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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夢 105-06-28 14:50
我是件重傷害案件,一審判肆年還沒收到判決書,對方說我抓她媽媽領子往前推倒又毆打他媽媽,但我確實沒有,而對方有叫一位證人阿媽做證說我抓他領子往前推,我有跟審判長說當時那位證人跟本沒在現場她做偽證,而且那位證人與告訴人是鄰居認識已久關係不錯,審判長也沒去訊問也沒去查實,而證人偵查庭去一次而已,後來在傳那證人也沒來,我在法庭也不太會說話,只憑她兒子所說的話就判我肆年,更困擾的事那麵攤沒監視器,請問我該如何是好。我還要上訴要如何做。我沒權沒勢,是低收入戶。

你好:

要在收到判決書翌日起10日之不變期間內聲明上訴。 收到判決後要仔細研究判決認定你有罪之理由、依據之證據為何,並針對矛盾或有違誤之處提出上訴理由,及調查有利之證據。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基金會協助,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zoe 105-06-28 14:23

1.建物為公寓

2.樓上鄰居未檢附任何證明文件即向法院提訟:表示我一樓建物之圍牆為違章建築,要求我拆除,這樣法院為何會受理.

3.我已經取得證明我的圍牆屬合法建築物之文件了,但還是想了解~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對他人提起民事訴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9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不同,倘若沒有證據,仍然可以提告,不過倘若沒有證據,法院會依法駁回訴訟,屆時也是徒增費用、時間的浪費。

2、針對該案,提醒您要檢附相關事證給法官,並依法提出答辯,否則算是自我權益的放棄,可能會遭受不利益判決。

小宇 105-06-28 02:49
我欠我朋友錢,但因她收的利息實在太高,我繳不出來,當時我也跟她說,我先拿一筆錢還妳,剩下我慢慢還妳每個月攤還,利息可以截止嗎?但她還是不願意這樣做,直到她忍無可忍,找了人來我家要錢,口氣非常不好,當然就是要討債了!但當時我沒錄音有說了一些恐嚇的言語! 但是她在手機Line上,傳了這樣的字眼給我,如下: 「你沒打算要處理我也懶得說了,在說也是壞了我的心情,我應該幫你的嗎?我應該的嗎!你不要給你臉不要臉」 「我說過了,錢我可以不要,可是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 「一個男人沒擔當、該處理的事情你不處理,都給了你半年的時間了,你要耗多久」 「我沒看過像你這樣的男人,真的可憐悲哀,敢做不敢當,你是男人嗎?跟你認識真的倒霉,像你這樣能賺大錢嗎?你一輩子窩囔吧!害你的家人頭抬不起來,你去躲起來沒關係,你讓你的家人永遠被鄰居指指點點吧!」 請問這些字眼除了恐嚇我,還有構成什麼法律呢?我可以提告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僅涉及恐嚇罪,且不算明顯。

2、至於利息的部份,倘若超過法定利息20%限制的部分,我方可以拒絕清償,倘若利息超過20%過多,則可能涉嫌重利罪

趴趴郭 105-06-26 17:45

我們隔壁鄰居是社區的麻煩人物,7年前也是告鄰居小孩丟球丟到她,她要求索賠7萬..(蘋果日報有報導過,網路還有新聞)

在4/14號那天下雨天,她是騎腳踏出進社區,(有監視器影片),我們社區中庭地板是磁磚地板

說跌倒是我們家漏油害她跌倒~(她跌倒處是轉角處,離我們家後門有段距離)

我們社區管委會因為這件事件,她要求我們去開會討論事情的經過,4/26號開會,她卻不敢出席

(我有錄影開會過程)

因為這件事件,我們去裝監視器保護自己,就錄到她惡意丟垃圾在我們門口,(之前沒裝大約有2年時間都是她亂丟垃圾.吃不完的食物.)

今天6/26號,警察打給我,叫我明天去做筆錄,說對方已經告我們家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惡鄰居,到處靠告人賺錢的..要怎麼處理~

 

你好:

鄰居可能提告過失傷害罪,就鄰居提告之部分要準備詳細之資料向警員說明並無漏油導致鄰居受傷之事實,可以提出社區監視器管委會調查等相關證據或傳喚證人出面說明。 若鄰居捏造事實提出刑事告訴,會構成誣告罪,可以追究誣告罪之刑事責任
ryan 105-06-24 11:11

老家透天(約40年),近來要整修發現與鄰居相鄰之牆面二樓以上,遭鄰居剷除一半擴為室內空間使用。當初是我們先蓋,他們倚靠我們牆面蓋的。

試問,他們的行為是否已違法?我又該如何要求對方歸還?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11:45

您好,

 

1、可向對方提出拆屋還地訴訟,並請求其將您的牆面回復原狀,並賠償損失。

 

2、如有涉及侵占所有權之情事,還會有刑事竊占罪的嫌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村 105-06-22 15:21

你好~想請教一下我們社區有一積水改善工程發包給廠商做,但前陣子下雨明顯可以看出工程根本還沒做好,積水問題根本沒改善但總幹事一直要我們蓋章好付款(我老婆是副主委)我知道我們不是權責的委員但我怕大家都矇著眼睛蓋章到時候工程沒做好錢卻被拿走就尷尬了(有另一委員和鄰居也都叫我不要蓋章),然後我們總幹事恐嚇我要我趕快蓋章不然廠商到時候會告我@@他說他會扣2~3萬尾款起來等工程都做好才付清,但這樣我又覺得很奇怪啊,應該是先付2~3萬頭款(當訂金)其餘的等全部工程完工再付較為合理吧,我現在不知道要不要先蓋章再麻煩你們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下列聯結有積水照片

http://imgur.com/pzKy1Rr

http://imgur.com/zmNbudc

http://imgur.com/CofWd7N

http://imgur.com/csIFzPF

http://imgur.com/xFXJK2X

 

你好:

要看你們的工程契約如何約定而定,通常會約定依工程進度分段給付工程款,若工程未完成承攬人當然無法請求承攬報酬,可以拒絕總幹事之要求,惟若工程已完成只是有瑕疵,則要依契約約定之物之瑕疵約款、民法第492條以下規定辦理。 若屬於承攬瑕疵可先依民法第493條定相當期限請求修補。不修補,可以自行修補,並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費用。或依民法第494條規定請求減少報酬、依民法第495條請求損害賠償。上開權利要在1年內行使。
小村 105-06-22 17:29

