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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fic 105-01-23 21:31

時間發生在去年10月底,我從人行道機車格下來,遭汽車右轉撞上(疑似趕黃燈,車速快)

對方下車後有道歉並報警請警察來測量,之後我自行就醫(四肢擦傷,身上多處挫傷)原先

對方及她保險員談好要賠償,但對方保險員一直金額喬不攏,這事便擱下。

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及行經車輛,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交通號誌

鑑定車禍發生就是紅綠燈關係,所以變成我吃虧,談了幾次後,我沒有監視器可佐證,

想說就認了,各自修各自的,對方保險員卻執意要我賠,說車子修理10萬,如果我佔7成,

扣除他們賠償我約2萬,我要貼5萬給他…

請問律師,我能怎麼做呢?實在是沒有辦法了,這一筆金額不小,我的寶寶剛出生5個月,都是

用錢的時候,請幫幫我…

有爬文,想請問,

是否可用傷害罪告她?我有贏面嗎?初步判決書會影響到嗎?

我並不想對方賠償我,但我真的沒步了,對方說他們的法務部會來找我…

你好:

初判表對你不利,若想要對對方提告傷害罪,只能將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對方有過失,就可以提告傷害罪,告訴期間是6個月。 民事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阿德 105-01-23 20:10

車禍過程,在行經路口,我方綠燈,應前方兩台機車閃過一位走在斑馬線上紅燈行人,我閃避不級撞上老人,之後快倒地前,左後方機車騎士從我旁邊擦撞,而失控騎上分隔島,警察說我的肇事責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跟行駛內車道,另外老人跟後方騎士肇事責任,警察不說,我想請問我的責任會很大嗎,該負起老人跟後方騎士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先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小昱 105-01-23 00:42

你好,請問一下:

2016年1月20日下午約5點,我在十路口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當下我只知道有人在我左前方撞到我,當時雙方都有受傷,當時路人有幫忙報案,在等警察中,對方騎機車跑,還好當時路人有幫忙記下車牌,當時我也記下車牌,且在路口有二隻監視器,後來我送醫。隔天警察叫我十點到交通隊作筆錄

在21日到交通隊,警察說有找到當事人,約一起來談,說對???方是男性高中生又未成年又無照肇逃,又我先談和解才處理

對方來了男性當事人和他母親(外配會說中文)和他姑姑(事後才知道他們坐計程車來),我方只有我和我母親(我方騎機車-當時下雨)。當時我的傷口(最嚴重是左手骨折-需以石膏固定2個月-沒法工作),對力當時都是他姑姑發言,另外兩人都不說話,他姑姑一直強調他們沒錢,父親剛往生,又是低收入付。說最少會出1萬元,其它分期。在談和解中,警察有出來說,未成人又??無照肇逃,若沒和解私了,他會被關幾個月,會在獄中可能學會作懷事、吸毒...等等,人生會被完了,叫我們和解,若沒和解可在一個月內,叫他送件。

如此情況下,只好回他們說,可以分期,但是頭期他姑姑說最少1萬以上,回去籌錢回去商量。只付我修車2萬5仟(實修實付,超過我自賠錢),醫藥費含坐車資(實支實付),我請假的錢我只跟他們要1萬元,其它我自賠錢(二個月,不確定看公司給假,我一個月3萬)。當時沒寫和解書,因醫藥費不確定。PS:也沒寫筆錄和三聯單

22日,我後來想想不對,當時對方的安全帽是高級貨SOL的廠牌最少有一、二仟元以上,且當時路人說他的機車有改過,路人又拿他遺留的後照鏡,說這是改裝的,且當時和解時,他們都拿智慧型手機,又做計程車來,且他母親和姑姑我好像曾看過她們經營異國口味的麵攤(在新建的透天1樓-菜市場邊),一直有點懷疑他們說假話沒錢的事情。後來我妹妹說低收入只是他們說說,又沒證明,又低收入,又不代表沒錢,因妹說她說她鄰居親戚報低收入和殘障可以開名車。當時我妹我打電話最少要將修車的錢付清,其他才分期,後來談不龍,就約他們27日談和解,對方說那天給一萬元其他分期,(之前說最低1萬元,說要去籌錢商量,變成一萬元)(一天就可以籌到1萬???)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目前難處是我每個月要繳房貸約一萬多元,還有卡債每月約6~7仟元,若要先幫他們先支出修車和醫藥費,錢有點打不過來。若是和解的話一些保險都不能賠,機車險也不能賠(因為私了警察不能建檔)。常常有人說妳若和解,只能拿到頭期,後面就拿不到了。又在考慮若送件出來,警察說那男高中生會被關,請問我應該如何談和解,若他們只願意拿一萬元出來當頭款,我是否要請警察送件呢???

