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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 104-02-08 16:40

前陣子在FB某個大公司的討論區被人用不堪的字眼辱罵

我留下資訊要求對方於期限內道歉,但對方並沒有道歉

後來到警察局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於這幾天收到警局電話,警察說被告想要和解

我想請問和解的方式與求償的合理範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8 19:34

可由雙方約在警局由員警見證下和解,記得書立和解書,載明和解條件與履行方式,至於條件如何這要視您個人而定。

104-02-08 03:13

我想請問公安意外有人死亡,然後家屬想要的和解金額如果無法達成,每人在法律訴訟間,名下財產會被凍結及動產查封嗎?

然後因為有a建設公司和b承包商及c在承包商(也就是死者的老闆),如果因為無法達成協議而提告訴訟,可以不提告c在承包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01

您好!

1.原告如果提出假扣押或未確定的判決已有宣判假執行,則被告財產有可能在訴訟期間遭查扣執行。
2.原告可以決定要列或不列何人為被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被提告假扣押,仍需視對方的選擇,基本上原告可以主張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37

若對方聲請假扣押並獲允許,當然有被扣押之風險。

Eric.L 104-02-07 10:05
請問我去年網購詐騙ㄧ萬多元 詐騙集團被抓到了,前陣子有去開一審庭(不知背害人沒車馬費...) 這幾天收到對方律師寄來的和解書 上面寫說要賠我4000元分兩期 我覺得金額實在太低了 被騙一萬多加台北高雄高鐵來回還有跟公司請假 我想要求2萬元 請問我是不是就不要理會那張和解書 還是要怎麼做呢 法院會開二審庭之類的嗎 沒碰過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和解書倘若您同意,只需要簽立並交給對方就會生效。

2、倘若您認為和解金額過低,可以與對方聯繫,否則就必須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小c 104-02-06 10:50

朋友幾年前和A小姐有債務的問題

後來A小姐告朋友詐欺

朋友是因為郵局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後才查到是A小姐到警局備案告詐欺罪名

朋友因為與A小姐聯繫不上全憑印象陸續還了帳款幾萬元

就這樣以為事情到此為止

前二天朋友在工作的地方接到一通自稱是某警局偵查組的電話說要查身份

並問了朋友一些資料

家人事後仔細想想覺得有異查詢對方的電話的確是某警局的號碼

才驚覺會不會是當初A小姐告他詐欺的案件沒有撤告

他與A小姐也沒有書面上的合解

於是上了警政署的網站一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有二年了訊

不斷查尋資料才明白自己應該是未出停所以被通緝

但他在台北工作戶籍地在台南家人也都沒提起傳票的事

他當然不知道要出庭

請問:

1.在朋友未自行去報到前若被警察查到是否當場上手銬帶走?

2.朋友在台北工作戶籍地在台南,發出通緝的是台南地檢署,一定要回台南地檢署報到嗎?如果在台北的任何一個法院報到是不是會被帶回台南?

3.報到後是否就會取消被通緝?

4.朋友沒有前科,不是故意不出庭,有誠意和解而且也確實有還款並有留著當初的匯款單,這樣被羈押的機率高嗎?

5.如果可以易科罰金但金額太高的話可以請求降低金額或分期嗎?日後是否可以退還?

6.日後若還需出庭,傳票是否可以改寄居住地?如果不能改寄居住地那家人可否代收?

懇請詳細答覆,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通緝後,若要投案,可就近向警察或到地檢署、法院自行投案,通常會被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而交保回去,因為撤銷通緝通常會在投案後的隔天才會發文出去,所以隨時有被抓回來的可能,務必要向檢察官或法官拿歸案證明書。 提醒閣下關於通緝歸案一些要點須注意,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意見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諮議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小c 104-02-06 12:16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 ... (恕刪)

謝謝魏律師回覆!

再請問

直接到就近的法院投案不會再被帶回台南地檢署嗎?

投案之前有需要先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案號或其他事項嗎?

需要約時間還是隨時可以去投案?

會不會留下前科?

懇請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自動到案後,仍會移到發布通緝之法院或地檢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era 104-02-05 23:08

你好,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外婆在1/15早上遭後方摩托車追撞後送入加護病房

遺憾的是1/17凌晨5:08過世

所有喪葬費用約15萬

和解傳票上面寫說讓我們私下先和解

我媽媽跟對方說50萬新臺幣 可是對方說只籌的出30萬且是盡最大力

因為我舅舅沒有謀生能力,所有生活點滴都是我外婆打理,可是現在外婆離開了,媽媽也很煩惱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會開出50萬的賠償金額是要幫舅舅爭取生活費

另外對方摩托車強制險的部分是200萬,這個不能含在賠償金額內

我外婆82歲,肇事者18歲,半工半讀(白天上班晚上上課)

 

問題

1.如果我們要求的50萬而對方能力就30萬的話,這樣不達成和解,如果上了法庭法官判的比我們所開的價高,對方依舊付不出來,那個肇事者要被抓去關嗎?

2.同上題,如果判的金額比我們開的低,但是我們不同意,該怎麼辦

3.如果法官認同我們開的50萬,那我們可以先拿他們原先籌出來的30萬,之後在讓他們分期一個月付1萬嗎?

 

謝謝你們耐心看完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6 00:07

第一:扣除強制險兩百萬元不算的話,你們開五十萬元並不過分。但如果能和解的話,和解筆錄要寫清楚,強制險兩百萬元不含在內。

第二:你一月發生的事故,你們現在應該是在刑事偵查程序,應該是收到檢察官傳票。你們可以主張除強制險兩百萬元外,對方應另付五十萬元為和解金,其中先一次性給付三十萬元,然後剩餘二十萬元,以按月給付一萬元方式付清,並要求緩起訴附條件,亦即以損害賠償和解金之履行為緩起訴所附之條件,如果不按時履行,緩起訴撤銷。這樣的話,對方也沒什麼藉口說負擔不起了,之後一年八個月的每個月一萬元如果對方不付,那就是對方缺乏誠意,緩起訴撤銷也是自找的。

vera 104-02-06 12:23

 

 律師你好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 請問和解筆錄要怎麼寫?

應該在哪裡寫? 需不需要第三證人? 如需要應該找誰?