律師你好,

       感謝你的回覆,現在就是要看工程是否完成的認定了

       我們的工程項目是改善B棟和C棟交接處的積水問題,對我來說還有積水問題工程就是未完成

       廠商是有承諾後續他會處理完成,但還是要先拿到款項(此筆工程款是14萬含稅為14萬7)總幹事是叫我們先蓋章付款給廠商然後他會扣2.3萬起來等都處理完成再付掉這2.3萬尾款

       但我覺得這部分並不合理,我認為工程未完成頂多只能先拿頭款(訂金)大部分的款項應該是要等到完工之後再付,怎麼會工程沒完成就拿到7.8成的款項只扣住2成的金額,不知我這想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因為總幹事也有點恐嚇我們叫我們趕快蓋章付款不然廠商會告我們,我們是沒看過當初雙方簽訂的工程合約,現在是否要先看到合約合約走對我們會比較有保障?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契約如何約定,當然您們仍可以主張瑕疵給付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cheidi 105-06-21 15:47
鄰居加蓋頂樓(透天厝)將其排水管改向我家排水管道洩水~~日前因傾盆大雨至無法及時宣洩~~前日竟像我家長被叫囂(長輩氣到連續失眠且血壓飆升)~~已先請鄰里長出面要求惡鄰改善~~但尚無回音!!~~請問有何處理方式??感謝~~

你好:

民法第777條:「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工作物或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相鄰之動產。」 若鄰居更改排水管將雨水直接注入你的土地,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後段、第777條規定,請求排除侵害。 叫囂所指為何目前不明,可以討論看看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誹謗恐嚇罪,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無效果,再提出訴訟主張權利。
domecat 105-06-19 13:45

檢舉鄰居違建

對方每日製造巨大聲響吵鬧社區 並故意朝下方丟擲物品

雖與我方無直接接觸 但感覺示威意味濃厚

 

這樣有構成恐嚇罪行嗎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19 16:59

請問可否具體敘述是丟擲何種物品?

刑法上所謂恐嚇,並非專指"言語"而已,若對方的"行為"已足以造成你很大的心理壓力、精神壓迫..等,也有可能符合刑事法律欲規範、制止的規範對象。

domecat 105-06-19 17:32

丟出拆下的違建相關零件 像 螺絲 木板

現在已經沒有在丟 可是會繼續不定時敲打

或發出噪音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19 17:35

丟擲這類金屬器具、零件,不僅是對你心理造成無形壓力,甚至也有可能直接造成人身傷亡等意外事故。

之前有錄影,或著有任何第三人可以作證嗎?

若他除了丟擲器具以外,還對你有相對應的言語等行為表態,也請記得錄音,以便作為日後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之言行舉止多加錄音錄影,蒐集證據,以利日後提告時可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omecat 105-06-20 23:01

有人證 錄影影像 沒有 近日已加購裝設監視器

domecat 105-06-19 13:20

律師您好

 

鄰居侵佔防火巷的違建上 又加蓋違建

我們舉報後 政府有來拆除 新增違建

 

 

現在想問的是說 因為對方整個加蓋 到我們房子旁邊

防火巷幾乎都快蓋滿 只留下給貓行走的距離

 

不知道這種老舊違建法律上可否拆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9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防火巷涉及公眾安全,只要是違建,還是可以檢舉

2、丟擲的行為,倘若涉及往來行人安全,可以報警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檢舉,請求拆除違建,若有占用公有防火巷之問題,可蒐集為對方搭建之證據,撰擬刑事告發狀,向地檢署告發對方可能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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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檢舉,請求拆除違建,若有占用公有防火巷之問題,可蒐集為對方搭建之證據,撰擬刑事告發狀,向地檢署告發對方可能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小姐 105-06-18 21:44

鄰居用豬雞糞施肥,產生惡臭,我就必須經常過去他們家庭園或菜園勸導改善,他的菜園有立一牌子寫(私人土地請勿進入,違者報警),請問我有觸法嗎?他會用手機錄影

小蜜蜂 105-06-18 00:43

律師大人您好,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為透天厝,後面有鄰居隔有防火巷,6/17後面鄰居在其後面三樓加蓋檔雨板,沒想到他們竟然加蓋超過中心線很多,離我家的後牆壁只有10公分而已,簡直氣炸了,雨水容易打進來(我家的3樓窗戶與鄰居的檔雨板平行),光線被檔了許多,甚至小偷容易攀爬進來.

請問如果善意跟鄰居處理,請其改縮至防火巷中心線內,無法得到回應的話

(1)以目前的法律有法可管嗎?

(2)該向政府哪一個單位陳情檢舉?

感謝您的協助與幫忙.

你好:

未經申請或未依規定在防火巷設置雨遮可能會構成違建,除非符合各縣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否則可項建築主管機關檢舉,依違建正常程序處理。 若超越中心線,且導致雨水落入你們這邊或噪音問題,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中段、第777條、第793條規定請求返還佔有、排除侵害,若有危害居住安寧,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依法律途徑解決。
yipei 105-06-17 14:44

關於鄰居頂樓想請教律師

老舊公寓總共五層樓,五樓的住戶在四樓跟五樓樓梯間加裝鐵門,時開時關,在頂樓也加蓋違建佔用四分之三的面積從民國七十年至今,至目前為止都有上鎖,近五年又加裝水塔、冷氣室外機二大台;五月剛去警局告竊占,想要等起訴後提刑事附帶民事拆屋還地,但今天收到不起訴,說違建已經超過追訴期,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想請問律師該怎麼敘述呢?頂樓他一直是持續違法佔用,提出的照片上面也有照到上鎖的照片,而且水塔也是這幾年才建的,為什麼會不起訴呢?謝謝律師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5: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占罪不是持續犯的概念,要看相關設施裝設的時間點開始起算,倘若水塔的裝設時間還沒有超過10年,可以提出聲請再議。

2、若因為追訴期超過而無法追究刑事責任,還是可以提起民事排除侵害訴訟

3、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因為不熟稔相關法律規定致使權益受有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排除侵害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在再議聲請狀中敘明有何您認為偵查不被之情況,以聲請再審。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6-19 10:37

您好

案件時效已完成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2款、第307條定有明文。

又竊佔罪為即成犯,竊佔行為終了,犯罪即屬成立,爾後繼續使用他人土地之行為,無論用途為墾殖或設置工作物,僅屬占有狀態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此種占有繼續之狀態,倘在時間上並無中斷,空間上並無擴大範圍,非中斷停止後再竊佔行為,追訴權時效應無從新起算(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3118號判例、82年度台上字第4377號判決意旨參照)。