小昱 105-01-23 03:17

請問未成年無照肇逃,網路上不會被關,請問是否正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部分會依少件事件法來處理,有可能會被收容,而若要和解,法定代理人應一併出來談,並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1:41

您好,

 

1、無照駕駛本身只會被罰錢,肇事逃逸的部分會因為是未成年而減輕刑責,加上並無人重傷死亡,是以該名少年應不至於被判刑入獄,至多易科罰金

 

2、建議您還是應該請求您應得的賠償金額,若對方確實有經濟上困難,可略作酌減,但對方仍應每月工作努力分期償還,而不該以沒錢為藉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米雪 105-01-22 22:20

姪子剛滿18,晚間10點打工下班騎車回家路上,在下橋路段遭左側突然右轉機車騎士(有載人)撞倒。姪子人車均沒事,但對方末2手指骨折及身體少部份擦傷。現場無監視器 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對方疑右轉時疏於注重右側車輛且疑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我方是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本認為小車禍和解即可,但對方想變大,請問 如果對方提告我們需理賠嗎?只能照單全收? 有不賠機會嗎? 只因我姪子未受傷他就不能也提告對方? 謝謝

你好:

對方看到初判表有記載你姪子有過失當然會想要索賠,更可能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無法和解或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就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為將來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損害賠償訴訟作準備。 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賠償車損,並依與有過失規定減輕責任。 若不會辦理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仍可以主張依過失比例來計算,但對方多會以刑逼民,建議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2 23:46

您好!

1.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因對方有受傷,對方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依過失比例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我方沒受傷,如果有車損,最多只能依過失比例提民事損害賠償
2.  籌碼明顯對方占優勢,盡量達成和解才是明智的選擇。除非我方能證明完全無過失,則可不負任何民、刑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斌 105-01-22 15:39
專業的律師們 小弟想請教發生車禍 肇事逃逸方面的問題 我爸開車在快車道上 被一台雙載的男女騎車撞上後 雙方摔下車後我爸下車看對方兩人爬了起來 也看了一下自己的汽車沒什麼事就先開走了 當時為下班時間 路況大塞車 事後我爸回到家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去警察局做筆錄告我爸肇事逃逸 對方表示說我爸下車只看了自己的車 沒有過去看他們兩人有沒有事 沒有關心他們的情況 覺得我方很殘忍 我爸認為對方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不對在先 而且 對方沒保持車距 我們是被撞 看了對方爬起後 以為沒事才離開 我爸做工的 也沒賺多少錢沒跟對方要錢修車 卻被反咬 我爸到警局後 警察因為對方在警局大吵大鬧 就先以肇事逃逸為案件送出 警察說我們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他卻忘了責任歸屬 是對方先違規在先 然後要我們上法庭後雙方再自行跟法官做解釋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想請問上法庭後要怎樣說或怎樣做才站得住腳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和我爸了解此經過後 認為對方應該沒甚麼事所以才有能力爬起來 如果今天對方倒地不起 大量出血 我方還不幫忙叫救護車那才叫殘忍吧... 沒有行車紀錄器但是警方那有此路段的錄影片段 對方騎在內側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自行撞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肇事逃逸,與該車禍事故有無肇事責任完全無涉,本案的重點應該是下車查看的過程。有無肇事責任的部份,只是過失傷害判斷的依據。

2、倘若對方傷勢嚴重,或是無法和解,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7:05

您好,

 

1、車禍事故發生,就必須保持車禍原狀報警處理,不能擅自移動車輛或離開現場,如果對方受傷而您父親未報警就擅自離開,即成立刑法肇事逃逸責任,與車禍過失責任歸屬沒有關係。

 

2、監視器的內容可作為民事上請求賠償之依據,但對於刑事肇事逃逸的部分沒有任何幫助。

 

建議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委請信任之律師擔任辯護,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父親肇事後未加以處理即為離去,應會構成肇事逃逸,與誰的責任比較重無關,建議可以和解爭取緩刑

105-01-22 14:46

律師您好,這件車禍的狀況是:大概在九月底的時候,那天我下班回家,結果撞到放在機車道的拋錨車;那地方很暗沒有路燈,旁邊種很多樹,當天又有毛毛雨,車主未放置三角架等來提醒人,說是他爸爸開車開到一半壞掉了,所以把車放置在那,他想說等到下班要叫人家把它拖走,結果卻在晚上7點20多分的時候被我撞到了………。那天我沒有怎麼撞到車子的記憶,等到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馬路上,腳也不知道怎麼受傷的斷了三段,之後有一對夫妻在我車旁重經過幫我報警、叫救護車以及把我拖到路旁邊,然後沒多久我的機車又被第三方給撞飛了……。

然後今天去調解委員跟對方車主談,對方保險說只能賠三成,因為初判表上寫我是主因超速、為注意前方,對方是次因違規停車、沒安置警示物……。

抱歉打的很長,我想請問我這件事故如果要提告有勝算嗎?而第三方我能跟他要求裝壞機車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5:32
您好, 1、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自己求償的空間。 2、民事上的賠償金額,法院最後會依照過失比例來判,假如判決對方應賠償你30萬,但你有七成過失,則對方只需給付你9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22 09:17

您好,我是在去年底發生了一件擦撞車禍!

對方騎機車從待轉區紅燈衝出,而我是綠燈直行撞上,因未有行車記錄器跟監視器佐證,所以待事故研判或鑑定出來才開始和解動作。

請問1.我的保險是有加重的,保額50萬,若真走法院,假設法院判賠60,那保險負擔50我則是自付10嗎?還是保險還會以肇責比率下去賠償?

2.若有兩項刑事記錄,都已執行完的(罰款跟緩起訴),會影響判決的刑期嗎?會超過6個月嗎?本人沒有交通相關刑責記錄。

3.對方無照駕駛,若上法院,都沒有一定的肇責嗎?

4.對方患有心血管疾病,因這次車禍,腳粉碎骨折,說因骨碎片經血管流至腦部造成輕微腦中風,這應該是疾病吧?