 

不太正常 104-02-03 23:10

晚上的時候,走在台17往台南那一側線上步行送菜,後遭摩托車追撞導致顱內出血住院,

出院後,因對方很有誠意遂同意和解,而對方的車子也須修理約九千元,請問我跟他可以因道路未裝設路燈,申請國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路段倘若屬於必須設置路燈的路段而未設置,造成損失,則可以聲請國賠

2、不過該次車禍事故必須賠償的人應該是肇事者,要請求國賠恐有困難。

 

 

Amy 104-02-03 15:33
104/1/16星期五我騎車上班在士林重陽橋上被後面一樣騎摩托車撞上。對方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我。我摔傷左腳膝蓋和大腿割傷。當下送醫急救和報警《路人甲幫我叫救護車和報警》之後我人在急診室。 對方和警察有來。對方說要賠給我車子維修費和當天急診費用和一個禮拜無法上班費用14000元《她自己寫的,寫完我們雙方都有簽名。那張紙在警察那》 在車禍休養一個禮拜內,對方打給我都是請我自己去富邦理賠《對方的強制險》而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我也自己去富邦的理賠部門理賠我的醫藥費《富邦的人也覺得怎麼是我去而不是他們的客戶一起來?》這就算了。車子維修對方付清了。再來14000元她這三個禮拜每打一通都是在砍價。她說我只有8000元,連急診費也包括在內。還說如果告上法院。法官也是會看索賠金額再決定。我納悶的是。她自己寫的和解書怎麼一直反覆無常。況且她都沒關心我、只是一直砍價。 現在我想提告。 我該怎麼做。 順序不懂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3 17:08

如果你們有簽和解書,可以持該和解書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和解金額。

ruby 104-02-03 12:51

三年前與前夫和解離婚,和解內容前夫是要小孩監護權,並要求我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8千元,而我是希望離婚,經法院訴訟和解後決定歸前夫,每月的一.三週禮拜五有小孩探視權,現在很想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女兒現在已七歲,因為前夫現在已再婚,也不住在家裡,女兒現在都歸前夫的媽媽在照顧,女兒說前夫現在是去台中工作,也已經再婚育有一女,前夫的媽媽現在也有工作,傍晚才會回來,但我不放心女兒從安親班回來四點在家沒人照顧,上次也說女兒視力有可能加深,前夫也沒帶女兒去看醫生,前夫現在都不太關心女兒的事,反而叫前夫自己的媽媽帶去看醫生,還有一次去接女兒,發現她坐在電視前看電視也沒人管,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像前夫這樣再婚又沒住在家裡,對女兒不是很關心,都丟給前夫自己的媽媽帶,前夫媽媽又有上班,小孩四點回家無人照顧,這樣我可以爭取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2、但是建議應該取得相關事證,以利將來訴訟進行,否則就只能傳喚子女到庭。

 

十八 104-02-01 16:03

想請問律師們一些工作上的事

我在店裡撿到客人遺失的錢包

但是當時時候已晚只剩我和店長

而我時薪較高屬幹部階級所以把錢包先放在身上

等到我事忙完我把錢包放在櫃台上但因監視器死角未拍出

且事後店長也說沒發現 然後調監視器說錢包一直在我口袋

但我早忘了那個在我口袋東西是甚麼

種種影像對我十分不利 我也真的拿不出那個錢包

我想跟客人談和解他們也不肯

請問我最有可能被判甚麼罪?會罰多少?會不會有前科?

順帶一提店長一直給其他工讀生看他分析的解果

說就是我拿的 請問他算不算妨害名譽

你觸犯侵占罪之嫌,應盡速與對方和解。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十八 104-02-01 16:42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你觸犯侵占罪之嫌,應盡速與對方和解。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 ... (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可是我們已經談過了

對方堅持說我有拿

只要交出就沒事

但我真的沒拿 可是願意擔下責任賠錢

對放卻死不願意答應說要等警察結果

且我現在打給失主他也不接

我完全沒有頭緒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8:24

您好,建議您在不認罪之前提下,與對方先行和解,以避免影像不利對您之風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1 1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嘗試與對方和解,避免對您不利之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普通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金。建議閣下速與對方和解,如需協助,請電0982-100565或運用電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絡。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2-01 13:06

律師您好

前兩天我朋友騎車要去載她妹妹,貪快且當時路上沒車,在轉彎處騎到對向車道後來才看到對向騎來一輛摩托車,那個路段因為屬於較偏鄉下的道路所以沒有路燈視線不佳,兩人閃避撞到了後照鏡,我朋友沒有受傷只是機車不能立中住,而對方跌倒在地,舊傷復發手折到,當時沒有目擊證人也因路段偏僻沒有監視器,雙方打算私下和解所以沒叫警察,只互留電話聯絡,後來隔兩天由當事人的女兒打電話賠償她的醫藥費及損失費用,因為手受傷不能工作要依痊癒的天數賠償他的損失,對方說他靠種花一天賺一千多塊,加上說因為痊癒力沒有年輕人來得好所以復原時間也較長,我朋友因為還是學生且家裡管得嚴所以不敢通知家人打算自己負責賠償金額,可是如果對方一直尚未痊癒拖至幾個月以上,賠償金額太高我朋友無法負擔,請問可以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Jammy 104-01-31 01:03

各位專業人士,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本人五、六年前曾因竊盜案被起訴判決緩刑兩年,期間無再犯且判決未撤銷,自覺羞愧並深深悔改,至今已重新檢討;但於去年,公司同事錢包遺失,後來尋獲後,調查監視器,發現我有經過該被丟棄之垃圾桶,且同樣地丟棄了類似錢包一物品,於是被以嫌疑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我曾經做了懊悔的事,非常珍惜這個機會,我堅決否認自己有做出違背良心的行為,之後出庭了幾次,從原本的簡易庭到現在一般法庭,中間當然有被告和解或認罪等等,但我堅持沒有就是沒有!我想請問的事:難道憑著模糊的翻拍畫面,我就成了百口莫辯的罪犯嗎?我以為我在每次出庭時都講的很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結果?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己嗎?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可以麻煩有經驗且專業的人士協助我嗎?!抱歉,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有該影片,似無法成罪,至於詳細的答辯,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之後進行答辯。

法律小學生 104-01-31 09: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因為你有前科  再加上有那個影片來佐證

             情勢對你不利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 很明顯會被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有關觸犯竊盜罪的刑事問題:

一、依據刑法三百二十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閣下如無竊盜主觀之犯意即可做無罪答辯,請審慎處理,建議應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不解,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成功處理此類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考委任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並未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0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anima 104-01-30 14:04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2014/8/17 騎乘黃牌重機行駛快車道.撞傷一位沒有走斑馬線的路人

當時路況是我方閃示黃燈.對方閃示黃燈.他站在快車道上被我撞上.因為那邊地方昏暗

所以警察來 給我的出補分析研判表上

我方肇事原因如下: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導致X小姐受傷

對方肇事原因如下:設有行人穿越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不得在其100工使範圍內穿越道路肇事

