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奇摩拍賣看到一隻i6 plus 2手手機18000
賣家約我私下交易 因手機sim卡不一樣 所以大致上只看外觀
回到家發現手機使用程式都跑出需輸入帳號密碼
爬文後才發現手機的雲端程式(i cloud)防盜鎖是鎖住的(功能受限制)
詢問賣家堅稱忘記密碼叫我自行處理
一般二手行情18000 被鎖的手機約10000且沒什麼人敢買怕贓貨
後來跟賣方恰談後賣方願意幫出一半的解鎖費用
我就馬上上網找尋解鎖資訊,結果發現費用約6000-8000
這樣算下來我自己要付3000-4000....加上自己原先的錢都可買一隻新手機
在跟賣家詢問是否可退回或是折價給我
賣方不回應只好跟警方報案,但警方建議先自行評估要告對方什麼
請問這樣有什麼方法能處理?
告對方一定要請律師嗎
請律師大約多少錢
安安
本人想問的問題偏多,請耐心讀完
事件經過:
日前在購物網上收購商品,遇到有人回應說要賣,但要用line討論交易。使用line交談後,不疑有他就匯款給對方了;對方說為核對是否有誤要我提供個人帳號給他,也不疑有他的給了,;數日後尋問對方出貨沒,對方說有但提不出出貨證明,也不斷回避,才驚覺受騙。
打給165專線,專員說確定被詐了直接幫我聯絡轄區派出所做報案,也有去製做筆補證據錄簽立三聯單了。
由於極有可能是被集團,使用人頭戶行詐固提問:
一、日後抓到人(人頭or車手)出庭做證地點會是在那?(會不會北部報案南部出庭)
二、出庭時需要準備那些費用?是否可以申請補助?(如交通費)
三、可能需要出庭幾次?(如果沒法出庭是否要請假?)
四、日後因工作因素搬家,是否要通知派出所及法院修改文件收件地方?
五、由於有把個人帳戶給對方,是否有可能被當人頭戶?是不是要自己去停用帳戶?
問題多,感謝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來說會以行為人的戶籍地為管轄地,由於您是告訴人,基本上無需每庭皆到,也可以以書狀來陳述您的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與您配偶親密對話之證據,雖可對對方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惟對方配偶亦有可能對您配偶提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律師 鈞鑒
父親用自己的退休金購買紐西蘭幣 , 寄存於我女兒在紐西蘭銀行帳戶內 , 多年後父親因需要用錢 , 要求我以台幣買下這筆外幣 , 當時有簽訂下列文件 , 其中有部分款項囑咐我給母親 , 但是後來父親因重病及僱用外勞看護需要錢 , 於是交代我不要再給母親錢 , 這些錢交給他支付醫療費用 , 母親生氣之餘在簡易法庭告我給付欠款 .
請問 , 母親這樣算是 其他有受領權人 ? 還是贈與 ?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紐西蘭幣讓售同意書
紐西蘭幣讓售同意書
本人所有於紐西蘭※※※銀行帳號※※※※寄存於※※※※(英文名稱※※※※)帳戶內之紐西蘭幣計※※※※元整(NZD ※※※※)(如附件),自102年8月27日起,以當時匯率紐西蘭幣1元對換新台幣23.07元讓售予※※※※(以下稱受讓人),紐西蘭幣對換新台幣合計※※※※元整(NTD ※※※※),受讓人同意即日起支付現金計新台幣※※※※元整 (NTD ※※※※)用以償還座落於※※※※之土地及建築物不動產融資(詳細金額以※※※※農會清償數額為準),其餘尾款計新台幣※※※※元整(NTD ※※※※),以每個月支付新台幣伍仟元予本人及另支付新台幣伍仟元整予本人指定受款人※※※※女士,合計每月共支付壹萬元整至完全給付前開尾款計新台幣※※※※元整(NTD ※※※※) 。
讓受人:※※※※
讓受連帶同意人:※※※※
受讓人:※※※※
見證人:※※※※
中華民國102年8月29
律師您好 我目前19歲 再過幾天滿20歲
前陣子因為有些想要購買的物品 大約十萬元 想說去進行貸款 在臉書上搜尋到相關人士 便與他洽談了
六月八號下午 他請我拿抵押品去貸款 我跟他說沒有 他請我將機車當掉 拿到貸款的錢再贖回來即可 (機車一共當了三萬元 我私底下跟朋友再借兩萬元 = 總數五萬元)
六月九號中午 我跟他於板橋火車站見面 時間約下午一點 我繳交了雙證件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 現金五萬元 (我有在雙證件影本上面蓋手印)
之後過程中他一直拖拖拉拉 到後來六月中 又給了他差不多四千元
六月十八號早上 他說要使用代書貸款 需要我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發現代書貸款似乎真的需要 所以我將兩個帳號(華南銀行 彰化銀行)都交給他了 之後我們有在附近的便利商店 確認過我的密碼是否正確
六月二十六號下午 他約我見面 之後請我砍掉對話紀錄 說是自己有些問題 不想牽扯到我 我照做了 (一開始商談的對話 我有手機截圖留著)
六月三十號下午 他們說是請我過去拿我貸款的錢 叫我去將戶頭的錢領出來 結果 我將現金領出來後 他們又將現金給收回去了 說是七月二號中午 會全部一次給我
七月二號中午 我等不到消息 便有報警的打算 下午彰化銀行說我的戶頭有資金異動的紀錄 我有請他們先將我的帳戶停止 之後 我打去華南銀行 他們說 我的帳戶已經被當成詐欺帳戶了..
想請問 本人目前沒有工作 對話紀錄我還有留著一部分 見面地點和時間 大約都還記得 目前想去警察局報案 但是聽說警察會強迫逼你認罪 我有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這樣的條件會對我很不利嗎?
您好
建議您提供截圖給檢警,以證明您是為貸款而交付帳戶,而非為幫助詐欺!
「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一、建議你跟被害人和解或調解,和解或調解的時候記得用詞部分要修飾一下。對於帳戶被壞人利用這件事,如果你在和解書或調解的時候承認是「故意」給的,那對你是不利的;如果你在和解或調解的時候承認是「疏失」,那麼就不會對你的案件造成負面的影響。
二、這類案件不若其他律師說的這麼樂觀,對於「幫助詐欺」當案由的案件,還是建議你傾盡全力。
三、如果你願意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檢察官或法官心中所要保護的對象消失了,那麼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及法院判無罪的機會會增加。
四、有很多人在這類的案件不肯與被害人和解,相信我,這樣對你的案件是扣分的(大扣分)。和解或調解沒有一定要談到你不能接受的金額,還可以談分期,請認真考慮。
五、敗率我統計過,不過有時候,統計結果十幾年只有一件無罪的案件,還是可以打到第二件無罪,這樣的事發生過後你就會覺得敗率根本就不重要了…
六、有的人會選擇認罪和解爭取緩起訴,這樣又快又簡單;有的人會選擇因為無辜所以絕不認罪,寧可戰死也不投降。律師的人生觀,原本是沒做的絕對不要認;做了律師幾年後,目前是,就算沒有做,是不是認罪讓事情早點落幕要看當事人決定了。
七、所以就看你怎麼決定了。
八、如果要爭個清白,建議可以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
九、如果有錢請律師的話這個錢不要省;如果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向警方報案,並提供與對方溝通之訊息資料,以利證明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幫助詐欺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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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小弟我於去年一月陸續借了幾筆錢給一個朋友A,當時和A的關係還算不錯,所以沒有向A要借據,每筆錢A也都承諾會還(line和FB的對話紀錄為證),當時借錢給A處理一些她私人的事情,直接匯款給另一個人B的帳號,所以匯款的帳號不是A的帳號,期間也幫A處理一些生活上的事,像是交房租(匯款給A的房東)、繳電話費(去電信局現金繳款),大大小小總計約5萬元初,直到今年初我和A的關係漸差,我想要向A要回這些借款(當初沒有約定何時還款),A一開始承諾今年5月初會還(4/27和我說下週會還錢),甚至主動給我新的line帳號要我加,加了之後還主動說再等她兩天就會還錢,可是時間到了之後A還是沒有還錢,我提醒A還沒匯款,她一開始還會說sorry,後來一整個月完全都不讀訊息,我趁A臉書正在線上的狀態傳臉書訊息給她,這樣還是未讀,我已經不想再等下去,請問我拿回這筆借款的機會大嗎? 是否建議我使用支付命令的方式或是直接提告? 謝謝!!