5.有人說,上法院時,法官會依照你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態度去衡量你的判決輕重,基本上該作的關心、探視、慰問都有...而態度的定義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8:0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是的,保險不足的部份,必須由您負擔。 2、 要看是什麼刑事紀錄、對方的傷勢,不能一蓋而論,請詳述。 3、 基本上有照無照不會肇事責任的重點,還是要依據現場的車況、路況、路權、車速等判斷。 4、 因為車禍事故造成骨頭進入腦中造成的中風,屬於車禍造成的。 5、 就是持續關心、嘗試和解、給點慰問及禮物。
阿生 105-01-22 04:25
我在幫朋友處理車禍賠償 時 在電話中 說了換成你被我撞到骨折 賠你12000元 你願意嗎? 被對方錄音告到警察局 恐嚇罪 目前警察局傳我制做筆錄。 只是基於同理心請對方設身處地想 才會如此說話。 這種假設性言論 是否造成恐嚇罪的要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07:17

您好,

 

1、就這句對話看來,完全沒有構成恐嚇罪之可能性。

 

2、對方可能整段電話的內容都有錄音,可能係依據其他對話內容提告

 

3、必須是以對他人身體、健康的惡害告知,才會成立恐嚇罪,單純告知自己合法的權利(例如說我要告你)不會構成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1-22 12:02

您好:

光自您本段節錄之話語,並無法看出有何恐嚇之意圖或構成任何違法之情形。惟對方既有錄音,恐仍須是錄音內容全部判斷始能定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恐嚇告訴,但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考慮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恐嚇告訴,但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考慮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G 105-01-22 01:02

我因為單黃線左轉,跟對向車道發生擦撞

但因兩人車速都過慢

所以沒有人受傷,對方的機車外觀上也看不出損壞(連掉漆都沒有)

對方雖然沒明顯外傷,撞擊力道也不大,但堅持叫救護車

因此我主動叫救護車並報警,警察已將雙方車輛的狀況拍照做紀錄

雙方都向警方表示是在車禍後才看到對方車輛

到了醫院,醫生全面檢查後表示沒有外傷

疼痛可能是神經或是肌肉導致的,但醫院檢查後確認沒受傷

但對方卻堅持因此車禍,未來可能會有腦部受損的症狀,不肯和解

還說未來如果腦部出問題可以向我要求賠償

請問如果對方未來真的隨便一個病變,是否就能怪罪到我頭上,要我賠償?

該如何解決這種情況?

若超過6個月的追朔期,對方沒提出和解方案,這件案子是否就自動結案?

如果到時有法律問題,我可以要求對方出示我叫救護車那次的診斷紀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efic 105-01-22 00:07

去年10月底,我騎機車人行道停車格下來,綠燈直行遭汽車右轉撞上,

對方下車有道歉(疑似趕黃燈 開滿快的)並請警察來測量,我自行就

醫(全身多處挫傷),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對方尚未

發現有肇事責任,交通號誌待鑑定",就因為紅綠燈關係才會車禍呀,所以

對方保險咬死這點要我付7成責任,修車10萬,扣除他賠償我算2萬,

要我付5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我有受輕傷,是否可提告傷害?爬文說受傷一方"最大"?

還是我能怎麼做?

我不想對方賠償我什麼,我有告知對方,因沒監視器我認了,就各

付各的,但對方執意要我賠償,不然要告我,他說不管對方承認有沒有,

都是看初步研判書為主,請律師幫幫我,我的孩子才4個月,真的拿不出

這一大筆…

Chloe 105-01-22 00:05
我哥哥是違停車輛,車禍點剛好在我哥哥車旁。 車禍現場警方沒通知我哥哥到現場,也沒有把我哥哥列入關係人,是不是超過六個月,撞人跟被撞的人都不可追訴? 麻煩各位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1-22 01:00

六個月是刑事告訴期間,若有人受傷,超過六個月才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會以不起訴處理。但民事損害賠償時效是二年,受害人於二年內仍可請求損害賠償

Young 105-01-21 20:21

在騎機車追撞到一台騎電動車的阿伯

對方當時要左轉沒打方向燈也沒戴安全帽

導致對方傷的比較嚴重 

車禍地點沒監視器也沒有表示速限

請問責任歸屬是??

你好:

可以聲請初判表及現場圖聲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並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建議向各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肇責應是比較大,但您方也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疏失,仍有待鑑定進一步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四毛錢 105-01-20 22:16

您好,於2016年1月7日,當時綠燈直行,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部小客車紅燈右轉,當時有喇叭警示,但對方依然硬駕出路口行駛出來,我方也因煞車不急,撞到對方駕駛座後方保險稈,當時對方下車口口聲聲道歉說會賠償,但警方到場做筆錄時,對方開始牽拖好像沒注意號自燈,改口來改口去,完全不承認自己是有紅燈右轉過失,又開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有詢問過員警這樣的判決是何等狀況,員警當時敘述因目前都是號誌問題,也親自到警局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都無拍到車禍時的狀況。

於2016年1月14日,致電給對方想詢問對方事情,當時有拿起手機錄製與對方談話內容,並因為一些談話有使對方承認紅燈右轉的錯誤。

想請問律師,私自錄製我與對方談話是否有任何不妥地方與對方這樣耍賴行為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2:57

您好!

