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甘 102-08-28 21:10

((下午1:00))我跟我朋友走再路上 然後我手上拿著一杯飲料 然後我那個朋友就推我 我的飲料飛出去 噴到前面的一個胖子 結果胖子叫我道歉 我就說好啦 對不起 然後一直笑之後我就轉頭就走 然後那個胖子就跟著我們 說 你們想怎樣啦我就生氣回他說 都道歉了妳想怎樣然後推了他一下之後他就繼續罵然後轉頭走掉我就生氣踢他屁股 打他手壁一拳 然後他就跑掉了 我們也走了((下午5:00))我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叫我跟我朋友過去協助辦案然後我們就過去 警察跟我說我被那個胖子告傷害 我朋友沒動手 所以沒事後來胖子他媽媽就過來 我們聊到7:00 最後說要談和解因為他媽嬤說他兒子也有回罵 所以一直幫我求情 結果警察說他把三聯單交出去了所以不能私下和解要法庭上和解 然後那個媽媽就說會幫我跟法官求情 那個警察說他會把和解書送上去但是我朋友說不能在法庭上和解過幾天我會先開調查庭 就是要調查這條案子的法庭((問題))所以到底能不能再庭上和解?然後我會被關嗎? 我之前還有一條竊盜的案子 沒被收容

阿甘 102-08-28 21:02

((下午1:00))我跟我朋友走再路上 然後我手上拿著一杯飲料 然後我那個朋友就推我 我的飲料飛出去 噴到前面的一個胖子 結果胖子叫我道歉 我就說好啦 對不起 然後一直笑之後我就轉頭就走 然後那個胖子就跟著我們 說 你們想怎樣啦我就生氣回他說 都道歉了妳想怎樣然後推了他一下之後他就繼續罵然後轉頭走掉我就生氣踢他屁股 打他手壁一拳 然後他就跑掉了 我們也走了((下午5:00))我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叫我跟我朋友過去協助辦案然後我們就過去 警察跟我說我被那個胖子告傷害 我朋友沒動手 所以沒事後來胖子他媽媽就過來 我們聊到7:00 最後說要談和解因為他媽嬤說他兒子也有回罵 所以一直幫我求情 結果警察說他把三聯單交出去了所以不能私下和解要法庭上和解 然後那個媽媽就說會幫我跟法官求情 那個警察說他會把和解書送上去但是我朋友說不能在法庭上和解過幾天我會先開調查庭 就是要調查這條案子的法庭((問題))所以到底能不能再庭上和解?然後我會被關嗎? 我之前還有一條竊盜的案子 沒被收容

光辰 102-08-28 20:59

律師您好:

我今年24歲,為了增加論壇分數及等級看更多的東西,所以發了一些圖片(3篇共60張),

內容有關未成年的裸露圖片,我並沒有試圖販賣或有性交易字眼或實際行動等其他作為,

也沒有前科,今天做完筆錄,員警跟我說我犯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可能會被緩起訴等等,我想請問我是否會被關?或罰錢?

整個審案流程,到判決出來,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因目前找到研發替代役,10月入伍,一個月後進公司服役,請問這樣我會丟工作嗎?

或因軍人身分要上軍事法庭?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與媽媽相依為命,媽媽身體很不好(兩種癌症),我很怕她受到打擊,

有辦法將傷害減到最低嗎?

或著我是否可以拜託檢察官電話通知我上法庭,不要以掛號信的方式,我怕我媽看到...

拜託各位法界先進幫我想想辦法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警方會把本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檢察官仍會傳喚您出庭,本件不會適用軍法,也不會由軍事法庭來審理,另若您要變更通訊地址,則應與書記官聯繫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Thy 102-08-24 20:42

您好,小弟的女友在二月中發生車禍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地點是一處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迴轉

雙方都說沒有紅燈,也無超速,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汽車也無行車紀錄器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等

 

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腳都有縫針,較大傷口約五處,會留疤!!

我方車損約兩萬,對方約四萬

對方沒有肇逃,也有和警察到醫院探望

 

女友第一天就回家休養,但對方當天就打電話要求和解

我方一開始不肯(因為不懂)但對方說他等很久,家裡有事

當天就簽和解...(對方一直盧,甚至還說要到女友家載他)

(我女友家中只剩她一人..我們當天嚇到,很怕對方要幹嘛)

(這起車禍,是我們經歷第一次重大的車禍)

當晚就寫和解書了!!!

 

和解書的大約內容是

車損互相賠償!!!(那時我真不懂為啥我和女友都同意簽,機車汽車根本沒戲)

對方願意用強制險支付我方醫療費用,還補了一句說,如果強制險無法支付

會個人理賠!!!

然後還說這份和解書不能和任何人說...!?

 

後來雙方個傳真車損的估價單,我方兩萬,對方四萬

如果互賠就是我方賠對方兩萬

 

但對方在三月初,去申請調解會,在會裡又提到輪框需要更換

四顆的價錢要近三萬,但重點是那天車禍受損地方頂多是右前方

還有為什麼當初不一起傳真???這事發生事已經過了近三星期

 

這期間我方犯了點錯,就是沒接對方電話(老實說,是因為害怕亂說話,而不敢接)

對方才開調解

 

調解委員當天有幫我們喬說,我方賠對方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和解好嗎? 

我方可以,但對方堅持不肯

而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方很害怕啊,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

後面幾個月有去做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提過失傷害

只是寫了和解書後會變得比較不利

 

然後對方車損的輪框錢,律師是說可以請對方提證據

(例如:為何要換跳四顆才行什麼的)

 

到七月這期間,我們問了不少有關賠償等問題

有問到女友的傷口,是否可以做醫療美容

但我們又不確定,醫美的部分,算不算是賠償?

很多人都說可以..但我們很怕會被對方打槍

(因為被撞,才有傷口,才會醫美..這應該行的通吧?)

 

對了,我們有去申請初步的車禍鑑定

但上面只寫的好像是個執一詞,有跟沒有一樣

 

六月中對方又開了一次調解會(對方無提告)又來和我們討車損費用

(這期間都沒有電話的往來)

我們也和對方講說醫美的事情

但因為這期間我們有請醫生幫我們開醫美的估價單

醫生是說,這傷口至少要等五個月,才能開估價單

(怕傷口還沒好,裡面有膿什麼的等等)

對方也說好,會等!!

但這期間對方又一直去申請調解,也沒還沒超過五個月

我們這期間因為工作,也沒辦法去

導致調解會超過次數,只好換其他地方調解

最後一次調解,我方還是沒辦法開出醫美估價單

但有擬一份和解用的賠償明細給對方(裡面有類似精神賠償等的那種,這期間我們也有去看精神科)

對方嚇一跳,指說為什麼要拿這張給他(這張估價單大約在十萬上下)

當然,對方不肯,但我們有和他說

醫美的醫生說,這傷口往後做一次一公分也要三千塊錢

這些傷疤加起來也要好幾十萬,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

 

但對方仍堅持等我方開醫美估價單

所以我們也只能請對方再等等,調解在保留,往後再開一次

 

只是後來拿到估價單了,光是在醫美部分最少也要25萬(醫生說至少要五次)

(我們還特地到國立附的醫美去看,果然是不便宜...)