各位律師好
我上星期四於拍賣購物當天線上匯款.賣家也承諾於星期六下午送達.
但過沒多久他的帳號就被檢舉停權了.
我於星期五一整天都有跟賣家詢問是否寄出以及要求查貨編號.但都未獲賣家回復.一直等到星期日都過了約定的收件日都沒收到商品...(星期六當天也是一直詢問賣家.也都未讀未回....
目前已到警局報案 經警方調閱電腦資料發現的金融帳號曾被警示凍結過....
也以詐欺備案了 .
想請問:
1.如果日後需要開庭無法出庭要如何處理?
2.因為金額不大.原本想在警局就取消報案.但是警察說做筆錄不能撤銷了..
我 可以於收到傳票後跟檢察官進行什麼動作.可以不用跑法院....?
3.因為預計7月會搬離目前住處 ..那那些傳票等信件可以做更改地址的動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日後地址有變更,應向法院陳報新的地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應提出錄音錄影證據證明對方有危害您之言論或行為,使您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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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中...)
正如我的標題寫到~~我收到了彰化警察寄來的傳喚到案說明通知書...
一、大村分駐所員警於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鄭蘋果小姐涉嫌以露天拍賣帳號:cyan***
販賣仿冒GUCCI皮包壹件,經員警下標購買後將該商品送至GUCCI授權鑑定公司鑑定,
二、請鄭蘋果小姐於收到通知後與本所承辦員警聯繫釐清案情。
話說~~
我爬了很多的文,很多人都是像我一樣,因不懂"商標法"~而上網銷售用不到的東西~
這個GUCCI皮包是家人托售的,本來還心想著~這個包包存放多年後,
竟然還能找到好人家買走..一上網拍,立刻就有買家買走...
(怎知!!這才是惡夢的開始~~天啊!! 哭哭...)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好急好急喔~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晚上還要照顧兩個小孩
現在還必須面臨刑責~該怎麼辦呢...(哭哭..)
刑事警察大隊----警察上網「釣魚」之適法性。
(一)、實務上經常將陷害教唆與誘捕(釣魚)兩種觀念混淆,常見警察、調查站等執法人員為求績效,透過吸毒者向販毒者購買毒品因而破獲毒品案,此種查緝方式即是陷害教唆或誘捕(釣魚),以往爭議不斷,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明定排除後,如再以陷害教唆方式辦案,已屬明顯違法。所謂「陷害教唆」係指行為人原無犯罪意思,因受他人(警察)之引誘始萌生犯意,進而著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行為。「誘捕(釣魚)」係指行為人原本就具有犯罪之意思,其從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之犯意,並非他人所創造,警察僅利用機會運用設計引誘之技巧,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而加以逮捕偵辦。兩者觀念乍看之下似乎相同,然而兩者差別在於犯嫌主觀上原有無犯罪意圖。警察當然不能使用陷害教唆之手段辦案,但是「誘捕(釣魚)行為?蔡震榮教授認為,警察所為之誘捕(釣魚)行為只能「通常之誘發行為」,亦即客觀理性之人在考慮掙扎之後如果能夠加以拒絕,則尚屬合理適當,如果該「誘發行為」過度而且強烈,則被告可以主張誘捕抗辯,因此警察行使誘捕(釣魚)偵查仍應注意其採用之手段、方法是否正當合法,有無過度侵害人權。
(二)、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備齊資料至本所討論案情,亦可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到彰化接受警詢,再請求將案件移送至戶籍地管轄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台北、新北或士林地檢署,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支付賠償金額,以求得一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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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被朋友說服信貸借給了他一筆錢,匯到他指定的戶頭和一部份現金直接拿給他,(他用line把帳號給我),當下沒跟他立借據,只跟要了他的地址,之前來往時跟他的要過身份證一直不給看,當時他說貸後他會繳,一年多年就會還錢,結果他只繳了二期就一直要我先代墊代繳晚點就會給我,期間我一直跟他追討錢,今年初才又匯了二萬給我,現愈來愈難聯絡到人,6月初拜託朋友陪同前往他給的地址才知地址是假的,本想寄存証信函,現也沒法寄了.
想請問我有保留跟他line和簡訊還有匯款給他跟他匯款給我的記錄,能當作舉証嗎?行使什麼權利嗎?能以此資料報案嗎?之前看過一則被害人報案結果最後因証據不足,還被檢察官反告巫告罪,所以暫時也不敢報案,之前跟一直跟債務人以line溝通說最後如他一直沒還錢就只好報案處理,他都回要報趕快去報,到時他一毛錢都不給我.請問這些對話能夠成我們確實有借貸的依據嗎?謝謝~
我妹妹(15歲)翹家已半年,這半年都連絡不到人,回來發現肚子鼓得誇張硬拉去婦產科發現已經25週大了,決定要告對方(19歲),問過很多人都只有監護人有辦法提告,可是我爸爸因為酒駕正在服刑,且對方的態度非常囂張,吃定我不是監護人無法告他,所以一直不停以分手要脅妹妹,逼我妹妹逃家跟他一起走,甚至於找人到我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鬧。也沒辦法請妹妹的媽媽(我們是同父異母)去告,她是越南人且已和父親離婚,目前人在越南,無法回來提告。
1.想請問如果我(21歲)現在想控告對方,我可以用什麼方式?越快越好。(父親坐牢、母親不在國內)
2.在未取得妹妹同意下,察看她的訊息,能夠以訊息內容做為證據嗎?這樣在法院上會失效嗎?(妹妹以我的電腦登入帳號後未登出,我以我的電腦觀看)
3.想請問有提到「犯後具有悔意、態度良好」,是指對方在法庭上的態度,在事情發生之後面對我們的態度?(萬一他私底下用訊息對我和妹妹罵得很難聽,我告了之後他在法庭上又一副後悔的樣子,那樣法官會以甚麼作依據?)