可向對方請求車禍損失賠償錄音對話可作為對方過失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1:2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 雙方車損驗傷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沒有"筆錄",現場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有出險. 我僅強制
五、事實經過:
騎車對方開車,三線道,對方在中間車道靠左,我在中間車道靠右

(當下我正前方無車)

對方車前有車緊急煞車,對方緊急右切到我前方之後急煞

撞擊點對方保險桿斜45度正右後側後摔倒滑行

對方煞停點沒有跨到最右車道

雙方告訴前已在公所調解一次

對方開出雙方自負損失和解條件 但我不同意故調解失敗

六、問題:
事故當下無筆錄所以初判表無責任分析

後來我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有前往補筆錄

對方事故後保險公司直接幫對方理賠修車費用3萬多未告知

調解一次後對我提代位求償. 我對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1.我提出告訴部分法院2/5第一次通知我前往說明.因為我訴狀有

提附帶民事求償.有需要準備甚麼證據嗎?(我有訴狀附件列損失與車輛

維修報價單)還是只就過失傷害部分"說明"經過就可以

2.對方提告部分法院2/15通知我前往辯論.備註說明文到7日內提答辯

並提出相關證據

肇事狀況未明下我有需要多做答辯說明嗎?

(我對對方修車的報價單有疑義,是否確定判賠償之後在提出就可?)

謝謝各位律師幫助 Thanks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1:53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補充損害金額的證明。 答辯部分應針對對方的主張內容提出反駁,有證據還是要附證據,有任何答辯意見都應盡快提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2: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 ... (恕刪)

對方告訴狀就寫 依民事法主張我造成他的損害 保險公司賠付代位求償

問題是~ 他怎麼可以主張是我造成他的損害呢

(他理面寫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問題是他又沒有證明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是我要證明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他證明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又沒有證據 也沒有初判表肇責分析 也沒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雖然是我們車輛發生碰撞 但原因是因為他變換車道我們才碰撞 

(同上面 其實對方行車有"前方"的行車記錄器 看影片可以明顯看出對方車前煞車然後對方緊急右切車道緊急煞車我就馬上撞上去 但這個影片我沒有 派出所也說他沒有他移送交通大隊了 我是否有權力調閱這個影片給檢察官? 我在刑事告訴狀理面有寫這件事情給檢察官知道)

還是說只要碰撞跟對方求償只需附照片證明就可以成立呢 

105-01-20 20:21

我是機車車主直行車計程車司機是右轉未讓直行車車禍。我跟我朋友都有擦傷。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會成立?民事部分我可以求償什麼?(精神賠償、新資)還有哪些?我還有哪些該處理對我方有利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若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6個月內)。 民事上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交通費用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車輛維修費用等。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Laban 105-01-19 18:00

各位律師好~

我於前幾天下午發生車禍,對方開車左彎,我騎車直行結果發生碰撞,對方沒事但我有受傷,當天從醫院出院後到警局做筆錄(當時對方已離開警局半小時左右)當時我打電話請對方到警局說事情要怎樣處理(對方在電話中說要申請調解會但還是過來了)

過程中對方和他朋友一直強調說是我騎車的問題比較大一直用強迫的語氣叫我趕快賠他修車錢(口氣很差還帶有威脅的詞語),我那時候跟他說一切等車禍初判和肇事鑑定結果出來再說,結果他說他趕時間上班要用車不方便今天不給我個交代(就是給他錢9萬)事情就不要解決,當初我是說我沒錢賠,結果他還說什麼沒錢處理就叫你父母來處理

從到到尾都只關心他的車都沒關心我的傷勢和車子

重點:

當時我一直被他和他朋友這樣強迫到有點嚇到也不想麻煩到家人,我當下就改跟他說我有辦法出錢,但是沒辦法一次給那麼多錢,結果他叫我去辦信用卡用分期還,我沒有答應他,說只能給一些錢,對方那時說明天約個時間去車廠看他的車子順便拿錢給他      註:當時沒有簽和解

那天晚上我問了家人和朋友的意見後,隔天我沒有去找他也沒有給他錢但有打電話給他改時間

現在他傳簡訊說我騙他反悔小人不要臉,說好要給他錢修車結果都沒給害他車子都沒辦法修,另外他還說我跟他在警察局的協議對話他都有錄下來說我想賴也賴不掉

我想問律師說,如果說上調解或法院的話,他的錄音會對我有影響嗎??  當時我真的是被他和他朋友那種威脅的語氣嚇到了,逼不得已也只能那樣說

謝謝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1-19 19:00

您好!

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當晚的對話是否代表已經和解,您可先否認,最終要聽完完整的錄音內容才能正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至醫院驗傷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 105-01-19 16:24

您好:

敝人因車禍事件,向政風處陳情此事件警員處理態度草率,偏頗,並陳述事實的經過及對處理不妥的回應,內容也一併附上交通道路規則及處罰條例提供參考,期待請警方值勤時,可以秉持公正公平.(內容絕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就照實敘述)

事後, 接獲警方來電告知悉之陳情一事 ,也告知此舉陳情是無用的,

於是敝人轉向市政府陳情.

另,也在他方(非雙方當事人)得知我方陳情一事,並告知警方有意提告.

目前已收到由政府機關之信封寄送的函復.

請問,警方提誣告妨害名譽成立嗎?

另,偵查時間內有被他方告知陳情一事,

以及由"政府機關信封"寄送回覆函一事,陳情人個資是否洩漏了?

