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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14:29

被告委任律師在跟法院調閱卷宗時  發現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查閱後發現造假情況相當嚴重  基於維護被告權益立場  告知被告並討論案情  出庭時被告跟法官舉發誣告  卻得到法官痛斥律師說他洩密違法  並說被告有串證之虞  請問律師真的不能將秘密證人告訴被告嗎    那這樣只要有犯案人人都作偽證以求減輕其刑  公理何在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8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閱卷資料的部份,倘若經過法院批示不准閱覽之資料,或是已經彌封的資料,依法縱使是律師亦不得閱覽,否則確實有違法問題.至於檢舉筆錄的部份,應該由書記官做匿名處理,否則應該是書記官的疏失.

2、有關於串證問題,則是法官心證的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您的律師詳加討論,否則可能遭法院依法舉發移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律師討論後續辯護策略,避免遭法官質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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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00:24

被告因意圖販賣毒品案正在一審訴訟中   官司進行時由於檢察官作業不小心讓被告看到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這時才了解他案被告也就是檢舉人跟被告委任同一位律師  請問被告律師是否有利益迴避之問題   因為律師有立場問題幾乎才沒站在被告立場辦論   被告要怎麼做才能幫到自己

你有選任律師的權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這已經違反律師倫理至為明確,所以建議你立刻與該律師解除委任,並請他退還費用,否則你將會向公會投訴。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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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另一位律師為您辯護之,並向您律師主張未迴避,退費解除委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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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 103-04-17 07:37

如標題我的案件已經在高院經過地一次準備庭,對方未被告因重傷害宣判四年,但是對方除了不認錯,還在庭上胡亂指控我傷害搶奪恐嚇等等罪名胡亂指控,這種濫訴雖然在檢方偵查與一審法官皆沒有採信但是於高等一次開庭後我想申請閱卷,針對對方指控一一反駁,但是連絡書記官得到的答覆確是卻說沒有委任律師無法閱卷,我表達我是當是人卻還是碰釘子

所以我想詢問真的如高等法院書記官所說我得委任律師才得以閱券?

您好,依照你的說法,你的身份是告訴人,刑事案件必須委任律師方能閱卷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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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的說法是正確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告訴人必須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委任律師聲請閱卷,才能閱卷影印卷證。

高等法院刑事案件得聲請閱卷聲請人:

1.辯護人(含義務辯護人、選任辯護人、法律扶助律師)。
2.自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3.告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4.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案件之被告代理人。
5.附帶民事訴訟訴訟代理人。
6.上訴或抗告三審,而卷仍在高等法院者,原受二審委任及已提出三審委任狀之律師
7.經審判長及受命法官許可之鑑定人。
8.少年事件之輔佐人。

資料來源:http://tph.judicial.gov.tw/tphc2.asp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案件須委任律師,方得閱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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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 103-04-20 22:33

謝謝多位律師的回覆
我的案件是事 桃園地方法院 102年度 訴字 713 號

本案我也在審理終結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但目前由於對方未賠償(也應該不願賠償),於本年一月初申請假扣押發現對方脫產

又得在打另外”債權損害”關於律師費與假扣押費用已經造成我不小的負擔
所以才會在高等法院沒有在委任律師

對方目前上訴外在於民事庭也是都是不願認錯與你周旋到底的 態度實感無奈

最後再請教各位因為非中低收入無法申請法律扶助是嗎?

=============================================

蘇文俊律師/所長 (蘇文俊律師) 柯期文 (YESOHA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再次,謝謝以上大律師的回覆

=============================================

ike 103-04-16 14:45

請各位律師幫忙,
老家土地祭祀公業土地祭祀公業條例實施後,那個祭祀公業的人終於肯 把土地賣出,而我家和鄰居們也準備向祭祀公業購買。

這時有位張先生,誆稱願代為處理,卻用很低的價錢把土地過戶至自己名下,然後要我們以高於市價的行情向他購買,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因為張先生已在鄰居訴訟中承認,他有說過「願代為處理」,只是他又誆稱是我們沒付錢他才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請問,如果我們該怎麼辦?可以主張他違背委任契約嗎?

感謝各位指點。

 

 

您好,你們可以告他侵占詐欺背信等罪,因為他願意幫你們處理不等於他能過戶到他的名下,你們沒付錢至多就是他不處理,怎麼可以登記到自己名下,這說法是不合邏輯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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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刑事背信偽造文書等罪,民事可請求塗銷登記,回復原狀,賠償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代為處理"之授權範圍為何,對方除可能構成刑事責任外,民事上由於對方已移轉過戶,則需提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才能把土地要回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構成刑事背信侵占等罪,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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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tawu 103-04-14 10:32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

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這樣的狀況委任律師費用怎麼計算?? 可以有把握拿多少賠償??

