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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kispmk 103-06-26 14:33

100年8月和房東簽約開卡拉ok,其中有一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私自將租賃

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 轉租 頂讓或以其它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101

年3月因一些事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9月11日因資金問題暫停營業,因卡拉

ok社備用租的,請音響公司搬回,平時都是少爺開關們,那天也是少爺開們,我請我

先生去店看音響公司的人是否有來搬,房東也來(別人告知他的吧)我先生先離開

(少爺會關們).事後得知房東叫我員公清空店,更換門鎖,於是我提告房東違約.

 

一審律師刑事民事一起提告
   判我違約,原因房東說我把店轉租給我員公,要我提供員公通聯地址,我無法

提   供(在店裡被清空)法官以民事282條之1, 判我無法提出員公通聯地址,以

房  東ㄉ主張為事實

 

二審換律師,律師說有上訴空間
   判我違約,原因我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但違約金過高退一半(我有72萬押

金   在房東那)

 

 

違約已成事實,但請問各位律師

1) 就算違約房東可以清空我ㄉ店嗎?他在開庭時說1點電話通知我解約(我否

   認),1點20通知我員公清空(他們私下聯絡頻繁,有通聯記錄)我可以請求

   賠償嗎?我有清空前後拍ㄉ照刑事上算侵占嗎?(店內東西五六十萬,有當

   時購買ㄉ收據)勝算多少阿?

 

 

2)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但只有原狀,照片,如:我有拆一包箱,他找人評

   估,但包箱ㄉ材料於事實不符,我該如何舉證,(還有16間包箱未拆可以當證

   據,可是他也不會讓我進去店裡搜證吧)還是她要舉證他原來裝潢時被我拆

   掉ㄉ包箱用ㄉ是什麼材料?當初是我先生拆ㄉ,他知道里面ㄉ材料是什麼,如:

   包箱是用3MMㄉ夾板,他以9MMㄉ價格報價向我求償....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就又開庭了,拜託拜託各位律師教教我好嗎?謝謝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21

 

 關於您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

pnkispmk 103-06-26 17:09

 "到所詳談"有諮詢費嗎?大概多少阿?還有一個案件也要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攜帶完整契約及相關證據照片,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雙方當時應有簽訂合約,所以應先從合約內容來認定,而本件合約是否已終止,及屋內房客所留存之東西如何處理,均應先審視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ss Dong 103-06-26 14:31

您好,

我姊姊出租一間房屋房客,一年簽一次約,由於頭兩年都沒問題,第三年就沒有積極去簽續約,但房客仍照往例繼續住且付租金。但後來房客開始拖延及積欠租金。水電瓦斯也積欠未繳。幾個月下來我姊幾乎每週日都去房客工作的地方跟他要求付租金及要求他快搬走.

目前有簽的租約是102/9/14到期. 至現在103/6/26已經積欠差不多半年房租, 瓦斯費積欠4期(8個月), 水電各積欠1期.

我姊姊在103/4/11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他在103/4/15搬走. 迄今未搬.

我姊已要求瓦斯公司擇期去拆表. 水則是把總開關關小。

我們的租約上有載明附加條款”租約正常終止、或契約期滿未續約、或乙方違約而經甲方解約,乙方應於契約終止日遷出並遷空屋內家具垃圾、交還房屋門鎖鑰匙、繳清水電瓦斯費。如不遷出或違反前述條件,同意甲方不經催告通知,逕斷水電瓦斯,開啟門鎖,自行進入房屋,接管房屋,留置於房屋內之動產,均視為廢棄物,任甲方處理。甲方得以押金作為支付水電瓦斯及清除屋內廢棄物及回復房屋原況之費用

這樣就算我們手上的租約日期是102/9/14到期的,也可以直接去開啟門鎖收回房屋嗎?因為對方還在住。一定要找里長跟警察一起去才能開門收回房屋嗎?

因為 租約到期後,還有繼續收租,所以目前是不定期租約,但因對方積欠租金達四個月,故應先發函限期催告繳交積欠租金,否則終止租約,如對方仍不繳,再提起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Miss Dong 103-06-26 18:41

謝謝回答。

那麼我們租約中的附加條款”同意甲方不經催告通知...”如果是在手中有續約的情況下是否就可以合法直接收回房屋

如果是的話,我們想辦法看能不能以口頭同意對方繼續住到找到新住所為止,讓這房客租約補簽起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要自力救濟取回房屋,應該請里長跟員警陪同,否則難免發生強制罪的爭議。

2、惟本案仍建議您訴請對方簽讓房屋,並且要求對方給付無權使用的費用

Miss Dong 103-07-23 13:23

請問存證信函有規定要連續寄3次, 隔3天要寄一封嗎? 里長這麼跟我們講.

說我們之前寄的存證信函隔太久了沒用了. 得重寄

(看我們平民百姓如此溫和, 這麼久了還沒真正強硬起來趕人 >.< 已經又一個月過去...)

小慧 103-06-25 16:07

您好

我與房東之間有租屋押金糾紛

租屋不到半年時發現房子內部漏水 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床的正上方,書桌,電腦桌 等等)

有告知房東 1.5個月後修好漏水問題

但原先漏水地方變成發霉 壁癌 天花板長滿霉包

牆壁也是整片都變灰色的霉 因為房子內部很潮濕

房東有說要找主委處理,主委有進屋內看過狀況

說要再討論如何修善 但後來並沒有修善

主委有說要帶人來施工,但光是漏水發霉就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我也曾向房東說明:我還住在裡面 如果修善的話 也不是短時間可以修好

這樣對我很困擾,房東回覆:對耶~我沒考慮到這點

事後 不了了之~~~~~

但一直處在發霉的環境下生活 真的讓人很困擾

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皮膚也發炎 頭皮也發炎

醫生診斷是因為長期處在比較潮濕的環境下造成

為了避免潮濕 我還自己花錢買除濕機 因為不便宜

所以也不想要麻煩房東

雖然我自己知道租約還有四個月到期

提前解約是自己的問題

房子這麼多問題 房東說一塊錢押金都不會退我

因為我違約~~~~~

前提是他的房子自己都處理不好 主因在他 我才會談要解約

房東可以因為這樣而沒收我的押金嗎?

你好:

如果無特別約定,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間請求房東修繕
房東於期限內不為修繕承租人是可以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並由租金中扣除修繕費!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0422209228

http://changshin999.blogspot.tw/ 

小慧 103-06-25 16:39
回覆 李昶欣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如果無特別約定,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間請求房東修繕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那一定要請房東修繕嗎?

