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洨啡 104-01-27 14:16

朋友在間超商工作,有時忘記帶錢買早餐,所以會先拿收銀機裡的先買,但之後會補回去,雖然有時候會忘了補,他也是屬於寒冷體質,有時點錢點完會直接把手放進口袋,之後老闆看監視器時有看到,也問過我朋友了,我朋友也承認了,但老闆卻認為那是藉口,之後老闆跟我朋友說要請他去一趟律師事務所,但目前老闆都還沒告知我朋友,那是會先收法院的傳票嗎?還是等去過律師事務所才會收到?還有會面臨到哪些刑責?要如何處理?

依據刑法第320 條規定(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您儘速與店長和解,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竊盜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7 15:45

您好:

建議尋求律師專業協助,以利雙方促成和解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指名本人諮詢。

一、這樣的話如果被告都是非告訴乃論,就算事後撤告也會辦到底,頂多爭取緩起訴緩刑

二、最好的做法是跟老板和解,私下解決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洨啡 104-01-27 18:17

那目前是否會收到傳票呢?還是要先到律師事務所之後才會收到?

因之後老闆就沒在提過,怕直接收到傳票

會有前科嗎?是初犯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1:08

怕收到傳票就儘快主動與老闆聯繫,誠心解決。又,去律師事務所與是否收到傳票間,並無必然的時間上前後關係,供參。

Yaya 104-01-27 11:33

律師您好:

我男友是做工程的,會承包一些工作。去年承包一位設計師的工作,後來設計師的合夥人(男朋友),捲款而逃,這位設計師說會承接下來後面的工作,要包商不用擔心。

後來設計師以資金周轉不足要跟我男友借票,設計師開立了一張150萬,以及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3年11月以及12月;我男友則開立3張50萬,以及一張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4年1月。

第一張150萬支票過了,後來以資金周轉不足,需要用錢,請我男友幫忙先將150萬的錢匯還給她,我男友匯還了,並且要求將四張支票歸還,對方答應,但遲遲不將票拿回來。之後男友要求再開一張380萬的票,等待將4張票歸還同時,會將230萬的票以及380萬的票歸還設計師。設計師也同意並開立的支票

後來,跟設計師請工程款項60萬,開立一張票,卻跳票了!

我們發現不對勁,一直要求她將原先4張支票歸還,並且請她簽立合約書,無條件歸還票,同時還要簽一張380萬的本票,將票歸還的同時,會一併歸還給她。

後來設計師說,票已經請人去處理拿回來了,也告知設計師,請她將拿票人的電話給我們,我們親自拿票,電話雖然給了,卻遲遲沒有接電話;傳了簡訊,說要當天歸還也沒有,後來才發現,原來設計師給的電話是她本人另外一支電話!!!! 這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日子一天一天過,中間聯繫不到人,所有包商都在找她,1月初終於出現了,當天也說要帶我男友去拿票,也沒有,說隔天已經聯繫好要將票歸還,也沒有。就這樣,票的日期到了,我們沒辦法,將她之前開立的票入票,也被跳票了;而且別人拿著我男友的票找上門,我們卻沒有能力負擔,也請問入票的人,設計師是否有要求將票拿回來,對方說明從來沒有,事實證明,設計師從頭到尾都在騙我們,票已經拿回來也都是在騙的!

現在手中有的證據:

1. 簽立的合約

2. line的通訊紀錄,說明票已拿到手將會歸還,卻沒有

3. 錄音檔,內容裡有清楚說明會將票歸還

4. 人證,在跟包商約談的同時,6.7個人都有聽到,要帶大家和我男友一起去拿票歸還

 

想請問律師們:

1. 我們該如何處理?

2. 若提告,請問要告甚麼罪名?

3. 這樣是否算惡意不歸還支票呢?

4. 提告時,是否能要求設計師將我方跳票的金額補還?

5. 提告時,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2:49

您好!

可以提告詐欺罪,損失的金額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ya 104-01-28 0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屬於惡意不歸還支票?

因為依票據法第十三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只有借去的支票還存留在借用人的手中,發票人才可以用原先約定的事由來對抗。借用的支票已經轉給第三人,除非證明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

 

賓仔 104-01-27 11:16

律師好,

小弟於露天購買六雙鞋,賣家在露天網站及line一再保證是正品此外網頁也打上七天鑑賞期,因為和親人合買所以三雙寄台中三雙寄台北,台中的鞋子先到,拆封後立即查看鞋標發現鞋標印刷漏洞百出且還是用貼紙非布標,於是請台北親友不要領收,我立即在line向賣家要求退款,但賣家堅稱是正品不退款且說商品有問題如size 顏色等才可退貨,分明與其廣告的七天鑑賞期相左,此外向露天檢舉露天將此賣家停權,露天回應向保智大隊報案會提供資料,但剛剛電話保智大隊說商品要寄給他們他們會送驗,如果確定是假貨賣家又在台灣非大陸香港等地他們可以偵辦,問題是我還是拿不到退款,除非求償,我要自己走法院求償金額會入不不敷出嗎?   此外如果是大陸香港等地怎辦?   email聯絡nike美國廠商看他們要處理嗎還是?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此部分已經涉犯商標法及詐欺罪。

2、可以檢附對話紀錄、網頁資料、匯款紀錄等直接提告

賓仔 104-01-27 10:43

律師好,

小弟於露天購買六雙鞋,賣家在露天網站及line一再保證是正品此外網頁也打上七天鑑賞期,因為和親人合買所以三雙寄台中三雙寄台北,台中的鞋子先到,拆封後立即查看鞋標發現鞋標印刷漏洞百出且還是用貼紙非布標,於是請台北親友不要領收,我立即在line向賣家要求退款,但賣家堅稱是正品不退款且說商品有問題如size 顏色等才可退貨,分明與其廣告的七天鑑賞期相左,此外向露天檢舉露天將此賣家停權,露天回應向保智大隊報案會提供資料,但剛剛電話保智大隊說商品要寄給他們他們會送驗,如果確定是假貨賣家又在台灣非大陸香港等地他們可以偵辦,問題是我還是拿不到退款,除非求償,我要自己走法院求償金額會入不不敷出嗎?   此外如果是大陸香港等地怎辦?   email聯絡nike美國廠商看他們要處理嗎還是?   感謝

