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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魯斯 104-06-24 10:40

母親生前有立遺囑,內容寫到土地約由三位小孩(我、弟、姊)繼承,沒有寫到父親

 

母親於1/13過世之後,父親主張特留份,有請律師打特留份官司順便主張辦理繼承,,已經有請律師展延三個月,最慢應該要在10/13號前辦理繼承

 

在法庭上唯獨姊不同意父親特留份,另外她又說沒錢繳遺產稅(有錢故意不想繳)

,我一方面擔心這個官司會超過辦理繼承時間(目前官司才打一次,下次開庭是8/17),另一方面又擔心姊姊故意不想辦繼承簽名,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詢問一下:

 

一、是否可以各自繳遺產稅?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遺產

二、如果不行,我可能會拿房子貸款幫姊代墊遺產稅,土地用共同共有去辦理繼承,但是我又擔心她賴皮不還錢,是否可以強制把她的那份土地拿去變賣?

三、由於土地持有份,同一個地號連同我二伯四伯都有份,把她的土地拿去變賣是否也要經過我二伯四伯的同意?

四、除了以上這點,是否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稅的部分,可以代繳全部,然後向其他未實際繳納的繼承求償(倘若沒有求償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取得求償之勝訴判決之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出賣自己的持份不用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應該通知其他共有人可以優先承買。

3、倘若無法透過協議分割,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再求償代繳之遺產稅。

AKI 104-06-23 23:00

各位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下,爸爸剛過世,媽媽還在,當初他們買房買地時用了哥哥的名字只做為掛名,所有的支出及房貸皆從爸爸的退休俸扣款支出,現在哥哥提出要大家簽立拋棄繼承,原因是擔心爸爸年輕時有替人作保,但此事也已過二十幾年了,請問房子名字在哥哥的名下,我們其他兄弟姊妹若簽下拋棄繼承的話,是否往後就沒有資格提出均分爸爸的資產?第二個問題是媽媽也簽拋棄繼承的話還能領爸爸的退休半俸嗎?最後問題,爸爸當初是在一般借貸替朋友作保的,請問追訴期是多久?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01:33

您好!

您如果不是心甘情願要拋棄繼承,就不要簽拋棄繼承的任何文件,否則將來花很大心力都不一定可補救。如果只是擔心繼承債務問題,現在法律早已改成就繼承債務僅負有限責任,不需要用自己的原有財產償還繼承債務,用不著一開始就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4 15:25

現行法律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因此若不確定父親之債權債務關係,縱使不拋棄繼承亦可。

洪小姐 104-06-23 18:18

最近與公公離婚20幾年的婆婆剛去世,她未再婚,去世前曾跟老公的哥哥說唯一的一間房子不留給我老公(哥哥自已的說法)。去世後,我老公會同國稅局和銀行開婆婆的保險箱,她所有重要的東西都在裡面(房契、保險、儲蓄、基金、黃金...未有遺囑),事後我老公申請三份印鑑證明,印鑑證明和印章都交給哥哥辦理遺產繼承,我老公不知沒他的名字,請仲介來看房子查出房子所有人為哥哥和姐姐,沒我老公名字,問哥哥,哥哥說婆婆有請代書律師遺囑(遺囑內容為房子不給我老公,遺囑在哥哥手上尚未拿給大家看),所以辦理過戶只能找婆婆設定代書(說婆婆遺囑生前交由代書保管),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能過戶遺囑真假尚不知,有的話,我爬過文,法定繼承人也有應留分的1/2特留分,這樣表示除非我老公簽了放棄繼承的文件,才沒他的名字,他未簽過任何文件有被盜簽的可能嗎,哥哥說房子賣了,現金由哥、姐、我老公三人平分,沒他的名字有保障嗎?哥若反悔是不是我老公一毛錢也要不回來呢?

根據曹律師的建議,協議書自己繕寫,由三位法定繼承人簽名,這樣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內容如房子賣出後的金額由三人平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拋棄繼承或是進行遺產分割協議,確實必須經過您的配偶簽名,倘若未曾簽名則確實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2、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當初的印鑑證明是否是您的配偶的?可能直接被辦理了過戶,建議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倘若查證屬實可以依法提告

3、倘若目前可以從新議定遺產分割協議,可以透過簽立協議書的方式處理,否則也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01:58

您好!

本件仍要看遺囑的內容才能正確論斷,如果遺囑有效且已就全部遺產指定分配方式,而您先生依遺囑雖未分配到房產,但若依遺囑分得的其他遺產已超過應得特留分,則遺囑本身並不會侵害您先生的特留分。且如果遺囑確實未將房產分配給您先生,其他繼承人憑遺囑即可辦理房產過戶,不一定是以非法方式過戶。建議您去地政機關調閱過戶文件,依正確資訊找律師諮詢才能解決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洪小姐 104-06-24 12: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以上律師的建言,我說明詳細一點,所有財產房子以外都轉為現金約140萬,放在哥哥的帳戶裡,(哥說因房貸約有100多萬尚未繳完,放帳戶裡為每月扣房貸1萬多元),國稅局清查後所有財產未超過1200萬(說未達1200萬不用繳遺產稅),那房子現值約1000萬上下,所以就特留分來說,房子我老公應該是有權利 ,就曹律師說的第二點比較有可能,哥哥拿我老公的印鑑證明直接把他的過戶給哥姐,如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呢(若不是我老公去申請,我可以代辦嗎)(遺囑說在哥手上,他也尚未拿出來給我老公看),哥說婆婆指定代書幫她找律師遺囑(生前遺囑代書那裡),才會過戶一定要找那位代書辦,其他代書無法代辦,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辦的過(有這種事嗎?)(總財產大都在房子上面),如果請法定繼承人其中一人代辦繼承,他有辦法把名字全過到自已名字嗎(我老公把印鑑證明交給哥姐去辦,結果沒我老公的名字)。

就曹律師所言: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那他哥是如何辦到的呢? ???如果我老公想維持兄弟姐妹的和諧而被哥搞、放棄他的權利,那麼我能幫我兒子爭取嗎(我兒子有繼承權嗎)

另外簽立協議書需要律師見證嗎,還是哥姐我老公談好三人簽名就算數呢?房子目前沒我老公的名字要如何要求、與協議才能保有我老公的權利呢?

 

阿立 104-06-22 22:48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問題  由於我外公過世留有一棟房子 而我外婆繼承 外婆生有一男一女均過世 舅舅生了兩個女兒都結婚了  女兒生了一個兒子 由於外婆長期獨自生活

生病沒人照顧需住安養院 但因為無力負擔 孫女要幫她辦低收入戶資格不符合 好像有辦理房屋拋棄 外婆已過世快10年 想請問 如果辦理了 孫女都沒去辦理繼承 房屋所有人會是誰

而且由於許久沒人住 該建物地政也查無資料 有134樓唯獨沒有2樓

請問我該如何著手。麻煩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06-23 04:31

您好!

