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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璇 104-12-25 23:02

您好

 

我想詢問一下,今天中午發生住家擋車,鄰居朋友來訪中型貨卡車將我家大門出入口完全擋住,本人姐姐因為要騎車停放,請鄰居代轉告請車主移車,

 

該車主出來時就開始大聲辱罵我姐姐,我住三樓聽到有男人大聲爭吵講話聲音,我走出露台後才聽到也有我姐姐在講話的聲音,我趕緊拿了手機跑下樓,車主還一直罵我姐姐,我也跟車主說,我們請你移車你怎麼這樣爆粗口,我準備拿手機錄影時,他衝下車說我要打他,我說我是要拿手機來錄影,看你怎麼辱罵我們(這中間三字經/五字經都有講,但我那時來不及錄,鄰居男主人及我和我姐姐都有聽到),我要準備報警,後來車主就再上車把車開走,我手機只有錄到最後一部份,他罵我:講什麼 XX(二個字,客家話指女生生殖器官)

請問這部份我們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公然侮辱,除錄音檔外,也可以傳喚證出庭證明當時的情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璇 104-12-25 23: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公然侮 ... (恕刪)

請問謝律師,我們需要先到警局報案嗎?謝謝回覆

黑妹 104-12-23 15:06

您好:

因我家從很久曾祖母以前就住在水源保護區(當時應該還不是水源保護區),但我們一直認為家是建在叔公的土地上,當初叔公也是讓我們建的

,但並未申請合法建築,當時叔公有請地政來測量說我們家的確是在他們的土地上,直到三年前鄰地有買賣,後來的買主說我們與鄰居都有佔到他們的土地鄰居與買主已到法院告三年,後來今年已拆,如今買主語帶威脅的語氣,要我們拆房子搬走,說他要申請建別墅可賣5.6百萬,我們有上國土測量網站查詢查到的是並未佔到他們的地,但他請人來測量的人卻說有,我於地政放在網路的囑託測量表上查詢也並未有他們那天來測量的紀錄,我想請問的是

(1)因為我們不是地主也無法申請地政來量,要怎樣知道我們有沒有佔到他的地呢?

(2)如果是他們的地,當時建的時候當時的地主也沒意見,如果經買賣現任的地主要我們拆必須要拆嗎?

(3)我們家在那裡非常久了,如果沒有申請合法建築,這樣會被拆嗎?有什麼方法挽救嗎?

你好:

請叔公申請地政機關鑑界。 要視你們當初的原因關係而定,如果是使用借貸關係,實務上認為基於債之相對性,無從拘束後手,後手可依物上請求權(民法第767條規定),訴請拆物還地。 先去鑑界,至於違建問題,要看你所在地建管單位之行政效率、預算來判斷拆除的快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我建議你們不用管他們

等他們來告以後就可請地政來鑑界

如果沒有占用到土地

他根本無權要你拆除

這與是否有使用執照無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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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4-12-22 10:21

?我們總戶數1800戶, 臉書有600位鄰居(甲山林城上城-準鄰居交流平台), 想找可以替大家聯合訴訟律師, 等訴訟成功會一起用賠償金付律師費, (合約是每延一日就賠萬分之二)目前房子已經延遲交屋一年半, 官方說法預計明年二月交屋, 當然也可能再繼續拖.  想請教那最後的交屋金可以不付, 用延遲金來抵嗎? 

tinalai831@kimo.com

0988972226

賴小姐 ? 

你好:

若確認是可歸責於建商遲延交屋可以依契約約定請求違約金,但對方可能會爭執金額,此部分要訴訟解決。 可以違約金與買賣契約尾款主張抵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違約金部分如何約定,交屋款如何給付,建議應與建商協調,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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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違約金部分如何約定,交屋款如何給付,建議應與建商協調,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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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小姐 104-12-22 10:03
Dear各位律師好 本人自今天10月購入一棟中古大樓,因入住時前屋主已經翻修並無查明暗管路線,當初屋主只特別整理了衛浴,並重新整理裝潢了其他區域,因此我入住後並無做任何施工工程,住至今12月由樓下鄰居告知他家漏水,我配合他盤查是否為我家管線路之問題,由房仲帶來的水電查明後9成確定為熱水管線路漏水,需要修繕。 1.我的房仲為永慶加盟店,合約上註明買賣時保固6個月"漏水"字樣,但並無特別提及明暗管線路,所以仲介稱"漏水"保固並不是指明暗管,而是外牆那類的漏水,這樣是對的嗎? 2.仲介代我詢問永慶法務後,他說如果要前屋主配合修繕,我必須證明管線路為入住前時就已經發生此情況,但房仲找來的水電廠商說,一般舊式大樓本來年限一高就有老舊管線路的問題,並不能確切指出一定是之前之後,只能說時間剛好到了...那我該怎辦?不過樓下住戶有提及5~6年前也曾發生漏水事件,但當時處理的老父親已經過世,無法佐證當時處理狀況,2年前我的前屋主購入此間房屋整修後又給租給房客,但也一直相安無事,直至賣我後入住1個多月才出現狀況~所以屋主不願意花錢補貼我處理...這樣合理嗎?? 因為前屋主加強整理的地方只有衛浴,樓下屋主漏水嚴重的是所屬"廚房"延伸~是5.6年前重複發生的地點...如果前屋主不幫忙處理,對我真的很吃虧~望各位律師能為我指點迷津,該如何處理~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漏水保固,除非雙方有限縮範圍,否則不論是什麼漏水當然都包含在內,因為本質都屬於瑕疵。

2、時間點的問題,本文認為應該不難,因為只要是舊的管線問題,當然不會是交屋之後才發生的。

3、倘若前屋主拒絕,可以等樓下房客來告的時候,請法院通知前屋主來參加訴訟,確認究竟是誰應該負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維修費用若不會太高,不建議以訴訟解決,若前屋主願意多少補貼費用,減少您的損失,也可以接受,您需考量提起訴訟,需先繳納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及法院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鑑定費用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固可考慮委請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請求限期處理,若可雙方協調,最為上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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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維修費用若不會太高,不建議以訴訟解決,若前屋主願意多少補貼費用,減少您的損失,也可以接受,您需考量提起訴訟,需先繳納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及法院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鑑定費用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固可考慮委請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請求限期處理,若可雙方協調,最為上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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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鳳 104-12-21 20:37

我想請問,爸爸因為生病,我們已經每個月生活費給他6000$,房租電話費、電費都另外再幫他付,但是他一直跟我和我哥哥一直要錢,說不夠錢,要修車幹嘛,但我跟我哥都知道他從以前到現在都有簽六合彩還是簽樂透那種,現在也還一直在抽菸,然後最近因為哥哥娶老婆,小孩的問題搬出去住,爸爸就把話說得很難聽,說他娶到破格喳母,她車禍的時候應該要撞死算了等等難聽的語言攻擊。

而我賺大約20000左右而已,哥哥雖然有4~5萬,但是他的基本開銷非常大,有房租又有小孩跟老婆的費用,再加上負擔爸爸的錢,他已經借很多錢了。基本上我們兩個賺的錢已經不太夠生活了。

請問我們可以拒絕支付給爸爸所有的費用嗎?( 因為他真的說得很難聽,打電話來就像討債集團,開口閉口就是錢,我們規勸他不要抽菸也不要簽那些,他都拒絕,甚至會到處跟其他親戚或鄰居哭訴我們兄妹都沒有給他生活費。)

如果我們拒絕支付他生活費房租費用,在法律上我們算棄養嗎?

