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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ER 104-05-22 20:23

我去年12月 因貪小便宜 賣了張預付卡給乾姐 已1000元代價賣  現在收到鳳山分局的通知書 案由 詐欺案 被通知人 XXX  問題我住北部桃園大溪 又沒有錢下去 也才剛找到工作 就要跟老闆預支 請假 也說不過去 加上 家裡有經濟困難  我打給通知書上的連絡員 他說要我一定要下去 不去檢察官會寄傳票 我本身沒有前科 但家境真的不太好 朋友說 我把實情說出去 我最多被判半年 可以用社會勞動代替  是真的嗎?  還有 不是在等他寄單子嗎? 可以轉到北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2 2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還是要到案說明,否則依法員警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拘票,可以拘提您到案,並且會影響到檢察官跟法官的處罰輕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24 16:49

表示無力負擔車資,具狀請檢察官囑託代訊。

SABER 104-05-25 18:53

不好意思 那我要怎麼去跟檢察官 說明呢 要怎麼申請代訊

sky 104-05-21 19:18

昨天收到傳票 大概是去年六月發生

去年剛畢業就到台灣大哥大工作,因為有業績關系,所以當時候客人來續約有折扣手機是零元可是我還是跟客人 收五百塊去買配件給客人,後來客人要求要發票,所以故偽照一張發票給客人,但我在這中間沒有獲利,只是為了業績,結果好死不死偽照發票那一張的號碼剛好讓他對中,他拿去兌換被郵局舉發,後來找上我來,一開始我收到電信警察的通知要我去做筆錄,就在前天我收到偵查庭的傳票要我出庭,想請問我需要做什麼嗎?這樣可能會判什麼樣的犯罪結果呢,在這一件事情發生前我就已經離職了,因為內部其實很複雜,我覺得不適合自己因此離職離職後沒多久便收到電信警察通知我做筆錄,事發一年了,現在才收到傳票,懇請幫忙解答,只是剛出社會兩年的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是被告還是證人,當然本件若是被告,則仍有機會聲請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充足,可考慮承認犯罪請求緩起訴;若證據不充足,再考慮是否為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1 22:44

建議委請律師陪同警詢程序,並協助答辯。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2 17:57

您好:

您的行為即便沒有從中獲利,但似已成立刑法偽造文書罪,惟此罪後果可大可小,端視您答辯方向及內容而有所差異。建議您在開偵查庭前速與律師商討答辯方向。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04-05-13 23:18

個小香的手機殼但因為本身手機不符合這個規格 想說把它賣掉
今天面交結果買家是警察

結果就跟著去做筆錄

但這是我第一次犯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是說會開傳票再開庭

其實我當下很慌也沒聽他講話

請問這傳票是會什麼時候送到 是會送到戶籍地還是現居地?

開庭會被判怎麼??

我想說是翻玩的應該是沒有關係所以才上網賣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確實已經侵害商標,則縱使只有一個,縱使只是用不上轉賣,仍然構成商標法的違反。

建議可以認罪請求從輕處遇,製作筆錄必須看清楚、想清楚、說清楚,倘若無法面對,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傳票會寄到您的戶籍地,或是您在員警那邊留的地址。

shunjen 104-05-12 17:47

你好 因為本身有在幫人代購物品 之前收到一位客人需訂購 一個 叫 Modalert 的東西 數量 200顆 上網查詢後 認為是類似營養品的東西 之後幫人代購(後來 被士林憲兵隊通知後 才知道他是 modafinil 屬四級管制藥品)

約二月的時候 被士林憲兵隊 扣押其包裹 並帶到隊所偵查 也照實告知

昨天 突然收到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偵字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上面寫 由檢察事務官詢問 是以被告的身分

下午的時候有打電話給上面的電話 後來事務官有回電話給我 告知我一定要前往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因為當天有很多案件 當我詢問是否要偕同律師前往時 他是建議不用 當天只是要我自述

請問我應該如果處理呢? 我面對的刑責是什麼呢? 先在這邊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7:56
回覆 shunje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因為本身有在幫人代購物品 之前收到一位客人需訂購 一個 叫 Modalert 的東西 數 ... (恕刪)

由於偵查程序不公開, 無法從您的敘述中所犯的罪行,  建議有律師陪同比較好

持有跟犯賣罪刑是差蠻多的

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列為被告,即有委請律師之權利,而本件是否會成立,仍有視事實情節而定,建議應盡速與律師討論對策,以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目前應嘗試將所犯法條控制於以上二條,而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先討論可能面臨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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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目前應嘗試將所犯法條控制於以上二條,而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先討論可能面臨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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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104-05-12 15:32

收到的要出庭的傳票上面 原由是妨礙名譽

第一次收到傳票 有幾個問題想問

出庭時原告會出現嗎?

有辦法知道是甚麼事件或原因被告妨害名譽嗎?

那如果無法得知原由 那出庭時法官會告知嗎?

如果不知道甚麼事件 也要直接先認錯?

怎麼聯絡原告去和解呢?

那法官大概會問哪些問題 或是我該怎麼回答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開庭時可以先問究竟是何事,屆時再決定是否要認罪。

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可以嘗試以和解方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足,仍可考慮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3:01

基於無罪推定,需要有證據證明確實有合理可能妨害名譽,才有可能被起訴,建議你先去開庭時仔細聽聽對方可能有哪些證據,在決定下一步。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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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緯 104-05-12 02:43

事情是這樣:

我在網路上看了廣告, 找了錢莊想借錢

錢莊叫我把金融卡和密碼寄過去, 他們會把錢存進去, 然後來找我, 現場領出

但今天所謂的業務卻沒有來, 錢莊的聯絡人說他不見了, 可能是盜走了

我去把卡片掛失後報案, 帳戶已經確定被拿去詐騙, 已有受害者報案.

我人在台中租屋, 但戶籍地在台南, 警察叫我回戶籍地報案.

那麼我想知道, 接下來:

1.報案後, 筆錄上有備註的話, 是否法院的傳票可以寄到我的通訊地址, 避免      讓家裡知道呢?

2.我是否需要準備一些錢, 請律師之類的呢? 需要多少錢呢?

3.我寄過去的金融卡裡面是沒有錢的, 我並沒有損失, 只是帳戶被用做詐騙.

   那麼這種情況是否能夠申請保險理賠呢?

4.這類案件我是否很有可能被判有罪呢? 能夠找受害人和解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解惑了QQ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可能的釋出要與被害人和解之意,能和解儘量和解

四、認罪和解,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你明明沒有要幫壞人騙人的意思。

五、否認犯罪也可以和解,這個地方是承認有過失不承認有故意。

六、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找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星緯 104-05-12 15:3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 ... (恕刪)

抱歉多問一句, 

因為錢莊的聯絡人現在跟我說, 要我咬定卡片是遺失, 說我怕忘記所以把密碼寫在卡片上,

他說這樣我就能無罪.

這是真的嗎? 感覺上只是讓他們錢莊跑掉而已?...

小海 104-05-11 09:33

小弟我約在四月中的時候因為持有二級毒品被捕,

持有毒品的量非常少,當時有向檢察官承認是自己要施用的;

但是驗尿距離最後一次施用也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了,估計是陰性。

而案發至今也快一個月了,還是沒有收到開庭的傳票

想請問;

1.像這樣的案件一般需要多少時間才會收到傳票呢?

