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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4-11-27 10:16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並考慮是否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請被害人撤回過失傷害告訴, 肇事逃逸罪部分可以爭執未認識有致人死傷之情形(成功機率甚低),不該當肇事逃逸罪,或與被告和解,並向檢察官、法官認罪,尋求緩起訴緩刑
LIN 104-11-27 13: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我收到地檢署傳票是要出庭,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應對

 

104-11-27 09:53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已枯死的芭蕉樹旁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小巴 104-11-27 00:21

文章有點長 拜託耐心人替我解答。

我今年17歲,爸爸在我13歲就因為車禍過世,媽媽也在我13歲時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

媽媽有工作能力 卻都跟著那個男人做不穩定的工作

媽媽不負起養我的責任 都叫我跟那個男人拿錢 媽媽把我跟她的戶口都遷到那個男人家了

但因為他有吸毒 所以我沒待在那邊。我租在朋友家

請問:我有辦法讓我媽媽。把我的戶口遷到朋友家嗎?

我知道可以請親友代辦 但是只要碰到一些資料她就都不同意 他都把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藏著 利用我的身份去辦一些補助跟那個男人過好日子 卻都不負責撫養

有合理的理由讓他同意我遷戶口嗎?我真的不想繼續跟一個吸毒人有來往

請問:如果我把戶口遷到朋友家了 對我是低收入戶的資格有什麼影響嗎?

我有家庭扶助中心的補助 沒跟媽媽住在一起 遷戶口了還會領的到嗎?

請問:我媽媽都沒有撫養我,我可以讓她不再碰到我所有的資料嗎

例如辦補助 保險 之類的......我不想在讓他跟那個吸毒男利用我的名義去申辦一些補助

請問:我媽現在都不養我,我以後可以不要負責他的任何事嗎

一、是否同一戶的確會影響到低收入戶的認定。

二、你媽很辛苦的,再來是你要尊重媽機的選擇,就算她選的你不喜歡,還是要尊重她,這個是愛情,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的問題。

三、法律上是有規定如果媽媽沒有養你你可以養少一點,嚴重一點才不養她,但是大部分的法官頂多是認定你要養她少一點。你媽有養過你的,最少在你還是小嬰兒的時候…

四、要努力賺錢養媽媽,光是她生下你餵你奶就應該要養了。

五、要努力向上,多賺點錢,媽媽年紀大的時候需要你的照顧,就像你剛出生的時候需要媽媽照顧一樣。

六、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七、律師小時候常考倒數第三名,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第八年我就翻身了考第一名。人生總有逆境,改變作法,結果就會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世界和平 104-11-26 20:10
想請教各位律師們~我的家人幾個月前發生車禍事故,駕駛汽車於閃黃燈十字路口停著,欲左轉進入巷內,看前方無來車時即緩步左轉車身已經進入巷內3/4時突然聽到碰撞聲響,趕緊下車查看,才發現一台摩托車撞到我方右後車輪上方車門鋼板,摩托車倒地騎士坐在地上表示肩夾骨折了,當下家人嚇壞了趕緊報警也請救護車來,後續我們也多次到醫院探望及釋出善意,但是對方開出賠償金額接近80萬,調節二次不成,目前對方已經準備提告了。很多人都說轉彎車比較不對,而且我們坐在車內沒有受傷,不過我們是被撞的耶!想請教這樣上法庭我們真的會因為過失傷害而有前科嗎?!另外,我們一般平凡人一整年工作不吃不喝也沒有這麼多錢丫,一般來說賠償金額是多少才合理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20: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然後送鑑定

2、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再依據對方求償的金額一一檢視是否合理。

3、倘若對方堅持80萬元的賠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1:57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責任。如您沒有過失則沒有過失傷害罪問題,您也可以委任律師為您與對方談和解,並逐一檢視對方所提損害賠償是否合理。

LuLu 104-11-25 21:45

接收攤去台中醫院急診,醫生診斷書寫了腦震當併失意就請我回家門診追蹤,再來就是經歷了2個月的失憶,忘記吃了沒、忘記做什麼、忘記上廁所沒、忘記洗澡沒,通通忘光光,門診追蹤直到近期稍微好一點點,但是左半邊從頭到尾幾乎每天都是痛醒,吃地瓜也痛,所以104/11/26醫生要幫我裝咬合板減輕負擔,也說要休養與復健3~6個月,神外科醫生開到沒藥說沒人這麼久沒好只願意開1個禮拜腦震當加門診日期,又把我轉到牙科與身心科,身心科排注意力測驗要到元月13日,牙外科診斷後說這是很難好的部位影響了我說話語和任何開口的痛楚,對方說協調肇事者父親說只願意負擔1萬機車修理與5千身體看醫生費用,離我要求的少1個0又更低,完全沒關心我10月11月如何生活下去,醫生也不願意開需看護,我只能說上天有保佑,只剩下車禍後遺症,左半邊疼痛,固定要門診,我也問醫生要多久會好他說2個月,我反問2個月了醫生,他說那可能比較嚴重,所以台中醫院神外不肯開需休息多久,我完全無法與人溝通,一切他都知道,他說法律上只能開1個禮拜腦震當併失意,這個車禍造成我的2個月不知道怎麼活下去,醫生也說不用看護,我真的莫名其妙過了2個月,直到最近才稍微能偶而清楚的處理事情,想請律師幫幫忙 感恩,因為這車禍不止影響我的生活作息、商譽(單據證明)、身體也漸漸消瘦,我只希望能早點擺脫這個車禍 麻煩律師 謝謝我也問過律師 高額律師費真的付不起

你好:

可以直接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服務專線申請扶助,若符合資格會指派法律扶助律師協助你。

吳宜潔 104-11-25 13:48
你好 我是休假途中發生車禍 導致骨盆裂開 必須兩個月臥床無法行走 有開醫生診斷證明是書 向公司請假 然而公司卻只讓我請病假一個月 目前一個月快到了都還無法行走11/24長庚回診醫生說明還要在三個禮拜才能走路 我向公司提出在一個月留職停薪 公司卻說不是懷孕跟重大疾病是無法留職停薪 如果12/5病假休完還是無法行走上班可能要我辦離職手續 想請問有開醫生診斷證明為何不能申請留職停薪? 目前公司這樣間接有點逼我離職的行為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可以要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或是要求回復職務。

2、倘若公司拒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46

 您好,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五條,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30天,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
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因此您可以向公司請求留職停薪,公司不得任意將您解雇。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公司,並以醫師診斷書作為附件,函知公司您申請留職停薪的正當理由,使公司不敢任意以曠職為由解雇。