且縱於竊佔狀態之繼續中,因地上物坍塌予以重建,除有增加竊佔之範圍,或變更竊佔之地點外,原地重建者仍屬竊佔狀態之繼續,不能認為係另一新竊佔行為(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520號判決參照)。

建議您往民事拆屋還地方向走 對您們較有利!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105-06-17 14:26
我妹殘障且是一位癲癇患者,癲癇發作後會有情緒不安現象,一直以來都有吃藥控制中。 最近因鄰居小孩時時吵鬧,造成我妹難入眠。我妹去跟鄰居溝通,卻起爭執。對方還拿棒子打我妹,並將我妹新三輪車推倒,把手壞掉,雙腳瘀青也引起了我妹精神不安噪症發作,目前我妹被強制送醫了。經醫生檢查才得知她被人毆打,並不是病情惡化。情緒已穩定下來。 對方怕我妹出院回來後,會去吵鬧他們。對方去警局申請保護令。 感覺像是打人的在喊冤,還欺負一個病人。我妹心裡委曲。我是去探病時在她情緒穩定時,才問出她被毆打的事。 請問,我要如何幫我妹討回公道。目前我會先請醫生開傷害證明單。
SU 105-06-17 14:25
最近加蓋3樓,一開始有先口頭經過鄰居同意使用共用牆壁!最近對方似乎有些意見!請問一下: 1.共用牆壁若之後他們也加蓋樓層也有所謂的折舊率問題嗎? 2.如果本身樓層加蓋不合法則簽暑協議合約書,有法律約束嗎? 3.如果要請律師擬協議書,費用上是否雙方均要一起負擔費用?以及費用上大約在多少金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頂樓加該依法有房屋稅的問題,也有折舊率的問題。

2、可以拘束簽立的雙方,不過不影響其他?簽立之所有權人權利及違反相關建築法規的責任

3、相關的費用由雙方自行約定。金額可來電洽商。

 

kiki 105-06-17 14:11
104.12.01-105.02.24租屋給A小姐,但租屋期間A小姐與B先生分手搬出,且自行將房子轉讓給B先生承租租屋期間多次因疑似吸食毒品鄰居求助警察臨檢,但結果B先生未開門受檢,105.02.24自行搬離,當月未繳房租,簽約人A小姐出面處理,及表示願賠償損壞部份,105.02.24-105.04.21期間表示要請廠商處理及金錢賠償,但又藉故未執行及給付,105.04.04給付部份賠償金額:14000元,105.04.23雙方共同簽屬損壞賠償書,並約定皆由現金賠償剩餘35242元,105.05.22A小姐又藉故未給付且音訊全無,並由第三人藉通訊軟體拖延,目前送事件發生調節委員會,待通知日期。請求協助,感謝
品味生活 105-06-16 15:46

各位律師好:

        請問鄰居改建舊有屋頂(原2F)後私自違建增高到3樓並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該牆(璧)為我家獨立建設也非違建,原念及鄰居之情,雖對方在未告知即施工施工破壞我家的牆(璧)及遮雨地方,但近日常因細故騷擾我、防礙我個人名譽,想問各位律師,個人能否就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的部份要求對方拆除還原並要求賠償?謝謝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品味生活 105-06-16 17: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 ... (恕刪)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感謝徐律師的解答:

我家和鄰居都是獨立建物,因為是縣定歷史建築物的關係,靠近街道建築物的外貌不可變動,內部默許可以因年久失修而改建或鐵皮屋頂,但不可以增建到3樓(民國84年以前的建築物不在此限),我家是少數獨棟到3樓的住家,左右鄰居均為獨棟2樓住家,個人3樓建築物為獨立興建,若對方無越界興建,但使用我家的牆壁支撐興建鐵皮屋頂,在民事上是不是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34

您好,

 

1、可就損壞牆壁部分提出刑事毀損罪之告訴,侵占部分則可提出竊占罪之告訴。

 

2、民事上可提出損害賠償侵占部分則可提出拆除占有物將土地返還給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19: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對方有占用您所有建物的外牆上,顯然對於所有權已造成妨害,得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之規定,請求除去該妨害,必須要將附著於牆上之物予以拆除。 至於這一段期間無權占用牆壁的部分,也得以依照民法第179條之規定,要求對方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白小姐 105-06-16 15:33

母親的農地上有一間屋齡26的農舍,無違建,近日想移轉子女,但是代書說本筆農地上有被鄰房侵占約3坪土地,所以我們不能申請農地農用的免稅方式移轉,請問這是真的嗎?鄰房建造於母親取得農地前,是老鄰居了.若不告他拆屋還地,我們真的沒辦法申請農地農用的免稅方式移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再詢問其他代書確認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 105-06-16 12:39

律師您好:

我們是透天連棟的房子鄰居家洗衣機至放三樓頂所接之排水管往下排放(共壁),經由我家一樓管路排出,此為建商管路設計不良(不良建商已跑路),鄰居家也知共同管路之事,與其商討後願意改用無泡之洗劑洗衣(相安無事了4年),但近來她家洗衣泡沫污水淹沒了我家一樓的後陽台,向他們詢問後表示他們不想配合我們(因為無泡洗劑較貴),於是我便請求調解委員會協助,但他們主張管路問題是建商的責任,我不可以找他們解決問題,但她們家樓頂共有4個排水孔可以使用,他們非要用共同管路這一個,造成我家淹水,而我家一樓只有個一排水管可供排水而已,請水電來解決另接管路需要花費十幾萬(因為房屋構造問題),想請問1.他們是否構成對我的侵權行為?2.我是否可主張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財產上及非財產的精神損失)?3.可以請求他們將管路接到自家的排水管嗎?想對他們的訴訟是想解決問題並非為了賠償,因為不想再繼續隱忍他們,所以尋求法律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6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只能透過改善管線的方式來處理,則僅能追究設計、施作不良的廠商。反之,倘若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改善,則可以要求排除侵害。

2、程序上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改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您所述的事實,可以從民法上「人格權受侵害」的角度去處理,對方行為若長期、持續造成您家中陽台淹水、導致您飽受必須不斷的清理的痛苦,應可認已造成您人格權上的侵占。 建議可循民事訴訟途逕,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請求對方停止不當行為;另外也同時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對方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慰撫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33