可主張所有物妨害除去,侵權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4 12:45

你好

甲可以主張人格權受侵害

請求乙除去侵害並負損害賠償

您可以委請律師代擬書狀或是全部委任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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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1 12:38

你好,我是一間鄉下傳統小鞋店目前陷入侵權官司(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15003321-260402),起因是配合6年寄賣(每星期有新貨就會自己寄貨來,廠商外務每星期來會自動補貨沒賣可退貨)的廠商寄了2組鞋子給我們,結果過了幾個月智保大隊就說有人檢舉我老婆在網路上賣仿dc鞋要查扣,我很誠實跟他說我不認識什dc牌鞋子是公司寄來的也不是我自己進來賣的,我跟他說鞋子上面有公司電話地址你應該直接找他吧我們沒進公司自己寄來的,我們被扣52雙公司已給我們算退貨,廠商說他們會解決,可是今天我接到對方美商公司委任律師電話問我要和解嗎因為他們之前去年有在網路上跟我買了一雙這款鞋(當時知道後已馬上下架),他明天會寄合解書給我我有問他說要罰多少他說還沒到那階段,吊牌上都有公司名稱地址電話我們真的不知道不能賣阿,網路上也有我老婆名字匯款帳號電話真要賣仿冒品不可能那麼笨打上去吧,家裡還有1個1歲8個月的小孩子自己在帶請問我跟我老婆該怎麼辦,我可以跟廠商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部分,確實是涉及到商標法之問題,會有民刑事責任,刑事現在調查中,所以應先就刑事部分好好答辯,而和解金額也應考量到產品數量而定,至於能否向廠商求償部分,則應先釐清廠商在本件之關係與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你們既然只是寄賣,如果貨品是偽造的,你們當然可以跟廠商求償,所以建議你先不要和解,先找廠商出面處理,如果廠商願意處理,就由廠商提供和解金,由你們跟對方和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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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實務上常發現聲稱自己為商標權人之人但其所提出之授權書大有問題,且是否侵害對方商標要看個案,商標是否相同或混淆並非絕對沒有疑義,以上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表達您僅為寄賣,並請廠商出面解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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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4 14:3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你們既然只是寄賣,如果貨品是偽造的,你們當然可以跟廠商

感謝律師的指點幫忙,目前廠商跟我們說他們請的律師只負責他們的部分,叫我跟我老婆直接跟美商請的律師解決和解金的問題,我根本不知道如何跟美商解決它們律師跟我說大約商品賣的金額350元的1千500倍,我只是提供一個寄賣的地方給廠商寄賣,我也有廠商這組鞋子的進貨單跟被扣走商品廠商開的退款退貨單,我怕跟對方解決和解金完,廠商不負責.,請律師費用可跟廠商求償嗎,想請問費用大約多少

dison 103-04-02 11:28

請問委任契約中" 隨時解約"的意涵:

 除了包括"近期"意涵之外,也有包括"遠期"意涵嗎?

舉例:

近期:3個月 , 1年

遠期:10年, 20年

換言之,20年後想解約,也OK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定期限解除委任契約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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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on 103-04-01 23:14

請問委任契約中" 隨時解約"的意涵:

 除了包括"近期"意涵之外,也有包括"遠期"意涵嗎?

舉例:

近期:3個月 , 1年

遠期:10年, 20年

換言之,20年後想解約,也OK嗎?

魔羯 103-03-26 19:40

請問我牽涉的問題很多.失敗時我是被隱瞞的一個多月(貼透氣膠帶)全護理人員上下都知道....當中還叫我消費!直到我發現還叫我消費...病歷摘要複製本要了將進一個月了還要不到.......多次打給我要我一個人晚上自己去拿...基於隱瞞我一次,在我失控下又做第二次手術(沒手術同意書,沒風險告知義務)我哪敢去?請問對方如果因為別的案件被起訴,那她會跟我快和解還是...或是我該告什麼?別在叫我去問怎樣怎樣?我花了很多律師諮詢費?沒ㄧ個說重點只說委任?我都花諮詢了就想聽專不專業的話.

衛生局和我跟該診所要病歷摘要都一個半月了,也沒完整資料,我也不知道我做得是什麼?我問了好多家整形外科,醫生都說看不出來,不要問我....要問原來的醫生....所以連我也不知道了....完整病歷從隱瞞我到現在我自己都沒看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抓該醫療行為有違反醫療常規之處,否則若只是爭執整形失敗,可能會落入醫療風險之陷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醫療疏失而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認定門檻比民事過失賠償責任高,所以就算沒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也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例如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就有民事不完全給付責任),不過這些都還是要看過醫療紀錄,還有你的整型內容,產生的傷害是不是屬於醫療疏失所造成的而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也可以先看看這些醫療法律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ctlawoffic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需視您相關病歷資料及醫師之告知義務而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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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3-26 14:20

各位律師您好:

     我外公生前有一棟房產,在民國99年時被醫生認定為輕度失智,我的舅舅於100年時聲稱獲得我外公的委任而將該房產出售,其獲得的價金每年以220萬元轉移至自己的戶頭,直到第三年外公過世,想請問律師該房產變賣的價金是否為遺產,能否請求他們返還轉移的的金額再做遺產分配(以上的消息都是在外公過世後才得知)

