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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緯度 104-01-20 20:16

昨天  去接妹妹下課

機車停在白線內  結果  突然從後面被 撞上來

那個人是高中生 而且無照駕駛  當下時速很快

但 警察來量測時  那個高中生一直狡辯他沒錯

妹妹  送醫後  雖然照過斷層掃描  但頭腦還是暈眩想吐

當下  對方的父母也很有誠意  一直等到 醫生檢查完沒事  就幫忙付醫藥費

結果  就約今天要談和解   請問  我該急著 談和解嗎?

還是等妹妹 真的確定頭部沒事後  再談?

       請問  如果  我要談和解需要注意那些事情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23:3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至少要等到傷勢確定之後,釐清相關損害再與對方和解。 2、另外肇事責任的部分倘若對方沒有承認,亦應該向員警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陳先生 104-01-20 16:26

今天去調解 因為初步判定表無法明確分析(所以聽他們說是各50%

雙方都有受傷 我有載人然後都是擦傷  對方好像摔車手部聽說骨折

我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說是有保強制險還有第三人

對方提出說他的醫療費用2500然後還要繼續回診+修車的估價單12000+一個普通的薪資帶上面寫30000這樣叫我陪他錢

而我這邊只有修車的估價單12000+醫療費用1500+羽絨衣1650破掉不能穿(還留著)

這樣如果是各賠50%我還要再給他快15000

我這邊最大的讓步就是雙方各弄各的然後和解

詳情可以看我之前PO的那一個(我是被撞的)

請問大家之後有甚麼建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可能會去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請求金額的部份

(1)   薪資可以要求提出薪資證明及勞健保資料或報稅資料。

(2)   修繕費用的部份,需要依據物品年限要求折舊扣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和解,可能雙方均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關於賠償金額,針對雙方之過失比例分擔,損壞物品亦有折舊之計算,建議若有機會和解成功,可再嘗試,避免不必要花費之訴訟成本及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家家 104-01-20 10:28

媽媽死亡隔天大哥就去郵局把媽媽的錢領出來之後又拿媽媽的提款卡去 ATM 領錢,現在我們準備要提出刑事告訴,那民事的部份如不提告可以嗎?還有如果一旦提出刑事告訴後可以和解嗎?如可以和解大伯還會被抓去關嗎?還是會留案底?

 

您好:

偽造文書部分不能撤告,

如果對方認罪才比較有緩起訴之機會

並應注意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有2年時效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14:13

可以只單告刑事即可,若大伯院和解歸還錢財,若於偵查中可向檢察官表示不願追究,有較高的機率可獲緩起訴處分,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媽媽死亡後,媽媽之財產均變為遺產,在未辦理遺產登記前,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之,您哥哥盜領之行為,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之告訴,若您哥哥願與您和解,可再提出和解書,針對侵占之部分可撤告之,關於偽造文書之部分,可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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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

藍色緯度 104-01-20 10:13

昨天  去接妹妹下課

機車停在白線內  結果  突然從後面被 撞上來

那個人是高中生 而且無照駕駛  當下時速很快

但 警察來量測時  那個高中生一直狡辯他沒錯

妹妹  送醫後  雖然照過斷層掃描  但頭腦還是暈眩想吐

當下  對方的父母也很有誠意  一直等到 醫生檢查完沒事  就幫忙付醫藥費

結果  就約今天要談和解   請問  我該急著 談和解嗎?

還是等妹妹 真的確定頭部沒事後  再談?

天河 104-02-03 00:02

個人覺得等人確定沒事再談現在談完萬一又有什麼變故就無法再向對方要求任何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等初步判定表、醫療費用等出來之後再與對方和解即可

2、倘若對方不是直接給錢,記得要簽立和解書。

 

 

 

 

阿狼 104-01-19 23:42

您好。


大約於半年之前,本人與另外三位網友(下簡稱朋友)於網絡上開了一個收費委托,內容是由買家提出要求而讓本人或朋友所繪制,當中並無任何強制要求網友購買的內容。


然而這個計劃公開之後,有幾名台灣網民公開於噗浪惡意取笑本人與朋友。他們當中使用到「畜生」、「該去跳101」等的字句,而當本人回覆詢問他們為何要這樣做的時候,他們只是用更過分的言辭侮辱本人,使本人感到極到震驚與受挫,該打擊亦使本人非常難受。


雖然想要作出提告,然後包括本人在內的我們四位,唯獨本人非台灣人而是香港人,對於跨國提告非常不了解,因此想要請問貴網站,作為香港人的本人,是否能跨國提告這種網絡糾紛?另想請問假如絕不和解,作為香港人的本人如需上庭,台灣的法庭會如何處理?是否能以攝像鏡頭的方式上庭?
還請幫助一下本人,不勝感激。


備注:所有需要的截圖和屏幕記錄,本人皆有保存。

汪哲論 (律師) 104-01-20 14:43

一、就他人在公開撲浪上侮辱您的部分,係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惟該罪在臺灣係屬告訴乃論之罪,需於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告,請您留意時間問題。

二、您雖身為香港人,仍有權提出告訴;您可考慮以書狀為陳述,或選任告訴代理人代替您出庭;如檢察官或法官行文要求您本人到庭,亦可具狀聲請遠距訊問,由檢察署(審理中為法院)決定是否准許。

小周 104-01-19 19:03

因為使用交友程式跟網友對話帶有性騷擾+恐嚇言語,對方有提出恐嚇罪告訴,昨天警方通知到警局已經做完筆錄,當時做筆錄想法是開庭判決一定是成立的,所以做筆錄時也全數承認經過,只是希望開庭向被害人道歉不打算請辯護人,昨天也跟被害人通話過對方態度依然強硬,我只是希望透過道歉或到派出所聊聊經過立和解書能夠輕判或是緩刑,所以後來打算想拿出自保的有利證據,因為當時對方給警方的對話紀錄並非全部..也經過警方得知對方筆錄時間是1/8..但是對話紀錄很清楚是1/11還依然赴約我出外見面,想說如果依恐嚇罪成立條件因為言語使被害人恐懼受到傷害,應該以常人受到心身恐慮下不會與被告碰面才是,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到...如果說對方提告目的只是為了那筆賠償金..本身會很不甘心..不然也只是希望當面開庭時提出道歉,看能不能輕判或緩刑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開庭時,得具狀陳報對您有利之證據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可列印出來具狀陳報之。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取得緩刑機率較低。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偵查不公開,偵查程序中不得閱卷,僅能於開庭中,由檢方詢問之問題推斷,若被起訴,方得委任律師閱全卷之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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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104-01-19 21:0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 (恕刪)

 具狀陳報是在開庭時?因為沒開庭過我不知道要何時陳報,陳報是陳報檢察官?

因為目前為止好還沒有檢察官與我聯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10

您好,將偵查案號跟股別寫在狀子上,就算沒開庭也可以去地檢署收狀處送狀唷。

小周 104-01-19 21:1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將偵查案號跟股別寫在狀子上,就算沒開庭也可以去地檢署收狀處送狀唷。

 偵查案號跟股別還不知道...是要跟派出所詢問嗎?

當然它們做完筆錄沒主動告知耶...