如果不能維持生活,可嘗試協調固定、合適的扶養。但不成功,也能另外處理。

小鳳 104-12-22 12:19

可是如果有跟他溝通了,爸爸聽不進去,還是一直跟我們要錢呢?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嗎?

小布 104-12-21 13:05

我們住的是公寓,在搬進去之前就有聽說隔壁鄰居的不良行為,幾乎整棟大樓的住戶都不喜歡她們一家,連房東也跟我們說不要理她,但是她最近的行為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隔壁的女主人很奇怪,總是打開她們家的門在偷聽別人說話,會知道是因為她們家的門剛好在我們家廚房旁邊,廚房邊是一大片窗戶,我們用百葉窗遮起來,不時就會聽到她們家的門關上的聲音,但是都沒有聽到有人出門的腳步聲。加上我們在自己家客廳聊天,她聽到我們可能有提到隔壁的鞋櫃放得很靠近我們的大門或怎樣,通常就只是講講也不是要抱怨,但她就向我媽的朋友投訴(因為當初這棟大樓是我媽的朋友她們自己蓋的),說我們說她怎樣怎樣,所以從那時候我們就知道她一直在偷聽我們說話,真的是很病態。
後來她們家似乎是遭小偷,所以她們就決定要裝監視器,但是,監視器不是對著她們家門,是對著我們家門,氣得我爸差點要請律師朋友來看是不是能提告,但是我們家人都很忙,不像她那麼閒還可以待在家裡偷聽別人說話。
這幾天又發生很過分的事,我們這棟大樓的格局很奇怪,我們客廳的窗戶對面是樓梯間的窗戶,從電梯出來從窗戶看我們家裡看得很清楚,所以前屋主就在樓梯間的窗戶那邊貼了一塊黑布擋著,一直到我們搬進來後,我媽又再貼了一次,但是那個女人居然用刀片割破那塊布,還在上面貼”這裡是公共空間不得亂貼,不要吸菸妨礙別人”,讓人覺得傻眼又莫名其妙,第一,那塊黑布從我們房東住在這裡的時候就已經貼了,如果有意見為什麼現在才提出,擺明針對我們。第二,我爸抽菸都在房間裡抽,她是怎麼聞到的煙味我實在很好奇,而且我媽和我爸好幾次目睹她老公在我們家門口和樓梯間吸菸,煙味的由來應該是她老公吧,做賊的喊抓賊啊!
想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有什麼方法可以懲治嗎?像是告她裝監視器侵犯隱私或是有辦法可以趕她走之類的。

你好:

可以請管理委員會出面協調。 針對你們家出入口裝設監視器恐已侵害隱私權,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及精神慰撫金。 強制住戶遷離必須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之事由,目前並無該條所定之情形,無從強制遷離。
金魚小姐 104-12-20 17:28
Dear各位律師好 本人自今天10月購入一棟中古大樓,因入住時前屋主已經翻修並無查明暗管路線,當初屋主只特別整理了衛浴,並重新整理裝潢了其他區域,因此我入住後並無做任何施工工程,住至今12月由樓下鄰居告知他家漏水,我配合他盤查是否為我家管線路之問題,由房仲帶來的水電查明後9成確定為熱水管線路漏水,需要修繕。 1.我的房仲為永慶加盟店,合約上註明買賣時保固6個月"漏水"字樣,但並無特別提及明暗管線路,所以仲介稱"漏水"保固並不是指明暗管,而是外牆那類的漏水,這樣是對的嗎? 2.仲介代我詢問永慶法務後,他說如果要前屋主配合修繕,我必須證明管線路為入住前時就已經發生此情況,但房仲找來的水電廠商說,一般舊式大樓本來年限一高就有老舊管線路的問題,並不能確切指出一定是之前之後,只能說時間剛好到了...那我該怎辦?不過樓下住戶有提及5~6年前也曾發生漏水事件,但當時處理的老父親已經過世,無法佐證當時處理狀況,2年前我的前屋主購入此間房屋整修後又給租給房客,但也一直相安無事,直至賣我後入住1個多月才出現狀況~所以屋主不願意花錢補貼我處理...這樣合理嗎??   因為前屋主加強整理的地方只有衛浴,樓下屋主漏水嚴重的是所屬"廚房"延伸~是5.6年前重複發生的地點...如果前屋主不幫忙處理,對我真的很吃虧~望各位律師能為我指點迷津,該如何處理~感恩!!

你好:

危險轉錢(交付)漏水會構成物之瑕疵,可以請求減少價金,但要證明瑕疵發生在危險移轉之前,由你所述情形,漏水情形5~6年前已反覆發生,顯然在交付前就存在漏水之瑕疵,可請樓下住戶出面作證。 可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瑕疵存在,請求出面處理,若賣方不願意處理,則要起訴請求返還價金,並在訴訟中送鑑定釐清漏水之原因、時點及修繕費用,作為請求減少價金之依據。

一、從知道瑕疵之後六個月內可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

二、有的人會建議六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但這個我不建議。

三、發存證信函之前要把證據先搜集齊全再下手。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查明原因,則應先發函通知賣方及仲介進行修繕,若對方不理,則可以依法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初學者 104-12-18 18:48

您好

我想請問, 之前我父親被肇事者開車撞傷,  對方都不負責任

態度也相當惡劣, 所以我們只好提告刑事傷害, 檢察官也起訴了.

起訴後到法院前被傳喚去做和解, 這時候他才願意和解.

我父親骨頭斷了好幾根, 過了快一年手的功能都只恢復了三成, 求償十多萬達成和解.

不料他和解金付了就傳下列簡訊

"你拿到那些錢會安心嗎 聽你們鄰居說 你們家的錢多是這樣來的" 這樣的訊息來激怒我們, 這根本是無中生有的事情, 我們從來沒跟別人有甚麼訴訟(而且我們住那邊時間不長, 根本沒有甚麼認識的鄰居),

我們可以取消和解嗎?