求解,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虛偽不實、是否涉及隱私、是否基於評論等,不能一蓋而論。

2、要看對方如何知悉陳情,不能一蓋而論,倘若是該員警告知的話,不會構成違法

min 105-01-19 17: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不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 ... (恕刪)

感謝曹律師了回答,

請問是 不須看我陳述內容(?內容事實陳述,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即可提告嗎?

 

醬油 105-01-19 14:42

105-01-12

下午13點11分

我在中壢區新明路口與忠明路口

跟對方發生車禍

當時我騎乘機車直路行駛主幹線

下一秒就是我右手邊的一位機車騎士女生(52歲)

一開始停在馬路她旁邊還有一台機車

只顧看右邊

當我機車路口機車前輪已經壓到斑馬線

機車後照鏡看到她的時候

我為了要閃她往左邊偏移

結果來不急於是我就煞車

結果對方女婦人騎士衝撞機車右側中間

我就滑行導致我機車右側全部毀損刮痕

當時我右腳當下暫時無法動

也不知道為甚麼?

我嘗試站起來

但是非常疼痛

就告訴路人說對方撞我不要給她跑

對方還移動她車禍現場

有一個路人開口向對方婦人說妳撞到人

還敢移動機車

直到警察都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醫護人員問對方要不要送醫

她堅持不要說要自己自行送醫

直到105-01-12下午4點半左右

對方宣稱是車禍婦人的弟弟

一開口就跟我說我聽我姊姊說

是我撞她害她受傷

加上她本身有糖尿病

所以怎樣之類

我說要怎樣處理呢??

對方弟弟就說我只要賠償她姊姊機車後照鏡賠償就好

我就反問說那我的誰要賠償

對方說叫我自己去處理

一直強調說是我撞她

我說如果我撞她

那位甚麼她不是倒在我行駛的主幹線呢??

還有為什麼妳姊姊機車沒已嚴重的磨損

而是我比較嚴重

對方弟弟說那是妳撞我姊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1-19 18:06

您好!

應該先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如果初判表出來仍無法達成和解,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再不行就需透過訴訟解決。刑事過失傷害應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賠償應於2年內提出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妞妞 105-01-18 21:32

我先生去年三月向某車商租車一直都有按時轉帳 約去年四月或五月時,有人未經我先生允許開走租車發生重大車禍,事後有先告知車商意願談理賠 車商知曉肇事者也做筆錄了 但接下來就沒有接獲任何消息 我先生在去年十月十九入監 在去年十一月陸續收到違規單 我致電到貴公司詢問老闆 請他確認租車人才知是老闆冒用我先生租車個資租車 他回應「我的車被撞掉寄幾張罰單給他也是剛好而已」 通話中有說明先生入獄目前無法處理(租車的雖然是我先生但是由他人肇事)若要處理的話只能走法律途徑 車商敷衍幾句話之後表態不以為意並再次用我先生之前租車所留的個資租他公司的車故意違規

目前有違規單與在監證明

請問我應該如何提告之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商會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可以對其提告,別有關罰單的部分,可以向監理所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22:41

您好,

 

1、可對車商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罪等告訴。

 

2、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上損害賠償之請求。

 

3、另可向交通裁決所就罰單的部分聲明異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ng 105-01-18 11:34

您好 我爸爸在105/1/9騎機車自摔頭部重傷還在加護病房,也不記得當時車禍情況!!警察看監視器判自摔,送醫院時又抽血檢查發現有酒駕,這樣保險是否就無法理賠?而累犯酒駕加上這次又要被罰更重的罰款?

雅雯 105-01-17 17:21

未成年子女的生母車禍往生,但孩子的生父和生母已離婚

未成年子是跟生母的性氏,因為現在要辦理這些孩子的監護權,是否要透過生父嗎?還是可以直接跟孩子的外公外婆當未成年的監護人呢?

 因為目前找不到孩子的生父,孩子的外公外婆能否向法院提出停止親權呢?

如果可以的畫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31

您好,

 

小孩監護人死亡監護權自然歸屬於生父,

 

如認生父不適任或其拒絕承擔責任,則外公外婆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祖父母要取得監護權,則應透過法院來聲請改定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7 18: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母死亡,將由生父取得監護權,惟若生父有不適任之虞,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外公外婆,可嘗試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1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母死亡,將由生父取得監護權,惟若生父有不適任之虞,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外公外婆,可嘗試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5-01-17 20:57

您好:本案如有證據足認生父有法律上不能或事實上不能行使親權時,祖父母當然為法定監護人,請備妥資料直接向戶政機關登記。如遭戶政機關拒絕,或可請法院停止生父親權後(訴訟中可向法官要求理由述明祖父母為法定監護人),再向戶政機關登記

您好:

建議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停止生父之監護權,可蒐集生父監護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包括生父長期未為照料等,於勝訴後,即由祖父母為監護權人。

105-01-16 22:10

已發生車禍4天,當下未開驗傷單,請問若我現在才開驗傷單是否有用?雖然我未開驗傷單,但於警方文件中有註明我有受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6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並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6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並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趕快去驗傷,雖然對方未來可能會對此有爭議,仍可以闡釋其中的關連性,證明該傷害確為該次車禍所致。