如果奶奶將已繼承房屋拋棄,該房屋就會歸屬國有,從此不會再由子孫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6-23 14:47

您好,

建議可先攜帶相關證件(如:身分證、除戶謄本)、印章至國稅局各分處、稽徵所,查詢您的奶奶(被繼承人)之財產財產狀況為何。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小潔 104-06-22 15:43

您好~
我有疑問想請問
若當事者並危在病床上

意識不清楚
名下有動產
(1)妻子是否可以拿房子抵押貸款來付醫藥費? (2)妻子可以賣房子嗎?
(3)當事者有五名子女其中有四名不願意照顧父親 能不能在當事者生前 讓其四名子女簽下放棄繼承? 或是任何具有法律效應的文件? (4)若當事者突然往生了 妻子是繼承當事者的全部遺產?還是子女也有? 因為此名媽媽 先生突然進醫院需要長期請看護照料 但子女不願意照顧 又擔心 老公往生  老公房子子女分光 自己沒地方住也沒人照顧 這方面的相關資訊 是否可以幫忙協助回答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只能在被繼承死亡之後才有辦法做,沒辦法預先拋棄。

2、倘若已經意識不清,則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准許處分動產用作給付醫療費用

3、倘若意識清楚,則可以成立遺囑,以未盡扶養義務為由,剝奪繼承權。

4、倘若都沒有先行處置,也沒有喪失繼承權,則由配偶及子女一起平均繼承遺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na 104-06-22 13:16

 詢問我想目前提出離婚但另一方不願離.

結婚兩年,婚前已交往快10才結婚,本來就知道他是一個個性比較衝動的人,結婚前有向他反應過,他也承諾脾氣會改. 但婚後半年就拿食物丟我,煮飯不合他的意整桌倒掉,兇我說我拿餵豬的給他吃。結婚第一年有帶套也有共識第一年不生小孩,第二年生不出來開始說我死魚,老母雞生不出來,如果當週沒有行房(我因為工作的關係住在我娘家,假日才回去這是結婚前有提的共識雙方父母都知道),就說我是消耗品、浪費油錢,說我是生小孩的工具,生不出來沒有價值,我不願房事(我的興趣是不高),他還跟他同事說他老婆性冷感。

房子結婚前買的,但同時在進行結婚的事宜,所以蜜月錢也我出,房子內的裝備也都我付,婚後說要辦一半名字給我,一直在拖延,婚後他他負擔房貸,其他全都我在付,我沒有說什麼,但他漸漸上在言語上羞辱我 ,我忍無可忍,我提出提離婚,他直接說叫我工作辭掉,要把我帶回他老家住,說關起來. 說他離婚就是逼他去死,我都想自我了斷了... 

我難過到我覺得我病了,去看精神科,每天要吃鎮定劑和抑鬱劑才可以睡,現在他又在那裝沒有事,說我誤會他,但他在我父母面前也都有承認。

我想問,我有辦法提出訴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至多就是語言羞辱的部份,是否有錄音、錄影等證據?

2、對方是否有打過你?是否有酗酒的習慣?有無外遇?

3、建議應該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符合法定離婚事由,並且判斷監護權扶養費、探視等如何主張。

 

你的情況跟我們一件離婚案件很類似,目前訴訟中,就離婚部分經法官在法庭中表明心證下,對方不得已已經在法庭中同意離婚,尚就監護部分審理。你的情況就是要以雙方婚姻有破綻來起訴,並傳訊你的父母為證人,就婚姻裂痕的具體事項說明,並讓法官認定過失在對方,或過失相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但應先蒐集相關事證,且若對方持續言語侮辱,也可以先聲請保護令,有利於將來離婚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03

您好:

倘您先生有長期以言詞羞辱或恐嚇您的情形的話,您在蒐證(人證物證都行)後是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之,如錄音錄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之,如錄音錄影。

lana 104-10-12 15:34

我拿到保護令了,通常保護令   保護令的內容是他確實有對我造成精神壓力,造成我重度憂鬱病發作,而他常用死來威脅威我. 及多次辱罵我.要就近照顧我姐姐的字語暗示我..  開庭時的證據是-Line的內容,他也有提供一份完整的,兩相比對,確認內容無誤   下一步是找一個律師訴請離婚嗎?勝算高嗎?我真的很害怕他作出什麼傷害我的事.

雅雅 104-06-22 12:16

您好

因為有資金的需求,所以家人在這几年有陸續以帳戶匯款給我,總金額達700萬,

但是因為實在是無法拿出這筆現款還他,所以想以名下的房子轉給他,這樣會有贈與的問題嗎?

要備那些文件才可以在房子過戶時證明這是清償債務而不是贈與,不想又莫名被課稅。

另外,這樣會有出售房屋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房屋用作清償,還是會有所得稅跟地價稅的問題。

2、建議應該找代書諮詢,判斷如何節稅為佳。

carol 104-06-22 10:06

剛剛收到一審判決敗訴,還不知道實際原因,但覺得真的很冤

當初家父因為同情所以用將房屋買賣一半金額改用貸款

並將貸款繳付人給了他的姐姐繳納,當作抵用租金

但如今他姐姐拒絕承認那是租金,還反過來用借明登記咬定房子是他的

長年以來稅金都是我們繳納、房屋也是我們的名字

三十年來他從未說過借明登記或甚至催討,如今家父已過世十年,若不是我們聲討,情況依然是他們住,稅金我們繳

他甚至還當庭謊稱都是他們繳納,在拿給我們抵稅,問題是地價稅房屋稅根本不能抵繳,我們也具狀聲明看繳納地點就知道是我們住家附近

但一審仍然被判決敗訴,我覺得好無助...

一、借名登記案件,主張借名登記者勝訴的前例比較少。

二、建議你查一些借名登記案件而法官判決借名登記關係不存在的前例來參考。

三、這類案件如果是你這邊敗訴的話應該是證據的問題敗訴的。

四、請先在上訴期間二十天內先行上訴,上訴期間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發文為準,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五、上訴之後,找個律師協助你吧。律師費用的計算方式很多,審級委任是一個方式,簽法律顧問也是一個方式,單次諮詢是一個方式,計時諮詢也是個方式。也有人代撰書狀的,選擇方式本來就很彈性。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既然一審敗訴,二審就必須重新審視訴訟的策略和方向,針對當初並無借名登記的合意作有效答辯,其實實務上認定有借名登記是嚴格的,既然房屋稅金等都是你們定期繳納,理應不會被認定有借名登記契約,當然因為沒看到案件的相關資料和判決書,無法判斷一審究竟如何認定,不過二審法官未必會跟一審法官持相同心證,要注意上訴期限,即使先聲明上訴,也要注意補陳理由的期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借名登記要證明兩點,第一:對方出的價金、第二:對方在使用收益(繳稅不代表是我方在使用),否則法院應該不會准許,反之,則就可以認定存在借名意思存在。

2、建議應該備妥判決書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如何上訴。

 

1.沒看到判決, 無法確認敗訴原因
2.如楊大律師所言,  主張借名登記者勝訴的前例少
3.請在20天內提出上訴, 避免既成之事實
4.想跟您確認您一審是否有委任律師, 如有應盡速與之詢問後續決策, 如無建議循正式管道諮詢律師
5.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要看到一審判決才能進一步分析,且一審時您們如何答辯也是重點,有無為自認也是問題,目前可以先上訴,再於二審另為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18

您好:

1.建議您一定要先在收到判決後起20天內先行合法上訴,不然一旦判決確定,之後就難以救濟了。

2.聽您初步所述,二審應有逆轉勝的空間,但詳細訴訟答辯方向及策略還是要看到判決書內容後,才能確定。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您打二審官司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John 104-06-21 23:29