在幾個星期前2015/1/15第一次和解 但是失敗了

因為對方要求50萬的精神+工作損失賠償

後來對方自認有錯降至30萬 一直說自己是兩家店的店長三個月沒工作損失很大

對方受傷的醫藥費機車強制賠償

想請教一下

1.如果再一次調解 我方提出10-15萬做賠償是否合理

或者是說上告到法院 法院判賠的金額大約會在那裏

我是很有誠意想跟他和解 可是30萬金額實在太大了 實在拿不出來也不想杯前科 拜託請解答...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後續對造會以刑事附帶民事向您求償,屆時您的重型機車也許就會被拍賣,建議閣下與對造和解較妥當,以上問題回覆如仍存有疑惑或需本所協助調解,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11

您好,初判表內容表示雙方都有過失,建議您還是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曉菁 104-01-30 02:42

有關妨害性自主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被告是我先生

而被害人是我親妹妹17歲

有一天凌晨

先生乘妹妹睡覺時

撫摸妹妹的胸部與下體

而後妹妹醒來時

並沒反抗與大叫

而後老師報上了婦幼隊

也開始做筆錄到跑地檢署

而我11月18日也收到傳票報到[至於妹妹有無到地檢署訊問,我們就不知道了]

檢察官有問我是否要當先生的證人

我也答應了

至於先生是在1月21日報到

先生說檢察官問他是否有摸她胸部下體和用生殖器官插入

先生說他只有撫摸胸部下體必沒有用生殖器官插入

可是先生說妹妹筆錄上說有用生殖器官

【而我記得那天凌晨我跟先生在樓上做愛完,先生先下樓,而我還在穿衣服,不到五至十分鐘我也下樓,所以用生殖器官插入,我不相信】

在10月底時我有找過妹妹,向妹妹問是否有和解的意思,

而妹妹也說有,我也在我開庭那天對檢察官說我們有想和解的意思,而檢察官說好,他會幫我和解,可是等到先生開庭時他卻對先生說等下次跟法官開庭再說

所以我現在想不透的是我們可以找和解委員會和解嗎?和解的人是不是先生與妹妹和解

可是妹妹未滿18歲,媽媽要到場嗎

可是妹妹再前兩個禮拜逃家了【常常逃家,而也被收容回來至今有一年多而已,還在保護管束中】

我們該如何和解又有什麼辦法處理

而這件事先生會被關嗎?

又會關多久

【從這事情發生到現在,我真的好擔心也好害怕,也讓自己憂鬱症又再次發作,常常為了這個事情上演自殺和給火車撞的戲碼】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告訴我該如何做

本人先在此跟律師們說謝謝

您好:

1.依刑法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僅為您先生所述之行為,則觸犯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妨害性自主罪名要成立,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包括被害人指述、驗傷、精液採樣等相關檢驗報告,若僅有您妹妹單方面指控,加上實際上您先生再次性交的可能性低,本案成立機率不高。

3.依您所述,若僅是強制猥褻罪,當庭和解即可爭取緩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09:41

1. 依您所述,您先生可能觸犯乘機猥褻罪,若無前科並與令妹達成和解,若經起訴至法院仍有機會獲得緩刑

2. 和解對象為您先生與令妹,令妹未滿20歲,基本上需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若在等待下次開庭這段期間能夠達成和解,自可於下次偵查或審判程序中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已達成和解,並坦承犯行,以獲取緩起訴緩刑的機會。

3. 調解委員會的申請一般是針對刑事告訴乃論案件,若是非告訴乃論,可於檢察官或法官前,請求另安排調解程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由於有承認有撫摸,因此強制猥褻罪成立的可能性很高,本件確實應努力談和解,當然其未滿二十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來處理,若能夠在偵查階段談成,則仍可以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曉菁 104-01-30 09:45

先生已做了唾液指紋的採驗過了

現在有想和解的意思可是妹妹又再次逃家

該如何和解 

緩刑又多久有可能免獄嗎?ㄧ

 

或是有別的方式能來代替入獄嗎?

 

 

 

 

 

 

 

 

 

 

 

 

依您所述就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及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的刑事問題,閣下應審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案情,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可與您妹妹和解,以利向法院請求緩刑判決,而無須入監服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iki 104-01-29 23:00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去年十月份初的時候,我騎著機車在巷子裡不小心跟一輛機車相撞,雖然兩邊都有受傷,不過對方傷得比較嚴重,肋骨有斷掉一兩根
那時後也有去報警處理,警察也有說可能是意外,且給了我們一張單子,上面有寫可以在三十日後上網查詢處理進度"審核完畢"確認之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在一個多月之後我也有去上網查詢是否審核完畢,但是查詢的結果就是沒有這筆資料,於是之後我就忘了這件事,所以也沒去申請

車禍發生後的隔天我就立馬去富邦申請理賠給對方(雖然我那台車只有保強制險,且那時我不知道岡山有沒有富邦,所以我直接去捷運凹子底站附近的富邦),畢竟對方傷得比較嚴重,富邦說會去聯絡對方,也有給我單子跟名片讓我給對方

之後的在隔天我去醫院去看看對方,那時保險的單子和名片我有給對方,且有留聯絡電話(雖然在事後的四個月後對方找上門才知道我電話留錯了,慚愧),對方也說沒關係,所以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但誰想到還沒完

於是到了今年的一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來自調解委員會的信

我有去打電話給對方問怎麼回事,結果對方就說我留錯電話,他們找不到人,所以只好找調解為員會,也有意願要和解
然後我就上網查詢初步分析研判表處理進度,於是查詢的結果就是這筆資料又神奇地出現了

於是到了第一次調解的日子,結果對方一開口就要二十萬元的賠償金,而且對方也沒帶收據,甚至連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沒有,賠償的金額包括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補償費、機車修理費、還有兩個月的薪資損失,但說實在的,這個金額我方覺得太誇張了,所以要求得有初步分析研判表和收據我們再來談,於是第一次調解就這麼結束了

然後我立馬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且去了富邦問一下理賠狀況,結果富邦就說他們有去聯絡對方,但對方沒來申請

且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的,雙方都有錯,而且還是錯在同一點:
未依標誌、標線(慢)指示減速慢行,筆事致人受傷
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5款及第61條3項
(慢)字,]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面路況變遷,應減速慢行

所以二十萬什麼的,完全沒道理嘛,於是之後我就去申請調解,而且我爸也說如果對方硬要凹賠償的話就大家一起上法院

到了第二次調解的日子,調解委員還是先讓對方開口說賠償要多少錢(可能對方傷的比較重,所以兩次都讓對方先說話),也還是一樣二十萬

然後委員就問我要向對方要多少賠償,原本我沒想說找對方要賠償,但一想到對方所要的賠償,再想到我的機車修理費(雖然現在已經報廢換新的了)和醫療費,所以我就開口說十萬

然後委員就說竟然筆事責任都一樣的話就各付50%,我付他的5萬,他付我的1萬

但對方要求一次付清,不過我這個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一個月薪水才兩萬多,哪可能付得出來
於是第二次調解不了了之,就等下次調解
但我爸之後就說直接上法院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這個案例上民事刑事的法院的話,根據法律條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和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相關單據計算賠償金額,不能一蓋而論。

 

 

shengjie 104-01-29 21:47

近日發生一起車禍,對方無駕駛執照且雙黃線違規迴轉因而導致車身損壞。

 

已至警局製作筆錄,但因肇事者是癌症末期病患且無和解意願並且私下表明

 

(我癌症末期啦!就算你去法院告我法院也不會收我啦!)