但是...後來在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再來了

中間至少保留四次(這調解會的姐姐人真好...說還是希望能解決啦)

直到最近快過法律期限,我們只好到地方檢察署提告

過失傷害這塊...

 

問題重點是,我們告過失傷害是對的嗎?

我們應該都是照著和解書走吧?車損部分沒有輪框錢,當然賠

而且對方好像也提不出證據...然後和解書也是對方寫的

還是應該告他沒有履行和解書的部分???

 

還有我們第一天去提告時,因為什麼都沒帶

只帶張三聯單就去了=_=我女友還被檢察官罵說什麼都沒帶,問不出什麼來

(說不用帶的是說,想當然我也被罵得很慘)

過幾天後,有寄來說這幾天要開監察庭...

請問這監察庭是開什麼的?是開那天沒有說完的?(做筆錄)

還是雙方都來就開庭了???

如果是後者,我們也沒有申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申請

這情況該怎麼辦(星期一就要開庭了....!!!!!

 律師是不是第一能請免費的呢???

 

以上,很傷眼,但這是我目前遇到的冏問題,謝謝阿
(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發問的地方了,平日想去鄉公所在找律師諮詢的
可是才知道他們是輪班的,不見得天天都在...)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7

 告過失傷害是對的,

至於和解部分,既然已經簽訂和解書,就是提告請求履約,把相關單據檢附給法院

阿吉 102-08-20 22:08

我與A、B合租一棟三樓透天,A為二房東,A、B為好友關係,我與A、B為點頭之交,一樓是A的餐飲店面,二樓為我承租範圍,三樓有兩房,由A、B分住。一日因A、B隨意帶陌生人回家過夜之故,導致我皮夾遭竊,之後再有苛扣我房租押金之事而交惡,於是找甲、乙兩人想與A、B理論,某日與甲、乙找上A、B住處,路上乙提出為防萬一發生衝突,是否要事先攜帶武器防身,我與甲沒有贊同,但乙還是逕自攜帶扳手,進屋後,我發現僅有A在家,即向A理論為何扣押房租押金之事,但A相應不理,且態度惡劣,我心生不滿,一時情緒失控,隨即與A發生扭打,過程中我本赤手空拳,但A積極反擊,且A人高馬大,甲、乙未出手前,我只能與A扭打,為了打贏,我看見屋內散置之握力棒,隨手拿起繼續與A博鬥,之後甲、乙加入混戰,甲隨手拿起屋內之安全帽,乙
則持扳手,不久A即被我們制伏。
當下打完已洩心中一股惡氣,本想離去,但我突然想起,我與A訂有一份租賃契約,內有我老家地址,我擔心A之後會依址尋仇,便要求A交付予我,但A並不甘心,一直顯露想反擊的意圖,當時我們已經沒有人想跟他纏鬥,但又不能疏忽他,擔心他會伺機傷害我們,恰好A房內有小家電數具與水果刀一把,於是臨時起意用水果刀割斷小家電電線,將A暫時簡單的綑綁,其意圖只是想牽制A的活動能力,避免衝突再發生,且限制A之後,我們亦沒有再傷害A之行為。
但由於A遲遲不願交付租契,接連虛報,拖延時間,當下我們已開始擔心滯留過久,會引來鄰居及管理員注意,久尋未果之下,於是我一時氣憤惡言相向,當A面前向甲、乙說出『A很愛掰,這裡有找出什麼,喜歡你們就拿去』,其原意只是想讓A覺得擔心有所損失,而不敢再虛報租契位置,甲聞聲並不以為意,乙則前往隔壁B房間,由於B房間上鎖,乙便踹開房門進入,此時A說出租契放置於一樓,希望我們鬆開他,方便他前去取出,但我知道一樓是餐飲店面,存有刀械之類物品,擔心A在自由身份之下,會伺機持刀報復我們,於是沒有鬆綁,並於A口中放入襪子避免A於一樓店面呼叫引來注意,後來由甲在前攙扶引導A,我在後監護之方式,由三樓緩步下樓至一樓店面處,由A指出位置並確實取得租契,回程亦是採前後引導方式,將A引領回三樓A房間,上下樓梯過程中,我與甲皆盡善保護之責任,避免A摔落樓梯受傷,期間也並無傷害A之行為,回A房後,我與甲將A安置於床邊,鬆開A部分電線,並取下A口中襪子,讓A得以休息。
此時乙從B房回至A房,告知隔壁B房找不到租契,我與甲即回應已於一樓取得,於是我們三人便準備離開,此時甲發言向我指出,此行目的只為討回公道,我前許時候說出『這裡有喜歡什麼,你們就拿去當報酬』之話,讓他覺得不妥,認為不應取人錢財,有辱個人清白名譽,我向甲解釋這僅是氣話,個人亦無取財之意,由於甲、乙並不熟識,甲擔心乙有所逾矩,交代我需特別提醒乙,乙亦向我保證,無取分文,進入B房僅有尋找租契及破壞之行為,乃為我出氣而已。
臨去前,我們擔心從房間乃至走出管理室離開社區,至少需要數分鐘,若放任A,A可能會在我們離開室內後,反鎖並開始大聲呼叫,引來週遭注意,若如此,我們可能遭管理員攔截無法離開,因此,我們離開前便將原先鬆開部分綁回,並於A口中放入襪子,使其暫時無法出聲引人注意,但我們亦擔心A於無人看管下發生危險,故電線之鬆緊度只達牽制程度,並無令A呈動彈不得之狀,亦無於A周遭擺設任何使A不敢動彈之危險物品,且再三確認A呼吸有無不適,方才離開A房,離開A房後,我與甲順勢進入B房稍稍環視,當下B房已凌亂不堪,我適巧發現B些許證件撒落一地,當下想起B害我皮夾遭竊之憤,為讓B亦感受證件遺失之苦,便將B撒落一地的證件帶走,意圖毀壞,只為使B再無找回之可能,並於隔日將全部帶走之物,一併投入彰濱慶安水道,流入大海。另一提,在我們尚未自二樓後門離開前,A已掙脫部分電線,並行至A房門口,經甲發現,喝斥A回房,A方才退回房內,我們亦就此離去。離去不久,我即接獲南昌派出所員警通知A已報案,請我到案說明。
我們到案說明供詞與A所描述之內容大致相符,惟A、B兩人另稱有數千元金額損失,故向我們提出『加重強盜』及『加重竊盜』之告訴。請問是否會成立?又如何證明我們的清白?且金額損失一事與事實不符,若經澄清,是否僅這部分得以控訴對方誣告?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52

 建議將眼前的官司處理好,誣告罪要件嚴格,沒有那麼好成立

阿吉 102-08-24 14: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將眼前的官司處理好,誣告罪要件嚴格,沒有那麼好成立