沈恆 (沈律師) 103-03-26 18:24

您好!如果能證明價金轉移時外公神智不清,價金就會是遺產而可以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提出證明外公當初為神智不清之診斷證明,則舅舅即無取得合法之授權,有刑事偽造文書之嫌疑,而該筆價金亦可主張為遺產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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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希 103-03-18 22:29

您好:我本身是位從事外勞人力仲介工作者,與仲介公司的關係是,我將自已的客戶(公司並未給我任何客戶)的交給仲介公司辦理,雙方依定立的條件均分利潤,後來發現公司後續的服務實在不怎麼好,客戶也抱怨連連,所以將客戶移至其它家仲介公司服務,而現在原本的仲介公司竟然要告我背信,請問這樣成立嗎?另外補充說明:1、仲介公司屬於勞委會所管理,有詢問過勞委會,僱主轉換仲介公司,原仲介求償嗎?勞委會的回答是不需賠償的,除非有私下另定協議(當初是依照勞委會制式合約簽立的)。2、當初是我委任原先的仲介公司辦理文件作業,而後來客戶頗多抱怨,甚至要主動轉換仲介,應該是我告對方背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躺若您已經在公司服務了,就不可以將公司的客戶轉給其他仲介公司,不論該客戶一開始是誰介紹的,倘若已經成為公司的客戶,您就不得任意轉介,此部份確實可能涉有背信罪嫌.

2、有關仲介業務,倘若可以證明對方所提供之人力不符合雙方約定,確實可以求償,只是目前業界要證明有損失,恐怕很難.

雅雅 103-03-05 19:36

因家事類訴訟委託律師處理但或許太忙等因素導致有拖延的感覺.要如何解除委任改由其他律師接手?

有關您所述問題,針對解除委任部分您須具狀向法院陳明解除委任之情形,另外由其他律師接手的話,基本上應另行委任,並向法院提出委任狀。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5 21:59

您好

您可以解除委任後具狀向法院陳報即可

委任其他律師需要另行委任

以上提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法院具狀解除該律師委任,另行委任其他律師,但通常解除委任律師亦不一定會退費,若其不退費,可不解除委任,再委任其他律師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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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103-03-03 15:49

日前服務的公司與人力仲介簽訂外勞申請,於兩個星期後擬提前解約合約內容為不需支付任何代辦費用,因公司是第一次申請,尚在工業局核準,已於今天工業局來電時告知撤銷申請,致電於當時承辦業務需簽定終止委任合約書,他卻說不用,後來告訴他因有簽約所以終止時必需再簽終止委任合約書,他才說那把合約書傳真給他,他簽好後再回傳回來,於之後再打電話詢問合約處理進度,得到回應卻是正在處理、業務人員外出....

是問若對方一直不理會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8:19

您好!寄存證信函,將終止委任合約的意思傳達並存證,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解約之意思以存證信函寄送表達之,以利日後舉證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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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3-02-23 11:46

至今三個月了檢察官尚未開庭,到起訴時怕拖很久時間那麼附帶的民事會不會超過時效?再對民事庭是不是委任律師到庭即可告訴人可以不用去開庭?假扣押我自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嗎?被告尚未起訴下自己可以向民事先申請假扣押嗎?手續如何辦理?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時效真的快逾期,則仍應先提起民事訴訟,否則逾期後即便主張有理由也無法請求到,民事可以委由律師出庭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時效快過期,可先行提起民事訴訟,亦可於起訴前先聲請假扣押。至於刑事告訴部分,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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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LA 103-02-23 04:57

您好
當初和屋主簽約的時候是由屋主的委任人出面簽約,押金也當場給了,後續租金也繳交正常,之後屋主表示房子會轉手,但在近期租約快到了

要找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時,有另一位先生打給我自稱是新屋主,問我們要不要續租之類的

我已經表示不在續租希望他退我押金就好,他卻表示我的約是跟舊屋主簽的,押金舊屋主也沒收給他

找到舊屋主談押金的事情,舊屋主卻各種推拖

已寄出存證信函,並在近期聲請支付命令,法院要求補正資料,調出戶口名簿後發現,舊屋主從一開始就是用假名,想請問這是否已達成詐欺或是其他刑事犯罪?

如果達成其他犯罪之條件,於補正資料時需要補充嗎?還是需要另外提出刑事訴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3 14: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東用假名子簽合約

涉及偽造私文書

您可以提告

但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IVLA 103-02-23 15: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東用假名子簽合約

涉及偽 ... (恕刪)

 

如果達成其他犯罪之條件,於補正資料時需要補充嗎?還是需要另外提出刑事訴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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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森嵐熙 103-02-20 14:26

案由:確認債務存在

種類:調解

備註:本件適用於調解程序。起訴狀繕本一件。請於文到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到院,並以繕本逕送聲請人。如無法親自到場得填寫委任委任代理人到場。

民事起訴狀

訴之聲明:

確認原告對被告的七筆共同設定最高限額五十萬,於五十萬及民國88年12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二計算遲延利息債權存在。

事實及理由:

1.程序部分:

按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此得提起之。又所謂及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系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原告在司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得以對於被告知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故確認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苟具備上開要件,及得謂有及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本件原告以對於被告有五ˊ萬元抵押債權為由,聲請拍賣系爭土地,惟原告因借據遺失,無法提出擔保債權存在債權證明文件正本,以證明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存在。

