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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ou 102-10-21 10:15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合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以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如果家庭暴力行為並非偶發事件 已經成為婚姻中常態 那你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機率應該很高 這部分跟你是否聲請家暴令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有家暴行為 你可以先暫時搬離現在住處 維護自己人身安全

楊先生 102-10-19 09:13

首先先感謝看完下列文章的所有人~以下都是本人快受不了的事情~真的很想問公正到底在哪裡?

唉~原本以為第一次買房子可以享受安定平靜的生活,結果遇到不講理的鄰居,每天住在這種環境真的受不了~

我是住1樓的住戶,對方住我樓上,他稱自己是視障人士,但他未配帶視障證件,拿的是雨傘,牽的狗是一般小型犬不是導盲犬,是社區中的頭痛人物,因為他常常告人或檢舉別人,還有投訴警察,投訴村長....這次的事情是這樣的~也是我想提告的~


(1)起因是因為我不滿2樓長期帶狗下來尿尿在公寓的出入口處不清理,我又住1樓,一天帶下來尿3次,真的很臭,有跟他勸說過他,要他帶水下來清,對方不滿就言語辱罵我,並說這不是我家門口,於是我拍照檢舉,結果對方罵我說照幾張相片又能怎樣,三歲小孩都不如,不怕生兒子沒屁眼,這樣我 可以告他嗎?(當時有用手機錄)

(2)因為對方長期報警不準住戶們機車停到底,導致社區交通不便,就因為他要帶狗下來尿尿,平常也會私自將住戶機車拖到路中央,防礙交通,監視 器都有清楚錄到,晚上10點11點報警叫警察來移車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時間很晚了,真的很擾民,停出去,移進來,他又報警,今天也是報警叫警察來把機車移外面,我請警察叫機車車主出來跟對方處理,我也出來幫車主說話,而且我是第一次碰到機車不能靠邊停,當時我有附上相關證據圖片,平常機車都是2樓移到路中間,防礙交通別人才會又把機車停進來,結果對方的朋友(社區理事長)卻跟警察說這件事就是我要整2樓的, 當時警察也有錄音,現場的鄰居也很多,但機車又不是我移的,我也有說我可以調24小時監視檔,然後他們(對方跟理事長)就改說那個人就是故意的,故意要製造2樓跟車主的糾紛,那個人怎麼樣的...我想正常人都知道他在講誰吧~因為他就先當大家面說是我要整2樓的,請問算不算毀損名譽,我可以告他嗎?我是否要去警察局調錄音檔?~~好煩~~

總之起因都是因為對方帶狗尿尿的問題,原本一開始是尿我家門口,我勸說時還被他罵不是男人,有本事去住陽明山豪宅,之後還有故意撞我,隔了好幾天突然報然報警說我傷害他,然後找了一位社區理事長跟我要錢,恐嚇我不給錢,我就會被告,到時還會被關之外我還會被罰很多錢,講的很嚴重,而且還笑我不懂法律,他們常跑法院什麼的,一直到快到追訴期他就提告說我推倒他,但好在他來跟我要錢的這些話我都有錄起來,而且他們當時的說法又跟提告我的不一樣,找我要錢時說我撞他導致他全身酸痛,告我時又說我故意推倒他導致他眼睛受傷,總之他說的版本很多,這些相關錄影當時都有提供給檢察官,最後還我清白,但對方卻都跟鄰居說是我找人出來 做偽證所以沒罪,說我都跟檢察官講不實的話,我才剛搬來沒多久,以前都還會有鄰居來跟我聊天,現在見了面都沒反應,他這樣惡意造謠,讓我很難受也很難過,之後朋友說我可以檢舉他帶狗尿我們門口,我就真的去檢舉了,結果那位理事長居然跑來說我怎麼檢舉他,說我沒有同情心,我不是沒有同情心,我也是好言好語跟對方講,我住一樓就真的很臭,我跟對方反應是哪裡錯了,現在他都帶狗尿在公寓出入口牆角,就我門口旁邊,還不是一樣,我之前圍帆布擋味道還被對方扯破(有錄影),有提告毀損但對方開庭時請那位理事長幫忙發言,就一直講我先前把他弄受傷什麼的,跟他弄壞我的帆布有什麼關係?最後檢察官認定是我跟對方有糾紛所以沒有起訴對方~

我就住一樓真的很臭,夏天一到又很多蚊子,我都狂噴樟腦油,對方處處針對我~好煩好煩~~~~快崩潰了

這次社區交通問題,我只是跳出來講公道話,那位理事就說是我要整2樓的,長期住在這裡我快崩潰了~又沒辦法搬家~很煩很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裝設監視錄影蒐證,並且自保。

2、有關於對方寵物隨地排泄的部份可以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任意移車的部份可能涉及強制罪。

3、倘若對方惡意對您提出告訴,這個部分另外涉犯誣告罪。

Chiou 102-10-18 11:57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一年多來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

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8月的),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我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8 13: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相關問題,顯然有家暴問題的產生,倘若確實掌握相關證據,建議您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2、然訴請裁判離婚尚需考慮其他,如,子女監護權的部份、對方會不會要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3、建議您,不要再忍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本來就不分男女都有可能是受害者,且為了子女的人身安全及人格發展,建議您不要一再姑息,該報警就報警、該聲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

skeiras 102-10-18 01:04

小叔和一位女性交往.並不知她結婚.後來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提告之前.強迫威脅我小叔私下簽自白書簽名蓋手印.雖然強烈懷疑被詐.但我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女方寫給他的一封信.目前是走到檢察官請我們和解階段.對方要求金額太高......假設不和解.繼續上法院.那我小叔會被判幾年?緩刑的機率大嗎?最嚴重的情形?還有什麼辦法讓傷害降到最低?>>>>另外我有疑問...為什麼原告與被告的雙方律師.需要私下見面談?(檢察官說的) 有其必要性嗎?

 你說對方已婚,對方的先生可以告的是通姦,如果以強暴脅迫的手段,違反對方的意思與對方性交,那構成的是妨害性自主罪,二個罪的刑度差很多,前者判緩刑或得易科罰金的機率是很高的,後者通常會入監服刑。  檢察官勸誘和解,請律師協助談判還算常見,光從你的文字看不出問題。 

小雨 102-10-17 17:00

律師您好:

     鄰居近一兩年來抽菸會飄到我家,導致我家一二樓都是煙味,勸導後裝傻表明沒有啊現在很少再抽之類的,未見改善。但是網路查無相關法律,想請問該如何是好呢?本身是透天,有查到如果是公寓的話管理員可勸導對方,三個月未改善可強制搬家之類的,不知道若透天的話該如何處理,因為二手菸、三手菸對健康真的有很大的傷害,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所述的問題,目前確實無法可罰。

2、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簽立協議書,花點小錢規範對方。

小雨 102-10-17 16:53

律師您好:

     鄰居近一兩年來抽菸會飄到我家,導致我家一二樓都是煙味,勸導後裝傻表明沒有啊現在很少再抽之類的,未見改善。但是網路查無相關法律,想請問該如何是好呢?本身是透天,有查到如果是公寓的話管理員可勸導對方,三個月未改善可強制搬家之類的,不知道若透天的話該如何處理,因為二手菸、三手菸對健康真的有很大的傷害,感謝您!  