陳報狀格式那些要自己寫嗎?我網上有查到格式..還是說那個表格要去地檢署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待警方移送給檢方後,您再打電話去地檢署服務處詢問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周 104-01-20 21:53

那如果依恐嚇罪成立要件: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

如果說在她提告以後他卻主動要我赴約碰面,但如果依正常人心生畏懼不大會主動邀約被告碰面赴約。如果依這種答覆的話恐嚇罪還會成立嗎?

小周 104-01-19 18:00

因為使用交友程式跟網友對話帶有性騷擾+恐嚇言語,對方有提出恐嚇罪告訴,昨天警方通知到警局已經做完筆錄,當時做筆錄想法是開庭判決一定是成立的,所以做筆錄時也全數承認經過,只是希望開庭向被害人道歉不打算請辯護人,昨天也跟被害人通話過對方態度依然強硬,我只是希望透過道歉或到派出所聊聊經過立和解書能夠輕判或是緩刑,所以後來打算想拿出自保的有利證據,因為當時對方給警方的對話紀錄並非全部..也經過警方得知對方筆錄時間是1/8..但是對話紀錄很清楚是1/11還依然赴約我出外見面,想說如果依恐嚇罪成立條件因為言語使被害人恐懼受到傷害,應該以常人受到心身恐慮下不會與被告碰面才是,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到...如果說對方提告目的只是為了那筆賠償金..本身會很不甘心..不然也只是希望當面開庭時提出道歉,看能不能輕判或緩刑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蒜頭 104-01-19 10:12

第一,若過失致死,不能與對方和解,就無任何緩刑機會嗎?

第二,不能達成和解條件原因在於,沒辦法拿那麼多錢出來!有相關證明自己確實無法給予那麼多金錢

第三,強制險的認知,政府要汽車強制保險強制險的意義為何,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19 10:26

您好,

建議您具狀提出願意給付的和解金數額(如金額較大,可主張分期給付)及相關無法給付對方提出之和解條件的原因及證明予法院審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和解,確實不太可能會給予緩刑,但基本上家屬仍可以先獲得強制險的理賠金,但由於本件是致死案件,所以家屬仍可以再向您請求超過理賠金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蒜頭 104-01-19 12:27
回覆 朱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具狀提出願意給付的和解金數額(如金額較大,可主張分期給付)及相關 ... (恕刪)

詳情,是上班發生的車禍,死者,是同事,但是重點來了,是死者要求我載他上班,但是死無對證。

上班地點離家裡,共30公里,故須要有一人開車,因此剛好我有車,他無車能上班,我就答應他接送他上下班,很不幸發生車禍,我也受重傷,等級十六級。

對方其實要求,120萬,但是家境,有正常工作收入只有我一個人,要照顧雙親,祖母,弟弟(學生)…哥哥打零工,家庭支出,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申辦分期,我的生財工具,都沒了,目前工作也因車禍丟了,我沒有任何補助,我要自己承擔所有的損失,還要賠償,還要被判刑,這樣誰能活下去丫,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1-19 15:51

您好

如果肇事責任全部在你

例如你有違規造成此事故的發生

當然你要負責

只是因為他請你載他這部分可能民事法院會斟酌賠償的比例

刑事只要你有過失你就是會有判刑的可能

過失致死是2年以下的刑度

如果沒有和解

判6個月以上的機會很高

建議你還是要想辦法拿出誠意來和解

扣除強制責任險再另外賠120萬

這部分可否提出可以分期給付的辦法

或再去聲請調解

至少要讓法官知道你有誠意和解

這樣判6個月以下才有機會

 

蒜頭 104-01-19 17:19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目前警方尚未無法判定違規中。

請問,鄭律師,今天如果本人也死亡是否就不用賠償,跟附帶任何責任

或者是被判刑後,也可不用賠償金額。

今日我很有良心,我筆錄是說我上班出車禍,因此死者家屬能多領,公司團保五百萬。

但如果今天既然責任在我,是否我能去向警方申請更改筆錄,不讓對方收到團保五百萬。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9 20:23

如果你重傷到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人照顧的程度,監所會拒收,

到時候也等於無法執行的意思。

以前當執行檢察官也常遇到這種情況。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34

您好,建議可向對方以分期之方式談論和解事宜。

關關 104-01-19 09:36

第一次車禍,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晚上10點過後,我小車綠燈起步直行,外切內要閃計程車計程車是外線道起步,沒打方向燈,所以我以為他要直行於是加速要超車,結果計程車是要迴轉,於是我們就相撞。當時路段是雙黃,警局也在旁邊,所以警察很快就來了。筆錄做完後,我們也沒有私下和解計程車是左車頭保險擦傷還有燈頭壞損,機車是右邊前後兩處刮傷,排氣管破裂,機車發不動。而後我也去醫院急診看有沒有腦震盪,可是醫生當下建議說掃描太傷身子,叫我回家觀察,有異樣在去醫院就醫。

請問後續我該如何?理賠該誰負責?機車修理費用我可以求償嗎?計程車損失我有要賠償嗎?

還有後續我該要做些什麼?

由你的描述,雙方都有過失,彼此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至於傷害部分,如果你有受傷,建議到醫院開證明書,以作為後續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09:03

具體賠償情形仍須視雙方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而定,您這邊若留有對方聯絡電話,且您也有意和解,則不妨可先試探對方的意思看有無和解可能,再審酌自身能力等而定。

jacky 104-01-18 20:42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我最近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正在打官司中,去年8月,某日早上10:30左右,我老婆的弟弟的女朋友正在房間睡覺,房門沒鎖,我本來打算進房叫他們起床一起去吃飯,結果看到女方沒穿內褲在那睡覺,我因一時衝動,我就上前用手撫摸了她的陰部但是並沒有插入,女方驚醒,我馬上停止,連忙跟她道歉,事後女方告知她男友事發經過,並於晚上至婦幼警察隊備案,然後去醫院驗傷,醫院告知女方隔日需再驗一次,但女方沒有去,事隔幾日後,我接到婦幼警察隊通知前往做筆錄,一五一十將當時情形都說出來,再隔些日子,我接到法院通知前往開庭,檢查官訊問後問我是否願意和對方和解,我馬上說好,隔了幾天,我與被害人前往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內容是我必須支付10萬元賠償金額,當時我沒帶錢,但我保證會籌到這筆錢給她,因為曾經都是一家人,所以對方也同意了,然而我們就簽了和解書,雙方和解成立,我也於和解後兩日將10萬元支付給被害人,直到前些日子,法院再傳開庭,在庭上,檢察官跟我說,被害人說我當時有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部並前後抽動,雖然已經和解但是因為雙方口供不一致,所以要求我測謊,但是我真的沒有插入,開完庭後,我有請老婆的弟弟幫我問女方,女方說她有要求檢察官從輕量刑,但是我很擔心會不會因為緊張導致測謊沒過而影響判刑,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沒有前科,現在女方也願意原諒我表示不會再追究,但是如果測謊沒過我是不是會變成乘機性交罪被起訴,是否還有緩刑的機會呢?不好意思,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說明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請求緩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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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公訴罪)規定於我國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制觸摸罪(告訴乃論),乃是規定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屬於特別刑法。 對「強制觸摸」罪及「強制猥褻」罪之構成要件有何不同(區別),院、檢對此各有其看法,因文章冗長,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可將檔案傳遞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ira 104-01-18 13:20

