側,乙方表示本人為逆向行駛,要求本人賠償機車修車費用損失,想請教,我須要賠償她有的損失嗎?因對方欲往西出口其右側有牆壁遮住,並未停看,雖我未靠右行駛有錯,如都要我全部賠償,是合理的嗎?

 

您好,建議聲請調解或者鑑定釐清雙方責任,雙方看起來均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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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無受傷,可請求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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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nao 103-07-23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

律師您好:

此次車禍經乙方談和解,乙方堅持我在地下停車場未靠右行駛,才導致此場車禍發生。和解不成,故改調解

對方有要求我全額賠償他的車輛毀損部份約7200元,我自己修車部份約3000元並未提及到如何賠償

請問在停車場上在同一出口所屬車道上共左右有二個出口,且每一分區的出口都往這一車道車道上並未有畫分隔線或是方向線情況下,此停車場為加工區提供,也屬私人道路嗎?在無路權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

警察有提供調閱撞擊的影帶,我的車身左側被撞,之後人身往右倒。對方則是車頭的下方避震器毀損對方要求我全賠,目前已由對方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以主張依事故發生地所屬區公所調解?還是必須配合對方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對方有再提到,如調解不成即上法院採取民事訴訟?像處理此案件,賠償總金額約一萬,是否須要走到法院?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

謝謝

 

 

阿祥 103-05-05 01:50

本人在月中時在一十字路口與一台對象左轉之白牌貨車發生車禍機車車頭全毀且雙膝挫傷車禍機車維修費用約1萬,醫藥費另算。

-

申請了車禍分析初判表,對方為涉嫌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我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III),想要跟對方要求7成賠償卻碰釘子,對方認定我方機車右側超車且頭低低未看車前狀況,故不想理賠我方想走法律途徑,有點扯。

-

狀況說明:本路段為雙向單線道之十字路口,當時我方順向路口有一台貨車正在等待左轉,因車體大小關係我方無法得知對象是否有轉彎車,我方機車從欲左彎之貨車右側直行前進,被對象左彎(且起步速度頗快)直接迎頭撞倒,車頭與大燈全毀,對方貨車車頭板金微凹,本人當下雙膝受到撞擊無法行走,警方到場後對方態度不佳只想拿1000元了事,所以當下並未和解。對方車損輕微,我方機車有幾天無法使用只能尋找其他代步方案。

-

問:對方在撞傷人後未詢問康復狀況是否可以當作求償依據?對方一口咬定我方右側超車,但在我認知中,機車因駕駛行為的關係並沒有像汽車般的右側超車認定,且我方是與順向欲左彎車並行再從右側穿越直行通路口,應該沒有右側超車事實?而我方頭低低未看前方是否會影響求償

-

事後電話求償,對方貨車駕駛找他爸來跟我理論,威脅我說他是蘆洲的XXX很有名,且說是車是他(駕駛的爸爸)的,我告他的話他會告誣告求償營業損失(白牌貨車求償營業損失?),目前我方處理方式為請警方轉介調解委員會,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改提業務過失傷害嗎?),請問這種狀況是對我方不利嗎?

-

問說對方怎麼沒去申請初判表他說沒空,被撞還要被威脅,感覺很不好。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現在這種狀況,小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 103-04-30 11:05

請問我的朋友是計程車(一年新車)他跟一台遊覽車都停在紅線上.我的朋友下車幫客人搬行李時那台遊覽車突然倒車撞到我朋友的車頭.對方的保險公司說雙方都是違規停在紅線上只能賠到7成.被撞還要自己吸收另外3成請問這合理嗎?再來我朋友說修車時要求營業損失那個遊覽車司機卻說保險公司說.如果我朋友不要求營業損失就幫他把車修到好怎麼跟保險公司說的完全不一樣這點是否需要怎麼跟對方談.如果要求營業損失一天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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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103-04-30 12:40

現在保險公司又說是因為我朋友要求營業損失才說賠7成.如果不要求的話他們才會全額賠償請問撞人的人還可以這樣要求被撞的人2選1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30 16:06