4.對方一直不斷傳訊息要妹妹去住他家、跟他做愛,我可以告他「略誘罪」嗎?因為有看到略誘罪是不能緩刑的,我非常希望他判重一點(訊息內有打炮、要求裸照、幫我打手槍等對話)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關於對方之言論及行為,可錄音錄影蒐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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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以罪證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第一次來這邊
所以想要詢問一下
我玩的遊戲在5/22號 下午四點半鎖住
我去查官方外掛偵測時間點是在5/21號中午12點整
然而我5/21號中午是在所謂的競技場房間裡面聊天
但是他並沒有跳出來所謂的外掛偵測視窗 也沒有閃退問題
在他的同意書合約第25條說
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反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但我並沒有收到線上通知根電子郵件的信件
然後就是遊戲使用條例
其中疑似使用外掛(未配合GM查緝) 依上列表格來看,初犯是帳號鎖定7日,一樣的官方卻直接以再犯、累犯處理之, 而且本人也沒接到GM的任何要求配合查緝的相關訊息,固違反此條款。
我現在有跟消保官第一次申訴 但是好像沒有甚麼用
因為他們的客服就是有咬定我開外掛
然後遊戲公司提不出證據 也不能說提不出 因為他說要有第三方公證單位才有辦法提供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要提告嗎 ?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楊律師您好
關於這部分
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反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對的 但他們並沒有用電子郵件告知我 也沒有在遊戲上出現偵測外掛視窗
隔天我就被鎖住
再者就是
其中疑似使用外掛(未配合GM查緝) 依上列表格來看,初犯是帳號鎖定7日,一樣的官方卻直接以再犯、累犯處理之, 而且本人也沒接到GM的任何要求配合查緝的相關訊息,固違反此條款。
就是這樣
還有就是消費平台
他們就是會有就是所謂的消費機制
我有一位朋友因為被盜而被誤鎖住 這位朋友是消費比較大的
他打過去客服中心詢問 大概一個禮拜左右就把帳號解鎖了
這點我真的認為有點不公平
我第一次來這邊
所以想要詢問一下
我玩的遊戲在5/22號 下午四點半鎖住
我去查官方外掛偵測時間點是在5/21號中午12點整
然而我5/21號中午是在所謂的競技場房間裡面聊天
但是他並沒有跳出來所謂的外掛偵測視窗 也沒有閃退問題
在他的同意書合約第25條說
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反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但我並沒有收到線上通知根電子郵件的信件
然後就是遊戲使用條例
其中疑似使用外掛(未配合GM查緝) 依上列表格來看,初犯是帳號鎖定7日,一樣的官方卻直接以再犯、累犯處理之, 而且本人也沒接到GM的任何要求配合查緝的相關訊息,固違反此條款。
我現在有跟消保官第一次申訴 但是好像沒有甚麼用
因為他們的客服就是有咬定我開外掛
然後遊戲公司提不出證據 也不能說提不出 因為他說要有第三方公證單位才有辦法提供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要提告嗎 ?
上個月17號晚上 管區忽然到家裡來 拿了一張通知書 上面寫著刑事案件要在24號到桃園龜山分局報到
隔天打電話給承辦員警確認 案件為何? 員警回答:你有沒有玩線上遊戲 有沒有一個ID叫做X壞 我仔細回想
2011.05.24 開了2個帳號 跟朋友一起玩 玩約半年至一年時間 之後開始就都沒有上過線 甚至連遊戲也沒有安裝過
在做筆錄之前也有到遊戲公司調閱資料卻什麼都調不到只說有需要麻煩警方來函 我們會配合辦案
24號晚間5:30到警局報到 員警說有人告你於 員警說有人告你 於2015.04.20 晚間 10:50幾分到11點之間
再遊戲裡面對她辱罵 我連遊戲都沒有安裝 要如何進入遊戲 對其他玩家進行辱罵動作
今天壞在遊戲帳號是我申請的 是我將遊戲帳號讓其他人使用 我也將使用遊戲帳號的那個朋友的資料都跟員警說明
員警也說會調那位朋友到案說明
回家後隔天下午又到遊戲公司詢問 要調閱遊戲歷程 在客服人員進進出出的確認下
告知我所申請的那個帳號底下所開的那個遊戲人物 最後登入遊戲的時間是 2014.07.04.19:25
其餘的資料都是空白 那為何員警在做筆錄的當下一直很肯定的告訴我說是在2015.04.20
晚上再遊戲內罵人 讓我很不解的是為何人物沒有登入遊戲 卻會被告 再遊戲裡面罵人 並告我公然侮辱
客服人員跟我說有可能是在遊戲討論區內發文 跟人有所爭吵 員警跟客服兩邊說法都不一樣
回家後打開電腦到遊戲官網的討論版 找了又找 2015.04.20 只有一篇文章
發文的遊戲ID跟我被告的那個遊戲ID差了一個字而且是同音X壞 跟 X?
於是我又將官網公布的 X?的資料 調出跟我的那個X壞作比對 一個等級65 一個55等
就不一樣了於是先將資料先照相備份 並寄一份給承辦員警 在我要打電話給員警確認資料是否有收到的當下
我有先接到當初那個給他遊戲帳號玩的那位朋友的電話 他在我要打電話確認的那個早上 有先到警局做了筆錄
並將事情經過都跟員警說了
跟朋友講完電話之後 又撥了電話給承辦的員警 員警指回我一句 "沒事了" 電話這頭的我一頭霧水
無緣無故被告 公然侮辱 到頭來只有回我3個字 沒事了 現在是什麼情形 ----以上是 事發的經過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的是 在這種情形之下 我該如何收集證據提告這個
提告者 今天只知道他的遊戲ID 其他的什麼都不知 跟遊戲公司調閱資料 他們也都不願意提供任何相關資料 只說配合警方偵辦 ..今天被錯告 什麼都沒法做 到頭來只能自己鼻子摸摸然後去旁邊玩沙嗎?
還是能拿他的遊戲ID 跟當初收到的那張通知書 直接到我當地的警局提告 並要求精神賠賞
以告他何種罪名 誣告 還是 ? 還有就事情發生的經過 今天錯的原提告者 還是 承辦員警
還是遊戲公司 我該從何查起? 煩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感謝!!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以下稱對方為B)
B說要以轉帳的方式交易並不想使用8591(原因為之前被騙過)
在以電話聯絡之後B方寄給我 轉帳證明
之後不停催促要我把遊戲帳密給B
我在知曉對方電話的情況下不疑有他將帳密交出去(我沒有任何轉帳存款經驗,所以傻傻的...)等我發現不對勁時已經來不及 趕緊跑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要有遊戲歷程和電磁紀錄才有辦法受理申請完也報案完之後
過了幾個月 收到對方的不起訴處分書
原因大致上是
1.調查之後檢方認為B使用具有跳板之IP 無法確定該手機使用者就是嫌犯。2.被告與詐騙使用電腦的IP無地緣關係。
3.如被告要詐騙,怎會傻傻地使用自己的手機來行騙。令我訝異的是文章內有另外
4個告訴人(都是遊戲中熟悉的ID,他們也被同樣的手法詐騙...)
我對此結果非常不服,感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是我擬了一份再議書主要有幾點不服的原因:
1.被告聲稱手機是向楊某借的,而楊某尚未出面說明就要草草結案,未免太誇張了。
2.調查之後得知當時使用IP位址為東海某網咖,距離被告住處(大雅)不過20、30分鐘車程,怎麼會無地緣關係?
3.B當時和我使用RC通過話,而RC暱稱為小A,而被告姓氏恰好為Axx,巧合?
4.不起訴處分書上被告正處於另案在押的狀態,代表他這個人的為人似乎好不到哪裡去,那麼成為嫌犯的機率是否比其他人來的高?
將這份再議書呈上之後又過過了幾個月,收到批准再議的通知。
而今天終於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後天開庭。
我雖然對於這件案子有所進展而感到高興,但我是第一次上法院,年紀輕輕還很菜!真的不知道後天檢察官會對我提出什麼問題,我想知道任何對我有幫助的資訊,例如:要準備回答什麼樣的問題,或是我贏面大不大之類的...或是在法院中我該注意回答什麼...