2.因為我沒有前科,而且是初犯,最有可能的判決結果會是如何呢?

3.聽說如果那次的驗尿結果是陰性,即使我先前有承認是自己要施用的,也不會被判勒戒

是真的嗎?

4.我這樣的案件可以申請緩起訴嗎?

聲請緩起訴的話,會對我的判決的刑責有什麼影響呢?

有可能減輕刑期之類嗎?

5.若判決結果為易科罰金,那其金額有繳交期限嗎?

還是結果下來就必須馬上繳清罰金?

6.開庭時可以向法官求情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怎麼向法官說明來減輕我的判決呢?

小弟我因為一時沉淪,第一次發生的這樣的,真的非常後悔,也決心不會再犯!

可是到現在任何的訊息及結果都不曉得,又怕家人知道,真的非常緊張!

 希望各位律師可以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法律小學生 104-05-11 10:46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持有毒品 又施用毒品的情況

             原則上很快就會被移送勒戒 但也不是沒其爭取院外治療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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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多久收到傳票

不一定,視個案檢察官處理快慢而定,您的情形涉及施用毒品部分,檢察署可能將尿意送檢驗機關確認,在等報告回覆,檢驗結果大概幾天就可以出來,但公文往返通常要1個月餘

如果驗尿結果陽性,持有毒品未達20公克,則檢察官聲請勒戒(6個月),再視戒斷情形決定是否聲請送戒治(1年,通常執行約8個月),結束後檢察官會下不起訴處分,持有毒品部分只會沒收,不會再送法院判刑;如果驗尿結果陰性,持有毒品部分檢察官就必須單獨處理(緩起訴或起訴) 目前實務見解認為,施用毒品自白是否屬實,須就全案事證判斷,不以尿液檢驗結果為唯一依據,士林地院102年度毒聲更(一)字第1號、103年度毒聲更(一)字第1號裁定都是原先以尿檢陰性,駁回檢察官聲請檢察官抗告後,高院撤銷發回地院,後來更改裁定,認定有施用毒品裁定勒戒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檢察官同意,可以緩起訴緩起訴就是檢察官定期命你留校察看,附帶條件可能是捐款國庫或義務勞務,只要期間內不再犯罪,案件就不會送法院,當然不會有判刑的問題 如果案件經起訴後,法院判決得易科罰金之刑,須等到案件確定(你或檢察官10天內都不上訴),案件會移到地檢署執行科,執行科書記官會傳票通知到案執行,到時候再繳就可以,通常約1至2個月時間 開庭當然可以向法院求情,重點就在表示懺悔,保證絕不再犯,實體內容請臨場反應自由發揮,不過持有二級毒品案件數相對輕微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機會較高,如是,則不會開庭 建議如果驗尿是陽性,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就是自費到醫院服美沙酮戒毒,好處是可以不用到勒戒所蹲

★以上意見係根據台端所陳述之事實,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須以法院裁判為準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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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07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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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4-05-09 00:50

我在前一份工作有幫忙公司保管餐券,我的職責是負責把餐券拿給主管販售,有一位同事(A)曾經跟我拿了30本餐券去賣,結果並未回帳。事情相隔半年之後被公司發現這筆帳(30萬)沒有入帳,向我提出和解賠錢不然將要提告,由於同事(A)有承認拿餐券無回帳之事實、並無分贓給我,但是公司說因為我是管理餐券之業務人,所以必須對此事負責,於是我自認倒楣將公司積欠我的薪水加上現金全數給了公司,也簽下和解書但是卻沒有給第三方公正,事情就這樣落幕。

在相隔半年之後我收到了傳票,上面說我是嫌疑人、侵占等罪5/11號即將被偵訊,於是我打了電話問了以前協理,協理表示是要提告同事(A)我是以證人的腳色去協助辦案,可是我為什麼在傳票上面會是(嫌疑人)而不是(證人),另外我該怎樣向檢察官訴說呢?我這樣算是業務侵占嗎?我沒有前科紀錄這樣會被判刑嗎?我真的很急.....

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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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9 05:39

建議從自身沒有獲利最多就是在處理的過程沒有按照規定來做的方向去答辯,撇除掉不法所有意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僅為單純保管餐?之人,並無與對方有共同為犯罪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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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 104-05-08 22:28

我之前援交案的傳票被我爸媽拿到

 

他們說明天要打去警局問案由

 

我已經滿20歲了

 

請問我有權利拒絕讓他們調閱我的筆錄或是拒絕讓警察透漏任何資訊嗎?

 

請各位有經驗的律師或是網友幫我解答

 

很急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2:34

基本上基於偵查不公開,連當事人都無法調閱筆錄了,更何況是家長。

小杰 104-05-08 22:4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基於偵查不公開,連當事人都無法調閱筆錄了,更何況是家長

所以不管他們打去警局 或是法院

 

都沒有辦法得到我案件的任何資訊嗎?!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日後若有相關文書寄達,您父母也可能會知悉案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您父母親均調閱不到相關筆錄,無須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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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 104-05-08 16:49

事情是這樣的..

大約在一年前我在奇集集上徵假日臨時工作

有一位先生打來說他自己本身是金融業

業務繁忙人目前在大陸出差(電話我有上網查真的來自大陸號碼)

需要一個台灣人幫他收送文件到指定地點

一次費用是1千元..我也不疑有他

我們有通過幾次電話但都是用skype打來

一切聯繫不是skype電話就是line文字來往

配合第一次..是到空軍一號領文件送至家樂福對方指定置物櫃內

本來覺得怪怪有點懷疑,但對方說我可以打開信件查看

但正常沒有人會去開他人重要信件吧(?

配合了十多次,某天警察找上門說我被詐騙集團利用要我到案說明

我也很配合的去警察局一五一十的說全部事情經過

警察說拿了照片給我說我送的文件裡面全都是別人的存款簿跟提款卡

我也真的完全不知情,警察說我已經構成詐欺罪要我綠口供筆錄並且拍照

也有把我跟對方的line聊天內容印下來

警察還說要我配合揪出上面的人,如果上面的人找不到就要我擔全部責任

做完筆錄之後..叫我跑腿幫忙的先生也就從此消失沒在出現

現在我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出庭!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會留下案底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8 18:10

這除了抗辯自己不知情而無幫助詐欺故意外,也要多蒐集一些類似案件的無罪判決以強化你的說法。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8 20:27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

                                           陳律師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為有罪判決,即會有前科紀錄,所以若您覺得是無辜者,應堅持主張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與對方往來之訊息證據資料,以利主張無詐欺之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r 104-05-08 00:29

想請問有台北市的律師事務所有提供代收台北地檢署刑事傳票代收服務?

及如何收費呢?

如何更改送達地址?