(和解金是今天匯過來的, 簡訊也是今天傳的, 我們撤告的單子還沒寄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8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拒絕撤回告訴,不過法院還是會斟酌雙方已經和解,將案件終結。

2、對方傳的簡訊內容不恰當,但是未達違法的階段,不過可以陳報給法院知悉。

 一、完全照法律走,你沒有一定要撤回告訴。

二、但是這個人傳這個訊息表示他心胸不是那麼寬大的付了錢,也許還有點恨。如果你收了他的錢還不撤告,這個恨也許會更恨,你也不知道對方的為人…

三、案件結束也是一件好事,請考慮。

四、當然如果你先陳報無欲撤回之意思,等到對方到法庭跟你們道歉再撤告也是一個選擇。只是當他拿到撤告的結果可能會講得更難聽,到時候還是會衍生糾紛

五、小結,可撤可不撤,你們要想清楚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旺 104-12-18 12:48

請問,家人二十年前在鄉下與鄰居購買10多坪的房子,但沒有過戶,

也一直住到現在。

幾年前鄰居身故後, 他的小孩也繼承的這間房子,

要求我們搬走, 但附近長輩鄰居都知道這房子是當初有付錢買的,

後來繼承的小孩說, 願意讓我們住到爸媽99歲, 之後房子要還給她們。

請問,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

您好:

1.既然當時係以買賣方式取得土地,原本可依買賣契約所生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向法院申請將所有權移轉給你,但事情發生在20年前,請求權已超過十五年時效而消滅,對方可用消滅時效完成為理由,拒絕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你。

2. 雖然無法取得所有權,但不代表先前的買賣契約不存在,您仍可以繼續占有使用對方的土地,非無權占有,對方也無法以無權占有為理由要求您搬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你好:

買賣契約僅有債權效力,所有權已由繼承繼承,若繼承人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基於債之相對性,第三人有權依民法第767條規定之物上請求權規定請求返還房屋,要求你們遷離。 建議聲請調解,協商看看如何處理,妥善處理紛爭。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13:22

您好!

您應該盡可能蒐集並保留買賣房屋證據,因為既然是買賣關係取得房屋的占有,您就不是無權占有,賣方或其繼承人都沒有權利要求您返還房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是個死局

他可以拒絕移轉給你

你也可以基於契約關係拒絕搬走

兩個都是合法也都有權利

但對方如果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不知情第三人

第三人就可以請求你搬走

建議你在房屋外面貼公告

表示此屋是你們合法購買

只是時效無法移轉

讓其他要取得該屋之人卻步

到時候打官司時你也可以舉證他人知悉

很難抗辯不知情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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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8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繼續居住使用該土地,雖然您可能無法請求對方移轉登記,但對方亦不能提起訴訟對您請求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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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繼續居住使用該土地,雖然您可能無法請求對方移轉登記,但對方亦不能提起訴訟對您請求返還之,您可目前嘗試蒐集證據(如錄音),若對方有承認該買賣存在之言論,可能可嘗試主張對方放棄時效利益,請求移轉登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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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04-12-18 11:52

律師您好,我跟我先生租了社區大樓12樓一間套房,當初簽約時房東只說可以養狗,卻沒有旁邊鄰居怕狗叫的部分,我們之後也有用狗套防止狗狗叫,但鄰居還是會跟管理員反應狗叫,我們簽約從今年10月到明年9月才到租,我想請問如果我想提早解約,是否還是只能拿回一個月的押金?(租屋契約是寫提早解約要給房東一個月押金)

還有廁所馬桶沖水後會漏水,導致氣味難聞,這部分我還沒有跟房東說過,是否這個問題可以一併跟房東說,讓他可以退我們兩個月押金?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13:32

您好!

可以跟房屋協商看看,只要房東同意當然可以全部退還,但若房東不同意協商,提前終止租約就只能依契約約定。漏水部分可以請房東修繕,若房東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找房東付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 104-12-16 15:45

想請大家幫幫我如何面對惡鄰居的不實指控

 

我們家有養狗,整條巷弄其他戶人家也有養

整條加起來約3.4隻狗,"皆"會吠叫(偶爾)

但前幾日警察來說我們家的狗妨礙安寧檢舉

警察也表明是被針對因為只有我們家被檢舉而且是到最上層,而有人檢舉他們就只能來勸導

檢舉人浮誇的表示從早上11點叫到晚上,但狗真的不可能叫一整天!!!且我們在家的時間狗也沒有一直亂叫,出門的時候也沒叫。

警察表示嚴重的話環保局會來開單

 想詢問有什麼方法自保嗎?檢舉都不需要證據嗎?檢舉人的片面之詞就可以開單嗎?

麻煩各位給我一些指導,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濫訴,會有誣告問題,但是目前沒有法規可以處罰行政檢舉濫用的問題。

2、不過久了之後,行政機關就不會理會亂檢舉的部份,所以可以放寬心。

小玉 104-12-15 23:35

1.最近先生無意間從媽媽的口中得知6年前公公過世還有一筆郵局存款.當時婆婆只給先生知道渣打銀行的存款120萬.所以渣打的存款我先生和其他弟妹都有簽名蓋章把錢領出來均分!
2.那郵局的部份婆婆不給先生知道偷偷把所有錢領光.現在我先生提告了.檢察官居然站在被告那方.只說渣打有分到.我先生要說的就不給我先生說明檢察官說:時間到了.連書記官也不打內容.這渣打和郵局是不同存款.為何檢查官居然不查郵局的存款.也不查誰違造文書簽名.使公務員記載不實.侵占.這三樣公訴罪都不辦.我先生該如何自救呢?
3.我已經網路寫信給檢察總長信了.這樣有用嗎?檢察總長會公平來偵辦嗎?
4.我先生要的是一個公道..因為我婆婆最近為了騙到我老公房子繼承權了.現在也跟我嗆明反正財產現在都是他的.他要給誰就給誰?為了對付我先生.就拿我倆各國小的小孩開刀.跟我小孩收水電費.因為我們夫妻晚上我要上班.小孩沒飯吃.婆婆自己煮也不願給我小孩一口飯吃.跟我小孩說你們自己想辦法.後來我請隔壁鄰居每天煮晚餐給我小孩吃.現在更扯.連我買的洗衣機也叫我小孩不能用.去妳爸媽幫你們送洗.這樣的阿婆.自己的孫都可以這樣對待.目的就是把我們趕走.房子繼承權被她騙到了.現在唯一就是存款是她盜領的.我們唯一能討的也只有這各公道.
5.因為這公公的遺產.不是先生拿婆婆的財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案件的部份,倘若個案的檢察官心證有瑕疵或是辦案態度不好,還是要直接在該案提出有效的攻擊防禦對於案件比較有幫助。檢察總長頂多是事後追究該檢察官責任,很難達到個案正義的效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才是保障權益的方式。

2、就您所述的婆婆的總總行為,可能涉及家庭暴力。

3、至於房產的部分您的敘述有點亂,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讓檢察官方便進行偵查程序,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刑法第335條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婆婆為隱瞞遺產,意圖為自己之所有,而侵占您先生之應繼承財產,故可能構成侵占罪。 依家庭暴力防治規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據您所述您婆婆對您孩子之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可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Bill 104-12-14 10:18