Du 104-01-27 01:51

律師 您好,

我前兩個星期在餐廳工作,因地板溼滑讓我走路時跌倒,導致兩顆門牙撞斷。

餐廳並無幫我保勞保(是我受傷後隔天才幫我加保的),且在地板溼滑那一塊並沒有任何警告標誌。

現在確認兩顆牙要裝假牙,費用四萬多,加上每次的健保費用約是三千元。我想先了解,這部份的醫療費用全由餐廳負擔是否合理? 另外如果他們不願意負擔的話,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感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07:16

您好!

勞工如果發生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62條規定,雇主應該給予醫療費用、工資、殘廢或死亡職災補償,即使雇主未幫勞工投保勞保,仍應全額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另若雇主對職場安全維護有過失,勞工還可請求受傷的精神賠償。若雇主不願賠償,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部分屬於職業災害

對方必須要全部負責的

否則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並且舉報對方未投保勞健保

請勞檢所去勞動檢查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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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104-01-27 00:03

請問朋友欠我錢,但是現在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

電話都使用拒接,讓我找不到人

我手邊只有借錢給他的ATM轉帳紀錄,當初沒有寫借據本票之類的東西

網路上看過一些資料,似乎可以使用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我手邊除了轉帳紀錄就只知道他的名字跟電話,完整住址不知道

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嗎?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2:14

還是建議您設法查證地址,否則要進一步確認其個資(說不定有同名同姓)、法院管轄等都會有疑問。

AC 104-01-27 12:29

請教鍾律師,只要有完整住址,上述的程序就可以執行嗎?

若是真的沒有法院可否透過銀行查證呢?

感謝您的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3:42

1. 您可以以現有個資盡可能特定,不足部分待法院發補正通知,再執補正通知前往對方戶籍地調其資料,但起碼可能要大概知道他住哪,否則可能連法院管轄都會有問題。

2. 支付命令核發後,對方可能會異議,所以除發支付命令外,也要準備日後一旦對方異議,需進行訴訟而足以證明你們2人間有借款關係且對方未還的相關證據

一、atm匯款紀錄不能證明有原因關係是借款,這個實務見解還蠻統一的。所以你還是要證明有借款關係存在(後續如果以支付命令處理若對方異議的話才不會因此敗訴)。

二、搜證的時候不要先把對方當仇人,要溫和的搜證,比較容易搜集得到證據

三、支付命令部分,要有對方身分證字號,至少要有對方地址才行。不然後續會有困難。尤其是支付命令專屬債務人住所地管轄,管轄弄錯的話就直接駁回,所以如果你不知道對方地址及身分證字號的話駁回率太高。

四、可以試著以起訴的方式處理,然後再聲請法院函詢電話公司以電話查人。

五、如果這個電話不是他的,再考慮是不是以刑事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C 104-01-27 20:27

兩位律師好,那麼請教我現在用何種方式比較有可以追討得回來?

手上握有資料就是ATM記錄跟名字電話,地址可以透過共同朋友查到

至於借貸關係記錄只有社群軟體的通話紀錄,而且可能也不太完整

用何種做法會比較適合我現在的情況呢??? 感謝兩位律師費心解說

阿哲 104-01-26 23:29

各位律師們好,最近我碰到一些法律的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日前我朋友喝了酒酒駕回家,後面有警察車跟著可是沒有做任何要求停車受查的舉動,等到我朋友回家停車且熄火的時後,才上前要求進行檢測,我朋友認為到家門口且熄火了拒絕,警察卻說家門口不算家中堅持要測,最後我朋友因酒測值超標被抓,收了9萬元的罰單和緩起訴

我要詢問的是,警車一路跟著都沒要求停車,最後到家門口停車且熄火後才上前要測,這樣可以拒絕嗎?還有就是開庭時警察拿出行車記錄器要證明確實有行車,可是一路都沒攔查等車都停了才做酒測,並且拿行車記錄器當證據,這樣可以嗎?還是可以不服抗告呢?

我的問題到此,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7 12:49

Dear 阿哲 :

您朋友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之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警察人員發現您朋友有酒後駕車行為,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得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通工具予以攔停,其中同條第3款規定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惟仍須注意比例原則。警察機關攔停的概念有包括尾隨其後,因警察人員需視當下情況判定能不能攔停、適不適合攔停及當事人之安全。

但是取締酒駕有其法定程序,是否錄音錄影、及吹氣前是否告知有其有漱口或距飲酒結束後15分鐘等。但是因為我沒有看到警方取締舉證的相關影片,故我無法判斷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法定程序。

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Ling 104-01-26 22:41

因為我自己有在做指甲,一年多前在掏寶網買了貼在指甲上的飾品雖然有印到香奈兒的LOGO但是是自用的,今年九月中想說用不到了才想說將剩餘的賣給也喜歡做指甲的人,但我真的不知道是違法的後來接到警察電話說我觸犯商標法,到現在已經開過一次庭,檢察官全場問了沒兩分鐘就說我要不要跟對方和解?我真的很慌,我說好後檢察官只給我一張紙上面印有廠商一位名字電話叫我打去給對方和解就叫我走了,說要再開一次庭,但第一次開庭對方未出現,後來我打去給對方到目前三次,第一次跟我說出差叫我傳傳票的照片給他說再跟我聯絡(我當下就傳了),過了三天我又再打給對方當天是周六對方跟我說假日無法處理,又跟我說周四才能處理,到周四了再次去電對方~對方未接.傳的簡訊至今沒有回復過.我到底該怎麼辦我真的很慌,對方要是一直不能和解我該怎麼辦?我需要坐牢嗎?賣的總利潤約29元請問我要賠多少錢?我只是一個領22k又要幫忙負擔家裡房貸的基層員工.拜託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