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5-08 00:58

大大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需要陳報書狀才能代收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刑事送達代收略有風險。

二、書記官或其助理仍可能誤寄戶籍地或居所,此無法完全避免。

三、刑事上訴或再議等時間均短,若聯繫上出現問題而律師又非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的情況根本無從代你處理只能眼睜睜看你上訴逾期或再議逾期,不僅損及你的權利且易衍生雙方糾葛。

四、據此,除非案件委任否則送達代收需載明聯絡方式及聯絡不上之處理方式。

五、建議委任律師辯護或告訴代理為宜,若無力委請律師則可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六、費用有聽過一個月一千八者,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打雜小弟 104-05-06 16:04

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因本人為公司業務,拜訪客戶時,一般都會送些小禮物給客戶。

小禮物的部分,我都是交由大陸友人幫我處理,但在去年年底,收到了海關通知,說我購買了涉嫌侵權的東西,最近收到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要到偵查庭/詢問室報到,上面是寫商標法案件。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客戶跑的多,買的數量也不會太少,那次被扣押的數量約100個,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煩惱 104-05-05 22:36

我違反了商標法,目前收到傳票,在詢問室時執行官叫我兩個禮拜內去跟廠商談和解,然後給我了電話後就結束了。

我想問的是我這樣算是開過庭了嗎?在詢問室就可以判定是否起訴我了嗎?

然後我如果到時候跟和解書一起遞上緩起訴狀,會有幫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04

要看你到底是違反了商標法的哪個犯罪,若是告訴乃論的,和解後對方若願意撤回告訴,就會不起訴;又若是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頂多就只能聲請緩起訴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直接找廠商談即可,聯絡他吧,先聽廠商的條件。

二、有問題再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煩惱 104-05-06 09: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商標法不是都是公訴罪嗎?
是廠商買下後去跟警察檢舉的,這樣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和解,則檢察官一般均會給予緩起訴,和解時應簽立和解書,並請廠商註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惠 104-05-05 09:08

請問一下,日前不小心誤觸了性交易法,因為那時候遇到了困難受威脅需要錢,所以想到了在網路聊天室上找尋方法,結果在上面遇到了警察,我好後悔自己為什麼會用這種方法,這是我第一次上這種聊天室,但我沒有真正做過什麼交易,因為我還是會怕,遇到警察後我也很配合的主動去做筆錄,現在要等法院傳票,如果要罰我錢,我也沒有錢,可是我不能被關,因為不能讓家人知道,而且我還要賺錢,我想請問專業律師告訴我該怎麼做??我會不會被關??而且我之後會常出國,會不讓我自由出國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05 09:35
第 29 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
、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通常如果是聊天室,不是公開,就有無罪的空間,又如果不是性交易的訊息,
也有無罪的空間。實際的情況,可能要看對話內容而定。

這是以前當婦幼組檢察官的經驗

小惠 104-05-05 09:41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那我有可能會被關嗎??要罰款嗎??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也沒有想很多,我也不是有意的,我現在完全不知道出庭我該怎麼辦

 

小蕙您好,依據您陳述之事實:

1.可能觸犯法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2.會不會關?

該罪最高刑度雖可判至5年以下,但如您沒有前科,且在法院審理時願意認罪之情形下,通常法院判決較輕,以台北地院為例,刑度約在2至4個月有期徒刑之間(個案不同,僅供參考),可以易科罰金(翻成白話就是繳錢就好不用關,通常一天約折算1000元),且有機會向法官爭取緩刑(翻成白話就是留校察看,期間內不再犯罪就可以不用執行),部分案件中法官會附帶條件就是做義務勞務(翻成白話就是到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做義工掃地)

3.不想讓家人知道?

如果您已滿18歲,原則上法院或檢察署開庭通知會寄給本人,這類案件通常以簡易判決處理掉,法院不會開庭,只剩下檢察官可能通知開偵查庭,如果確定案件已移送地檢署,可以嘗試去櫃台申請查詢案號及承辦股別(法院及地檢署內部以”股”為單位分案),然後寫陳報狀請檢察官日後將傳票寄往指定地址,不過切記,一定要隨時查收,不然錯過開庭,下次還是會寄戶籍地,甚至有可能看到警察上門拘提

4.不能出國?

這類案件數相對輕微案件,且無共犯結構,一般來說不會被羈押或限制出境、出海

小惠 104-05-05 10:24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你,想再請問一下,這類案件被關的機率會大嗎??開偵查庭時,我也會向檢察官求情,我不會再犯了,我沒有前科,我已在做筆錄時請警官幫我忙把傳票寄到公司讓我自己收,我真的不能被關,我還需要賺錢,如真的需做義務勞動的話,會影響到我工作嗎????

 

 

 

小蕙您好,依據您陳述之事實:

如果在地檢署就能認罪並向檢察官爭取,有機會能獲得緩起訴處分(翻成白話就是檢察官作出的留校察看),案件不會進到法院,自然不會有判刑及執行的問題,但是緩起訴處分通常附有條件,較常見的是捐款國庫或義務勞務,如果沒有履行,會被檢察官撤銷緩起訴重新起訴 依檢察機關遴選辦理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作業規定第6條第2點規定「執行義務勞務以非國定假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為原則,但經被告同意者,得於夜間或例假日為之」,所以如果有正常工作,將來可以提出聲請在假日執行義務勞務,通常會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須以法院裁判或檢察官處分為準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在地檢署的層次努力爭取緩起訴,若被起訴,則在法院努力爭取緩刑吧。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給你參考「

蔡○○以電腦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處
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
年。」緩刑的話就不用繳錢了,所以緩起訴緩刑是你可以考慮努力的方向。
這則判決的理由摘要給你參考「
念及被告並無任何前科(參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本件犯後亦始終坦承犯行,且於刊登上開訊息後,
    旋即為警查獲,所生危害尚非至鉅,暨其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現從事美術編輯之生活狀況等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另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業
    如前述,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事後亦表明悔意,歷此教
    訓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
    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
三、限制出境的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的案件,的確有限制出境的前例在,例如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抗字第167號。但是同樣是違反這個條例的案件,應該還有案情輕重及有無限制出境必要的問題。我不認為你的案件有到要限制出境的程度。不過這還是要看檢察官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06 23:17

通常都可以給緩起訴處分,我以前當檢察官時都是給緩起訴處分。

小惠 104-05-08 13:48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緩刑是指??還有這種案有被關的案例嗎?因為我真的不能被關,我還需要上班賺錢,我也會在開偵查庭的時候請檢察官給我機會,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犯這種錯的,我真的也很後悔,我完全不能讓家人知道這件事,要如何做我才能幫到自己??不被關??

104-04-29 23:24

某人A以加密方式撰寫不實指控與我跟他的LINE私密對話於他個人部落格的日誌上,同時再以其他Facebook帳號將日誌網址與密碼散佈於各大FB社群網站上。

其LINE私密對話內容有將我的圖像馬賽克但卻有公布我名字以及家庭狀況,並且有透露我某BBS的ID。其LINE私密對話內容的散播已經嚴重影響我的家庭與人際關係。

請問我可以針對哪些部分去提出告訴?他犯了甚麼罪?