阿偉 102-10-16 18:51

我發生一件車禍,我停在雙黃線上被對方無照駕駛超速於快車道上撞到.後面乘客的傷害賠償責任是在我身上還是在對方駕駛著身上

沈恆 (沈律師) 102-10-16 19:21

兩個人應該都要負責。

損害賠償責任,應由因為有故意或過失而侵害他人權利之人負擔,如果該事故中您並無任何故意或過失的話,即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果凍 102-10-16 17:42
7/26 00:50左右撞到將近70歲的婆婆 我四肢擦傷 他比較嚴重 有到加護病房 現在已經出院 肇事原因 下班回家路上騎自己的車道穿越雙黃線所以我撞到她 現在對方已經出院 對方的兒子告我過失傷害律師們提供一些意見.. 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 而且家庭經濟也沒有很好 所以才要打工賺學費 然後再回家路上遇到的!!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如果完全無法預警 或許你未必有過失 這部分可以先爭執看看
果凍 102-10-16 17:01

7/26 00:50左右撞到將近70歲的婆婆

我四肢擦傷 他比較嚴重 有到加護病房 現在已經出院

肇事原因 下班回家路上騎自己的車道穿越雙黃線所以我撞到她

現在對方已經出院 對方的兒子告我過失傷害

律師們提供一些意見..

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

而且家庭經濟也沒有很好

所以才要打工賺學費

然後再回家路上遇到的!!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請問當下是否有報警?倘若有的話,是否已經取得車禍事故現場圖?照片?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這樣才能進一步的釐清肇事責任

2、對方穿越雙行線,倘若依現場的狀況您可以注意到他的話,您可能還是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所以請詳述當天的狀況,或是檢附上述的文件,以利釐清

3、倘若您有肇事責任,那麼對方就可以告您過失傷害沒有錯,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和解,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案件就可以結束。

 

阿任 102-10-16 15:36

兩人皆為剛滿18歲初犯,持電擊棒搶7-11,得手現金20,000整,目前已自首剛交保出來,如三

審後可能面對刑責為大約幾年?

或是有緩刑的機會?

其中一人目前有傷害罪和違害秩序罪位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6: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加重搶奪罪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本案若符合自首規定,則得減輕其刑。(一般來說就是6個月以上3.5年以下),倘若判2年以下,則法院可以宣告緩刑

2、至於個案可能判處多久,是否緩刑,則必須由法院審酌犯行是否重大、被告是否有悔意、被害人是否願意原諒被告、是否達成和解被告是否有前科等而有所不同,恕無法於此給予判斷。

YEN 102-10-13 18:54

在8月底的時候騎機車經過一個巷口大約時速40~50,巷口卻衝出一台50CC機車(且轉彎弧度過大,一轉彎就衝到我前面)導致我剎車不及 輕A到他倒地

50CC駕駛者回頭看我一眼直接騎走,事後到案卻說完全不知情

因為我當時車速不快,只有輕A到他 他的車沒有傷痕(我的機車有輕微掉漆,因有輕撞到他車牌)

所以她告訴檢察官他完全不知情,檢察官也說碰撞如此小力,且查看監視器對方機車也無搖晃故不算肇事逃逸

但我分明看見對方有轉頭看我倒地然後騎走,我在庭上提出,他卻說他是要準備上橋查看左方車輛

想請問.......難道因此肇事逃逸就不成立嗎

對方甚至連傷害罪都想卸責....請律師幫幫我,若需我提供研判表或當初警察畫的那個事故圖我可提供..謝謝

煞祿 102-10-13 19:57

你只要堅持你的權益有受損 附上機車受損之照片收據等資料

主張他肇事逃逸 基本上 法官也會調查清楚 

你遇到可能是不想為了這小案子來忙

 

但是基本上只要你認為你權益受損 你都可以主張 依法追究

PS. 假設我開車撞到人 我跑掉 我也可以宣稱 我不知道有撞到啊

只要你附上相關資料 這些就是證據 不怕對方賴掉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4:00

 肇事逃逸的罪責較重,法官自不能單憑你的陳述來認定對方有罪,建議盡量在過失傷害的部份主張,設法找監視器或其他人證,證明對方騎車過失。但還有,你主張本身車速40-50可能不太好。 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102-10-12 14:18

   您好!想請教您,我的車禍情形為,車子無碰撞,但對方機車摔倒,第一時間送到奇美醫院,醫院診斷書寫門牙斷裂,之後對方又至一般診所,診斷書則寫牙根斷裂,故對方像我求償植牙費用,請問以大醫院的診斷,是否沒有植牙的必要呢?而且對方附上簡易生命表,估算還可活54年,並提出義齒使用年限為十年,故他必須換六次,再表明很讓步的向我求償三次就好,費用是22萬8千,請問合理嗎?肇事鑑定結果,雙方同為肇事原因,對方訴狀提出,鑑定委員不專業不公平,於是自下結論,認為他方毫無過失責任,我要負全責,可以這樣嗎?提出的20萬精神求償,竟是大膽的扯謊,說我完全無隻字片語慰問,導致他不滿怨恨的情緒,讓身體傷害痛苦加深,但事實上,這段時間除了當面接觸,還有電話聯繫,甚至區公所的協調,對方怎能上法院提出如此不實指控,請問有違反嗎?感謝您的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2-10-12 16:12

既然已經進入訴訟程序,您只能將對方的不合理處告訴法官,由法官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雙方受傷情形如何?對方有無提出刑事告訴?

102-10-13 08:55

         感謝律師!我沒受傷,也沒修車,對方機車損壞,人除了牙齒,其餘一些輕傷,所以主要爭議為牙齒向我求償22萬,精神求償20萬,對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目前我收到檢察官的簡易處分,星期一要開調解庭,請問我是否也能提出精神求償呢?謝謝您!

阿傑 102-10-09 13:09

事件前後:

車禍於8/10晚間11點左右發生,當時是3台機車車禍事件,因甲方任意變換車道導致直行乙方撞上,乙方再撞到我,而我被乙方撞上後,我則是又撞上行人道邊邊的有畫紅線的地方。當時有人協助報警與救護車,但卻也把3台車移開至路邊。

後 來3方皆有送去醫院做檢查,警方並幫3人填寫筆錄/車禍現場拍照,事發當日,有立刻請平日保養的車行,待警方拍照完後,帶回店裡估價。事發後幾日,有收到 甲方保險公司的醫療理賠申請單,而當時我只提供了當日急診費用以及驗傷單。直至9/25日,本人前往交通部請取車禍鑑定報告,報告書上明確寫了,甲方未保 持行車安全距離。事後我打給了甲方,想調解有關車子賠償部份。

但甲方總是說要賠償,又礙於賠償金額太高,導致不願賠償,並一再強調法定折 舊,以及機車車體各零件金額,甚至懷疑我私通車行想要到撈一筆。還一度要求我要到他親戚所開的車行維修,因價格差異性。於是關於車體結構部分,晚間請男友 與對方電話協調,對方依舊如此。之後再請母親幫忙協調時,對方就不接電話了,只傳了約500字的簡訊至母親手機中。

大概的內容是說希望賠償金額不要連自然耗損部分也算入,且與乙方的賠償金額就幾千塊,而我開出的金額確比乙方高出4~5倍。

問題諮詢:

1. 車禍後一個月我時常覺得腰痛以及右膝蓋痠痛,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匯入急診費用至戶頭。這部份我該怎麼辦?

2. 機車於民國102年6月底購入,至今年8月初的車禍,使用了1年1個多月,按照折舊該如何計算?能屏除折舊部份要對方照價賠償嗎?

3. 我從買車到大小保養都於同一家車行,也就老闆了解我的車況,維修部份我是否可以依照我這邊車行估的價進行維修?並在我車行維修?