貴站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有關如何處理隔璧鄰居發出噪音的問題
就是
本人住在全部是透天一整排(每戶相連)的住宅社區,社區中因為道路相隔和不同建商所蓋的房屋形式的關係,所以每個範圍房屋的樣式都不同
鄰居他們正好是住在最邊邊,家有裝和式的木門,所以只要關門就非常的吵,就這樣透過牆壁傳來極大的聲響,他們隔璧則是另一形式的套房,所以他們家中的噪音吵不到套房的人,只吵到我家,自己搜證和報警的話最多也必須再問三戶鄰居認為會吵才成立。

想請教除了和鄰居溝通和報警之外,對這種不限時段和不連續不易測量的噪音,如何自己的搜證更有說服力?因此循法律途徑的話也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104-12-12 07:10
各位律師好: 先生跟法院訴請婚姻無效勝訴,我想要上訴但不知道我的狀況對我有利嗎? 先生訴狀的內容是寫..當初兩人再92年生下長子時還未結婚,所以結婚登記跟小孩戶籍登記是一起辦理的,兩人買了結婚證書所有填寫以及簽名都是我寫的,兩人到戶政事務所因承辦人員告知才知道先生19歲未滿20歲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於是同意書又由我當場填寫,同意書上先生父母的印章是用我們隨身備用的印章蓋的,承辦人員又告知結婚證書上的蓋印要用正楷書體,所以先生在戶政直接刻了兩個她父母的章來蓋,所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她父母的章才會不一樣,結婚的日期填寫孩子出生日期,也因為不能跟孩子出生同一天而證書上也有改過,所以先生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是我們偽造填寫也沒兩位證人,事後也沒公開宴客這兩點訴請。 我反駁事實是..小孩出生時我們是住娘家先生剛好失業,所以當天就下南部跟爸爸借3萬連同戶口名簿跟父母的印章也一併帶回,要給先生辦理所有要登記的事宜,連小孩名字都取好了,結婚證書及同意書確實是我填寫的,但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姐姐.姐夫)的蓋印都是當事人在兩人面前蓋的,先生父母的印章也是回南部爸爸同意才交給他的,結婚證書在家就填寫好也是拿他爸爸給他的章蓋印的(有跟他爸爸拿印章證明),法律根本沒有規定要用正楷書體的蓋印,承辦人員怎麼可能會這樣要求,而且只針對他父母的蓋印太不合理了,因為兩人到戶政才知道未滿20歲要寫同意書,結婚證書的章都蓋好了才沒帶他父母的印章,才會當場刻新的,所以證書跟同意的章才不同,登記當天因為娘家是違章建築要拆遷,姐夫的屋頂聚集鄰居及朋友一堆人(姐夫家旁邊有個開放式樓梯,任何人都可以直通屋頂),平常屋頂就常聚集朋友聚餐,姐夫看人多也煮幾樣菜請大家喝酒聊天,後來姐夫有告知眾人說今天我跟先生去登記結婚,介紹先生已經是他的連襟了,當下眾人有舉杯祝賀我們,我們也回敬。 請問兩名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很清楚知道我們要結婚,蓋印也是在我們面前蓋的,這樣不符合證人要件嗎?法官問有沒有拍照.發帖.及穿禮服,事後這些都沒補辦,可是當天在姐夫屋頂屬於公共空間,姐夫也跟眾人介紹也有敬酒,這樣能算有公開宴客嗎?請客的是大姐夫後來搬去高雄不方便來作證,當天一起在場喝酒的二姐夫有到法院作證確實有這件事,前天判決我是從法院網站查到判決結果,還沒收到判決書不知道判決理由是什麼,想先知道我的狀況能不能上訴再決定怎麼處理,謝謝回答!

一、上訴期間很短,如果你要猶豫的話建議先寫上訴狀出狀後再來猶豫。

二、上訴理由要看判決再來討論。

三、訴訟不能保證幸福,如果打贏了輸了他的心也算輸。

四、上訴後可多費點心去經營感情,若對方回心轉意他也可能撤回訴訟, 這樣婚姻繼續下去的可能性比較高些…

五、攻心為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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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上訴應看能否再舉證證明出一些事證,您們結婚當時是採儀式婚,所以一定要有公開儀式,而小孩部分,基本上應不影響其與父親間的親子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平 104-12-12 00:00

雙方依協調庭訂立探視權時間為,每個月第二和第四週的星期六早上9點可以接小孩並過夜至星期日下午5點前送回,但男方屢次未依約定時間將小朋友送回女方,男方總是說小孩不想回女方家(小朋友3歲,不怕生,鄰居說要帶他去玩,會立刻說好),請女方尊重小孩的意見,總是要到星期一早上才會帶回,但已影響小朋友正常作息時間??請問該如何處理??可以請求警察協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0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屢屢違反探視權之約定,可提起訴訟請求限制行使探視權之方式與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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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屢屢違反探視權之約定,可提起訴訟請求限制行使探視權之方式與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不宜找警方介入,這只是民事糾葛。

二、要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好的證據

三、例如溫馨的合照…多搜集一些預防對方想爭監護權

四、可以的話儘量溫和的溝通這件事不要讓小孩變夾心餅乾…

五、三歲正好動,要多費點心照顧。

六、可以多查些判決來研究,可以備戰但未必要戰。如果溝通就可以處理的沒有一定要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三號出口,狀元吉第大樓

elmowu 104-12-10 17:30

你好,我想請教:

我們家樓下有個惡鄰居,明明就住12號,我住在10號,有天回家,我要關鐵門上二樓,他站在我家一樓抽煙,(家裡是公寓),我說不好意思,我要把門關上時,他另一手把鐵門用力推開,不讓我關!

鄰居說:你沒看到我站在這裡,你關什麼門啊?並且開始對我破口大罵!

我說:你這樣抽煙,煙味會進去,再來,這裡是我家,我回家關鐵門為什麼不行?

然後他就開始三字經瘋狂罵我,還說:幹X娘,我知道你住在這裡!妳給我小心一點。我本來不想跟他計較,但是他越罵越難聽,而且他這麼一說,我也覺得很可怕,我就想說,我要用手機拍下來,萬一他真的對付我,我也能保護自已。

就在他在抽煙同時,我就把門快點關下,他就一直踹門,還一直對我大罵三字經。(這些我都有用手機存檔) 後來他作勢,要去拿東西打我還是幹嘛…我也不曉得,我就馬上上樓回家。

後來我就報警,也去警局做了筆錄. 也把檔案給了警方。後來也有接到偵查佐電話

問題一:這星期收到法院傳票,我看上面寫的是刑事傳票。然後上面是寫恐嚇。我想問一下,因為我沒有上過法院,請問我該注意什麼?

問題二:另外,我上網看資料,可以附帶民事精神賠償,請問我該如何提起?向誰提起?

問題三:我開庭要注意什麼嗎?因為我看到對方,我還是會害怕…

因為有點急,希朢可以快點收到回答 謝謝!!