 






                
            
阿崴 104-11-25 13:16

本人騎乘的是150cc國產仿賽酷龍,於11/18日上學途中車禍,對方是個年長的阿伯,所以我岳父岳母這邊好巧不巧的也認識對方,車輛維修車行估價為33,000元左右。

事發點於十字路口,當時我為南向北直行機車,因見黃燈加速通行,但右方路口衝出一輛由東往西紅燈機車,因為我前方路段內側車道施工,所以我無法閃躲,下意識只能往他車尾方閃躲通行,但因為知道他違規所以不客氣的鳴了他三聲喇叭,說遲時那時快他就這樣停下來被我撞了,當下從地上站起來時對方還說我紅燈,我跟他說你才紅燈,我是黃燈路權等同綠燈,對方還一直說自己的車自己處理就好不用報警,但我把重機牽起來看一下車子嚴重損壞當下已經無法行駛,於是乎我覺得我一定要報警,交通警察也有來量,然後對方因為左腳小指撕裂傷需縫合於是先上了救護車;當警察處理完事發地點後我爸也帶我去對方家中關心對方傷勢,我自己也有些小擦傷挫傷,但對方就是堅決他是對的,還口口聲聲說他看到自己綠燈才通行,然而對方隔天去調了監視器後又改口說我騎太快看到黃燈還硬要衝過來(總之就是不坦承自己的違規,還說我爸都袒護自己兒子)。

我岳父說他那種人沒在工作整天賭博,一直勸我不要讓費時間告他,但我覺得我不能這樣白白吃虧,而且對方自己違規卻還在電話裡頭跟我爸嗆輸贏,這讓我更覺得沒有和解的必要,自己吃虧就算了我總不能也讓家人吃虧,我是覺得對方的心態如果請調解委員會也是讓費時間跟他吵,想直接民事訴訟了,我這樣的車禍案件會涉及到刑事部分嗎?

但如果法院判定對方無財產無法給我賠償,那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自認倒楣撞到一個窮鬼呢?如果對方的住宅是登記他的名子那會查封嗎?還是往後我應該如何去讓對方強制賠償,還是直接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處理呢?因為對方也是整天閒閒沒事,而我有在上班,不可能三不五時跟公司請假一直跟他在那邊耗時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4:18

路口綠燈有時間差,你既然是以黃燈通過,當時對方一定是紅燈。你可以先申請初步判定表,證明過失在對方,就你受傷部分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對於支付命令20天內不異議即確定,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6 10:03

您好:

1、關於肇事責任的認定,你可先申請初步研判表來看肇事責任歸屬,但如果要知悉較明確的事故狀況及責任釐清,仍需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來判別。

2、本件因您亦有輕傷,您可選擇是否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如未提告就只有民事賠償的部份須討論。至於對方是否有財產賠償與法院是否判賠無關,縱使對方沒財產,法院還是會判賠,是否有財產賠償是取得勝訴判決後另外聲請強制執行的問題,屆時您可持確定判決查詢對方的動產動產,如查詢確實無財產,則可先取得債權憑證,待他之後有財產後再行執行。
3、您現在得選擇先向檢察官刑事部分過失傷害,待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起訴;亦可直接選擇民事起訴,端視您個人需求而定。 

小藍 104-11-25 00:12

日前發生車禍,因當下並無報警,事後還是想說要有一份和解書比較保險。因為是和客運擦撞,所以事後是和客運公司內處理交通事故的單位洽談,處理人員說他無法幫司機代簽和解書,且司機仍在值班中。

他請我先在和解書上簽名,並寫好案發時間、地點、雙方車牌和解條件,之後他們會再請司機補簽。

我表示司機補簽之後我是否能影印一份?處理人員就說,他幫先影印一份剛剛只有我簽過名的和解書給我,把影本加蓋公司事故小組章(類似統編章橢圓形的)及處理人員的職章就好了,不必再來要司機簽名的(他表示已蓋公司章,就代表公司。)

和解書上有載明:「和解書一式兩份」,我只簽過一份,我手邊有的只是我自己簽名影印版和解書+蓋公司橢圓章+事故小組處理人員職章,這樣的和解書有效力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1-25 09:07

您好!

如果您是自願於和解書上簽名,則和解書就會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不會因為只有一份而失效,但司機仍應通知您是否同意和解書內容。至於有何效力?則需視和解書內容及雙方後續處理而定,例如:若司機簽名同意和解書內容,則雙方都有履行和解書約定之義務;但若司機拒絕和解書,則和解書確定於雙方不生效力;若不知司機是否同意,則您可發函催告限期司機盡快告知其決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藍 104-11-25 09:2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您是自願於和解書上簽名,則和解書就會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不會因為 ... (恕刪)

先謝謝沈律師詳盡地回答!
目前是因為客運公司有專門處理事故的人員,該人員告知「擦撞客運屬公司車,司機值班忠所以無法簽名,為了不用讓我再多跑一趟,蓋事故小組公司章+他的職章,表示公司、事故小組已確認這件事情就可以了… 」

我有表示想要再取司機簽名的版本,但他一直表示這樣就可以了…我很怕到時候會不會其實這樣是不具效力的?或反而客運公司、司機個人還轉而向我求償

MOMA 104-11-24 21:43

我先生酒後騎車直行

行經十字路口與對向左轉汽車發生車禍

鼻骨骨折、臉部撕裂傷當晚緊急動手術

初判表判定對方

1、左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車載攝錄影機畫面)

2、違反道路交道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為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

因對方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向保險公司求償

保險公司以我先生酒駕及以後鼻骨重建、磨皮費用沒有收據為由

只願理賠部份醫療費用且我方不用理賠對方車輛維修費用

且說到調解委員會也是一樣堅持立場

還要我們直接提告

請問 這種情況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求償

對方車主說也要提告我方他的車輛毀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以請求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23:31

 初判表可以做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之證據,但您在民事求償部分,對方有可能以您先生有酒駕與有過失主張減少賠償。此外,毀損罪必須是故意犯,不處罰過失犯。如需要撰狀或委任提告歡迎聯繫~

施明方 104-11-24 00:47

您好,請問一下我的父親近日發生車禍目前昏迷不醒有可能成為植物人,車禍發生後於要處理補助、賠償問題時發現父親有另一名假結婚大陸配偶,想請問一下,是否可申請撤銷婚姻無效?若提出撤銷婚姻關係是否需雙方同意或是有什麼方式可強行撤銷婚姻關係的方法?謝謝!