因為之前向警察報案時,不知道該提告何種罪名,依照警察提供過往資料,乃在筆錄上向對方提出妨礙名譽罪。現在案件已送到地檢署,若我控告妨礙名譽罪不成立,那我應該額外告甚麼罪?然後在收到地檢署傳票後,向事務官提出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要看對方實際上公佈了哪些您的資訊(倘若只是BBS的ID)則不構成其他犯罪。

 

dralin 104-04-29 00:19

話說政府德政

近年申報所得稅,只需在家中下載財政部軟體,用自然人憑證就可申報完成。

去年報稅時,因太太有兩個前夫的小孩,小孩歸前夫的家人撫養,但在財政部的下載資料可帶入兩個小孩的資料,未注意就把兩個小孩申報扶養,之後太太前夫的家人似乎有去稅捐異議,稅捐來函補稅,並也繳清稅款。但太太前夫的家人卻又去警局告我們夫妻偽造文書罪,有去警局做筆錄,今天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請問這樣構成偽造文書罪嗎?檢察官會起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申報時會計算相關稅額,差兩個扶養人的影響應該不小,故而要主張沒注意到,恐有困難。

建議可以認罪爭取緩起訴緩刑,倘若要採無罪抗辯,建議應該要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報稅資料的名義人確實是你本人,這部分應不構成偽造文書要件,但還是要再詳細了解具體細節再確切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4-29 00:13

第一次去開庭後,獲知被告的緣由是以"奶奶高齡無工作能力,家父不便於行,家母乳癌還在住院,兄弱智,妹年幼尚在就學,全家只有我有工作能力卻不養他們,他們生活已經快活不下去了,經濟拮据"

實情:奶奶至今仍在種田賣米(家中有三塊自有田地),家父好手好腳完全並沒有任何殘疾,且從事家具中盤商、另在家具店兼業務抽成,家母乳癌初期就割掉了也早是幾年前的事情了,兄並無任何智商問題,從小到大就學皆正常,也在修車廠工作,只有妹年幼這屬實,且家中經濟並無所謂的活不下去。(此外,奶奶生3女1男,也並不是只有家父在養。)

實情的部分有告知(除了奶奶所生幾個那句沒說),也有告知如果真的經濟拮据,為何家父還有錢能開BMW的車子,家中也不只那台轎車,還有一台貨車

第二次收到傳票時,備註是寫應偕同我男友去,但並未說為何,偕同去了之後要了他的身分證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才告知說他被告"教唆遺棄",緣由為"說他在12/21那天我被家暴時有教唆我遺棄我家的人"。

實情則是,完全並沒有那句話,而是他們找不到能告他的條例,隨意編造的,且那天男友是一直勸我回去的,他們也並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有說那句話。

我想問的是:

1.關於教唆遺棄,完全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就能提告嗎?僅憑說他有說就能提告嗎?

2.要告人,完全不知道他的資料能提告?最多他們也只知道叫什麼不知道字。

3.弱智不是應當也要有所謂的殘障手冊之類的證明嗎?

4.基於他們所提告的理由皆是謊言,有可能偵查需要這麼久嗎...?因為名下的車子房屋那些都查的到,再加上戶頭資金的流量也是能查到的,兄長所工作的修車廠也是有名的不可能查不到薪水之類的。

5.奶奶的扶養應當也是屬他所生的4名子女應負責吧?能這樣硬栽在我該負責嗎!?何況他的子女中也有公務員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又關於刑事遺棄罪的部分,以被害人生命受到危險為要件,故而倘若只是單純扶養義務爭議,僅為民事糾紛

2、相關證物、證人認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並且請您的男友一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104-04-27 10:39

您好:

      請問,地院先前已判「業務過失致死」但父親不服再上訴。但前幾日收到高院傳票,案由卻變成「過失致死」!應該是我父親上訴時填寫錯誤。

     請問,如此會有什麼問題?有補救方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應不受影響,只要在上訴期間內上訴即可,接下來即需針對原審判決予以反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案由不重要

重點是審理時所攻防的法條

所以這些不用去擔心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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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27 14:52

您好,

所以您父親是被告嗎? 刑事案件如果是告訴人,應該是檢察官上訴,而非您父親上訴。如果您父親是被告,那其實過失致死罪刑比較輕喔。

其實如同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案由的部分並沒有影響,重點是法官會自己認定。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求,歡迎與律師約時間諮詢。

律師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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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祖 104-04-26 21:33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於104年4月22日 半夜12點46分 被警方開了一張機車酒駕 酒測值0.25 未肇事 初犯  當下送去做筆錄及拘留 到早上10.30分開庭 判決下來應該是要罰35000元 罰單部份則是22500元 一共快60000元 一時無法繳納那麼多罰金  這幾天與朋友討論 朋友是說 罰金可繳法院部份後 拿收據跟警方開的罰單去監理站做註銷 22500元這部分不必繳 請問真的可以這樣嗎? 現在又擔心判決書與傳票來時 已超過下個月5月22日 罰單最後繳納期限 請各位律師求解...謝謝

楊律師 104-04-26 22:54

只要繳法院的單就可

警察的罰單不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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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 104-04-25 20:20

請問一下各大律師: 

最近我家被人持棍棒闖入,並從背後突襲我父親,打到手臂差點骨折,目前雙方筆錄都已經做了,經辦員警說對方也坦承不諱(因為不是同一天筆錄,我們不知道實際對方說了什麼),案子前幾天已經移送地檢署,目前在等傳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我們現在想要告對方傷害,請問要多久前請律師?

2.鄰居看到對方打人前,騎車在我家馬路前來回勘查。需要調路口監視器錄影嗎?(承辦員警說:不用調閱,對方已承認動手,不影響對方犯下傷害的事實)

3.聽其他人說,對方放話每逢初一、十五還要來我家亂,查刑法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感覺如果輕判,之後對方可能真的會常來亂,想在這次訴訟中讓對方能從重量刑,達到嚇阻效果,請問要注意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傷害告訴應已經檢察官受理,目前就先地檢署通知開庭,另本件對方被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5 22:30

1.我們現在想要告對方傷害,請問要多久前請律師?隨時都可以請!要注意告訴時效之問題。

2.鄰居看到對方打人前,騎車在我家馬路前來回勘查。需要調路口監視器錄影嗎?(承辦員警說:不用調閱,對方已承認動手,不影響對方犯下傷害的事實)建議還是要調監視器,以釐清案情。

3.聽其他人說,對方放話每逢初一、十五還要來我家亂,查刑法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感覺如果輕判,之後對方可能真的會常來亂,想在這次訴訟中讓對方能從重量刑,達到嚇阻效果,請問要注意什麼?

通常一般傷害罪,大多都可易科罰金,不會真的被關,事前的預防更重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單、照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亦可視對方持之武器及攻擊之部位,是否可提告更重之犯罪,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unknow 104-04-26 00:55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當初筆錄有跟員警說要告他傷害

這樣應該已經符合「告訴時效」了吧?

最近門口也安裝監視器預防,

但是對方不是理智的人,

為了真正嚇阻對方,我們決定告到底!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逸 104-04-24 13:51

因為個人因素所以沉迷上了運動彩券並且幹了犯法的事

如今我知道自己做錯了事就要面對也無逃避的意思

只是想知道我的狀況是否一定構成詐欺罪或者準詐欺

事情經過如下

因為賭運動彩券後來錢不夠了臨時請櫃檯人員打單

但後來該彩券並未中獎但我沒錢付所以跑了

如今收到了詐欺案的傳票

以我的狀況是否一定構成詐欺的要素??

梁晴 104-04-22 11:24

之前有問過上訴高等法院的問題

想再請問,如果高等法院要開接押庭,是會先寄傳票還是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會通知家屬嗎?