不好意思,我文章很長,感謝回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注意的東西很多,包含您要聽清楚檢察官問的問題、被告的答辯、適時提出說明、準備好證物、確認筆錄等,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2、附帶民事訴訟要等到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才能提起。

3、倘若擔心,可以請檢察官分別傳訊,不過要先事前遞狀紙。

 

elmowu 104-12-10 17:5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注意的東西很多,包含您要聽清楚檢察官問的問題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

我下星期一就要開庭了,本來也覺得沒有什麼,只是心裡多少有些壓力。畢竟對方已經是五十多歲的阿伯,可是常常在住家附近排徊,只要一看見他,都還是會感到心裡不舒服。一方面會覺得對方年事已高。一方面又覺得想起他罵的那副樣子感到非常害怕,好一陣子,都要手機開著才敢回家。

跟他面對面對質,是沒問題,只是總覺得要給他教訓,不可以一直靠自已是阿伯,然後欺負人!

如果真的需要請律師,那也只能請了。謝謝您的回答,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20

 您好,除了恐嚇罪,您還可以一併提告公然侮辱罪。這樣您在檢察官起訴後,才能就名譽被侵害部分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開庭時可以當庭請求檢察官個別訊問,如果真的很害怕也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庭,如需協助歡迎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公然侮辱等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您懼怕見到對方,可考慮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出庭處理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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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公然侮辱等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您懼怕見到對方,可考慮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出庭處理訴訟並撰擬告訴理由狀,將對方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加以整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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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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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金 104-12-09 18:14
你好: 我有一個騎樓問題想請教一下,我住的是透天厝的房子鄰居這幾天擅自蓋了圍牆阻隔2邊房子的通路,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圍牆建築在屬於他們的那邊。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騎樓雖然是私有的,但是屬於道路,因此不得恣意隔離,否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2、不過倘若沒有臨道路,則不會構成,可以嘗試以違反建築法規,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ice 104-12-08 22:12
目前狀況:舊式公寓5樓樓頂因防漏水有加蓋鐵皮. 但原本頂樓的防水層已壞的差不多 下雨或樓頂有積水, 水表漏水時都會導致五樓裡面再漏水. 甚至已嚴重到五樓天花板的水泥脫落已看到鋼釘了. 與1-4樓住戶協調要重做防水層這件事. 2樓的表示你買五樓本來就該一力負責樓上的漏水 其他住戶沒有任何義務需要共同支出維修的費用. 但樓頂使用權是大家的.想請問 1) 雖然頂樓違建鐵皮 但是否頂樓防水層部分還是屬於每戶應該共同維護維修的地方? 2) 如果我自行先修葺防水層是否還有權利與其他住戶要求共同分擔? 若此次修葺後鄰居還是不願意出錢 我是否能在公告告知後保留追朔的權利? 3) 如果鄰居真的不願意出錢, 我能要求他們除非避難/逃生/維修水表/水塔等必須狀況下 不可任意進出頂樓. 以利保護我們一力承擔出錢出力維護的樓頂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頂樓為一至五樓共有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分擔維修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1:21

 您好,頂樓共有部分,依法全住戶有分擔維修費用之義務,如不為修繕導致您損害擴大,還可以依侵權行為法請求賠償。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不願意修繕之住戶,如果該住戶收到律師函即願意解決,恭喜你已經避免訴訟紛爭。若仍不予置理,至少有證據表明您曾經催告該住戶修繕,然該戶竟仍不理,導致您損失擴大。

美美 104-12-08 01:10

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要詢問一下
想說把事情的前因後果打清楚一點比較好:( 

因為兩年前家裡水管老舊漏水,3樓鄰居時不時跑來請我們修水管,因為我當時還小不懂事,隨口說了一句「有需要這麼急嗎?」,於是我跟3樓女屋主之間有點小怨在,但此後水管修好後也就井水不犯河水,自己走自己的路,我爸爸有時還會跟男屋主笑嘻嘻的打招呼。
就在今天,走到3樓時,我聽到3樓有人開門且好似是剛走進去正要關門,但一直沒聽到門「喀」的聲音,又覺得一直有股視線在盯著我,我覺得很怪,於是我繼續往上走後停下腳步打算往樓下看是怎麼一回事,3樓女屋主這時就突然把門打開來,我們兩個都看見了彼此,但殊不知她罵了我一句「神經病」,我覺得很納悶很不服氣,我問她幹嘛罵我神經病,她辯稱「誰罵你啊?一直在那邊說我罵你,我剛好看電視罵一句神經病不行嗎?瘋子欸你,到底誰罵你啊!!神經病欸」,但因為太氣又太臨時,剛好沒錄音到,我覺得真的好難受,憑什麼白白讓人罵了我一句神經病,我好難過,關上家門後一直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但我又太生氣了一時沒想到要趕快錄音蒐證之類的,律師請問我應該怎麼辦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之後當面辱罵瘋子跟神經病的行為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並要求賠償

2、不過您還是要有相關事證,否則難以成罪。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4:39

您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但如果沒有證據她又一概否認,則難以成罪。但如果對方到案陳述並不否認,而是以其他事由抗辯,那仍有機會成罪。如需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告訴,歡迎聯繫

文文 104-12-07 22:47

律師您好

我家最近在一樓空地做採光罩,因鄰居的牆壁緊鄰我家一樓空地,當時友訊問他們是否可以借用他們家的牆面,但被他們拒絕了;我們也要求施工的師傅,不可以碰觸鄰居牆面,但施工完後發現仍有部分碰觸,因鄰居牆面有部分歪斜導致。我想請問律師,我這樣做算違法嗎? 他們能告我們嗎? 

採光罩碰到他家牆面??(未上膠或是鑽孔)

謝謝你

你好:

民法第765、773條規定,所有權人得自由使用所有物,土地所有權之使用範圍及於土地之上下,你只要確定採光罩設置的範圍仍在你所有土地之上方,就沒有侵害到對方的所有權。 若對方牆壁傾斜越過地界,你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中段規定請求排除,並返還土地,同時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0:21

 您好!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民法第773條本文定有明文。如圍牆外之土地為你所有,您的採光罩縱然有碰觸到圍牆,仍無妨害他人權利之情事。除非您的採光罩已經逾越圍牆,這時才有妨害他人土地所有權之嫌!此外,鄰居的圍牆如果涉嫌占用您的土地,您可以申請鑑界後,訴請拆牆還地並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租金。如有更多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Cathy 104-12-07 14:41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有一個網購的包裹,寄件地址誤載為隔壁地址,其餘收件人姓名手機等聯絡方式均為本人資料無誤,快遞將該包裹投遞到隔壁鄰居,由鄰居僱用的煮飯阿桑簽收,貨運單上面蓋的是一個簽收章。鄰居收了該包裹後,並未聯繫本人,逕將該包裹拆封後轉送給住在同棟大樓不同樓層之親戚,其親戚後來覺得不妥才又電話聯繫本人交還該包裹。本人當時曾詢問何以明知包裹上記載的收件人姓名非其家人卻收取並擅自將包裹拆封,其親戚態度惡劣回稱,是因為地址寫錯,她阿姨(我們鄰居)以為是她訂的包裹才拿上來給她,東西有短少應該去找快遞,早知道她就不要好心送還包裹云云,言談中另透露她已經不只一次收到她阿姨轉送別人寄錯的包裹或物品,說什麼老人家不會特別留意這些之類,都以為是她訂的之類,至於我們鄰居到現在還不承認有冒領包裹及擅自拆封情形。請問這樣快遞公司及我們鄰居有構成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竊盜詐欺等犯罪嫌疑嗎?是否為告訴乃論?要如何提告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明知收件人不是自己卻簽收,並且送給別人,已經涉犯侵占罪。

