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培培 104-12-11 09:01
你好,有天晚上,我開車協助朋友在路邊找他的車,剛好找到,在機車道把車停了下來,聊了一會兒,她正要下車,(還沒下車),駕駛左後方一輛機車速度很快的撞上我的汽車,我車還往前移動了一下,他飛出去跌倒,我左後方車嚴重損毀,他現在過一個月人也還好了!沒什麼太大問題,我想知道這樣的車禍案件,責任的比例是如何判定,對方一直認定我全錯!想要我賠償,但我車也修將近10000元!不曉得是如何判定

如果調解不成立建議到法院進行訴訟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
你也可以提出你的修車費用估價單或收據

您好:

1.  依您情況,應屬違規停車妨礙其他往來車輛通行之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若對方係在綠燈情形下通行、符合道路速限並注意交通情況,因此導致車禍,您恐負較大之肇事責任過失傷害,同時必須賠償相關民事求償,因此建議先行確定車禍發生的實際情形,包括您當時臨停的地點、有無打警示燈、機車的時速、機車駕駛有無使用手機等,但是若您有打警示燈、司機也在車上待命、道路剩餘寬度足夠讓一部車順利通行,道路視線也沒有轉角或障礙物,而機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路況(可能講手機或當低頭族)為肇事主因,您違規併排停車為肇事次因。您僅有違規停車罰單及3成過失責任,對方必須負擔7成責任

2.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2-11 10:54

您好:

依您所述,您似乎是停在機車行駛道路上讓朋友下去牽車,可能會有違規併排之情形;

但由於你是車停止之情形下遭機車追撞,可能過失程度上後車要負較大責任

惟最後還是要以車禍鑑定為主,並據此計算賠償金額。

阿維 104-12-10 18:31

請問一下哦 我發生車禍的那台貨車四年跑22萬公里多

我現在懷疑那天貨車剛好剎車壞了 這可以查嗎?還是剎車都沒保養更換

還有發生車禍車頭有撞到剎車油有跑出來

還有我在這間公司上班第8天就發生車禍 勞保不知道有沒有加 我在上班第七天時會計才問我要不要加榮健保

老闆沒加保險也沒說 

Chris 104-12-10 15:50

我太太是行人因遭機車同向從後方追撞,對方全責,我太太顱內出血造成嗅覺喪失,因調解不成已提告,目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前幾天已經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想請問,不管是筆錄還是初判表,甚至是偵查庭對方自白,雖有辯稱天色氣候不佳,但都有表明是他直接追撞我太太,所以對於肇責沒有什麼爭議。我查過版上很多案例,一般這樣的過失傷害如果肇責明確沒什麼爭議,沒有調解可能,且檢察官在偵查庭跟被告說如果你們和解條件沒有共識那就不浪費間直接送交法官審判,為什麼收到的是一般起訴書,不是聲請簡易判決?請問檢察官是否有其他考量?

還有目前我太太台中榮總就診,也開了診斷書,證明因車禍外傷造成嗅覺喪失,但是因為提告時,警察只說只要當時送急診那張診斷書提告就可以,所以沒有把嗅覺喪失診斷書附上,偵查庭時檢察官也跟我太太說一問一答,所以我太太乖乖的檢察官沒問就沒多說,過程中因為檢察官問到賠償金額,所以有提到我們因為嗅覺喪失所以要求精神賠償,但是起訴書是用一般過失傷害提告,請問後續開庭後,我們可以自己補上診斷書請法官依過失傷害審判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決聲請書也是起訴書的一種。

2、應該馬上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給法院,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為過失重傷,並且準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求償

Alex 104-12-09 21:46

在10/25日時發生車禍(兩台機車對撞)
對方傷勢比較嚴重 手腕骨折(據對方說要休息半年) 眼角被自己眼鏡割傷縫8針
我(縫5針下巴),輕微腦震盪,身上擦傷(有驗傷
我方乘客(全身多處擦傷)(有驗傷
我方與對方車輛全損

在一個月後我取得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對方(越南人)
1.紅燈(依監視錄影資料)。<第53條第1項>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方駕駛與乘客
均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在我取得報告前 對方的態度是他也是綠燈出來,塞車之後紅燈被我撞上,他的傷比我嚴重,是我撞上去的,所以希望私下不賠償和解


在我取得報告後 對方態度轉變 再從11/17號開始談後 到 11/23號 對方說 只賠償 1萬5 之後 我回傳訊息表示我的修車費需要1萬8不可能以1萬5和解並要求2萬5(包含醫藥費賠償金) 之後 對方就不理我,在今天跟他通過電話後,對方的態度就是 只拿出1萬5 要就和解,不要就去法院,並且態度強硬,說我超速撞上他怎樣的(但當時是跟著前車的速度前進),而且說他骨折醫生建議休養半年在家休養無收入,家裡只靠他老婆的一份收入,只願意賠償1萬5,他自己說還要付小孩保母的費用1個月1萬8 ,沒額外的錢賠償我了...之類的話
再者對方無強制險,所以我也得不到賠償金與醫藥費,對方一直堅持醫藥費幾百塊要我自行吸收。
而且對方從事發後對方硬坳不認錯態度不佳,還傳簡訊教訓我說過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撞上他怎麼的,而且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方的傷勢。

(1)請問這種情況我要如何處理呢?(對方態度強硬如果我不接受他開的和解金就上法院
(該先申請調解或是繼續私下談判還是直接上法院告他

(2)如果上法院控告他,該告民事還是刑事呢?