一、如車禍是雙方車禍而不是一人車禍的話要注意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為避免對方脫產可以考慮假扣押

二、假結婚提告確認婚姻不成立訴訟。這部分你父親不能為意思表示要另選特別代理人。

三、選任特別代理人的裁定例如台北地方法院九十 七年度家聲字第四七八號裁定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針對婚姻部分,可以提起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針對車禍部分,則可以先提起刑事告訴,之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部分可提出刑事告訴,婚姻部分,可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部分可提出刑事告訴,婚姻部分,可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傷腦 104-11-24 00:15

因為車禍要申請假扣押,但需付擔保金十分之ㄧ

如果我想要對方賠償50萬元,申請假扣押但他的房子是ㄧ千萬元,我要付要求賠償50萬元的擔保金,還是付他房子ㄧ千萬元的擔保金,

一、五十萬的擔保金是五萬元。 二、假扣押裁定聲請有二個要注意的,一個是一般人想省錢跑去法院套例稿,大多會因為沒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的證據被直接駁回。一個是如果無力供擔保可考慮做一部請求。

二、無力供擔保也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幫忙。例如法扶若願出具保證書的話可代擔保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尢ㄨ 104-11-23 22:42
請問律師:因為我最近發生車禍,目前都有按照程序跑流程,但就是還沒和對方處於合解的狀態。那我想問的是:若我目前現在處於這階段中,但是我在車禍前就已和車行說車子要賣給車行了。那請問,若我處於車禍事件未落幕之前,我能將我的車子賣給中古車行嗎?會不會影響到事後若要上調解或法院的程序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3 23:17

 不知道是否已經申請初判表或請求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 如果已有鑑定結果將車賣掉問題不大

尢ㄨ 104-11-23 23:59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知道是否已經申請初判表或請求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 如果已有鑑定結果將車賣掉問題不 ... (恕刪)

律師您好:初判表是指要去交通局申請的肇事報告表嗎? 因為我是在11/18號發生的,那肇事初判表應該會是在這幾天會出來。本人我也會去交通局去申請出來。 所以說只要我申請出來後,我將我的車子過戶給車行都是沒問題的是嗎?

小藍 104-11-23 11:28

機車於T字路口公車司機擦撞

我從「|」右轉至「-」,此路口並無紅綠燈

當時我有確認左右無車才右轉(車速約40~50);

已轉過去要開始直行後,突然就與公車前輪擦撞


擦撞公車司機有靠右停車

並下車查看,司機說是我去撞公車

當時因路邊有許多違停,

我轉彎幅度有較大,但還是於車道內,

 不知道是否剛好處於雙方的死角,

 我完全看不到公車就發生擦撞了,

因為是在雙方都在行駛中,公車前輪框撞破我的車殼。


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但人沒事情。

 司機就問我要是我人沒事情就各自離開現場,

 當下因為我人沒事要趕著去上班所以就同意便離開了。


事後家人協助將機車遷去維修得知是車禍後,還是希望我去備案…

請問我們會有要賠償公車的狀況嗎?

(意即假設鑑定後認為是我的責任較大,我除了自行負擔自己的維修費外,

會有需要賠償公車什麼費用嗎?因目前看來公車是不太可能有損傷,客運公司的處理部門已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通訊住址等說要處理後續事宜,我很擔心會不會突然接到什麼大筆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賠償,對方必須提出單據、釐清肇事責任,不是說說就可以了,因此倘若對方要與我方求償或是簽立和解書,都應該提出相關事證,否則我方無法接受就可以拒絕。

2、報警之後可以索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小藍 104-11-23 23: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賠償,對方必須提出單據、釐清肇事責任 ... (恕刪)

謝謝曹律師

因事發當下無報警,雖然家人希望我去備案, 但因為當時沒有記得車牌,且也沒有案發現場可以拍照了(只有擦撞導致車殼破裂,現場沒有痕跡等),所以目前也尚未去報案。

小阿柔 104-11-23 05:09
就是我11月11號發生酒駕車禍,當下我沒有去製作筆錄,因為我受傷無法前去,我是隔天才去製作筆錄筆錄製作完後到現在已經11天了都還沒受到法院開庭的傳票! 大概要多久才會收到啊?

一、一個月至二個月內,如果收到傳票的時候你的傷勢還沒復原不能去的話可以寫個狀紙跟檢察官請假。

二、請好好養傷,說鱸魚湯對傷口復原不錯如果醫生不反對可以喝一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阿莫 104-11-22 18:09

前幾天在巷口倒車時,遭到來車擦撞

如下圖顯示,紅色是我停車的位置,藍色部分有停另一台車,

黃色箭頭則為雙方行進方向,

車禍發生後有通知警察到場處理,

當下對方說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與我聯絡,

隔天就接到對方電話,說他已經把車開去估價,要我立刻去付錢,

還說他的保險公司一毛錢也不會給我,

我只好跟對方說希望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談論和解賠償的問題,

後來就換他的保險業務打來,說依他的工作經驗判斷,

倒車擦撞就是我的問題,一直要我去修車廠付錢,

請問倒車擦撞應該是主要肇事原因,但一定要負全責嗎?(該路口是閃紅燈,對方似乎未減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看起來是您追撞對方的車輛,且屬於倒車的狀況,主要責任應該是在您身上。

2、不過還是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說,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要簽立和解書,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一、倒車車禍的案件,我幫你查查判決讓你參考吧。

二、認為全部是倒車者的錯的判決,摘要:

    按汽車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
    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條第
    二款定有明文。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
    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
    損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一百九十一條之
    二前段亦有明文。本件被告倒車時,疏未注意顯示倒車
    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致撞
    擊系爭車輛,是被告對本件事故即有過失,且與系爭車輛所
    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揆諸前開規定,被告即應負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責,故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損害,即屬有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4年度店小字第684號)

三、如果你要主張對方也有錯就是與有過失的話,你要負舉證責任

判決摘要:

被告依法應就系爭車輛係行進中
    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惟其於言詞辯論終結
    前迄未提出可供調查之證據供本院審酌,即屬未就有利於己
    之事實提出證據以實其說。從而,系爭車輛查無肇事原因,
    被告抗辯原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與有過失責任,難認
    有據。
四、認定對方也有錯的判決,摘要:

     查依前開資料以觀,訴外人陳○安行至交岔路
    ,轉彎時越出分向限制線,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被告翁○
    昇倒車時未注意後方有來車,致其左後方撞到系爭車輛右前
    方,堪認被告翁○昇確有過失,而訴外人陳○安對於本件車
    禍發生亦與有過失,本院斟酌訴外人陳○安與被告翁○昇之
    過失之程度,認被告翁○昇應負擔百分之十之過失責任,訴
    外人陳○安負擔百分之九十之過失責任,是被告仍應就原告
    所受損害負連帶負責。
五、若進入訴訟對肇事原因有不同意見還是要送鑑定才能判斷過失比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胖胖 104-11-22 07:29

