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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03-12-29 16:09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想請問,我名下有一間房子,是我和我老婆結婚後一起買的,


價值約300多萬元。


但是我老婆只有出10幾萬,其餘2.3百萬都是我妹妹幫我付的,


那我如果跟我老婆離婚後,假設單就這間房子,依照法條規定,我老婆是不是可以跟我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一半,大約150多萬元。


因為我覺得照法條這樣規定有點怪,我老婆婚後都沒工作,也沒照顧家裡,所有開銷幾乎都我負擔,是我妹妹看我可憐才幫我付房貸,不然我也沒那個資力,如果我老婆可以請求一半的錢,那我不就要賣房子才能給的出這麼多錢,以上疑問,懇請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16:34

您好!

剩餘財產分配是就雙方全部婚後增加財產,扣除債務之後的餘額,平均分配

您的算法並不正確,縱使僅剩這間房屋,至少要先扣除妹妹代墊的金額(債務),餘額再行分配

另對方若就財產增加毫無貢獻,則可主張調整分配比例或免除其分配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riday 103-12-29 17: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剩餘財產分配是就雙方全部婚後增加財產,扣除債務之後的餘額,平均分配。< ... (恕刪)

謝謝律師解惑

所以即使妹妹幫我付的部分,其實我不用真的還妹妹錢,

也算是我的債務,而能扣除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9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妹妹之間之債權債務關係,是否需要歸還,不影響債務之存在,蓋您妹妹不向您請求還錢,不代表債務不存在,仍可提出主張債務存在,降低您之婚後財產,避免遭請求之,建議您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前,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9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計算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會扣除婚姻關係中所存之債務
故可將跟妹妹之借款扣除計算唷!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您好:

補充說明如果將來要主張扣除妹妹代繳之房貸金額

應蒐集確實是由妹妹繳款且您是向妹妹借錢之證據

以供將來訴訟時使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BensonX 103-12-29 15:13

朋友身上有兩件案子,

先前的A案受緩刑宣告,而A案現在正在上訴第二審中,

之後又有B案,現在B案第一審為免刑判決,

那麼A案的緩刑宣告是否會被撤銷

如果不會被撤銷的話,那就要勸他撤回A案的上訴了~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16:52

您好!

如果B案是免刑判決確定,並不能因此撤銷A案的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傑 103-12-29 11:09

想請問各位律師,該社區住戶有一個車位兩台車,有時將另一台停至車道上,管委會己告知車主很多次了屢勸不聽,可否對車主罰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且金額不可過高。

2、比較適法的方式為,可以請主管機關來劃線,倘若仍違規,可以請警察來開單。

3、建議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貴社區在北部,歡迎來電洽談。

103-12-29 11:0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如果曾經為夫妻 ,而十年前離婚,現在又要再婚的話

其中一方有欠 銀行 貸款的錢

現在結婚的話 銀行可以對其配偶要求償債務嗎?

若要避免一方的房屋查封

辦理結婚後 到法院登記 分別財產制 這樣子是可行的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11:18

您好!

銀行不能向債務人的配偶追償債務,更不能查封債務人的配偶財產
就您的目的而言辦理分別財產制不是必要,但分別財產制的好處是將來可以不用分配剩餘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修法之後,債權人已經不能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不用過於擔心,如果有債權人說他可以代位,千萬別被騙了。

二、據此,沒有辦法因為債務問題就辦分別財產制。

三、是不是辦分別財產制,要預估看以後誰婚後賺的錢多,如果是對方婚後賺得多,那麼不辦分別財產制對你比較有利;如果是你賺得多,辦分別財產制對你有利。夫妻不要計較太多,但是不能完全身邊沒有留錢。

四、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德 103-12-29 00:15

日前騎機車在路上,遭人持bb槍攻擊,車體中彈,脖子中彈,眼睛也差點中彈,驚嚇之餘,緊急煞車,幸未摔車,也未遭後方車輛追撞,射我的人,我自己找到,對方也坦承,報警後,警方只以社維法63條第1項移送地院,後來自己上地檢署告發第185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日前開偵查庭,檢察官一直著墨在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說不符合,我說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這就符合,所謂致生往來之危險,只須發生危險為已足,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刑法第185條第一項之「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之「他法」,係指除損壞、壅塞以外,其他凡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皆是,要我遞陳報狀給他,我實在是納悶,我想知道我的見解是對的還是錯的,懇請律師賜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他法的部分,必須與前面的損壞、擁塞同類型。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反駁前開見解,倘若您的脖子有受傷的話,可以一?提起傷害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小魚 103-12-28 23:32

關於一個被控電話詐騙的案件,被告被傳喚到案時,解釋自己是在不知對方是意圖販賣手機門號的情況下才簽下同意書,且對方尚未出面與其對質,所以檢方暫且相信被告的說詞。但我手上現有被告親口對我承認自己其實早知對方有販賣手機門號意圖的錄音檔(是我與被告的對話),請問:
(1)匿名提供的錄音檔,如欲做為指控被告的說詞,法律效力如何? 是否會因為匿名之故而不採信?

(2)若是因匿名提供的關係,辯方律師是否有機會攻擊資料來源而使錄音變為不採信? 

(3)檢察官若收到此暱名錄音檔,是否會根據譯文中提供的資訊,做出傳喚對話人來證實其真實性的動作?若是錄音對話中的當事人能出面證明其對話為真,是否可加重可信度?

(4)如果一定需要讓檢察官知道提供者是誰,錄音檔才有法律效力,那麼請問還有哪些人會知道匿名提供者的真實身分? 什麼情況下會曝光提供者身分?

(5)如果真的一定要匿名提供檔案,請問律師是否有何更好的建議,使該錄音檔能發揮作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訴訟進行中,重要的是能否從內容中認定被告涉案事實,倘若匿名提出,則要如何做證據連結將會有很大的疑義。

2、倘若您擔心安危問題,可以向檢察官一?陳報,保障您的安全即可,否則以匿名提出在實務上,大多會隨意帶過,避免程序上侵害被告權益遭上級廢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慈楨 103-12-28 21:47

律師你好!

我在12/26(前天)晚上於台北長興街基隆高架下違規左轉撞上直行車(所以肇事責任在我...),雙方人都沒有受傷但車損不輕。雙方的車都是租賃車,但對方是長期租約車損部分他會交由保險處理,但對方說車是平常工作用車,所以要求在車輛維修期間,需支付另外租一輛車的費用(他說每日的租車費用為1800)。而我這方租車公司也要求車損外的修車期間的營業損失賠償。但由於對方也是租賃車,不確定對方租車公司是否也會針對對方車輛維修期間的營業損失求償。我不確定如果對方將租賃車送修,這段期間是否還會計算租車費用?如果租車公司也向我求償業務損失,這樣我雙邊的費用都有責任賠償嗎?而就我的肇則,我需償還全部比例的代車租用費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22:09

您好!