無助的人 104-01-26 17:28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關竊佔問題,他說可主張「確定知情」的時間點就是鑑界日期,請問有什麼法律依據?拜託!請告訴我!因為檢察官?不以此為依據!說我不是法律人,叫我請教律師

建議可委請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撰擬完整的書狀給檢察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彙整您目前手上現有之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向檢察官說明您認為對方觸犯刑事犯罪之事實及證據,以利檢察官明瞭事實經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檢察官應係以知悉有此建物佔用土地之時點為認定

 

無助的人 104-01-29 08:45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律師您好:

檢察官並非係以知悉有此建物佔用土地之時點為認定」而係以竊佔者購買其屋而為認定,然當時建商並未竊佔我們的土地建造此建物的後面陽台!此事從重測前地籍圖謄本可看出,且開庭時竊佔者還向檢察官說我們說竊佔的地方,原本有一隻電線桿,是他們叫電力公司移除後,他們才建的!這就更足以證明是竊佔者事後所竊、所佔;然而檢察官仍執意要以竊佔者所購之屋建造日期為竊佔日期,作出不起訴處分書,其理由為追訴權時效已完成!目前我們已經向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聲明再議,將這些事情寫上去,只是我們沒有開庭的錄音、錄影檔,其筆錄又不知怎麼寫(因當時檢察官不准我們看完再簽名,他叫我們先簽再看,但簽完之後馬上拿走,根本不知其筆錄內容為何?只知道開庭過程中檢察官不准我們講話,甚至要將我們被害者趕出去!而反觀他對竊佔者態度和悅,且向竊佔者詢問佔到我們的部分是要長期租?還是要買?並強調租就可以了喔!不一定要買喔!而竊佔者也回他說要啦!我們要買!可是不能太貴喔!)然又擔心萬一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將再議駁回,所以想在駁回前找出看看有沒有什麼條例根據,讓土地竊佔追訴時效依知悉起算!再拜託了!謝謝!

 

 

Ray 104-01-26 16:08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一下 我在今天收到詐欺案件的通知 打電話詢問是我的網路IP 賣人遊戲點數 因為我沒再玩網路遊戲同時也沒有該交易網站詿冊帳號 但警察查到的網路IP位子是我本人 要我到案做筆錄 我要如何提出證明 我的網路IP位置 是被人盜用 

對了我可以提供連線記錄的部份...因警察和我說11/6 我用那台電腦上線, 但是11/6 我去查連線記錄沒人連線進來....我有留2014/11月份完整連線紀錄檔 這樣可以証明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出該連線紀錄,並且提出其他不在場證明給員警。

 

104-01-26 15:53

求助律師   我騎機車載我朋友  時速30~40前進   有一輛汽車沒打方向燈突然從右邊的路肩  往左迴轉 直接衝出來 造成我急殺車機車滑倒 我跟我朋友2人都受傷   但是對方的汽車沒事   對方停留三秒後就肇事逃逸離開   我們有記下對方的車牌  當埸也有打110報警    警員到埸後有制做筆錄和路線圖及發生經過 也有告知警員對方肇事事牌 後來我跟我朋友就搭救護車去醫院了  有驗傷和開立驗傷證明  後來處理的員警有調到附近監視器確實有對方的汽車經過 可是員警把對方的電話給我   要我自己約對方處理   但是對方態度惡劣一直不承認他突然迴轉是肇事主因     請問我們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和過失傷害及財損的部分嗎   告對方肇事逃逸因為沒有監視器  但是我跟我朋友很清楚記下他的車和車牌   對方肇事逃逸  會成立嗎  還是會被反告誣告呢  

 

您好

不用擔心

這不會被反告誣告

你私下找他他不會理你的

建議你先提告再說

證據收集不困難

看他車子有無撞擊痕或留下油漆都可以當證據

而且你們兩個可以互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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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1、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2、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三、 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前述「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情,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置,並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讓警察詳載雙方之證詞、現場狀況及證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情形,這麼一來,不論是對於駕駛人或被害人都有保障。

 四、 建議閣下應對「肇事逃逸」者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細節,本所當以多年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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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琪 104-01-26 15:0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唷,我有個朋友被告恐嚇(累犯),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等,有開過一次庭了,被告律師希望能與原告和解,那如果和解了,被告能被判比較輕嗎?還是可以緩刑之類的?原告有要與被告達成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5:24

您好!

有和被害人和解會判比較輕;但緩刑需符合所有緩刑要件,只有被害人同意還不一定足以判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薇琪 104-01-26 15: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緩刑需要怎樣的條件呢?

 

您好

緩刑最重要是有和解

其次五年以內沒有被判刑

所以累犯的話要緩刑很困難

但是輕判應該是沒問題

至少爭取到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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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0

您好,若可以和解較可認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求得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主張犯後態度良好,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zmou 104-01-26 14:00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一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小弟在2014/12/4時發生車禍糾紛,當時的情況是由於甲方肇事車輛從外開啟車門不當,導致小弟我(乙方)騎著機車載著我的女朋友撞了上去,波及到第三方的車輛,造成第三方車輛的車損,小弟想要請問一下,如果是按照這樣子的情況來說,第三方的車損部分是該向哪一方索賠呢???因為當時有造成體傷的部分(我及我的女朋友),該向哪一方索賠???