父親是位老農夫有一小塊農田(約2~3分地),在種植水稻。全家人唯一的房子,也是父親的名字。問題1:如果以後要給兒子繼承時,要怎樣避稅? 問題2:如果現在先過戶一半的農地到兒子名下,過戶後父親一樣會繼續耕作,這樣的方式需要繳什麼稅目及費用

徐雅雅 104-06-21 08:45

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回答

祖父生前約民國67年蓋了目前居住的房子,大約10年前隔壁要蓋社區親戚把建地賣給了建商只有祖父不賣,因為要分割老人家不懂就把印鑑交給親戚處理,直到最近爸爸跟叔叔要分成兩快地才發現我們的建地變成菱形地,目前居住的房子有一半佔用農地了,請問:如果有人檢舉房子佔用農地是否一定要拆掉房子,如果不要拆掉房子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協議分割的時候,親戚未經您的祖父同意,恣意參與分割,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可以以此主張分割協議無效。

2、倘若分割協議無法主張無效,則依據目前的建築物使用土地的狀況判斷還有什麼權益可以主張,建議應該備妥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等,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uko 104-06-20 22:01

律師您好:
因家母於5月底病逝,我跟哥哥(均未婚,也無子女)後續有至聯徵中心查出母親在某銀行有約3百多萬債務,故我們兩兄妹有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當時有寄送存證信函通知舅舅阿姨們,所以他們知道家母已過世的事情),且法院已核准。但因先前外公過世時家母與舅舅阿姨們有因遺產鬧得不愉快,當時有打官司後法院判決外公的名下房子產權由舅舅阿姨及家母等4人平均分配,此為家母唯一財產,且也因此件爭產風波後,舅舅阿姨跟我們家已無往來

現因參考 貴網站繼承相關文章後得知家母過世6個月內要仍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相關手續,否則會遭罰鍰,故想請教以下問題:
1.我們要如何得知舅舅阿姨們後續是否有辦理拋棄繼承?是否哪邊可以確認得到?
2.因我與哥哥已辦理拋棄繼承,所以後續我們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相關業務時,在不知道舅舅阿姨是否已辦理拋棄繼承的情況下,爸爸的應繼分是否僅能先辦理二分之一?(因跟舅舅阿姨已無往來,故無法填寫 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
3.若後續有辦法確認到舅舅阿姨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那剩餘的二分之一是要再重新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一次嗎?若在我們得知他們有辦理拋棄繼承時已超過6個月期限了,這樣還是要支付罰鍰?

以上,再請律師協助了,感謝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地政事務所的動產繼承登記,無須全體繼承人就可辦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辦理公同繼承登記,日後若協議不成,再請求分割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羊咩咩 104-06-20 17:17

各位律師您好:

     1. 請問未成年17歲姪女及其母..向我提出傷害及防害自由的告訴之後..

         可由在監服刑的父(監護人)直接寫和解書及徹告狀嗎?

     2.對方徹告的前提是否一定要有和解書呢?如果沒有和解書可徹告嗎?

     3.對方若提出民事求償..如我無能力支付..是否會直接由我老公支付呢?

        我老公有存款及房子

     4.沒有?成和解..有可能會判緩起訴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監服刑的父親並非告訴人,無法撤回告訴,何況妨害自由罪多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法

     撤回告訴。

2、撤回告訴只要向檢察官或法官表明即可,並一定要和解書。

3 、如果沒有和解,原則上檢察官不會作緩起訴處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就算是非告訴乃論之罪還是可以撤回告訴的,說不能撤回告訴應該是個誤會。

二、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的效果只是量刑上的參考而已。

三、緩起訴部分,要認罪才有可能緩起訴,如果你沒做的話不要隨便認罪。沒有和解雖然比較難以緩起訴,但你在過程中儘力去釋出和解的善意檢察官及法官應該都會看得到的。這個部分如果最後要判刑的話也是會從輕量刑。

四、和解的話其實是以錢來處理,一般是不會去管錢怎麼來的。

五、但法律上你老公並無義務要幫你還債,只是他如果願意幫你擔債我想債權人應該沒有不收錢的道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鄭少 104-06-18 19:11

我和弟弟有塊共有土地,父親分給我們的(祖產,父親已死哩20多年哩)如果我想把土地分割賣一賣買房子

但是弟第不同意分割土地(我跟我弟第關悉很不好),母親又生病在床(7X歲)

不知道有啥辦法可以強制分割土地(看其他律師在回答都說可以申請訴訟分割)

不知道訴訟分割成功率??還有在訴訟分割跟母親生病在床不知道有沒有關聯到導致不會成功(母親比較維護第第)

任何共有人都可以隨時起訴請求分割,跟你母親沒有關聯

一、土地分割不在一時,母親既已生病,要減少刺激。

二、母親再怎麼偏愛弟弟也是你母親,親人能吃一頓飯就該珍惜。

三、先把母親照顧好吧…想想你媽懷胎十月,想想你剛出生的時候你媽有多喜歡你…

四、除非你急著用錢,那就協議分割,可以調解方式處理…

五、協議不成才以訴訟為之,過程中要儘可能的溫和…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協議,確實需向法院訴請分割,並應提出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選擇參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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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 104-06-18 16:29

您好, 有一層公寓在租賃房客, 但房客在6/17電話中提出要在6/30提前解約,要我們把2個月的訂金全數退回,但合約是到7/31日,因屋子出現了漏水的現象。 房客第一時間通知時我們就請抓漏公司進行修繕,錢的部分也是由我們出,但當初在租賃房客房子都是正常的,沒有任何會漏水的現象,但他現在要提前解約又要我們全數退回訂金這是在合理範圍嗎?

1.要視簽定契約內容而定(退租金部份)
2.要舉證漏水之因是因為房客造成

如果是大筆金額問題, 不然建議和解處理

Angela 104-06-18 16:56

漏水問題我們都有請抓漏師傅來做了,查明的原因是因為頂樓的問題,所以我們並沒有讓房客負擔這筆費用,但房客要提前解約,有沒有提早一個月說,還要我們退他全額的訂金,有積極在跟他溝通中,我們也是照著合約走,但房客卻說我們都照著合約走很不友善。 

回覆 Angela 的發言內容:

漏水問題我們都有請抓漏師傅來做了,查明的原因是因為頂樓的問題,所以我們並沒有讓房客負擔這筆費用 ... (恕刪)

因為沒看到合約內容
如果說您們照著合約在運作並無錯誤, 是否要退還租金也是你們自己決定

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甜甜 104-06-18 10:50

你好:因為最近買了一間房子~因為簽約的時後沒注意買兩房只能裝兩台冷氣室外機

當我搬近去的時候裝了三台冷氣室外機但我都裝在(室外機安裝位置內)

我們社區主委知到後跟我說要我把第三台室外機拆了。。因為他說看起來不一置

會影響外觀跟房價。。我想問一個大樓法規有限定只能裝幾台室外機嗎?

如果裝在冷氣室外機的外置內也不行嗎?

因為沒有懸掛在牆壁或外牆。。而且我們放置室外機的地方不明顯跟本看不出來

如果堅持要拆那我擺室內陽台大家都看不到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外牆屬於公共區域,應先看您們社區規約有無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y 104-06-17 14:29
1.5/14與房仲及屋主簽約,並於5/18支付價金共200萬,但屋主配偶於5/18向法院提出棄養並申請扣押(6/10法院查封扣押) 2.屋主說很有誠意要將房子賣我,我也願意買下,但目前因家事官司而無法明確提出履約時間,請問我該如何向屋主及房仲提出履約賠償來保障自身的權益,且時效期限建議多久
eva 104-06-17 11:15

因父親為植物人,100年已辦理監護宣告,但未於兩個月內開立財產清冊報至法院,

現在需要賣父親的房子,直接去開立財產清冊報至法院即可,還是需要從新辦理監護宣告?