2、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倘若他是簽您的名字,就會構成。

3、都屬於公訴罪,不過倘若您要提告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少由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詢問快遞公司,查詢簽收單,若對方簽您的名字,即有偽造文書之犯罪,若對方有收您包裹,但未轉交給您之紀錄,即有侵占之犯罪,您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再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請幫幫忙 104-12-04 14:43

鄰居開一間經紀公司,但經營的事業是舞蹈教室.常常有體驗課程讓不同客戶體驗.音樂外放.常有蹦蹦的聲音(低音頻).與老闆溝通,他覺得一點點聲音有差嗎??

與他的房東溝通.他說是房子結構的問題.他不想跟房客處理.經紀公司的客人也常在樓梯間聊天甚至唱歌.在屋內都聽得到他們的聲音.請問遇到這種鄰居有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噪音問題,可以先向環保局進行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純喫茶 104-12-03 17:01

我們是開設寵物美容服務的店家~由於鄰居在兩個月前飼養了一隻土狗~他們都已繩索栓住的飼養方式~甚至都不栓的方式飼養!導致他們家的狗兩個月以來常常破壞我們家得花草!甚至影響到我們帶客人的寵物出門!經過多番勸導~她們都屢次不聽!今天鄰居將狗送走給朋友飼養後!鄰居太太就公然說我們開設寵物店的卻沒愛心~罵他們家的狗~甚至說我們虐待動物~!我們門口都有裝設攝影機!而且我們更沒有這種行為!我可以寄存證信函限他們三日內跟我們道歉!如不道歉可以提起訴訟嗎? (我有截取攝影機 看到他們家的狗不綁而˙影響我們的畫面,這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之後在做後續法律追訴。

您好:

要看對方言論內容而定,可提出誹謗罪之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30

 公然侮辱辱罵型言詞為必要,你的敘述看起來比較像是傳述不實之事實,如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向其他鄰居傳述你虐待動物等,則可以提起誹謗罪之告訴。

TWC 104-11-30 08:15

律師您好:

我們是住在社區型的透天住宅,因此頂樓的部分是相互接鄰在一起的;在昨天上頂樓收衣服的時候,看到隔壁鄰居跟朋友在頂樓抽菸,而且還站在我們的衣服旁邊抽,導致衣服有菸味必須要重洗,因此我們就跟鄰居說能不能不要在頂樓抽菸而導致彼此有些衝突。

事件一:

在事後,對方在我們社區的line群組上PO文說"一人怨眾人,眾人怨一人的,又出招了。",而且在後面的對話中,還提到"那一對怨眾人的"讓我們聽了覺得很不舒服;請問律師,這部分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事件二:

在Line的群組上,我們有討論一些事情,因為感覺對方一直在牽扯其他事情而沒有重點,因此我們回了"活到這個年紀不能就事論事嗎?",請問律師,這部分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嗎?

以上的對話我均有存證,請律師幫忙解答,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4: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的言論雖然有負面評價的意思,但是應該未達名譽之侵害或是人格詆毀,尚不構成違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WC 104-12-02 08:01

非常感謝兩位律師的回覆,謝謝~~

lolo 104-11-29 11:19

您好,

房子屋齡已42年,為16.7坪的2樓半透天厝,民國63年領有合法的使用執照.因室內鋼筋裸露、漏水及壁癌,再室內格局不佳,造成上老人家有發生滑倒意外,決定請建築師及營造廠向建管處申請建照做新建工程.

建照是以拆併建申請,送建管處審照時,建管處現場告知以下事由,無法核發建照:

使用執照為共照:我們是5棟透天厝,前面道路為8米?,使用執照卻寫1棟5戶,我們只是鄰居無親戚關係,所以我房申請獨立一照,但需其它4戶寫同意申請書,共同申請分割使用執照;但建管處告知取得意同書後,會派員勘查其它4戶有增建或不符原建築圖部份,予以送違章處做註記.
現場我提,這不合理,因我要建房子,造成鄰居房子變違章等著被拆,這種事我怎麼做的出來. 原建築圖前3棟後2棟,這5棟室內有做連通的門,形成4合院的情形,而後2棟的出入口為前3棟的後門,進出都由前3棟出入,頂樓有空橋相連.
但實際上,已住40年,鄰房高度都是4樓,我只有2樓,那來的空橋,而這5棟也沒有連通的門,而我家後門看到後2棟只有牆壁無大門,他們都由巷子進出.
建管處說要恢復原狀才能申請分割,再來還要為後2棟找出入口.
現場我提不能就現況分割嗎?經地籍圖看後2棟出入的巷子為一塊空地,此空地為其中一戶的,走了41年應該可以成為既成道路,但建管告知它的面?為1米,不足2米不適用既成道路.
依上述任何法條無法適用,只能送建築爭議評審委員會,但你們要自提合理合法的方案,讓委員們告知可行或不可行?
我提依你們建管處專業都無法解決,我們是一般百姓要提什麼,就不能依房子現況來解嗎?甚至於我們可以縮小面積建房也行;建管回覆不行.

依上述,建照申請不下來,毅然決定自行給拆,走自己的方式建房子,上禮三因被附近鄰居檢舉,有拆除大隊要來拆,但因房子施工只到地基下挖還無有任何地上物,拆除大隊給張處份書,要我們趕快去補足建照所缺的資料,等建照下來再建,但現場告知情況,拆除大隊告知因人檢舉而不得不執行,你的難處我們也沒有辦法幫忙.