責任在您,則有損害就應依責任比例賠償。但您若給付日租金1800元,對方租車公司就已彌補了營業損失,當然不能再重複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米格 103-12-28 20:00

剛開學才高一而已

一開始大家處的很好

可是可能因為我的個性現在跟大家處的不好

我有時候會中午不吃飯,吃同學的幾口飯

個性比較大剌剌比較直接

我不會在背後說人家怎麼樣,都當面講

現在被其中一位同學討厭

他很幼稚的叫全班不要裡我

所以被班上惡意排擠

在po文說我是乞丐我是狗(他沒有指名道姓,可是我很確定是說我

因為我們有在網路吵起來,但是部分都是他罵我

 

這樣可以提告嗎?

我不想計較可是忍受不下去了

律師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害名譽的部份可以截圖搜證提告
2、但是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向學校反應或是請家人協助提告

 

 

小米粥 103-12-28 18:50

各位律師與大大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因今年4~8月間配偶外遇屢次被抓包,後來女方說要回來,本人希望有個依據,夫妻共同簽訂切結書(有簽名蓋章寫日期),保證日後必不再犯,若再犯將支付新台幣六百萬元現金,但是簽完一周後,又開始出軌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女方也承認自己有跟對方做愛等相關字眼,我想請問的是,可否依據切結書內容跟他請求支付新台幣六百萬元整?

小米粥 103-12-28 18:42

律師您好:

本人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今年八月時,我的太太因為外遇跟我簽訂了切結書

其中有一條女方有保證若出軌,將支付新台幣六百萬元整,我們都有簽名蓋章,今天他又出軌了,我是否可以跟他請求賠償六百萬元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切結書有效,但是法院還是會斟酌600萬元是否過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8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只要是出於雙方合意而無受到詐欺脅迫等情事,又無違背法律強制規定或違反善良風俗,就會有效。但是所謂出軌之定義為何,相信對方也會有爭執。

 您好:

為求慎重

建議您應將該切結書及相關證據資料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以免誤判情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祥 103-12-28 18:35

小弟女朋友???要立一個關於員工保障的切結書,因為他的公司剛起步,很多制度福利都是口頭說說,並沒有保障,也怕不穩定無故被開除,所以需要一份具法律效用的切結書,關於他老闆,也願意簽切結書來保障員工,所以小弟需要一份具法律效用的切結書表格 ,關於內容會以1~1X 逐條列出方式 ,希望有律師大大能幫忙,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關於切結書的內容,建議應該透過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較能保障雙方權益。僅憑您這樣所敘述的內容無法協助。

2、或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0 00:36

您好:

其實正式來講,一般有規模的公司,都會製作員工工作規則,把勞方及資方之權益詳細訂定於工作規則中,而這份工作規則就會成為雇傭契約之一部分,所以建議您請律師協助製作員工工作規則,以保護勞方之權益。

如有進一步的需求,歡迎電郵給我。

阿諺 103-12-28 15:57

律師您好,我是一個貨運行司機,妻子平時就照顧小孩,在12月25日當晚,因為了小孩是否出去曬太陽的事情與妻吵了起來,過程中因妻出言侮辱,我一氣之下回了一句那你回去,事發後,於隔天,妻趁我上班期間,把小孩帶回娘家,並無告知,至電詢問後,她說沒必要跟我說,問其回來時間,卻回不知道,要我慢慢等,等一些無期限的回答,以上電話對話均有錄音,請問問題如下

1.我是否該到警局做出哪些動作?來保障我是孩子父親的權力。

2.就算回來了,我想感覺也無法回到以前,因為我已經無法相信她何時又因為溝通不良把小孩帶走,所以如果要離婚,我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我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3以上過程,妻子是否已經觸犯哪些條例,那我又要如何提告或讓他知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拒絕您與子女來往,可能涉犯和誘罪。

2、倘若平時是您的配偶擔任主要照料子女的角色,爭取監護權上恐不利,不過法院酌定時會綜合斟酌雙方經濟狀況、環境、子女互動等一切情勢,此部分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3、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給對方。

 

yiting 103-12-28 12:04

車禍發生在:103.06.20
我方二十二歲大學生,對方三十多歲。
我方當天騎乘機車,對方騎乘機車載兩個小孩,對方在我方右側,速度不快,所以我從他左側超車右轉進入巷子,因此對方擦撞到我機車車尾,對方連同機車跌倒,無法站起來,當下我立即下車關心狀況,因為對方希望不要叫救護車也先不要報警,所以我們搭計程車前往醫院,醫生當下檢查對方與他的兩個小孩有擦傷,也都有照X光檢查沒有骨折,我方也幫他負擔醫藥費,後來他認為應該請警察來做筆錄,對彼此都好,所以我們事後報案,與警察到車禍發生地說明情況,警察認為我方的責任比較大,因此有建議我方要在事後登門拜訪與關心,並找時間和解,對方也同意,但對方說他的駕照遺失,所以須等駕照重辦,傷勢較好後再去和解,警察處理完後,我方馬上替他找機車店修好車子損壞部分,就各自回家。事發隔天,我方也有前往對方住所拜訪關心。
之後幾天,也都用手機與對方連繫,關心對方狀況,並討論和解時間,對方也都用駕照遺失為由,說會再聯絡我。
對方在這段期間都有前往中醫推拿、敷藥,也有到醫院檢查,我方也都有關心狀況。
在103.07.14對方說膝蓋異常疼痛,所以醫生建議要安排核磁共振,檢查出來是十字韌帶斷裂,但醫生建議再觀察,還不建議開刀,因此對方之後都到醫院做復健、到中醫推拿與敷藥,在這期間我方也都有關心其狀況。一直到103.10對方說吃保健食品說有改善膝蓋狀況。
103.12.26對方邀我方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說在這期間他無法替家裡工作,所以家裡需額外請人代替職務,說明以後還是會開刀,現在也在吃保健食品,對方說醫生診斷證明說復健要1年半到2年(但我沒看清楚),因此開出50萬的和解金,對方主要是要當作額外請人的工錢,他也說明他之後會向我方強制責任險申請理賠
我方知道我方有錯在先,也很有誠意的想要賠償,但我方只是學生,只有兼職打工,所以薪水不高,對於50萬的和解金實在負擔不起,因此調解沒有成功。事後有去法律諮詢,律師也說對方的要求太不合理。

對方雖然在這幾個月的過程中都沒有為難我方,態度也很客氣,但想請問這樣的金額是合理的嗎?