2.實體部分:

1.緣被告七人均為被繼承人xxx之繼承人,原告則為xxx之胞妹,民國86年間Xxx向原告借貸五十萬,為保障原告之權益,xxx並以七筆土地為共同擔保,余86年12月27日設定五十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予原告,約定抵押權存續期限及清償日為88年12月21日,雙方並共同至區公所辦理抵押權登記

2.系爭借款於88年12月21日到期後,原告屢次向xxx催討,xxx皆藉詞推託不予償還分毫,嗣xxx於94年11月22日死亡,由被告繼承系爭抵押權,原告向被告表明欲拍賣系爭土地取償,並委託律師發函請被告出面協談,惟被告等雖默認有此債務存在卻消極不予處理,致原告之權益嚴重受損,原告爰提起本件訴訟,請求確認債權存在。

3.原告起訴確認債權存在顯有所據。

 

阿我想請問一下討債時間這樣算過了嗎?

阿你覺得這對我們被告有利還無利?

而且有抵押權設定契約卻沒借據這樣算是怎樣?(因為我們都不知xxx到底是否有借所以沒借據這樣算我們有利嘛?)

阿前面備註娜說五日內提說答辯狀到院那是要寫怎樣好?怎麼寫?

拜託幫看一下~謝謝

時效有沒有過要再研究,如果對方有作中斷時效的動作,就沒有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本件建議您先向法院聯繫閱卷了解對方主張之內容後再行回應為妥,原則上在調解階段未提出答辯狀尚不致產生逾時提出的失權效力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對方之相關證據及主張,視是否得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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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 103-02-18 12:50

您好, 本人住新竹透天2年多, 因鄰戶蓄意噪音擾鄰, 將提民事訴訟.
2年期間多次當面/電話/簡訊(手機留底存證)和鄰戶溝通, 多半只有幾天的安寧, 之後依舊如故.
本人于 2013/6月底開始以高階錄音筆採全天候自動錄音存檔(檔案名稱即為開始錄音日期),
經由聲音分析軟体自動標記出可能噪音點, 再經撥放確認濾除非鄰戶噪音標記後存檔.
並以 Excel (一個月一頁籤)詳細記錄日期/檔案名稱/開始錄音時間/噪音期間/噪音次數/噪音種類/備註.
呈現的証據顯示, 鄰戶有蓄意噪音擾鄰之嚴重躁鬱症?向.
本人于 2013/11月底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鄰戶立即停止蓄意噪音擾鄰之行為, 依然如故.
迄今將滿 3 個月, 是該為自身的居住正義進行正當捍衛的動作.
懇請有噪音訴訟勝訴經驗的律師朋友發聲, 接受委任. Thks.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13: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對方停止噪音及損害賠償

因為我也是新竹律師公會會員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進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可以侵害居住安寧全為由向對方起訴,請求停止行為及損害賠償(含人格權受侵害之精神賠償),但你自行蒐集的證據還是要再聽過才能確保於訴訟中可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
可請求禁止噪音,若有損害自有可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可攜帶資料來所討論,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蒐集相關證據,即可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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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ring 103-02-06 13:10

律師您好

我跟前夫離婚後,對方到現在都沒付過小孩撫養

但協議書是有寫說我不能對他要求任何錢

我能告他要他扶養嗎? 委任律師費用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其起訴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至於您的撫養費,須視您協議書如何約定,是否有效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你跟前夫離婚  你們之間約定不能跟對方有所請求金錢  這確實會發生一定法律效力    2.但父母對子女依法還是有扶養義務   還是可以子女名義為請求  請求父親支付一定扶養費用  這法律上應該沒有問題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費用應該會在5-6萬以上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撫養權利是指未成年小孩對父母的權利,你已經不是他的配偶,對前夫沒有撫養請求權,沒有什麼所謂看協議約定如何影響前夫撫養你這種問題,這是很基本的法律概念,所以跟你能不能對前夫請求金錢無關,你們的約定,頂多會影響你對前夫請求返還已經代墊的撫養費,但後續小孩成年前的撫養費,你還是可以代小孩向法院聲請要前夫付撫養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你可以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提告撫養

因為協議書只拘束你

不會影響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痞客邦部落格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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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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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3-02-05 21:32

先生在大陸工作,已經四個月未給小孩生活費也沒什麼來看小孩

因為在大陸工作台灣不用報稅也查不到薪資所得

小孩是共同扶養,我懷疑先生利用這點故意不給

詢問有這可能性嗎,我該怎麼辦?

離婚走法院的話,像他在大陸工作,是不是委任律師出庭即可?