周宇 105-01-16 12:26

本人於12月初的時候下班途中 因精神疲憊未注意交通號誌而釀生車禍

造成一位高齡長輩半身擦傷 當下已經立即報警處置 也做過聯單

爾後在醫院等待對方家屬來後離去

然而在之後的處置 有做了請看護 預先支付部分金額供應急需的部分

然而當初初步的協議卻越來越多規矩 而不願意談和解的部分

因此我想洽詢 若是要走司法途徑 我可能面臨如何的罰則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6 13:08

您好,

 

1、如走法律途徑,對方最有可能先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沒有與被害人和解,若被害人受傷輕微,可能會判處拘役易科罰金

 

2、待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後,對方會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周宇 105-01-16 13:59

謝謝陳律師 那我想再請教

因為調解過程中 對方不願意談和解的條件跟詳細內容

因此才打算走到司法途徑

我想在做個諮詢 一般來說這種案件若是判處拘役有可能役課罰金嗎?(初犯)
或者是必然走向有期徒刑

因為我有表達出願意支付醫藥費以及看護費用

然而對方條件卻一直不斷的在增加 因此才想詢問若是司法途徑會是如何處置

 

沈恆 (沈律師) 105-01-16 14:46

您好!

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下還是可以易科罰金,但這是平白被罰,不能抵掉民事賠償的金額,不如設法與對方達成和解。除醫藥費看護費用外,別忘了還應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er 105-01-16 09:37

1.我老婆(A車)在支線,號誌閃紅燈+讓標誌之路口,對方號誌閃黃燈(B車)

2.A車駛至(讓)標誌前,有發現到右方非常遠處有間房子前有B車駛來(我去測了一下,距閃黃燈約250~300公尺)

3.A車駛至白線前,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

4.A車之車頭已過中心線,此時A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

5.A車發現B車,到被撞,約5-6秒。(好險雙方人平安)

6.A車之行車記錄器,並無攝影到B車

7.A車之車速約30公里,有行車記錄器佐證,並有注意路況,以為能安全通過,孰不知B車之車速過快...才發現車禍

8.如果(路權)是絕對論,我以上是廢話,B車不管在多遠處高速駛來,A車就算規矩注意開車也是輸家...

你好:

支線固然要讓幹線先行,但不代表行駛幹線之車輛都沒有過失責任,可以申請初判表現場圖,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如果有保全險也方便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對方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阿誠 105-01-15 13:53

您好 在此想詢問

某次車禍!對方要賠償我六萬元!但是要分兩期給

第一期給三萬!第二期先簽本票在給三萬

本票上只有寫上金額 出票人名子 手印 跟?票日期

請問這樣有成立嗎?

另外在問!!因為當時沒問他名子((對方老婆來簽的

假如對方用假名真手印那本票算成立嗎?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17 16:27

阿誠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若為制式的本票,有金額、簽名、發票日即為有效。

二、在票據上簽名者,即須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所以不是簽本名也無妨,只要可以辨別是何人所簽即可。

                                                                              王律師

阿誠 105-01-18 12:34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阿誠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若為制式的

 

我那個是寫商業本票!!!!

商業本票跟制式有一樣嗎@@?

 

感謝回答

翁先生 105-01-15 00:32

車禍造成個人車損,對方不願賠償個人損失,至法院訴訟後,法院判決對方應賠償個人損失定讞,然對方仍遲遲未支付款項。

請問後續強制執行該如何處理?

(本案由士林簡易庭判決定讞,個人僅有對方姓名與手機,無其住址與身份證號等資料)

感謝高人指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00:50

您好,

 

持判決至國稅局查詢對方財產清單與所得清單,從中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翁先生 105-01-15 23:56

但是,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證號,如何填表查詢?

胖老爹 105-01-14 23:33

請問一下我駕駛汽車在雙黃線左轉與對向機車發生車禍

1.雙黃線左轉權責比重?

2.對方如有超速是否會減輕權責比重?

3.如果我權責還可以向對方邀情車損賠償嗎? 

因為我的強制險過期,所以和解的部分因該全額自付 

對方的受傷程度 

手腕骨折開刀安裝鐵片固定 右手食指&中指筋受傷 下巴&左手縫合 

上訴的狀況賠償金大約會落在多少,目前知道的住院5天已在家休養10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23:45

您好,

 

1、2、若無相關證據證明機車超速,那本件之過失責任可能在您,機車很可能被判定無肇事原因。

 

3、如能證明對方有過失,可依比例向對方請求車損

 

聽起來對方受傷頗重,醫藥費用機車損傷加上精神慰撫金可能可請求二十萬以上,還可對您提出刑事傷害之告訴。建議應與對方努力達成和解,並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喔搞 105-01-14 11:41

你好:

本人於2016.1.11晚上發生車禍(我騎機車對方開車),我於綠燈起步直行至快車道,突然被紅燈汽車撞上(此時快車道亦有橫行車輛停在路中間,我無法看到對方來車)。

此狀況造成我機車損壞(估價約2~3萬修理費,但車商告訴我這樣的車不要修理比較安全)、暫時失憶須在家休養觀察72HR(聽說是我本人不願意住院觀察,我毫無當晚任何記憶)。

我目前只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來電,該員告知要等警察事故釐清才能看要賠多少?我先前車禍車損都沒遇到此情形,對方保險都直接理賠,請問這次的保險人員這樣是對的嗎?

另外:

1.我的機車車商建議我不要維修,最好換車,那我還能拿到車損理賠嗎?

2.我在家3天觀察期,無法上班還要自行請假的損失我該如何去申討?

