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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3-04-09 16:24

律師大大您好

由於本人的母親不會使用電腦 故代為詢問發言

我母親於102年5月7日晚上18:55時發生車禍

車輛為汽車 當時母親要左轉時 被直行的對向一輛機車撞上

路口無號誌 天色昏暗 路況極差 對方又未開頭燈 加上車速80~90km/h

導致傷勢不輕 車損嚴重 我們轉彎自知理虧 也承認本身錯誤

事後我們申請四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由親屬出席 本人未到場

親屬要求80萬 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雖然我方並沒有保任意險 對有詢問保險公司理賠人員

應該賠償多少 很顯然與對方金額不成比例

今天又收到對方要求的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起訴書

金額已高達1437656 其中精神賠償高達100萬元整

想請問是否可以寫訴狀 請求法官大人開恩呢?

畢竟我們有意要和解 是對方無意願啊 他們只要錢

希望能有高雄律師幫忙寫訴狀 希望價格不要太高

麻煩有律師可以幫幫我們(跪求)

PS.4月17日即將開庭  希望越快越好 拜託 高雄的律師大大

牛奶 103-04-06 20:45

律師您好,

前日家人在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機車左轉車;對方汽車直行車)導致家人一挫傷,一手骨折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僅右側車頭板金凹陷,人無受傷。

請問我方可否向對方要求理賠醫藥費、精神賠償、財物損失、後續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呢?

而我方是否只需賠償對方車子修繕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再決定如何與對方談相關賠償條件,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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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31

您好:

關於您的車禍案件,首先應先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此部分警察局交通隊之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會記載,當然雙方均可再進一步申請車鑑會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依法您及家屬當然可就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機車修理費等費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並建議您可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對方也會比較願意出面協商和解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華仔 103-04-06 09:25

朋友弟弟國中生被無照駕駛之同學載

紅燈車禍受傷

不知是否能向其同學求償

另外學校的團險是否有相關補助(理賠)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的被害人,可以該次車禍具有肇事責任之人請求賠償,因此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為何。

2、有關於團體險的部分,一般來說都會有例外事由,倘若是校外私人活動的話,恐遭排除,不過本文建議仍然可以申請看看,倘若遭拒之後,再來檢視合約內容。

珊珊 103-03-31 12:47

過程: 我們大妻被對方在送貨過程中撞傷再肇事逃逸,路人報警送往急診室,都說只有擦傷挫傷並無大礙,住院一天,開個診斷證明休息個三天就好了,第五天我老公還是疼痛難耐,去國泰大醫院,結果診斷為骨折,我們在第四天與對方簽了和解書:內容有賠機車及醫療實支實附(感覺非常有誠意(一直說會負責不會逃避)才簽的),告訴他之後,對我們不理不睬,已經有開第一次偵訊庭了(偵訊前他還一直說他非常有誠意,會回家跟家人討論怎樣理賠),開庭後我們就跟檢察官說今天先沒有要提告,之後肇事者過了半個月一樣是不理不睬,結果由對方的理賠專員打來說,因為我們有簽和解書,所以肇事者不須理賠我們因骨折(國泰診斷須吊腕 6週,骨頭要三個月才能完全好)無法工作薪資費用

想請問: 1.刑事部份可以提起什麼罪,有條例嗎?(我自己要寫訴狀) 

2.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卻不願意簽名讓出險的賠償我們因受傷無法工作薪資(對方理賠專員說他不簽字,保險公司無法審核),所以決定說他一點誠意都沒有,才決定要提刑事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1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求償的困難與否,必須看您所簽立的和解書內容而定.倘若確實約明金額,則必須提起訴訟較為有用

2、有關於刑事告訴的部分,本文建議您可以將相關資料備齊(包含報警的相關資料、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派出所告知承辦員警要提起告訴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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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103-03-29 11:39

家母在民國88底過世,家母過世前我的舅舅有拿房子貸二胎,找家母做保...
但實際借款年份我們不清楚,因為欠款未還清,導致現在人家找上我們要討回欠款

因家母當初做保時沒跟家父講,而我們那時也只有國中而已,根本不知道我母親有幫人做保,現在我母親已過世多年,我們也已經成年有工作了,但卻忽然接到一張資產公司的催告函...單上寫著家母的繼承人:家父.我.我弟,要我們盡速還款,不然會有相關的法律訴追程序

----------------------------------------------------------------
催告函內容下下

主旨:   xxxx資本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對   台端之債權業已合法轉讓予xx資產管理公司,本公司將著手進行相關法律程序,請於文到五日內速與本公司聯絡清償事宜