4. 從事發至今,始終都是我主動聯絡對方,而對方並未連繫我,甚至不接電話電話中,對方甚至連報告結果是什麼都不知道?我並未感受到對方的誠意以及其他部份,在刑事/民事上我可否提告?(ex:傷害罪、用路權相關、民事賠償...等)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7

 跑法院也需要時間金錢,如果你要算那麼細,對方不見得會跟你和解,

當然你在半年內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但檢察官還是會希望雙方和解

阿傑 102-10-15 11: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跑法院也需要時間...

那如果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是否可附帶民事的修車賠償,原告我大約需要準備怎麼樣的文件/資料以及提告所產生的費用約為多少?

對方傳的簡訊是否也算在證據上呢?還有之前的通話內容...

這些發生的費用是否可由被告吸收?(提告費、公司請假證明、後續醫院就診費用、車行估價單)

 

阿田 102-10-08 00:15

各位板上律師您們好,能給我任何的寶貴意見,我都非常感激,謝謝。 

事情發生緣由:

人物: 我 我母親 我阿伯 鄰居

事由一:因為小事起爭執,然後我阿伯一直叫囂辱罵我們家,我與家母跟阿伯起爭執,之後我阿伯罵我媽是[狗母(台)],我回嗆[幹您娘],之後阿伯就拿鋸子衝上二樓作勢要攻擊我,最後也割傷我右手靠近手掌處,並且抓傷我的左胸(皆已驗傷),過程中我有阻擋但不知是否有弄傷對方,但確定無攻擊式的打中對方。以上是想提告傷害的經過。

事由二:之後我報警,圍觀的鄰居出來架離我阿伯,鄰居說出:[你不要再講話,不然我打你(台)],此時我母親質問我阿伯有沒有罵她狗母(台),我阿伯大聲回應:[有(台)],然後他們問我是否有罵我阿伯幹您娘,影片中我說我沒有。(以上是影片內容,清楚且詳細)

事由三:鄰居開始辱罵我母親[破給(台)],於是我開始錄第二段,鄰居又罵我[婊子的兒子(台)],且確定是說我,影片皆有詳細的錄到畫面跟影音。(辱罵母親部分沒有錄到,辱罵我的部分有)

問題:

事由一. 我想告我阿伯傷害罪,但我不知道他是否有驗傷,但是我清楚確定,驗傷最多是瘀青,不會有流血的傷口,但我的傷口都是見血,有驗傷單且拍照留底,兇器也被警方扣留。

事由二.我想告我阿伯公然侮辱;告我鄰居恐嚇,但是影片只有錄到阿伯承認有罵但沒有罵的過程,鄰居的部分全程都有錄影。

事由三.我想告鄰居公然侮辱鄰居辱罵的當下皆有錄影,且也再次確定他說的是我。

結論:

雖然這是我的片面之詞,但是我們長期忍受隔壁親戚的欺壓已久,這次要全力反擊,不再留絲毫的親戚之情,我的需求是,如果無法讓對方抓去關,至少要能夠求償且跟我們當眾賠罪。我想知道該如何依照事由一、二、三提告,對我是最有利且勝算較高,之後調解的時候又該如何求償有哪些選項可以列,最後我想請問如果我堅不和解又會有怎麼樣的後果呢?

以上是我的事情經過與問題,感謝板上各位律師的協助,如需要影片提供,我會上傳網路並PO上網址,再次感謝各位的幫忙,謝謝。

莊惟堯 (明德) 102-10-08 00:34

 

您好:

關於事由一的部分,倘若你阿伯也有去驗傷,那檢察官多半會以互毆的方向進行偵辦,即是你也很有可能成為傷害罪之被告傷害罪是指侵害身體健康完整性之行為,故倘若基於互毆而導致瘀傷就是屬於侵害身體完整性,加害人仍可能構成傷害罪。

關於事由二的部分,你阿伯因為辱罵你母親,是否能構成罪,是舉證的問題,證據的部分有人證跟事證皆可以證明犯罪是否發生,但是本件你想要告公然侮辱,所以地點的考量你仍要斟酌,所謂公然侮辱是要在公開的場合下辱罵受害人,所以如果你阿伯的辱罵是在家中,而且音量亦不至於大到街訪鄰居都可共見共聞的狀態時,仍然可能不構成公然侮辱。至於有關鄰居恐嚇的部分,根據刑法第305條規定,似乎很有可能構成恐嚇維安罪,但是最終還是舉證的問題,你鄰居對你的恐嚇行為,你有辦法舉證出來嗎? 需要看證物而定。

關於事由三的部分:你要注意的地方同樣事是否在公開的場合(不是在家),又或者鄰居辱罵聲已達到街訪鄰居可共見共聞的狀態。

最後,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所以你若提告而堅決不和解,那就只能交由法院做最後裁奪,但是傷害罪的部分,一般在無前科的情形下是不會判超過7個月有期徒刑,所以最後可能只是易科罰金,但是仍是會留下傷害前科

阿田 102-10-08 00:56
回覆 明德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辱罵的部分,皆是在戶外,眾人圍觀下。

事由二的辱罵辱罵我母親[母狗]是沒有錄到的,但是有錄到我阿伯承認有罵我母親[狗母]這段影片,鄰居恐嚇威脅的部分也是在眾人圍觀下所拍攝的。

事由三抑是在眾人圍觀底下所拍攝的,影片中都有鄰居的存在

那請問提告的方式,就照我上面的方式提告就好嗎?所以只要我阿伯沒有驗傷,那我的勝算是相當高的嗎?那如果互相提告的話,這部分互毆就是會和解,然後再藉由辱罵的方式,得到我所要的嗎?另外,實際上我是有罵幹您娘,他有人證但是沒有證據,這部分的如果打起官司的話我該留意些什麼呢?

 

神手 102-10-06 21:43
我已經告對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檢察官關下個月一號 11/1 不跟我和解的話 肇事者就會被罰18萬,繳不起會被關,還有說如果跟我和解的話肇事者只要繳 6.5萬給指定的慈善團體,我想問的是如果我跟他和解那肇事者還會有什麼刑責 大致上會怎麼來判,或不和解的話會怎麼樣來判,請教懂法律的人, 我這個肩傷也從5/16到現在了10/6持續治療當中 ,對方保險公司又一直刁難我, 醫生說我應該開刀,但現在證明只能寫前面疑似.........的症狀 然後附註又說需休養2個月,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了, 開刀和不開刀又各有風險,我一直在為這事煩惱造成我精神受損也看了精神科讓醫師證明。
如果和解 檢察官可能就緩起訴 如果不和解 檢察官可能起訴後由法官審理判決 原則上應該會在六個月內 讓對方易科罰金
神手 102-10-06 21:37