ㄧ年前因為被酒駕的撞車禍頭部受到重擊(監視器能證明),當時醫院診斷書有寫(頭部外傷) ,事後就開始偶爾常頭痛,ㄧ年後每天頭痛之後回同ㄧ家醫院看診,醫生說是當初頭痛受到撞擊的後遺症,這樣還可以要求賠償嗎?車禍官司還在刑事

你好:

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除醫療費用外,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請求權時效自知悉時起是2年,要儘快請求。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2 10:20

確認頭痛為後遺症的話,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並就後續醫療費用一併向對方請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23:42

 你好,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是兩年,可以盡量請醫師開立詳細診斷證明,發函要求對方出面協商賠償,如對方不願協商,盡快提起訴訟

慢慢 104-11-21 07:2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某天晚上外出於住家附近馬路(鄉下馬路寬約6米),與同向行徑一旁的行人發生擦撞。雙方均有受傷,對方頭部縫3針住院一周後返家休養,我方左腳深擦傷治療約1個半月傷口才痊癒。

我的問題是在車禍發生後有到醫院探視,出院後也有多次關心並要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不願多談,說三個月後再說。如今三個月後對方要求索賠21.6萬=對方職業計程車一日1400*90天+吃中藥費用一日1000*90天,其餘醫療費已由我方機車強制險給付。這樣的賠償金我無法負擔,今日已至區公所做調解調解結論是對方必須在下次調解提供醫生證明應休息天數,而我方就必須照此賠償。我想請教我應該如何應對? 是否要要求證明是無法開車這種? 或是可以開出我所能賠償的條件,如對方勞保投保額/30*醫生證明應休息之天數這樣呢? 我們應該有權利去提出要求,或者這樣做法不好?

但他提出金額我實在無法接受,而在調解會對方態度仍然強硬,可是21.6萬將近我不吃不喝9個月的薪水。還有中藥費用是否一定要賠償,能用什麼方式與對方溝通比較好呢?

另外,我有申請初步研判表,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則是無肇事因素。我想知道我是否要再申請車禍事故鑑定? 因為發生車禍的路段確實無路燈很暗,我才沒看到對方,我有開燈時速約40左右,當我看到對方已經來不及,若申請鑑定是否對我有幫助?

還是我要等著上法院給法院判定? 我肯定會被判過失傷害嗎? 那我也有受傷是否也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實際上我也不想走到法院,所以誠心請教,懇切告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感謝答覆!

您好:

如果您也有受傷,當然也可以對對方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且建議盡量提出相關證據聲請車禍鑑定,以減少自己之過失比例責任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29

 你好,我曾經承辦過的案件,當事人被撞到顱內出血甚至病危,醫生也只在診斷證明建議休息一個月,因此你可以主張對方休息三個月不合乎醫療常規。

阿鑫 104-11-20 19:58

你好:我想詢問車禍路權問題,日前10/16日我於早上要騎機車去上半的途中和一部小客車發生車禍,那時候我直行,看到前面田間小路有一輛小客車左轉我看到時已經減速了後來對方看到我減速他要先過我想說他過我從後面過就可以不料對方又忽然停下來我又要從後面閃去前面結果來不及撞上,我機車左邊撞到他車頭左邊這樣不知道路權誰比較多麻煩幫忙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應均有肇責,但重點在於當場有無請警方來測量,之後才能依該現場圖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i 104-11-20 18:45

您好,請問:

100年發生車禍被告願意賠償原告也有和解書,和解書的日期是100年,但現今104年了,被告無任何賠償

稍微查了一下,要先到國稅局查明被告有無財產,才可以申請支付命令?有了支付命令才可以申請債權憑證?

申請債權憑證,需要什麼文件以及申請的流程是甚麼?

謝謝

你好:

和解書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合法送達並確定後,持支付命令、確定職證明書到國稅局調財產、所得清單。 知悉債務財產狀況後,以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wei 104-11-20 21: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和解書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 支付命 ... (恕刪)

律師感謝您的回覆

那我想在請問,如果我想申請債權憑證的話,也可以直接申請嗎?

申請時準備的文件有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尚未取得執行名義,所以仍要先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再依強制執行程序來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3:13

 你好,你的情形無法直接拿和解書去聲請債權憑證。

阿宗 104-11-20 15:24
我一年之前因為發生車禍,開車被公車撞上,造成公車上的乘客受傷,當時因為轉彎弧度過大,由於當時車體有佔用公車專用道,所以初步判決我有過失,因此公車乘客的賠償部分由我這方處理,其中有一位傷患在談論賠款的時候,要求公車也要賠償,故當時公車公司賠償56000元,今天卻收到公車公司提告要我進行民事賠償,當中有發生車禍時所發給傷患的慰問金14000,另外就是公車保險桿11340,以及最後那位要求公車公司賠償的56000,一共像我求償81340元,我想問的是當初慰問金公車公司給予並未告訴我,另外在最後一位和解傷患時所賠償的56000,當時是雙方各自賠償給傷患,現在卻向我要求支付這些金額是否合理。

如果車禍係因為你的過失所造成,不論是巴士的維修或乘客的損失均應由你負擔。巴士公司先支付損害補償的費用給乘客,確實可以轉而向你請求你因此所獲得的利益,只是你可以對於損失的數額要求對方舉證,進而達成扣減部分損害賠償的數額的效果。

阿宗 104-11-20 16:20

律師你好

我比較有異議的部分在於最後的56000賠償部分,主要是因為當時我們三方   我  公車公司  傷患家屬   都在場進行調解,我不能理解的事情是如果公車方面不願賠償,當下可以要求家屬向我這邊賠償,而非在所有事件落幕後(已和傷患家屬達成和解),再轉向我跟我要求賠償,關於這部分我是否能夠提出異議。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3:45

 依民法規定,你的公司與受雇人也就是你對被害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公司賠償後可以再跟你求償

阿貞 104-11-20 09:38

因為對方違規左轉差點出車禍  之後沒說一句道歉逕自離開 追到隔壁巷子   案一生長喇叭示意對方停車 而兒子的一句口頭禪三字經就出口了 對方也不甘示弱回罵!兩人在路邊起爭執!最後兒子被對方一個大內割摔到被壓在地上動彈不得(只有對方動手) 之後兒子到醫院就診  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而對方也提出公然侮辱   想請問我兒子除了提出傷害告訴之外還可以提什麼告訴嗎?謝謝~

一、 如果對方有罵的話,對方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不過這個部分要設法舉證才行。

二、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可以試著聲請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衰人 104-11-19 12:24

車禍肇事逃逸無人受傷,通知到案時有開罰單,

繳完了也扣駕照一個月了,幾個月後對方拿精神科診斷書提告傷害

檢察官又起訴肇事致人死傷逃逸傷害部份已和解對方撤告,

昨天開肇事逃逸的庭,感覺就是想要判我有罪,

不是有一罪不二罰這回事嗎?