你們由於沒有開具財產清冊呈送法院,因此對於被監護人的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不得對被監護人的財產聲請處分。

因此,你們應該儘快再提出被監護人的財產清冊送法院備查,於清冊備查後,方能提出聲請處分被監護人財產聲請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鄭少 104-06-16 17:20

律師你好

二十多前爺爺有登記一塊土地給我父親跟我叔叔,如今我父親要分割一人一半賣一賣買房子(爺爺過世20多年)。

不過現在奶奶臥病在床都要人照顧(有申請外勞),叔叔說他要照顧奶奶以後奶奶事情都歸他管

奶奶的錢,房子,都歸他管,跟我父親都沒關連連照顧奶奶也不用,(假如我父親要跟他打契約說以後奶奶歸她照顧,奶奶死掉後看醫生剩下的戶頭的錢(目前還有3百多萬),房子都歸叔叔管,跟我父親都沒關西當然也不繼承奶奶的所有財產)

不知道這樣我們會不會被叔叔反咬一口 (假如以後奶奶戶頭沒錢哩跟我們拿錢不然就告我們說父親沒照護父母親職責把我們分隔後土地收回去或賣掉的錢要拿一部分出來)還是奶奶還在世要收回去土地

這樣不知道在法律上會不會被沒收財產(父親被說不孝子沒盡到照顧父母親職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協議書,在法律上並沒有拘束力,且確實可能遭到對方用作我方惡意不照料祖母的證據,屆時可能影響繼承權外,甚至於可能會有遺棄問題。

2、建議的處理方式為,仍然要扶養奶奶,致於扶養的方式可以自行選擇,倘若發生繼承事件,屆時在拋棄繼承即可。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6-16 17:39

您好,

土地既然已經登記在您父親與您叔叔名下,且是由您爺爺過戶予您父親與您叔叔的,自然屬您父親跟您叔叔所有。

另外,民法上也沒有沒收土地這件事情。

又如果當初是以贈與名義過戶土地,而您爺爺既然已經過世20年,也沒有撤銷贈與的問題(如以買賣名義過戶土地,更無撤銷贈與之問題)。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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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照顧奶奶之部分,父親與叔叔都有責任,故可不必理會叔叔之要求,更不用簽訂甚麼協議書,繼承的問題歸繼承的問題,撫養的問題歸撫養的問題,若叔叔因此拒絕扶養奶奶,可提起訴訟請求叔叔給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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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4-06-16 16:36

您好~

我104/6/12因房子要退租,由於租約期104/12/14未到,所以已被房東扣了一個月押金,但6/12前要搬離前有先尋問是否可將大型家俱留下,房東也應允,但退租當天他無法到場,只要我們將鑰匙拿至公司給他即可,他會轉帳退款給我們。結果今天打來說,他要我們把家俱撤走他不要,且他覺得我們並沒有把房子打掃得很乾淨,他要請專人來清理,所以要扣錢,而且他說當初有讓我們先提前入住,所以我們也應該提前在當月的1號就要搬走,所以104/6/1~6/14他要再扣多住的錢,但第一份合約明明就是簽102年12/15,後來又續約一年所以是簽103/12/15。請問這樣房東想東扣錢西扣錢,說話反覆,是合理的嗎???我應該如何解決呢????麻煩您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既然已經約定扣一個月的押金作為賠償,則對方主張的提前入住的部份就無理由再收費。

2、家具的部份已經約定好可以留下,所以此部分的清除費用不得向我方求償

3、至於請人清掃的部份,倘若我方確實沒有回復原狀(除了大型家具外),則我方確實必須負擔合理必要的費用,可以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詩詩 104-06-16 12:58
在三年前認識了他,他的甜言蜜語和關心呵護讓我深深愛上了他他是大陸人 這樣騙我錢~我們是用結婚名義交往,之後他開始跟我以各種理由要錢,我的想法就是說以後會結婚就沒想到那麼多,然後我去大陸也是我花費的,之後他就開始要我買蘋果手機等各種禮物送給他,他跟我拿的錢應該有十萬了,一直跟我說沒錢吃飯,沒錢買衣服,沒錢加油,到大陸還一直要我買黃金戒指送他,手機跟我拿三隻了,到了一年後把我肚子搞大,因為我想說身體現在不適合就拿掉了,之後他就開始嫌棄我什麼的,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家沒錢,我也不會在乎,我要的只是疼我關心我的男人,一開始他對我真的很好,什麼都為我想,之後得到我了就覺得我沒意義了,之後他只要沒錢加油,沒有幹嘛就會跟我要。我曾經提出想結婚他卻說他現在沒錢沒房子不想那麼早結婚,他說要我在大陸買房子給他說這樣纔有保障,之後我看事情不對了,覺得他一開始接近我就是為了錢,而我不給他錢他還會不爽,我就是太相信他的話、一直以為他會跟我結婚,他卻沒有,分手我索要我付出的金錢和財物,他說是我心甘情願給他的根本不可能還給我!而在外面說我是他的提款機,因為這樣,我家人不諒解我,說我傻,叫我死在外面別回來了,之後我想不開了,我自殺卻被家人送醫院救了回來,讓我現在生不如死,我只是想討回我的所有我的錢、一開始不想結婚就別用我的錢,把我耍的團團轉的,這種人還說他沒有錯,還一直用脾氣不合來塘塞我的嘴,還曾經為了一個外面的女人打我,而我卻傻傻的還相信他,現在的我明白了,他就是一個以談戀愛的名義騙財騙色的詐騙犯! 我這裡的證據就是 我有張台灣銀行卡在他那裡 他只要沒錢就會跟我要 叫我轉帳到我這張銀行卡上 他在大陸提款 請問這種能告他嗎?
思思 104-06-16 12:09
我是單親養兩個小孩,信用卡使用循環信用已十多年近二十年,100年4月出車禍後失去工作又找不到新工作更是舉債度日,不得已102年4月出售有貸款房子但仍是入不敷出,102年9月無力再繳信用卡款變成卡債銀行除了查封我的銀行存款兩萬多元還告我脫產,要求新屋主返還房子給原所有權人。新屋主是我認識的人,但是房子的買賣一切合法,價格比照市價,也有金流證明,並且經過代書完成過戶貸款。請問現在我要如何自救並且保障新屋主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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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6-16 12:57

您好:

1.如果整體卡債欠額尚未超過1200萬的話,可以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並將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列

   入更生金額之計算內。

2.若債務超過1200萬,就出售房屋部分必須證明與市價無顯不相當,只是單純的買賣,無脫產

   意。

3.建議速向居住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

以上 謝謝

scoplms 104-06-15 21:21

去年2014/9月因工作地點遷徙關係委託仲介賣掉4年多的大廈一手屋. 這房子之前(賣房子前1~2年)廚房有因大樓的共用汙水排水管阻塞回灌導致廚房輕微淹水(當時家裡有人,所以馬上發現),也立即通知社區總幹事,管委會進行疏通的工程. 費用由本人代墊, 一個月後由管委會提撥還我. 但這個月仲介電話給我說: 廚房發生共用汙水排水管阻塞導致廚房淹水, 現任屋主要我賠償損失. 請問這部分我有買賣疏失責任賠償的義務嗎?