各位律師您們好:

之前去逛夜市,逛到一個叫賣藥酒的攤販,買了一尊佛像,工作人員說後面有免費算命的,就到後面寫了基本資料,算命先生就說,妳是不是有墮胎過?!我說是。對方就說要不要處理?當晚就拿了7600給對方,後面陸續幾天就一直謊稱要做什麼法事,一直打電話來,每次打來就是要錢。總共給了對方50多萬,都是當面現金交易。後來跟家人說,覺得我是被詐騙了,對方約最後一次交易,就被警方帶回警局說明,也開了偵查庭,對方是說要和解調解委員會還沒開,請問我接下來要怎麼做?懇請各位律師解答。對方萬一說,只有十萬要不要和解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為您開庭即與對方談判和解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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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10

您好,建議您直接委任律師談論和解事宜。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14:01

有開調解委員會就靜待調解日再商談,至於對方要以10萬元和解,這要看您是否願意接受,這需要考量到自身損失填補、日後訴訟進行勞費、對方是否可能無資力等做綜合判斷,供參。

蒼羽 104-01-18 08:39

1/17日我的機車行經福建街時大概離福建街285巷有兩間至三間店的距離時速大於40左右不超過50,突然有一台摩托車從福建街285巷行駛出來,然後定在我們這一線道的路正中央大約3秒,然後逆向行駛,我煞車不及跟他發生擦撞擦撞後各自行駛後了一段距離(她約3間店面我約1間店面的距離),我馬上下車過去看他的狀況,她有在左小腿約腳踝以上10-15公分有一個巴掌大的圓形是瘀血加破皮的,我問她有沒有事她一直說沒關係如果是皮外傷就沒關係"可是怕傷到骨頭",我提議要帶她去骨科看看,她就說沒關係就自行騎車離開了,我的車有損傷但不嚴重,左手有也有挫傷,我那時候沒有想道要報警,事後大概1:30左右有去備案,但後來回來之後我朋友說警員寫的紀錄上沒有寫對方逆向,所以我在晚間7:00多又跑回去跟他們補充,請他們加寫上去。

P.S我的車是我媽的車,我有駕照是去年12月多考到的,對方是中年婦人。

我想請問

1如果她要告我或是要我賠償,我需要賠她嗎?

2請問這場擦撞責任所屬是?

3我後續需要做什麼樣的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4請問刑事6個月跟民事2年的那個法規會影響道我嗎?

5我需要在另外約她出來到警察局做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確實有肇事責任,則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一、有備案的部分做得好,其實現場報案會更好。

二、你有受傷嗎?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提告。比較怕對方說你肇事逃逸,還好你有下車查看而且有備案。時效二年,如果對方二年不行使可拒絕賠償

四、責任部分如有爭執進入訴訟鑑定結果為準。

五、如果我是你不會主動去和解

六、調解和解好,要拿實質利益。要寫刑事提告調解完記得提醒調解單位送法院核可。如果擔心對方搞鬼可請他寫個簡單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先幫他提告再幫他撤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蒼羽 104-01-18 12:0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和解差在哪裡?  調解和解完她還有辦法告我或是要求我賠償嗎?  我有是肌肉挫傷,不嚴重,冰敷完隔天就好多了。我要怎麼做才能停止後續她有可能告我之類的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蒜頭 104-01-17 23:10

本人在上班途中而發生車禍,自撞電線桿,車上兩人,本人為駕駛,同事為副駕駛,不幸副駕駛死亡本人重傷。我想問的問題是,因為我製作筆錄時口述,我是因上班而車禍,而能申請,公司保險,問題來了,對方家屬,目前已經收取,強制險200萬,公司保險500萬,還有勞保80幾萬,共780幾萬。但是因和解無法達成對方要求的120萬。導致和解不成功,我有跟對方說明,我家中有六人,有正常工作收入證明的只有我一人,我要養家,父母,弟弟讀書,哥哥打零工,我一個月賺兩萬多,名下無財產,因車禍,車沒了,工作也沒了,(這樣我到法院依然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過失致死罪。

2、法院是否會給予緩刑必須看您是否能夠和解及未能和解的原因。

3、就您所述的狀況,由您理賠的部分應僅只有強制險,其他均為公司或是被害人保險,因此倘若您無法再由自身提出部分賠償,恐不利爭取緩刑

林嘉格 104-01-17 11:06

因為去年九月多跟我借我的私人戶頭,那個戶頭是我也正在使用的我沒有多想很多就想說沒有關係 借他用!因為我們是在做生意做批發生意所以會有客人轉帳近來,就有公私帳也有我自己的帳,因為我有時候會賣東西,但是因為我起了貪念所以有些帳我只有入一半進去,但是如今我離職了老闆說我的帳所有都沒有入進去,她要我去列印帳戶的明系表,我有列印下來但是我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因為都是帳號她覺得都是她的帳,她說都是她的不肯能是我的,她自己那邊的資料也無法顯是到底有多少帳沒有入,我真的也想不起來哪一筆友入哪些沒有入哪些又入多少.因為那時候有時候我手頭上有前我就會先幫客人繳清,我就不用再去領出來,所以帳很亂

然後因為我有些價錢亂開 所以他的東西帳也有對不起來....

我的帳戶曾經最多到達七十幾萬元她覺得這些都是她的 但是李頭也有我自己原本的錢還有小生意的錢 

她跟我說 要賠損她 她有權力跟我要 從去年十月的薪水到今年十月的薪水還有年終獎金等等之類獎金的錢通通都可以要回去 他跟我所培 100萬 她說一百萬只是剛好而已.

但是我跟她說 我希望分期 因為我身上沒有錢.我爸媽也不知道 就算他們知道他們也沒有錢....

我說我要去酒店打工之類 請他給我時間 但是她說她不要分期 後來 我再跟他交易的天數婉了億天打給他 他就不接我電話了 

直到這幾天收到 星期一要去台北信義總局報到 應該是要做筆錄????

但是我想要跟她和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也沒有錢請律師 我也想過要貸款 但是我現在才剛新的工作無法馬上帶款到很多錢給他 

我是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好怕被關 我知道貪念不對 但是我沒有拿走那麼多錢..也許有好幾十萬 但是 我真的想要跟ㄊ和解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關於公司金流部分,使用私人帳戶時既沒有資金分流、也沒有作帳,那麼很容易遭認定業務侵占,且會以一罪一罰的方式處理。

2、建議您盡速向銀行調閱帳戶資料然後一筆一筆釐清,否則您的知道錯了、沒清楚、不知道等這樣的說法對於您一點意義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能涉犯業務侵占背信等罪,您應嘗試與公司和解,以利您向檢察署或法院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嘗試與公司和解唷!

KO 104-01-16 01:12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夜市賣商品 被抓到警局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之後開庭被檢察官(這位檢察官在開庭時 既然說了一句 台語(: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盜版) 東西上面都是 日語 誰看的懂阿 又有貼一張 原裝正品的雷射商標 ) 最後我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現在 有間X公司的委任律師 一直打來要我賠錢 要跟我和解 說我沒有任何前科 和解後他會跟法官請求 讓我刑事上面緩刑機會很大的

又說 如果我不給先給他錢 跟他和解 或者法官如果判的太輕 他們會再上訴

我很好奇的事

請問 他們是不是怕我東西很少(共4件) 被判無罪 所以先拿一筆起來??