當初向員警報案時都是她用的 三聯單印出來就是妨害電腦使用罪了
這部分會有爭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看您具體事實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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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X忍者哈特普利朱:如果把小說的所有情節演出來 可能就不只12集了06-05 11:36
檢舉X黑抹茶:倒不如說,哪些小說動畫沒被砍過的!?06-05 12:03
檢舉X造神:火影忍者算嗎? 不只沒被砍 動畫還比漫畫多出更多回憶情節06-05 12:05
檢舉X囧小希:2樓說的是小說動畫化吧 火影是漫畫動畫化06-05 12:23
檢舉X造神:我當然知道 所以我才提問火影算嗎 畢竟在動畫裡面 劇情被刪基本上都會有 不過要刪的到位 不是隨便刪 火影就是例外 當然例外只是個案06-05 12:45
檢舉X月呆豆豆:= =5集做1本還是不滿意嗎06-05 12:57
檢舉X造神:跟第一季比較起來 你覺得第二季你能滿意嗎?06-05 13:25
檢舉X造神:我只能說 這部動漫 第二季的導演 監督 正在走笨招的路線 走在毀滅的路線上 把原有的歪理般的幽默全都刪除了06-05 13:28
檢舉X造神:而且電車那部分 一開始的雪乃有穿褲襪 在電車的第一幕變成露大腿 第二幕又變成有褲襪 這種水平的狀況 跟第一季差了多少不用多說明你也能看出來06-05 13:29
檢舉XPan10:我覺得第二季大老師變成熟一點06-05 14:24
檢舉XBACKDRAFT:在下小說黨是很認同你的看法,這應該是動畫製作的果青而不是渡航的果青,不論最後是原創結局或是11集被先透露的結局,06-05 15:55
檢舉XBACKDRAFT:除非渡航是自願樂意這麼作,不然只能說他被消費的很徹底,小學館真不愧是小學館06-05 15:56
檢舉X微笑Gun:我覺得第二季比第一季品質好太多了,雖然的確內容刪太多,但至少比第一季那崩掉的感覺好06-05 18:17
檢舉X微笑Gun:to造神 一二季的畫風品質真的有差,那種你說的小細節就算了吧06-05 18:19
檢舉X闇影:第一季那不時就會崩壞的畫面還有人在吹捧? 要不是有送特點小說 我看bd根本大爆死06-05 19:32
檢舉X驍雲:這部份我覺得還好..自從看過"我妹II" 偷窺狂那一段以後,寧可刪片段也不要秒閃06-05 19:57
檢舉X驍雲:那導演才智障吧,果青算流暢了..至少沒看過小說的人只是一驚原來川崎還有個蘿莉妹而以06-05 19:59
檢舉X礦山大石頭:一大堆劇情都刪光啦!!!直接飆到10集拉06-05 20:11
檢舉X微笑Gun:輕小說動畫,砍劇情正常06-05 20:37
檢舉X老是藍字放槍:你們對岸是叫春物沒錯阿,不過這裡是台灣,我們是叫果青前天00:16
檢舉X河童:口閒體正直喔?你不理他你回這麼一串是搞笑喔?前天00:23
檢舉X造神:你的秒回就省下了 你要證明什麼? 不同人秒反駁? 還是很關注我? 我信你阿 不同人 呵呵前天00:28
檢舉XKYO:留美留美也是前天04:08
檢舉X微笑Gun:為什麼 造神 你這人的廢話能那麼多阿?前天07:30
檢舉X微笑Gun:果青 只是把全名縮成兩個字,不然你去網路上喊個春物,不知道有多少人聽的懂你在說啥前天07:31
檢舉X造神:春物兩個字 請打在搜索ok? 來見證一下無知無能的恐怖前天11:24
檢舉X哀哀:大陸才叫我的青春??物?果然有??,這裡是台灣,你再發甚麼神經前天11:32
檢舉X造神:台灣買了版權播放? 台灣不就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怎麼你看著大陸買的版權來取名子 喧賓奪主?前天11:47
檢舉Xjojomimi:台灣GOOGLE找春物的結果只會引人發笑 不同國家就在自己國內論壇討論就好 沒必要去強迫別人跟你們一樣前天11:54
檢舉Xjojomimi:單純只是地區不同的翻譯問題,別在秀下限了好嗎...前天12:03
檢舉X阿凱:有阿 台灣代理小說 名字是果青 我們稱為"果青"合情合理 還有樓主實在沒必要回文的最後都想要刺激人ˊ_>ˋ (是說你大陸終於要從這里統一思想是不前天12:04
檢舉Xjojomimi:http://0rz.tw/sCqme,隨便找張圖就可以解釋一切了前天12:07
檢舉Xjojomimi:右下角的繁體字希望你看得懂前天12:07
檢舉X造神:小說封面如何? 看不懂我說的台灣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拿著小說封面的繁體字來證明什麼? 我在講的是動畫劇情刪減 你又要扯到小說去 那來吧前天12:11
檢舉X造神:你看的動畫 在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各地有華人的地方 只有大陸買了播放版權 既然你看的不是原裝日文 那你看的一定就是大陸買的播放版權前天12:12
檢舉Xjojomimi:自己先說這部叫做春物,我只是針對這個回應,然後你現在又再說你只是在討論內容,這邏輯????前天12:13
檢舉X造神:在小說方面 你沒看 在動畫方面 台灣沒買播放版權 那果青這詞要從哪來 請查一下ok? 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前天12:13
檢舉X造神:你針對回應? 你只針對下面那排的繁體字 你哪邊針對回應? 而我的文是在講哪邊的重點我看你也搞不懂 為了反對而反對?前天12:16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如果照你的路線來講 很快你就會說 果青是台灣人寫的小說 不信你看這張圖下面那排繁體字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台灣並沒有這部動畫版權 明白? 台灣沒買這部動畫的播放版權 明白? 明白?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你絲毫沒有搞清楚我說明的點,然後指一堆奇怪的地方,我連你再說啥我都看不懂了,完全沒有邏輯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20
檢舉Xjojomimi: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原句奉還給你前天12:21
檢舉X造神:你看不懂卻還能回我 你也只有比那個叫我上網打春物看多少人懂我在講啥的高能好一點而已前天12:23
檢舉X造神:不是有繁體字就能證明什麼 拿著尖端代理的小說封面來貼 要我注意繁體字? 你也差不多要跟我說因為有繁體字 所以這部作品是台灣人創作的對吧前天12:23
檢舉X阿凱:是你自己先提到 名字問題 jojomimi確實是針對回應 既然都是針對這個了 那台灣只有代理小說 名字當然是果青前天12:25
檢舉X哀哀:不用跟他講了啦,他腦袋有問題前天12:27
檢舉Xjojomimi:同意樓上,買完中餐以後回來還在跳針這個點,我也不想說了呵呵前天12:36
檢舉X造神:這只是回你針對的點 你都能針對著繁體字來反對 卻不能接受自己被反對 而無視自己提出的問題 你情何以堪阿前天12:52
檢舉Xjojomimi:無視問題的是你吧,你連是或否都答不出來了,連我在酸都看不出來,你這種沒有邏輯的行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我的問題有很難嗎?前天14:23
檢舉X造神:我只看到你答不出來 附合著別人話題來逃避自己處於不利的狀況 你不就只是拿著小說第一冊的繁體中文來講話 而你的問題我解答了3次你照樣不面對前天14:26
檢舉X楓瑩玉:好幼稚哦 為了這種事情筆戰前天14:37
檢舉Xjojomimi:我還是看不懂你解答了什麼,你的意思是臺灣沒有這部動畫?前天14:40
檢舉X造神:很幼稚的是因為畫風好而筆戰的人 因為大老師的死魚眼不見了 所以要筆戰 不認同死魚眼 去看別的動畫阿前天14:41
檢舉X造神:你連我講話都看不懂 你神回答? 又是畫風派的再打臉? 台灣沒代理動畫播放權 只有小說的代理 明白? 你參與動畫討論 用著果青來評斷 明白?前天14:45
檢舉X造神:這叫做面對問題 明白? 你只想著要表現出自己的不同 做著分裂人群的手段 大陸台灣不同國家而已 大陸才有真正代理播放權前天14:47
檢舉X造神:你不明白這道理 我只有感覺到你認為果青就是台灣代理 所以要取名果青 卻搞不懂果青名稱從哪來 動畫 小說 的代理權又是從哪來 回答問題請經過腦子前天14:48
檢舉Xjojomimi:依你的論點animax可以禁播了,呵呵前天14:5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他的本意如此前天14:52
檢舉X造神:又扯到我的論點 不要緊 但是我的論點你都能搞錯 我真不知道你國小有沒有畢業 連字都看不懂前天14:55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這部動畫跟小說不是同作品,所以名稱不一樣?那如果同作品名稱又不同?你不會覺得很矛盾嗎?前天15:06
檢舉Xjojomimi:如果你覺得我的話沒有邏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了。前天15:12
檢舉X造神:你自己覺得你有邏輯 你的邏輯在哪? 請明示 如果要再繼續否定你講過的話 請往上拉前天15:15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大陸電視台已經開始播放第二季了喔,還是網路平臺?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如果是,那我想我們臺灣人也沒必要再繼續對此篇文章回覆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因為這是他們的"春物",不是我們的果青前天15:18