 

【想協詢遇到此種案件該如何解決,是否有法律保障受害人之權益】

---------------------------------------------------------------------------------------

以上對於肇事者補充

據肇事者鄰居表示對方名下無財產且無經濟收錄,一切由太太

支柱家庭。家中一老,子女不詳

-----------------------------------------------------------

遇到此種案件難道受害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負擔全權嗎?

雖然同情但心有不甘。難道無法規保障受害者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縱使對方為癌末病患,其只要過世,仍可向其繼承人主張權利,當然若其無積極財產,真的就沒責了,這是比較無奈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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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3:09

若肇事者必須付完全責任,責民事求償部份是否因而判定因付全部賠償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肇事者負全部責任,則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確實會由肇事者來全部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4-01-29 06:49

我弟弟開車在快車道上 速限50 他開70

有個騎機車60多歲的老伯伯 酒駕沒戴安全帽

突然偏到快車道來  煞車不及 和機車在快車道撞擊

送醫後不治

家屬(老伯伯的兄弟姊妹)向我弟求償250萬元

老伯伯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了 也沒有任何的兒女

唯一的親人就是老伯伯的兄弟姊妹

之前家屬有向他要過喪葬費用

但我弟收入不多  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250萬金額實在太高 無法和解

在雙方都有過失下  我弟超速  老伯伯酒駕、突然偏向快車道、沒戴安全帽

在沒辦法達成和解的狀況下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上述情況法官所判的刑期大概會多重? 

有點迷惘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07:45

您好!

除了殯葬費應賠償之外,其他有賠償請求權的人只有對方父、母、子、女及配偶,對方兄弟姊妹並沒有請求權,可拒絕250萬元的請求。另外,過失致死並非告訴乃論,並不是和解就可了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案除了喪葬費用之外

你已經沒有其他需要賠償金錢

所以你可以把相關狀況跟法官說

我想法官應該有機會給你緩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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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以量刑規定盡量請求減低刑度,民事部分再等對方起訴後,視對方主張內容再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官陳報對方請求金額的狀況,讓法官了解您們的和解情形,以請求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家屬談論和解事宜。

若真的談不下來,弟弟又有過失,可能就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您無法與對方和解,即有可能以過失致死起訴之,您弟弟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其求情取得較輕之判決;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若您弟弟名下無財產,即使對方勝訴,強制執行,亦僅取得一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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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897 104-01-29 02:21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跟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有一點好感這樣
後來對方帶我去酒吧喝酒,喝茫後說怕危險所以幫我租房間,但後來發生關係,對方不斷說他是愛我的這樣不是強姦(但當下我月經來整個床都是血,我一直告訴自己他會好好對我他也喜歡我 )但發生關係後對方就消失,後來透過關係發現對方居然是已婚男,但他一直強調與女方分手只是有小孩事後還一直強調跟我絕對不是砲友

我以為我就是他的女友所以便跟他答應發生第二次關係事後看到他與女方合照氣炸的我以女友身分去問對方

得到答案居然是他們根本沒離婚還被罵小三被告知自己只是可憐被玩弄

男方知道我連絡上他老婆後便用我很可怕這理由來封鎖我也不給解釋

我想要一個道歉,但男方警告我如果讓他老婆知道我也會被告妨礙家庭

所以我想知道如果對方老婆事後知道,我是否會被告
我是否要叫男方寫一份自白書確保我日後不會被告? 
可以跟男方作求償嗎?就醫看下體發炎的費用或心靈賠償的話是要用和解書嗎還是如何進行?家人覺得很丟臉不想把事情鬧大打官司(剛滿20)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07:51

您好!

如果您知道對方已婚仍自願發生性行為,會成立相姦罪,還應賠償對方配偶損失,且男方自白書並不能確保對方配偶不提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9 15:13

1. 第2次發生關係你已經知道對方有配偶,除非他騙你說他已經離婚,你也被他的離婚說的假象所騙,也無從得知他是否有配偶等,否則只是單純分手,很難脫免相姦罪。

2. 對方配偶告不告要看他要不要告,也非對方男生可以決定,所以就算簽了自白書也無法保證對方配偶不會告你。

3.  你可以要求他切結保證日後不再騷擾你、不再與你聯繫,否則就要賠償你等。

 

ooo897 104-01-30 06:17

二次發生時依然不確定對方是否結婚

只知道男方說自己單身,半年前就分手了有小孩,只是跟前任因為孩子的關係有聯繫然後感情不好這樣

也無從得知或看對方身分證等.過了三天感覺怪怪的才用方式聯絡上女方詢問答案

但未跟女方提及到已發生關係

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請男方自白書提及這塊我就沒事了?

然後就此簽和解書告知雙方不再聯繫

ian 104-01-28 19:03

我在去年11月在yahoo拍賣上購買一套傢具5件7萬元

賣方要我先匯一半35000定金給他,約定一個月內交貨,但是拖了兩個月才交2件約價值3萬元的家具,而且顏色跟我當初定的顏色不同,所以後來協議這兩件先退貨

但是賣方一直沒來收回去,其餘家具也沒有到貨,距離匯款已經快90天,我在line上有警告他限時退款,他允諾我會來收件,並當場退款,但是人仍然沒出現,還說叫我快去報警

查他提供的台中地址是假的,我只有電話跟拍賣帳號,匯款資料似乎不是本人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是要走刑事詐欺還是民事求償?因為擔心不能完全證明他有詐欺犯意,萬一不成會不會被判誣告

2.賣方在台中我在台北,不管是民事或是刑事如果要開庭我都要跑去台中是嗎?我可以聲請在台北開庭嗎?