如果 我不跟他們和解 法官通常在民事上面會怎麼判刑?

有的人之前被抓 有的說 要和解 有的說 都給法院判就好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快要開庭了 怎樣對我最有利 如果 賠他35K和解 法官判刑法30K 那我就要賠60K

那如果沒有先和解 法官 會一起判刑 還是分開判刑 那如果分開 30K或是兩樣50K ?? 我到底該怎麼做

KO您好:有關【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有告訴人,則可以先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若調解有成立,則法官原則上會給予緩刑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葉沁 104-01-15 09:3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被騙了錢匯過去賣家的指定帳戶後

我發現不對去報案

當時是以騙我的人跟帳戶人為共犯的概念下去報的

然後因為那個人騙了很多人

所以有人就收集了我們這裡被騙的人的帳戶資料 放到購買的網頁去詢問看是誰的帳戶

晚上時就有人跳出來說我匯款過去的帳戶是她的

然後我聯絡上她 核對金額跟匯款時間

都確定是我匯過去的

她已經有要退費給我了

可是我報案後她的帳戶以凍結

要解凍才能退給我

那一定要等到開庭才能和解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式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5 10:21
Dear 葉小姐, 在此種有多數債權人之情形,法院所做的行為是凍結該人頭帳戶,雖然她願意全數返還,但該帳戶內可能還有其他被詐欺之人匯過去的錢,所以最後係以比例償還(如其帳戶內的錢不足以支付全部之債權),您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屆時法院會列做一份清單,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謝謝!
maya 104-01-15 08:34

1、我是告訴人、律師提告時收了我兩筆費用、說說兩種不同。期間不是忙開庭就是出差高雄開庭……甚至出國。第一次偵查庭時律師已檢查官很難搞……要我離開法院等後通知!再來就叫我合解、對方願意分期給!內容對方提出!我並不同意。第二、傳票來時:他告知這是他要求和解調庭、要我馬上蓋同意。我說我不同意。偵訊時我還沒宣誓……我的律師不讓我講話機會直接告訴檢官、我要調庭直到簡察官說她有話要問!他才沒再說。請問我的律師對嗎?犯的是什麼法條!我是否決定換律師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5 10:08

Dear Maya,

依據律師倫理規則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律師為當事人承辦法律事務,應努力充實承辦該案所必要之法律知識,並作適當之準備。

律師應依據法令及正當程序,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對於受任事件之處理,不得無故延宕,並應及時告知事件進行之重要情事。

第二十七條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不得故意曲解法令或為欺罔之告知,致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之期待或判斷。

另依律師法第25條:

律師如因懈怠或疏忽,致委託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除此之外,律師受您的委任,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又係您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人不得違背委任人之意思而為行為,否則依不完全給付及委任關係(民法§544),您對於其處理之過程及結果應使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5 10:15

另,關於您是否要委任其他律師一事,仍應由您衡量後自行決定,當然您可以先跟不適任的律師解除委任。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如需服務歡迎聯繫,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5 13:59

同上姜大律師所言,律師基本上應盡力與當事人溝通並在尊重當事人與評估當事人最佳利益下去調和,你若是認為與律師間與無法溝通,則可考慮終止委任並更換律師

尚好 104-01-14 22:29

請問我在10年前有一次的車禍案件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之後,和解書上有寫分期付款與金額,但是和解後一直找不到人錢也都沒拿到,現在整理東西後發現這張,不知道過那麼久了還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15 07:06

您好!

車禍侵權行為請求權經調解成立及法院核定後,請求權時效為五年,依您所述情況,該請求權可能已罹於時效而消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月 104-01-14 21:32

請問

我昨天因為車禍.直線彎道無叉路.對方好像是要從內側超車.我是前車先到彎道.對方撞到我左側中間.摔倒.我沒摔倒...後來請警察來我酒測0.31對方無

然後我做完筆錄在那過夜隔天有開偵查庭.檢方有問到傷害的問題我說我因為酒駕所以有想說和對方和解(雖然感覺起來是對方追撞我).檢方就說再通知.說我可以先走了

然後我有聯絡對方想和解傷害的問題.他說這兩天再找時間叫我去他家談...

請問這樣...處理程序應該為何較好?

阿跟對方談和解...價錢大概為?(對方是機車左側擦傷以及左側手腳擦傷挫傷).如果對方價錢開太多.該如何是好?

還有就是...我0.31...大概會被判?(我無酒駕紀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構成酒駕,會有刑事責任

2、建議您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並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之後,再進行和解即可。

 

jack 104-01-14 01:43

我在98年幫前男友作保(我名下有動產),因為他任職的公司要求他提供一名動產證人,不料他在任職期間挪用250萬公款,並被公司免職,依侵占罪被判刑.並附帶民事賠償180萬,該公司也對我取得債權兩筆(法院通知無人簽收),一筆180萬第二筆70萬,(並未執行我也不知道有這件事).

該公司99年獲得保險公司員工誠實保險理賠金140萬,並與前男友簽和解書,議訂賠償不足款以76萬計(分72期償還),前男友依約償還至103年3月(已償還34萬)後因無工作收入,未繼續履約償還.

         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代求償權,向前男友追討不到,就來查封我的動產,並限制登記在案,要我代為償還140萬,目前在協調中.

不料前男友的公司103年10月將債權委外處理,以98年取得之兩筆債權憑證(共250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下我帳戶內之現金存款及股票多筆,加上扣薪1/3.我有至法院提出異議,後有更正債權金額為100萬元.另外有提供保證金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但被駁回,目前上訴中.

現在我有提出異議之訴,主張前男友與公司簽訂之和解書76萬為新生債權金額,且已經償還34萬,未收償金額應為42萬.

該公司主張原債權金額為250萬扣除保險理賠140萬及前男友已償還之34萬後加計利息尚有100萬債權.

 新生債權產生後原債權應消滅才對,另外前男友後來再簽的和解書我也不該還要負責吧?因為要開庭了,我沒錢再請律師,法扶會的資格我也不符合,才想到上網求救!不知該引用甚麼法律條文才對?

沈恆 (沈律師) 104-01-14 03:35

您好!

公司只能再請求和解後未償還餘額42萬元及利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ner 104-01-13 13:11

傷害和解後   如果和解內容不是撤銷告訴   請問多久內還可再提告?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3 14:46

您好!

從知悉傷害行為人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ner 104-01-13 18:20

律師您好

事發那時候我有提告   然後經過1年的法律程序以後

最近已經和解

和解書上並沒有撤銷告訴  僅是一般的和解(僅約定放棄其餘一切請求)

 

請問

我如果要再提告和解後起算 有多久的期限內可再提告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時既然有提告,且本次和解也未撤告,則當初之提告效力應該仍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3 23:39

您好,若之前已提告訴,只是在提告後有另外的和解行為,但和解內容不包含撤回告訴,則案件還是繫屬在地檢署唷!

當然若之前根本沒有提出傷害告訴,現在才要告,已經超過六個月的追訴期,就不能告囉!