檢舉X造神:你不就只是在做著人群分裂的舉動? 你應該去選總統 不應該來回文前天15:20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那你又何必硬要我們接受你的春物理論?前天15:2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一直希望我們接受你,但是又一直要以你的方式接納,如此強硬的態度,任誰都會感到不滿前天15:22
檢舉X造神:我沒要你接受我 你又在自抬身價 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要臉三個字你會寫嗎? 高能兒前天15:23
檢舉X造神:而這文的重點 是春物兩個字? 你連重點都看不懂了 你父母知道你在巴哈當打臉哥?前天15:23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當然不是!但是你卻提出來了,還為此延伸更多枝節前天15:25
檢舉X造神: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不夠清楚?前天15:25
檢舉X造神:而你這種高能卻只找你自己有利 感覺能勝過我 反駁我的一小段文字來斷章取義 卻讓自己丟臉 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懂? 你有沒有認知症? 還是你忘記你說過的話?前天15:2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前天15:27
檢舉X造神:你不是台灣人? 又是一個從小立志當漢奸的人? 斷章取義? 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只看一半?前天15:29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去看二樓的文前天15:31
檢舉X造神:看什麼二樓的文? 你是針對我的問題再回我 還是針對二樓的文再回他 標題問題原文樣樣搞不清楚 你選擇性失意+逃避? 打臉哥前天15:32
檢舉X造神:再說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 斷章取義卻又不回我 你一直逃避著問題 你是要證明什麼? 證明你看不懂字 選擇性失意 還是認知症發作?前天15:3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有在二樓的留言回覆你,不過你可能還沒看過前天15:34
檢舉X造神:你在二樓回我什麼? 你針對問題在回答 還是針對提外話在回答 而我的堤外話是在跟你講? 你想介入卻又自己找臉丟 你何苦? 我逼你的?前天15:3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不,我真的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語法是否明確?前天15:37
檢舉X造神:你又要跟我談語法 又打算找臉丟 還是大老師症候群發作 認為你變成八幡?前天15:39
檢舉X造神:一直在模糊焦點 逃避你所提出的問題 逃避我所po的文 選擇性失意外加情勢不利視而不見 這是你的優點? 那我想很多人都明白你的優點了前天15:40
檢舉Xjojomimi:明示什麼...你真的有看我打的字嗎?我都把我的答案說出來了,我也找不到你有任何言論可以推翻這段。前天15:41
檢舉X造神:我看你打的字做什麼 你來這邊發文講話 都沒明白我的話題了 你是現實上找不到溫暖 來這邊尋求弱者互相安慰? 組隊來反駁正確的人?前天15:42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正確的人"前天15:4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又斷章取義了不好意思==前天15:44
檢舉X造神:你要發文之前 搞清楚問題 搞清楚了嗎? 高能兒前天15:4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還是你想繼續反駁自己說的話?前天15:46
檢舉Xjojomimi:你已經失去理智了,連我說的話都沒看,整段都一直自我打臉,水準如此,不奉陪了前天15:46
檢舉X造神:我需要反駁我自己? 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你在逃避對你不利的情勢 選擇性斷章取義 選擇性失意 選著性回答 請問我哪邊需要逃避 要逃避 我何必回大家的文 打臉哥前天15:4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都明示著自己的論述是正確的了,還跟別人討論什麼,其他人的意見與你相左,你似乎也沒有理會的打算前天15:48
檢舉X造神:要扯水準? 你連我的原文 連我的問題都搞不懂了 選擇性回答問題 斷章取義回答其中一段 你的水準超高 卻沒回出任何一個問題 只想替自己辯論轉移話題前天15:48
檢舉X造神:我理會什麼 意見相左什麼? 連我的文都看不懂 話題重點都看不懂就斷章取義 我有需要看? 我問你吃飽沒 你回我1+1=2 我需要再說下去?前天15:51
檢舉X獨行劍俠:(深呼吸)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一直搞錯的到底是誰?從你回"老是藍字放槍"那邊開始就一直搞錯到現在前天15:5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這對話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了,抱歉耽誤您的時間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的上一句說"果青"是我們"這群秀下限的取名",真名應為"春物"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老是藍字放槍"反對"用大陸用語來開火的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認為"藍字"反的是大陸用語,後來還追擊了一下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後來,你提到了目前大陸那邊有動畫播放版權,台灣沒有(Animax表示:?)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jojomimi"認為這只是翻譯問題,並希望你看那張小說封面"右下角的繁體字"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即"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表示這是台灣對此作品的翻譯,且確定"果青"的存在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硬要說這只是小說說是"果青",硬要跟動畫名稱拆開看(安安,人群分裂)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那好啊?"jojomimi"依照你的說法說: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開始要抓著"繁體字"去做你自己的解讀,講到後來直接把人家戴上"畫風派"的標籤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再來直接把你在#23留言那個"你既然是看小說 就沒有參予討論動畫的資格"的想法搬過來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Wow~這一句就真的高能了,如果你沒看小說,你怎麼知道有幼稚園的片段被砍掉?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這些你講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如果你還想繼續玩迴力鏢,Have Fun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喔對了,我是有補完小說10.5的,對畫風也不是有特別喜好,等你把我分到畫風派喔前天15:56
檢舉X獨行劍俠:最後給你一個良心建議,要對第二季劇情編排有如此大意見麻煩先拿出類似置頂動畫10話討論串#31的內容再說前天15:56
檢舉X造神:Animax表示 播放第二季? 你在講什麼鬼話? 而你的重點在哪裡我根本看不懂 你是針對我問題在回答?前天15:57
檢舉X造神:你留一大串 卻模糊焦點 你要表是什麼 大老師症候群?前天15:58
檢舉X造神:而你哪一句話看到我說了 我個人沒看小說? 無中生有? 斷章取義 還是只認識某幾個字? 所以自己拼湊出來?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我玩迴力鏢? 如何的迴力鏢 你連問題都搞不清楚 就跑來回 自己打臉找漏氣 怪我阿?前天15:59
檢舉X獨行劍俠:把你對應別人的話講給你聽,你說我模糊焦點?啥?...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 這些我講的沒錯 我就是在說你們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有問題?前天16:00
檢舉X造神:全世界就你一個補完10.5? 10.5是支線劇情明白? 我看了也很久了 我需要你來講? 還是你以為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看完屬於你自己的10.5?前天16:01
檢舉X哀哀:大家放過他吧,他已經變砲灰了,在炸下去要變成灰塵了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是不是畫風派 我管你那麼多 不過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卻很確定 而你是不是針對我問題再回我 還是取自所有文章的一小段再回我 你可以自己查看一下你的文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要我拿出置頂動畫第10話討論串 請問你看過這篇文的內容沒 多少人在抗議內容刪減 你要不要數一下 還是你用著標題卻不看內容的?前天16:03