 

 1.父母無論是否仍有婚姻關係  依法都須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所以你是可以以子女名義跟對方請求負擔扶養費用   2.但如果對方在國內無資產  是可能無法取得金錢 只仍依此主張對方不扶養不給付家庭生活費訴請離婚   3.家事案件尤其離婚訴訟 法官多會要求當事人本人需到庭  縱使有委任律師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扶養請求應該具狀向法院聲請裁定,而這樣的案子會先開庭調解調解不成再由法院裁定扶養方式,實務上常以小孩所在地之官方核定每月生活費用除以二來請求,如果你也想離婚,那這兩個案件會合併同時審理,對方如果都不出庭,那對你是比較有利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對方若不出庭,對您較為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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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3 11:44

我先前委任徵信社幫我調查外遇收證,他們收取費用五萬元7-10工作天,但期間業者ㄧ直沒回報我任何消在第七天我打去跟業者諮詢他們進度,但業者說我執疑他們能力,乾脆終止契約,如果有退費會退還給我(退了8000),我說好,於是結束了徵信,但這前面七天裡面業者也並沒有給我任何交代啊?就了我42000我能要求什麼?或請他們退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徵信社前期委託  工作範圍應該是跟蹤對方  不包掛抓姦或是查獲   2.一般來說至少要跟到人提供相關資料或照片  對方工作才算完成  如果對方都沒提供  這樣可能是有問題   3.如果你認為對方有詐欺嫌疑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業者之契約規定而定,若業者有違約情形,可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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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y 103-01-28 12:06

公司配發前年度員工股票分紅,且已於當年度該員工之綜合所得稅納入申報,但股票撥入公司委託中國信託開立之員工強制信託專戶,並要求員工簽署久任合約,後續員工於任滿期前離職,分紅股票被公司收回

目前欲向前任職公司爭取被收回股票及期間股票孳息,狀況類似之前大立光之判例,請問現行勝訴機率大嗎? 民國98年底離職,是否有追朔期問題? 該如何進行? 委任律師費用??

大立光判例-員工違反久任約定而以已分紅股票充作懲罰性違約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6572號民事判決)

如果針對分紅配股約定可離職前就違約離職,當然就要受雙方約定的條款來處理,除非約定條款有違約金過高,或其他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的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公司之相關契約約定而定,若無就此約定,自可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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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30 06:40

您好!還是要先檢視所簽合約之內容及簽約過程而定,要能找出條款有違法或顯失公平之處,才有機會;另外,您所提大立光的案例,在上訴後已經被推翻,亦請注意。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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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corner 103-01-27 11:30

您好,近日在下鄰居因為酒醉大鬧管理室造成糾紛,也請員警到場處理,也完整蒐證,該住戶以言語(三字經)辱罵當事人,且以肢體暴力攻擊當事人(無驗傷)。

請問,單以刑事訴訟

1.若至警局提告,函送法院,開庭後,提告者需出庭嗎?

2.若聘請律師提告,勝訴後,律師費是否可由委任律師向對方請求?

以上2點疑問,請 貴事務所釋疑,或直電在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法院仍會通知告訴人到庭,但告訴人可以委任代理人出席,本件可以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律師費用並無法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律師費用部分,無法向對方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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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趴熊 103-01-21 14:22

車禍於101年12月發生...三方車禍A撞B撞C....我方無責...中間經歷.調解..提告...偵查庭...調解...偵查...至今起訴....想請問..

1.103年1月初收到起訴書後續要等開庭嗎??

2.目前已申請過勞保局失能11級...可求再增加求償金額(for失能)嗎???

3.有想委任律師處裡但刑附民算一個案件還是兩個..好像收費會有差????

4.還有需注意的地方嗎???

肇事責任鑑定.a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b為次因(超速)c無責

 

你是被害人? 起訴書起訴了a.b.c? 各方過失比例呢?  刑事部分讓檢察官去開庭論告就好,附民現在已經可以提了,失能部分可請求,費用就是處理一件民事案件的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察官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zz 103-01-21 00:46

小弟我今天收到外縣市第X分局通知書

第一次收到所以有點緊張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通之書

文號: OOOOOOOOOOOO

案由: 妨害名譽

被通知人姓名: OOO

特徵: ( 空白 )

出生年月日: OO 年 OO 月 OO 日

住居所: 高雄 市OO 區OO 里 O 鄰 OOO 路 OO 之 O 號

應到時日: 103年 OO 月 OO 日 OO 時 OO 分

應到處所: 台中 市 OO 區 OO 路 OOO 號 (偵查隊)

聯絡人  職稱姓名: 小隊長 OOO

           連絡電話: (OO)OOOO-OOOO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任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下面好像是印章名)

這要我從高雄到台中那邊做什麼事情 ?

還是因為網路警察看到我留一些不好的留言找我過去筆錄

不去會怎麼樣?