我已經告對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檢察官關下個月一號 11/1 不跟我和解的話

肇事者就會被罰18萬,繳不起會被關,還有說如果跟我和解的話肇事者只要繳

6.5萬給指定的慈善團體,我想問的是如果我跟他和解那肇事者還會有什麼刑責

大致上會怎麼來判,或不和解的話會怎麼樣來判,請教懂法律的人,

我這個肩傷也從5/16到現在了10/6持續治療當中 ,對方保險公司又一直刁難我,

醫生說我應該開刀,但現在證明只能寫前面疑似.........的症狀

然後附註又說需休養2個月,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了,

開刀和不開刀又各有風險,我一直在為這事煩惱造成我精神受損也看了精神科讓醫師證明。

阿國 102-10-06 15:46

最近一直被一個女生騷擾

再五個月前,有個女生瘋狂的追求我,可是我並沒有接受他

可是後來有次她約我去她家然後我被她硬上了發生了關係,可是我沒有射在裡面

後來我不想跟他有任何關係,可是忽然她跟我說她月經沒來懷孕

後來大概三個月的時候我帶她去婦產科驗孕,可是超音波沒照到,驗尿也是陰性反應

我就起了疑心,懷疑她是不是假裝懷孕要騙我

後來我們商量希望他去墮胎,他也答應了

可是後來他去診所墮胎的時候一下子就出來了

他說醫生說失血過多無法繼續手術所以必須要下次才能動手術

當時我心裡OS失血過多應該會留院觀察吧,怎麼可能就這樣放人了

後來第二次他去墮胎的時候堅決不讓我跟去,只讓她的朋友陪她去

然後應該是手術期間的時候,簡訊傳了一封很長的訊息過來

內容是說她的朋友偷拿她的手機傳訊息給我,罵我造成他很大的傷害,要我以後多陪她之類的

可是後來我的朋友發現在他應該手術的時間,根本不在婦產科,反而在跟我朋友的朋友聊天

意思就是他根本沒有去過婦產科

所以我就很不爽的搓破他的謊言,然後把他的手機封鎖起來

結果他反而惱羞成怒,傳了封簡訊給我

內容:你封鎖我沒有關係09XXXXXXXX、09XXXXXXXX,這兩個哪支是你媽的電話?

我當下看了就火大了,因為我是單親家庭,家裡只有我跟我媽兩人相依為命,而且我媽身體並不是很好,我怕他知道這件事情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所以我只好回撥給她,問他到底有沒有懷孕,桔果他傳了一張沒有露臉而且肚子大的誇張的照片,還有一張沒有附上日期名字的超音波照片給我看

問題是那照片裡的肚子根本就不像他的,而且超音波照片什麼內容都沒有

所以我就請我朋友去看看他的本人肚子有沒有懷孕的跡象(因為我跟那個女的分隔兩地,而且約他見面看醫生他也都不肯)

結果我朋友給我看他偷拍的照片,根本就是沒有肚子

然後現在的情況就是我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懷孕,他卻一直拿這件事情煩我

而且我如果不理她,他又會威脅說要打電話給我媽

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他真的懷孕,小孩生下來了,他要求我強制認養,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脫離嗎?

如果是你的血緣 對方訴請法院強制認領 經判定後 你沒有機會可以說 不要 而不負任何責任

Sasa 102-10-05 11:20

 

老實說,我很難啟齒這樣的事,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這樣的事 從事情到現在也差不多快一個月了..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發生時間 我在離職後接到一位現職的同事打電話辱罵簡訊威脅我說不要讓她看到我
事由 她是我初戀男友的前女朋友 (我知道這扯太遠了,年代已久,因為已經是四、五年前發生的事,既不可考又已過時效) 但是我真的受不了到現在她還一直追究於我和我初戀男友對她做的傷害有多深..甚至當時未曾與她見過面..在FB上就開始說不要讓她看到我的話,這發生在2011年時,我有拍照存檔 我是在2月底前任職的,在我任職期間未與她搭過班,因為她離職了,而在我離職前2個禮拜她又回來做了。在我離職後,她聽到一些不是從我口中直接說出去的話,跟別的同事要了我的電話,就開始傳簡訊還是打電話說一些傷害人的字眼..
●這是她傳的第一封信息 ---------------------- 訊息 0183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1 上午 12:34 說要重新過生活不想再任何有關xxx一切的人是妳、結果跟XX那麼多人說我們三個人之間的關係也是妳。我不知道妳是什麼心態,本來不想計較過去事、但妳這麼做根本是在提醒我當初的傷害跟憤怒!妳從現在開始不要出現XX或是我的視線範圍,我的風度到此為止。
●這一封簡訊我回了,我願意出面對質的話。但手機的寄件備份簡訊已被我刪除了。 ●而後過沒多久,她回傳以下這封信息 ---------------------- 訊息 0184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1 上午 02:32 妳沒跟任何人說是不是,我知道的已經起碼三個人了!對質是妳自己該去找人對。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
●之後我就不想理她,由她去..但是放任的下場就是電話辱罵電話完了之後,其實我哭了很久傳了這封很長的簡訊給她,想就此打住  ---------------------- 訊息 0001 ---------------------- 聯絡人:  <+886*********>
我長這麼大,除了我媽以外從來沒有人能有權力跟我罵些有的沒的,我一直都是好聲好氣的說,我已經是離職員工了,不因任何關係而提出辭呈,就因為我膩了累了想換個環境而已。我對妳完全沒有任何惡意,甚至希望可以化解心結。起初三月時我是真的這樣以為、這樣認定的。我很抱歉,話傳話的結果是不堪的,我有說過的話我會負責,但是我沒有說過的話就不要亂扣帽子。既然事已成定局,到如今也已無法破冰。我很抱歉在妳回店裡的這段日子讓妳受委曲又喚起那段回憶,不要再說哪天再遇到我要對我不利甚至傷害的話,我是個孤兒經不起這樣的言語刺激,才會說出要妳自重的話,才會說我不是沒有後台這句話。將心比心換成妳是我,聽到都是些咄咄逼人的話會如何?我對得起我的良心,也明白妳的心情 。同事 上班久了難免會聊些往事跟近來的事,這妳也懂的,有時是心情的抒發,有時是一時的感慨。如果我是不甘心、是有意要中傷妳,那我想現在的妳會聽到的看到的就不止如此而已…
●之後,在15號下午應該是睡飽了,她又傳來這封簡訊 ---------------------- 訊息 0187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5 下午 01:19
不要讓我看到妳!這樣簡單幾個字,別說不知道意思。如果妳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這件事情、也許我還不會這麼氣,但現在.. 從今開始不要出現我的視線範圍。
●我回傳 ---------------------- 訊息 0002 ---------------------- 聯絡人:  <+886*********> 請問是什麼意思?
●她回 ---------------------- 訊息 0188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5 下午 04:59 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回傳這封簡訊時..我真的忍無可忍了.. ---------------------- 訊息 0003 ---------------------- 聯絡人:  <+886*********> 既然這樣,遇到就當不認識就好,妳一直強調不要被妳看到是什麼意思? (...) 後續.....就沒有下文了 很抱歉這是一篇冗長的文 想請教律師的是..該用何種罪證去進行提告 錄音檔內容的部分是否能購成罪證... 例如 錄音一開頭就三字經(X你XXX,死XX之類的)..中段時又報我之前租賃的住所的路名不知道給誰聽.. 因為簡訊的來往內容是我複製貼上的,怕會有疑慮,所以有備份圖片是直接用拍照的方式呈現文字內容...能夠加以陳述事實 而FB留言的圖,是表示...我在上一份工作之前三、四年未曾和她有過接觸...甚至有見面或是有電話交談過,當然會讓我拍照是因為兩年前在FB上同樣說出不要讓她看到我...的話 老實說..遇到這樣的事..我除了無助以外..真的不知道怎麼去解決問題 人家都說去報案啊...可是報案跟提告真的有這麼容易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5 14:3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提告證物部分:簡訊畫面、e-mail、談話錄音只要能夠證明是自己與對方的對話,且是為了自保,均可作為證據