檢舉X造神: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路西法? 抗議內容刪減的人這麼多 你卻認為我是砲灰 視而不見也要有自知之明 不要找臉丟還認為別人丟臉前天16:05
檢舉X造神:而你門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互相取暖 有感覺得很溫暖? 有解決了問題? 有面對了問題? 在什麼都沒有的狀況下還能講的理直氣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的作法?前天16:06
檢舉X哀哀:那你又自己是神喔,被炸成砲灰的神前天16:06
檢舉X造神:被我反駁到沒話講的人 跟我要求言論自由 我怕我噴你 等等你又跟我要言論自由 或者死不認帳 選擇性失意逃避 而你搞著分裂講著對岸 就知道你的水準了前天16:07
檢舉X哀哀: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前天16:08
檢舉X哀哀:我再配合你的水準講話呀,我隨便嘴個一句你就很急得打一堆歪理回我看了就好笑w前天16:08
檢舉X造神:弱者抱團進化的產物 講的義薄雲天卻逃避著問題 如果只是為了尋求認同 尋找溫暖 回去喝母奶吧 這社會很殘酷的前天16:09
檢舉X哀哀:會不會到晚上你就被摺疊惹前天16:09
檢舉X哀哀:19BP 加油前天16:09
檢舉X造神:你從哪看出來我很急著打一堆歪理 我從頭看到尾都只有看到你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前天16:10
檢舉X哀哀:我只是單純在拿你打發時間而已呀,這麼嚴肅說到社會殘酷甚麼認同溫暖,根本有病w前天16:11
檢舉X哀哀:我從你這篇廢文看出來的呀,你眼殘啊前天16:11
檢舉X造神:我不要緊 因為這只是弱者抱團進化下的延伸 選擇性視而不見 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的產物 春物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是果青啦,你打錯惹前天16:12
檢舉X造神:你是把所有文章自己拼湊出來? 還是你只看的懂某幾個字? 高能兒?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果青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的果青 請放到尖端代理的小說就好 台灣沒代理這動畫第二季的版權 明白?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繼續啊,你好好玩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確定講我低能兒好嗎?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你說我高我說你低壓,不行嗎前天16:14
檢舉X造神:是阿 我當然繼續 你不用建議我 我也會照著我想做的去做前天16:14
檢舉X哀哀:還是你要當中能兒前天16:14
檢舉X哀哀:繼續去做啊,這樣就不愁沒人可以嘴w前天16:15
檢舉X哀哀:?? 這是罵你嗎?我以為這只是說事實而已前天16:15
檢舉X造神:你又再逃避話題? 轉移焦點? 用著言詞辱罵這句話不就先回答我 你逃避什麼?前天16:16
檢舉X哀哀:我逃避你的神經質和跳針前天16:16
檢舉X哀哀:你豪可怕前天16:16
檢舉X造神:不可怕阿 自以為是的人 總是要承擔自己講話的後果阿 高能兒前天16:17
檢舉X哀哀:好喔,低能兒前天16:17
檢舉X造神:恩 那你要千萬記得你現在的氣魄 不要到時候講一堆有得沒的在某個地方解釋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你要告我唷,來啊w前天16:19
檢舉X哀哀:順便看看你長甚麼樣子前天16:19
檢舉X造神:當然可以阿 不難 找臉丟的人 我不討厭前天16:21
檢舉X哀哀:那你快呀~前天16:21
檢舉X造神:急什麼 怕接不到公文通知?前天16:23
檢舉X哀哀:台灣警察會鳥大陸人嗎前天16:23
檢舉X造神:你從哪邊看出來我大陸人? 你確定我是大陸人的話 別緊張 想查我是哪裡人 我的原文上面都有ip 至於報案三聯單 貼上來也只是多餘前天16:25
檢舉X哀哀:快來告唷,你的留言我已經拍下來惹,等你w前天16:25
檢舉X造神:這種案件要等半年 半年後你開庭的時候再說你不是本人讓我聽吧前天16:25
檢舉X造神:你拍下來? 我貼圖給你看吧 因為我也拍下來前天16:26
檢舉X哀哀:還要等半年~~ 好吧又是一個孬孬前天16:27
檢舉X獨行劍俠:許多人抗議動畫10話節奏異常、刪減過大,且有後續動畫爛尾的可能性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有人單純提出不滿,有人提出遭刪橋段的意義,甚至指出可能對後續劇情會有怎樣的衝擊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你呢?把其實在動畫6話尾、7話初就會輪到的橋段(但被刪了)拿到10話來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私自解釋成"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我則在#2提到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嚴格來說,沙希在第10卷最多也只有"提供解決某個委託的另外一個考量因素"而已,說實在的很有可能直接用大老師自己的思考能力帶過(以目前動畫組的速度...)"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甚麼意思?就是真的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主線劇情的意思,你抱怨的點很奇怪的意思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好了,你可以說那也只是我的主觀意見,那我也不會多說甚麼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歐買尬"指出了他的看法,並提到他個人對主線一詞的詮釋。你呢?開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我還特地把分裂人群拿掉了喔前天16:29
檢舉X造神:等半年我也不願意阿 報案三聯單到偵查隊 在由檢察官批示上陳到法院做判決 就是這樣子的時間 等你當總統之後 再來把這手續簡短吧前天16:30
檢舉X哀哀:警察會理你才有鬼w 真要受理那天天處理不完前天16:32
檢舉X哀哀:警察是不會為這種小事浪費社會資源,省省吧前天16:32
檢舉X哀哀:一般的小事,警察並不會受理追查,除非牽涉到公司與公司或個人之間的利害關係才可能受理或是網路的侵權行為因為牽涉國際法的規則才會受理前天16:33
檢舉X哀哀:我看我等半個世紀都等不到喔ˊ_>ˋ前天16:34
檢舉X造神:很怕? 怎麼開始認為警察不會理? 巴哈這種案件很多 發文之前你都沒注意? 講話要理性 不要自討苦吃 浪費社會資源 你提供了什麼資源給社會?前天16:34
檢舉X哀哀:沒啊,只是你以為警察會理你,我告訴你事實而已前天16:35
檢舉X哀哀:雖然我知道你只是虛張聲勢w前天16:35
檢舉X造神:就算你未滿20歲 你的監護人也需要負連帶責任 這東西也只能民事 不過用在你身上就很夠用了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那快來用啊~~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還有樓上有人再跟你說話你不理他唷~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告訴我事實 我也不多做爭論 偵查庭上再跟我講事實吧 有圖有證據 巴哈上面有ip 只要你是在家打電腦 這樣就夠前天16:37
檢舉X哀哀:但我現在不是在我家耶,怎麼辦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在不在家 我不知道 偵查隊會自己去蒐證 關我屁事 包含帳號本人 註冊信箱 信箱資料 樣樣都能查 你認為有差別 我只知道我筆錄做好 你等著收公文到案說明就夠前天16:39
檢舉X哀哀:而且受理期限是半年,不是半年後才會受理,你想裝懂還早W前天16:39
檢舉X哀哀:真的有夠好笑的,警察會為了這種小事去大費周章去查,你也太天真w前天16:40
檢舉X造神:追溯期是半年 並非報案時間 不懂就多去請教別人 別在這邊跟我爭長論短前天16:40
檢舉X哀哀: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前天16:42
檢舉X造神:至於會不會 就看看囉 巴哈像你這種人很多 不過對自己的發言卻沒認知的人也很多 是或否 就等著看前天16:42
檢舉X哀哀:你上面自己跟我說半年後才會開庭w?前天16:42
檢舉X造神:提告期限 是6個月追溯期 懂嗎 我現在報案跟5個月後報案 都是在追溯期內 又再跟我裝懂 不裝逼會死?前天16:43
檢舉X哀哀:我等啦,等半個世紀前天16:43
檢舉X造神:恩 沒問題 你繼續留言 而我呢 就動身如你所願 半年後見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就算警察可憐你受理我也只是賠個小錢,不痛不癢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嗆你這種人就是爽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快動身,別說動身結果還在電腦前打手槍前天16:45