(3)如果我刑事告對方傷害罪,對方是否也會告我傷害罪呢?

(4)律師是否要額外付費去找才能去控告他?(小弟家境不富裕

(5)除了車損醫藥費這寫實質損害以外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金呢?

我只是一個自己在外地念書的大學生,實在不清楚這件事情如何處理?,
我心腸軟也不想跟對方開口太多,只是對方好像看我好欺負,一直態度不佳,
請各位幫我解答,拜託各位了!

小丞 104-12-08 23:1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前幾天出車禍車禍當下昏迷約10分鐘左右! 我醒來的時候!機車已經被移動過! 對方還在現場! 然後救護車來的時候! 他堅持不讓我上車! 等到警察來的時候! 他卻跑走! 可是我對車禍前的記憶是空白的! 之後警方有找到人 機車不是我的! 對方拖了26天才去做筆錄! 請問我該如何求償? 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來來 104-12-08 22:55

今日車禍初步鑑定出來,上面標示 因現有資訊難以客觀判定肇責 ,

這樣 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嗎 ? 還是只能申請車禍專業鑑定 才能理賠 ?

delia 104-12-07 23:16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你好:

要看你與房仲間之委託銷售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買賣契約上已經告知雙方需要負擔奢侈稅,且你無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張免稅,至於是否有其他款情形要依具體情況判斷。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是以訂定銷售契約之日去認定。 房仲是否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因為大部分是口頭,所以到時您可能要傳喚相關人員到庭幫您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lia 104-12-08 23: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delia 104-12-09 00: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安33 104-12-07 11:29

文長抱歉, 由於是事後報案, 我方也會吃點虧, 想請教各位專家們如何調解此事使之圓滿

這場車禍發生在去年的六月, 當事人是我男友(以下稱乙)

當時他正要來找我的路上, 他騎車行駛於桃園縱貫公路上, 時間約下午五點, 天色明亮

縱貫公路車流量一般, 經乙敘述當時左邊是台公車

號誌剛由紅轉錄, 正起步不到一公尺時, 忽有位女騎士(以下稱甲)位公車前經過橫切進騎樓,  

乙即時反應煞住車, 並未與甲碰撞, 不過由於重心不穩往右邊摔倒, 

甲也注意到乙跌倒, 趕緊上前來查看和道歉, 這時鄰近的交警發現騷動前來慰問查看, 

甲和交警說沒事能自己處理, 可能是沒碰撞或嚴重傷害, 交警看了看就離開回到他的崗位

乙試圖要爬起時, 才發現腳竟很痛並無法站立, 牽起車後, 甲提議帶他至右後方骨科查看,

乙候診時撥了通電話給我說發生車禍, 人在骨科, 約莫十分鐘後我趕到

乙和我說了事發經過, 聽完後我看看在不遠處的甲, 她和我眼神對上後上前來說真的很抱歉

並不是故意害他這樣的, 她為了趕著五點上班, 沒有看車才衝出, 

見她眼睛紅紅淚水在眼匡打轉, 再加上還不清楚傷勢

我邊安撫著她說沒關係, 等醫生看再說,

最後是小腿骨頭裂, 需打石膏休養三個月, 再加上復健, 才能正常行走

由於乙的職業需用腳力, 無法站立或正常行走對工作和生活都極為不便

便提議還是要到派出所報案, 甲也同意, 並和她剛趕到兩個朋友一同前往派出所

騎車載著乙到派出所, 用步行的甲和朋友在筆錄做一半時才慢慢走到

換甲做筆錄時她的神情及說詞都變了, 說法也變為停好車, 拿了包包要走進店裡才發現乙跌倒

陪同至骨科也只是基於好心, 一旁的兩個朋友也激動的說又沒撞到乙, 他自己要跌倒的不關甲事

從此開始這場官司.....

在三次開庭來由於甲說詞有些反覆也有邏輯不通之處, 可以猜出法官其實比較偏向乙方說法, 也請到了當時的交警, 不過由於事隔三個月以上, 交警也是事後才來關切不清楚實際狀況, 只好送鑑定

目前也已收到交通部行車事故鑑定書, 鑑定意見為:

1. 甲駕駛重型機車行經無號誌交叉口, 左轉彎車未讓對向執行車先行, 為肇事主因

2. 乙駕駛重型機車行經無號誌交叉口, 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且為充分注意車前狀況,

   為肇事次因

想請問需要再申請一次鑑定嗎? 或是法官會依照鑑定書採取可能的七三分比例判決呢?

