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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04-08-16 15:45

小弟於進入公司時向主管購買中古車,已過戶,並於6號晚間交車,已付X萬頭款,尚餘Y萬尾款於90日內應繳付,合約中無載名保固里程、保固引擎等字樣。

在第四天(11號)時車輛行駛中突然冒煙(此時小弟約使用了200KM),見狀便停於路邊,賣方使用信用卡免費拖吊服務協助拖到修理廠,技師看過僅為壓縮機故障尚無安全疑慮,小弟便駛回公司並於下班後再駛至認識的汽修廠,技師看過後發覺除了壓縮機尚有一異音可能為引擎部分有故障,小弟因不敢再行駛便先將車輛置於汽修廠。

此時才正視此份合約......發現於定型化契約中對於買方保障有利之條件大都已刪去,違約情事訂於第五條中,內容下:「合約成立後,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不賣,應接已收定金款項加倍償還乙方,若乙方違約不買,或不能於約定期限內付清餘款,甲方得以沒入乙方所付之定金,並有權收回該車。」

小弟已經對這台車失去信心,現在因車輛需維修才能行駛,不曉得後續該如何處理,想退車好像又不知道怎麼判定車輛瑕疵,現況想談尾款不繳交,想問依照第五條訂立的,是否我可以於90日後,讓他依合約有權回收該車,但又不曉得這裡指的該車是3個月後的現況交車嗎?還是必須要修妥?屆時如他不收回我必須一直掛名於車子,我可以辦停駛或如何因應?

kiki 104-08-15 20:54
您好,我目前任職航空業。當初進此公司時,公司有要我簽契約,需在公司服務滿三年,若因個人問題自行離職,得付訓練費用20萬,訓練費用賠償可因服務時間,逐日遞減。目前我已在此公司服務1年5個月,但由於身體狀況不佳,但又未能符合公司留停標準,故無法申請留停。目前正在考慮離職,但龐大的賠償金,實在難已消受。這陣子也因?車禍受傷,向公司請了很多天假,因而被公司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我簽自行離職書,照樣要賠違約金。請問,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現在公司逼迫我簽自行離職書,賠錢走人,但我還未簽,這龐大的違約金,實在讓我負擔不起。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5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久任違約條款,雖然有一定的要件,但是國內航空業久任約條款大多是有效的。

2、一般而言,久任違約條款是不分如何離職的,除非符合例外規定。

3、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量履行契約,否則仍有違約金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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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先確認你是否是自願離職,若未被迫離職而是自願,雇主有權依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向你請求償還訓練費用違約金,你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違約金,但法院因法律見解不同不一定會酌減。 若你是被迫離職,在釐清雇主是否具備懲戒解僱之事由前,切勿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請先確認你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情節是否重大,若不重大,雇主無權解僱你,你可以主張僱傭關係存在,免負擔訓練費用違約金。 若雇主具備懲戒解僱事由,雇主讓你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則對你較有利,可以考慮簽署,並負擔違約金。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6 00:41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一、 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 這要看契約有無約定,如契約未約定,原則上應該不用賠。我所看過航空公司關於地勤人員的勞動契約,裡面約定「服務未滿三年自請離職或因侵害甲方(航空公司)權益而解約」需賠償違約金,因過被遣散是否算是侵害甲方權益,可能有爭議空間。

二、 違反最低服務年限須賠償違約金的契約條款,某種程度上是剝奪勞工依勞基法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自由,因此法院實務上有認定為有效,也有認定為無效的判決,具體判斷上會視公司投入的成本與最低服務年限長短、違約金之數額來衡量該約款是否合理。此外,也有雖然認定約款有效,但法官對於違約金給予酌減之案例。

三、 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第一,前述是否須賠償違約金的問題。第二、自行離職,公司不用發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第三、自行離職,不得請領勞工保險之失業給付。

四、 不論是勞動主管機關或法院實務,對於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解僱員工,向來採取嚴格的標準審查。依你所述,公司對你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你簽自行離職書,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有可能違反勞基法規定。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5項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的事實,且應發給你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之事實,且公司應在知悉該事實之日起30日內,向你表示終止勞動契約。公司如果沒有踐行上述程序,解僱可能無效。

五、 如果你因身體狀況必須選擇離職,建議你可以先與公司協調降低違約金,大家好聚好散。

 

以上敬供參考,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或約時間會談, 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公司這樣做是違法

如果資遣你就必須給資遣

且不能跟你要違約

而你自願離職就會有違約

差別在這邊

建議你先不要簽任何文件

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問題

並且請主管機關協助調查

這樣對你才是最有利

你這案子強烈建議要請律師

不要因小失大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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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筑 104-08-15 00:44
我所簽署的加盟合約 不用繳加盟金 要簽署10萬元本票 但是不給我合約內容 跟他說我需要合約我才要上班 他說這樣子算違約要付違約

你好:

加盟業主未提供契約已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加盟業主所課與之資訊揭露義務,你可以向公平會檢舉。 你所簽的契約是定型化契約,有消保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之適用,若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條款是無效的。
大隻 104-08-12 22:00

前陣子急缺錢用,但是因為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銀行信用又有瑕疵,

就上網察看網友建議,有人說辦機車分期可以換現金,

意思大概就是以我的名義分期買台車,再賣給車行大約以新車7成價格收購,所以我就賣給他了...

我8/12牽車當天過戶,皆於晚上接到分期公司電話,說我這樣的行為涉及詐欺,要求我一次繳清,

本利+違約金要9萬初,我一次拿不出那麼多錢來

加上我是真的會繳納每期的款項  但要我一次繳清

我真的拿不出來,也不希望真的被告而失去工作

該怎麼跟分期公司協商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6

這只是對方的一種催債的手法,這種基本上就只是民事債務糾紛,但若您無力繳納,可能還是會面臨被強制執行扣薪的情形。

冰小貍 104-08-12 01:18

我想請問... 因為之前在遠傳電信欠費約3千未繳,後電信業者說要我付2萬多的違約金,覺得很不合理就沒有理會他們。今年收到強制法扣雖然很錯愕但是想說算了就扣,反正欠錢本來就要還。

於是從4月開始便開始扣薪...