我知道了,感謝林大哥您的回覆

mary 102-08-20 21:50
親戚因過失傷害案件提出附民,案件已到地院民庭,目前都還沒開過庭. 現有收到法院通知,上面寫:為準備言詞辯論,依民事訴訟法第266-268條規定辦理. 書記官要我們提出準備書狀,並以繕本直接通知被告. 想請教:1.原告現在是要提什麼準備書狀?刑附民起訴狀上求償項目不是都寫清楚了嗎?           2. 被告也需要提準備狀嗎?             
          3.在刑事庭進行中,被告已收到了刑附民的所有資料,被告需要提"答辯狀"嗎?             
          4.假設被告也要提準備狀,是否可等收到被告的準備狀,再來寫我方的準備狀?               另外想委任律師,地區在台北市或新北市,事務所最好是捷運或公車可到達的地方. 不知是否可以先諮詢一下案情,若有興趣的律師大大們可以mail給我 v561025@yahoo.com.tw~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21 01:31

您好!準備書狀是讓您有機會詳述事實、證據法律依據等,還有對被告的答辯陳述意見。若您認為之前已經寫清楚了,也可以不用再寫,等於是放棄陳述的機會。被告則是要提答辯狀,若認為講清楚了,一樣可以不用再提,也等於是放棄陳述的機會。什麼時候寫,就看案件的進行程度而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去電向書記官確認被告是否有提出答辯狀給法院,避免發生被告只有將書狀提交法院,卻未將繕本寄送給您之情況,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魚皮 102-08-20 21:38

律師你好:

現在婆婆要告媳婦傷害罪,媳婦想要讓未成年的小孩子當證人,一直在教小孩子說是阿嬤打媽媽的,若成立的話,我們想要告偽證罪是要告是告未成年的小孩??還是監護人??

本件可以對於教導小朋友虛偽證述的人(媳婦)提出偽證罪(把小孩當成犯罪工具之間接正犯)或者教唆偽證罪之刑事告訴,至於是構成間接正犯或者教唆犯,由檢察官提告的事實加以調查後認定之。

不過,最重要的是您這一方如若後續要提告的話,最好能夠開始進行保存、蒐集相關證,否則可能會對方以誣告罪來反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8-19 21:01

今天去申請車禍事故圖.上寫對方肇事原因為依規定讓車.我的部分寫酒精濃度0.43超過規定標準駕車.請問我能要求他負責我的修車費嗎?因為對方事後去醫院驗傷說要告我傷害.我打給他都說沒空.申請調解對方也不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首先,由於你的酒精濃度0.43超過規定標準駕車規定,已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罪,這部分是確定的。

至於請求修車費的部分,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官會視雙方的過失程度來決定金額。

再者,針對對方告你傷害的部分,如果對方不願與您和解,那就僅能等進入訴訟後,再向法官提出您有和解意願,原則上法官都會讓您們雙方試行和解,之後就必須再視和解情況而定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7083377或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謝謝。

 

子心 102-08-18 22:09

我兩個月前被打當下有報警.驗傷.有錄影也有證人後天就要去法院ㄌ可是我很緊張因我是第一次沒告過人更不懂法律不知道傷害罪附帶明事琣賞對方會被怎麼判可以告訴我ㄇ

依您所述情形,後天應該是前往檢察署(不是法院)開偵查庭由檢察官針對傷害罪發生的經過進行訊問,俾以在調查後予以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原則上必須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屆時您是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依法必須針對所受之損害數額等法律要件,加以舉證證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您於偵查庭時無法在短時間內說明對方犯罪之手段及過程,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擬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胖 102-08-16 21:35
律師你好 我的初步研判如下(對方 車道數相同 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行經無號誌之交叉路口減速慢行)~~但是當時我的視線 有被一台 違規停車的擋住加上下雨 所以視線不佳 我過那個路口看到對方時 他當時只有尖叫 一直朝我過來 我有慢下來 但他還是朝著我撞過來 於是我才又加速 前行 他撞到我機車後面左方避震器 被自己的車倒下壓到受傷 我想問 他的責任比較大 到了法院後 是否能夠互相抵責呢?? 我目前收到法院傳票~~要我8/19號 去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請問那個是啥??是直接要開庭了嗎?? 以我這狀況來說 他是自己被自己的車 倒下壓到 我這樣到底夠不構成過失傷害啊?? 如果真的開庭,我下一步該怎麼做,上了法院該如何跟法官說?? 以及我有哪些屬於我的權益還有那台違規停車的警察剛好有拍到 他停在那裏 所以我的初步研判照片裡有那台車在 這對我有幫 他停在那裏 所以我的初步研判照片裡有那台車在 這對我有幫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收到傳票,代表本件已進入偵查程序,而除初步分析表外,您可以請求送車鑑會鑑定,但若對方有受傷,即便您只有百分之一的過失,仍需負過失傷害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2-08-16 21:30
李耿誠律師你好 我的初步研判如下(對方 車道數相同 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行經無號誌之交叉路口減速慢行)~~但是當時我的視線 有被一台 違規停車的擋住加上下雨 所以視線不佳 我過那個路口看到對方時 他當時只有尖叫 一直朝我過來 我有慢下來 但他還是朝著我撞過來 於是我才又加速 前行 他撞到我機車後面左方避震器 被自己的車倒下壓到受傷 我想問 他的責任比較大 到了法院後 是否能夠互相抵責呢?? 我目前收到法院傳票~~要我8/19號 去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請問那個是啥??是直接要開庭了嗎?? 以我這狀況來說 他是自己被自己的車 倒下壓到 我這樣到底夠不構成過失傷害啊?? 如果真的開庭,我下一步該怎麼做,上了法院該如何跟法官說?? 以及我有哪些屬於我的權益還有那台違規停車的警察剛好有拍到 他停在那裏 所以我的初步研判照片裡有那台車在 這對我有幫助嗎
小胖您好: 如果您已經向其他律師詢問,而且獲得其他律師的回覆。我們相信律師們的意見,都可以提供您作參考,所以我們考量該版面為公開版面,並基於相互尊重其他律師意見的立場,我們就不便再作回答。
小胖 102-08-16 21:23
林岡輝律師你好 我的初步研判如下(對方 車道數相同 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行經無號誌之交叉路口減速慢行)~~但是當時我的視線 有被一台 違規停車的擋住加上下雨 所以視線不佳 我過那個路口看到對方時 他當時只有尖叫 一直朝我過來 我有慢下來 但他還是朝著我撞過來 於是我才又加速 前行 他撞到我機車後面左方避震器 被自己的車倒下壓到受傷 我想問 他的責任比較大 到了法院後 是否能夠互相抵責呢?? 我目前收到法院傳票~~要我8/19號 去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請問那個是啥??是直接要開庭了嗎?? 以我這狀況來說 他是自己被自己的車 倒下壓到 我這樣到底夠不構成過失傷害啊?? 如果真的開庭,我下一步該怎麼做,上了法院該如何跟法官說?? 以及我有哪些屬於我的權益還有那台違規停車的警察剛好有拍到 他停在那裏 所以我的初步研判照片裡有那台車在 這對我有幫 他停在那裏 所以我的初步研判照片裡有那台車在 這對我有幫助嗎
1.刑事部分,只要您有過失,導致對方受傷,通常即需負民事責任。但您欲主張無過失者,建議聲請鑑定。 2.民事部分,可以主張過失相抵,即主張對方亦需自行負擔一部分賠償責任
橘子養樂多 102-08-15 19:59
事情經過事這樣子的,某天與A君(對方),發生口角,之後回公司又一言不合,A君於是動手
勒我脖子,我沒還手,之後我去驗傷提告,她也提驗傷反告我,不知她傷從何而來,且有人勸架,印像中現場旁觀的人有3.4人也有監視器,但是警方去查,警方說壞掉了,且當初我有跟警方說有3.4個人看到,警方卻跟我說找一位做筆錄就夠了,所以開庭應該會出現一位證人,但我不知證人會不會幫我做證,且不知她是否站我這邊,況且他們好像有交情,不知是否會做偽證?然而今天我問要出庭的證人,她說她沒偏袒任何一方,所以筆錄並不是證明A君先出手打我,且我沒還手,她只說她看到我們扭再一起,然後就出來勸架了,再來目擊的3人,聽他們的說法,也是不想捲入事件中,現在我滿煩惱的,就算我上偵查庭跟檢察官強制目擊人出庭,也不知會不會說對我有利證詞,他們都是主管,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嗎?還是要委屈的吞下和解,我不想告人傷害變成互毆結案,且留下汙點,感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6 09:50