因為處理壁癌一事 要花一點時間 不是一兩天就可完成

這期間 我住在房子裡 對我很不方便

是否能與房東用別的方式談一談呢

因為房東現在一直說 是我不讓他修繕房子

但我並沒有說 不行修 不能修 這一類的

我只是回覆他 對我生活會有困擾 他也認為會

另外我的合約上18條寫: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搬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我想請問若我提早解約房東是依照這一條 所以押金全部不退還嗎?因為我有點不懂這一條2.的意思

Reiko 103-06-24 17:27

律師您好

我們是經營連鎖漫畫小說租書店業者,店內有名會員,去年九月租借一本小說至今未歸還,照店內及總公司sop流程走已在去年九月底因聯絡不上該會員將該會員帳戶停權°

目前總公司要對店內租書逾期近一年不還之會員寄發存證信函,店老闆表示在公司寄發前再聯絡一次該會員,工讀生在6月中旬聯絡上該會員家長,家長表示小孩出國會協助處理。

但在6/22該會員家長(以下簡稱該家長),到店內表示要處理這筆帳,並表示書籍已遺失願意賠償,工讀生照會員申辦條例與sop處理,要求該家長需賠償書籍成本240元與逾期至6/22罰金880元,該家長不滿罰金部分,聲明只願付從6月中旬告知至今的逾期罰金,並宣稱沒有收到本店的催還電話且書籍並非女兒(以下簡稱該會員)租借,為女兒同學租借,該家長還表示已聯絡該會員之同學,但聲稱對方回應沒錢,才代為處理。

該家長堅持不願付逾期金,並強烈堅持沒有收到本店通知,堅持本店至今已過近一年才聯絡不願付罰金,並態度強硬聲明走法律途徑,強調該會員未成年名下沒有財產且人在國外,要告就告本店拿他沒轍諸如此類言論,最後已本店提不出連絡不上該會員之證據理由譴責工讀生歪理硬凹,但被工讀生反問該家長是否可以提出該會員無收到本店通知之證據,如無法提供是否也代表歪理硬凹,語畢該家長落下一句"我就給你欠10年你告我阿"離去且態度惡劣。

敝店會員租借流程為:挑選欲租借書籍>出示會員卡或輸入身分證字號>輸入密碼>刷入書籍資料>照租金付款>告知還書期限>完成租借

該會員同學可租借表示該會員同意且給與對方租借密碼,故該租借書籍是掛在該會員名下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構成侵佔罪?若我們提告,需先從何做起處理?

我們提告勝訴機率?

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等等可否由對方吸收?

可否與對方求償除逾期金與書籍成本期間內的經營損失(其他會員租借不到該本書轉至他店消費)?該會員是否會有留案底?

可否強制執行該會員結清逾期違約金部分?

gtmars 103-06-24 15:50

請問一下,小弟跟人合夥,現在要退股,但對方堅持要叫我先簽退股文件才要退我錢,
我怕我簽了退股文件後,他不退錢,我請朋友弄了一張這退夥契約書,想問一下這張如果他簽了,在法律上是有效益的嗎?

根據第六條退夥日如果是6/25 假設要退我一百萬,當日他就一定要退我全部的金額嗎?
如果說他沒退到一百萬,算不算是違約?  我可以告他嗎?

【 退 夥 契 約 書 】

 

同立退夥契約人___簡稱甲方____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于

民國__年__月__日經訂立合夥契約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意欲

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夥經營之舖號()設(

)(商業登記證經授中字第號營業登記證茲經由乙雙方協議同意以民國__年__月__日甲方為退夥,脫離合夥關係是

    實。

 

二、自甲方退夥後即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關于行應歸乙方公同共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之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

    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三、在合夥中對外所有之債權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之

    。

 

四、第一條合夥截至民國__年__月__日為止之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

    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

    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五、在合夥期間內,應繳之一切稅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乙方負責繳清之。

 

六、退夥日所有之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新台幣貳百萬元整除扣應付之房屋租金

    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新台幣_________萬元整,即日由乙方交

    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份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

    任何請求。

 

七、

             本契約一式二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夥人(甲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乙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約只要經雙方簽名後即具有效力,所以就內容而言,應注意您是否可以接受裡面的條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8:37

您好!雙方簽約就會有法律效力,但既然要簽約應有較詳盡的約定才比較有意義,例如:未約定付款日,您可接受將來需另外催告嗎?遲延付款的效果如何?合夥是否要一併辦妥變更登記?是否要賦予約定條款執行力?等,宜一併考慮。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桂子 103-06-24 11:11
您好: 因急需用錢而向民間借款 原本已與另一家借款欠款中 因額度加借問題未能明確 所以才另找一家想增借 第二家願意承作並欲將第一家的借款轉移 個人因心急未能明辨 在未拿到錢的狀況下,就簽妥第二家的合約本票等資料 結果第一家不僅能繼續提供我協助,且利率優惠 想請問 第二家有我已簽立的本票合約等,但尚未支付任何款項 如此,他們能收我違約金嗎?? 另那些資料果若未能拿回,他們能對我提出什麼樣的告訴或求償嗎?? 懇請協助解惑,無任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9:10

您好!既然已經簽約,若不依約履行,您可能應負違約責任,此需檢視所簽合約內容加以確認;另外,最好設法要求返還本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簽本票,對方可提出本票聲請本票裁定,故您應設法拿回您之本票,或至少將本票影本收好,避免訴訟時無證據可加以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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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2 09:12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103-06-22 09:10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原本的管線就是暗管的話,您可以要求以暗管的方式修繕。只是費用上仍然必須是必要的為限。如可以修,就無需換等。

2、是否可以據此解約,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嘎嘎魚 103-06-22 01:48

租屋糾紛 當初我搬進來 房東給我簽了一張他自己的管理條約 裏面細項很多 我想問 那他自己簽訂的條約 我簽名了 具有法律效力嗎 因為裡面提到 不可以住第二個人 或者一度電5元 這些不合理的要求 而且 我才搬進來三天 他就要我解約 然後叫我馬上找房子住 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順他的意走 我也沒有違約  也沒有破壞房屋 只是 房東可以這樣趕人嗎

 我想問的就是 房東可以用他簽訂的那張條約 趕我走? 雖然我簽名了

第二 我租了他的套房 而且水電都是我自己付費 我可以帶人來家裡住 這樣算違約嗎?

第三 他一度電 收的比台電高 我可以要求他 比照台電收費嗎 

其實用文字打表打不清楚 但我知道找律師又要花錢 我想說 有沒有免費的

可以諮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該契約書經過您簽立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倘若您違反約定,則構成違約

2、倘若您的房東有多間動產出租、並且是使用定型化契約和您簽立的話,則可以主張契約約款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接受房東合約,相關約定即生效力,除非您欲主張房東違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rk 103-06-18 20:52
你好我是劉承瑋先生 我有一僱佣契約問題,我在一家藥廠上班,當初進公司有與公司簽培訓僱佣契約3年,但最近公司被另一家合併,試問這份合約是否還有效。且合約內容有一條甲方再一次交易中合併,而新公司或延續公司未發行有表決權股中,甲方股東獲得之股份低於百分之五十。試問可自行跟公司解約嗎?會被公司告違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8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公司之權利義務由併購後之公司概括承受,故若您無正當理由終止僱傭關係,後公司可向您主張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由新公司概括承受,但是否可以終止仍需視合約內容及實際情形而定,仍有終止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43

您好!原公司被合併對所簽契約並無影響,不能直接以此理由終止契約關係,需另有合法或合於約定事由才能終止契約關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eichun 103-06-15 01:37

甲方簽約人(已年滿20歲以上之成年人)
乙方業主(向各位律師們請教的提問者)