總欠20951 (含執行費166 + 訴訟費500)

4月-7333

5月-7333

6月-8360 (內含1027端節獎金)

7月-7333

最後面顯示: 代扣款累計 30359,尚欠差額 9408

============

這個金額實在是有點嚇到我了,紙本上有標明,利息計算方式為102年11月起到結清止5%年利率。可是好像怎麼算都不會扣到3萬... 怎麼會這樣?? 我有打電話去問處理單位億豪公司,可是他們講話都很流氓氣息真的太恐怖,沒講幾句就掛電話了,所以想問問有沒有人知道我的法扣是怎麼一回事,請幫幫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2 07:24

有計算違約金嗎?若對扣薪金額認為有問題,可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啊傑 104-08-11 13:11

請問我跟房東解約差不多一年了當初解約房東已經看過屋況然後確定沒問題了  (因為我少交了一個月的房租然後跟當期的水電費所以同意押金8000元全數不退還來抵掉房租跟水電費) 我們雙方也在契約書上簽名完成解約 然後房東說我那本契約書那沒問題他就撕掉? 我就聽他的撕掉巴 再來就是一年後他禿然又出現 然後拿2張帳單的照片 跟我說什麼我解約那個月的水電要3千多還有又來什麼違約金又追加什麼 油漆的費用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我應該不需要裡他巴我搬走後也是搬到樓下房東也知道 卻衣飾一年後跑來跟我說這個那我要不要理他?這麼長的時間他是否已經視同放棄追討這筆(莫名的錢)的權利了我還要裡他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時雙方已經合意終止契約,並且就約定以押金8000元作為賠償,並且確認過屋況,則對方不得再向我方請求。

2、不過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則必須由我方舉證證明雙方合意終止及確認屋況事實。

3、至於對方一年後才來請求,則不在所問。

 

anita 104-08-09 19:02

家人今年5月中以換約方式買預售屋(簽立讓渡書協議書),原房地預訂買賣契約書中約定「於民國104年4月底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取得使用執照。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順延其時間,(一)天災地變… (二)政府法令變更……。賣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規定處理。」不過,5月中所簽的讓渡書協議書中約定「7月底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取得使用執照」,請問至今(8月)建商使用執照都還沒拿到,買方能否因此主張賣方違約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買方應承受賣方對建商之權利與義務,所以若使用執照逾期未取得,應審視與建商之買賣合約,並依合約內容來主張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ita你好:

若依你所述之合約內容,賣方確實有違約之嫌,但違約的效果如何,仍應視契約內之約定訂之,若契約未約定,則應走催告程序方能解除契約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雙方契約約定,若對方逾期取得使用執照,已屬違約事由,可發存證信函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請求違約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解約事由,需視契約約定之違約效果及解約事由為何,若無特別約定,非屬於結構安全重大之瑕疵,難以請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違約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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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 104-08-09 18:30

大家好,想請問親戚在外面借錢簽本票,已經約定好時間要還錢,但想說要早點解決,所以打給債權人要改日期,,可是打給他後卻發現聯絡電話已經停用,另一隻電話空號,但本票還在債權人身上,若是到原本約定日期債權人也沒有聯絡的話該怎麼處理?

另一外在本票的右邊有發現寫有


記載欄部分利息自出票日起按每百元日息___計付

預期違約金另案每百元加日息___計付

此票背書人免作拒絕是由通知義務

等內容,但是_處沒有填寫,這樣是否就沒有利息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2: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交易通常會約定,部分的空白處授權對方於主張票據權益的時候填寫,所以必須由發票人及執票人間之約定為主。

2、倘若我方無法照到債權人,且欲清償,可以向法院辦理清償提存。

juli 104-08-10 19:40

謝謝您的解答,請問您說的發票人與執票人之間的約定是口頭還是寫在上面的?如是沒寫的話就是沒有的意思嗎?

另外若是已經還清,拿回本票後需要做什麼聲明嗎?  還是把本票撕掉就好?

小凱 104-08-07 22:46

朋友是志願役士兵,約今年初跟我借了七萬,說隔月還,結果各種藉口還不出錢,四月下了最後通牒走法律途徑,在七月初陸續收回了四萬五,七月中時說急需用錢要再向我借兩萬,並打了借款訊息兩封:1.「本人xxx與xxx借款,將於104年8月全數歸還,如屆時未履行契約,願償付借款金額雙倍,及法律責任

2.「xxx,跟xxx前後借款共35000,於8月歸還35000整,若有違約願負法律責任

後來我又借了,今天傳訊息跟我說 要照約定走還我七萬,又是還不出來  已經被耍到累了..

想問以上的訊息是不是具有法律效令?  如果要告該怎麼告?強制執行.支付命令.詐欺...   這些可以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提出借據至法院聲對對方核發支付命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其所回之簡訊仍具有效力,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要再借他了。

二、所有會借錢的都是越借越大,一開始還會還,後來就不會還了。

三、催討債務如果是私下進行的話請注意安全。

四、要搜集證據,然後可以考慮做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

五、有人會迷信刑事,但是刑事案件第一個沒有民事效果;第三個又會結仇,怎麼說當初也是朋友,所以建議民事處理即可。

六、這個金額比較小,應該不用做假扣押,你要自己斟酌。

七、可以調解的話是好事。

八、如果不還要給兩倍的話,有可能會被認為是重利罪,這個部分寧可本金及法定利息即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拿回來就好了,多要不是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ammyx 104-08-07 17:57

土地承租人屢屢違約 寄了半年的存證信函 也沒辦法獲得解決
因此在6月的時候寫了訴狀給高雄地方法院. 
目前時間已經快2個月了 不過法官遲遲沒開停,也沒駁回訴狀.也沒移交
打給書記官,
一個月前說檢察官在調查中(不是只有刑事案件才會有檢察官??)
2個禮拜前說 法官還在斟酌裁判費用
請問目前的可能情況會是??

