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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 102-01-14 19:36

我有一個自身糟育的按力虛要解答,不好意思,麻煩了!
我媽於去年11/2,和別人發生擦撞 狀況是我媽騎機車在前方,因為陸是兩條路匯集的路口,並非直線,我媽有點略斜,大約5度~10度,我媽機車的尾端(置物箱)左側間隔一台車的地方,有一台汽車,速度比我媽車子快一點點,突然後方一台女生的機車,從我媽機車汽車中間進入,而側邊疑似卡到我媽的機車,女生的機車倒地, 女生說手脫臼(之後有開刀),而我媽雖倒地但沒事,隨後對方便將機車移開,女生的丈夫來後開始破口大罵,罵的非常之難聽,我媽一時情急沒有錄音,只是被臭罵了一頓,警察來時車輛以移動,只剩兩方的筆錄,警察筆錄完問是否願意當場和結,但兩方都不知道錯在誰,不願當場和解

事情後,我媽因為被對方的丈夫亂罵嚇到,不願再打給對方,一直都只有打電話給警察問情況,但警方說看雙方意思如何,雙方自己調解,警察不會介入。

而兩個月過後,昨晚1/14對方打來,說要要求賠償,目前要求無法工作的損害賠償醫藥費復健費三項,但我媽問她金額他又答不上來,還說我媽沒想法,這樣很沒誠意,兩方對談的中間還夾雜了一些歐巴桑的動之以情等等,總知兩方談的不愉快,後來就掛電話了。


我想問肇事主因會是我媽嗎?(我知道可能要請交通大隊釐清,若難以回答依然感謝)

「若」主因不在我媽,那我們還是要理賠7成的金額嗎?還是有其他賠償算法?

我們原本偏消極的處理方式,會不會比較不利?金額比例是不是要賠很多?


煩請幫忙解答了 實在非常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9:41

後車撞前車,是後車要負全責。警方有沒有拍機車受損照片是本案關鍵。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google+1後私密諮詢或來電預約面談。

阿俐 102-01-09 21:28

律師您好!

債務人因妨礙名譽官司,判賠我3萬元,判決證明書收到3個月ㄌ,債務人沒有理賠意願,於是我到稅務機關查ㄌ對方的總資產,只有兩筆都不到一坪的建地,公告地價總價5萬多元,

我該不該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對方財產我要付多少錢?萬一拍賣都沒有人買,我是不是要付價差買那個我用不著的土地?請律師幫我解惑!甚是感激

如果不聲請強制執行,您的勝訴判決就只能等對方主動償還,是否聲請強制執行的這個決定權還是在您自己身上。聲請強制執行只需先負擔執行費用,未來可一併向對方請求。並無強制應買這件事。國稅局查對方財產的規費也可以一併請求,要記得保留單據。

JOYE 102-01-09 19:37

我想請問律師:

我兄長在100/1/02自殺 自殺有投保投資型保單

但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原因是曾經斷保未滿兩年

但是想請問的是 投資型保單可以簽屬所謂的停止繳費計費保費

讓保單持續有效而不至於讓保單失效 但是保險公司當時卻未幫兄長簽屬

而讓保單進而失效 停效 在100年2月停效 5月復效 卻在8月讓我兄長簽屬停止保單計費保費

卻不努力在停效前讓兄長簽屬而讓保單進而失效 導致停效 兄長在隔年1月自殺 當然這各過程未滿兩年請問我可以跟保險公司進行訴訟嘛?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0:28

投資型保單要看是不是具有人身保險。故意自殺,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您看,才能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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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仍應回歸到您們的保險契約書來看,看其內容如何約定,跟保險公司訴訟當然可以,但有無理由,則在於保險契約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ui Ping 102-01-09 13:30
101年12月5日晚上我先生開車撞到工地圍籬導致圍籬及現場錄影機損壞 當時已報警~我們的車有保第三責任(財損)但打去保險公司問卻說沒理賠 工地負責人連絡我們請我們恢復當時原狀 我們也告知對方我們會請工人去勘查再把圍籬及現場錄影機損壞的部份恢復 當時車賣掉~車行老闆好心幫我們查車的保險並告知我們你們的車有理賠 故也連絡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去勘查~但派三家廠商勘查約2週多都沒有修 導致工地負責人非常生氣說要針對我們理賠~ 當下保險公司知道~我們也答應工地負責人負責找廠商來修~ 我們理賠錢及拍照再和解 但談好理賠當天工地發生別人的車開過去圍籬的鐵片割到別人的車 1.保險公司說這種問題不賠 2.工地負責人說要我們賠 那責任歸屬及理賠在於誰
1.如果是可以歸責你先生事由導致別人損失 別人當然有權利請求你們賠償 2.至於保險公司不理賠 可能要先確認承保範圍島哪邊 本件事故是否在保險承保範圍裡 縱使保險公司不理賠 也不當然免除你們對他人的責任
kevin 102-01-05 23:04

本人因發生車禍致死案件(非業務駕駛),民事賠償一直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直接給法院判決,但是這樣我刑責方面會面臨入監服刑的命運嗎?保險理賠金也算是民事賠償金嗎?賠償金判決法官會看我經濟能力來判嗎?