當天因為沒有調解成功,所以有約下次調解時間,但當天並未事前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且申請後要等十四天才能拿到,所以是否該等研判表出來後,再去調解比較適當呢?

yiting 103-12-28 12:16

另外還想問,雖然已經過了半年,但如果對方先前有提告,我方會知情嗎?

壹、對方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

一、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二、看護費用,包括屬親間看護,需要醫生證明需看護看護期間。

三、其他增加生活需要,例如拐杖等。

四、精神上損害賠償,這個浮動性很高,可搜集相關判決,看他的傷勢一般給多少精神上賠償

五、車損

六、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需醫生證明無法工作,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通常需鑑定

貳,常見答辯:

一、主張我方無過失

二、項目答辯:例如主張對方未減損勞動能力;其傷勢不需看護車損零件部分主張折舊;精神上損害賠償過高。

三、答辯對方與有過失

四、抵銷。

五、強制險給付部分扣除。

六、我方已給付款項之扣除。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12:31

您好!

實際賠償金額包括是否需要保健食品及復健休養時間長短,都要有醫師診斷為依據,若金額無法談妥,則可交給民事法院裁判;另如果對方有於6 個月告訴期間提刑事告訴,幾週內就會通知開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三 103-12-28 07:59

小弟服刑6年多去年10月假釋出獄 殘刑還有兩年 
期間報到採尿都很正常 就在103年12月17日 友人到我承租房子找我
帶了1.2級毒品使用後  警察突然衝進來抓他因為他本身還有另案 就這樣我也被帶回警局採尿了 筆錄中我沒有承認吸食 後來我向觀護人坦承我的犯行 也非常後悔 觀護人說也要等開庭結果 請問各位大大律師 開庭時我該如何說 或我現在可以做甚麼動作 才能判我緩刑 或治療 PS我勒戒過兩次 戒治一次了 還會判勒戒嗎?  該怎麼辦緩刑的機會才比較大 只要不關 觀護人就不會撤銷假釋了拜託 採尿時間12月17日 懇請盡快回覆 好讓小弟有轉圜的餘地(我已經到義大報名喝美沙東ㄌ)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8 10:42

如果曾經五年內再犯,以後就會直接起訴了,如果沒有五年內再犯,可能還會重新聲請觀察勒戒假釋會不會被撤銷,就要看檢察官及法官的心情耶(也就是你的簽運),如果你都沒有前科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但是如你所述,如果前科表很多,可能檢察官及法官就比較不會想給你機會了。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機會的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之地檢署為您求情,若起訴判決有期徒刑以上,假釋可能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美 103-12-27 18:15

律師大人您好, 我跟幾位朋友在今年10月份加盟一家電動機車公司, 但經營約3個月就有一堆問題,讓我們想要跟公司解除加盟關係,想詢問一下問題

1. 車子的品質很差,幾乎90%以上來就有問題, 我們也蒐集了許多的照片, 公司跟我們的加盟契約上有立定, 5%以上的不良率就要賠償,但上次我們把維修報表給負責人看並要求賠償之後,公司的回應變成那是人為因素,且也不打算賠償我們,我們想約老闆出來談判,但他始終避不見面,也聯絡不到人,請問我們該如何找到他的人以及拿到該有的賠償

2. 公司當初有指派一位窗口,但窗口也常常不接電話,甚至每次答應我們的事情都食言,造成我們常常被客人罵, 以及公司本來簽約時說好要提供的服務 , 也是食言沒有作到, 造成我們每月都經營得很辛苦,請問這是否有甚麼法令可依循或這些都可以作為總公司沒有履行後勤支援的證據, 以此解除合約

3.營運期間,負責人有提過許多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商業資訊,經過我們後來查證後皆非事實,請問這是否違背生意誠信原則,並構成詐欺背信等事實? 能請求甚麼賠償

4. 因為簽約期是3年,並有簽屬本票, 合約上明訂若達成一年業績可以取回本票, 請問若是因為以上總總的原因和我們蒐集的證據,造成我們無法再繼續經營下去而解約,請問本票能拿回嗎? 我們該如何才能順利解約還有取回本票呢?   

小美您好, 一、您現在應該做的,是先蒐集證據,將車子品質不良,與對方違反誠信原則的資料先準備好。 二、其次,可以發律師函要求與對方談賠償事宜,拿回本票,與終止契約。 三、因您們涉及的金額很大,建議先與律師約諮詢時間,檢視您們的契約後,再作下一步動作佳。 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聯絡。 戴律師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原則上如戴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相關依據即為契約上之解除或終止契約之約定

如無上述約定,則可依民法關於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處理

建議應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相關證據資料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一、要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二、解約是大事,不能貿然解約。要先研究之前的判決有沒有解約成功的案例,搜集與該案例相同或類似的證據,萬事俱備再與對方談判或提起訴訟才能水到渠成(證據齊全的情況下有時可不戰而屈人之兵達成和解)。

三、這個部分尤其的要帶著加盟契約律師討論,不同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soko 103-12-27 17:23

弟弟為債權人,弟弟已於上個月驟逝,

第一繼承順位的弟妹及其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第二繼承順位的母親也已辦理拋棄繼承(父親已逝),

我身為第三繼承順位的兄弟姊妹之一,

而我與其他姐妹已於昨天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哥哥沒一起前往辦理,

我與姐妹們已辦理到目前等待法院通知回涵,

因此目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只剩哥哥一人,

但哥哥今天來電告知說他的律師說我們姐妹沒跟他一起去辦理這樣是無效的,

想請問真的如哥哥律師所說的嗎?

如真的不對,正確順序又該如何辦理?

懇請各位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有關您所提示拋棄繼承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不會有你說的無效問題。

二、縱不拋棄,目前法律規定也是限定繼承

三、若有收到法院公文仍宜詢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oko 103-12-27 17:05

弟弟為債權人,弟弟已於上個月驟逝,

第一繼承順位的弟妹及其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第二繼承順位的母親也已辦理拋棄繼承(父親已逝),

我身為第三繼承順位的兄弟姊妹之一,

而我與其他姐妹已於昨天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哥哥沒一起前往辦理,

我與姐妹們已辦理到目前等待法院通知回涵,

因此目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只剩哥哥一人,

但哥哥今天來電告知說他的律師說我們姐妹沒跟他一起去辦理這樣是無效的,

想請問真的如哥哥律師所說的嗎?