3.傢具是公司要用的道具,我可以請求這段時間業務上的損失嗎?如果是走刑事就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如果和解我可以加上我的損失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基本上您有合理懷疑,尚不致會有誣告之問題,本件的管轄地仍以被告所在地為管轄,所以若被告在台中,仍應向台中地檢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lla 104-01-28 11:05

您好:

職場遇著主管性騷擾,亦以同事出遊為藉後施以強制性行為,並告訴其可於公司呈報使其調派與先生同任海外,或以若先生知悉性行為狀況,正常男性是不會原諒其妻,爾後便一再於公司職場持續性加以騷擾,亦經下屬其他方式取得先生海外聯絡方式,讓我身心備受艱熬,亦無法在友人或先生幫助下提出控訴,事經數月,忍無可忍下經投訴公司成立調查程序,此主管也承認犯罪行為,本人並同時於轄區警局報案,該主管在瞞騙其配偶下寫下三張道歉書及提交本人開出之25萬和解金,事後因此主管配偶強逼訊問下,此主管以雙方為婚外情之狀態,使其配偶對本人提告[妨害家庭],現況,我該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8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顯屬性騷擾行為,則沒有所謂妨礙家庭問題,該和解就是事證。

2、建議可以依法提告該名主管刑事告訴(倘若情節重大的話)。

3、倘若對方任意提告亦有誣告罪問題。

bella 104-01-28 11:51
律師:謝謝您其實我亦已對該主管提強制猥褻告訴另該主管卻以我是與其合意相姦告知其配偶,並同配偶提告妨害家庭,此時,我能以何為主張呢…?另其偕誘出遊,在知無其他參與者後,無法脫離此主管脅迫並發生之性行為,其又聲張若本人先生得知,我將會二敗倨傷,故而忍辱數月,配合精神科藥物,在數月後才提出予公司和警方,但,主管配偶卻認定其為妨害家庭…實為無助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顯屬性騷擾行為,則沒有所謂妨礙家庭問題,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配偶亦可對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您也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馬 104-01-28 10:23

抱歉各位律師,小弟有些疑問需要解惑

因為上一篇有問說對方告我妨害名譽

但警方雖然未查到是我

但我真的想要去承辦的警察局做筆錄

已說明根本不是罵他,只是碰巧他有剛好的暱稱而已

而且他也承認當時非開那隻暱稱帳號

也證明我跟不知道有這個人以及根本罵得也不是他

也想要私下和解,免得到時還要去法院...等的

網路上也查了一些資料,暱稱及真實姓名及資料需要有關聯性

想請問律師們是否如上句所說的呢?

 

先生 104-01-27 17:21

你好.我因超商竊盜現行犯被抓.送派出所作完筆錄後隔天移送分局再送地檢署.當天有開一個簡易的庭檢察官大約問了七八個問題我都有承認和實說.大約十分鐘後就叫我回去(沒繳交保金什麼的)我無相關前科.因失業自己租屋在外三餐不繼.前前後後同家店被查到偷6次.都是餅乾食物.累積約數百元.店長願意跟我和解賠償他們.且說會再查閱這段日子監視器.有會再補上去好像.因目前租屋合約問題請問我大約要等多久會收到法院傳票出庭?那時還會面對法官再問一遍嗎?另外開庭後我多久會才會收到判決通知?可能會被判什麼樣的刑度呢?謝謝

104-01-27 16:51

甲方從後方撞乙方,造成乙方倒地,甲為路口左轉客車,乙為直行機車。兩方都無酒駕超速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卻寫乙有疏忽,甲未依規定左轉讓車。(乙方是被後方車輛突然撞上,為何會有疏忽? )

醫師診斷證明寫明受傷部位及傷勢,手部骨折,腿部挫傷、腳腕扭傷,並寫宜修養四個月,後續須再追蹤。 

 

事發後甲從未探訪或致電慰問關心 

第一次的調解會,甲說沒有收到調解通知以致無法到場。(但委員會並未收到退件)

第二次的調解會,甲方駕駛本人未出面,僅甲方代表的保險員到場。

乙方有經營小吃店面(員工含雇主四人)的正職工作的投保薪資單,還有假日兼職居家清潔和保母,兼職有雇主寫的證明(姓名、地點、時間、時薪、工作內容都寫明了)。

 

甲方的保險員說醫師診斷寫得太籠統,不能證明乙方真的四個月沒有去工作,且店面還有繼續營業,並未因我無法工作而暫時歇業。甲方保險員還質疑乙方與小吃店雇主為親戚關係,應該還是有拿到薪資;還揶揄乙方並未因此次車禍殘廢。且乙方只有投保單,沒有薪資單或其他證明來證實有領這樣的薪水,兼職部分雇主寫的字條不足證明,保險員不願賠償。又說肇事責任則分成7:3(保險員擅自認定),要再扣除三成的最低工資。

 

也就是說甲方只願賠償乙方兩個月最低工資的七成、修車費和醫療費用。(連精神撫慰金都不願支付,保險員的意思是乙方沒有殘廢,就不需要精神撫慰金)

 

不確定保險員講的事項哪些為事實,調解委員會的人也好似只想趕快讓雙方和解,不斷勸說乙方這樣的條件已經不錯了。

 

 

請問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1-27 23:31

你可以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應負擔之比例為何。如認為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

如果條件談不攏

那你就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即可

剩下的就讓檢察官去逼對方和解

不用妥協於你不想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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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男人 104-01-27 10:15

您好:

我在12月底與人發生擦撞,我車子外?毀損,我人有小擦商,事發後兩理拜,因對方一直不理會,所以我在1/13去警察局告他傷害,之後再與他連絡後,他得知我去提告,變得很積極與我和解,昨晚1/26已與我簽完何解書,我想請教:

我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傳票,我現在要如何最便利的方法去撤告? 一定要走到法院嗎? 是否有書信的方式撤告,如果能不動用到向公司的請假成本去撤告,當然是便民的方式.