那如果真的有判刑那當初的罰單跟吊扣駕照的怎麼算?

對方傷害的詳細內容為:車禍六天後頭暈掛急診,

診斷為疑似腦震盪,急診醫生建議他轉看精神科還神精科,

後來又診斷頭暈是心理創傷壓力症候群,

法庭上也詢問對方所受的傷是生理還是心理,

對方也確定回答是心理,車禍當時無外傷,

可是法官一直拿他急診時的疑似腦震盪認為那就是車禍造成的外傷,

不肯認同最後確診是心理創傷無生理外傷,這到底怎麼辦?

你好: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同時構成刑罰跟行政罰時優先依刑罰處法,你所述情形觸犯刑法並未被處罰過,沒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就算有也只是撤銷行政罰部分之處罰,但吊扣吊銷牌照之處罰目的跟刑罰之目的不同,也不會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比較有可能只有在罰鍰部分。 可以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讓法官相,並無致人死傷之情形,爭取無罪判決,或考量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爭取宣告緩刑
來來 104-11-19 00:37

車禍,撞車後 頭部受到撞擊暈眩 送醫,但還能記憶一點送醫前周圍的情況。

隔日等到狀況好轉,看到家人幫忙拍攝的現場事故照片,感覺跟印象不一樣,

所以想調閱監視器 或 行車紀錄器 。

但因那路口並無監視器,並想調閱警方與救護車的記錄器 ,試問 是否能調閱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路口監視器、員警的行車紀錄器等,員警都會依法調閱,至於附近商家或是其他用路人的私人行車紀錄器或是監視器,則必須由我方提供給員警。

2、有關於第三責任險會因為肇事責任而受到影響,建議應該盡量蒐集事證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we 104-11-18 23:33
上週在山區與人發生車禍,事發在彎道我是機車對方是汽車,我們是對向車輛,疑似我方煞車不及撞上對方,我機車後方受損對方左前方保險桿及大燈處受損,當下沒有報警打算私下和解,互留了電話我也給對方拍了證件拍了對方車損就離開了現場 隔天對方與我約在他朋友車行看車估價,當下對方無法給出估價單,隔天他車行朋友給了估價單及總價(估價單並沒有項目的價錢只有項目),我給了我車行朋友(以下以我朋友代稱)看,是說機車汽車車禍不太可能傳動軸及輪胎鋁框受損,所以我請我朋友去看車,到了車行對方及車行人員並未出現,且對方車輛已拆卸(這樣我無法知道受損部位是否為我破壞),看完了車我請我朋友報價並沒有對方這麼高,我跟對方說車給我朋友處理修好,對方不接受,他說他車要在他朋友那裡處理或是回原廠處理!如果我不接受他會請律師處理。 對方的報價我沒辦法接受,所以現在我該怎麼辦?他車已經在第三方拆卸我可以質疑他車輛受損的情形嗎?且對方報價單沒有項目的單價可以質疑他嗎(只有跟我說價錢說用到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過失責任比例,再針對零件折舊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過失責任比例,再針對零件折舊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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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鴨 104-11-18 23:29

在上個月6號小妹我在巷子內與一個年約80歲的啊伯相撞

我們兩個都是直線行駛

因為他年紀比較大受傷比我嚴重

他現在已經在家快一個月

但我想談和解

他兒子卻說還太早

他要等他爸爸比較好能走了才要說

我剛出社會我很怕我們和解談不成我要被關...

啊伯當時沒戴安全帽而且他也沒駕照

我有申請車禍初估表但我的車子被移過無法判斷誰的肇事責任較大

而且我車禍的過程已經都忘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亦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以爭取談判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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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8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亦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以爭取談判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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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鴨 104-11-19 00: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亦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以爭取談判籌碼。

 

您好!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打給您

因為我怕會最後都上法院...

我真的很急T_T

惡狼神 104-11-18 21:12

律師你好 小弟在今年1月份跟一台運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以下為過程

那天下班騎車經過永和的某條路跟一台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是路口出來然後要左轉的車輛

我是直行車 本人 在錄筆錄時有跟警察說 我確認到他的方向燈只閃一次他就轉了 我時速約50~60km 不確定有沒有壓到雙黃線 (有超速+壓線)

對方沒事 車輛受損

我左腳腳踝骨折 多處嚴重擦傷 住院一個禮拜 要開三次刀(已經開兩次)

協調由我親生父親去跟對方協調 也剛好瓦斯行老闆是認識的

第一次協調 對方說 包個紅包 修車費不用 我父親說那等我好一些再來處理

對方也同意(口頭約束並無任何文字證明)

大約過了快五個月 調解委員會寄信來說開調解

到了當天 因為本人腳不方便無法出席 我父親因為工作無法出席

有打給調解委員會說明無法出席 剛好對方已經到了

調解委員會請對方聽 跟對方說明 我有事情無法出席 改約下禮拜做調解

對方說 他因為這件事情差點被老闆解雇 不能延期

我只告訴對方 我盡量趕過去 並沒說一定會到 當天我沒去也沒有代理人去

當天晚上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我當天晚上也有去警察局了解狀況並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

隔沒幾天 我父親也有再去跟對方做調解結果 賠償改成包紅包跟修車費 衣服褲子 大約7000元

我們也同意並確認要如何和解等法院通知 來簽完 開庭時遞上給檢察官並告知檢察官我們已經和解撤銷提告

大約8月份法院通知來 打給對方完全不接電話 他也辭職了

第一次開庭對方表示她不和解 已經和解很多次我都不出面

後來檢察官只有跟我確定我有沒有壓線 超速 撞到他車子的哪個部位

我表示 我看監視器我有壓線 並且速度50~60 因為我緊急煞車 人飛出去 不知道撞到哪個部位

檢察官就說 那送肇事鑑定

鑑定出來 我的全部責任 對方沒有任何肇事責任

11月份開第二次 對方還是表示不和解

我表示我要和解對方不和解 前面談和解他都反悔 檢察官問我承不承認我有過失傷害 我考慮下後承認 並要求確認對方的診斷證明

車禍時間1/6 他證明為1/7開 1/7換藥 有兩個開放性挫傷

檢察官說 那她不和解檢察官就依法行事

以上為目前狀況

我想詢問律師 像這樣 通常檢察官會如何判決?