第三方車損部分,要看你是否有過失,如果有,必須與對方連帶賠償

傷勢部分,看第三方車輛有無違規,如果有,向對方及第三方連帶請求賠償

jzmou 104-01-26 15:1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三方車損部分,要看你是否有過失,如果有,必須與對方連帶賠償

傷勢部分,看第三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小弟我是被甲方車輛開啟車門不當造成的第三方車損

那這樣子的話我也有需要做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5:38

您好!

如果您沒有任何過失,就不用賠償;但如果被認定有過失,還是要依過失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蜜拉 104-01-26 12:58

律師您好

一年半(2013/8)前我遭到父親拳打腳踢,當時有去警局備錄,與開驗傷證明,還有照片存證,我現在想對他提出民事告訴。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 我知道刑事傷害追溯期已過,但民事期效過了嗎?

Q2 要贏的成功機率為何? (因為可能跟民法1085條的懲戒權相衝突)

Q3 若想提告,可以依據那些民事法條? (例如民法第XXXX條文)

Q4 我的目的是拿錢,所以我是要向法官請求甚麼東西(法律專有名詞),才可拿到錢?

Q5 若告贏,通常判給原告的金額大約是多少? 數值範圍為何?

Q6 如何提告? 手續、程序為何?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0:37

1.民事侵權自知悉時起算2年內請求。

2.即便是懲戒權也不得逾越教育的目的與比例原則。

3.請求權基礎一般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4.金額部分依您所述大致上可請求醫藥費、慰撫金。

其餘須視具體個案之細節而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4

民事部分要在兩年內提告!

有損害始有填補,您須舉證您的損害有多少。

Y合 104-01-26 12:54
律師你好: 公司管委會公告撞壞停車場設備須罰1萬元依法有據嗎? 我不小心撞歪停車場柵欄被罰1萬元,金額遠超過維修費用,這讓我覺得實在很不合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其他理由,否則超出修繕費用的部分應無理由。

2、倘若遭到不利益,可以提起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mitomo 104-01-26 09:45

請教各位律師

購買高物品時,因每個人有限量購買的問題(自己已有購買)

因此借朋友的名字去刷卡購買

然後自己再領錢給朋友去付款

事後朋友卻說這物品是他購買的   

對方只有刷卡繳費證明    但提不出領款證明(物品價值數萬元)

在這樣的證據之下  

法院會認定物品是屬於對方的嗎???

謝謝

補充說明:因物品有保固期    我方有購買證明與發票 (名字登記為對方)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0:15

您好!

若無法提出委託代買的證據,物品既然在對方手中,就會認定是對方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潔 104-01-26 08:21

我姪女14歲對方是17歲少年~姪女幾乎不上課~沒回家跟男方同居~

我們要對男生提出告訴

1.如何提告?

2.需要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行為嗎?

3.如果上法院需要什麼文件?

4.女方這邊需要律師嗎?

5.勝訴機率大嗎?

6.男方刑期怎麼判?

7.女方敗訴會因為哪些原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把您的姪女帶回來,詢問是否發生性行為,必要時可以去看婦產科,或是直接去防治中心請求協助。

2、縱使沒有發生性行為,倘若有親密接觸等,仍然違法

3、有關於同居部分則已經涉犯準略誘罪。

4、該少年未成年,只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法院會依據少年的犯後態度、其父母的態度等決定處遇。

5、可以委請律師

 

 

 

建良 104-01-26 00:07

律師團請問,我手機在是本月十七號在醫院遺失遺失後有回撥電話,是在關機狀態。後續報警處理,在今天有跨區警員聯絡我,手機有人送來,請我去取。小弟想問,如果辦案員警再辦案過程以不確定因素,電話詢問涉案人,使涉案人有機會脫離侵佔罪,這樣侵佔是否成立,後續告成功機率是否大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09:01

您好!

是否成立侵占遺失物罪要依調查所得的具體事實而定,且要能證明對方有侵占遺失物的故意才會成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ala 104-01-25 23:00

日前參加活動,活動簡章有寫活動當天有寄物區供民眾寄物

活動當天我有至寄物區寄放包包(裡面有皮夾),工作人員完成登記手續也給我領取包包得號碼牌

但活動結束時我拿號碼牌要領取我得包包時,工作人員卻遺失了我的包包

故我想請問律師工作人員完成登記手續也給我領包包得號碼牌,單現在包包不見了,主辦單位在活動簡章有註明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是不是就不用負任何責任,今天就算包包裡頭不是貴重物品,是不是也不用負任何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主辦單位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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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4:46

民法第590條規定,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這不是說不負責就可以了事,您可要求對方賠償

RUI 104-01-25 22:36

我家隔壁鄰居,在她家頂樓蓋鐵皮屋蓋到我家牆壁上! 在去年的2月份蓋,我在11月份口頭告知他,給我一個交代或是,結果他無動於衷,後來我在1月份寄出存證信函給他要他在2月7號前拆除或是來找我! 但是日子慢慢地接近,他還是一樣沒有動作,請問2月7號後 我是該報警處理還是直接提告? 還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那提告需要準備甚麼? 去哪提告?  我住高雄! 請問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因為我她態度太鴨霸了 難道我家牆壁就是應該給他蓋的 氣死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2:46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RUI 104-01-26 21:3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那去報建管處? 會牽連到我附近的鄰居嗎?  會害到他們的鐵皮屋也需要拆除? 假如會的話 我非常不想去牽連他別人...