謝謝各位花時間閱讀.....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8 14:29

您好

如果您們對您男友有肇事次因有異見  確實可考慮再申請交通鑑定

另應注意的是 倘若是刑事案件  即使只有三成的過失   只要對方有受傷 仍會成立過失傷害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安33 104-12-09 09:2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您們對您男友有肇事次因有異見  確實可考慮再申請交通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建議, 應該會照您說的再申請一次鑑定! 請問有特別要再提出什麼好讓鑑定結果不一樣嗎? 另外讓我們不解的是, 鑑定意見和另一張(忘記是研判表還是什麼)中都提到應注意未注意車前狀況, 但我們認為就是因為注意到了才未發生碰撞.....才所幸只有一方受傷, 又說未減速慢行, 事實是紅燈綠燈是剛起步之時...若所有車非停滯中左轉的車輛又怎麼敢穿越車流量如此大的縱貫公路...等等邏輯可推斷之事, 雖是事後報案無憑無據沒錯, 但還是讓我們蠻不平的.

阿強 104-12-05 21:4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RLti2zpcI  東森新聞

台中大雅永和路11/27號晚間發生車禍  那騎士是我母親   下班時間發生車禍   我母親 左肩勒帶斷裂 打鋼板(自費) 開刀  腦部瘀血  腦震盪  後續要再定期觀察   後續還要復健    一年後 又要取鋼板   我們要求  醫療賠賞  但飼主澳蠻 說我們又沒有要賠全部(開刀前他不是這樣講的)   後來又堅持狗不是他的 然後又說  要錢付開刀費就和解 真的是有夠........      現在打算走司法途徑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狗不是他的,為何要跟我方商討賠償?不合常理。

2、建議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並且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阿強 104-12-05 20: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RLti2zpcI  東森新聞

台中大雅永和路11/27號晚間發生車禍  那騎士是我母親   下班時間發生車禍   我母親 左肩勒帶斷裂 打鋼板(自費) 開刀  腦部瘀血  腦震盪  後續要再定期觀察   後續還要復健    一年後 又要取鋼板   我們要求  醫療賠賞  但飼主澳蠻 說我們又沒有要賠全部(開刀前他不是這樣講的)   後來又堅持狗不是他的 然後又說  要錢付開刀費就和解 真的是有夠........      現在打算走司法途徑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向飼主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5 22:20

 你好,飼主應就看管寵物疏失負責,你們要在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復健費用及慰撫金等賠償。如您怕對方脫產可以先聲請假扣押,另外也可以一邊蒐集對方飼養該名寵物證據

您好:

您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他費用,建議先蒐集對方為狗之飼主之證據,並保留所有支出費用之收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小林 104-12-05 17:03

各位律師、專家們好

敝人於103年4月有一場車禍肇事逃逸,案件10個多月後因臨檢遭逮捕,

在先前在104年9月時已經有在法院內調解調解,

並在調解委員的提議下雙方協議和解並於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內容,

(敝人提出的賠償僅有交通工具損害的賠償而已,其餘損失含醫療費自己吸收)

在上個月11月初最後一次開庭,當天被告因為第三次吸毒所以正在勒戒所,

和解筆錄上是載明從11月起開始做分期賠償,

開庭時審判長詢問雙方意見後,

被告說他因為入監的關係希望將賠償時間延後10~12個月,

在庭上本人表示不同意,但有提出願意降約3成的賠償希望他請家人代為賠償,

審判長亦覺得敝人提出的條件非常難得希望被告配合,

並且審判長在庭上給予被告到11月底的期限想辦法賠償,

因為此案件在11月底就確定要宣判了,

在11月26號時因為音訊全無也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要賠償,

於是心急之下寫了一封民事陳報狀到法院,

內容表示和解後從監理站車號查詢才知道被告因從民國96年起已欠繳國庫罰單數萬元,

因此賠償部分申請強制支付也是拿不到賠償,表示會放棄強制支付但希望加重刑責!

以上敝人的問題是民事陳報狀的效力是否會影響到敝人申請強制支付呢??

因為剛剛才從親戚得知如果確定被告名下有動產也是可以申請強制,不一定是要戶頭上有財產才能申請強制支付...

敝人月收入扣除房租只有約八千塊,因為此事故欠朋友的錢還沒還完,即便是幾千塊的賠償對我都很重要...

目前判決書尚未收到

謝謝各位律師、專家耐心看完此篇文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對方沒有依調解書履行,您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與刑事案件無涉。

2、倘若對方沒有履行,法院卻給緩刑,您可以聲請檢察官上訴。

一、刑事刑事民事民事

二、刑事部分肇事逃逸一般來說是判一年,因為法條規定一年以上,但是法官又覺得一年以上好重,所以大部分都是判個一年。差別是在於有調解和解的話法官會考慮給他緩刑

三、對方是吸毒的話比較難以期待他會有錢可以還給你。

四、如果是調解成立的話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的,接下來就是你的強制執行功力如何了。在強制執行的領域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

五、在這個二十二K的年代要賺錢真的是不容易,除了薪水以外可以考慮做一些小生意,至於做什麼就看你的興趣了。領薪水要致富比較難,做商人比較有機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林 104-12-07 21:15

謝謝回覆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只判九個月...