別鬧了 104-01-13 10:07
不好意思請麻煩各位律師了 在去年的三月二十三號, 發生車禍! 當下是綠燈已久, 我騎乘機車專用道時, 在我的左手邊有一位阿嬤前面有另一位騎士 突然的被壓到左側以致雷殘, 阿嬤聲稱是我們撞到她的 可是我跟另一位騎士感覺很莫名其妙 當時太緊張了以致聽阿嬤的話私下和解沒有報警 我也盡我的能力帶阿嬤去看醫生 而她的家人來時硬要說我們撞到她的 並要我留資料給他們 看完醫生後阿嬤也說沒事了 我過幾天之後又去看了她 我確定他跟我沒事只是吃飯困難而已 但到了今年她突然跟我們要求賠償各一萬 還說總不可能幾千就了解了吧 還說她女兒是律師呢 感覺被威脅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3 10:27

Dear 別鬧了,

 

當時和解有簽和解契約書嗎,如果在警局和解通常會簽一份制式的和解契約書,所以請詳看當時內容是否有被害人須放棄刑事告訴、民事請求權之字眼,如果沒有,那麼侵權行為時效是兩年,雖已逾越刑事告訴期限,她仍然可以對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姜大律師所言外,本文認為,您對於該事故究竟有無責任、請求金額的相關明細、診斷證明,仍應該進一步釐清

2、倘若對方可以提出相關事證,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反之,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說。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3:58

1. 依您所述,本案發生迄今似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故對方若現在才提告刑事,應會被以逾6月期間不起訴。

2. 沒有報警,若又無其他行車記錄器畫面等為證,除非先前認一方有坦承疏失且有錄音(影)或其他人證明,否則要釐清肇責恐有困難。

3. 10000元的要求包括為何?這都可以跟對方要求回應,供參。

laifu 104-01-12 22:5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75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若您受超過六個月之有期徒刑,即有可能撤銷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2 23:1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不知道對方有無受傷,有受傷最好能和解,因為肇事逃逸縱為己方無過失亦可構成。

當然實務上實務上會看雙方碰撞位置等情來研判你是否知情,如果確實不知道有碰撞之情,

就主觀上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的故意。不過這個就要在檢察官前面接受很細的詰問,檢察官也會詢問在場的其他目擊證人以及查看碰撞情況,車損程度等等作為判斷,總之,就要真槍實彈的辯論,避免被凹或被突破。

若有疑問可賴ncc101ds聯繫,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十年檢察官資歷的邵勇維律師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2 23:42

對方若有受傷,該部分建議和解看看可否處理。

關於肇逃部分,若不知肇事時有致人死傷,可嘗試爭執看看。

SYU 104-01-12 15:40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2 2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補報案並且製作筆錄

2、可以明確告知希望的和解方式,並且請對方不要任意撥打電話造成捆擾,否則可能涉犯社維法或是強制罪。

SYU 104-01-12 15:19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milk 104-01-11 12:45

有位朋友目前是大學三年級,她在宿舍跟一位同學住同一間寢室,在未經同學同意下拿了櫃子裡的9000元,事後朋友立即歸還,兩人決定和解,但想請問的是:就算簽了和解書,那位同學若還想追究,請問朋友是否還要提心吊膽過生活?

首先就要看被害人的心態
再來就是要在和解書上面,合法、有技巧的寫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所詳談或電話諮詢本所律師
所址:臺北市信義路4段391號12樓
電話:(02)2758-7681、0979048985

milk 104-01-11 17:12

 因為明天就要寫和解書了,請問有什麼要注意或是可以維護朋友自身權益的嗎?
由於都還是學生,不想留有紀錄,請問寫完和解書後,對方還能以此威脅嗎?(因為對方的態度是目前願意和解,只是聽說個性有點古怪怕出爾反爾)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1 19:19

您好,

雖然事後已將該9000元返還,然而過程中已有持有之變更,故仍合致竊盜罪之構成要件,若對方欲提告竊盜(非告訴乃論),仍有可能被起訴。

至於談和解後,受害人仍然可以提告,但若和解書上有「放棄刑事告訴」等權利之字眼,則只是受害人單方面違約之問題。違反和解契約民法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不影響其提告之權利。

milk 104-01-11 21:03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雖然事後已將該9000元返還,然而過程中已有持有之變更,故仍合致竊盜罪 ... (恕刪)

那是不是就算畢業後,也有可能突然收到被告訴的可能性.....
如果只能這樣乾等,有神麼辦法嗎....因為我朋友是初犯,且也PO文公開道歉,加上被害人提出的要求(搬離宿舍...等等)都有遵守及簽約。有神麼辦法嗎?看他每天這樣擔心,其實很不忍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和解,既便事後檢察官偵辦,仍有相當大的機會會以緩起訴來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lk 104-01-11 23: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和解,既便事後檢察官偵辦, ... (恕刪)

請問對於和解書內容有什麼需要注意朋友的自身權益嗎?

milk 104-01-12 19:55

請問律師:竊盜追訴期多久,和解部份多久?直白的說,既使他現在簽下保證不再犯的證明書(上面是寫暫不行使刑事追訴權),畢業後對方如果心血來潮想告就告嗎.....?

欣欣 104-01-10 23:51

您好:

詳細是這樣的,去年一月份的時侯發生車禍,當下受傷骨折骨折部位在關節處,當下對方急於要跟我私下和解,但我不同意,且自行叫警察與救護車,當下對方也是知道我已經受傷住院,且在醫院做筆錄,期間六個月內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沒有請強制險做理賠,所以決定提告,前提下交通初判表顯示我為主幹道,對方為小路,且未停車查看後再前行,我方為無肇事原因;但開庭後對方不認錯,反覆說詞,最後申請交通鑑定,結果也出爐了,我方還是無肇事原因;第二次出庭後決定進調節。

調解調解三次,對方請律師(似乎是親戚或朋友),第一次我要求賠償30萬,其中十萬是精神賠償,其他工作損失賠償,但對方律師要求我提出工作證明、醫生證明等等它們要的資料才要賠(感覺又是把問題丟給我),第二次要開之前,因為本身是做網拍生意,所以短短一個禮拜內要準備好給他們時間上是不夠的。所以有簡訊給對方,因無時間,無法提供等等。對方回說他交給保險處理,詳細第二次再說;但第二次他完全處於裝傻狀態,一直要我們的資料,連員工資料他也要,兩個小時都在聽他說他沒錯等等,最後又說給保險處理;保險電話催了好幾次,態度惡劣到第三次才回覆我初估賠多少,顯示根本沒處理,對方態度也是保險有賠就好他為何要陪。最後決定調解不成。

現在就是要面臨刑事開庭和民事求償。不知道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民事刑事都需要請律師嗎?和民事求償需準備什麼資料。因為在車禍前是我預估要辦營登,但因為受傷無法前往,到傷好後才有辦理,此方面是我的薪資部分,但對方質疑為何我受傷還會有收入,根本不用賠。但是主要我的工作是和廠商聯絡,行銷方法等需要用腦的工作,並非出貨等等。可否用同期我現在的營業額和之前的營業額作為資料提供比較,但未營登是否得不到求償。對方律師在離開之前還說不要用刑事民事,但重點是對方連開口要殺價的意願都沒有,甚至還說「妳受傷是不會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嗎?而且要看不認識的人很奇怪吧?」絲毫沒有任何悔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惡言相向,但感覺就是被對方壓著打,事情都快一年了,每次都覺得很恐懼害怕。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謝謝您