廖先生 104-08-06 21:39

律師先生/小姐你好

小弟在104年6月3日跟新房東簽訂租300坪廠房合約並訂雙方協議事項也以付押金9萬,要簽定合約前有在三強調屋主點交時間(因為要跟原本承租舊屋主說提起退租)並隔天也跟原本舊屋主告知,新房東也同意約定在104年7月20交屋承租人,在104年7月21做第一次點交當日現場還很淩亂無法點交給我,新屋主有口頭告知一定能在104年7月30完成點交,本人在104年8月4在做二次點交舊房東還是法點交給(我每次點交日都有錄影存證)房東一直拖交屋時間也未履約協議內容包況隔間電表水表等等事項都尚未完成,一邊舊房東以退另一邊有無法點交廠房給我(蠟燭兩頭燒),當下就跟他說你以嚴重違反交屋時間及未完成當初協議合約內容違約在先,本人提出解除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9萬,告知屋主後有口頭說押金可退.但是整理廠房費用需要負擔,(當初簽訂合約有注記整理費用由屋主承擔)。請問律師我真須負擔他所說整廠費用?要如何寫存證信函內容告知屋租退換租金解除合約? 勞你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解除事由應可歸責於對方,所以對方應不得要求您負擔清掃費用,另解約的部分應寄發存證信函,以利將來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廖先生 104-08-06 20:40

律師先生/小姐你好

104年6月3日跟新房東簽訂租300坪廠房合約並訂雙方協議事項也以付押金9萬,要簽定合約前有在三強調屋主點交時間(因為要跟原本承租舊屋主說提起退租)並隔天也跟原本舊屋主告知,新房東也同意約定在104年7月20交屋承租人,在104年7月21做第一次點交當日現場還很淩亂無法點交給我,新屋主有口頭告知一定能在104年7月30完成點交,本人在104年8月4在做二次點交舊房東還是法點交給(我每次點交日都有錄影存證)房東一直拖交屋時間也未履約協議內容包況隔間電表水表等等事項都尚未完成,一邊舊房東以退另一邊有無法點交廠房給我(蠟燭兩頭燒),當下就跟他說你以嚴重違反交屋時間及未完成當初協議合約內容違約在先,本人提出解除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9萬,告知屋主後有口頭說押金可退.但是整理廠房費用需要負擔,(當初簽訂合約有注記整理費用由屋主承擔)。請問律師我真須負擔他所說整廠費用?要如何寫存證信函內容告知屋租退換租金解除合約? 勞你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房東遲延點交租賃標的,則應該是房東違約,我方可以向房東求償

2、於此情形,針對對方整理廠房的費用我方無須負擔。

Anny 104-08-06 18:36

小女於104年7月7日與彰化縣某補習班簽立三年合約且是仲信消費性分期貸款但是已上約一個月發現造成家裡經濟負擔且吸收不良重點是無心在補習班所以想要解約已繳訂位金接下來仲信可能會寄繳費單但是真的不想補需要有付違約金之類的嗎或是相關法律責任嗎如果打官司打的贏嗎他合約上面並沒有寫違約金部分拜託給我最近案例真的很想擺脫補習班

已上快一個月三年36期消費性分期想解約怎麼辦

您好: 可依彰化縣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4條規定辦理退費;消費借貸部分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例示,貸款機構會向您收取已獲服務之分期款,消費貸款契約會同時終止或解除。建議您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調解不成再視情況辦理。
Anny 104-08-06 18:07

小女於104年7月7日與彰化縣某補習班簽立三年合約且是仲信消費性分期貸款但是已上約一個月發現造成家裡經濟負擔且吸收不良重點是無心在補習班所以想要解約已繳訂位金接下來仲信可能會寄繳費單但是真的不想補需要有付違約金之類的嗎或是相關法律責任嗎如果打官司打的贏嗎他合約上面並沒有寫違約金部分拜託給我最近案例真的很想擺脫補習班

已上快一個月三年36期消費性分期想解約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消保官進行申請,以便盡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 104-08-06 14:15

我方委外承接一個手機程式開發,因為對程式設計完全不了解,只是有一個KNOW HOW於是請外包廠商設計、規劃跟評估。廠商接了案後,開始設計並製作,我們經過第一階段交件,發現廠商的程式有很多漏洞以及不足之處,要求修改,多次洽談後,廠商已到第二階段交件日,卻回答我們要求修改太多地方,以我方沒有妥善規劃造成困擾為由,說不拿我們尾款,要求以半成品交件。

因未達合約交件日,程式也沒有設計完成,我方認為對方是要違約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該如何處理。有什麼法律方式可以採用嗎?我們現在是要讓他違約接著提告?還是要讓合約日期走完,可是他們交件就是半成品.......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20: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判斷我方要求修改的指令是否合於契約約定,倘若違約,則對方可以不配合並不違法,反之,則可以請求賠償

2、可以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倘若對方仍拒絕完成契約約定之義務,則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方因此必須賠償給業主之損失及另外請他人完成工作物的費用

sham 104-08-05 16:15

您好

年初在網路上看到一家美國公司於香港成立分公司.在招募股東.投資有每月約有6%-38%的獲利.合約2年.期滿退回本金.至今年5月還正常支付股東們利潤.6月只支付一點.7月完全沒支付.於是股東們認為公司已違約.故要求公司退還本金.公司不但不退.8月還直接要股東將資金轉為股票.說公司準備股票上市.上市後獲利更多.但多數股東不願轉股票.要領回本金.現在公司不願回應.請問我們這些股東該如何處理此案件?期待答覆.感恩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試著向該公司在台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請求依投資契約給付利潤,或以對

      方未依契約內容給付利潤為由,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本金。

2、對方所為恐已涉及詐欺取財罪嫌,您亦可考慮提出刑事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sham 104-08-05 17:0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林律師感謝您
現在較棘手的是:這家公司在台並無設事務所或營業所.在台灣完全沒落地.招募股東的方式是類似傳銷.所以在台的股東都不知該如何處理? 謝謝林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請求上確實會有困難,但由於詐欺行為仍在台灣,故可以先針對詐欺的部分,向我國警方先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hnny 104-08-05 09:37

你好:本人於2015/6/27 購買預售屋,看屋當天6/27 刷訂金30萬,建商當日要求隔日須完成簽約動作,於6/28要求追加10萬訂金當日被要求簽約,但簽完約建商以因我尚未繳清期款為由,將合約保留於建商須等我繳清期款才會將合約交給我,後來我請求其他因素不購買此屋,請問這有完成簽約動作嗎?我可要求建商退款嗎?因為建商回覆無法退款且按照合約我需支付15%違約金,請問該如何請求建商返還訂金取消合約?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5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拒絕簽立契約必須符合法定或是約定事由,不能片面拒絕,請詳述拒絕的事由。

2、建商以未交付定金為由拒絕交付契約書供審閱,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5 14:27

雖不知您與建商的合約如何,但這種單方面解約情形通常會被要求賠付違約金,建議與建商協商先看到合約再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5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可能有違約金之問題,可嘗試與建商協調能否酌減違約金,若無法協調,僅能提起訴訟請求酌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龍 104-08-04 09:40

律師您好

我本身任職於私立學校,前些陣子因為跟學校簽訂的教師聘約(8/1起聘)

因個人生體因素請辭,非在新聘約生效(8/1),被學校以違約論處

本來自己已經向法院申請 <民事調解> 來降違約金額

但是最近覺得感覺調解不太成立 也不太想去調解

也不擔心學校來告自己

該如何撤銷自己先前所提出的<民事調解>?