說明:    緣借款人xxx/保證人xxx原向xx銀行申貸之貸款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墊付費用等,業已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1項及民法第297條之規定,由貸款銀行於94年7月7日合法轉讓與xx資融有限公司,並由xx資融有限公司於98年4月17日合法讓與xxxx資本有限公司,再由xxxx資本有限公司於99年7月26日合法讓與xx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亦依照相關法令寄發信函通司

自本公司依法通知後,如未蒙 台端回應,本公司即視為為有藏匿、逃避債務之行為,將著手進行相關法律訴追程序,請於文到日起訴與本公司人員進行聯絡協調還款事宜

---------------------------------------------------------------------
家母遺產部分:

 家母過世時名下有一部汽車及一台機車,汽車部分因當時要辦家母的後事,所以當時已由家父變賣換現金,機車部分因車禍時已撞得稀巴爛,所以好像也沒申請報廢

除此之外家父並無找到家母有任何一家銀行的存簿..等,所以並不知道家母有無其他遺產

但家母在生前有向多位朋友私下借錢,後來都是家父在家母過世時拿錢出來償還,名下的汽車也是家父買給家母的,所以家母應該也無留下任何遺產才對

另外在家母車禍意外過世時,有拿到強制險的理賠金及家父幫家母投保的保險理賠金(受益人是家父.我.我弟)
-----------------------------------------------------------------------有透過親戚找到當初借款的舅舅,但我舅舅卻說叫我們不要理會,債權公司找我們要不到錢就會找上我舅舅,但經瞭解,我舅舅名下無任何財產,好像怕債主找上門,所以早就把財產脫手了,他現在開的車是別人的名下,房子也是租的,且我舅舅舅是擺明了不想還錢的態度

-----------------------------------------------------------------------

因家母已過世多年,我們也不知道有這件事,所以當初家母過世時才未申請拋棄繼承,請問現在還有補救的方法以保障我們的自身??亦或是對方要不到錢會不會向法院申請凍結我們的動產.動產或是強制扣薪??

 

可回覆存證信函主張對於保證債務負有限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主張限定繼承之,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債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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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103-03-24 12:03

因媽媽於過世前已先將名下房子過戶給我,但因怕哥哥事後會來爭吵,已先告知保險事故理賠金及白包及勞保喪葬給付都給他領,但恐將來無憑據,他會翻臉不認,我該如何自己寫切結書給他簽名呢??若要具法律效力是否還要拿到法院公證或請律師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12:38

你好

切結書內容涉關您權益重大

建議擬好內容後與律師商談以維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擬好雙方之協議後,至法院公證處請法院公證人公證之。協議書部分亦可委由律師為您撰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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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1 18:59

帳戶被當人頭戶背警示且帳戶都被凍結了要申請理賠跟支存都有問題怎麼辦?

連續竊盜五次以上怎處理?

需要請律師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與被害人和解,陳報與被害人之和解書,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請求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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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1 18:33

我姐姐在一百零三年九月十四日在路上行走被汽車撞,拖到年底十二月二十三日才再調解委員會的程序下和解總共調解了四次,最後會和解原因是因為急需醫療費用所以就以本來的三百萬一直改到對方叫來的保險員所開的二十五萬和解,但是和解內容對方以賠付醫療費(可以說是以就診的費用或是掛號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一切費用共計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不含強制險)理賠並拋棄刑民事請求,問題來了我覺得這等一切費用的意思是有項次的所有費用(理應著名用等來形容是否有爭點),並非一切等無項次(所有)的等費用,因為對方隱滿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和解書上並未提到,那我是不是可以依據強制理賠不足的由第三責任理賠補足,保險公司不願意我是否可以再提起刑(從九越算到現在已經超過六個月了,還是以撤銷告訴時間算)民事訴訟,而且當初口頭保險公司說都會賠的例如輔具都不賠看護限日車費限額,而且這樣衝撞理當我不是只可以看骨折的部分吧,我既有病加重是否有影響應該也可以看吧,精神受創傷後有壓力我應該也可以看精神科吧,或是內科神經科等,因為有神經問題跟肌肉萎縮精神問題新陳代謝問題出來,是否理當也在理賠範圍內,我前幾天去問一個免費律師看起來屌屌的他看我的和解書說等一切費用我就不用講的,我就懶的跟他講要律師幹馬,等一切費用跟一切等費用差很多吧,舊例如今天我們是被追撞(賠二分之一)還是推撞(賠全部)差一字差很多的意思一樣,我找他們保險公司認識的保險員幫我查資料才確定他有第三責任險的,而且他們公司 條款中第三責任理賠強制險不足的地方,雙方有爭點和解有效嗎?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可以仔細的告訴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效,否則您似無法再為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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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4 21: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 ... (恕刪)

 如何主張和解契約無效那刑事方面我還在追溯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和解契約無效,刑事亦過了追溯期,再者和解契約無效須有無效事由,如詐欺脅迫等,但您亦負有相關舉證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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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jan 103-03-19 22:31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karajan 103-03-19 22:24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01:12