您好!對方是試圖跟您和解,如果條件不滿意,您大可拒絕,再以訴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條件不滿意,可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注意自己是否亦有過失,對方可主張過失相抵減少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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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x 103-04-18 13:39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Jax 103-04-18 13:35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建議你可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這樣對方可能比較會妥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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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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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在和對方談和解時會比較好談。有關民事賠償部分,依法您可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至於實際賠償金額,應視相關單據證據後方能細算。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103-04-16 19:55

在竹圍要往台北方向的路段台15縣,那天色已晚爸爸騎車在我前頭帶我試騎路線,可是因路線不熟而慢慢行駛時數30-40,卻在變化車道中被一名年約28歲的男子朝後方快速撞擊我車,對方車頭全毀但身上只有手臂輕微磨傷並無大礙,而我因撞擊右手大拇指磨地面側邊皮全爛,右手掌也因磨地面而處處擦傷,雙腳膝蓋也磨損擦傷,想請求各位專業人士判斷如上事故,我方可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33

您好!先鑑定責任歸屬,若雙方均有過失,都應各負民、刑事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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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3-04-15 19:33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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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恐怕必須要看現場圖才能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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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3-04-14 11:44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hibarifon 103-04-08 19:53

三月二十八在去學校的路上騎摩托車,因施工BRT慢車道變得很窄,我車禍的地方左邊快車道有一道是用三角錐圍起來的在施工(靠近慢車道的那一道快車道 三角錐整個有把慢車道和快車道和區隔開 但錐與錐之間的縫隙好像可以走 我看到很多車在砂石車車尾待轉)而慢車道右邊的砂石車要開進左邊的施工處 且左邊三角錐處有施工人員指揮交通  因砂石車把要往左轉的待轉區給佔據了(右邊是沒有路的只有待轉區) 而有些要往左邊的騎士停在砂石車車尾 有些是則停在砂石車車車頭.因砂石車右邊在擋住了機車道 所以我騎得比較靠慢車道的左邊 我那個時候是要直行但在過路口時(已在紅綠燈與紅綠燈之間)看到直行的紅綠燈已變黃燈 但我已經快騎過路口了靠近斑馬線總不能紅燈了就停在路中央 不知道為什麼停在砂石車車頭的一位騎士騎了出來 我有急煞 但還是出了車禍 我的摩托車從斑馬線前滑到斑馬線後 (是看地板刮痕看出來的)傷了左手肘和左腳踝的皮肉傷 那位騎士我沒有看清楚是在那裡摔的 但是我一起身就趕緊去看了對方騎士的傷勢 他傷的是左腳踝 看他是血流不止 當下我就馬上叫了救護車來 之後那位騎士就被送走了 我當天有去做筆錄 也去修車行修了摩托車 龍頭歪了 右邊後視鏡整個斷裂 修了1480 過了幾天之後跟對方聯繫 他說他縫了十幾針還裝了什麼什麼血管 說四月快底的時候才可以拆線  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 我目前是學生還不想鬧上法庭 也不想造成父母的麻煩打算自己私下解決 但請問私下和解的話賠償是怎麼算的 (以不去調委會為前提) 你們說的鑑定是怎麼鑑定? 我有錯嗎 他有錯嗎? 我當時騎到路中央因為看了已變黃燈在看看左邊的施工人員的手勢是往前的 我就往前騎就撞到砂石車車頭的那位騎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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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7 19:17

我朋友他超前方的車,切到禁行機車道,不小心撞到前方正要迴轉的車,可是他車身還沒過半,他車頭出來一點點要準備轉,可是還沒轉停在那邊,朋友機車撞到他車頭

這樣是誰的錯?

還有要打官司的話誰會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禁止超車路段超車,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倘若有違規迴轉的話,恐怕我方的肇事責任還是比較高的,但是此類交通事故,還是要以證據為主,是否有相關證據能夠提供判斷?

牛奶 103-04-06 20:45

律師您好,

前日家人在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機車左轉車;對方汽車直行車)導致家人一挫傷,一手骨折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僅右側車頭板金凹陷,人無受傷。

請問我方可否向對方要求理賠醫藥費、精神賠償、財物損失、後續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呢?