如真的不對,正確順序又該如何辦理?

懇請各位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3-12-27 17:23

您好!

每個繼承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拋棄繼承,自己辦好自己的拋棄繼承就可以了,未一起拋棄就無效是沒有根據的說法,別被誤導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福 103-12-27 16:17

昨天約了賣家到附近的超商進行手機交易,對方換給我一台功能損壞的iphone手機(home鍵快壞了),我有貼他600元當時打開沒有電手機沒辦法開機,所以他同意我拿回家充電,回家充電才發現原來home鍵快壞了,馬上再去超商告知他,他叫我更新後就不會了,如果有問題他會退回去給我,然後騎機車走了。之後跟他說更新還是不行,他跟我說約下午3點碰面,但是之後打給他他都沒接,於是我就去警察局告他詐欺,警方有幫我製作筆錄和填3聯報案單,蓋章也都蓋好了,還有調閱監視器,之後警察就叫我等候消息。已經找到人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出面和解,警察說接下來會收到傳票,只是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這幾天沒有手機可以上網好痛苦喔。我沒有錢請律師這樣打得贏官司嗎??
請問我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接下來該走哪些程序?
這幾天是不是都不能用他給我的手機了?
我沒錢是不是告不了他?
以上問題幫忙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1:52

既然都報案了,就先等通知吧!

阿福 103-12-28 22:19

那請問一下我和父母親討論的結果  想要撤銷告訴,請問可以撤銷嗎?

不太想要跑法院  或 地檢署

阿福 103-12-27 16:12

昨天約了賣家到附近的超商進行手機交易,對方換給我一台功能損壞的iphone手機(home鍵快壞了),我有貼他600元當時打開沒有電手機沒辦法開機,所以他同意我拿回家充電,回家充電才發現原來home鍵快壞了,馬上再去超商告知他,他叫我更新後就不會了,如果有問題他會退回去給我,然後騎機車走了。之後跟他說更新還是不行,他跟我說約下午3點碰面,但是之後打給他他都沒接,於是我就去警察局告他詐欺,警方有幫我製作筆錄和填3聯報案單,蓋章也都蓋好了,還有調閱監視器,之後警察就叫我等候消息。已經找到人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出面和解,警察說接下來會收到傳票,只是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這幾天沒有手機可以上網好痛苦喔。我沒有錢請律師這樣打得贏官司嗎??
請問我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接下來該走哪些程序?
這幾天是不是都不能用他給我的手機了?
我沒錢是不是告不了他?
以上問題幫忙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3:49

真的!沒手機真的很痛苦!但是偵查程序可能會拖一陣子,建議先買一隻代替。

阿尖 103-12-27 10:19

各位律師你們好:

母親已經過世十年了

在前天(12/25)才得知他之前有銀行貸款債務

台北地方法院通知扣押執行令(要扣押我的薪資)

但是我已經離職,所以目前他扣不到我的薪資

想請問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繼承了這個債務,我該如何處裡?

對我銀行戶頭會有影響嗎?

突然一大筆債務掉到我身上,真的很慌,懇請各位律師給我意見!感謝!!!

小正 103-12-27 01:44

本人因好奇吸食安非他命~於12/25被查獲(本人無任何前科)!沒有搜到毒品,但搜到吸食器(內含殘渣約0.04g),在偵訊時坦承吸食並驗尿!12/26(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時,問我要不要參加"他們的戒癮班",1.請問檢察官說的戒癮班跟強制勒戒有什麼不同?檢察官複訊完後就將我裁定飭回,2.請問我這樣算是緩起訴嗎?3.我需要申請緩起訴院外戒癮治療嗎?若要申請,請律師擬狀費用大約多少?4.如果真要申請,現在還來的及嗎?

現在我心急如焚都睡不著~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您為初犯

則現在仍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戒癮治療是在外面之醫療院所而不是在勒戒

本所有代撰訴狀服務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就您所陳違反毒品條例的後續法律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7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向地檢署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5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確實要儘速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且一定要在時效內儘速處理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瑞貝卡 103-12-27 00:37

律師大人們你好:

想請問一下隔壁的鄰居一直說我們家的水管很臭,但是我們是連一排的房子每個家中的水都會從那裏排出來。每次都要為了這個事情有紛爭。還有,因為是20~30年的房子了。當時要增建房子時隔壁的問我們家說要不要一起叫水電的。(我們家就說好),但是因為當時水電工不想多挖一條水管出來,導致我們的水管建設在隔壁那邊。但是我們家中有養一些鴿子,隔壁的是做美髮業的每每都說我們的都很臭。已經吵了很多次,我們每次都要被他們煩。實在是已經受不了。但是那塊所增建的房子裡有些土地是別人的,我們家的隔壁都說那塊是他們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律師大人們,有沒有什麼可以解決的方法。還有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開店但是沒有營業證的話是否會犯法。麻煩你們,也辛苦你們了。

阿銘 103-12-26 16:24

請問大律師們,今年因我兒子再工地出職災意外導致頭蓋骨破裂及鎖骨段裂,雇主當時未幫我兒子加勞健保,事故發生後雇主有付擔醫療費用,而我請了3個禮拜的假照顧我兒子,出院後調解過一次前後好像賠償3個月薪資,,而鎖骨有裝鐵版再裡面,醫生說一年後開刀取出鐵版,經濟問題要用到錢 想說提早和解,如果跟雇主簽好和解書拿到和解金時可否另外立約一年後開刀手術費用由雇主支付。

和解金我已有一個底,,而和解時我可否另外主張  孩子住院我本人照顧他而3個禮拜未工作看護費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必須詳細記在部分費用不在和解範圍,因此就該部分不放棄權利即可。

2、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處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醫療費用單據,及您和兒子薪資損失,向資方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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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有損害均可請求之,亦包含親人間之看護費用亦可。

又因可能有後遺症,故可表示此部分之損害非屬於和解範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僱主雖然未幫他投保,但仍可請求職災賠償,而和解建議向調解委員會或勞工局申請調解,並注意調解之條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宇 103-12-26 16:07

各位律師你們好

小弟家是社區型連棟透天厝,最近隔壁住戶要在他們家加裝採光罩

但是會釘到我家的牆壁

而這面牆壁不確定是不是共有

請問要如何去申請鑑定(最好是有公信力的,因為對方說要問建商如果OK他們就要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工程公司或裝修公司判斷即可。

2、縱使是共有壁,亦必須經過共有人多數決,對方不得逕自使用,可以發函通知不得施作,否則可以提告拆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任意加裝,可向各縣市政府工務局申訴,請求報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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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宇 103-12-27 14: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工程公司或裝修公司判斷即可。

... (恕刪)

 關於這點問過建設公司

他們說對方在土地上有一半是他們的

但是他們釘的柱子是我們的 而柱子是在那片土地

這樣他們是否有權力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擅自加裝??