2、從您提供的簡訊內容,僅要求您不要出現在他的面前,恐難構成恐嚇罪,除非有其他事件可以輔助判斷,如他是有背景的人、他曾有部分相關前科等。

3、本案,倘若您真的感到受到威脅,本人亦建議您先報警處理,因為赫然提告,倘若罪證過於薄弱,恐遭對方提告誣告罪。或是委由律師處理較為妥適。

4、有關侮辱罪部分,倘若對方私下以電話辱罵你,實際上比較難成罪的,因為刑法明文規定,侮辱罪必須以公然為之。

5、最後,人與人之間難免有糾紛,有糾紛就應該去處理,並無須感到羞愧,建議您勇於處理,讓事情更加圓滿。

PING 102-10-04 15:44

你好:

因公司管理制度上的問題,導致在工作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本人當時是正常步伐搬東西,
且只當時只有我和另一部門工作,進而左肱骨骨折,事後公司竟只以電話連絡之方式逃避責任,連事後看望和慰問都沒有,誇張的是連職災單和勞保醫療申請,都要本人帶著骨折親自坐車到公司去,首先時間回到當日6點50分,發生意外的當下,打電話給課長,課長竟以休假為理由,未協助處理就醫將責任推給代理人,二來打給代理人,卻是因尚未上班時間而回問該怎辦,竟也未協助就醫,三來九點近十點 處長曾來電表示欲看望,本人實以已經看完醫生正回家且父親當時正因公司受傷時的處理態度生氣而婉拒
PS:當下說句公道話,在公司受傷卻要由其家屬送醫,考慮家屬之心情 ,情何以求特意留下父親接受其關心,說真的,你是來看有沒有摔到重傷還是失能???,基本上協助就醫當場關心都沒有,還打電話問說要不要來醫院看我
但未拒絕之後看望一事,且假設真有歉意與關心之意,即使家屬婉拒 ,能可排其底下之員工或其他同管理階層到場關心慰問,而非以一句電話口頭上,假若今本人一摔而廢 ,能否以一句有電話口頭關心就好
今日為其底下員工非自願且無過失導致事故,公司基於人道立場上未立即協助其就醫,其二管理階層之人員於該名員工受傷期間竟回問何時上班,加重其內心傷害和精神壓力可否求償精神賠償,其三員工至公司申請理賠表達生活上有困難,公司未協助其困難,反冷言冷語要求自行想辦法處理,在理賠金上,以行政流程瑕疵為手段,9/17送件竟到10/1才送件,中間以中秋連假為由,屬正常作業流程 ,導致理賠金遲遲未撥下而增加心理壓力為實
PS:當時申請理賠金時就有表明急需,當下還以口頭上答應會急件處理,事後查證確是相反
,之後家人又打電話給主管要求來看望,(你看多可悲還要要求雇主來看望),卻是來推卸責任說我在電話中說不用來,我在你公司受傷本就因該來和家屬解釋始末和如何改善,而是來家裡說是我的問題

PING 102-10-04 15:34

因公司管理制度上的問題
導致在工作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
本人當時是正常步伐搬東西
且只當時只有我和另一部門工作
進而左肱骨骨折
事後公司竟只以電話連絡之方式逃避責任
連事後看望和慰問都沒有
誇張的是連職災單和勞保醫療申請
都要本人帶著骨折親自坐車到公司去
首先時間回到當日6點50分
發生意外的當下
電話給課長
課長竟以休假為理由
未協助處理就醫將責任推給代理
二來打給代理
卻是因尚未上班時間而回問該怎辦
竟也未協助就醫
三來九點近十點 處長曾來電表示欲看望
本人實以已經看完醫生正回家
且父親當時正因公司受傷時的處理態度生氣
而婉拒

PS:當下說句公道話
在公司受傷卻要由其家屬送醫
考慮家屬之心情
情何以求特意留下父親接受其關心
說真的
你是來看有沒有摔到重傷還是失能???
基本上協助就醫當場關心都沒有
還打電話問說要不要來醫院看我

但未拒絕之後看望一事
且假設真有歉意與關心之意
即使家屬婉拒
能可排其底下之員工或其他同管理階層到場關心慰問
而非以一句電話口頭上
假若今本人一摔而廢
能否以一句有電話口頭關心就好

今日為其底下員工非自願且無過失導致事故
公司基於人道立場上未立即協助其就醫
其二管理階層之人員於該名員工受傷期間竟回問何時上班
加重其內心傷害和精神壓力可否求償精神賠償
其三員工至公司申請理賠表達生活上有困難
公司未協助其困難
反冷言冷語要求自行想辦法處理
理賠金上
以行政流程瑕疵為手段
9/17送件竟到10/1才送件
中間以中秋連假為由
屬正常作業流程
導致理賠金遲遲未撥下而增加心理壓力為實
PS:當時申請理賠金時就有表明急需,當下還以口頭上答應會急件處理
事後查證確是相反

之後家人又打電話給主管要求來看望
(你看多可悲還要要求雇主來看望)
卻是來推卸責任說我在電話中說不用來
可笑
我在你公司受傷本就因該來和家屬解釋始末和如何改善
而是來家裡說是我的問題

泡麵 102-10-03 19:27

我媽前陣子被機車撞到.腳縫了4針.事後對方也賠償了修車費和醫藥費.也到了調解委員那達成和解..

和解一個月後.雙方收到了上面寫著由我媽向對方提出的過失傷害.前提是.我媽當時''並沒有''向警方說出要向對方提告!現在收到這樣的傳單.要是放著不理有沒有關係?(因為誠辦這案子的警察態度極差!我媽不想為了她沒提出的事情又跑那間警局...)

還是有什麼其他解決的辦法嗎?

麻煩您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母親並沒有提出告訴的話,本案檢察官會直接為不起訴處分。

2、然本案難免還是需要跑一趟警局或是地檢署,只要提供給承辦員警或是檢察官調解書即可,本人可以不用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6 15:46

 如果尚未和解取得賠償,提起告訴才是對您母親有幫助,請不要誤解檢察署的善意,並且最好是多跑幾趟。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小逆 102-10-03 18:57

中秋那天晚上我們去爸爸朋友家烤完肉

媽媽載我們三個孩子回家

停玩紅燈綠燈起步時

就有一台機車紅燈撞過來

對方當場倒下 (有兩個 一個被載

我媽立刻報警  也有拍照存證

但那人是外地人沒有固定工作

一度求我們別進警局

因為那樣他會賠更大

當然我們還是有去警局作筆錄

 

求償過程中

那人一直在打馬虎眼

不願認真的解決

今天我媽收到法院傳票

似乎是那人對我媽提出傷害告訴

請問  我媽會有事嗎??

如果我方也有人受傷,請立即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平衡雙方籌碼.

泡麵 102-10-02 18:12

我媽前陣子被機車撞到,腳縫了4針,事後對方也賠償了修車費跟醫藥費,也經過調解委員會寫好了合解

但在合解完一個月後,雙方竟收到上面寫著是由我媽對對方提出的過失傷害訴訟,前提是,我媽並沒有向警方說出她要向對方提告!現在收到這單子,若是放著不理有關係嗎?<因為承辦這案子的警察態度極差,我媽不想因為她沒提出的要求又跑警局...>

麻煩您幫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44

您好!可以直接去警局或寫書狀明確表明不告訴。

泡麵 102-10-02 17:57

我媽在前陣子被機車撞到,腳縫了4針,之後對方也將該賠償的金額給我媽了,也寫好合解.

合解後約1個月後,雙方都收到了我媽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法院通知,但前提是,我媽並沒有向警方說要提告對方!現在收到通知,要是放著不理,有關係嗎?<因為承辦的警察態度極差,我媽不想因為自己沒要求的事情又要跑警局>

麻煩您替我解答~謝謝!^^

Ricky 102-10-02 17:36

請教...

