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案由: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3060203551
再來經過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60700259
就在今天 6/7 號我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案由 偽證等案件 以被告身分被傳喚
我想請問大大們
我該怎麼做?馬上請律師嗎?
至於傷害案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了,
撤銷告訴後我這個被檢察官起訴的還會在?
我是初犯完全無任何不良紀錄在身上,
可以獲得緩起訴嗎跟勞動服務嗎?
傷害案傳喚我的檢察官跟對我說"恭喜你多一條偽證罪" (彭x虹)
現在偽證罪傳票上的檢察官卻不是彭小姐換了另外一位檢察官!
這是正常的嗎?
您好 我有個問題要發問
關於親戚在我小時候常常在鄰居面說我們壞話
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本人於今年3/31 早上11點左右 開店賣滷味 (試賣)
這親戚來店裡的時候 當場說 會做死會做死 開幕說些不吉利的話
害我父親3/31 下午3~5點 開車差點撞死人
由於該親戚不是第一次對本人這樣子說閒言閒語
從小時候就四處跟鄰居說些閒言閒語
造成心中不可抹滅的傷害
如今本人忍無可忍 要向該親戚提告
本人參考貴站一些詢問 對於晚輩對長輩提告不好等勸告語
本人思考後 仍然要對該親戚提告 不曉得本人該對此親戚如何提告呢?
從小時候就被此親戚說東說西 造成本人目前有在服用精神用藥(憂鬱症)
本人認為該對此親戚做出警告的行為 以免有其他人受其害
請您協助我 提供我最好的提告方法 謝謝!
sog@totalbb.net.tw
PS.本人透過第三者告知此行為已經造成本人不舒服 如果該親戚來道歉還無所謂
可是該親戚卻是死不認錯 甚至還跟鄰居們狡辯 使本人2次傷害 所以決定提告
煩勞您給我最好的提告方式! 3Q
http://sog.tw/me.jpg
這是我因為受到此親戚影響
服用的精神藥物
律師您好:
小弟有個無碰撞肇事逃逸案件被判10個月了(前有個肇逃被判5個月,還在繳罰金中),目前完成上訴中,正在準備證據
過失傷害部份在我第一次開庭,由於前例,我主動善意慰問被害人,賠了8000元,第二次開庭撤告了~
我的問題是
1.監視器拍到並無碰撞(事實),警察事故鑑定無碰撞(事實),兩車無擦撞痕跡,無掉落零件(事實)
,只憑被害人口述我往右側切近而導致摔車,但被害人口述又前後不一,依下沒撞到,依下有撞到,且對撞到位置感覺回答不清楚,只說感覺是腳踏板,感覺有撞到!!
法官說我心知肚明,不認罪就判更重,檢察官說我默認兩次回頭(依次是我答辯回頭看車,與右側來車保持安全距離,且車向左偏移閃車,令伊次距離10公尺,我偏頭,但不是回頭),加上與被害人倒地只距離一步,又沒戴耳機,車倒在我右前方不可能沒聽到(監視器拍到是在右後方),這樣就可以定我的這麼重的罪嗎?
2.我準備的證據是兩車即使碰撞照片模擬,絕不可能是被害人口述位置,還有重聽檢查證據,加上我想認罪,確實有過失,但真的無碰撞,真的很難聽聲音就知道我後方車輛發生事故而未下車察看!!
這樣有機會可以換取輕一點的刑度嗎?
後來想想,不知道這兩點有沒有幫助?
我9/1,9/2這兩天均有發生事故,且都有就醫及賠償,要調資料也是可以!
8月份有為了接聽1111面試來電戴耳機,可是在法庭上忘了說,補充怕又被說狡辯....