神拳快跤 104-01-25 22:13

前幾天有發文,我在工地工作有工人老愛拿我東西,被抓到了就隨便應一句不是我拿的地上撿到的云云……“

雖然我想告偷竊,但是如果他回說只是借來用沒要佔有

法律偷竊就不成立?難道我東西被人家莫名奇妙拿來用

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請律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2

建議您將物品看管好。

sandy 104-01-25 20:54

律師您好,有問題請教您

我在本月23號(星期五)發生車禍,我方交通號誌是綠燈,下坡右轉,對方逆向衝上來,立即煞車閃避,兩車未相撞,但是導致我跌倒受傷(右腳腳踝骨折,醫生說是三踝骨折,屬腳踝骨折中最嚴重的,打了鋼板跟一堆鋼釘),可是對方只有17歲,也沒有駕照。當下有一路人協助叫救護車跟報警,我的機車被那個弟弟移到旁邊去了。應該也沒有所謂的車禍現場了。

家長的態度挺好,說要負擔醫藥費,我可以跟對方索賠嗎?金額多少才是合理呢?如果對方不願付呢?是要走法律途徑嗎?可是兩車並未相撞,會怎麼認定呢?請您幫忙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眉心 104-01-25 19:30

你好

上次我說

我現在加盟一家飲料店(寶-紅茶)

可是我不想做了

我打算要加盟別家飲料店(清-)

可是我的加盟合約裡有這條競業禁止

契約終止後,乙方三年內不得以自己、第三人名義或教導第三人,從事與本連鎖體系相同或類同的營業項目及餐品販售。


在這先跟大家說謝謝

感謝回答的人

以下是我最後的疑問

我也明白三年後我就可以加盟別家

只是我想再確認一下

三年後再加盟別家或自己經營

可以跟原本一樣是飲料店也沒關係嗎

因為現在是開飲料店

我以後再開飲料店

這樣會不會觸犯這句乙方三年內不得以自己、第三人名義或教導第三人,從事與本連鎖體系相同或類同的營業項目及餐品販售。

讓我怕怕

有人說三年後我不放心就用家人名義加盟

跟原本一樣飲料店

因為總部說三年內不得以第三人名義或教導第三人,從事與本連鎖體系相同或類同的營業項目及餐品販售。

總部要找到我是以第三人名義或教導第三人的證據才能提告

還有我有找到想加盟

可拿跟上ㄧ家的合約去找律師看有哪些要注意
律師有處理這種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禁業競止需有年限限制,本件既然契約裡約定三年,則原則上應受此三年之限制,而過了三年之後,即可以再從事相同性質之業務,若您不放心,建議請律師審視過您們的契約後,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馬 104-01-25 18:50

律師們 您好

因上個月在遊戲罵人

但我確定不是罵他,也不知道他有那隻ID

而且他之後有說過“他居然不知道我有這隻ID"並開上來拍照向警察局報案

我該怎麼辦?

如何應對呢?

再來就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

警察會查到我IP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7

等他告了再說吧!

也不一定的到ip。

小馬 104-01-25 23:23

可是他已經報案了,我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屆時在依據對方提告內容提出答辯,或是嘗試與對方和解

Rita 104-01-25 17:19

您好

之前我有提告某人詐欺偽造文書,後來我想到有一些新證據,不過因為證據在政府機關,而該機關告知只有法院或地檢署可以調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如果我想要求檢察官調查某些證據,那麼我應該怎麼寫呢? 有特別的格式嗎?

還是只要註明我的案號和股別,還有我的姓名,以及我想請求檢察官調查的證據即可?

非常感謝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至地檢署服務台直接詢問指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聲請調查證據狀至地檢署請求調查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1:04

除案號、股別及人別資料外,調查證據聲請要舉體指出請求調哪個機關的什麼資料,待證事項為何等,建議若是自己不清楚,可尋求專業協助撰擬。

小蔡 104-01-25 14:27

律師您好:

我是網拍業者,之前在網拍賣二手電玩遊戲機,有人購買後,我收到款項在隔天就把東西寄出,因為東西太多(連我送他的東西)整理後一大箱寄出,買家收到後檢查說漏了一樣東西,我在北部工作,東西需要回南部才有辦法寄給他,中間他有寄訊息給我,但我上夜班,訊息不是我看到的,是別人告訢我的,但我也馬上去寄了,所以第二次要寄時卡到國定假日(超商跟貨運跟我講,也需要上班日才會寄)所以我上班日就立馬去寄了,早上寄超快遞,超商人員跟我講,買家下午就收到了,但中午時他已經去報警了,這樣我有構成詐欺嗎?因為我的帳戶都被凍結,有許多的生意都不能做了,跟買家連絡時,他就要我再補償他,他才肯去撒案,一直說我寄的東西很爛,可我們在之前溝通時,就一直向他提,舊的東西(二手)很難保證,他也接受,但要我再補償他,可我有跟他講,東西不喜歡可以把東西退回來,我退他錢就好,但他也不接受說太麻煩.

但已報警了,帳戶也凍結了,這樣我有構成詐欺嗎,他還一直說我是蓄意詐欺?

再麻煩您解惑一下,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5:05
依您所述應不至於構成詐欺而只是單純民事糾紛,建議將本次交易相關資料留存或調出,日後於警局或地檢時詳細解釋,誠心與對方溝通。
小蔡 104-01-25 15:0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應不至於構成詐欺而只是單純民事糾紛,建議將本次交易相關資料留存或調出,日後於警局或地檢時詳細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只需要跟買家溝通和解即可嗎?那我可以反控他誣告嗎?請求賠償部份~~我需請律師嗎!

還有,他東西全部都收到,有義務去警局撒案嗎,還是這件案子還得繼續走下去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詐欺公訴罪,所以檢察官仍會處理,建議仍應準備好相關事證,以利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oni 104-01-25 12:25

因本人大姐於1/21 09:30在醫院往生.而本人1/21 約15:00幫她結清住院醫療費用3萬元.而後保險公司打來說大姐有一筆醫療費用(1/1-1/19的住院費用10萬元今日1/21會匯入大姐帳戶.並提醒我今日務必要提領出來就說是要付醫療費用用).理賠金於1/21 下午16:00匯入大姐帳戶.本人並匯轉入自己的帳戶..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本人在法律上是否已經構成違法?