您好,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4

您好,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MAY 105-06-16 21:32

調解已不成立,因為他們就說不是他們的問題,是建商管路的問題,但對我來說是他們造成我家淹水的

kikey 105-06-15 19:30

我所居住大樓社區的家正樓下電梯旁階梯中庭近來有多名鄰居在此抽菸泡茶聊天,一坐下來就是整天菸味都會飄進我家中,搞得我都快抓狂,有請總幹事鄰居盡量不要抽菸,但都無動於衷,總幹事請我要忍耐。因為抽菸的人是委員們家中成員之一,委員們說總幹事是保全公司派來的,無權力管大樓內部的事。請問,有沒有辦法趕走他們不要在我家樓下抽菸,委員們自己有權有勢,自欺欺人! 如今公寓中庭被某些特定住戶私用,搭起遮陽傘,請問這要怎麼處理? 之前跟主委反應過,主委說公寓中庭抽煙沒屋頂就不違法。 現在有了遮陽傘那底下的人在抽煙,也是合法的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45

您好,

 

1、在中庭吸菸如果已影響到住戶,仍可發起區權大會決議禁止之。

 

2、亦可直接對吸菸之人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並請求法院禁止其在中庭抽菸。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5 22: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建議此舉可從公寓大廈的規約去著手,可以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增訂規約,同時並明定其效果(例如一定數額之罰金,也請注意比例原則,以免到時涉訟時被法院判定無效),在住戶仍有不當行為時,即可要求住戶繳納罰金,若仍未繳納者,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 將不當行為制定於規約中另一個好處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住戶違反時可以檢具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再向主官機關舉報,主管機關會先通知住戶限期改善,未改善的話,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再要求改善、並得以連續處罰。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羊 105-06-15 19:06

你好,我的家人有毒品成癮者,因吸食安非他命而有幻聽幻覺及暴力傾向,不僅會破壞家中物品還會辱罵他的照顧者,我們雖報警處理過但很快就被放回來且遲遲等不到法院的單子,原本想強制就醫,但每次都只是打鎮定劑就請我們回來,且需要繁複的公文流程,民間機構方面都需毒癮者本身有戒毒意願否則也無能為力,我們建議其照顧者斷她金錢來源並希望能漸近式逼她搬出不然就要戒毒,但她吸毒後精神狀況異常不僅難溝通,最近更會有向樓下砸東西或爬到鄰居家等讓鄰居人身安全受影響的行為,即使報警,警察也很快就回去了並無進一步動作,請問因她已經成年,且我們能試的管道都試過了若真發生事情,我們(家人及照顧者)需要負責任嗎?也想請問以各位的專業來看是否能給我們什麼建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49

您好,

 

1、原則上該名家人已經成年,要對自己的行為負擔全部責任,不會連累到其他家人。

 

2、若其仍有自理生活之能力,可由房屋所有人要求該名家人搬離現址或訴請法院判決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1. 只要對方已經成年,不論發生甚麼事情都必須要自己承擔,即使在外面欠下債務,家人也沒有義務代為償還。

2. 因對方有吸食毒品及暴力傾向,家人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即可強制要求對方遷出家人的住居所,以保障家人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6-11 07:06

台中市南區信義南街282巷7之2號之建物,係民國99年家母過世所留之遺產,因兄弟姐妹沒有人想繼承,又此建物房屋稅及地租在家母生前一直由我繳納,經協議沒有任何承諾條件供兄弟姊妹及眷屬使用下,無條件喜悅同意登記於我名下,有分割繼承協議書可供証明。其兄林明峰於民國103年9月12日擅自進入居住,沒有經本人同意私自將全家戶籍遷入此地.104年起兄之眷屬每天早上5點就來此大聲唸經,並用擴音器大聲嚷嚷及叫囂,並與其大姐打架, 而其兄竟在旁冷眼觀看且拍手叫好, 此舉真令人不寒而慄, 也深深危害到本人之人身安全及造成附近鄰居心情不安。 又其眷屬污賴我將垃圾放置於他的腳踏車上,並用擴音器大聲向我咒罵及叫囂, 此種行為經常上演, 我已不堪其擾,每天活在恐懼中, 由於其兄在家母過世時未回來奔喪,本人對於他不盡孝道,無資格居住於家母生前房產,又其眷屬來此擾亂,可否要求他搬離並將戶籍遷出, 此建物所有權為本人所有,且我在繳稅,但現在竟變成我無管制權,任他人隨意進出使用 其兄林明峰擅自主張隨意使用此建物,最近到處種植花草,破壞環境,造成其它租屋者之不便, 屢勸不聽, 並三不五時昂言恐嚇威脅要告我,已造成我身心受創, 我每天生活於不安及危險環境中,如此不定時炸彈不知何時會做出可怕之舉動,我怕我受到他的危害及攻擊,遭遇不測, 因此,我可以先向警察局備案嗎?。警察局備案程序如何?

你好:

若有使用借貸契約,要先終止使用借貸契約,若無,則可提起遷讓房屋訴訟,要求無權占有人遷離房屋,同時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是否構成竊佔罪目前資訊不足,無法判判斷。 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害安全等行為,可以蒐證後提起刑事告訴,將來如不願意和解調解,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1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並針對其行為加以錄音錄影蒐證,以利提起訴訟時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1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並針對其行為加以錄音錄影蒐證,以利提起訴訟時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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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薩 105-06-10 05:09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家母收到,警察通知單,告知日期到警局接受調查,家母覺得奇怪,未到日期前,先至警局了解狀況,警局偵查佐告知,家母與外婆被通知有偽造文書侵占,但,通知單上,並沒有註明是被告,或證人,關係人,經家母與偵查佐聯絡後,才知道舅舅告家母與外婆盜領外公存款,問題來了? 這事件大約在2年前,外婆與舅舅在鄉下緊鄰居住,但並無互動,4年前外公患老人癡呆無法自理,因為祖先牌位是供奉在舅舅家,但舅舅家並不祭拜,外婆索性請納骨塔人員將牌位移至納骨塔讓專人,定時祭拜,當時因為外婆覺得,這是外公楊家的事,所以應該讓外公盡一份當子孫的孝心,所以請家母帶外公存褶去提領相關費用,因為配偶,我外婆並不識字,家母代領,舅舅就憑這點,要控告家母與外婆,偽造文書侵占,請問,這案件能成立嗎?還有偵查佐告知,外婆到時也要去警察局,接受調查,辦案警局在臺南,外婆已移居台中,外公也於一年前過世了,外婆年紀已86歲了,有心臟支架,輕微帕金森症,這樣還要舟車勞頓的去一趟台南嗎?,這張警察局通知書有這麼的有效力嗎。    煩請解惑,不勝感激。