您好!民事部分若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求償了,除非先合法撤銷和解契約刑事部分可以告過失傷害,但只能告肇事者本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被詐欺撤銷和解契約,進而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亦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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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3-17 16:51

有個問題想詢問

我兒子4個月前出車禍...對方要違規左轉被我兒子擦撞
雙方都送醫院...當時在醫院都有做檢查ㄝ有照X光..都沒事!!
他們ㄝ沒跟我們談和解事宜...我有一直打電話詢問他們和解實宜..他們一在推託他們最近很忙晚點在談和解一是..事過快一個月.對方打ˋ來說她女兒傷到龍骨地N節...說要看完醫生在談....等等等右過ㄌ3個多月換老阿姨打電話說他手筋斷一條..ㄝ說要看完醫生在談...現在打來要求理賠3萬...我覺得離譜~是發當時甚麼大傷害都沒有雙方都只皮肉傷...請問大家我應該怎麼處理才能對我們比較有利~說真的3萬是不多~但我兒子半工半讀~我ㄝ因為憂鬱症無法外出工作~3萬對我來說確實是個大數目ㄌ....請給我個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兒子亦有受傷,亦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若無法和解,應於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並免逾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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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個月期滿前兩天再提告.

hua 103-03-11 13:19

因人委託載該委託人之學生出去 但因閃避不及突然衝出的機車 而撞上對向牆壁 造成車子全毀 司機個人肝臟撕裂出血 乘客一名大腿骨骨折開刀  保險部份已理賠相關醫療 只是對方母親另外要求二十萬元精神賠償 本人無力償還 試問可有方法解決?車禍發生誰也不希望~只是目前不知還能如何處理降低傷害!當事人 未滿十八歲可以與我和解嗎?還是一定要他監護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1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肇事責任,則您確實必須負賠償責任,只是金額的部份不是隨對方亂開價的,基本上都必須有單據,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也必須是合理範圍內.

2、因為被害人尚未成年(20歲),因此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後才有效力,建議您要和解就直接與其父母親進行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滿十八歲無法與您和解,須由其法定代理人與您和解,方為有效之和解。對於賠償金額,若您不服,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釐清責任歸屬即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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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榮 103-03-05 20:57
發生在2013年九月開貨櫃車撞到小車之後調解不成被起訴業務過失傷害,第一次開庭轉調解但沒成功。第二次以被告開庭。有請保險人員陪出庭但他們說他們去也不能進去所以就沒來了,在庭上法官是叫我們合解,但是對方要求金額太高,保險也只願意賠20萬保險公司之前調解談的,
法官說他判三個月也等於9萬,不如直接貼給對方
法官建意是以30萬做合解,對方說這金額可以,保險公司沒來陪我開庭,我開完庭有打電話跟他們說,保險公司回應先不要答應他還要等上頭批準才可以,可是就要被判三個月了 還會有案底,在庭上我就先答應了...法院轉調解 等下次通知時間
法官是建意30萬合解 20萬保險10萬個人
有辦法叫保險公司提高理賠金額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05 21:31

您好!賠償金額要保險公司同意才行;如果車禍造成實際損害未超過20萬元,保險公司不太可能賠更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須同意該和解金額,才會給付之。就賠償數額,保險公司似僅就對方實際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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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 103-03-05 09:44

父親因為車禍死亡,

目前對方想找我們談和解理賠,

可是家中有一個哥哥已經失聯很久找不到人,

這樣還能跟對方談和解的事嗎?

因為聽說是必須我方所有繼承人都到場或有委託書才能談,

有什麼方法可以順利和解又不用我哥哥一定要出現?

心情有點混亂,不好意思..

 

有人可代表談和解就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有人能代表您哥哥,亦可進行和解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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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 103-03-04 13:02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小弟是一名貨車司機
小弟送貨途中 與一名機車騎士 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是綠燈 他在對向道 我要準備左轉但我提早轉彎 掛越雙黃線
對方閃避不急撞到我後方的門 現在已住在加護病房 觀察 暫無生命危險
他還有一位坐在機車後方的乘客是她孫女 左腳也需要開刀
但阿伯到達醫院時他意識有清醒 可以跟警方對話 所以警方有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 0.40 有喝酒  但警方在幫我做筆錄時跟我說 叫我別跟公司的保險說阿伯他有喝酒 這樣保險公司會藉這個機會不理賠獲賠很少 警方說為了我好
他說這樣保險公司會陪對方比較多(我方公司保險保很重) 阿我就可以陪比較少會和解
想請問律師們 這樣是好的嗎或對我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酒測值超標,就肇事責任歸責上,對方或許會較高,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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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先生 103-03-02 20:41