去年10月乙方有一國外工作合作契約經雙方洽談合作內容與注意細節後,甲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簽訂赴國外工作三個月的合約,甲方並承諾於去年11月前往履合工作項目,且事前乙方已確認是否甲方家人均知將赴外三個月工作的事情,甲方回覆知道且清楚內容。

但於出發當日,乙方開車前往甲方住處欲送甲方至機場時,甲方才坦誠先前是向乙方說謊,實為隱瞞家人,於出發前一日才向家人說明,而乙方完全不知,導致乙方與甲方家人有所誤會,甲方家人說若乙方將甲方帶至機場赴外工作則會報謷處理,說乙方為欺騙並強迫甲方,而乙方為請甲方履行合約,給予其一個星期時間考慮,並說明若未履行合約即走法律途徑請其依約賠償違約金約十萬元,目前仍保留雙方line留言。而這一星期間甲方一再推託,並說決定權在家人,並不願面對且說合約無效,沒錢賠償,也不會支付違約賠償金。而於事發後的一星期內,為證明乙方非欺騙甲方,乙方說明雙方可至警局向甲方家人說明。

而乙方因甲方未能於當日出發至履約工作地執行業務之故,則去電向國外業主說明情形,並請對方給予一星期時間,最後期限到了甲方並未履行合約,致使乙方已無法向國外業主交代,只能賠償向國外業主簽約的違約損失金額。

事後,乙方有向甲方說會採取法律途徑解決,並保留原簽立的合約正存,但截至目前為止因尚未寄出存證信函,也未向法院控告,而近日聽說民事求償是有時效限制的,上網查詢有看到1個月至15年的都有,請問此事的求償有限時制為多久?由何時開始計算?

期間並向有相關經驗的長輩請教,但長輩說這種事情走法律不一定勝出,且律師費與訴訟費說不定還比求償金額還高,且就算勝訴也不一定拿得到求償金,請問是否如此?請問乙方勝訴機會比較大嗎?

另外也有人提及可控告甲方詐欺刑事)及求償民事),但若控告甲方詐欺則要先向警局備案送審,時間約3至6個月左右,還要走法院,所以時間會拖至1年以上,是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呢?那民事求償時間也需要這麼長嗎?

因尚未採法律動作,甲方一直以為乙方是在向他開玩笑,也不當一回事,請問是否一定要先寄存證信函給甲方才能向其進行求償?若要寫存證信函大致上要提及哪些內容較好呢?

是否能向甲方求償合約外的金額,如精神賠償商譽損失之類的求償金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要求對方依約賠償損失。對方拒不履行,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必須依據您的證據而判斷,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peichun 103-06-15 20:43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 ... (恕刪)

 謝謝柯律師的回覆!

peichun 103-06-15 20: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再度向您請教,

民事求償部份的效期屬多久期間呢?何時乙方就無法向甲方進行求償了?因不清楚失效時程,避免喪失求償的時間。再則刑事部份因甲方已屬完全不履行合約狀態,是否控告甲方「背信」是較為恰當?背信是否仍依據證據判斷呢?希望您能再度回覆,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是商人,則可能減為2年。

2、所謂背信不是違約就是背信,而是違背委託任務,甚至於是違反授權才會構成。

3、至少還是需要檢視一下合約內容。

peichun 103-06-16 19: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幫忙和熱心回答,十分感激!再次謝謝您!

forester1688 103-06-14 10:18

請問律師:本司參加政府標案因故違約.保證金沒收外機關端另提損害賠償.合約中有提到可提損賠.但金額及可歸疚於我方的問題想咨詢律師.目前情形是我司得標時因價格誤植得標價與實際價格相差甚大.現在機關端是以重新開標後決標新價與我司當初決標價之價差求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回歸到當初投標時標案內容如何約定,且棄標之原因為何,再來看機關所主張是否有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投標內容如何約定,及您是否有違反該規定和違反之程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倘若是您公司誤植標金所造成的,那該行政機關於重新開標之後所造成的差額,確實可以向您的公司求償無誤。

本文建議   貴公司應該要有法律顧問,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kent 103-06-11 11:46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耽誤您寶貴的時間

我有個小小的問題想請教我在6月初 出售了一個機械式車位 

買之前已經讓他先使用一個月了

使用一個月之後見面談簽約的細節

他開始說出缺點然後要求再降價

後來也同意以他提出的價格簽訂買賣合約

代書跟簽約時間也都由買方選擇

然而在簽訂契約之後不到十天他跟我說車位故障他不買了

然後在今天6-11他該進 履保 的第二成款也沒有進去

同時他約我跟代書出面討論解約事宜

請問大律師如果買方真的不買了

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要支付違約款 車位價金的一成?

又如果出面討論的結果雙方沒有達成共識

合約簽訂日期7-5號買方又沒有把全部款項匯入旅保

我方可以主張什麼賠償?

再度感謝大律師百忙之中造福老百姓在此祝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違約金之問題,則需視您們合約內容而定,而對方是否能夠解約,則應視其有無解約之事由,原則上本件契約已經成立,若對方無解約之事由,則您仍可以要求對方依合約履行給付價金之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履行契約,並計算遲延之損害賠償;或解除契約,沒收已繳之款項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凱軒 103-06-11 11:00

這是房東自行打的合約書 (以下是感覺有些不合理的)

第一個問題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間滿期.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叫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疑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任期間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4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法履行契約賠償甲方兩個月押金外.另已繳交押金部分全數沒收
5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故不接聽電話.甲方得不另寄方存證信函.便沒收乙方已繳交之押金租金.若有不足兩個月之租金押金.甲方得向乙方及乙方連帶保證人求償.乙方絕無異議
7若加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乙方無故不接電話或聯絡.但因甲方已交付及電卡.乙方若任意丟棄或藉故不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新台幣5萬塊元整.乙方絕無異議

(((以上是我覺得有些無理的部分 請各位幫我看看是否不合理))



第二個問題

租屋合約的問題

已經住了一個多月了

房東到目前還沒給合約

前幾天跟我說不小心把合約書用不見了

只剩下影本而已

且當初押金兩個月我都還沒付給他 因為房東感覺不太給信任

跟他要合約書東拖西拖的...

((之前有先拍下原本的合約書(正本)))

這樣合約還存在嗎?

因為住得不是說很愉快與喜歡

房東是說要我在他那的影本在簽字 寫說視同與正本相同

我應該簽收嗎?

想問的問題!!!

1合約還算成立嗎?
2如果我現在不租了 直接搬走會觸法嗎?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麻煩了

合約書是經雙方同意後簽訂的,如對合約書內容有不合理之處,即要,要求更改之,否則視同你同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與房東契約如何約定,雙方有無規責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凱軒 103-06-10 23:59

律師您好:問題有點多 麻煩您了 謝謝

這是房東自行打的合約書 (以下是感覺有些不合理的)

第一個問題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間滿期.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叫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疑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任期間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4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法履行契約賠償甲方兩個月押金外.另已繳交押金部分全數沒收
5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故不接聽電話.甲方得不另寄方存證信函.便沒收乙方已繳交之押金租金.若有不足兩個月之租金押金.甲方得向乙方及乙方連帶保證人求償.乙方絕無異議
7若加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乙方無故不接電話或聯絡.但因甲方已交付及電卡.乙方若任意丟棄或藉故不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新台幣5萬塊元整.乙方絕無異議

(((以上是我覺得有些無理的部分 請各位幫我看看是否不合理))




第二個問題


租屋合約的問題

已經住了一個多月了

房東到目前還沒給合約

前幾天跟我說不小心把合約書用不見了

只剩下影本而已

且當初押金兩個月我都還沒付給他 因為房東感覺不太給信任

跟他要合約書東拖西拖的...