理由怎麼寫?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04 09:54

您好!

撤回聲請調解狀遞交法院,將您撤回的真正原因寫清楚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4 10:45

您好:

其實只要稍微交代一下您撤回之原因即可,實務上除非已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否則對於撤回是不會有太多要求的。

Jane 104-08-03 18:01
您好!我有勞資契約的問題想請教,以下是我的疑問: 1.公司有一個約定條款「乙方自試用期滿合格日起,至契約期滿前因可歸責於己之因素而自請離職者,應賠違約金NT$xx萬元整,但契約期滿繼續受僱者,違約金之賠償期限為試用期滿日翌日起一年」我的雇用日期2014/2/5-2015/2/4,違約金期限2014/5/5-2015/5/4,在2015/2/19日起我請育嬰假半年(到8/19),但因幼兒無人照料打算8/15離職,已告知公司也遞上辭呈,請問我這樣有違約嗎? 2.育嬰假不算在年限內,但公司告知我2/19-5/4這段育嬰假期間有77天包括了違約金期間,請問這樣我算違約了嗎? 3.公司的契約並無列出育嬰假及留職停薪不算在違約金期間內,但公司人員告知我有關勞基法相關規定是不用寫入契約內容,以他們說關於年資的部分我應該回去上班77天才不用賠償違約金,那我是要照合約走還是他們跟我告知的走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3 1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久任條款的違約賠償,必須是有要件的,包含公司必須給予久任的實質補償、職務有久任必要性、及賠償金額必須合理。

2、雙方是約定期限,不是天數,也就是說,不論您是請什麼假,只要是合法請假、離職日超過約定期限,都不會有違約問題。 

3、倘若對方因此有短給薪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可兒 104-08-03 00:47

約在一年多前,我幫我前男友用我的名字辦了手機門號

他使用前半年就已積欠5千多購買遊戲點數費用,而且我並不知情

後來我發現他才跟我坦承此事,我要求他去繳清,他說他會去繳

但直到一年前分手,我才發現他根本沒去繳這筆費用,然而當時手機才辦了半年多

若是提前解約就得繳上萬塊的違約金,他也承諾會去繳這筆費用,但就在今年我收到電信公司催繳單,上頭金額已累積到9千多塊,我一看傻眼。他根本沒去繳,還多累積了4千多塊

分手那時我有提過戶手機門號,但他一直找理由不肯出面辦過戶

現在後悔當初沒有立約或是自認倒楣去繳掉那5千多塊,然後門號拿回來自己使用,哀.....

我想請教如果走上法律程序,我站得住腳嗎?雖然說門號是我的名字,但從一開始那手機門號就一直不是我在使用。

那適用哪個法律條款起訴他?

我該準備的資料有那些對我是比較有利的?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Awei 104-08-02 21:40

小妹我今年六月剛從大學畢業,身為新鮮人的我沒有什麼真正的工作經驗,最近有兩個問題深深困擾著我。

(1)日前在銀行找到了一份工作,最近剛簽完約,但是事後才聽朋友說簽約有簽約金可以拿。是否公司一定要支付我簽約金,這份合約才算成立呢?

(2)公司要我與他們簽兩年的合約,若違約(兩年內我提出離職或者公司認為我有重大缺失、態度不好)就必須賠他們違約金,違約金最高可達台幣28萬多元,這對我這種剛出社會的新鮮人而言簡直是天文數字,我好怕之後他們會拿這個威脅我天天逼我加班或是超時工作! 我在簽約時有問他們說這種違約金算合法嗎? 他們的回答是說這不算違約金,而是賠給公司的教育訓練費用。因此白紙黑字簽下去就是合法了吧?

最後我會簽約的原因是,這家銀行在亞洲名氣算大,我媽媽說如果他們真的亂來的話,我可以去媒體投訴,銀行人資也一直跟我說他們不會做不合法的事情,他們是有心要栽培心人,所以我還是簽約了。

還沒開始上班我就好緊張,深怕一個不小心被陰! 希望這裡有人可以幫助我,提供正確且專業的解答,好讓我8月中安心的上班去!!  謝謝各位!!!

鼠兒果 104-11-24 01:24

請問到底是哪間公司,可以公開一下嗎?

Kiki 104-07-30 16:55

我司要求A公司要擔保我司與B公司間的貨款,保證書上若A公司簽署以下文字

「被保證人(B公司)於與  貴公司(我司)簽訂的所有採購訂單所發生之任何應付帳款如未獲清償,保證人(A公司)願負保證責任。履行範圍:採購訂單之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付款義務、違約責任賠償等」

 

我司與B公司間的貨款債權因交易會不斷的產生,請問這樣不加期間有效力嗎?

Kiki 104-07-30 16:53

我司要求A公司要擔保我司與B公司間的貨款,保證書上若A公司簽署以下文字

「被保證人(B公司)於與  貴公司(我司)簽訂的所有採購訂單所發生之任何應付帳款如未獲清償,保證人(A公司)願負保證責任。履行範圍:採購訂單之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付款義務、違約責任賠償等」

我司與B公司間的貨款債權因交易會不斷的產生,請問這樣不加期間有效力嗎?

您好:

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自負保證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時,亦應負賠償責任。」  參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號解釋、司法院第三期司法業務研究會結論,若A公司章程未規定得為有關業務上對外保證,保證契約對公司不生效力,所以保證契約是無效的。

 

JA 104-07-28 13:47

您好:

家父之房屋有辦理房貸,約於2年多前因延遲繳納貸款,信用合作社曾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後經雙方協商後,繼續按期繳納貸款。近日家父委託房仲房屋,整個交易流程由代書已經完成代償,繳清房貸但信用合作社不願開出清償證明,要家父支付2年多前向法院申請假扣押費用約18000元,俟支付後才願意開立清償證明,房仲一直要家父支付該筆費用,告知若因此影嚮交屋則有違約情形。爰此,家父已繳清房貸但無清償證明辦理塗銷,可以辦理交屋?