繳不完的罰金,誠意解決問題卻被重判,真的想自殺了...........謝謝!!!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若經被害人提告,而調查證據之結果證明被告等確有傷害之行為者,即應依法論罪科刑,只不過在被告與被害人和解而撤回告訴之情形下,因欠缺訴訟要件,依法不得予以論處而已,而撤回告訴乃係由被害人依照與被告方面之協商結果自行斟酌後決定是否辦理,若被告方面未能給予合理賠償或者態度不佳者,被害人還是可以選擇不予撤回告訴,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加以請求。
綜上,大致上可能選項如下:
1.不撤回告訴,對於被告刑事責任追究到底,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加以請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我在這個月被撤消假釋確定(十一個月)…但我該如何向檢察官聲請延後執行呢???因為我先生在去年八月過世,我想先讓我把我儿子的安頓好,留些費用讓他準備上幼稚園!!! 這樣我才有辦法安心服刑!!!
另有關我先生過世財產繼成的問題…因我們當時還未辦理登記他就心肌梗塞過世了 ,所以兒子跟我 姓 ,我兒子前面有四個姐姐,生兒子是我先生最大的心願!所以目前我在和他家人在打親子認養的官司(主要是要改姓)但這中間還會有很多問題是我不了解的,因他家在板橋是劉姓大家族,我兒子又是唯一的男孫又是長孫,我怕我 服刑後讓他們知道我會因此失去孩子…從先生走後他家人有希望我帶孩子過去跟他們住,但被我拒絕了! 從此再也不聞不問,還要我搬離(最後搞的很不愉快 ,等於是給我二次傷害) 所以我決不能讓他們 帶走我 兒子! 就算財產不要也沒關係!
(這樣的情形在這場官司中我能提出什麼對我們母子比較有益的嗎???或是能注意些什麼???
麻煩你了…七號就要開庭!!! 謝謝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知識分子
因為我有請了一個員工幫我做一些任務
當時面試時~他承諾三個月內可以完成目標
後來拖了半年~發現還是沒辦法完成
但是他總是可以說出很合理的解釋
因此又持續的給他機會跟時間
就這樣~拖拖拉拉~不可思議的~兩年就過去了........
而且依然【沒完成任務】
代表他光是靠嘴巴說~再給他一些時間
他就這樣騙到我兩年的薪水了~
在這段期間我有發現他會偷懶摸魚混時間!!!
目前光是薪資的部分我就付出了約100萬左右了~
重點是這兩年讓我的公司完全沒辦法正常營運
我認為損失慘重
因此我想要停止損失~我要將這個員工辭退
同時想要委託律師對他提出損失傷害賠償
我希望這一百萬至少可以拿回一部分
所以想問問看各位知識分子
以我這樣的狀況來看
問題:
1.有可能告贏嗎?
2.辭退的話~需要給他遣散費嗎?
3.有請他簽競業條款~
因此未來要如何查證他是否有去做相同性質的工作?
以上三個問題~希望有人幫忙回答
謝謝!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於102/5/25在路上和一位雙黃線違規迴轉的先生發生行車糾紛
當日我車速雖不快但對方由外側加速迴轉(線道為雙黃線)我差點撞上
我是騎機車 對方是開車
後來我向前去告知他的動作很危險要他注意下次別這樣回轉
我也沒有碰觸到對方的窗戶或車體
後來對方自己應該也意識到他剛剛差點害我撞上所以一開窗戶就惱羞並且口氣很差的大聲回應我 啊是有撞到嗎?!
我就回應我是沒有撞到 可是這樣你真的害我差點撞到 我向前來我無惡意我只是要提醒你這樣很危險下次不要這樣
後來說沒幾句對方即下車開啟後車箱持高爾夫球桿往我頭部攻擊
後來因事發地點為對方友人家門口 裡面的五、六位壯漢衝出來嗆聲並口帶威脅將我車牌抄下說要私底下給我好看等
所幸我當時戴著安全帽故人無受傷 後來我也撥了110請警察來處理
當日最後合解是有簽一張合解書 但合解書的內容是毀損部分賠償與不追究刑、民事上的訴訟
在和解的過程對方態度還是非常惡劣 但因我不想惹事且我顧及家人我並未堅持提告 後選擇和解
近幾日 因當日事情很誇張故我有在論壇討論這件事情(但我未公開對方車牌、姓名等重要個資) 對方在網路上就說是我自己偏袒我自己且扭曲事實等
這幾天我的精神和壓力因為這件事情倍受折磨 且我覺得對方不實的發言讓我備感汙辱
我後來反覆思考我決定提告讓對方記取教訓
但因毀損的部分那天有簽寫和解書故我想應該是無法提告了
我想請問針對傷害及恐嚇的部分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呢?!