((之前有先拍下原本的合約書(正本)))

這樣合約還存在嗎?

因為住得不是說很愉快與喜歡

房東是說要我在他那的影本在簽字 寫說視同與正本相同

我應該簽收嗎?

想問的問題!!!

1合約還算成立嗎?
2如果我現在不租了 直接搬走會觸法嗎?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契約,到所詳談之。
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

Mandy 103-06-09 23:55

您好:

我是醫療人員,於101年3月參加某醫學中心"自費"麻醉訓練為期一年,

但在101年12月轉為"公費"訓練,因此共有三個月是有領基本薪資(無績效獎金),約25000/月,但須簽切結書服務3年。

目前我自簽約算起已在職一年半預離職,細看合約表示須賠償約16萬元,但合約內容有一條表示:自"簽約日"算起訓練一年,訓練完成後需再服務2年,所以共三年,但如前述,我在101年3月~12月是自費受訓,並非101年12月~102年12月,切結書明顯有問題,並且賠款16萬元不是照比例賠償,而是2年內一律全額賠償16萬元,這樣合理嗎?

現在醫療院所都有違反勞基法的行為,我也曾經上過班表排定10小時的班,第8、9個小時醫院並未依法算加班的事實,醫院違法在先,我是否可依醫院違法事實而拒絕付違約金?

離職時未付違約金,醫院是否有權利不讓我辦理離職手續?(依規定已於一個月前提出)

小蝦米對抗大財團~實在是需要很大點的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按比例賠償,並針對醫院之違法行為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請求勞工局介入加以協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既然簽訂有合約,自然會受該合約之拘束,但違約金的部分,您仍可以提出相關抗辯,以免違約金額過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3-06-09 14:22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45

您好,民事賠償的數字,會依照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不然賠償的數字大約在30至50萬元不等。若對方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才會比較多。另外,若法官有意協助對方,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將與對方聯絡的情況及原因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忠 103-06-09 12:52

小弟在今年4月以589萬簽約購入預售透天,目前已付60萬簽約金

後來家人反對購屋地點,詢問建商解約,建商回應會沒收全部簽約金,合約書上載明得求償總房價15%為違約金,請問在建商無實際損失的情況下,是否能請求退回簽約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正當事由解除契約,即會構成違約事由,且一般此種合約均會有違約金之約定,所以需先檢視合約內容,若違約金過高,則可以請求法院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3-06-09 11:21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kk0714 103-06-06 12:02

律師大人你好, 最近透過房仲找到買家也簽訂了履保合約, 上面的相關付款與交屋日期當初都是買方提出的我沒有其他意見也配合, 但從簽約金開始買方每次都有拖延, 現在程序已經到要付用印款了買方又提出要延後, 以下面幾個問題想請教(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1. 合約違約金的內容: 甲方應賠償乙方自應付日起按已給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至甲方完全給付時為止, 現在甲方將由9日延後倒16日這樣是算幾天?

2. 因為買方每次付款都拖延我除了停下合約不賣與收合約規定的千分之一違約金之外如果賣方後面交屋又想延後我是不是可提出將違約金提高(例如由千分之一提高至千分之二) 不然合約就停下來的要求? (感覺違約金太低賣方根本不在意)

3. 最後就是因為買方延後導致整個流程延後造成我無法用這筆賣屋的錢去繳清其他貸款, 因為這樣造成我要多繳付的利息我是不是也可以向買方求償? 我需要準備什麼單據嗎? (合約有寫因為甲方原因延後而造成乙方之損失, 乙方可求償)

在麻煩律師大人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賣方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進行催告限期買方履行契約,買方若屆期仍未履行契約,賣方有兩條路可選擇(視契約約定),一發存證信函請求強制履約,遲延一天契約規定請求違約金,若契約約定為千分之一,即為千分之一,若欲改為千分之二,亦須對方同意,若對方不同意,不可為此更改;二,亦可於催告期履約不成後,若契約有特別規定可沒收買方已支付之價款作為違約金,則賣方亦可主張解約沒收價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既有簽訂契約,自應依契約內容來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用印款就這樣拖延,那大概是買方不想買,或者沒辦法買了!先了解原因吧!

大便忘了帶紙 103-06-05 10:54

以下為小弟情事敘述,抱歉,為詳述所以長了些,有勞各位協助指導

前因:

小弟住於某社區之一戶(後簡稱A戶),但喜歡社區另一個格局的屋子(後簡稱B戶),遂向某房仲業者表示購買意願,只是本身有貸款壓力,就跟仲介說要能賣掉A戶我才能B戶否則無力購買,仲介答應後就開始簽立他們的合約書,A戶簽專任委託銷售合約,B戶簽購屋承諾書」,並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以「牽連」兩戶之間關係。

但因A戶因為都在居住中,並非空屋那般好賣,賣了數月都沒結果,期間,仲介端不斷以B戶有其他人出高價要買、原屋主想提高價格或斡旋失敗等原由,重新要求重寫B戶購買合約(因原內容有定預購買之價格,說要提高屋主才願意賣),更改次數1~2次,另外,為減輕可能的壓力,跟房仲溝通後與B戶屋主(投資客)協商先行入住,同時搬空A戶利於銷售,原屋主同意後即照規劃進行。

狀況一:

先行搬入住A戶後,發現A戶於不定時段會發出嚴重的低頻噪音,這種發生未知範圍的銷售過程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故要求仲介應有解決之道,反應後仲介說前屋主說不知情(為投資客,沒住在那),房仲說是中古屋難免有瑕疵,且這不算是「重大瑕疵」又不算保固,所以屋主無責任問題等種種說法帶過,為保障我方權益,當時給仲介尾款的費用就先扣下,並說服前屋主也扣下給仲介端之服務費,說服前屋主的理由無他,兩方都願支付服務費用,正因為是服務費用,所以要求仲介端尋求解決方法(因為仲介端也提了好多解決方式),前屋主同意後於該仲介服務處與該負責人、房仲員等人面前簽訂約定,待B戶噪音問題解決後再由雙方支付服務費用(當日簽約時是代書前來交屋時一同協議)。

狀況二:

由於先前B戶合約有更改過之狀況,我方"數次"要求應連同A戶一起修改,但回答總是要問問、有困難、公司不太能同意等等理由一直拖延,並以合約條文要求我方務必遵守,因為前開B戶的狀況加上這件事件,該仲介的心態明顯只為銷售利益,小弟雖然非常氣憤但礙於合約卻也無可奈何,然前述有提及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有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由於B戶為小弟太太的姐姐購買(因其與我們同住,經濟狀況OK所以他先買下讓我們好換屋),所以小弟就先行告知仲介端在未回應我方合約修改要求前,不再給予帶客戶來看屋的權益,並經由朋友端將A戶售出,但未過原仲介專任委託書的6個月約定(售出時為5個月又3週,只差一周左右)。

對方出招:

仲介於近日先寄存證信函給小弟,要求小弟一、付扣押之服務費(但沒提及屋主,懷疑仲介與屋主先行協商並毀約),以及二、賠償A戶的違約金近百萬。

到此,小弟並不理會,因為第一點部分有與前屋主簽訂在共同檢視噪音問題解決後再支付,第二點部分也有B戶買方為他人時,A戶委託全失效的協議簽訂。過了約2週後小弟就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通知(共兩封),針對第一點要小弟前往板橋民事協議庭,第二點則是要10日內提出答辯狀(為什麼前封不用),以上。

請求解答與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於您所述的該屋瑕疵,究竟是否構成房屋之重大瑕疵,而可以解除契約,此必須由您負舉證責任,本案是否能夠提出?有疑問.