不好意思,因為是被告,不敢打電話到法院問這種問題,但羈押日期快到了,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均以臨時庭方式,開庭前不會通知家屬,但若有交保或羈押,會再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22 11:54

如果一審有委任律師上訴,他會通知律師是否到場,

我今天下午高雄高分院就有一件接押庭通知到場。

梁晴 104-04-22 16:45

一審有委任律師 停押狀跟上訴理由狀也是由律師事務所的寄出 但二審沒有寫委任

這樣會通知律師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22 22:12

他們會先詢問律師有沒有受委任,而且是接押當天才通知,問律師要不要到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羈押庭之通知,會詢問原審律師有無再受委任,或有新委任律師,將依委任狀上之聯絡方式聯絡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馬豪 104-04-19 00:59

 

閣下: 本人於103年11月因前一天飲酒.(3人-2瓶高粱酒)於隔日早上9點50分左右(已於友人處睡眠時間出過8小時). 被警察攔下進行酒測~酒測值約0.75...但經警方要求進行.生理平衡測量.. 均為正常!....但因4年前曾因酒駕造成公共危險罪執行完畢經檢方求處重刑~法官判處6月徒刑.. 本人上訴後亦遭駁回!傳票示將於本月29日報到執行... 望閣下 給予建議...本人雖打從心底不服判決!但對於律法實在所知不多!.. 但請閣下 給予適當建議!.感恩不盡!.. 馬豪-0922599717***0983677930閣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案件似已確定,所以您仍需去執行,當然目前可以的救濟途徑,為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但若判決無明顯瑕疵,要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並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宇 104-04-17 19:58
3月8日 警察來到家中把我帶去他們分局 協助調查 有驗尿毒品反應 隔天家人有帶我去諮詢 律師事務所 律師說叫我家人幫我寫信給檢察官 但他說要知道股別和檢察官名字寄去 檢察官才會知道是哪個案子 打去法院問 他們說還沒有分股 律師之後叫我們回去等通知再告知我股別 事情過了一個月了 今天收到法院傳票 傳我去法院 詢問室 上面都沒有寫什麼 是備註的地方寫說 〔訊後觀勒 拒傳即拘〕這代表已經裁定判決了嗎 還有辦法能申請戒癮嗎 當天就直接被關勒戒了嗎 有辦法解決嗎 ? 我還是學生 也是初犯 我再我親戚家的營造場 上班 跟在我哥哥旁邊學 我不希望要去勒戒?
法律小學生 104-04-17 20:41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的情況 你很明顯已經錯過處理的黃金時效

             你現在必須要立刻進行補救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請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

毒品不好戒你要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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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7 23:13

若觀察勒戒裁定已經下來,就算再聲請也沒機會了。

建議您先確認究竟有收到那些法院會地檢署寄發之裁定或通知。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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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104-04-17 19:40

小弟當初經警方通知筆錄是告知恐嚇罪,但是傳票上是仿害自由案件,所以估計可能是296條...經過幾次與被害人聯絡同意和解了..想問

1.公訴罪如果和解效力是不是不能撤回,還是要憑警察官鑑定?

2.如果和解賠償金了..會不會再被科罰金?

3如果要找調解委員會和解是在偵查庭前還是在一審前和解?

一、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所以恐嚇或是妨礙自由,若有提告則無法撤回

二、但是之後若去地檢署開庭,可以庭呈兩造所簽署的和解書,也可以請檢察官傳喚對方說明已經和解,那倘若你符合緩起訴的要件,通常會給妳緩起訴

三、如欲詳談,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一、非告訴乃論罪即公訴和解可爭取緩起訴但是緩起訴要認罪才有。

二、看你有無累犯…量刑要看法官但律師可以查一些判決供你參考。

三、有和解的話和解書要保管好可以的話多印幾份。

四、不要太擔心。

五、還是要看你的行為具體情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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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帽 104-04-17 02:26

我向賣家購買商品後,因數量太多所以轉賣,使用了原賣家的圖片遭提告

目前已收到法院刑事傳票,需要到偵察庭報到,

打了兩次電話向告發公司談和解

但對方要求的金額我一時無法拿出這麼多錢,需要向銀行借錢,

對方也不肯降價,直說開庭後法官判也是該金額,

還會提出民事求償,一直勸我跟他和解

和解的方式就是我匯錢到他戶頭,然後他再打電話取消,

想詢問:

1.若開偵察庭,開完會直接得到結果嗎?需提供什麼資力証明給法官從輕量刑?此時會有案底嗎?

2.若要合解,需要準備什麼文件或是文件上需附註什麼事項嗎?

如果我匯錢給他,但他沒有取消告訴怎麼辦?

我真的很著急,因為快開庭了~對方也限定我三天內要給他答覆,

說什麼作業需要時間等等,麻煩幫幫我~

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第3條】所列之法律規定即會受著作權法第第七章罰則論罪科刑處罰,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向檢察官聲請移付調解,對您會比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8 22:54

Dear 小紅帽,

依最近的實務見解是以他人的圖片銷售該他人的產品時,原則上屬於合理使用。這也皆是之前很多的雅虎賣家賣chanel 的香水(真品)使用chanel (原廠)的圖片時,該些賣家皆獲得不起訴處分之原因,因此如果您確定賣的是該賣家的產品時,則使用它們的圖片亦是幫助銷售他們產品的方式之一,應該努力爭取不起訴處分,當然原賣家可能會向您要一筆授權金,但不一定會要得到。建議您採取上述方向答辯..,姜百珊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andy 104-04-16 22:37

律師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 我4/15在網路上買書,賣家說4/16才會將物品寄出,但4/15晚上約8點就有人說有我的貨要簽收,我害怕是詐騙集團,便在電話中問對方是郵局還是哪一家快遞公司,(我電話錄音存檔)但對方一直不肯說,使我不快,後來我便在拍賣網站私訊給賣家如下: 「明明你留言說4/16會寄出,剛才有個死活都不肯說自己是哪個單位的人,說有我的書,要我簽收,
晚上時間,現在詐騙手法又那麼多,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就跟他吵說,賣家說4/16才會寄出,現在這個不是我訂的書,對方又急,我看包裹上是你的名字和註明「xx小店」我才敢簽,我簽完後,他連簽收聯也沒給就急著走了,而且打電話給你要確認也不接。」 但賣家今天(4/16)卻回我說: 「針對昨天你留的這句話;剛才有個死活都不肯說自己是哪個單位的人;書店法務已經確認是妨害名譽,會依法對買家提出刑事告訴,再請留意傳票筆錄通知!」   但我卻不知道我妨害了誰的名譽,請問我這樣會被提出刑事告訴嗎?   我無法請律師,又該如何應對呢? 這種案件,追訴期一樣是六個月嗎? 如果被提告,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呢?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7 00:12

1.私訊應非其他網路瀏覽者所能知悉內容,故是否有影響賣家信譽評價尚有疑問

2.賣家留言出書託寄日期與實際送達日期有誤差,買家小心謹慎是有理由

3.但對方是否提告,主張的詳情以及證據為何均未知,故如涉訟還是找律師辯護或代理,並提完整詳盡的答辯書狀,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小君 104-04-16 13:09

律師您好:

本人我在2015年的今天也就是4月16日收到了來自法院的簡易判決內容如下:

上列被告(本人我)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經本院訊問後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何XX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仟元折算壹日 !