非常謝謝你們的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3:02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她的男人 104-01-27 1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沈律師,謝謝您的回覆,請問撤回告訴狀的範本參考嗎?另外,一定要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對嗎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 ... (恕刪)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最簡單的撤告方式的話,就是寫一個撤回告訴狀寄給警方,這樣連警局都可以不用去,中午的時候到郵局寄個信而已,對工作影響最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她的男人 104-01-27 19:1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和解金還沒拿到,我會在收到匯款後,寄個掛號信給警方, 不知是否有撤回告訴狀的範本? 網路有非常多範本,不知用那一種,若律師能提供範本,我將會非常感激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 ... (恕刪)

Ling 104-01-26 22:41

因為我自己有在做指甲,一年多前在掏寶網買了貼在指甲上的飾品雖然有印到香奈兒的LOGO但是是自用的,今年九月中想說用不到了才想說將剩餘的賣給也喜歡做指甲的人,但我真的不知道是違法的後來接到警察電話說我觸犯商標法,到現在已經開過一次庭,檢察官全場問了沒兩分鐘就說我要不要跟對方和解?我真的很慌,我說好後檢察官只給我一張紙上面印有廠商一位名字電話叫我打去給對方和解就叫我走了,說要再開一次庭,但第一次開庭對方未出現,後來我打去給對方到目前三次,第一次跟我說出差叫我傳傳票的照片給他說再跟我聯絡(我當下就傳了),過了三天我又再打給對方當天是周六對方跟我說假日無法處理,又跟我說周四才能處理,到周四了再次去電對方~對方未接.傳的簡訊至今沒有回復過.我到底該怎麼辦我真的很慌,對方要是一直不能和解我該怎麼辦?我需要坐牢嗎?賣的總利潤約29元請問我要賠多少錢?我只是一個領22k又要幫忙負擔家裡房貸的基層員工.拜託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

小茶 104-01-26 17:15

前陣子被警察局通知涉嫌傷害,我們總共六個人,只有一個人打 ,被害人報警之後 還繼續騷擾我們要找人來找我們要我們小心點,還罵我們這邊一個女生破女,後來他又去騷擾了其他人,被那些人反應之後我主動找他和解,他也同意 ,我們在警察局簽和解書他說我跟另外兩個一起賠他兩千,我們雙方同意後就在和解書上簽章,但他隔天卻一直跟我說他要撤回和解,他要求要一人兩千,一直來打擾我。

 

請問:

 

和解了還可以變更和解金額嗎?可以撤銷和解書嗎?

 

因為警察說只要雙方主要人簽章就可以了,那請問上面是只有說甲方賠乙方兩千,並沒有指說有幾個人賠,那ㄕ要我跟另外兩個人賠還是六個一起賠?

 

簽完和解書後,他又反悔要求一個人兩千,我要理會他嗎?簽和解書還要他去銷案嗎?還要上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部分除非有被詐欺脅迫等因素,否則原則上難以撤銷和解

2、案件部分必須對方撤回告訴,倘若對方拒絕,則案件會繼續跑。(和解書倘若有約定拋棄其他民刑事權利之記載則可以提給檢察官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1:46

若只有和解書沒有撤告狀,對方有可能仍提告

薇琪 104-01-26 15:0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唷,我有個朋友被告恐嚇(累犯),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等,有開過一次庭了,被告律師希望能與原告和解,那如果和解了,被告能被判比較輕嗎?還是可以緩刑之類的?原告有要與被告達成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5:24

您好!

有和被害人和解會判比較輕;但緩刑需符合所有緩刑要件,只有被害人同意還不一定足以判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薇琪 104-01-26 15: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緩刑需要怎樣的條件呢?

 

您好

緩刑最重要是有和解

其次五年以內沒有被判刑

所以累犯的話要緩刑很困難

但是輕判應該是沒問題

至少爭取到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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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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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0

您好,若可以和解較可認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求得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主張犯後態度良好,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淑芬 104-01-26 12:34

車禍已簽和解書,但病情加重,想撤銷和解

mrliao 104-01-26 02:39

個人前年102.08職災手指骨折 受傷後沒休息即被要求上班 調至外單位支援 後續因回診及手部不適陸續請了5天公傷假 一個月後發薪日公司並未給我公傷假那幾天薪水 並要求我簽和解書 我沒簽。支援期間請求回原單位數次 但都被以傷勢未復原 那邊須要人等拒絕 最後直接表明是上面不讓我複職 甚至以支援績效不佳與常請假予以口頭告知後將我直接降職 並簽署一張我覺得考核內容有爭議及針對性的文件 做為下次懲處或降職甚至資譴開除的依據!!!~~~想請問

1.公司如果現在給我錢 那之前沒發我薪水就算沒事了嗎 我還可以請求終止勞僱關係請他發給我資遣費嗎?
2.公司未幾付公傷薪水已超過"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的時效了嗎?
3.我簽署的文件會影響我的權益嗎?公司資譴或開除我有資譴費嗎?
4.申訴或寄存正信函有什麼不同?有哪些流程要走 我是在公司繼續上班還是不用再去了?

您好:

1. 依據勞基法第十三條「勞工在第五十九條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因此雇主無法解雇您,但您認為無法勝任之原本和其他工作,亦無其他工作可以安排者,您可依法仍應請求資遣:「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得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三)職災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未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四)對雇主依前述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者。而若勞工係因前述(二)(三)(四)之情形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依勞基法之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因此您可依法請求資遣並領取資遣費,且您領取補償金之權利,不因離職而受影響。

2. 依據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勞工因遭遇職災導致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除應補償勞工必需之醫療費用外,若勞工係因在醫療中以致不能工作,則雇主尚應依勞工原領之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因此公司係給予「補償金」而非「薪資」。

3.您可以向公司請求職災之損害補償金,若公司拒絕,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若依然不給,您可提出民事訴訟來請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TERU 104-01-25 11:38

您好:

  本人於102年在大陸淘寶網與朋友合購壁貼及襪子,因將使用不到的一張壁貼(購入35元,出售45元)與幾雙襪子(購入45元,出售90元)於網路拍賣,之後被2家廠商提出違反商標提告。因購買時大陸賣家宣稱壁貼為自己公司生產,襪子為專櫃正品才購買,所以後來有提供該網站內容佐證。

  初審時,原檢察官判定不起訴,後來廠商向高檢署提出再議。前幾天本人前往偵察時,新檢察官表示:高檢署認為廠商提出壁貼訂價2000元/張,襪子訂價180元/雙,與我的售價價差過大,故認為我知情是仿冒品而販賣。即使我提出至今市面上並無找到相同產品比價、當時淘寶網各賣家售價均與我購買價格差不多、及賣家宣稱正品下判斷為非仿冒品,但新檢察官仍不採信,最後問我要不要合解,我也只能答應了。

  請想教,不知高檢署在接受廠商資訊及上訴後就會自行判定?
1. 不然如何接受一張壁貼(實際上是材質很差的貼紙)要2000元的事證,而地檢署檢察官是否會有上司壓力而遵從高檢署的判斷(這是法律咨詢處說的)? 因為如果對方漫天開價而和解不成,我怕再發回重議檢察官萬一沒了解案情而依高檢署判定就不公平了。
2. 我打算再將事由及為何無法判斷仿冒品的理由寫信給新檢察官,請問有用嗎?