2、有關於該屋有該瑕疵,是否就是仲介未履行注意義務,恐亦有釐清之必要.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數次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遭法院為不利認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積極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噪音問題是否為物之瑕疵,可主張減少價金等,仍須視您是否有相關證據得加以證明之;又關於是否違反專任委託銷售契約部分,應視您陸續修改之合約內容定之;您可出席調解委員會與對方調解,並準備答辯狀,若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針對對方主張答辯之,您亦可委由律師出席調解為您談判,並撰寫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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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憲 103-06-01 12:24

你好:小弟我之前有租賃合約但最近解約對方是二房東,我們在合約履行日前解約對方同意返還全部押金,但是從解約到現在對方一直不肯還押金!理由是因為屋主不給予房子因為二房東違約房子全部租給我,他只同意部分轉租!房東會知道的原因是因為我在跟二房東簽約時候她跟仲介隱瞞了他是二房東的是最後被我查出來他是二房東,結果我我去找屋主;屋主才知道這件事!但二房東知道我急需這筆押金要求我配合他簽一張合約條款修改部分轉租跟全部這部分,還要我簽保密條款內容寫我個人因素造成他沒辦法交屋他可以不還我押金

我跟他早在履約前就解約他也同意返還押金都有簽名,所以我跟她合約早就無效!屋主現在堅持要二房東解約但二房東堅持要租這地方結果二房東把這問題丟給我說我造成她沒辦法拿房子所以不返還我押金!我該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可請求二房東回復原狀,返還您押租金,但依您提示情形,您又有簽一協議,二房東可不返還您押租金,除非您主張該協議為被強暴脅迫而無效,否則若您請求二房東返還押租金,二房東應會以該協議對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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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6-04 11:12

 二房東違法轉租, 房東可以終止與二房東租約. 終止後二房東根本就沒有房子可租給你, 自然就會照之前約定還你租金. 可以向原房東說, 大可終止與二房東間的租約, 就可解決這些問題. 你也可間接得到拿回押金的好處(http://www.lawmed66.url.tw)

阿憲 103-06-05 00:04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二房東違法轉租, 房東可以終止與二房東租約. 終止後二房東根本就沒有房子可租給你 ... (恕刪)

 陳律師你好!因為現在屋主想解約但二房東不願意!他現在就是拿這補充條款去要求交屋!另一方面拿著保密條款不還我押金!!

陳華明 (律杏) 103-06-06 18:16

 原房東只要發函給二房東就可單方面終止組約, 不必二房東同意. 二房東答應卻不還你的押金, 已事涉侵占, 可以發函向她說明這重要性. 您所謂保密條款是如何? 我沒見到契約書, 不知是如何約定? 看到後才能給您進一步建議(http://www.lawmed66.url.tw)

小東 103-05-31 13:35

你好 我也是在威xx美語有上過課學生(簽四年約/也是108000元分36期信貸繳納+100元費用),我是在今年1/27開始上課的(在台中分校之後轉到左營分校),也有申請104的獎助學金,目前已領第一期的6000然後申請第二期當中,因經濟和學業因素所以在四月初時就已經沒去上課了,我還是有按時每個月繳學費3000元,但在今天我提出要解約,因為工作變少的關係真的負擔不起,可是對方卻說我的上課時數已經達到總時數的3/1了,四年授課總時數是96個小時

解約的話違約金必須支付六萬.......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能幫我解惑嗎? 謝謝你

陳大善人 103-05-31 00:38

個人常常參與動產糾紛相關課程,本日與同事討論過一個曾發生過的案例!

 

故事:

專任委託期限,101/1/1~101/12/1

屋主,在101/3/1,寄存證信函仲介,說之後要自用不打算賣,請求仲介合意解約

仲介同意解約,不需屋主支付違約金額!

屋主卻在101/3/5,與其他人成交!(明顯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

 

同事說法:

屋主與仲介雙方的代理關係已經合意解約,故之後成交不關仲介的事情!

 

Q1: 這樣屋主是否算違約?還是不算違約?

Q2:若能舉證屋主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是否算違約

Q3:若是的話,誰該負舉證責任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0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須回歸專任委託契約內容,有無特別約定,例如:若提前終止,是否不得於一定期日內與仲介曾帶看之客戶或其一定關係之親屬成交。再者,若有上開情形,而屋主卻規避此約定,而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似可認屬違約之情形。然此亦須由仲介加以舉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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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0 23:18

前鎮子因為急缺錢,誤信網路上買車換現金的建議,

分期買了台機車,叫我拿去當舖抵押,但因為抵押的錢太少,利息又高,

所以就拿去中古車行賣掉,現在過戶完成後,接到分期公司的電話

說我這種行為構成惡意詐欺,而且是公訴罪,

我有誠意想要繳清,但要我一次繳清+違約金共要7萬多,

我真的拿不出來,也不希望真的被告而失去工作

如果我想分期攤還的話,該怎麼跟分期公司協商呢?!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2: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你抵押機車後,再把機車出售的行為,是否即構成詐欺,仍有疑問,建議您把事實狀況寫得更清楚點,以便分析。

至於要談分期付款的事情,建議你把你能接受的方案,先想清楚,寫下來,好好跟對方談,看對方願意接受哪一個方案。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詐欺告訴,須證明您有行使詐術之行為及故意,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即使對您提出詐欺告訴,亦可為無罪答辯之;關於分期付款之方式,您可與對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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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1 11:56

 實際情形如下:

前陣子急缺錢用,但是因為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銀行信用又有瑕疵,

就上網察看網友建議,有人說機車分期可以換現金,

意思大概就是以我的名義分期買台車,他們6折收購,或是拿去當舖抵押,

我去分期0元交車買車領牌後到當鋪問,大約也是5折~6折間,所以就去問中古車行...

中古車行大約以新車8成價格收購,所以我就賣給他了...

過戶隔兩天後,接到分期公司電話,說我這樣的行為涉及詐欺,要求我一次繳清,

本利+違約金要7萬初,我一次拿不出那麼多錢來,和對方談是否能分期,

對方態度強硬,頂多等到我6月初領薪水,就要一次結清,但我薪水也才3萬多,

就算領了也無法一次繳清,對方堅持如果沒法一次付清就要告我詐欺...