檢舉X哀哀:比你囂張要告人得多的是,但沒半個跑去告,除非影響到個人利益,不然根本完全划不來w前天16:45
檢舉X造神:剛剛不是說不會受理 而我需要錢? 你想太多了啦 民事上面和解 只是撤銷告訴 我不和解 幫你打上一個記號就夠前天16:46
檢舉X哀哀:那歡迎來打呀~前天16:47
檢舉X哀哀:反正你也有罵我高能兒w前天16:48
檢舉X造神:在告訴乃論罪上面 影響個人利益最重要? 你想拖延時間? 不過我並不想如你所願 而剛剛po的對話圖 去7-11列印出來 在到派出所或分局就能受理了 沒很難前天16:48
檢舉X囧小希:"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 看到這句笑了XDDDDDDDDDD前天16:48
檢舉X造神:誰罵你? 如何罵你? 高能兒是罵你 辱罵字眼都不懂 枉費我的稱讚阿 高能兒前天16:49
檢舉X哀哀:那快去~快去,大陸仔加油前天16:49
檢舉X造神:在大陸仔這句話之前 先看看我帳號吧 台灣的07在哪你都不知道 很抱歉楠梓分局在我家隔壁前天16:50
檢舉X哀哀:那快去啊,還留言做甚麼w前天16:51
檢舉X哀哀:我對高能兒這字眼感到被汙辱了,我也要提告><前天16:52
檢舉X造神:恩 當然 我剛穿好衣服 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8
檢舉X哀哀:我也穿好衣服惹,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9
檢舉X造神:請告 如此稱讚你的見解 你還不滿意 偵查庭見吧前天16:59
檢舉X哀哀:你不是出去了嗎?前天17:03
檢舉X造神: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所有條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門去前天17:06
檢舉X哀哀:你要出去幾次啊,快去好嗎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不是就在隔壁而已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我沒散布於眾啊w 你想太多了吧w前天17:08
檢舉X阿凱:那你說 別人小學沒畢業 還有暗喻別人漢奸 還有別人說話不經腦子等等 這些也證據確鑿了= =前天17:12
檢舉X哀哀:他現在八成是坐在電腦前不出聲,裝作去報案,等一段時間再回來說他報案了w前天17:15
檢舉X哀哀:我室友都跑來看了,他們說警察不會去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何況他自己都罵人了w前天17:21
檢舉X哀哀:除非是嚴重的毀謗罪,不然就算警察表面上受理了實際上他們也不會去處理w前天17:24
檢舉X焦糖布蕾特:剛剛看完了整串留言 我只想說一句 只是討論動畫而已 何必火氣這麼大....前天17:31
檢舉X囧小希:他沸點很低(不知是不是裝出來求戰) 很早在某樓就拿別人親人在扯 又說別人認知症 發病 選擇性失憶 漢奸 高能 他罵人最兇 他跑去告自己?前天17:31
檢舉X哀哀:我高中同學跟我說警察不會浪費資源和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除非是影響到個人利益的毀謗罪前天17:33
檢舉X哀哀:不然真要受理,根本處理不完前天17:33
檢舉X哀哀:焦糖,他不是在討論動畫,他是說我們這些叫果青的沒資格討論動畫w前天17:35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是用語的不同吧 果青跟春物不都一樣 =.=前天17:38
檢舉X哀哀:對啊,單純翻譯不同罷了,但樓主就是要爭執這一點w前天17:41
檢舉X焦糖布蕾特:在估狗搜尋 春物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8%A5%E7%89%A9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搜尋 果青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E%9C%E9%9D%92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對用語沒什麼堅持 看哪個用法比較廣泛我就用哪個....前天17:44
檢舉X哀哀:我個人是2種我都OK,但樓主就是要正名春物才是正確簡稱w前天17:46
檢舉X哀哀:不認同他的就罵人或說人家沒資格討論w前天17:46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為了澄清還跑去維基百科看了一下 擷取其中一段話前天17:47
檢舉X焦糖布蕾特:當初的書名為「俺?青春?????間違????件」[2],正式書名定為「???俺?青春????????????。」。前天17:48
檢舉X焦糖布蕾特:由於包含句點共有20個字符,作者的官方Twitter帳戶募集簡稱,最後決定簡稱為《果青》(日語:???)、通稱為《我搞錯了》(日語:俺???)前天17:48
檢舉X阿凱:是呀~明明是討論版...動畫把小說內容刪剪過多確實不好...但是也沒必要別人說了動畫也有好的地方就不斷刺激他人吧..前天17:49
檢舉X黑羽:所以到底在吵什麼 感覺都已經歪串了前天17:51
檢舉X哀哀:你只要反駁幾個字,他就會回你一大串歪理,甚麼反社會之類的都出來了w前天17:51
檢舉X黑羽:一下子說別人 講果青是在秀下限 可是巴哈版是台灣的耶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他說要去告我,說我罵他,但留言一打開,他幾乎每個人都罵過w前天17:52
檢舉X黑羽:我用GOOGLE查 果青 跟 春物 只有前者 是 正確的 還是我要用 百度查阿?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八成裝作不在,等一段時間回來說我已經去報案了吧w前天17:53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春物好像比較難找到 果青打下去就整排結果了前天17:53
檢舉X黑羽:動畫被砍 劇情 其實 也沒辦法 因為 動畫 就是 幫小說 打廣告的一種 管道而已前天17:54
檢舉X黑羽:而且有在看的 也知道 如果把一本書的獨白 通通塞進去 這不做半年番 絕對 放不下去前天17:54
檢舉X哀哀:一打春物,除了幾個沒關係的之外,剩下都是大陸論壇的前天17:55
檢舉X哀哀:果青則是台灣的,翻譯不同罷了,都是指同一個作品,不知道他在HIGH甚麼前天17:56
檢舉X囧小希:GOOGLE"我的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題 wiki" 結果也是果青名字 百度才找到 希望他回來不會說 "GOOGLE沒買版權"前天17:57
檢舉X哀哀:小說動畫本來就一定會砍,反正就當作另一個作品來看就好了前天17:58
檢舉X哀哀:他其實人一直都在電腦前吧w 因為要裝作去報案才不出聲w前天17:58
檢舉X哀哀:說穿好衣服要出門了,結果過七分鐘還能回我留言w前天18:00
檢舉X哀哀:還要我催他 他才說要去w前天18:01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單純想要去享受劇情的感覺 去看小說比較爽 大部分動畫劇情都砍很大前天18:08
檢舉X歐買尬:居然被折疊了,真不簡單前天19:44
檢舉X∑◆伊恩?雪乃★:整串看下來,笑到肚子痛…前天19:44
以上原文的留言 在各位律師看來 暱稱造神 被提告公然侮辱 毀謗 侮辱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他有關侮辱謾罵的相關字眼 後面都有打上問號 對案件訴訟影響程度大嗎 而是否要當事人才能提告 勝算大嗎 PS 造神 就是本人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想辦法探聽對方之相關年籍資料,否則難以特定被告,無法追訴其犯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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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賣家現在擺爛,不出面處理。
6/1於奇摩拍賣上下標商品,下標前在問與答有跟賣家先確認好面交地點等事情,我才下標的
6/2在面交時間前我依賣家規定需先完成匯款,於是我就使用奇摩輕鬆付提供的帳號ATM轉帳過去
6/2等待賣家過來面交時,接到賣家電話,賣家說沒收到我的錢,她不肯過來面交,我跟她說明
有匯到輕鬆付帳號了,請她確認,她卻一直鬼打牆說輕鬆付不是她的個人銀行帳戶,她收不到錢,
她也不認帳XD她不來了
6/2面交被放鴿子,我只好回家,之後收到賣家傳來她輕鬆付擷取畫面給我,
看到裡面確實有我轉過去的金額在裡頭,
可是就算賣家自己有畫面,她還是依然在鬼打牆,那不是她的個人銀行帳戶,她不認,
堅持要退款處理,並要取消訂單。
而且在這溝通過程,賣家態度惡劣,還說了很多情緒話語,其中也有污辱人的話,真的很過份,
甚至說我愛買便宜的包就去百貨專櫃買!還說她不用靠賣包包來過活!之類的情緒話語,
我就是依他拍賣上的價格跟她買東西,價格是她自己訂的,下標前也有跟她確認,
事後卻言語污辱人要人買便宜的就去百貨專櫃,說出這種話也不是我今天在跟她殺價什麼的,
真的是很鬼打牆的一個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事後後悔,才拿輕鬆付她拿不到錢來搪塞我,
不出貨給我。最後她甚至還說了不起就讓她拍賣帳號廢掉,她不賣了。
真的很不負責,我已經下標,訂單已經成立,也完成匯款,也依約到面交地,
今天她一句"讓拍賣帳號廢掉 她不賣 要我取消訂單"就想了事,
那買家花費的時間精神,我還特地到了面交地等她,這樣的損失她一句要取消訂單,退款給我了事!