擬請問:

有關信用合作社要求支付之法院相關費用,應由誰負擔才算合理?又該相關費用之計算基準為何?信用合作社可藉此不發給清償證明或再次申請假扣押? 若已繳清房貸但無清償證明,可以辦理塗銷交屋嗎?

煩請給予協助,謝謝

 

飛飛 104-07-28 05:42

我媽媽在桃園看上一間房子 隨後仲介拿了要約書給媽媽簽

一直跟媽媽說這個東西沒什麼 只是她要拿去跟屋主談的

媽媽就簽名了 期限在21號 在16號當天下午我們決定要買這間房子

房仲也隨即約我們18號早上與屋主見面談價錢

但因家裡突然發生一些事 我們在18號凌晨告知房仲

買房的事需要緩緩 房仲說叫我們先去處理他會跟屋主說

19號她有傳訊息問我們有沒有需要幫忙

然後20~24號就都沒與我們聯絡

25號時告知我們屋主已經同意把房子賣給我們了

而且是在21號以前就已經同意了 我們跟他說 我們現在自備款已經動用到了 可能無法買了

房仲告知會有償賠問題 我想請問 我們這樣算違約嗎?

他說要屋主賠18萬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8 05:55

是否涉及賠償?若要賠償,金額多少?等問題,還是要看契約約定內容而定。

飛飛 104-07-28 08:33

 

要約書內容 1.甲方要求貸款達8成以上,此約才生效 2.於104/07/16  24:00前確定,此要約執行
償賠金額是總價3% 所以是18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爭執已於買方要約前即終止與仲介委託契約,即便仍需給付違約金,仍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而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 104-07-24 19:23

你好:之前跟某知名房仲公司之加盟店簽訂託售房屋,進入履約保證時,買方透過房仲公司簽訂借屋裝修契約,買方違約連續二天入住,但是沒訂相關違約罰則,買方入住的第一天我們有通知賣方仲介協理,但是協理回應說:絕對不可能發生,我們已經有查證過了確實買方沒有入住之實,後來又打去給他們總公司投訴,特約代書回應說:確實沒有住在裡面阿,我回說:明明就住在裡面怎麼說沒有呢?後來代書反問:你怎麼知道他住在裡面呢?我回:他本人就承認了阿,後來他們才承認確實買方違約入住,並保證明天絕對不會再入住,隔天又違約入住,我們又打去給賣方協理告知,協理回應:只說絕對不可能就沒回應了,後來就協調二次,房仲都不承認有錯,只說盡到告知不能入住的義務了,後來申請調解,調解官對於他們的不實陳述都相信,對於我們的真實陳述都不回應,如果我現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我是提出消費訴訟嗎?(之前寄存證信函告知消保官,怎麼消保官回應說:這不是屬於管轄的範圍)之前房仲服務費我繳了40.6萬接近4%,我以房仲業明知買方違約入住不制止甚而欺滿屋主之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造成我與買方之糾紛及精神上之損失要求退還部分仲介服務費20.3萬成立嗎?合理嗎?我不知道相關程序及法律,還有什麼地方要修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NASME 104-07-22 23:07

您好~本人有棟透天屋租給一從事開運印鑑的房客,當初簽八年約但未公證,如今已過三年多了,因個人有資金 需求想提前解約或由房客買下,因當初合約並未提及違約條款,但本人有意願給付1~2個月的租金當作違約金給房客,但房客既不想搬遷也不想買下態度消極,想 請教律師專家,若對方遲遲都未能有共識,我該如何應對處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23 04:51

您好!

房客租約有權利使用租賃物至租期屆滿,房東並沒有權利要求房客提前解約,縱使房東願意提供某些補償,但也要房客願意接受才行,且房客並沒有積極回應的義務。 您可試試提高補償條件再與房客協調,或者您既然想出賣房屋,也可將房屋直接出賣給他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7-20 21:35

你好,我想請問有關教育訓練契約的問題,我上禮拜去參加園所的教育訓練課程,並簽訂了合約,因為我簽訂合約後前去工作,覺得不適,所以想違約

合約上內容說明權益與義務有提到:

教育訓練時間為:99年8月1日~100年9月31日(此為假設日期不是真實日期)

雙方未完成簽訂教育訓練契約者,甲方只給付乙方基本工資,乙方不能享有甲方所提供知各項福利獎金。

雙方完成簽訂教育訓練契約契約完成生效後,若乙方於教育訓練契約服務時間未滿而離職者,需賠償甲方兩萬元之教育訓練費用。若於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及甲方找到職務代理人員完成接受任務,賠償甲方一萬元之教育訓練費用賠償金額需用現金賠償完成,若不足得逕行自福利獎金扣抵。

契約終止:乙方因故需提前離職時,需辦妥業務交接離職手續。為領薪資將不從銀行轉帳,乙方到園發給以現金。並終止教育訓練契約

問題是:我並非於8/1就到職,我8/16到職參與訓練,且未繳交新進員工報到應繳資料(包括基本資料表、照片、印章、學歷、體檢表等),而應繳資料上方又有一行字說明:"以下所有證明文件請於第一天上班日需全數備齊,並繳交主管,方可受聘為正是教職員工。"(可是我已經到職兩日了,甲方並未催促繳交所以還未繳交),且我實際上班到現在只有兩天(不含前一天職前訓練),如果此時說離職,需要賠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22: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內容沒問題,除非您受到恐嚇或威脅而簽立。 2、倘若確實已經接受教育訓練,則不論正式上班多久都算是違約,都有賠償義務。
阿勝 104-07-20 16:45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在今年7月8號那一天,我母親私底下去找一間玉山行銷企業社(貸款公司)我母親以為是玉山銀行的體系,所以想向這間貸款公司貸款180萬,一些申請貸款的申請書有填寫了,貸款的擔保品是我家的房子,所以要拿房子的權狀去地政事務所做設定,但是要去地政事務所去做設定時,被我們阻攔了下來所以設定沒成功,我們也跟對方的貸款公司說明我們不貸這筆錢了(沒簽本票,房子權狀也沒設定,也沒拿對方貸款公司的錢),但是對方貸款公司說書面資料已經有填寫了,變成說貸款公司說這有違約金的問題,違約金的金額是180萬的18%大概是32萬多,我們因為沒簽本票,也沒拿房子去做設定更沒拿到對方的錢,現在對方要向我們追討32萬多的違約金,昨天也有寄一張存證信函(存證信函是用手寫的)給我們