 您好:

縱使沒有辦理營登仍然可以有機會請求工作損失部份之損害

重點是如何舉證的問題(至少要有醫生診斷證明記載宜休養期間)

由於民事賠償訴訟涉及法律專業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30

您好,基於民事之舉證責任分配,建議您將損害具體羅列。

簡單 104-01-10 21:29

學校課程專題製作及畢冊製作分組成員,

組員含我在內有4人。

近日在組員聊天室內其他3位組員以負面言詞

批評及鬧事拆組表明不再與我同為組員,

其中對方言論內容含有"看你他媽多屌""就必上你的那張厲害嘴"

"不是很臭屁"等負面性的語句,

並且於社群網站上公開po網影射,

其內容含有"總是傲慢自大""沒品德的人是不會有好結果"等

不實毀損名譽的內容,且文章標註了組員。

對方雖然沒有明確的寫出名稱,但第三方的人可以從文中看出是針對誰,

因為畢冊製作及專題製作的組員都是同樣的陣容,

並且可以從標註的成員推斷出文章所指的對象。

請問這樣能以構成誹謗罪嗎?

如果能以構成而不希望提告改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道歉和解

這樣行得通嗎?

懇請請各位律師大大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1 1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可能涉犯誹謗罪。

2、可以先發函處理,且此類案件屬於告訴乃論,須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問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2 13:28

可先以存證信函方式要求對方道歉,再視對方回應情決定是否提告,惟就如上開曹大律師所言,要注意告訴期間。

chener 104-01-10 17:25

有一個人傷害

我當初有提告   

經過法律程序已經過1年了 

這幾天在法院和解  

請問這樣還能再重新提告嗎? 

(和解到現在不到1個月 聽說追訴期是六個月)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0 18: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提告了,除非有撤回或是經過檢察官、法院給予處遇,否則案件仍然係屬中,無須從新提告

2、倘若已經撤回,則因為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無法再行提告

chener 104-01-10 18:3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提告了,除非有撤回或是經過檢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第一條的意思是說

傷害和解  不等於撤告嗎?

所以我現在什麼事都不用做  對方還是會被判傷害罪的刑罰就是了?

不好意思  對其法律程序仍然不太理解!

麻煩您給予解釋一下 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0 22:37

您好,須看您和解之內容是否有包括撤回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您和解書之內容而定,若無撤回刑事告訴,即可繼續提告之,若有撤回刑事告訴,除非有和解無效之事由,否則似難以再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1 12:38

您好,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之規定,「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本案中您已於一年前提告,若根據和解契約書之內容在加害人履行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後(例如給付一定之賠償金額),您必須撤告,除非當初簽訂和解書時您有被脅迫詐欺等情事,即可得撤銷和解契約,不過如無上述情事,則依據契約嚴守原則,您還是有撤回告訴之義務。(當然,如果契約上僅約定放棄其餘一切請求 等不確定字眼時,則另當別論)。若您目前想要毀約的原因是因為對方未履行其給付義務,則只剩下強制執行的問題。回答不盡之處,歡迎來信詢問,謝謝!

chener 104-01-13 18:29

律師您好

我們的契約

僅有約定 "放棄其餘一切請求"

所以我想請問 如果 我要再就此一傷害提告的話 有多久的期限可以這樣做呢?

感謝!  也感謝顏律師 與房律師 !你們的講解讓我清楚很多!

秋蘋 104-01-09 18:25

先生跟一個十五歲的女孩發生關係被告性制主妨礙

現在雙方以達成協議要簽寫和解

但是檢察官以結案送出現在等法院審理

如果想要緩刑該怎麼爭取?

他沒任何案底第一次犯罪這個案件!

我們應該怎麼做,拜託幫忙求解 我有兩個小孩要養我沒工作能力要工作也沒人可以故小孩我又沒積蓄,希望我老公得到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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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02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機會非常高!

秋蘋 104-01-09 20: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 ... (恕刪)

這樣緩刑機率大嗎?

秋蘋 104-01-09 20:1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 ... (恕刪)

謝謝,但是不需要做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得到緩刑,一定要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一般刑事庭也會移送調解,該您們有調解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爭取緩刑

並建議應正式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本所有多項為當事人爭得緩刑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mika 104-01-09 10:42

去年三月發生車禍, 車禍隔天對方要求先賠償機車修理費,當時已跟對方說等車禍鑑定出來, 初步分析出 來是無法分析肇事責任, 有跟對方說,但對方堅持賠償 ,要求賠償金額一百多萬, 對方說是醫藥費加上精神賠償,但可以走路一切正常,對方說他肋骨斷裂無法正常走路等等, 但看起來一切正常, 調解調解不成 偵查庭也無法和解

請問該怎麼解決

澳素人常會以刑事來逼迫不合理的和解賠償金額,如對金額真的無法接受,也可選擇不和解,在民事賠償訴訟時針對對方提出的各項請求來答辯,縮減賠償金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請先搜集對方沒事的證據,有的人進入訴訟後會躲起來然後拿出一堆醫生證明,如果有機會搜集你不搜,進入訴訟後他堅壁清野你就搜不到了。

二、調解前找個律師查些判決給你看,了解一下勝負可能,行情約多少等,知道最壞情況才能預做準備。在調解時才不會被漫天喊價。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就對造提出不合理的【賠償金額】,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可選擇不和解,俟於【民事賠償訴訟】時再對其所提出的各項賠償金額事項,逐項審計藉以爭取合理的賠償金額數,以上回覆倘若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33

您好,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以證明其確實有損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要求對方提出相關發票單據資料,證明其損害之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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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09 09:24

律師您好:

前幾天騎車在板橋發生一場車禍,由於超左前方的機車超車不慎,以至於和機車有小擦撞(我的後照鏡不知道撞到他哪邊 應該也是後照鏡不然就是把手),由於後照鏡當下是被撞歪的,也沒聽到後方機車有摔倒的聲音,便繼續騎乘至下一個路口紅燈(與肇事地點大約距離200-300m),在當時有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撞到人,對方摔車了,我便在旁邊停車準備打電話報案時剛好有員警經過,便告知員警自首我騎機車撞到人,並詢問過來的時候有看到對方的情形是如何,該員警說沒有但是要留下聯絡資料,後來又有兩個巡邏員警經過,該員警便詢問經過的那兩名員警問說剛剛有看到車禍嗎?那兩名員警也說沒看到,接著該員警抄完我的通訊及駕照上的資料後便跟我說:如果對方報案的話會通知我,那如果對方沒報案的話就算了。

隨即離去,因為趕時間,所以也沒有繞回去事發地點了解當時情況。直到當晚某分局的員警打電話過來說因為我有肇事,所以需要做一下筆錄,做完筆錄也打電話向對方詢問和解的事情,但對方目前卻不願意打算有和解這條路,也就是說要走法院這條路,因為承辦員警跟我說我可能有涉及"肇事逃逸罪",當下覺得不妙!
按照時間推算,我報案的時間應該是比對方來的早,再加上該員警也跟我說若有是會通知我,若沒事的話就算了,便叫我先行離開,於是我就傻傻地離開了沒回去,現在覺得欲哭無淚,想請問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23:3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有爭議,因為您雖然跟員警說明可能有車禍,但是您並沒有回到現場,致令車禍事故不明。 2、建議應該盡速找出之前留下您聯絡方式的員警,並以此證明並無肇事逃逸的故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0 07:09