昨天下午騎摩托車時前面一條巷口一台轎車開出來,因為附近在施工整條馬路都灑水我煞車整個人撲出去快二十公尺,摩托車壞了手腳都擦傷左腿膝蓋腫的很難走路沒辦法工作,今天去那邊的派出所報案,警察先生說因為都沒互相撞到我是自己摔車的不能讓對方理賠,我當時又沒馬上叫救護車跟警察今天給我開了一張三千塊錢的紅單,我健保跟機車強制險也都沒繳,警察先生叫我去驗傷申請國賠看看,可是事發是昨天現在才去驗傷的話這樣申請會過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驗傷,再至施工單位聲請國賠之。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惟您需考量您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及花費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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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恆 103-02-27 03:39

我騎機車騎在機車道要直行, 對方是汽車行駛在汽車外道要右轉 

當時是綠燈右轉的標誌, 我前方有一台機車要直行過去

那台汽車有看到停住讓他先過, 那台機車過去之後, 汽車便起步要右轉轉入

我嚇到閃避不及而自行滑行撞到在待轉區的機車

請問這樣那台汽車需要負責任嗎?

我的強制險可以理賠給那位機車騎士醫藥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汽車是否須負責,須視相關肇事責任鑑定。至於對方之醫藥費,可向您的強制責任險請求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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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方已經有停讓直行車輛再行起步  你本身沒有注意車前情況  對方是否有肇事因素可能就有疑問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月 103-02-26 20:06

你好,我發生車禍後(是我撞到對方),已經與對方簽完車禍和解書,

和解條件:

1.是我賠償對方7000元,由對方自行支付汽車修理、工作損失及醫療相關費用

2.雙方均放棄本件車禍之民刑事求償權與刑事告訴權,如巳告訴應即具狀無條件撤回,嗣後無論任何情形,雙方本人及其親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有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形。

其中內文有提到:雙方均放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民刑事求償權與刑事告訴權(我們都沒提告)

但是我因為門牙牙齒斷裂,所以要向對方的強制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賠償

想請問這樣會因為我和解書裡,放棄民刑事求償權,而不能夠申請理賠嗎?

 依您簽立和解書之內容來看應會造成後續民事求償權利因達成而解而喪失之效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所簽訂之和解契約而言,您似放棄民刑事請求,再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似有難度。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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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雙方已經成立和解  並放棄其他請求權利  代表你對對方請求權可以無法行使  那可能就無法再聲請保險公司理賠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劉小姐or 103-02-22 21:07

保險人伸請復效通過但公分經查在那之前被保險人已經失蹤死亡所以不理賠但客戶堅持保險生效可理賠

我也因為相信客戶(為被險人女朋友)疏忽親簽所以送件,當時文件客戶稱男朋友之前簽好的

事後我因沒監督親簽被記申誡

但客戶不滿將事情投訴金管會金管會發文將我革職

請問金管會可因投訴人一方說辭就將業務員革職嗎?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我真的很無辜若是真被革職我還能從事保險業嗎?我真的很喜歡這份工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於金管會之處分,您可以提起訴願,若訴願被駁回則可再提起行政訴訟,以便在救濟程序中確實查明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金管會之處分,可對該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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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管會應該不會直接認定你被免職  但可能會有相關不利處分   2.如果認為需要救濟  則依法提出異議或是訴願  及行政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行政機關之相關處分,可提起訴願加以救濟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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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 103-02-20 14:32

您好~~

想請教~~在過年前弟弟開貨車外出工作,因工作地點無法將貨車停放於客戶工廠中,故將貨車熄火停放於路邊,而所停車之地點屬於較鄉間的一般道路,道路寬約為二台貨車可會車之寬度,而貨車因體積較大所以有超出白線約半個車身,當弟弟工作完成出來後發現有一台機車不知什麼原因撞上貨車尾,同時對方也報警處理,而對方目前只有機車受損,人無任何受傷之情況,因對方有報警所以我們也將其對方財損的部分交由保險公司去理賠,經保險公司審查判定雖我們違規停車先,但因當時車子為靜止也未發動之情況,所以我們不需要承擔所有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修車費估價為1萬9仟,而保險公司目前可理賠最高額為1萬,但對方不願接受,希望保險公司未賠足的剩餘9仟要我們要再賠償給他,所以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負擔對方所有損失嗎?