判決書上說被告傷害逃逸罪是累犯且有三次毒品案件,

文中最後說...

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重典,其犯罪具體情況觀之,在客觀上足以引發一般人同情,上可憫恕...

阿偉 104-12-05 00:10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因車禍鎖骨骨折內固定手術後已拔釘,受傷的部位明顯凹陷,但不影響活動一切都正常,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1.請問我只是脫衣後明顯看的出患處畸形但手仍能舉高活動正常,是否還符合勞保失能第十三級鎖骨失能的條件呢?

2.曾經有請主治醫師協助失能診斷,但醫師說患處變形沒關係也拒絕開立診斷證明,如果確定鎖骨畸形且無法再治療,醫生再不幫我開診斷書該怎麼辦?有沒有規範醫生有義務幫病患開立診斷書的法條嗎?

有勞各位律師解惑,感謝再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09:09

您好,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醫療法醫生不得拒絕開立診斷證明書。

2、不過醫院無須依據病患的要求內容開立,可以依據其專業判斷紀載內容。

3、對於勞保局的認定倘若不服可以提出異議。

伊恩 104-12-04 19:41

你好,小弟在10/31日不幸發生車禍,對方肇事原因是疲勞駕駛導致追撞本人,我們當下都受了傷 由熱心路人通報警察由救護車送往同間醫院,在急診室內對方一直抱歉說會陪起該負的責任,後檢查出是韌帶斷裂,後續可能需要開刀和長時間復健,且可能一段時間不能上班,於是和對方報告狀況,但從此後對方都不接電話,且傳簡訊說一切交由保險公司理賠,一個月過去了...對方保險公司出面...拿出和解書說我們先調解(物損部分),小弟不明白的是...和解是可以分開的嗎?因擔心簽下去後續醫療費及沒上班費用可能就拿不到了...如果可以要注意哪些事項?要是對方一直無誠意和解,最晚要在何時提出過失傷害罪?請幫忙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起刑事告訴,則應於事發六個月內提出,若要分部分和解,則應在和解書內容註記不包含那些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伊恩 104-12-04 20:12

律師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關於賠償問題 因小弟傷勢不明,不知道要休息多久...公司已經把我辦理留職停薪了,這段時間損失的收入 月薪(本薪還是有包含加給)、分紅(小弟在科技廠任職)、年終 等等也都可以要求理賠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22:52

 您可以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等到和解成立再撤回民事和解不等於刑事撤回告訴,但能達成和解刑事判決對被告會有利。

小偉 104-12-04 17:00

您好  我有個問題想尋求解答

事由:
事發前天跟朋友慶生,有喝了點酒,但12點就結束了,隔天早上8點與跟朋友騎車去運動,當時因為卡車司機違規左轉造成我跟朋友發生車禍,我朋友受傷及車毀,我已經煞車人車幾乎沒碰撞傷害,隨後警方做筆錄酒測,發現我超過0.35,所以開單酒駕肇事,所以以公共危險罪,來將現行犯移送法院,後來法官判5~6萬塊可緩起刑

問題1
車禍對象是我朋友跟卡車司機,因為我有喝酒所以只是當事人就會被判酒駕肇事?

問題2
如果只是單純酒駕,罰金是否是以下金額
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亳克以上未滿0.4亳克或血液中酒精
罰款部分:(機器腳踏車)
期限內繳納:22500

mini 104-12-04 11:20

請問車禍事故刑事庭法官請產假四個月可以聲請換法官嗎?民事庭也一併停擺是在等刑事庭嗎?對方當事人已被起訴,謝謝!

一、法官除非有迴避事由,不然是不能換法官的。

二、如果你是被告的立場,建議你不要去催法官。

三、如果你是告訴人的立場,你如果怕時間拖久了對方會脫產,則建議你考慮是否辦假扣押先把對方財產扣起來再慢慢告。

四、一般我不建議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除非在極端少數的情況,不然法官迴避的聲請常常是被駁回的,如果你法官迴避的聲請被駁回然後案件回到原來的法官手上,你真的覺得這樣好嗎?