您好,

      1.檢察官開庭時,仍可聲請再行調閱監視器,以確認是否真的已經壞掉。

      2.如果證人都無法證明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打您,且您未還手,最好考慮是否與對方互相和解,雙方再行撤告。傷害罪是可以撤告的,基本上沒必要為此留下前科

102-08-15 09:49

今天我騎機車無照駕駛,但在限數內行駛,綠燈時我要通過十字路口,因為樹擋住了我的視線我沒有看到一位老奶奶紅燈,當他看到我向她騎過來的時候,她就愣在那邊沒有行動,我只能選擇讓我自己往旁邊閃,摔車以免發生更大的傷害.
想請問我這樣無照駕駛但在雙方皆有責任的狀況下強制險會理賠嗎?
那如果會理賠但需要代位求償的話,保險公司會跟我們索取全部的賠償金嗎?
因為我也受傷了,我們可以跟對方索取賠償嗎?
如果不幸,那位老奶奶去世的話,我未滿18歲,請問可能遭受什麼樣的刑責呢?

謝謝律師!!

 

橘子養樂多 102-08-14 23:56
事情經過事這樣子的,某天與A君(對方),發生口角,之後回公司又一言不合,A君於是動手
勒我脖子,我沒還手,之後我去驗傷提告,她也提驗傷反告我,不知她傷從何而來,且有人勸架,印像中現場旁觀的人有3.4人也有監視器,但是警方去查,警方說壞掉了,且當初我有跟警方說有3.4個人看到,警方卻跟我說找一位做筆錄就夠了,所以開庭應該會出現一位證人,但我不知證人會不會幫我做證,且不知她是否站我這邊,況且他們好像有交情,不知是否會做偽證?然而今天我問要出庭的證人,她說她沒偏袒任何一方,所以筆錄並不是證明A君先出手打我,且我沒還手,她只說她看到我們扭再一起,然後就出來勸架了,再來目擊的3人,聽他們的說法,也是不想捲入事件中,現在我滿煩惱的,就算我上偵查庭跟檢察官強制目擊人出庭,也不知會不會說對我有利證詞,他們都是主管,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嗎?還是要委屈的吞下和解,我不想告人傷害變成互毆結案,且留下汙點,感謝!

Cheng 102-08-14 22:02

訴訟罪名:殺人未遂, 或傷害
事發當天上午與"同事a"口角並遭到他毆打.

由同事架開,在經過幾分鐘的互相叫囂後,

對方在上午11時就已經自行礦工離去了

下午6點下班後在停車場要牽自己車的時候,

從前方停著的車中跑出 "同事A"手持棒球棍攻擊, 

(看來已經埋伏已久了..)

對方帶口罩但因已經同事許久所以一眼認出, 並在拉扯過程中被我扯掉口罩.

被攻擊造成頭部5公分撕裂傷合併腦挫傷,

右手去檔球棒導致開放性骨折因受傷不輕且對方都只針對頭部攻擊...

最我後逃離現場至附近求救.事後到警局做完筆錄.

因對方只挑頭部攻擊,且是我自行逃走到附近警衛室求救(警衛室距離約200公尺) ,

對方見我跑開就馬上撿起掉在地上的口罩,開車跑了.警察先生在筆錄上寫著"殺人未遂"

, 並且我提出告訴有記住對方車牌 ,該車為該同事家中所有,

但不是他本人的被攻擊頭部約7.8下.停車場沒有監視器 ,

過程只有我與攻擊我的同事A ,沒其他人看見.缺少人證物證.

只有診斷證明.對方事後未離職但直接不去上班了.

因老闆知道事情緣由,該同事被辭掉,並且被該工業區禁止入場.

警局調對方去做筆錄,

對方承認上午的糾紛但辯說下午並沒有打我.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提告會成功嗎,

會勝嗎
棒球棍他帶走了,現場沒有監視器對著他打我的地點,但附近路口都有監視器的.

我也有記住對方車牌.就現場證據來說我想頂多是只能是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

查出我所記住的車牌那輛車何時到達那裏,並在攻擊我離開時的車輛經過錄影.
我擔心是否會因證據薄弱導致提告失敗或者等等的..??

這種傷害罪是否沒有物證人證就無法提告??

 還是可以提告,而且你是證人,你的證詞就是證據,如證詞沒有離譜矛盾或不合理,檢察官還是有可能會起訴。

102-08-14 20:05

想請問以下問題

Q.如果父親長期精神虐待(例如.要殺死全家或者讓全家不得安寧之類的.他有自殺過.) 能夠告他恐嚇罪嗎? 有收集證據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同上因為父親無謀生能力(領有重大傷病卡)時常會向母親恐嚇如同上 能告他恐嚇取財嗎?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因母親長期負擔經濟壓力.況且夫妻間因為諸如此類的事情.(我父親說我母親外遇.一天到晚要錢)已經無夫妻間應該有的生活.會繼續也只是因為母親說他可憐.如果現在因家暴案要離婚 請問判離婚的機率大嗎?

Q.因家暴案.我提告傷害罪的話如果有判刑最快他要多久才會被關進去?(意指全案定讞)

Q.如果父親從小到大沒有養育我 都是靠我母親和我自己過生活 若父親告棄養會成立嗎?

