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看了好幾篇,有關於取貨付款不取貨的問題,
完全無法得到想要的解答
我們知道提告是不敷成本的,但是否有什麼條款可以讓客戶知道我們是有權提告的,
且我們賣方是會勝訴的,不是"聽說"提告勝方是不需要支付訴頌費用的嗎?
甚至於我們是否可以去報警讓買家有什麼害怕的來正視這個問題會害怕盡而來賠償我們,
或是說賠償可能是多餘的,但是想荷止這個歪風到是心想的,
就是有太多賣家覺得麻煩都自認倒楣,才會造成很多買家都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沒信用,
台灣人以前是一個講信用的國家,現在因為太多不懂事得小孩,
難不成國家和賣方就完全拿他沒則,讓台灣人繼續生病嗎?
現在已經進入到物流的時代了,
雖然損失的費用不高,但是要是有百筆千筆呢??
消費者有消保保護,那我們賣方呢?
只能自保或是摸鼻子了事嗎?
假如預到有些人可能不是故意的,你還可能想說算了,
但是就遇到有人故意的,你又拿他沒則,
以下是其他的賣家分享出來的訊息,不知道是此方式是否正確,是否可用,煩請解惑,感恩,
(轉貼)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7603572
1.棄標申訴。
2.把交易資料、明細、悄悄話、買家資料等列印出來。
3.接著帶著文件資料到【你家附近】警察局報案,對買家提出: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4.警察受理後,會連絡買家過來警局製作筆錄,你家如果是在台南,他住台北,那就很好笑了,光過來車資都不只5-60元了。
5.基於此法屬告訴乃論,真不想跑法院的話只要掛號郵寄《撤回告訴狀》即可(法院都有範例能下載)。
P.S.不用存證信函,有買家電話及露天交易資料就行,警察會查出來的。
如果警察不受理,記得請教一下那位警察,政風室電話是幾號。
●●●如全部賣家都能不怕麻煩跑一趟警局,花一點時間做個筆錄,使之能成正常風俗,相信能嚇阻不少心存僥倖之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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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537
假訂貨惡整店家 女緩起訴
馮女因任職家具行的好友被開除,她為幫好友出氣,竟用化名向家具行訂購數萬元的床具組,等貨物送達再以查無此人拒收,家具行發現真相不甘損失四千元運費,拒收馮女賠償金堅持提告。馮女坦承惡作劇,地檢署認為馮女舉止不可取,但已深表悔悟,依間接毀損罪嫌將她緩起訴,但須捐款四千元。
法律評析
馮女涉以詐術造成家具行不必要的運費損失,觸犯《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過去故意用假名大量訂購飲料、披薩或便當惡整店家的案例,也適用同樣的處罰。本件馮女施用詐術使店家以為真有人訂購家具,因而損失運費,且馮女是為了替朋友出氣,所以主觀上原本就是想讓店家有所損失,故已觸犯詐術損害財產罪。檢方應是認為惡整店家的風氣不可長,許多民眾以為這類惡作劇頂多賠錢了事,但事實上仍可能觸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相關法條
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