  保智大隊搜查當天並無搜到物件,襪子也是我主動提供請警察協助鑑定,因為我也怕害朋友買到仿冒品,結果...唉!再煩請您回覆一下囉

謝謝您

誌軒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5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認罪,則翻供機的會很低。

2、倘若未認罪,您可以將您認為的事項以狀紙方式敘述,然本案的爭點是犯罪故意的認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為您辯護,主張您無認知為仿冒品之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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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為您辯護,主張您無認知為仿冒品之犯罪故意。

珠珠 104-01-24 21:38
103年7/3發生車禍我方違規左轉?方從後方高速撞上。肇事責任我7他3我們擦傷?方胸部挫傷治療。2天?院其他回診其間我們要關心對方。對方完全不接電話和解3次要求金額高達120萬.目前?方己提出告訴刑事民事我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提出請求金額明細及相關單據。

2、倘若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以此委由爭取較輕處遇。

3、雙方都有受傷且均有肇事責任,因此均可提出告訴並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對策,本所就多年處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奎奎 104-01-24 16:49

我在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對方都直行在同條路上

對方在我右前方

之後對方突然減速往後看要左轉

閃避不及撞上

那裡有雙黃線,有待轉區

我也沒有超速


當時我的酒測值0.56

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會被關了?

有人告訴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人又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加重結果是什麼意思呢?

真的完全沒有緩刑減刑的可能了嗎?

 

目前才20還是大學生

家裡單親只有媽媽,媽媽每月也才賺一萬多

平常生活支付常常都是勉強撐過

本來想說酒駕罰金、保險追討

和之後和解金的問題

我可以工作慢慢還

但是現在如果要被關,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辦

媽媽就算是分期,也無力支付任何一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屬於中低收入戶,則建議可以向法扶申請指派律師來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0:44

您既然有酒駕之行為,對於該事故之發生一定會有程度上之過失,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家屬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否則進去關的機率非常的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過失比例可能較高,應盡量與對方和解,避免成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1:08

刑法第185-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若是酒駕致死,可能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有自首並誠意與對方達成賠償和解進而給付賠償金,則有減刑並獲緩刑的機會,請斟酌。

emily 104-01-23 23:36

律師您好:我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是關於11年前法院成立的離婚和解筆錄.當中孩子扶養費的請求.因為對方不給探視的原因.我也一直未給付.只能私下探視...想請教的是..這已判決的扶養費請求是不是有時效性?我可以提出異議嗎?謝謝~懇請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0:21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基本上就是到他成人為止,和解一般都會壓一個一期未付其後都視為到期的條款,您可拿當年筆錄出來看看。

九州男 104-01-22 17:31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部份,程序上必須於7日內聲請再議,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2、可嘗試以原檢察官並未就肇事責任詳盡查證義務作為理由。

3、民事部份可以訴請履行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於時間內聲請再議。

亦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九州男 104-01-22 17:27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大人的回答~


 

 

MARCO 104-01-22 13:47

我在臉書上轉貼部落客的照片,並無營利使用

只想說搏君一笑讓人看,一開始他跑來我那邊留言

我馬上刪照片,並跟他道歉,他隨後就說要跟我提告

之後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也去了

警察示意說這個部落客有多次對人提告我相同的案例 唉~~~

之後開偵查庭檢察官也示意要我們和解,他也答應

隨後他就叫我跟他的律師聯絡

目前還未聯繫,深怕被他們獅子大開口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難道就要任人宰割嗎

麻煩請回覆,萬分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否營業用,只要有改作、重製都必須經過著作權人同意。

2、和解的部份,依法法院至少可以判賠1萬元,且會依據損害大小等情況判斷,倘若對方的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陳報給檢察官,爭取較輕的處遇。

 

基本上,他人的創作,除非有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情形,隨意重製會構成著作權法規定的重製罪。

你的案件,對方主要是想要你給他錢,如果你耐得住司法調查的壓力,可以告訴對方及檢察官你很窮(不要請律師出面,免得對方認為你有錢)、沒有商業使用、及原本以對方部落客的文章內容,有暗示他人可以轉載(即暗示授權重製)等說詞,壓低與對方和解的金額。

MARCO 104-01-26 17: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否營業用,只要有改作、重製都必須經過<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指點

因目前對方要求12萬元,如果上法庭或偵查庭我可以提出和解金額不合理的要求嗎,

那麼我需要準備甚麼資料呢,謝謝

MARCO 104-01-26 17:4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他人的創作,除非有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與指教

因為對方要求12萬元,才能和解

對我而言價格是太高了!

如果我耐得住司法調查,那麼我需要準備哪方面的資料才好呢

謝謝

圓圓 104-01-22 00:23

我想問~8月30號我跟朋友約在捷運站等~他提議叫我載他上山~可是我覺得坐接駁~他一直拜託我~結果我們還是騎車上去~結果下山我們摔車~他站不起來~有一個警車經過問我們要報警嗎?我們說不要~警察叫救護車~警察會通知交通大隊也會通知家長~他送去淡水馬階~醫生馬上照x光~大腿斷 三節~後來送去別醫院~就馬上開刀~
9月15號我們第一次談和解~他開口90萬~聽他說心路歷程~覺得車是我的~我載他~要我負起一切的責任~
12月23號我申請調解委員會~他忘了帶診斷書~還遲到~很快就結束~委員說我們錢差距太多~委員說叫他來告我~他要叫我用2年時間還50萬~
我要問的問題

 教教我怎麼辦??我要去哪裡和解??

復古 104-01-21 22:52

我開車在雙黃線迴轉 對方騎摩托車 我迴轉前有注意到那台摩托車

我整台車已經在對向車道後才發現他速度很快 想說停下來等他繞過去

可能是他沒注意到我在前面 直接就撞上來 導致摩扥車駕駛死亡

我有去死者靈堂上香 有包奠儀 但是家屬不收 (我無酒駕)

我想問的是 要是對方和解金開太高 我無法承擔而無和解

那請問法官大概會怎麼判 我又該如何把刑責降到最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黃線迴轉基本上就會被認定有肇事責任

2、就您所述對方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超速,不過仍不影響您刑事過失致死責任

3、建議您應該先釐清對方請求的和解金的金額及明細,倘若與現行實務要求差距過大,仍可以請求檢察官及法院斟酌,倘若只是您無力負擔,而無法和解,則檢察官及法院直接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相對較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車禍肇事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復古 104-01-24 08: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黃線迴轉基本上就會被認定有肇事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想問一下

我名下沒有財產 但是我老婆名下有動產 但是我老婆的動產是跟她姊姊共同繼承的 這部份會強制執行嗎?