Q.因家暴案 請問有沒有公權力能夠介入他讓他強制精神鑑定? 若是精神鑑定出爐證明他是有問題的 請問我們家屬可以強制送他進精神病院嗎?因為他有差點讓房子燒起來 有驚動鄰居 然後又一直恐嚇要放火燒房子之類的 真的無計可施了:(

 

問題有點多 謝謝回答:)

 

 你提起的許多問題,如果都有充分的證據,那提起告訴後,法院應會對你父親的各種行為均作出有罪的判決。

至於會判多久?那要看事實認定時,你父親的行為次數、犯案當時的手段有多惡劣、犯後態度是否等等來判定,不同法官對於相同的問題也會有不同的量刑範圍,所以無法回覆你。 

菈薇 102-08-14 16:07

前天因為警員到戶籍地說有人要告我先生傷害罪...因為我門夫妻為在戶籍地居住 所以接觸警員是我的家人..在得知情形下我們未有承辦警員姓名 所以接觸警員是我的家人..在得知情形下我們未有承辦警員姓名..所以分局人員說無法得知也無法查詢案件...所以想請問一下什麼方式能夠可以查詢的道!!

如果有遭人提告的話,警方會通知您的先生到警局或派出所制作筆錄,說明相關經過,在筆錄完成後才會移送到地檢署。

102-08-09 19:48

請問...

我朋友之前下班時   

騎車機車道上   然後有行人跑在機車道!!

當時間晚上12點多  很暗  當看到行人

就來不及發生車禍了   

結果行人  還躺在醫院   

家屬到法院告我朋友過失傷害  要求賠償2千多萬!!

我朋友沒那麼多錢  想請問  如果沒那麼多錢  受害者他們可以要求我朋友的家人還是配偶賠償嗎?!

還有  因為沒有那麼多錢   可以跟法官說  每個月的薪水扣三分之一嗎?!

因為我朋友家境不是很好  不知道要不要請律師  因為律師費也是個問題!!

瑪莉 102-08-05 06:14

姐姐的小孩 目前因跟朋友之間發生小誤會 在大家約出來解釋清楚時 被裡面的其中一人叫表哥拿刀來砍斷左手 , ,剛開始 對方都不聞不問 等到收到傳票 才再來說要談和解 (可是根本就沒有誠意 一個家長領有殘障手冊 一個家長領有低收入戶-這個砍人小孩 **數條傷害案件審理中** 一見面就把手側跟低收入卡往桌上一丟) 警察以傷害刑事告訴  小孩清醒的時候 做筆錄才發現
1.對方砍他3刀 其中一刀 刀子還斷在手臂上 左手剩下皮沒砍斷 剩下的 該斷的都斷了 雖然現在有接回 但是醫生還不敢說 可不可以復原
2.對方還有人拿球棒往頭頂敲下去 有人拿安全帽
本人認為這已經是要殺人未遂了
事後大家還一哄而散 剩下這個小孩在那裡等救護車 (其他路人趕緊打電話 叫他躺下)情況一度因為失血過多 產生危急
這樣是否 可以 多加一條 遺棄罪 我真的不敢想像 那邊如果沒有好心人士叫救護車 情況會怎樣
現在 對方家長 一直要跟我們談和解
如果和解 賠償金額需要怎樣寫 是否有範例 可供參考?
備註
1.這些小朋友都是未成年
2.姐姐因要常帶小孩回診做復建 也被雇主柔性要求離職 (因為是幼稚園老師 常請假不好) 小孩原本在修車廠 當學徒 也無法上班了
3.姐姐 跟小孩 現在都有 創傷壓力症候群 小孩 怕回想當天事情 怕陌生人 姐姐怕靠近事發地點 但是假日又都必須經過
4.後續孩子還必須在開一次刀
5.我們可以改提告 殺人未遂 或重傷害嗎? 是否也要另提民事告訴?
請各位律師 指點迷津 謝謝您

102-08-02 13:33

律師你好, 有些問題想請示你. 我因妨礙性自主被判五年兩個月(昨天剛被通知刑期).事情是這樣子發生的...我有一間屬於自己的補習班,規模不大,在二樓有兩間教室,只教英文.教英文包括我共三位老師(兩男一女).我們屬於家教(小班制).那邊的學生不超過四位...學生以ABCD做代號: AB是(兄小六,妹小四),C為被害人只有七歲(女),D為高中生(女), 我教的學生是A(B的哥哥小六),因為B跟C是女生所以給女老師上課,高中生就由另一位男老師上課...案發時間及情形是在去年的10月四日,那天因為是A學校畢業旅行所以A請假,因為AB是兄妹而且他們住很遠所以B也一起請假,也因為B請假只剩C女,所以女老師打電話跟C女說停課(這樣才方便一起補課). 因為那天都沒有課也都沒有學生所以我就趁那時跑到補習班清理及換魚缸水,在那天當我在忙清理時,突然C女跑來樓上說要上課,一直找那位女老師,我告訴她今天是沒有上課(我猜想她一定又忘記有停課),我跑下去時她家長已經離開了,當我跑上去時我看見C女正在拍打魚缸在嚇魚(這個動作已經好幾次),我嚇阻她然後叫她在教室裡坐不要出來搗蛋,這時我繼續忙我的,當我忙一段落時C女突然站在教室門口,我嚇一跳因為她把她的內褲脫到膝蓋然後一邊抓她下體一邊說很癢(之前就有類似事件發生但那時只有掀裙子抓癢,她也說過她下體會癢她父母親有帶她去看醫生),我看到時我就叫她把內褲穿起來,可是她拖好久才把內褲穿回去,然後...我忘記是怎麼一回事,她突然伸手要抓我的下體,我當然嚇阻她(她那時她還?她跟她爸洗澡時有看過她爸爸的小雞雞),我想?時間也差不多就先讓她先下樓等,等我都弄好了我下樓時我發現她還在(已經超過原本上課的時間)所以打電話給她媽來接...然後過兩星期後就有警察拿搜索票到我家我的補習班開始搜索..然後被扣押電腦手機usb...然後到檢察官那裡問話(搜索,檢察官問話都是當天的事)..過不久我就被起訴了...起訴是1.我的手機發射器有在補習班出現,2.是C女的說詞

C女的說詞(筆錄)是這樣的:(檢察官)(檢),被害人(C女), 我 (x)

檢察官)(檢)問:前幾天只有妳一個人上課, X 跟妳上甚麼課?

(C女):英文課

(檢)問:上課過程有無玩遊戲?

(C女):有

(檢)問:玩甚麼遊戲?

(C女):不知道

(檢)問:x有沒有教妳怎麼玩?

(C女):沒有

(檢)問:那天玩遊戲時,有沒有脫衣服?

(C女):有脫,內褲也有脫

(檢)問:x自己有沒有脫衣服?

(C女):沒有

(檢)問:叫妳躺在上課的桌上嗎?

(C女):對

(檢)問:x有沒有把妳眼睛蓋起來?

(C女):有

(檢)問:x是用甚麼東西把妳的眼睛蓋起來?

(C女):眼罩

(檢)問:x叫妳脫衣服躺在桌上, 眼睛蓋起來做甚麼?

(C女):他叫我睡覺,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因為我睡不著.

(檢)問:妳躺在桌上時,x有沒有摸妳?

(C女):不知道

(檢)問:不知道是因為你睡著了還是妳不想??

(C女):我就不知道

(檢)問:妳睡起來後有把眼罩拿掉?

(C女):有我是自己拿掉的.