因為當日我安全帽有高爾夫球杆敲擊的痕跡 並且當日我戴的帽子是比賽規格的安全帽 痕跡深度與受損部分力道可以判斷確實不小 所幸我人並無大礙且無受傷
另外恐嚇的部分也讓我行經同一條路壓力很大 且不敢騎乘同一部機車在外面代步、行走等
我想請問若我要提出訴訟我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您了
前兩個禮拜跟前女友及她現任男友發生糾紛
因某天半夜那男的傳訊息叫我去把我之前的衣服拿回去不然就要把那些東西丟掉,而我就選擇當天早上六點多在上班前順便去拿,而到那之後我就傳訊息說我到了,後來那男的就出來而開始跟我大小聲且有推我情形,而我為了反抗他推我我也就推回去,而我包包剛好有一把類似菜刀因包包掉地上而就掉出來,他們就以為我要對他們怎樣就喊說我要殺人,但我沒理會他們我也趕快把掉到地上的一些資料和那把刀要撿起來,而他們怕我跑走就要搶我東西我手指就這樣被割下去造成我左手食指及中指神經都斷裂,目前開刀完醫生也說要至少半年以上復原,但目前對方要告我殺人及殺人未遂和傷害等罪,但在場只有我受傷,我想問說他們這樣告我會成立嗎?
我有個姪子,目前國中,從小父母離異,父親從小對他惡言相向,比較少嚴重的肢體暴力,最多就是在小時候因為小孩子寫字不好看,把小孩從書桌上打到跌落在書桌旁哭泣。最近則是因為父親說小孩沒禮貌,賞了他一巴掌,導師知道後協助通報處理,目前社工協助了解家庭狀況中。
小孩父親工作、住所、水、電、瓦斯、有線電視費用都是由小孩的阿公阿罵所提供,也就是父親本身並無任何的生活經濟壓力,但是在此情況之下,父親依舊跟阿公阿罵伸手要錢,包括學費、營養午餐、補習費、安親班費用等等。父親本身則是將工作所得花光,無意願負擔小孩的費用。
目前小孩並無受到暴力的現象,社工協助輔導的方向是改善父子之間的關係。但是小孩行動被嚴格的限制,甚至假日也不能有休閒的生活,整天被父親限制在書桌上,只能看書度日。
基於以上情況,想請教幾個問題
1. 父親是否觸犯了家暴法中的精神虐待,因為他影響了小孩的正常人格發展、傷害小孩的自尊、並且進行嚴密的監視行為
2. 小孩是否有法律上的權利,可以拒絕父親的禁錮行為,自己決定假日的休閒方式?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去年在花蓮泛舟發生傷害意外,泛舟業者拒絕北市消保官的申訴協調,以法院管轄權及以原就被為由,要受害消費者到花蓮申訴、調解、訴訟,現在準備去法院提起小額訴訟,以下主張是否可行?被法官接受機會有多大?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消費者訴訟得由消費者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而消費關係發生地,可解釋為消費契約成立地、付款地、貨品交付地等等,原告預訂民宿同時,即同時利用傳真及電子檔提供個資,請業者訂購被告之泛舟行程,故契約成立時亦屬台北,該泛舟行程乃係住宿契約之附屬契約。事故發生當下,原告沒有支付被告泛舟費用,而於102年2月8日自台北匯款,請求民宿業者代為支付費用予被告,付款地亦屬台北,故原告提起之訴訟,應屬台北法院管轄。由於消費者多屬於分散之一群,消費者個人財力、法律力及資訊力往往無法與企業匹敵,因此消費者於消費爭議發生而受損害時,如欲循法律途徑向企業經營者求償,在訴訟上多處於較不利之地位。消費者保護法乃就消費訴訟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期以平衡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訴訟上之地位,使真正於消費爭議中受損害之消費者,能有有效之救濟管道,向知法玩法的不肖企業經營者求償。望 貴院對責任管轄權做原告最有利之解釋,以避免消費者訴訟障礙,讓原告在為生活打拚工作同時,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