我還有什麼事情可以提出並要求調查?

瓦斯行老闆也表示說 他2014年11月份到他瓦斯行工作到1/6號跟我車禍

前面已經發生過三起車禍+我第四起 都是跟她車禍的人負全責 他都沒錯

我可以以此事件要求調查是否對方有製造假車禍的嫌疑嗎?

我如果請瓦斯行及當時有出面做調解的人出面作證我們有調解可是他都反悔 會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嗎?

謝謝!以上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緩起訴之條件,檢察官會依法起訴,交由法院審理。 鑑定意見書已經作成,如果不服鑑定意見書,可以在收到意見書後30日內申請覆議。 都已經自白聲請調查證據對於過失傷害部分之認定影響不大,但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讓檢察官判斷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很困難)。 若是假車可以提醒檢察官,但要有證據證明,發生多次車禍並無法說明有製造假車禍之行為。 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要本人簽名並經法院核定才會有效,調解期間的協商、磋商,並無法說明對方已經同意並達成調解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建議你再跟對方溝通,和解後請對方撤回告訴,若無法撤回過失傷害通常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繳納完罰金即可。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惡狼神 104-11-18 23: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 ... (恕刪)

那請問徐維宏律師 那這樣 大概如果判賠的話 會判多少? 過失傷害前科?

衰人 104-11-18 20:14

去年七月我開砂石車閃前方無故減速客車後輪有撞到他我不知道

 

後照鏡看他也一路跟在我後面,後來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

 

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受傷的罰單,都繳完了,

 

對方報案時也稱無受傷,過了幾個月對方拿精神科的診斷說要告傷害

 

告我業務過失傷害,檢查官又起訴公共危險的肇逃,

 

開庭時對方也是說車禍發生沒有外傷,是心理創傷,

 

詳細是對方車禍後一星期頭暈去掛急診,診斷書是寫疑似腦震盪

 

後來又看精神科,說是創傷壓力症候群,

 

開庭時也問他受的傷是心理的還是生理上的,對方也說是心理的創傷,

 

那這樣這種傷可以判肇事逃逸致人傷亡的傷嗎?

 

11月30號會判決,我是說希望判無罪,

 

如果有到時判有罪的話怎麼辦?這案子打無罪的機會高嗎?

 

傷害的部份有跟對方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一審如何判決,若一審判決有罪,仍可以再上訴,本件應有無罪之空間,盡量與對方協商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重點應係對方所受傷害車禍間有無因果關係,本件應仍有無罪之機會。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8 22:01

 你好肇事逃逸罪的致人死傷不包含心理創傷,不用擔心。

衰人 104-11-18 18:00

去年七月我開砂石車閃前方無故減速客車後輪有撞到他我不知道

後照鏡看他也一路跟在我後面,後來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

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受傷的罰單,都繳完了,

對方報案時也稱無受傷,過了幾個月對方拿精神科的診斷說要告傷害

告我業務過失傷害,檢查官又起訴公共危險的肇逃,

開庭時對方也是說車禍發生沒有外傷,是心理創傷,

詳細是對方車禍後一星期頭暈去掛急診,診斷書是寫疑似腦震盪

後來又看精神科,說是創傷壓力症候群,

開庭時也問他受的傷是心理的還是生理上的,對方也說是心理的創傷,

那這樣這種傷可以判肇事逃逸致人傷亡的傷嗎?

11月30號會判決,我是說希望判無罪,

如果有到時判有罪的話怎麼辦?這案子打無罪的機會高嗎?

傷害的部份有跟對方和解

jamesjan 104-11-18 16:26

律師你好,以這張圖的話,肇事責任歸屬如何判別?我爸是直行車,女方是橫向車。車禍照片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4273ns5gJVGYnNWTjJGRmdJclE&usp=sharing

車禍影片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273ns5gJVGRWN3aHRLU0NOUFk/view?usp=sharing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警方申請初判表,若不服初判表之判斷,則可以再向車鑑會聲請鑑定,盡量與對方協商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sjan 104-11-19 00: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警 ... (恕刪)

律師你好,有mail給你了,在麻煩你為我解說,謝謝。

欣怡 104-11-18 10:59

你好~

這次車禍採37分

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對方涉嫌超速駕駛,行經號誌管制路口(設有機車待轉區),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求償單中,牙齒的部分三顆醫生定價18萬,我目前問題如下:

1.牙齒目前狀況:門牙牙根攣縮,搖晃,牙齒表面裂痕,還會痛所以還無法做治療,醫師建議未來可能須植牙,但保險人員覺得我還沒做植牙部分,所以我要求的18萬完全不賠,這樣合理嗎?我該怎麼做?

2.關於精神賠償部分,牙齒未來可能反黑或其他後遺症,我是女性且算是面部傷殘,那我該要求多少?我可以列舉往後牙齒定期追蹤的門診費用和無法上班的費用嗎?

3.當時車禍醫生診斷證明上並未開立宜休養多久,但頭部外傷有給我一張注意事項註明觀察3~7天是否有內出血情形,但因為腳部有傷口且上班是用站的方式,所以我一個月都沒辦法上班,但保險也不賠,說我沒有醫生證明.   現在事隔3個月傷勢已好,我可以請醫院再幫我補開嗎?

4.對方傷勢輕微擦傷且隔天可正常上班,精神賠償要求2萬,我認為太多,但對方保險人員口氣很差叫我也開立證明,說這樣我的精神賠償也太高甚麼的,一直護對方.....

NEFI 104-12-03 02:10

我也是被對方撞斷三顆牙齒

今天初判表出來

我方涉有未注意車前狀態

他方轉向缺失(右轉未注意右後方有來車)

我想請問一下 你所謂的責任歸屬37分是如何定義?