你好:

若當初提領時外公因老人痴呆症已經無法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而為無行為能力人,外婆、母親持外公存摺提領款項,可能會涉嫌行使偽造私文書、盜蓋印章、竊盜罪或詐欺罪,重點在於外婆、母親提領款項是否有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之意圖,若提領款項全部支應外公之醫療費用生活費用,可能會被解讀為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但味精外公同意,代外公簽名或蓋印章取款,還是有可能會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之問題。 可直接在網路再查詢警察機關之聯絡電話,與承辦偵查佐聯絡,詢問相關事宜,原則上要到場配合詢問,以免多生枝節。 建議把相關事情之始末整理成書面之答辯狀提供給員警,以免掛一漏萬。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1: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首先以刑法第335條的侵占罪來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本罪成立個重點在於「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依您所述事實,顯然並沒有「不法之所有」的意圖,因此難以論究侵占罪。 至於外公名下的存摺,其所有人既為外公,除非經由外公同意,否則僅有外公本人持存摺至銀行取款,如果未經同意的話,的確會有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的問題,因此關鍵在於當初取款是否有獲得外公本人的同意或授權,此部分涉及刑事責任,請務必謹慎為之。 建議要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場說明,以免日後可能導致拘提的效果。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黃國政 (Sam) 105-06-10 16:56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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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警察說明不便前往,將來可能會移到台中地檢來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局說明目前外婆年紀大,且人在台中,請求在台中市警局接受詢問,建議您可考慮於前往警察局或地檢署接受檢訊前,事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並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烏 105-06-08 17:31

請問如果是公家單位的人員,可能是長期聘僱,如工務部門、清潔部門等。1、如果有二手菸影響別人事件,依民法第186條請求賠償時,但並不知道對方姓名,且應以誰為被告

 2、民法第186條第二項但書,所稱的「救濟方法」,在該類人員二手菸事件中,指的有哪些?

 3、又,如果「行為地」是在公家單位土地範圍內(單純空地,沒有是否為吸菸區問題),造成鄰居的二手菸事件,「救濟方法」是否又有所不同?可否申請國賠?算不算國賠法第3條第1項所指的: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4、如果是在上述土地範圍內說髒話(閒談內容、非罵鄰居)、大聲說話、看影片等發出音響情況,處理方式是否有所不同?應如何排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9:14

您好,

 

1、應以行為人為被告,您需知悉該吸菸者之姓名、地址等相關資料才有辦法提告

 

2、可對其請求損害賠償及禁止其在該處繼續吸菸。

 

3、本案不符合國家賠償的要件。

 

4、您應另行報警處理,由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對行為人進行開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amie 105-06-08 16:15
目前正準備打離婚訴訟。。 但昨晚突然有幾個可怕凶煞在門外猛按電鈴。並看我的車(鄰居轉訴要找我先生。。 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裝設監視錄影機,錄影蒐證之,並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避免與對方接觸,增加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lara 105-06-08 08:57

和隔壁鄰居門相連成L型(鄰居是左邊直線,電梯在L的直線延伸方向,即鄰居出門之後左轉就到電梯),我們在我們家門口出來右手邊貼著牆壁放置鞋櫃及一張椅子,椅子下方或鞋櫃外面會放幾雙鞋子,未妨礙他們出入
最近鄰居一直在我們家貼紙條要我們不要把鞋子放在外面,說是會有臭味
昨天又貼一張,說 「大家說好兩戶家門口只能放鞋櫃,勿將鞋子放在外面以免影響到隔壁住戶的氣味,若大家沒有共識,只好報請工務局將大家門口鞋櫃全部清除,這樣雙方就不會有任何爭議。」
但其實以前他們搬來就一直吵,我們本來放了兩個鞋櫃(也沒有妨礙他們出入),已經應他們要求退讓撤掉一個鞋櫃,當初協調的結果無紀錄
請問 我們有什麼作法可以不要讓他再騷擾我們嗎?
又或是我們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有查過法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
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
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
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但是這好像很籠統不知是否適用或違法

也有查到一個案例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623169-%E9%9E%8B%E6%AB%83%E9%9D%9E%E3%80%8C%E9%9B%9C%E7%89%A9%E3%80%8D-%E6%94%BE%E6%A8%93%E6%A2%AF%E9%96%93%E8%A3%81%E7%BD%B0%E6%92%A4%E9%8A%B7

拜託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影響出入的話,基本上不會違反消防法規或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過基於民法的規定,就公有設施的使用,必須經過共有人多數決。

2、因此倘若對於走廊的使用,沒有經過共有人的多數決,對方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排除鞋櫃。

clara 105-06-21 14: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影響出入的話,基本上不會違反消防法規或 ... (恕刪)

請問共有人多數決是指?

我們那層樓的住戶?還是整個社區的住戶呢?

如果是整個社區?那是否可以提到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Hook 105-06-23 11:11

 您好:

請問依照律師回覆,是否以往印象中的"新"公寓大廈門外不得擺放鞋櫃或其他雜物是錯誤的,只要不影響動線/安全以及經過社區多數決同意即可?

因為之前一位法官的判決令人十分困惑,門口擺放鞋子算是雜物會影響出入動線及安全,但是如果把鞋子擺入鞋櫃,因為擺放整齊鞋櫃就不算雜物....

毛毛 105-06-07 20:28

您好,想請問我們家的車長期停在鄰居大樓背後巷內,巷子平時左右停車後還能供一台車通行,去年因為大樓磁磚砸到車,大樓管委就蓋遮雨蓬,磁磚不願意補強,以前從來沒有大樓的人出入巷子,因為大樓大門在另一面

現在大樓寄存證信函要告我們長期侵佔他們土地,請問這樣成立嗎?謝謝

你好:

停放車輛隨時可以移置,並無繼續性,不會構成竊佔罪(除非你把土地圍起來或畫線當作自己的停車位每天或長期使用)。另外,你並沒有持有他人之物,不會構成侵占罪。 但民事上,停放車輛享有占有之利益,土地所有權人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惟請求之人要就占有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毛毛 105-06-07 21:59

感謝律師熱心解答,太感謝了

另外想問鄰居大樓這樣不處理磁磚掉落的問題有辦法處理嗎

因為去年就掉了兩次

巷子都有老弱婦孺弱出入

也有機車騎士會經過,其實非常危險,前兩次都是大量掉落,再次感謝您

張鎮 105-06-07 18:24

鄰居不肯處理漏水的問題

樓上房東說 因為住戶還在租賃期間內 有權利不讓他進去進行維修

有找過抓漏師傅來 師傅說是樓上的問題 需要敲開馬桶 打牆壁處理管線

後來樓上房東又解釋說 是因為天災(地震)導致管線裂開 要我們等房客退租 他在處理(還很長時間)

而且如果暫時處理讓水繼續留 會影響牆壁、隔板的品質 導致壁癌之類的。

請問我們有甚麼方法、途徑可以解決嗎?