因為我還未成年有犯法會被判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先行與該分局派出所聯繫,詢問是否確實有核發該通知函(您可以自行上網找尋該分局派出所的聯絡電話),又因為您未成年,本文建議您應該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需要至該分局做筆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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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103-01-17 21:21

律師你好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無仲介,則對方所述即為虛偽,且其既然一直說是有仲介,則他是否符合民法上所規定的居間關係,是有問題的,且本件未簽訂書面契約,對方若要上法院來向您請求,應也有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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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103-01-17 21:02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3-01-15 12:08

如果委任律師一同前往,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那此次開會雙方未達成協議的話,直接委任律師對有消費糾紛的兩間公司提出訴訟的話,費用上怎麼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陪同基本上會視地點及案情而定,而訴訟會以審級來計算,所以律師的報價仍需先審視您的案情後,才會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Wendy 102-12-31 18:54

你好,

目前任職的公司有簽立所謂的委任契約

契約中載明如提前離職,須賠償公司三個月薪資作為公司業務訓練及銜接新人費用

本人當初簽立此項合約時,是因為升職,換言之當初若是不簽立此合約,即無法順利的獲得職務上的升遷,於是簽立。

目前離職的原因當中其實也包含了公司部分制度的不合理,例如要求加班後給予補休,可是一旦要安排休假卻是困難重重。

於是想在此詢問,若是已經提前一個月告知離職,且不希望全額賠償違約金部分,是否只有走民事裁定一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條款明顯不合理,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或以民事訴訟爭執該契約條款之效力。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嵐馨 102-12-28 17:10

律師您好:本人與親戚共同委任律師處理聲請系爭標的物之假處分,惟因共同委任一方之親戚未經共有人之同意私下電聯欺騙律師該案已和解(共有人未寫授權同意和解書)且律師也未向本人與其他共有人查證,以致於律師未盡查證之責延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期間內本人接獲地上權已被設定公文,才知律師未盡責任依法期間內向法院聲請以致被法院駁回,民事裁定駁回亦有10日之抗告,但委任律師也未通知(裁定公文也是本人向律師事務所要了2次才寄達)

1.想請問提告律師追朔期間為多久?

2.可依何法律途徑與賠償損失?

嵐馨您好,  1. 您可以律師業務過失, 違反委任義務為由, 主張損害賠償.  2. 若主張權利為債務不履行, 時效為15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有委任契約未盡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wlaw 102-12-27 18:13

甲讀了很辛苦通過國家考試的筆試,卻因論文審查”以送審之論文A新增或修正未達畢業論文B二分之一為由” 不將甲送審之論文A送去審查,並給予不錄取,已接到通知可以訴願法第56條及第58條之規定提起訴願, 甲想以:

A論文係畢業後才在國外發表為由提起訴願,請問要用何法律用詞及說法較有專業說服力?請問有何法條可以引用來支持? 畢業論文B共8章(共約40000字每一章有一主題), A論文(共約4000字)係以畢業論文B中之第2章之主題為基礎,文字與畢業論文B中之第2章近似,但所有實驗均全部重新做過得到的數據結果亦與畢業論文B中之第2章完全不同,且方程式亦與畢業論文B中之第2章不同,主張新增或修正已達畢業論文B二分之一為由提起訴願,請問要用何法律用詞及說法較有專業說服力?請問有何法條可以引用來支持? 因A論文在國外發表,期刊有頁數限制,因此僅能寫重點,因此文字會與畢業論文B中之第2章近似為由提起訴願,請問要用何法律用詞及說法較有專業說服力?請問有何法條可以引用來支持? 請大律師告知如委任您,您會如何做,以便判斷是否真有能力把本案辦好. 僅需向辦理國家考試的機關提出書狀訴願,不需到法院也不需出庭,約需多少元?

 拜託大律師幫忙

      謝謝大律師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33

我於今年八月底至九月初約二星期裡,因利用了某線上手機遊戲的漏洞賺取了88萬餘元。後因遊戲公司開始管制利用漏洞所產生的虛擬物品與帳號,所以又陸續的退款給當初消費的買家們約33萬餘元。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並已於前日前往當地調查局做完筆錄。我有在筆錄裡坦承犯行,且極力配合調查,也願意將扣除退款餘下的56萬餘元繳回至遊戲公司。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案件是否有辦法與遊戲公司庭外和解後徹告?另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對我要求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償還,那案件是否一定會被判刑確立?

因本人掛有自己經營的五金行負責人,所以一直無申請中低收入戶,更無法在第一時間裡委任律師前來協助。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我若無委任律師,是否還能機會與遊戲公司談和解

另外,在現有的情況下,若遊戲公司提出巨額求償,我是否只能等判刑確定後再等遊戲公司的民事求償了?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和解再加上其他法定量刑事由的話,比較能成功爭取輕判及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徹底 102-12-25 21: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 ... (恕刪)

謝謝黃律師的快速回復,認罪是因自己自知理虧。所以,當下也只想著極力配合偵辦,看是否能獲取輕判的機會。但因目前仍處於移交地檢署中,所以我也尚未能與遊戲公司碰面或協談。不知是否該由我主動與遊戲公司直接接洽,並商討和解事宜?還是說,需等到移交地檢署並開偵查庭後才進行和解

因目前尚無多餘經費可委任律師,多有煩擾還請見諒。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至偵查庭時再向檢察官表示和解之意,並請檢察官移付調解,庭外私自和解並不建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以求輕判。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1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八月底至九月初約星期時間裡,利用了某手機遊戲的漏洞在網路上獲利了近88萬元。後因該遊戲開始管制來我這消費過的買家帳號,所以陸續的退款約33萬餘元給帳號被管制的買家。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而我因是中低收入戶(無法申請證明,因有開家小店,且為負責人)。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徹告?請問,是會在何時可開始進行和解?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向我提出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負擔的話,是否能有其他方式將賠償降到最低?