其實可以不用理會對方保險說什麼

如果保險不賠 就是肇事者要陪

如果保險的金額你不滿意

你可以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他們會比較公正)

我的牙齒是做全瓷冠 

我總共要求20萬然後精神賠償要求12萬

 

希望對你有幫助

Emma 104-11-17 18:27

家人與人發生車禍糾紛,今日開庭由於我們真的家境不好,和解金想分期付,但對方堅持不要,法官說由於家人以前有前科   如果不在下禮拜和解金全付的話   肯定會被關   但我們真的沒有那麼多錢真的會因過失傷害直接被關嗎?  因為他是唯一的經濟支住  真的沒其他辦法嗎?  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罰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入監服刑的刑的機會相對來說比較低。

不過倘若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還是應該要盡量達成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仍持續協商,若對方未受重傷死亡,基本上均仍可易科罰金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維 104-11-16 21:54

前天下午快一點多時發生車禍 由於前車急剎 我也急剎可是還是停不下車子 撞上去了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車子都受傷蠻嚴重的 對方的車尾全燬

前車說他有看到野?跑出來 我閈公司的3.5T小貨車出來送貨 我跟對方都閈在省道的內車道

車禍後有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 警察有拍照跟晝是故圖 當天我問老闆他說有保險後來 到了16號對方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我說我我閈的小貨車保險 對方的車去原廠估修到好要20機萬元 我今天問老闆他說業務沒有給他加到保險 我現在該這麼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2:39

 您應該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縱然是您有過失,對方請求維修的零件部分您也可以主張折舊。

一、這樣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二、要確認對方無受傷,如果有傷的話六個月內可能被告過失傷害罪。

三、車損部分可答辯零件折舊。

四、你說的情況要主張對方過失或與有過失會有點難。

五、儘量談和解調解,至少談個分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維 104-11-16 21:00

14號下午快一點多時發生車禍 前車急剎 我也急剎可是還是停不下 撞上去了  

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車子都受傷蠻嚴重的 對方的車尾全燬

前車說他有看到野?跑出來 我閈公司的3.5T小貨車出來送貨 當天發生車禍後有打110叫警察來處理

當天我問老闆他說有保險 到了16號對方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我

說我我閈的小貨車保險 對方的車去原廠估修到好要20機萬元  我今天問老闆他說業務沒有給他加到保險 我現在該這麼辦

由您的陳述,該事件應由你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依照民法規定,受僱人執行職務侵害他人權利者,公司應負連帶責任(不過,向被害人賠償後,仍得向受僱人請求)。

至於費用部分,可以區分為修理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於對方的車子並非新車,在訴訟時材料部份可以依照受害車輛的使用年度主張折舊。

阿維 104-12-10 18:10

請問一下我發生車禍的那台貨車四年跑22萬公里多 我懷疑那天剛好剎車壞了

這可以查嗎?  還有我那天發生車禍車頭撞到了時車頭剎車油跑出來

我在這這間公司上班第8天就發生車禍這樣我可以要老闆全賠嗎?

老闆沒加保險也沒說

 

小阿柔 104-11-16 12:09
我在前幾天因為下班跟同事去唱歌喝酒,結束後我自行騎機車返家,在返家途中有發生車禍,雙方都有受傷送醫,對方在製作筆錄時有說不對我提告要跟我和解,我在醫院進行酒測吐氣時是0.30,警察說是公共危險罪,我想問說如果開庭會被罰款多少錢?會被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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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淑珍 (蘇律師) 104-11-16 20:38
回覆 小阿柔 的發言內容:
我在前幾天因為下班跟同事去唱歌喝酒,結束後我自行騎機車返家,在返家途中有發生車禍,雙方都有受傷送醫, ... (恕刪)

您好,酒駕肇事涉及行政罰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民事部分視對方意願尚得以和解處理,

行政罰鍰部分則屬行政處分,待收到行政機關函後若您認為有主張之餘地仍得提起行政救濟

刑事部分,則屬公訴罪,必然會到檢察官那邊,但視您犯罪情節輕重,或可爭取緩起訴,倘不幸遭到檢察官起訴,則依目前刑法規定,您會受到有期徒刑之宣判,會有前科,但可能得易科罰金(仍須視您案件事實)。

以上若欲深入了解,請洽本所電話詢問,謝謝︿︿

rachel 104-11-16 00:06

您好,11月13日發生車禍事故,我是汽車,對方是機車,互相相撞,當下有請警察處理,對方受傷(擦傷),有去醫院處理,也有打電話慰問對方,問情況如何,對方說沒事,15號早上對方他媽打電話狂罵,說我沒有在後續關心慰問,我心裡想說過幾天再打,當天中午,我就又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沒接我的電話,當天晚上,他媽又打給我,狂罵都是我的錯,一定是我沒看路??,像這種情形,我可以不理他媽嗎?他媽有點??不是很理智,他媽再打來問車禍的問題,可以說我請我的保險公司跟您談嗎?我只打給當事人慰問受傷的事情,假如當事人都不接我的電話呢?該怎麼辦?或是都要讓他媽處理,那我該如何做呢?

一,對方媽媽打電話來的時候說話要小心, 以免對方錄下對你不利的證據.

二,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

三,小車禍可以調解儘量調解.如果不知如何調解可以找律師協助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古亭捷運站3號出口狀元吉第大樓