(檢)問:眼罩拿掉後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看到桌子

(檢)問:有沒有看到x?

(C女):有.他坐在椅子上講電話,當時有穿褲子.

(檢)問:x後來有沒有把褲子脫掉?

(C女):有.

(檢)問:x為什麼脫褲子?

(C女):有.內褲也有脫.他的內褲及外褲都脫到膝蓋那裡

(檢)問:x把褲子脫一半後,他在幹嘛?

(C女):沒幹嘛就坐在那裡.

(檢)問:那天有沒有看到x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那天有沒有叫妳看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除了叫妳看他的小雞雞外,有無叫妳摸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叫妳怎麼摸他的小雞雞?

(C女):他叫我用兩手摸,他的小雞雞摸起來是軟軟的, 他的小雞雞後來也沒有變硬

(檢)問:他是叫妳摸還是抓住?

(C女):他是叫我抓抓

(檢)問:他有沒有叫妳親親小雞雞?

(C女):沒有

(檢)問: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

(C女):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檢)問:抓完小雞雞之後呢?

(C女):後來就上課了.

(檢)問:x叫妳抓他的小雞雞有沒有叫妳別跟爸爸媽媽說?

(C女):沒有

檢察官諭知暫時休息)

(檢)問:妳當天跟x玩遊戲時,有無聽到喀喳喀喳的聲音?

(C女):有,沒有很多聲.我聽到聲音時我的眼睛是蓋起來的.

(檢)問:爸媽有無幫妳拍過照片?

(C女):有

(檢)問:喀喳喀喳聽起來像是拍照的聲音?

(C女):我不知道

(檢)問:妳那天躺在桌上是妳自己爬到桌上還是別人抱妳上去?

(C女):x抱我上去的.

(檢)問:x有沒有叫妳腿開開?

(C女):有

(檢)問: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還是到桌上後才全身脫光?

(C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

(檢)問:x叫妳摸他的小雞雞,妳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白白的東西, 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上,不過我不敢摸, 白白的東西只有一點點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的哪個部位?是前端還是後面?

(C女):是前端

(檢)問:x有沒有叫妳摸小雞雞前面嗎?

(C女):他叫我摸後面

(檢)問:後來妳有無去廁所?

(C女):有

(檢)問:為什麼跑去廁所?

(C女):因為很?心,看起來很惡心

(檢)問:妳跑去廁所是想上廁所嗎?

(C女):不是,我覺得惡心,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因為要上課

(檢)問:x之前上課前,有無跟妳玩過遊戲?

(C女):沒有都直接上課.

(檢)問:x有沒有叫妳吃小雞雞白白的東西?

(C女):有,不過我沒有吃,因為很惡心.

(檢)問:妳一開始看到x坐在椅子上,褲子脫一半時,露出小雞雞時,小雞雞上面有白白的東西嗎?

(C女):沒有.是他叫我捏他的小雞雞時才有的.白白的東西是在我?他的小雞雞時從他的小雞雞最前面出現的.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妳捏的過程中怎麼出來的?

(C女):是流出來的

(以上是訊問筆錄

 

在第一次開庭時,法官(法官是女法官)問我事情的經過我也老實的誠述,但是因為我聽別人說如果可以跟被害人做和解,那案子就會被判輕一點,所以我就寫了悔過書給法官想跟被害人來做個和解(悔過書內容大至上是?我們之間一定有甚麼誤解,我跟他們說抱歉希望跟他們能夠坐下來好好談談) 在第二次開庭時(審理),因為在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時的這段期間我試著好多次跟他們聯繫可是都被回絕,後來想想不對阿!和解表示我有做!我又沒有對被害人怎麼樣,為什麼要跟他們做和解,所以我在審理時我開始為我自己辯護.

這是我在審理時所提出來不合理的東西:

當C女提到的眼罩,警方到我家搜查(全部搜查:房間,每個抽屜,櫃子..)都沒有查到. 說白白的東西,也沒有DNA證明 C女一開始說她自己睡起來看到我做在椅子上講電話褲子是穿著,一下自又?我脫褲子到膝蓋(?詞不一) 白白的東西怎麼可能用捏的就會有?而且是在軟軟的情況下? 如果我是性侵犯,做了著種事應該會恐嚇小孩子不要說出去,為什麼我沒有恐嚇她? 雖然我手機發射點在補習班也不能證明我有罪 C女常常提到(是她自己)..

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

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

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感覺她好像在幻想是自己想出來的

   8. 這麼小的小孩怎麼會有能力把事情講那麼真實?

 

當我得知我的刑期是五年兩個月我真的不知所錯,原本以為我又沒有做出傷害她或觸碰 她身體的行為,應該是無罪的...

想請問律師,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無DNA,她身體沒有被侵犯)怎麼可以判一個人有罪?而且還可以判那麼重?就因為小孩子說的話?小孩子的話完成可信?

那現在我該怎麼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只聽小孩的片面之詞就可以訂一個人罪,那大家就靠小孩賺錢就好,不是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本案已有一審法院判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並進行閱卷,討論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都已經被判5年2月之重刑,絕非在這裡發問可以解決,趕快找律師處理為宜.

要注意有上訴期間的問題。

強強 102-08-02 02:32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過一次關係但絕無交易(確實並沒有任何交易),他說他已經把傷害範圍壓到最小了,我們兩人都不知對方姓名。然後最近我收到婦幼偵查佐傳來的簡訊說:因偵辦刑案要我與他聯繫,我還沒回覆他,我該怎辦??  拜託各位律師了,我現在每天過得提心吊膽的,該怎辦??  我並無任何前科記錄。我也忘記簡訊與sk是否有提到發生關係之內容了,但基本上sk應該會說得很名目張膽,畢竟網路上都比較大膽的亂說話,那警察查得到那些資料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案涉及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您為十八歲以下之人,則減輕或免除其刑,本案處罰不輕,建議您應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警察局筆錄如果說錯話,案件就無法扭轉,不可不慎.

強強 102-08-04 17:36
回覆 強強 的發言內容: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 ... (恕刪)

 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電話簡訊我都刪掉了,就只剩sk與他的對話內容了,我看了,裡面太多情色訊息了,這樣是不是沒救了......  對了,我sk裡的資料都不是我本人的資料。

陳小姐 102-08-01 16:18

母親昨天騎機車從外側車道跨越雙白線欲左轉後方同向轎車來車撞傷腰椎,造成粉性骨折目前己開刀治療,知道母親違規在先,但要如何與另一方協商賠償,可以對對方提過失傷害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違規不代表對方無肇事責任,仍需依當時情形認定。
6個月內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供參。

小夢 102-08-01 14:10

毀謗 汙辱 精神傷害  網路罷凌的定義是什麼

我想知道一下

因為有人在網路上罵我

我想盡一步了解我可以告他什麼?

sasa 102-08-01 13:54

你好

事情是這樣,5/13我在夜市擺攤,我同學的男朋友(a)了一罐不明物體潑我,當時沒有報警,剛好我朋友(b)打電話給我我在哭,我就又把事情跟他說,5/17(b)約我去唱歌跟他ㄉ一些朋友,去的途中剛好經過我同學跟他男朋友一起開的鹽酥雞攤,(b)就問我要不要下去問他為什麼拿東西潑我,我就說好,於是加我約4個人我們就下車問我同學,店裡剛好有客人,他們就走向我們,因為我站比較外面, 沒聽到他們獎什麼,接著就打起來了,之後我們也沒唱歌就走了,她們現在告我及(b)傷害毀損,可以成立 嗎??我朋友也有去驗傷但是他只是一些擦傷,對方比較嚴重,而我沒有動手但被告叫梭傷害,已經到檢察署開過一次庭了,現在是送到節委員會調節,因為我覺得對方一定會趁機要求不合理的賠償,所以現在應該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呢??