犬子於去年無照跟朋友借機車駕駛於凌晨2點多於承德路&民生西路十字口車禍,被計程車撞飛至約8米遠處,附圖...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中,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有三 1.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2.機車行駛禁行車道 3.無照駕駛 ,而對方可能肇事原因是空白....
於去年11月份對方已提出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拿著汽車的修理費單據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要求我方賠償,我亦提出當時至三總開立的診斷証明書─陳述 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右手肘、右手及背部、左足踝等多處挫傷
本人請教過兩位律師,一位說可以跟對方要求過失傷害十萬元,一位說初步研究分析表對我方很不利,連專業律師都有不同見解..真頭痛...
所以我們去年十一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我則提出律師所提十萬元過失傷害賠償調解委員也偏向我方這邊,認為對方計程車司機應賠償我方,看要賠多少? 對方則一直認為是過失全在於我方,所以不但不賠我方,還要我們賠他汽車維修損失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所以相方沒有交集不了了之....犬子後來有頭部常常不明頭痛,可能是這次傷害造成,但並無法証明...本來認為這樣跟對方提出要求,讓對方死心好好去工作賺錢,我方則因為人平安也無意去要求賠償,不過沒想到隔了快一年,對方司機大概不甘心,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要到庭辯論..

請教..
1.有經驗的朋友或懂傷害法律的朋友可以告訴我要如何去應付處理呢?
2.簡易庭通知書上註明:請於庭期前五日提出準備書狀,將?本寄交對造,並於開庭時提出回執,起訴狀?本一件,調解利益說明書一件。 請問我要準備什麼書狀回執? 還是把診斷証明書帶著,當場給調委委員看即可呢?
3.圖中機車已經離計程車很遠達8米遠,應該判定計程車車速過快,犬子也說對方車速非常快,真的是命大,不然真的會被撞死..聽到心都痛了...計程車夜間開車那一台不快? 但初步研判表我去問了,他們並無法如此判斷...
4.假如最壞真的需要我方賠償,可以折價嗎? 車子也有法定折舊0.369 是嗎?

tks.

如果依照初判表上肇事因素的分析,對方既然沒有過失,依法自然不必對於您這一方之損害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此若沒有辦法取得進一步之鑑定而改變目前之肇事因素的分析結果,恐怕在訴訟您的贏面不太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行 102-10-02 15:25

去年八月我與甲方發生擦撞,爭執過後甲方並毆打我,過程中我並無還手,隔日我便對甲方提告傷害罪,甲方也於幾日後對我提告傷害罪,檢方約於今年三月對我方以不起訴處分,甲方則起訴,接下四月到八月便是開庭,過程中甲方說法與我完全顛倒,直到有證人出面表示我並無出手,甲方單方面毆打我,最後八月三十日判決甲方有罪,但甲方於最後一次開庭因證人出面,在判決前有認罪。

但甲方又於今年八月中又二次對我提起傷害告訴,在判決前兩星期收到傳票,但檢方已無新證據直接結案。

八月事件發生順序是,預定八月八號判決>甲方判決前申請重新審理>八月十日收到甲方二次告我傳票>八月十三日重新審理甲方認罪>八月二十二日檢方將甲方二次告我傷害直接結案>八月三十日判決甲方有罪

請問這樣我提起甲方誣告傷害,檢方起訴的機會大嗎?

若其他證人證詞已明確說明當時你沒有出手打告訴人之行為,而告訴人卻一再指稱您有毆打行為的話,則可能會被認定是虛構事實而提告,如此即會構成誣告罪。就目前情形而言,提告成立之機會應該是有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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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102-10-02 13:11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我是騎乘機車) 送完結束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向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此路口下午時段有點小尖峰 而且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當時時速約為50左右)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當下 我立即起身 發現我的機車有壓到傷患 所以把機車原地牽起 然後立刻撥打119及110 

對方因顱內出血 一直住院開刀搶救 55天後 最後家屬放棄治療 所以案件變成過失致死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一開始告我過失傷害 後來傷患往生 即將要變成過失致死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一審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因為沒錢請律師...本來有去申請免費律師 但因為是刑事案件 似乎無法受理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事發過後 我一直處於 害怕 焦躁不安的狀態下

事發隔天 有去急診室探望對方 

接下來 都是我母親去探望 幾乎是每天去(因為我母親說對方很多人 怕我過去會引發更多事端)回來再跟我敘述對方狀況

一審時 法官認為我這樣的做法不妥 事發當下 家屬會有不理性的行為 這是可以諒解的

過一陣子後 等待家屬情緒稍緩 還是要過去探望才是

我明白我作法不對... 不應該害怕 甚至想逃避

現在偶爾會撥通電話給對方家屬 關切一下 人生父母養 因為一場意外 失去親人 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17:17

您好!公司基本上不用負刑事責任,但受害人可以請公司連帶民事賠償,公司賠償之後,還是可以轉向求償過失致死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也不能撤告,但和解可能判較輕,若不想入監坐牢,可能有必要先和解。以上謹供您參考。

無赦新宇 102-10-02 09:41

請問各位知識豐富專家們!!

我朋友前陣子 因開車 不慎撞到一位路人!!!

但沒有什麼重大傷害 也跟對方知會 醫療看診方面會幫忙支付

一開始沒什麼衝突發方 我朋友究請家人幫忙 所以出國遊學打工了

但最近聽說 對方卻要高達91萬的索賠 不拿出來就提告!!!

所以私下和解似乎不是融洽

但是我朋友已經在國外 這樣提告 無法出庭 是否會遭到通緝

還是有更好的辦法 可解決呢??? 

感覺對方想要因為我朋友不在台灣藉此恐嚇會有案底趁機敲詐

重點在於

1. 如何解決無法出庭而不會被通緝

2.對方要求的賠賞金 是否有方法不給付((因為太誇張了 擺明敲詐))

3.上法院後 6個月的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500 <~~是一定會坐牢嗎

4.對方不願意和解金額未達他所說的91萬而提告  這樣    判決就會以91萬金額來判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並非對方說多少就多少,本需視本件對方真正的損害而定,另對方可能提告刑事部分,此部分可以委請律師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08 23:15
民事的部分,依你所說,在法院判決下要賠91萬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會因為對方受傷部位、程度、對方職業(因受傷而無法工作的損失及精神賠償)等等因素而有不同的結果,無法跟你100%肯定。但絕對不是他要一百萬就有一百萬,不然我都想讓人小擦撞一下了(我要一億!)。不過切記,假如你跟他和解的話,和解書簽一千萬都行,而且你也真的得賠這麼多,所以不要亂簽。 刑的部分,假如你朋友沒打算回臺灣了,那通緝與否不用擔心。但假如還有要回來,那就得處理,因為肯定通緝。到法院的話,則可讓委律師試著向法官請求緩刑。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好爸爸 102-10-02 00:40

各位律師與先進,你們好,

      小弟於去年與前妻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有載明女兒的為共同監護,離婚時女兒的戶籍是跟前妻在一起的,因為沒有注意到,所以也沒特別註明戶籍要跟誰,離婚後沒幾天,小弟想起戶籍的問題,有牽涉到以後女兒要上學的學區,還有小弟當時正在領的租金補貼,曾要求前妻將女兒戶籍遷到我這,但她沒有任何理由就拒絕了,前陣子,因為女兒已經上大班了,於是我又透過她大姊向她提醒戶籍與學區的問題,沒想到她居然已經私自將女兒的戶籍轉移到她親戚家(跟我戶籍是同一學區),我覺得非常生氣,因為她非但沒有取得我的同意就私自遷移女兒的戶籍,且還完全沒有告知,何況去年我就跟她說過,將來我們比較傾向讓女兒就讀的小學,我的戶籍是在其學區內,而前妻跟女兒的戶籍不是,要她將小孩的戶籍遷來跟我一起,將來有需要再遷回她那,而她沒有任何理由就拒絕了,離婚後也有好幾次不尊重共同監護的情事,都是我說要提告才解決的