過失傷害一般很少要入監服刑的

除非是另外又有酒駕肇事等等重大交通違規問題

 

至於賠償金的部分

除非對方答應,不然,是沒有把保險金算進去

保險,要看你自己有沒有另外保險,可不可以cover你的賠償

 

至於附帶民事賠償

主要是要看對方的損害

至於你的賠償能力,並非考量的重點

一、依實務經驗,車禍過失致死案件如果無法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一般都無法免除牢獄之災。二、強制險之保險理賠金是可以扣除的。三、法院認定賠償金,是以對方之損害及舉證為準。

安安 101-12-30 17:21

律師好~ 我本人是在2012年9月20日發生車禍 警察有到場 但是是在21日晚上做筆錄

過失傷害有6個月可以提告  請問是從9月20日算起到6月後 也就是3月19日嗎?

因為有人說是警察把案子送到地檢署日開始算 而不是看車禍發生日是這樣嗎?

還有對方的車子已經由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那如果我跟對方車主和解保險公司還能對我追討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30 20:18

從「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應提告訴,通常狀況應從9月20日起算,與警察送案時間則完全無關。另外,車禍賠償和解時,最好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參與,以免後續紛爭。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宏 101-12-25 19:22

請問在車禍發生後至調委和解

對方承諾給我1千   

保險公司承諾給我2千(但保險公司會有作業流程,不能馬上給)

我的問題是   一旦簽了和解書就不能再告了

如果保險公司一開始說可以理賠2千  但事隔1個月後理賠案件下來只能1千

這樣我不就虧大了且還不能再告也不能求償

請問對於這樣的和解該如何是好呢謝謝

邱魚 101-12-22 13:46

你好在今年10月16日那天跟我男友以及他爸媽開車從台中要往雲林路上,開到彰化王功被一台大卡車撞了一下我們的車子180度轉了出去,而我們也報了案,警察也有給我們做筆錄,但我們的車子無法開了可能要報廢了,我們把影片也一起送給警方,可是最後分析出來卻說無法判定誰對誰錯,導指對方保險公司也不理賠對方從出事那天也沒有聯繫,我男友的爸爸車禍回到家那天突然肚子很痛,去看醫生也沒有說怎樣,但在過兩天腸子竟然黑掉過世去了我真的很遺憾,我跟他母親事後都有去看醫生因為身上有挫傷,我想請我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可是起訴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一般而言檢察官會再送鑑定.

二.您男友父親部分,對方涉及過失傷害致死罪,亦可提告.

三.若當時醫院應檢查而未檢查,則有醫療疏失的情事,也可以對醫院提告,建議您們先向醫院調取病歷資料.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2 19:47

那是警方的初判分析表,不是最終報告,可至當地車鑑會聲請鑑定

邱魚 101-12-22 21:11

律師們我想請問那我們想提告過失傷害罪的話,我男友是台中人,發生車禍是在彰化王功,若要提告的話我們是要到彰化的地方去還是說也可以在台中提告呢?麻煩你們了

您好:

您們應該至彰化地院提告,但若被告為台中人,則您們也可以在台中提告.

邱魚 101-12-24 14:32

我們是台中人對方是南投人這樣的話要去哪裡提告呢麻煩律師

您好:

本件建議您們在彰化提告.

邱魚 101-12-25 07:44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提告我們需具備甚麼資料,因為彰化比較遠可以在台中提告嗎?麻煩你了

球球 101-12-18 06:19

1. 前年甲與朋友去KTV唱歌時,同行的朋友還有帶自己的朋友一起前往,在幾杯黃酒下肚後,乙的朋友丙居然開始滋事,不只大小聲,到最後卻直接拿酒瓶往其他人身上砸,導致酒瓶碎片四處亂飛,並割傷甲的臉頰,造成毀容,事後甲也馬上去醫院縫了30幾針,並且要了診斷證明書,請問甲可以拿這診斷書告丙傷害,並要求民事賠償嗎?

2. 前幾個月甲在下課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前面有一台機車,不只沒有打方向燈,並在雙黃線上違規迴轉,但是當時甲也沒有保持行車距離,跟它距離差不到半台車身,導致煞車不及,直接撞上乙,請問甲可以要求乙賠償嗎??以及後續民事調解該如何處理?

3. 前幾日甲去找朋友,車子直接停在乙的家門口,等甲要離開時,剛發動車子打了方向燈,要轉出去的時候,嚇到後面的機車,導致丙車禍,請問如果丙向甲提出賠償,甲需不需要理賠?

4. 前幾個月甲要上班時,因為那段時間車流量很大,導致交通阻塞,結果為了閃避行駛中的車輛,去撞到停在旁邊乙的違規車輛,請問是乙要賠償甲,還是甲要賠償乙??