阿貫 104-11-15 00:12

各位資深專家們好,我真的很心急需幫我女友解決車禍問題,想請教機車車禍整個處理流程,因為我們真的沒有遇過這種事?車禍時間在11月12日禮拜四的17點五分發生,當時我女友騎車直路下坡,直路前方右邊是肇事者公司大門口,他們公司也是下班時段所以有他們警衛在指揮,但我女友跟我說警衛完全不是站在明顯的位置在指揮與欄後方來車,肇事者也未聽從指揮者行駛,而直接騎出左轉以至路中,當我女友發現肇事者突然出現警覺後立即煞車也就撞上肇事者機車前方避震器,我女友當場摔車屁股從機車坐墊高度懸空撞上地面,右手手肘也著地撞傷,頭部也撞上地面因有攜帶安全帽才無大礙,當下我女友摔傷後驚嚇過度倒地被他們員工扶進去,警覺後才知雙方機車已被他們員工遷離移動過現場說會阻礙交通,當下因對方公司人多也前往關心,嘴掛跟我女友說這點小車禍人沒事私底下和解就好不要報警,我女友當時才打給我叫我過去,我到現場時肇事者同事也一直掛嘴說因道路沒有畫線所以責任歸屬不完全是肇事者錯,叫我們不要報警然後看機車維修費她六我女友四,還是她七我女友三這樣和解,我當下沒有答應他們什麼先去問女友傷勢如何有傷到什麼部位,她就說屁股很痛還有手肘很痛,我就跟他們說現在已經有人受傷我覺得要報警後續再講,對方一直要求這可以和解什麼的話,因為他們公司內有一隻攝影機剛好往大門口拍攝,我們要求看影片還原當時情況是怎樣,但肇事者同事說剛剛好攝影機在前兩天壞掉了所以沒有辦法,反正我當時就是要報警了,警察也來了要我們先談看是不是要和解?對方又說七三分賠償車維修人沒事就好這樣的話,我就不服為什麼我女友受傷還要受這種委屈,我就說這是對方突然衝出來我們直路沒有錯為什麼還要求七三分,當下我站出來示範我女友大概跟我解說的當時情況,雙方都有疑問無法達到共識,警察就直接叫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到了警局雙方都做酒測沒有酒精反應,做完筆錄警察就說等妳們協調好再說,當時我說要帶我女友去照X光,因為我女友說他很痛,肇事者就說剛好前面就有一間他帶我們去,照完X光結果醫生說〔臀部挫傷?薦椎骨折右肘挫擦傷〕,當下肇事者老公也來醫院了,之後她老公就去照我女友的機車情況,他說看怎樣再告知他,當下車行老闆估價單開出了,隔天拿給肇事者老公看之後說對方維修費太貴,要求車要給他認識的人修理,他說估價單的全部他都會修,但要求給他認識的車行修,我們說這間老闆我比較信任所以我到現場我就沒有同意他提的要求,老闆就跟肇事者老公說,你把估價單傳給你認識的車行評估看是否價錢相差很多,如果價錢差沒有很多老闆說可以以你評估到的價錢做維修費,但肇事者詳細看了一下我女友的車有三部分可以做美容打蠟等處理方式做解決,一直能壓就壓的態度,我女友也退讓一步答應了,事後電話中提到醫療費前後約一千元要求對方事後支付,但到現在無消無息,我們該怎麼辦?我女友骨折地方也好痛真的很心疼她,也都沒有提出慰問金部分,連醫療前後費用都沒有著落,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嗎?真的希望妳們的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5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就請員警提供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釐清肇事責任之後,追究對方民刑事責任

2、有關於修繕費用的部分,其實不用過於堅持,倘若對方確實可以修繕好,還是可以交由對方修繕,然後由我方進行檢查,此部分可以以簽立和解書的方式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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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對方查無肇事責任,就沒有辦法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杯具 104-11-14 00:14

經由妹妹的介紹,向一位自稱是高醫婦產科幫忙接生的護士買了手機,可是到了預定交貨的日子,她總是推託無法前來,或者說貨品卡海關各式各樣的理由。
曾經在一個禮拜之內她用了出車禍、在台中出庭、她媽媽死掉等藉口。要親自去找他拿取貨品也是推託無法出現,或者說會親自拿給我們,可是總是沒有出現,只有跟我們收錢的時候最準時。
等到我們發覺不對勁要請她退款給我們的時候,她雖然一口答應要退款給我們,但拿出來的錢除了第一次退還的一萬兩千元之後,都是一千、三千的還,並且從我們匯款到現在已經拖欠了一個多月。
我們明明是跟他買東西,可是東西沒有,錢也像這樣要不到,感覺就是被騙了借錢給她一樣。

而她的態度非常理直氣壯,覺得她沒有跑掉,就不是詐欺。常常以死相逼、滿口謊言使用化名和別人的帳戶要我們匯款。
電話去165跟警方求助,警察也建議我們不要提出詐欺的告訴,因為無法成立,對方一直有在跟我們聯絡,而且也有償還部份的錢,並且一直都聲稱要償還。
還說如果我們提出告訴,對方可能會反告我們,因為只要提出詐欺的告訴,就會凍結對方的帳戶,而對方如果帳戶裡面有錢,就會說我們凍結他的帳戶,害他無法清償其他的債務,讓他遭受損失,而向我們求償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真的無法成立詐欺,我們的錢還有沒有其他方式能要得回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以民事途徑救濟,如支付命令、或是小額訴訟

2、倘若要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避免誣告問題。

CHERRY 104-11-13 20:38

 我的考卷題目...-  -

案例: A公司職員 辜若桐 受公司指派赴高雄與乙公司辦理議約事項,

未料在往高雄的高速公路上與 蔡小湖 所駕駛的車輛發生車禍,經鑑定 辜若桐

有百分之百的過失.

另外,A公司另外指派董事 辜丹 赴新竹與 丙公司辦理土地買賣,

未料辜丹 行經桃園時竟下交流道  私會情夫,於前往汽車旅館的路上發生車禍撞傷行人 金牙駒.

請詳細附理由說明A公司對蔡小湖及金牙駒應否負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員工執行職務致他人受損害,公司必須連帶負責,不過對於該員工有求償權。

2、有關於公司董事的行為,與執行職務無關,所以公司不負責任

3、不過因為是學術題目,所以往往涉及學說及任課老師的個人見解,故而本文的回覆對於您的解題應無幫助。

小傅 104-11-13 13:36

想詢問一下 

10/2號 發生車禍 至今 對方只有跟我說保限公司會幫他處理 他不介入

保險公司說按件要跑要2個星期工作天 等評判出來有問題在理賠

過了3個星期 他說 警察畫的圖我是轉彎車 他們客戶直線車所以不理賠

我是右轉車當下方向燈已打了10秒 右側一台機車直行

與我發生擦撞汽車右側方向燈蓋面板刮傷

當下機車騎士騎走了 我有報警處理 警察是跟我說未禮讓直行車是我的錯

路權問題 對方也是這麼說路權對沒有必要賠 那肇事逃逸 警察開一張3000元罰單 就此結案 

可是他肇事逃逸 並無傷亡 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給對方所以我無法再作提告了嗎?

調解也沒去 也沒失下和解 案子結束了嗎???

我是想提告肇事逃逸 賠損修車費用 聽人說法院一罪不二罰 所以車的損傷自認倒楣嗎???

104-11-13 13:30

前幾天發生車禍,開車轉進巷子的時候,當下前面跟旁邊都沒有看到人,之後是路人發現我車的右邊躺著一個小妹妹,當下也有報案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前天跟對方約談和解,保險公司主張我方需要負的責任約3成,對方7成,因為對方小妹妹只有2歲8個月,在沒有大人看顧的情況下,自己一個人在車道上玩耍,所以我方有絕對路權,請問保險公司這樣定義是正確的嗎?因為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遠超出保險公司所以預估的金額很多很多,雙方談完後,保險公司有建議我方送鑑定委員會,來釐清肇事責任,如果之後對方,還是無法接受我方所提出來的金額,讓我們下一步該如何進行?

沈恆 (沈律師) 104-11-13 14:40

您好!

車禍責任通常要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對方若要求更高額賠償的話,可由法官裁判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