3.除了車輛,我還有頂全罩可樂帽破損、購入不到一個月的外套破損...等,我該如何去申請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4 18: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無法修繕,否則恐無法要求換新車並且扣除剩餘價值的方式求償

2、必須有診斷證明書、工作證明、薪資證明等。

3、可以,但是要有損害照片、收據等。

4、本件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等。

喔搞 105-01-14 18:49

謝謝曹律師的說明。

鬼娃愛子 105-01-14 10:41

想請問前幾天發生一場車禍,發現我們一個司機沒駕照(被吊扣)未告知公司,雖然是被對方撞,像這樣的事情公司跟司機該怎麼負擔那些賠償費用,如公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聘請到沒駕照(有駕照但被吊扣)的司機,又發生車禍,這樣會遇到甚麼狀況的法律問題?

然後現在那個司機,算是逃避吧,老闆說罰款賠償金要跟他各半,但現在電話找不到人,像這樣的問題想走法律,但不知該怎麼做?

你好: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受僱人有責任並造成對方損害,要對對方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規定:「(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第2項)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第3項)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僱用人對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必須與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才有辦法免責。但法院仍然可依第2項規定命僱用人賠償賠償後再針對受僱人求償。 實務上若受僱人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要舉免責幾乎不可能。 被害人可請訴受僱人與僱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僱人若逃逸或無財產,則會以強制執行方式全額向僱用人請求。 若對方有責任,公司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6條規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可先向原廠索取估價單或直接送修,再以估價單或維修單據為依據與對方調解調解不成立再訴訟請求。 受僱人若無任何肇事責任,無法對其請求損害賠償,公司只能向對方請求。若受僱人有責任,僱用人可依勞動契約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受僱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小添 105-01-13 15:02
請問一下104.9.21下班回家時發生車禍,我是綠燈直行機車,對方是對向要左轉機車交通事故調查初步分析表是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是沒有肇責的,因對方發生到現在都沒有要和解,請問一下我可以要求多少的賠償和要如何要求賠償

你好:

要看你是否有受傷及財產上之損害(例如車輛毀損),若有受傷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求對方出面處理,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修車費、醫療費用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等(以實際受損害之情形而定)。若有投保強制險可以先請領保險給付。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在6個月內提出,民事部分要在2年內請求。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Daisylin 105-01-13 15:02
因為車禍調解不成,被告過是傷害,對方並無驗傷單,只憑手機照片與line和他友人之間通話,傷害為手指挫傷,檢查官起訴我公訴罪,第一次開庭我請假未到,即定案,昨日收到起訴書,請問這樣的手機照片如何為證?我是否可反駁?

你好: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可以撤回告訴,撤回後法院會下不受理判決。 當初在偵查中應針對對方受傷之情形進行答辯,爭執受傷與車禍無關。現在已經起訴,建議你自行或委請律師閱卷,研究檢察官起訴所憑之證據何在,以及是否有爭執空間。 若你已經決定要和解,就不用再大費周章,但現在對方態度可能會跟偵查時不同,要自行注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15: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照片明顯,並且拍攝的時間OK,還是可以作為受傷的證據,只是證明力高低的問題。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您可以選擇認罪或不認罪爭執照片,不過認罪與否會影響到法院量刑(倘若法院認為照片可採的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23 105-01-13 00:32
請問我是時薪人員做一年多,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急診住院一天,三天在家休息。 公司說勞保只保障車禍住院四天以上,在家休養沒有,然後不給付急診所需狀況。 我想請問的是時薪人員沒有公傷假請薪嗎?因同事罵了我說公傷假只有正職,沒有時薪人員可以請薪,公司也不會給. 另主管說公司有保勞保跟團保,但我傷病給付只有團保跟勞保二擇一,只能請一種給付,是真的嗎? 因公司常用莫名其妙方式欺騙,我真的怕了。請問我該如何捍衛自己權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正職還是兼差、還是時薪人員與雇主間都是勞雇關係,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均有公傷假。

2、依法雇主有投保義務,所以只要符合勞保條例就可以請領勞保給付。團保的部份,因為是雇主?了增加自己的給付能力,所以投保的,所以倘若有勞保給付不夠的部份,還是可以要求雇主給付,至於雇主要不要用團保給,則是雇主的自由

3、倘若雇主違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人人 105-01-12 23:25
9月無照發生車禍,未在期限繳納 ,1 月又來了一張罰單 , 上面註明xxx(我)法定代理人xxx(父親),可是我父母親離婚 ,監護人是我母親,怎麼會扯到父親哪?這件事情父親要處理?還是母親? 本人16歲。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有去辦理監護權登記嗎?