2.因大姐有2筆卡債共20萬(若是辦理拋棄繼承.債權銀行是否會追討1/21保險理賠下來的10萬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4:00

一、建議您保留匯款記錄、保險公司理賠通知等資料及為大姊繳納住院醫療費用之憑據,以免其他繼承人爭執。

二、您大姊保險理賠的部份仍為遺產債權銀行仍得對該部分主張。

koni 104-01-25 15:0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建議您保留匯款記錄、保險公司理賠通知等資料及為大姊繳納住院醫療費用之憑據,以免其他繼承人爭 ... (恕刪)

 鍾律師您好:若其他繼承人無意見.只想請教鍾律師.本人這種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5 15: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其他繼承人有意見,則可能涉犯侵占罪。

2、倘若其他繼承人無意見,則僅為單純民事糾紛(如鍾大律師所述,屆時銀行還是可以向您於遺產範圍內追償)

lower 104-01-25 22:26

大姐加油

104-01-24 23:05

律師,你好,請問我老公已經過世10年了,當初沒有法律頭腦沒去辦拋棄權,導致去年9年前還發生銀行追討信用卡債務的錢,ㄧ發就快10萬,連本帶利,我因為缺少法律頭腦害我害小孩,請問這樣的債務要多久才可以解脫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0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已逾辦理拋棄繼承時間,惟您可為您未成年子女主張限定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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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您及子女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案情,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Neal 104-01-24 19:28

各位律師大人們好

我在一家叫X成補習班報名一個課程名稱叫:XX工程師班,這個班有三堂主課程分別為XXJP、XXCD、XXCE,這些課程並非一開始就馬上去上,而是須先要上網登記排課,確定後才可上課,我先上的是XXJP,過兩三個約後,我在去上網登記上XXCE,而XXCD我完全未上課登記過,那請問我這樣可有退費的問題嗎?PS:我已向補習班確認,他們以我登記的第一個課程時間去算,而並非一個一個的課程來算,所以他們以我的時間已超過1/3為由拒絕我的退費,還請各位律師大人幫幫小弟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回歸契約規定。

2、倘若費用部分,可以退回位到期的部分,倘若已經到期,則僅能以顯失公平為由請求消保官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涉及您與補習班訂立契約解釋問題,如果解釋有利於您,您就可申請退費,建議您將合約攜至本所討論,歡迎來電排時間討論 

葉沁 104-01-24 11:03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 

簡單說明一下事件

A[真買家假賣家] B[A的賣家] C[A的買家]

我是處於C的位置 我跟A買東西 她給我B的帳戶 所以我匯錢過去後拿不到東西 A卻拿到了

我當初沒拿到東西  去提告時把A.B都告了

現在A.B都有連絡上

A那邊已經退錢給我了

B這邊想要盡快解凍帳戶

B問我能不能撤告  可是我記得詐欺案是無法撤告的

想請問有比較快的方法可以解凍B的帳戶嘛?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4 11:24
Dear 葉沁, 此事件必須涉及B提供的帳戶是專為他人所用還是自己原本即有使用,若係後者,則實務見解有認並無幫助詐欺故意,應可得到不起訴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欲對方簽定和解契約,並具狀至地檢署說明雙方已達成和解,為誤會一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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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la 104-01-24 01:24

想諮詢一下專業人士,我妹18歲,在去年8.9月交往了一個男朋友

因我本身在外地讀書很少回去所以不清楚他們的互動狀況

我只知道他們很少會見面,之後2~3個月的互動都是電話來往

然後沒去過對方公司,對方家裡住址也不清楚

簡稱A男今年23歲(據稱我妹說他家是做關於海貿交易公司很大間)

她是解釋說就是小額借款,之後借款的公司再還款這樣我也不是很清楚

就在去年大概10月11月我妹說她有在幫忙對方家中接客戶

都是小額交易,都只有Line交易然後小額,偶爾是大筆的借款匯款給對方(借款公司)

然後說A男公司會再把薪資匯給我妹,然後幾次下來據說一開始有把薪資匯給我妹,再來之後的客戶交易的薪資都未再給她,據說是先放在A男身上保管先存著還是怎樣的還有一些我妹本身的錢也在對方帳戶,然後遲遲未匯給我妹,A男騙他媽媽說這筆錢已經在之前就還給我妹了,再之後我妹急需這筆錢時和A男要錢,A男卻每次借由很忙晚點匯,還有帳號在媽媽那邊之類等等話一直延遲還錢這件事,要了1-2個月之後一直逃避給錢這個話題,一提到就是吵架甚麼的,之後我妹說要分手A男也是遲遲不回應還錢這個話題,之後我代替我妹打電話給A男說這件事,對方卻是態度非常不好講不到30秒掛電話,然後說叫她自己來跟我講,直到現在還是未回應還錢這件事。

然後在12月初發生了一件事在網路FB有個女生PO說:A男欠10萬塊不還錢,被人肉搜索還有他的名子和照片,然後也發現A男有些照片是盜用某個網友的照片甚至一直不斷的換電話FB,LINE的資料也一直換找不到這個人,

所以我們現在懷疑這個男的是否是詐騙錢,這些錢前前後後6萬多塊都是我妹辛苦打工賺的,家裡狀況甚至不是很好,對遲遲不還錢又逃避掛電話,所以想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詐欺,還是屬於哪種種類可以上訴,需要哪些證據等等、和方法,我們有匯款資料和對方電話以及車牌號碼,甚至賴裡面的訊息互動,我妹才18歲又怎麼會知道被騙錢還是投資風險等等,請幫幫忙已快2月,怕這個男的又換資料換電話跑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1:13