 

noroi 103-12-26 15:25

律師您好

我目前跟線上遊戲公司有發生糾紛, 想找律師提起訴訟, 想先詢問如果真的訴訟下去 有贏的機會嗎?

糾紛如下

我有個遊戲帳號, 被遊戲公司直接永久停權永不得解除, 停權理由是 我在遊戲公司交易論壇裡面張貼 意圖用現金交易遊戲內虛擬物品的文章. 我文章內有貼每個裝備賣多少遊戲幣,最後一句加了"可數字" 這三個字, 對方認為"可數字" 就是意圖用台幣. 對方基於合約裡面有寫

凡於遊戲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買賣T幣、T、數字網、金幣、小朋友、台幣等影射現金交易之字詞,本公司皆有權進行查緝及帳號封鎖。

所以直接將帳號永久停權

我的爭議點是, 認定是否 "意圖" 是遊戲公司單方面認為, 也並沒有實際發生現金交易行為, 對方自行主觀認定"可數字" 就是意圖用現金來封鎖帳號, 是否合理? 我向對方表示"可數字"是指可用(digital)數位的遊戲幣交易, 對方回應可數字 是影設數字網8591 , 所以堅持是意圖現金交易, 這樣的契約條文有效嗎?契約可以訂這種 你有沒有意圖, 全由遊戲公司單方面判斷 嗎?

所以我想針對 這契約內容無效部分 跟遊戲公司進行訴訟 取回遊戲帳號. 不知道勝算如何?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22

您好,建議您前往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過鉅,有無訴訟之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oroi 103-12-27 09: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前往各縣市政府

感謝您的回覆, 當然已經有先找消保官, 但是結果就是如預期的, 遊戲公司不接受協調.

noroi 103-12-27 09:5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

感謝律師回覆

我了解訴訟是要花金錢和時間, 所以我想先確認訂定這樣的合約, 是合理合法的?

完整資料如下

遊戲公司的停權合約規範, 可搜尋數字網, 即可看到該條文
http://service.garena.tw/customer/standards02.php

這是我貼文的連結, 按內文第一個show就可以看到 交易內文 有一行寫 可通貨可數字
對方就是依照這句裡面有"可數字" 這三個字 認為我意圖現金交易 直接停權沒有任何詢問.
http://web.poe.garena.tw/forum/view-thread/86881/page/1#p692879

以下是該遊戲公司停權後寄給我的EMAIL

親愛的流亡者你好:

維持良好的遊戲環境一直是我們Garena追求的目標!

經由鬼島審判庭蒐證後,流亡者於遊戲內其帳號有下列類舉之行為:

★意圖現金購買或販賣遊戲幣或道具


故查緝單位依照停權管理規章【類別二】,以及流亡者條例,將帳號進行【永久停權】之處分,特此給予停權通知。

 

以上三個就是全部資料, 如果確認對方的合約和做法 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確定官司可以贏, 那就花錢花時間提起訴訟打官司, 如果這合約沒問題 打官司只是希望遊戲公司網開一面之類的 那我想就不用了.

阿龍 103-12-26 13:08

我想請問律師一下
我之前在某網站被人貼文毀謗(文章已有備份)
我已經於12月初申請法律扶助
由律是寫完告訴狀已經遞交由地檢署了提告
但在昨天時,板主將先關文章給刪除了
因為我好幾個朋友之前也是在該網站被貼文毀謗

去警局報案後貼三連單要求板主調IP,但板主一接到三聯單
馬上把相關文章給刪除了
板主的行為模式我都知道,他就是靠著刪文然後再貼,讓大家無法去告他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板主擅自將我要提告的文章給刪了
我可以對板主告滅證據罪嗎?
那我文章被刪這件事要去跟律師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本身沒也滅證罪的問題。

2、必須跟您的律師說。

3、倘若之前就已經截圖搜證,則對方刪除也不會影響罪行的成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12-26 13:03

我想請問律師一下
我之前在某網站被人貼文毀謗(文章已有備份)
我已經於12月初申請法律扶助
由律是寫完告訴狀已經遞交由地檢署了提告
但在昨天時,板主將先關文章給刪除了
因為我好幾個朋友之前也是在該網站被貼文毀謗

去警局報案後貼三連單要求板主調IP,但板主一接到三連單
馬上把相關文章給刪除了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板主擅自將我要提告的文章給刪了
我可以對板主告滅證據罪嗎?
那我文章被刪這件事要去跟律師說嗎?

西木野 103-12-26 11:56

律師您好:
我已向地檢署按鈴申告,且遞訴狀,但對方將證據刪除是否可以提出滅證訴求?

我是在一個網站上被遭毀謗公然侮辱等的受害人,但我昨日晚上去查看此網站時文章已被刪除,而紙本證據我已交由地檢署辦理,是否這樣可以再向地檢署提出滅證訴求?

不建議,提這個只會讓檢察官認為對方犯後態度良好主動將文章移除。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29

您好,本件不會有湮滅證據之問題唷!

JOHN 103-12-26 01:59

先說聲抱歉,我是代我女友發問,她無照。


無照罰錢是天經地義,我沒有怨言;但被撞卻是另外一回事,不是每個無照駕駛都活該被撞吧?