緣原告同親友於101年7月22日,參加被告提供之泛舟旅遊行程,當日連續豪大雨且被告亦聲稱當日大水,從船上第一位成員被沖下水後,全程皆由被告所屬之救生艇及救生人員,以拖繩拉著原告同親友所乘的船,原告完全沒有自主控制的行為能力,被告所屬救生人員,因執行工作的過失,沒有在第一時間將原告同船上成員,拉至安全處所安置,反而越過安全區域,一路將原告拉進急流處,解繩索、拋拖繩、棄原告同船上14人而不顧,致船上14人接連數次沖撞山崖,最後翻船下水,造成數人受傷送醫及隨身物品財產損失。
原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及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向北市消保會提出第一(北市法服字第10230360000號)及第二次(府法保字第10230611710號)申訴。第一次申訴被告以報名表之注意事項視為定型化契約,作為推責依據拒絕賠償,但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所述,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定型化契約應屬無效。 第二次申訴被告以責任管轄權為由,拒絕出席消保官為調解消費爭議之協商會議,意在製造消費者申訴訴訟障礙,讓受害消費者因長途奔波知難而退,依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消費者可向消費者住居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調解。被告利用種種手段,拒絕消保官居中調解協商,其目的為躲避應付損害賠償責任。
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請求貴院判決如訴之聲明。
請各位法律先進,提供您的法律見解,如何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與被告之間在臉書上的陳述,是否可以提供給法官,當作佐證的一部份? 若想了解詳細經過及消費申訴的過程資料,可到以下網址查閱資料!
謝謝。
http://tw.myblog.yahoo.com/jw!_jTFBCCQGQWQLCArLSH6pg--
1.法院判他要給我小孩扶養費,他不願付,我強制執行,當初法官判決時,有調查他的所得他有三處銀行存款有400多萬,我強制執行只扣到1萬多,其他的都轉走,有些銀行回覆書記官他未在這裡開戶,很明顯轉走存款結清帳戶,而今年申報綜所稅發現他的利息收入都沒有,他媽媽郵局利息收入就有五筆,有點異常,難道不能請法院查他的資金流向嗎?我是懷疑轉到他媽名下的定存,書記官說股票有查到,但扣不到這是不是賣了,目前還在查扣中,我可以告他惡意脫產嗎?什麼時候去告,有期限嗎?
2.監護人是我,小孩存摺他拿去了,我可以直接去銀行或郵局重新辦過嗎?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3.我查封他的房子,他不給我住,我只是回去拿我的東西,之前的婆婆找我麻煩,拍照和錄音我只是搶他手機,並沒有打他,他對我提告侵入住宅.強制和傷害罪,這些會很重嗎?我要如何處理
4.如果他在大樓做水電維修保養可以去扣押他的貨款嗎?
5.可以去扣押他公司股份嗎?
6.他自己有公司,沒報薪資執行處扣不到他的薪資,這部份我要如何做呢
7.他這樣脫產我就拿他沒辦法嗎?
當天與不算熟的女性朋友在X櫃幫我慶生,但他約了她的朋友3位男性,
當時因為我生日的原因被灌酒是難免的,當喝酒之中他們的灌酒反應越來越怪異!
而其中兩位一直私底下有交談,當時反映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12點左右到2點半時它們決定買單走人!
我上廁所出來後,竟然不算熟的女性朋友和其他2位男性都開始裝醉,執意要我買單!