本件若對方沒有受傷而單純僅有財物損失,則在沒有刑事責任之風險,並且責任保險金額足以支應此項損失之狀態,針對損害數額之求償爭議,乃為民事糾紛,可以靜候對方提告後,待法院確定賠償金額後由保險公司賠付即可。所以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有無受傷而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另外相關損失是否為保險理賠之範圍亦應與保險公司進一步確認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對方所提之金額有所爭議,可待對方起訴,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並就雙方之歸責程度,賠償範圍及數額加以爭執。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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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MO 103-02-20 10:19

你好

請問一下,我目前的意外險需要理賠,填寫文件中有一份 ???"產險業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裡面項目有一項蒐集個人資料類別,涵蓋幾乎個人身家資料,?以目前理賠項目只是身體膝蓋意外受傷(無他人傷害財產損失),

那若此份文件簽名後,保險公司有無可能無上限的調閱我的所有個人資料? 或是只調閱此次理賠項目所需需調查資料(如就醫紀錄) ?

保險公司的文件列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太多,不確定要簽名下去,不簽名保險公司好像可以延後申請理賠或是不受理。

或是可以在此份文件中加註僅可調閱醫療紀錄 ?

文件網址:http://www.taian.com.tw/download.asp , 文件編號 2141 / 健康暨傷害理賠申請書 (網頁下面倒數第五項)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僅能就必要範圍去蒐集,您當然也可以要求僅限於調取醫療病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於您簽名後,方可至醫院調閱您的相關病歷資料,故若您有疑慮,可限縮保險公司之權利範圍,僅於與本理賠案有關之相關資料,其餘不允許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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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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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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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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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lysea 103-02-17 21:22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於訴訟中可聲請事故鑑定,又交通事故賠償金額若無共識,可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謀求金額共識,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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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嫺 103-02-17 07:48

您好,有件債務問題想請求協助...

1.本人於95年因生意週轉不過來,以致欠下大筆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台新銀行於上星期二寄了民事調解予我的母親,上面寫著"相對人",因為父親於93年往生,留下一棟透天厝,我家有三個姊妹,但因顧及母親還在,所以由母親直接繼承;戶口名簿上就是"戶長".而老大及老二(我本人),因為已經嫁出了,但因為娘家有地區的優惠,所以我們姊妹二人也就沒有遣到夫家,想讓媽媽多領一些福利,因為家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也沒有跟媽媽在同一本戶口名簿內,因為方便我們辦什麼資料;但不知為何台新銀行就依此來請媽媽出庭調解,因為媽媽不太認識字,看到這種法院寄的文件,擔心不已,請問她一定要出庭嗎?調解書上寫了103-03-03要出庭,這對媽媽會造成什麼影響?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嗎?會不會台新銀行要媽媽賣房還債呢?我們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義?

2.我有保保險,但最近有朋友的理賠債權銀行申請凍結了,請問這樣的話,我們如何自保?

  以上,麻煩您解惑..不慎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2-17 09:36

您好!不管有沒有遷戶籍,三個子女若未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則仍是合法繼承人;而若其中有繼承人是為了逃避銀行債務才未分得遺產,則銀行是有可能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既然法院寄來調解通知,最好還是要出庭,否則有被罰款的可能,另也才能問清楚銀行為何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0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父親過世時,母親、您及姊妹三人,均未辦法拋棄繼承,故父親財產連同債務均已由母親及你們姊妹繼承。又若確認是法院寄出之文件,臺新銀行應已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故調解庭應出席了解狀況,並表達意見。又本件涉及繼承父親之債務,倘金額過大,不可不慎,以免影響日後之生活,建議你務必於開庭日前,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了解對方之要求,有無空間加以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屬於舊法時期  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就屬於當然概括繼承一切權利義務  所以你跟母親應該需要連帶負擔債務   2.法院通知開調解庭   如果可以還是前往了解情況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嘗試與台新協調,視有無解決方案。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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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103-02-13 20:34

您好~日前發生車禍,今已拿到初步研判,研判上是寫對方"涉嫌在畫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穿越道路",我方的"尚未發現"。(我是主幹道直行,對方從巷子衝出來被我撞到)

這樣看起來是對方的責任

我想請問:我方有哪些損害範圍可以要求賠償??

我知道醫療可以申請強制險,與肇責無關,車損的部分我有單據及照片,我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另外,因為車禍後,我車子送修,我上下班及晚上上課都非常不方便,家人都輪流接送我,也造成家人的擔憂及莫大的困擾(雖然我們自己心裡有底是對方的錯,但全家人也都心裏懸這不美麗的心情過春節),雖然我只是輕傷,身體也痛了好半個月,想請問除了強制理賠醫療之外,我可以向對方要求精神賠償或是.......什麼賠償嗎??