      請問關於這次私自遷移戶籍的事件,小弟可以對前妻提起什麼訴訟?有什麼刑責嗎?因為小弟對女兒的管教比較嚴格,女兒做錯事時會用手指彈額頭,離婚前曾被前妻指控家暴,雖然沒有造成傷害,而且我跟女兒的感情也非常好,但因為敢做敢當的原則,還是被偉大又從不打小孩的法官判了有罪,我擔心日後若前妻那根筋不對(她常會有莫名其妙的邏輯),想要爭取監護權改判的話,家暴的紀錄會對我非常不利,所以我想趁這個機會扳回一點劣勢,也順便給她一點教訓,而且縱使女兒反感,她還是瞞著家人交了個男朋友,所以以後我發覺對女兒有不良影響的話,也會爭取女兒的監護權(我的經濟能力好很多,女兒除教育費各半之外,其他全由我支付,不過她有個律師表姐讓她靠,當初我們就是被她家的那些外人搞到離婚的)

      感謝各位大德的不吝指導,謝謝!

rame 102-10-01 22:49

離婚後三名子女由男方扶養,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說共同監護與探親問題

但是男方常常阻礙探視,後來有到法院做調解,每月二四星期可前往探視帶回同住並且上國小子女在寒暑假可以長住,男方在協調庭上有一直強調要看小孩意願,再看是否給予探視,但因小孩為大班到小二年紀法官並未將此條列入判決書內

後來男方到法院申請協調教育費跟監護權,因當初離婚協調時律師有說離婚後無扶養一方也須要給小孩教育費,但當時男生表示自己養的起不需要,所以協調結果女方還是不用支附教育費而且監護權由男方監護(因為在探視權監護權協調中間男方都有讓我們去探視所以就讓出監護權)

自從讓出監護權後男方都以他有監護權來威脅小孩,並且沒有他的同意不可以答應母親探視!今年暑假長住大兒子竟然說出到母親家住他會死掉的話,老二因為以前就比較黏媽媽所以有前往長住?,後來長住中間剛好遇到第二星期老大就帶話告知老二說如果再不回家就要住到18歲。

此周探親甚至威脅只要答應母親探視就要將其趕出家門,因中間有警察協調跟小孩保證不會被父親趕出所以就與母親回家(另外兩個小的可能看到父親已經將大兒子的行李打包好所以都說不前往)大兒子堅持與母親探視後回家被父親打巴掌處罰。

請問一下,已經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因為我希望強制執行是不用經過小孩子同意只要時間到就要帶到約定地點,減少小孩中間所受到的傷害,請問是這樣嗎?或者可以給我其他方式減少小孩傷害!

玉米 102-10-01 14:58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 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象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是 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告我過失傷害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兩次刑事庭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就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羅先生 102-09-29 15:49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被貨車後斗整各掃到從駕駛座的~後門~前門~葉子板~前保險桿~鋼圈裂開~輪胎爆胎~後照鏡...以上全損傷對方請警察到場處理有完整筆錄因加油站不算道路所以無三連單之類的報案證明但是警局都有資料可查以下是我的問題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1.加油站不算正常道路內雙方車輛都有全險.以本上車輛維修無問題.但是本人家中有國小孩童跟剛出生兩星期的寶寶.上下班全靠開車.能否要求孩童上下課與寶寶回診診所和本人上下班的車資..因為車需維修兩星期詳細算計程車費需要一萬五上下.對方貨車營業用公司貨車肇事為公司司機.我車自用.對方保險沒有代步車也沒賠交通費用.我可否要求對方司機支付交通費用?我有跟對方談對方說我不是營業用車~我人也沒受傷~不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2.車禍為晚上當天白天有去銀行清償我車的貸款也取得清償證明跟繳款單.原本隔天車子要賣掉再換一台車結果晚上就被對方碰撞.下午時間有跟朋友的朋友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車輛買賣協議書雙方都有簽名我也有收取訂金.現在車被撞我無法履約變成我需要賠違約金.這因該怎樣處理?我也有跟肇事司機說明~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3.車輛價值約120萬但市遭受對方肇事後在原廠維修會有原場紀錄.我賣車時必須誠實說明車輛有肇事紀錄且更換前後門總成~前葉子版..之類的一堆板件..相對我車價值因為遭受對方肇事會車價直接折損..對方司機一樣回答這也不關他的事情..對方保險公司說有意見的話請我自己去每各縣市都有的汽車協會申請車輛折損估價提出證明之後再來談..申請估價要三千元台幣..

說明附註新車車價160萬~現在車齡1年5個月

原廠估價維修費用10萬上下~維修兩星期所以變成我要賠償跟我購車的人違約金?變成我除了傷車傷財~~現在連違約金都要賠償向我購車的人?

那意思不就是說對方保險跟肇事者現在只需要修復車輛其他一切事務都與他們無關? 等於我變成被撞免費的? 難道肇事方都不需負任何責任的嗎?一切推給公司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輛遭受撞擊變成我維修後要賣車折價我也無法求償的嗎?

如要提告能要求什麼?不會提告後連車損都無法追回的吧?

羅先生 102-09-30 22:52
回覆 羅先生 的發言內容: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 ... (恕刪)

發問卻沒半各律師回覆~就算要請律師都不知道怎請

 

小天 102-09-29 13:46

律師您好!本人因為幾天前去應徵餐廳正職廚師工作而有錄取~但公司說先做pt~然後做到9/30~如果做的適應10/1就可以轉正職~可是我做了三天主管突然跟我說~10/1無法轉正職了因為公司沒有你的職缺(沒有的話為何當初還叫我去應徵)~而且若你轉正職公司薪水無法負擔~然後就叫我要另外再找其他工作~這樣的說法好突然讓我無法接受~而且目前我也沒有在去做了~也無工作中~餐廳有叫我去拿pt的薪資(還沒去拿)~~~另外就是公司也未幫我投保勞保~~~以上這些情形對我來說造成我的傷害有什麼方式可以保護我的工作權呢???這樣算非自願離職嗎?謝謝!~

新宇飄風 102-09-29 09:13

請問各位知識豐富專家們!!

我朋友前陣子 因開車 不慎撞到一位路人!!!

但沒有什麼重大傷害 也跟對方知會 醫療看診方面會幫忙支付

一開始沒什麼衝突發方 我朋友究請家人幫忙 所以出國遊學打工了

但最近聽說 對方卻要高達91萬的索賠 不拿出來就提告!!!

所以私下和解似乎不是融洽

但是我朋友已經在國外 這樣提告 無法出庭 是否會遭到通緝

還是有更好的辦法 可解決呢???  

感覺對方想要因為我朋友不在台灣藉此恐嚇會有案底趁機敲詐

刑事被告一定須要開庭 如果開庭都不到 將來是會遭通緝

無赦新宇 102-09-30 06:1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帳號登入不成功 我從新申請了!!

可以再請律師們 解說的詳細一點嗎..........

重點在於

1. 如何解決無法出庭而不會被通緝

2.對方要求的賠賞金 是否有方法不給付((因為太誇張了 擺明敲詐))

3.上法院後 6個月的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500 <~~是一定會坐牢嗎

4.對方不願意和解金額未達他所說的91萬而提告  這樣    判決就會以91萬金額來判定嗎???