5. 甲的家是住公寓式的,一共有四大棟建築連在一起,住在對面的住家乙很愛在晚間10點後打小孩,而且幾乎已經是2~3天就一次,已有告知大樓主委去協調,但只維持2天,這種情況就繼續發生,而甲每日隔天一早6~7點就要起床準備上班,快導致精神分裂了,請問甲可以去告乙,要求精神賠償嗎??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30

這裡是解決民眾法律問題的場所,不替學生寫功課

阿吉 101-12-15 23:28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日到派出所原本要提告,但警方告知,若走刑事案件,到時法院判決會給雙方一次機會合解,若再無法合解,會再重新開庭確定判決。若是如此,我還需要往民事簡易庭提告嗎?

想再詢問,若已告刑事民事能再告嗎?

因為對方只與我聯絡一次合解金的問題,之後就全丟給他姐姐與我聯絡處理,最後對方堅持,以醫藥費+3000元合解,若我不願答應,就隨便我處理,完全不理會我的傷勢狀況和處理方式。

若我向醫院申請精神賠償的文件,可以一併要求理賠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5

這應該是同事個人行為,

你可以向同事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不過很難跟公司主張公傷職災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阿吉 101-12-11 07:31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
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
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健保外
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
要如何要求
若這同事不願賠償
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1.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及民事侵權行為賠償的問題 2.如果對方不願意道歉及賠償 你還是需要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賠償範圍可以包括精神慰撫

茶米 101-12-07 10:03

我在大榮貨運上班,所屬職位為倉儲,10/26我與同事要去做每天的例行盤點工作,必須要用到推高機,在搭電梯的期間,我同事站在堆高機上面與我討論等會的盤點事宜,他卻誤觸按鈕造成堆高機往後退,壓傷我的腳,事後對我不太聞問,只有我親人打電話叫他過來道歉他才過來,但之後都沒消沒息,後面又打電話跟主管主張要他賠償我們精神損害,但主管卻跟我們說這都是公司的錯,公司會負責,但是公司也只是協助我們申請勞保理賠、團保等...,他說申請的其中一項為職工福利補助申請,那個就算精神賠償,但是我們卻沒有談判的空間,不管多少我們都必須接受,主管還說,如果真要要求精神賠償,那就要我們自己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公司完全不協助我們,還說要顧念同事之情...我不太懂,難道為了顧念同事之情卻藐視我的權益嗎?

請問律師,我要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事前要做什麼準備工作?準備什麼資料?我到底是要告公司還是同事?我因為這個傷大約要休養兩個月,我知道這些勞保都會賠償我,那扣掉勞保賠償的金額,精神理賠該以什麼標準去定論?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也不想對不起自己。還有民事求償訴訟書該如何填寫?

1.如果認為侵害你健康權 要請求精神慰撫金 協議不成 還是要透過訴訟程序 2.可以同時針對行為人及公司提告 請他們連帶賠償 3.寫好起訴狀 送地方法院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9

你這個是職災,除了可以請領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外,休養期間公司也要照付薪水,

至於同事部分建議在兩年內提告侵權行為,要連同公司一起告進去,請他們負連帶賠償責任

無助 101-11-28 09:28

問題如下:

對方駕駛未依規定左轉與本車(直行車)相撞,筆錄與現場圖已製作完成.對方車輛有保任意險,已經報出險,本車未保任意險,保險公司依據警方筆錄與現場圖確認肇責是對方,已經著手理賠事項但是近來告知車主不同意理賠(駕駛與車主不同人互為親戚) ,請問如要對方駕駛負責車損賠償要如何進行??

如果人沒有受傷 可以考慮申請區公所調委會調解 或是直接具狀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阿寶 101-11-18 21:36

兩名員工上班時間開公司車,時速約40~50撞到路邊的車(白線內),因撞擊力道有點大,撞了二台,後來理賠時,才知道老闆的第三責任險沒保到,只有強制險,所以沒有出險,現在理賠時,請問

1老闆跟員工在法律上應各付幾%呢? 2老闆他的公司車也要納入賠錢的範圍嗎?還是老闆自已吸收?3 員工在出事之後就是不接電話也沒上班,保險員談理賠問題時,也都打不通,一付就是老闆要自已想辦法的那種惡劣態度,請問老闆該怎麼辦?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呢?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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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 101-11-17 22:53

請問若向租車租車出遊,因一台大貨車停車路中央買檳榔,發生擦撞是我們撞到他的 ,但當下沒有報警因是我們理虧。因沒心情出遊馬上調頭回車行還車,車行說他們有提供車損,若我們報警的話。最多就是一萬元。我們去取車時也並未告知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才有理賠,網頁上只有說明車損保障最高一萬元。沒有告知需報警處理才有此保障。因本身從未發生車禍事故,故不知要申請理賠要報警有可以有此保障。現在維修費用約三萬多元。有其它方式可以補救嗎?