謝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2-14 08:24

您好!對方過失造成您身體傷害車損,除了求償醫療費用車損、交通費等具體損害外,還可以請求身體傷害之精神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亦有受傷,可於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如醫藥費,複健費,車輛維修費,車輛維修之代步費用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有車損  可以請求維修費用以及因此需要另外增加交通費   但需要證明確實有必要   2.如果有受傷  會有醫藥費 的問題  如果因此無法工作  需要醫師證明  這部分有不能工作損失的問題   3.最後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交通費,醫藥費復健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有單據的即按單據數額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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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gaKyle 103-02-12 08:14

前些日子家人發生車禍 因為昨天車禍鑑定跟照片才拿到
所以今天才去找他們談理賠的問題 不過過程遇到一些問題想請問律師

先稍微談一下車禍的過程
家人騎機車 對方是開TOYOTA camry09年式
對方先是左右不知道要轉去哪 然後突然要轉去快車道

卻又踩剎車 家人就剎車不及撞上了
但因為對方都沒有打方向燈 所以家人說他真的無法判斷他要左轉還是右轉
不過好險是剛起步 所以家人說對方只有後保桿有點小擦傷白白的

沒有凹陷或破損 當下有請對方先去車廠報價

重點是今天約好去她家談理賠的問題時發生一些狀況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換掉整個後保險桿 但我們覺得只有一小塊擦傷
並沒有傷到車體 也沒有凹陷或破損 那應該只要幫他烤漆成原來的狀態就好了
但無論怎麼談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後保險桿整個換掉
後來我就說那可不可以去看看車子到底撞成什麼狀況

(因為我沒看過車子傷得如何)
但對方一直說車庫很暗 車都停好了開出來麻煩之類推託的話
一直僵在那裏 最後在我們堅持下 他才帶我們去看
但看了以後我才知道為什麼他堅持要換原廠後保桿
因為她已經修好了 我想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做後續處理
她可以直接開去修好 然後就跟我們索賠嗎
另外 因為對方態度很衝 一直咄咄逼人 所以家人覺得對方很沒誠意

本來我們也願意照對方的意願賠償 但是他們這樣也算是欺騙我們

所以想請問是不是一定要去原廠修復她們擦傷的後保桿

還是我們可以找其他車廠處理 但如果這麼做還會衍生另一個問題

就是他都把車給修好了 那其他車廠該怎麼估價呢

若本案僅有車損而無人傷的話,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尚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等刑事責任,而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因此,若本件雙方於現階段無法達成賠償協議者,則對方原則上只能循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等方式來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其損害賠償數額,但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數額,依法您可爭執其數額及必要性。
本件賠償責任應依交通事故鑑定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來判定,若對方與有過失者,則可請求法院依法按照雙方過失比例加以減輕,又損害賠償之目的僅在回復原狀(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本件因其車輛使用已有相當時日,故您可就其修復之費用,主張按折舊程度核減。

第213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單純車禍案件導致財產上損害  這部分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私下和解  建議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考慮談和解   畢竟對方要訴訟還是要證明損失範圍  東西也有折舊年限問題  並非主張完全換新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協議,或對方要求隻金額您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提起訴訟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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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 103-02-11 17:15

因駕駛自小客車自撞路邊汽車,我們的保險公司要理賠對方,蛋但是車上有三人,駕駛人酒測0.07,其他兩位酒測都0.4幾,現在保險公司說會理賠,但是還會對我們做刑事提告,懷疑我們有人頂替駕駛,這樣是對的嗎?!造成我們的困擾,如果說事實沒有頂替,我們可否告保險公司毀謗

保險公司是要告刑事? 有提出什麼事證了嗎?要針對對方事證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可能還是要先行確定保險公司意思  如果保險公司認定你酒駕  是否還有可能賠償相關損害  2.保險公司是要提出刑事告發還是其他請求  這部分可能要先釐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可提出刑事告發,但若其無具體事證,您最後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似可再對保險公司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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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男 103-02-10 19:45

之前因車禍撞死了一個老阿伯,因對方紅燈  我煞車不及撞上

現在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因為單身   沒有父母沒有老婆沒有子女

只有3個弟弟    說弟弟沒有權力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

所以不賠   只打算賠強制險200萬

弟弟真的不能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嗎?

我當初是保乙式全險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400萬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契約內容,應該以雙方所簽立的契約為準,倘若您沒有,可以請求保險公司提供。

1.你可能還是先確認你所投保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主要會依照契約約定理賠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訂定之相關條款規定,是否對方之弟弟無領取權,若為繼承人有領取權,目前對方無父母及子女,故弟弟為其法定繼承人,似即有領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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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3-02-09 23:24

DEAR 大大:

我奶奶兩年前出車禍至現在無自我意識且下半身不便

我爺爺在2013.10.07替奶奶做監護宣告~

因為奶奶的理賠金下來了~爺爺想要把奶奶的理賠金提領出來

請問爺爺這樣去農會提領需要提供什麼文件證明~農會才能讓爺爺提領?