ps:當初買賣房子合約書上並無勾選排水管阻塞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看當時實際交易情形,若當時未有水管阻塞之情形,則有機會抗辯而免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plms 104-06-15 23:28

是的,當初賣房子時水管是正常的。是賣完房子10個月才發生的事件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要看實際狀況

因為如果已經交屋一陣子

恐怕要歸責於你是很困難的

沒人無法確定這段時間發生什麼事情

所以建議你先不要去承諾什麼

先請他證明這是當初房屋的問題

而不是自己的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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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方應該開始搜證了。

二、任何人,包括仲介都可能是對方搜證的手段,不要認為仲介一定是中立的。

三、對方可能會主張減少價金,這個部分如果當初交屋的時候沒有任何阻塞,原則上不會是你的問題,但對方可能會找專家去鑑定是不是交屋的時候就有管線設計問題。

四、契約及現況說明書上怎麼記載會是重點,不同的記載方式會有不同的結果。

五、先研究,搜證才會有方向;再搜證訴訟才有可能勝訴;再處理,未必要訴訟調解也是可以選擇的方式之一。

楊俊鑫律師,曾任二間動產仲介公司法律顧問,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洛小答 104-06-15 15:58

 請問,之前我跟網友要合租房子,租金說好一人一半(我的預算是5000),他找房子,也會帶我去看,我信他,所以錢也先給他,租金+押金共15000元...他2天沒消息,就在我跟他要錢不租時,他說他租了,錢也付了! 那就算了,幾天後,他又說他不跟我住了,說要我自己去住,當初說好一起住一起付擔的,他找的房子也沒帶我看過,有車位的需求也是他要的(我不會開車,根本不須要車位),我本來想說算了,不租我也不打算討回15000了~他竟還要我負責他的\"損失\",我不肯,他就說要告我詐欺! 我從頭到尾沒看到房子,沒簽到契約,這樣算詐欺嗎?我自己損失15000,如論詐欺,他是否算詐欺??? 煩請協助解答!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5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要提告詐欺依據您的描述,可能會無法成立唷,別太擔心!

洛小答 104-06-15 17: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要提告詐欺依據您的描述,可能會無法成立唷,別太擔心!

謝謝您的專業回覆,讓我安心不少! ^_^

bear 104-06-15 00:05

律師您好:

  請教一個問題:家父因為被診斷出有重度憂鬱症,但發病時被親叔叔慫恿將個人350萬房貸利用家父退休金清償,經追討後只是回應目前沒錢還,請問該如何利用法律哪條存證信函通知她清償,或是是否有辦法告他詐欺查封他個人房子做追討或援例哪條法律提告?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依借貸法律關係訴請對方返還借款,至於刑事詐欺取財部分,恐須有更多證據證明對方有詐欺犯意,否則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汪汪 104-06-14 13:40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是一個懷孕媽媽,實在是走投無路才來這里求助的,請大家幫幫我,事情如下:

    我跟我老公剛結婚兩個月,因為有寶寶才結婚的,寶寶現在五六個月了,我老公今年三十歲,我一直住外面的,跟我認識我老公就搬來跟我一起住了,我們在一起兩年,我老公媽媽在我老公高中的時候就過世了,他爸爸快六十歲了,從我老公媽媽過世後他爸爸帶回家的女朋友至少五個了,現在這個結婚四五年了,生了一個兩歲的兒子,我老公媽媽過世的時候就把他們家的財產分了三份,我老公一套公寓,他弟跟我老公同等價值的股票,他爸1000萬左右的房子(現在價值1500萬,也就是跟他現在老婆住的地方),我老公當初未成年,所以我老公的房子跟他弟的股票由他爸保管,我老公的房子從我老公高中開始,他爸就把房子租出去,每個月12000的房租他爸在收,房屋權狀也在他爸那里。他弟前兩年結婚了,所以他爸把他弟的那份給他弟了,他弟用來買房子了,他爸也出了一百萬左右請客只婚禮

因為有寶寶了所以我跟我老公也登記了,只是登記而已,沒有請客,沒有婚禮,他家人也沒有任何一點表示,這些我都認了,因為我離過婚有一個妹妹,所以也沒特別要求,但是現在因為肚子里寶寶已經五六個月了,且 我老公前陣子查出肝有問題,快肝硬化了,我很害的,我希望我老公不要那麼累,且回到我身邊我可以照顧他的身體,國為他在外地工作,我們長期分開兩地,所以要求我老公把他媽媽給的房子拿回來住,至少我們可以省每個月房租的錢,沒結婚以前他跟他爸要過房子,說他成年了,房子自己保管,但他爸不給,前陣子因為我老公查出身體不好,他爸同意了,說去叫房客搬走,結果過了十幾天,他爸就找各種理由不給房子,這已經證明是我老公的後媽在從中阻止搶財產,還叫他爸(因為他爸從來不會打字,但是協議是我都給爸用手機傳給我老公的)甚至還逼我老公簽下如下協議:

XX我老公的名字(以下簡稱本人)立此契約
如果本人於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前,因不自然死亡(例如意外死亡、或被謀殺),本人之財產、房產將交由唯一法定繼承人 XX他爸的名字(以下簡稱法繼人) 先生管理,待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後歸還法繼人之管理權,但在此期間法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將房產以及財產贈與或給予任何人。

        立約人: 

        立約人簽名:
        公證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從這個協議上看,是他爸怕我搶他的財產把我老公殺害,所以他是防我,但是如果真的是防我,這個協議只要改一下,寫清楚我故意殺害我老公,我老公的財產可以給他爸保管,所以我是可以簽的,但是因為太氣了,他爸快六十了,還有能力娶年輕 的老婆,也有能力再生一個兩歲的兒子,那麼他沒理由拿我老公的錢來養他的家,況且我老公身體不好,我肚子里的寶寶也快生了,我們還在租房子住,他為了他年輕 的老婆這樣對我們,連我老公媽媽 的份都想霸占(他媽媽31歲發現肝硬化,為了他爸現在跟他再娶的老婆住的那個房子,老公媽媽都已經身體很不好了還去工廠上大夜班,他爸居然沒阻止導致老公媽媽38歲就肝癌過世了),如果他老婆以后對他爸不好,還 是我們要養他爸,可是到那個時候已經來不及了,真的覺得很氣

我想請問的律師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謝謝各位的幫忙,很急,也很感謝,求大家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您老公可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聲請建物第一類謄本,確定是否為所有權人。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若知道權狀於父親那邊,不得申報遺失,避免構成刑事犯罪,必須向父親請求返還之。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若目前所有權人為您老公,建議不要簽協議書,避免日後不意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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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借名登記之問題,若已移轉登記而非在您老公名下,除非再另行協議,否則要取回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昆 104-06-13 00:40