假如被判有期徒刑大概會判多久?

還有 我現在要去申請調解還是等法院通知在去申請調解?

謝謝律師您的回答

湖口霸王 104-01-21 15:34
事情是: 在2014/6/10上午,B早上出門上班途中,遭遇到車禍, 急救後兩三天內於加護病房,家人簽署放棄急救協議書。 事發現場圖 http://ppt.cc/PWRB (車禍鑑定小組鑑定後,A方私底下與旁邊停放之車輛C已達成和解) 此路口於前往龜山工業區之產業道路,上下班車流量大 如圖所示,B行駛於閃黃燈號誌之主線道,A行駛於閃紅燈號誌之支線道, 現場路口監視器,附近商家監視器皆無法拍到案發時畫面, 碰撞後方皆無汽車,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我看附近商家監視器後推斷) A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HR6C B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XKLB 經車禍鑑識小組判斷,撞擊點位置應為A撞擊我方車輛B,故A車輛之碟煞盤碰撞至B車輛引擎處 才會有碎裂之現象產生。 事故初判表,因為只有單方面說詞,故證據不足不予評判, 於去年11/11偵查庭時,對方律師檢察官提出車禍鑑定聲請,並懷疑B方有超速之現象。(A自述時速約為10-20公里) 曾經調解過兩次未果,且A方無第三人責任險,B方家屬已申請強制和解金額請保險從業人員幫忙評估後,求償一千萬,後A方妻子私底下來我家拜訪,告知說A對方家境清寒,他兒子仍服刑中,雖有誠意解決,卻無法達到我方賠償金額,希望能以80萬和解。 ------------------------------------------------------------------------ 偵查庭後,家父於庭上對檢察官說,另約時間調解。 對方年紀69歲 我申請假扣押,查詢對方名下無動產, 有房子卻於民國91年夫妻贈與,已轉移於對方妻子名下。 ------------------------------------------------------------------------- 想請問各位律師朋友,那我調解時該怎麼處理, 以及是否能針對房屋部分進行求償,(若無分別登記情況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撞擊位置及號誌、行徑方向應可判斷對方具有過失

2、和解金額的部分主要就是精神撫慰金、扶養費、醫療費跟喪葬費用

3、不過建議您應該由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法律規定而損害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處理調解事宜,為您談判與對方協調之,列出相關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失,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車禍肇事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喬喬 104-01-20 23:20
我是一位賣家,最近開始賣相機(跟別人批來的) 也是第一次賣出去! 好不容易以為成功賣出去了,那個廠商卻封鎖了我 我也無法跟他訂相機 買家卻很急,因為是朋友生日,一直詢問我出貨沒 真的感到有點壓力害怕..卻寄出盒子裡面包報紙 以為我拿到他的金額,去跟店面拿相機寄給他 卻沒想到他去報案告我詐欺他... 我也很主動去向他解釋,求他能不能和解 最後他答應給我和解,但需要給他和解金 因為我知道我也有錯,答應給他和解金 我只是想要小事化無而已 他也跟我說會寄出一份和解書給我 我也把他匯款給我的金額全部退回給他了 但2月就要開庭了,我未成年 是上少年法庭 如果要上法庭之前,可以寄出和解書給法官或書記官嗎? 這樣可以不用去嗎? 如果在法庭上給法官和解書跟退還對方的錢,法官會判不起訴或緩行嗎?可以不用保護管束嗎? 這樣我還會有前科嗎?? 如果真的判了保護管束都是在做甚麼的? 是判天數還是月份? 有直接帶回去給父母管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23: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和解了還是要開庭的。

2、建議您應該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協助與對方和解並且一起到法院開庭,這樣才能爭取較輕的處遇。

 

您好:

1. 少年事件與成年刑事案件是以年齡區分,少年事件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青少年觸犯法律之行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2.縱您與被害人和解,或是對方撤回告訴,您接獲開庭通知時,仍須出庭,但若您與對方已達成和解,有利您爭取緩起訴緩刑

3.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之1第1項規定:「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第2項復規定:「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因此您的前科紀錄保留三年後,法院將會主動塗銷前科紀錄。

4.若您被判保護管束,日後執行時,只需前來法院報到即可,第一次報到時會規定必須由您的家長陪同前來,但以後家長否仍須陪同,可由家長自行斟酌。期間會有觀護人至您的住所進行輔導、監督,以利保護管束之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超人 104-01-20 21:30

初步交通研判結果如下

右轉車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對方 未發現肇事原因

 

我知道這樣的話我要負全責

對方受點輕傷 並無大礙 並有強制險給付

 

但是對方所開的機車賠償金額實在是有點誇張

以下是對方機車擦撞後回傳照片給我的狀況以及對方的估算單      

車身烤漆擦傷部分

http://ppt.cc/S7i4

http://ppt.cc/Doj5

http://ppt.cc/vBYZ

http://ppt.cc/22R4

http://ppt.cc/1q-S                                                                         車頭燈部分

http://ppt.cc/0q4H

http://ppt.cc/WBBL                                                                     不知道這哪裡部分的損傷

http://ppt.cc/57gP

對方機車的里程表

http://ppt.cc/iAr3                                                                      

 估價單

http://ppt.cc/Mhld

 

所想問的就是

對方車身烤漆是屬於特殊改車部分

案發之前並沒有去驗車 所以是不合格的狀態

所以這樣我是不是就只需要賠償他原廠車況的價錢就可以了?

我提出的和解金額 對方不能接受並不想和解

所以想在請法院審判結果

 

我想問的是

可不可以就讓法院去審定我該負責的賠償金額是多少?

估算單上的金額是14300元

但這部分的金額就只是對方去自己認識的車行去估價

我並沒有當場同行 所以我覺得有失公平性

 

所以就想讓法院去審定所該負責的金額是多少

想請問我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正確的

如果不是,我又該怎麼做呢?

 

謝謝

 

 

您好:

1. 依據民法第213條第1項規定,您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其中「回復原狀」表示回復到車禍發生前原有的狀態,若您覺得不合理,可要求對方再找其他車廠鑑價,或您自行依照車禍照片到車行鑑價。

2.當對方要求高額賠償時,您可要求對方出示相關可以證明其損害之單據並彼此協調,若無法私人和解時,您可先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無法調解時,再採取法院的訴訟程序,法官審酌損害賠償金額的基礎仍係以對方實際支出損害為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1 10:42

車輛損壞修復的部份,另外要考慮到折舊,就算是全新的零件,也不能用全新的零件價格計算。另估價單只是估價,真正支出的依據是收據或發票,此可要求對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