五、訴訟不會快,這個你要有心理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15:12

 您好,如果您是怕對方脫產,可以先聲請假扣押。如果您的民事是附帶民事訴訟程序,通常刑庭法官會再移出去給民庭需要時間等待。

ABIGAIL 104-12-03 20:44

您好,我想請求大家拜託幫幫忙~~

今年的10/25發生的車禍案件,我騎摩托車在等紅綠燈,對方開小貨車酒駕沒注意到紅燈,直接從後面追撞我,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也有搭救護車去醫院看醫生。事後本來對方從電話中和我方達成協議某天以某一筆金額和解,但至今對方遲遲不肯拿出這筆金額,不願意和解。據對方說明已是第四次酒駕,很多人說可以提告傷害罪用「刑事民事」。但假如我方勝訴,法院判賠了多少錢,而對方始終拿不出錢,或者名下也沒有財產的話,該怎麼辦呢?? 拜託 

您好:

建議可以先告知將會提起刑事告訴,再和對方協議看看,若仍協議不成,可以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另需注意刑事告訴應在六個月內提起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18

 你有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對於被告確實可以起到威嚇作用。如果你怕對方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

Kimmy 104-12-03 11:33

您好,我想詢問,車禍案件,我方是汽車,要左轉,也有打方向燈機車不知道是因為車速過快來不及,還是他要超車,直接撞到我左邊駕駛座門,因對方車速很快所以後面載的人有飛出去,有報警跟事後醫院處理,機車雙載兩人都為未成年,我方車為公司租賃車,所以由保險公司處理調解中,但可能因為修車費用金額龐大談不攏,對方家長目前說要告我傷害,所以我的責任是比較大嗎? 因為對方真的騎很快,非常大的撞擊,人飛很遠

有諮詢過其他網站,但有說報案三聯單上為第一個的人,是責任較大者,是有這樣的說法嗎?

唐德華律師 (Eric) 104-12-03 12:53
回覆 Kimmy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詢問,車禍案件,我方是汽車,要左轉,也有打方向燈機車不知道是因為車速過快來不及,還 ... (恕刪)

  壹、刑事部分:

一、刑事責任焦點會在你本身行為有否為車禍的肇事因素,若為肇事因素之一,則會涉及過失傷害等罪,至於肇事責任輕重,會影響的是刑度高低。因此,你若想完全脫免刑事責任,則需你的行為非屬車禍之肇事因素。而肇因因素有無,會因車輛撞擊點、道路號誌、車道狀況等等而有不同,因此,就你行為是否為肇事因素,建議你攜帶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等資料洽詢專業律師研判。

二、地檢署一般處理此種案件,會參考車禍鑑定委員會做出之鑑定報告,決定是否起訴,而後續法院審理也是。因此你應該在鑑定報告做成前,積極向鑑定機關說明案情,使鑑定報告做出有力你的判定。若等鑑定報告出來,再爭執鑑定結果,只會事倍功半。

貳、民事部分:

民事過失相抵之規定,因此肇事責任輕重將影響賠償金額多寡,而這部分,法院一般審理也會參考鑑定報告。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立詳法律事務所唐德華律師0939-601-296。

 

Kimmy 104-12-03 13:56

 補充:道路只有一線,當時對方是在內側跨越雙黃線撞轎車,照理來說機車應該是要騎在外側

如果是他是要左轉,那撞擊力道應該不會這麼大,那他是要超車所以就沒有減速人才會導致飛出去

 

 

阿祐 104-12-02 21:56

請問一下 我晚上騎車在路上 前方有車禍事故但因為他們沒放三角警示的牌子  前面機車煞車 我撞上他機車後方 他的排氣管掉下來 我腳有流血 對方有請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過了12天跟我索賠機車費用3000

 

還跟我索賠說他不能 騎車 這12天的計程車費用總共8000 假如我不想放他那麼多該怎麼做呢 感覺被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的原因,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

2、對方是排氣管損壞,很快就可以修好,應該不需要交通費,本文認為這個部分的請求可以拒絕。另外,修繕費用的部分,可以主張零件的折舊扣除。

阿秀 104-12-02 20:23

前陣子車禍

初判雙方皆有責任,但對方就是咬定是我的錯

且有傳簡訊說要找議員去見我的上司

明顯是恐嚇我要我在上司面前觀感不好要讓我丟工作(工作性質一年一聘,聘僱與否上司決定)

 

後來一次商談講到此行為讓我感到害怕且壓力極大

對方態度頗差,甚至說出“怕個屁阿”之類的話

 

據悉恐嚇罪似乎不能撤告

因此想問是否去警方那邊請他們記錄下來(不是提告的那種筆錄,備忘錄類型的那種)然後申請調解

另外想請問恐嚇追訴期多久?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是必須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等才會構成,本文認為找議員去找您的上司,似難構成恐嚇罪。

2、程序上恐嚇屬於公訴罪,倘若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就無法撤告,至於民事上面,您隨時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08

 你好,單純說要找上司尚不涉犯恐嚇危安罪。不過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指出對方要求賠償不合理之處,並載明如故意讓你丟工作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等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104-12-02 08:01

您好,有關於之前詢問生父車禍往生,離婚的前妻現因覬覦理賠金,而想掙奪監護權,……

前妻從未撫養過此小孩!(證據已備齊)

現又動作出來,說會掙贏這理賠金,

前妻家負債龐大,自己工作不定,未撫養小孩過,

請問,對於已往生夫家該如何做?

辛苦將小孩拉拔大,照護,

現在人死了,要來將一切帶走……?