事情的經過就是 , 我於2013年的4月向胡姓房東承租房子 , 然後分租給不認識的人 , 之後與分租人熟捻後將租金轉交由他們代繳 , 並連他們的部分一起 , 但之後卻時常收到來自房東電話 , 說: 並無收到租金的款項 , 然後我將此事轉達給同分租人告知說必須盡快支付 , 但是否有後續下文我不得而知 , 爾後開始 , 時常房東斷水斷電 , 因不堪其擾 , 使而在未告知情況下搬走 , 而分租人乃有居住之實 , 但我並未告知房東說我已搬離該租屋處 ,而在我搬離沒多久 , 分租人也已搬走 , 在經過一年多後的2015年2月過完年後 , 才知我已被告 , 且因沒收到傳票所以已被通緝 , 理由是我皆未繳納租金 , 但因我無法證明 , 且因與同租人不熟 , 也無個人資料 , 所以無法請他們到場了解為何事情的經過是如此 , 以上 , 目前已開庭完畢結案 ,因承租人是我 , 所以我有義務解決此事也接受 ,而民事部分已和解 , 和解金為12萬元正 , 但因房東說我有毀損房內物品 , 但我都沒看到任何作為物證的照片(純粹抱怨為何要我賠償如此貴) , 經過這一番的廢話 , 其實我想問的是 , 因為我是累犯(傷害罪) ,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易科罰金分期嗎? 亦或者是我可以聲請勞動服務呢? 因為我有小孩 ,沒有家人可支援幫忙 , 所以我想聲請勞動服務是否可行?  該如何聲請? 如無法申請我是否可聲請易科罰金分期呢?  我實在沒什麼錢可以在賠給房東之後還有多餘的錢可以繳納罰金 , 且孩子需要我的陪伴 !  希望法官能給於實質的建議 , 感恩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易科罰金、分期、易服社會勞動,均於收到執行通知後,向指揮檢察官聲請即可。

一、曹律師所言甚是。

二、若案件尚能上訴可考慮上訴,就算失敗至少拖了一下時間籌錢…

三、確定後再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j 104-04-16 12:44

@源由..去年我朋友接到檢察署傳票說她被控詐欺.後來去了才知道.檢察官指稱她在臉書上賣手機.而對方也匯款到他的帳戶內.而且她於匯款隔日也去領了錢..@檢方提出我朋友臉書販賣手機照片.與買家私訊照片.銀行存摺照片.還有銀行匯款紀錄.及領錢影片為證據.要她承認詐欺行為@我朋友堅決表示沒有在網上賣手機.後來她跟檢察官說..她那時跟她前男友同居.她前男友可以取得她的銀行存摺.提款卡.而且也常常破解她臉書密碼.(而且臉書上兜售的手機也是她前男友買的生日禮物).檢察官後來傳喚她前男友.他說不是他做的.但承認有破解臉書密碼的行為.@後來她帳戶被凍結也被起訴了.開庭時當場觀看證據影片-卻發現領錢人非被告.當場法官和檢察官都傻眼.她提出臉書帳號被盜.銀行被冒領的說法.但檢察官臉書帳號是妳的.銀行帳號也是妳的.罪證確鑿.認定就是被告犯案.還認為被告未與原告和解賠償犯行重大..快宣判了她非常擔心.不知道會是怎樣的判決..還有該怎麼辦..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6 13:01

 您好

         建議您朋友盡快將起訴書帶至律師事務所做法律諮詢!並請律師替您撰寫答辯狀,以維自身之權利!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問題! 0972367907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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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6 17:13

1. 請於宣判前儘快具狀答辯,必要時也可委請律師協助撰狀。

2. 針對您所說任何可以指向是前男友做的的相關跡證去說明及凸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6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為您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釐清事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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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6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為您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釐清事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新新 104-04-14 14:02
想請問收到傳票被告,是毒品防治條例但沒有去警局做筆錄,之前有因為朋友被抓,他有fm2說我給的所以有被叫去做筆錄但是是證人,也有提供證明是醫生開給我的安眠藥,那是ㄧ月去作的筆錄所以會是同件事嗎,如果是又為何變被告如果不是那到底怎麼會這樣,求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14: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是經醫生開立取得,這個部分沒問題,但是您為何將該藥物轉讓給您的友人?這個部分可能會構成轉讓罪。

2、討若您確實改列被告,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為佳。

 

 

法律小學生 104-04-14 14:47

大大你好 你遇到改列被告的情況  就如同上面律師說的

             已經是被認為有涉嫌犯罪的問題了 建議一定要妥善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檢察官可能是從您作證陳述之內容中發現有涉嫌犯罪之可能,所以將您轉列為被告,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轉讓之問題,建議委任律師討論案情並偕同應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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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源傑 (張律師) 104-04-15 21:18

您好: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所謂轉讓,是指未獲取任何對價,將毒品給予他人。Fm2之藥名為Flunitrazepam,為我國法律上所定義之第3級毒品。倘若您將醫師開立之Fm2免費送給別人,可能涉及轉讓第3級毒品罪,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其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建議您偵訊時找一位律師陪同,以保障您依法應有之權益。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Dino 104-04-13 23:32

104年過年前,婦幼警察隊警方親自登門送通知書來家中,請我到警察局作案件調查,因為不知道是因為什麼事情,所以有點懷疑是否是詐騙,去了婦幼警察局之後,警方給我看了一份由Facebook社群網路的私人聊天室內容列印下來的資料,內容是一位國中女學生與一位跟我在FB上用同名字的人在對話,但那個人不是我,大頭貼照片也不是我所使用的,我更不認識這位國中女學生,對話內容是一些猥褻的話語,但女學生所打的內容都內馬賽克蓋掉看不見,只看見那位跟我同名字的人所打的內容,詢問警方後得知是此國中女學生上網跟人聊天,發生這件事後到學校告知老師,然後老師到報案才爆發此事件,然後因為我不知道為何我會涉及這件事,我想更詳細看那份資料的時候,警方就收走然後說我一定要當天做筆錄才讓我在看那個資料,學問警方任何事情也都不做正面回答,只說我涉及一件性侵害案件,我是犯罪嫌疑人身分,並且還拐彎抹角的說這不關他的事,要不要做筆錄是我家的事,不做筆錄就不讓我知道更詳細的內容,讓我覺得事情非常詭異,一度懷疑是被栽贓,之後還是由母親陪同作了筆錄之後離開;4/13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內容是請我4/20至偵查庭,案件為妨害性自主罪,我變成被告身分。

關於突然發生的這件莫名其妙的事,想詢問律師們,我怎麼會涉及這樣的案件?在FB社群網路上跟我使用同樣名字的人也會涉及並列為被告嗎?上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或證據來證明我是清白的嗎?但是我什麼都沒做也拿不出什麼證據吧?口頭說明會被接受嗎?當天上法院我應該獨自前往還是由家人陪同呢?此事件我會不會是被栽贓或誣告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4 06:30

1. 妨害性自主類型包括性交與猥褻,若沒有這2個行為,是不會成立的。

2. 您可提出您fb上的帳號證明那不是您本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製作筆錄後,應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被傳喚之被告及辯護人得以進入偵查庭,因此您的家人是無法陪同進入偵查庭,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接受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至於臉書帳號的部分,您應設法釐清帳號並非由您使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B上面與對方對話的人不是你,你可以在偵查庭中表示係他人與你同名而已,你並非該行為人。另外,你可以請求檢察官FB及電信公司調查對話時間該行為人的IP位址及IP使用人資料,以證明該人並非是你。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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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行自主為重罪,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

另外,建議聲請調查對自己有利之證據,比如說聲請調閱臉書ip資訊,以證明字清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7

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薯鼠 104-04-13 20:25

3月份時和朋友一起在公園喝酒但是他們有在抽k煙我在旁邊也一直都有吸入他們的二手k煙 後來被警察發現就帶我們回警局驗尿及做筆錄 初驗結果是我也有三級毒品反應但是我有跟警察說我只有一直聞到我沒有抽 請問這樣還會被罰嗎 k是我朋友他們共同購買的也沒有拿給我抽這樣應該不會變轉讓吧? 三級毒品有需要開庭嗎 因為現在我有收到一張證人傳票 可是沒有案由 打給地檢署他們也只說偵查不公開 到時候去當證人就知道什麼事 請問我被驗到三級毒品反應但我沒施用會變成證人嗎? 驗尿報告及罰單大概什麼時候會寄來呢? 是寄到戶籍地還是現居地?