Crystal 101-11-17 02:16

家人發生車禍,騎機車撞到行人,事故報告出來,我方無肇事責任,對方是違法穿越車道

對方手受傷有開刀,我方已申請保險理賠醫藥費給對方,但對方認為我們無誠意,醫藥費不是我們的錢,還要我們賠精神賠償等等,對方已申請調解 (調解還未進行),請問我們還需要負任何的賠償費用嗎?進行調解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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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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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判未必與鑑定結果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調解前宜先了解行情。士林楊俊鑫律師
匕棋 101-11-14 08:34

之前先生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路人.(先生屬直行車.也沒違規.對方是小孩.有受傷有動手術.應該只有骨頭移位.因為車禍隔天早上開刀.下午護士就問對方是 否要出院.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是很嚴重.)有調解沒結果(發生地在雲林.但當時對方申請調解地是在南投.因為對方沒有事先告知要調解.所以先生臨時無法向公 司請假.我有代理我先生過去).對方要求賠償全額醫藥費還要另外補貼三萬塊慰問金(他說是要補償她在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沒辦法工作薪水)...我們有跟 對方談.醫藥費可以由強制理賠(因為我方只有保強制險).至於那三萬慰問金.我們真的沒辦法負擔.頂多可以拿個幾千塊出來.對方堅持不肯讓步.一定要照 他們講的意思才肯談和解.還揚言要提告.前幾天我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現在我方還要提出調解嘛? 還是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萬一對方又在他們那裡申請調解.我方還要去嗎?(個人認為.對方從一開始態度就不好.去了也是沒結果.)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清清楚楚標示著那條路上有雙黃 線.現在對方卻硬ㄠ說那邊沒有雙黃線.事故現場附近100公呎左右也有斑馬線.(只是現場圖上沒有標示).如果要去參加鑑定會議.我方應該對於現場圖和分 析表提出什麼對我方比較有利的意義??

1.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2.提出現場照片或證人以證明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3.台端是否有超速及未注意前方狀態,尚請留意。

ivy 101-11-09 09:51

您好~我姐姐在10/24號出車禍被撞,我姐騎在機車道,對方突然右轉要停在路邊吃便當,路人有報警但因現場我姐的機車被移位不知警察有沒有測量,我姐被撞造成她的左肩骨頭斷掉,開刀裝鋼釘,醫生說要一年後才能把鋼釘拿出來,對方在出事隔2天有去醫院探望我姐一次後來就都沒有了,也是我姐主動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說因為他們公司司機是無照駕駛所以保險公司不理賠,對方老闆說也不一定全是他們的錯,好像他們要推卸責任,如果萬一對方不負責任那該怎麼辦呢?我姐現在暫時不能上班,小孩也要托保母照顧,那以後的生活開銷,小孩開銷該怎麼辦?該如何像對方要求賠償金呢?還有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呢?謝謝

1.強制責任險可以找特別補償基金 2.先提告過失傷害罪 到時候再來談如何賠償的問題 3.不能工作損失 醫療費 看護費 等等都可以請求賠償 4.注意是否做假扣押的動作

ivy 101-11-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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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 101-11-08 16:41
幾天前我的朋友在路上騎機車 都是直行的狀態 因被小貨車逼車 有發生輕微碰撞 因為逼車加上碰撞導致機車不平衡 在路上翻了幾圈 傷勢有點嚴重 人中的地方縫了三針 臉以及手腳處處擦傷 但對方不願意承認 而且態度很不好又大小聲 應該是因為緊張 說是根本沒有撞到 並且一直宣稱我的朋友當時在講手機 但是是真的沒有 這樣算不算是毀謗? 是否可調閱通話紀錄? 還有這場車禍法律責任應該歸咎於誰? 是否可以跟對方索取修車以及理賠? 並且是否可以提告?
小路 101-11-04 16:02
如題。。。
車禍,但雙方沒碰撞也無人受傷。
對方車輛損壞,向我求償36萬。
已上司法程序簡易庭
對方死咬我是突然衝出的車輛,但沒證據
我是前方車輛(摩托車)要右轉,但是是從快車道右轉。(有打方向燈及看後方
對方事後方車輛(小型車),下坡撞上圍牆。
事發當天是我報警處理,因為受到驚嚇,所以當天警方問的問題都說是、好。
現在上簡易庭因為有對照筆錄,加上警察鑑定我是右轉不當。(對方則是車速過快)所以法官覺得我有責任
我想請問一下:Q1這樣我一定要賠對方嗎?大概要賠多少呢?
Q2:對方也沒拿出修理的收據,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修!?當初也只有拿估價單出來,這樣也能叫我理賠嗎??
Q3:事發當天警方只有畫他的車,只在旁邊寫說(因閃乙方車輛撞上圍牆)這樣就算證據嗎!?(因為是去年3月的事了,有一點時間,雙方都沒有證據
Q4:法官建議我送去交通大隊做鑑定,但需要3000元,可做為證據。請問真的有這個需要嗎?
子裕 101-11-03 02:17