 

 

而且我根本沒有教唆,我可以反告誣告嗎??

還有我現在還可以告那個拿東西潑我ㄉ人嗎??

 

謝謝回答喔

吳先生 102-07-31 23:13

當時我直行車 綠燈 撞到一位 站在馬路上 躲都不躲的一位老先生
當時10點多 店家休息 剛好路燈也沒開
閃避後他拿雨傘推了我 然後反作用力自己跌跤在地上
然後我就摔了出去

警察初步判斷是
我:
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
對方:
涉嫌站立馬路阻礙交通

以上是 事情經過 我想問的是

當時發生時間是 101/12/09日

提告時間是 102/6/07號

警察在102/07/15日 提告書給我

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可是警方說我沒過期也可以提告

我現在擔心的是
如果上法庭
我不能也告他過失傷害

一開始我以為他就算了 我損失也不想跟他計較 他也只不過擦傷

我是腳膝部 多處 嚓挫傷

我已經把我的診斷證明書 交給檢察官

所以請問各位法律專家們 我上了法庭 我是被告 我還能告他過失傷害嗎?
或者是被告的狀態 在法庭上跟檢察官提出我有受傷之類的嗎
檢察官 已經收到我的診斷證明書了

本件您對於老先生提告過失傷害罪(或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從 101/12/09開始起算六個月,因此本件若您是在102/07/15接獲警方通知後才提告的話,則已超逾告訴期間,就此項告訴,檢察官應依法為不起訴處分。不過即使已超逾告訴期間,就此部分您還是可以在消滅時效期間二年內提起民事賠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ill 102-07-31 20:33

我想尋求解答

我與對方機車發生車禍意外 雙方都有受傷!

並且都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幾天前已經上過了偵查庭

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我方初步分析表及車輛鑑定委員會

我方皆無顯示任何過失

那還有可能會被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鑑會的鑑定報告,僅供檢察官或法官作為參考依據,且對方仍有可能會再聲請覆議,但本件車鑑會的鑑定既然對您有利,則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機會也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文 102-07-31 10:49

您好,我阿嬸覬覦我們家的財產,做出一些傷害我們家人的事情

我爸爸禁止我阿嬸去我阿婆家鬧,但屢勸不聽

有一次,剛好被我爸撞見,我爸一氣之下打了我阿嬸一巴掌

所以她要告我爸傷害
願意''和解''但要30萬

我爸不服,要繼續告

但礙於證據不夠力,不能一刀斃命

(之前把我阿婆夾傷,有照片佐證,但之前有舊傷,難以判斷是不是這次事件造成)

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也許你們可以提出正當防衛的抗辯,對方是不是有侵入住居、有傷害你的祖母,你可以找你祖母當證人,或看看對方的陳述是不是有可以借力使力的地方。

胖子 102-07-29 16:39

車禍過程略過,我要請問的是對方橈骨骨折開刀,有醫院開的3個月休養(一個月需要看護),但是對方說要繼續復健要去請醫院開到六個月,所以他提出工作損失部分是18000x6,我有疑問的地方,既然是工作損失,所以應該是原來有工作,才能提出,若沒有薪資證明或勞保等,可以用最低新資來算,因為對方說他是擺地攤的(這方面是不是也要證明她原來真的有擺地攤),還是不用,可以直接用最低薪資來算,另一方面,對方只是一隻手受傷,若真的醫院能開出後面要休養+復健6個月,我就真的要賠對方6個月工作損失,我是有問她,難道一隻手受傷就完全不能擺地攤嗎,對方說東西很重 要兩手,就算是這樣我是否可以主張工作損失後面幾個月要打折。另外對方要6萬元的精神損失,是否合理呢? 附註:初步分析研判表我方:在設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橫越道路,違反特定標線禁制。對方: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因為對方也有點責任,請他打7折賠他10萬,還不肯呢,現在被告過失傷害,只好等著上法院。  謝謝幫我解答的好人。

 1.如果確實達到無法工作程度  那是可以依造法定最低工資請求   2.是否無法工作  你可以聲請醫院鑑定看看   3.精神慰撫金  是依雙方經濟能力地位認定  個案中標準可能未必相同   4.如果對方有過失  你可以主張與有過失  請求減少賠償

阿賢 102-07-28 15:08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

但是我拿到三聯單後,發現我竟然是肇事主因,因為我是從後方撞上的,可是是他先迴轉才讓我撞上的阿,然後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我要怎麼證明說,是他迴轉違規才害我撞上他的呢??如果在簡易法庭上,他用這點來攻擊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被他敲竹槓呢??

阿賢 102-07-27 15:36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但是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可以調閱
問題1是一般人撞到之後,都不會漫罵之類的嗎,但是他卻完全冷靜,甚至根本就不打算說甚麼還直接叫我對他提告
問題2當我去派出所做完報案三聯單之後,回到家請一位有在派出所工作的親戚幫我看了一下,他說這張單子上寫的肇事主因竟然是我,因為我是撞到他的人,那這樣不就變成他來告我了嗎,可是明明就是他的錯阿
問題3他騎車的時候,我有印象是有回頭看我一眼,然後我才撞上他的,他的機車是屬於那種比較舊的野狼125,然後又說是公司車

我這是不是要被詐騙了呢??

抱歉我一直對這件事很煩惱又很煩心 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6

 這應該是一般車禍,對方回頭看可能是要檢視有無後車,

除非對方有很多類似的案件,才可以認定是用此方式詐財

阿賢 102-07-28 15:19

如果是一般車禍的話,那邊都沒有監視器,他如果死都不承認他是要迴轉的話,那我怎麼辦呢??他人和車子完全一點事情都沒有,可是三聯單上面寫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反過來被他告說,我違規賠償他呢??