 

 

您好:

1.依照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之解釋及先前的案例,若與吸食者長時間處在同一空間,其吸入毒品量與空間大小、密閉性及吸入濃度、時間有關聯性,因個案而異,但雖然吸入二手菸可能檢出毒品反應,但其濃度應該遠低於施用者,因此即使您被檢驗出吸食愷他命,若要採取因為吸食二手菸霧導致進行答辯,必須先調閱檢驗報告中檢出的愷他命濃度而定,若是超出閾值太多,要讓檢方或法院採信的機率較低。

2.即使被判定吸食愷他命,因愷他命屬第三級毒品,僅吸食並沒有刑事責任,只會有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檢方要以證人向您查證,應是想透過您追查愷他命來源。

3.理論上應該會寄送到戶籍地,若傳喚您作證時,因證人有具結及據實陳述之義務,才除非您刑事訴訟法第條至第182條規定之事由,經法官裁定許可者才可拒絕證言,否則您具結後又虛偽陳述者,恐涉及偽證罪。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主張為吸入二手K菸,則您驗出之三級毒品指數應不會太高,若您指數太高,即使主張為吸入二手,亦不會被採信之,為施用三級毒品,僅為罰錢及上毒品講習課程;您當證人之部分,可能為指認他人轉讓或販賣三級毒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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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主張為吸入二手K菸,則您驗出之三級毒品指數應不會太高,若您指數太高,即使主張為吸入二手,亦不會被採信之,為施用三級毒品,僅為罰錢及上毒品講習課程;您當證人之部分,可能為指認他人轉讓或販賣三級毒品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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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104-04-13 13:28

你好 我想問一下如果酒駕第二次已收到傳票 這個月開庭已先付了頭期款 檢察官說下個月如果繳不出第二筆分期就直接服刑 因目前車禍腿受傷有醫院診斷證明需修養三個月  這樣法院也有權利要當事人進去服刑嗎? 因為有申請勞動服務但檢察官不準 有什麼別的方法讓當事人能夠不用進去可以用勞動服務抵罰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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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2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對於執行的指揮不服,可以向法院聲明疑義,不過單純的腳受傷、繳不出錢,法院恐不會採納。

浩浩 104-04-12 18:36

我來自弱勢家庭 從小父母因故過世
自己本身年又飽受身心疾病所苦 孤依無靠 皆有證明

上網求助曾遇詐騙 身陷官司
是個對方亂告我的案子 毀謗傷害

因我21號要到一審開庭 新北地院
而我住雙連這裡

我希望有好心律師幫我把審理延遲
因自己目前是個手受傷的病人

還有時間上急迫關係
加上之前要幫我的法扶律師 避不見面
小弟急需要有好心律師幫忙 和幫忙遞答辯狀和出庭

我預算是1萬5內 希望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這案子是99%無罪 但法律程序我完全不知怎麼進行

可以好心人來信可憐幫幫我 幫我遞答辯 請假延後 和出庭

已有一審法庭傳票


chloe0520a@yahoo.com.tw 黎小弟
或+我line拜託

 

小寶 104-04-12 09:49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觸犯誹謗罪警察會找人去做筆錄再移送地檢署偵訊嗎?

還是地檢署會寄傳票通知去開庭? 再請問一下,傳票多久才會收到?

如果被法院判定為誹謗罪,請問刑期會很長嗎?

因為當時未滿18歲且無前科或犯後態度良好可以獲得緩刑嗎?

還有如果被判刑定讞服刑完畢,之後刑事紀錄會註銷嗎?

請問如果毀謗罪被判有罪在民事責任上需賠償對方多少錢?

因為怕自己收入不多,無力賠償太高的金額

一、誹謗案件到警局製作筆錄通常是發通知書,做完筆錄後,就等候地檢署通知,不會馬上移送地檢署。

二、傳票多久才會收到要看檢察官的偵辦進度,但是通常收到傳票,庭期都會定在一個禮拜以內,甚至收到隔天就要去開庭,另外,地檢傳票都是用平信寄的,最好每天看一下信箱。

三、誹謗刑罰不會很重,如果判到兩個月有期徒刑就算很重了,通常都是拘役,無論是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都可以易科罰金

四、誹謗告訴乃論之罪,故第一審判決前,告訴人都可以撤告,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達成和解,讓對方同意撤告。誹謗判有罪後,仍要賠償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商談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即使成立,幾乎均可易科罰金,且亦不一定會構成誹謗之犯罪,須視對方所提出之證據是否明確,無合理之懷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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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y Chen 104-04-12 08:20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這件案子已收到地方法院傳票,而先前警方已抓到詐騙集團的車手,我先請問:

1:我收到同一天差2小時,2個案號的2張傳票,可是我只有一個案件阿,還是有幾個被害人就會偵查幾次?

2.通常有抓到車手,人頭戶的刑責會如何呢?(我想先有心裡準備)

3.我需要帶什麼去法院?

以上,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最近一個月沒工作但要付家用,4/7在網路上看到借錢網刊登的其中一個廣告,號稱身分證小額借款(對方解釋只提供影本辦貸款,非正本),誤入了圈套,4/8將身分證健保卡正反面影本,三份存摺影本,三份提款卡正本及密碼以宅急便寄給對方,4/9他有打電話跟我說收到了,約4/10見面簽約,4/10他沒赴約,謊稱他們業務手機沒電請我再給他時間,這中間我前同事有聯絡我說銀行通知我的帳號(前公司薪資戶)變成警示帳戶,請我快去了解,我當時沒有懷疑,只覺得是辦貸款的程序出了小問題,並沒有重視。一直到晚上我分別打電話去我提供給他的三間銀行查詢,這幾天皆有多筆金流但非經我手,我才知道嚴重性,申請了掛失。隔天一早去了警局想報案,警察說已成警示戶就是有人報案了,我不用報案,皆不受理。只叫我回家等傳票到警局做筆錄。我想請問1.我目前能做的,就是等待嗎?能不能有辦法知道是哪個警局提報的,我自動去做筆錄解釋,會不會較快,較好?2.目前能收集的證據是不是就是,在借錢網該詐騙集團的廣告畫面,宅急便的單子,通聯記錄?有沒有建議再準備什麼檢查官跟法官會較相信我?3.做筆錄或上法庭時照實說之外,有沒有再強調什麼對我較有利?4.有沒有可能做完筆錄,提供了證據,就被採信,結案,不用跑法院?5.開庭是會在我戶籍地的法院嗎? 6.我三個帳戶成為警示帳戶,是不是我就會有三個或多個案子(同帳號不只一人受害),或會合併成一起案件?7.以您的經驗,此類案件通常法律程序會跑多久呢?通常會怎麼判呢?8.因為我剛找到工作必須新開戶,我看網路說有警示帳戶還是可申請薪資戶,只是不能atm領,需臨櫃,想確認是真的嗎?我去開戶或我臨櫃領錢,會不會行員誤以為我是嫌犯報警抓我(真的有點害怕)?就算可以辦薪資戶(我以公司通知我錄取的簡訊銀行),公司會不會因此查詢到我有其他帳戶變成警示戶?以上,謝謝您耐心看完我所有的疑惑,也先謝謝您提供的寶貴意見。