小弟於一年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車禍 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因為對方要求

賠償的金額有點獅子大開口,想請有這方面知識專長的人 能幫幫我!!詳情如下

當時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A,B,C,D,E 五輛車 (A為第一輛車) 因為當時前方有發

車禍 所以A車急停B車看到A車急停也急停(B車車主自己說的)C車急煞車但仍有

撞擊B車(C車就是我)而後D車撞擊C車(因D車稍微有改變方向,所以只造成C車右後

方向燈毀損) E車自己追撞上來造成車頭全毀.(並無任何人員傷亡)

C車車主(我)已經先跟A車車主調解成功.....現在B車車主委託保險公司向我索取全

理賠,我認為不合理,(B車車主本身是原廠修理廠的技工,車子本身好像是屬於公

司的領牌展示車,車子本身也是在他自己的修理廠維修)!

我想問的是難道B車車主說是推撞就是推撞嗎??B車車頭車尾的維修都需由我一

人支付嗎?B車不須負擔任何責任?一年內的新車應該也必須負擔部分折舊吧?

小弟我並無多保任何保險所以必須全部自行處理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PS~假如調解時B車保險公司要求我全額補償 是否上法院對小弟我比較有公平的裁決?

真心 101-11-02 21:37
您好,請問,保單要保人偽造簽名,被保險人並不知情,事後被保險人發生事故導致全殘,才告知有保險理賠,雙方口頭協議保險金由要保人用被保險人的名字領取一部份,被保險人也還有在領生活扶助金,但過不久被保險人反悔,民事提告(損害賠償)。 如果要保人自首偽造文書,被保險人是否還能提告(損害賠償)??? 保險公司會向誰追討理賠金??被保險人 算不算是偽造文書共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要保人之行為,已構成偽造文書之問題,被保險人若不知情,即無共犯之問題. 二.被保險人若提告民事,則需先證明其受有何損害,而非以保險金為計算基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佳菊 101-11-02 17:04

各位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們有個店面出租房客提供她們賣一些紀念品商品類的東西

但是因為房價太低加上租期太久..想要毀約..取消與她們的合約

但是之前有和她們簽定建物租貸契約書..但是內容沒有提及到毀約賠償多少問題

所以不知道是不事她們如果開口我們需要賠償多少我們都一定要理賠到底嗎?!

另外她們去年才剛改建裝潢好..這筆費用我們需要幫她們支付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1-0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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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部分如果有定租賃期限的話,在租賃期限到期前欲提前終止租約,除非是對方有違反租賃契約的情事,否則不可以任意終止,對方其實是可以拒絕終止的。

      如果對方願意終止(合意終止),勢必會提出相關賠償條件,屆時就要視您是否能夠接受對方提出的條件。

佳菊 101-11-02 18:48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那如果承租人堅持不退讓..這樣的問題需要到法庭去處理嘛!?...讓如果又到法庭那邊..房東這裡是不是勝訴機會也不大..

 

      這部分如果有定租賃期限的話, ... (恕刪)

 

Ding 101-10-25 06:23

請教律師先生

本人兒子剛年滿18歲,有駕照,9月13日騎機車載同學,行經有機車分隔島路線之路口,與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我兒子直行車,對方為同向右轉彎,路口號誌為禁止綠燈右轉,撞車後對方立刻移車(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有記載)
因我兒子及同學受傷就醫(醫院就在路口),交警來時僅對方在現場
我方事故損失
兒子:皮肉擦傷及手掌韌帶拉傷,機車修理費約3萬(剛買1個月又幾天),手機擦傷但尚可使用(剛買不到1個月)
牛仔褲損壞(剛買不到1個月),打工損失
同學:皮肉擦傷及腳趾骨折,打工損失,其他不明(因立場問題不便詢問)
因當時誤判認為對方應負全責,當天即與老婆商量,相信事故發生皆非雙方願意,不要太刁難對方,如對方態度還好,
要求對方付機車修理即可,
經過約一個月,期間,對方打過一電話,其主管打過兩次電話,詢問目前傷勢,及交代機車尚不可修理,保險公司打過一
電話,通知車可以修理了,我老婆要求保險公司一同到機車行,避免日後紛爭,保險公司說不用,
從事發當時到現在,對方一句表示道歉的話都沒有,對方與保險公司也沒詢問過我們的要求,
10月17日保險公司打電話給我老婆,說他們已看到初步分析研判表,表示只賠7成(連我方的要求都還不知道),約某
日三方談和解,叫我老婆帶印章準備簽和解書,
下班回家後老婆告知,我又驚訝又生氣,請老婆隔日請一份研判表來看看,
研判表內容: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
對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及第61條3項
我兒子:疑似超速行駛(自認當時速率50-60公里/小時)
現場圖部分:我兒子認為與事實差距太大,事故位置不對,括地痕11.5公尺太誇張(我主觀判斷我相信)
圖下摘要擷取:一方車右前車頭與二方車左側車身撞擊致肇事傷人,二方車駕駛人受傷送醫