12/25晚上約七點多,我女友剛下班肚子很餓,就跟同事借了車要去買晚餐,在行經某一路口等了紅燈綠燈時由於前面有車她就騎的很慢,結果被一輛右轉計程車車頭撞上車側大約踩發的位子。


被撞之後因為她無照,也是第一次被撞,當時又非常塞車,一時緊張便立刻牽走車子,計程車司機見狀以為她想離開現場就下車拉住她破口大罵,後來是因為後面的騎士看不過去才幫忙報警。


警察到場做了基本的鑑定和拍照後便帶雙方回派出所作筆錄,但我女友一時糊塗,筆錄上寫兩車並行她卻簽了名,兩車並行又怎麼會車頭撞踩發呢?事後警方提到該路口監視器,接著就一直詢問雙方要不要當場和解


但對方居然說要和解要看誠意,我女友氣不過就直接問他要多少,他就說2000。而我女友她媽媽因為怕麻煩就答應了,對方甚至直接笑了出來,負責調解的小姐也許是因為我女友無照,沒有說什麼,反而還一直數落她。


後來因為需要我女友和她監護人還有車主的證件才能簽和解書,雙方留下聯絡方式之後就各自走人了。我到場後聽了我女友的敘述覺得不太對,怎麼被撞還要付對方和解金?聽起來像是吃定了我女友沒處理這種事故的經驗。


接著大約十點多的時候,對方打來催促說和解要在七天之內完成,要她趕快把該準備的文件準備好到派出所簽和解書。警方也打來說和解就不開無照罰單,要我們盡快完成和解,我問他是否可以調監視器畫面時,他口氣馬上變差的說要調可以先開一張無照。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我想問幾個問題:

1 被撞還要付對方和解金這樣對嗎?雖然我女友無照是有錯在先,但被撞應該是另一回事才對,有辦法取消和解嗎?該怎麼做?其實並沒有想告對方的意思,只是覺得付他錢很不合理,有辦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對方明白自己才是肇事者,理虧不要錢和解嗎?


2 女友回家後發現身上有多處瘀青,是否該無論如何都去驗個傷,明天才去驗傷還來得及嗎?如果驗傷結果出來,是否可以扭轉現況讓對方明白錯的是他不用付他和解金,甚至要求對方賠償


3 警方有口頭答應只要雙方和解就不開無照罰單,這種口頭承諾有用嗎?如果警方在和解後又開單該怎麼辦?


我認為警方事後還是會開單,所以一直勸我女友不要和解,無照被罰我沒有話說,被撞受傷還要付對方錢才能和解就不能接受。


女友很確定是對方車頭撞過來,警方也有說該路口監視器,其實這種優勢下不應該是讓對方要求和解金吧?只能怪我女友當時不夠冷靜,也沒有經驗,才搞成現在這樣,這麼多問題。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幫小弟我,先撇開無照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一定願意承擔,主要是被撞受傷還要付對方和解金的問題……希望你們有空的話可以回答的詳細一點,謝謝!

如果瘀傷沒當天驗傷可能不被採信。

二千元和解可以接受,因為如果要爭個道理花的時間勞力費用會超過二千,划不來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JOHN 103-12-26 19:49

好吧 就當買個教訓

謝謝

阿吉 103-12-25 22:43

小弟姓趙

再102/12買了一台中古車、再買車後四個月覺得車貸利率太高

想換低一點的利率

然後接到'x潤車貸'業務的來電

聽到業務所敘述的

1.繳交x潤車貸四個月高利率貸款滿四期即可換低利率合約

2.合約利息不超過三萬塊新台幣

3.需定期繳款不能持繳

因此在這聽到後有在三確定是否為正確

也確定利息確定是不到三萬後隨即辦理x潤的車貸

就在繳滿四期也沒有遲繳之下、打電話卻給x潤業務要求換合約

業務就回答我說要繳滿六個月、雖然有很不滿意、但是也是繳滿了六期

提前繳交第六期後為103/11/13隨即打電話進x潤裡面找業務

誰知x潤卻回覆業務已經調職、請我補資料換約

三催四請X潤銜接的業務到103/12/25日才回覆我說無法更換合約(已經繳交第七期)

想請問律師們?在這個情況下我該如何保護我因有的權利

可以提告對方公司詐欺嗎?該準備什麼東西、需要到警局報案嗎?

本來有X潤業務LINE的對話訊息、因為換手機所以全沒了

但是當時我有一位朋友跟我一樣聽了很心動後也找同一個業務辦理貸款

所以理論上是只有人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證據,欲提告對方詐欺,有所困難之,且本案您若欲對對方提告,您亦應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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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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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YAGE 103-12-25 21:54

請教各位律師

因朋友借貴重物品許久不願歸還, 現在想以民事訴訟來要求對方歸還物品

但目前只有購買證據    

沒有與貴重物合照的證據 

因此想要拍一張與貴重物品合照的證據  

來證明這物品是本人的且有使用過它     希望能讓法官相信

請問這樣有構成偽造文書罪或是偽造證據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是否有與該物品合照,非重點,重點應為您應舉出證據證明您為該物品之所有權人,對方為無權占有,請求其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傻鳥 103-12-25 21:11

請教各位律師~

我媽和親戚合售2筆相鄰土地(透過仲介),因我家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合約上有特約條款:A(我家)B(親戚)同意互換稅籍以符合自用住宅稅率,若無法符合時,雙方同意無條件解除契約,互不負違約責任..,

經2個星期後國稅局核課不通過,但仲介又說可用買賣或贈與方式再來辦理,但我媽認為辦不過就算了不要賣了,想依照特約條款內容解除契約,

仲介卻告知違約,說我媽不配合辦理,但簽約前仲介都沒說可用買或贈的方式也可辦,想請教的是,若依條款解釋打官司,我媽勝算如何呢.

感恩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依該特約條款應無違約金之問題,但仍應審酌契約全文,以免條文內有陷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傻鳥 103-12-25 21:45

非常感謝謝律師的回覆~心中大石放下一半

想說我媽80幾歲還要被告........

感恩先~有需求再研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之間之契約若已經定明白,則您母親解除契約有理由,不會有違約之問題,然仍須視契約條文規定及確認是否有其他特殊約定,建議您請律師作初步之諮詢,較能確保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已有特別加以約定,即使仲介對您母親提起訴訟,亦不一定會勝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您所陳述是否有違約的疑惑,應先審視該契約條款內容,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傻鳥 103-12-26 18:01

萬分感謝各位大律師的回覆與建言~

仲介說先再協商看看~

但我媽就是不賣了~

心中已有會被告的打算了~

不知屏東市有服務處所嗎?以備不時之需

面對有法務人員的公司還真有點驚驚哩~

感恩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屏東地區本所亦有提供服務,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my 103-12-25 17:55

律師們好

我在今年九月底時,當spa館的小姐,當時我們被警方查緝,我正好在做客人,因此連同老闆被帶回去做筆錄,在警方的言語下也 承認店裡有做半套,但當時被抓的情況是沒有做, 而做筆錄時,印象中警方在上面打的是妨害風化(證人),我朋友是說我最多被判社維法,妨害風化是判老闆的.