總金額四千元!我當下沒有要全額買,說要平分!但他們始終都裝沒錢跟裝喝醉額且一直想把我困在包廂內!服務人員走後,我想拿手機出來看看幾點了,有一人說是要叫兄弟嗎?你不會比我快的拉!
直到第二次買單人員近來把門打開要出去時我跟著出去,我想問金額除四的價格!
當時已走向櫃檯,我有和櫃檯人員說幫我報警!
但其中一人拉著我衣服要我回包廂說,拉著拉著他自己就跌倒把我衣服扯破!
當下其他兩位男子就衝上來打我,接下來就瘋狂打我頭部!
想請問,我提出的罪名『妨害自由 』、『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警察有去調監視器剛好在角落發生,沒有拍攝到他們出拳跟圍毆的畫面,只有明顯的看出來4個人進去包括我,之後我就受傷流血出來!
甲方是我
5/7號晚間23點09分在社區廣場在場人數約為6人,起因為乙方的狗從不管教,在人身上小便屢勸不聽,甲方和朋友做在椅子上聊天,而乙方的狗一直在甲方與甲方朋友身上亂竄,數次提醒乙方把狗帶回乙方卻完全不理,後來甲方想把狗抱到地上反被狗咬傷進而將狗丟出引起爭執,乙方有辱罵不雅言詞。
約在23點12分左右,甲方與女友上樓準備回房,進入樓梯間卻被乙方朋友共3人中途攔住,且態度惡劣並破口大罵,甲方為了不吵到其他住戶,要求至廣場說明,甲方在爭論中為保安全拿電話錄音,卻被乙方認為要找人助陣,隨後乙方打電話找來約15人左右,把甲方和女友包圍,並有人手持鋁棒及電擊棒在一旁,爭執中甲方被乙方朋友持鋁棒打傷,並被兩人推擠致左足受傷,乙方朋友嗆聲說,要把甲方抓起來摔、知道你住在哪裡、三字經、來單挑等恐嚇辱罵言詞。最後因住戶報警,且甲方為求自保先行道歉,警察趕到之前就散場了。
當天我就去驗傷,5/8號提告,對方都是大學生,據說他們不想上法庭也不想讓家人知道,就一直找社區委員來關說,委員一直要我們跟他和解,但是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所以不打算和解,5/22號委員又打電話來要我們和解,還說因為我有丟他的狗,對方也要提告動保法,乙方沒有狗的驗傷單因為也沒傷也沒有丟狗的監視畫面。我有被狗咬傷,有去醫院開立證明,這樣甲方被告動保法成立的機會大嗎?
目前針對乙方提出教唆傷害,被狗咬傷的過失傷害。因乙方只有打電話叫人,這樣不知道有沒有構成教唆傷害??也對乙方的朋友則是提出傷害和強制罪、恐嚇和威脅。
目前手上有錄音檔、驗傷單上註明鈍挫傷和被狗咬傷,但錄影檔不清楚 ,有拍到對方持球棒但是沒拍到攻擊影片。
以上提告能成立嗎? 先感謝幫忙解答的律師大大,小弟是第一次提告...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以前的鄰居兼朋友 說要幫我賣汽車零件 , 結果我零件給他了 他也賣掉了 , 可是金額卻遲遲不肯給我 . 一直拖延 , 我回鄉下找他 想說講清楚 看要怎麼解決 結果他不但不願意跟我談 還跟我撕破臉 他說要叫人來 我也不甘示弱的說: 好 要找大家一起來找 , 想說認是那麼多年了 不會鬧成這樣 所以我沒有找人來 結果 我在我家的三合院裡弄車 , 他就找了 兩台車的人 一下車看見我就先拿東西敲我頭 我頭很暈 想反抗還手 但力氣沒很大 , 然後他又拿鑰匙往我背後猛刺 我痛到無法繼續 而他們就轉身就跑了 , 我家人帶我去醫院 有拿驗傷單 但我沒有報警 打算直接上法庭講 但是 我不知道該告傷害罪還是侵占罪 , 兩個要分開告嗎 ? 是同一件事 分開訴狀 會很奇怪嗎 ? 我該怎麼辦
我與我的室友剛搬到新住家不到一個月,
某天出門,樓下鄰居在樓梯口攔住我,
對方說我們從早到晚都很吵
我:你應該跟房東講