翹鬍子 102-07-27 03:50

請問一下,我在四月發生車禍,當時我綠燈右轉之後接著要左轉到巷子,到中線之後被一台機車撞到我機車後方測調部位,他有跌倒摔車但我沒倒,當時我無照,之後他一起來就把車牽到旁邊說他沒是我可以走,之後我走了過一個月接到通知做筆錄,對方是左轉之後追撞我,且車速很快,有聽到很大煞車聲,之後做完筆錄他要求賠償機車費用(7400)說內部一些壞掉要換,及一星期無法上班日薪1600...有看警察給的照片傷口很小,類蚊子釘到抓破皮,,之後他告我肇事逃逸傷害罪,請問這樣成立嗎?我沒有直接證據我不是罩逃...請問這樣我開庭的話罩逃判刑機率高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9

 沒有證據比較有理說不清,

不過對方傷勢既然那麼小,可能當時也沒發現受傷,可以主張當初沒有發現對方有受傷情況

翹鬍子 102-07-28 17:3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有證據比較有理說不清,

不過對方傷勢既然那麼小,可能當時也沒發現 ... (恕刪)

不過第二次筆錄有問到...問那時是否絕得對方有受傷,我有回大概小擦傷...

emily 102-07-25 18:02
6/19騎車行人發生車禍 馬路為三線道,我騎於中間車道(左側汽車道,右側為機慢車道).我於綠燈進行行駛,對方橫越雙黃線,於左側跑步過來,我看到她時,已在中間車道,為避免撞到他,我緊急進行右彎,而右彎手把往前撞到對方,導致對方跌倒,我方機台也滑倒. 警察有到場進行確認,有確認無酒駕煞車痕為中間車道往右偏.且有目擊證人證明對方於雙黃線小跑步穿越車道 當時雙方皆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但因對方年紀較大,有骨折腦震盪,且骨折有進行開刀.在下狀況為腦震盪及手腳臉部擦傷,及機車損壞. 因在下強制險過期未續保,但此部分一樣請對方進行補償基金會申請,基金會在以肇事比例代位求償我. 但目前對方又另外要求我要賠償2萬元現金,表示有內傷需另外吃中藥2個月,但要我吸收一半(此部分無收據).且表示如現在不答應,後續調解會要求更多(因為他們家境不好,目前她女兒辭職照顧她,看護費的部分強制險應該有負責) 我有上網尋找案例,針對路人違規部分,一般肇事責任比例較大皆在路人(我方應為應注意未注意),這樣我還需要另外賠償2萬元嗎? 目前我方也有傷害機車也有損壞,這樣我也可以向對方進行求償嗎?(目前初步分析表還沒下來,已經超過一個月囉!) 如果我不賠償的話,對方應該會進行過失傷害告訴,這樣我方也一定要提告嗎?如他提告,我方會被判定有罪嗎? 這樣如進行調解的話,要如何處理才能保護我方權益.目前還在等初步分析表,確認罩責在進行調解.
小露 102-07-25 08:42

家人因車禍住院一段時日後於醫院往生,經地檢署相關人員鑑定認為家人是病死或自然死亡,但有說明此場車禍有可能加速家人的死亡,我想請問律師,假若未來過失致死不成立,以這樣的條件可以告重傷害嗎?(重傷害傷害家屬可以提出嗎?或是家屬不能提出僅能由由法官或檢察官認定?)

何時能提出刑事民事提告?(偵查庭就可提出或正式起訴時?)

此結果有可能以彈頭殼理論提起訴訟嗎?死證已確認為與車禍無關,但法研所報告我們沒拿到,可以向檢方提出申請嗎?如此方面有可能,要請律師協助打官司及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被害人之死亡是否與車禍有關,要先調取病歷,最後可能需送鑑定才能知道,但本件仍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至於附帶民事,則要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但仍要注意時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露 102-07-26 08: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被害人之死亡是否與車禍有關,要先調取病歷,最 ... (恕刪)

 謝律師 您好;

      再次請教相關問題已寄送至您信箱,感激再感激.

JJ 102-07-23 23:14
你好 目前本人任職於醫院 在一次門診靜脈注射針置入後做完檢查病人就返家 隔了幾天突然接到警察通知被告傷害罪 因為病人返家後不知多久以後打針處黑青 目前接到通知書要去做偵查 請問這樣會被起訴之機率有多高? 另外偵查時有需要注意什麼事情嗎? 謝謝你的寶貴時間

依您所述情形,對方有可能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罪,則後續重點應在於有無違反相關作業規定或者醫療常規之情形而得以認定有過失行為。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小可 102-07-23 17:14

我想知道傷害罪會被怎樣判?

因為車禍導致對方受傷,而被告

而申請交通裁決的效益大不大?

行人並排有沒有觸犯法條之類的?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小可 102-07-24 09:43

那去申請交通裁決具不具法律作用?用處大嗎?

 後續事故責任歸屬問題必須由事故鑑定分析才能確定,本件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是否已經完成?

小可 102-07-24 10:01

警察只說我錯的機率比較大

因為時速30,對方並排,閃避不及去勾到對方導致跌倒而送醫縫五針。

因為既沒有紅燈也沒有超速..

CANO 102-07-23 16:08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10月分女友和我爭吵然後彼此有扭打~之後他去申請保護令!但之後我們又復合然後依樣繼續同居一起生活在一起!但是我們就是常有小糾紛!為了一些小事情會吵架! 然後在今年2月份時我們一同出去玩~不料在旅途中我們又吵架然後各自回家!分開了大約一個月 在3月26我們又連絡了!然後聊一聊他就叫我去她住的地方找他~我就又過去了!前幾天我們又跟以往一樣同進同出~非常的恩愛!!但是在4月1 號的凌晨我們因細故又吵架 然後他私下用APP請人報警 在當天我被警察以現行犯(違反保護令)帶走!當天我被帶到地檢署以一萬元交保 但是她口供是說我去他家騷擾妨礙自由 要對他傷害 但是事實上是他找我回去 而且他住的大樓管理員也見到我們那幾天都是好好的一起同進同出 最近我又收到法院傳票 上面打說準備程序 我想了解現在的情況是??? 我又該如何替我自己辯護??


麻煩大大的專業提供我解答!!謝謝

 設法舉證你所述為真。

Mrs. Hung 102-07-23 14:34

律師您好:

我過去由於長時間在國外工作,因此將銀行存摺及印鑑交由友人保管,並且在經過我授權同意之下方可提領使用之。

但是近來由於細故傷害到彼此的關係。友人就在我在國外的時間,沒有事先通知即擅自持存摺及印鑑提領部分現金,經我發現後歸還了部分金額,然仍有三分之一的錢至今未歸還,這三分之一的錢是由於當初所有積蓄都控制在對方手上,所以基於擔心錢財損失,決定暫時不催討,直到取回我的存摺及印鑑為止。目前一直催款但對方避不回應。

請問針對此等情形,我該如何採取行動?謝謝。

可以向對方提告侵占罪。以上供參。

阿惠 102-07-23 07:12

我哥哥因為被錢逼急了,在路上看到一位老翁帶了金項鍊金戒指所以臨時起意把老翁打昏搶了他的項鍊與戒指,得手後馬上把金子賣掉還錢,不到一天馬上就到警察局投案,請問這樣初犯有悔意又是被錢逼急所以臨時起意犯罪,這樣會被叛多久的刑期呢?我們在法院看到是以強盜罪論,這樣裡面還會多一條傷害罪嗎?我們有需要請律師為我哥哥辯護讓他有可能會緩刑或減輕刑期嗎?

 這是重罪,但不無可能尚有其他較輕法條如搶奪之適用,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