您可以了解一下您是怎樣被查到肇事的,如果是因為您當初主動留資料的話,那應可認為是自首,惟無論是否,建議您儘快找到當初您留資料的那名員警,以資證明您並未逃逸,以上。

瑪莉 104-01-08 14:29

律師您好,麻煩您協助以下案件(有點冗長,麻煩您,謝謝)

我爸於2014/11月因酒駕機車擦傷,傷者是34歲的女生,當晚有慎重向對方道歉,對方小腿縫4針,我們也表達車損及體傷都由我們負責,我們每隔2天電話慰問關心~對方有要求我爸到她家當所有人面前道歉,我爸媽前往時,對方讓我爸媽在門外站15分鐘才願意開門讓他們進去,道歉完當下要求先付機車修理費,我父母有提在警局當天是說好和解時一併給付,對方不高興的接受‧有一次慰問時我發有問會不會太頻繁打電話,對方有說我們問的有點頻繁~我媽問看對方傷勢穩定,詢問是否有易願前往警局和解,當天對方臨時反悔‧隔2天我們有再詢問對方傷勢,對方表示等拆線後跟我們連繫,約1周後對方說縫線的傷口因醫生清創問題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她住院三天,我們先詢問她的醫院後有建議她轉往台大認識的醫生,並關心他傷口狀況,但因家中長輩及爸爸出差外地工作無法到院慰問,可以探訪的時候對方說她已出院,我媽又跟對方道歉,對方說大家好聚好散,隔天接到警局說對方三天前已經提告傷害過失,要我爸去做筆錄,後來我們天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說我們毫無誠意且無慰問所以提告,出示清單如下

1.車損1,1000,車禍當時照片僅左側車殼擦傷,對方外殼全換、燈照後視鏡、中柱及側柱(對方車子當實是可以立著的)

2.安全帽1000

3.一共請19天無法工作工資,無請假證明,有醫生診斷書說宜在家休養

4.住院3天花2,0400

帳面費用57000

備註:和解後,傷口後續醫療及中醫、醫美共25萬

第一次對方開價30萬元整

第二次對方開 目前帳面費用和解後,傷口後續醫療及中醫、醫美及精神賠償共20萬

第三次17萬

請問我們是否要上法院讓法官判呢?因為我爸3年前有酒駕自撞無人受傷,此次屬累犯,此次酒精為0.44mg/L,如果由法官判決有可能易科罰金嗎?我們這樣上法院法官如果判決可以易科罰金加上請律師及僅有能力賠償對方8~9萬元總金額,這樣金額會比17萬和解金低嗎?

我們有誠意去解決,但對方在調解時一直說因為酒駕,所以我們要全部負責,還不願意讓我們分期,感覺誠意是由金額高低來看..讓想讓事情和平落幕的我們很無力,麻煩律師協助分析,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8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認為比較有爭議的應該屬於中醫、醫美精神慰撫金的部份,財損的部份則應該扣除折舊。

2、刑事的部份可能涉及不能安全駕駛及過失傷害罪,建議應該取得初步判定表並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3、建議至少應該委請律師撰擬狀紙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8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易科罰金之部分為交給國家的,您仍須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可與被害人嘗試達成和解後,再向法院請求較輕之判決;除非對方和解條件不合理,刑事部分向法院說明對方不合理之處,非無誠意和解民事部分,針對雙方過失比例分配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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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告人之目的在於獲得檢察官起訴被告,以追訴犯罪,若您不到庭,又未委任告訴代理人出庭,就失去在檢察官面前表示意見之機會,建議您謹慎考慮。

Elena 104-01-06 20:46

我妹於12/9車禍,有台機車應該是要過她的車,但沒過成功,結果在右後方擦撞到她,結果她摔出去,當場倒地不起,他後來在前方一百公尺有停下來打110,但他沒有等到警方和救護人員到現場就先行離開,所以仍肇事逃逸。妹妹這次因頭部先著地,所以除了有腦震盪外,還傷到第三對動眼神經,導致右眼皮上不去外,眼球也無法正常轉動了,然後眼球也外斜,問醫生多久會好,也沒有肯定的答案,我現在覺得比較疑惑的是,一般來說,不是都會先找我們私下和解嗎?他也沒有,我們有做過機車鑑識,但報告還沒出來,他是不是在想說,說不定鑑識比對有利於他,可能判定責任錯不在於他,抱有這心態,所以遲遲沒和我們提到賠償部份,我也擔心,如果鑑識出來真的對他有利,那我妹妹怎麼辦?她現在因為眼睛這樣,也沒辦法工作了,都只能待在家裡,如果求償部份,金額大概是多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在我方有受傷之前提下,只要對方有過失,不論我方是否有過失,均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且於本案中,對方有肇事逃逸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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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7 11:01

Dear Elena,

很抱歉這麼晚才回覆您!關於一般的車禍案件處理,在警方受理後會製作車禍現場事故圖,並要求兩造在該事故圖上簽名,並依據車禍現場事故圖送車禍鑑定委員會即車鑑定責任歸屬。至於金額的賠償部分,會視被害人年齡、專業以及所從事工作是否與受傷部分有高度關聯。例如被害人若從事設計師此種非常需要精密地看、繪圖及製作都須用到視力,則視力受損將直接影響其專業以及收入,又若被害人年齡輕且該傷害已屬不可逆之傷害者,則可依平均壽命計算。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ukini 104-01-06 18:55

請問我在沒有畫中線的道路上,我為直行車對方為左轉彎的機車路口對方靠著左邊左轉彎(路口為三叉巷口),我為直行下坡右轉的車輛,道路上沒有紅綠燈及中線,但我看到對方左轉(靠著左邊)衝著過來,我急煞停止後被撞上左前車頭,請問一下,這肇事責任歸屬為何?雙方沒有甚麼受傷,我的車子比較嚴重,另外對方遲遲對於理賠無法達成和解狀態,請問如何運用法律的方式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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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ini 104-01-08 2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

1.在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尚未出來前(要等30天左右)是否可以自行先修復汽車損壞的部分? 因對方(機車)並無保險理賠,所以保險上是沒有任何理賠的問題存在

2.在口頭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問題,請問訴訟所產生的費用是否也能在算在求償的一部分?另外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謝謝

 

kukini 104-01-08 21: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謝謝您的回覆 !!

kukini 104-01-10 21:51

您好,

想請問

1.在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尚未出來前(要等30天左右)是否可以自行先修復汽車損壞的部分? 因對方(機車)並無保險理賠,所以保險上是沒有任何理賠的問題存在

2.在口頭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問題,請問訴訟所產生的費用是否也能在算在求償的一部分?另外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謝謝

小範 104-01-06 03:44

上個月我朋友喝醉酒在路上看到一位穿短裙的女生

當時他酒醉還沒醒的情況下 沒有想很多就跑過去 掀女生的裙子

有觸碰到被害人的屁股 請問這樣算強制猥褻罪嗎 還是性騷擾罪呢

那請問律師這樣算公訴罪嗎 如果不是公訴罪 是否只要跟對方 和解

就不必跑法院了呢 可以對方已經有報警了 會送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6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犯趁機猥褻罪及性騷擾,屬於公訴罪,倘若報警處理就會先由檢察官偵辦,再進法院,不論是否和解(趁機猥褻罪部分),且會通知就學之學校或是任職之公司開性平會討論懲處(性騷擾的部份)。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44

 猥褻罪比較重,

騷擾罪比較輕,且是告訴乃論之罪,

要用哪一條罪名要看檢察官,

如果是猥褻罪,那和解也只能緩起訴或減輕刑度,

如果是性騷擾,和解後對方撤告的話,檢察官會不起訴

104-01-04 05:03

律師抱歉.. 標題打錯了  是"已提告"~  打成"提高"不能修改....

