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你好,請教一下,
我3/5車停路邊被一位楊小姐路邊停車撞倒,單純A3事故,
對方的理賠員只叫我牽去機車行,後續都沒跟我聯絡,遲遲放我鴿子好幾次,
後來,3/18我打去總公司,好有效率哦,20分後,他跟我約3/25要談和解,錢會請楊小姐拿到機車行,然後要馬上寫和解說,我說好,結果3/25還是沒來!
隔天3/26,我朋友男性幫我打了電話到總公司,這次比較沒效率,3小時後多才回,然後陳姓理賠員說,
且原先估價金額12350元,陳姓說只能賠11000元,
陳先生還說,他的保戶楊小姐出國,不會出面...
試問~
2.肇事者楊女一句道歉也沒有,且還在警察面前說謊說沒撞到,後面才改口說有,現在也不出面,被撞的我還要接受他們的條件,試問,要和解,楊女沒來,和解書只有我跟理賠員,算成立嗎?
3.如果我維修費後,不跟他們和解,我可以告他們什麼嗎?告贏之後,錢可全額拿回嗎? 理賠金還殺價,好扯,撞人的都不用理,被撞的人要忙跑這忙跑那,
煩請律師幫我解惑~~~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