以上,並未發現7成3成字眼

後上網查詢找到保險業同業公會之(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因業者不見得代表A方或B方,表面看起來公平
詳細查看後發現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個人懷疑根本就是圖利業者(自己),和避免同業糾紛的一份文件
(個人經驗非所有業者皆依此文件理賠,至少我遇到的都不是,而且我很滿意,相對我也從不要求修車之外任何損
賠償)

另外找到逢甲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之(汽車保險肇事分攤處理原則修訂之探討)
(以上兩文件個人假設律師先生看過故不詳述)

個人經管道證實保險業者即依前者文件處理理賠,因此文件無行人機車部分(此為我認為不合理處之一),只好從
其找出兩接近狀況,結果前文件皆為A70% B30%,後文件皆為A100%,差別在於路權觀念,我詢問周遭朋友,皆同意後
文件之觀點,甚至車險處理人員,但他回答我,路權觀點在北部行得通,南部行不通,原因不便回答,我也不便追問

以上請教律師先生,因同學方面求償部分未知,我不想兒子虧欠同學,又想守住底線(機車修理費),是否可能?如何
處理?

ru8 101-10-23 08:39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上個月出車禍,對方有受傷,保險公司理賠5萬,但對方因為有卡債,要求要現金,支票也不行,不然就不和解
保險業務於是希望我先代墊,並且表示如果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時,保險公司就沒有責任,變成全部由我賠給對方。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我一定先代墊嗎?我之前已經先幫他墊過修車錢了,保險公司要等和解才給我,現在又要先給他現金,實在是有點小困難。

如果我先代墊了,保險公司需不需要寫同意書或委託書甚麼的來證明我已代墊現金了。

謝謝各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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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婕 101-10-18 00:40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於勞保公傷賠償問題

我於今年二月多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因嚴重住院一個多月,之後出院在家休養。

在這期間雇主每月五號也會匯部分薪資。(公司是以?原領薪資去算30%)

之後於五月底時至公司提離職,那在這期間雇主也有幫我向勞保局申請公傷事故理賠

事後公司於勞保局匯款後,致電跟我要勞保賠償70%部分金額,

公司說法為依據勞基法第59條第二項??-?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那重點來了,照勞保公傷事宜為雇主支付30%,勞保局為70%,那我的狀況比較特殊,通常比較會有問題的是雇主以多報少,但是我的卻是雇主以少報多,平時我領的薪資大概領二萬八(底新大概於兩萬二,但因為經常性加班,故每月實領大概於兩萬八),雇主當然幫我投保的金額不能低於兩萬八,那我發生事故了,勞保局的70%當然是以投保的兩萬八去算,雇主一直強調要用原領工資去算我公傷期間賠償,故勞保局用的兩萬八是有多給,要歸還給雇主!

所以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1.我每月領多少雇主就要投保多少,我每個月也是依投保額度去扣勞保費,那發生公傷事故後,雇主每月匯給我的金額是原領工資的30%,而勞保局匯給我是以投保70%給我,雇主有權利再跟我要勞保局匯給我的錢嗎?

2.如果雇主有有權利跟我要那差額,那我每個月支付兩萬八投保的扣款不就是多扣,雇主因該要以原領工資去投保,雇主這樣做法是否有些不合理?

 

小賢 101-10-17 09:14
雙方騎乘機車
我要直行,有看見他在左側要轉彎,因此從右側正常直走
對方當時意圖未依規定兩段事左轉
看到左側前方有警察,又折返回轉意圖至待轉區
導致雙方發生事故,
因為雙方協議自行私下和解,沒叫警察,未報案也未簽和解
對方也承認錯在於他,會賠償我,
修車費對方支付,醫療費也只付了200
當時都有證人,但無監視影帶
於事後第4天對方以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為由要求配合至交通大隊備案
事發至今半年,他有驗傷單,但我因小傷沒看醫生 現在對我提告過失傷害,要我賠償他2000元
但我不賠,若起訴我是否會有罪,後續有無其他刑責??

1.民事部分已經和解 原則上雙方放棄其他請求權利 不過具體還是看和解書怎麼寫

2.如果不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檢察官還是必須依法起訴 法官會判過失傷害罪 依這種情況可能會在1-2個月有期徒刑

您好,

      由於當時並沒有簽和解書,而且刑事告訴權不能事先拋棄,所以對方仍然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只是在開庭時可以告知檢察官,並由證人說明。只是對方若不撤告,檢察官認定您有過失,還是會依法起訴,只是最後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1~2月並緩刑

ericahmuang 101-10-06 02:23

請問律師,我是一名電銷保險人員,原本任職一家產險公司已離職轉登錄在別家壽險服務,最近前公司通知說有一客訴件要我回原公司協助了解否則通報公會要停權我三個月,只因我在定期險的續年度保費宣告錯誤,客戶硬要用錯誤宣告費率續約而不以續年度正確的保費續保,公司考量要以退還該客戶整年度保費為續年保費宣告錯誤以示負責,但客戶不接受退費且公司也曾理賠給他,但他確還要告消基會爭議處理中心也要跟銀行申訴,也要求公司一定要對我提出懲處,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客戶?