該怎麼辦…?因急迫…12/8要出庭……

誰能幫幫忙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前妻可惡行為還詢問……亡者車禍當月薪水……

(已由亡者媽媽代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理賠金的部分,要先看受益人有無指定為何人,若未指定,即為法定繼承人,離婚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當然她可能會透過監護權方式,來取得小孩財產的管理權,所以監護權可以先聲請改定,並請法官先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實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子女有不利的情事,另外,法院也會審酌子女的意願,如果子女長久與對方疏於聯繫,而您這方家人與子女關係緊密,子女的意願可能也會傾向您這一方。既然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聲請,而且12月8日便要開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方的聲請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首先要提出未成年子女之生母從未扶養過小孩之證據,並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對方長期未工作積欠債務或有不良生活習慣等,且若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定之辨識能力,亦可提出其不願由生母監護之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方 104-12-02 02:07

各位律師好,小弟上個月11/1發生一起車禍案件,我騎機車載女友走在最靠近右邊的車道的中間,安全帽設計不良導致安全帽中途往後掉落,於是小弟就慢慢減速往右靠近人行道,打算把車停下來去撿。不過當時想說速度很慢,後車應該會注意到,就忘記打方向燈,突然被後方機車追撞,全部人員都有受傷,大多是皮肉傷,但是對方機車損壞比較嚴重,請問這樣是誰對誰錯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有未打方向燈、對方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違規

2、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來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可以聲請鑑定

3、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倘若無法和解,應該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

 

溯夜 104-12-01 20:00
在十字路口發生了車禍,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有紅綠燈) 當時我綠燈執行騎過去,結果對方紅燈執行追撞我的後方,我的擋泥板被撞飛,對方倒地,這時有好心的路人騎過去幫我報案了,我就趕緊去看對方怎麼了,只聽到他一直哀號說很痛,這時警方就來了來聊解狀況,這時對方就送去醫院了,我們在等交通大隊來,他來了就一直看紅綠燈號誌,在推算變燈時間,就請我去醫院了,喔就去醫院等他,交通大隊的警員一來就說你們和解了嗎?我說還沒,就請我進去跟對方和解,但是對方一直說很痛,然後又說等它乾弟弟來 他願意私下和解不想走法律,結果後來警員問說怎麼樣了,說他願意私下和解但是說要等它乾弟弟來,後來警方就給我車禍的三聯單和事故圖簽名,但是對方沒有簽名警方就給我們單子走人,後還我們在外面等著他乾弟弟來,可是後來我看了一下不對,對方的名字跟三聯單的名字也不一樣!打去問他們說我們自己改單子就好?(這樣是對的嗎?)警方也沒有寫筆錄就走,只丟下和解單給我 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當天程序不會走得太嚴謹,之後回去找員警不補齊即可。

2、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三聯單誤寫不表示沒有發生車禍

二、這個部分你是綠燈的部分如果有證據的話要儘量搜集,如果後來進入訴訟難以證明此部分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很多人在問民間測謊有沒有效,但你想想如果你通過民間測謊的話要求法院送公家測謊或是提出其他證據,你不認為法官相信你的可能性稍微高一些嗎…

三、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車禍建議約到調解委員會調一調就好了。調解的時候要講清楚不告刑事調解成立要去追蹤是不是有送法院核可 ,這樣比較有保障。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iang 104-12-01 15:18

當初我行經路段 時速正常 綠燈 不小心撞到 未走斑馬線的行人

車禍鑑定判別 對方主因 我是次因

目前已經知道是被告了..

但我想詢問一下對方要求民事賠償200多萬那我是要全賠嗎?

還是那只是對方說要求這麼多?在等判決下來?

那金額部分是一次繳交還是?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太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5:59

 您好,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自己與有過失,只能就你過失比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不得請求全部200萬賠償。你會知道對方請求兩百萬是否已經收到起訴狀及開庭通知?如果是的話,歡迎帶資料來面談,為您檢視對方請求是否有理由。

siang 104-12-01 16:02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自己與有過失,只能就你過失比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不得請求 ... (恕刪)

有收到 但 開庭通知倒是沒有 上面只有寫大概而已 
那大部分來說 主因次因必須負責多少責任

網路上面看到是主/次=7/3 

沈恆 (沈律師) 104-12-01 16:07

您好!

對方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罪部分若判有罪通常可以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部分如果您不認同對方的金額,您可提出答辯狀反駁,法院會依對方所提證據,考慮過失比例等因素判決,判決確定後對方可以就判決金額及利息要求您一次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unter 104-12-01 12:41

100年出車禍 101年民事判決 本人必須擔負80%的肇事責任

因而需要給對方賠償金 當時是去法院的公證廳 交付賠償

卻在今年11月初 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認為他當時的知識不足

而懷疑我當時有精神行為上的詐欺

前幾天又收到對方寄出的 支付命令 要求一百萬賠償金 而我在今天提出了民事異議狀

請問我還需要注意甚麼嗎?