另一件事,我在下標後,馬上發現賣家將我下標的9500金額改為10元,
但我已經下標了,所以我的下標金額的確是9500元,
合理懷疑賣家是不是事後發現我下標的是原金額不想被收取交易手續費,
或是輕鬆付帳號會多扣除賣家手續費?等問題,所以賣家才反悔要我取消訂單?!
我就像個笨蛋一樣,依約付款,依約去面交,最後被放鴿子,沒拿到東西,感覺被詐騙了,
往來的EMAIL還有簡訊我全都有保留下來,
現在投訴奇摩結果,還是要等賣家回應,要跟賣家溝通,
但殊不知我就是跟賣家溝通不了阿
請問我現在可以去警局報案嗎?
依奇摩說法等賣家回應,這樣被動處理,感覺時間會被拉好長,況且賣家都說了要讓帳號廢掉她也沒關係了...
我的訴求是要求賣家履行交貨,讓交易完成。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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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前陣子因為跟通訊行老闆感情不錯
借一萬元給通訊行老闆急用
老闆保證當天晚上一定會立馬歸還所有金錢
不料 到了晚上
老闆開始各種言詞推拖
到了半夜才拍了一張"假"匯款單據用LINE傳給我
還跟我說 已經轉入你的帳號了
一開始我想說 匯款單據上面的帳號錯誤 怎麼可能會寫轉帳成功
我就親自到了提款機 轉到錯誤的帳號
結果確實轉不進去
很顯然的 他欺騙我 自己做了一張假的匯款資料
列印下來 然後拍照用LINE傳給我 故意想拖延我時間
被老闆拖了兩天之後...才把所有的錢拿回來
事後覺得非常不爽 雖然錢有拿回來
但是他欺騙我對他的一片好意
還做了一張假文書 來騙我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這樣有夠成偽造文書嗎?
直接向警局報案就好了嗎? (儘管錢已經拿回來了~但是我還是覺得應該給他一些懲罰)
(以上內容均有LINE對話紀錄可以作為佐證資料)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賣家確實照您的指示將貨物寄送到該地址,倘若該貨品沒有遭退回給賣方,則賣方沒有無法問題,而是必須由您向該錯誤地址收受者請求返還該貨物。反之,則賣方必須依約必須將貨物交付給您。
各位親愛的律師們您好!
小妹有些問題,拜託諸位好心的大德為小妹解惑!
這幾天遇到了一位買家惡意棄標,一查才發現已經不是第一次,還有用分帳號棄標過。
最底下有網址附上證明。
東西寄到超商已經五天時,提醒她要去取貨,結果第六天時就被封鎖了。利用她留在露天的電話傳了簡訊,也打了電話給黃小姐,應該是媽媽吧!
電話對話----------------------
黃:你好?
我:你好,請問是黃小姐嗎?
黃:是,請問你是?
我:請問您認識程同學嗎?他跟我買了東西,已經送到超商了,如果今天再不去領取就要被退貨了。
黃:請問不取會怎麼樣嗎?
我:這樣會造成賣家損失運費喔!
黃:喔!
我:請提醒他一定要準時去拿喔!感謝你,不好意思打擾了!
-----------------------
結果還是沒有去拿,東西已經退回來了。而且對話中黃小姐的口氣聽起來好像愛理不理,不關她的事一樣。
一開始不確定是對方FB關閉還是我被封鎖,還拜託同學幫忙查,確定這個人還在。傳了兩次簡訊給黃小姐都不聞不問,同學傳訊息給他也沒看。
後來我要在露天投訴買家棄標,發現我反被他投訴。
於是我申請投訴不實,也提出證明,露天將對方對我提出的投訴撤銷了。
我給了對方負評,但對方也給了我負評。
說認真,我這邊很規矩的出貨還有做提醒,但還要被違規的惡意買家給負評,還是自己有錯在先,這種人的評價紀錄難道不能撤銷嗎?
我要因此背負一個莫須有的負評嗎?我可否提告?這種惡意中傷的評價,我無法接受。
因為沒有對方的住址,所以無寄存證信函。
想要提問:
1.已經看過有賣家成功提告的先例,但還是想先確定我的案例是否符合?可否報警提告?
2.我19歲,九月才滿20。買家程同學似乎16、17歲。像這樣的年齡,我是否可以提告?我應該要告誰?告實際購買人?還是取件人黃小姐(媽媽)?或者要我的法定代理人才可已報警提告?我有可能等三個月後我20成年再提告嗎?
3.我透過自己的分帳號和其他人去調查,得知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會去騷擾他人,講些色情的話。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他的媽媽是否也該負責?
4.若可以報警提告,會用哪一條的法律?該準備哪些文件?大概耗時多久(幾個月)、費用?可能的結果?可以求得的賠償?
5.對於他不斷提出不實指控的評價及投訴,可能告她誹謗嗎?
這裡有我的完整對話結圖,還有露天棄標證明:https://www.facebook.com/s282133882/posts/978280158857201?pnref=story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理由及經過
我在網路上跟一位自稱收購中古電器
的賣家訂購一台中古舊型電視給家人看,於是他要我先匯款給他,收到款項會立即為我寄出 我大約會在一兩天後會收到,過了幾天我依然沒有收到,之後我再傳訊息詢問,他說因為一些原因商品又被退回。於是他說要幫我重新寄但是說要寄又過了好幾天我依然沒收到。我又問他東西寄了嗎他說還沒因為他比較忙所以還沒寄出但是他會趕快幫我寄,我覺得他在騙我。於是我請他匯款退回給我他說好說要退款回來給我又等了好幾天又說他很忙不然就是又忘記然後就說不好意思從頭到尾只會說不好意思。忘記不然就是太忙最後又說他不知道怎麼匯款不知怎麼退款給我。然後又說他郵局沒錢但身上有錢該怎麼退我,我請他到郵局寫匯款單,從那時候到現在完全沒有任何消息了!所以我應該是被騙沒錯,那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呢下一步該怎麼處理?我有他的郵局帳戶名以及帳號局號,其他電話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