 

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您的權益,如需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亦或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並非被害人,故而無法主動報案,倘若員警不讓您主動到案說明時製作筆錄,則您僅能等候通知。

2、無。

3、如實陳述即可。

4、此類案件倘若您採無罪答辯,檢察官大多不敢直接給予緩起訴或是不起訴,會把您起訴之後由法院判決。

5、您的住所地、行為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6、會併案。

7、依據被害人多寡、承辦人的辦案態度等而有所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8、可以辦薪轉帳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亞諾 104-04-19 21:54

 

我們可以一起找律師來處理嗎?我和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我是在報紙看到有銀行貸款的專案,對方要求我繳交存摺封面和雙證件影本及提款卡(密碼),對方還用大眾銀行的客服電話跟我確認資料無誤,我現在戶頭已經變成警示戶了,請各位有相同遭遇的人可以和我一起處理問題。

小范 104-04-11 22:10

因販賣仿賣品而被保智大隊抓。近日收到檢察署的刑事傳票,要去第一次的偵查庭了。我想要寫狀子聲請緩起訴或不起訴,那遞狀的時間點,是在開完第一次偵查庭"後"遞狀,還是"當天"遞狀?  是要寫刑事聲請狀嗎? 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31

建議先寫,然後直接送地檢署。

在案件偵查程序中都可以遞狀,不過你應該先確認對造提出的證據有哪些、你侵害的範圍、有無和解的希望等資訊,並於程序中創造和解的籌碼,判斷是否於適當的時間點與相對人和解、提出不構成犯罪的答辯或聲請緩起訴等。

由於你的案件尚未開始偵查,除非案件的證據相當充分了,且已經與對造談好了和解方案,否則不建議這麼早就提聲請緩起訴狀(聲請緩起訴等於你承認構成犯罪)。

kiki 104-04-09 19:55

我今年一月因朋友來家裡一起使用安非他命k他命,朋友走後在我家公寓樓下被警察抓到販賣,可是我並不知道朋友販毒,警察帶著我朋友上我家叫我開門,我當時忘了警方沒有搜索票我可以拒絕開門,讓警察進門後,我自己拿出k他命,但是做筆錄警察問我之不知道我朋友在販毒,我說我並不知情,但是K他命是那朋友給我的,我只承認有用k他命我卻說我自己沒有吸食安非他命,因為我怕我又被勒戒我8個月大的女兒沒人可以照顧,所以我說了謊,我6年前曾勒戒過,大約1~2個禮拜後,我老公被檢察官從台中監獄借提回來,警察卻在家裡問到K煙味,我又被帶去驗尿了,請問我這樣2件案子,還可以申請在外勒戒嗎,請台中的律師幫幫我,我女兒剩我一個人在撫養……我不想女兒被社會局帶走,她只剩我一個人……我後來又被警察帶去做簡單筆錄,但是...我還是沒有承認.....我今天收到法院傳票4月20號要開庭  ,上面的被傳人為何寫被告,到底會怎麼樣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0:19

您好,若是六年被勒戒,還是有機會可以聲請緩起訴。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降低被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4-08 21:05
我在去年4/1日調解離婚而在同月4/6日與現任男友發生性行為懷孕也在去年12/19日剖腹產生下小孩~我有去提(否認親子之訴)。但今天我卻收到(妨害家庭傳票)~要我4/17去法院~

您好:

1.若您在未與前夫離婚前,即和現任男友發生性行為,恐涉嫌違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前夫可依法提起刑事告訴。

2.若您不確定該傳票之目的,可透過傳票上的電話向書記官詢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調解成立後,何時去登記離婚,但開庭時您仍可以先否認離婚前有與他人性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如果是離婚前的話比較有問題,但這個部分實務上還是有不同見解,有認為已離婚對方已不具配偶身分不能告所以沒事;有認為行為時對方還是配偶所以可以提告。這兩派見解我上次查判決的時候統計了一下,比例大概是一半一半…

二、如果離婚前沒有發生性行為那當然是沒問題,剩下來就是怎麼舉證證明讓檢察官相信。另一個問題是這類的案件檢察官應該是會把你跟你後來的男朋友分開來問…如果你們講得不一樣就麻煩了(但還是不建議你們串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因為小孩是在婚姻期間生的

你又去提否認婚生之訴

就等於是自己承認婚姻期間的通姦事實

所以這條罪建議認罪

但是要認得有技巧

檢察官會問你次數

你要說越少越好

這樣刑度跟未來賠償會比較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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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9 15:46

您好,您的預產期是什麼時候,如果預產期是剖腹生產之日,那倒推回去,您就是在與前夫婚姻關係存續中,與男朋友發生性關係懷孕的,這樣被訴通姦罪成立機會很大!(而且您有提到目前正在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陪同開庭,如果對方有請律師,而且能把民事案件您的主張拿到刑事案件來用,您這個通姦訴訟就非常不利。

以上,梁律師

COREY 104-04-08 20:50

我去年發生一起車禍 我告對方 最近收到傳票準備要開庭了

發生經過 :
當天跟朋友騎乘機車去買東西 經過十字路口時我們直行 對方客車於對面綠燈左轉(但該路段必須於紅燈指示) 因此而相撞

相撞後我馬上通知警察 在警察還沒到之前 對方都說他是綠燈所以可以左轉 我們也說是綠燈但你要等到紅燈才可以轉 直到對方的先生到場一直叫他老婆跟警察說他是紅燈 (我當時真的生氣但不能說什麼)

我是被載者 我朋友當天跟我都有受傷 但因為都是小傷所以沒叫救護車 但因為後來手部被對方車子的玻璃碎片刺到 所以必須就醫 我們在當天馬上跑去醫院掛診並且開立證明

對方保險公司第二天立即聯絡給我們說他們願意賠償我們 叫我們馬上拿機車去估價並請修理(當時的機車有損壞)

過了幾天後收到一張文件上方寫者雙方各說各話無法判定結果 是由交通大隊寄來的

但我們去調解委員會當天 對方不承認他們有錯誤 且不簽字賠償的文件 導致我們無法得到賠償

之後因為我朋友去當兵 決定由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但前提是車禍過後我們去調監視器 警察局說那架攝影機是交通部的 我們又去交通部調監視器 他們卻說影片已經洗掉了...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8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僅能透過車禍事故鑑定或是請目擊證人作證才能釐清肇事比例。

您好:

1. 關於車禍事故責任,您可向車禍發生六個月內所在各縣市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若您與對方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就必須在訴訟中請法院囑託鑑定

2.此外,您可向附近商家詢問有無其他監視器或找尋證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