對方有可能得逞嗎?(當初法院的判決 使我與家人覺得有些許不公 如今他又來騷擾我們 對方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 )

有反告對方的可能嗎?

小陳 104-12-06 21:12

你也可以到各縣的地方法院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你可以洽詢法院服務台問律師諮詢的時間,或鄉鎮公所也有律師可以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是有要件的,對方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是判決,要說是被詐欺,應該不容易,不過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提出答辯狀

2、程序上提出異議之後就會進入訴訟,屆時要提出答辯。

shiuan 104-11-30 23:32
事情是這樣子,當天我騎機車前往上班途中(直行)當時是下班時間有點塞車我的車速大概是30-40,突然ㄧ台機車從車縫中出來,我根本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事後我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及修理車的費用,原本對方一開始不想賠,最後還是用保險賠償我,卻也要求我要賠償他們,他說他有打方向燈,所有雙方都有責任!但轎車擋著我根本看不到!難不成我要在每個車縫間都停下來看有沒有人要鑽車縫嗎?而且應該不是打了方向燈就能想騎就騎吧!難道都不用看一下來車嗎?應該沒有人會看到車已經逼近了,還硬要騎出去給車撞吧!這不就代表她根本沒有查看只打了方向燈嗎??真的很無奈!能幫我看看這樣的車禍是哪方的責任呢?謝謝

一、如果對方也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你六個月內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二、小車禍的話建議調解並記載互相不告。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0:23

 你好,這種案件我處理過,依照交通法規,他車輛超越你時應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如果對方違反此義務,推定有過失,如造成你受傷,你可以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包含慰撫金。

阿翔 104-11-30 22:30

您好,我朋友出了車禍,對方肇事逃逸,他記下了車牌當下警察也有來幫他們做筆錄,可是有車牌需要警察幫忙查車主到案說明時,警察卻說:要查車牌找車主 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才有辦法請車主到案說明

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 因為已經過了3~4天怕車主去把車修好了 賴帳

第一次發問如有不清楚 請告知 會立刻補上 謝謝

感恩各位律師 請幫我迅速解答一下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人受傷的話,僅屬於行政罰鍰的問題,員警查緝上會很消極,不過可以依據車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反之,倘若有人受傷,則已經是刑事責任,沒什麼5年以下不得查車牌的規定。

2、不論是者,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均可以索取報案三聯單,避免吃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卓 104-11-30 22:05

上個月發生車禍 我因為受傷而離職 (某個餐飲業的工讀生
上網看到談和解求償工作損失 好像要工作證明還是啥的 
但是我可以拿離職單給對方看嗎? 禍是我存摺裡變的公司入款紀錄?
有別的方法嗎 很急 感恩 


另外 請問 談和解
要如何申請和解
我需要準備什麼 如何準備 要哪些重要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受什麼樣的傷?必須確實因為該車禍事故造成離職,否則恐無法求償工作上的損失。

2、程序上,建議先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然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可以檢附離職證明、薪資證明、相關單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妃妃 104-11-30 21:29

車禍事故 對方不願意和解
那已經申請調解委員會 這中間要等15天才會確定調解日期
那我車可以先拿去修嗎?維修期間代步費用可以要求嗎 
因為我白天要上班工作性質又是業務要到處跑 晚上又要上課 我沒有辦法一直搭公車

小翰 104-11-30 18:2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小翰 104-11-30 18:1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胖虎 104-11-30 09:14

dear sir:因車禍案件敗訴,近日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將每月扣除我1/3的薪資,所以想請問一下

1.法院是否會再寄一個帳號通知給公司匯款.

2.我想全額一次賠償給對方,請問對方可以拒絕嗎?若對方拒絕的話,我該如何處置?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會,屆時由公司與債權人聯繫付款事宜。

2、對方可以拒絕,且我方單純的匯款紀錄,無法停止執行程序,屆時還要打債務人異議之訴,應該交付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開立清償證明及撤回執行聲請狀。

3、倘若對方拒絕應該向法院辦理清償提存。

阿卓 104-11-29 20:28

車禍到現在 1個半月
對方一直說要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OK 出來了 我沒肇事 
我方車子要修3萬 對方保險說要等和解 才會給錢
我沒那摸多錢能修車 只能等對方
我直接叫對方來付錢 在叫對方保險給他們錢就好
這樣子也是可以 我問過對方保險
現在對方一直拖一直拖 都是我方打給對方慰問 
雖然是我撞你 但是我傷比你重 車也換了
我家人忍無可忍 決定要跟對方提告
1.請問 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我有醫院診斷書 我每通電話都有錄音 
2.刑事 民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待對方遭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若要提告刑事,則應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若要提告民事求償,則應注意應於二年內提出,以上希望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26

 就您受傷部分,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通常檢察官會先移送調解調解不成再起訴,起訴後您可以再一併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車損部分您可以自己先修理,之後再跟對方請求修理款,但有折舊問題。

104-11-28 18:24

您好,我想咨詢有關於監護問題……

朋友日前車禍往生,

有一五歲小孩

跟前妻離婚多年,小孩從小由奶奶帶大撫養

兩人當初離婚協議要共同負擔小孩費用,生母從未撫養負擔過…

且生母工作不定,網咖……等,(另外有懷疑生母有吸毒狀況但因沒證據…)

現在,生母要掙得小孩堅護權……

生父的母親很焦急,怕小孩跟著生母會很慘…

請問該怎麼做才能有利於生父那變歸屬…???