我擔心真的被對方告詐欺的話,會被家人知道,而且可能會失去工作,我該怎麼辦?!

我上網查了一下知識家,有人建議先付三期分期給對方公司,然後和對方談分期,

另外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自己無詐欺意圖,且有心還款,

這樣就能證明自己真的沒有詐欺意圖,這樣是否有用?!

1.你陳述的內容  如果一開始你就是要利用這種方式獲取金錢  確實可能會被認定成立詐欺  2.如果是單純因經濟狀況無法繳納分期款項   是否會成立詐欺就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ina 103-05-29 18:00

被前夫告我偽造文書.

婚姻存在期間在店家申辦中華電信網路.MOD.電話.但在102年1月離婚.之後直到102.10月我才搬離住所.搬離後中華電信有來電給我.問我是否繼續使用.我說我要搬離當然是沒人使用.她們請我拆機.因為不拆機歸還會有高額違約金.說她們會有工作人員來收機.之後12月底中華電信工作人員來收機子.我當下還問這單子是簽我名還是簽申請人名字.中華電信人員說當然是申請人名.我不疑有他就簽了前夫的名.表示數據機.機上盒有歸還給中華電信.

直到103.1月前夫拿中華電信帳單來跟我索討說9-10帳單未繳費.我交給他3212元.並跟他說中華電信要解約喔.之後1月底又來索討費用.我說我都搬離了怎會有費用.就說上次我給的是5-6月.我聽了覺得不可能.沒在給他錢..之後就三番兩次一直來索討.直到4月我收到警局通知.我去做了筆錄才知道是前夫告我偽造文書簽他名.之後他又來索討費用..跟我說你給錢我就撤告..我當下都有錄音存證

5月底檢察署開庭.檢察官說你申請的法扶律師被取消了.你不可以自己講麻..檢察官一直問我認罪嗎.我回說我簽他名沒有造成他受損.我也沒得到利益阿而且也省下高額違約金..檢察官說.我到底懂不懂法律.你要翻一下法律的書嗎..說認罪.緩起訴你不會被關拉.只會易科罰金.前夫說我沒授權你可以簽名拆機.還說我可以跟中間人說(前夫媽媽).我回我有說過.你媽不理.檢察官又說.你可以跟中間人說.為何不說呢..我超火大..反正我說啥檢察官不是很理我..最後檢察官說交給法院簡易判決也是一樣拉..就請我簽名.還補一句說我浪費她時間..

我想問法院簡易判決下來..後續我該如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簡易判決內容不服,可於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救濟之。惟本案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前夫無授予您簽名之權利,您擅自簽前夫之名,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若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可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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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不會造成他人的損失,但是我國司法對於這一點向來採取寬鬆的認定,認為只要未經授權就有可能構成偽證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救濟,並且委請律師協助釐清中華電信與您接洽的情形,並且傳喚當天與您接觸的人員證明是對方建議您簽名的.

 

kina 103-05-29 17:58

被前夫告我偽造文書.

婚姻存在期間在店家申辦中華電信網路.MOD.電話.但在102年1月離婚.之後直到102.10月我才搬離住所.搬離後中華電信有來電給我.問我是否繼續使用.我說我要搬離當然是沒人使用.她們請我拆機.因為不拆機歸還會有高額違約金.說她們會有工作人員來收機.之後12月底中華電信工作人員來收機子.我當下還問這單子是簽我名還是簽申請人名字.中華電信人員說當然是申請人名.我不疑有他就簽了前夫的名.表示數據機.機上盒有歸還給中華電信.

直到103.1月前夫拿中華電信帳單來跟我索討說9-10帳單未繳費.我交給他3212元.並跟他說中華電信要解約喔.之後1月底又來索討費用.我說我都搬離了怎會有費用.就說上次我給的是5-6月.我聽了覺得不可能.沒在給他錢..之後就三番兩次一直來索討.直到4月我收到警局通知.我去做了筆錄才知道是前夫告我偽造文書簽他名.之後他又來索討費用..跟我說你給錢我就撤告..我當下都有錄音存證

5月底檢察署開庭.檢察官說你申請的法扶律師被取消了.你不可以自己講麻..檢察官一直問我認罪嗎.我回說我簽他名沒有造成他受損.我也沒得到利益阿而且也省下高額違約金..檢察官說.我到底懂不懂法律.你要翻一下法律的書嗎..說認罪.緩起訴你不會被關拉.只會易科罰金.前夫說我沒授權你可以簽名拆機.還說我可以跟中間人說(前夫媽媽).我回我有說過.你媽不理.檢察官又說.你可以跟中間人說.為何不說呢..我超火大..反正我說啥檢察官不是很理我..最後檢察官說交給法院簡易判決也是一樣拉..就請我簽名.還補一句說我浪費她時間..

我想問法院簡易判決下來..後續我該如何..

憂憂 103-05-26 00:51

這個月初我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事情是這樣的在民國96年時有申請一支遠傳門號那時傻傻呆呆的給朋友打了快到兩萬,加一加 加違約金要2W7當時真的沒能力償還,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這筆帳轉到了管理顧問公司,這幾年期間我也沒收到什麼傳票或法院的信,當初電信留的電話是有接到幾通,接到這封支付命令看到提出要年息5%我真的慌了,趕緊提出異議現在我不知道若開庭我能做些什麼,因為不想讓家人知道 自己默默處理真的很無助,誰能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可嘗試提出時效抗辯試試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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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09:37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六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得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就請求之一部提出異議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法院應依債務人之聲請,付與已於合法時期提出異議之證明書。」如果收到支付命令沒有在20天內沒有聲明異議,法院會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院以強制執行,因此您必須在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地向法院聲明異議,即可讓支付命令失效。惟這個動作就會促使法院看作為起訴或是聲請調解,接下來就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故您務必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接下來案件會轉成訴訟,您必須出庭打民事官司,為保障您的權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09:38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六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得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就請求之一部提出異議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法院應依債務人之聲請,付與已於合法時期提出異議之證明書。」如果收到支付命令沒有在20天內沒有聲明異議,法院會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院以強制執行,因此您必須在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地向法院聲明異議,即可讓支付命令失效。惟這個動作就會促使法院看作為起訴或是聲請調解,接下來就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故您務必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接下來案件會轉成訴訟,您必須出庭打民事官司,為保障您的權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09:47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六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得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就請求之一部提出異議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法院應依債務人之聲請,付與已於合法時期提出異議之證明書。」如果收到支付命令沒有在20天內沒有聲明異議,法院會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院以強制執行,因此您必須在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地向法院聲明異議,即可讓支付命令失效。惟這個動作就會促使法院看作為起訴或是聲請調解,接下來就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故您務必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接下來案件會轉成訴訟,您必須出庭打民事官司,為保障您的權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依您所述情形其電信費用請求權恐已罹於消滅時效完成,故後續您或可具狀要求債權人舉證證明其費用請求之依據,另外一併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提出異議後  程序將來會轉成訴訟程序  2.你可以爭執費用利息計算應該沒有那麼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Yun 103-05-24 18:29

請問我的租屋處曾被隔壁鄰居(是慣竊)潛入及潛入未遂各一次

有偷走一些財物

後來他又演變為性侵犯(不是性侵我)

我可以因為這個理由而退租且不需繳違約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上非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非您可解約不付違約金之理由;您雖可解約,但於房東無可歸責之情形下,仍須負擔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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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kill 103-05-18 23:20

律師您好

我之前在世界健身房,被用話術簽了約,給了訂金,約定6月1日才用,但是一次都沒用過,當場也沒有給我副本合約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有說,10天內業務要跟客人催費..合約載明7天鑑賞..我在第9天在電話裡說不要,結果業務說可以等我..算軟化

約3星期後,我去拿到副本..之後就因為業務很煩,不想去了..