 

阿智 102-09-25 20:48

請問各位先進專家...

小孩在中秋節當天遭附近蔡生施放炮竹炸傷小孩胸口達6CM<醫生證明:胸壁撕裂性傷口,胸壁燙傷>,後來縫了相近10針,意外發生後有報案且蔡生有隨之到達醫院承認為他疏忽造成意外,但查看受傷情形後就沒再連絡,有幾項問題請教

1.意外發生當時打119通報,警員有到場登記資料但沒有要求雙方到警察局做筆錄,這樣是正常的嗎?這樣報案有成立嗎??

2.蔡生僅在意外時到醫院關切,到現在已一個月都未在接獲對方訊息,想提出告訴,請問這屬原意外傷害嗎??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另請問該如何提告??

3.醫生診斷傷口相當深,雖縫合已無大礙,但傷口是傷在女孩胸壁,因是重要部位,後續傷口外觀相當重要(整形外科表示縫合傷口凸肉芽與皮膚顏色色差是需要長時間追蹤持續治療的),這部分該如何要求民事賠償??賠償金如何預估??

4.小孩目前仍驚魂未定,看到火光或是爆炸聲就會尖叫,這部分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賠償金如何預估??謝

以上幾項問題還請各位先進專家協助,謝謝

您好

本件因對方放炮仗而炸傷小孩,應有過失傷害罪嫌(刑284條),警察機關並未製作筆錄與詢問是否告訴,並非正常,但您可於檢察機關(地檢署或派出所),說明事實經過後,表明要告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均可告訴),傷害部分可請求賠償,對於傷口的治療可請醫師預估時間與費用,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此部分可自行主觀認定。

提起告訴後,與對方和解調解不成,檢察官若提起公訴,可具狀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小馬 102-09-25 12:14
原告之前對人提告傷害, 開過2次偵察庭, 有提出錄音為證, 檢察官也起訴被告. 9月初, 開庭的前一二天才接到開庭通知信, 且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向公司請假, 也不知道要先向法庭請假. 開庭當天接到書記官來電詢問未到的原因, 及通知 9/23 開庭.
9/23就有先向法院請假, 但法院告知 9/30開庭一定要到.

請問:
1. 如果又請假未到, 會如何? 是被告會無罪嗎? 原告是否可能之後反被告 "誣告"? 或是法院還會再安排開庭時間或強制要求到庭? 2. 如果委任律師出庭, 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3. 9月初, 是法官開庭. 9/23 和9/30 好像都是檢察官開庭, 誰開庭有不同嗎? 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您自己的法律地位為何?原告或被告或告訴人?以及目前案件是繫屬於地檢署或法院?要先釐清才能給您正確的回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ttish 102-09-24 15:35

各位律師您好: 敝姓葉,因近期犯下強制猥褻案,現為交保候傳期間,經搜尋網路-法律諮詢家, 發現您對刑事案件屬專家,想就我自己所知道的案發經過,向您詢問相關問題。 9/12晚上公司聚餐完畢,因喝了許多久,僅記得從餐廳出來之後,本想搭計程車回家, 沒料到半夜醒來已在警局的拘留處中。 據了解,應是我於醉酒狀態中,從女生後面摸胸部,被路人合力制服報警處理, 但因我當時神智不清,只記得到準備坐計程車這段。 我於警察製作筆錄時雖有發現罪名為強制猥褻,但因確實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 於製作筆錄時,警察所陳述之情況,皆不曉得,故筆錄上面亦為不曉得。 當日同時被押送到台北地檢署,檢查官開偵查庭亦與製作筆錄時供詞相同, 但我於庭上有表現出 - 對於我造成被害人的傷害我深感悔意,如可能,我願對 被害人致上最大的歉意與補償,隨即以三萬元交保候傳。 在案發過後至今天,隨時都處於一個恐慌的狀態,害怕被處刑並入監。 想請教張大律師,在此案中,因我屬醉酒狀態,所發生之事實皆不曉得, 如真要判刑,是否有可能被判緩刑?或是沒有這個可能,判刑確認後直接 執行(如不上訴)? 因醉酒狀態,罪名是否有可能改判?

建議您趕緊瞭解事發經過,並儘速設法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

Scottish 102-09-24 15:51

律師您好

我應該如何與被害人和解??

Scottish 102-09-24 15:35
王大律師您好: 敝姓葉,因近期犯下強制猥褻案,現為交保候傳期間,經搜尋後, 發現您在刑事案件上屬專家,想就我自己所知道的案發經過,向您詢問相關問題。 9/12晚上公司聚餐完畢,因喝了許多久,僅記得從餐廳出來之後,本想搭計程車回家, 沒料到半夜醒來已在警局的拘留處中。 據了解,應是我於醉酒狀態中,從女生後面摸胸部,被路人合力制服報警處理, 但因我當時神智不清,只記得到準備坐計程車這段。 我於警察製作筆錄時雖有發現罪名為強制猥褻,但因確實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 於製作筆錄時,警察所陳述之情況,皆不曉得,故筆錄上面亦為不曉得。 當日同時被押送到台北地檢署,檢查官開偵查庭亦與製作筆錄時供詞相同, 我於庭上有表現出 - 對於我造成被害人的傷害我深感悔意,如可能,我願對 被害人致上最大的歉意與補償,隨即以三萬元交保候傳。 在案發過後至今天,隨時都處於一個恐慌的狀態,害怕被處刑並入監。 想請教張大律師,在此案中,因我屬醉酒狀態,所發生之事實皆不曉得, 如真要判刑,是否有可能被判緩刑?或是沒有這個可能,判刑確認後直接 執行(如不上訴)? 因醉酒狀態,罪名是否有可能改判? 如蒙張大律師指教,不知張大律師是否願意與我詳談,並確認是否願成為 我的辯護律師。 再請王大律師撥冗回覆,不勝感激。
王友正 () 102-09-26 15:22
葉先生您好: 如您留言所說,您是可以主張當時以醉倒無意識,以求減刑或無罪,但這個重點在於你要如何證明。而是否會入監則要視法官,通常如果您犯後態度良好,與當事人也和解,是有機會可以請求減輕,甚至給予緩刑。 至於關於您案子該如何答辯部分,單從留言很難給您實質建議,還要看您的筆錄內容及相關證據,如果您願意歡迎您與我們約時間,來我們的事務所談談,地址在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98-4號3樓,以便給您比較完整實質的建議,謝謝。
阿詳 102-09-24 11:25
請問 我爸爸他跟他老闆去搬家 然後跟對方發生一點肢體上的衝突 然後我爸看到他去把雙方拉開勸架而已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以沒有去驗傷! 然後對方堅持要告 所以現在再等法院通知 那我爸可以告他什麼嗎?還是到時上法院我爸要講什麼? 還是要先準備什麼?
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當日現場是否有其他人員目擊事發經過以證明您的父親僅是勸架而將雙方分開、別無傷害對方之情形,另外當日事發現場有無監視錄影器材有拍攝到事發經過,若有的話,設法取得或者請求檢警調閱俾以做為有利之證據
阿詳 102-09-24 10:58
請問 我爸爸他跟他老闆去搬家 然後跟對方發生一點肢體上的衝突 然後我爸看到他去把雙方拉開勸架而已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以沒有去驗傷! 然後對方堅持要告 所以現在再等法院通知 那我爸可以告他什麼嗎?還是到時上法院我爸要講什麼? 還是要先準備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在您父親應該作防禦,若您父親未動手,則應積極否認之,並可聲請證人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