您好,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lala 104-01-24 22: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我們是在想說是不是應該先報警再處理,還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更快

但我們並非是支票而是其它的匯款資料等等也可以申請嗎?

lala 104-01-24 22:46

我們是在想說是不是應該先報警再處理,還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更快

但我們並非是支票而是其它的匯款資料等等也可以申請嗎?

emily 104-01-23 23:36

律師您好:我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是關於11年前法院成立的離婚和解筆錄.當中孩子扶養費的請求.因為對方不給探視的原因.我也一直未給付.只能私下探視...想請教的是..這已判決的扶養費請求是不是有時效性?我可以提出異議嗎?謝謝~懇請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0:21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基本上就是到他成人為止,和解一般都會壓一個一期未付其後都視為到期的條款,您可拿當年筆錄出來看看。

104-01-23 22:35

小弟於去年七月間因公司接到高雄岡山設置洗車場案子, 委託人是向地主承租土地開業的,地主土地因有搭建臨時鐵皮圍籬, 拜託委託人向我們施工單位協助拆除,小弟也與施工人員協助清除, 卻因拆下的鐵件地主要自行取回,所以我們就將拆下鐵件丟於現場, 地主來載回時因態度與我們有些摩擦, 所以小弟便興起惡作劇念頭將其約10根左右鐵柱取走(約全部鐵件的四分之一), 也因此地主報警處理;小弟便因警方來電而到案說明, 並向警方承認所有鐵件為小弟所帶走,故而因次遭簡易庭判處一個月刑期; 在判決期間原告曾經寫下存證信函索賠10萬元, 因金額過高小弟曾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依照原告存證信函所寫住址申請), 卻遭查無此人退件,然後直到判決確定後原告才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此次小弟因原告多次傳騷擾簡訊(內容如有人說你好像金城武之類), 所以並未到場調解;也因此原告會同檢察官又提出上訴(上訴原因依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073號判決), 這判決與本案內容相差太大,且並無關係;在上訴開準備庭時, 原告提出求償17000元,卻又不與小弟調解(因當時鐵價格25500元/噸, 價格差異過大所以小弟請求調解),檢察官當庭也直接說小弟不依照原告提出金額賠償的話,會遭判刑加重。 以上至此小弟請問該如何接續處理?懇請各位律師大大指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一定會判更重,您可以向法官說明和解過程,以便讓法官了解您並非無和解誠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16:41

您的意思是上訴二審後,對方表示跟你要求總額17000元的賠償?這看起來已與原審其請求的10萬元差很多了,請自行斟酌,若和解當可爭取法院給予您緩刑機會。

104-01-24 20:58

律師您好

原告在二審提出求償17000元時,小弟有同意要調解申請,但是對方又不願意調解;而且所提出求償內容與現實差異過大(依照當時公告鐵價問題及大部分金額浮報),因此小弟希望透過調解來談。

104-01-24 21:05

律師您好

在開準備庭時法官讓小弟發言的機會不大,且內容皆在於小弟認罪與否上(小弟接答覆認罪),並無他問;請問小弟是否該準備書面文件先送往法院呢?

Carl KS 104-01-23 22:23

哈嚕~想請教各位大律師

小弟有玩手機的APP遊戲,那代理商於1/30日將正式下架,結束遊戲
那他們出另一款手機遊戲他們有公告"如果您還有遊戲內的金幣未使用完畢,請聯繫客服,只要在1/29前,在新遊戲的1~3服進行角色創建,我們都能協助點數轉移。"
那現在問題是我在1/9號時候有跟他們申請一個角色金幣1萬轉移...確定轉移成功,
因為我有約20個帳號127個角色金幣總計有17萬多,那我於1/21日申請
轉移卻回覆我說"業規則還有正常的邏輯思維,所有帳號轉移都是一對一轉移,不能將多個賬號(角色)財富值累積到同一賬號(角色)下;
其次,您的小號金幣並不是價值性金幣(透過正常儲值管道獲得),大部分金幣是因為服務器獎勵或者維護補償獲得,對於遊戲運營公司而言,這也是偷換概念,使得運營方產生損益的行為;
然後我回復他們說:
遊戲所贈送的金幣(元寶)如果沒有另外區別(分開,綁定),
而與儲值的金幣(元寶)所混充,那玩遊戲所得的金幣(元寶)皆屬於有價消費性金幣(元寶)
他們又回復說:
,“遊戲餽贈貨幣和遊戲儲值所得貨幣”均具有消費性質,但"遊戲餽贈貨幣"對遊戲運營方並未產生實際收益,屬於非價值性貨幣。

按照行業默認原則及用戶正常理解,僅有價值性貨幣才可以進行轉移,因轉移后在新產品中所轉移的遊戲貨幣將對產品運營產生損益(盈虧)。

因為這遊戲我從出來就玩~如同他們說的金幣幾乎都是從遊戲的餽贈來的(但是都是花時間賺來的)他們卻說
遊戲餽贈貨幣"對遊戲運營方並未產生實際收益,屬於非價值性貨幣,

以上

那我現在深深覺得我權益受損阿
有17萬的金幣現在只有轉移1萬(第一次轉移一個角色都沒問什麼,第二次一次丟127腳色就卻在那說來說去,很明顯就是不想給)
如果這樣我可以告代理詐欺與精神受損嗎(或其他的)
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給我17萬金幣我就算一次消費他們遊戲也高興
他們就是不,那我就說我找法律途徑解決....那他們也說也會請法務部門相關人員協同參與相關的法務必要流程
所以我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解決?
我想要讓代理商知道消費者權益