 這應該跟法律問題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或許你請教同行前輩應該比較直接且有幫助

智遠 101-09-26 21:05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人申請調解委員會相討理賠事宜,被告司機均無出席,因此向被告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調解被告也均未出席,目前已進行至簡易庭。因車主為本人弟弟,故法院請我提出"請求權基礎"及是否讓車主對被告知請求;如有,則請提出債權讓與書,並通知被告
本人之困擾:
1.車主工作繁忙無法出庭。
2.對於"請求權基礎"一知半解,撰寫困難。
3.債權讓與書通知被告亦有困難。
煩請律師解惑!!感謝!!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5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 ... (恕刪)

 

 

可提出委任狀後即可代理開庭 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可立於「一般侵權行為」,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所稱:Ⅰ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權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侵權行為 請求權讓與書如下:茲將對某某人之債權請求讓與某某人即可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8

 車禍責任論斷: 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以前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受傷者可憐,死亡者更可憐,誰犯以上原則,誰就準備賠錢,不願賠錢就去坐牢,但現在車禍責任斷斷: 誰違反路權,誰就準備賠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25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一)請求權基礎
在探討車禍民事責任,需瞭解民法上之請求權基礎,也就是說係依民
法那一條條文向加害者請求損害賠償。茲將主要相關條文列舉如下: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 項分別
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
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一旦發生車禍事件,這是民事
償之最基礎條文。就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有幾個要件:
一、須有加害行為。二、須侵害權利。三、須發生損害。四、加害
行為與損害結果間須有因果關係。五、行為須不法。六、行為人須
責任能力。七、行為人須有故意過失
至於民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成立要件為:一、侵害法益。二、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三、過失推定。
二項條文規定之差異,在於前者採取過失責任主義為條文設計之基
礎,欲依前段規定請求賠償,須證明行為人之過失存在,然因法諺
有云:「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未能善盡舉證責任者,
將遭致敗訴之判決。至於後段則採過失推定主義,只要有違反用路
相關規定時,就規定該行為人有過失,而可較輕易求償。我國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為參與道路交通者
而為設計之規則,只要大家均嚴守此規則,將可達成零事故之目
標,所以此等規定,可以說是保護他人之法律,故有違反,且生損
害於他人時,行為人就應該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故車禍事件之行為
第 5 頁, 共 9 頁
人如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產生他人之損害時,受害者即可依民
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民法第191 條之2 規定:「汽車機車或其
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
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不在此限。」此法條亦常使用作為車禍事件中損害賠償請求權基
礎。此法條規定責任之發生要件為:一、須為動力車輛駕駛人致生
之損害。二、須為動力車輛使用中致生之損害。所謂之使用中,不
以車輛行駛中為限,只要事實上有使用之狀態即可。例如停車開門
發生車禍煞車不當致車輛滑行發生車禍等。惟如汽車停放停車
塔內,停車塔因地震致車輛掉落壓死人,則非屬使用中之車輛。三、
須損害與車輛使用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印表機 101-09-18 11:42

您好,我母親月初車禍過世。目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未出爐,概略情況約為我母親行人穿越馬路並紅燈(可能因不熟悉號誌,該路段號誌複雜),肇事者有看見我母親卻未減速(大多數機車都已減速或停下 ),肇事者卻跨越機車道雙白線利用禁行機車道超車,又剛好我母親不慎跌倒,導致肇事者前輪直接撞擊我母親頭部死亡。目前對方已申請強制理賠,關於第三責任險部分的出險不是很清楚。因對方肇事者家境也不好,我父親的想法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保險理賠就讓保險賠,剛由保險理賠專員說明及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是要由我方主動要求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才會根據肇事責任與保額來做賠償。是不是會變成如果我方要求少甚至不要求,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還是我們可以要求高一點,再由保險公司來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負擔,葬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畢竟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母親的命,只希望能多爭取些保險理賠金讓我父親能安養天年。畢竟生活一起四十年的老伴走了,未來須獨自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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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表機 101-09-18 15:56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目前強制險已經在進行申請了,但因肇事者另有加保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我是比較不了解這一部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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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 101-09-17 06:57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Jem 101-09-17 06:50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米兒 101-09-14 14:47

今年5月03號因工安意外受傷在8月底已經和老闆去區公所和解

求償包含4個月薪水(分期4個月給付)還有一個南山人壽的保險當中領了5萬多總共賠償20出頭萬

和解內容有提到即日起保險終止不得任何請求之類的字句(因為我和解書沒帶在身上 我大概敘述)

我一直以為保險終止之後就不能再去申請理賠了 直到和解完我問我的業務員他說針對受傷部份

就算對方退保還是有做理賠直到復原所以我們就沒經過老闆那邊直接去保險公司做申請

現在他老闆知道我們去申請這條理賠金他說和解書有寫很清楚終止合約就不能去做申請所以她說下個月給付的薪水裡面要扣除 但是我有跟她說終止是你們終止員工雇主關係他的受傷部分還是可以做申請在說我們是自己去申請沒找他們

想請問一下在於這點我們有違法嗎?