而我方是否只需賠償對方車子修繕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再決定如何與對方談相關賠償條件,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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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31

您好:

關於您的車禍案件,首先應先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此部分警察局交通隊之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會記載,當然雙方均可再進一步申請車鑑會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依法您及家屬當然可就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機車修理費等費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並建議您可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對方也會比較願意出面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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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103-04-05 15:38

律師您好,有車禍相關問題想請問您!

             前日,媽媽騎機車左轉時與她左方的直行汽車發生車禍,造成媽媽身上多處挫傷,坐在後座的外婆手骨折,媽媽的機車車頭全毀,對方駕駛並無受傷,只有車頭的板金些微凹陷,請問肇事責任如何歸屬?有哪些是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損害賠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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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05 16:02

您好!責任歸屬可申請鑑定,若雙方都有過失,要互相賠償對方損害;受傷的一方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13

您好:

建議您的親屬可先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藉此讓對方願意出面和解,而且亦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求償範圍包括:醫藥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修繕費等費用

關於本件車禍肇事責任之歸屬,您的親屬可向各地區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初鑑,若不服,可再申請覆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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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55

要看路口有無待轉區,如果有,那你媽媽違規左轉,過失比較大

oreo 103-03-18 19:04

我騎機車是直行 他開廂型車要從對向左轉

他可能覺得快轉過去就沒事感覺沒在看 我一看到車頭煞車

還是撞上他車身然後摔倒 沒超速 他一下車就把我拉起來把我車牽到旁邊

匆忙留個電話說看要賠多少打給他 他就住附近 就走了

後來警察到場 我留資料也報他車牌跟電話給警察

警察問說要結案還是要做筆錄 我說結案

後來打給他 我說修車6000 醫藥費4000(我腦震盪+多處挫傷)

他說他前門打不開也要修6000 只願賠3000醫藥

當時兩個車上的都下車了 門打不開應該是騙的

-

1 請問他沒等警察來算肇事逃逸

2 請問他算是過失傷害

3 請問他未經劃線就移動車子要罰多少

4 請問肇事逃逸吊銷駕照還要罰多少錢

5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賠償

6 他如果不賠可是我跟警察說結案了要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8 20:5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驗傷後向對方提起過失傷的刑事告訴

並與對方談和解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則等到對方被起訴後

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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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03-03-17 16:38

你好 想請問 我駕駛車輛在一處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十字路口綠燈因更前方又一處路口紅燈且我方車輛停止於十字路口中間於是打了右轉方向燈準備切至右方車道 車速約0-10(剛起步)車頭轉向右方車道 後方一車從路肩經過並從右轉車道直行(此部分一開始不知道所以警察筆錄未記載)但後方有三輛認識的車輛可以作證 未減速經過十字路口導致與我方車輛碰撞 對方一口咬定是我的錯 因車損不大(或對方肇責較高)希望能避免以出險方式處理 想請問我現在能如何處理叫為妥當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對方為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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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mpcj 103-03-04 21:31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件車禍的處理方式. <事發經過>
   我騎車直行經過十字路口,(當時為綠燈)
   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發現一輛轎車他要右轉,
   因距離太近煞車不及(有向右閃躲),
   我前面的一輛機車有閃過,
   但我還是被他車頭撞到,
   當時有叫救護車 & 警察 <問題>
   現在打電話跟他說要求賠償醫藥費機車維修費,
   他竟說我車速太快,
   有看到他打方向燈還不煞車,
   跟他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也不管我,
   說那個路口機車都會煞車汽車過,(這有可能嗎?)
   反說我去撞到他的車,
   我說撞到我時他根本沒減速,
   他還回說沒減速你現在會更嚴重,
   當下是很想回他你轉彎是能有多快,
   還說雙方都有錯,沒有誰錯比較多,
   想要我自認倒楣的意思?
   我一直跟他說那種距離根本不可能停的下來,
   前面的機車有閃過是他好運,
   沒閃過是我活該被撞嗎?
   請問我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呢?若是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21:56

您好!對方既然沒誠意談,您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解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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