對方:什麼叫跟房東講,就是要跟你講,看你們樓上人多還是我們樓下人多,叫警察也沒再怕,
我沒回覆他的話然後看著他,
對方就說我在瞪他,然後罵三字經並動手毆打我,
對方瘋狂打我的頭部以及掐住我的脖子不放,
但當時我沒有掙扎,
對方攻擊我的頭部讓我覺得頭暈眩及疼痛,
掐脖子的力道也很大,
之後對方的室友出來,把他強行拉開,但他依然掐著我不放,
我才出力搬開他的手,對方的室友叫我趕快下樓,
之後對方的室友下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並說他們之前也有被樓下投訴,他們也是不知道會那麼大聲,是因為木質地板的關係,會讓聲音聽得很清楚,其實也不是你們的錯,
我:不好意思,
對方的室友:是我們比較不好意思,
然後對方的室友就離開了.
屋內有收藏式的桌子和椅子,和收藏式的沙發床,都是有滾輪,
所以可能移動的時候會造成樓下聽得很清楚,
我與室友沒有跟對方起過衝突也沒見過面,
打電話告訴房東,房東遲遲不出面處理,
之後我回樓上之後,發現眼睛有血絲,嘴角也受傷,
然後就報警並等待警方來,
警方來之後沒有詢問對方,要我先去驗傷,
要提告再去警察局,
驗傷報告上寫,
受傷部位:唇部挫擦傷,臉部挫傷,頸部擦傷,右大腿瘀青,頭暈
之後去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並有監視器錄影存證,
後來回家發現眼角會疼痛,頸部疼痛腫脹,吞嚥也會疼痛,
頭部依然疼痛,甚至嘔吐,
睡也睡不好.會做夢夢到被人掐著脖子,
我和室友不敢出門買東西,出門要結伴,
經過樓下也膽顫心驚怕對方在門口,
出門後也不敢回家怕遇到對方,
現在只要聽到樓下有開門聲,就很害怕,
木質地板上鋪滿棉被,怕只要有一點聲音對方就會跑上來,
導致我與室友的內心有很大的恐懼.
想請問,我提出的刑事罪名『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假如不成立我會反被告誣告嗎?
當時詢問警方,警方只說要告不告隨便我,如果告不成,對方可以告誣告,
請問民事訴訟我能提出什麼?
各位大大們律師你好
我爸爸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暴力傾向!從小到大並沒有扶養過我!也常常吸膠喝酒完就動手打我!也曾在我小時候在我面前毆打我奶奶!甚至是我叔叔我姑姑們都曾被他打過!直到我十六歲我爺爺奶奶才另外找了現在的住處讓我居住!我才解脫!去年五月他因為搶劫假釋出獄後回來與我和奶奶同住就常在家酗酒且常常跟我奶奶吵架!工作也不穩定!更別提給我奶奶家用了!在去年八月有一次他酒後跟我起爭執我們兩個打了起來!互相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在家人勸說下我們兩都徹告!但在今年一月時他與我奶奶激烈爭吵我下樓制止他!他卻辱?我與我奶奶!甚至挑釁我叫我有種就打他!我推他!他不慎從樓梯上三步做兩步跌向一樓!但是我很確定他當時並沒有受傷!我叫他離開我們家!經我奶奶制止我想說算了!上樓不跟他繼續吵!沒想到晚上他回家時對我奶奶的房門用力敲打且大聲咆哮!我以為他是回來對我奶奶尋仇緊張的衝下樓跟他扭打起來!這當中我也請我太太趕快報警!直到警察來了我與我奶奶才請警察請他出去說我們沒有辦法再與他同住!他隨後即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到警察局時做筆錄警察先生告訴我他在第一次我推他時已經來過一次提驗傷單要告我!然後在刑事庭四月開庭開庭前我因為車禍鎖骨斷裂住院無法到只好請假!沒想到前幾天五月中開庭時檢查官好像只先聽我爸的供詞!