謝謝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40

 針對政府機關的行政處分不服,您可以提起訴願,訴願不成再行政訴訟。您的案情有點複雜,可能需要先有您的資料研究後,再討論如何處理

jtws 104-11-27 10:00

您好,請問一下,因為社區大樓住家內常聞到鄰居的菸味,想要檢舉採證,但因無法得知是哪一戶在陽台抽菸,現有一個想法,

就是利用空拍機去找出哪一住戶,但拍攝到人在陽台或倚靠窗邊抽菸的同時可能會攝入些許屋內影像(非蓄意),

針對這樣搜尋大樓外觀後拍到抽菸人像及人像後方屋內的情況會侵犯隱私權嗎?(拍攝距離稍遠且可能屋內燈光暗不明顯)或有其他觸犯法律的疑慮?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1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於訴訟用途所進行的拍攝,基本上都不會構成犯罪。

2、不過您所述的狀況,比較擔心的是沒有拍攝到抽菸的部份,恐難以蒐證作為抗辯。

104-11-25 17:32

雖然我知道加蓋是不好的行為,但我還是想請問一下。

我們家是住在新北蘆洲

公寓加蓋,被不同樓的鄰居提告說:拆鐵門不提告

結果鐵門拆了,他還是提告了。

提告之前,他寫一個單子跟照片貼在寄信箱上面。

那個單上寫,他跟我們說很多年,叫我們拆除,我們卻不拆;但是他是這幾個禮拜在那說。

有拍照片,拍我們家那時候加蓋的照片。

聽說總共有30幾張,前幾個禮拜在我們家附近很大聲的在那對我們說:你懂不懂法律,我有認識的,不拆我會告你們。

然後我們照他單子上面拆了鐵門,沒有阻礙逃生的問題。

但是他還是提告了。

關於加蓋的是,之前我們家有發生漏水問題,是同一棟的鄰居所跟我們說的。

這問題,鄰居跟我們說之後,過幾天我們馬上請人過來解決。

前陣子有人通報我們家違建,他們那有請人過來看,然後他說沒關係。

所以想請問這問題怎麼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民事訴訟,則因為已經拆除了,法院會要求對方撤回訴訟

2、倘若是告竊占罪,則應該要委請律師就是否竊占動產的部分提出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tty 104-11-24 17:28

鄰居車輛經常停在住家門口影響進出而報警處理後,與其溝通停車問題時鄰居口出惡言,並出手相向造成右鎖骨下方受傷,至醫院驗傷且至派出所提告傷害告訴。驗傷後欲離開醫院停車場時,鄰居兒子開藍色車輛要撞我,並出言恐嚇,我離開停車場後直接又到派出所提告他兒子恐嚇。   經警方連繫其子詢問是否方才有開藍色車輛外出?其子表示無外出且他的車子是白色非藍色。警方經系統查詢其子名下為藍色車輛,顯然其子說謊,故警方請其子至派出所說明。 經警方調閱路口及醫院停車監視器,確實為藍色車輛,且衝撞剎車燈未亮起。當警方詢問其子是否有曾經犯案紀錄?其子一開始說沒有。後警方才跟他說調資料出來你有妨害性自主、麻藥罪....。他才承認有犯案紀錄,事後,因心生恐懼三天不敢家。

有日,早上要去上班時,發現我停放於門口的公司配車被刮花了,心想肯定是鄰居所為,但礙於無監視系統為佐證,無能對鄰居質問而作罷。

日後,其女兒來電告知想要和解,我告知你們必須承認自己有錯再來談和解事宜。 其女兒後又請里長來店談和解,里長說關於賠償及車子的事他們都會處理,?而我給里長的答案還是承認有錯再來談。

我將整件事告知我妹妹,她說現在他們會著急的想要談和解,可能是有詢問過專業人事後知道整個對他們較不利,亦或是其子目前尚在假釋中。

公司配車經原廠烤漆初估要價三萬二千元,但礙於仍是鄰居,若要和解請問和解金大約多少屬較合理??(本人為公司高階經理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受有之車子損失,及醫療費用損失,為有單據之損害賠償,可憑單據請求,至於多餘之部分,不建議請求太多,避免觀感不佳,詳細金額無一定,視您如何與對方談判協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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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受有之車子損失,及醫療費用損失,為有單據之損害賠償,可憑單據請求,至於多餘之部分,不建議請求太多,避免觀感不佳,詳細金額無一定,視您如何與對方談判協調,若您覺得您有談判籌碼,當然可以請求多一點,但也要拿捏,避免對方惱羞成怒,放手一搏,就只能訴訟打到底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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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是針對那個案件談和解,若是車損,則只能就實際損害來請求,若是傷害恐嚇,則可以再加上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23:37

 就你身體受傷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包含工作損失及慰撫金等。車輛修復費用亦可請求。建議可以先與對方談看看,對方如無誠意和解再考慮興訟

LIAO 104-11-24 14:00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自己在家裡面烘咖啡豆也有設置 靜電處理機 烘的時候門窗緊閉

附近鄰居卻屢次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人員來了卻都查不到鄰居說的那樣誇大的味道,礙於檢舉權還是要來訪作紀錄

他們自己燒金紙不覺得犯法,連朋友家弄爆米花都會敲門大罵

環保局人員還說 這個地址他們都很熟,經常被檢舉,可能是惡意的

 

我想問難道沒有辦法遏止這種濫用檢舉的情形嗎?

你好:

鄰居破壞居住安寧的情形,可以請求制止及排除,並請求精神慰撫金。

原味咖啡 104-11-21 16:10

買屋時,賣家出示之現況說明書上載明事項有二,

1. 未占用鄰地或界址糾紛或損鄰情況

2. 未被建管單位列為危險建築或曾發生火災及其他天然災害及其修補情形

當時簽約後,目前未過戶30%金額以匯至第三信託~

最近帶裝潢房子時,鄰居說該屋占用到共同壁部分,要跟新屋主求償,另外有提到該樓是違建(原本為1,2F, 後來增建3,4F),有被拆除的可能。

後經仲介詢問屋主,屋主說共同壁部分,之前鄰居有跟他提過,但由於未住那裏,所以一直沒處理,因為賣屋給我,所以她說有誠意處理這個問題。

另外違建拆除部分,他說前一陣子有收到市府違建拆除通知,但他事後有詢問其他鄰居,也有收到類似的公文,故他不以為意,所以現況說明書上未載明。

請問我是買家,目前聽到這兩項與現況說明書上不相符,能否解除契約並索合理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請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以協商為主,並將雙方協商結論增訂於契約內,以利將來主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22:05

 對方開立的說明書可以認為是對方對你房屋現況的保證品質,既然房屋現在出現了瑕疵,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依民法第360條及民法不完全給付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請對方出面協商賠償事宜。如有需要協助歡迎聯繫!

lili 104-11-21 10:0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我目前是住的公寓 有鄰居買了兩層樓 自己在客廳打通做樓梯方便自己家上下樓。請問她即使現在補辦房屋變更 假如通過這樣就合法 那是否需要社區住戶表決同意才可以實施 還是不需要住戶表決。

lili你好,因為兩層樓都是屬於該住戶的專有部分,原則上該住戶可以自有使用處分,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亦無權干涉,但是涉及建築物的修建或改建應向各縣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建照,若私自建築或拆除可依建築法處行政罰鍰。

以上供參。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39

你好,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因此你可以請管委會制止該住戶行為或發函給該住戶制止該行為。

王皮皮 104-11-18 18:21

目前租約到明年4月,但因房客之前會多欠1~5天繳交房租,大概2.3次,但經催繳後會匯款,她先生又因抽菸被大樓其他鄰居檢舉2次,這個月又瓦斯費延繳,請問這樣我們可以提前解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可以解約,應先審視您們租賃契約是否有解約之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8 23:07

你好,依土地法第100條: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你才能終止租約。至於其他事由,要看當初契約有沒有明載如違反可以終止租約等語。

abc123 104-11-18 15:04

您好~

我們為1排透天6戶, 無管委會 , 想請問隔壁鄰居私自在自家頂樓加蓋內裝基地台主機 ,屋頂上水塔裝基地台天線 ,未告知附近鄰居 ,有何辦法可請他們撤下?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18 15:19

您好:

若未得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同意,頂樓屋主是無權擅設基地台的,

此可發函要求住戶限期改善,若仍不配合則可依法拆除。

謝謝

abc123 104-11-18 15:40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若未得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同意,頂樓屋主是無權擅設基地台的,

 

律師 您好

但他是架設在他個人頂樓加蓋處(三樓半 頂樓神明廳後加蓋鐵皮處) , 我們那排也非社區型透天(但為同建設公司蓋的), 我們那排區分門口前道路,這樣我們有權利嗎?