所以我們現在蠻緊張擔心這會有什麼問題的產生,所以想向各位律師拜託拜託請教你們,這會有甚麼問題或是法律問題產生嗎?或是說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才好,拜託各位律師能幫忙我們解答,拜託拜託~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48

消費借貸契約是要物契約,要收到借款金額,契約才會成立(生效),如您所說:沒拿到對方的錢,所以消費借貸契約可以主張尚未成立(生效),則契約上之違約金條款應可一併主張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違約金部分主張無效,即便有效,也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而要求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an 104-07-18 01:01

你好:

太太日前與二房東租了個小店面,

合約時間為一年,

目前才半年他以大房東不續他租為由,

只能租到九月,

因此我們必須結束營業

但與他提及合約書上寫的違約賠償一個月,

他卻說沒有這回事,

還傳訊要我們在三日內立即搬離,

店內生財器具哪是短時間即可撤離,

他便提出超過時間則需抵扣超時的租金及電費,

目前的損失讓我們無力在應付其他支出,

很氣不過,

訴訟又會花費很常的時間及金錢

難道法律真的是保障有錢人,跟這種無賴的東西嗎?

請問有人能協助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7-18 01:42

您好!

您有權利依約使用至租約到期,至少也可使用至九月大房東趕人為止,然後依約向二房東違約金,這是法律給您的保障。對方所提根本無理由,無需理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專業流浪漢 104-07-16 17:31

之前發文說扣留薪水的問題也經由一番協調被扣住的薪水已經匯款進來,現在又跑出一個問題出來意思是說要離職可以 之前有簽一個競業條款合約,之前是簽訂離職2年之內不可 從事同業性質的工作,現在講說要再簽一份永久不得從事這行業或者教授別人跟這行業有相關的專業跟技術,他是說我沒有違約[之前一直說有之後問老闆到底哪裡有違約一番爭論之後老闆改說沒有]因為我有說要去做別的工作以後也不會做這個工作,現在就咬這點說我自己說的那要在簽一個新的契約我是覺得都要走了為什麼還要再簽一個契約,當下我覺得我沒必要自己跑去簽一個綁住自己的約 所以我當下拒絕,之後老闆說等23號在調解清楚一點[因為我是跟他在電話中講的]  向老闆這樣所講的因為我說過所以要在另新簽那我真的就應該要簽這個約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7-16 19:20

您好!

您沒有再簽任何契約的義務;若真的要簽,則應自己承擔後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競業禁止需要具備5要件,您老闆的要求完全不合理,您可以不用簽,就算簽了契約也是無效的,不用擔心。

專業流浪漢 104-07-16 23:38

謝謝   律師大大們  感謝你們 

小韓 104-07-16 16:23
104年6月1日至桃園大同路學x電腦詢問電腦相關課程,當下業者表示他們是與政府立案配合,要求我們先填寫並留資料給政府審核是否可申請較優惠價格的補助,但當下有表示只是想先詢問課程,還沒有確定是否要上課,業者表示只是先填寫資料讓政府那邊審核是否可有優惠補助,到時候如果申請成立但因個人因素不上課也沒有關係,業者表示只先收取200元幫我們送件審核的費用,如果確定通過我們在繳交確定上課的900元報名費,且業者也有給一張電腦性向測驗要我們填寫後傳給他們,連同資料給政府那邊,當下我就簽了他們所謂的契約書感恩信用卡授權書,但是我也有在三確認只是想詢問課程為什麼還要寫到信用卡授權書,業者說我們要確定你的信用是否正常並且也要一併把這些資料給政府審核確認我們是很有意願想上這個電腦課才能申請到補助,於是我當下就寫了這些資料,在隔日6月2日就收到簡訊通知說申請的補助通過了,要我們到桃園分校排課及補繳900元報名費,過幾天有接到學x電腦小姐打電話來詢問市府確定要上課,當下只回應了還在考慮中,小姐也沒有告知當時6月1日簽的是正式契約,如果沒有要上課就要趕快到他們那邊辦理,不然超過審閱期就算是正式成立契約,當下只覺得當時只是詢問課程,也沒有繳交完整報名費、沒有回傳電腦性向測驗卷給業者,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當月信用卡帳單就發現有2000元的學x電腦分期收費,所以我在6月26日就到桃園學x電腦表示我沒有要上課並要求退款,但他們卻表示已經超過審閱期契約已經正式成立,當下很錯愕覺得我既沒有回傳他們要求的電腦性向測驗也沒有繳交他們所謂的報名費,也沒有被告知其實6月1日所寫的就是正式契約,只得到他們的回應是說:你自己寫的契約都不看嗎? 但是在當時我也再三詢問了他們也沒有說明清楚,6月26日當天小姐也表示他們還要先經由公司那邊確認才能退費,所以要我等7-10天等他們電話通知再去辦理退費,所以當下小姐只給我寫了一張課程異動的申請書就叫我等他們通知在過去辦理。 等到104年7月14日依然沒有電話通知,想說也超過他們說的7-10天了,於是14日就自己打電話過期詢問怎麼都沒有消息沒有電話通知,業者才表示那你隔天再來辦理,104年7月15日我帶著當時所有文件去辦理退費,業者表示審閱期是常識而且白紙黑字寫了問我們自己為什麼不看,當時也表示只是去詢問電腦課程而且也說填寫那些資料是要給政府審核是否能夠申請補助方案,並不清楚當時所寫的就算是正式契約,覺得業者根本刻意不告知,而且口頭一直避開說明事實,覺得自身權益受損,雖然確實是寫了契約信用卡授權書沒有錯,但當時就是因為聽信業者說詞說是要給政府審核是否能用補助方式優惠價格49800元來上電腦課程,所以才寫了那些不知道是正式契約契約,業者也態度強硬表示是我們自己不看清楚,說現在不上課就是違約要付違約金,覺得很誇張根本沒有上任何課卻要背上違約金,當下想說算了賠錢了事,卻得到業者回應說因為當時契約上寫開課日是6月11日,我辦理是7月15日已經超過開課日30天所以要付24000元的違約金,覺得很委屈我根本沒有上他們任何課程卻要付24000元的違約那麼多,業者表上他們就是照合約走,但是真的覺得很不合理?我也只是被他們的說詞所以才寫了那些紙張,沒有上任何一堂的卻要付24000原的違約金,真的覺得很委屈自身權益也受損?雖然到最後業者有表示把24000元的違約換成課程給我,但那畢竟不是我希望得到的結果,我希望的只是退費,而且我覺得我在6月26日就表明沒有上課意願要退費,卻拖到超過他們所謂的開課日30日後都沒有通知,覺得業者也是刻意拖延造成違約。 我在7月15人已經簽了信用卡分期終止書,但是因為要付24000元的違約金所以還是會持續扣款至12期繳完24000元,但是覺得真的是被業者說詞呼攏了才會寫下那些契約,而且業者完全都沒有說明清楚只是咬死我們因為簽了字就必須付費而規避事實,沒有告知清楚也刻意拖延時間造成無法全額退費??我也不希望是業者所說的方式換成課程來上課,只是單純想要退費,都完全沒有上過課,就只能這樣付一半的違約金嗎?
大羊 104-07-15 21:54