律師你好

父親因癌症走的突然~有留下房子跟一些土地還有一些存款~父親在外有一位非婚生女的女兒~我知道繼承權也有他~但是在父親癌症這三四年間進出醫院和住院都自家配偶跟4個子女在照顧~從未看到她出現照顧過父親~連父親辭世大體移至家中也未曾來到家中來看父親最後一眼~連孝道都沒有~家人看不過去~很不想分他父親的遺產~於是我收集父親跟母親的名下財產想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想讓配偶(自己的媽媽)先佔一半的遺產然後剩另一半遺產是否也是配偶+5個子女(含非婚生女)來分呢?如果外面那位(非婚生女)分的也不過4~50萬~那可以把土地公告價值4~50萬分割給她呢?家裡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想跟他斷絕所有關係~父親有房貸2百初萬~都有按時在繳貸款沒拖欠過~如果我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父親的債務會從房子土地來扣除2百初萬嗎?因為我申請那"法定夫妻財產分配權"的用意只想讓他(非婚生女)拿最少的部份~當然繼承後我們依然會繼續繳款付房貸~父親有一份保險理賠的要保人跟被保人都是父親自己連受益人也沒指定誰~這筆也納入他的遺產~那既然是遺產是不是也可以用"法定夫妻剩餘財產請求分配權"來分配呢?   麻煩各位律師能小弟解答一下嗎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是您母親得請求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取得財產差額的一半,並一定剛好是遺

     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完之後,您母親仍可以就剩餘遺產與其他繼承人平分。

2、原則上,遺產如何分割可由繼承人自行決定,若無法達成共識,則須經由法院裁判分割

3、如果房貸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貸款的,應該算是債務,要從遺產中扣除。

4、保險理賠未指定受益人會歸入遺產,可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個遺產的進行裁判分割

非婚生子女的部分,必須被繼承人有扶養過,或是對方依法提起強制認領訴訟才有繼承權。

阿昆 104-06-14 00: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 ... (恕刪)

 父親有曾經有報戶口名簿再82年有認養過他這就算是了嗎?

阿昆 104-06-15 22:46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請問林律師

因父親債務是房貸~遺產中現金存款不多也不夠扣房貸~那他會已現有土地價值來割讓給債權公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該債務為房貸,除非你們可以代償該貸款,否則銀行可能會以行使抵押權方式拍賣房屋取得清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Terisa 104-06-12 15:13

我媽的男友目前也同居中,現在與我3個人住同一屋簷,房子是租的 承租人是我媽前夫(不是我爸),他跟我媽是同事關係認識的,但他不久前被辭退了,前不久我媽提出分手請他搬離,但他不肯走怎麼辦...他有幾次向我媽要錢,我媽不給他他就作勢要打我媽,有次還要錢追我媽追到馬路上去,剛好有警車經過他才離開,我媽幾次提出請他搬離,他不肯走,我媽說要報警,他就恐嚇威脅我媽說如果報警我家的人就會死,還有次請他離開,他說要他離開可以,幫他租間房子他就走,有沒這麼扯的人?現在我跟我媽都很害怕,因他喝酒會起酒瘋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事來,所以我們現在都不敢動他不敢惹他,可是真的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處理...

如果要申請保護令也要證據,因為他沒動手打我媽,所以也沒驗傷單,只是言語恐嚇威脅我們也沒有錄音...這樣沒有證據還能申請嗎?

律師幫幫我怎麼把這無賴趕走...謝謝

還是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由你作為證人,重點是可以聲請到哪種救濟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承租人既然是你媽的同居人,其實你們可以乘他不在的時候默默的搬走。

二、家暴令只是一紙公文,並沒有辦法一定可以得到你要的效果。聲請家暴令又待在那個房屋是很危險的,千萬別迷信有家暴令他就不會施暴。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Terisa 104-06-12 15:4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承租人既然是你媽的同居人,其實你們可以乘他不在的時候默默的搬走。

二、家暴 ... (恕刪)

承租人不是他 是我媽的前夫,要請他走怎麼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2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隨時準備錄音蒐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2 22:50

建議您還是提出相關對方經常性為肢體或精神暴力之證據,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及提出傷害恐嚇告訴。

benzie 104-06-11 19:25

家裡長輩有幫小弟跟我哥買一棟公寓,但是房子持以人名字是掛我哥,不過長輩們有擬一份家庭合約房子是共同持有,並有互相簽名留存。

但由於房貸一直是小弟在繳,很怕到時候假如要賣房子分錢,我哥反而會以房契持有人是他而不分錢給我,並且家庭合約約束力也不高,無

法蓋過。

所以想請問各位前輩們這問題,房子持有人效力大還是家庭合約效力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合約何以作為借名登記之主張,所以合約內容應訂清楚,才能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47

建議您目前多蒐集係屬借名登記與您兄長,實際上是您們共同所有之證據,以作為日後可能進入訴訟之準備唷!

VM 104-06-11 12:42

父親因長年在國外,積欠了好幾年大樓管理費沒交,所以管委會向法院聲請扣押我們現居房子,父親知道後要我拿他放房間桌上的信用卡,並教我用預借現金後致電信用卡中心提高信用額度並買賣黃金的方式先解決房子即將被查封問題(要求我簽他的名完成簽單交易),結果銀行於最後一筆消費結束隔天打去金店照會,而我也因黃金不足秤的事回頭找老闆,剛好他們正在通話,我也與銀行人員說明此事,說明同時銀行也在報警,我就以現行犯被帶到分局,由於沒有被害人,我被留置三小時等待,不讓我走也不做筆錄,但當他們知道搞錯了不是現行犯的時候立即把我放了,那天原本安排到廈門做生意,因被置留三小時,耽誤原本的交易,造成不少損失。

此事過了一個月他與銀行一起對我提告的事實是最近收到起訴書才知道,而這段期間趁我們不在家的時候,父親親自來跟大樓管理員要求以後有任何與他有關的信件全部退回,此舉讓我感到奇怪,會不會是為陷害而鋪路就不得而知

按常理大家不會相信老爸會害孩子的,就因為利用此點人性,是否對我跟我妹向他提家暴案成立保護懷恨在心,才設計報復不得而知,但他不管對外人家人都是如此,為此還上過新聞。

開偵查庭時將與我爸簡訊往來證據查封封條查封文件交給地檢,母親與妹妹也再傳喚時也證實我所陳述,也附上所有資金流向都有單據,證明並未私藏,可地檢還是對我提起公訴,請問該怎麼辦?會判刑嗎?而一開始的過程,是不是對我的權益造成損害?我該如何維護自己應有權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11 14:32

您好

       建議您提供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其他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有被提起公訴,則案件即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您應向法官聲請調查證據,以證明事實,並可委任辯護人,因為法院也會將文書寄給辯護人,以避免您無法收到公文書之窘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以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為何,並準備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以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為何,並準備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2 15:23

您好:

關於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及證據與所犯法條,必須要詳細檢視起訴書內容方能得知。因本案檢察官已提起公訴了,未來您勢必要上法院進行審判程序,故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您閱卷及討論未來開庭答辯方向及相關訴訟策略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cookie 104-06-11 11:07

律師好:  

文長,請見諒~

5月中購入二手屋,因前屋主一再拖延交屋日期,所以搞的不是很愉快。

原屋主本來口頭允諾原有的舊鋼琴要留給我,因此交屋時沒有搬走。

目前房子交屋且已過戶

現在前屋主因心生不滿,趁房屋還在整修時,私自進入住宅搬走鋼琴,事前

未通知我要搬走鋼琴,現場也只有施工的工人目睹這情況。因當初只有口頭

允諾鋼琴要留給我,這方面我就不追究。

但請問針對前屋主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入住宅搬走鋼琴,這行為

是否符合侵入住宅罪,且交屋時前屋主還有鑰匙尚未全部交出,我是否可以合理

懷疑前屋主再我尚未換新鎖以前,都有私自進入住宅的可能?