跟他說是我打他!他沒動手!檢查官完全不理會我所講的話甚至是我提出我爸的精神病相關證明!甚至連我也有提出驗傷單檢查官都不曉得!我奶奶也有出場做證說有看到我們兩個拉扯!但是並沒有看到我們兩個是否有打架!當時我太太也在場警察跟檢查官都沒有傳他做證!奶奶又年事已大不懂怎麼對我爸提出告訴!姑姑與叔叔們也怕幫我作證會被他騷擾!現在檢查官的態度讓我很害怕!他控告我傷害尊親罪!而我在這次偵察庭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我現在應該該怎麼做呢?需要請律師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謝謝~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後方摩托車疑似速度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當時我同學僅覺得後車似乎有點靠近而並沒有多想,但就被撞上了。而在案發時,後方有多位同班同學皆目擊案發過程也確定是車速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當時未報警,因皆為同校學生〈對方為大三,我同學為大一〉,且對方也口頭允諾願意付全部賠償責任。
而我同學雙手雙腳及腰部皆擦傷,當場送往醫院進行急救擦藥、打破傷風針。
而事後去警局備案才知曉該路段不可轉彎只能直行,且並無交通標誌警告。
幾日後,
我同學的車估價後金額為9000左右,對方卻說太貴,問可否分期付款,當時我同學的父母認為一次付清較無後續問題,因此詢問對方。後來對方堅持要去另一家車行估價,而原估價車行須收1000元估價費,但他身上僅有400元,我同學還借他600元。第二家車行估價則約8000左右,對方仍認為太貴。
且於警方製作筆錄時,謊稱當時是要直行而非轉彎〈想藉此保有路權,因該路段不可轉彎〉,但據後方同學表示我同學及對方皆打好同方向的方向燈,可知其說謊。而 原定5/18星期六下午要請雙方家長來協調討論賠償,但對方卻臨時反悔說沒空,且態度轉為惡劣,有不想賠償的言語並說沒要我同學賠償他就很好了之類的。
而對方母親不斷打給我同學並說他兒子在打給他時,我同學不斷在旁邊叫囂說「賠啦,賠啦!」之類的假情形。
而後來約好下星期三下午與雙方家長及教官一同協調此事。
請問,以上述情形來看,我同學站得住腳要求賠償事宜嗎?目前我同學僅要求修車費用而已,有可能可以平安落幕嗎?因對方從原本允諾賠償全額至不想賠償反向我同學求償,且向其母灌輸假觀念,認為我同學態度極差。
PS.我同學為女生。
請各位幫我評斷一下後續可以繼續要求賠償嗎?或是告對方過失傷害等等?
謝謝
請問關於離婚案件
我今年大學剛畢業,父母從去年開始打離婚官司,我媽媽要離婚,想跟我爸拿贍養費,她想離婚的原因是,我爸在我高一那年外遇並且生了一子,高二時我爸跟我媽分居,在尚未分居之前我爸常常對我媽家庭暴力,對我跟我弟則是精神暴力,言語騷擾,即使分居也會對我媽精神騷擾,我爸則是認為我在大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他有出,不想付贍養費給我媽,因為我人在外地唸書,但父親限制我不准出去打工,我弟跟我媽則在台中,即使我弟跟我媽再窮家裡沒米我爸也不聞不問,現在我爸跟法官說,因為我大學的學費根生活費是他付的,所以不想給我媽任何贍養費,而且要求法官要我出庭,但我很希望這場官司我媽媽可以打贏,我又不會傷害我爸
不知是否有可能?或是有什麼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