各位好,小弟目前加盟某餐飲業已將近4年,近期因生意不佳,無法持續經營下去,只好尋求企業主協助。

但是,企業主只給我兩個字"加油"之後,就不予理會....依照合約,店不開不行,物料不跟公司叫不行(不得私自外購),一個月須營業滿8小時,公司物料本來採用貨到後15日付款,自從我與公司提出可能無法繼續經營之後,公司就針對我的店改用貨到付款方式...現在,變成整個惡性循環。也把相關入不敷出資料寄給公司審核,但是,只要我打電話到公司,就只讓公司的法務與我聯繫,與他聯繫了將近2個月,他的內容只有:1.董事長希望你繼續加油。2.如果要提前解約,公司將會對你提告求償違約金。

現在我已經到了無法跟銀行借錢的地步了,真的山窮水盡無法經營下去,公司卻不理會(董事長在簽約時,我有詢問過相關生意不佳,提前解約相關事宜,他有口頭答應我...現在卻完全不與我接觸),只跟我說"提前解約就等被告"....請問,這種狀況,有辦法可以救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契約似有顯失公平,可以嘗試解約之後,待對方提告之後,請求法院減少違約金。

2、建議可以備妥契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之後,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要看具體契約內容

有無辦法及早脫身

要完全不賠錢恐怕是很難

要看如何能減少傷害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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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安33 104-07-15 09:47

事情是發生在昨天, 我弟弟(現年20), 獨自一人到桃園某中古機車行看車

不曉得對方用了什麼說法, 讓我弟弟簽下一張也非正式文件也非訂購單, 但有寫些內容的紙張(他並未細看內文), 並和我弟索取身分證正本及一百元, 並在稍晚就和我弟通知車子已過戶完成,  經我弟說他看的車子是一台原市價九萬, 現場賣五萬二之150cc中古車, 但他沒表明想要購買, 也單純發動連試騎都沒有, 也沒拿回任何訂單, 過戶過來的是哪台車對方也未明確表示, 全家人得知後讓我弟自己一人回原店家去取消, 店家向我弟收取兩千元違約金加過戶費, 金額是不大, 我弟弟這種舉動當然也有過失, 但對方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構成詐欺?請各位前輩指點, 若想讓自身更有保障能採取什麼措施?並想請問在這段期間對方持有身分證正本會有可能拿取作其他用途如借款等等?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14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事項應有能力判斷其中內容究竟為何。現在要緊的是若是證件還在對方手中,車不買了,趕緊過戶回去,把證件拿回來,

安33 104-07-15 10:3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 ... (恕刪)

了解, 我們想法也是如此, 是自己不注意花錢買個教訓, 只是經搜尋該車行在當地臭名昭彰, 受害者大都畏懼黑道勢力, 也因都已成年需為行為負責, 投訴無門下皆作罷, 法律在這時是否失去任何保障呢? 萬幸的是老闆已答應今日再將車過戶回, 再歸還證件, 希望就此順利落幕, 感謝鍾律師撥冗回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要內容未達成共識,主張契約未成立,如果屬定型化契約,亦可以做有利消費者之解釋,但您弟弟已成年且心智正常,又實際參與買賣磋商過程,若要主張不知悉買賣細節,較無立場且舉證不易。 刑責部分,可以嘗試去調閱監理所過戶資料,如果未過戶而車行謊稱已過戶並收取違約金及過戶費,「可能」成立詐欺罪,其餘事實經過,初步研判僅屬民事糾葛。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安33 104-07-15 11:04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 ... (恕刪)

感謝曾律師建議! 取回證件後我們再考慮至監理所一趟! 知道能討回公道的可能微乎其微, 但這種長期不乾淨不道德行為令人無法苟同, 也一方面是好奇可能可以主張的方向, 讓該店家知道這樣做為是需負責的

luan 104-07-13 11:16

對方買賣土地欠我尾款100萬未付,契約書上寫貸款下來給我,現在貸款下來對方不給我,契約書上有違約不給付時,當事人得解除契約我可否不要催告直接解除本件買賣契約

您好:

依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898號判決要旨:「民法第 255  條所謂依契約之性質,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者,係指就契約本身,自客觀上觀察,即可認識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之情形而言。又所謂依當事人之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者,必須契約當事人間有嚴守履行期間之合意,並對此期間之重要有所認識而言。」您若非民法第255條規定之情形,仍應依民法第229、254條規定進行催告,始能解除契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3 12:09

契約若未明定解約前需催告就不需要。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應發函定期催告,以使程序完備,並避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維 104-07-12 02:35