 請問要怎麼處理才能嚇阻前屋主這種行為?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1 11:16

您好:

1.對方既已過戶交屋,卻在未經您同意的情形下擅自進入該房屋搬走該鋼琴,對方的行為應已成立侵入住居罪。

2.對方保留原有鑰匙您當然可以懷疑,但不能僅因懷疑而在無其他人證或物證的情況下,就對對方提告

3.因本件有施工工人現場目擊可作為證人,故證據應已足夠,不會有誣告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確實構成侵入住宅罪,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已構成侵入住居罪,若有取走您財物之行為,亦可能有竊盜罪之虞,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行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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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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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2

若系爭房屋業已交屋,則前屋主未經同意無故侵入,會有侵入住居之問題。

阿寶 104-06-11 08:04

您好:

我幫朋友問的離婚問題!!

之前我朋友有犯錯.現在已經沒有了!但因為這樣他老婆一直懷疑他.每次他出門她就認為我朋友又出去找女人.不管怎麼解釋她都不接受!

其實他老婆是想要離婚的.但她想拿到錢再走.所以她就偷看我朋友手機.打給他的朋友.要他朋友幫忙一起設計他.我朋友覺得既然她想離.他願意協議離婚.但他氣不過她用耍手段的方式來要錢.所以不願意給她錢!

1.想請問若可以拿得到簡訊內容.是否能用訴訟的方式離婚.勝算大ㄇ?

2.因他名下還有房子(但房子是在婚前就已購買.是登記朋友的名字).假設訴訟離婚.房子是否就得分給他老婆?

3.他們還有孩子.撫養權會判給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實際之事由而定,簡訊可以作為主張離婚之事證,而房屋因為是婚前所購買,所以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而小孩監護權仍要看小孩最佳利益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1 11:09

您好:

1.關於簡訊是否可作為訴請裁判離婚證據,必須視簡訊具體內容而定。

2.因房屋是婚前購買且登記在朋友名下,故離婚是不用分給太太的。

3.關於監護權判給誰,法院會視具體情事綜合判斷小孩跟誰住會對小孩的成長會比較好而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 可以雙方婚姻有重大破綻為事由起訴離婚,當然這部分要看可以提出哪些事證(自己的簡訊當然可以當作證據偷拍對方的簡訊的話,只有為了抓姦才不會涉及妨害秘密

2. 婚前取得的財產都跟婚姻無關

3. 監護部分要從雙方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最小變動等切入爭取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姻關係結束,將產生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僅為婚後財產,故您朋友可先開始規畫處理婚後財產,待分配時,避免被他人分配,甚至還可向他人請求分配之;再者,關於未成年子女之部分,通常由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若欲取得監護權,亦可提前加以規畫準備;又就裁判離婚之部分,亦可加以準備蒐集錄音證據資料,已備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姻關係結束,將產生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僅為婚後財產,故您朋友可先開始規畫處理婚後財產,待分配時,避免被他人分配,甚至還可向他人請求分配之;再者,關於未成年子女之部分,通常由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若欲取得監護權,亦可提前加以規畫準備;又就裁判離婚之部分,亦可加以準備蒐集錄音證據資料,已備訴訟使用之。

阿杰 104-06-11 01:0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父親過世時 沒有任何財產 只留下了奠儀錢 而奠儀錢原本要給同母異父的哥哥管理 然而父親這邊的親戚覺得不妥 所以由我姑姑管理 親戚是說用我的名字去開聯名戶頭 把奠儀錢去定存基金 21歲才能夠領 奠儀錢的使用 和奠儀簿也沒讓我和哥哥知道 姑姑強制我 說我結婚或買房子時才能夠使用這筆錢 我現在有創業意願 假如姑姑不肯把錢給我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09: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奠儀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贈與

2、可以要求姑姑返還,至少應該要求提出保管明細及定存資料等,避免有侵占等問題發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g 104-06-10 23:18

您好,請問我在6/6下午約4.5點和房客(餐飲業)簽了房屋租賃契約(店面出租),租期寫7/1開始期限3年,簽約時先收了房客二個月押租保證金,可是後來想租給別人(3C業者,比較乾淨),於是當晚10點多就電話告知原房客想退租,房客要求我退回二個月押金外還要付二個月租金違約金。

 可是1.契約租賃期限根本還沒開始.2.契約中亦只有約定乙方(房客)提前解約賠償甲方2個月租金而沒有約定甲方提前解約賠償乙方之條款。

請問房客這樣的要求賠償金合理嗎? 多少的賠償金才是合理的呢?若是暫時達不到共識, 我還可以把房子租給其他人使用嗎?
或是另有可以提供解決此類糾紛的建議,非常感謝!

                                            苦腦的房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租期還沒有開始,且也沒有其他損失,則我方違約無須賠償,不過對方可以拒絕我方無故違約要求依照原本的租約走。

甜點 104-06-10 13:50

 

父母仍在世, 母親是抗癌鬥士, 父親有失智症狀常常出門不關門又很幼稚又很愛說謊且不願就醫, 讓全家上班族驚嚇且困擾不已, 目前這房子歸屬父母名下, 請問能聲請解決此問題? 需要那些證明? 目前為止全家正想打算雙親該送到療養院,被照顧較妥當的.

 

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法院會送請鑑定聲請狀中也要檢附完整病歷,之後監護人就有合法權限安排被監護人的人身及財產事項,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癌母部分跟媽媽談談吧,未必要去療養院,也可以找人回家幫忙。

二、父親部分失智要先看醫生。就算要辦監護宣告也是要先提診斷書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28

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還是要有病歷證明,所以不管如何要先帶父親去就診,才知道之後之方向。

VIKI 104-06-10 12:29

我想請問一下,若是房屋登記名字是母子.
母親欠款負債
這樣房子還是一樣可以被查封嗎?
兒子並無負債欠款
警察有帶人來說要查封房子這樣正確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10 13:14

母親的應有部分可以被查封,拍賣時也會就應有部分拍賣,兒子的應有部分還是沒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是沒有錯誤的

還是可以查封應有部分

但不會影響你這邊的持分

建議你如果拍賣時

你可以行使優先承買權

這樣讓所有權歸於統一

以後會比較有利於你行使權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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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 104-06-10 03:44

想請問一下 父母親之前買房付不出來 被查封

現在拍賣不夠 還欠一百多萬  如果我買房子會追到我身上嗎?