一次都沒用,也沒有完成付錢的動用..因為還未提供卡的資料給他

貨未收,銀也未訖,最多就是沒收訂金,

今天去處理,說要違約金6000???

而且上網爬了一下,似乎很多人都跟我遇到同樣的問題

簽了約,付了訂金,超過7/10日,不想去

而且一次都沒用..這樣還要給違約金嗎??要怎樣解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之契約如何約定,您有何權利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綺綺ㄦ 103-05-12 14:36

今天家人收到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主旨上寫: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三重溪尾街郵局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請查照。

說明: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40492號債權人OO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謝OO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權聲請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在新臺幣21338元及自94年12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7計算執利息,並自95年1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月給付新臺幣40元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5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臺幣175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手續費應予另行扣押)。

二、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第1項規定辦理。

三、本命令之效力,僅及於債務人在受文之第三人帳戶內之當日存款,不及於其他分行。

四、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後7日內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未陳報即視為無意見。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家人之前有跟那間銀行借錢 但好像沒還完的樣子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禁止命令,是要要求其他人不得將財產移轉債務人,避免債務人取得財產之後立刻脫產,倘若您的家人沒有脫產的打算的話,本執行命令無須理會.

103-05-12 14:20

請問律師1

我的房子透過仲介賣人但是代書去幫他辦理貸款卻辦不出來這麼多錢

之前簽約代書就有說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差額要以現金補足房價買方也答應

PS.我們的房子買賣金額是賣方實拿570萬元整含仲介

買方仲介費不含但是怎麼收取我們就不知道

可是現在買方要違約旦是之前有在履約專戶放入60萬元的訂金跟簽約金

想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

仲介有打電話跟我說裡面的錢60萬就是一人一半跟仲介對分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那我的保障是什麼?  他說分30萬元是他們的仲介

 

這次仲介賣的價格是多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如果買賣契約已經簽了,仲介依法有權主張仲介費,只是你們又另外約定你要實拿570萬元,亦即超過570萬元部分才屬仲介費,就此我個人看法你可以主張沒有實拿570萬元,尚未達到約定之條件,所以不必付仲介費。惟如還有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您好,履保帳戶內的款項並非屬於仲介費用,是屬於簽約金,所以不需要給仲介,你是否給仲介費用是另個問題,買方如果違約,建議你先發函催告,如果履行的話,就跟他解約並沒收訂金外,還可以跟他要一倍的違約金。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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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拒絕履約,買方於履保之60萬為違約金,您無須與仲介對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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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103-05-11 15:10

感謝能有機會詢問

日前買到房屋,在簽約的過程中,發現地板樓面不平,後來找到結構技師做檢驗,發現房屋傾斜為203分之一及210分之一,接近傾斜度200分之一合理的範圍,因事前仲介並沒有說明,而是在事後由買方詢問其他仲介才得知賣屋委託書中有註明房屋疑似傾斜。本物件已經買了兩年,賣不高,原因是房屋是如此緣故。

請問

1.買方可以取消買賣契約嗎?日前對方說是違約,我能主張為誠實告知嗎?取消這次的買賣契約

2.若違約,已經給了價款一百多萬元,是否可以拿回。

3.雖然位在合理範圍,但已經接近減價的範圍(200分之一,在此範圍,可申請折讓修復結構,)而且買方深怕如果買了,地震一陣即過合理範圍200分之一,在下次買賣時,勢必要折讓給下一次的買方。是否成立主張不買的理由。

4.

twobow 103-05-11 06:50

請教,拜託,萬分感激!
親戚(房東)出租房屋,遇到奧房客,請問以下狀況是否會達成不定期契約?
102/6/30 租約到期,房東早提前於

102/3/30當面告知不續約出租

102/7/3  房東查閱帳戶,發現沒匯款(租約規定每月一日匯租金),以為是要搬走了,忙著102/7/10 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入房租

102/8/9  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入房租

102/8/10 房東才驚覺怎麼又收到七月及八月的款項

102/8/11 存證信函告知不再續約,並描述

102/3/30當面告知不續約

102/8/12 房東將收到兩個月之款項提存到法院,並掛號通知房客領回

102/8/29 房客於法定期限15日未反駁第一封存證信函

102/8/30 房東第二次發存證信函告知不續約,並表示爾後匯款概屬違約金之一部分

102/9/1  房客又繼續匯第三次款項,企圖營造不定期契約之假象

102/9/16 房客於法定期限15日未反駁第二封存證信函

102/9/30 房客提不定期契約關係之訴訟,狀告房東


請問:1.七月及八月的款項會成立不定期契約嗎?2.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款行為,可主張房東默示續租嗎?
PS.經詢問銀行,帳戶不能拒絕他人匯款,除非銷戶,此為房東薪轉戶,不可能銷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有不再續約的合意,則對方私自匯款並不會影響雙方合意.

2、但是還是必須視證據而定,包含雙方合意不再續約的部分是否能提出證據,有關契約期間屆滿之後是否有要求對方搬離等.

twobow 103-05-11 06:45

請教,拜託,萬分感激!
親戚(房東)出租房屋,遇到奧房客,請問以下狀況是否會達成不定期契約?
102/6/30 租約到期,房東早提前於102/3/30當面告知不續約出租102/7/3  房東查閱帳戶,發現沒匯款(租約規定每月一日匯租金),以為是要搬走了,忙著102/7/10 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入房租102/8/9  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入房租102/8/10 房東才驚覺怎麼又收到七月及八月的款項102/8/11 存證信函告知不再續約,並描述102/3/30當面告知不續約102/8/12 房東將收到兩個月之款項提存到法院,並掛號通知房客領回102/8/29 房客於法定期限15日未反駁第一封存證信函102/8/30 房東第二次發存證信函告知不續約,並表示爾後匯款概屬違約金之一部分102/9/1  房客又繼續匯第三次款項,企圖營造不定期契約之假象102/9/16 房客於法定期限15日未反駁第二封存證信函102/9/30 房客提不定期契約關係之訴訟,狀告房東
請問:1.七月及八月的款項會成立不定期契約嗎?2.房客未經房東同意逕自匯款行為,可主張房東默示續租嗎?
PS.經詢問銀行,帳戶不能拒絕他人匯款,除非銷戶,此為房東薪轉戶,不可能銷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證明您已通知租約到期不續租,可主張租約到期即失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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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2 18:41

 房東租約到期後還以存證信函表示不續租, 所以租賃契約於原到期日就已終止, 毫無疑義. 房東應依民法第455條規定請房客返還租賃物(http://www.lawmed66.url.tw)

twobow 103-05-15 11:04

樓上的律師們,謝謝你們。

此案件原以提出強制執行要求房客遷讓房屋,法院執行處也已受理,執行日也敲。

無奈房客提供擔保,向法院聲明異議,所以強制執行被暫緩。

後來房客提名民事訴狀狀告房東,要求確認不定期租賃契約之關係。現在訴訟中。

1.公證租約有載明期滿應返還房屋房東

2.期滿日前的電話通知不續約,房東錄音

請問這樣房東勝訴的機率應該較高吧!