 

謝謝您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如果兩邊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畢竟奶奶應該是有年紀了,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奶奶照顧呀…

四、隔代教養在爭監護權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討論,例如曾有一個判決社工建議記載「原告基本親職能力應為具備,且有基本照顧、親職概念,然原告因工作時間與丁○○、戊○○作息錯開,其生活照顧及親情陪伴多委由案家人,故提醒原告應多與其女友討論如何分工強化其父母職角色,避免隔代教養及親情漸疏離之擔憂)。這個部分如果奶奶這邊有其他的成年人願意協助的話應該會有加分的效果。

五、如果奶奶是唯一的照顧者,這樣很令人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可蒐集生母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長期未工作吸毒等,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若勝訴,則會由祖母為當然之監護權人。

104-11-29 01: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 ... (恕刪)

律師您好,真的感謝您們菩薩,有這樣可咨詢管道幫助很多人……

另外我想請教您,您所說的……若奶奶舉證有利證據為哪些?

還有若大伯二伯同意共同撫養小孩到大,也是該如何提出?

 

再次感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先收集生母不適任監護人的證據(吸毒、流連網咖等),以及小孩從小到大皆由奶奶扶養長大之證據,證明尤奶奶繼續扶養會比給生母扶養更佳。 法院判定監護權是依子女最佳利益做判定,並非只參考經濟因素,會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之訪視報告。

3.若大伯和二伯院共同撫養小孩到大,在此方面可向法院提出,以利您方獲得監護權

 

104-11-28 12:31

車禍道責判決出來 我方三成對方七成

但對方有受傷 要求賠他六顆植牙的費用

總共36萬,但說一人一半

第一次調解保險公司只願意賠15萬六千

跟對方要求的18萬有很大的出入 所以對方現在表示如果調解不成就要告我過失傷害

就因為我開車我沒受傷我就比較衰要讓他告 那這樣道路責任判決是判假的嗎

 您好,

對方還沒有要求其他精神上損害,或工作上損失等等的,金額看起來差不太遠,跟保險公司談一下,自己在貼一點,趕緊和解吧,否則到時候對方返回提高金額,你更辛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42

 您好,依民法與有過失之規定,照理植牙費用固然您只須賠償36萬*0.3=10.8萬。但因為您涉及過失傷害,縱然您指過失三成,對方仍可提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委託律師到場為您與對方調解,說明法律賠償制度,讓對方願意降低和解金額。

西瓜 104-11-27 23:07

之前於某學X補習班上課,後來因為車禍的關希無法上課

於是就去申請了退班退費

在103年8月23號協議退費50%剩餘50%由我個人負擔

但於104年11月12號由銀行簡訊通知我說沒繳錢

我立即反應給此補習班補習班回應為:財務電腦出問題,叫我們收到通知的學員不必擔心

而104年11月27號 銀行簡訊來通知因為欠款問題取消分期付款並交由法律處理

而我打去補習班再三反應這問題,補習班的回答不是:主管不在不然就是不清楚要問看看

在知道這樣的情況下可能無法解決問題,所以有去消保會先進行線上申訴

請問像現在這種狀況應該如呵處理,是否會影響到信用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給付款項,補習班卻沒有辦理後續,造成您的信用受損,可以據此向補習班求償,倘若消保官協助無效,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104-11-27 20:07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針對對方的暴力行為或是公然猥褻之行為蒐證之後提告

倘若有持刀或是其他危險狀況,可以報警要求強制送醫。

小江 104-11-27 13:49

我在中興橋機車道上發生車禍 前面a(第一關係人)他把車停在橋下走上來橋上撿東西 我(第二關係人)前方的車急煞 所以我也急煞 可是我煞車不及翻車 撞到隔壁車道的c小姐

a-第一當事人

我第二當事人

c-第三當事人

 

目前初判表出來了 但我跟a到底誰的錯比較多

 

 

a的分析是 騎乘機車載運物品時 疑未將物品捆綁牢固致掉落道路影響車輛通行

 

我的是行駛時疑未與前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 致緊急煞車 跌倒而肇事

 

 

c尚未發現肇因

 

 

 

 

麻煩請為我解答 如果做鑑定對我有幫助嘛

 

 

 

 

 

我的乘客跟c 小姐受傷 我們兩個有車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7 18:20

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建議還是申請車鑑會鑑定,又如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可請求轉送車鑑會鑑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還是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若雙方立場仍舊無法協調,可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LIN 104-11-27 10:24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11-27 10:22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