  

張鎮 105-06-07 18:16

鄰居不肯處理漏水的問題

樓上房東說 因為住戶還在租賃期間內 有權利不讓他進去進行維修

有找過抓漏師傅來 師傅說是樓上的問題 需要敲開馬桶 打牆壁處理管線

後來樓上房東又解釋說 是因為天災(地震)導致管線裂開 要我們等房客退租 他在處理(還很長時間)

 

如果暫時處理讓水繼續留 會影響牆壁、隔板的品質 導致壁癌之類的。

請問我們有甚麼方法、途徑可以解決嗎?

 

 

你好:

可請管委會出面協調或聲請調解,若無法自行協調、調解。可以列房東(區分所有權人)、房客被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第1項、第213條第1項、第3 項規定,請求房東修復漏水,另依公寓大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請求房東房客容許進入進行修繕。 若你受有裝潢、油漆剝落等之損害可一併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第95條第1項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所謂達到,係僅使相對人已居可了解之地位即為已足,並非須使相對人取得占有,故通知已送達於相對人之居住所或營業所者,即為達到,不必交付相對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亦不問相對人之閱讀與否,該通知即可發生為意思表示之效力。 故閣下可逕發存證信函,促請其儘速出面處理漏水問題,然未獲回應,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3條第1項、第 3項規定,具狀送交法院提起訴求.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股東 105-06-07 23:30

請務必搜證.最好是日記式的紀錄加照片以利日後求償.
我個人有過相同經驗.
找里長來協調失敗,然後找調解委員會也失敗.
最後提告勝訴.(運氣不好遇到不算理想的法官,又找來一個很烏龍的鑑定技師)
一切要靠自己的搜證跟研讀法律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建議協調處理,若無法協調,看能否自行修繕,若以訴訟解決,恐將耗費過大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訴訟時間可能必須先預留一到二年,訴訟過程上可能產生法院裁判費用、法院囑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漏水原因之鑑定費用律師委任費用等,恐較您自行修繕之成本更為昂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建議協調處理,若無法協調,看能否自行修繕,若以訴訟解決,恐將耗費過大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訴訟時間可能必須先預留一到二年,訴訟過程上可能產生法院裁判費用、法院囑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漏水原因之鑑定費用律師委任費用等,恐較您自行修繕之成本更為昂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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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105-06-06 23:04

家裡跟國土局承租一塊農地農地的一角長久來被鄰居侵佔圍起來做雞舍,有請鄰居歸還,但是鄰居說要三萬才還,不想付這筆無理的費用

請問要採取怎樣的行動使鄰居歸還? 謝謝

你好:

可先向出租之行政機關(國有財產署)尋求協助,要求行政機關依契約土地交由你占有使用,若行政機關拒絕,則依租賃契約約定主張權利。 民法第962條規定:「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占有被妨害者,得請求除去其妨害;占有有被妨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其妨害。」 民法第963條規定:「前條請求權,自侵奪或妨害占有或危險發生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承租人具有占有及使用承租土地之權源,而對方屬於無權占有時,可依民法第962條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土地,惟請求權時效為1年。另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max 105-06-06 11:05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本人住在台南市區一條狹窄巷弄,巷內都是幾十年的老屋,原本是一個純住宅的環境,大多都是在此居住幾十年的老人家。最近卻因為一戶被人買走申請經營餐飲,整個住家環境都被破壞了。除了噪音跟亂停車問題,還有就是侵犯隱私的問題。餐廳以此地的寧靜環境以及老屋為訴求來吸引客人,於是就把附近住戶的房子照片貼上網路,裡面很多是拍是鄰居後院的照片。像本人後院與此餐廳僅隔一道圍牆,對方把我的房子後面貼上網路,並註明這是餐聽隔壁鄰居房子。想請問律師大人,這是否侵犯住家隱私?本人有否權利要求其撤下照片或提出訴訟?另外他們的客人也會對附近鄰居探頭探腦,嚇得老人家不敢打開臨巷弄的窗戶。本人就曾經親眼目睹一位女性客人,站在我家圍牆手抓圍牆上欄杆,墊腳往我家裡窺視。由於餐廳標榜這裡的老屋,造成客人好奇窺探。請問這有法可管嗎?感謝您的專業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6 11:48

您好,

 

1、可先以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將照片從網路下架。

 

2、單純在房外觀看無法可禁止,但若對方攀爬圍牆則可制止,但客人之個人行為可能與餐飲店無關,無法對餐廳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ax 105-06-06 12:14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快速回復。想再請教,我以及週遭鄰居的後院並非從巷道上可以拍攝,該商家是因為與這些後院緊鄰,才從商家樓上拍攝,請問這樣有侵犯隱私?甚至商家裝設的監視鏡頭也涵蓋到我的後院,我們進出後院都會入鏡,請問這可以要求其改善嗎?

105-06-05 08:09

小弟有娶一個越南籍配偶,於3/1來台

但是女方似乎急著想外出去工作

因此小弟也遇到如下狀況:

https://tw.news.yahoo.com/%E8%A8%AD%E8%A8%88%E8%80%81%E5%85%AC%E5%AE%B6%E6%9A%B4-%E5%A4%96%E9%85%8D%E7%95%99%E5%8F%B0%E6%8D%B7%E5%BE%91-200102050.html

但是狀況是說4/4晚上女方在小弟家中(小弟家只有小弟、老婆、媽媽三人,亦無監視器等)胡吵亂鬧,小弟一直安撫情緒。最後家母有點語氣不好數落老婆平常一些荒唐行徑之後,老婆即突然情緒失控咬傷家母。家母為了掙脫,當下打了老婆耳光之後,才得以掙脫。但是女方又來跟我媽拉扯,小弟勸開後,女方隨即逃出家門。因為吵到鄰居,有鄰居報警來處理。爾後老婆被他在新北市(小弟住高雄)帶走,並且控告小弟、家母保護令。於5/10開庭後,法官聽兩造雙方驗傷單及陳述認為是單一偶發事件,希望女方主動撤告,並且改告傷害罪。女方沒有接受,也沒改告傷害罪。於5/30小弟收到判決書,其駁回之原因如下:

1.家母雖有承認打他耳光,但是因為家母也有驗傷單證明女方咬傷

2.女方無法證明我也有參與去打他(雖女方阿姨在法庭上咄咄逼人說我也有參與)

3.女方自己也承認他來台到案發,小弟與家母都沒有對他施暴過

因此判決駁回女方申請保護令

另外小弟也同時對女方提告不履行同居義務,於5/18居然謊稱路不熟,不克前來,但是卻跟法院保證他下次會到。(調解委員告知說有錄音他阿姨的保證)目前第二次調解是6/22。(女方案發後被社會局安排安置,之後就被他阿姨帶上新北市,至今已經2個月都沒回家)

小弟想請問女方保護令提上訴可能性?(因為就目前而言,女方能拿出作為證據只有那張驗傷單)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08: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對方目前證據不足,不過倘若對方提起抗告的話,最好還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至少撰擬答辯狀

2、不過您還是要有心理準備,這樣的婚姻恐無法維持,日後難免又發生同樣的事情,對方也可能提起離婚訴訟,建議還是可以先行處理。

您好:

1.雖然您的配偶因為受傷的事實,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但法官不會因為單一偶發事件就一定成立,必須依照過去過往相處的情形做為判斷,只要證明此次家暴行為係為偶發事件,未來並無繼續發生之可能,並將您,保證經此事件後,絕不再犯,保護令核發的機會就不大。

2.建議好好與配偶溝通,並釋出悔意及懇切希望配偶回家的態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6-05 08:36

1.小弟於一審時已經有委任律師辯護(女方一審並無)

2.小弟也有考慮萬一有二審再請律師

3.履行同居義務小弟也有委任律師提告

4.因為小弟以前看過保護令的一個流程圖說,女方提抗告,也可能法官僅書面審查資料而決定要不要開庭(不知是否真的如此?) 

 5.女方來台未滿5年,還未達可以歸化或換永久居留證資格。因此女方如果失去婚姻關係,10天內必須回越南。女方似乎知道此點,故意一直拖延都不出面來辦離婚

6.小弟也曾透過社工表達欲與女方和談之立場,但是女方之阿姨完全關閉協商大門,完全拒接小弟電話(隨後沒多久小弟就收到女方提告保護令傳票委任律師是說既然女方提告保護令就不要再私下打電話給他阿姨)

 7.經小弟查移民法如下:

婚姻關係消滅之外籍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准予繼續居留者,亦得免
  經許可合法在臺工作
  (1) 依親對象死亡
  (2) 其本人遭受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
  (3) 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4) 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5) 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
    損害之虞。

目前看起來女方可能看中這幾點,想要獲得這幾點的條件,進而滯台工作

8.小弟於一審時也有出示與女方平常相處的生活照等,表明平常相處正常。是那一天突然的狀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抗告並不一定會開庭,但仍建議您提出答辯狀,以防萬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05 1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抗告並不一定會開庭,但仍建議您提出答 ... (恕刪)

 這是說我需要在對方提抗告之前就趕快先去提答辯狀嘛?

還是說我等女方提抗告之後,我再提答辯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可對駁回之部分抗告,您待女方提抗告後,再提答辯狀即可;目前可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可能構成惡意遺棄之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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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對駁回之部分抗告,您待女方提抗告後,再提答辯狀即可;目前可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可能構成惡意遺棄之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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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105-06-03 22:22

不管是誰您好,我想詢問關於車禍沒報警的問題....

這件事發生在今天,我有一個朋友在中午時段,從公司下班,而在快騎到家的一條類似轉彎的路上,他看到一台摩托車突然從一戶住家,逆向以及駕駛沒目視正方的衝出來,朋友看到對方的第一眼就已經趕緊煞車了,可還是還是來不及了...
之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跑出來看,然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先說是對方自己本身的錯,之後對方的家人就先去牽他的人跟車,而朋友剛爬起來後,也有個老爺爺把他的車牽起來停放旁邊....
之後朋友先打電話給他的家人述說情況,而之後因為覺得都是同社區的,而對方的爺爺跟奶奶也覺得他不對,因為對方無駕照,外加又是自己親眼看到事件的發生...所以之後雙方達成共識,不報警,他們要私下和解賠我朋友車錢,可過了幾個小時後,對方的爸爸突然打電話給我朋友,說他覺得他兒子傷得很嚴重,車子也壞得跟我朋友一樣嚴重,因此他們堅持不賠.....
想請問,如果遇到像這樣的事情,我朋友還有什麼辦法叫對方賠車錢嗎>_<?

你好:

可以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無法調解可以檢附估價單或維修單據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並聲請傳喚鄰居出庭作證,證明車禍係因對方行為所造成。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0

您好,若您朋友有過失且對方因此有受傷,對方有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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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58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先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最為日後和解或請求損害賠償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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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23:21

若要透過法院求償,可能需考慮蒐證問題,若自己也有過失就更要小心,對方只要有受傷就可能提告追究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Pan 105-06-04 00:21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_<。

對方有受傷,我朋友也有受傷,只是相較之下對方比較嚴重。

而實際狀況我本人不是目擊者也並不是清楚||||,只是聽說在場的目擊者都說是對方的過失

eric 105-06-02 16:06

105年5月我與鄰居有他們飼養寵物糾紛。隔壁鄰居5月9日搬來,她有養一隻拉布拉多狗,體味非常重(15歲的老狗),臭味會飄到我家來,於是我們向管委會及她的房東抗議,希望能夠改善,飼主表示都有幫牠洗澡,但情況未有改善。於是我們請她是不是將狗寄去朋友家或另外找適合的地點飼養,後來她同意搬家但要我們賠償她的搬家費用,於是就與飼主及她的房東約定時間進行協調賠償搬家費的問題。問題來了-協調會參與的人員有我們夫妻跟我兒子(小學一年級)、飼主、她的房東仲介人員2名及飼主的2位朋友。在協調的過程中她的朋友未經我們的同意私下偷錄音並把錄音檔po上網,把我們型朔成惡鄰居的樣子,過程中都是飼主的朋友發言飼主本身發言不多,現在我們覺得掉到陷阱裡,過程中我們有被飼主的朋友激怒(那嘴臉.........),就變成我們是壞人我們是惡鄰居..........唉!最後我們有付了12000元的搬家補貼。飼主於5月底搬走了。

請問她們這樣未經我們同意就偷偷錄音並把錄音檔 po 上網,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嗎?我們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嗎?