Teresa 103-05-11 01:55

因為就讀大學的關係,我與朋友合租一間宿舍.因為1年的租期要到了,所以房東有問我們是否要再續租並且給我們一個禮拜的答覆期.而在這段期期房東的家人有讓其他學生來看我們的房(我們人也在場).之後我們在答覆期的最後一天跟房東說我們要續租,過幾天後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我們的房子租出去了,是因為房東的家人認為我們讓其他人看房子就以為我們不住了,而且已在我們答覆的前一天已簽下約。雖然之後他有提出要讓我們換房(房東說不然他要付違約金),可是我們一認為現在的就很好點都不想換,請問我們可以主張房東的簽約無效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已於期限內回覆,已完成續約,若房東執意不讓您續租,亦須對您支付違約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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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 103-05-09 13:12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1年10月22日至某會計師事務所任職,與雇主簽有最低服務年限合約:若未滿兩年即離職賠償六個月平均薪資之懲罰性違約金。102年1月25日時因健康檢查身體有恙,向雇主提出目前身體狀況無法負擔事務所之工作,家人擔心健康狀況嚴重惡化,是否可請長假或於102年2月8日離職(即做到過年)?雇主回應請家人至事務所協商去留及違約金問題,但因年關接近工作量大增,家人與雇主無法順利約定彼此都有空的時間。至102年2月8日時,同事皆表示已領到上個月薪資及年終獎金,我詢問雇主為何我沒有拿到薪水?雇主回應:「違約金都還沒談好領什麼薪水」於是家人憤而認為毋須再談,我便從此未再去上班。

過完年後2月18日仍未收到薪資,於是我發存證信函至事務所要求雇主給付薪資,雇主回應我無故曠職六天已違約,需賠償六個月薪資違約金,若要領回薪水請至事務所洽談違約金再一併處理。我又回覆:我並非無故曠職,而是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未依勞動契約給付薪資,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合約離職,且我事務繁忙不克前往,請按過去發放薪資之習慣匯入帳戶即可,否則將向勞工局檢舉積欠薪資。一周後我拿回薪水

昨天接到法院的民事告訴書,雇主向我求償:六個月薪資違約金132,000元、未辦理交接導致增加之人事成本34,260元、我任職期間業務疏失短漏報客戶營業稅之國稅局罰鍰7,100元、前述業務疏失造成之商譽損害賠償100,000元。

起訴狀上寫:「該等營業稅申報作業,乃係被告原本業務範疇內主要負責之工作項目,且非被告首次接觸之業務,故實不應發生此類短漏之情事,核被告之行為,顯因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為此向被告請求 .... (略)」但當時事務所內皆為新進員工,大家都只是第二次申報營業稅,因此當時事務所作業流程是:員工做好的營業稅交付老闆娘檢查,檢查有誤退回修改,無誤才呈報給國稅局,流程並非我一人作業完成即呈報國稅局。

另起訴狀上又寫:「因被告一再表示『其父親會至事務所與原告就違約金部份進行協商』等示意離職之語,故暫未給付被告薪資,用意係出於希望被告能主動就去留問題明確告知。」

想請教律師

1. 積欠薪資的事實,會因為對方這番解釋而變成合理合法、我需賠償違約金132,000元嗎?

2. 未辦理交接所增加之人事成本34,260是否該由我負擔?

3. 漏報營業疏失造成之罰鍰7,100該由我全額負擔嗎?

4. 漏報營業稅之商譽損失100,000該由我賠償嗎? 應賠償商譽損失金額如何認定?

 

感謝律師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有可能被僱主不當利用,並以此限制員工離職,像是最低年限過長或高額違約金,這樣的約款並不合理,特別是在僱傭契約是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方式簽訂,受僱人無法修改的情況下,該條款可能會因為限制受僱人行使權利或對其有重大不利益,並有顯失公平的情況而無效,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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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您好, 1. 離職違約金部分: 您必需舉證證明,離職違約金的約定顯失公平,可以降低違約金的數額。 2. 人事成本,罰鍰,與商譽損失部分: 您得要求對方負舉證責任,證明有因果關係存在,否則不應由您負責。 3. 積欠薪資: 在工作期間,自應領取相當報酬。與離職違約金是兩件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諮詢文中有兩段【A. 102年1月25日時因健康檢查身體有恙,向雇主提出目前身體狀況無法負擔事務所之工作  B. 且我事務繁忙不克前往】,會計師事務所年底最忙,你選擇離職,雇主不高興是一定的。

律師本身也是會計師,也曾在會計師事務所待過一段很長的時日,所以你所述,柯律師都能夠了解。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有相當的深入,又,此網係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公開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52

 該最低服務年限僅有兩年,不算過長,這個條款不見得會被法院宣告無效,

你到職僅幾個月就要離職,確實構成違約,

至於對方提出的相關損失,必須舉證與你有關,才會成立

 

小威 103-05-08 16:11

各位熱心的律師們好~

請問辦理民間代書薪轉貸款清償當舖借款.貸款有下來.但因臨時需要用到錢而無法完全清完當舖借款(有償還一部分).請問未完全清償完會被告詐欺嗎?每月都有按時繳納薪轉貸款的還款金額.當初簽約時只有條文說未按時繳款跟惡意不還款的問題?並未提到若沒清償當舖的問題?所以這樣有算違約嗎?麻煩幫解答~感激不盡!!

價值 103-05-26 21:49

 沒有!

但是還是建議你 當鋪那邊優先 先還清 因為畢竟利息很高

代書的話 基本上都是 1個月 3分左右

3分的意思 就是  100萬 1個月還3萬(本利攤)

HAO 103-05-07 15:54

律師您好 

我跟房東打一年的租約   但因環境太吵  晚上無法入睡  所以想提前解約

 

請問

1. 房屋合同是一般書局買的  合同打一年 但我只住4個月  但簽約時房東有在合同後面附加幾項租賃附約

其中一項是:

A.乙方(我)違約欲提早退租  則押金租金餘額不退 作為補償房東之損失(違約)..................請問租金餘額不退...是指如果當月房租已繳  我當月未住滿而退租  房東不需將餘額退給我??....  還是 房東有權追討剩下8個月的房租費用???

 

2.提早退租 須另簽協議書嗎??  之前所以簽的房租合同雙方當場撕毀好??還是保留下來好??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9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是指已經?付的租金,而不是全部的租金. 2、倘若雙方可以另外協議書或是簽立和解書,則原本的契約書是否撕毀都不會有影響,主要是您的協議書跟和解書必須載明是針對什麼事件雙方進行協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提前解約,您的押租金似將作為違約金,而無法取回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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