那件事做完筆錄後也跟老闆失聯了,不知道現在這案件是處理到哪,想問各位律師我現在是只算證人嗎?還是會被算被告社維法? 做完筆錄後到開庭判決會多久?會寄傳訊的到戶籍地址嗎? 之後找工作被身家調查的話證人的身分也會被查到嗎?筆錄時的那些內容公司也能知道嗎?

問題很多謝謝你們回答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4

如果店裡有從事性交易,就是違反社維法,

但如果做性交易的人裡面有未滿18歲之人,就會有兒少法的問題,有刑責的

如果你只是小姐,應該跟你無關,但如果你有參與經營,會變成被告 

Sammy 103-12-25 18:1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店裡有從事性交易,就是違反社維法,

但如果做性交易的人裡面有未滿18歲之人 ... (恕刪)

恩我們店裡沒有未成年 我也沒參與經營
所以表示我已經跟案件無關了嗎
謝謝你klaw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注意日後有無收到傳票,並注意傳票上所列的身份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33

您好,本件觀與您之部分,至多僅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問題(罰罰錢就沒事了),至於日後,可能只會以證人身分被傳喚作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違反社維法,僅會處罰罰鍰之,另關於您老闆涉犯刑法部分,您有可能須以證人身分出庭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85 103-12-25 13:08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個禮拜我騎機車載著人,在路口紅燈,前方有一輛機車也在等,綠燈了我們各自起步,前方機車突然急煞,我因反應不及而撞到,因是小面積碰撞,當下看對方排氣管沒有事情,而我只有車殼掉漆,想說摸摸鼻子就算了,又因為後面有車按喇叭在催,所以我就騎車先走了,但今天中午我才得知對方表示我肇事逃逸,警局有寄通知單要我到案說明,可是單子是寄到我的戶籍地址,但是我不住在戶籍地址,所以我沒收到信件,而是家人拿給我我才收到單子的,可是他要我12/24就到案說明,但是我12/25才知道,請問這整個事件我應該怎麼處理表較妥當,另外需要注意些甚麼,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 謝謝!!

先向警察改約時間製作筆錄,再委由律師陪同前去警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建議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倘若仍有法律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58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就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建議就對方車子損害部分進行和解 

一、不動聲色,不要跟你載的那個人說你被告了,然後偷偷錄你載的那個人音… 二、搜集到這個錄音之後記得拷貝成DVD 三、肇事逃逸如果成立的話不是輕罪,最少都六個月,還不能易科罰金。 四、對方如果沒有受傷的話是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小小的一個瘀血就算了…所以證據的部分你要多搜集 五、關於其他部分的搜證可能要找個律師聊一聊,找一些無罪的判決給你參考…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敗者先求戰再求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預約時間,謝謝
Sandy 103-12-25 11:39

我有個親戚她的問題如下,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

1. 卡債:4年前用信用卡銀行借了200多萬給先生,導致欠了200多萬. 後來先生也逃到大陸 (因別的因素),所以導致此媽媽也不敢去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怕被銀行追討.

2. 婚姻: 因育有一子 ,本來先生每個月會匯50000元當生活費(共3年)但,最近半年就都沒有匯錢,導致現在生活有問題。跟婆婆說,至少把那200多萬還給銀行,讓她可以正常的去找工作,但婆婆不肯. 婆婆指出,除非把小孩給婆家,才願意還錢給銀行。(婆家是很有錢的,但連本來小孩戶口放在婆家,小孩健保費都不願意付)

3. 想離婚的話,有辦法請婆家付那卡費和每個月的生活費嗎?且,離婚後,小孩撫養權會判給婆家嗎? (因目前媽媽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能力)

請問,這樣的話,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12:07

您好!

生活費只能向先生要求,婆家沒有義務給付生活費卡債200萬若是交給先生,欠款人也不是婆家,婆家可拒絕支付卡債

另外,若生母無不適任情況,離婚小孩判給生母的機會較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關羽 103-12-25 02:08

律師你好

本人在103年11月1日至103年11月19日任職於萬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屬於派遣公司, 雙方約定以月計薪

103年11月17日要派單位 台X加油站站長 向本人口頭告知103年11月19日終止雙方契約,
並讓我簽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乃屬於非自願性離職,且自動離職申請書上只有簽名欄是本人簽,
其餘為資方填寫 本人認為這有偽造文書之嫌   想請問律師 這算是偽造文書了嗎?


本人被解雇後多次向加油站總公司客戶意見信箱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求不成,但卻因為這樣反遭加油站員工恐嚇

103年12月22日於嘉義縣社會局調解未成 本人想告資方

原因如下

資方出具之離職申請書勾選原因為 自請離職 除簽名欄為本人親自簽名外其餘為資方人員填載 (涉嫌偽造文書)

雙方契約均由加油站站長與本人接洽,資方駐站代表從未告知本人任何事項

派遣公司在解雇本人時也未詢問本人是否有意願至其他駐點繼續任職就直接終止契約停止派遣 這應該不符合派遣公司之規定

資方同時出示考核評分表及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認為資方提出證據有瑕疵

想詢問律師本人應該要以哪幾條提告資方?

考核表時間11/20 但11/20時本人已經離職了,所以考核表內容有爭議
考核表備註 考核時間為每月1日 並考核上個月評比 但我考核時間是11/19 有爭議點存在
考核表備註 考核不合格者下個月不繼續任用 但卻考核完立即解雇        有爭議點存在
人員需求表時間11/13日代表早已要遣散本人 綜合以上幾點 本人認為資方做出假資料 

 

再向台糖加油站總公司投訴要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時他們所回答的 

敬愛的黃先生:    有關詢問勞工權益問題,
回復如下:
1、 依據本事業部勞務承攬契約規定試用期間(3 個月),如有違反「勞務派遣工作守則」行為發生時不予錄用(如附件),將由勞務承攬公司停止派遣。
2、 黃君服務態度不佳及 11月 19日無故曠職等均違反「勞務派遣工作守則」規定。
3、 綜上所述,站長要求承攬派遣公司駐站代表停止派遣黃君。
4、 黃君權益問題,請洽詢本事業部勞務承攬公司。
祝日安                          台糖公司油品事業部中部營運中心敬上

如他
第1點所答 將由勞務承攬公司停止派遣
第3點所答 站長要求承攬派遣公司駐站代表停止派遣黃君 是屬於非自願離職
這兩點所代表著 本人乃非性自願離職

一,法律上文件不需親自書寫,只要簽名為真即可。是以簽名前要慎重。

二,承前,故你所說情況成立偽造文書空間較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落星 103-12-25 00:18