如果爺爺把奶奶的理賠金提出轉交到我這邊

這樣我們兩個人會怎麼樣嗎?(法律上的行為合法嗎)

謝謝 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爺爺是奶奶的監護權人,則依法可以提領該筆款項,但是該筆款項只能用於有利於受監護人之上,因此不能任意贈與您。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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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g 103-01-24 00:1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2/8開車與一位騎乘機車的50歲婦人發生擦撞,對方受傷,他的職業是"挽臉"。之前電話中對方一直強調他的膝蓋韌帶斷裂,神經受損,但今天1/23去調解委員會,他是能行走的,而他出示的醫療證明僅記載"左手腕,右膝蓋十字韌帶挫傷"。至事發隔天開始對方都是去中醫看一次$600的自費膏藥,到現在已看了約3萬元的費用,有請他轉為看健保,如此強制險也能支付,但對方堅持看自費,說健保的膏藥好的慢,且還仍需要繼續看下去,也宣稱至今都無法工作,要求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共12萬,後來調解願意降為7萬。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的金額合理嗎? 對方已提告,若他持續看自費,法官判賠我應該要理賠全額自費費用嗎?這樣刑事民事對我是否更不利?該和解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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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4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醫療費用的部份,仍然必須以合理為限,如明明就在台灣看醫生即可,對方卻要去美國看,則超過的費用當然無法請求,同樣的,倘若健保給付之醫院即可治癒,則對方執意要去自費診所看病之費用,於超出之範圍部分應無理由。

2、有關和解部分,您可考慮和解後無需再跑法院等因素,自行斟酌。

小臻 103-01-21 19:58

於民國89年發生車禍,之後開始打官司,之後法院判對方賠我二十多萬,於是在90年三月有強制執行過一次,當時對方以沒有收入與沒有產財為由,無法強制執行;中間過程不知道要更換債權憑証。

因曾詢問過知識+,說在15年內都可申請強制執行中禍理賠債權馮証,之後在於102年申請,對方有動產,但債務人以137條與144條駁回,於2/11號開庭辯論。

於是我該如何做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21 21:02

您好!侵權行為判決確定後,重行起算時效期間為5年,因此您應每5年更換債權憑證,不是15年;本件依您所述應已超過5年未重新執行,時效已完成,且對方提出時效抗辯,可以不用還款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權憑證可能釐於時效,而對方主張時效抗辯,目前應視有無辦法取得對方承認債權之相關證據,或爭執債權憑證尚未釐於時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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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103-01-17 15:07

與8個月大的孕婦發生擦撞,醫院檢查大人小孩都無問題,大人腳有黑青,事發後都有常去慰問.因為孕婦有1歲大的小孩,但今天孕婦提出要將1歲小孩的托嬰費也要支付,請問這個合理嗎??       (此孕婦和老公都有上班,而目前已理賠"修車費"."慰問金"."孕婦請假的薪水")

如果不合理要如何說明,要請律師嗎??                                   

lily 103-01-16 11:14

前幾日騎機車行駛小上坡與對向機車發生擦撞,路況是一般田間小路並無分向線標線,我騎車上坡後要順者左邊道路下,就與對方發擦撞,雙方均無倒地,因地面也沒有什麼標線,且因上坡路段車子無法站立所以雙方都有將車移至旁邊,對方一直說我沒有靠右行駛,且對方堅持不就醫,救護車來幫他擦手部的一點外傷跟檢查後請他到醫院再檢查,但對方堅持不去,說要去國術館推拿貼藥膏才會好,不要去醫院打什麼消炎針,那這樣去國術館沒有健保收據等等的單據,並直接向我所取賠償,我該怎麼辦?無單據強制險也不會理賠對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可以提出證明,證明該車禍事故您有肇責,並提出證據證明相關國術館的醫療費用確實用於治療該次車禍事故所受傷害,則不論是否有健保給付,對方均可以向您請求。

2、本文建議您可以爭執車禍事故之過失及對方所收傷害,等對方提出相關證據之後,再與對方試行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則可不予理會對方,盡量拖延時間,拖過對方對您之6個月告訴期間,若對方於期間內對您提出告訴,於該車禍時您亦有受傷,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並就車禍事故聲請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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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5 20:37
律師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5月份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要求近90萬的賠償金 對方直接告我過失傷害,雖然目前還是駁回調解委員會處理,對方有去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結果尚未出來 我想問說,如果最後還是我要賠對方較多,那刑事部份的過失傷害是否就會成立? 那過失傷害怎樣才會成立? 如果最後雙方談的理賠金額都ok,可是我還是無力償還,是否又會遭到提告? 是不是如果無力償還金額的話,就會只剩民事責任,就不關刑事責任了? 請律師幫忙一下...謝謝

過失就有刑責,跟賠償金多少無關,但有和解就可爭取緩起訴緩刑,所以對方有過失的話,你一樣可以告對方刑事,然後賠償金就可依雙方過失比例相抵減少賠償,如果因為和解爭取到緩起訴緩刑,你卻反悔不履行,就可能被撤銷緩起訴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52