     7/1第二次看房子 覺得不錯 然後在仲介的說服下  不小心簽了要約書800萬  然後叫我寫放棄審約期 確定看過  然後他覺得我開的價太少  他又自己寫900說要去跟賣家談才比較有機會 我也在後面簽了名
      隔天跟他約還有賣家約 但沒見面到 仲介說賣家覺得太低  要再提高才可能大概950  但我堅持原來的出價800買 也跟他說800萬不行就沒得談  所以我就直接走人  (算是拒絕 但不知道可以撤回要約  所以沒撤)
     過兩天後 仲介說賣家決定好900可以賣  但我還是堅持800萬 但他說我違約賠償  不然叫我加到850也可以    接著我就去郵局寄出存證信函說要撤回要約  我沒看到也沒收到賣家的親筆簽字  不知道賣家是否真的有簽字要賣  現在該怎麼辦  我看網路是說賣家也要簽字後由仲介送回給買家才算買賣正式成立  如果賣家或仲介提出告訴  我有什麼有利的證據可以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自由決定出價,仲介倘若違反授權,則必須由仲介來負責,不過因為所簽立的斡旋契約書是記載900萬,故而倘若您要主張事後僅授權800萬,則必須由您舉證證明。

2、倘若仲介有惡意欺瞞的行為,則可以向縣市政府或是公平會檢舉

您好:

建議您直接依照消費爭議申訴程序辦理,請參考該網址:

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或撥打電話:1950,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將有專員會您服務。

一、接下來跟仲介電話建議都要錄音

二、如果說仲介說八百五十也可以,九百也可以,那表示賣方根本就還沒有決定要用多少錢賣,這部分要記得錄下來。

三、因為你已經在九百的部分簽名,如果對方提出賣方同意九百的書面而你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對方沒有決定九百,那麼你會比較麻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32

可以主張雖有要約旦對方根本未有承諾,所以契約還未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契約未成立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大筆金額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2.違約部要看您簽的合約內容而定, 因為已簽名, 較難舉證原先800萬

3.提醒一下, 大筆金額的合約建議詳細思考後再行簽定, 避免後續問題

貓咪 104-07-11 09:57

您好:我在屏東某家醫院上班,我是藥局主任資歷已有10年,因為我想離職所以想請問律師,因為勞基法是說要前3個月提出辭呈,我在6月已遞出辭呈,應該9月才能離開,但是藥局人力嚴重不足,本來藥局有15位藥師但現在加我只有5位藥師我每天都要輪小夜班,我的年紀、體力沒有辦法撐到9月,到9月我的身體應該也開始出現毛病了吧!

  我想問律師明明就是醫院藥師人力嚴重不足,我想辭職提早離開這樣也要賠違約金嗎?明明醫院上級主管也知道,也被衛生局開罰但就堅持不提高薪水請別的藥師過來幫忙,這叫我如何是好,該放假我都沒放到,都一直在醫院辛苦的做事情,我想提早離開這樣也要罰錢,是他們醫院自己的問題為什麼我還要負這個責任~

   是不是勞基法有另外的法規~懇請律師幫幫忙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7-11 15:50

您好!

即使契約另有約定三個月前預告辭職,但依勞基法規定,只要30日前提出辭呈預告就可以了,以勞基法為準。另外,雙方契約約定離職違約金是常見的,但違約金條款並不一定有效,這需檢視整體契約及雇主的對待給付才能判斷,如果違約金條款無效,即無需支付違約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主張違約金之約定無效是一個方法。

二、但為了安全起見,建議在備位的答辯要有違約金過高的答辯才行。

三、與醫院契約有關,最後認定違約金過高的案件,你可以參考台北地方法院93店勞小字第8號判決。

四、如果是要主張約定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話,建議再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五、工作和生命選一個的話我會選擇生命,因為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Jen 104-07-11 01:24

請問律師~

我3個月前去委託一間徵信社幫忙處理事情,

隨後與徵信社相約到他們公司並與受任人約隔日先付15000元,

當時與受任人說等再給第二筆金額15000時,他們才會採取行動,

當時受任人也說好,並與受任人簽約,

但我後來因為工作忙碌,徵信的事就先擱一旁,

這3個月來中間有約他出來談過一次,

但這幾天想說徵信的事想做個處理,

於是打給那位受任人,詢問費用的事,

但對方跟我說他已經派人去高雄調查,

我跟他說他去調查結果也沒有告知我~

我完全不知道他有去調查,

也不知道他處理了甚麼,

因為我在高雄加入一間直銷公司,

當時想委託他與直銷公司簽切結書,

所以才委託他幫忙,

請問律師~

當初以為對方會等我再付第二筆錢的時候才會行動~

結果他說他已經去做了~

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去做了甚麼~

甚麼資料跟證據都沒有~

我現在想撤案,

委託書上也沒有寫關於違約的退費比例,

只有當時付款的收據,

對方直說要照合約走,

他說這筆錢只能處理當時談的案子,

不能處理別的,

若要改處理別的要另外收費,

我該怎麼辦~

這筆錢我該怎麼要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約定必須給付第二筆款項才進行徵信,則對方在未受我方指示或是給付第二筆款項之前就進行的事務處理,我方可以拒絕付款。

2、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an635 104-07-09 21:13

我有土地一筆出賣他人\對方不交付尾款100萬,依契約內容有任何一方違約可解除契約,請問起訴時我可否直接提起解除契約還是必需先要求對方給我100萬,對方不給我再解除契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9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求履約、遲延賠償或是解約解約賠償只能行使其一。

2、建議可以備妥契約書尋求正式諮詢由律師協助主張權益為佳。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9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先看契約內容是如何約定,原則上應先發函催告給付尾款,若對方不理會,可解除後沒收價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於起訴前,建議先發函限期履行,以為起訴之依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10 09:04

 您好

   建議您提供買賣契約律師參考分析 以維權益

                                    陳律師0972367907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0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給付尾款,若對方屆期不給付尾款,可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沒收給付款項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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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翔 104-07-09 18:26

大大們晚安

小弟有ㄧ個租約問題,再麻煩大大們抽空回覆

近日房東以我女朋友有兩次輕生的警消記錄為由

想提前解除租約

不知他是否有這個權力

而我們是否有違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女朋友在房間內輕生的行為可能被認定成未依約定方法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若經出租人阻止後,日後仍繼續發生輕生之行為,出租人得依法終止租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9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是您與房東租約如何約定,房東有無取得解約之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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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9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是您與房東租約如何約定,房東有無取得解約之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說房東無權解約,其實也不一定,因為確實可能未依租約使用收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