涉及刑事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的問題,當然這需要相關的事證來證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2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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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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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5-06-02 11:44

我居住於社區,近來有鄰居大肆裝潢,對方若有破壞到主要樑柱時,我可尋求哪些協助及相關法律條文來勸告之呢?

小志 105-06-01 21:43

話說有一天早晨.我剛運動完.要走回家.看到隔壁鄰居站在它家外面.我走過去時.不經意的看它幾眼.然後它就用挑性的口語.問我說年輕人你現在是在看什麼意思.然後我就說不可以看嗎?它就突然發狂.說了一大推有的沒的.還說要叫什麼黑道兄弟過來.後來我有拿出手機搜證.有錄到它用台語罵我懶蔓人.沒見過這樣懶蔓的人.還有說如果要打架輸贏也沒關係的話.事發就在戶外.整排透天厝.而且它說的很大聲.左鄰右舍應該都有聽見.現場還有它老婆.兒子.和3個冷器裝修工.請問一下我這樣可以告它公然侮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02

您好,

 

可向警局報案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或直接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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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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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 105-05-30 22:19
我在去年底勒戒出來,今年3月初警察要我去領單子驗尿,當時我在台灣,回來後有去警局,他們說時間過了,要我等下次,我也是一直等,但是今天,忽然在路上遇到警察,並不是我的管區,他說我都通知不到,也找不到我!?後來打給我要我跟他去驗尿!?我覺得ㄧ整個莫名其妙,當下我拒絕跟他去,但我有說明天自己會去警局,但請他們不要這樣像抓犯人ㄧ樣來要我去??請問,正確收到通知是怎樣通知?都是用電話?而且打來就是當天去嗎?不是有書面通知?警方在跟我說驗尿的同時,旁邊還有不認識的路人,又或者是鄰居,他能夠不理我的人權而直接大聲的要我去驗尿嗎?這個程序是不是有問題,因為,我只知道有不起訴處分,但是不是列管人口也不知道,ㄧ通電話來就是馬上要到嗎?不到就強制?拜託能幫我回答ㄧ下,而且,他們居然說我男朋友也要一起去驗,理由都是找不到我們倆個??這裡就很小,我也有回電,但是他們都說沒單子領,現在卻說通知我都不到,我已經被這位員警害到名聲都沒了,還有我男友也被他害,請問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驗尿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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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毛毛 105-05-30 20:04

您好,我們巷子是40年左右的約6米寬活巷

當初為巷子所有住戶共同向政府買地開出來的

鄰居一棟大樓後門在我們巷子,但沒人在後門出入

因為去年大樓巷子這一面磁磚開始有掉落情形

大樓委員不願補強磁磚,僅在一樓安裝遮雨蓬

之後禁止別人停車,說這裡是私人土地

然後就把鄰居們停的所有車趕走

然後讓大樓自己的住戶停車

最近甚至自己在停車的地方畫上白線

想請教的是,如果是既成道路的話,那私人土地的範圍怎麼劃分?

是否就不能停車?(但停車的地方並無出入口,只是大樓背面)

你好:

先確定巷子土地之產權狀況市分別共有或單獨所有,法律關係會有所不同。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74號民事判決:「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此於因既成道路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並應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之情事,更須歷經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而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為必要。」 依你所述,你們的巷子似乎並未供公眾通行,而只有供附近之住戶停車使用,並不符合既成道路之要件。 土地既然是共有狀態,共有人可依民法第820條規定,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決定如何使用。若係公寓大廈,則要依照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決定如何使用,主委若未經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尚無法片面決定區權人是否可以停放或不得停放車輛。 大樓外牆磁磚屬於共用部分,管理委員會應負責修繕,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併討論巷子停車或通行事宜,以及外牆之修繕問題。 補充:既成道路僅能供公眾通行,無法主張可以在既成道路上停車,若非共有人又未經同意,擅自在既成道路上停車土地共有人可以請求除去妨害之狀態、返還土地,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至於若係共有人或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則參考上述途徑處理。
毛毛 105-05-30 21:5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在此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內文忘了說明巷子是有車輛通行的,平常約一台車可經過,因為兩側住戶門口有停汽機車,請問這樣就是既成道路了嗎?那是否有位子的地方任何人都能停?只要不擋住他人出入口?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您


Ting 105-05-30 13:08
長輩與人擦撞後.有離開現場後又趕緊回到現場.(因為緊張要找鄰居幫忙處理)也到警察局做了筆錄了. 請問若對方有指控長輩肇逃那.. 1.雙方合解後肇逃還會有刑責或罰款嗎? 2.是否合解書上即使註明「願放棄民事...」也還是要被告?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30 13:29

肇事逃逸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和解並拋棄民刑事請求,且即使對方表明不提告,只要有明確證據,檢警機關仍應依法追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9

您好,

 

1、肇事逃逸罪為公訴罪,一經對方提告,縱使和解也無法撤回

 

2、您需與對方在提告前就達成和解,並於和解書中載明並無肇事逃逸之情節純屬誤會一場等語,才能避免後續可能之刑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o 105-05-27 15:52

你好去年12月左右,家父有到鄰居門口大吵過一開始,家父有說出三字經,雙方交談不合後各自離開,沒多久鄰居又到我們家門口,找家父有爭執,這時家父就沒再說出甚麼不當言語。

這幾天收到了傳票說告家父妨害名譽,原告手上還有錄音證據。因當時大樓還沒裝監視錄音錄影器,所以十分懷疑原告有偽造證據的嫌疑,就算有也是後半段的爭執怕被剪接。

請問出庭時,能向他們提出偽證罪或是偽造文書嗎?

刑法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閣下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你好:

要具結後對方案情重要事項虛偽陳述才會構成偽證罪。 若偽造變造證據提出告訴會構成誣告罪,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要看是何種情形而定(有形偽造或無形偽造),目前尚無法判斷。 建議先就告訴人提告部分進行答辯,案情明確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告都還來的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其他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其他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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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105-05-27 10:36

請問律師。。

目前我正準備訴訟離婚

但昨晚9點多發生有不明人士在我娘家門外狂按電鈴要找我先生

(聽鄰居轉訴那3個凶神惡煞還有到她家按電鈴問我先生。並在門外一直打量我的車)

現在。。我不知道我先生又在 “外面欠錢” 還是 “玩到不該玩的女人”。。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護我自己跟娘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