您好,

      1.這部分還是先等車禍肇事鑑定出來,確認雙方過失比例。如果對方確實有受傷,您又有過失,那當然會成立過失傷害;反之如果您有受傷,對方又有過失的話也一樣,過失比例只是在請求民事賠償的時候計算而已。

      2.如果和解撤回刑事告訴,就算之後無力償還,也只是民事賠償的問題。但要小心對方可能會以您一開始就無資力卻誆騙其簽立和解為由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鑑定結果出來再行考慮,且究竟是否符合過失傷害之構成要件,亦可爭執之。另就民事賠償部份,若對方亦具有部分過失比例,可請求與有過失減低損害賠償。若您有受傷,亦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您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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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 103-01-14 22:07

我是去年在3月撞到人家(機車機車對撞)
有做筆錄

我本人沒事 但對方手擦傷跟車傷

我有去跟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那邊也叫我等他們電話,好了之後會叫我去簽和解

可是等了快1年都沒有電話

如果沒簽和解書  會被告嗎?

我聽朋友說 和解書一年沒簽要去法院的樣子....

給以幫我求解一下嗎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已逾告訴期間,對方無法主張權利了。至於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如果對方有主張的話,就由保險公司代為給付即可。供您參考,謝謝

BOW 103-01-14 22:22

那如果一直都沒簽和解書呢

會怎麼樣嗎~?

 您好:民事侵權部分,如果2年間都沒跟您主張權利,就罹於時效,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已逾6個月期限,不得提起。若您能繼續拖延,至2年,則民事賠償請求權亦逾期,不得向您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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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玲 103-01-13 15:22

你好:我想請教機械停車位故障造成車體毀損的問題,日前我要將車子停進社區大摟機械車位時,它因機械故障,平台掉落,導致我的車體毀損,目前車子損壞的估價單已算出,但是管委會(我向他們承租車位)及機械廠商在互踢皮球,都不肯出面協調處理,我想告他們,但是我該從何下手呢?是告管委會嗎?第一時間有報警備案了……

另外,事情發生後,管委會這邊的說詞是,他們前些日子有打一通電話想告知我車位有問題需維修,但是我本人沒接到電話,之後他們也沒再做任何告知的動作,這攸關生命安全的事,即使沒聯絡到我本人,在車位貼個紙條告知應該也可以,這是危險的事,不管用任何方式都應該讓車主知道不是嗎?但是什麼都沒有,現在發生機械故障造成我的車受損才來扯這件事,分明是推卸責任,從頭到尾我本人都不知情……請問這會影響我日後要求理賠這件事嗎?

兩邊都有法律責任,可同時列為被告,但法律依據不同,要注意提告時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管委會及電梯廠商均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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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8:06

建議您直接對管委會及電梯公司發存證信函,命其表示賠償意見,對方應該也會發函給您表示意見,此時您就可以提告了。

張太 103-01-13 00:0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的哥哥甲男日前因重病身故,保險受益人均是父母;但母親在甲男身故前一週突然發生嚴重腦中風,目前昏迷完全沒有意識!現在我們要向保險公司申請身故理賠,有的保險公司要求我們要為母親先去申請”監護宣告”才能進行理賠。有的保險公司只需讓母親蓋手印即可申請理賠金。

我們知道母親的狀況是應該要先申請”監護宣告”才能提出申請理賠金,但礙於擔心申請了”監護宣告”,父親接下來要動用母親的存款還是要經過法院同意,才能提領出嗎? 若我們讓母親蓋手印申請保險金,那會違法嗎?會有什麼刑責嗎?謝謝你們的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偽造文書之疑義,還是從監護宣告著手,您可主張由您擔任監護人為對您母親之最佳利益考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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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聖 103-01-12 10:31

我母親往生後,我與父親已透過調解由我每月支付贍養費給他,但他目前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贈與(關於母親身後理賠保險金),但這筆錢我並未收取,保險金受益人是我父親,金額已入父親戶頭(但他聲明是支付現金給我),並出示他自己繕寫之證明並且蓋有我姓名的章。有關撤銷贈與部分家事法院已作出第一次判決,我無須歸還,於是我父親又提出上訴,但我沒有拿這筆錢我並不擔心(只是要跑法院很煩)。

主要問題在於他一直向我工作的單位提出聲明,要透過工作單位來向我施壓,並且寫了很多情緒性對我不利的字眼,造成我情緒與工作上極大的困擾,又恐嚇若不解決,要開記者會把我逼到工作不保,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解決??我曉得在法律上無法斷絕父子關係,但他如此的作法造成我自身、工作單位及我的工作本身很大的困擾,要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可以考慮提告誹謗,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誹謗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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