 

若父母親百年後不在了 欠銀行債務會追到我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0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您不作保、不承擔債務,以您自身的財產購屋,則與雙親的債無無涉。

2、屆時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即可免去債權債務的爭議。

 

如過世時沒有任何遺產,就與你無關,不需要以自己本身的財產清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10:36

1.父母親之前買房付不出來 被查封現在拍賣不夠 還欠一百多萬  如果我買房子會追到我身上嗎?原則上不會,除非你是保證人或連帶債務

 

2.若父母親百年後不在了 欠銀行債務會追到我這嗎?不會由你財產清償,但是除非你拋棄繼承,不然的話,作為限定繼承繼承人,仍會面對成為「被告」「強制執行之債務人」等身分,還有應依限定繼承的程序去處理,才能免責

3.你父母之債務,建議可在其生前,依消費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處理,不過因為辦理程序較繁雜,並非任一律師均有承辦經驗,宜諮詢或委託專業律師處理較妥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現在已經被查封

那接下來的動作就是拍賣

拍賣完之後會去清償債務

清償完畢基本上就沒有債務

所以你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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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25

父母欠銀行欠,銀行並不會對您所有之財產追償。

但是記得在父母百年之後,為拋棄繼承之動作。

溫泉 104-06-10 17: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您不作保、不承擔債務,以您自身的財產購屋 ... (恕刪)

請問拋棄動作,是現在能辦,還是一定要父母百年後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6-15 10:29

您好,

拋棄繼承必須父母百年後才能辦理。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Erin 104-06-10 02:00

結婚不到一年,結婚前買了房子,頭期款與房貸都事先生支付,因為先生不願意讓我付頭期款與裝修費用,所以我負責添購家電與傢俱,婚後錢也是各管各的不願意一起使用,之後發現他常與女同事發生曖昧,不斷爭吵,他提議離婚,我想拿會當初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但他不願支付,只叫我把東西搬走
另外,曾討論過錢不一起使用,若有小孩費用誰負責,先生回答他會全部支付 
雖然還未離婚,但以上情況讓我很擔心,想請問,離婚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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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已經付出去的錢

而且是家庭生活共同支出的款項

恐怕已經無法要回

至於監護權是以主要照顧者為主

生活費用誰出無關

你照顧的原則上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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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09:39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解釋上,家電的所有權是歸你,除非是你幫忙出錢讓他買家電,而且是借錢給他買,才有還錢的問題。當然,雖結婚僅1年,如果離婚時雙方婚後財產有差額,也不排除財產較少的一方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監護權的酌定,是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考量因素並非全憑誰提供小孩經濟上的支出或是誰較有財力,而是全面性考量,依照小孩年紀、實際照顧狀況、滿7歲能表達意願的小孩本身意願如何等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7:19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紫紫 104-06-10 00:23

您好

想請問一下,一些似乎是民事的相關問題情況是我們是租客,房東因為我們租的房子佔到別人的土地房東因為面臨被告的情急之下,請來了工人來家裡施工(禮拜五說,禮拜一即施工)。

起初是說只是家裡後邊施工不會打擾到生活,家裡的人也都得上班,根本來不急搬遷或是收拾。但是才第一天,就把家裡全部的東西上了一塵很厚很厚的土灰,一些貴重的物品機器,都吸入了很多灰,比較貴不太能洗的衣服也全部都是灰,就算有關門的房間也都是。

而因為一開始要先從家裡隔一道牆,再來打掉後邊占地的部分,所以工人勢必要進來家裡先做初步工作,但後來工人們不管我們是否在家,也都會自由進出(後邊牆打完,還沒建起,後面只靠上木板,他們會自行拆除進出),可能臨時需要的東西,也會從我們家裡自行取用,我們真的很困擾,有時還會跟我們借工具,也幾乎都沒還。

還有一次施工,讓我們家裡全都淹水了,所有木頭的家具,浸泡大概3個小時左右,就算起初看起來沒大礙,但是常識是一定會漸漸腐壞或變形,問過警察是說,我們並沒有確切的立場,告訴工人們說,不可以讓我們某些區塊受到損害,但是我們並不知道,一個他們說簡單的施工,會造成這麼大的困擾。

到現在我們家沒有熱水,偶爾會沒有水,家裡只剩下睡覺洗冷水澡跟避雨的地方(廚房是被拆除地),也不能煮水燒菜,本來說施工預計一個禮拜,現在已經快一個月了都還沒好。

我們施工期間不斷和房東反應,說施工的很誇張,造成我們生活上許多不便利,跟損壞了許多東西,房東的態度非常不在意,說好像都還好。我們真的很困擾,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或是確切的法條可以遵循求償,或是大家有沒有好辦法  =(

(家裡淹水和全是灰,皆有照片影片紀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0 09: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施工不慎的話,應該向施工人員求償,討若並無施工不慎,則應該向房東求償,可以請求物品毀損的相關損失。

2、任意進出及拿取物品的部份,已經涉嫌侵入住宅及竊盜罪。

3、不論是否施工不慎,針對於施工期間無法好好的居住的部份,可以要求扣減租金

 

aosola 104-06-09 17:20

各位律師大家好這段故事有點長

本人於去年12月認識一位女子(A女),因為情同意和所以成為情侶,雙方有發生關係。於今年1月時,A女向我提出想要購買A女母親朋友所介紹的房子,想借用我的名義去貸款買房,貸款由對方支付。當時沒有警覺,所以就順著對方的意思去辦理貸款。在這買房的過程中,都是透過A女母親去跟賣方接洽,於1月中時有去代書那邊簽買賣契約,當初說房子是580萬的價格,但是買賣契約上卻是寫780萬,我有詢問A女母親為什麼是780萬,他說是為了能夠順利貸出500萬的貸款而提高價格,叫我不用擔心,就這樣我就簽下買賣契約。而在一月底的時候,A女說這個月的月事沒來,所以去了便利商店買了驗孕棒,檢驗的結果是懷孕了。之後就有一段時間在為了是否結婚開始爭吵。於2月初時A女又提出因為房貸只有500萬,可能還需要在貸款50萬來支付房子剩餘的費用,所以用去信貸了50萬,而我將信貸銀行的提款卡交付給對方去付款,提款卡的密碼也是對方設定的。之後因為雙方的關係沒有要結婚,對方是說小孩要生下來自己撫養,可是我覺得孩子生下來可能對雙方生活都不好,所以有提出是否要墮胎,對方就說小孩生不生都不干我的事。也因為這樣所以我也不願在用我的名義去貸款,也沒有想要買下這間房子,但是代書已經將房子轉到我的名下,而且A女的母親也說支付了對方80萬的訂金。因為我沒有要購買的意思,所以跟賣方說我願意把房子反還給他,但是希望他將50萬反還給我,賣方卻說他只拿到30萬,而且房屋契約不知從什麼時候寫了支付30萬訂金給對方(當初買賣契約放在代書或者A女母親那邊)。而A女現在又說50萬在他那邊。而當初我把50萬拿給A女也沒寫借據。A女又說我貸的50萬是要給他生小孩的,他又說他去墮胎了,50萬是對他的補償。

我是想請問

1.如果我對A女提告,以我現在的證據(line的對話紀錄)是否可以當做充分的證據嗎?

2.如果打官司到最後我敗訴,那會被對方反告誣告嗎?

想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提告之依據及基礎為何,若是主張借貸關係,當然需就此部分去蒐集事證,LINE的資料也可以,若僅是提民事,則尚無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29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4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Katia 104-06-09 17:05

因為先生家暴,我現在跟兒子住在娘家....現在對方住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購買的,在我名下,婚前娘家出的頭期款,從繳貸款開始,每個月都是從我戶頭轉帳付貸款。現在想請對方搬出去,但除了等保護令下來,苦無其他方法。

請問我可以自行先把房子賣掉嗎?如果可以,房仲帶人來看房子的時候,我需要先通知對方嗎?我怕他誣告我自行進入房子,拿他東西。

先謝謝律師們的回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33

您好:

1.倘房子在您名下,您當然可自由處分買賣,且您亦可請您先生搬出去。

2.您可保存驗傷單及保護令等相關證據後,向法院訴請不堪同居虐待之裁判離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44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房子為您婚前財產,對方亦不得主張分配之,可向對方請求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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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48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房子為您婚前財產,對方亦不得主張分配之,可向對方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