各位律師您好,

在1/3號晚間7點多時  被人盜用了Facebook帳號

被更改了密碼

 

我是晚間11點多才發現的 於是我用手機找回了密碼 並且更改掉

他七點多改我的Facebook密碼時 有信件寄到我的yahoo信箱

上面有顯示他更改我的密碼 以及他的 作業系統 , 瀏覽器 , 【IP位置】 , 以及他的預估位置 是在中部    (本人住桃園)

本人看到後 就截圖列印 到派出所報案 也填寫了三聯單 

由於他有更改我的密碼 是否 也觸犯了359條呢..因為三聯單上面 只寫了妨害電腦使用..

因為覺得隱私以及個人資料都被人看光了 所以很擔心

還有鎖起來的照片很怕被拿去做什麼事情

 

想請問幾點事情

一. 我是告訴人 將來如果開庭 是到被告人戶籍地嘛   ?

二. 妨害電腦使用罪 所要承擔的訴訟金額會是多少呢.. 需要請律師嗎 ..  本人經濟能力不是很好

三.如果將來到法院 會需要承擔龐大的裁判費 或者訴訟金額嘛..

四.如果找到被告人或者被告坦承罪刑 是否能提出相關賠償..刑事案件什麼情況下轉成民事賠償..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是要開庭前呈上還是開完後呢

或者私下和解時...

以上五點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本人是第一次報警提出告訴並非是為了賠償金而去告人

凡是有因必有果 既然做錯了事情就必須承擔固有的懲罰

facebook裡面有很多鎖起來的私事及前女友照片

我覺得就像睡覺時 被人偷偷的從頭到腳看了一回 讓我感覺很不舒服

前女友現在過得很幸福好事也許將近 不希望那些照片外流在外面影響他們

(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偷偷存檔)

 

以上都不太了解 都是從上網看的 .. 怕因為告人 所要承擔的金額會好多

還有許多刑責上面的疑問 希望能幫幫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4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一. 我是告訴人將來如果開庭是到被告人戶籍地嘛?

桃園及台中均有可能。

二. 妨害電腦使用罪 所要承擔的訴訟金額會是多少呢.. 需要請律師嗎 ..  本人經濟能力不是很好

若您欲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告訴狀及出庭,即須負擔委任律師費用

三.如果將來到法院 會需要承擔龐大的裁判費 或者訴訟金額嘛..

提出刑事告訴無裁判費訴訟金額。

四.如果找到被告人或者被告坦承罪刑 是否能提出相關賠償..刑事案件什麼情況下轉成民事賠償.. 

被告遭起訴後,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是要開庭前呈上還是開完後呢

或者私下和解時...

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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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 104-01-03 21:47

朋友是學校的普通教職員,六十幾歲要準備退休了,身體很不好還有一隻腳殘廢,
學校有一群同學抽菸,他去勸戒菸結果引發那群高中生不滿,
結果他們其中一個女生就說我朋友對她性騷擾

學校被女方家長投訴要他去付錢和解 他說他根本沒有所以不願和解
檢察官和性平會跑來調查那群學生一致供詞說有性騷擾
甚至女生家長還說有看過他摸女兒的頭


我朋友很冤枉,一生清白等退休卻遇到這種事情
從頭到尾就是那群學生說的當證據
檢察官還說他的傷是裝的沒這麼嚴重

最後一審還被判刑三年.....


現在他們家陷入慘況根本不知道怎麼辦 律師說二審只能先要求要測謊

我覺得很奇怪要是被摸的話不就驗指紋就好了
我朋友就無法否認了阿
他們什麼證據都沒有 也不願做測謊 開庭又答不出話 只說很難過

完全不知道要怎麼才能讓法官相信我朋友是清白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性騷擾一審判3年算是很重。

2、證據方法上,就是測謊、證人或是監視錄影畫面等。證人必須透過交互詰問來彈劾證人證詞

3、上訴的部份,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haosen 104-01-03 03:48

請各位律師大大解惑也

我是原告,告對方(管委會財委)偽造文書,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確定是偽造文書!

和解之後,其內容是要公開書面道歉並取消管委會財委津貼3000元至任期(103年7月至105年6月)結束為止,大樓規約明確有寫任期時間,所以我並沒說要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結束.

結果12月31日公開書面道歉,內容竟然寫104月1月至104月12月任期結束,那剩下的6個月是要繼續領嗎?我有提醒對方請修改,目前尚未更改?

道歉書要貼在公布欄然後拍照寄給檢察官,證明有公開道歉,如果對方執意不修改,這樣和解能算正式成立嗎?如果我拿大樓規約給檢察官看,表示對方沒誠意,我對被告的行為感到不齒而要讓被告真的受到法律懲罰(不和解了,讓她直接受法律制裁),我的動作要如何處理?

備註:被告緩刑一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何和解?和解書還是法院和解?

2、可以用狀紙的方式陳述,讓檢察官知悉我方希望對方遭受的處罰。

 

 

 

蔥哥 104-01-03 01:48

各位律師

前幾天發生車禍

運氣不錯有找到監視器

我們是被告,綠燈直行下被紅燈的撞

當下有下去扶對方詢問傷勢

不過對方說沒事沒怎麼樣我們有事就先離開了

但現在卻收到警察那邊肇事逃逸的單

想詢問一下是否有可能爭取到不起訴

因為查了一下如果和解的話至少也是緩刑也有案底

而且對方目前開口是六位數,不知道是否合乎正常行情

Thanks

肇事逃逸係指「於發生車禍事故後,肇事者未下車察看情形或是處理現場,並且立即離開現場之行為」。刑法 185-4 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回覆您的問題,倘若仍有不解,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你所述情況經查類似判決,有無罪前例。惟仍需視證據情況而為決定。

二、無罪判決代表已被起訴。

三、倘欲爭取緩起訴即代表認罪,但緩起訴後比較不用跑程序。

四、有人爭清白,有人省時間,請自行選擇。

五、我的價值觀是沒犯罪的話不要認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肇事逃逸是沒有辦法和解。能夠和解也只是傷害罪的部分。

二、樓上楊律師說的很對,這個案子有無罪的空間;但是目前法院實務的看法,未停留在現場,未向警察機關報告,未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刑事一審判決很有可能獲致有罪。建議你先和解傷害的部分,再爭取緩刑,空間會較大。

三、建議你先與律師一起釐清當時車禍經過,以及現場處理的情形,證明自己是否已經盡了「協助處理車禍事故之義務」(刑法第185-4條)等問題。

張祐豪律師
02-27587681
0979048985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本件關鍵即再如何證明對方有說沒事而同意先離開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錄音錄影或證人就會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