因在筆錄裡已註明會將所有不法所得繳回至遊戲公司,所以實在無法負擔多餘的賠償律師委任。特來此求惑,還請律師們能提供我目前該怎將賠償降到最低。

小幽 102-12-12 11:06

11/23 我在露天網購購買衣服褲子 下標完後 過幾分鐘 還是決定不買了

於是當天使用悄悄話告知賣家我要棄標 賣家通知我請取消交易

但我對於露天網站的功能不是非常了解 於是就沒去理它

12/11號凌晨4點多收到賣方的棄標投訴 簡訊內容是

露天拍賣 000服裝商城,台端購買商品逾期未領,導致物件退回,已達本賣場使用法律追朔求償之金額標準。000服裝商城判定台瑞買受人惡意棄標,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訂購資料 購買發票憑證報警追查訂購人身分、地址、網路IP,提請訴訟刑事侵占民事,違反交易契約,期間內無處理將直接委任律師填寫訴狀並至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並對台瑞買受人提告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

但後來我發現賣方早已出貨 我並沒收到消息 結果變成我未領貨

但後來我發現又露天網站上賣方並沒有正式的出貨通知 及到貨通知

只有悄悄話通知

現在我因該怎摸辦 非常害怕 對方好像會提告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保法規定,您於網購後收受商品7日內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2、倘若您可以依據消保法規定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則不會有任何民刑事責任,然倘若對方確實提出訴追,仍建議您應該準備相關事證正式諮詢律師

小幽 102-12-12 11:52

謝謝律師,對於你的幫助,我十分感激。

但這好像沒回答到重點 我並沒有買下那商品= =?

導致商品退回 賣家虧損運費!!

但我覺得賣家使用露天拍賣沒有正常做出貨動作

我想釐清是賣家還是我有過錯!!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沒有依照站內方式取消交易,那該筆契約是有效成立的。只是倘若符合消保法的規定,您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跟退回貨品。

2、至於有沒有正式出貨等問題,並不影響上開法律關係。

3、就本件看來在法律上雙方都沒有過失,且沒有造成任何損害。(對方因您合法主張解約,造成出貨遭退回所生的費用,充其量僅為經營成本)

小幽 102-12-12 22:46

謝謝你肯回答我的疑惑

讓我安心了不少 謝謝!

但上法院時在是要耗掉不少時間和金錢~.~

helpme 102-11-30 19:07

各位律師

請問一下非國內核准期貨商,例如一些外匯保證金公司

在國內網站blog廣告是否違法

國內某個入口網站

提供了很多經紀公司廣告,其中一個是Forex這家公司的廣告

http://www.forex.com/uk/cns/trading-platforms/forextrader/mobile.html?src=201311RSY316&utm_source=CNYes&utm_medium=HPxiadanzhongxinText&utm_content=MobileUK&utm_campaign=201311

期貨交易法有規定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期貨交易輔助人係接受期貨商之委任,從事下列業務: 

一、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  .................................... 這個網站是否有涉嫌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呢?

確實有問題,可向金管會檢舉

Ceres Lyu 102-11-26 18:02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回覆,如要提起公然侮辱誹謗罪等,除自遞訴狀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提告?另目前如以自訴方式是否有強制委任律師呢?而文中被公開辱罵的有三人(包括我),由其中一人提告即可?還是需要全數被害人表示意思?以上,懇請賜教,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8: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自訴的部份依法一定要委任律師。 2、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向檢察署提出告訴或是以報警的方式處理。 3、此部份是告訴乃論之罪,必須由被害人依法提出告訴或自訴,才能夠受理(報警之後仍要提出告訴)。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mma 102-11-17 02:20

律師你好:我在兩個月前與前夫離婚監護權歸前夫所有,我保有探視權,當初協議我只要假日放假在不影響孩子讀書情況下可以帶孩子回娘家住一晚,當時委任代寫離婚證書的人表示不用特別寫在離婚協議書上,但是離婚之後前夫以前公婆不同意為理由不願意讓我帶孩子出來過夜,不知道現在可以怎麼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03:29

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子女的方式及期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協議書上未明確約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而且現在雙方又無法達成協議,則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Q 102-11-07 22:38

一、車禍發生日期:10/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對方乘客受傷,有進醫院,腳輕微骨折。駕駛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沒保險,我方有第三人任意險及強制
五、事實經過:

嘉義後火車站單行道,我開自小客車時速約十幾,對方雙載小50時速也約十幾,
對方逆向與我發生碰撞倒地,因時速十分慢駕駛沒事,但機車壓到對方乘客
造成乘客腳部輕微骨折及破皮流血(皮破蠻大的)
事發時我因看對方血流不止包了一千元給他看醫生,乘客被送上救護車。
等到警方來現場圖及筆錄完成後雙方各自離去。
過幾天後對方阿姨打來貌似想要錢,我便告知她該我負責的部分我會負責,
順便跟她解釋如何申請強制險,再給她我的任意險理賠員的電話,之後就開始理不清,
她打來就是說乘客受傷又在洗腎,她媽在照顧她無法工作云云,
我連絡過乘客姐姐(駕駛)與阿姨數次無法有共識,感覺就是要我賠一筆大的,
,對方又申請調解日期在下禮拜一,還說不排除提告,直到今天剛好滿一個月我請了
初判表後,表上記載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問題:
我想問的是我因下週一要上班,將委任書與初判表交給我的理賠專員代我出席調解
我這樣是否還有要注意的事項?說真的對面灰個不停加上我的工作壓力,
最近生活的精神壓力十分大...有勞各位幫小弟解惑。

本件原則上依目前交通事故初判表之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您這一方既未涉有肇事因素,則基於侵害行為損害賠償過失主義而論,無過失則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從而對方要求您負擔賠償責任應屬於法無據。當然在此情形下,不能排除對方可能會進一步聲請交通事故鑑定,以求改變肇事因素分析之結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梅英 102-11-04 13:30

您好:

我家人,張牡丹小姐於102年7月9日委託台灣房屋買台北市新義區吳興街600巷76弄一房,簽約當下即簽本票,成交價金為1060萬元,張小姐年逾60歲,本身經濟條件不好,不識字,同時患有重度憂鬱症,長期在精神科及神經內科就診,因張小姐精神狀況不好,導致交屋有延遲,因而我在銀行撥款後,被仲介通知被賣方向我求償延遲違約金,雖然仲介居間協調賠償金額,但我認為這次的買賣仲介有明顯疏失,包含簽約流程,契約未有3日審閱期,以及買方要向我求償延遲金,是到要交屋前2天,我才被告知,仲介說他之前有提醒過我們,但是我聽到的只是買賣延遲的話對賣方權益守損等,並無提到延遲金的部分。以上,今日要交屋,付仲介費及延遲金,請問我要如何爭取權益,謝謝!

請問:

契約未有3日審閱期,且簽約人是寫張牡丹代,名沒有寫代誰,這份合約是否能成立。

2.是否能對仲介未善盡受委任之則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仲介契約內一定會有約定介介費及延遲金問題,本件契約若要主張不成立,則需視當時有無意思表示欠缺之問題,但若沒有明顯的欠缺,則要主張契約不成立是有困難的,就仲介的部分,則應先確認仲介到底有無疏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04 14:0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仲介契約內一定會有約定介介 ... (恕刪)

 想再請教謝律師仲介是否有催告的義務,如果有義務,這是否能成為舉證仲介疏失的條件。謝謝您回覆!

 您好:

本件有無催告義務,建議您們最好仍回歸契約書所載內容,以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3-08-13 14: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

律師

請問如果我要反訴契約內容不實,動產說明書(營建署違建查詢專區網頁列印下來之頁面),顯示**地址(無違建),另標的現況說明書中漏水選項勾選無,違建只有寫陽台,無勾選夾層,附件違建查報專區網頁列印文件無違件實際上陽台及夾層皆違件,漏水違建均未未告知,違建部分造成我損失,求償金額怎麼算較合理?謝謝~

MVP堂主 102-11-02 22:52

我方於6月24日發生車禍,因對方酒駕腳踏車切入車道而被我方追撞,因對方傷勢較重故我方認賠,已於當天經調解委員會以四萬元和解,並有一份已經由地方法院公證調解書,請問:

1.法院公證的時間為8月5日,對方於8月6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收到調解書時間為9月3日,請問是否還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與第28條第2項之規範?

2.對方委任律師於9月25日第一次偵查庭時加重控告我方過失傷害,但證據部分被檢座駁回,對方律師說他的當事人腦部有損傷,有語言障礙問題,對方當事人當檢座問問題之時口齒不清,但當案件於一個月後交付車禍鑑定開會之時,對方口齒清晰,且有判斷能力去翻供,法定重傷害之症狀為無法恢復之傷害,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好得那麼快?我方是否可以以此為據要求檢座重新調查對方所提出之事證有誇大偽造之嫌以藉此提告偽造文書

3.對方律師以此事證除聲明要加重控告外也提出要求提高賠償金額,若調查出來確有誇大偽造之事是否可以提告詐欺罪?

4.對方當事人於和解之時提出有六萬八千元之收入,我方也是以此金額為基準再扣去過失比例才達成和解,但對方律師卻與檢座說對方有低收入戶證明,六萬八的薪資如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我方是否可以要求檢座針對此事調查車禍以前對方當事人之收入是否有謊報?若無我方是否可提告詐欺罪?若有對方當事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有點多回答最詳細者直接給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否已經過調解,在法律上是依據事實認定,也就是所謂的「事件」,重點不在時間,所以對方是否有重複起訴,必須看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內容,針對哪些事實作和解

2、3、4、車禍事件受損害之人,本可就其所受傷害主張權益,一般而言,難認有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犯嫌,不過您可以質疑所謂重傷害之有無?損害賠償金額是否過高?

建議您,先處理您的車禍事件,待本案圓滿落幕,再提出相關資料、事證,供檢驗對方是否另外涉及不法。