前陣子某位前同事打電話給我~~說他小孩沒錢吃奶粉要我幫他說的很可憐~~因此就借他點錢了

過沒多久又打來又說要繳房租要我在幫他一下~~那個月就會還我~~當要還我錢的那個月十號打給他也不接傳簡訊後說他是他老婆~~他人在警局~因為他酒駕~過二三天後我又打給他之後說會找我處理要我在等結果等了一個多月沒回~電話也停用了

當我對他提告後又用另一直電話打給我~~說他不是不接電話而是他因酒駕被關

出來後真的沒錢而不是不還~叫我別提告他~過一周後我試著打他手機結果發現是空號

當初匯款帳?戶也不是他本人的~~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提告~~是對他本人提告還是對匯款帳戶人提告呢~

ps當初給我的個人資料都是假的只有名字是真的~我提告後去戶政事務所要查他資料結果拿公文去戶政人員也說只有姓名沒法讓我查~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就之前申辦的電話號碼查詢申辦人的資料。

2、或是傳喚銀行帳戶持有人到庭說明。

3、也可以嘗試調閱之前他酒駕紀錄來查個人資料

4、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不過因為有許多程序事項,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告訴狀。

 

 

 

小岳 103-12-25 00:04

律師你好:

本人於103年10月29日和鄰居在公開場合起衝突,而毆打鄰居造成鄰居受傷,鄰居有去驗傷, 本人於10月31日夥同家人和請地方代表作證去鄰居家道歉並希望能和解,但鄰居正在氣頭上並不接受,所以本人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此期間調解兩 次,一次鄰居不願意到場,一次鄰居到場而本人也再度當面道歉並詢問鄰居有何具體賠償要求!但對方沒有提出要求,也不打算和解

然而就在今天,鄰居到警察局提起傷害告訴,而本人也剛去做完筆錄回來,所以本人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本人有意和對方和解鄰居不願意的話該怎麼辦?是繼續到鄰居和解?還是繼續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還是就照程序等法院判決?

2.聽說鄰居 要求十萬,家人覺得鄰居獅子大開口,私下和解的話,本人打算負擔其醫藥費及1至2萬紅包壓驚(所以等法院判決的話會高於這個金額嗎?)。

PS:本人知道法官會審酌被告犯罪的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的刺激、犯罪之手段、犯人的生活狀況、犯人的品行、犯人的知識程度、犯人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就具體個案審酌,不一而足。

3.本人於警察局做筆錄時,看見筆錄上有條法規,可請警察調查對自己有利證據,這是要自己向警查局申請嗎?還是警查局會調查?

 

參考法條: 


刑法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刑法傷害罪」的要件:
(一)就刑法所定之傷害罪,須被害人因加害人之行為,致身體或健康受有損害,亦即,加害人以有傷害人之意思,並發生傷害之結果者,始得成立。
(二)所謂傷害之結果,依目前實務及學說見解,均以須致被害人之生理機能發生障礙,或使健康狀態導致不良變更者,始足該當。因此,並非以被害人身體外部 有瘀血、腫脹為限,而是應應涵蓋身體內部組織器官機能及精神之健康受損在內。其手段不論為直接、間接,甚至以恐嚇脅迫言語使人精神健康遭受重大打擊,皆 無不可。
(三)又傷害可區分為「重傷」與「普通傷害」。
1、所謂重傷,係指:
(1)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2)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3)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4)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5)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6)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參照94年2月2日修正通過刑法第10條第4項、其
生效日期95年7月1日)
2、鄰居非達於上述法定之重傷狀況之傷害,應屬於普通傷害之範疇。

一,調解和解好,尤其如果你不找律師的話更是如此。若要和解宜請對方寫好撤回告訴狀由你遞狀。

二,調解成立記載不告刑事,經法院核可刑事就會沒事。

三,要在一審處理好,二審撤告與一審撤告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7

您好,建議您展現誠意,達成和解調解,至少要在一審判決下來前達成和解調解

迷途旅人 103-12-24 23:19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我寫了一本書
出版社簽約時寫明著作權歸屬他那一方
例:其著作權 (含簡體與電子出版發行權)全部歸屬甲方
不過後面又註明遊戲版權
本作以小說以外形式(漫畫、電玩、戲劇等等)發行,洽談簽約一方可獲得權利金的百分之六十,另一方獲得權利金的百分之四十。權利金的金額需甲乙雙方同意
目前我這本書想和大陸地區簽遊戲版權
出版社不同意,寧願放著爛掉,只是強調所有版權都歸屬他們
但現在問題來了
當初簽的這份合約上,"沒有寫上任何地區"
我上網查了一下,著作權法係採屬地主義,原則上,授權效果僅及於中華民國法律所可執行之領域
那我可不可以單方和大陸那方簽署?
我這本書的著作權,在台灣以外的地區是不是還算我的?

今天出版社給我的回應是
若甲乙某方未經雙方同意授權金額,單方授權,明顯違約,因甲乙雙方皆在台灣,肯定能夠執行中華民國法律的。

那我到底能不能和大陸那邊簽約呢?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09:31

您好!

權利金的金額需甲乙雙方同意」不代表需對方同意才能與第三人授權。

實際要如何主張權利才有效果,建議提供完整契約律師檢視後再定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1

沒有寫上地區,會被解釋為全部,也就是對方取得全部的著作財產權,

且既然裡面有簡體字的字眼,至少大陸地區的著作權也是對方拿走,你沒辦法授權大陸公司 

天河 103-12-24 21:30

我朋友跟我前幾天在路口被一輛汽車撞倒,人沒事但機車有事,汽車車主有下來問我們有沒有怎樣我們跟他說沒事,不料這時候有一輛機車煞車不及撞到那台汽車的後保險桿,那位機車車主有破皮流血,我們想說這應該不關我們的事吧就走了也沒跟汽車車主要任何賠償,請教律師這樣我們會變肇事逃逸嗎??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且是閃黃燈狀態,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天我們是沒接到任何警方的通知,但我們很害怕那位車主事後報警說是我們害他變這樣還肇事逃逸所以麻煩律師為我們解答指點迷津一下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非該車車主,而肇事發生原因為機車撞擊該車後保險桿,非撞擊機車,您離開似不構成肇事逃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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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3

如果你跟車主的碰撞沒有造成對方受傷,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

至於後來的車禍,與你無關,即使車主受傷,也不會構成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