 

 

jtws 104-11-18 11:13

您好,請問一下,因為社區大樓住家內常聞到鄰居的菸味,想要檢舉採證,但因無法得知是哪一戶在陽台抽菸,現有一個想法,

就是利用空拍機去找出哪一住戶,但拍攝到人在陽台或倚靠窗邊抽菸的同時可能會攝入些許屋內影像(非蓄意),

針對這樣搜尋大樓外觀後拍到抽菸人像及人像後方屋內的情況會侵犯隱私權嗎?(拍攝距離稍遠且可能屋內燈光暗不明顯)或有其他觸犯法律的疑慮?謝謝您~

104-11-17 12:04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4層樓約30年以上的透天,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住家,先前2樓發生火警延燒到3樓,4樓的壁紙全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2樓和3樓全毀,消防人員來現場堪察,研判起火點是在2樓客廳受信總機的位置,但堪驗報告要一個月後才會出來.

  發生火災的當下(星期六下午約5.6點)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回應房子有保火險,他在上晚班不方便過來,之後就再也聯絡不上,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奇怪的是,他的鄰居好友聯絡他,卻可以接得通,我們隨後打就沒人接,一直到星期二還是聯絡不上,爸媽幾天來煩惱得不能入眠,我們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1樓的店面生意也受到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只因為我們是承租人,是使用人,感覺法律承租人是很沒有保障的.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話呢?像是屋主將牆壁用壁紙及木板釘起來,導致火勢的漫延,是否也有責任呢?聽說事故發生後5天內需通知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看,但現在屋主卻遲不出面,也不表態,當然也沒法聯絡保險公司,房子租約到明年4月到期,我們現在除了持續積極的聯絡屋主,是否還有其他的管道可以盡快請屋主出面的呢?若是屋主一直不出面,租約到期時我們是否要被強制將現場恢復原狀後歸還?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呢?因為還不明白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34條規定,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本件建議先釐清失火原因,必要時也應先聲請火場鑑定,若是電線老舊走火,則您們應尚不致有重大過失,可以主張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謝大律師所言,建議先釐清火災原因,若非您之重大過失所致,則可以主張免責。

104-11-17 11:17

各位律師大大 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屋齡至少30年以上的4層樓透天屋,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房間,先前發生火警,除1樓沒有波及到之外(只有積水,沒有燒損),2樓及3樓全毀,4樓壁紙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消防堪查初步研判起火點是2樓客廳的受信總機位置,但報告要一個月才會出來.

  事故發生的當下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只回應房子有保火險,因為要上夜班所以不過來,之後的幾天房東電話不是沒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房東鄰居好友幫忙撥打卻可以接通,我們接著馬上撥打卻無人接聽,到現在已經第四天了,還是沒能接通,爸媽幾天來煩惱得無法入眠,我們也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人,1樓的店面生意也大受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因為我們是使用人....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呢?屋主的牆上釘壁紙及木板,導致火勢的漫延,難道沒有責任嗎?有什麼辦法可以"請"屋主出面討論的呢?沒聽過屋主跑給房客追的,真的很傻眼,租約到明年的4月,到期時我們有可能會被"強制"要求回復原狀歸還嗎?是否在5日內要通知保險公司,我們有權利通知嗎?我們承租房子是否也有可行使的權益?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呢?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不清楚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Vita 104-11-16 23:36

請問隔壁鄰居常常在門口洗手時,會用汙水故意弄髒我的汽車,之前就已經有提醒過鄰居,但還是沒有用,今天回家又看見車子被汙水髒了,好心疼阿,昨天才剛送去鍍膜完而已,就被弄髒,心已在淌血,請問我能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屆時請員警依據社會秩序維護罰,汙濕他人物品情節重大來開罰。

Marco 104-11-16 18:44

您好 ~ 本人父母所居住之透天式住宅社區,一樓面積的後半段均為車庫(鐵捲門式),所以屋後道路,是平行的兩排連棟住戶(屋背對屋背)的車庫專用出入車道(約2米 寬),該車道確定為地方政府公有地(有舖設柏油),但路面兩旁並未標畫任何白黃紅線。每戶車庫從鐵捲門起向外延伸,還有約50cm的面積為各住戶私有地, 兩米寬車道兩旁與50cm私有地之間,還有一道開放式的排水淺溝,約5cm寬。

社區住戶都有共識將機踏車緊鄰建物停放於屋後前的50cm的 私有面積上,也就是以排水淺溝為界,向兩旁停放. 但父母的隔壁鄰居總愛將機車"斜停"於他家的車庫前方,但偏我家方向的這半邊,車頭朝向車庫,每次後輪都剛好壓在排水淺溝上,所以車尾約有10cm會突出 至2米寬的公共車道上。如此除了恐有影響車道上的行車安全疑慮之外,也會造成我父母倒車入庫時轉向極為困難,角度刁鑽。

因已當面委婉告知無 效,爾後也多次透過社區管理中心出面勸導均無改善,原本不想多生是非,所以父母所幸會在倒車入庫前先下車將他們的機車向前牽動一下,等停好再將其移回;但 某次巧遇對方由外頭返家,卻被當面斥責為何擅自挪動他人財物。如此停車行徑,可否拍照上傳檢舉於地方交通隊呢?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違反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倘若有阻擋出入或是涉及公然侮辱等,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Vicky 104-11-16 10:58
長輩於國有土地上建房子已住五十年以上,現因有都更議題,建商想取得''權利''而檢舉我們未經同意使用(有的鄰居已將權利賣給建商),國有財產局有來公文說年底前要拆屋還地或繳補償金,但我們曾申請購買土地被駁回,現正申請承租不知道會不會被駁回,有機會以善意占有取得土地承租嗎?還是若政府要賣地會以建商優先呢?建商想取得的權利又是什麼呢?

你好:

若你有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可以討論是否構成時效取得地上權,依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第8點之規定,公有土地仍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可能。 建商要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0、22條之規定申請即實施都更都更後會進行權利變換,建商有利可圖才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