2、就您的狀況,監護權人就是法定代理人,可能是登記有問題或是搞錯了,倘若搞錯了,應該於期限內提出申訴。

Hellickson 105-01-12 19:58

於12月23日我因一件車禍過失傷害前往地檢署開庭,在完成報到手續前往徵查庭途中,地檢署地板濕滑沒有任何警告標示,而我也因地板濕滑跌倒造成骨折,因我本身是骨肉瘤患者有持續在追縱治療但是這骨折竟將我的腫瘤刺破造成我必須進行截肢,在12月25日的下午我進行了截肢手術身心造成極大的壓力,在12月的28號地檢署檢察長命書記官長前往對我探視並告知我因前陣子颱風引響造成漏水但都有請掃地阿姨打掃也承認了當天地板濕滑沒有設立警告標示造成我受傷深深感到遺憾,並在我住院期間也有持續關心,1月9號我出院回家休養,在1月12號前往地檢署找書記官長表示我回到家裡休息今天有空我希望可以完成那天過失傷害的徵查動作,書記官張表示他會盡力幫忙,前往徵查庭的路上上面已經放置小心路滑的標語,心嘆原來我就是促造這標語的犧牲者,然後我開完徵查庭後就又回家休息了,請問我這符合國賠的案件嗎?我該如何進行?聘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21:17

您好,

 

1、依您所述之情形,應符合國家賠償之條件,亦即公務員對於法院建築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避免危害發生,本案顯然因法院人員過失未注意地板濕滑導致您的損害,可據以向法院請求國家賠償

 

2、建議應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審閱評估,才能提供更完整之諮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地檢署提出書面協議,協議不成,才能進行國賠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符合國配要件,可以訴請國賠

二、賠償依據為受傷住院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費用看護費用、精神損失等等,因計算繁雜,建議委請律師妥當。

三、這類案件約5~7萬。

四、最主要是證據部分,先不論對方是國家機關,出庭時各方面說法都有可能出現,建議能蒐證還是盡量蒐證。或是有相片可以說明當時情況。

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諮詢。

 

嘉駿 105-01-12 19:51

我於去年9月18日出車禍,右腳踝骨折住院開刀,也因此無法繼續工作,目前在家休養中,事發後屢次與對方協調聯絡(對方未滿18歲),均未獲得對方誠意處理的回應,並且經過兩次調解委員會的申請(對方兩次均未到場),還嗆聲說要告就去告,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少年法庭),但在開庭前(一月中旬前)又突然接獲地方法院刑事傳票,裡面是非駕業務傷害案件的偵查案,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21:26

您好,

 

1、傳票上如您為被告身分,且車禍當時對方也有受傷,那應為對方對您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可於自去年9/18日起算六個月內對他也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3、未來再提起附帶民事之訴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建議應備齊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嘉駿 105-01-12 19:31

我於去年9月18日出車禍,右腳踝骨折住院開刀,也因此無法繼續工作,目前在家休養中,事發後屢次與對方協調聯絡(對方未滿18歲),均未獲得對方誠意處理的回應,並且經過兩次調解委員會的申請(對方兩次均未到場),還嗆聲說要告就去告,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少年法庭),但在開庭前(一月中旬前)又突然接獲地方法院刑事傳票,裡面是非駕業務傷害案件的偵查案,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小添 105-01-12 18:33

請問一下我是在104.09.21晚上下班時發生車禍,我是綠燈直行的機車,對方是對向要左轉機車,我方左肩韌帶斷裂,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中注明對方是肇事主因,因為醫師目前還沒有開出診斷證明書,對方只有在住院期間看望一次,在家休養中,目前對方都沒有有打電話要求和解。請問一下我要要求賠償的部分和要如何的求償

林如君 (林律師) 105-01-13 15:51
回覆 小添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我是在104.09.21晚上下班時發生

您好,刑事部分可於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可於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刑事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直接向民事庭訴請損害賠償

至於賠償金額可先蒐集相關醫療費用之單據,並統計不能工作的損失、加計慰撫金等計算之。

麒安 105-01-12 16:10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2015是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應先注意請求權時效為二年,可以向對方請求車損及因此所生之車資,另受傷之人,除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宇軒 105-01-12 14:57

大約在三年前(102)的二月初,正在過農曆年,在家附近出了車禍。但是卻在兩年半之後,也就是去年10月底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是對方提告,請我去警局做筆錄,然後在今天(1/12)早上收到了高雄地檢署傳票,讓我覺得疑惑。 

去年在警局做筆錄時,警察也有提到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有告知距離事發已超過半年了,但為何法院仍會受理這個案件呢? 另外,既然在對方提出告訴時已確定超過刑事追訴期,那麼這個案件的結果是否可以100%確定不起訴,而只是地檢署完完整整地跑完流程罷了?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1-12 15:31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2.如是過失傷害,有人提告訴,警察並無做不起訴處分之權限,仍須移由檢察官處理

3.但如係涉嫌其他罪名,追訴權時效要看所涉罪名而定

105-01-12 15:44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 (恕刪)

謝謝阿彬律師

我收到的地檢署傳票上,案由是過失傷害

就您的回覆來看,只要在原告提出告訴時,警察如果不做不做起處分,檢察官仍須處理這個案件,但是原告提出告訴時很明顯已超過半年的期限,如此一來為何地檢署仍要處理這個案件呢? 這樣不會浪費一些社會成本嗎?

阿博 105-01-12 14:16
前陣子發生車禍,雙方都慢速的狀況下發生擦撞,對方有倒車,我錯的部分比較多,所以也很誠心願意做賠償的動作,做完筆錄後雙方有說好看怎怎麼樣再電話聯絡。 一個月後對方卻才說他那時有懷孕現在在安胎,所以要連帶賠償不能上班的費用,可是車禍的當下有問是否有不適,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也說不用。 想請問一下這筆費用我必須賠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1-12 14:34

1.如果因車禍而須安胎,則你恐仍需負責任

2.但安胎不能上班,不是完全沒薪資,如以病假在1年內不超過30日部分,仍可半薪

3.詳情建議你了解狀況以及諮詢律師後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