今天他態度在和解之後180度大轉變 我們可以反悔和解嗎 需要付出甚麼代價?

因為他們是三人以上工安意外 有通知勞檢局  現在和解書已經寫了  可以在去告他過失傷害

謝謝

yoyo 101-09-13 21:21

您好:

99年8月間,我的家人在下班途中,因車道上所舖設的水泥磚塊無故翻起,造成我的家人翻車受傷送醫救治並波及停放路邊停車格之小客車,因此,於100年4月間向該道路工程養護處申請國賠

尚未申請國賠前,該單位曾透過其道路之承包商與我方聯繫,表示波及路邊小客車部分,由其處理;我方則因賠償無共識無理賠,後續提請國賠

國賠提出後,該單位要求會勘,在會勘時,對於我方提出之質疑,該單位皆以我方行使之道路為自行車道,係違規行使道路為由,口頭表示不會理賠,然後續皆無接獲相關訊息。

前幾日接獲地方法院通知,表示當時波及車輛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向我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理由為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及..汽車,並導致系爭車輛受損.."要求我方負擔車輛修理費。

我方行駛時,道路是平的,沒有坑洞..竟然說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實在很瞎....@@

為此,我再次致電至養工處,其卻表示因承辦之公務人員已調職,該案即無續辦處理。今日再與新承接之承辦人連繫,其說法與當日亦同,另對其包商原允諾處理波及車輛部分,則表示當時非其承辦案件,亦無留存相關紀錄,無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感覺真的無奈

我們也是受害者,而且我的家人當天也由救護車送急診,造成下巴撕裂傷及右手骨折,無法從事平日工作,休養了近半年左右。

綜上,

車道屬自行車道是養工處說的,可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因為公司門口一出來就已經是人行道了,然後是舖水泥路磚的車道,且上面都有劃機車格。但養工處一直說是自行車道,上面雖有劃機車格,但不能行駛,機車要用牽的停放,不能用騎的。

當日會勘時,我質疑其所謂的自行車道施工品質及該單位之維護不周,該單位包商卻表示係因連幾天大雨導致路磚鬆動...他們這樣不是也沒有盡到道路養護的責任嗎?而且還硬說一定是我方車騎太快才會這樣,如果真的騎快車,後果更不堪設想哩...

所以,我以該路段維護管理不善致用路人發生此次車禍事故,基於養護單位應善盡管理及維護之責,讓用路人行駛基本”行”之安全之責,提出賠償請求。

所以,我想請問:

1.如何確認該車道之屬性,是否為我方機車不能行駛之道路?

2.假設我方違規,是違反何項法條?

3.在自行車道上又規劃機車停車格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行,又無警示,很容易誤導民眾?!(會勘當天,有N台機車在我方出事的車道上行駛..@@)

4.現在對於保險公司的提告,我方在簡易庭答辯時,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5.是否應向該養工處申請當日之會勘紀錄?

以上,謝謝!!

非常感謝您耐心看完!!..^^~

PS:事故當天有報案,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紀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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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1-09-14 21:55

 可以再請教您..就本案而言,答辯狀該如何寫比較恰當嗎?

恩恩 101-09-12 16:27
律師你好,之前你有回答我的問題 1.請問強制汽車保險理賠主要是賠車還是人呢? 2.另外我因為是有稍為逆向嫌疑,但那條路並未畫至任何中線或雙黃線 請問我會因此被判要負全責嗎? 3.我是看到他後煞車往左閃,而他也有繼續移動 請問他這樣無任何的責任嗎? 4..還有我跟我弟因此都多處挫傷 請問可否向對方要求醫療賠償? 5.我有受傷,我可若向警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我需要另外支付支出嗎? 6.若照我上述說明 一般會判一方有全責,而另一方無責嗎? 7.還是會有按照比例原則,主因賠償七成,次因賠償三成?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00:06
一、只會陪體傷。 二、肇事責任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申請鑑定後,會調查這些事實。 三、醫藥費用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必須等刑事過失傷害罪起訴後向法院提起,不用額外負擔裁判費。 四、若都有違規,則會判定肇責比例,之後求償的金額就會依照此比例計算。
哆啦A夢的左手 101-09-06 14:12
如果夫妻剛離婚,但是有一天被ㄧ台綠燈左轉汽車撞死,那麼理賠金及和解金及保險金要給子女算個人財產嗎?要報稅嗎?會不會子女有了這筆未來才能使用的錢(未成年,暫時保管)而導致目前的低收入戶2級身分被取消?而且受害人的父母是印尼人
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