因為遊戲1/30下架~那我127個角色與遊戲的公告全部都有拍攝紀錄保留當證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0:26

您可檢視是否有合約或是公告有遊戲代理商所稱的如此限制,並將此情投訴消保官協助處理。

104-01-23 21:21

律師您好

目前在玩efunfun的一款網頁遊戲

他們條款中有說到:2. 若甲方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發生情事,乙方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得不經甲方同意即提供甲方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本契約亦立即終止。

他們遊戲中會有自已的工程師或客服人員裝成玩家干擾正常玩家的遊戲,

我有錄影佐證及圖片佐證,他們這種干擾玩家遊戲的行為已造成對正常儲值買點的玩家不公平,可是和他們公司客服講,他們卻故意置之不理,反正公司干擾玩家情況愈來愈嚴重,如此可以使用什麼法律途徑嗎?畢竟我們有號人物花費了幾百萬台幣儲值的,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公司之行為,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問題及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改正,若屆期公司仍未改善,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1-23 23:2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公司之行為,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問題及瑕疵之存在,並 ... (恕刪)

律師您好,若委任律師發涵是否價格為三千呢~抱歉因為法律懂很少,謝謝您

小游 104-01-23 21:17

A告B,A委任律師甲;訴訟中途,A解除律師甲之委任關係;請問律師甲受委任期間之訴訟文件,A是否有權取回?取回不還,有侵占的問題嗎?律師甲可繼續B之委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1:55

A告B,A委任律師甲;訴訟中途,A解除律師甲之委任關係;請問律師甲受委任期間之訴訟文件,A是否有權取回?可以請求返還之前交付之文件。

取回不還,有侵占的問題嗎?律師甲可繼續B之委任嗎?若是相同案件,不可再接受B之委任,否則會有律師法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可向律師請求返還相關訴訟文件,若律師拒絕返還,可申訴之;另該律師亦不得就同一案件再受B委任,若違反亦可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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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WEN 104-01-23 20:29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遭到逮捕,在偵查期間有委任法扶律師協助,因有監聽譯文及6名証人指証,偵查結束後遭檢察官起訴15條(交易15次).法扶律師告訴我.雖然在偵查期間有自白可以減刑,但是因為起訴太多條了,基本消費至少也要關個15年.我看過起訴書的內容.交易金額皆不大.真的會判到15年之久嗎?起訴書檢察官有說請從輕量刑.真的會從輕量刑嗎?還是只是例行公事的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1:51

您好,販賣二級毒品為重罪,但若偵查審判中均有自白認罪,可以減刑,另外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亦可減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二級毒品,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偵查中有自白承認犯罪,審判中亦自白承認犯罪,可減一次;若有供出上手應而查獲,可再減一次,若無供出上手應而查獲,可嘗試主張犯後態度良好,情輕法重,請求再予以減輕之,為無論怎麼減,仍應有十年左右有期徒刑之心理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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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2015年1月23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 立法院於2015年1月23日晚間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第四級毒品刑責,如果讓孕婦和未成年青少年吸毒,將依照現行法條規定的罪刑,再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藉此遏阻校園毒品氾濫,以及預防孕婦吸毒增加的社會成本。★製造、運輸、販賣K他命、FM2、一粒眠等三級毒品,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的罪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23號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條文修正案,將罪刑提高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製造、販賣、運輸四級毒品刑責從現行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外了加強防範孕婦吸毒導致社會成本增加和照顧嬰幼兒的困難,以及防範毒品在校園裡氾濫,這次修正的法條還加重讓孕婦和未成年青少年吸毒的刑罰二分之一。

貳、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洪聲 104-01-23 17:22

各位律師好,2015/1/18因一台發財車經過我家巷子閃車時而撞到我家的伸縮遮陽板,當時我還在睡覺聽到巨響才下樓查看,當時我打開門根本還沒了解發生甚麼狀況也還沒開口,肇事者就直接斷定說我家遮陽板拉太出來害他撞到,肇事者在還沒釐清責任之前就直接把責任推到我們身上,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構成甚麼法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侵權行為,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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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洪聲 104-01-23 23: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侵權行為,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 ... (恕刪)

瞭解了,謝謝房律師,感謝萬分。

洪聲 104-01-23 23: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謝謝顏寧律師,我會去申請看看,感謝萬分。

Malo 104-01-23 17:01

各位律師好,近日我發現爸爸似乎有外遇,自己買了個針孔放在家裡的主臥室,昨天拿下來一看有爸爸和其它女人在床上一絲不掛,且有性交的畫面
想問律師 和我爸稿外遇的那個女人目前也有配偶尚未離婚,我媽媽想提告但身上沒積蓄,怕告了失去經濟支柱,是否能和我爸與他的小三要求相關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可以向您父親及小三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而本件只有您母親可以主張離婚,您父親無法反過來向您母親主張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提告刑事通姦,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本所處理經驗中,常在刑事偵查程序談和解,很早就取得民事賠償金,也不用進行民事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請母親運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討處理方案,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對您父親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您母親亦可對父親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有您所述之情況,很有可能構成通姦罪。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Chengyan 104-01-23 14:41
不好意思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朋友今年14歲,13歲時在學校因常睡覺,被帶去少年隊驗尿 結果有k他命的反應,之後收到少年法院的單子 這幾天保護官有先約談(因快開庭了 開庭日2/3) 保護官說只給她兩條路選 1:安置 2:感化 請問初犯沒有其他選擇嗎?請問可以要求保護管束嗎? 麻煩各位大律師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1:34

無論是感化、安置、保護管束等,都是保護處分的一種,最終必須由少年法庭法官決定,建議開庭時表現良好、積極的態度,法定代理人出庭也要展現對少年有能力積極輔導、教育,試著爭取看看。但少年法庭法官對於保護官的意見多半會尊重,這也要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